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神如何在人心里运行

人在撒旦的权势下:但圣经表明神利用撒旦使他所遗弃之人的心刚硬(1—5)

1.人在魔鬼的权势下,并且是自愿的

我深信我们已充分证明,人被罪的轭辖制,甚至无法靠自己的本性下决心择善,也无法靠自己的努力行善。此外,我们也分辨了意志的被迫性和必然性的不同,以便证明虽然人犯罪是必然的,但却是自愿的。然而,既然人是魔鬼的奴隶,所以他的行为似乎是魔鬼所决定的,而不是他自己。因此,我们要察觉在人的行为上魔鬼和人所占的比例如何。接着我们必须回答另一个问题,即我们是否应将恶行的任何部分归咎于神,因圣经记载神在某种程度上干预人的恶行。

奥古斯丁在某处将人的意志比作待命出征的马,而神和魔鬼是骑士。他说:“若神骑这马,就如一位温和且训练有素的骑士,他娴熟于驾马,若马过于缓慢,他就踢马刺,驱之加速;若马奔得太猛或太快,他就勒住缰绳,使之减速;若马不听指示,他仍引领它上正路。但若魔鬼骑这马,他就如愚昧和鲁莽的骑士,凶猛地驱逐他远离正道,使它陷入壕沟、跃入山崖,刺激它变得顽梗和凶暴。”既然我们想不出比这更好的比喻,我们就权且以此为满足吧!圣经记载,属血气之人的意志伏在魔鬼的权势之下,并受魔鬼驱使,这并不是说,人就如不愿顺从甚至反抗的奴隶,被迫听命于他的主子魔鬼,而是说人的意志因被撒旦的诡计俘虏,就自愿降服于魔鬼一切的带领。一切神没有使他们配得圣灵带领的人,神公义地任凭他们伏在撒旦的权势之下。因此,使徒保罗说:“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神预定他们遭灭亡,免得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4∶4);在另一处他又说:魔鬼“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弗2∶2)。圣经将不敬虔之人的瞎眼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罪孽称为“撒旦的作为”。然而,这些罪的起因都不在人的意志之外,因为人的意志是罪恶的根源,也是撒旦国度的根基,而撒旦的国度就是罪。

2.在同一事件上,神、撒旦和人都有参与

神在这些事上的参与与撒旦的参与迥然不同。为了进一步说明,我们可以采用迦勒底人对敬虔人约伯所施加的灾难作为例子。他们残杀了他的牧羊人,又恶劣地掳去他的骆驼(伯1∶17)。他们的恶行是明显的。撒旦在这事上并非没有参与,相反,圣经说这一切都是出于撒旦的阴谋(伯1∶12)。

然而约伯却认出神也介入此事,他说迦勒底人所抢夺的一切是神自己收去的(伯1∶21)。我们如何说同样一件事出于神、撒旦和人,而又不同时替撒旦脱罪,或说神是万恶之源呢?我们若考虑行事的目的和方式就不难了解。神的目的是要以这灾难操练他仆人的耐心;撒旦的目的则是迫使约伯绝望;迦勒底人的目的却是以非法掠夺他人财产获利。可见他们彼此的目的截然不同,他们之间表现的方式也完全不同。神允许撒旦击打他的仆人,同时,因他选择迦勒底人做这恶行的使者,就任凭他们被撒旦驱使。撒旦以其毒箭激发迦勒底人的恶念行出这恶。他们疯狂地作恶,将他们所有的肢体献给罪,并被罪污秽。因此,圣经记载撒旦在神所遗弃之人的心里运行,并在他们身上做王,这是邪恶的统治。圣经也说神以他的方式干预罪,既然撒旦是神愤怒的器皿,神就随己意操纵它执行他公义的审判。我现在说的不是神在他一切受造物上普遍的作为,即赐给一切活物行事的能力,我说的是神在人每一具体行为上所表现的特殊行动。所以,我们说同样的事件出于神、撒旦和人时并不矛盾,然而在目的和方式上的差别,使得神的公义无可指摘地彰显,同时撒旦和人丑陋的邪恶也表露无遗。

3.“刚硬”是什么意思?

教父有时因过于谨慎而不敢直截了当地宣告真理,因他们怕给恶人留有亵渎神作为的机会。我虽然赞同他们的审慎,但我深信,只要我们单纯地解释圣经的教导,不会有什么危险。有时连奥古斯丁也有这种盲目的担心。譬如他说:使人心刚硬和弄瞎人的心眼并不是指神的作为,而是指他的预知。然而圣经中的许多经文不允许我们有如此狡猾的解释,反而明确地指出神有比预知更主动的参与。其实奥古斯丁在《驳朱利安》(Against Julian)第五卷中用了很多的篇幅辩论:神不只是允许、容忍罪的发生,也以他的大能预定之,以此作为刑罚人先前所犯的罪。同样地,教父们关于神只是允许人犯罪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圣经多处记载,神弄瞎放弃之人的眼、使他们的心刚硬,扭转、影响,甚至驱使他们的心去行(如赛6∶10),就如我先前已详细教导的那般。将神的这作为只归于神的预知或允许与圣经明确的教导有冲突。所以,我的答复是,神以两种方式使人的心刚硬。在神收回他的亮光之后,人心就充满黑暗和愚昧,当神收回他的灵时,人心就坚硬如石;当神的灵不再引领人时,人就立刻偏离正路。因此,当神夺去人领会、顺服,以及正确跟随神的能力时,圣经恰当地说神弄瞎、刚硬,以及扭转人的心。

神使人心刚硬的另一种方式,也是更正确的说法是:神为了借撒旦做他愤怒的使者、执行他的审判,就随己意预定人的意图、刺激他们的意愿、坚定他们的决心。因此,当摩西叙述西宏王不允许百姓经过他的地界,而神使西宏王的心刚硬时,又接着解释神的目的:“为要将他交在我们的手中”(申2∶30,参阅Comm.)。所以,神的旨意是让西宏王灭亡,因此神使他的心刚硬以成全他的计划。

4.圣经中神对待不敬虔之人的例子

以下的经文描述了神使人心刚硬的第一种方式:“他废去忠信人的讲论,又夺去老人的聪明”(伯12∶20,参阅7∶26),“他将地上民中首领的聪明夺去,使他们在荒废无路之地漂流”(伯12∶24;参阅诗107∶40)。同样地,“耶和华啊,你为何使我们走差离开你的道,使我们心里刚硬不敬畏你呢?”(赛63∶17,参阅Vg.)这些经文告诉我们神离弃人的结果,而不是如何在他们心里运行改变他们。

此外,圣经也记载,有时神更直接地使人心刚硬。其中的一例便是,神使法老王的心刚硬:“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不听你们”(出7∶3—4),“不容百姓去”(出4∶21)。之后神说是他使法老王的心“刚硬”(出10∶1、20、27,11∶10,14∶8)。难道神是借不软化法老的心而使他的心刚硬吗?不止如此,他也将法老王交给撒旦,为了确定使他的心顽梗不化。这是神先前如此说的原因:“我要使他的心刚硬。”(出4∶21)以色列人离开了埃及;他们的仇敌埃及人追击他们,是什么驱使埃及人这样做呢?摩西告诉百姓,是神自己使他们的心刚硬(申2∶30)。《诗篇》的先知在陈述这段历史时说:“耶和华……使敌人的心转去恨他的百姓。”(诗105∶25)因此,人不可说因他们没有神的指引而跌倒,若他们真的被“刚硬”而“转去”,就是神有意扭转他们的心以成就他的旨意。而且,当神喜悦惩罚以色列人的罪愆时,他是如何利用被遗弃之人成全他的计划呢?神利用被遗弃之人的方式,使我们确知是神自己采取行动,而被遗弃之人只是他的工具而已。因此,神预告他将发咝声兴起他们(赛5∶26,7∶18),然后利用他们作以色列人的网罗(结12∶13,17∶20),之后也用他们作为击碎以色列人的大锤(耶50∶23)。当他称希西家王为他手中所挥舞的斧头(赛10∶15),要劈碎以色列时,就证明是神自己主动行事的。奥古斯丁在另一处有很好的描述:“人犯罪是出于自己,但犯罪所造成的结果乃是出于神的大能,因神随己意掌管黑暗。”

5.撒旦也不得不侍奉神

我们只需引用一处经文就足以证明,当神以他的护理预定被遗弃之人随他的意而行时,撒旦也介入搅动他们的心。《撒母耳记》时常提到“从耶和华那里来的恶魔搅乱……离开了扫罗”(撒上16∶14,18∶10,19∶9)。如果以为这灵是指圣灵那就错了。所以,这不洁的灵被称为“神的灵”,是因他应从神的旨意和大能而做了神的器皿,而非自己随意行事。同时我们应当在此加上保罗的教导:不信和诱惑是出于神,“好叫不领受爱真理之心的人信从虚谎”(帖后2∶10—11,参阅Vg.)。b然而,在同一件事上,神、撒旦和人所做的有极大的差别。神使用这些邪恶的器具,随意操纵、扭转它们,好执行他的公义,它们则依从自己堕落的本性行恶。我们已在护理之工那章中讨论过,神在这些事上如何显为公义,以及恶人如何无可推诿。我以上唯一的目的是要指明:撒旦如何在被遗弃之人的身上做王,以及神如何在两者身上运行。

在外界的事上,人的意志也在神的护理之下(6—8)

6.在与善恶无关的事上,神也没有任凭我们随心所欲

虽然我们以上已略为谈过这事,但我们还没有解释在那些与善恶无关的事上,以及那些指向物质而非灵性生活的事上,人是否有自由。在这些事上,有些人说人有自由选择,我猜其原因是他们不想争辩无关紧要的事,而不是因他们真的想积极主张他们所认同的观点。我承认只要这些人确信自己无义可夸,就抓住了使人得救的要点。然而我现在要讨论的,虽然对救恩来说不是必需的教义,但也不是无关紧要的。即当我们的意志受驱使而选择对我们有利的,或拒绝对我们有害的时候,这都是出于神特殊的恩典。

神的护理不只包括万事照神所喜悦的发生,也包括使人的意志有同样的倾向。的确,若我们思考外界事物的发生,就不会怀疑从某方面来看它们是人的决定。但若我们查考圣经中众多神在这些事上掌管人意志的见证,我们就不得不相信人的意志也是神所驱使的。是谁驱使埃及人的意志,使他们愿意将金器、银器送给以色列人呢(出11∶2—3)?他们永远都不可能自愿这样做。所以,神的驱使胜过他们自己的意愿。事实上,若非雅各深信神随己意支配人心,当他以为他的儿子约瑟是某个不信神的埃及人时,他就不会说:“但愿全能的神使你们在那人面前蒙怜悯。”(创43∶14)此外,就如整个教会在《诗篇》中的告白,当神喜悦怜悯他的百姓时,他使他们在残暴地掳掠他们之人眼前蒙怜恤(参阅诗106∶46)。另一方面,当扫罗暴跳如雷地整装出征时,圣经告诉我们:神的灵在驱使他(撒上11∶6)。是谁改变押沙龙,使他不接受亚希多弗的计谋呢?虽然他的计谋常被视为神谕(撒下17∶14)。是谁说服罗波安接受少年人的主意呢(王上12∶10、14)?是谁使勇猛的国民在以色列人来到时闻风丧胆呢?就连妓女喇合都承认这是神的作为(书2∶9及以下)。再者,是谁以惧怕使以色列人降卑呢?难道不是那位在律法中预言将赐他们战兢之心的神吗(申28∶65;参阅利26∶36)?

7.在万事上,人的意志都在神的掌管之下

或许有人会反对说,以上只是特殊的例子,不能以偏概全。然而,我仍坚持这些例子足以证明我的立场:就连与善恶无关的事,神也因着自己护理的缘故随己意扭转人的意志,并且人的选择不能自由到脱离神的掌控。不论你愿意与否,你每日的经历迫使你承认,你的心确实受神的驱使,而不是凭自己随意选择。也就是说,连在最简单的事上,你的判断和理解也常常失误,并且在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上你也时常丧胆。相反地,在一些深奥的事上,你却很快知道如何解释;在重要危急的事上,你却仍能运筹帷幄。

所罗门的话“能听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华所造的”(箴20∶12)也支持这点。我想他在此并不是指这些器官的创造,而是指它们特殊的功用。当所罗门说:“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21∶1),他是在用王代表全人类。若有谁的意志不在任何权力之下,那就是君王的意志,而他也在某种程度上统治众人的意志。但若连王的意志也操纵在神手中,那么我们的意志更不例外。关于这点,奥古斯丁有一句名言:“我们若殷勤考查圣经,就必发现,神不但将邪恶的意志更新为良善的意志并引领之,为的是使他们热心为善并得永生,而且那些保存今世造物的意志也在他的掌管之中。甚至神随己意随时随地扭转他们的意志,使他们照他隐秘公义的旨意或刑罚或奖赏世人。”

8.“自由意志”并不在于人是否能成就自己的意志,而在于人是否有自由的选择

读者们在此应当留意,人是否拥有自由选择的能力,并不像一些无知之人荒谬地认为的那样由事情的结果所决定。他们说连君王都无法随心所欲,他们便觉得人的意志是受捆绑的。无论如何,我们现在探讨的这能力不能用外在的结果来衡量,关键是人内在的本性。在探讨自由意志时,问题不在于人是否能在许多障碍下达成他的目标,而是人是否在任何方面拥有自由的判断和意愿。若人两者皆有,那么那躺在钉床上被虐待的阿提流斯·勒古鲁斯(Atilius Regulus),就与那随己意统治大半个世界的凯撒君王一样有自由意志了。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是神所憎恶的

人的本性败坏到他的思想和意志需要完全更新(1-5)

1.人所有的部分都属血气

要明白人灵魂中两种机能(理智和意志)的景况如何,不如观察圣经所描写的特征。若基督的这话是对整个人正确的描述,「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3∶6)(证明这点并不难),那么人显然就是可悲的受造物。保罗也见证:「体贴肉体的,就是死。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6—7 p.)难道人的肉体不是邪恶到完全敌对神,不能赞同神的律法为公义的,简而言之,只能带来死亡吗?若人的本性完全属血气,那么你真能从这肉体中找出良善吗?或许你会说:“肉体”所指的只是人感官的部分,而不是指主要的部分。基督和使徒约翰完全反驳这观点,主的教训是:人既因是“肉身”(约3∶6),就必须重生(约3∶3)。他并不是教导人的身体需要重生,若灵魂仅只部分地改善,就不算重生,重生乃是灵魂各方面的更新,以上两处经文的对比证明这一点。圣灵与肉身的对比非常鲜明,因此,人的任何部分若非属灵的就是“属肉体的”。我们若不重生就没有任何属灵的部分。所以,我们与生俱来的一切都是属肉体的。

保罗在这问题上的教导十分明确。保罗在描述旧人时说:“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弗4∶22),之后他吩咐我们因此要将我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弗4∶23)。由此可见,保罗教导:不合乎神律法的恶欲不但存在人感官的知觉中,也存在于人的思想中,为此他要求我们的心志要改换一新。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已描绘人的本性在各方面是败坏和邪恶的。他说:“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迷,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弗4∶17—18)毫无疑问,他这句话指的是一切未曾重生且没有智慧和不义之人。之后他立即劝勉信徒:“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弗4∶20),这就更清楚地证明这点。我们从这句话中得知,唯有基督的恩典才能救我们脱离心盲及其产生的恶行。以赛亚发出过有关基督国度的预言:主要作他教会永远的光(赛60∶19),以及“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赛60∶2)。他见证主的光将唯独照耀教会,并且要将一切在教会之外的人留在心盲和愚暗中。我无须一一列举论到人之虚妄的经文,特别是在《诗篇》和先知书中。大卫的伟大论述足以证明这一点:人“放在天平里就必浮起;他们一共比空气还轻”(诗62∶9)。主斥责人一切的思念为愚昧、肤浅、狂妄,以及邪恶时,就证明人的思想已完全败坏了。

2.《罗马书》第3章证明人的腐败

圣经对人心的斥责: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耶17∶9),也充分证明这一点。为简便起见,我只引用这一处经文,然而这经文就如最明亮的镜子,反映我们整个本性的真面目。当保罗有意拆毁人的狂傲时,他引用旧约的这些见证:“没有一个人行善。神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1—3,53∶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诗5∶9)。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诗140∶3)。满口是咒骂苦毒(诗10∶7)。他们的脚飞跑,急速流无辜人的血(赛59∶7 p.)。他们眼中不怕神(罗3∶10—16,18 p.)。”他这些令人震撼的话语所斥责的不仅是一些人,而是所有亚当的后裔。他也不只是斥责某一时代道德的败坏,而是斥责人本性永不改变的腐败。他在此并无意借责备使人悔改,而是要教导人:他们已全然被无法避免的灾难淹没了,并且唯有神的怜悯才能解救他们。保罗知道,若非人的本性坏到极处,人的处境就不会如此悲惨,因此他引用这些经文证明这点。

我们都应当相信,人处于这样的光景不仅是出于败坏的风俗习惯,也是因本性的堕落。若非如此,保罗的推论就站不住脚:除了主的怜悯之外,人别无拯救,因人已失丧和被毁弃(罗3∶23及以下)。我没有必要证明保罗所引用的这些经文确实与他的主题有关,当我继续教导时,暂将保罗所引用的这些经文理所当然视为是保罗自己的话,尽管它们来自于先知书。首先,他说人完全不义,即不正直与不纯洁,其次也说人是无知的(罗3∶10—11)。事实上,人离弃神的真理就证明他的无知,因为寻求神是智慧的开端。所以,这缺陷对于一切离弃神的人而言是必然的。他又说,人人都偏离了正道,变为败坏,以致没有一个行善的;他还说,在神任凭他们行恶之后,他们所行可耻的事玷污了他们身上所有的肢体;最后他说,人不怕他应当敬畏和顺服的神。既然这一切都是人类遗传下来的,那么想在人的本性中寻求任何良善都是枉然的。其实,我承认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汇集这一切的恶行于一身,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大患隐藏于每一个人的心里,就如病菌潜伏在人体内(即使那人尚未感觉疼痛),我们就不会说他是健康的,灵魂也是如此,只要它潜藏众多会产生恶行的病菌,就不是健全的。当然这比喻并不是完全的,因为即使病菌潜伏在人体内,身体仍有一些活力,但灵魂一旦坠入致命的深渊,就劳苦担罪担,完全没有良善可言了。

3.神的恩典有时并未洁净恶人,却时常约束他们

我们现在要再面对先前已答复过的问题。在每一时代中,总有一些属血气之人,一生随其与生俱来的亮光追求美德,虽然他们的道德行为有许多缺陷,但我并不想批评他们。因他们热心地想做诚实人,就证明在他们的本性中存留一些纯洁。在我们谈论人的功劳时,我们将更为详尽地探讨这些功劳在神眼中的价值如何,但我们在此要略提一提,因这对于现在的辩论而言是必需的。这些例子似乎与人的本性完全败坏有冲突,因为有些人受本性的驱使,不但有好行为,并且一生过受人尊崇的日子。然而在此我们当提醒自己,即使在这败坏的本性中仍存留一些神的恩典,这恩典却没有洁净人的本性,而是约束人的恶行。因为若主完全任凭人放纵私欲,无疑所有的人都会显露出一切保罗所斥责的恶行(诗14∶3;罗3∶12)。

保罗描述那些人为“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罗3∶15),手被抢劫和杀人玷污了,喉咙是敞开的坟墓,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罗3∶13);拥有虚妄、邪恶、败坏、残暴的行为;心中无神;内心堕落;眼目诡诈;满心辱骂……总之,所有的肢体都预备犯无限邪恶的罪(罗3∶10—18),难道你以为你是例外吗?若人人都犯保罗在此放胆无惧地指出的可憎的罪,我们可以想象,若主完全任凭人放纵私欲,这世界将会是如何。没有任何猛兽比得上人的疯狂;没有任何江河会像人那样可怕地涌出洪水般的罪孽。我们将在以后解释,主如何除去他选民的这些罪。另外,主约束了非信徒,免得他们为所欲为,因主知道要保守宇宙的秩序,约束他们是必需的。因此,主用羞耻感约束某些人犯各式各样污秽的罪,另有些人,主则用他们对法律的惧怕约束他们,虽然他们仍继续犯罪。还有一些人则因以为过诚实的生活于他有益,所以追求这样的生活。又有一些人出类拔萃,为要控制他人。如此,神以他的护理约束恶人本性的邪恶,免得他们为所欲为,但没有洁净他们的心。

4.虽然神赐给某些恶人天赋,但他们的本性却仍是败坏的

然而这问题的答案尚未揭晓。我们或说卡米路斯(Camillus)与喀提林(Catiline)一样邪恶,或说从卡米路斯身上证明人的本性若加以培养,并不是没有良善可言。其实我承认卡米路斯所拥有的天赋是神的赏赐,且这些天赋本身值得称赞。然而这些天赋是否能证明他有良善的本性?我们必须从人的心加以思考:若有属血气之人道德出众,似乎人的本性就有培养美德的潜力。但若这人的心已然败坏,充满邪恶,全然不想追求正直,那又如何呢?并且事实的确如此,若你承认卡米路斯是属血气的人。若在人表面最可尊敬的行为上都有邪恶的意图,难道我们仍要说人的本性有行善的潜力吗?因此,就像我们不会称赞隐藏邪恶的美德,同样地,只要人的意志仍处于邪恶中,我们就不会说人有寻求良善的意志。

对这问题最准确和恰当的解释就是:这些天赋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神在某种程度上赐给恶人特殊的恩典。因此,我们在日常的言谈中,习惯称这人为好人、那人为坏人,然而我们毫不怀疑这两种人和其他人一样,与生俱来就有邪恶的本性。这说法只是指出主赐这人特殊的恩典却没有赐给那人。当主喜悦立扫罗为王时,他将扫罗变为新人(撒上10∶6 p.)。这就是为何柏拉图指着荷马的传说论道:君王的儿子生来就与众不同。因神在对全人类的护理中,常将英勇的本性赐给他预定做王之人。从神的这作为中产生了历史上所记载伟大领袖的品格,这原则也运用在一般人身上。但不管人有多杰出,他的野心总是驱使他且污秽了他所有的美德,以致不被神悦纳。总而言之,恶人一切看似可称赞的都是无用的。此外,人若没有荣耀神的热忱,也就没有正直的主要部分,而一切没有被圣灵所重生的人,都没有这热忱。以赛亚的这话极有道理,即“敬畏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赛11∶2 p.)。这就教导我们,一切远离基督的人都不敬畏神,而“敬畏神是智慧的开端”(诗111∶10 p.)。至于那些虚饰欺哄我们的美德,虽然在政客和一般人眼中受称赞,然而在神审判的宝座前无法使人称义。

5.人犯罪是必然的,却不是被迫的

因人的意志被罪的权势捆绑,无法趋善,更不用说行善。虽然趋善就是归向神的起始,并且圣经说归向神完全是神的恩典,因此耶利米求主使他归正,只要他喜悦使他归正(耶31∶18,参阅Vg.)。他在同一章中描述信徒属灵的救赎时,说他们是被“救赎脱离比他更强之人的手”(耶31∶11 p.)。这必定是指主任凭罪人活在魔鬼的轭下,被沉重的铁镣捆锁。尽管如此,罪人仍有自己的意志,不过是急迫寻求犯罪的意志。当人沉湎于犯罪时,并没有失丧他的意志,而是失丧正直的意志。因此,伯尔纳恰当地教导说:每一个人都拥有意志,然而择善获益,择恶受损。所以意志的选择在乎人本身,择恶源于败坏的本性;择善源于神的恩典。

我曾说意志在没有自由的情况下,受诱惑犯罪是必然的,若有人质疑这说法是不可思议的,那是因为这是敬虔之人普遍的说法,不能分辨必然性和被迫性之人自然无法接受。若有人问他们:难道神不是必然良善的吗?难道魔鬼不是必然邪恶的吗?他们要怎么回答呢?神的良善与他的神性密不可分,神不做神和不做良善的神一样是不可能的。而魔鬼因堕落与良善无分,就不得不行恶。假设一个亵渎神的人嘲笑地说:因神不得不做良善的神,所以他的良善不值得称赞。我们就能立即答复:神不能作恶不是被迫的,而是出于他无限的良善。因此,既然神必须行善这事实并不妨碍他行善的自由意志,而不得不作恶的魔鬼也是自由地选择行恶,那谁能说,人因不得不犯罪,所以当他犯罪时不是出于他的意愿呢?奥古斯丁多次论及这必然性,虽然色勒斯丢恶毒地攻击他,他却毫不犹豫地说:“人借自己的自由陷入罪中,但作为刑罚而来的败坏却使这自由转为必然性。”每当他论及这点时,就毫不犹豫地说:人被罪捆绑是必然的。

这区分的要点是,人既因堕落而败坏就自愿犯罪,并非不得已或被迫,乃是出于他心里迫切的意愿,而不是勉强的;是由于他自己私欲的驱使,并不是别人强迫他的,他的本性已堕落到只能被驱使作恶。若果真如此,显然人的确是必然犯罪的。

伯尔纳也赞同奥古斯丁说:“在众活物中,唯有人是自由的。然而既因罪的介入,使他受到某种强烈的驱使——是他的意志而非他的本性受驱使,如此,人与生俱来的自由并没有失去。因为人自愿做的,必定是出于他自由的选择。”他又说:“人的意志以某种无法言喻的方式,因罪的伤害,以致不得不犯罪。这必然性虽是出于意志,意志乃是无可推诿的,并且意志既已被引入歧途,便无法逃脱这必然性,而这必然性是自愿的。”他之后又说:所辖制我们的轭是某种自愿的奴役,因此我们是悲惨的奴隶,但同时也是无可推诿的,因为当我们的意志仍自由时,我们自己决定做罪的奴仆。他的结论是:“因此,人以某种无法言喻和邪恶的方式,在某种自愿的和误用的自由的必然性之下,同时是自由和受奴役的。就必然性而言是被奴役的,就意愿而言是自由的,并且更奇异和悲惨的是人仍因自由而有罪,并因有罪而受奴役,结果是人因自由而受奴役。”我的读者应当晓得,我并不是在标新立异,因奥古斯丁曾这样教导过,并且所有古时敬虔之人也都赞同,即使经过一千年后修道院也有同样的教导。然而伦巴德因不能分辨必然性与被迫性,就使极危险的错误趁虚而入。

意志的归正是人内心蒙恩的结果(6—14)

6.救赎之工充分证明人无力行善,因这是神自己做的

另一方面,思考神的恩典带来的救治,即督正和治愈人本性的败坏,于我们有益。既然主对我们的帮助是补足我们的缺乏,那么当我们明白他在我们身上的作为,就同时明白了我们自己的穷乏。当保罗告诉腓立比信徒,他“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无疑,在说“动了善工”是指归正的开端,而且这开端是发生在人意志里的。

所以,神在我们心里唤起爱和对义的渴慕和热诚,就是在我们身上动他的善工;或更准确地说,神影响、塑造,以及吸引我们的心行义。而且,他借使我们坚忍到底来完成他的善工。为了避免人说,神动善工只是协助人软弱的意志,因此,圣灵在别处宣告,人的意志凭借自己,什么也不能做:“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既然主在此说:我们的意志必须完全更换一新,那么谁能说人的意志只是软弱需要主的协助,之后就能刚强而有效地择善呢?

若石头有可塑性,可以借某种方式使之弯曲、柔软,那么我也不会否认人心能被塑造行义,只要神以他的恩典补足人身上的瑕疵。但若主自己已经借这比较告诉我们,除非他完全更新我们,否则人心完全无力行善,我们就万不可再窃取唯独属主的功劳。神使我们归正、热心为善、将我们的石心换成肉心,使我们原有的意志被新的意志取代,这一切都是出于神。e我说原有的意志被取代并不是指意志本身,因为在人归正后,他受造时的一切仍保存下来。我说神给人新的意志,也不是指现在才开始存在的意志,而是指择恶的意志被更新为择善的意志。我肯定这完全是神的作为,因根据同一位使徒的教导,我们凭自己无法承担什么(林后3∶5 p.)。所以他在另一处说,神不只帮助软弱的意志或督正败坏的意志,甚至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心里运行(腓2∶13)。从这节经文中可以轻易得知我曾说过的,即意志中一切的良善唯独来自恩典。他在另一处也同样说:神“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林前12∶6 p.)。保罗在此并非论及神对全宇宙的掌管,而是为信徒一切的良善赞美神。保罗在此用“一切”这说法,就证明属灵的生命自始至终都是神的作为。他在前几章也有同样的教导:信徒得以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弗1∶1;林前8∶6)。在此他显然是称赞神在我们身上有新的创造,因这创造除去我们旧有本性中一切的污秽,显然保罗在这里将亚当和基督作对比。他在另一处更清楚地阐释:“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参阅Vg.)保罗在此证明我们的救恩是神白白的恩赐(参阅弗2∶5),因一切的良善都来自我们在基督里第二次的创造。若我们有丝毫能力,我们理当分享一些救恩上的功劳。然而为了证明我们没有良善,保罗说我们一无可夸,因为“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参阅Vg.)。他的意思是指,我们一切的良善自始至终都是来自神。同样地,大卫在《诗篇》中说我们是神的作为之后,又说:“我们是他造的”(诗100∶3 p.),免得我们以为自己有分于这作为。这经文的上下文证明大卫指的是重生,也就是属灵生命的起始,因他接着说:“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上的羊。”(诗100∶3)此外,大卫不只满足于将救恩所应得的称赞归给神,他也明确指出我们与此工无分。就如他说人一无可夸,因救恩完全出于神。

7.信徒并没有与恩典“同工”;意志先被恩典更新

或许有人会赞同,意志因其本性远离良善,只能借主的大能归正,然而,另一方面,意志因预备自己蒙恩,就在这事工上有分。奥古斯丁教导说:一切的善工完全出于恩典,意志并不能引领恩典,而是恩典的随从。奥古斯丁这敬虔之人说这话并无恶意,却被伦巴德扭曲来支持以上的谬论。但从我所引用先知的话和其他经文中,我深信圣经对于人的意志有两个清楚的教导:(1)主督正或除去我们邪恶的意志;(2)他以良善的意志取代之。只要你相信恩典先于新的意志,我会赞同你称意志为“随从”。但因新的意志是主自己的事工,若随从的意思是指人的意志与恩典同工,这是错误的。屈梭多模错误地说:“没有恩典的意志或没有意志的恩典都无能为力。”仿佛恩典并没有使意志更新,这违反保罗以上的教导(参阅腓2∶13)。奥古斯丁称人的意志为恩典的随从并不是指意志在善工上的参与仅次于恩典。他唯一的目的乃是要反驳伯拉纠邪恶的教义,因伯拉纠说,救恩的首要起因在于人的功劳。

奥古斯丁的论述足以证明我们的论点,即恩典必先于一切的功劳之前。他虽然没有谈到恩典使圣徒坚忍到底,但他在别处极出色地讨论这一点。虽然奥古斯丁在好几处说,主使不愿顺服他的人愿意顺服他,并继续在他心里运行,免得他顺服的意愿没有果效,因此他教导唯有神才是一切良善的源头。他对这教导已阐述得十分明了,我无须再赘述。他说:“人在自己的意志之内努力,寻找属于自己而不是出于神的东西,然而,我不知道他们如何才能找到。”此外,在《反伯拉纠与色勒斯丢》(Against Pelagius and Caelestius)一书的第一册中,对基督所言“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约6∶45 p.),他如此解释:“神协助人的选择,使他不但知道所应当行的,也使他因知道而去行。因此,当神出于圣灵的恩典而不是凭律法的字句教导人时,人不但因知道而明白,也因愿意而追求,并因遵行而达成。”

8.圣经将人一切的益处都归于神

既然我们已到了这问题的核心,我们就要引用几处明确的经文见证来总结这个问题。之后,为了避免有人指控我们曲解圣经,我们也要证明我们所宣称来自圣经的真理,并不乏那位敬虔之人奥古斯丁的支持。我认为没有必要一一列举支持这教导的经文,我只要选几处关键的经文帮助我们明白整本圣经对此教义的教导。在这教义上我与奥古斯丁的观点大同小异,敬虔之心普遍接受他的权威,这不无道理。

的确,有充分的理由使我们相信,良善唯有源于神,并且唯有神的选民才拥有趋善的意志。我们必须在人之外寻找人被拣选的起因。人之所以有趋善的意志并非出于自己,而是出于那在创立世界之前拣选我们的神之美意(弗1∶4)。再者,另有相似的理由:既然立志行善和行善本身都来自信心,我们也要查考信心的来源。

既然整本圣经都教导信心是神白白的恩赐,那么当我们这生来全心趋恶之人开始立志行善时,完全是出于恩典。所以,主在使他百姓归正的工作上设立了两条原则:他将除掉他们的石心并赐给他们肉心(结36∶26)。他如此说等于公开见证,一切出于我们自己的要被抹去,我们才能转向义,取代它的一切都是出于神。并且主不只在一处记载,他也借耶利米说:“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们永远敬畏我。”(耶32∶39)又说:“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耶32∶40)又借以西结说:“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结11∶19)主告诉我们,我们的归正是新灵和新心的创造。难道还有其他证据能更清楚地证明,人意志的一切良善和正直都是出于神而不是我们自己吗?因圣经自始至终都告诉我们,人的意志若不被更新就无法择善,并且在意志更新之后,它一切的良善都是来自神,而不是我们自己。

9.圣经中的祷告特别能证明人福分的起源、过程以及终止都是来自神

圣经中敬虔之人的祷告也包含同样的教导。所罗门王祷告说:“愿耶和华……使我们的心归向他,遵行他的道。”(王上8∶58 p.)他指出人心里的顽梗:除非神使人心柔软,否则人生来就以违背神的律法为傲。《诗篇》也有同样的教导:“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诗119∶36)我们总要留意这对比,即人邪恶的心牵引他顽梗地违背神,以及更新迫使人顺服神。当大卫王感觉神引领的恩典暂时离弃他时,他求告神为他“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51∶10,参阅50∶12,Vg.),难道他不就是在承认他全心充满污秽,以及他的灵因堕落而扭曲了吗?且他称他所求告清洁的心为“神的创造”,证明清洁的心完全出于神。若有人反对说,这是敬虔的圣徒向神献上的祷告,我的反驳是:虽然大卫已经开始悔改,然而在此他是将他从前的光景和犯大罪时的光景相比。所以,大卫在此是以远离神之人的身份,求神将恶人在重生时所领受的清洁的心赐给他。他渴望重生,就如从死里复活那般,为了在脱离撒旦的权势后成为圣灵的器皿。

我们放纵自己的骄傲的确是可怕和失常。主只要求我们谨慎遵守他的安息日(出20∶8 ff.;申5∶12及以下),即歇下我们一切的工。然而,我们最厌烦的莫过于为了将神的工作放在适当的位置上而歇下自己的工。我们若不是那么骄傲,就不可能恶意地抵挡基督对他有效恩典的见证。他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我父是栽培的人。”(约15∶5、1)“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15∶4、5)既然我们就如枝子从树上被砍下,不再被滋润就无法结果子,我们就不应当继续相信我们的本性有任何行善的潜力。我们也不能怀疑这结论:“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15∶5)他并不是说我们只是软弱而不足以行善,而是说在他之外我们什么也不是,丝毫没有行善的能力。若我们如葡萄枝被嫁接在基督里——葡萄枝的生长取之于土地的滋润、天上的露水,以及阳光——且相信所有的一切都是来自神,就不可能相信自己有行善的能力。有人愚昧虚妄地宣称:树枝中已含有树液,因此本身就有结果子的能力,并不是靠土壤或树根吸取一切的养分。基督的意思是,若我们离开他,我们就如干枯无用的木块,因离了他我们没有行善的能力。他在另一处也这样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15∶13,参阅Vg.)因此,保罗在以上我们所引用的经文中,将所有行善的能力归给神。他说:“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行善的开端是意志,其次是努力达成,二者都在乎神。所以,我们若将意志或任何所成就的归给自己,就是窃取神的荣耀。圣经若说神只是协助我们软弱的意志,那么我们就有所参与。但既然圣经说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所运行的,这就排除了我们参与这工作的可能性。既然连择善的意志都被我们的肉体压制而动弹不得,神便赐我们坚忍之恩使我们能胜过。事实上,人若有择善的能力,那么保罗在另一处的教导就错了:“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林前12∶6)我们先前已说过,这经文包含属灵生命的整个过程。大卫在求神将他的道指教他,好叫他照他的真理行时,接着说:“求你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86∶11,参阅119∶33)他的意思是:就连正直人也有许多搅扰,若无神使他们刚强,他们很快就会远离神。另外,在他求神指引他的脚步遵守真道后,他也求神赐给他争战的力量:“不许什么罪孽辖制我。”(诗119∶133)这就证明神不但在我们心里动善工,他也成全这功。人的意志能开始爱行善、渴慕行善,以及被激励去行善,都是神的作为。其次,人的选择、热诚和努力不致落空,也都是神的作为。最后,人能在这些事上恒心忍耐到底也是神的作为。

10.神的运行并非创造了我们择善的可能性,而是创造了择善的实际,我们并不能加添什么

神对意志的驱使并非如许多时代所相信教导的那般,即在他的感动之后人能选择或拒绝这驱使,而是神有效地改变人的意志。所以我们否认别人常引用的屈梭多模这话:“神所吸引之人是愿意被吸引的人。”他的意思是,神只是张开膀臂等候人是否愿意接受他的帮助。我承认人在堕落之前完全能自由择善或择恶。然而,历史充分证明,除非神自己愿意并有效地在我们里面运行,否则人的意志完全无能为力。若神的恩典只提供人选择的机会,将会如何呢?我们会阻挡神的恩典,并因自己的忘恩负义轻看神的恩典。保罗在此并非教导说,只要人愿意接受,神出于自己的恩典就赏赐他择善的意志,而是教导说,神将择善的意志运行在人心里。也就是说,神借圣灵引领、柔软及掌管人心,并做王管理他的产业——人。事实上,神借以西结所应许的不只是赐圣灵给选民,以便使他们有遵行律例的能力,也是使他们有效地遵行(结11∶19—20,36∶27)。

难道基督说“凡听见父……就到我这里来”(约6∶45,参阅Vg.)的意思不就是说神的恩典本身就是有效的吗?奥古斯丁也是如此主张。神并非毫无分别地视所有人配得这恩典。虽然奥卡姆所夸耀的与此相反(除非我误解他),他说,神不会拒绝赐恩典给尽己所能的人。我们的确要教导:神的慈爱毫无分别地提供给一切寻求他的人。但既然只有那些领受神恩典的人才会寻求他的慈爱,所以人就不应当将任何神所应得的称赞归给自己。显然,唯有神的选民才拥有圣灵重生、感动和引领之特权。因此,奥古斯丁斥责那些将立志行善所应得的称赞归给自己的人,正如他也斥责那些说神将拣选之恩毫无分别地提供给所有人之人。他说:“人人皆有肉体的生命,但并非人人皆有那恩典。”有人认为,神随己意赐给人的恩典被赐给了所有的人。但奥古斯丁说,这来自人智慧、狡猾、动听却毫无根据的论调,虽然吸引人却是虚妄的。他在另一处说:“你是如何来就基督的?借着相信。你要畏惧,免得当你宣称自己找到真道时,就从你所宣称的真道上灭亡了。你说:我出于自己自由的选择来就基督,我是出于自己的意志来的。你为何自夸?难道你不知道这也是神所赐的吗?你要聆听神的话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p.)”无疑地,我们能从这经文得知,神有效地掌管敬虔之人的心,甚至使他们坚忍到底地跟随神。使徒约翰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约一3∶9)哲学家们幻想,人在重生之后拥有接受或拒绝神恩典的自由,然而,圣经中圣徒的坚忍这教导显然反驳这种论调。

11.圣徒的坚忍完全是神的工作,它既不是我们择善的奖赏,也不是我们择善的辅助

无疑圣徒会认同,圣徒的坚忍(perseverance)是神白白的恩赐。然而在众人中盛行一种邪恶的谬论,即这坚忍是依照人功劳的大小做分配,这功劳在乎人对初始恩典(first grace)的接受程度。这谬论源于:人误以为能凭自己的能力拒绝或接受神所提供的恩典。若我们驳倒这谬论的根源,这谬论自然就站不住脚。其实这谬论有二:他们不但教导,神会用继起恩典奖赏对初始恩典心存感恩和善用此恩典的人,也教导,恩典不是独立在人心里运行,而是与人同工。

关于第一个谬论,我们应当相信,神天天向他的仆人恩上加恩,是因为他悦纳他在他们心里动的善工,也因此更加倍地恩待他们。这就是主所说:“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太25∶29;路19∶26)以及“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太25∶21、23;路19∶17;所有的Vg.,经文合并)然而,在此我们要避免两种错误:(1)我们不可说,人善用初始恩典必蒙神奖赏更多的继起恩典,就如人靠自己的功劳使神的恩典有效;(2)否认神的奖赏来自神白白的恩典。我承认信徒都应期待神的这祝福:他们越善用神起初给的恩典,之后神会越丰富地加给他们。然而,他们对起初恩典的善用也是来自神,而且奖赏也是来自神白白的慈爱。那些教导谬论之人恶意扭曲了那陈旧的区分:神独立运行的恩典和伴随人行为的恩典。奥古斯丁也使用过这区分,但用如下定义对其有所修正:神借伴随人行为的恩典完成他独立运行的恩典之工,这恩是相同的,只是以不同的称呼来形容这恩不同的运行方式。他并不是说神与人一同分担坚忍之工,就如神与人同工一般,而是在强调神会恩上加恩。他在另一处也有类似的教导:在人择善以前,神赐他众多的恩典,且择善也是神的恩典之一,这就充分证明人不可夸耀自己的意志。b这也是保罗明确的教导。在他说人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人的心里运行之后,他又说:“为了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p.)。他的意思是神将他的恩典白白地赐给人。关于这点,我们的仇敌通常说,在人接受初始恩典后,人的努力与神的继起恩典同工。我的答复是,若他们的意思是,在我们借主的大能从前一次被重生顺服真道后,自愿并被驱使跟随恩典的带领,我并不反对。因为神的恩典在谁身上做王,谁就甘心乐意顺服。然而这愿意的心来自哪里呢?难道不是圣灵借他前后一致之工滋润他重生之人时所运行的顺服,又使之坚忍到底吗?然而,若他们的意思是,人自己本身拥有与神的恩典同工的力量,那他们就是邪恶地自欺。

12.在神的恩典之外,人毫无善行

他们为了支持自己的论调,竟无知地强解保罗这话:“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林前15∶10 p.)他们如此强解:因为保罗知道,他若说自己比众使徒更伟大,听起来太高傲,故而他用将荣耀归给神的恩典这方式来纠正自己的话,这也表示保罗自己与神的恩典同工。令人惊讶的是,这经文成为许多受人尊敬之神学家的绊脚石。保罗并没有说神的恩典与他同工,相反,保罗借此纠正,将他劳苦所应得的称赞完全归给神的恩典。他说:“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林前15∶10)他们因这含糊的话产生误解,然而更令他们困惑的是拉丁文荒谬地翻译希腊文的冠词。我们若逐字翻译希腊文的版本,保罗不是说恩典与他同工,而是说所有的一切都是出于与他同在的恩典。奥古斯丁清楚简要地教导这点,他说:“在神赐给人恩赐以先,常常是人先选择了神的恩赐,而人会做此选择也是神的恩赐。圣经记载:‘神要以慈爱迎接我’(诗59∶10;参阅诗58∶11 Vg.)以及‘我一生一世有恩惠慈爱随着我’(诗23∶6)。恩典更新那不愿选择神恩赐之人,使之愿意选择,并且这恩典也跟随选择神恩赐之人,免得他的选择落空。”伯尔纳同意奥古斯丁,并代表教会说:“无论我有多不愿意选择神的恩赐,求主赐我愿意选择的心,使我这跛行之人开始奔跑。”

13.奥古斯丁也教导人的意志不能独立行事

我们要留心奥古斯丁的教导,免得现今的伯拉纠主义者,就是索邦(Sorbonne)的哲学家,按照他们的习惯指控说所有古时的神学家都反对我们。如此,他们显然是在效法他们的祖师伯拉纠,奥古斯丁也曾被伯拉纠这样指控过。奥古斯丁在《致瓦伦廷:论斥责与恩典》(On Rebuke and Grace to Valentinus)一书中对此有更详尽的解释。若亚当愿意,神必会将在善功上坚忍之恩赐给他。神赐我们基督徒这恩典是要我们愿意择善,并且借择善的意志克服私欲。所以,只要他愿意,神就会赐给他,但他不愿意。然而,神不但赐给我们坚忍之恩,也赐给我们选择坚忍的意愿。亚当最初的自由是能够不犯罪的自由,然而我们的自由比他的好得多,即不能犯罪的自由。为了避免有人以为奥古斯丁所指的是信徒得荣耀之后的完美,就如伦巴德所曲解的,奥古斯丁之后的言论澄清了这误解。他说:“的确,圣徒们的意志已被圣灵驱使,他们因愿意而能,并且他们愿意是因这意愿是神所运行的。假设信徒在这软弱意志的光景中(虽然这是神喜悦为了避免他们骄傲)(林后12∶9),神允许他们求告他的帮助择善,却没有将择善的意愿运行在他们里面,那么在这众多的诱惑中,意志因软弱就必屈服,无法坚忍到底了。所以,事实上神的恩典也坚定人软弱的意志,使之能坚忍到底。”他之后又更详尽地论及神的确将择善的意愿运行在人心里。他甚至说,神借他在人心里运行的意愿吸引人。因此,奥古斯丁亲口的见证支持我们在此的教导:神所提供给人的恩典,并非人借自由选择能完全拒绝或接受的,而正是这恩典在人心里运行形成了意愿和选择,因此之后一切的善行都是恩典所结的果子,而且顺从恩典的意志也是出于恩典。奥古斯丁在另一处也说:“唯有神的恩典在我们身上运行,我们才有善行。”

14.奥古斯丁并不否定人的意志,乃是教导意志完全倚赖恩典

他又说:恩典并不排除人的意志,反而将择恶的意志更新为择善的,并在它择善后辅助之。他的意思是指,人并不是被动地被外力牵引,而是受感动后从心里顺服神。奥古斯丁在写给卜尼法斯的信中提及神以特殊的方式白白地将恩典赐给他的选民:“我们晓得,神并没有将他的恩典赐给所有的人。神赐恩典并不是按照人行为的功劳,也不是按照意志的功劳,而是无条件地赏赐。神没有赐给人这恩典,我们知道是因为神公义的审判。”在同一封信中,他也强烈地反对:神对给人恩上加后继之恩是因为他没有拒绝初始之恩,所以这善行配得更多的恩典。他想逼伯拉纠承认,我们一切的善行都是出于恩典,而且这恩典也不是神对我们行为的奖赏,否则就不是恩典了。奥古斯丁在《致瓦伦廷:论斥责与恩典》这本书的第八章中对这个问题有最简洁的概括。奥古斯丁在那里首先教导:人的意志并不是因其自由而获得恩典,而是因恩典而获得自由。当神借恩典赏赐人喜乐的心时,就同时坚定人的意志。神以无法被征服的毅力刚强人的意志,人的意志在恩典的带领下永不灭亡,但若离了恩典它便立刻跌倒。然而主白白的怜悯将人的意志更换一新,使它坚忍地择善。人能开始择善及之后的坚忍都完全依赖神的旨意,而不是人的任何功劳。奥古斯丁在另一处如此描述人的自由意志(若我们喜欢如此称呼):若非恩典,人的意志不能归向神,也不能坚忍地与神同行。意志所能行的一切唯独倚赖恩典。

第二章 人已完全丧失自由选择而悲惨地做罪的奴仆

这个话题危险的部分:已经建立的观点(1)

1.至今我们已清楚教导

  至今我们已清楚看到自从罪的权势占据亚当的心之后,这权势不仅控制全人类,并且完全占有了每一个人。据此,我们就要更进一步地考察我们是否已经丧失了一切的自由,因为我们已经变成了罪的奴仆;而且若我们仍有丝毫的自由,那么这自由的范围能到哪里?为了使问题的答案能够更加简单明了,我现在要拟定一个讨论的方向。避免陷入谬误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先考虑各方面能威胁到一个人的危险。(1)当人发现自己无法做到正直时,他据此的第一反应是自我满足;并且当他发现他对追求神的义完全无能为力时, 他就视追求神的义为徒然的,就如这事与他毫不相干。(2)如若没有窃取神的荣耀,亦或是因狂妄自大而自取灭亡,无论多么微不足道的正义也不会归于人自己。奥古斯丁就指出了这些危险。

  若要避免撞上这些岩石,我们就必须沿着这条航线走:人已被教导他无能力行善,同时又被可怜的必需品所四面包围,此时他仍当被劝勉渴望他无法行的善,渴望他已丧失的自由。事实上,相比赐予他崇高的美德,这或许更加能够把他从怠惰中激发唤醒起来。每个人都认识到上述第二点是多么地必要。我却发现有许多人对上述第一点保留疑问。虽然人原有的不应当被夺去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认识到不许虚假的自夸对于人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就连神慈爱地赏赐人最崇高的尊荣时,人也不许因此自夸。何况人由于忘恩负义,已从最高贵的荣耀堕入最卑微的羞辱中,他是应当何等谦虚呀!我说,当他被抬举到最崇高的地位时,圣经所归给他的,不过是说,他是照着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创1∶27),这即是说人领受祝福并非因为他自己的善行,而是因他得与神的性情有分。他曾享有神丰盛的恩典却不心存感恩,现在一切尊荣丧失殆尽,他除了感激神以外还有什么可行呢;他曾享有神丰盛的赐福却没有将荣耀归给神,现在他至少应当借承认他的贫乏而荣耀神。

  把智慧和美德的夸耀都从我们夺去,对我们的益处不亚于对神的荣耀。所以那些把不真属于自己的归于自己的人,是在堕落上又添加了亵渎之罪。当人教导我们倚靠自己的力量去战斗,就等于劝我们倚靠摇晃的芦苇,芦苇一断我们旋即坠落!然而,将我们的力量比作芦苇仍算是恭维!因为无论虚妄之人如何想象和自言自语自己有多么强大,也只不过是一缕青烟而已。奥古斯丁经常重复这著名的论述是有理由的:即自由意志这教义没有被拥护它的人发扬光大,反倒被他们推翻践踏。首先指出人彻底的无能是必要的,因为当有些人听到人必须从根本上彻底清除自己的权力,进而神可以从人的根本上塑造树立人,他们就痛恨这教导并说它是危险的,是不值得一提的。然而,这是圣经基要的教义,也是对我们最有益的。

哲学家和神学家关于自由意志的激烈辩论(2-9)

2.哲学家相信人能倚靠理解力

  我们前面谈过,灵魂的机能在人的思想和心里面,现在我们来考察思想和心有哪些功能。哲学家们(显然经过大量论证)赞同理智在思想里,就如一盏明灯照亮思想的谋略,也如皇后统管人的意志。他们认为人的理智被神圣的光照耀,进而采取最有效的谋略;且这理智满有力量,善于管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感觉是迟钝和短时的;它总在底层游走,常被世俗卑贱的事所缠绕,也永远不会具备真正的辨别力。他们也主张,欲望若顺从理智而不顺从感觉,就会受理智的引领而追求一切的美德并持守正道,最后成为人的意志力。但它若顺从感觉就会腐败和偏离,进而退化为情欲。他们认为我前面提过的那些机能——理解力、感觉、欲望或意志(意志这名称现在用得更普遍)——都在灵魂里。因此他们宣称,人的理解力拥有理智,只要理智坚守自己的优越地位并发挥自然所赏赐的力量,就是引领人过良善与幸福生活的最佳原则。但他们认为「感觉」是较低等的冲动,因它诱惑人犯罪进而陷入蒙蔽,而理智能驯服和逐渐克服它。此外,他们相信意志处于理智和感觉之间。也就是说,意志本身是完全拥有自主权和自由,可以选择顺从理智或屈服于感觉的诱惑——取决于它的选择。

3.哲学家在诸多的反证下仍相信人有自由意志

  哲学家们有时会被经验所折服,他们无法否认人要在内心建立理性的王国是何等地艰难。因为事实上人有时受享乐的诱惑;有时被美善的假象欺哄;有时又为过度的情感所激动,就如柏拉图所说,仿佛被线绳牵引的木偶往不同的方向活动。

  于是西塞罗说:自然对人微弱的光照很快就被人邪恶的信念和败坏的习俗熄灭了。哲学家们也认同,一旦这些私欲占据人心,就会猛烈地攻击人以至于没人可以轻易阻止他们。他们将这些私欲比作野马,当人的理智失去控制时,就如脱缰的野马狂野地掀翻马车,将驾驭者摔倒在地,肆意奔驰,毫无约束。

  然而,这些哲学家们却仍坚持主张,人有选择行善或行恶的能力。他们说,人若能凭自己的选择做某事,那他也能凭自己的选择不做这事。反之,若人有选择不做的自由,同样他也有选择去做的自由。的确,我们似乎有自由做我们想做的事,也有自由不做我们不愿做的事。因此如果我们能随意行善,我们亦可随意不行善;同样地,如果我们能随意作恶,我们也能随意拒绝作恶。甚至某些哲学家狂妄之极地夸口说:我们的生命是众神所赏赐的,但我们行善和过正直的生活都在于自己。西塞罗也借他作品中的人物科塔说:「既然每一个人都靠自己行善,那有智慧的人也就不会为此感谢神。人们赞美我们的善行,我们也以此为傲。若行善的能力是来自神,而不是人自己,人就不会以此为傲。」他接着说:「所有人皆认同:好运是神所赐的,而智慧却是自己的。」总而言之,所有哲学家的结论就是:与人类理解力相辅相成的理智足以引领人行善;意志尽管是服从理智的,却仍可能被感觉唆使而向恶;但因意志是自由的,它就能在所有事上毫无拦阻地跟从理智的带领。

4.一般来说,尽管教父对自由意志的教导并不十分清楚,却倾向相信人有自由意志。究竟何为自由意志?

  所有的神学家都承认不仅人的理智深受罪的损害,而且人的意志也被恶欲所奴役。尽管如此,许多神学家的观点却仍与哲学家的极为相似。某些早期的神学家出于两种不同的原因而高举人的能力。首先,坦白承认人的无能必定会带来和他们意见相左的哲学家们的讥笑。其次,人的肉体生来已不愿行善,他们想避免给人懒于行善的借口。因此,为了避免教导对一般人而言极为荒谬的事,他们努力地使圣经的教义与哲学家们的信念相协调。然而他们又特别重视第二点,即不给懒于行善以借口。这从他们的言论中就可以看出来。如屈梭多模所说:「既然神赏赐人行善、行恶的能力,就表示他赏赐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不会约束不愿行善的人,但悦纳乐意行善的人。」再者,「只要恶人愿意,他随时可以选择做好人;且好人也会因懒惰跌倒而成为恶人。因主赏赐我们自由选择的本性。祂并不勉强我们,反而给我们提供适当脱离罪恶的方法并且一切都取决于恶人自己的决定。」他又说:「就如我们在神的恩典之外无法行善,同样地,我们若不尽本分,也无法蒙神的恩惠。」但他在此之前说过:「我们自己必须也有一番努力,免得所有的一切都得靠神的帮助。」其中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们当尽己所能;神将补其不足。」耶柔米也说过相似的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负责献上自己所有的,神必补足我们所缺的。」

  你们在这些话中可以看出,在追求道德这件事上,他们过份地归功于人,因为他们认为,若不说人的罪性完全是因为懒于行善,便无法激励人行善。但接下来我们就能看到他们如何娴熟地做这件事。以上所引各节错误百出,我们不久就可以证明。

  尽管希腊人当中——尤其是屈梭多模——极力赞扬人的意志,然而所有古时的神学家,除了奥古斯丁有明确的反对立场之外,其余人的观点都晦涩含糊,以至于我们无法从他们的著作中推断出什么。所以,我不再详述每一位神学家对这问题的看法;但我会根据问题讨论的需要,选择一两位神学家的观点来作解释。

  后来继承他们的神学家,尽管每人只想为辩护人性而博得对他们自己的赞许,但他们的教导一个比一个更偏离真理,直到最后他们教导说,人只是在感觉上堕落了,而理智上则完全没有受到玷污,至于意志也是大部分完好无损。同时,一个著名的论述广为流传:不仅人自然的机能已经败坏了,而且他属灵的机能也完全丧失了。然而在百人中却几乎难得一人能领略这种话的重要性。至于我自己,若要说明天性败坏的所在,我认为这种说法就足够了。既然人的本性在各方面都受罪的影响,也被剥夺了原有超自然的恩赐,那么,现在重要的是讨论人究竟还能做什么。当时那些自称为基督门徒的人在谈论这问题时,与哲学家们如出一辙。拉丁人通常使用「自由意志」这一词,仿佛人仍然是正直的一样。而希腊人竟不知羞愧,更大胆地用「个人动力」来形容人的意志,就如人人对自己都有管理的能力。所有人——甚至连普通的老百姓——也被灌输人生来就拥有自由意志的理念。而且他们当中一些想得到别人认可的人,都不明白这自由的范围有多广。所以,让我们首先来考查自由意志这术语的含义;然后根据圣经清楚的教导来判断人性为善或为恶的能力。

  尽管自由意志这一词在所有著作中频频出现,却很少有人为其下定义。俄利根(Origen)所下的一个定义为神学家们普遍认同,他说,当理智区别出善与恶之后,自由意志就是选择善恶的能力。奥古斯丁并不反对这定义,他教导说自由意志是理智和意志结合在一起的一种能力,它借助恩典得以择善,若无恩典就择恶。伯尔纳(Bernard)希望讲得精细一点:「人总有永恒的自由意志和不会失误的理智判断」,可是却更含糊地说:自由意志就是对后者的「赞同」。安瑟伦(Anselm)对自由意志所下的定义虽然著名,却不够明晰:它是出于正直而维护正直的一股力量。因此,彼得·伦巴德和经院主义者接受奥古斯丁的定义,因为这定义更为清楚且没有排除神的恩典。他们明白,若无恩典,人的意志就无法择善。但是,他们却加上了自己的观点,他们以为这些观点比奥古斯丁的更准确或更完整详尽。首先,他们赞同「arbitrium」这个名词应当是指理智,其任务是分辨善恶;形容词「liberum」是指意志,这意志可随意做选择。因此托马斯·阿奎那说,既然人的意志属于自由,那么将自由意志称为「选择的能力」是最恰当不过的,这选择的能力尽管来自理解力和欲望的混合,却更倾向欲望。现在我们知道,他们把自由意志的能力放在什么地方;即是在理智与意志里面。接下来我们将简要探讨理智和意志在自由决定的能力中所占的比例如何。

5.教父对「意志」和「自由」不同的观点

  他们通常将那些显然与神的国无关的中间地带的事情划分到人的自由意志的范围内,但他们仍把真正的义行归给神的特殊的恩典以及属灵的重生。为了证明这一点,在《对外邦人的呼召》(The Calling of the Gentiles)这部著作中,作者列举了三种自由意志:第一是感官的;第二是精神的;第三是属灵的。他教导说:所有的人生来都拥有前两种;而第三种则是圣灵在人心里的工作。我们将在恰当的时候讨论是否真是如此。我现在要简要地讨论,不是反驳,他们对自由意志的论述。当教父讨论自由意志时,他们首先考虑的并不是自由意志在社会上和个人行为上的重要性,而是什么能够促使人顺服神的律法。尽管我同意后者是主要的,然而我们也不应该完全忽略前者。我希望可以将自己的观点陈述清楚。

  神学上有三种不同的自由:第一,脱离命运的自由;第二,脱离罪恶的自由;第三,脱离苦难的自由。第一种自由与生俱来且不可能被夺去,而后两种自由因着犯罪而丧失了。我很赞同这种区分,只是将命运错误地与强迫混淆一谈似乎不妥。二者的差别以及这差别的重要性将在本书的别处讨论。

6.是「圣灵独立运行」的恩典还是「圣灵与人合作」的恩典?

  只要认同以上的教导,那么我们就必须相信自由意志不足以使人在神特殊的恩典之外行善,除非它借助神的恩典,即神的选民借着重生所领受的特殊恩典。我绝不费时费力地与那些异端者周旋,他们胡说神将他的恩典平等且毫无分别地赐给所有的人。我们还未证实人是否已全然丧失一切行善的能力,或者还有一些弱小的为善力量;也许这微弱的能力本身无法成就任何事情,可是一有了恩赐的帮助便有所作为。为了解决这争议伦巴德教导说:「我们需要两种恩典扶助我们,使我们得以行善。」他称第一种恩典为「圣灵独立的运行」,这恩典能使我们有效、自愿地行善。第二种为「圣灵与人合作」的恩典,即圣灵协助人良善的意志。我不喜欢这分类的缘故,是因为尽管他把有效的立志为善的意愿归于上帝的恩典,同时他也暗示人的本性多少会有向善的意愿——不过没有多大的效力而已。正如伯尔纳虽然声称人立志行善是神的工作,却也承认人自己还是有对这种行善意志的渴慕。然而这观点与奥古斯丁的看法相去甚远,尽管彼得·伦巴德宣称这种区分是来自奥古斯丁的思想。伯尔纳后半部分含糊的说法惹恼了我,因为它引起了错误的解释。他们以为我们和神的恩典合作,因为我们既可以拒绝神第一种恩典而使之无效,也可以因顺服神的恩典而使之有效。《对外邦人的呼召》这本书的作者对此问题的陈述如下:「有理智判断的人有拒绝恩典的自由,如此看来,不拒绝恩典也算是功劳;并且,没有圣灵的合作就无法完成的事,对于那些用自己意志无法实现的人来说是值得的。」我之所以提出这两点,是要我的读者明白,我与经院哲学家们的观点大为不同。在这教义上,我的观点与现今哲学家的更为不同,因他们的观点比那些经院哲学家更偏离真道。然而,我们至少从这分类上明白他们在哪一方面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因伦巴德最后宣称:人有自由意志并不是说人在思想和行为上都能选择善恶,而是说人不是被迫做任何事。根据伦巴德的说法,即使我们邪恶,做罪的奴仆,甚至只能犯罪,这种自由也并没有减少。

7.人不能不犯罪,虽不是被迫,却不能证明人有自由意志

  那么所谓人有自由意志,并不是说他能自由选择善恶,而是因为当他根据意志选择行恶时,不是被迫的。若的确如此,那何需对此小事冠以堂皇的称号?人不是被迫服事罪而是甘愿为罪的奴隶,以致意志被罪所捆绑,难道这是什么高贵的自由吗!我实在不高兴作字义上的辩论,因为这种辩论只是扰乱教会罢了。但我谨慎地下定决心避免使用那些荒唐的词语,尤其是那些能够引起错误的字词。那一听到人有自由意志,而不立时想到人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思想,意志,又有天赋的能力,按己意为所欲为的,究竟能有几个人呢?然而(或许有人会说)我们若持续不断地教导人们这词真正的含义,就可以避免这种误解。但人心倾向虚妄,他从一个词所能学到的谬误比从一篇冗长的论文中所学到的真理还多。自由意志这术语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为神学家没有留意早期神学家对这一词的阐释,以致几乎所有的后继神学家虽然研究这名词的语源,却因对这词的误解变得不可一世的自负直至灭亡。

8.奥古斯丁对「自由意志」的教导

  我们若承认教父们的权威,就要知道,他们虽把这名词当做口头禅,但同时他们也清楚地阐释这词的定义。首先,奥古斯丁毫不犹豫地称意志为「非自由的」。可他在别处却对否认意志是自由的人表示愤怒;他的主要原因是:「不要让任何人借否认意志,来掩饰罪过。」然而他也在另一处清楚地表明:「若无圣灵,人的意志并不自由,因人的私欲捆绑并胜过人的意志。」他也说:人堕落后意志被罪胜过,人的本性就失去自由了。再者,人因滥用自由意志,他自己与意志都一同丧失了。此外,自由意志既受捆绑,以至无力行义。而且,除非神的恩典叫人自由,否则人就无法自由。最后,上帝的公义不是在律法发命之时,人靠自己的力量满足律法的要求以实现的;乃是在圣灵帮助下,人不自由的意志得以释放并顺服神才得以实现的。他在另一处摘要说:当神造人时,祂赐给人自由意志的大能,但因人犯罪而失丧了。所以,奥古斯丁在另一处证明人借着恩典,意志才有自由之后,就毫不留情地严斥那些声称人在恩典之外依然拥有自由意志的人。他说:「为何悲惨的人在他们未得释放前却大言不惭地夸耀自由意志,或在他们得释放之后夸耀他们自己的力量呢?他们并没有留意『自由意志』这一词中自由到底意味着什么。『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所以,若他们是罪的奴仆,为何还夸耀自由意志呢?因为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若他们被释放,为何自夸,仿佛是通过自己的努力释放了自己呢?难道他们如此自由以至不愿当说过『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5)这句话的人的奴仆吗?」

  奥古斯丁在另一处嘲笑自由意志这个词的用法,他说意志确实是自由的但未被释放:意志有不行义的自由,但却是罪的奴仆!他在别处又重述这意见,说:人若是脱离了正义,乃是由于他自己意志的选择;若是从罪中得了自由,乃是由于救主的恩典。当他宣称人只有不行义的自由时,似乎就在嘲笑自由意志这个空洞的术语。因此,若没有人误解这词,我对使用这词绝无异议。但是我深信,在教会中保留这词的危害极大,反之,若去除这词会对教会更为有益。我自己决定不使用这词,我希望别人也可以听我的劝告尽量避免使用这词。

9.教父们教导中的真理之声

  我说过除了奥古斯丁之外,历史上其他的神学家们对这问题的阐述都飘忽不定,含糊不清,以至于我们从他们的著作中得不到任何益处,似乎就这点上我已经引起了别人对我的偏见。或许有人认为因为他们都是我的仇敌,所以我不愿听他们在这事上的任何意见。然而我除了单纯诚恳地想劝勉敬虔的人以外,别无他心;因若他们在这事上听从那些人的见解,他们就会时常迷惑彷徨。有时这些作者会教导说:因人丧失了自由意志,所以只能依靠神的恩典。有时他们似乎又鼓励,或者看上去鼓励,人能自救。

  虽然这些教父对意志的教导不清楚,然而我不难证明他们不相信或几乎不相信人有美德,反而他们将一切善行所应得的称赞都归给圣灵。以下我要引用他们的话来清楚地证明这点。奥古斯丁时常引述居普良的话:「我们不应当以任何事为荣,因我们一无所有」,意思难道不就是,人既然一无所夸,就应当学习完全倚靠神吗?奥古斯丁和优克里乌(Eucherius)将生命树解释为基督,并说任何伸手摘吃这树上果子的人必得生命的含义是什么呢;同时,他们将善恶树解释为意志的选择,并说那些抛弃神的恩典而吃这果子之人必死的含义又是什么呢?屈梭多模说,每一个人不仅生来就是罪人而且完完全全就是罪本身,其含义又是什么呢?若他们说人心里毫无良善,从头到脚都是邪恶的,甚至不被许可伸手试验自己的意志能力如何,那他们怎会将善行所应得的称赞,一部分归给神,另一部分归给人呢?我可以引用许多其他神学家的论述证实这点。但为了避免有人指控我只选择引用那些支持我自己论点之人的论述,我宁可不再引证其他神学家的论述。然而我敢断言:不论他们如何过分地赞美自由意志,他们最终都会去教导人完全弃绝信靠自己的美德,并把他一切的力量唯独归于神。现在我要简单地解释一下关于人性的真理。

我们必须弃绝一切自满(10-11)

10.自由意志这一教导时常有抢夺神的荣耀的危险

  我还是要在这里再次重申本章开头的论述:谁若认识到自己的悲惨、贫困、一无所有,以及羞辱,谁就最清楚地认识自己。人怎么剥夺自己都不为过,只要人明白他所缺乏的一切只有从神那里才能重新获得。然而,人一旦以为他有丝毫可夸的,他便得意忘形,因而窃取神的荣耀,至终犯下亵渎神的大罪。的确,一旦这种私欲侵袭我们的思想,迫使我们以为我们任何的才能属于自己而不是出于神,我们就确信这种想法是来自引诱我们始祖想要「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5)的那位。如果引诱人自夸的声音来自魔鬼,我们就不可给它留余地,除非我们想要听从我们仇敌的建议。的确,说你如此能干、完全能依靠自己行事,此话非常动听!但为了避免被这种虚妄的自信欺哄,我们应当阅读多处使我们警醒的重要经文,让我们彻底谦卑。例如:「依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离弃耶和华的,那人有祸了!」(耶17∶5)又如:「他不喜悦马的力大,不喜爱人的腿快。耶和华喜爱敬畏祂和盼望祂慈爱的人。」(诗147∶10—11)又如:「疲乏的,祂赐能力;软弱的,祂加力量。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强壮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华的,必从新得力。」(赛40∶29—31)这些经文一个相同的目的:若我们期望神喜悦我们,那我们就不应当依靠自己的力量,无论这力量多么的渺小,因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4∶6,彼前5∶5,Vg.;参阅箴3∶34)。因此,我们也应当留意这些应许:「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赛44∶3)以及「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赛55∶1)这些经文都证实,人若不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贫乏,就无法领受神的祝福。我们也不要忽略其他类似的经文,例如:“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发光照耀你。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赛60∶19)。当然,主不会夺去祂仆人的太阳或月亮的光照;但是因祂喜悦祂的百姓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祂,祂就希望他们不要去相信那些哪怕他们自认为最卓越的事物。

11.真正谦卑的人将一切荣耀归给神

  我非常赞赏屈梭多模的一句话,即我们哲学的根基就是谦卑。但我更欣赏奥古斯丁的这番话:「当一位雄辩家被问及,演讲的要诀是什么时,他回答说,『表达的技巧』;第二呢?『表达的技巧』;第三呢?还是『表达的技巧』;同样,若你询问我基督教的要诀是什么?我总会回答说,第一是『谦卑』,第二是『谦卑』,第三还是『谦卑』。」

  奥古斯丁还在另一处说,谦卑不是当一个人知道他有某些长处时,去压抑他的骄傲和傲慢;而是这个人真正认为自己除了谦卑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庇护。他说:「人不要恭维自己,因为自己不过是魔鬼撒旦。他所有的福分,唯独来自于神。你自己除罪以外,还有什么呢?从你自己身上除去罪恶;把义却要归给神。」又说:「人为何仍看重自己的能力呢?人的能力已受损、衰残、被缚和失丧。我们所需要的是真诚地认罪,而不是虚假地自我防卫。」又说:「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一无所有,无法自助之时,他的武器就此折断,而且一切战争也止息了。但一切不敬神的武器必须被折断,损坏和烧毁;人也必须不再重拾武器,并且不再倚靠自己的能力。你越相信自己的软弱,主越悦纳你。」他在《诗篇》70篇的解释中劝我们不可记念自己的义,好让我们依靠神的义;他还教导说,神赐我们丰富的恩典,好叫我们认识自己的空虚。唯有依靠神的怜悯我们才能站稳,因为我们除了邪恶以外什么也不是。我们切勿和神争论我们的权利,仿佛那归于祂的一切,都是由我们的福利中扣出来的。正如我们的谦卑彰显出神的尊贵,我们承认卑微,就已经在祂的怜悯中有了医治。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一个尚未发现自己卑微的人应当勉强接受我以上的阐述,并且如果他有任何的才能,还要假意不看那些才能,只为成为真谦卑的人。而是,我希望他脱离自爱和野心的痼疾,因这痼疾弄瞎他的心眼,使他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参阅加6∶3),我也希望他从圣经的明镜中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参阅雅1∶22-25)。

人的自然禀赋还没有完全丧失:理解力(12-17)

12.超自然的恩赐已荡然无存;自然恩赐已败坏;但人仍有足够理智使他与禽兽有别

  事实上,我赞赏神学家们普遍接受的奥古斯丁的这个论点,即人的自然禀赋已因罪而败坏,至于超自然的恩赐,已被完全剥夺。后者所指即他们能理解的信仰之光和正义,这两种恩赐足以使人获得属天的生命和永恒的幸福。所以,当人离弃神的国时,神赏赐人要人盼望永恒救赎的这些超自然恩赐也同时丧失了。由此可见,人被神从祂的国驱逐出去,甚至人一切有福生活的恩赐,也同时烟消云散,直到人借重生之恩才能重新获得。在这些恩赐中,有信心,有对神的爱、对邻舍的爱,以及对圣洁和公义的渴慕。既然基督将这些恩赐重新赐给我们,我们就应当将之视为意外和超自然的:因此,我们推断它们是已经失去了的。另一方面,健全的理智和正直的心同时也被拿走了。这就是自然禀赋的败坏。我们虽然保留了一部分理解力与判断力,以及部分的意志,但是我们不可称这软弱和堕入黑暗深渊的思想是健全的。并且意志堕落腐化的情况更是无人不知。

  因此,那分辨善恶和具有理解与判断力的理智,既是一种天赋的才能,就不能全部被毁;但乃是局部衰败玷污,以致残缺不全时常表现出来。使徒约翰这样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5)。这节经文明确地表达两个事实。第一,在人败坏和堕落的本性中仍存有一丝光芒。这光芒证明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与禽兽有别,因神赏赐他理解力。然而第二,这光芒却被极浓厚的愚昧所遮盖,以致无法明亮地照耀。

  同样,人的意志因与人的本性密不可分,所以就没有完全消失,但这意志却被恶欲捆绑,以至不能追求真义。这诚然是一个完整的定义,但仍需要更详尽的解释。

  我们本来将人的灵魂分为理解力和意志两部分,所以我们按此次序讨论,首先我们先研究理解力的能力。

  若我们谴责人的理解力,说它盲目到无法明白任何事情,这不但违背神的话,也与人的常识相背。因我们晓得,在人的本性中有某种与生俱来寻求真理的欲望,如果人曾经没有体验过真理,他就根本不会有这种渴望。所以,人的理解力拥有领会事物的能力,因人受造时的本性是爱真理的。禽兽没有这天赋,这证明他们的本性是粗暴和非理性的。然而,这种对真理的渴慕在它尚未发挥之前,就衰残并落入虚妄中。事实上,人的理解力不但愚钝而且无法持守正道,反而徘徊于诸多的谬误中,并且重蹈覆辙,如在黑暗中摸索,直到迷失方向,至终消失。因此,这就体现出人的理解力对寻见真理是多么地无能为力。

  而且它在另一种虚空之下劳苦叹息:它常常不能辨别那些它应当明白的事物。因此,在鉴察虚空和无用的事上,人的理解力因它荒谬的好奇自我折磨,而大意地不理会它应当特别留意的事。事实上,它很少认真地研究这些事情。世俗的作者也经常抱怨人的这种荒诞,但几乎所有的人却都发现自己也陷入了这种荒诞。因此在传道书中,所罗门在列举人自以为聪明的一切事之后,断言它们只是虚空和捕风(传1∶2,14,2∶11等)。

13.人类理解关于世俗以及人类社会准则的能力

  心思的努力并不总是枉然且毫无结果的,特别是当它研究世俗的事时。相反,它聪慧到足以预尝天上的事,只是当它研究这些事情的时候比较无动于衷。不过它研究世俗的事比属天的事更有技巧。当它思考天上的事时,感到自己特别地有限。所以,为了清楚发现人在任何事上的理解程度如何,我们必须在此做区分。一类为对世俗之事的理解;另一类为对天上之事的理解。我所谓的「世俗之事」就是那些与神或祂的国度,真正的公义,或来世的福分无关的事;反而只在乎今世,也限于今世。我所谓的「天上的事」包括对神正确的认识,公义的本质,以及天国的奥秘。前者包括政府,家庭的管理,一切机械的技术,以及文学和艺术。后者包括认识神和祂的旨意,以及如何顺服神旨意的准则。

  对于前者我们要说,既然人生来就是群居的动物,他的本能就倾向于看顾和保护社会。因此,我们发现在所有人的心里存有某种社会公平交易和秩序的观念。所以,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人,他既不理解一切人的组织必须要用法律来管理和约束,或者不理解这些法律背后的原则。因此,所有的国家和个人都赞同法律的必要性。因为法律的种子无须教师和立法官就已深植于所有人的心中。

  我不想纠缠于由此引发的争议与纠纷。有些人,譬如窃贼和强盗,想颠倒法律与公义,脱离一切法律的约束,让自己的私欲代替法律。另一些人把立法者所立的公道看为不公道(更普遍的错误),反而争辩某些被禁止的事情是可称赞的。这些人恨恶法律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晓得法律是良善和圣洁的;而是因他们放纵不羁的私欲抵挡显而易见的理性。他们依靠私欲,反而厌恶自己判断所认可的事。理性和私欲的争战并没有消除他心里原本对公平的概念。因为,尽管人们对法律的细则争论不休,但却赞同公平的一般概念。这事实就证明人心的软弱:即使他似乎行走在正道上,也是蹒跚而行、摇摇晃晃。但政治秩序的种子已撒在所有人的心里,却是确实的事。这足以证明任何人的本性都不缺理性的亮光。

14.在艺术和科学方面的理解力

  接下来要讨论人文和手工艺术。在学习这些艺术时,人敏锐的聪明才智得以显现,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某种天赋。然而,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学习所有的艺术,但几乎没有发现有人在任何艺术领域都不擅长,这就足以证明人拥有这种普遍的才智。人不仅有学习艺术的才智和精神,而且在每样艺术上会有新的创意,或者会改进和完善从前人所学到的东西。这就揭示出柏拉图的错误教导,他说这才能不过是灵魂回忆它在未进入肉体以前所知道的事罢了。因此根据我们以上所说的,我们有极好的理由相信人对艺术的理解是与生俱来的。所以这证据也清楚地证明普遍的理智和理解力是人与生俱来的。尽管这种美好的才能如此地普遍,然而每一个人都当把它看为上帝特殊的恩典。创造天地万物的主通过创造出智障者,更加激发我们感恩的心。因为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人类灵魂在没有神光明启示的时候的境况,神的光照由于普遍到几乎所有的人都拥有,就显明这是神因祂的恩惠白白地赏赐给众人。但这些技艺的创作,方法的传授,与较精深的造就,既只限于少数人,自然不能算是人人都有这种才智的有力根据。不过,既然神将这天分毫无分别地赐给敬虔和不敬虔之人,我们就称之为自然的恩赐。

15.科学是神的恩赐

  每当我们与世俗作家谈论这个话题时,那些在世俗作家的著作中所彰显出来的真理之光告诉我们,尽管人心已堕落和完全扭曲,不如最初之完全无缺,却仍然披戴和装饰着神卓越的赏赐。若我们视圣灵为真理唯一的源头,我们就不会拒绝真理本身,也不会在任何真理显现的地方藐视它,除非我们想要羞辱圣灵。因为轻视对圣灵的恩赐,就是藐视与责怪圣灵本身。然后呢?古时的立法官因受真理的光照,而公正地设立社会的法律和秩序,难道我们要否认这事实吗?哲学家对自然观察细腻,描述精妙,难道我们要说他们是全然盲目的吗?雄辩家孕育出辩论的艺术并且教导我们有逻辑得说话,难道我们要说他们是全然愚昧的吗?药学家致力于研究药物以增进我们的益处,难道我们要说他们疯狂吗?对于一切数学上的知识我们要怎么说呢?难道我们要称他们为疯人的妄语吗?绝不是,我们无法不抱着一颗敬仰的心去阅读古人在这些学科上的著作。我们对他们敬佩赞赏不已,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确是杰出。我们难道不应当认为那受称赞的并被看为高贵的都是出自神吗?若不承认,我们应当为如此地忘恩负义感到羞耻,因为就连古时异教诗人都承认,哲学、法律以及一切有用的艺术都是众神所赐的。那些圣经称为「属血气的人」(林前2∶14)对世俗的事洞察入微,理解得精辟深刻。我们从他们身上便能看到,主在人堕落、丧失属灵生命之后,仍留给人诸多的恩赐。

16.人在艺术和科学上的才能也是圣灵的恩赐

  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圣灵为了人类共同的益处,随己意赏赐、分配众人卓越的才能。建造会幕的才能和知识是圣灵赏赐给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的(出31∶2-11,35∶30-35)。无怪乎说,人一生中最杰出的知识是圣灵所赏赐的。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追问,那些远离神的不敬虔之人与圣灵有何关系呢?我们所说神的灵只居住在信徒心中(罗8∶9),其正确的解释是,圣灵分别信徒为圣作神的殿(林前3∶16)。神借同一位圣灵的力量充满、感动并使一切被造之物有生气,而且祂是根据创造法则赋予每一类别不同的性格来做到这一点的。但是主若喜悦我们在物理学、辩证法、数学以及其他的学科上,借不敬虔之人的劳动与服务得到帮助,那么我们就当使用这帮助。因为我们若忽略神在这些学科上白白地赏赐,我们就理当因这忽略受罚。为了避免有人以为那些拥有世俗智慧之人是蒙神祝福的(参阅西2∶8),我们应当立刻接着说,所有这种理解的能力,以及随之而来的理解,在神眼中若没有坚实的真理作根基,就只是不稳定而短暂的事物。奥古斯丁教导我们这伟大的真理,即人在堕落后丧失了属灵的恩赐,余下的自然的才能也败坏了。关于这点,伦巴德及其他的神学家们也同意这观点。这并不是说这些才能本身败坏了,因为它们是来自神。而是说拥有这些才能的人败坏了,所以这些才能已不再纯洁,所以人完全不配得称赞。

17.第十二至第十六节的摘要

  综上所述,人类的理智是与生俱来的;它使我们与禽兽有别,就如禽兽的知觉使它们与无生命的受造物有别。虽然某些人生来就有智障,但这缺陷并不会掩盖神普遍的仁慈。这反而警诫我们,使我们应当为仍保有的才能感谢神的慈爱。因若非神的怜爱,人的堕落早将自己的本性毁灭殆尽了。有些人敏于观察;有些人长于判断;还有些人对学习某种艺术有独厚的天份。这各式各样的赏赐彰显神白白的恩惠,免得有人将神慷慨赏赐的才能称为自己的。为何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更优秀?难道不是通过在人相似的本性上彰显神特别的恩典,来宣告,神在这赐予上是完全自由的吗?此外,神按照对各人的呼召赏赐人特殊的职分。我们在《士师记》中看到许多这样的例子,书中说「耶和华的灵降在」那些他所呼召要治理百姓之人的身上(士6∶34)。简言之,每一非凡事件的背后都受某种特殊的力量所驱使。因此,「有神感动的」一群勇敢之人就随扫罗(撒上10∶26)。并且,当圣经预言扫罗将被立为王时,撒母耳说:「耶和华的灵必大大感动你,你要变为新人」(撒上10∶6)。圣灵对扫罗的感动延伸到他统治以色列的整个过程,后来圣经也提到大卫说:「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撒上16∶13)。圣经在别处也用同样的说法来指人的一些特殊的行动是出于圣灵的感动。就连荷马的诗也说,人被认为在自然能力方面表现出色,不仅是因为朱庇特神按人施予,而且他是「天天感动他们行事」。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当那些极有才能之人丧失其才能时,这些才能在神手中,也在祂的旨意之下,因为祂时刻统管所有的人。因此圣经说:「祂将地上民中首领的聪明夺去(参阅伯12∶20),使他们在荒废无路之地漂流」(伯12∶24;参阅诗107∶40)。即便如此,我们仍能从人身上存留的才能认出神的形象,它使全人类与其他受造物有别。

在重生之前,人完全没有属灵的辨别力(18-21)

18.我们理解力的局限

  我们现在必须要思考在神的国度和属灵的见解方面人的理智能辨别出什么。属灵的见解主要包括三件事情:一、认识神;二、明白神对我们父亲般的恩惠,因为这就是祂对我们的救恩;三、明白如何照神的律法行事为人。在前两点中——尤其是第二点——就连世上最伟大的天才也比鼹鼠更加地盲目糊涂!当然,我不否认有人可以在哲学家的著作中读到有一些对神近乎正确和恰当的论述,然而,这些言辞总是表现出他们混乱的想象。如上所述,主的确让他们明白一点点祂的神性,免得他们以无知作为自己不敬虔的借口。有时祂还迫使他们吐露真情,叫他们以自己的口供定自己的罪。然而他们所看见的,并没有引领他们寻求真道,更不用说寻见真道。他们就如穿过田野的夜行者,刹那间因闪电看得又清楚又远,转瞬间又看不见,在他跨出下一步之前又落入深沉的黑夜中,根本无法借此光引领他的旅程。此外,尽管在他们的著作中偶有真理之光闪现,但有多少可怕的谎言玷污了他们!简言之,他们从未体验过神恩待我们的确据(没这确据,人的理解力只充满无止境的迷惑)。所以,人的理智既不接近也不追求,更不想努力朝向这个真理:认识谁是真正的神或祂向我们显现自己的方式。

19.《约翰福音》1∶4-5证明人属灵的瞎眼

  然而人却沉醉于自己拥有洞察力的虚妄之中,并极不愿承认自己对属灵事物的全然盲目和愚昧。因此,我相信用圣经的见证而非人的理智来证明这事实将会更为有效。我在先前引用过使徒约翰巧妙教导过的这教义;他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4—5)他指明人的灵魂总被神的亮光照耀,所以人绝非毫无光明或火花;然而即便如此,人也无法借这光认识上帝。为什么呢?因人的聪明才智就认识神而言是全然盲目的。当圣灵称人为「黑暗」时,祂也就接着否认了人还有任何领悟属灵之事的能力。所以他宣称那些接受基督成为信徒的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意即属血气的人若非受圣灵的光照,他就不能获得认识神和明白有关神知识的智慧。就如基督所说,彼得能认出祂乃是出于父神特殊的启示(太16∶17)。

20.人对神的认识是神的做工

  我们若相信,人的本性缺乏天父借着圣灵的重生而赏赐给祂选民的一切福分(参阅多3∶5)——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我们就不会质疑这点。因为信徒借先知的口如此说:「因为在祢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祢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36∶9)使徒保罗也同样证明:「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并且,施洗约翰在他门徒困惑时高呼道:「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3∶27)他所说的「恩赐」,是指神特殊的光照,而不是与生俱来的赏赐,这从他的不满可以表明出来,因为他当时埋怨他向他的门徒传扬基督却毫无果效。他好像在说:主若不借祂的圣灵赐给人悟性,我所说的话就无法在属灵的事上有效地教导人。就连摩西在责备百姓的健忘时也说,人唯有借神的恩赐才能明白神的奥秘。他说:「就是你亲眼看见的大试验和神迹,并那些大奇事;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29∶3—4,参阅Vg.)他除了骂我们「榆木脑袋」,对上帝的工作毫无所知以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因此主借着先知的口,应许以色列人以认识祂的心,作为特殊的恩惠赐给他们(参耶24:7)。这无疑是指人心唯有靠神的光照才能获得属灵的智慧。

  基督也亲自清楚地教导:「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p.)为什么呢?难道祂自己不就是神活生生的形象(参阅西1∶15),并且祂借这形象彰显神一切的光辉吗(参阅来 1∶3)?所以,他以不能更好的方式描述了我们认识神的能力,即使神的形象就在我们面前显现,我们仍看不见。为何呢?难道基督降世不就是要向人启示父神的旨意吗(参阅约1∶18)?难道祂没有忠实地完成祂的使命吗?祂当然完成了。然而,若无圣灵——我们内在的教师——引领我们,传扬基督只能是徒劳的。只有那些听到父的声音又接受祂教导之人才会到祂那里去。这是怎样的领会和倾听呢?显然是圣灵以奇妙和独特的力量开通我们的耳朵,并使我们的心能明白。基督还引用先知以赛亚的预言证明这并不是什么新的教导。当祂应允教会将复兴时,祂教导说,那些神将聚集的蒙恩的人(赛54∶7),「都要蒙神的教训」(约6∶45;赛54∶13)。若神在那里预言一些有关祂的选民具体的事情,那么显而易见,祂所说的教训就不是不敬虔的世俗之人所能一同领受的。

  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引到神国度的道路唯独向那些受圣灵光照之人敞开。在这个话题的讨论上,保罗的教导却是最为清楚的(林前1∶18及以下)。在他斥责人类的一切智慧是愚昧和虚妄,甚至一无所有之后(参阅林前1∶13 及以下),他总结道:「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他称谁为「属血气的」呢?就是指那依靠自然之光的人。我说,这等人完全不明白神属灵的奥秘。为何如此?是因为他懒惰而疏忽吗?不是的,即便他非常努力,也无济于事,因为「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这又表示什么呢?这些奥秘被深深的隐藏起来以至人的洞察力根本无法发现,因此只有圣灵的启示才能解开这些奥秘。所以,若非圣灵光照它们,这些奥秘就会被看为愚拙。然而,在之前的经文中,保罗极力称赞过「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他甚至将人的智慧比喻为拦阻人看到神的面纱。我们还要什么呢?使徒也已宣告:「上帝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昧」(林前1:20)。难道我们仍将那认识神和天国奥秘的大智慧归与人吗?但愿我们绝不要这样愚蠢!

21.没有圣灵的光照,一切都是幽暗的

  保罗在此处所不归于人的,在别处的祷告中完全归于上帝。他祷告说:「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弗1∶17)现在你知道,一切智慧和启示都是神的恩赐。他还说了什么呢?「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弗1∶18)既然他们需要新的启示,就表示他们原来一定是瞎眼的。因此他接着说:「使你们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弗1∶18)。他承认人靠自己不足以明白神对他们的呼召。

  也不要让伯拉纠派胡诌,当神借祂的话语教导人去理解那没有神的话语就无法明白的事的时候,神是在纠正人的愚昧或者,如果你愿意,就是无知。然而,虽然大卫王拥有那包罗神一切智慧的律法;但他却仍求告神开他的眼睛,使他「看出祂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他这样说显然是指神的话照耀人就如日出照耀地面;但若非「众光之父」(雅1∶17)赏赐可见的眼目,人就无法获益。因为圣灵没有照耀之地尽属幽暗。同样,所有的使徒都从最好的老师那里得到了正确和完整的教导。他们若不需要真理的圣灵教导他们已听过的真理(约14∶26),祂就不会吩咐他们等候圣灵(徒1∶4)。若我们承认自己缺乏我们向神所求的,而神应许赏赐我们也证明我们的缺乏,我们就当毫不犹豫地承认,唯有靠神恩典的光照才能明白神的奥秘。凡有人以为他的智慧超越这些,那他就是完全地瞎眼,因他都不知道自己是瞎眼的。

罪与无知不同(对照柏拉图的观点),但人可能因迷惑而犯罪(22-25)

22.人对于神旨意的确据无法提供他正确的知识,只是叫人无可推诿

  属灵洞察力的第三方面,就是明白行事为人的准则。我们恰当地称之为「对行义的知识」。在这方面人有时似乎比在其他两方面更敏锐。因为使徒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 p.)若外邦人生来就有行义的律刻在他们心里,显然我们就不可说他们对于如何行事为人全然无知。

  没有什么比自然律更为普遍地让人知道行事为人的正确准则了(这就是保罗以上所教导的)。然而,我们现在要思考神赐给人这种自然律的知识有何目的。如此我们才会明白它在带领他们迈向理智和真理的目标上能走多远。从保罗的话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来,只要我们注意上下文背景。他在前面刚说: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虽不按律法处罚,也必要灭亡。因为外邦人若不预知律法而遭灭亡,似乎不近情理,于是他立刻接着说,他们的良心可以代替律法;这就足以公正地定他们的罪。所以,自然律(良心)的目的是叫人无可推诿。自然律一个不错的定义是:自然律就是那足以使人分辨善恶的良心,使人无法以无知为借口,同时在神面前由他们自己的见证定他们的罪。人是如此地纵容自己,以至当他犯罪时,故意转移思想,避免面对自己的罪恶感。这也许就是为何柏拉图[在他的《普罗塔哥拉篇》(Protagoras)中]会认为人犯罪完全是出于无知。倘若人的假冒为善足以掩饰他的罪,使他的心智能不被神视为邪恶,这样的说法或许是合适的。罪人设法回避他与生俱来对善恶的判断力。然而,他仍不断被迫面对这判断力,虽然他想回避,有时却不得不正视它。因此,说人犯罪完全出于无知是错误的。

23.只要武断地判定了善恶,善恶就会变得不清楚

  特米斯丢(Themistius)较为准确地说,人的认知在一般的定义或者事物的本质上很少被欺骗;但当他将原则运用在具体的事上时却时常是错误的。就一般而论,每个人都确信谋杀时邪恶的。但那策划谋杀仇敌的人却认为谋杀是好的。奸淫者一般来说会斥责奸淫,但却在自己的奸淫中暗暗得意洋洋。人的无知就在于此:当人面对具体事件时,就忘了他所认同的原则。奥古斯丁对《诗篇》第五十七篇第一节的解释精彩地说明了这一点。

  但特米斯丢的原则并非没有例外。有时作恶的羞耻搅扰人的良心,甚至不容他称恶为善,所以他行恶是明知故犯的。出于如此的心境,有人说过:「我明知并赞同那更好的道路,反倒走上那坏的。」在我看来亚里士多德对不能自制和放纵做了非常精辟的区分:「当人不能自制时,人混乱的情绪或情欲使他失去具体的认知,以至于那在别人做了算为有罪的,自己做了却不算恶行;等到慌乱的情绪平静下来,就立刻因自己的恶行懊悔。然而,放纵并不会因知罪而被消灭或者被约束,反而更顽梗地犯它经常犯的罪。」

24.人的知识就律法的前半部分而言,是完全失败的;就后半部分而言,在关键时刻也是失败的

  当你听到有一种普遍适用的辨别善恶的判断法则时,不要误以为这法则在各个方面都是可靠和完善的。神赐给了人分辨善恶的判断力,只是为了避免人以无知为借口,这并不意味着真理应当在个别情况下被辨别。神赐给人的理解力范围之广足以使人无可推诿,而且他们被自己良心的见证所定罪,甚至现在已经在神宝座面前战兢。若我们以神的律法,就是那完美公义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理性,我们就会发现它在很多方面是盲目的。它的确不符合十诫前半部主要的原则;即信靠神,因神的卓越和公义赞美祂、求告神的名,以及真诚地守安息日(出20∶3—17)。何人能依靠他与生俱来的心思意念,知道人对祂的合法敬拜包含在这些和类似的事物中?因为当不敬虔之人有意敬拜神的时候,即使上百次地将他们从虚空中唤醒,但至终他们仍会重走旧路。他们当然承认若非人真诚地献祭,神不会悦纳。他们这样承认就证明他们对神属灵的敬拜多少有点概念,然而他们却立刻以自己荒谬的捏造玷污了这敬拜。因为要劝他们相信律法对于敬拜上帝的规定都是真的,是不可能的。难道没有智慧也不听从劝诫的心会擅长判断辨别吗?

  从某种程度来说,人们对十诫的后半部分较为了解(出20∶12 及以下),因这些诫命与维持社会的安定有更紧密的关系。然而,即使对于这部分我们也时常发现人并没有持守这些诫命。因为即使通达人也觉得忍受不公平以及过于严厉的专制十分荒谬,何等希望能摆脱这专制。且人类理智的一致主张都这样认为:奴仆或卑贱之人的特征就是忍气吞声去承受它;但那些高贵和自由之人则想摆脱它。哲学家们也不认为因为伤害而报复人是恶行。然而主却斥责这极度傲慢的行为,并吩咐祂的百姓忍耐,尽管一般人认为这是一种耻辱。在人遵守律法时,人并不认为情欲是违法的。因属血气之人拒绝承认他的情欲是败坏的。在他尚未来得及考虑他众多的恶念之前,他与生俱来的亮光就已熄灭了。尽管哲学家们将人极端的煽动性的恶念看为「邪恶」,但其实他们认为那些不过是外在的而且表现出来的一些粗俗的行为而已。他们根本不在意那些悄然挑逗人的恶念。

25.我们每日都需要圣灵,免得偏离正路

  就如我们以上对柏拉图当之无愧地指责,因他将人一切的罪归于无知,同样地,我们也不应当接受另一种论调,就是以为一切罪恶的背后都有蓄意谋划的邪恶与败坏。因为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很多时候虽然我们出于善意,却也经常跌倒。我们的理智被各种诡计所压倒,时常判断错误,遭遇许多障碍,被众多的难题所困扰,以至无法正确地引领我们。事实上,保罗已经表明给我们,主看人的理智在生命中的各方面都是空洞的,他说:「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林后3∶5)他所指的并不是人的意志或情感;而是指人连思考如何正确地行事为人的能力都没有。是不是人的勤勉、洞察力、理解力,以及谨慎都完全败坏了,以致人无法筹划任何神所喜悦的事。难怪人难以接受自己敏锐的思想被剥夺,因人视这为最宝贵的禀赋。然而对圣灵而言,祂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虚妄的」(林前3∶20;参阅诗94∶11),以及「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8∶21 p.),这是对人最恰当的评论。若人所思想、所计划,所行动以及所尝试的一切都是邪恶的,那么对于单单接受圣洁和公义的神而言,人怎能想到做悦纳祂的事呢?

  可见不论在哪方面,我们的理性都是虚妄的。大卫求神赐给他悟性以正确地领会主的诫命,所以他十分清楚人的软弱。(诗119∶34)。在渴望获得新的认识时,他其实也在暗指自己的天性不足。在同一篇诗篇中,他不止一次,乃是如此向神重复祈求十次(诗119∶12、18、19、26、33、64、68、73、124、125、135、169)。通过反复的祈求,他暗示如此求告是多么地有必要。大卫在此求神赐给他的悟性,保罗也同样多次求神赐给教会。「因此,我们自从听见的日子,也就为你们不住地祷告祈求,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悦……」(西1∶9—10 p.;参阅腓1∶9)然而我们应当记住,何时他把一件事归于上帝的恩典,何时就证明那事是超乎人能力之上的。奥古斯丁非常强调人的理性对于明白属神的事无能为力,以至他比喻道人的理性需要神属灵的光照,就如人的眼睛需要太阳的光线一样。不仅如此,他又进一步说道:人睁眼就能看见太阳光,但人的心眼若非主打开,就仍是闭着的。圣经也没有教导说,我们的思想只需要一次光照,以后就能靠自己明察万物了。从刚才所引用保罗的话中可见,人需要继续不断的进步。关于这一点,大卫也说得很清楚:「我一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诗119∶10)虽然他已重生并在真敬虔中成长到很高的程度,但他仍然承认他时刻需要神的带领,免得他在神已赐给他的知识上退步了。所以他在另一处求告神,使他重新拥有正直的灵,这灵因他自己的过犯丧失了(诗51∶10)。因同一位神也重新赐给人起初拥有却暂时丧失的灵性。

人对立志行善无能为力(26-27)

26.人的本能将「善事」与「可接受的事」一视同仁,这本能与自由无关

  我们现在要进一步研究意志,选择的自由特别依靠它;因为我们已经说过选择属于意志的范畴,而不是理解力的范畴。首先,哲学家们教导说一切事物都有向善的本能,并且大多数人也接受这观点。但我们不能以为这本能就表示人的意志可以自由择善,我们应当留意,自由选择并不是在这本能中寻见的,因这本能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经过人理智地思考。连经院哲学家们都承认只有人的理智考虑过多种可能后才能说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也就是说,人所渴望的对象必须有选择的可能,并且他的选择必须先经过细致的思考。事实上,若你考虑人渴望好的天性,你将发现动物也有这天性。因它们同样渴望自己的好处,且当有某种对它们有利的事物触动它们的感官时,它们就跟从。然而人绝不会以理智和热诚选择那就他卓越、永恒的本性而言有益的事;他不用也不想用他的理智思考。他反而如动物一般随从他的本能,既不理智也不思考。所以,人是否受本能的驱使去寻求善,完全与人的意志是否自由无关。这些才是重要的:依照正确的理智,分辨什么是好的事物;一旦知道,就按所知的加以选择;一旦选择,就去追求所选择的。

  为了避免读者仍有疑惑,我们要警惕两种普遍的误解。因为这里的「渴望」并不是意志本身的驱使,而是本能的倾向;并且这里的「好」指的不是美德或义,而是指好的境况,正如一个人身处顺境。总之,不论人有多渴望善,他仍然没有追求它。没有人不渴望永恒的幸福,然而,除非有圣灵的驱使,否则是没有人会去追求它。人对幸福的渴望并不证明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就如金属和石头的属性有越来越纯的倾向,也并不证明它们有自由意志。既然如此,我们现在要思考人的意志是否失常,以至在各方面已败坏到不能不选择恶的地步;或是否仍然有任何部分没有败坏,进而从此产生对善的渴望。

27.没有圣灵的帮助我们的意志不会渴慕向善

  有些人说,人之所以能有效地发出愿望是因为有神初始的恩典,但另一方面,他们似乎同时也在暗示着人有择善的能力,但这能力微弱到难以下定决心并采取行动。毫无疑问,这来自俄利根和其他古时神学家的观点,也被经院哲学家们所普遍赞同:他们一般用「属血气」来形容人。因此,保罗这样描述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9、18,参阅Vg.)然而,他们的解释乃是完全颠倒保罗在这章所讲的整个教导。因他所讨论的是基督徒内心的争战[在《加拉太书》(5∶17)中有更简要的讨论],就是常常困扰信徒的灵与肉的争战。然而这灵指的是重生后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显然保罗是在谈重生之人,因当他先前说到在他里面没有良善时,他解释他所指的是他的肉体(罗7∶18)。因此,他说并不是他自己行恶,乃是居住在他里面的罪行恶(罗7∶20)。他说「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罗7∶18)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他似乎在说:「在我里面并没有良善,因在我肉体之中并无良善可言。」所以他接着申辩说:「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7∶20)这辩解只针对已重生之人,因他们的灵魂主要倾向于择善。保罗最后的结论就明确地解释了所有的事情:「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罗7∶22—23)。除了那借着圣灵已重生但仍有残余肉体的老我之人以外,谁还会有这种争战呢?因此奥古斯丁虽曾一度以为这经文所指的是属血气的人,但后来认为这是错误和不恰当的因而撤回了这个解释。我们若相信人在恩典之外有一些择善的趋向(不管多微弱),那么我们该如何回应保罗所说我们无法凭自己思想属灵的事(林后3∶5)呢?或该如何面对主借摩西说:「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8∶21)呢?既然他们因在对一节经文的曲解上而绊倒了,我们就无须再理会他们的观点。反而要留意基督的话:「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我们生来都是罪人;因此我们处于罪的权势之下。既然全人都伏在罪的权势之下,那么作为人灵魂主要部分的人的意志,必定会受到罪最紧迫的捆绑。人若在圣灵施恩之前有任何择善的意志,保罗的这话就令人费解了:「是神在我们心里运行」(腓2∶13 p.)。那些说「人应当预备自己的心领受圣灵之恩典」的论调是胡诌!因为虽然信徒有时求神使自己的心顺服祂的律法,正如大卫在多处经文中所求的那样,然而我们应当注意,这种求告的渴望也是来自神。我们从大卫的话语中就可以得知这点。当他求神为他造清洁的心时(诗51∶10),显然他并没有将这再造之工所应得的称赞归给自己。因此,我们反而应当留心奥古斯丁的话:「你所有的一切神都已经预见;如今当趁你仍有时间,你有没有预见祂的愤怒。如何预见呢?要承认你所有的一切都是来自神:无论你有何好处都是出自于祂;一切的罪恶都是出于你自己。」他接着说:「除了罪之外,我们一无所有。」

第一章 因亚当的堕落和背叛,全人类落在咒诅之下,从起初受造的光景中堕落了;原罪的教义

对自己正确的认识会除掉一切的自信(1—3)

1.对自己错误或正确的认识

  古谚说得好,人贵有自知之明。如果说对人生的孤陋寡闻已经让我们难以接受,那么对自己的无知更会让人痛心疾首;因为在重大的事上做决定的时候,这样的无知让我们可悲地陷入自欺与盲目之中。

  鉴于这认知是如此的宝贵,我们应当更加谨慎地避免肆意滥用它。然而我们却看到,某些哲学家在劝人认识自己的时候,却一味倡导人挖掘自我的价值和卓越。他们想让人陶醉于那些让人在虚空的自信中膨胀和夜郎自大的事情(创1:27),此外别无它想。

  然而,对自己的认知首先在于思索我们被造时的光景,以及之后神如何继续慷慨地恩待我们,如此我们就会清楚,我们的本性若没有在亚当里受玷污,该有多么的高贵;同时也要牢记,我们其实一无所有,都是欣然领受神赐给我们一切。因此我们从来都是倚靠祂。其次,不要忘记我们在亚当堕落之后的悲惨处境;对这一点的深刻认识,会让我们自觉羞愧而谦卑下来,同时我们所有的自大与自负也都会烟消云散。起初,神照祂的形象造我们(创1:27),不仅激发了我们对善孜孜不倦的追求,而且启迪了我们对永生的意念。因此,为了避免人类的高贵(使我们与禽兽有别的高贵)因人的无知而被葬送,我们就当承认神赐给我们理性和理解力,是要我们过圣洁和正直的生活,好让我们可以朝着那蒙福的永生目标奔跑。

  但是,如果我们可叹可笑的污秽和羞辱没有以对比的方式显明出来,我们便不会思想起那起初的美轮美奂,因为我们已经在始祖里从起初的光景中堕落了。因此,它生发出了我们对自己的憎恶与不满,也孕育出了真正的谦卑;更加激发出了我们去寻觅神的热诚,在祂里面,我们才有可能复原已经完全失去的至善至美。

2.人的本性喜好虚幻的自命不凡

  以下是神的真理要求我们在自我省察中领悟的认识:这认识能剥除我们建立在自己能力之上的一切自信,拆毁我们自夸的一切根据,最终引领我们顺服神。我们若想在认知上和行为上都达到这个目标,就当恪守这一准则。我非常了解,高举自己的优点,比直面让自己满心羞愧的可悲需要与丑行要愉快得多。的确,人性最喜爱被阿谀奉承。因此,当他发现他的才能受人崇拜时,便倾向于过分地相信自己的才能。大多数人都犯了这种危险的错误,所以并不足为怪。既然所有的人都有与生俱来的盲目自爱,他们便轻易坚信自己身上没有任何可憎的事。因此,即使没有来自外界的支持,这种完全虚妄的想法也能使人相信,靠自己足以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即或有人采取稍微谦虚一点的态度,将部分原因归给神,以免显得将一切功劳都归于自己,他们还是会把功劳分开,并把主要功劳归给自己,借以自夸和自信。

  没有什么能比那些挑逗人骨子里骚动的骄傲的诱人言论,更能使人心醉神迷了。因此,几乎在每一个时代,当有人以最动听的话语在大众面前颂赞人性时,都会受到热烈欢迎和聆听。然而,不论这叫人自我满足的赞美如何堂而皇之,仍然不过是自我陶醉罢了。其实,这赞美欺哄了一切相信之人,使他们至终沉沦。当我们倚赖虚空的自信时,我们思考、计划、尝试并采取我们认为恰当的方法,但结果成就了什么呢?并且——虽然我们实际上从一开始缺乏智慧和美德——难道我们仍要不顾一切地前进,直到自取灭亡吗?那些自信者可以倚靠自己去移山倒海,但结局必然事与愿违。谁若相信那些用一心思想人性美德来拖住我们后腿的教师,不但不会在自我认识上有长进,反而会陷入最可怕的无知。

3.自我认识的两个主要问题

  所以,神的真理在这方面和人的常识判断是一样的,即智慧的第二部分是对自己的认识;然而关于我们如何获得这认识,却存在很大分歧。根据属肉体的判断,当人确信自己通晓大义、品行端正、进而放胆激励自己去尽美德的本分,并且离弃恶行、竭力追求完美和卓越时,人就自认为非常清楚地认识了自己。但那按照神审判的标准鉴察自己的人,却找不到任何令自己自信的事。他越鉴察自己,便越忐忑不安,直到所有的自信都消失无踪,完全不再相信倚靠自己能过正直的生活。

  然而神却不希望我们忘记祂起初在我们始祖亚当身上赐给我们的高贵,这高贵才应当真正激励我们热心追求公义和良善。因为我们不可能想到我们起初的光景、或神造我们的目的,而不被同时激发去默想永生、渴慕神的国。这样的默想不但不会使我们骄傲,反而会使我们灰心、让我们谦卑。因为什么是起初呢?那就是我们堕落以前的光景。什么是神造我们的目的呢?那就是我们已经全然远离的。因此我们为自己凄惨的光景悲痛,又在悲痛之余为丧失的价值叹息。但是,当我们说人不应该从自身寻找兴高采烈的源头时,我们是指人没有什么可以赖以自夸的。

  因此,如果可以接受的话,让我们把人应有的自我认识分开。第一,人应当思考他被造、并被赐以高贵才能的目的。这种认识应当激励他默想对神的敬拜和对来世的盼望。第二,人应当掂量自己的能力——或者反过来说,掂量自己能力的缺乏。当人意识到这种缺乏时,他应当在极度的惊惶中俯伏下来、降卑到极点。第一种思考使人认识自己的本分,第二种思考使人认识自己尽本分的能力。我们将按照次序分别讨论之。

亚当的罪使人完全堕落,并丧失起初的福分(4-7)

4.堕落的历史向我们显明什么是罪(创3):不忠不信

  因为神所严厉惩罚的,必定不是无关紧要的恶事,而是严重可憎的罪行;所以我们必须思考,在亚当的堕落中,那惹动神向全人类大发烈怒的究竟是怎样的罪。将亚当的罪视为放纵食欲(普遍的观点)是幼稚的,仿佛最高尚的道德只在于有节制地不吃某种果子,尤其在到处充满各式美味、肥沃土地的出产丰富多样的时候。

  因此我们应当更加深入地省思这件事情。神禁止亚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是为了试探他能否顺服于神,并且看他是否乐意听从神的旨意。就连这树的名字本身也体现这命令唯一的目的是要使亚当怡然知足于他已经拥有的,并阻止他因恶欲而自大。神一方面应许亚当只要他吃生命树上的果子,就有永生的盼望,另一方面,却警告他,若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必定死,都是为了试炼他的信心。因此不难推想,亚当是如何激起了上帝对他的震怒。奥古斯丁认为骄傲是万恶之源的见解是极对的。若人的野心没有诱惑他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他就能持守起初的光景。

  我们从摩西对这诱惑的描述中,就能更全面地明白这是怎样的罪。女人因被蛇引诱,悖逆地偏离了神的话语,这清楚地告诉我们,不顺从神就是堕落的开端。保罗的教导也肯定这点,他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都成了罪人(罗5∶19)。然而我们同时要留意的是,亚当背叛了神,不仅是因为他被撒旦难以抗拒的恭维所诱惑,也是因为他厌倦了真理而转向虚谎。的确,我们一旦藐视神的话语,尊敬神的心就荡然无存。除非我们留心听神的话,否则祂的威严必不会临到我们,对他的敬拜也不再完全。因此,不忠不信就是堕落的根源。之后,人的野心、骄傲,以及忘恩负义都被激发出来,是因亚当偏要得到超过神所赐给他的,并无耻地藐视神已经给给他的丰盛的供应。泥土所造的亚当对照神的形象被造根本不屑一顾,除非与神同等,这是多么可怕的邪恶!既然人离弃造物主的权柄,甚至狂傲不驯地卸下肩上的轭——这是污秽可憎的罪,那么想为亚当脱罪则是徒然的。然而,亚当不仅仅是简答的离经叛道,还邪恶地指责神。这些行为追随拥护撒旦对神的诽谤,以虚伪,嫉妒和恶毒等罪名诬控上帝的罪。最后,他的不忠为野心留地步,而野心又产生了顽梗的悖逆;结果,因离弃了对神的敬畏,而完全被私欲所支配。因此伯尔纳(Bernard)教导得对,就如当时亚当聆听魔鬼的话而敞开了死亡之门(参阅耶9∶21),如今当人聆听福音时,救恩之门便向我们敞开。因为若不是亚当先不信神的话,他绝不敢抵抗神的权柄。这才是驾驭住一切私欲最有效的方式,即在施行正义上没有什么好过遵守神的诫命;而且相信幸福生活的终极目标是讨神喜悦。因此,亚当既被魔鬼的亵渎所引诱,以致竭尽所能的浇灭神的荣耀。

5.亚当第一次犯的罪即是原罪

  因为亚当的属灵生命在于保持与他的创造者联合为一,所以与神疏远就意味着他灵魂的死亡。既然亚当颠覆了整个自然的秩序,那么,全人类因他的悖逆而沉沦就不足为怪了。保罗说「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罗8:22),「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罗8:20)。如果追究它们叹息劳苦的原因,毫无疑问是他们受了一部分人应当受的惩罚,因为它们是为了人的缘故被造的。既然因为亚当的罪孽,全地都受到咒诅,那么这咒诅殃及到他所有的后裔也没有不合理。所以,当神在亚当身上的形象被泯灭之后,不只是他一个人受惩罚——神起初赐给他的智慧、美德、圣洁、诚实,以及公义都变成极可怕的灾病、心盲、无能、污秽、虚妄,以及不公义——甚至牵连祸害他的后裔。

  这遗传的腐败就是教父所指的“原罪”,而罪的含义是指人类在起初善良纯洁的天性上堕落了。在这一点上历来颇有争议,而其中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由此罪临到众人这一观点,与常人的看法相去甚远。这也许就是为何大部分古时的神学家们在谈论原罪时模棱两可。至少他们对原罪的教导不够清楚。然而这胆怯也没有阻挡伯拉纠(Pelagius)的兴起,他们亵渎地捏造亚当的罪只是影响到他自己而不会波及到他的后裔。撒旦企图借此细微的差异来掩饰原罪这疾病,免得人得医治。虽然圣经清楚地教导:罪是从亚当而来并牵连他所有的后裔(罗5:12),但伯拉纠却仍然诡辩说:罪的传播是因人与人之间的模仿,并非与生俱来。虔诚之人(尤其是奥古斯丁)努力地向我们证明,我们并不是出生后才被罪玷污,而是我们在母腹里就有了罪。若否认这点,就是极端地狂妄无耻。既然我们能从敬虔的奥古斯丁的警告中发现在某些教义上色勒斯丢派(Coelestian)和伯拉纠主义者是无耻的兽类,我们就不会对他们的狂妄自负感到惊讶。大卫毫无疑问地坦承自己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他不是揭发自己父母的罪;而是为了彰显神对他的恩慈,坦承从他母亲怀他时他就有了罪。显然,这并不是单指大卫,大卫所代表的是全人类共同的光景。

  既然全人类的祖先都不洁净,所以我们生来就已被罪恶玷污。在我们未见天日之前,神就视我们为污秽和不洁。「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正如《约伯记》所说的(伯14:4)。

6.原罪不是模仿而来

  我们知道父母的污秽遗传给儿女,以至于所有的后裔在出生时就已经无一例外地被玷污了。但是如果我们不追溯到人类的始祖,我们就无法找到那污染之源。我们必须承认,亚当不但是人类的始祖,也是人类本性之根;因此全人类理所应当地受亚当罪的玷污。使徒保罗对亚当和基督的比较就理清了这点:「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如此,借着基督的恩典,我们重新获得义和生命(罗5:17)。那么伯拉纠主义者在此要胡说些什么呢?难道要说亚当的罪是因模仿而遗传下来的吗?难道只有我们把基督当做效法的榜样,才能从基督的义中受益处吗?谁能容忍如此的亵渎!如果基督的义和生命在与我们的交通中归给我们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我们的义和生命就已经都在亚当里失丧了,而这些只能在基督里重新获得;同样地,罪与死由亚当引入,只能被基督除去。这是圣经清楚的教导:「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因此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亚当的败坏牵连我们,使我们与他一同堕落;然而基督以祂的恩典使我们重新获得救恩。

  在如此清楚的真理之下,我认为无须再费时费力地引证。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所说,就是要坚固敬虔之人对复活的信心。因此,他教导说:人在亚当里所失丧的生命在基督里重新获得了(林前15:22)。保罗宣告所有的人在亚当里都死了,同时也宣告我们都沾染了罪的疾病。因为人若没有沾染罪,就必不被定罪。经文的后半部分最清楚地解释了保罗在这里的意思,他说人在基督里才重新获得了对生命的盼望。但我们都知道,这盼望只有通过与基督美妙的交通才能获得,而在这交通中,基督将他的义归给我们。保罗在另一处又说:「心灵却因义而活」(罗8:10)。因此,我们只有一种方式来解释“我们在亚当里死了”这句话:亚当的犯罪不但使自己受祸和堕落,也使全人类的本性像他一样沉沦了。这不是因他所犯与我们毫无关联的罪,而是因他的堕落使他所有的后裔都沾染了他的败坏。

  若不是人在母腹里已被咒诅,那保罗的这话「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2∶3)就毫无根据了。显然,保罗不是指我们受造时的“本性”,而是指在亚当堕落后被玷污的本性。所以我们若说神是死亡之源,是极不恰当的。因此,亚当败坏自己以至于污染了一切从他而来的后裔。我们在天上的法官基督通过教导:「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3∶6),清楚地证实所有的人生来都是败坏和邪恶的,因此,直到一个人重生之前,他的生命之门一直是关闭的(约3∶5)。

7.罪从一代到另一代的传播

  我们不需要急切的争论古时让教父们头痛不已的问题——即儿子的灵魂是否延续自父亲的灵魂——因罪主要是玷污了人的灵魂。知道这一点之后我们应当满足于:主将他喜悦赏赐人类的恩赐交托给亚当。所以在亚当失丧了这些已经得到的恩赐时,不仅仅只是他一个人失丧了,而是所有人的恩赐都失丧了。如果我们知道亚当所领受的而后又失丧的恩赐,不仅仅是赐给他一个人的,而是他为全人类领受的恩赐,那谁还会在乎灵魂是否从父亲延续而来呢?如果这是对的,那么当我们说亚当丧失原本的义时,全人类的本性就变得赤裸而贫乏了,或者说,在他犯了罪后,罪便神不知鬼不觉地藏匿在了人类的本性之中,这样一点也不荒谬。如此看来,败坏的树枝从败坏的根里生出来,又将它们的败坏传播给新生出的幼芽。因此,儿女从父母那里就败坏了,如此一来也将这败坏传给他们的后裔。亚当起初的败坏就如同在一条永不止息的河流里面,从祖先传播给后裔。这败坏并非源于肉体或灵魂本身,而是因神预定人类的始祖亚当将替他所有的后裔得着和丧失神所赐的恩赐。

  然而我们很容易就能驳倒伯拉纠主义者的诡辩,他们主张说,儿女的败坏不可能遗传自敬虔的父母,反倒应该因父母的敬虔而分别为圣(林前7:14)。因为儿女们并非承袭于父母属灵上的重生,而是承袭了父母败坏的肉体。因此,就像奥古斯丁所说,不管一个人是有罪的非信徒或无罪的信徒,他所生的儿女不是圣洁的反是有罪的,因为他是从腐败的本性中生了他们。儿女之所以能在某种程度上与父母的圣洁有份,这完全是神特殊的赐福。然而,这并不与人类之前所受地完全的咒诅这事实有冲突。罪是与生俱来的,而成圣却出于超自然的恩典。

原罪就是那应当受刑罚本性的堕落,而这本性并非人类受造时的光景(8-11)

8.原罪的性质

  我们先来对原罪下定义,以免我们以下的论述模糊不清。我无意探讨许多不同作者对原罪所下的定义,在这里我只提出我个人认为最符合真理的一个定义。所以原罪的定义是,人类本性当中所遗传的堕落和败坏,散布于灵魂的各部份,使我们落在神的震怒之下,又使我们行出圣经所说的「情欲的恶事」(加5:19)。保罗通常贴切地称之为罪。原罪所产生的行为包括——奸淫、淫乱、偷窃、恨恶、谋杀,以及荒宴——他称为「罪所结的果子」(加5:19–21),尽管圣经,甚至保罗自己通常称之为“罪”。

  我们必须格外留意如下两点。首先,我们本性的各方面都被这极大的败坏所毒害和扭曲,以至于因这败坏我们都被神公正地定罪和刑罚,因为神惟独悦纳的是公义,无罪和纯洁。并且这受罚并不是在对别人的过犯负责。圣经记载,因亚当的罪我们都落在神的审判之下,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虽然无罪和无可指摘,却仍要担当罪的刑罚,而是说,因亚当的过犯牵连我们与他一同受咒诅,使我们也陷入罪中。我们不但在亚当里受惩罚,亚当遗传给我们的罪也住在我们里面,因此我们受处罚是公义的。因此,为要更明白地指出这是由遗传而传及我们的,尽管奥古斯丁常常称罪为「别人的」,但是他同时也说各人要担当自己的罪。使徒保罗令人信服的讲明:「罪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也就是说,众人都被圈在原罪里面,而且被它玷污了。故此,尽管婴儿一出母腹就已被定罪,但他们被定罪并不是因为别人的罪而是他们自己的罪。因为即便他们还未曾结出罪的果子,但罪的种子已隐藏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他们的整个本性就是罪的种子;所以这本性只会是神所厌恶的。由此可见,神视这本性的败坏为罪是公义的,因为若不是罪,就不可能受审。

  其次,这邪恶在人心里不仅是永不停息得,而且继续不断地结新果子——就是我们以上所描述情欲的恶事——就如熊熊火炉中不断冒出的火焰和火星,或如泉源中不断涌出的新水一样。所以如果将原罪定义为「那本应存留在我们里面原义的丧失」,尽管表达了原罪的整体含义,却没有非常贴切地表达出罪的权力和能量。因为我们的本性不但没有良善,反而是罪恶满盈,时刻伺机而动。有人恰当的说原罪是「情欲」,我们进一步说,人心里所有的一切,从思想到意志,从灵魂甚至到肉体都已被这情欲充满和玷污——尽管大多数人都不会承认这点。简言之,人除情欲以外,别无所有。

9.罪败坏了整个人

  我已经谈过自从亚当离弃了义的源头之后,人灵魂的各部分都被罪占据了。他不但被卑贱的情欲诱惑,而且被难以言喻的不敬虔占据了他的思想,甚至傲慢也渗透到他内心的深处。所以,我们若将罪所产生的败坏局限于感官的冲动,或将之称为能够吸引,滋长,使人陷入肉体情欲的「火种」,是毫无意义和愚昧的。在这点上,彼得‧伦巴都(Peter Lombard)在原罪上的教导证明他完全无知。他指出,正如保罗所说,原罪之根在于肉体;然而这罪不是肉体中所内在固有的,只是借着肉体更明显的表露出来罢了。难道保罗在教导惟有灵魂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灵魂的本性,在敌挡拒绝神的恩典!保罗教导说,败坏不只存在于灵魂的一部分,而是灵魂之中没有一处是纯洁而不受它致命的疾病所玷污的,这就消除我们一切的疑虑。而且当保罗论到人败坏的本性时,不但痛斥人的纵欲,更痛斥人的思想昏昧、心灵堕落。

  罗马书第三章的整个内容都在描述原罪(1–20节)。人的「重生」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原罪。那与老我和肉体敌对的圣灵,不但施恩改变灵魂中低俗或者情欲的那些部分,而且也塑造灵魂的各个部分。所以,保罗不但吩咐我们要治死一切的情欲,也劝勉我们要「将心志改换一新」(弗4:23);在另一处经文中,同样激励我们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12:2)。 由此可见,灵魂中最卓越和高贵的部分不仅受到伤害,而且已经如此的败坏以致于需要被医治甚至需要一个新的本性。我们马上会讨论到罪占据人的思想和心的程度。这里我只想简要指出人已从头到脚被罪像洪水一样淹没,以致没有一部分不受罪的影响,以及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罪。如保罗所说,一切属肉体的心思意念都是与神为仇(罗8:7),因此结局就是死亡(罗8:6)。

10.罪不是人受造时的本性,而是堕落后的本性

  我们应该远离那些将自己的过错归咎于神的人,因为我们说人生来是邪恶的!他们邪恶的说自己的污秽是来自神的作为,其实他们应当把亚当无玷污、无瑕疵的本性当做是神的作为。所以,人的沉沦是由于人肉体的罪性,而不是神的作为,因人之所以沉沦是因他从原先的光景堕落了。

  我们在此不可埋怨说,若神阻拦亚当堕落,祂本可以更好地救赎我们。敬虔之人应当恨恶这异议,因为这表现出了过份的好奇心。这问题与神隐秘的预定有关,我们随后会在恰当的时候讨论。让我们记住我们的败坏是因自己本性的堕落造成,免得我们指控那创造我们本性的神。的确,这致命的伤害无法与我们的本性分开,然而,关键是,这伤害是外来的,还是从起初就存在。显然,伤害是罪所导致的。因此,除了责备自己外,我们没有理由责备任何人。圣经清清楚楚地教导了这个事实。如传道书说:「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显然,人的堕落只能归咎自己;虽然神以慈爱赐给人义,人却因自己的愚昧落入虚妄。

11.「自然的腐败」并不来自于神所创造的「大自然」

  因此,人因天性的堕落而败坏,但不是受造时就有的。我们这样说是为了显明,这堕落是由人造成的一种偶然,而不是神起初造人时就植入人性的一部分。然而我们称之为「与生俱来的」,免得有人认为堕落是由于人的恶行,这堕落是藉遗传而 来的。我们如此使用这个词语不是没有圣经的权威依据。保罗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2:3)。神尚且喜悦祂最微不足道的受造物,怎能对祂所造之物当中最为高贵的人有敌意呢?神所恨恶的是已败坏的受造物,而不是起初的受造物。所以,如果说人因为堕落的本性而被神所自然地憎恶,那么也就可以说人自然地就堕落败坏了。故此,奥古斯丁在谈论人败坏的本性时,毫无畏惧地称那些在未蒙神恩典的人身上掌权的罪为「与生俱来」的。这就完全反驳摩尼教徒(Manichee)愚不可及的教导,他们因为相信人的本质就是败坏的,竟然胆敢教导有另一位造物者创造人,以免将罪的起因归咎于公义的神。

第十八章 神利用罪人的恶行并扭转他们的心,成就他的旨意,自己却仍纯洁无瑕

1.神不仅“允许”事情的发生!

还有一些经文也记载,神扭转撒旦和一切罪人的心,成就他的旨意。这里就出现另一个更大的难题,属血气之人无法理解:神如何借着罪人执行他的计划,而自己又不因他们的罪或任何行为受玷污,还能公义地定他们的罪?为此,神学家们开始区分,神主动地行事和被动地允许事情发生,因对许多人而言,这难题是令人费解的,即撒旦和众罪人都在神手中,也在他的权势下,并且神利用他们的恶意成全他的美意,也利用他们的恶行执行他的审判。或许那些误解神如此行是荒谬之人中庸的说法情有可原,只是他们错误地用谎言为神的公义辩护。他们认为,神弄瞎人的心眼,而后又因此刑罚人是荒谬的。因此,他们回避说,这只是神允许的,而不是他预定的。但神公开地宣称,这是他主动的预定,反驳了他们的遁词。而圣经有无数明确的见证,能证明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神隐秘的旨意,且人无法借着自己的图谋,成就任何神没有预旨或隐秘预定之事。我们以上引用过《诗篇》的经文说:神凭己意行事(诗115∶3),显然,这也包括人一切的行为。根据《诗篇》的教导,若神真是一切战争与和平的裁决者,那么谁还敢说,人在神的意识之外或神的默许之下受命运摆布呢?

然而,具体的例子会使我们更明白。《约伯记》第一章告诉我们,撒旦和那些乐意顺服神的天使一同侍立在神面前(伯1∶6,2∶1),等候神的吩咐。魔鬼以另一种方式并另有所图地听从神的吩咐,但他却无法行任何神不允许的事。虽然按照当时的启示看来,神只是被动地允许魔鬼折磨那正直人,然而圣经也告诉我们,神有意要利用撒旦和它的恶仆试炼约伯:“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Vg.p.)撒旦使尽浑身解数要使约伯精神错乱,示巴人毫不留情地将约伯的财富洗劫一空,但约伯承认他所有的财富被抢夺,是因为这是神所喜悦的。所以,无论人或撒旦如何图谋,神却掌管一切,利用他们的恶行执行他的审判。神预定使悖逆的亚哈王受欺哄,而魔鬼自愿成就这事,神便差派他在众先知口中做谎言的灵(王上22∶20、22)。若蒙蔽亚哈和使他丧失理智是神的审判,那么神只是允许事情发生的这幻想便烟消云散,因为若神这法官只是被动地许可他所预定的事情发生,而不是主动地定下预旨并差派使者执行,这是极其荒谬的。

犹太人想要杀害基督,彼拉多和兵丁也屈服在他们狂暴的私欲下,然而主的使徒在祷告中承认,这些不敬虔之人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成就他手和他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参阅Vg.)。在此之前,彼得宣讲过基督“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参阅Vg.)。就如他说:起初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主眼前不是赤露敞开的,是他预定犹太人所行的一切。他在别处也说:“神曾借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徒3∶18,参阅Vg.)押沙龙以乱伦玷污了他父亲的床,犯下可憎的大罪(撒下16∶22),然而神却宣称这是他的作为,因他说:“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撒下12∶12 p.)耶利米也宣告迦勒底人对犹大城所行的一切残暴之事,都是神的作为(耶1∶15,7∶14,50∶25等多处)。因这缘故,尼布甲尼撒王被称为神的仆人(耶25∶9,参阅27∶6)。耶和华也在多处宣告:他借着嘶声(赛7∶18或5∶26)、号声(何8∶1)和他的权能及命令,激动不敬虔之人争战(参阅番2∶1)。他称亚述人为他怒气的棍(赛 10∶5 p.),以及他手中所挥舞的斧头(参阅太3∶10);他称圣城的倾覆和圣殿的毁灭为他的作为(赛28∶21)。大卫并没有埋怨神,反而视神为公义的法官,他说示每辱骂他乃是出于神的吩咐(撒下16∶10)。他说:“耶和华吩咐他咒骂。”(撒下16∶11)圣经时常记载,无论何事发生皆出于主,例如十个支派的背弃(王上11∶31)、以利之子的死(撒上2∶34),以及许多其他类似的例子。熟知圣经之人就知道,为了节省时间,我只列举了许多见证中的几个,然而这些见证就足以证明,那些只以“允许”这一词来代替神护理(Providence)的人在胡诌,仿佛神在瞭望塔上坐观事情的发生,而让他一切的判决完全依赖人的决定。

2.神如何感动人行事?

谈到神在人心里隐秘的感动,所罗门说: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并且他随己意扭转之(箴21∶1),显然,全人类都没有例外,也如他所说:“神隐秘的灵指引我们的心思意念成就他的美意。”显然,除非他在人心里运行,否则圣经就不会说:祭司讲的律法、长老设的谋略,他都必断绝(结7∶26)。“他将地上民中首领的聪明夺去,使他们在荒废无路之地漂流。”(伯12∶24;参阅诗107∶40,106∶40,Vg.)我们也时常读到与此相关的经文,即人感到心惊胆怯是因为神在他们心里运行(利26∶36)。因此大卫出入扫罗的军营无人知晓,因为神使所有的人沉睡(撒上26∶12)。但最清楚的是圣经常说:神弄瞎人的心眼(赛29∶14)、使人昏迷(参阅申28∶28;亚12∶4)、以沉睡的灵使人迷糊(赛29∶10)、使人存邪僻的心(罗1∶28),又使人的心刚硬(出14∶17等多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经文,也可能是指神的“允许”,就如他允许撒旦弄瞎他所离弃的恶人心眼。但既然圣灵明确地启示,无知和邪僻的心都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罗1∶20—24),那么将这一切仅视为神的“允许”就太荒谬了。圣经说:神使法老王的心刚硬(出9∶12,10∶1,10∶20、27,11∶10,14∶8),然而有人借“允许”这愚蠢的异议,逃避圣经明确的教导。的确,圣经也说法老王自己硬着心(出8∶15、32,9∶34),但同时圣经也说法老王的心之所以刚硬,是神的作为。这两处记载毫无冲突。虽然在许多方面是神在人心里运行,然而行动的是人!此外,我也可以用他们的异议反驳他们:若“使刚硬”只是表示“允许”,那圣经就不会说,神使法老王的心刚硬。更荒谬和愚蠢的解释是说,法老王允许他自己的心刚硬。圣经本身也反驳这异议,神说:“我要使他的心刚硬。”(出4∶21)再者,关于迦南地的居民,摩西说:他们出来争战是因为神使他们的心刚硬(书11∶20;参阅申2∶30)。另一位先知也这样说:“他使敌人的心转去恨他的百姓。”(诗105∶25)神也在《以赛亚书》中说:他要差派亚述人攻击那诡诈的国,并吩咐他们“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赛10∶6),这并不是说他想教导不敬虔、顽梗之人甘心乐意地顺服他,而是他要强制他们执行他的旨意,就如神的诫命刻在他们心中那样。由此就不难看出,是神的预旨迫使他们这样做的。

我承认,的确有时神利用撒旦的骚扰运行在恶人心中,然而撒旦所行的只是出于神的驱使,并且神也决定撒旦的破坏范围。邪灵攻击扫罗,是受神的差派(撒上16∶14),使我们知道,扫罗的癫狂是出于神公义的报应。这经文也说:撒旦“弄瞎不信之人的心眼”(林后4∶4),但是神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使那些拒绝相信真理的人相信谎言(帖后2∶11)。另一方面,圣经说:“先知若被迷惑说一句预言,是我耶和华任那先知受迷惑。”(结14∶9)圣经还说:神确实“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8,参阅Vg.),也任凭他们装满各种邪恶的私欲(参阅罗1∶29),因神自己是公义报应的起首,而撒旦只是执行他报应的使者。在第二卷中谈到人是否有自由选择时,我会再探讨这问题,所以我就到此告一个段落。总之,既然神的旨意是万事的原始起因,就证明神的护理决定人类一切的计划和作为。他的大能不但借圣灵的引领运行在他选民的心中,也运行在被遗弃之人的心中,驱使他们侍奉他。

3.神的旨意是一致的

既然到目前为止我所陈述的一切都是圣经明确的教导,可见那些大胆侮辱神圣言的人有多亵渎。若他们想借故作谦卑使人赞美他们的中庸之道,难道有比他们说“不过,我个人认为……”或说“我不要触及这主题”而攻击神的权威更高傲的吗?但若他们公然亵渎神、向天吐唾沫,能成就什么呢?其实,这种傲慢并不少见,因为每一时代都有不敬虔和亵渎神的人对这教义狂吠。但他们将亲自经历到古时圣灵借大卫的口所宣告的:当人受审时,神显为公义(诗50∶6,Vg.,51∶4,EV)。在此大卫间接地指责这类人的癫狂,因他们出于自己的污秽放肆地与神争辩,也自以为有权利定神的罪。他同时也暗示,他们向天吐的亵渎不但无法击中神,反而会使神在刹那间就驱散他们乌云般的亵渎并显自己为公义。而且我们胜过世界的信心(参阅约15∶4),是因为建立在神圣洁的话语上,所以就能胜过这些毁谤。

要反驳他们的第一个异议是轻而易举的,即若没有任何事情能在神旨意之外发生,那么在神里面就有两种互相矛盾的旨意,因神以他隐秘的计划预定他的律法所公开禁止的事。然而在我答复之前,我要再一次提醒我的读者,这异议所反对的并不是我,而是圣灵本身,因他曾借正直人约伯的口说:“神所喜悦的,他必成就。”(伯1∶21,参阅Vg.)当他被强盗抢劫时,在他们不公义、冒犯他的行为上,他看出神对他公义的管教。圣经在另一处也告诉我们,以利的儿子没有听父亲的话,因耶和华想要杀他们(撒上2∶25)。另一位先知也宣告:“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至今,我已充分地证明,虽然那些吹毛求疵的人说,有些事情是出于神懒散的“允许”而已,但其实神是万事的本原起因。他说:“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赛45∶7 p.),没有任何灾祸不是神所降的(摩3∶6)。故我们可以请他们解释,神的审判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然而就如摩西所说,当斧头脱了把,伤人致死,乃是耶和华要将他交在那人手中(申19∶5;参阅出21∶13)。

因此,根据路加的记载,全教会的信徒说:希律王和彼拉多成就了神手和他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事实上,除非基督按神的定旨被钉十字架,否则人如何有得救的盼望呢?虽是如此,然而神的旨意并不互相矛盾,也不会改变,他也不会假装喜悦他意旨之外的事发生。神的旨意是单一的,也是一致的。但对我们而言,却似乎是多方面的,因我们理解力有限,难以理解为何他的旨意允许违背他律法的事发生。当保罗说外邦人蒙召是“隐藏的奥秘”(弗3∶9)后,立刻接着说,这是要显出“神百般的智慧”(弗3∶10)。虽然神的智慧在人看来似乎是多方面的,但难道我们要因自己迟钝的理解力,就幻想神有任何改变,就好像他改变自己的计划或背乎自己那样吗?当我们不明白神为何预定他所禁止的事时,我们就应当想到自己有限的理解力,圣经也告诉我们,神住在人无法靠近的光里(提前6∶16),因这光被幽暗笼罩。所有敬虔谦卑之人都相信奥古斯丁所说的:“有时人善意地期望某件事情发生,但这却不是神的旨意……例如:一位好儿子希望他的父亲存活,而神的意旨却是他死。相反地,同一个人恶意地期望某件事发生,神良善的旨意也是如此,例如:坏儿子希望他父亲死,而神的意旨也是让他父亲死。前者期望非神意旨的事;后者却期望神所定意的事。然而尽管前者的孝顺与神的意旨相悖,却比后者的忤逆更符合神的美意,尽管后者的期望与神的意旨一致。所以,在神与人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什么是合乎人意愿的,什么是合乎神意旨的,以及每一种意愿导向的目标,由此它或被悦纳或被否定。神也会借坏人的恶意成全他公义的旨意。”他在这论述之前说过,堕落的天使和一切的恶人离弃神时,自以为是违背神的旨意,然而,从神无所不能的角度来看却非如此,因当他们违背神的旨意时,神的旨意却成全在他们身上。因此,奥古斯丁说:“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凡喜爱的都必考察。”(诗111∶2,参阅110∶2,Vg.)所以,万事都以奇妙和无法测度的方式在神的旨意之内发生,连违背他律法的事也不例外。因若他不许,便不可能发生,但他也不是无意地默许它的发生,而是有意地预定它的发生,而且既然神是良善的,除非神出于他的全能利用恶行以成善,否则他就不会允许邪恶的事发生。

4.当神利用不敬虔之人的恶行成全他的美意时,也是无可指责的

同样地,另一个异议也要被驳倒,或甚至自动消除:若神利用恶人的恶行,甚至控制他们的计划和企图,那神的确是万恶之源。因此,人若执行神的预旨而受诅咒,那就是不公正的,因他们只是在遵行神的旨意。主张这异议的人将神的预旨和他的诫命混为一谈了。然而,圣经中有无数的例子,清楚地证明它们截然不同。虽然神的意旨是借押沙龙与他父亲的妻子犯奸淫(撒下16∶22)的罪惩罚大卫的奸淫罪,但他却没有吩咐那恶子犯乱伦罪,除非我们从示每辱骂大卫这事件的观点看待这事,因当大卫承认示每对他的辱骂是出于神的吩咐(撒下16∶10—11),他并没有称赞示每的顺服,就好像这恶犬正在服从神的权柄。但因大卫意识到是神借示每的舌头鞭打他,他就耐心地忍受神的管教。因此,我们就当确信,虽然神利用恶人成就他隐秘的预旨,但恶人却是无可推诿的,因为他们是出于自己的私欲故意违背神的诫命,而不是顺服神。

耶罗波安被膏做王(王上12∶20)一事,清楚地告诉我们:人的恶行是出于神,也受神隐秘护理的掌管。神斥责以色列人愚昧冲动地立他为王,因为他们违背了神立王的原则,也不忠实地背弃了大卫的家族。然而,我们也知道神定意让他被膏为王。据此,先知何西阿的陈述似乎互相矛盾,因神在一处经文中埋怨耶罗波安做王是违背他的旨意,也是他所不认可的(何8∶4),但在别处经文中,他却说他在怒中膏耶罗波安为王(何13∶11)。那要如何解释这两处经文呢?耶罗波安做王违背神的旨意,但也是神定意让他做王?答案很明显,即百姓之所以离弃大卫家族就是弃绝神加给他们的轭,同时神也有主权惩罚所罗门王忘恩负义的罪。由此可见,神并不喜悦人背信,但另一方面,也是神公义地定意他们的失信。同样地,出乎人预料之外,神定意让耶罗波安被膏为王。就如圣经的历史告诉我们,神兴起仇敌(王上11∶23)夺取所罗门之子的国度。

读者们要留意这两件事。既然神喜悦他的百姓只受一位王统治,那么以色列国的分裂就与他的旨意相违背。然而以色列的叛变也是出于同一位神的旨意。显然,当这位先知以话语和膏抹激动原先并无意做王的耶罗波安开始寻求王位时,这并没有在神的知识或旨意之外,因他定意让这事发生。然而神仍公义地斥责百姓的叛变,因他们背弃大卫家族并违背神的旨意。因此,圣经后来也记载罗波安狂傲地藐视百姓的恳求,而且是神成就这事的,为要应验神借他的仆人亚希雅所宣告的预言(王上12∶15)。请注意:那圣洁之国的分裂违背了神的旨意,然而十个支派从所罗门的儿子分裂出去也是出于神的旨意。此外,还有另一个相似的例子,即亚哈王的众子和他的后裔被灭绝是百姓所乐见的,甚至他们也参与了(王下10∶7)。耶户正确地叙述:“耶和华指着亚哈家所说的话,一句没有落空,因为耶和华借他仆人以利亚所说的话都成就了。”(王下10∶10 p.)但他同时也公义地斥责撒玛利亚的居民,因他们随伙作恶。他问道:“你们都是公义的,我背叛我主人,将他杀了;这些人却是谁杀的呢?”[王下10∶9;《列王四书》(LXX)10∶9,Vg.]以上,我已清楚地解释人的恶行也一样彰显神的公义。

对于谦卑的人而言,奥古斯丁的这答复就足够了:“既然父献上基督,基督献上自己,而犹大献上他的主,那为何在这同样的事上,神是公义的,而人却是有罪的,岂不是因为他们的动机不同吗?”然而,若有人认为我们现在所说的难以接受,即当人在神的驱使下做了他所不应该做的事时,神和人并不相同,请他们留意奥古斯丁的另一段论述:“当神利用恶人的恶行成就他所喜悦的事,却仍照他们的行为报应他们时,谁不战兢呢?”显然,在犹大的背叛中,我们若因为神定意献上他的儿子受死而将这罪归给神,这不也就是与将救赎的工作归给犹大是一样荒谬吗?另外奥古斯丁也指出,当神究察人的行为时,并不在乎人所能做的或他们实际上做的,而是他们愿做的,由此可知,神所在乎的是人行事的动机和目的。

那些认为这教义无情的人当思想:当他们因圣经清楚的启示超越他们有限的理解力而拒绝接受、对被公开教导的真理吹毛求疵时,神是否会容忍他们的强词夺理?若神不喜悦人明白这些事情,他就不会吩咐他的先知和使徒教导它们。难道神给我们智慧不就是要我们以谦卑受教的心,无条件地接受圣经一切所教导的吗?那些自傲自大地嘲笑这教义的人,他们攻击的对象显然是神,所以根本不值得我们更多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