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神的儿女-下

圣洁

第四,继上文所说的之后,我们得名分,向我们显明「福音的圣洁」的意义和动机。

  毫无疑问,「福音的圣洁 Gospel holiness」这个短语对一些人很陌生。它是清教徒的说法,形容源于对神的爱和感恩的真正基督徒生活,用以对比徒具形式、例行公事、表面文章、动机自私的「律法的圣洁 Legal holiness」。关于「福音的圣洁」,我们在此只提出两个简单的要点。

  第一,上面所说的内容,已经向我们表明了这种圣洁的本质:它是恒久地活出福音带我们进入的神家的亲子关系。它是神的儿女忠于自己的身分,忠于父、救主和自己。它是在生活中表现得名分的地位。它是好儿女有别于王室中浪子或败类的表现。

  第二,这种真正圣洁生活的动机,就是那清楚地彰显了神的恩典的收养关系。基督徒知道神「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在祂永恒的计划中,是要「使我们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5)。他们知道自己正在走向这个计划最终完全实现的那一天,「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3:2)。

  这样的认识还能产生什么结果?必然是「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3:3)。儿女都知道,圣洁是天父为他们所定的旨意,是他们今生和来世得着幸福的方式、条件和成分;他们因为爱父,就积极地寻求实现祂的仁慈目的。在这个过程种,天父会藉着外在的压力和试炼施行管教;而面对患难的基督徒如果知道在神的良善计划中,万事都有正面的目的、为要使他成圣,就可以得着安慰。

  在这个世界上,王室的子女必须比别的孩子接受额外的训练和管教,好使他们适合自己的崇高使命。万王之王的儿女也是如此。理解神在儿女身上一切工作的线索,是记住神在人的一生中训练他们,是为了将来等待他们的目标,把他们塑造成基督的形像。雕琢的过程有时是痛苦的,管教更是令人讨厌,但圣经却提醒我们:「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6-7, 11)。

  只有把握了这一点的人,才能理解《罗马书》8:28:「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同样,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逆境中持守儿子身分的确据,抵挡撒但的攻击。只有掌握了得名分的真理的人,才能在患难的日子不但持守确据、也能蒙福:这是信心胜过世界的一个方面。然而,基督徒圣洁生活的主要动机,并不是消极地期望可以因此避免管教,而是积极地渴望顺服天父旨意,藉此向收养他的神表达爱和感恩。

  这就立刻阐明了神的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地位问题。许多人已经发现,很难看出律法对基督徒还能有什么要求。他们说,我们已经脱离律法了;我们得救不在于遵守律法;我们因着耶稣基督的宝血和公义而得称为义。那么,无论我们今后是否遵守律法,又有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呢?既然称义意味着赦免过去、现在和将来所有的罪,并且永远得着完全的接纳,那我们又何必挂虑是否犯罪呢?又何必认为神会关心这个呢?如果一个基督徒每天介意自己的罪,花时间为罪痛悔、祈求赦免,难道忘了称义的真理了吗?拒绝律法的指导,或者不再为每天的过失操心,难道不是真正表现出称义信心的勇气吗?

  清教徒不得不面对这些「反律法论 antinomian」的观点,他们的回答有时也造成不少风波。如果人们认为称义就是救恩礼物的全部和最终目的,那么回答这类观点总会引起轩然大波。事实上,这些观点必须从「得名分」、而不是「称义」的角度来回应——但清教徒从未充分强调过这一事实。一旦分清救恩礼物中的这两个元素,正确的答案就昭然若揭了。

  回答是什么呢?是这样的。的确,称义使人永远不必把谨守或尝试谨守律法作为得生命的途径;但同样真实的是,得名分也赋予一个人遵守律法的永久义务,作为讨父神喜悦的途径。守律法是神儿女的家庭形像;耶稣成就了所有的义,神也呼召我们如此做。得名分把守律法放在一个新的立足点上:作为神的儿女,我们承认律法是我们生活准则的权威,因为我们知道这是我们的天父想要的。如果我们犯了罪,我们会根据家庭关系承认自己的过错、请求天父的赦免,正如耶稣教我们做的——「我们在天上的父……赦免我们的罪」(路11:2, 4)。神儿女的罪不会破坏称义,也不会使他们的儿子名分失效,却会破坏儿女和父亲的相交。「你们要圣洁,像我圣洁一样」,这是父向我们说的话;称义的信心绝不会忽略这个事实:作王的神希望祂的王室儿女活出与他们的天父和地位相称的生活。

确据

第五,我们得名分,使我们想明白确据的问题。

  如果世上有个纠缠不清的问题,这个就是!自从宗教改革以来,这个话题一直在教会中争论不休。改教家们,尤其是路德,习惯区分「历史的信心 historical faith」和真正得救的信心。「历史的信心」也被丁道尔(William Tyndale,1494-1536年)称为「故事的信心 story faith」,也就是相信基督教的事实,却没有回应或委身。他们认为,真正得救的信心才是确据(assurance),并且称之为「相信 confidence」(拉丁文fiducia),也就是首先相信神应许把赦免和永生赐给相信的罪人,然后把这个真理应用到自己的身上、成为信徒。路德说:「信心是在生活中定意相信神的恩典;其确信的程度足以使人为之死一千次,这样的相信……使我们对神和一切受造物感到喜乐、勇敢和欢欣。」他还抨击「教皇一党的有毒教义,宣扬没有人确切地知道自己是否蒙神悦纳;他们藉此彻底玷污了信心的教义,折磨了人的良心,将基督直接驱逐出教会,并且否认了圣灵的一切益处。」

  同时,改教者们承认,这种「相信 fiducia」、也就是「信心的确据 assurance of faith」,可以存在于一个受到试探、以为它真的不在自己里面、以致对神没有盼望的人身上。如果你听起来有点矛盾,请感谢神,因为你从未遇到过这种试探,没有在灵里处于路德和他那个时代的许多人都处于的实际状态。

  罗马天主教对此一无所知。作为对改教者的回应,他们重申了中世纪的标准观点,说虽然信心是在盼望天堂,但却不能确定自己会到那里,并且声称这种确定性只是一种假定。

  下一个世纪的清教徒教导说,信心的本质不是现在或将来的得救确据,而是至关重要的悔改和对耶稣基督的委身。他们所说的确据,好像是一种与信心不同的东西,除非信徒特别去寻求,通常是无法体验到的。

  到了十八世纪,卫斯理呼应路德的见解,坚持圣灵的见证和由此产生的确据是信心的本质,虽然后来他有所修饰,区分了没有确据的「仆人的信心」和有确据的「儿子的信心」。他似乎已经开始将他在「艾尔德门街 Aldersgate Street」之前的经验视为仆人的信心——处于完全的基督徒经验的边缘,正在寻找救恩、继续认识主,但却仍未肯定自己是否已经站在恩典中。然而,正如后来所有的路德宗信徒、而不是路德本人那样,卫斯理认为,确据只与现在蒙神接纳有关,此刻不可能有得蒙保守到底的确据(present assurance of persevering)。

  在福音派人士当中,这个辩论仍在继续,困惑也在继续。什么是确据?神给谁确据?——是所有的信徒?部分信徒?还是谁都不是?如果祂给人确据,确保些什么?通过什么方式提供?这堆乱麻乱得可怕,但得名分的真理,却可以帮助我们解开它。

  如果神在爱中使基督徒成为祂的儿女,如果祂是完美的父亲,那么这件事的本质就会产生两个推论:首先,这种家庭关系必然是不变的、永恒的。完美的父母绝不会抛弃他们的孩子。基督徒或许会做浪子,但神却不会停止做浪子的父亲。

  其次,神会不遗余力地让儿女感受到祂的爱,让他们知道作为家中成员的特权和安全感。因为被收养的孩子需要有归属的确据,完美的家长不会不给他的。

  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这段新约关于确据的经典经文中,证实了这两个推论。首先,他告诉我们,那些被神「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的人—一就是那些神在永恒中已经定意被收纳为儿子、进入祂的家庭、与祂的独生子同住的人——「又召他们来……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我们注意到,「得荣耀」原文是过去式,尽管事件本身还没有发生;这表明在保罗的心目中,这件事已经完成了,因为神的旨意早已确定。因此,保罗有信心宣告:「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神的拣选、救赎、父爱——「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9)。

  其次,保罗告诉我们,此时此刻「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罗8:16-17)。这句话包括所有的基督徒:虽然保罗从未见过罗马信徒,但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他们是基督徒,他们就该知道圣灵的这种内在见证,证明他们享有作神儿子和后嗣的幸福地位。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丹尼(James Denney,1856-1917年)说得好,虽然确据在罗马天主教中是一种罪,在许多新教中是一种责任,但在新约中只是一个事实。我们注意到,在这节经文中,我们得名分的见证来自两个不同的来源:「我们的心」,即我们有意识的自我;和「圣灵」,祂与我们的心同作见证,也向我们的心作见证。如果像英文RSV译本把句子重新标点如下:「当我们呼叫阿爸父的时候,是圣灵自己和我们的心同作见证……」,这句话的意思也不受影响。因为这么一来,就是说这亲子关系的呼喊和它所表达的亲子关系的态度,证明这双重见证是我们内心的事实。

  这种双重见证的本质是什么呢?苏格兰神学家罗伯特·霍尔丹(Robert Haldane,1764-1842年)的分析,提炼了两个多世纪福音派解释的精髓,堪称古今一绝。他写道,当「圣灵使我们能够通过意识到、并发现自己里面已经更新的生命所具有的真正标记,从而确定我们的儿子身分」时,我们的心所作的见证就成为现实了。这是推论性的确据(inferential assurance),是基于以下事实得出的结论:一个人知道福音、信靠基督、产生与悔改相称的行为,并表现出重生者的本能。霍尔丹继续说:

  但是,如果说这就是圣灵的见证所代表的一切,就没有达到这段经文所肯定的内容。因为这么一来,圣灵只是帮助良心作见证,但却不能说是亲自作见证。

  圣灵向我们的心作了独特而直接的见证,也与我们的心同作见证。这见证虽然无法解释,但信徒不但能感觉到,而且也能感受到它的变化,有时更强烈、更明显,有时更微弱、更难辨。

  圣经用以下方式表达了这个事实:圣父和圣子临到我们,与我们同住;基督向我们显现,和我们坐席;祂赐给我们隐藏的吗哪和白石,表示要我们知道罪已得赦,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马书释义 Romans》第363页

  这种直接的确据是圣灵在重生的心里直接工作,以补充神所激发的「我们的心」的见证——也就是我们自觉和自知是信徒。虽然这种双重见证可能会因着神的撤回和撒但的攻击而暂时蒙上阴影,但每一位全心全意、没有因悖逆而使圣灵担忧、消灭圣灵感动的基督徒,通常都会或多或少地经历到这双重见证,成为他持久的经验。保罗使用现在时态「与我们的心同证」,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因此,关于确据的真理是这样的:我们的天父希望祂的儿女知道祂对他们的爱,并且可以安心地在祂家中。如果祂没有这种心意、也不采取行动促成此事,祂就算不上一位完美的父亲。因此,祂用上述双重见证作为祂儿女日常经验的一部分,以致他们能在祂的爱中喜乐。双重见证本身就是一份礼物——是信心的丰富礼物中最重要的一种,信徒藉此获得「能感觉到的认识」,也就是感受到他们的信仰、得名分、天堂的盼望,以及神对他们无限至高的爱,全部都是「真的是真的 really real」。对于这种信心的经验,我们必须像《少爷返乡 Nicholas Nickleby》中的斯奎尔斯先生(Mr. Squeers)谈到大自然时那样说:「想象比描述更容易」——或者像苏格兰妇女常说的:「感觉比讲述更容易」。但一般而言,所有的基督徒通常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享受它,因为这实际上是重生者与生俱来的权利的一部分。

  由于我们常有自欺欺人的倾向,所以最好通过应用《约翰壹书》为此目的提供的教义和道德标准来测验一下我们的确据(约壹2:3, 29;3:6-10, 14, 18-21;4:7-8, 15-16;5:1-4, 18);这样,确据的推论将得到加强,整个确据也将越发鲜明。然而,确据的来源并不是我们的推论,而是透过推论、却不依附于推论的圣灵的工作,使我们相信自己是神的儿女,并且已经得着神的救赎之爱和应许。

  那么,历史的争议又如何呢?罗马天主教错了,在得名分和神的父亲身分的亮光中,他们对神保守到底和确据的否定,变成了可笑的怪物。一位父亲若是从来不告诉孩子他爱他们,却提议把他们赶出家门、除非他们表现得很好,会是怎样的一位父亲呢?卫理宗和路德宗否定神能保守到底,也同样错了。神是比他们所认为的更好的父亲:祂保守儿女常在信心和恩典中,不容他们从自己的手中滑落。改教者和卫斯理说得对,确据是信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清教徒更强调的事实也是对的:那些因犯罪而使圣灵担忧、不肯专心寻求神的基督徒,必定像草率顽皮的孩子会使父母蹙眉一样,不能完全享用双重见证这一崇高的礼物。有些礼物太贵重了,不能给那些草率顽皮的孩子。如果天父觉得双重见证这个礼物会宠坏我们、使我们以为祂根本不在乎我们的生活是否圣洁,祂至少会在某种程度上把它收回。

重要的秘诀

  奇怪的是,在基督教的历史上,得名分的真理很少受关注。除了十九世纪两本现在鲜为人知的书:苏格兰神学家甘礼书(R. S. Candlish,1806-1873年)的《神的父亲身分 The Fatherhood of God》和美国神学家韦伯(R. A. Webb,1856-1919年)的《改革派中得名分的教义 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Adoption》,几乎没有关于它的福音派著作,宗教改革前后也同样稀少。路德对于得名分教义的把握,和他对称义教义的把握同样有力而清晰,但他的门徒只坚持后者、却忽略前者。清教徒对于基督徒生活的教导,在其他方面如此强烈,在这一方面却明显不足,这是别人容易误解他们是律法主义的原因之一。也许早期的循道会领袖、或后期的循道会圣徒,如外号「王的儿子 the King’s Son」比利·布雷(Billy Bray,1794-1868年)——他令人难忘的祷告方式是:「我必须与天父谈谈这事」——才最接近新约所描述的儿子身分的生活。今天的基督徒实在需要更多关于得名分的教导。

  我们在本章所学的内容,直接传给我们内心的信息应当是:作为基督徒,我了解自己吗?我知道自己的真实身分、自己的真实命运吗?——我是神的孩子;神是我的父亲;天堂是我家,它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我的救主是我的兄长;所有的基督徒都是我的弟兄。——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晚上的最后一件事,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或在任何思想自由的时候,请把这些话对自己说几遍,并且求神使你能活得像一个知道这一切都是完全真实的人。这是基督徒幸福生活的秘诀吗?当然是,但比这更崇高、更深刻的是,这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和荣耀神的生活的秘诀,这才是真正重要的生活层面。愿这个秘诀完全属于你,也完全属于我。

  为了帮助我们更充分地认识作为神的儿女,我们是谁、被呼召成为什么样的人,这里有一些问题,可以帮助我们反复省察自己。

  • 我明白我所得的名分吗?我珍视它吗?我是否每天都提醒自己作为神儿女的特权?
  • 我是否已经为我所得的名分寻求过充分的确据?我每天都在思想神对我的爱吗?
  • 我是否像对天上的父亲那样对待神,爱祂、尊荣祂、顺服祂、寻求和喜爱与祂相交,并努力凡事讨祂喜悦,就像人类的家长对孩子的期望那样?
  • 我是否认为耶稣基督,我的救主和主,也是我的兄长,不但对我有属天的权柄,而且对我有神-人的怜悯(divine-human sympathy)?我是否每天都想到祂与我有多亲近,祂对我的了解有多彻底,作为我的至亲救赎者,祂对我有多关心?
  • 我是否已经学会恨恶那些使我天父不喜悦的事情?我对祂敏感的恶事也同样敏感吗?我是否刻意避开那些,以免使祂伤心?
  • 我是否每天都盼望着那个伟大的家庭团聚,等候神的儿女们最终在天上,在神、他们的父,羔羊、他们的长兄与主的宝座前聚集?我感受到这种盼望的兴奋吗?
  • 我是否爱那些每天生活在一起的基督徒弟兄姊妹,以致将来在天上回想起来的时候,也不会感到羞耻?
  • 我是否为我的天父,以及祂以恩典带我进入的家感到骄傲?
  • 我里面有家庭的形象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呢?

  愿神使我们谦卑;愿神教导我们;愿神使我们成为祂自己真正的儿女。

问题讨论:

  1. 得名分如何向我们显明「福音圣洁」的意义和动机?
  2. 得名分如何为我们解决确据的问题?

第十九章 神的儿女-中

得名分:我们生活的基础

  我们要指出的第二点,是要从得名分这个角度,去理解基督徒的整个生活。儿子身分必须是主导一切的思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在每一点上都必须是「规范性的标准 Normative Category」。这是这个身分的本质所带来的必然后果,我们主关于做门徒的所有教导,都是从这个角度来表达,这个事实惊人地印证了这一点。

  很明显,正如耶稣总是想到自己是独特的神子,祂也总是想到祂的门徒也是祂天父的儿女,与祂同属一个神圣的家庭。在祂传道的早期,我们听到祂说:「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可3:35)。有两位福音书的作者注意到,祂复活之后如何称门徒为祂的弟兄。「妇女们……跑去要报给祂的门徒。忽然,耶稣遇见她们……对她们说:『不要害怕!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在那里必见我。』」(太28:8-10)。「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抹大拉的马利亚就去告诉门徒说……主对她说的这话……」(约20:17-18)。《希伯来书》的作者向我们保证说,主耶稣把一切祂为之而死、并召为门徒的人都视为弟兄,「所以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说:『我要将祢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祢。』……又说:『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来2:11-13)。当我们进入神家的时候,我们的创造主成了我们的父亲,我们的救赎主成了我们的兄长。

  现在,正如耶稣对自己独特的儿子身分的认识,主导了祂在地上的生活,祂也同样要求我们对自己养子身分的认识,也必须主导我们的生活。这点在祂的教导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但在登山宝训中说得最清楚。登山宝训经常被称为「神国的宪章 the charter of God’s kingdom」,但同样也可以被描述为「王室的家规 the royal family code」。因为登山宝训所论一切关于基督徒顺服的主题,基础都是门徒是神的儿子这个观念。这是值得详细讨论的,尤其是因为这点在解经上很少得到应有的重视。

基督徒的行为

  第一,在登山宝训中,得名分是基督徒行为的基础。人们常说,登山宝训关于基督徒行为的教导,不是颁布一套全备的守则和详细的解释,要人像机器一样精确地遵守;而是用广泛而普遍的方式,指出指导基督徒生活的精神、方向、目标、原则和理想。人们也常注意到,这是一种既有责任、又有自由的伦理,与当时的犹太律法师和文士老生常谈的税务顾问式教训大不相同。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正是父母们不断努力传授给孩子的道德教导——具体、富有想象力、用个别例子教导普遍的原则,总是期望孩子欣赏并分享父母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观。登山宝训之所以具有这种特性,原因并不难找:因为它正是一个家庭——神的家——给儿女们的教导。这个基本方向,体现在我们主所奠定的三个概括性行为原则中。 

  原则一:效法天父。「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4、45、48)。儿女的行为必须表现出家庭的形像。耶稣在这里实际上是用家庭的方式来重申律法:「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11:45)。

  原则二:荣耀天父。「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儿女若能以父亲为荣,希望别人也看见他有多棒,并在人前谨慎自己的举止、以便给父亲增光,实在是一件美事。同样,耶稣说,基督徒在人前的行为,也要能让人给颂赞归给他们在天上的父。他们最应当关心的,是他们被教导在祷告时所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太6:9)。

  原则三:取悦天父。在《马太福音》6:1-18中,耶稣强调信神的人必须一心一意地讨神喜悦,祂这样指出这个原则:「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太6:1)。这种「赏赐」当然不是唯利是图,而是家中的奖励,正如父母给那些努力让自己高兴的孩子一种额外的「爱的惊喜」。我们主应许赏赐的目的(太6:4, 6, 18),并非让我们把它当作工作报酬或交换条件,而是为了提醒我们,当我们专心致志地讨神喜悦、并且惟独为祂喜悦的时候,我们的天父必然会注意到、并且会表现出特别的喜悦。

基督徒的祷告

  第二,在登山宝训中,得名分是基督徒祷告的基础。「所以,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6:9)。正如耶稣向神祷告的时候总是称祂为父,亚兰文「阿爸」就是孩子对父亲的昵称,祂的追随者也当如此。耶稣可以向天父说「祢已经听我」(约11:41),祂也要门徒知道自己作为被神收养的儿女,这对他们也同样真实。天父总是随时可以被祂的儿女亲近,从来不会忙到没时间听他们说话。这正是基督徒祷告的基础。

  根据登山宝训,有两件事与此有关。首先,祷告不可被看作客观或机械的术语、一种向某个可能忽视你的人施加压力的技巧。「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你们不可效法他们,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之先,你们所需要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太6:7-8) 。其次,祷告可以是自由而大胆的。我们不必犹豫像小孩子那样厚着脸皮,大胆地向父母要任何东西,因为知道可以完全倚赖他们的爱。「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凡祈求的,就得着……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太7:7-11)

  的确,我们在天上的父并不总是按照我们的要求应允祷告,因为有时我们会求错误的东西!给好东西、给我们需要的东西是神的特权,如果我们不智慧地祈求了一些不属于这类的东西,神就会像任何好家长一样,有权说:「不,那个不行;它对你没有好处——用这个代替吧。」好家长绝不会简单地忽略儿女的话,也不会简单地漠视他们需要的感受;神也不会如此,祂总是给我们应该祈求、而不是我们实际所求的东西。保罗求主耶稣仁慈地除去他肉体中的刺,主却回答要仁慈地保留它、并且加强保罗忍受这刺的力量(林后12:7-9)。主最清楚一切!如果有人不把保罗得到的这种回应当作回应,那就大错特错了。对于经常被误称为「祷告不蒙回应的问题」,这里可以提供不少亮光。

信心生活

  第三,在登山宝训中,得名分是信心生活的基础——这种生活,就是当人寻求祂的国和祂的义的时候,相信神会供给物质需要。我希望不用解释,一个人不必辞职就可以过信心的生活。毫无疑问,有些人被呼召放弃赚钱的工作,但若没有明确带领就如此尝试,不是信心、而是鲁莽——两者完全不同!实际上,所有的基督徒都被呼召过信心的生活,也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地遵行神的旨意,并且相信神会负责后果。但是,所有的人都会迟早受到试探,把人所定义的地位和安全放在忠于神的呼召之前;然后,如果他们抵挡这种试探,立刻就会面临另一种试探:为自己的立场可能产生的后果忧虑——尤其是像最初听到登山宝训的门徒、以及后来更多的门徒所经历的那样,跟随耶稣会迫使他们实际地失去一些原本可以享受的安全和富足。对于那些在信心生活中如此受到试探的人,耶稣给他们带来了得名分的真理。

  主说:「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太6:25)。但是,有人说,这不现实,当我面对这个、这个、还有那个的时候,怎么能不忧虑呢?耶稣的回答是:你的信心太小了。你忘记了神是你的父亲吗?「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太6:26)神不是雀鸟的父,尚且如此顾念雀鸟;祂是你的父,岂不显然会顾念你吗?这一点在31-33节得到了正面的表达:「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祂的(你们天父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我们可能会撞车,」当全家所坐的汽车在车流中穿行的时候,小女孩焦急地说。「相信爸爸,他是个好司机。」妈妈说。这位小女士得到了保证,顿时松了口气。你也这样信靠天父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呢?这种信靠至关重要;事实上,它是信心生活的主要动力,如果没有它,最多只能过着半信半疑的生活。

我们得名分告诉我们什么

  在前一章中,我们看到新约只提到四次「挽回祭 propitiation」,但这个观念却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从全部新约的角度来看,它是基督救赎工作的核心和焦点。本章也类似。中文译为「得名分 adoption」或「收养」、希腊文的意思是「立为儿子」的这个词只出现了五次,其中只有三次是指基督徒目前在基督里与神的关系(罗8:14;加4:5;弗1:5);但是,这个观念却是全部新约有关基督徒生活教导的核心和焦点。这两个概念实际上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被要求用六个字来浓缩新约的信息,我的建议将是「藉挽回得名分 adoption through propitiation」,我不指望会遇到比这更丰富、更饱满的福音总纲了。

  神所赐的儿子身分,被清教徒领袖约翰·欧文(John Owen,1616-1683年)称之为「我们的特权泉源」,不但在四福音中,在书信中也到处被表述为主导一切的观念和生活。我们将主要从书信中列举证据来继续表明,我们得名分的真理,给了我们新约在其他五个问题上所能提供的最深刻的洞见:第一,神爱的伟大;第二,基督徒盼望的荣耀;第三,圣灵的事工;第四,清教徒所称「福音的圣洁 gospel holiness」的意义和动机;第五,基督徒的确据问题。

神的爱

第一,我们得名分,向我们显明神爱的伟大。

  新约给了我们两把尺度去衡量神的爱。第一把尺子是十字架(罗5:8;约壹4:8-10);第二把尺子是儿子身分的赏赐。「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3:1)。在所有恩典的赏赐中,得名分是最高的。赦免从前过犯的赏赐是大的:当知道

  忍受羞辱与欺凌,
  代替我罪受苦刑;
  因祂宝血我得赦,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Man of Sorrow, What A Name》)

  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奇迹和欢乐源泉。

  买赎医治,恢复赦免
  谁应像我颂祂不停。
  (《赞美天上君王 Praise, My Soul, the King of Heaven》)

  同样,现在和将来得赦免和蒙接纳的赏赐也很大。若是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年)对《罗马书》第8章欣喜若狂的演绎也成为你的心声:

  不再定罪,今我再不畏惧,
  耶稣与祂所有属我;
  我活在永活元首里,
  穿起公义神圣白衣,
  坦然到永恒宝座前,
  因着基督,我得荣冕——
  (《怎能如此 And Can It Be》)

  那么,你的灵也会振翅高飞,许多读过《罗马书》第8章的人肯定能理解。但是,当你意识到神已把你从阴沟中带上来,让你成为祂自己家中的儿子——你,一个有罪、忘恩、挑衅、悖逆,却被奇迹般赦免的罪犯——那么你所感觉到神的「无法测度的爱」,也超出了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你就会和查理·卫斯理的以下问题产生共鸣:

  噢,我如何能述说,
  父啊,祢所显明的恩慈?
  我——忿怒和地狱之子,
  竟称为神的儿子。
  (《流浪之魂从何而起 Where Shall My Wondering Soul Begin》)

  然而,你不太可能感觉到,你会比他更知道如何给这个问题一个充分的答案。

  在古代世界,只有没有孩子的富人才会收养孩子。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收养的对象通常不像今天那样是婴孩,而是已经显示自己有能力显扬家族之名的年轻人。然而,神收养我们,却是出于无条件的爱,不是因为我们的品性和过去的表现证明我们配得上祂的名字,而是恰恰相反。我们不配在神家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神如何爱主耶稣、高举祂,祂也会如何爱我们、高举我们这些罪人;这种想法听起来荒谬可笑、不可思议——但是,这正是我们得名分的意义。

  就本质而言,收养是对被收养人白白的恩慈举动。如果你通过收养一个儿子或女儿而成为父亲,这是因为你选择这样做,而不是你必须这样做。同样,神收养人,也是因为祂的选择、而不是祂的义务。除了按我们所应得的施行惩罚之外,祂不需要对我们的罪做任何事情。但祂爱我们,所以祂救赎我们、赦免我们,把我们当作祂的儿女,把祂自己给我们作父亲。

  祂的恩典也不会停止于第一步,正如人类的父母也不会在办妥收养的法律手续后,就不再爱被收养的孩子。确立孩子作为家庭一分子的地位,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任务是:在你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建立真正的亲子关系。这才是你最想见到的。因此,你设法用你的爱来赢取孩子的爱,你试图通过表达爱来激发爱。神也是如此。从今人生直到永远,祂会不断地用各种方法向我们显明祂越来越多的爱,从而不断增加我们对祂的爱。被神收养的儿女,可以预期得着永恒的爱。

  我曾经知道一个家庭,大孩子是父母以为自己不能生孩子的时候收养的。后来他们自己生了孩子,就把爱全部转移到亲生孩子的身上,被收养的孩子明显被冷落了。无论是冷眼旁观,还是从那孩子的脸上,都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件痛苦的事。当然,这是为人父母者的可悲失败。但在神的家中,事情却不会这样。就像比喻中的浪子一样,我们可能只能说:「我得罪了你……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个雇工吧。」(路15:18-19)但神却接纳我们为儿子,并用爱祂的独生子同样坚定不移的永恒之爱来爱我们。在神的家里,爱是没有分别的,我们和耶稣一样完全地被爱。这好像是一个童话故事——国王收养了所有的流浪儿,让他们成为王子。但感谢神,这不是一个童话故事,而是建立在白白的、至高的恩典之上的确凿事实。这就是得名分的意义。难怪约翰呼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约壹3:1)一旦你明白了得名分的真义,你的心也必会发出同样的呼喊。但这还不是全部。

盼望

第二,我们得名分,向我们显明基督徒盼望的荣耀。

  新约的基督教,是一种盼望的宗教,一种向前看的信仰。对于基督徒来说,最好的永远还在后头。但是,我们如何才能知道在道路尽头等着我们的是什么?得名分的教义也可以在这一点上帮助我们。首先,它教导我们不要把盼望只看作一种可能性,而是视为有保证的确定性,因为它是一种应许的产业。在第一世纪的世界里,收养的理由是为了有一个可以继承产业的后嗣。同样,神也收养我们做祂的后嗣,这名分保证我们有权(可以这么说)承受祂已经为我们预备的产业。「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6-17),「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我们天父的财富是无法估量的,而我们将要承受祂的全部产业。

  其次,得名分的教义告诉我们,所应许产业的集合和实质,就是有分于基督的荣耀。我们将会在各个方面都像我们的长兄,至于那在道德和灵性上对神的善工造成双重破坏的罪恶和死亡,将会成为过去。「和基督同作后嗣……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约壹3:2)。

  这种相像将会延伸到我们的肉身、思想和品格。事实上,《罗马书》8:23说到这相像临到肉身是因着得名分,清楚地使用这个词表示,身体得赎也是将要承受的产业之一:「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这就是复活之日的福分,将使我们得到儿子的名分所包含的一切内容,因为它将把我们带进我们的长兄现在所享受的属天生活的完整体验中。

  保罗细想这事的荣耀,然后向我们保证,万物都在叹息中期待和渴望「神的众子显出来……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19-21)。不管这段话可能暗示什么,它都不是为满足自然科学家的好奇心而写的,而是清楚地强调在神的美好计划中,有非同寻常的荣耀正在等待我们。

  当我们想到耶稣被高举到荣耀里,进入祂忍受十字架所带来的喜乐中(这是一个基督徒必须经常思想的事实),我们应该也会提醒自己:祂所拥有的一切将来也会与我们分享,因为这也是我们的产业,不会比祂的更少;我们是神领进荣耀的「许多的儿子」(来2:10)之一,神对我们的应许和在我们身上的工作必不落空。

  最后,得名分的教义告诉我们,天堂的体验将是一次家庭团聚:一大群得赎的儿女聚在一起,与他们的父神和长兄耶稣面对面相交。这是圣经给我们关于天堂的最深刻、最清晰的概念。许多经文都指出了这一点:「父啊,我在哪里,愿祢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祢所赐给我的荣耀」(约17:24);「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我们……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2);「也要见祂的面」(启22:4);「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7)。

  这就像生病的孩子终于可以离开医院的那一天,发现父亲和全家人都在外面等着迎接他——这就是一个家庭团聚。班杨(Bunyan)的《天路历程》书中的「固立先生 Mr. Standfast」站在约但河中间说:「我已来到旅程的终点,烦劳的日子结束了。一想到我就要到那里,以及在那边等着我的生活,我的内心就十分火热……我从前靠着道听途说和信心生活,如今我即将亲历其境,而且可以与祂同在,真是好得无比」

  使天堂成为天堂的,是因为有耶稣和已经与我们和好的天父同在,祂为耶稣的缘故爱我们,不少于祂爱耶稣自己。看见并认识圣父和圣子,爱祂们、并被祂们所爱,与神的整个大家庭聚在一起,这是全部基督徒盼望的精髓。正如清教徒领袖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1615-1691年)用诗歌表达的与神之约,他的未婚妻于1660年4月10日也「欢喜地签署这约」:

  我对那生命所知有限;
  信心的眼睛模糊:
  但基督知道一切,我就满足,
  我将要与祂同住。
  (《主啊,用不着我担心 Lord, It Belongs Not to My Care》)

  如果你是一个信徒,并且因此成了被神收养的儿女,那么这个前景便足以让你心满意足。如果它没有使你感到完全满足,恐怕你既不是信徒,也不是儿女。

圣灵

第三,我们得名分,给我们一把明白圣灵事工的钥匙。

  在今天的基督徒当中,有许多关于圣灵事工的误解和困惑。问题不是找出正确的语言符号,而是认识这些语言符号所对应的神的工作、涉及的是什么经验。我们都从圣经中知道,圣灵的工作是启示神的心意,并且荣耀神的儿子;同时,祂是重生的媒介,给我们认识神的智慧,赐我们顺服祂的新心;此外,祂住在基督徒里面,使我们成圣,每天给我们力量走天路;确据、喜乐、平安和能力,都是祂的特殊赏赐。但是,许多人还是困惑地抱怨说,这些陈述对他们来说只是公式,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找不到任何与之相符的经验。

  自然,这些基督徒会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些十分重要的东西,于是焦急地追问:新约中活在圣灵里的画面,与他们自己在日常经验中感受到的贫瘠,两者之间的鸿沟怎样才能缩小呢?然后,也许是在绝望之中,他们就开始寻求某个改变心灵的具体事件,期望藉此彻底打破自己所认为的「不属灵的障碍」。这种事件可能是所谓的「凯锡克奋兴会经历 Keswick experience」,或是「完全降服」,或是「圣灵的浸」,或是「完全成圣」,或是「受圣灵印记 」,或者是说方言的恩赐,或者按照天主教、而不是新教的术语,叫做「第二次皈依 second conversion」、或「静默祷告 prayer of quiet」、或「联合祷告 prayer of union」。然后,即使他们经历到某些事件的发生,而且符合他们所追求的效果,他们也会很快发现,「不属灵的障碍」根本没有被打破,于是再次不安地转向另一个新的经验。

  今天,许多人都陷入了这些苦恼之中。我们不仅要问,这些人需要什么帮助呢?得名分的真理所揭示的关于圣灵事工的亮光,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我们所描述的这些困扰,原因是一种虚假的、魔术般的超自然主义,它使人渴望一种好像触电般的、非人格化的、「点石成金」的能力,使他们能感觉到从自已和别人的生活重担及枷锁下完全自由。他们相信这才是真正的属灵经验。他们其实是以为,圣灵的工作就是给他们类似迷幻药之旅(LSD trips)的体验。如果福音传道者真的许诺这一点,让吸毒者把他们的幻想等同于属灵经验,那真是害人不浅啊!我们这个世代难道永远也学不会分辨事物的不同吗?事实上,这样追求内心的爆发、而不是追求内心的相交,正显明对圣灵事工的极深误解,

  在这方面,我们必须把握一个重要的真理:圣灵是作为「得名分的灵 the Spirit of adoption」被赐给基督徒的,祂对基督徒的一切工作,都是作为「得名分的灵」行事。因此,祂自始至终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使基督徒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在基督里与神之间亲子关系的意义,并且引导他们在这种关系中向神作出更深的回应。保罗写以下经文的时候,正是指着这真理而言:你们「所领受的是儿子名分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和合本修订版), 「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也就是促使你们呼叫——「阿爸!父!」(加4:6)。

  正如得名分的概念是开启新约基督徒生活观的关键思想,以及整合这些观念的核心思想;同样,承认圣灵作为「得名分的灵」临到我们,也是开启新约所描述一切圣灵对基督徒工作的关键思想,以及整合这些教导的核心思想。

  从这个核心思想提供的角度,我们可以看见圣灵的工作有三个方面:首先,祂促使并保持我们觉醒,知道自己藉着耶稣基督的白白恩典成为神的儿女——有时是很清晰地觉醒,平时总能保持某种程度的觉醒,即使我们的败坏驱使我们否定这种意识。这是祂赐下信心、确据和喜乐的工作。

  其次,祂促使我们把神当作父亲仰望,向祂表达尊重的坦然和无限的信靠,正如那些安然于可敬的父爱中的孩子们所自然表达的那样。这是祂使我们呼叫「阿爸、父」的工作——这种称呼描述了什么态度,这种呼叫就表达了什么关系。

  第三,祂促使我们的举止与王室儿女的地位相称:彰显家庭的形像、即效法基督,促进家庭的福祉、即爱弟兄,维护家庭的荣誉、即寻求神的荣耀。这是祂成圣的工作。通过这种亲子意识和品格的逐步深化,以及不断追求爱神所爱、恨祂所恨,「我们……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因此,我们若要在生活中确实看见圣灵的工作,并不是在竭力追求感觉和经验的时候,而是当我们寻求神自己,仰望祂为我们的父,珍惜与祂相交,并发现自己越来越想认识和取悦祂的时候。这是必要的真理,它可以使我们摆脱对圣灵的不属灵观点的泥潭,今天有很多人还在其中挣扎。

问题讨论:

  1. 从登山宝训看,得名分是哪三件事的基础?它如何成为这些基础?
  2. 为什么「藉挽回得名分」是这么丰富的福音总纲?
  3. 得名分如何向我们显明神爱的伟大?
  4. 得名分如何向我们显明基督徒盼望的荣耀?
  5. 得名分如何让我们明白圣灵事工的钥匙?

第十九章 神的儿女-上

  什么是基督徒?这个问题可以用多种方式来回答,但我所知内涵最丰富的答案是:基督徒是以神为父的人。

  是不是每一个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可以称神为父呢?绝不!把所有的人都看作神的儿女,这个想法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旧约说神不是众人的父,乃是祂自己的百姓、亚伯拉罕后裔的父。「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我对你说过,容我的儿子去……」(出4:22-23)。新约圣经具有普世的眼光,但也说神不是所有人的父,而是那些知道自己是罪人、相信耶稣基督是背负他们罪孽的主,因此成为亚伯拉罕属灵后裔的人。「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3:26-29)因此,神儿子的身分不是天生的、人人可得的普遍地位,而是一个藉着接受耶稣而获得的超自然礼物。「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也就是不能被神认作儿子。

  神儿子的身分是一种赏赐,并非藉着出生、而是藉着重生得着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2-13)

  因此,神儿子的身分是恩典的赏赐。正如新约明确描述的,不是天然的、而是收养的儿子身分。在罗马法中,一个成年人如果需要一个后嗣来传宗接代,可以收养一个男孩做儿子,这是一种公认的做法——与今天不同的是,往往是成年男孩而不是婴孩。使徒们宣称,神如此爱那些祂在十架上救赎的人,以致祂把他们全部收养为后嗣,以便看到并分享祂独生子的荣耀。「神就差遣祂的儿子……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也就是说,神「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1-2)。

  好几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说:

  「如果你说,新约圣经是圣洁的创造者父亲身分的启示,你已经一语道破它的全部教导了。同样,如果你说新约圣经的信仰就是认识神是自己的圣父,你也概括它的全部精义了。如果你想判断一个人对基督教的理解程度,只要看看他明白多少关于作神儿女和以神为父的观念。如果不是这个观念激发和主导他的敬拜、祷告和整个人生观,那就说明他对基督教根本不了解。因为基督所教导的一切,使新约比旧约更新、更好的一切,使基督教与单纯的犹太教不同的、独特的一切,都可归结为对神的父亲身分的认识。『父』是基督徒对神的称呼。」(《福音杂志 Evangelical Magazine》第七期第19-20页)

  这在我看来仍然完全正确,而且非常重要。我们对得名分有多理解,对基督教也有多明白。编写本章就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也是圣经记载启示过程的最后一步。正如我们所见,在旧约时代,神给祂的百姓一个可以用来谈论祂、呼求祂的立约之名:「耶和华」。通过这个名字,神宣布祂是伟大的「我是 I AM」:完全和常存的那位。正如其他一切是它们的所是,同样,神也是祂的所是。

  祂是一切现实背后的现实,一切原因和事件的根本原因。这个名字宣告祂是自存的、至高的,完全不倚赖祂以外的任何事物,也不受其约束。虽然「耶和华」是神的立约之名,但它向以色列启示的只是神的所是,而不是祂与他们的关系。这是以色列之王的正式名称,令人不敢冒犯。这也是一个奥秘的名字,旨在唤醒人们在奥秘的神圣存在面前谦卑、敬畏。

  与此完全一致的是,神在旧约圣经中最强调的性情,是祂的圣洁。以赛亚在圣殿中听见天使重复歌唱——「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6:3)——可以用作概括全部旧约主题的座右铭。「圣洁」这个词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是「分开」或「分别」。当神被宣布为「圣洁」的时候,是指一切使祂被分别出来、与受造之物截然不同的属性,例如祂的伟大——「在高天至大者」(来1:3;8:1),祂的纯洁——「祢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

  旧约宗教的整个精神,是由神的圣洁观念决定的。旧约不断强调:人类由于作为受造物的软弱,以及作为有罪者的污秽,必须学会在神面前谦卑和敬畏。「宗教 Religion」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敬畏耶和华」——知道自己的渺小,承认自己的过犯,在神面前自卑,感恩地隐藏在神怜悯的应许中,最重要的是谨防任意妄为的罪。旧约一次又一次地强调,我们必须在圣洁的神面前守住本位、保持距离。这种强调掩盖了其他一切。

一种新关系

  但在新约中,我们发现事情发生了变化。神和宗教的重要性并没有减少;旧约对神圣洁的启示,以及对人谦卑的要求,是贯穿新约始终的预设前提。但一些新的东西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出现了。新约信徒把神看为自己的父亲,「父」成为他们用来称呼神的立约之名。因为将神和祂的百姓联系在一起的盟约,现在被启示为一个家庭盟约。基督徒是神的孩子,是祂自己的儿子、女儿和继承人。新约所强调的,不是亲近圣洁之神的困难和危险,而是信徒亲近神的勇气和信心;这种勇气直接来自对基督的信心,来自对祂救赎工作的认识:「我们因信耶稣,就在祂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的面前」(弗3:1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10:19-22)。对于那些属基督的人来说,圣洁的神是慈爱的父亲;他们是祂的家中一员,可以坦然无惧地亲近祂,始终确信能享有祂父亲般的关怀和看顾。这是新约信息的核心。

  谁能理解这一点呢?我曾听到有人严肃地争论说,神是父亲的观念,对于那些地上的父亲不够完全、缺乏智慧、缺乏慈爱、或者两者都缺乏的人,以及从小不幸丧失父亲的人,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也听到有人为美国圣公会的罗宾逊主教(Bishop Gene Robinson)辩护说,他在《对神诚实 Honest to God》一书中完全不提神的父亲身分,实在是向家庭普遍破裂的世代推荐信仰的明智之举!

  但很愚蠢。因为,第一,这里隐含的暗示是,在人际关系的领域不能通过负面的对比形成正面的观念,但这根本不对。许多年轻人结婚,就是因为决心不要像父母一样把婚姻弄得一塌糊涂:这难道不是一个正面的理想吗?当然是。同样,我们的造物主成为我们完美父亲的观念——有信实的爱和关怀、慷慨和体贴,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感兴趣,尊重我们的个性,有技巧地训练我们,明智地引导我们,随时陪伴,帮助我们变得成熟、诚实和正直—— 这个理想对于任何人都是有意义的,无论我们是说:「我有一个很棒的父亲,我看到神就是这样,而且更棒。」还是说:「我的父亲处处让我失望,但是赞美神,祂将会完全不同。」甚至是说:「我从来都不知道在地上有位父亲是什么滋味,但是感谢神,我现在在天上有一位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正面的父亲理想,并且用它去判断自己和别人的父亲。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世上根本没有人会觉得神是完美父亲的观念是毫无意义、或是令人反感的。

  但无论如何——这是第二点——神没有让我们照着人类父亲的经验类推,凭空猜测祂作父亲的意义;而是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道成肉身的儿子,一劳永逸地揭示了这种关系的全部内涵。「天上地上的一切父亲身分」(弗3:14腓力斯英文意译本)都是从神那里得来的,同样,我们也从神作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弗1:3)所彰显出的具有普世性标准的作为中,了解到神和我们这些属基督的人的父子关系的实际意义。因为神的旨意是要信徒的生活反映和复制耶稣与父神的相交。

  我们从哪里可以了解这一点呢?主要是从《约翰福音》和《约翰壹书》。在《约翰福音》中,第一个福音的福分就是「作神的儿女」(约1:12),而第一次主复活显现的高潮,是耶稣宣布「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20:17)。《约翰壹书》的中心思想包括:作儿女是神爱的至高赏赐(约壹3:1);对天父的爱(约壹2:15;5:1-3)和基督徒弟兄姊妹的彼此相爱(约壹2:9-11;3:10-17;4:7, 21),是作儿女的德行;与父相交是作儿女的特权(约壹2:13, 23-24);公义和逃避罪恶是作儿女的证据(约壹2:29;3:9-10;5:18);看到耶稣、并且像祂,是作儿女的盼望(约壹3:3)。从这两卷书中,我们非常清楚地了解了神的作为父亲对于耶稣的涵义,以及它现在对于基督徒的涵义。

  根据我们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见证,神和祂之间的父子关系有四种涵义:

  第一,父亲的身分意味着权柄。父亲命令和指使:祂要求儿子运用的主动权,就是主动遵行父的旨意:「我从天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祢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6:38;17:4;5:19;4:34)。

  第二,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爱。「父爱子」,「正如父爱我一样……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5:20;15:9-10)。

  第三,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相交。「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祂所喜悦的事」(约16:32;8:29)。

  第四,父亲的身分意味着尊重。神定意高举祂的儿子。「父啊……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17:1;5:22-23)。

  这一切都伸延到神所收养的孩子身上。在他们的主耶稣基督里、藉着祂、并在祂的权柄之下,他们得着天父的管治、爱护、陪伴和尊重。耶稣怎样顺服神,他们也必如此。「我们遵守神」——那「生」我们的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5:1, 3)。神如何爱祂的独生儿子,也如何爱祂收养的儿子,「父自己爱你们」(约16:27)。神如何与耶稣相交,也如何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1:3)。神如何高举耶稣,也如何高举跟从耶稣的人成为家中的弟兄。「若有人服侍我,我父必尊重祂」,「父啊,我在哪里,愿祢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约12:26;17:24),得以看到并分享耶稣享有的荣耀。圣经用这些话教导我们明白,那把耶稣的父和耶稣的仆人维系在一起的父子关系,形式和实质是什么。

  至此,需要给「得名分 adoption」的意义进行正式的定义和分析。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二章的定义很好:

  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为了祂,将得儿子的名分的恩典,赐给一切称义的人;他们由此而被归入神的子民之列,得享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有祂的名字写在他们身上;领受那赐人儿子名分的圣灵;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得以呼叫阿爸、父;并蒙受祂如父一般的怜恤,保护,供给,管教;永不被撇弃,且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并承受应许,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

  这是赐给信徒的神儿子身分的本质,我们现在要研究它。

得名分:最高的特权

  有关得名分的第一点是:这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甚至高过称义。这可能会令人大吃一惊,因为称义是自马丁路德以来福音派基督徒最重视的神的赏赐,我们已经习惯于几乎不假思索地说,白白的称义是神赐给我们罪人的至高福分。尽管如此,仔细思考一下,就会领悟上述这句声明的真实性。

  称义指神赦免我们的过去,并且将来会接纳我们,是福音首要和基本的福分,这点毫无疑问。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因为它解决了我们首要的属灵需要。我们本来都站在神的审判之下;祂的律法定了我们的罪;罪咎折磨我们,使我们焦躁不安、痛苦不堪,在清醒的时候感到害怕,里面没有平安,因为我们没有与我们的造物主和好。因此,我们需要罪得赦免,并确保与神恢复关系,这比我们对世上任何其他东西的需要都更重要。这是福音在提供任何其他事物之前,首先提供给我们的。《使徒行传》所记载的第一篇福音讲章,就宣告了对一切悔改并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主的人的赦罪应许(徒2:38;3:19;10:43;13:38-39;5:31;17:30-31;20:21;22:16;26:18;路24:47)。

  保罗在他对福音阐述得最详尽、被路德(Luther)誉为「最清楚的福音」的《罗马书》中,首先阐述了藉着基督的十字架称义(1-5章),并成为其他一切的基础。保罗经常说,公义、除罪和称义,是耶稣的死对我们产生的第一个和立刻的效果(罗3:22-26;林后5:18-21;加3:13-14;弗1:7)。正如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它也是基本的福分,因为我们救恩中的其他一切都源于它、基于它,包括得名分。

  但这并不是说,称义是福音最高的福分。得名分更高,因为它涉及与神更丰富的关系。有些关于基督教教义的教科书——例如路易斯·伯克霍夫(Louis Berkhof,1873-1957年)——把得名分作为称义的一个分题,但这是不适当的。因为这两个概念截然不同,得名分更为崇高。称义是一个法庭概念,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审判者。透过称义的过程,神宣告悔改的信徒不会、也永远不再因为他们的罪而受死,因为他们的代替者和挽回祭耶稣基督已经在十架上为他们尝了死味。

  用加略山的代价为我们赢取的这种无罪释放和平安的白白恩典,说良心话,已经够奇妙的了——但称义本身并不意味着与神这位审判者有任何亲密或深厚的关系。理论上,你可以的确被神称义,但却不能因此与神有任何亲密相交。

  现在,将它和得名分比较一下吧。得名分是一个家庭观念,从爱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父亲。藉着收养,神把我们带进祂的家庭和团契,确立我们为祂的儿女和后嗣。亲密、亲情和慷慨是这种关系的核心。与神这位审判者和好,固然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被神这位父亲疼爱和照顾,就更加伟大了。

  关于这一点,没有别人比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在《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一书中说得更好了:

  根据圣经,赦免、接纳和得名分是不同的特权,按照上述次序,后者高于前者……前两者都属于罪人的称义,都建立在相同的关系上——统治者与臣民的关系。但第三种却与前两者完全不同,因为它建立在更亲密、更温柔、更宝贵的关系——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上……仆人和朋友的地位大不相同——仆人和儿子的地位也是如此……圣经说,基督和祂的子民之间存在比主人和仆人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15:15);圣经又说,得名分的结果,也产生了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因为『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得名分的特权以赦免和接纳为前提,但却高于这两者;因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不是内在的力量,而是权柄、权利、或特权——『作神的儿女』(约1:12),这是一种比称义更高的特权,因为它建立在更紧密、更宝贵的关系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3:1)。(《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第276页)

  我们无法充分感觉到重生时从死亡进入永生的奇妙,除非我们把它看为不但是从被定罪进入被接纳,而且是从捆绑和贫穷进入「得救、确知和喜乐」的神家的转换。这是保罗在《加拉太书》4:1-7提出的巨大改变的观点,把他的读者从前生活在律法主义和宗教迷信的奴役中(加4: 3, 5, 8节),与现今他们认识造物主为父(加4:6)和信实的施恩者(加4:7)作比较。保罗说,这就是你们信基督所带来的;你们已「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5);「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而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

  当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在1738年圣灵降临节(Whitsunday)找到甚督的时候,他的经验满溢到好几首伟大的圣诗中(《卫斯理兄弟得救圣诗》,见《循道会圣诗集》(Methodist Hymn Book)第361首),主题就是从奴仆到儿子的身分转变:

  我惊叹心灵从何说起?
  我对天堂何能奢望?
  一个从死和罪赎出的奴隶,
  一根从永火抽出的燃木,
  我如何能高唱凯歌,
  向我的伟大救主颂赞?
  噢,我如何能述说,
  父啊,祢所显明的恩慈?
  我——忿怒和地狱之子,
  竟得称神的儿子,
  竟知道、感觉罪得赦免,
  天堂福祉永常存!

  查理在他的日记中说,三天后,哥哥约翰和「我们的一班朋友」突然冲进来,宣布他现在也是一名信徒了,「然后我们皆大欢喜地唱诗」。如果有幸在场,你能真诚地加入吗?卫斯理的诗句是你的心声吗?如果你真是神的孩子,「祂儿子的灵」也在你里面,卫斯理的诗句早已在你内心引起共鸣了;但如果你仍然无动于衷,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能想象自己是一个基督徒的。

  要显出得名分的福分是多么大,还得多说一件事——那就是说,这福分是常存的。这些年来,社会学专家们不断强调,家庭单位必须稳定和安全,亲子关系中的任何不稳定,都可能造成对孩子的精神紧张、神经疾病或发育迟缓。我们都知道破碎家庭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但在神的家中却并非如此,那里有绝对的稳定和安全,家长全然智慧良善,孩子地位永久可靠。「得名分」、或者说「收养」这个概念的本身,就是圣徒得蒙保守的确据和保障,因为只有坏父亲、而且是在被惹怒的时候,才会把儿子逐出家门。神却并非坏父亲,而是好父亲。当我们看到基督徒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的时候,不禁想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学会了健康的习惯,安居于神家真儿女的持久安全之中。

问题讨论:

  1. 神是所有人的父吗?人能经验什么样的儿子名分呢?
  2. 作者用什么字眼总结全部新约圣经的教导及全部新约圣经的信仰?
  3. 作者说:「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试比较神在旧约和新约中的启示。
  4. 神如何说明祂的父亲身分的意义?其中四个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5. 作者说得名分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意思是什么?

第十八章 福音的核心-下

基督之死

  我们到目前为止所说的,可以概括如下:福音告诉我们,我们的造物主已经成为我们的救赎主。它宣告神的儿子已经「为我们人类和我们的救恩」成为人,并为拯救我们免于永恒的审判而死在十字架上。圣经基本上是用「挽回祭」来描述基督的救赎之死,也就是说,通过从神的视线中涂抹我们的罪,从而平息了祂对我们的忿怒。神的忿怒是祂的公义对不义的反应,体现在报应审判中。但耶稣基督通过顺服父神的旨意、成为我们的代表性替代,代替我们接受罪的工价,使我们免于报应审判的噩梦般前景。

  通过这种方式,正义得到了伸张,因为一切需要被赦免的罪孽,都在神子的身上得到了审判和惩罚,赦免在此基础上被赐给我们这些罪人。可以说,救赎之爱和报应审判在加略山上携手,因为神在那里证明自己是「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你明白这点了吗?如果你明白了,现在就看到了基督教福音的核心。福音就是宣告:人在神面前的根本问题,就是他那惹动忿怒的罪;而神对人的最基本供应,就是从忿怒之中带来和好的挽回祭。这个版本所表达的信息最为深刻。的确,某些版本的福音很应该受到批判,因为它们从来没有触及这个层次。

  我们都听说过,有人把福音表达为神为人类的问题提供的胜利答案——包括我们与自己、他人和环境的关系问题。的确,福音确实为我们带来了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它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首先解决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人类所有问题的深处,是人和他的创造者关系出了问题。除非我们清楚地说明,前面那些问题的解决取决于最后一个问题,否则我们就是在曲解福音、为神作假见证——因为把一半真理当作整个真理来陈述,此举本身就是说谎。新约圣经的读者不会错过这样一个事实:它知道我们人类所有的问题——恐惧、道德怯懦、身心疾病、孤独、缺乏安全感、无望、绝望、残忍、滥用权力等等——但同样,也没有一个新约圣经的读者会错过这样一个事实,它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把所有这些问题都放在得罪神这个根本问题里解决。

  新约所说的罪,主要不是指社会性的错误或失败,而是指对造物主——神的反叛、蔑视、逃避和随之而来的罪孽。新约指出,我们最需要摆脱的根本问题是罪,基督受死正是为了拯救我们脱离它。人与人之间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罪;只要我们与神的关系不对,我们与己与人的错误现状就无法治愈。

  篇幅所限,我们不能在这里证明罪、挽回祭和赦免的主题是新约福音的基本结构特征。但是,如果你仔细阅读《罗马书》1-5章、《加拉太书》3章、《以弗所书》1-2章、《希伯来书》8-10章、《约翰壹书》1-3章,以及《使徒行传》中的讲章,你会发现这点的确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如果有人质疑「挽回祭」这个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四次,回答应该是:挽回祭的观念在新约中不断出现。

  有时,基督的死被描述为和好,也就是在仇恨和战争以后重建和平(罗5:10-11:2;林后5:18-20;西1:20-22);有时被描述为救赎,也就是付出赎价、从危难和被掳中施行解救(罗3:24;加3:13;4: 5;彼前1:18;启5:9);有时被描述称一种献祭(弗5:2;来9:1-10:18),也就是舍己(加1:4;2:20;提前2:6)、背负罪孽(约1:29;来9:28;彼前2:2)和流血(可14:24;来9:14;启1:5)的行动。只要浏览上述经文,我们就会发现所有思路都与除去罪恶、恢复人神之间畅通无阻的相交有关,它们都以耶稣的死使人避免了神的审判威胁为背景。换句话说,它们是用不同的画面和描述,从不同的角度表达挽回祭的实际。如果有人不幸像某些学者那样,以为不同的语言表达必然意味着不同的观念,那就是一种肤浅的谬论了。

  此时还得再指出一点。挽回祭的真理不但把我们带到了新约福音的核心,也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有利的位置,让我们可以看清许多其他事情的核心。当你站在威尔士最高峰斯诺登山(Snowdon)之巅,你会看到整个斯诺登尼亚(Snowdonia)在周围展开,视野比当地任何地方都更开阔。同样,当你站在挽回祭的真理之巅,就可以透视整本圣经,并且可以衡量任何以其他方式都无法正确把握的重要事项。下文将涉及其中五项:耶稣一生的驱动力;拒绝神之人的命运;神所赐的平安;神爱的长阔高深;神荣耀的意义。这些问题对于基督教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认为,只有在挽回祭的真理亮光中才能理解,这点也是无可否认的。

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首先,想一想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如果你花一个小时坐下,把《马可福音》从头到尾读一遍——这是一个效果很好的操练,请允许我现在就敦促你这样做——你会获得一个对耶稣的印象,其中至少包括四个特征:

  你的基本印象将是一个活跃的人:祂总是马不停蹄,到处改变环境、制造事件——行神迹;呼召和训练门徒;指出曾被奉为真理的错误;纠正曾被当作圣洁的污秽;最后,直奔被卖、定罪和被钉十架的道路。这一连串怪异的不寻常情况,使人不得不觉得祂自己一直在控制着事情的发展。

  你的进一步印象将是,祂知道自己是神、也就是神子,却扮演弥赛亚的角色、也就是人子。马可清楚地记载:耶稣越是向门徒敞开自己,他们就越发现祂是个难解的谜——越接近祂,就越不明白祂。这听上去自相矛盾,但却绝对真实,因为随着他们对祂的了解加深,他们就越接近祂对自己的理解——神和救主——而这却让他们摸不着头脑。但耶稣独特的双重自我意识,在祂的受洗和变像时(可1:11;9:7)得到了从天上传来的天父声音的证实。我们只需要思想两件事:一方面,祂的一言一行都泰然自若地假定自己拥有绝对权柄,实在令人震惊(可1:22、27;14:27-33);另一方面,祂在受审时面对大祭司的双重问题「祢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一位超自然、神圣的人)基督(弥赛亚、神差派的救主、君王)不是?」——耶稣明确地回答:「我是。」(可14:61-62)

  由此读下去,你的印象将是:祂的弥赛亚使命乃是以自己的被杀为中心。祂早在任何人想到弥赛亚要受苦之前,就有意识地、一心一意地准备以这种方式死去。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称祂为基督之后,耶稣至少有四次预言祂将被杀、并且复活,虽然门徒不能明白祂在说什么(8:31;34-35;9:9, 31;10:33-34)。在其他时候,祂还提到祂的死是已经确定的(可12:8;14:18, 24),是圣经预言的(14:21、49),并且能使许多人与神建立重要的新关系:「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可14:24)。

  你的最终印象将是:对于祂来说,这个受死的经历是最可怕的煎熬。在客西马尼园,祂「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可14:33-34)。祂恳切祷告,为此「俯伏在地」,而不是跪下或站着,可见当祂思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内心所感受到的畏惧和孤独。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当祂说完「求祢将这杯撤去」之后,会有多么强烈的试探要祂说「阿们」,而不是继续说「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祢的意思」(可14:36 )。然后,祂在十字架上发出被抛弃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可15:34),见证祂里外的黑暗。

  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耶稣相信祂必须死的信念?我们应该怎样解释四本福音都见证的,自始至终驱动祂整个公开事工的,竟是祂必须被杀的信念?我们又应该怎样解释,殉道者司提反能欣然面对死亡,异教哲学家苏格拉底能从容地服毒而死,但耶稣这位神的完美仆人,从未表现出对人、痛苦或损失有丝毫恐惧,竟然在客西马尼园表现出恐惧绝望,又在十字架上宣称自己被神离弃?路德评论说:「从来没有人像这人那样害怕死亡。」为什么会这样呢?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些认为耶稣的死只不过是一场意外的悲剧,与其他任何含冤好人的死没有本质不同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些事实。按照他们的原则,唯一的方法是假设耶稣里面有一种病态、胆怯、时不时会让祂情绪低落的气质——首先是在祂身上诱发出一种求死的欲望,然后在死亡临近时使祂感到恐慌和绝望。但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并且在祂复活生命的大能中仍然教导门徒,祂的死是必要的(路24:26-27);因此,这种所谓的解释看起来就既别扭、又荒谬。然而,对于那些否定代赎真理的人,却找不到比这更好的说法了。

  但是,如果我们将所讨论的事实与使徒关于挽回祭的教导联系起来,一切就会立刻变得清晰起来。苏格兰神学家詹姆士·邓尼(James Denney,1856-1917年)说:「我们岂不可以说,这些极端恐惧和被离弃的感觉,与祂的受死和客西马尼园的痛苦是相连的。因为祂接受父所递给的死亡苦杯,就是背负世人的罪,并且同意被列于罪人之中,事实也正是如此。」(《基督之死 The Death of Christ》1911年版第46页)

  如果保罗或约翰被问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他们会这么回答:正是因为耶稣要成为罪、承受神对罪的审判,所以才会在客西马尼园战兢;也正因为祂确实背负了审判,所以才会在十字架上宣告自己被神离弃。耶稣一生的驱动力,是祂定意「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祂的死亡特别的痛苦之处,在于祂在加略山上亲自尝到了我们应得的神的忿怒,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许多世纪以前,以赛亚已经说过:「我们却以为祂……被神击打苦待了……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喜悦)将祂压伤……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赛53: 4-10)

  正如诗歌《哦,主,什么使祢头垂?O Christ, what burdens bowed Thy head》)里所唱的:

  哦,主,什么使祢头垂?我罪压祢身上!
  祢是站在罪人地位,将我罪孽担当;
  作我祭牲,流血赎罪,使我得着释放。

  圣者确曾掩去祂面,哦,主,向祢隐藏;
  昏沉黑暗裹祢灵魂,因为我的黑暗;
  如今却是,荣光焕发,恩典成为我光。

  我们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它对于理解基督教的基本事实很重要。而以下几点可以短一点。

那些拒绝神的人呢?

  第二,想一想那些拒绝神的人的命运。

  普救主义者(Universalists)假定,根本没有人会属于这个标题所指的那类人,但是,圣经所言却是相反。我们今生所做的决定,将会产生永恒的后果,「不要自欺」,就像听信普救主义者的话一样,「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今生拒绝神的人,将永远被神弃绝。普救派(Universalism)的教义认为,卖主的犹大也会和其他人一样得救;但耶稣却不这么认为:「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14:21)。如果耶稣预料犹大最终必会得救,祂怎么会说出这些临终之言呢?

  因此,有些人将面临永远的弃绝。我们如何理解他们会给自己带来什么结局呢?当然,我们无法建立任何确切的地狱概念,就像对天堂一样,这无疑对我们是有好处的。但是,也许我们所能建立的最清晰的概念,是从默想十字架得出的。

  在十字架上,神在祂儿子的身上审判了我们的罪,而耶稣承担了对我们罪孽的报应。因此,看看十字架,你就会看见神对人的罪的公义反应,最终将会采取什么形式。那是什么形式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收回和剥夺一切美善。在十字架上,耶稣失去了祂曾拥有的一切美好事物:父神的同在和爱的感觉,身、心、灵的和谐感,对神和受造物的享受,友情的愉悦和安慰,全都从祂身上被夺走了;取而代之的只有孤独、痛苦、人性的丑恶和冷酷无情的锥心感觉,以及对巨大灵性黑暗的恐惧。

  虽然肉体的痛苦很大,因为钉十字架是世上已知最残酷的死刑,但这还只是故事的一小部分。耶稣最大的痛苦是精神和属灵的,祂在几个小时里所受的痛苦,实在是永恒的痛苦——每一分钟都像永恒一样漫长,心灵受过煎熬的人,都能理解其中每一分钟的滋味。

  同样,那些拒绝神的人也要面临丧失一切美善的前景;而建立对「永死」的正确观念,最好方法就是反思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来没有注意到自己享受了多少神在普遍恩典中的美好事物,直到失去的时候。我们从来都不珍惜健康、顺境、友谊,或者别人的尊重,直到失去它们的那一刻。加略山向我们显明,当神的最后审判临到时,一个人曾经珍惜、或者应当珍惜的任何可以称为美善的东西,都不再属于那人。这个想法非常可怕,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现实将会更加可怕:「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愿神帮助我们学习这个功课,它已经藉着十字架的代死所成就的挽回祭的景象,清楚地教导我们了。愿我们每个人最终都在基督里面,我们的罪都蒙祂的宝血遮盖。

什么是平安

  第三,想一想神所赐的平安。

  神的福音会带给我们什么呢?如果我们说「神的平安」,没有人会反对——但人人都明白吗?使用正确的词语,并不能保证正确的观念!许多时候,神的平安被认为本质上是一种内心的平静、快乐和释然的感觉,源于知道神会保守我们克服人生最大的打击。但这是一种错误的陈述,因为一方面,神并不会以这种方式娇惯祂的儿女,任何以为祂会这样做的人,都将会大感震惊;另一方面,真正的神的平安,其基本和必要之处,根本不在上述概念当中。

  把神的平安误解为一种感觉,是以为神的平安会带来两件事:一是有能力面对和忍受我们自身的败坏和失败,二是在哈姆雷特所说的「命运暴虐的毒箭」、基督徒称之为「神智慧的安排」中知足。这个叙述所忽略的真理是,神的平安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是被赦免和接纳进入圣约,也就是被接纳进入神的家庭。但是,这种与神的关系的转变——化敌为友,从忿怒进入丰盛的爱,从定罪到称义——如果没有得到阐述,和平的福音也就没有得到真正的传扬。

  神的平安首先是与神的平安;这是一种神不再敌对、反而帮助我们的状态。如果不从这里开始解释神的平安,只会误导人。我们这个时代最可悲的讽刺之一是,虽然自由主义和激进正统主义(Radical orthodoxy)神学家相信自己是在为现代人重新诠释福音,但却基本上拒绝了忿怒、罪咎、定罪和神与人为敌等教义,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介绍福音,因为他们说不出平安的福音解决了什么基本问题。

  因此,神的平安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意义,是一种赦免和接纳的新关系——它的源头是挽回祭。当耶稣在复活那天晚上来到楼上房间里的门徒面前时,祂说:「愿你们平安! 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约20:19-20)祂为什么要那样做?不仅是为了证明祂的身分,也是为了提醒他们在十字架上的挽回祭之死,已经使他们与父神和好。在代替他们受刑罚、为他们带来和平之后,祂在祂复活的大能中来到,为他们带来了平安。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只有当我们认识到,虽然我们生来与神为敌,神也与我们为仇,但耶稣已经「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对神的平安的真正认识,这时才会开始。

神爱的长阔高深

  第四,想一想神爱的长阔高深。

  保罗祈求《以弗所书》的读者「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8-19)。这句话里的前后矛盾,反映了保罗的感觉:神爱的浩大实在是难以形容的,但他相信人还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它。究竟怎样才能明白呢?

  《以弗所书》的答案是:从上下文去思索挽回祭的意义——也就是说,通过回顾这封信的前两章中提出的整个恩典计划,包括拣选、救赎、重生、保守、得荣耀,以基督的代赎牺牲为核心。请读一读有关救赎、「罪得赦免」以及用基督的血(代赎的死)把远离神的人带回来(弗1:17;2:13)等关键经文。再看第五章的教导,其中两次指出基督为我们献上自己作为挽回祭,证明和衡量祂对我们的爱,而我们彼此相交时要效法这爱:「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基督的爱是白白的,不是由我们身上的任何好处触发的(弗2:1-5);它是永恒的,在「神创立世界以前」(弗1:4)拣选要拯救的罪人时已经有了;它是彻底的,因为它把基督降到屈辱的深渊,也就是加略山的地狱;它是至高的,因为它已经实现了它的目标——被救赎者最终的荣耀、完全的圣洁,以及在祂爱中的喜乐(弗5:26-27),现在已经得到了保证和凭据(弗1:14;2:7-10;4:11-16, 30)。保罗劝告说,如果你想管窥神爱的伟大和荣耀,都要仔细思考这些。正是这些构成了「祂荣耀的恩典」(弗1:6);只有认识这些的人,才能称颂三位一体的耶和华的名。这把我们带到最后一点。

神的荣耀

  最后,想一想神的荣耀的意义。

  在楼房内,犹大走进黑夜卖主以后,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约13:31)祂是什么意思呢?「人子」是祂作为救主君王的称号,祂在登上宝座之前,必须成就《以赛亚书》第53章的预言;当祂说到人子现在得了荣耀,父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的时候,特别想到的是代赎的死,也就是犹大已经出去促成的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你有没有看见神的荣耀在祂的智慧、能力、公义、真理和慈爱中,在加略山为我们的罪而献的挽回祭中淋漓精致地显明出来了?圣经已经见证了,我们冒昧地补充一句:如果你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罪担的压力,那么你也会看见的。

  在更能明白这些事情的天上,天使和人类一起颂赞「被杀的羔羊」(启5:11;7:9-12)。在地上,那些藉着恩典已经看见这属灵现实的人,也会同样颂赞:

  忍受羞辱与欺凌,
  代替我罪受苦刑;
  因祂宝血我得赦,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Man of Sorrow, What A Name》)

  主竟离开,天父荣耀宝座,
  白白恩典何等无限;
  倒空自己,只剩大爱,
  流血救助亚当后裔。
  奇异的爱!何能如此?
  我主,我神,竟为我死!
  (《怎能如此 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

  祢既为我领得赦免,
  祢既给我白白恩典,
  忿怒都已算清。
  神就不要两次归还:
  先从我的流血中保,
  又向我来讨偿。

  所以我灵你当安息;
  我大祭司伟大功绩,
  已买你出牢狱。
  当信祂的有效宝血,
  不怕神会再将你弃,
  因主为你舍命!
  (《为何忧虑 From whence this fear and unbelief?》)

  这些都是天国后嗣的诗歌,他们已经「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也就是认识祂的位格、职分和工作。救赎之爱和挽回祭的怜悯,这个大喜信息是福音的核心,激励他们永不止息地颂赞。你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吗?

问题讨论:

  1. 福音解决了什么基本的问题?在你的人生中,这中心问题的解决,如何影响中心以外的范围?
  2. 认识挽回祭的真理,如何帮助我们明白:
    (1) 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2) 拒绝神之人的命运;
    (3) 神所赐的平安;
    (4) 神爱的长阔高深;
    (5) 神荣耀的意义。

第十八章 福音的核心-上

  帕里斯王子把海伦王后拐到了特洛伊,希腊远征军的船队要去救她,却因逆风无法启航。希腊统帅阿伽门农派人回家,把他的女儿带来杀了献祭,藉以安抚那些明显敌对的诸神。此举果然获得了回报,西风刮起,船队一帆风顺地到了特洛伊。

  这段希腊荷马史诗中特洛伊战争的传说,背景可以追溯到主前一千年,反映了一种挽回祭(propitiation )的观念,全世界每个时代的异教信仰都建立在这种观念上。思路如下:世上有各种各样的神明,没有一位享有绝对的统治权,但每一位都有一些能使生活对你变得更容易或者更困难的力量。他们的脾气很不稳定,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惹怒他们。如果他们觉得你对别的神或人关注太多、忽略了他们,就会醋意大发,通过操纵环境来伤害你、发泄嫉妒。

异教的挽回祭

  那时,惟一的方法就是通过献祭去讨好和安抚他们。祭品当然是越大越好,因为诸神都喜欢有分量的东西。在这方面,他们是残忍无道的,但他们占尽优势,你又能怎么办呢?好汉不吃眼前亏,务必提供令他们印象足够深刻的大礼,以便产生预期的效果。尤其是献人为祭,虽然非常昂贵、但却十分奏效。因此,异教表现为一种无情的商业主义、一种通过狡诈的贿赂来控制和操纵诸神的勾当。在异教的挽回祭观念中,安抚神明的坏脾气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是众多令人厌烦、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之一,人们离开不它。

  现在,圣经将我们带离异教世界。它痛斥异教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宣告了一位全能的创造者、惟一的真神,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祂憎恶所有道德的邪恶,以此代替了异教那一大堆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的、举止好像一群好莱坞明星的假神。在这位真神里面,没有坏脾气、没有任性、没有虚荣、没有恶意。因此,人们可能会预期:异教的挽回祭观念在圣经信仰里毫无地位。

  但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挽回祭的观念——即通过献祭来平息神的忿怒——贯穿了整本圣经。

圣经的挽回祭

  在旧约中,挽回祭的观念是赎罪祭、赎愆祭和赎罪日(利4:1-6:7;16章)等仪式的基础;此外,在《民数记》16:41-50的叙述中也有明确的说明。在这些叙述中,百姓埋怨神审判可拉、大坍和亚比兰,神警告要灭绝他们,「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亚伦……为百姓赎罪……瘟疫就止住了。」( 民16:46-48)

  在新约,「挽回祭」这个词组出现在四段经文中。这些经文是如此重要,值得我们在此完整地列出它们:

  第一段是保罗对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的经典陈述: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1-26)

  第二段是《希伯来书》中对神子道成肉身的理由的部分解释: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2:17)

  第三段是约翰为我们的主在天上的职事所作的见证: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1-2)

  第四段是约翰对神的爱所下的定义:

  「神就是爱。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8-10)

  「挽回祭」这个词,在你的基督教信仰中有地位吗?在新约的信仰中,它是核心。正如上述引用的经文所表明的,神的爱、神的儿子取了人的形象、十字架的意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救恩的道路——所有的一切都要用它来解释。根据新约的标准,任何不包括挽回祭的解释,都是不全面的、实际上是误导人的。

  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是与许多现代教导针锋相对,一举驳斥了许多当代教会杰出领袖的观点,但我们对此爱莫能助。保罗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更别提传道人、主教、神学院讲师、大学教授或著名作家了—— 「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1:8)。一个不以挽回祭为核心的福音是另一种福音,而不是保罗所传的福音,这点绝不能回避。

不仅仅是赎罪

  然而,如果翻阅以上四段经文的英文RSV和NEB译本,你找不到「挽回祭 propitiation」这个词,在《约翰壹书》的两段经文中,NEB把「挽回祭」译为「补救我们罪的玷污」。在其他经文中,两种版本都用「赎罪 expiation」代替「挽回 proptiation」。有什么区别呢?不同之处在于,「赎罪」只表达了「挽回」的一半意义。赎罪是一种以罪为对象的行动,表示遮盖、除去或涂抹罪,使它不再成为神和人之间友好相交的障碍。但在圣经中,「挽回」不但包括「赎罪」的所有意义,还包括藉此平息神的忿怒。因此,不管如何,自从宗教改革以来,这些真理开始被人精确地研究,基督教学者们也一直持守这个观点,理由至今仍然令人信服(如Leon Morris的《使徒所传的十架》(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一书第125-185页)。

  然而,二十世纪有一些学者,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神学家、指导NEB版圣经翻译的陶德博士(Dr. C. H. Dodd,1884–1973年),却恢复了十六世纪神体一位论派苏西尼主义(Unitarian Socinus)的观点,这一观点在十九世纪末被德国自由主义创始人之一立敕尔(Albrecht Ritschl,1822-1889年)所采纳,大意是神根本没有因为人的罪而满怀怒气,所以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进行挽回。陶德曾经费了一番苦功证明:新约中的「挽回祭」这个词组并没有平息神怒气的意思,只是表示除去罪恶,所以更好的翻译是「赎罪」。RSV和NEB两种译本在这一点上反映了他的观点。(编注:KJV、ESV、NASB、ASV、和合本、新标点和合本译为「挽回祭」;中文标准译本译为「平息祭」;NIV、RSV、NEB、和合本修订版、当代圣经译本、新译本、环球圣经译本译为「赎罪祭」。)

  他言之有理吗?我们不能在此深入探讨学者们讨论的技术细节。但是,对于它的价值,我们要给出自己的判断。陶德似乎已经证明,如果上下文不需要更广泛的含义,这个词组只需要解释为「赎罪」;但他没有证明,当上下文需要如此解释时,这一词组不能表示「挽回祭」。然而,关键就在这里:在这四段经文中最清楚和最明显的《罗马书》,上下文确实要求3:25中的这个词解释为「挽回祭」。

  在《罗马书》1:18中,保罗肯定「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为他要宣讲的福音奠定了基础。苏格兰神学家约翰·默里(John Murray,1898-1975年)说:「神的忿怨正在人间有力和有效地运行,它如此积极主动,因为它是来自天上神的宝座。」(《罗马书注释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第一卷第34页)在《罗马书》第一章的其余篇幅中,保罗重复了三次「神任凭他们」(罗1: 24, 26, 28),描绘出神目前如何使背道者心里刚硬(judicial hardening),而显出祂的忿怒。

  接着,在《罗马书》2:1-16中,保罗要我们面对「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的确定事实,说:「……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的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5-6,  8, 16)

  在《罗马书》第3章的第一部分,保罗继续提出论点,证明每个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罗3:9),现在和将来都要面对神的忿怒。因此,每个人若是处于没有福音的天然状态,无论我们是否察觉,最终主宰我们人生现实的,是神主动彰显的怒气。但保罗接着说,那些从前是「罪人」(罗4:5)和做神「仇敌」(罗5:10)的,如今却因相信基督耶稣是「神设立……作挽回祭……凭着耶稣的血」,神就把接纳、赦免和平安白白赐给我们。于是,信徒就知道「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5:9)。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神对我们现在和将来的忿怒都已经平息了,但这是如何实现的呢?是藉着基督的死。「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5:10)。耶稣基督的「血」——就是舍己的死——除去了神对我们的怒气,并确保神今后永远用祝福和益处对待我们。从此以后,祂不但不再与我们为仇,而且在我们的生命和经历中保护我们。这样,「藉祂的血……作挽回祭」,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从保罗论证的上下文中可见,它所表达的正是这样一个观念:藉着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受死,平息了上帝的忿怒。

  不错,几十年前的陶德试图回避这个结论,他辩称,《罗马书》中的神的忿怒,只是一种非位格化的宇宙报应原则,并不能表达神对人的真正心意——换句话说,神的忿怒是游离于神自己的旨意之外的一个过程。但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承认这种尝试是一次英勇的失败。塔斯克(R. V. G. Tasker)写道:「只把『忿怒』这个词解释为『道德世界中不可避免的因果过程』,或者当作对罪的结果的另一种说法,都是不够的。它其实是一种位格化的特性,没有它,神就不再是完全公义的,祂的爱将被贬低为多愁善感。」(《新圣经词典 New Bible Dictionary》中「忿怒 Wrath」一项)神的忿怒和祂的爱一样,是位格化的、也是有能力的。主耶稣的流血如何直接地彰显父神对我们的爱,也能同样直接地平息父神对我们的忿怒。

神的怒气

  在加略山被平息的神的忿怒,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

  这并不是异教徒赋予他们神明的那种无常、专断、暴躁和跋扈的怒气,也不是我们在人身上看到的那种充满罪恶、怨恨、恶意和幼稚的怒气。这是神的道德律所要求的圣洁的体现:「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6);这也是神的公义在审判和奖赏行动中的表达:「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来10:30)。

  神的忿怒是「神对违背祂圣洁的事物的神圣厌恶」,它是「积极主动地表达神的不悦」(John Murray《罗马书注释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这就是义怒——造物主的道德完美对于受造物的道德败坏的正确反应。神在惩罚罪恶时所显明的忿怒,不但没有道德问题,相反,如果神不这样彰显忿怒,祂的道德就非常可疑。除非神对所有罪恶和不法行为施行应有的惩罚,否则祂就不是公正的——因为祂没有按照正确的方法行事,也没有做审判者应做的事。稍后我们将看到保罗如何以此立论。

挽回祭的含义

  请注意保罗所描述的关于挽回祭的三个事实:

  一、挽回祭是神自己的工作。在异教中,人要靠自己安抚他的诸神,宗教变成了一种交易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贿赂。但是,在基督教中,神通过祂自己的行动平息祂的忿怒。保罗说,神设立耶稣基督作挽回祭;约翰说,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与神为敌的人主动与神和好,也不是耶稣基督、神的永生儿子主动使父神对人的忿怒转化成爱。有一种想法认为,是怜悯的圣子藉着献上自己代替罪人、改变了并不怜悯的圣父的心意,这不是福音信息的一部分,而是一种「亚基督教 sub-Christian」、实际上是反基督教的思想,因为它否定了圣父和圣子的心意合—,实际上回到了多神论,要我们相信两位不同的神。但圣经绝对排除了这一点,坚持是神自己主动向那些祂所爱、并拣选拯救的不配之人平息了自己的忿怒。

  挽回祭的教义正是这样:神如此爱祂忿怒的对象,以致祂舍弃自己的儿子,为要藉着祂的血除去这忿怒。基督的血平息了神的忿怒,使被爱的人不再成为忿怒的对象,而爱将可以达成其目的、使可怒之子成为神可喜悦的儿女。(John Murray《代赎 The Atonement》第15页)

  保罗和约翰都明确而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保罗说,神彰显了祂的公义,不单是根据祂的律法施行报应和审判,而且还「在律法以外」称信靠耶稣基督的人为义。他们都犯了罪,但都自由地、白白地被称为义,或者说是宣告无罪、得蒙接纳、恢复地位、与神和好(罗3:21-24)。这是怎样发生的呢?是「藉着恩典」,也就是靠着怜悯、而非功德,神主动爱那不可爱、不值得爱的人。恩典是怎样产生作用的呢?是「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也就是付出赎价得拯救。基督耶稣怎么会成为信祂的人的救赎源头、方法和实质呢?保罗说,因为神设立祂作挽回祭。由于神的主动,救赎才得以成就,并且源源不断地施行在人身上。

  约翰说,彼此相爱就是神家儿女的标志;不爱基督徒的人,显然不属这家,因为「神就是爱」,并将爱的本性赋予所有认识祂的人(约壹4:7-8)。但「神就是爱」是一个模糊的公式,我们怎样才能对神在我们里面衍生的爱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呢?「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4:9),神这样做,并非因为认可我们有一些真正的委身,一点也不是。「不是我们爱神」——因为我们不爱祂,我们里面除了根深蒂固的不虔不义令祂震怒之外,没有丝毫能够促使祂为我们做点什么的东西——「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约翰说,是神藉着祂的主动,向我们显明了必须效法的爱的意义和量度标准。

  两位使徒对于神主动设立挽回祭的见证,再清楚不过了。

  二、挽回祭是藉着那稣基督的死完成的。正如我们前面所暗示的,「血」这个词是指旧约中祭牲的暴力死亡。神亲自设立了这些献祭制度,并在《利未记》17:11中解释了理由:「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当保罗告诉我们,「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3:25),他的意思是说,能平息神的忿怒、救我们脱离死亡的,不是耶稣的生平或教导,也不是祂道德的完美或对父的忠心,而是因为祂死而流血。和其他的新约作者一样,保罗总是指出耶稣的死乃是赎罪的行动,并用「代表性替代representative substitution」的角度来解释赎罪——无罪者代表有罪者,背负罪人之名、为了罪人的益处,接受神审判报应的大斧。有两段经文可以用来说明这一点:

  「基督……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怎样做到的呢?是「为我们受了咒诅」(加3:13)。基督担当了本来针对我们的律法咒诅,好让我们不必担当。这就是代表性替代。

  「一人既替众人死」,藉着基督的死,神「叫世人与自己和好」。 这种和好包括什么呢?包括「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却使他们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也就是被神接受为义。过犯怎样才能不归到他们身上呢?藉着把过犯放在另外一个愿意担当罪债的人身上:「神使那无罪,替我们成为罪」。因此,「一人既替众人死」,显然就是为罪人所献上的祭,代替他们承受了死的刑罚(林后5:14;18-21)。这就是代表性替代。

  神所颁布的旧约献祭制度,预表了代表性替代的赎罪途径和方法。为罪献上的无瑕疵的祭牲,首先要被象征性地立为代表,也就是罪人按手在它的头上,表示双方彼此认同(利4:4, 24, 29, 33),然后由它代替献祭者被杀,血被洒「在耶和华面前」,并涂抹在圣所中的一个或两个坛上(利4:6, 17-18, 25, 30),作为完成赎罪、除去忿怒和恢复相交的标志。

  在每年的赎罪日,使用了两只山羊。一只以普通的方式被杀,作为赎罪祭,另一只则由祭司按手在它头上,把所承认的以色列罪孽过犯都归诸于它,然后使它「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利16:21-22)。这种双重仪式教导了一个功课:藉着牺牲一个代表性替代物,神的忿怒得以平息,罪孽也被带到视线之外,再也不会打扰我们与神的关系。第二只羊、也就是替罪羊,预表性地解释了第一只山羊的死所成就的工作。这些仪式是保罗教导挽回祭的直接背景:他所宣告的,正是旧约献祭模式的应验。

  三、挽回祭彰显了神的公义。保罗认为,挽回祭的真理不但不会使人质疑神解决罪的方法是否合乎道德,反而确立了神的道德,并且本来就是为此而设的。神设立祂的儿子平息祂自己的忿怒,是「要显明神的义(公正)……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显明」这个词,意味着公开展示。保罗指出,在十字架上公开展示的挽回祭,不但是公开彰显神公义的怜悯,而且是公开彰显这种怜悯的基础是公义和公正。

  保罗说,这样的公开彰显是必要的,「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这里的重点是,虽然人类自古以来就像《罗马书》第1章所描绘的一样糟糕,但自从洪水以后,神却没有按照祂的行事原则,公开施行人类应得的报应。尽管洪水之后的人类并没有比洪水之前的祖先更好,但神却没有通过公开的敌对行动来回应他们的不知悔改、不敬不虔和无法无天。相反,祂却「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

  这种「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的做法,实际上并不是赦免,只是延迟审判;但它却引起了一个问题。如果人类作恶,全地的审判者却继续向他们施行恩惠,祂还能像从前那样关心完美的正义所要求的道德和敬虔、以及人类生活中的是非之分吗?的确,如果祂任凭罪人继续逍遥法外,岂非亏负了祂自己作为完美的全地审判者的职责吗?

  在《罗马书》2:1-16中,保罗已经用「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的教义回答了这个问题的第二部分。至于第一部分,他指出,神不但没有不关心道德问题、以及报应恶行的公平要求,相反,祂是如此关心,以致不会——事实上,我们认为保罗应该大胆地说不能——赦免罪人、称恶人为义,除非是在报应所彰显的公正基础上。现在,我们的罪已经受到了惩罚,报应之轮已经转动,我们的不义已经受到了审判——但却是行在代替我们的耶稣、神的羔羊身上。这样,神就是义的——也称那些信靠耶稣的人为义,因为祂「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这样,在《罗马书》,神作为审判者的公义,在关于神的忿怒的教义中得到了生动的阐明,也在关于如何平息神的忿怒的教义中再次得到阐述。对于保罗的论证来说,最重要的是要表明,救恩和咒诅的真理同样体现了神性情中本质的、内在的报应审判。无论是得救者蒙救恩、还是失丧者被定罪,报应都临到了、刑罚都实施,神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公义的,正义都得到了彰显。

问题讨论:

  1. 圣经的信仰和异教有什么分别?有什么相同?挽回祭是什么?
  2. 挽回祭和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道成肉身的理由、耶稣天上的职事、约翰为神的爱所下的定义等,各有什么关系?
  3. 在「神的怒气」一段中,作者如何描绘神在加略山所挽回的忿怒?
  4. 在「挽回祭的含义」一段中,作者陈述了关于挽回祭哪三件事实?每件事实重要的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