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妒忌的神

  「妒忌的神」——听起来是不是很冒犯?因为我们都知道,妒忌这个绿眼睛的怪物是一种恶习,是最能摧残心灵的灵魂癌变,而我们又确信神是完全良善的。因此,谁能想象在祂里面会有妒忌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第一步是要明确这与我们的想象力无关。如果我们是在想象一位神,自然应该只把我们欣赏的特性赋予他,妒忌当然不能登堂入室。没有人会想象一位妒忌的神。但是,我们并不是在用想象力来构思一位神,而是在聆听神藉着圣经亲自告诉我们关于祂自己的真理。因为我们运用任何想象力都无法寻见创造我们的神,但祂却主动启示了自己。神已经开口,通过许多人类的代言人和使者说话,其中最崇高的一位是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并没有让祂的信息、以及人们对祂大能作为的记忆,因为口传过程的错漏而扭曲或丢失。相反,祂已经使这些以永久的书面形式记录在案。我们在圣经这份加尔文所说的神的「公开记录」中,可以发现神反复提到祂的「妒忌 jealous」,中文圣经委婉地译为「忌邪」(出20:5)。

  当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带到西奈山、颁布祂的律法和圣约的时候,祂教导他们关于自已的第一批事实之一,就是祂的妒忌。摩西亲耳听见,并且被「神用指头写」在石版上(出31:18)的第二条诫命是:「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20:5原文)。不久之后,神更是惊人地向摩西说:「耶和华是妒忌的神,名为妒忌者」(出34:14原文)。这节经文出现的位置意味深长。《出埃及记》的基本主题之一,是启示神的名字——这在圣经中代表神的本质和性情。在第3章,神已经宣告祂的名字是「我是自有永有的 I AM WHO I AM」,或干脆叫「我是 I AM」,在第6章则自称「耶和华」。这些名字是说祂的自存、自决和主权。然后,神在34章向摩西宣告祂名字的时候,说「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追讨他的罪……」(出34:6-7)。这是一个彰显神道德荣耀的「名字」。

  最后,在七节经文之后,作为和摩西同一段对话的一部分,神总结并结束了关于祂名字的启示,宣布这名字是「妒忌者」(出34:14)。很明显,这个出人意料的字眼代表了神的一种特性,不但没有和别的特彼此矛盾,反而在某种意义上是祂名字的精髓。既然这个特性的确是祂的「名字」,神的百姓正确地理解这个名字,就显得非常重要。

  事实上,圣经对神的妒忌说了很多。在摩西五经的其他地方(民25:11;申4:24;6:15;29:20;32:16、21),在历史书(书24:19;王上14:22)、先知书(结8: 3-5;16:38、42;23:25;36:5;38:19;39:25等节;珥2:18;鸿1:2;番1:18;3:8;亚1:14;8:2)和诗篇中(78:58;79:5)都有。当它出现的时候,往往被描述为促使神在忿怒或怜悯中作出某些行动的动机:「我要……为我的圣名发妒忌」(结39:25原文),「我为耶路撒冷,为锡安,心里极其妒忌」(亚一14原文),「耶和华是妒忌施报的神」(鸿1:2)。

  在新约,保罗问自高自大的哥林多人:「我们可惹主的妒忌吗?」(林前10:22原文)。和合本修订版把《雅各书》4:5那句难译的话译成「神爱安置在我们里面的灵,爱到嫉妒的地步」,是译得对的。

神妒忌的本质

  但是,我们要问,神妒忌的本质是什么?妒忌怎么能既是神的美德、又是人的恶习呢?神的完美是值得称颂的——但我们怎么能赞美神的妒忌?

  如果我们牢记两个事实,就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第一,圣经关于神的妒忌的陈述,都是拟人化的。也就是说,它们是用我们人类生活中的语言去描述神。圣经充满了拟人化的说法——神的膀臂、手、手指,祂的听觉、视觉和嗅觉,祂的温柔、忿怒、后悔、欢笑、喜乐等等。神使用这些措辞来形容祂自己,是因为来自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才是传达关于祂的观念的最准确媒介。祂有位格,我们也有,其他一切有形体的受造物却没有。在一切有形体的受造物中,只有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既然我们比所知的任何其他受造物都更像神,神用人类的语言来描述祂自己,会比其他的方式更容易明白、更减少误解。我们在前两章已经指出了这一点。

  然而,当我们面对神的拟人化形容时,很容易抓住拐杖的错误一端、导致错误理解。我们必须牢记:人不是衡量造物主的尺度;当人类生活中的语言被用来描述神的时候,并不同时暗示着受造之物的限制——包括有限的知识、能力、远见、力量、一致性等等。我们必须紧记:人性中那些罪恶污染的后果,在神里面并没有对应之处。因此,举例说,神的忿怒并不像人的怒气,常常是卑鄙的爆发、骄傲和懦弱的标志,而是以道德上正确而荣耀的方式对邪恶作出的圣洁反应。「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20)——但神的忿怒正是祂的公义在施行审判时的表达。同样,神的「妒忌 jealousy」并不是人的那种挫败、「嫉妒 envy」和怨恨的混合物,而是神为了保存某些极其宝贵的事物而发的值得称赞的热心。这就带我们来到下一点:

  第二,人类有两种妒忌,其中只有一种是恶习。恶意的嫉妒表达了一种心态:「我想得到你所拥有的,因为得不到,所以我恨你。」这是一种从无耻的贪婪中产生的幼稚的怨恨,表现为嫉妒、恶意和卑鄙的行为。它具有可怕的潜力,从我们堕落本性的骄傲之根上得着滋养。人若放纵自己对嫉妒的执迷不悟,原本刚正的性格也可能会被撕成碎片。智者问道:「忿怒为残忍,怒气为狂澜,惟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箴27:4)两性之间因为被拒绝或出现情敌而产生的疯狂愤怒,就是这种嫉妒。

  但还有另外一种妒忌:是为了保护爱的关系、或者当这关系遭到破坏时为之复仇的热心。这种妒忌也出现在两性关系之中,但却不是自尊心受伤的盲目反应,而是婚姻感情的果子。正如新约解经教授塔斯克(R. V. G. Tasker,1895-1976年)所写的那样,已婚人士「如果不会在第三者或通奸者闯入自己家庭时感到妒忌,那么他们肯定缺乏道德观念;因为婚姻的排他性,正是婚姻的本质」(《雅各书注解 The Epistle of James》第106页)。这种妒忌是正面的美德,因为它表明一个人明白夫妻关系的真正意义,并用适当的热心维护这种关系。

  旧约律法承认这种妒忌的正当性,并且颁布了「疑恨祭 jealousy offering」和咒诅的苦水,使怀疑妻子不忠而「生了疑恨的心」的丈夫,可以用这种方法得到安息(民5:11-31)。无论在这段经文、还是在《箴言》6:34进一步提到受害屈丈夫的「嫉恨」,都没有暗示丈夫的心态有道德问题。相反,圣经认为他决心保护自己的婚姻免受攻击、并向任何破坏者采取行动,是自然、正常和正确的反应,证明他对婚姻所应有的重视。

  实际上,圣经始终将神的妒忌视为后一种:也就是说,是神对祂百姓圣约之爱的一个方面。旧约把神的圣约视为祂与以色列的婚姻,要求无条件的爱和忠贞。无论是拜偶像,还是与拜偶像的人结盟,都构成了背约和不忠,都被神视为属灵的奸淫,会激起祂的妒忌和报复。摩西五经所有论到神的妒忌的经文,或多或少都与偶像崇拜有关,都是回应前面引述的第二诫的禁令。《约书亚记》24:19、《列王纪上》14:22、《诗篇》78:58和新约《哥林多前书》10:22等经文也是如此。《以西结书》提到一个在耶路撒冷被人崇拜的偶像,名叫「触动主怒(的)偶像……就是惹动妒忌的」(结8:3原文)。在《以西结书》第16章,神把以色列形容为对祂不忠的妻子,卷入了与迦南、埃及及亚述的偶像和拜偶像者不洁关系中,因此神宣判:「我也要审判你,好像官长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我因忿怒妒忌,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结16:38, 42;23:25原文)。

  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神告诉摩西祂的名字是「妒忌者」是什么意思。祂的意思是:祂要求那些祂所爱和救赎的人完全、绝对的忠贞,如果他们因为不忠而背叛了祂的爱,祂必定会以严厉的行动证明祂言出必行。加尔文对第二诫的解释,实在是一针见血:

  神在圣经中多处启示祂是我们的新郎……既然神对我们尽忠实丈夫的一切本分,神也要求我们爱他和对祂忠实。也就是说,我们不可将灵魂献给撒旦并放纵情欲,屈从肉体污秽的欲念而玷污自己。……一个丈夫越圣洁和忠实,当他发现妻子爱恋他人时就越发愤恨。同样,耶和华以真理迎娶我们(何2:19-20),若我们轻看这圣洁的婚姻,并以恶欲污秽自己,就会招致神烈火般的嫉妒。但若我们将神所应得的敬拜归给别的神或以某种迷信玷污对神的敬拜,就会招致神更强烈的嫉妒,因为我们对神的敬拜应该是纯洁无瑕的。如此我们不但破坏了这婚约,也因奸情污秽了婚姻的床。(《基督教要义 Institutes》第二卷第八章)

  然而,如果我们要真正看清此事,还必须再指出一点。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神对祂百姓的妒忌,是以圣约之爱为前提的。这种爱不是短暂、偶然、漫无目的的感情,而是一种至高目标的表达。神圣约之爱的目标,是要在历史里得着一群地上的百姓,然后让历代一切信祂的人都与祂同在荣耀中。圣约之爱是神对这个世界的计划的核心,归根到底,我们必须在神对世界的通盘计划中理解祂的妒忌。正如圣经所宣告的,神的终极目标有三重——一、藉着在审判罪中显明祂的主权,证明祂的掌权和公义;二、买赎并拯救祂的选民;三、因祂那出于爱和自我证明的荣耀作为,得到选民的爱和称颂。神所寻求的,也是我们应该追求的——让神在我们身上、并藉着我们得荣耀——祂的妒忌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标。不管祂以何种形式显示祂的妒忌,都是「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赛9:7;37:32;结5:13),为了成就祂自己公义和怜悯的旨意。

  因此,一方面,神的妒忌会导致祂审判并毁灭祂百姓中那些陷入偶像崇拜和罪恶的背信者(申6:14-15;书24:19-20;番1:18),而且也审判各处敌挡公义和怜悯的人(鸿1:2;结36:5-7;番3:8)。另一方面,这妒忌也使祂在用全国性的审判管教和降卑祂的百姓之后(被掳的审判:亚1:14-17;8:2;蝗灾的审判:珥2:18),又重新恢复他们。是什么激发了这些行动呢?简单地说,就是祂「为(祂的)圣名妒忌」(结39:25原文)这个事实。祂的名字,就是祂作为耶和华、主、历史主宰、公义守护者和罪人救主的本质和性情——必须被人认识、尊崇和称颂。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2:8;48:11)。这些经文精辟地说明了什么是神的妒忌。

基督徒的回应

  这一切对于属神的百姓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答案可以用以下两个标题来总结:

  一、 神的妒忌要求我们为神热心。正确地回应神对我们的爱,就是爱祂;同样,正确地回应神为我们而发的妒忌,就是祂发热心。祂何等看重我们,我们也当看重祂。第二诫禁止拜偶像,意味着神的百姓应该积极地、热切地忠于祂的位格、事工和尊荣。这样的忠心,圣经所用的字眼是「热心 zeal」,有时它正是神的「妒忌」的含义。神如何显出这种热心,属神的人也当如此。

  对神的热心的经典描述,是赖尔主教(Bishop J. C. Ryle,1816-1900年)给出的,详尽引用如下:

  敬虔上的热心,是一种渴望讨神喜悦,遵行祂的旨意,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在世界上荣耀祂的炽烈渴望。这并非一种人的天性能感受到的渴望——而是圣灵在每个信徒悔改的时候放进心里的——但某些信徒比其他人感受到更强烈,以致于只有他们才配被称为「热心」的人……

  一个在敬虔上热心的人,基本上是一个专一的人。只说他认真、有心、不妥协、彻底、全心、火热是不够的。他只看见一件事,只在乎一件事,只为一件事而活,只被一件事吞没,那就是讨神喜悦。或生、或死,或健康、或生病,或富足、或贫穷,或取悦人、或得罪人,或被视为聪明、或被看作愚蠢,或遭指责、或被称赞,或得尊荣、或蒙羞辱,热心的人都不在乎。他只为一件事情燃烧,那就是讨神喜悦、荣耀神。如果他在燃烧中被焚烧殆尽,他也毫不在乎,反而为此满足。他觉得自己就像一盏灯,被造就是为了燃烧;若是因此焚烧殆尽,等于完成了神所命定的工作。这样的人总会为他的热心找到一个领域。他若不能讲道、工作和奉献金钱,就会哭泣、叹息和祷告……他若不能在山下与约书亚并肩作战,也会在山上做摩西、亚伦和户珥的工作(出17:9-13)。他若自己被迫与工作隔绝,也不会让主休息,直到主从另一个地方兴起帮手、完成工作。这就是我在谈到敬虔上的「热心」时的意思。(《实践宗教 Practical Religion》1959年版第130页)

  我们注意到,热心既是圣经中的命令、也是圣经所赞许的。基督徒要「热心为善」(多2:14)。哥林多人被责备以后,却因「热心」而被称赞(林后7:11)。以利亚「为耶和华万军之神大发热心」(王上19:10、14),而神为了表彰他的热心,派了一辆烈火战车把他接到天上,并拣选他作为「众先知」的代表,和摩西一同站在变像山上与主耶稣谈话。当以色列人用偶像和淫乱惹神发怒的时候,犯罪者被摩西判处死刑,百姓都在哭号,有一个人却趁机大摇大摆地搂着米甸女人的胳膊;非尼哈看见了,就绝望透顶,拿枪把这两人刺死。神称赞非尼哈「为神有妒忌的心」,「以我的妒忌为心,使我不在妒忌中把他们除灭」(民25:11, 13原文)。

  保罗是一个热心的人,一心为他的主全力以赴。面对牢狱和痛苦,他宣告:「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主耶稣本人就是热心的最高典范。当看到祂洁净圣殿的时候,「祂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祢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2:17)。

  现在,我们呢?为神的殿、神的事工而发的热心会吞噬我们、占有我们、焚烧我们吗?我们能像主一样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约4:34)吗?我们是怎样做门徒的呢?难道我们不需要像那位热情洋溢的布道家、谦卑热心的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一样祷告说:「主啊,帮助我这就开始吧」?

  二、神的妒忌威胁不为神热心的教会。我们爱自己的教会,她们是神圣的团契,我们无法想象她们会不讨神喜悦,总之不会太差吧。但主耶稣曾经向一间和我们很相似的、自满的老底嘉教会传达了一封信,祂告诉老底嘉的会众,缺乏热心就是对祂最大的得罪:「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什么都比自满自足的冷漠好!「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所以你要热心,也要悔改」(启3:15-16, 19)。

  今天,我们有多少教会是纯正健全、受人尊重,但却不冷不热的呢?基督会向她们说些什么呢?我们还可指望什么呢?——除非那位在忿怒中不忘怜悯的神赐下怜悯,让我们重燃悔改的热心。主啊,在审判临到之前复兴我们吧! 

问题讨论:

  1. 我们怎样知道神是妒忌的?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神在什么时候特别显明这一点?
  2. 作者分辨哪两种妒忌?为什么第二种才是正面的美德?
  3. 神的妒忌如何成为祂盟约的爱的一部分?
  4.  神对那些被祂所爱并救赎的人,有什么要求?
  5.  神盟约的爱的目的是什么?
  6. 神对这世界的三重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作者说:「祂的妒忌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标」?
  7.  神对自称是神子民的人的妒忌,有哪两种实际的结果?
  8. 热心是什么?为什么为神妒忌会产生热心?
  9.  神对老底嘉教会说些什么?祂会这样对我们的(你的)教会说吗?

第十六章 恩慈和严厉

  保罗在《罗马书》11:22写道:「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 Behold therefore the goodness and severity of God」,这里的关键词是「和」。使徒是在解释神的计划中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他刚刚提醒他的外邦人读者,神因为当时部分犹太人的不信而丢弃了他们,同时却把许多像他们一样的异教徒带进了得救的信心里。现在,他请他们注意神在这件事上所显出的性情的两个方面:「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罗马的基督徒不应该只思想神的恩慈,也不可以只思想祂的严厉,而要两者一起思想。两者都是神的属性——也就是祂自我启示的性情的某些方面。两者都在神的恩典机制中并行不悖。两者都必须得到承认,才能真正认识神。

圣诞老人和绝望巨人

  也许,自从保罗写下这些以来,从来没有比今天更需要强调这点了。现代人对于相信神的意义糊里糊涂、混淆困惑,已经到了难以形容的地步。人们说自己相信神,但却不知道相信的是谁,或者不知道这种相信会带来什么不同。

  基督徒若想帮助那些挣扎的朋友进入乔治·卡亭(George Cutting,1843-1934年)在著名的小册子《救、知、乐 Safety, Certainty and Enjoyment》中所说的「得救、确知和喜乐」,总是不知从何着手:关于神的奇思妙想大杂烩,会让他们目瞪口呆。人们到底为什么会陷入这种泥潭呢?他们困惑的根源是什么呢?清理这一切的头绪又在哪里呢?

  对这些问题,有几组可以互补的答案。

  第一组答案是:人们已经习惯于根据个人的宗教直觉,而不是从神自己的话语去认识祂。我们必须努力帮助他们摆脱这种骄傲,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消除导致这种心态的圣经误解,从而使他们的信念不再基于自己的感觉、而是建立在圣经话语的基础上。

  第二组答案是:现代人认为所有的宗教都是平等和相同的——他们会把异教和基督教的神观掺杂在一起。我们必须努力向他们证明主耶稣基督的独特性和终结性,这是神赐下的终极话语。

  第三组答案是:人们已经不再承认自己有罪的现实,这使他们的所思所行都带有悖逆神和与神为敌的成分。我们的任务是努力让他们认清自己的真相,从而使他们放弃自恃,愿意接受基督话语的纠正。

  第四组答案与前三组同样基本,就是现代人习惯于把神的恩慈和神的严厉这两种观念截然分开。我们必须努力使他们消除这种倾向,因为这种习惯只会带来错误的信仰、不会带来其他。

  这个习惯最初是从十九世纪一些才华洋溢的德国神学家那里学来的,现在已感染了整个现代的西方新教。在今天的许多普通人中间,以下想法已成为常规、而不是例外:他们拒绝一切关于神忿怒和审判的观念,假定圣经的许多地方都歪曲了神的性情(真的?!),认为神其实只有宽大仁慈、而没有严厉的一面。

  不错,二十世纪上半叶有些神学家起来回应,试图重新肯定神的圣洁的真理,但他们的努力似乎三心二意,他们的话也大部分被置若罔闻。现代的新教徒不会仅仅因为主张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y)的布伦纳(Heinrich Emil Brunner,1889–1966年)或尼布尔(Karl Paul 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年)怀疑这并非故事的全部,就放弃坚持天上圣诞老人教义的「开明心态」。很多人坚信,如果有神的话,祂只能是无限的宽容和仁慈、而非别的;这种信念就像入侵的杂草一样难以根除。一旦它扎根,真正意义上的基督教就彻底消亡了。因为基督教的实质,是相信藉着基督在十架上的救赎工作、罪得赦免。

  但是,根据圣诞老人式的神学,罪并不会造成问题,代赎也就没有必要了。神对于那些漠视祂诫命的人主动的恩惠,一点也不会比那些遵守祂诫命的人少。神对于我的态度,取决于我是否照祂所说的去做,这种观念在普罗大众的思想不再有地位。任何人若想指出人应当在神面前敬畏、在祂的话语中战兢,就会被认为过时得无可救药,被冠上「维多利亚时代」、「清教徒」、和「亚基督徒」等名号。

  然而,圣诞老人式的神学本身就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因为它面对邪恶的事实、无法自圆其说。二十世纪初,当相信一位「善神」的自由主义广为流行的时候,从前根本不成问题的所谓「苦罪问题 the problem of evil」突然跃占基督教护教学的首要关注点。这毫不意外、也不可难免,因为在各种残忍暴行、婚姻不忠、车祸肺癌等令人痛心的事件中,根本看不出天上圣诞老人的善意。唯一可以拯救自由主义神观的方法,就是把神和这些事情隔离开来,坚决否认祂直接牵涉其中、或者间接掌控其上;换句话说,就是否定神对祂世界的全能和主权。自由派神学家早在二十世纪初就走进了这条死胡同,今天也有许多人亦步亦趋。这样,他们就只剩下一位仁慈的神,祂心地善良、力量却不足以经常保护祂的儿女免受患难和悲伤。因此,当患难临到的时候,人们别无他法,只能微笑着忍受。但讽刺的悖论却是,如此相信一位只有恩慈而没有严厉的神,结果却只会产生宿命和悲观的人生态度。

  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草地上的宗教岔路之一,所有这类岔路都是殊途同归,通往《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中的「怀疑堡 Doubting Castle」和「绝望巨人 Giant Despair」之地。那些迷路者怎样才能重新回到正路呢?只能根据圣经,学会把神的恩慈与严厉联系起来。我们的目的,就是勾勒出圣经关于这一点的基本教导。

神的恩慈

  无论是用在神的身上,还是人的身上,恩慈都是表示某些令人倾慕、能吸引人和值得称赞的东西。当圣经的作者们称神为「恩慈 Good」的时候,他们通常想到的是促使祂的百姓称祂为「完全 Perfect」的所有道德品质,尤其是促使他们称祂有「怜悯 Merciful」和「恩惠 Gracious」、并且谈论祂的「慈爱 Love」的慷慨。让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圣经不断用各种方式奏响神的道德完美这个主题,正如祂的话所宣告的、祂百姓的经历所证实的。当神在西奈山和摩西站在一起、「宣告耶和华的名」的时候,「耶和华」意味着神就是祂的百姓至高的救主,在恩典之约中自称「我是自有永有」的那位,而「名」意味着祂自我启示的性情。那时祂这样宣告:「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6-7)。神这样宣告祂的道德完美,是为了成就祂应许摩西「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出33:19)。这里所有特别提到的完美、以及与之相伴的一切美德——包括神的真实可信,无懈可击的公义和智慧,祂的温柔和宽容,祂有足够的能力帮助所有悔改求告祂的人,祂尊贵的仁慈能让信祂的人在圣洁和爱中达成与祂相交的崇高目标——这一切共同构成了神的恩慈;从总体而言,恩慈就是神自我启示的卓越性之总和。

  当大卫宣告「至于神,祂的道是完全的」(撒下22:31;诗18:30),他的意思是说,他和神的百姓都在经历中发现,神的恩慈从来都不会少于祂所宣告的:「祂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祂的,祂便作他们的盾牌」(诗18:30)。诗篇18篇是大卫回顾一生的见证,宣告自己亲身经历神如何信守祂的应许、并且完全足以作为盾牌和保护者;每一位没有因背道而丧失与生俱来之权利的神的儿女,都可以享受到类似的经历。顺便说一句:如果你从来没有仔细读过这篇诗,并在每一点上反省你的见证与大卫相差多远,我敦促你立刻这样做——并且以后定期重读。你会发现,这种操练是也许会令人震惊、但却大有裨益。

  不仅如此,在神的道德完美中,「恩慈」这个词特别指向其中一个特质——这是神特别指明的。当祂向摩西显明「一切的恩慈」的时候,宣告自己「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这就是「慷慨」。慷慨的意思是乐意给予他人,不为任何利益、也不局限于对方应得的,却不断超过他所当得的。慷慨表达了一个单纯的愿望:希望别人得到使他们快乐所需的东西。可以说,慷慨是神道德完美的焦点;正是这个特质,决定了神其他所有的卓越性如何彰显。

  神「丰盛的慈爱」,是一种自发流露的恩慈、涌流不息的慷慨。改革宗神学家们用新约中的「恩典」一词、也就是白白的恩惠,来涵盖神慷慨的每一个、每一种行为,并且区分了「创造、护理和祝福一切生命」的普遍恩典,以及在救恩范畴内显出的特殊恩典——「普遍」和「特殊」之间的区别,在于所有人都受益于前者,但并非都得到后者的恩泽。这种区别用圣经的方式来表达,就是:神给所有人某些好处,却给某些人所有好处。

  《诗篇》第145篇赞美神慷慨赐予自然界的祝福:「耶和华善待万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万民都举目仰望你,祢随时给他们食物。祢张手,使有生气的都随愿饱足。」(诗145:9, 15, 16;徒14:17 )诗人的重点是,既然神控制着在祂世界中发生的一切,我们享受的每顿饭,每个快乐,每件财物,每线阳光,每晚睡眠,每个健康和安全的时刻,以及维系和丰富生命的其他一切,都是一件神的礼物。这些礼物是多么丰盛!孩子们的合唱也会敦促你:「主的恩典样样都要数」,每个开始认真列举神对自然界祝福的人,很快就会与这首诗歌下一句产生共鸣——「必能叫你惊讶立时乐欢呼」。但神在自然界层面上所施的怜悯,无论多么丰富,都被属灵救赎的更大怜悯掩盖了。当以色列的歌唱者呼召百姓感谢神,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06:1;107:1;118:1;136:1;100:4-5;代下5:13;7:13;耶33:11)的时候,他们心目想到的,往往是救赎的怜悯,例如: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大能(诗106:2;136);当祂的仆人犯罪时,祂乐意宽容和饶恕(诗86:5);以及祂乐意将祂的律例教导人(诗119:68)。保罗在《罗马书》11:22所指的恩慈,就是神以怜悯把外邦的「野橄榄」接在祂的橄榄树上——也就是祂立约百姓的团契、得救信徒的群体。

  对神恩慈的经典阐释是诗篇107篇。在这里,为了加强「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的宣召,诗人从以色列过去被掳的经验、以及以色列人个别的急难中概括了四个例子,说明人如何「在苦难中哀求耶和华,祂从他们的祸患中拯救他们」(诗107:6, 13, 19, 28)。第一个例子是神从仇敌手中拯救无助的人,带领他们走出旷野荒地、找到居所。第二个例子是从「黑暗中、死荫里」拯救那些因违背神而陷入这些处境的人。第三个例子是神医治那些因漠视祂而受管教的「愚妄人」的疾病。第四个例子是神平息即将掀翻船只的风暴、保护航海者。每一幕都以同样的副歌结束:「但愿人因耶和华的慈爱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称赞祂」(诗107:8, 15, 21, 31)。这篇诗以宏伟的全景,描绘了神如何用恩慈的行为改变人的生命。

神的严厉

  那么,神的严厉又是什么呢?保罗在《罗马书》11:22所用的「砍」字,字面意思是「切断」;它表示神果断地从拒绝恩慈的人那里收回祂的恩慈。它提醒我们一个关于神的事实,就是神向摩西宣布祂名字时亲自宣告的一个事实:虽然祂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但却「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也就是不会放过顽梗和不悔改的罪人(出34:6-7)。保罗提到的严厉行动,是神将不信的以色列民从祂的橄榄树上砍下来,虽然他们本是这树上的天然枝条——因为他们不相信耶稣基督的福音。以色列一直倚靠神的恩慈,如今却漠视祂藉着祂儿子具体显出的恩慈。神的反应是果断的——祂切断了以色列。保罗借机警告他的外邦基督徒读者,如果他们像以色列人一样犯罪,神也会将他们切断。「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罗11:20-21)。

  保罗在这里应用的原则是:在神的恩慈每一次彰显的背后,都有一个严厉的警告——如果这恩慈被蔑视,就会代之以严厉的审判。我们若不让神的恩慈领我们带着感恩和回应的爱来到祂面前,当神向我们变脸的时候,就只能自怨自艾了。

  在《罗马书》的前面几章,保罗向那些自满自足、喜欢论断人的人说:神的恩慈「是要领你悔改」。「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2:1)——当你在别人身上看见过错、认为别人应受神的审判,但神却容忍了你身上的同样过错时,你本该非常谦卑、极其感恩。但是,如果你只顾揭开别人的伤疤,自己却不知道转向神,那么你就是「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从而「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罗2:4-5)。

  同样,保罗告诉罗马基督徒,只有在特定条件下,他们才能在神的恩慈中有分——「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罗11:22)。每个例子的原则都是相同的。那些不肯以悔改、相信、信靠和顺服来回应神恩慈的人,也不必惊讶或抱怨神最终会收回祂的恩慈,关闭恩门、代以报应。

  但神在严厉之中并非没有忍耐,恰恰相反,祂「不轻易发怒」(尼9:17;诗103:8;145:8;珥2:13;拿4:2),却恒久忍耐(出34:6;民14:18;诗86:15)。圣经非常强调神的忍耐和宽容,祂推迟了应有的审判,延长了恩典的日子,赐下了更多的悔改机会。彼得提醒我们,当挪亚预备方舟、败坏的世界呼唤审判的时候,神仍然在「容忍等待」(彼前3:20)——可能就是《创世记》6:3中的「一百二十年」。

  保罗在《罗马书》9:22又说,神在历史的进程中,「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再一次,彼得向他第一世纪的读者解释说,基督回来审判的应许尚未成就,是因为神「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这个解释同样适用于今天。神竟然如此忍耐,让人在最后的审判之前还有「悔改的机会」(启2:21),这是圣经故事中的奇迹之一。难怪新约一再强调忍耐是基督徒的美德和责任;事实上,它是神形像的一部分(加5:22;弗4:2;西3:12)。

我们的回应

  从上述思路中,我们至少可以学到三个功课:

  —、感激神的恩慈。数算你所蒙的祝福。学会不要把自然界的益处、馈赠和快乐视为理所当然,学会为这一切感谢神。不要用随便的态度轻忽圣经或耶稣基督的福音。圣经告诉我们,有一位救主为我们受苦受死,让罪人得以与神和好,加略山是衡量神恩慈的尺度,所以我们要把这些放在心上。要用诗人的问题来问自己——「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求主施恩,让我们也能用诗人的答案来回答——「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耶和华啊,我真是祢的仆人……我要……向耶和华还我的愿」(诗116:12-18)。

  二、感激神的忍耐。想想祂过去如何宽容你,虽然你的生命中有那么多与祂不相称、只配被祂弃绝的地方,但祂还是继续宽容你。学会对祂的忍耐发出惊叹,并且求祂赐下恩典,让你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效法它。同时,竭力避免再试探祂的忍耐程度。

  三、感激神的管教。祂既是你的守护者,归根结底,也是你的环境。万事都是从祂而来,你每天都在品尝祂的恩慈。这样的经验有没有带领你悔改相信基督呢?如果没有,你就是在藐视神,并且站在祂严厉的阴影之下。但如果现在,套用怀特腓(Whitefield)的话来说,祂在你的床上放了荆棘,那只是为了把你从灵命的垂死中唤醒、起来寻求祂的怜悯。

  又或者,你是一位真正的信徒,但祂还是在你的床上放了荆棘,那只是为了阻止你陷入自满的昏睡,确保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用那种需要神的感觉经常把你在降卑和信心中带回来、寻求祂的面。这种仁慈的管教,是让我们在恩慈的背景中偶尔触及祂的严厉,免得我们在恩慈之外面对严厉的审判。这是爱的管教,我们应当谦卑接受:「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来12:5),「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祢的律例」(诗119:71)。

问题讨论:

  1. 为什么《罗马书》11:22中的「和」字是关键词?
  2. 「现代人习惯于把神的恩慈和神的严厉这两种观念截然分开」,这习惯的根源是什么?这习惯对基督教有什么影响?为什么?
  3. 为什么「圣诞老人式的神学本身就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
  4. 神的恩慈是由什么属性构成的?
  5. 神特别向摩西强调的是哪一种属性?
  6. 「慷慨是神道德完美的焦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7. 「神给所有人某些好处,却给某些人所有好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8. 神的严厉是什么?「在神的恩慈每一次彰显的背后,都有一个严厉的警告——如果这恩慈被蔑视,就会代之以严厉的审判」,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9. 作者讨论神的恩慈和严厉之后,归纳三个什么功课?我们可以怎样应用这些功课?

第十五章 神的忿怒

  「忿怒 Wrath」是个古老的英文词,在我的字典里被定义为:「深切、强烈的怒气和愤慨。」「怒气 Anger」的定义是:「因受到伤害或侮辱而产生的不愉快的愤狠和强烈的敌意。」「愤慨 Indignation」的定义是:「被不公平和卑鄙所激发的正义的怒气。」这就是忿怒。圣经告诉我们:忿怒是神的属性之一。

  基督教会中普遍的现代作风,是要淡化这个题目。并非所有的人都相信神的忿怒,而那些相信的人对此又很少谈论,可能他们对此也没有想得太多。在一个已经毫无廉耻地把自己出卖给贪婪、骄傲、性欲和任性诸神的时代,教会竟然只会含糊其辞地谈论神的仁慈,对神的审判却只字不提。在过去一年里,你有多少次听过,或者你是传道人,你有多少次讲过关于神忿怒的讲道?我很好奇,自从上一次有基督徒在广播电视中、或在全国性报纸杂志的专栏里直言不讳地谈到这个话题时候,已经过去多久了?而一个人如果这样做了,又要过多久才会有人再次请他演讲或写作?事实上:神的忿怒这个主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禁忌,而基督徒大体上已经接受了这个禁忌,所以自我调节、对此绝口不提。

  我们可能会问:这是应该的吗?因为圣经的做法与此大相径庭。人们无法想象,关于神的审判,曾经是非常流行的讲题,圣经的作者对此乐此不疲。圣经中最引人注目的事情之一,就是新旧约都强调神忿怒的真实和可怕。英国福音派作家亚瑟·平克(A. W. Pink,1886-1952年)说:「翻查经文汇编,就能看见圣经更多提到的是神的怒气、震怒和忿怒,而不是祂的爱和温柔。」(《神的属性 The Attributes of God》第75页)

  圣经不断强调,正如神对信靠祂的人如何恩慈,祂对不信者也是何等可怕。「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祂的敌人施报,向祂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祂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祂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祂崩裂。耶和华本为善,在患难的日子为人的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祂的人。但祂必……驱逐仇敌进入黑暗」(鸿1:2-8)。

  保罗预言主耶稣有一天会「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祂圣徒的身上得荣耀……的那日子」(帖后1:7-10)。这足以提醒我们:先知那鸿的强调并非旧约独有的信息,事实上,在整本新约中出现的「神的忿怒」,「那忿怒」或「忿怒」,都是专门的用语,用来形容神主动用各种方法报应那些抗拒祂的人(罗1:18;2:5;5:9;12:19;13:4;帖前1:10;2:16;5:9;启6:16;16:19;路21:22-24等等)。

  圣经也不只是用上述的一般性陈述,让我们知道神的忿怒。就像我们在前一章所看到的,圣经的历史不但宣告了神的恩慈,也大声宣告了祂的严厉。正如《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可以从反面被看为一本如何前往地狱之书,圣经也可以被称为关于神的忿怒之书,因为它充满了神如何报应的描述:从《创世记》第3章亚当、夏娃遭到咒诅和放逐开始,一直到《启示录》17-18章和20章巴比伦的倾倒和大审判为止。

  显然,圣经作者们一点也不觉得神的忿怒是需要禁忌的主题。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讳莫如深呢?当圣经大声谈论它的时候,为什么我们觉得需要三缄其口呢?当触及这个话题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会备感局促、尴尬呢?当别人问起它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会刻意低调、闪烁其词呢?在我们犹豫和窘迫的背后,究竟隐藏了些什么?现在,我们姑且不谈那些还没有准备好认真地对待全部圣经信仰,因此尚未细想神的忿怒的人;相反,我们要反省的,是那些所谓的「局内人」,他们相信神的爱和怜悯、并主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在其他的事上坚定地遵行圣经,但却在这一点上不敢同样坚定地回应。这里的真正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神的忿怒是怎样的

  我们惴惴不安的根源,似乎是一种令人不安的怀疑。我们隐隐觉得,神的忿怒这个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与神并不相配。

  例如,对于某些人来说,忿怒意味着失去自制力,是一种若非完全失去、也是部分失去理智的勃然大怒。而对于另一些人,忿怒暗示着自觉无能、自尊心受伤,或者干脆就是坏脾气。这些人当然会说,把这些属性归到神的身上,未免大错特错了吧?

  答案是:当然会错,但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这样做。这似乎是对圣经拟人化语言的误解——圣经习惯采用那些描述人类的措辞来形容神的态度和情感,这种做法的基础,是神照祂自己的形像造了我们,因此人类的位格和性情比我们所知的任何事物都更像神。但是,当圣经拟人化地谈论神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我们这些有罪的受造物身上的有限和瑕疵,也会相应地出现在我们圣洁的造物主的性情中。相反,圣经理所当然地假定并非如此。

  因此,正如圣经所认为的,神的爱并不会像人的爱那样导致愚蠢、冲动和不道德;同样,圣经中神的忿怒,绝不是像人的愤怒那样,会出现喜怒无常、任性放纵、暴躁易怒和丧失道德底线的行为。相反,神的忿怒是对抗邪恶的正确而必要的反应。神只在应当发怒的时候才发怒。人类也会偶尔出现所谓的义愤,但神的怒气全部都是公义的。一位既喜爱良善、又喜欢罪恶的神,会是良善的神吗?一位对邪恶毫无反应的神,会是道德完美的神吗?当然不会。相反,正是这种对于邪恶的敌对反应,才是道德完美的必要组成部分。圣经所说的神的忿怒,所指的就是这种反应。

  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神的忿怒意味着残忍。或许他们会联想到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年)著名的福音讲章《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曾被神用来在一七四一年复兴新英格兰恩菲尔德镇。在这篇讲章中,爱德华滋所强调的主题,是「天然人被神的手抓住,悬在地狱坑上」。他使用了一些最生动的熔炉比喻,让他的会众感受到自己处境的可怕,从而使他的结论更有感染力:「所以,你们这些还没有归入基督的人,现在都醒过来吧!赶快逃离那即将要来的忿怒。」任何读过这篇讲章的人都会同意,伟大的浸信会神学家史特朗(A. H. Strong,1836-1921年)说的是对的,爱德华滋所用的比喻无论多么栩栩如生,也只是比喻而已——换句话说,爱德华滋「并不认为地狱是用火和硫磺造的;只不过用火和硫磺来象征一个有罪和受责的良心,如何在不义中与神隔绝。」(《系统神学 Systematic Theology》第1035页)。但这并不能完全抵消爱德华滋的批评者所说的:一位竟然可以用如此字眼形容其刑罚的神,一定是个凶猛残忍的怪物。

  这样说对吗?圣经有两点可以证明它不对:

  首先,圣经中神的忿怒永远是公义的——也就是说,是审判者秉公行义事的忿怒。残忍永远都是不道德的,但我们在圣经和爱德华滋的讲章中所找到的,却是一个明确预设的前提:每一个饱受神的忿怒的人,完全都是罪有应得的。保罗回应诗62:12 和箴24:12时告诉我们,「神震怒的日子」,也是「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5-6)。耶稣比新约任何人都更多地论及这个主题,祂自己清楚地指出,神会按照各人应得的施行报应:「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祂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7-48)。

  爱德华滋在上述讲章中说,神会看到,「你所受的绝不会超过严格的公义所要求的」——但却是「严格的公义所要求的」,分毫不差。他坚持认为,对于那些在不信中死去的人,这将是非常悲惨的。如果有人问:不顺服我们的造物主,真的应该受到如此严重的刑罚吗?任何自知罪孽深重的人,都会毫无疑问地给出肯定得回答,并且也知道:那些良心尚未苏醒,如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1033–1109年)所言、还无法思想「罪孽何等深重」的人,根本没有资格发表意见。

  其次,圣经中神的忿怒,是人自已选择要受的。在地狱成为神所施加的体验之前,已经是人所选择的一种状态,因为他拒绝神照进内心、将他带向神的亮光。约翰说完「不信(耶稣)的人,罪已经定(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之后,就继续解释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约翰的意思很清楚:对于失丧者的决定性审判,是他们自己加给自己的,因为他们拒绝那在基督里、透过基督临到他们的亮光。归根到底,神对不信者所采取的一切审判,无论在今生还是来世,都是为了向他显明、使他体会自己所作选择的全部后果。

  这个基本的选择,过去和现在都很简单:或者回应「到我这里来……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8-29)的呼召,或者不回应。或者保存自己的生命,避免耶稣的谴责、拒绝向祂交出生命的主权,或者「丧掉」生命、舍弃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成为门徒,让耶稣自由地破碎、改变。耶稣告诉我们,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赚得全世界,但对我们毫无益处,因为我们将「赔上自己的生命」;在后一种情况下,通过为祂丧掉生命,我们会最终得着生命(太16:24-26)。

  但「赔上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耶稣使用了祂自己的严肃比喻——那就像耶路撒冷城外焚烧垃圾的「欣嫩子谷」(在可9:47和福音书其他十段经文译作「地狱」);「不死的虫」,可能比喻人因着良心的不断谴责,好像经历无尽的死亡;「火」,比喻痛苦地意识到神的不悦;「在外面的黑暗里」,让我们知道失去的不只是神,而且是所有美善的事物、以及使人生值得活下去的一切;「切齿」,指自我谴责和自我厌恶。

  毫无疑问,这些事情可怕到令人难以想象,虽然那些知罪的人对其本质已经略有所知。但这些刑罚并不是神任意加给人的;相反,它们代表人是如何刻意走进自己所选择的状态。不信者宁愿倚靠自己,不需要神、抗拒神、使神与他敌对,他将如愿以偿。除非是人自己选择,没有人会站在神的忿怒之下。神在忿怒中采取的行动,本质就是让人得到他们所选择的一切、包括所有后果,一分不多、一毫不少。神愿意尊重人的选择到这样的地步,也许会令人不安、甚至感到可怕,但很明显,祂在这方面的态度是极其公平的——这和喜怒无常、不负责任地滥施痛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残忍,实在有天壤之别。

  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圣经描绘神是在忿怒和报复中主动与为人敌的君王和审判者,往往是用高度象征性的语言;而解释这些经文的关键,是必须认识神在这里所做的,只不过是批准和确认那些人通过自我选择道路、而作出的自我判决。这出现在神第一次对人类发怒的故事中,我们从《创世记》第3章看到,亚当在被神赶出伊甸园之前,已经选择逃避神、远离祂的面。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整本圣经。

《罗马书》里的忿怒

  新约圣经论述神的忿怒的经典之作,就是被路德和加尔文视为通往圣经入门的《罗马书》,它比保罗其他全部书信更明确地提到了神的忿怒。在本章余下的篇幅里,我们将分析《罗马书》告诉我们什么,这些研究可以澄清刚才提出的某些重点:

  一、神的忿怒的意义。《罗马书》中,神的忿怒是指神惩罚罪恶的决断行动。祂的忿怒和祂对罪人的爱一样,都是三位一体耶和华的位格化情感态度的表达,主动地彰显祂对不敬虔和道德邪恶的恨恶。「忿怒」一词,可以特指到这种恨恶将来在「震怒的日子」(罗2:5;5:9)的最高表现,也可以泛指目前神藉着护理之工报应罪恶的事件和过程。因此,判决犯罪者的治安官,就是「神的用人……刑罚那作恶的」(罗13:4-5)。神的忿怒,是祂对我们的罪的反应;「律法是惹动忿怒的」(罗4:15),因为律法引动了潜伏在我们里面的罪,导致罪行增多、惹动忿怒(罗5:20;7:7-13)。作为对罪的反应,神的忿怒是祂公义的表现,所以保罗义正词严地斥责了「神降怒,是祂不义」(罗3:5)的说法。他把「预备遭毁灭」的人形容为「可怒的器皿」——也就是忿怒的对象——正如他在别的经文中称呼世界、肉体和魔鬼的奴仆为「可怒之子」(弗2:3)。这样的人,只是因为他们本性如此,所以招致神对他们的忿怒。

  二、神的忿怒的显明。「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显明」的原文是现在式(present tense),意味着持续不断、一直进行的「显明」;「从天上」与前一节「在这福音上」形成对比,意味着有一种普世性的启示,遍及那些尚未听过福音的人。

  神如何向人显明呢?它早已直接烙印在每个人的良心上:那些神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8)、肆无忌惮地犯罪的人,仍然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1:32)。没有人对即将到来的审判全然无知,这种直接的显明也得到了福音启示的证实,它通过告诉我们「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的坏消息,预备我们去接受福音的好消息。

  这还不是全部,对于明眼人来说,神主动发怒的迹象,此时此地已经出现在人类的实际生活中。基督徒到处可见一种日益堕落、不断衍生的模式——从认识神变成拜偶像,从拜偶像演变为越来越严重的道德败坏,以致每个世代都会滋生出新的「不虔不义的人」。从这种每况愈下的衰落中,我们要认识到:目前神忿怒的行动是在审判性的刚硬(judicial hardening)和约束的撤消过程中,人们被任凭放纵自己的败坏,越来越不受约束地发泄他们的邪情私欲。在《罗马书》1:19-31,保罗根据他从圣经和当时的世界所看到的,描述了这个过程,其中的关键之处是:「神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4, 26, 28)。

  如果你想要证明,在你良心中早已显明的神的忿怒,已经成为世上的一种力量,保罗会说:你只需要放眼看看周围的人,看看神已经「任凭他们」做了些什么。在保罗写下这些话之后两千年的今天,有谁能够挑战他的论点呢?

  三、从神的忿怒中得救。在《罗马书》的前三章,保罗想迫使我们面对一个问题:如果「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而「忿怒的日子」即将到来,那时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那么我们怎样才能避免大祸临头呢?这个问题非常迫切,因为我们「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9-10, 19)。律法并不能救我们,因它惟一的功效就是引动罪恶,让我们知道自己离公义还有多远。外在的宗教装饰也不能救我们,正如单靠行割礼不能救犹太人一样。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从即将到来的忿怒中得救呢?

  有的,而且保罗也知道那是什么。他说:「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5:9)。藉着谁的血呢?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神子的血。「称义」是什么意思呢?意味着罪人被赦罪、被看为义。我们怎样才能称义呢?藉着信心——也就是说,放弃自我、单单信靠耶稣自己和祂的工作。耶稣的血——也就是祂以死为祭——如何成为我们称义的根据?保罗在《罗马书》3:24-25解释了这一点,他在那里说:「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什么是「挽回祭」呢?那是一种赎罪和涂抹罪咎的献祭,藉此可以避免忿怒,

  正如我们稍后将更加充分地看到的,这就是福音的真正核心:耶稣基督藉着在十字架上作为我们的代替者和负罪者而死,「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在我们罪人和神忿怒的雷雨云之间,矗立着主耶稣的十字架。如果我们是因信属于基督的,就可以藉着祂的十架被称义,忿怒就永远不会临到我们,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耶稣可以「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1:10)。

一个严肃的现实

  的确,神的忿怒这个主题,过去曾经被人投机地、不敬的、甚至恶意地处理过。的确,有些人在传讲神的忿怒和咒诅时,眼里无泪、心中无痛。的确,某些小宗派自以为义、兴高采烈地把除了自己以外的全世界都交给地狱,让许多人非常反感。然而,无论神的忿怒的真理多么不合时宜,无论我们的偏见多么根深蒂固,如果我们要认识神,直面这一真理就至关重要;否则,我们将无法明白救人脱离忿怒的福音,也不会明白十字架上的挽回祭,更不能明白神救赎之爱的奇妙。我们将无法理解神在历史中的手,以及神现在对待我们、也就是祂百姓的方式;我们也读不出《启示录》的所以然;我们的福音事工也不会紧迫得像《犹大书》23节所说的「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最终,我们将无法按照神的话语来认识和事奉神。

  平克(A. W. Pink)说:「神的忿怒是神性情的完美体现,我们需要时常默想它。首先,我们的心才可能被神对罪恶的憎恶深深打动。我们总是容易对罪轻描淡写,粉饰它的丑恶,为罪寻找借口。但我们越研究和思想神对罪的深恶痛绝,以及祂对罪恶的可怕报应,我们就越能意识到罪的可憎可恨。其次,我们的灵魂才可能对神产生真正的敬畏。「我们……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12:28-29)。除非我们对祂可怕的威严有应有的「敬畏 」,对祂公义的忿怒存「敬畏的心」,我们就不能「照神所喜悦的」事奉神,而最好的方法是经常提醒自己「神是烈火」。第三,我们的心才可能热切地称颂耶稣基督,因为祂已经「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1:10)。我们是否愿意默想神的忿怒,将成为我们的心是否真正被祂摸着的可靠测试。」(《神的属性 The Attributes of God》第77页)

  平克说得对。我们若想真正认识神、也被祂所认识,就当求祂此时此刻教导我们认识祂的忿怒、这个严肃的现实。

问题讨论:

  1. 为什么圣经用拟人法来描述神?在思考神的忿怒时,这能引我们进人什么陷阱?
  2. 神的忿怒被人批评为残忍,有哪两项圣经真理可予以驳斥?
  3. 作者如何描述地狱?地狱是指与神隔绝的境况。我们对这意义的认识,应如何影响我们对非基督徒的态度和行为?
  4. 神用什么方法经常地、普世性地显明祂的忿怒?
  5. 根据平克(A. W. Pink)的见解,为什么我们应该常常默想神的忿怒?

第十四章 神是审判者

  你相信神的审判吗?我的意思是说,你相信有一位神作为我们的审判者吗?

  许多人似乎不相信。当你向他们讲述神是一位父亲,一位朋友,一位帮助者,尽管我们软弱、愚昧和罪恶,祂仍然爱我们,他们的脸庞就会发光,立刻与你产生共鸣」。但是,如果你对他们说,神是审判者,他们就会皱眉摇头。他们不愿触及这样的问题,觉得这是令人厌恶、不值一提的思想。

  但在圣经中,没有什么事实比神作为审判者的工作更被强调了。「审判者」这个词,经常被用在祂的身上。亚伯拉罕为神将毁灭的罪恶满盈的所多玛城代求的时候呼喊:「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耶弗他在结束对亚扪入侵者的最后通牒时说:「原来我没有得罪你,你却攻打我,恶待我。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士11:27);诗人说:「惟有神断定」(诗75:7);「神啊,求祢起来审判世界」(诗82:8);在新约中,《希伯来书》的作者谈到神是「审判众人的神」(来12:23)。

  这不只是说说而已,圣经的历史每一页,都在展示神审判的事实:

  神审判了亚当、夏娃,将他们逐出伊甸园,咒诅他们在地上未来的生活(创3章)。神审判了挪亚时代败坏的世界,用洪水毁灭人类(创6-8章);神审判了所多玛和蛾摩拉,用火山爆发式的灾祸吞灭他们(创18-19章);神也照祂所预言的(创15:14),审判了苦待以色列的埃及人,向他们降下可怕的十灾(出7-12章)。

  神审判了那些敬拜金牛犊的人,使用利未人做祂的行刑官(出32:26-35)。神审判了向祂献凡火的拿答和亚比户(利10:1等节),后来又审判了可拉、大坍、亚比兰,使地裂开吞灭他们。神审判了私拿当灭之物的亚干,除灭他和他所有的(书7章)。神审判了进入迦南地以后对祂不忠的以色列人,使他们被外邦辖制(士2:11-15;3:5-8;4:1-3)。在他们还没进入应许之地以前,神警告祂的百姓说,不敬虔的最后刑罚,将是被驱逐出境。经过先知的反复警诫之后,神最终履行警告、审判了他们——北国以色列被亚述掳去,南国犹大被巴比伦掳走(王下17章;22:15;23:26-27)。在巴比伦,神审判了尼布甲尼撒王和伯沙撒王的不敬虔,赐予前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后者却没有(但4:5)。

  神审判人的记录并不限于旧约。在新约中,审判临到拒绝基督的犹太人(太21:43-44;帖前2:14-16),临到欺哄神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徒5:1-10),临到自大的希律(徒12:21-23),临到敌挡福音的以吕马(徒13:8-11);也临到哥林多教会多有不敬、干犯圣餐的信徒,使他们生病、甚至致死(林前11:29-32)。以上只是从圣经所记载许多神的审判行动中选出的一些例子而已。

  当我们从从圣经的历史转到圣经的教导——律法书、先知书、智慧文学、基督和祂使徒的话语时——会发现有关神施行审判的观念盖过了其他一切。摩西律法来自一位以公义审判者自居的神,祂会毫不犹豫地通过直接的护理行动,刑罚违反祂的律法的祂的百姓。先知们延续这个主题,事实上,他们记录下来的教导大部分都是律法的阐释和应,以对不法和不肯悔改者的审判警告。他们宣讲审判的篇幅,比预言弥赛亚和祂的国度还多!在智慧文学中,也出现同样的观点:在《约伯记》、《传道书》和《箴言书》所有关于生活问题的讨论中,一个确定的基本前提是:「神必审问你」,「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传11:9;12:14)。

  没有真正读过圣经的人,会拍着胸脯向我们担保:当我们从旧约进入新约的时候,神审判的主题就会消失在背景中。但是,即使我们以最粗略的方式浏览新约,也会立刻发现,旧约对神作为审判者的强调,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得到了加强。

  整本新约都笼罩在一个确切的信息之中,就是普世的审判日即将到来;因此引起了一系列问题:我们罪人应当如何趁有机会与神和好?新约圣经瞩目「审判的日子」、「忿怒的日子」、「将来的忿怒」,并且宣告神圣的救主耶稣是神所立的审判者。

  「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5:9),「将要审判活人死人」(彼前4:5),将赐保罗冠冕的「按着公义审判的主」(提后4:8),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徒10:42)。保罗对雅典人说:「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徒17:31);又对罗马信徒说:「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6)。

  耶稣自己也这样说:「父……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父……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2, 27-29)。新约中的耶稣是世人的救主,也是世界的审判者。

审判者的特点

  但是,这是什么意思呢?天父或耶稣是审判者,这个观念涉及什么呢?最少有四方面的含义:

  一、审判者是有权柄的。在圣经的世界里,君王永远是最高的审判官,因为他有最高的统治权柄。当圣经提到神是世界的审判者时,也是基于这一权柄的概念。作为我们的创造者,祂拥有我们;作为我们的所有者,祂有权柄处置我们。因此,祂有权柄为我们制定律法,并根据我们是否遵行而施行赏罚。在大多数现代国家里,立法权和司法权是分开的,所以法官无权制定他所执行的法律;但在古代世界并非如此,神也不是这样。祂既是立法者,也是审判者。

  二、审判者认同良善和正义。现代人以为法官应该冷酷无情、没有立场,这种观念在圣经中没有立足之地。圣经中审判官应该喜爱公平正义、憎恶一切恶待人的恶行。以圣经的标准来说,一个不公义、没有兴趣以善胜恶的审判官,简直就是一个怪物。圣经清楚指出,神喜爱公义、恨恶罪恶,在祂里面完美实现了一个认同良善和正义的审判官的理想。

  三、审判者有智慧辨明真相。在圣经的背景里,审判官的首要任务,是查明摆在他面前的案件的事实。他没有陪审团,他有责任、也只有他有责任审讯、盘问、识破谎言、拆穿托词,断定事情的真相。当圣经描述神作为审判者的角色时,特别强调祂洞察人心、鉴察事实的全知和智慧,没有什么能逃过祂。我们或许可以愚弄人,但却瞒不过神。祂认识我们,按照我们的真相审判我们。

  当亚伯拉罕在幔利的橡树看见神以人形显现的时候,神让亚伯拉罕知道,祂正在前往所多玛的路上,以确定那里道德光景的真相。「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创18:20-21)。神总是如此,神必知道!祂的审判是根据真相——事实的真相,以及道德的实情。祂审判人的隐秘事情,而不单看人的公开形象。保罗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5:10),并非没有道理。

  四、审判者有权执行判决。现代法官只不过是宣判刑罚,然后由另一个司法部门执行。古代世界也是如此,但神却是祂自己的行刑官。在祂立法和判决的同时,也施行惩罚。所有的司法功能都集中在祂身上。

报应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圣经宣告神是审判者,是对祂性情见证的一部分。它印证了圣经其他地方所说的祂道德的完美、公义、公正、智慧、全知和全能。它还向我们表明,要表达神本性的公义,核心救是报应,人当得什么就给他什么,这是审判者工作的本质。以善报善、以恶报恶,乃是神的本性。

  因此,当新约说到最后审判的时候,总是用报应来形容。它说,神会「照各人的行为」审判万人(太16:27;启20:12-13)。保罗强调说:「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6-11)。神报应的原则贯穿始终: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要照着各人的行为得到回报。基督徒被明确地包括在保罗所说的话里面:「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因此,报应显然是神的性情自然和必然的表现。神定意要做每个人的审判者,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报应是创造中无法回避的道德律;神必使各人迟早接受他应得的报应——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这是人生的基本事实之一。而且,我们既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就应该心知肚明:报应乃是真的,也是顺理成章的。

  但是,我们却常常像黑帮一样毫无理由地声称:「这个世界没有公理」。诗人看见义人受害,恶人「不像别人遭灾」,反而在安逸中兴旺(诗73章),这个问题在人类的经验中屡见不鲜。但神的性情却保证,所有的罪恶总有一天必被纠正;当「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的时候,报应必然分毫不差,公理不彰的问题将不再困扰我们。神是审判者,所以正义必得伸张。

  那么,为什么我们会回避神是审判者的想法呢?为什么我们觉得这种观念与神不相配呢?事实上,神在审判上的完美,是祂道德完美的一部分。一位对是非漠不关心的神,怎么会是一位良善可敬的神呢?神若不区分自己的圣徒和历史上的恶魔,如希特勒、斯大林(如果敢指名道姓的话)的,还能在道德上完美和值得称颂吗?道德上的模棱两可,是神的不完美、而不是完美。不审判世界,是道德模棱两可的表现。神是一个道德完美的存在,不会对是非问题坐视不管,祂已定意审判世界,这个事实就是明证。

  很明显,神审判的现实,必然会对我们的人生观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我们知道,报应的审判将在道路的尽头面对我们,就不会像无知的时候那样生活。但必须强调的是,神审判的教义,尤其是最后的审判,并非主要用来吓人的妖怪,要人活得像个「正人君子」。的确,它对不敬虔的人有可怕的影响;但它的主要目的,却是启示神的道德属性,并给人类生活赋予道德的意义。正如澳大利亚新约学者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1914-2006年)所写的:

  「最后审判的教义……强调人类要向神交账,并且肯定公义最终必会胜过罪恶,纵然这些罪恶已经成为今世人生的一部分。前者为最微不足道的行为赋以价值,后者为正在争战的人带来平静和确据。这教义给人生带来了意义……基督徒的审判观,意味着历史正在走向一个目标……审判确保神和良善必胜的理想。不可想象,今天的善恶之争将会持续到永远。审判意味着罪恶将被权威地、果断地、最终地解决。审判意味着神的旨意最终会圆满地成就。」(《圣经的审判教义 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Judgment》第72页)

耶稣是天父的代表

  人们并不总是意识到,新约指出最后审判的主权,就像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一样,乃是属于主耶稣基督自己。圣公会在丧礼崇拜中一口气称耶稣为「圣洁慈悲的救主,祢是最配得的永恒审判者」,这是正确的。因为耶稣不断肯定,当那日,所有的人都出现在神的宝座前,为过去的一生接受持久、永恒的后果时,祂自己将代表天父施行审判,祂接受人或拒绝人的判语将是决定性的。这方面要注意的经文包括:《马太福音》7:13-27;10:26-33;12:36-37;13:24-50;22:1-14;24:36-25:46;《路加福音》13:23-30;16:19-31;《约翰福音》5:22-30。

  最清楚地描写耶稣审判者形象的经文,是《马太福音》25:31-34, 41:「人子……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万民(即圣人)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分别出来……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永火里……』」。

  最清楚地记载耶稣审判者主权的经文,是《约翰福音》5:22-23, 26-29:「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应许给祂国度,包括司法功能,但7:13-14)。……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神的亲自任命,使耶稣基督无法推辞。祂将毫无例外地站在每个人生命之路的尽头。阿摩司给以色列的信息是「你当预备迎见你的神」(摩4:12);而是神给今天世人的信息,是预备迎见复活的基督(徒17:31。我们可以肯定,那位既是真神又是完人的,将会作出完全公正的审判。

内心的指标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最后的审判将根据我们的行为——就是我们整个人生过程的所作所为。我们「所作所为」,并不能让我们在法庭上配得奖赏——因为它们离完美太远了——而是提供了一个指标,显明我们心里有什么——也就是我们的真实本相。耶稣曾经说过:「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12:36-37)。我们所说的话(当然,说话也应算是「行为」)有什么重要的呢?意义在于:话语显明了内心。在这之前,主耶稣刚刚指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太12:33-34)。同样,在绵羊和山羊的比喻中,也说到人是否顾及其他基督徒的需要。这又有何重要呢?不是说一种行为配得奖赏,另一种则不配;而是从这些行为中可以看出,一个人心中对基督有没有源于信心的爱(太25:34-46)。

  一旦我们看到,行为在最后的审判中是属灵品格的指标,就可以回答一个困扰许多人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是:耶稣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保罗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这两句陈述怎样才能结合在一起呢?白白的赦免和因信称义,怎么能与按照行为审判一致呢?

  答案看来如下:首先,称义的赏赐的确可以保护信徒免于以罪人的身分被定罪和被撇弃。这从《启示录》20:11-15的审判异象中可以看出,在记录各人行为的「案卷」旁边,另有一卷「生命册」被打开了,那些名字写在上面的,不像其他人一样「被扔在火湖里」。然而,第二,称义的赏赐并不能保护信徒免于以基督徒的身分被评估,也不能保护他们免于失去别人享受的好处——如果事实证明他们按照基督徒的标准,一直是又懒又恶、品行不端。这从保罗对哥林多人的警告中可以看出来,他们要小心在基督这个独一根基上建造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2-15)。「赏赐」和「亏损」,代表与神之间丰富或贫乏的关系,具体究竟如何,却超出了我们目前的能力范围。

  最后的审判也会根据我们的知识。即使没有学过律法或福音,所有的人也都会通过普遍启示知道一些神的旨意;因此,人若没有达到自己所知本应最好的,在神面前便为有罪,神的刑罚也将按照他们本应做到最好的而定。请看《罗马书》2:12和《路加福音》12:47-48,那里的原则是:「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12:48)。这里的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在任何情况下,全地的审判者都会做正确的事。

不必逃避

  保罗说,我们众人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时,「主是可畏的」(林后5:11),他说得对。主耶稣像祂的父一样圣洁纯全,而我们却不然。我们活在祂的眼目之下,祂知道我们的隐私。在审判之日,我们过去的整个人生都将在祂面前重播,并且接受审查。我们若有自知之明,就知道自己根本无法面对祂。那么,我们该如何是好呢?新约的答案是:呼求未来的审判者做你现在的救主。作为审判者,祂是律法;但作为救主,祂却是福音。你若现在逃避祂,将来必会遇到作为审判者的祂,那时你就没有盼望了。你若现在寻求祂,就必寻到祂(因为「凡寻找的就寻见」),然后你会发现,你正满怀喜乐地期待将来迎见祂,因为知道「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因此,正如奥古斯都·托普雷第(Augustus Toplady,1740-1778年)在《万古磐石为我开 Rock of Ages, cleft for me》中所唱的:

  当我此生年日逝,当我临终闭目时,
  当我飞进永世间,见祢审判宝座前,
  万古磐石为我开,让我藏身在祢怀。

问题讨论:

  1. 神是审判者这真理包含哪四个观念?为什么神能够履行这四种司法功能?
  2. 报应是什么?为什么作者说它是「创造中无法回避的道德律」?
  3. 耶稣基督和神的审判有什么关系?
  4. 回答作者的问题:「白白的赦免和因信称义,怎么能与按照行为审判一致呢」?
  5. 《哥林多前书》3:12-15教导基督徒什么?这对我们每天的生活有影响吗?
  6. 我们对神的认识会影响祂对我们的审判吗?

第十三章 神的恩典

  在教会中,基督教被普遍称为「恩典的宗教」。基督教学术界公认,恩典并非一种没有位格的力量,好像只要「插上」圣礼、就可以像电池充电一样获得的天上电力;而是一种神以爱待人的位格性活动。

  各种书籍和讲道都反复指出,新约希腊文中的「恩典 charis」这个词,就和「爱 agape」这个词一样,完全是基督教的用法,表达了一种自发主动、自我决定的恩慈的概念,而这在希腊罗马世界的伦理和神学中是前所未闻的。主日学的主题也离不开教导「恩典 GRACE」就是「基督付出的代价显明神的丰富 God’s Riches At Christ’s Expenses」。然而,尽管如此,教会中似乎不见得有多少人真正相信恩典。

  诚然,总会有一些人发现恩典的思想是如此奇妙,以致他们永远也无法真正明白它。恩典已经成为他们讲论和祷告的永恒主题。他们撰写关于恩典的赞美诗,其中一些是千古佳作——创作一首好的赞美诗,需要深刻的感觉。他们为恩典而战,必要时接受奚落和失去特权作为坚持立场的代价。正如保罗对抗犹太教,奥古斯丁对抗伯拉纠派,改教家对抗经院哲学,保罗、奥古斯丁和改教家的属灵后裔也一直在对抗罗马天主教和伯拉纠主义的教义。和保罗一样,他们的见证是:「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他们的人生准则是:「我不废掉神的恩」(加2:21)。

  但是,许多教会中的人并非如此。他们可能会谈论恩典的概念,但却仅此而已。他们对恩典的概念只是聊胜于无。这个观念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与经验根本无关。若和他们谈论教会的供暖,或者去年的账目,他们马上会聊得很起劲;但若要和他们谈论「恩典」这个词在现实中的实际含义,他们的态度会变成一种谦恭的茫然。他们不会指责你胡说八道,也不会质疑你的话没有意义;他们只是觉得无论你说的是什么,都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他们在没有恩典的情况下生活的时间越久,越确信在他们的人生阶段中并不真正需要它。

并非人能把握

  是什么妨碍这么多自称相信恩典的人真正相信恩典呢?为什么这个主题甚至对一些常把恩典挂在口边的人意义也是如此之小呢?问题的根源似乎在于对人和神之间基本关系的误解——一种不止扎根于头脑、而且扎根于心底的误解,扎根于我们从不质疑、视为理所当然的更深层次。在这个范畴里,恩典的教义首先预设了四项重要的真理,人若没有从内心承认和感受到这些真理,就不可能对神的恩典有明确的信心。不幸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正好与这些真理针锋相对。因此,今天对恩典的信心如此凤毛麟角,也是不足为奇。这四项真理是:

  一、人类的道德败坏。现代人陶醉于这些年来所取得的巨大科学成就,自然而然地日益自视甚高。他们认为物质财富无论在哪方面都比道德品质更为重要,所以决定在道德范畴善待自己,认为小善可以补偿大恶,拒绝认真面对自己的道德问题。

  他们倾向于忽略自己和别人的良心不安,认为这是病态的心理、疾病的征兆和精神的失常,而不是显示道德实际的指标。因为现代人相信,尽管他们有很些小瑕疵——比如醉酒、赌博、鲁莽驾驶、纵欲、黑白谎言、不道德的交易、阅读色情刊物等等——但是,他们的内心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好人。然后,就像异教徒一样——请谨记,现代人的内心都是异教徒——他们把神想象成自己形象的放大版,假设神对他们也像他们对自己一样满意。

  以下这些念头从未进入过他们的脑海——人是从神的形像中堕落的受造物,悖逆了神的律法,在神的眼中有罪和不洁的,只配神的定罪。

  二、神报应的公义。现代人只要自己是安全的,对一切恶行都可以视而不见。他们容忍别人的恶行,认为那只是环境使然,换了自己也会如此。因此,父母对管教儿女举棋不定,老师对惩罚学生也犹豫不决,公众对各种恶意破坏和反社会的行为一昧保持沉默。大众奉行的格言似乎是:只要可以忽略罪恶,就应该尽量忽略;惩罚只是最后的手段,只限于为了遏止罪恶产生过于严重的社会后果。尽量容忍和纵容罪恶的意愿,被视为一种美德;而以固定的对错原则生活,反而被人指责为假道学。

  现代人以异教徒的方式,理所当然地以为神的想法和我们一样。至于报应可能是神的世界的道德法则,而且是祂圣洁品格的一种表达,这种观念在现代人看来相当怪异。那些坚守这种观念的人,会发现自己会被指控为把愤怒和报复的病态冲动投射到神的身上。然而,圣经自始至终都坚持,神以祂的良善所创造的世界,是一个道德的世界,其中的报应和呼吸一样,是一个基本的事实。

  神是全地的审判者;祂必秉公行义,为无辜者伸冤——如果有的话,却会惩罚违背律法的人——圣经的字眼是「追讨他们的罪」(创18:25)。神若不惩罚罪,就是违背自己。除非人能认识并感受到这一事实的真相,也就是作恶者只配从神得到报应的审判,否则永远也无分于圣经所说的、对神恩典的信心。

  三、人类灵性上的无能。戴尔·卡耐基(Dale Carnegie)《如何赢取友谊与影响他人 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一书,几乎成为一部现代圣经。近年来,整套商业关系的技巧,都建立在他的金科玉律上:让对方处于无法得体地说「不」的位置。这就证实现代人的信仰和有史以来的异教一样——就是相信我们可以通过把神放在祂无法说「不」的位置,来修复我们与神的关系。

  古代异教徒认为可以通过增加贡物和祭品来做到这一点,现代异教徒则寻求通过教会礼仪和积德行善来达成。他们承认自己并不完美,但却毫不怀疑地以为:无论他们过去做过什么,今后的体面将确保神最终接纳自己。但圣经的立场,正如奥古斯都·托普雷第(Augustus Toplady,1740-1778年)在《万古磐石为我开 Rock of Ages, cleft for me》中所唱的:

  不是我手尽劳苦,促使律法得满足;
  纵然感叹不断愁,纵然悔泪不断流,
  总不足以赎罪过;
  ——进而承认自己的无助,然后得出结论:
  惟祢能够救赎我!

  保罗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3:20)。要修复我们与神的关系,重获已经失去的神的恩宠,不是我们当中任何人力所能及的。一个人必须看见并承认这一点,才能有分于圣经所说的、对神恩典的信心。

  四、神主权的自由。古代异教徒认为,每个神明都因自身的利益而与其敬拜者联系在一起,因为需要倚靠他们的服事和贡物来获得福利。现代异教徒在潜意识中也有类似的感觉,以为虽然我们应得的很少,但神在某种程度上有义务爱我们、帮助我们。这就是一位法国自由思想家弥留之际的喃喃自语:「神会赦免,那是祂的工作。」但这种感觉并无根据。圣经中的神并不需要祂的受造物供应所需(诗50:8-13;徒17:25),既然我们已经犯罪,祂也没有义务向我们施恩。

  我们向祂能指望的只有公义——而对于我们而言,公义意味着当然要被定罪。神不必因任何人而停止秉公行义。祂没有义务怜悯饶恕任何人;如果祂这样做,只是如我们所说,是出于「祂自己的自由意志」,没有人可以强迫祂。「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恩典是自由的,因为它出于那位有权自由地不施恩的神。只有当我们看见:决定每个人命运的,乃是神是否定意拯救他脱离罪恶,而且神并不欠任何人,这时,我们才能开始把握圣经的恩典观。

并非赚取或配得

  神的恩典是对罪人无条件的爱,不计较罪人的亏欠和不配。这是神向那些只配受到严厉刑罚、没有其他指望的人所显出的恩慈。我们已经看到,为什么恩典的观念对一些信徒的意义不大——因为他们不认同它所预设的关于神和人的信仰。现在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这个观念对其他人却意义重大?答案并不遥远;从上文已经可以明显看出,一旦人相信他的光景和需要正如上文所说的,新约恩典的福音必会用惊奇和喜乐使他雀跃起来。因为这福音告诉我们,审判者已经变成了救赎主。

  「恩典」和「救恩」互为因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2:5;参8节),「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多2:11)。福音宣告「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以及「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以及有一活泉按照预言为罪恶和污秽开了(亚13:1),以及基督向一切听见福音的人呼喊:「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正如被称为英文圣诗之父的艾萨克·瓦茨(Isaac Watts,1674-1748年)在他最据福音性(若非最伟大)的《但有君王恩典声 But there’s a voice of princely grace》圣诗里所唱的,我们天生就处于完全失落的光景里:

  但有君王恩典声,响彻神的圣言中;
  可怜被掳众罪奴,快来信靠至上主。

  我灵顺服主权召,拔足奔向避难所;
  主我愿信祢应许,为我不信求帮助。

  道成肉身开活泉,我愿纵身跃入血,
  洗去灵魂腥污点,漂净久染罪愆深。

  我如小虫落祢手,有罪软弱又无助;
  祢是我主我公义,我的救主和一切!

  能够真诚诵唱这首诗歌的人,不会很快厌倦歌颂神的恩典。

  新约在三个方面特别说明了神的恩典,每一方面对于基督徒来说,都是永恒的奇迹:

  一、恩典是罪得赦免的源头。福音的中心是称义——即罪得赦免,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得接纳。称义是一个真正戏剧化的转变:从一个已被定罪、等候可怕判决的罪犯的地位,突然变成等候继承巨大产业的后嗣。

  称义是因着信,发生在一个人真诚信靠主耶稣基督、接受祂为救主的那一刻。称义对我们来说是免费的,但对神来说却是昂贵的,因为它的代价是神儿子的代赎之死。为什么神「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罗8:32)?因为祂的恩典。是祂自己自由地决定要拯救,才带来代赎。保罗明确说明了这点,他说:我们「白白地称义」——也就是不必付出代价,是「蒙神的恩典」——也就是由于神怜悯的决定,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也就是藉祂的代赎转移了神的忿怒,「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因此对每一个信的人生效(罗3:24-25;多3:7)。

  此外,保罗还告诉我们,我们在基督里「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弗1:7)。默想这一切,比较一下世界在恩典出现前后的情形,基督徒内心的反应,最崇高的表达莫过于普林斯顿大学前校长塞缪尔·戴维斯(Samuel Davies,1723-1761年)的《赦免之神 The Pardoning God》:

  伟大奇妙神之道路,无不彰显神圣属性;
  但祢无数赦罪之恩,却比其他奇事耀眼:
  还有何神赦罪如祢?或有白白恩典丰盛?

  激动喜乐迷失其中,我众领受神的赦免;
  能赦染至最黑罪恶,得赦因靠耶稣宝血:
  还有何神赦罪如祢?或有白白恩典丰盛?

  噢!愿奇妙无比恩典,如神一般神奇大爱,
  感恩颂赞充满大地,如同充满天上诗班!
  还有何神赦罪如祢?或有白白恩典丰盛?

  二、恩典是救恩计划的动机。赦免是福音的核心,但却不是恩典教义的全部。因为新约圣经把神的赦罪之恩放在救恩计划的背景下,这计划始于创世之前的拣选,直到教会在荣耀得以完全,才能圆满完成。

  保罗在好几处经文简要地提到这个这计划(例如罗8:29-30;帖后2:12-13),但他对此最完整的解释是在《以弗所书》1:3-2:10这一大段经文当中——虽然可以分成小段,但整个思路是一个大段。与往常一样,保罗从一个概括性的陈述开始,然后在其余部分进行分析和阐述。这段陈述是:「神……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即属灵世界的范畴)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

  分析部分从永恒的拣选和预定在基督里得儿子的名分开始(弗1:4-5),谈到在基督里的救赎和赦免(弗1:7),接着是在基督里得荣耀的盼望(弗1:11-12),以及在基督里受圣灵印记的赏赐,使我们成为神永远的产业(弗1:13-14)。

  从那里开始,保罗集中讨论神以祂大能的作为,使罪人在基督里得以重生(弗1:19;2:7)、并且相信(弗2:8)。保罗把这一切都描述成一个伟大救赎计划中的不同元素(弗1:5, 9, 11),并且告诉我们,恩典——包括怜悯、大爱、恩慈——是这计划的动力(弗2:4-8),「丰富的恩典」贯穿于计划的整个过程(弗1:7;2:7),对神恩典的称颂是计划的最终目标(弗1: 6, 12, 14;2:7)。因此,信徒可以喜乐地知道,我们的归信并非偶然,而是神在永恒计划中的作为,以白白的除罪恩典来祝福我们(弗2:8-10)。神应许并定意以祂的主权执行这计划、直到完成(弗1:19-20),所以没有什么可以拦阻它。艾萨克·瓦茨(Isaac Watts)在《我口发出,天韵歌声 Begin, My Tongue, Some Heavenly Theme》中唱得很真实:

  述说祂的奇妙信实,广传祂的能力;
  唱祂甘甜恩典应许,神已彰显自己。

  镌刻如在永恒黄铜,闪耀大能应许;
  黑暗力量势难涂抹,行行永存话语。

  祂的恩言能力无比,正是造天之语;
  此音转动诸天众星,亦说一切应许。

  的确,众星可能会坠落,但神的应许却必坚立、且必成就。救恩的计划将会胜利完成,恩典将被证明不可抗拒。

  三、恩典是保守圣徒的保证。如果救恩的计划是确定的,那么基督徒的未来就有了保证。我现今和将来必会「因信蒙神能力保守……得着……救恩」(彼前1:5)。我无需因担心自己的信心失败而饱受折磨,因为正如恩典先领我相信,恩典也同样会保守我相信到底。信心的开始和持续,都是恩典的礼物(腓1:29)。因此,基督徒可以和英国圣诗作者陶德瑞(Philip Doddridge,1702-1751年)同声歌唱《奔跑天路 Grace, ‘Tis a Charming Sound》:

  恩典先把我名,刻神永生册上:
  此恩把我赐给羔羊,祂替我除忧伤。

  恩典教我灵祷,才知赦罪之爱;
  此恩保守我到如今,永不容我离开。

恰当的回应

  前面白白引用了那么多丰富的「白白恩典赞美诗」,但我们无需为此道歉,因为它们比长篇大论更能一语中的。可惜,现代赞美诗本中很少选用这些圣诗。作为结论,让我们思考一下对神恩典的认识应该引起我们什么回应,为此不妨再多引用一首诗。

  有人说,新约的教义是恩典,德行是感恩。任何形式的基督教,如果不能从经验和实践两个方面验证这句话,必定存在问题。那些以为神恩典的教义会鼓励人放纵道德,认为「无论我们做什么,最终的救恩都是确定的,所以我们的行为无关紧要」,只能表明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因为爱会唤醒爱的回应,而爱一旦被唤醒,就会渴望自己能令对方快乐。神已经清楚启示,凡是已经领受了恩典的人,必然会从此乐于「行善」(弗2:10;多2:11-12);感恩之心会驱使每个真正领受恩典的人去做神所要求的事,并且每天都高唱罗伯特·罗宾逊(Robert Robinson,1735-1790年)的《万福源泉 Come Thou Fount Of Every Blessing》:

  每日主赐恩典无限,负主恩债有万千;
  愿主恩典如链牵连,系我心在主身边!
  我深知道我心易变;常离主爱行己路,
  今将身心完全奉献,从今以后永属主。

  你已经在自己的生命中认识神所赐的爱和恩典了吗?那么,请通过同样的行动和祷告去证实你所说的吧。

问题讨论:

  1. 恩典的教义先肯定哪四项重要的真理?
  2. 在讨论这四项真理的时候,作者如何描述今天教外人对神的观念?这样的概念如何排拒恩典的教义?
  3. 请比较:
    (1) 恩典和救恩的关系是什么?
    (2) 称义是什么?它和恩典的关系如何?
    (3) 救恩的计划是什么?它和恩典的关系如何?
    (4) 圣徒的保守是什么?它和恩典的关系如何?
  4. 「新约中的教义是恩典,德行是感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在生活中如何经验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