第七章 神不改变

  他们告诉我们,圣经是神的话——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他们告诉我们,我们可以从中找到关于神和祂对我们人生旨意的知识。我们当然相信他们,因为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于是,我们拿起圣经开始阅读,我们读得细嚼慢咽,我们读得十分认真,因为我们真的很想认识神。

  但是,我们越是阅读,就越感困惑,虽然觉得很有趣,但却不觉得能满足。我们的阅读不但不能帮到自己,反而让自己感到云里雾里,说实话,甚至还有些许沮丧。我们开始琢磨,到底是否值得继续读下去呢?

两个不同的世界

  我们的问题是什么呢?嗯,基本上就是这样:读经把我们带进一个对我们来说相当新颖的世界——就是几千年前的近东世界:原始而野蛮、农业化而非机械化。圣经故事的情节就是在那个世界上演的。在那个世界里,我们遇到了亚伯拉罕、摩西、大卫和其他人,我们看到神如何对付他们。我们听见先知谴责偶像崇拜,威胁要对罪进行审判。我们看到那位加利利人行神迹、与犹太人辩论、为罪人而死、从死里复活、升到天上。我们读到基督徒教师们针对各种古怪谬误的信件,而据我们所知,这些谬误今天并不存在。

  这一切都非常有趣,但又似乎都非常遥远。这一切都属于那个世界,而不是属于这个世界。可以说,我们觉得自己好像是从圣经世界的外面往里看,自己不过是个旁观者。我们不言而喻的内心戏是:「没错,当时神做了那一切,这对身临其境的人来说十分奇妙,但现在它和我们八竿子打不着。我们并没有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神在圣经时代言行的记录,神和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等人来往的记录,怎么能帮助生活在太空时代的我们呢?」

  我们看不出这两个世界怎样才能联系起来,所以一次又一次地发现,自己觉得在圣经中读到的东西对我们毫无用处。很多时候,当看到这些故事本身令人兴奋和向往时,我们那种局外人的感觉,便使自己备感沮丧。

  大多数读经的人都了解这种感觉,但并非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应对。有些基督徒似乎是听天由命地躺平,虽然确信圣经的记载,但既不寻求、也不奢望自己能像圣经中的人物那样,亲密、直接地与神来往。这种态度今天太普遍了,实际上就是承认对这个问题束手无措。

  但是,怎样克服这种与圣经中经历神的经验相距甚远的感觉呢?关于这点,可以谈的事情有很多,但最关键的一点肯定是这个:这种遥远的感觉其实是一种错觉,原因是我们在错误的地方寻找我们的处境和各种圣经人物之间的联系。在空间、时间和文化上,他们和他们所属的历史时代的确与我们相去甚远。但他们与我们之间的联系,却不在这个层面上。

  这联系乃是神自己。因为他们必须与之来往的神,也是我们必须与之来往的同一位神。说得清楚一点:就是完全相同的那位神,因为神丝毫没有改变。因为,为了消除圣经时代和我们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错觉,我们必须详述神不变性(immutability)的真理。

不是两个不同的神

  神不会改变。让我们介绍这个概念:

  一、神的生命不变。祂是「从亘古就有」(诗93:2),是「永远的王」(耶10:10),「不能朽坏的」(罗1:23),「那独一不死的」(提前6:16)。「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祢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祢是神!」(诗90:2)诗人说,「天地都要灭没,祢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祢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改变了。惟有祢永不改变,祢的年数没有穷尽。」(诗102:26等节)神说:「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赛48:12)

  受造之物有始有终,它们的造物主却并非如此。孩子会问:「谁造了神?」答案很简单:神不需被造,因为祂一直存在。祂永远存在,永远都一样。祂不会变老,生命不会增减。祂不会获得新的能力,也不会失去已有的能力。祂不会成长或发展,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强壮、更软弱、或者更聪明。英国福音派作家亚瑟·平克(A. W. Pink,1886-1952年)说:「祂不能变得更好,因为祂已经完全;既然已经完全,祂也不会变得更糟。」造物主和祂的受造物之间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后者是可变的,他们的本性就是允许改变,而神是不变的,祂的所是就是永不停止。正如沃尔特·史密斯(Walter C. Smith,1824-1908年)在《永生神就是灵 Immortal, Invisible, God Only Wise》中所唱的:

  人一生如花草,荣枯瞬息间,
  惟上主永长存,永远不改变。

  这是神自己「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参来7:16)。

  二、神的性情(character)不变。压力、震荡或脑叶切除术,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情,但却没有什么可以改变神的性情。在人的一生中,品味、外表和脾气都可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一个良善温和的人可能会变得暴戾乖僻,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可能会变得愤世嫉俗或冷酷无情,但在造物主身上,却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祂永远也不会比以前减少一丝诚实、仁慈、公义或美善。神的性情从今时直到永远,都和圣经时代一模一样。

  在这方面,把神在《出埃及记》中两次启示的名字放在一起,是很有启发性的。神所启示的名字当然不仅是一个标志,而是启示在祂与我们的关系中,祂到底是怎样的一位。

  在《出埃及记》第3章中,我们读到神如何向摩西宣布祂的名字叫做「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出3:14)——「耶和华」(1出3:15)实际上就是这个短语的缩写。这个名字不是对神的描述,只是祂的自我存在(self-existence)和永恒不变性(eternal changelessness)的宣告,提醒人类:祂本身就有生命,祂现在是什么,在永恒中也是什么。在《出埃及记》第34章中,我们又读到神如何通过列出祂圣洁品格的各个方面,向摩西「宣告耶和华的名」:「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出34:6-7)。

  这个宣告补充了《出埃及记》第3章的宣告,告诉我们耶和华究竟是什么;《出埃及记》第3章的宣告则补充了这个宣告,告诉我们神永远都和祂在三千多年前向摩西启示自己的那刻一样,祂的道德性情是不变的。因此,雅各在论到神的美善和圣洁、祂对人的宽容和对罪的恨恶时,指出神「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

  三、神的真理不变。人们有时候会说一些他们并不真正想说的话,只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此外,人们也经常发现自己不再坚持过去的话,因为他们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我们每个人有时都不得不收回自己的话,因为那些话不再能表达我们的想法。有时候我们还被迫承认说错了话,因为有铁证如山。

  人的话是不靠谱的,但神的话并非如此。它们永不动摇,永远有效地表达祂的心思意念。没有任何环境可以促使祂收回它们,祂的意念也不会改变、以致祂需要修改话语。以赛亚写道:「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草必枯干……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赛40:6-8节)同样,诗人说:「耶和华啊,祢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祢一切的命令尽都真实……是祢永远立定的。」(诗119:89, 151, 152)

  在最后一节中译为「真实」的这个字,原文带有「稳定」的意思。因此,当我们读经的时候,需要记住,神仍然站立在所有向新约信徒发出的应许、要求、旨意的陈述和警告的话语之后。这些不是古代的遗物,而是神向祂历代百姓永远有效的心意启示,直到这个世界的末了。正如我们的主亲自告诉我们的:「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约10:35)没有什么能够废除神永恒的真理。

  四、神的行事(ways)不变。祂继续以圣经故事中的行事方法对待今天的罪人。祂仍然通过区分罪人来显明祂的自由和主权,使一些人能听到福音,另外—些却听不到;促使一些听到福音的人悔改,却任凭另外一些不信。祂藉此教导祂的圣徒,祂不欠任何人怜悯;而他们找到生命,完全是由于祂的恩典,而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

  祂仍然祝福那些祂所爱的人,使他们谦卑,以便把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祂。祂仍然恨恶祂百姓的罪,使用各种内在和外在的痛苦与忧伤,使他们的心脱离妥协和悖逆。祂仍然与祂的百姓相交,赐给他们忧患和喜乐,使他们的爱脱离其他事物、归于自己。祂仍然教导信徒珍惜和等候祂所应许的赏赐,促使他们在祂赐下之前为之恒切祷告。因此,我们在圣经中读到祂如何对待祂的百姓,祂今天也如何对待我们。祂一切作为的目的和原则始终如一,祂的行事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与自己的性情相悖。我们知道,我们的行事方法可悲地反复无常,但神却并非如此。

  五、神的旨意(purposes)不变。撒母耳说:「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祂迥非世人,决不后悔。」(撒上15:29)巴兰也说过同样的话:「神非人,必不致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致后悔。祂说话岂不照着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23:19 )

  后悔就是修改自己的判断、改变自己的行动计划。神从来不这样做,祂从不需要,因为祂的计划建立在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一切事情的全面了解和掌控基础上,所以不会有突然的紧急情况或意外的发展会让祂措手不及。亚瑟·平克(A. W. Pink)说:「有两个原因会使人改变主意、扭转计划:不是缺乏预知某事的远见,就是缺乏执行此事的远见。但神无所不知、又无所不能,所以祂永远都不需要改变祂的定旨。」「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祂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33:11)

  神在时间里所做的,在永恒中早已筹定。祂在永恒中筹定的一切,在时间里必要成就。而祂在祂的话语里承诺自己要做的一切,都必无误地完成。因此,我们读到「祂旨意的不变性」,使信徒充分享受所应许的基业;又读到神藉不变的誓约向信心的始祖亚伯拉罕确认这旨意,成为亚伯拉罕和我们的确据(来6:17-18)。神所宣布的所有意图都是如此。它们不会改变,祂永恒计划的任何一部分都没有改变。

  的确,有一些经文(创6:6-7;撒上15:11;撒下24:16;拿3:10;珥2:13-13)说神后悔了。但在每个例子中,都是指神根据某些人对神的反应,改变了之前对待他们的方式。但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反应是没有被预见到的,或者说是让神感到意外,以致祂在永恒的计划中不曾预备。而当祂开始用新的方式对待一个人的时候,祂永恒的目的并没有改变。

  六、神的儿子不变。「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祂的触摸仍然带着亘古不变的能力。「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这句话仍然是真理。祂永不改变,这个事实是所有神的百姓的强烈安慰。

我们要像他们一样

  那么, 圣经时代的信徒和我们之间的距离感和差异感在哪里呢?没有了。凭什么呢?因为神不会改变。与祂相交、信靠祂的话语、凭信心生活、站立在神的应许上,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基本上都与旧约和新约时代信徒的生活相同。当我们进入每一天的困惑时,这个想法会带来安慰;因为在核子时代所有的变幻无常中,神和祂的基督保持不变——全能的拯救不变。

  但这个想法也带来了一个犀利的挑战。如果我们的神和新约信徒的神是一样的,我们却满足于在与神相交的经历和基督徒行为的标准上远远低于他们,这怎么能自圆其说呢?如果神是一样的,这就不是一个我们能够回避的问题了。

问题讨论:

  1. 列举神不变的六方面。
  2. 比较神的生命和祂造的生命。
  3. 《出埃及记》对神名字的两个启示,如何相辅相成?
  4. 比较神的话和人的话。
  5. 有什么事是神在圣经时代做的,祂今天也做?为什么祂做这样的事?
  6. 为什么神永不需要后悔?作者如何解释那些说到神后悔的经文?
  7. 为什么作者能够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这真理是「所有神的百姓的强烈安慰」吗?
  8. 基于什么原因,我们和圣经时代信徒之间的距离得以消除?有什么事实,对我们最真实的,正如对他们也是真实的?

第六章 祂要作见证

  教会中常唱:「荣耀归与父、子、圣灵。」我们会问:这是什么意思?颂赞三位神?不!是颂赞一位有三个位格的神。正如赞美诗《天父祂爱深沉 Father of heaven, whose love profound 》所唱:

  耶和华!父、子、灵,
  奥妙神性!三位一体!

  这就是基督徒所敬拜的神——三位一体的耶和华。基督徒对神的信仰中心,就是三位一体所启示的奥秘。「三位一体」的英文(Trinity)源于拉丁文(Trinitas),意思是「三」。基督教建立在神三位一体、三个位格的教义上。

  常常有人以为,既然三位一体的教义这么不可思议,简直是神学上一件大而无当的废料,我们没有它也可以愉快地生活啊?而我们的实践似乎也反映出这种假设。英国圣公会的祷告册规定教会每年十三次在公众崇拜中诵读这一教义的经典陈述——《亚他那修信经 Athanasian Creed》,但今天却连读一次都罕见。大部分圣公会牧师可能除了「三一主日」之外,从来不传讲三位一体的信息;而那些不守「三一主日」的牧师,更是从来不讲这方面的道。如果请使徒约翰来评论我们的做法,他会说些什么呢?这真够耐人寻味的!因为对他来说,三位一体的教义是基督教福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看到的,约翰在他福音书的序言里,向我们介绍了在独一神格中有两个截然不同位格的奥秘。毫无疑问,这是神学上的一个深坑,但约翰却把我们直接抛入其中:「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道是与神相交的一个位格,道自己就是一个位格、有永恒的神性。正如约翰继续告诉我们的,祂是天父的独生子。约翰把一个神有两个位格的奥秘放在他福音书的开头,因为他知道,人若不能领会耶稣实际上是神的儿子这个事实,就会对这位拿撒勒人耶稣的言行完全摸不着头脑。

三个位格

  但这并非约翰要我们了解的关于神格中多重位格的全部内容。因为,在他记载了我们的主最后一次与祂门徒的谈话之后,他报告了救主如何解释说,祂要到祂父的家里为门徒预备地方,接着就应许赐给他们「另一位保惠师」(约14:16)。

  请注意这句话,因为它内涵丰富。它表示有一个位格,而且是很特别的位格。「一位保惠师」——从不同英文译本的译法中,可以看出其含义的丰富:「顾问 counsellor」(RSV译本);「帮助者 helper」(Moffat译本);「辩护人 advocate」(Weymouth译本);「与你为友者 one to be friend you」(Knox译本)。这个词表达出许多思想:鼓励、支持、帮助、关心、负责别人的福祉。「另一位保惠师」——没错,因为耶稣是他们最初的保惠师,新来者的任务是要继续祂在这方面的事工。因此,只有当我们回顾主自己在三年的个人事奉当中,用爱心、关怀、忍耐指导和供给所需的方式照顾门徒,才能理解主所说「另一位保惠师」的涵义。基督实际上是说,「祂会照顾你们,好像我照顾你们的方式一样。」真是一个特别的位格!我们的主接着谈到这位新保惠师的名字。祂是「真理的灵」(约14:17),「圣灵」(约14:26)。这个名字代表神性。在旧约中,神的话和神的灵是平行的。神的话是祂全能的话语;神的灵是祂全能的气息。这两个短语都表示神的大能在运行。在创造的记载中,神的话语和气息同时出现。「神的灵(气息)运行在水面上。神说……就有了……」(创1:2等节)「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灵)而成。」(诗33:6)约翰在序言中告诉我们,这里所说的神性的「道」是有位格的。我们的主现在给出平行的教导:神性的「灵」也是有位格的。正如祂后来称父为「圣父」(约17:11),现在祂也称这有位格的灵为「圣灵」,藉此证实祂关于「灵」这个位格的神性的见证。

  约翰的福音书显示基督如何把圣灵的使命与父和子的旨意和目的联系起来。一处圣经说,父曾差这圣灵,正如父差遣子一样(参约5:23, 26-27)。主又说:父会「因我的名」差遣圣灵——也就是说,作为基督的代理人,执行基督的旨意,作为祂的代表、以祂的权柄行事(约14:26)。正如耶稣奉父的名而来(约5:43),作为父的代表,说父要说的话(约12:49-50),做父要做的工作(约10:25;17:4, 12),自始至终都做父的使者,为父作见证;同样,圣灵也是奉耶稣的名而来,在世上作为耶稣的代表和见证行事。圣灵「从父出来」(约15:26),原文(Para)指从旁边而来,这正如从前子「从父出来」(约16:27),原文也用了同样的字眼(Para)。父差派永在的子进入世界,现在把祂召回荣耀里,另外差遣圣灵代替祂。

  这只是从一给方面来看。另一处圣经说,是子「从父那里」差圣灵来(约15:26)。正如父差子进人世界,子也差圣灵进入世界(约16:7)。圣灵由子所差,也由父所差。因此,我们有了以下一组关系:

  1. 子受命于父,因为子是父奉父的名所差。
  2. 圣灵受命于父,因为圣灵是父因子的名所差。
  3. 圣灵受命于子、也受命于父,因为圣灵既是由子所差,也由父所差(比较约20:22「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

  这样,约翰记录了我们的主对三位一体奥秘的启示:三个位格,一位神,子执行父的旨意,圣灵执行父和子的旨意。重点要强调是:那要与基督的门徒「永远同在」(14:16)的圣灵,将代替基督执行保惠师的事工。因此,如果基督保惠师的事工很重要,那么圣灵保惠师的事工也不会次之;如果基督的工作对教会很重要,那么圣灵的工作也一定很重要。

神圣却被忽视

  但你恐怕不会从阅读教会历史、或从今天的教会中,得到「圣灵的工作很重要」的印象。

  令人震惊的是,你却会看见,圣经中关于三一神的第二位格和第三位格的教训,受到了截然不同的对待。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从古至今一直是教会内部经常争辩的题材;然而,圣灵的位格和工作却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圣灵的教义,一直是基督教教义中的「灰姑娘」,似乎很少有人对此感兴趣。

  有关基督位格和工作的优秀著作,如同汗牛充栋;但有关圣灵的位格和工作值得一读的书籍,即使在这个灵恩的时代,也是屈指可数。基督徒对于基督的工作毫不怀疑,都知道祂藉代赎的死救赎了我们,尽管他们对这事究竟如何仍存分歧。但一般基督徒对于圣灵的工作,内心深处完全是一头雾水。

  有些人谈论基督的灵,就像谈论圣诞精神一样——认为是一种模糊的文化压力,能使人变得友善和虔诚。有些人把圣灵当作道德信念的启发,就像非基督徒印度圣雄甘地(Gandhi)那样,或是奥地利哲学家鲁道夫·施泰纳(Rudolf Steiner)的神智神秘主义(Theosophical mysticism)。但更多的人可能根本就没有想到圣灵,对祂的作为也没有任何正面的认识。实际上,他们和保罗在以弗所遇见的门徒一样:「未曾听见有圣灵」(徒19:2)。那些自称注重基督的人,却对圣灵知之甚少,岂不怪哉?基督徒都知道,如果没有道成肉身或代赎,会有什么后果;他们知道那样自己就会灭亡,因为没有救主。但是,很多基督徒完全不知道,如果圣灵不在世上,又会有什么不同?他们根本不知道,如果没有圣灵,他们、或教会将会遭受什么。

  显然,这里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我们如此忽视基督所指定的代理人的工作,怎么能自圆其说呢?我们一面声称尊崇基督,一面忽略和羞辱基督差来作为祂的代理、代替祂的位置、代表祂照顾我们的这位圣灵,岂不是自欺欺人吗?我们岂不应该比原来更多地注意圣灵吗?

圣灵工作的重要性

  但是,圣灵的工作真的很重要吗?

  十分重要!为什么呢?如果没有圣灵的工作,世界上就根本没有福音、没有信心、没有教会、没有基督教。

  首先,没有圣灵,就没有福音和新约圣经。

  当基督离开世界的时候,祂把祂的使命交给了祂的门徒。祂要门徒负责去使万民作祂的门徒。祂在楼上对他们说:「你们也要作见证。」(约15:27)祂在升天之前,在橄榄山上对他们的临别吩咐是:「……你们……要……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这是他们被委派的工作。但他们可能会作些什么样的见证呢?毕竟,他们从来不是好学生,他们一直都无法理解基督,以致错过了祂在地上事工中教导的重点。现在,基督已经走了,怎么能指望他们有更好的表现呢?几乎可以肯定,即使他们拥有世上最好的愿望,也会很快把福音的真理和一大堆善意的误解掺杂在一起,他们的见证很快就会沦为扭曲、一塌糊涂、毫无指望,这难道不在意料之中吗?

  答案是「否」——因为基督差遣圣灵到他们中间,教导他们一切的真理,从而拯救他们脱离一切错误,提醒他们已经被教导过的东西,向他们启示他们本来应该明白的一切。「保惠师……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14:26)「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2-14)也就是说,基督指示祂向门徒说什么,祂就会让他们知道什么;正如基督照着父的指示吩咐门徒一样(约12:49-50;17:8,14)。这样,「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也就是向门徒作见证;并且「你们也要作见证……」(约15:27),因为门徒能被圣经的见证工作装备和支持。

  这个应许就是:在圣灵的教导下,这些最初的门徒应该有能力成为基督的代言人,就像旧约先知能用这样的话来开始他们的布道:「主耶和华如此说」,拥有同样真理的新约使徒,也可以这样宣告他们口头或文字的教训:「主耶稣基督如此说」。

  事情也这样发生了。圣灵按照应许临到门徒,向他们见证基督和祂的救恩。论到「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救恩的荣耀时,保罗写道:「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我们所领受的……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他还可以加上「写下」)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林前2:10-13)。圣灵向使徒见证的方法,是向他们启示一切真理,并激励他们诚实地传讲真理。因此就有了福音书,也因此就有了新约圣经。但如果没有圣灵,这世上两样都没有。

  这还不是全部,其次,若没有圣灵,就没有信心,也没有重生——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基督徒。

  福音之光闪耀,但「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4:4),而盲人对光的刺激是没有反应的。正如基督告诉尼哥德慕:「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3, 5)随后,基督代表自己和祂的门徒,向尼哥德慕和他所代表的所有尚未重生的宗教人士进一步解释说,不重生的必然后果就是不信——「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约3:11)。福音不能使他们产生信心,因为不信紧紧抓住了他们。

  那怎么办呢?我们能否因此断定传福音是浪费时间,把传福音视为一项注定失败的绝望事业?不能,因为圣灵与教会同在,为基督作见证。正如我们看到的,祂藉着启示和激励向使徒们作见证;历代以来,祂也藉着光照向我们其他人作见证:睁开盲目的瞎眼,恢复属灵的视力,使罪人能看见福音的确是神的真理,圣经的确是神的话语,基督的确是神的儿子。我们的主应许说:「祂(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我们无法想象可以藉着自己的辩论来证明基督教的真理;除非圣灵藉着祂全能的工作更新盲目的心灵,没有人能证明基督教的真理。劝服人的良心相信基督福音的真理,是基督的灵独特的主权;基督的人类见证人必须学会把成功的盼望建立在圣灵对真理有力的证明上,而不是放在人对真理巧妙的表达上。

  保罗在此指出了道路:「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1-5)正因为圣灵以这种方式作见证,所以当福音被传扬的时候,人们才会相信。但若没有圣灵,世界上连一个基督徒也不会有。

我们的正确回应

  我们有没有藉着承认、倚靠圣灵的工作来尊崇祂呢?我们有没有漠视祂的工作、轻忽祂,以致不但羞辱了圣灵,而且羞辱了差祂来的主呢?

  在我们的信仰中:我们是否承认祂所默示的圣经的权柄,包括先知的旧约和使徒的新约呢?我们是否怀着对神圣言的敬畏和受教之心来阅读和聆听它呢?如果没有,我们就是在羞辱圣灵。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是否尊重圣经的权柄、按照圣经而活,无论别人如何反对,都承认神的话语必然无误,并且相信神心口一致、祂必支持自己的话语。如果没有,我们就是在羞辱赐给我们圣经的圣灵。

  在我们的见证中:我们是否记得,只有圣灵通过祂的见证,才能证实我们的见证,因此仰望祂、信靠祂,并像保罗一样,通过避免使用人的小聪明、显明我们的真实信靠呢?如果没有,我们就是在羞辱圣灵。

  现今教会生活的荒凉,难道不正是神对我们羞辱圣灵的审判吗?如果是这样,当我们学会在思考、祷告和实践中尊崇圣灵之前,怎么能指望神除去这审判呢?「祂要作见证……」(约15:26)「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启2:7)

问题讨论:

  1. 关于三位一体,《约翰福音》教导我们什么?
  2. 保惠师一词有什么其他译法?这词有什么意义?
  3. 圣灵的工作和基督的工作有什么关系?
  4. 旧约如何论到神的话和神的灵?
  5. 作者说教会一直漠视圣灵的工作。你同意吗?你对圣灵的工作的认识,会在你个人的生命中起了变化吗?
  6. 为什么没有圣灵就没有福音,也没有新约圣经?
  7. 为什么没有圣灵就没有基督徒?
  8. 根据第四大段的涵义,我们能够在信仰、生活、见证中如何尊崇圣灵?

第五章 神道成肉身

  有思想的人觉得耶稣基督的福音难以置信,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福音所牵涉的事实超越了我们的理解。但令人遗憾的是,许多人是在错误的地方寻找难题,结果给信仰加上了不必要的困难。

  就拿代赎来说吧,许多人卡在那里。他们问:我们怎么能相信拿撒勒人耶稣之死——一个人在罗马的刑架上断气——就能消除全世界的罪呢?那一次的死,怎么能与神赦免我们今天的罪有关系呢?

  或以复活为例,这似乎是许多人的绊脚石。他们问:我们怎样才能相信耶稣的身体从死里复活呢?的确,很难否定坟墓是空的——但要相信耶稣从空坟墓出来,活在一个永不朽坏的身体里,难度岂不是更大吗?任何一种暂时昏晕后苏醒、或者盗尸的理论,岂不都比基督教的复活教义更容易相信吗?

  又以童女生子为例,这在二十世纪的许多基督徒中被广泛否定。人们不禁要问:怎么能相信这种生物学上的异常现象呢?

  再以福音书中的神迹为例,许多人把这当作难题的根源。他们说,当然,耶稣真的能医病——从证据看,很难怀疑这点,何况历史也记载了其他能医病的人——但是,怎么能相信祂在水面行走、喂饱五千人、使死人复活呢?这样的故事显然难以置信。面对类似这样的问题,今天许多位于信仰边缘的人深感困惑。

最大的奥秘

  但实际上,真正的难题、福音最大的奥秘,根本不在这里:不在受难节代赎的信息,不在复活节复活的信息,而在圣诞节道成肉身的信息。基督教真正惊天动地的宣言,是拿撒勒人耶稣是神降生为人——神格中的第二位成为「第二个人」(林前15:47),决定了人类的命运,成为全人类的第二位代表。祂取了人性、却不失神性,以致拿撒勒人耶稣既是完全的真神,又是完全的真人。

  这里包含了两个奥秘,可以说是「买一送一」——在独一神里竟然有多个位格,而在耶稣这个人里竟然有神性和人性的合而为一。基督教最深刻、最难以理解的启示,就在第一个圣诞节发生的事情里。「道成了肉身」(约1:14);神成为人;神子成为犹太人;全能者成为地上一个无助的婴孩,除了睁开眼睛、扭动身体、发出声音之外,什么也不会,就像其他婴孩一样要喂食、换尿布、教祂牙牙学语。神的儿子也要经过婴孩期,这是一个事实,并没有幻想或夸大的成分。你越细想,就越震惊,连小说的情节也没有道成肉身的事实更加不可思议!

  这才是基督教真正的绊脚石。这是犹太教徒、穆斯林、神体一位论者(Unitarians)、耶和华见证人,以及许多不能相信童女生子、神迹、代赎和复活的人觉得最为难的地方。在福音故事的其他地方出现的困难,都是因为对道成肉身信的不对、或者信得不够。一旦把握了道成肉身的事实,其他的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耶稣只是一位了不起的圣人,那么要相信记载关于祂一生言行的新约圣经,难题确实多得高耸入云。但是,如果耶稣就是永恒的道,父神曾「藉着祂创造诸世界」(来1:2),那么,神再次运用创造的大能使祂进入世界、活在地上、离开世界,根本不足为奇,生命的创造者从死里复活也不足为怪。如果祂真的是神的儿子,祂竟然会死、比祂能够复活更加令人震惊!

  卫斯理说:「永恒者竟死,何等奥秘!」相比之下,永恒者复活,就不算奥秘了。如果神不朽的儿子真的顺服至死,那么,这样的死能拯救人类脱离死亡,也不足为怪了。一旦我们承认耶稣是神,就很难在福音的其他部分找到任何难题,因为一切都浑然一体、天衣无缝。道成肉身本身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奥秘,但却能使新约圣经所记载的其他一切都变得合情合理。

这婴孩是谁?

  《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详细地告诉我们,神的儿子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的。在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祂降生于一个不起眼的犹太村庄、一间小客店外面。当我们在一个又一个圣诞节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通常都把它美化了,但它其实是相当丑恶和冷酷的。耶稣之所以出生在客店之外,是因为客店满了,而且没有人愿意给一位临产的妇人腾出床位,以致她不得不在马厩里生下孩于,又把祂放在马槽里。福音书的作者冷静地讲述这个故事,不予置评,但是,凡有思想的读者都会对那冷酷而堕落的一幕不寒而栗。

  然而,福音书的作者讲述这个故事,并不是要借此发表道德的教训。对于他们来说,除了伯利恒这个地点应验了预言(参太2:1-6),故事的焦点不在于降生的环境,而在于婴孩的身分。关于这一点,新约圣经要传达两大思想。我们前面已经提过,现在要更详细地了解它们:

  —、在伯利恒降生的婴孩是神。更确切地,用圣经的话来说,祂是「神的儿子 the Son of God」;或者用基督教神学常用的表达方法说,是「神那儿子 God the Son」。请注意,是「那儿子 The Son」,不是「一个儿子 A Son):正如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前三章中四次强调,以确保他的读者明白耶稣的独特性,祂是「独生子 the only begotten」、或「神独生的儿子 one and only Son of God」(参约1:14、18;3:16、18)。因此,基督教会宣认:「我信父上帝……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有时,基督教护教者谈到「耶稣是神的独生儿子」,好像这句声明是回答耶稣身分终极和完整的答案。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句话本身就会产生问题,而且很容易被误解。「耶稣是神的儿子」,意思是说其实有两位神吗?那么基督教是否像犹太教徒和穆斯林所声称的,是多神论吗?抑或「神的儿子」这句话是暗示耶稣虽然在受造物中独一无二,但祂的神性位格却不如父神吗?在初期教会中,亚流派(Arians)就是这么认为的,现代的一位论派(Unitarians)、耶和华见证人、基督弟兄会(Christadelphians)和其他一些人也是这么想的。真的是这样吗?当圣经把耶稣称为「神的儿子」的时候,意思到底是什么呢?

  这些问题困惑了好些人,但新约圣经并没有把我们留在不知如何回答的疑惑中。原则上,使徒约翰在他的福音序言中,不但提出、同时也解答了这些问题。显然,他是写给具有犹太和希腊背景的读者。正如他告诉我们的那样,他写作的目的是要叫他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并且……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在这本福音里,他把耶稣以「神的儿子」的身分呈现出来。

  然而,约翰知道「神的儿子」这个短语,会在他的读者心中引起误导性的联想。犹太神学把它作为所期待的人类弥赛亚的头衔。希腊神话中也有许多「众神的众子 sons of gods」,也就是由某个神明和某个人类女性结合而生的超人。在这两种语境下,这个短语都不能表达「有位格的神 personal deity」的概念;相反,两者都否定了这种观念。约翰想确保他每次提到耶稣是「神的儿子」时,不会被读者这样理解、也就是误解。他想一开始就明确地指出,耶稣所宣称的、以及基督徒所宣认的祂的神子身分,恰恰是指「有位格的神 personal deity」,而不是任何别的。因此,就有了《约翰福音》第一章1-18节这段广为人知的序言。英格兰圣公会每年都把这段当作圣诞节的福音课诵读,这样做完全正确,因为新约中没有其他地方如此清楚地解释了耶稣的神儿子身分的本质和意义。

  请看约翰是怎样小心而有说服力地阐释他的主题的。

  他并没有开门见山地提到「儿子」,而是先谈「道」。这样就避免了被误解的危险,熟悉旧约的读者立刻就能心领神会。在旧约里,神的道是祂创造时的发言,是祂成就计划的行动能力。在旧约的描述中,神的发言不但是祂计划的真实宣告,而且本身就有执行该计划的能力。《创世记》第1章告诉我们,在创造时,「神说,要有……就有了……」(创1:3)「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因为祂说有,就有」(诗33:6、9)。因此,神的道就是神的作为。

  约翰使用这个比喻,进一步说明关于神的道的七件事:

  1. 「太初有道」(约1:1),道是永恒的。祂自己没有开端,在未有万物以先,祂已经存在。
  2. 「道与神同在」(约1:1),具有位格。成就神计划的能力,是一个有独特位格的存在的能力,这个位格与神有着永恒的、积极相交的关系,这就是这个短语的意思。
  3. 「道就是神」(约1:1),具有神性。虽然位格与父截然不同,但祂却并非受造物;祂本身就是神,正如父是神。这节经文所展现的奥秘,乃是合一的神格中有不同的位格。
  4. 「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约1:3),道有创造力。祂是父从事每一个创造过程的代理,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这进一步证明祂是创造者,不属于受造之物,正如父也不属于。
  5. 「生命在祂里头」(约1:4),道是生命之源。在受造物的领域,只有在祂里面、并且藉着祂,才有物质性的生命。这是圣经对一切生命的起源及延续问题的答案:生命是由道赋予和维持的,受造物本身并没有生命,生命只在道——神的第二个位格里。
  6. 「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道有启示能力。祂赐生命,也赐亮光。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从活在神的世界这个事实中,得着了神的某种启示;而这与他们能存活一样,都是因着道的工作。
  7. 「道成了肉身」(约1:14),成为人类。伯利恒马槽里的婴孩并非别人,正是神永恒的道。

  现在,向我们展示了道是神的一个位格、是万物的创造者之后,约翰又指出了祂的另一个身分。他告诉我们说,这道借着成为肉身,显明为「神的儿子」。「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14节)。第18节也确定了这身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就这样,约翰建立了他一直要建立的论点。他现在已经清楚地说明称耶稣为「神的儿子」是什么意思。「神的儿子」是神的道,而我们已经看到道是什么;因此,道是什么,子也是什么。这就是《约翰福音》序言的信息。

  因此,当圣经宣称耶稣是「神的儿子」时,这句话是对祂独特位格神性(distinct personal deity)的断言。圣诞节的信息基于一个惊人事实:马槽里的婴孩是神。

  但这只是故事的一半。

  二、在伯利恒降生的婴孩是神成为人。道成了肉身:一个真正人类婴孩。祂并没有不再是神,祂的神性丝毫不亚于从前,但祂已经开始做人了。祂现在不是减少了某些神性的神,而是神加上了祂自已所造的人性。祂曾经创造人,但现在却开始学习做人的感觉。祂曾经创造那位沦为魔鬼的天使,现在却处于可以被魔鬼试探的状态——事实上,祂无法避免被试探——祂作为人类的人生,只有通过与魔鬼的冲突才能得以完全。《希伯来书》的作者仰望祂升上高天的荣耀,从这个事实中得到极大的安慰。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祂自已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2:17-18;4:15-16)

  道成肉身的奥秘是深不可测的,我们无法解释它,只能系统地陈述它。最好的陈述可能是《亚他那修信经 Athanasian Creed》的表述:「上帝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也是人;……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具有理性之灵魂及人类血肉实体之完全的人,……虽然祂同时是神、也是人,然而并非是两位,而是一位基督;祂是将人性带进神之中的那一位,而不是将神性转变为血肉之躯的那一位。」我们的思想无法完全理解这奥秘。我们在马槽的所见,正如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年)在《人要称祂名为以马内利 They Shall Call His Name Immanuel》中所唱的:

  缩为一尺是我神,
  不可思议成肉身。

  不可思议——我们应当明智地紧记这点,可以避免臆测、心满意足地敬拜祂。

为死而生

  我们怎样看待道成肉身呢?新约并不鼓励我们去揣测它所引起的肉体上和心理上的问题,却要我们因它所彰显的大爱去敬拜神。那是纡尊降贵、甘愿卑微的伟大行动,保罗说:「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祂的死是一位普通罪犯之死。」(腓2:6-8 英文PHILLIPS译本)而这一切都为了我们的救赎。

  有时神学家们会猜想:道成肉身起初和基本的目的,是要使创造的秩序变得完美,它的救赎意义,只不过是神后来的主意。但是,正如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丹尼(James Denney)所坚持的那样:「新约完全不知道还有一种可以与代赎无关的道成肉身。……启示的焦点不是伯利恒,而是加略山。任何基督教的建造,若是忽略或否定了这一点,都会因为失去焦点而歪曲基督教。」(参詹姆斯·丹尼《基督之死》(the Death of Christ)1902年版第235页)

  伯利恒摇篮的关键意义,在于它是把神的儿子引到加略山十字架的阶梯上的一级台阶,我们只有从整个事件的角度看,才能理解其意义。因此,新约诠释道成肉身的钥节不是《约翰福音》1:14那句简单的声明:「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而是《哥林多后书》8:9更全面的阐述:「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这里不但陈述了道成肉身的真理,还陈述了它的意义;它把神子取了人性的原因展示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永远都要如此看待它——不只是看作一个自然界的神迹,更是看为奇妙的恩典。

成了次等的神?

  现在要暂停下来,思想一下有些人对上面所引保罗的话的另一种应用。《腓立比书》2:7中那句被腓力斯(J. B. Phillips)译作「剥夺自己所有的权利 stripped Himself of all privilege」,钦定本(Authorised Version)英文圣经译作「虚己 made himself of no reputation」的话,原文的意思是「倒空自己 emptied himself」,如英文修订本(Revised Version)所译。有人就问,这句话若和《哥林多后书》8:9所说耶稣「成了贫穷」并列来看,岂不为了解道成肉身的本质带来了更多亮光吗?岂不是暗示神的儿子在成为人的过程中,减少了祂的某些神性吗?

  这就是所谓的「虚己论 Kenosis Theory」,这个词(Kenosis)的意思就是希腊语「倒空」。这种理论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其核心都是:为了成为完全的人,神的儿子必须放弃一些神性特质,否则就不能体验人类在空间、时间、知识、意识上所受的限制,而这些对于真正的人类生活至关重要。这个理论有不同叙述的方式。有人认为,神子只放弃了那些「形而上」的属性,如全能、全在、全知,保留了「道德」的属性,如公义、圣洁、信实、慈爱;另一些人则认为,当祂成为人的时候,放弃了所有特别的神性能力,包括神性的自我意识,但在地上后来的生活过程中逐渐重新获得了这种自我意识。

  在英国,虚己论最早由哥尔主教(Bishop Gore)于1889年提出,以解释为什么十九世纪的高等批判学者们能发现旧约里的错误,但我们的主竟然会茫无所知。哥尔的理论是:当神子成为人的时候,放弃了祂神性中对事实的全知,但对道德的问题却保留着完全的、神性的无误。在历史事实这个范畴里,祂受到当时犹太观念的限制,未经批判地接受了那些观念、却不知道其中并非完全正确。因此,祂才会认为旧约圣经是默示和真实的,还把五经归功于摩西,把《诗篇》110篇归功于大卫——而哥尔则认为,这些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许多人在这一点上追随哥尔,寻找理由拒绝基督对旧约圣经的评估。

  但是,虚己论根本站不住脚。首先,它只是一种推测,所引述的经文根本不能支持它。保罗论到神子倒空自己、成了贫穷,每次上下文的意思都是说,祂所放下的不是神性的能力和属性,而是神性的荣耀和尊严,正如基督在伟大的大祭司祷告中所说的:「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祢所有的荣耀。」(约 17:5)腓力斯和钦定本都正确地译出了《腓立比书》2:7保罗的原意。没有圣经支持神子放弃神性中某些特质的说法。

  这理论本身也存在巨大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果耶稣基督缺乏一些神性的特质,怎么能说祂是完全的神呢?如果天父的一些能力和属性不在祂身上,怎么能说祂完美地显明了父呢?此外,如果按这理论所假设的那样,地上真正的人性不能与完全的神性共存,在天上也想必也是如此。那么,那「在荣耀中的人」就会永远失去一些神性的能力。如果按圣公会信条第二条所说,「神性和人性」在道成肉身时「结合在一个位格中,永不分开」,那么根据虚己论,不能避免的推论是:神的儿子在道成肉身时失去了某些神的属性,将来也再也不能恢复。

  然而,新约显然清楚地强调了复活的基督的全能、全在和全知(参太28:18、20;约21:17;弗4:10)。照此看来,虚已论的支持者无法否定这些属性在天上能和真正的人性共存,那么,他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在地上却不能共存呢?

  此外,哥尔用这理论去解释为什么基督的一部分教训是错的,同时又维护其他教训的属天权柄,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基督曾经全面而明确地宣告,祂所有的教训都从神而来的,祂永远只是神的使者:「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7:16)「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约8:28)「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约12:49-50)祂宣告自己「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约8:40)。

  面对这些宣告,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接受这一切,承认耶稣的一切教训都有完全、属神的权柄,包括祂对旧约圣经的启示和权威的宣告;要么拒绝这一切,质疑祂所有教训的属天权柄。如果哥尔真的想维护耶稣的道德和属灵教训的权柄,就不应该质疑耶稣对旧约教训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决定不赞成耶稣对旧约的看法,就应该前后一致,既然不能接受耶稣宣告自己的教训都是出自神,就没有义务同意耶稣所说的任何言论。

  如果将虚己论用于哥尔的目的,那就会产生太多的推论了:它证明耶稣既然放弃了神性的知识,就会在每件事上都可能出错;而当祂宣称祂所有的教训都来自神的时候,很可能不但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我们。如果我们要而维护耶稣作为教师的属天权柄,根据祂的宣告,我们就必须拒绝虚己论,或无论如何拒绝它的这种应用。

  事实上,福音的记载本身就提出了反对虚己论的证据。的确,耶稣对人类和灵界的知识有时是有限的。祂有时会问——「谁摸我的衣裳?」(可5:30)「你们有多少饼?」(可6:38)祂宣称祂和天使一样,不知道神预定要祂再来的日子(可13:32)。但在另外一些时候,祂却显示出超自然的知识。祂知道撒马利亚妇人阴暗的过去(约4:17等节)。祂知道彼得若去打鱼,打上来的第一条鱼口中会有一块钱(太17:27)。没有人告诉祂,祂就知道拉撒路死了(约11:11, 13)。同样,祂很多时候在医病、喂饱人、使死人复生等神迹上显示出超自然的能力。福音书给我们对耶稣的印象,并不是完全放弃了神性的知识和能力,而是祂只是偶尔运用、而大部分时间则乐于不用。换言之,这印象与其说是神性的减少,不如说是神性能力的约束。

  我们怎样解释这种约束呢?显然,根椐《约翰福音》特别强调的真理,原因是子完全顺服父的旨意。神格一部分已知的奥秘,就是神的三个位格彼此都有固定的关系。子在福音书中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神性位格(independent divine person)出现,而是非独立的位格(dependent one),完全根据父的指示去思考和行动。「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约5:19)「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约5:30)「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6:38)「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常做祂所喜悦的事。」(约8:28-29)

  三位一体中第二位格的本性(nature),是承认第一位格的权柄,顺服第一位格所喜悦的事。这就是为什么祂宣告自己是子,而第一位格是祂的父。祂虽然在永恒、权能和荣耀上与父同等,但祂的本性却是扮演子的角色,并且以执行父的旨意为乐,正如三位一体的第一位格的本性是计划、发起神格(Godhead)的工作;第三位格的本性是从父和子领命而去,完成祂们共同的命令。

  因此,「既是神又是人 God-man」的耶稣在地上顺服父,并非因为道成肉身而产生的新关系,而是子与父在天上的永恒关系在时间里的延续。就如在天上一样,子在地上也完全仰赖父的旨意。

  如果这样,一切都解释清楚了。这位「既是神又是人 God-man」的知和行都不是「独立」的。祂没有坚持去做祂有能力去做的一切,因为其中一些不是父的旨意(太26:53-54);祂也没有刻意去知道祂有能力知道的一切,只想知道父定意要祂知道的。祂的知识和祂其他的行为一样,都受父的旨意约束。因此,祂不知道再来的日期,不是因为祂在道成肉身时放弃了全知的能力,而是因为父没有定意祂在地上完成使命之前需要知道这件事。加尔文注释《马可福音》13:32时说得很对:「在祂没有完全履行祂的中保职份之前,祂没有收到复活之后才能收到的信息。」所以,要解释耶稣知识的有限,不能用道成肉身的方式,而要用父对子在地上的旨意来解释。因此,我们得出结论:福音书有一些事实与虚己论是互相矛盾的,没有虚己论,这些事实反而可以得到最好的解释。

祂成了贫穷

  我们现在看到了神的儿子倒空自己、成了贫穷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放弃荣耀、真正地虚己;自愿约束权柄;接受困难、孤独、苦待、恶意和误会;最后,惨痛地死——灵魂的痛苦更甚于肉体的痛苦——以致祂几乎心力交瘁(参路12:50和客西马尼园的记载)。这意味着对不可爱的人类爱到底;使他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圣诞节的信息是,败坏的人性有希望了——赦免的希望、与神和好的希望、荣耀的希望——因为在父的定意下,耶稣基督成了贫穷,降生于马厩,为的是在三十三年后被挂在十字架上,这是世界所能听到的最空前绝后的奇妙信息。

  我们口口声声所谈论的「圣诞精神」,不外乎家庭快乐。但上面所说的清楚显明,这句话实际上应该承载着重大的含义,它应该意味着在第一个圣诞节为我们成了贫穷的基督,祂的性情在人世间繁衍。而圣诞精神本身,应该成为每个基督徒从岁首到年终的标志。

  今天,令我们觉得既可耻又可悲的是,这么多基督徒——我想更具体地说,这么多最坚固、最正统的基督徒——本着我们主的比喻中祭司和利未人的精神走过这个世界,看见周围众人的需要,却避开他们的眼睛、从一旁绕过,只留下一个敬虔的愿望或祷告:愿神满足他们的需要。这不是本该属于那些基督徒的圣诞精神——噢,他们为数众多——他们的人生抱负似乎仅限于建立一个良好的中产阶级基督徒家庭,结交良好的中产阶级基督徒朋友,以良好的中产阶级基督徒方式教养儿女,却任由社区里中下阶层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自生自灭。

  圣诞精神不会在装腔作势、自命不凡的基督徒身上闪耀,因为这精神只属于那些效法他们老师的人,他们渡过一生的原则,是让自己贫穷、使别人富足——付出时间、努力、关怀和关心,以必要的方式善待他人——不只是对待自己的朋友。

  并没有多少人表现出这应有的精神。如果怜悯的神复兴我们,祂将做的一件事,就是在我们的内心和生活中更多地运行这种精神。如果我们渴望个人的属灵复兴,应该采取的一个步骤,就是竭力培养这种精神。「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8:9)「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2:5)「祢开广我心的时候,我就往祢命令的道上直奔。」(诗119:32)

问题讨论:

  1. 什么是「福音最大的奥秘」?
  2. 请举具体实例,阐明相信道成肉身如何化解基督教教义引起的其他困难。
  3. 在伯利恒降生的婴孩是神。使徒约翰如何建构他福音书的序言,以说明神的儿子这称号的意义?关于道成肉身,他告诉我们哪七件事?
  4. 神为什么要道成肉身?
  5. 虚已论是什么?它曾被人用什么方法来陈述?为什么这理论站不住脚?
  6. 「这印象与其说是神性的减少,不如说是神性能力的约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如何解释这种约束?

第四章 独一真神

  「拜偶像」这几个字,会使你想起什么呢?在图腾柱前膜拜的野蛮人?印度教寺庙中面目狰狞的雕像?围着以利亚的祭坛狂舞的巴力祭司?显然,这些都是偶像崇拜;但我们还得知道,世界上还有更难察觉的偶像崇拜。

  第二条诫命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 」(出20:4-5等节)。这条诫命在谈论什么呢?

  如果单看这处经文,很自然会以为它是指敬拜耶和华以外诸神的想象——比如以赛亚所嘲讽的巴比伦偶像崇拜(赛44:9;46:1等节),或保罗在《罗马书》1:23、25节所论的当时希腊罗马世界的异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但是,从上下文看,第二条诫命几乎不可能指这种偶像崇拜,因为如果是的话,它只是重复第一条诫命的思想,并没有增加任何新的原则。

  因此,我们认为第二条诫命——正如传统的解释一样——是指着一项原则,如贺智(Charles Hodge)所说的:「拜偶像不单包括敬拜假神,也包括用形象来敬拜真神。」在基督徒的应用中,这意味着我们在敬拜中不能用视觉或图画的形式代表三一真神,或三位一体中的任何一个位格。这诫命所针对的不是敬拜的对象,而是敬拜的方式;它告诉我们的是,不能用任何代表神的雕像或图画作为辅助敬拜的工具。

形象中的危险

  乍一看,这样的禁令竟在圣经的十大原则中占有一席之地,岂不怪哉?因为骤看之下,它似乎没有多大意义。我们会问,如果环绕敬拜者周围的塑像和图画能帮助他把心转向神,何害之有?

  我们已经习惯于把该不该使用这些物件的问题,当作个人的爱好和品味。我们知道,有些人的房间里有基督的十字架和画像;他们告诉我们,看着这些物件,可以帮助他们祷告时把思想集中在基督身上。我们知道,很多人声称在充满这些装饰的教堂中,比在那些完全没有这些装饰的教堂中能更加自由、更加容易地敬拜。好吧,我们说,这有什么问题呢?这些东西有什么害处呢?如果人们真的认为它们很有帮助,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禁止它们有什么意义呢?面对这种困惑,有人提议说,第二条诫命只是禁止借用异教邪恶卑贱的事物来代表神,仅此而已。

  但这条诫命的措辞本身,却否定了这种狭窄的解释。神非常明确地说,「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百物」用来敬拜。这个明确的声明,不但禁止把神描绘成动物和雕像,也禁止把祂描绘成我们所知道最高的受造物——人。它还禁止用图画或塑像代表耶稣基督这个人——虽然耶稣自己曾经并且仍然是人。因为所有的图画和塑像必然都是「仿佛」我们所设想的理想人物,因此都在诫命禁止之列。

  在历史上,基督徒对于第二诫命是否禁止用耶稣的图画作教学和指导——例如在主日学课堂上,一直意见分歧,而且不易解决。但是,大家毫无争议地一致认为,这条诫命禁止我们在公开或私下敬拜基督的图画和塑像,正如不能敬拜父神的图画和塑像。

  既然不会在敬拜中使用,何必要全面禁止呢?从诫命本身的强调,加上可怕的警告、宣告神是忌邪的神和对违背者的严惩,人们会以为这必定是至关重要的事。但是,真的吗?

  答案是:是!圣经告诉我们,神的荣耀和人的属灵福份都与它直接相关。有两条思路摆在我们面前,合在一起就充分解释了为什么要如此强调这条诫命。这些思路与这些形象对人的帮助是真实还是假设无关,而与它们的真实性有关。包括:

  一、形象羞辱神,因它们掩盖了祂的荣耀。天上(太阳、月亮、星辰),地上(人、动物、雀鸟、昆虫),和海中(鱼、哺乳动物、贝壳类)之物的形象,都不是造物主的形象。加尔文(Calvin)说:「神真正的形像,全世界都找不到;因此……什么时候祂以可见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祂的荣耀就受到了玷污,祂的真理就被虚谎腐蚀……因此,设计神的塑像本身就是不敬虔的,因为这种恶行假冒祂的威荣,把祂塑造成根本不是祂的样子。」

  这里的重点,不只是用有躯体和四肢的形象去代表神,而祂实际上并没有。如果这是反对形象的惟一理由,那用形象来代表基督就无可厚非了。但这还有更深的意义。反对图画和形象的核心,是因为这些事物不可避免地遮掩了全部或大部分它们所代表的神的位格本质和性情的真理。

  举例说明:亚伦造了金牛犊、即公牛的形象,作为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全能神耶和华的视觉象征。无疑,这个形象被认为可以记念神、适当地象征祂的大能。但不难看出,这样的象征实际上是侮辱了神。因为看到代表祂的牛犊形象,人们对祂的道德性情,祂的公义、良善和忍耐会有什么想法呢?因此,亚伦的形象掩盖了耶和华的荣耀。

  同样,十字架的痛苦写照掩盖了基督的荣耀,因为它隐藏了祂的神性、祂在十架上的得胜、祂现时的国度等事实。它只显示了祂作为人的软弱,却掩盖了祂作为神的大能;它只描绘了受苦的事实,却让我们看不到祂的喜乐和大能。在这两种情况下,那些象征物之所以没有价值,主要原因是它无法代表应代表的。只要是用视觉的方式来表现神,结果都是如此。

  无论我们怎样从文化的角度看待宗教艺术,都不应该通过看着神的画像来想象祂的荣耀,并且感动自己去敬拜祂;因为这些画像永远都无法向人彰显祂的荣耀。这就是为什么神在第二条诫命中说,祂是「忌邪」的神,必要报应违命的人:因为圣经所说的神的「忌邪」,就是祂维护祂自己荣耀的热忱;每当有人用形象去敬拜神,神的荣耀就受到损害。

  《以赛亚书》40:18生动地宣告神不可测度的伟大之后,接着就问我们:「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像与神比较呢?」这问题并不期待一个答案,只是要求肃然静默。它的目的是提醒我们,如果以为模仿某些被造物的形象,就可以用来代表造物主,那是既荒谬、又不敬虔。

  这也不是我们被禁止在敬拜中使用形象的惟一理由。

  二、塑像误导我们,传达对神的错误观念。它们不但不能充分代表神,而且扭曲了我们对祂的观念,在我们脑海中植入各种关于神的性情和旨意的错误思想。亚伦把神的形象塑造成一只牛犊,使以色列人以为祂是一位能接受疯狂、下流的方式敬拜的神。因此,亚伦组织「向耶和华守节」(出32:5),结果却变成了可耻的狂欢。此外,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使用十字架作为祷告的辅助,会鼓励人把敬虔等同于沉思基督肉身的受苦,使他们对肉身痛苦的属灵价值产生不健全的看法,也使他们无法认识复活的救主。

  这些例子表明形象会在人的心中歪曲神的真理。从心理而言,如果当你向神祷告时,习惯性地把思想集中在形象或图画上,你就会想着这个形象、向这个形象祷告,以为这个形象所代表的是神。从这种意义上,其实你是在向这个形象「屈膝」、「敬拜」。既然这些形象不能传达关于神的真理,你也就无法在真理中敬拜神。这就是为什么神禁止你我用形象和图画去敬拜祂。

铸造的形象和心理的形象

  明白神的形象和图画会影响我们对神的观念之后,就能进一步看见第二条诫命也应用于另外的范畴。正如它禁止我们铸造神的形象,也禁止我们在脑海中臆想神的形像。在脑海中臆想神,和用双手塑造神一样,都违背了第二诫命。

  我们经常会听见这样的话:「我喜欢把神想象成伟大的建筑师、或数学家、或艺术家。」「我不认为神是法官,我喜欢只把神想象为一位父亲。」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言论往往只是前奏,接踵而来的就是否定圣经告诉我们的某些关于神的真理。需要极力强调的是,那些随心所欲地想象神的人,已经违背了第二诫命。充其量,他们只能以人的形像来想象神——也许是一个理想的人,或者是一个超人。但神绝不是任何一种人。我们是按照祂的形象造的,但却不可以为祂存在于我们的形象里。以这样的方式想象神,就是对祂一无所知、不认识祂。

  所有建立在哲学推理、而不是圣经启示基础上的思辩神学,都错在这里。保罗告诉我们,这种神学的结局是:「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1:21)在神学的范畴里随从内心的想象,就会继续对神一无所知,成为偶像崇拜者——这种偶像是用人自己的臆测和想象制造出来的,是神的虚假心理形象。

  从这点来看,第二条诫命的正面目的就很清楚了。从反面来说,它警告我们不可从事导致羞辱神和歪曲祂真理的崇拜方式和宗教行为。从正面来说,它召唤我们认识造物主神是超越一切、不能测透、无法想象的,超出了我们能够进行的任何想象或哲学臆测的范畴——因此召唤我们谦卑自己、聆听学习,让祂教导我们祂是什么样的,以及我们应当怎样看待祂。

  神告诉我们:「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9)保罗也异口同声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罗11:33-34)

  神不像我们这样的人;祂的智慧、目标、价值标准、行事方法都与我们大相径庭,以致我们不可能凭直觉和常理去猜测,或用人类最完美的概念去推论。除非祂主动向我们说话,并向我们讲述关于祂的事,否则我们无从认识祂。

  但祂实在已经说话了。祂已经向祂的先知和使徒们说话、并通过他们向人说话,祂已经通过祂自己儿子的言行说话。藉着这些记载在圣经里的启示,我们可以形成对神的正确观念;没有这些启示,我们永远都做不到。因此,第二条诫命的正面力量,是强迫我们从祂自己的圣言、而不是从任何其他来源去获得关于神的观念。

  这条诫命的正面推动力,从它本身的陈述形式就显而易见。神在禁止雕刻和敬拜塑像之后,宣告自己是「忌邪」的;祂将惩罚的不仅是敬拜偶像的人,也是所有「恨」祂的、也就是漠视祂全部诫命的人。

  上下文所自然预期的神的警告,应该是特别针对使用形象的人,但实际却相反。为什么神的警告会普遍化呢?显然,这是为了使我们认识到,那些制造形象用来敬拜的人,会不可避免地把自己的神学建立在形象的基础上,实际上往往也会在每一点上都漠视神所启示的旨意。沉迷于形象的人,就是还没有学会爱慕和留心神话语的人。那些期待物质和心理的人造形象能把自己领到神面前的人,恐怕不太可能会以应有的认真态度对待神的任何启示。

  在《申命记》第4章中,摩西正是根据这些思路,阐述禁止在敬拜中使用形象,指出制作形象就是不听神的话语和诫命,两者水火不容。他提醒百姓,虽然他们在西奈山看见神同在的明证,但却没有看到祂的视觉象征,只是听到了祂的话;他劝告他们,要像昔日在山脚那样继续生活,让耳边听到的神自己的话来带领他们,而不是让虚假的神的形象在眼前迷惑他们。

  重点很清楚,神并没有向人展示祂自己的视觉象征,只是向他们说话;因此,他们现在不应该寻找神的视觉象征,只要顺从祂的话语。如果有人说,摩西是怕以色列人从四周拜偶像的国家那里借用图纸来设计形象,我们的回答是:说得一点都不错,这正是重点——所有人造的神的形象,无论是铸造的、还是心理的,实际上都是从罪恶、不敬虔的世界里借用的现货,因此必然与神自己的圣言相悖。制造神的形象,就是从人里面、而不是从神自己获得对神的观念,这正是制作形象的错误所在。

仰望真神

  经过以上讨论,我们的脑海中会浮现一个问题:我们对第二条诫命有多遵守呢?诚然,我们的教会没有公牛犊的形象,可能在家中也没有十字架;虽然在墙壁上会有耶稣的画像,对此我们还会三思。但是,我们确定自己所敬拜就是圣经中的神、三位一体的耶和华吗?我们真的按照真理敬拜独一真神吗?会不会我们对神的观念实际上是别的神,而不是基督教的神,就像穆斯林、犹太人或耶和华见证人不相信基督教的神,而是别的神?

  你可能会说:我怎么能知道呢?好吧,测试是这样的:圣经中的神已经透过祂的儿子向人说话。认识祂荣耀的亮光显现在耶稣基督的脸上。我是否习惯性地透过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来认识有关神本性和恩典的终极真理呢?我是否认为神的一切计划,都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呢?

  如果我能看见这点,并且全心全意地来到加略山、抓紧加略山的拯救,我就能知道自己真的是在敬拜真神,祂是我的神,而我现在已经享受永生,因为我们的主对于永生的定义是:「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附加说明(1993年)

  这些年来,不断有来信指责我太极端,不应该劝阻人把神的形象用于教学或敬拜。真的吗?

  他们提出了三个反驳的论点。首先,对神的敬拜,也需要基督徒通过视觉艺术所表达的美感,正如需要通过家庭之爱和邻里之爱来表达基督教伦理一样。其次,想象力是神所创造的人本性的一部分,应该在我们与造物主的相交中得到圣化和表达,而不是被污名化和压制。第三,耶稣受难像、圣像、雕像、耶稣的照片,这些形象确实能激发敬虔,没有它们便会减弱。

  第一个论点的原则当然是正确的,但需要正确应用。象征性的艺术可以在敬拜中用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但第二条诫命仍然禁止任何被认为代表神形象的东西。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稣的绘画、素描和雕像,无论被塑造成白脸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黑脸的非洲人,还是的黄脸中国人,如果在这些文化中只是被当作人类完美的象征,而不是暗示耶稣的实际样子,那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恐怕无论是儿童、还是不成熟的成年人,都不会这么清醒地看待它们,所以我认为我们最好不要使用它们。

  第二个论点的原则也是正确的,但符合圣经的应用方式是,使用我们口头和视觉的想象力来欣赏神在历史中的传奇戏剧,就像先知书、诗篇和启示录所做的那样,而不是用静止不动、似是而非的形象来代表神,违背第二条诫命。

  至于第三个论点,问题在于,一旦那些形象被视为代表神、而不是象征神,就会开始败坏它们所激发的敬虔。既然我们作为人很难避免这个陷阱,我再一次提出明智的建议:更好、更安全的方法是学会不靠形象来激发敬虔。有些风险不值得去冒。

问题讨论:

  1. 第二条诫命十分重要,基于哪两个原因?形象如何羞辱神,又如何误导人?
  2. 你有没有在祷告或默想时注视或想象十字架或耶稣画像的习惯?怎样才能摆脱这些形象在脑海中出现?
  3. 作者在第一大段对基督教艺术所发的宏论,有什么涵义?譬如说,他的观点将如何影响艺术家选择素材?
  4. 为什么心理上神的形象和物质上神的塑像,对认识神而言同样有害?
  5. 作者指出,专注于神的各种形象,与聆听神的话之间有什么关系?犹太人在西奈山的经历,如何支持这个论点?
  6. 作者提供什么试验去决定你所信的神是不是基督徒的神?你对神的想法经得起这试验吗?

第三章 认识与被认识

  我们为何被造?——为了认识神。

  我们应该为自己设定怎样的人生目标?——要认识神。

  耶稣所赐的「永生」是什么?——认识神。「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人生最美好的事物,能够带来更多的喜乐、欢愉和满足的,又是什么?——认识神。「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耶9:23-24)。

  神最喜悦看见人怎样?——认识祂。神说:「我……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6:6)

  以上几句话,传达了丰富的涵义,其重点已足以让每一位基督徒都心感温暖,虽然徒具宗教形式的人也会无动于衷,但他却可以由此可知自己其实尚未重生。这些话立刻能为我们的生活提供基础、模式、目标,以及优先原则和价值尺度。

  一旦你知道自己来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认识神,生活中的大部分问题自然会变得有条有理。今天的世界充满了两种疾病的受害者,一种是法国哲学家卡缪(Albert Camus)所说的「荒谬主义 Absurdism」患者,他们认为「人生就是个糟糕的笑话 life is a bad joke」;另一种可以称为「玛丽热病 Marie Antoinette’s fever」患者,他们就像法国路易十六的王后那样,总是抱怨「索然无味nothing tastes」。这些疾病困扰着整个人生:一切都变得既麻烦又无趣,因为似乎没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但是,在本质上,基督徒对于荒谬主义绦虫和玛丽热病是免疫的,除了偶尔试探的势力扭曲了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失去常态——不过,靠着神的怜悯,这种状态也不会持续太久。

  能使人生有价值的,是一个足够大的目标,一个能吸引我们的想象力、抓住我们的忠诚的东西,而这是基督徒所特有、别人却没有的。试问,还有比认识神更伟大、更崇高、更吸引人的目标吗?

  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当我们说认识神的时候,只是说了一个公式;而公式就像支票,除非懂得如何兑现,否则只是一张纸片。当我们使用「认识神」这个短语的时候,究竟是在说些什么呢?是一种特别的情绪?一阵使人后背发凉的寒意?一种梦幻、凌空、悬浮的感觉?一种吸毒者所追求的刺激和兴奋?还是说,认识神是一种特殊的理性经验?有人会听到声音吗?会看到异象吗?会有突如其来的念头掠过脑海吗?还是别的什么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讨论,因为根据圣经,人在这方面很容易被愚弄,明明不认识神、却以为认识祂。因此,我们要提出这个问题:究竟哪些活动或事件,才能被恰当地称为「认识神」?

认识神包括什么

  首先,显然「认识」神必然比「认识」另一个人更复杂,就像「认识」我的邻舍比「认识」一幢房子、一本书或一种语言更复杂一样。对象越复杂,对它的认识也越复杂。对于抽象事物的认识,如语言,需要通过学习才能得到;对于非生物的认识,比如英国最高的本尼维斯山(Ben Nevis)、大英博物馆,需要通过调查和探索才能得到。这些活动虽然需要集中精力,仍然相对容易。但是,当人接触到生物时,对它们的认识就变得复杂多了。认识生物,除了要知道它过去的历史,还要知道它在某些的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怎样反应和行动。一个人如果说「我认识这匹马」,通常不仅仅是说「我从前见过它」,虽然字面上的意思可能仅此而已,但更有可能的意思是:「我知道它的习性,可以告诉你如何驾驭它。」这样的知识,只能通过从前接触过这匹马、观察过它的活动、并且亲自驾驭过它,然后才能得到。

  说到人,情形就更复杂了;因为人和马不同,会掩盖内心,不会向所有的人都敞开心扉。认识一匹马,或许几天就够了,而且从此不会改变,但你却可能与某人相处数月、甚至数年以后,最后还是不得不说:「我根本不了解他!」我们都知道对别人的认识会有不同的程度,并且按照对方向自己敞开的程度,分别说:「不太认识」、「点头之交」、「认识」、「好朋友」、「烧成灰都认识」。

  因此,我们认识别人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对方、而不是自己。我们对于别人的认识,是他们允许我们认识他们的结果,而不是我们试图认识他们的结果。当彼此见面的时候,我们只能向对方表达关注、兴趣和善意,友善地敞开自己。但从那以后,是他们、而不是我们,决定了我们能否会认识他们。

  现在试想一下,我们即将被介绍给一位我们认为无论在身分地位、智力学问、专业技能、还是个人品格等方面都高于我们的大人物。我们越觉得自己卑微,就越觉得自己只能必恭必敬地与他会面,让他在谈话中占据主动——请设想以下谒见英国女王或美国总统的场面吧。我们可能很想认识这位高贵的人物,但却知道决定权完全在他、而不在我们。如果他对我们的态度只限于礼貌性的客套,我们可能会很失望,但却没有资格抱怨;毕竟,我们无权要求他的友谊。

  相反,如果他一开始就信任我们,就一些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坦诚地说出他的想法,甚至邀请我们参与他的某项计划,并要求我们在他需要帮忙的时候随时与他合作,我们将会感到受宠若惊,并且完全改变了我们对于人生前途的看法。如果在此之前,我们觉得人生毫无意义、索然无味,那么从今以后,看来就不再如此了,因为那位大人物已经选中我们做他的私人助理。这件大事不但值得我们写信回家大说特说,也值得我们努力把它做好!

  这个例子可以用来解释什么叫做认识神。神藉着耶利米说得好:「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因为认识神是一种能振奋人心的关系。

  当那位全能的创造者、万军之主、视「万民都像水桶的一滴」的至高神来到你面前,透过圣经的话语和真理与你交谈,你会怎么做呢?也许你已经熟知圣经和基督教真理多年,觉得这些对你好像意义不大。但是有一天,你猛然醒悟,发现神实际上是透过圣经向你——你个人——说话!当你聆听神在对你说什么的时候,就会发觉自己越来越惭愧,因为神对你说的都是你的罪孽、过犯、软弱、盲目和愚蠢,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绝望无助的,只好呼求赦免。

  但这并非全部,你一面听,一面开始意识到,神其实是向你敞开心扉,要和你交朋友、招募你作祂的同事——用巴特(Barth)的话来说,是作「盟友 covenant partner」。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但却千真万确。透过这种关系,罪人得以认识神;透过这种关系,可以说是神先把人变成祂的下属,然后变成祂的同工(林前3:9)和私人朋友。神把约瑟带出监牢,成为法老的宰相,就是祂在每个基督徒身上的工作写照:你原本只是撒但的囚犯,但现在却发现自己变成了神所信任的仆人,生命也立即改变了。

  作仆人是羞耻还是骄傲,取决于作谁的仆人。许多人因为二战中为温斯顿·丘吉尔爵士提供私人服务而深感自豪,何况认识和事奉天地之主,更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和荣耀的事啊!

  那么,认识神会涉及什么行动呢?根据我们以上所勾勒的,把这种关系中所涉及的各种因素结合在一起,我们就得说:认识神首先要聆听神的话语,按照圣灵的解释接受它,并且应用到自己身上;其次,要注意神藉着话语和作为所启示的本质和性情;第三,接受祂的邀请,照祂的吩咐去做;第四,承认和享用祂所彰显的爱,祂用这爱主动寻找你、吸引你与祂相交。

认识耶稣

  圣经运用图画和比喻,使上述概念的骨架变得有血有肉。它用四个主要的比喻来告诉我们,我们认识神,就像儿子认识父亲、妻子认识丈夫、臣民认识君王、羊认识牧人。这四个比喻都指向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认识者「仰望」被认识者,而后者负责前者的福祉。这是认识神的圣经概念的一部分:认识祂的人——也就是那些神允许自己被他们认识的人——会得到祂的爱和眷顾。我们稍后再详述这点。

  然后,圣经又进一步说,我们只能透过认识耶稣基督才能认识神,因为祂是神在肉身的显现——「……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9、6)因此,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认识耶稣基督意味着什么。

  对于耶稣当日的门徒来说,认识耶稣就像认识上述例子中的大人物。门徒只是平凡的加利利人,无权要求耶稣对他们产生兴趣。但耶稣这位说话有权柄的拉比,这位不止是先知的先知,这位在他们心中激起越来越多敬畏和崇拜、直到他们不得不承认祂是神的主,却主动找到他们、呼召他们归向祂、信任他们、差派他们向世人作传讲天国的代表。「祂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可3:14)。他们承认那位选召他们、又称他们为朋友的,乃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是生而为王、有「永生之道」(约6:68)的人;而这种认识所带来的效忠和特权感,也改变了他们全部的人生。

  现在,当新约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基督已经复活,其中一个含义是:加略山的受害者已经不受束缚,因此,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像昔日的门徒那样,享受与祂同在的关系。

  唯一的区别的是:第一,祂和基督徒的同在是属灵、而非肉身的,所以我们的肉眼看不见;第二,基督徒根据新约的见证,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些关于耶稣的神性和代赎的真理,而昔日的门徒要过几年才能逐渐明白这些真理;第三,今天耶稣不再是活生生地向我们说话,而是将福音书所记祂的话、以及圣经中其他关于祂得见证放进我们的心里。但是,认识耶稣基督,仍然是个人与主之间的门徒关系,就像祂在地上与十二门徒一样。在福音故事中走过的耶稣,现在也与基督徒同行;认识祂需要与祂同行,现在和过去一样。

  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祂的「声音」就是祂的宣告、祂的应许和祂的呼召:「我是生命的粮……羊的门……好牧人……复活。」(约6:35;10:7、14;11:25)「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5:23-24)「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

  当耶稣的宣告被承认、应许被相信、呼召得回应,祂的声音才算被「听到」。从此,认识祂的人就认识耶稣是牧人,祂也认识信靠祂的人是自己的羊。「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8)认识耶稣,就是今生和来世都被祂从罪恶、过犯和死亡中拯救出来。

个人问题

  现在,让我们后退一步,回顾一下我们所说的「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认识祢差来的耶稣基督」的意思,我们可以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认识神是个人的相交,就像直接认识某个人一样。认识神不仅是知道关于祂的事,而且是当祂向你敞开的时候,去了解祂,当祂要认识你的时候,被祂了解。知道关于祂的事,是信靠祂的必要前提——「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罗10:14)。但是,对祂的知识的广度,并不等于认识祂的深度。

  约翰·欧文(John Owen)和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比约翰·班杨(John Bunyan)或比利·布雷(Billy Bray)懂得更多的神学,但是,谁能否认后两者与前两者同样认识他们的神呢?当然,这四位都是刻苦钻研圣经,这比接受正式的神学训练好得多。如果观念的正确是决定性的因素,那么最博学的圣经学者显然应该比任何人都认识神。但事实并非如此,你可以在头脑中拥有一切正确的观念,但却从未在内心尝过这些观念所指向的实际。而一个被圣灵充满、单纯读经听道的人,比那些满足于正确神学的学者更能深入地认识他的神和救主。原因是,前者会在生活中实际地应用真理、与神相交,而后者则不能。

  第二,认识神是个人在思想、意志和情感上的投入。否则就不能建立一种完全个人化的关系。要认识别人,你得与他作伴、投其所好,准备认同他所关心的。否则,你和他的关系必然肤浅乏味。

  诗人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诗34:8)「尝尝」,就是咬一口,品尝其味道。一道菜可能看起来很美,厨师也大力推荐,但若不尝一口,我们还是不知其味。

  同样,在我们「品尝」友谊的经验之前,我们并不知道别人的真实品性。可以这么说,朋友之间一直在交流「滋味」,分享对彼此和其它共同关心的事物的观点——就想想热恋中的人吧。他们用言行彼此敞开心扉,「品尝」对方的性格,无论是悲伤还是喜乐。他们彼此认同对方所关心的,并且在情感上亲身投入其中。他们互相感应,也互相思念。这是朋友之间彼此认识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样适用于基督徒对神的认识——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我们与神的关系就像一种朋友的关系。

  今天,认识神的情感一面,经常被刻意淡化,因为担心鼓励过度伤感的自我陶醉。当然,实在没有比自恋的宗教更不敬虔了,我们确实要经常强调,神的存在并非为了我们的舒适、幸福、或满足,也不是为了供应一些「宗教经验」,好像这些才是人生最有趣、最重要的事。

  我们也有必要强调,若有任何人根据「宗教经验」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2:4 ;参9、11;3:6、11;4:20等节)。

  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认识神不但是理智和意志的关系,也是感情的关系,否则绝不可能成为个人之间深刻的关系。信徒必须把情感投入神的事工在世上的成败兴衰,正如温斯顿爵士的私人助手把情感投入二战的起起伏伏一样。当神被尊崇和接受的时候,信徒们就会欢喜雀跃;当神被藐视的时候,他们就会悲愤不已。

  当巴拿巴来到安提阿,「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彼11:23)。相反,诗人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祢的律法。」(诗119:136)同样,当基督徒感到亏负主时,就会觉得羞耻伤痛(参诗51;路22:61等经文);当他们感到神用永不止息的爱给他们带来荣耀时,就会「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这是与神为友在情感和经验的一面。若是缺乏这一面,无论人对神的思想多么真实,还是不认识他所思想的神。

  第三,认识神是一种恩典。在这种关系中,自始自终都是神主动——这是必然的,因为神完全超越我们,而我们因着自己的罪,已经无权向祂讨求任何好处。

  不是我们主动与神为友,而是神主动与我们为友,藉着向我们彰显祂的爱,带领我们认识祂。保罗在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中,说明了在认识神的事上恩典的优先次序:「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加4:9)。使徒话里的意思是显而易见的,人的救恩中先有恩典,并且恩典是根基。他们认识神,是神认识他们的结果;他们因信认识祂,是因为祂先用恩典拣选了他们。

  当「认识」这个词被这样用来描述神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关于主权的字眼,表明了神主动的爱、拣选、救赎、呼召和保守。神完全了解我们,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彻头彻尾地了解我们」。这当然是为了对比《哥林多前书》13:12所说的我们对神不完全的认识,但这仍不是「认识」的主要意思;主要的涵义出现在这些经文中: 

  「耶和华对摩西说,……因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并且我按你的名认识你。」(出33:17)「我未将你(耶利米)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耶1:5)。「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并且我为羊舍命,……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永不灭亡。」(约10:14, 15, 27, 28 )在这里,神对属祂之人的认识,与祂救赎恩典的整个目的有关。这种认识,包含了神对所认识的人的个人情感、救赎行动、信实守约和护理眷顾。换而言之,正如我们前面所暗示的,它包含了从今直到永远的救恩。

被认识

  因此,归根结底,最重要的并不是我认识神,而是在它背后另一个更伟大的事实——神认识我。我被刻在祂的掌心,始终在祂心上。我对祂的所有认识,完全取决于祂持续主动地认识我。我认识祂,是因为祂先认识我,并且持续认识我。祂像一个爱我的朋友那样认识我,祂的眼目没有一刻离开我,祂的注意力没有一刻忽略我,因此,祂对我的眷顾也没有停止片刻。

  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认识,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安慰——那种令人振奋、而非懈怠的安慰——因为知道神持续地以爱来认识我,为我的益处眷顾我。当我知道祂对我的爱是完全真实的,并且完全是基于早已预知我最坏的情况,这就让我松了一大口气。因为这样,就没有任何新的发现可以让祂对我失望——就像我经常对自己失望一样——也不会有任何新的失败可以打消祂祝福我的决定。

  当然,当我想到神能看见我里面一切别人看不见的诡诈(幸好如此),也比我自己看到里面更多的败坏(良心所发现的已经够多了),我自然会不得不谦卑下来。

  然而,出于某种难以测度的原因,祂竟然希望我做祂的朋友,并且希望成为我的朋友,甚至因此让祂的儿子为我而死,这促使我敬拜祂、爱慕祂。这里不能详细解释这些概念,但仅仅提及它,就足以表明「认识」的含义有多丰富——不单是我们认识神,而且是祂认识我们。

问题讨论:

  1. 为什么基督徒对荒谬主义绦虫和玛丽热病是免疫的?
  2. 认识一个人有什么含义?
  3. 作者如何描绘我们和神的关系?你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比方吗?为什么?
  4. 当那位视「万民都像水桶的一滴」(赛40:15)的全能造物主亲自向你个人说话,你有什么反应?祂愿意成为你的盟友,你真的感到兴奋吗?
  5. 认识神的行动,牵涉哪四件事?
  6. 圣经用哪四个比喻描绘人和神的关系?这些比喻有何共同点?
  7. 为什么神认识我们,比我们认识神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