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说基督的功劳使我们获得神的恩典和救恩,是妥当和正确的

1.基督的功劳并没有排除神白白的恩典,而是先于这恩典

我们也要顺便解释这一点。有些邪恶诡诈的人——虽然他们承认我们靠基督得救恩——无法忍受听到“功劳”这一词,因他们以为这就抹去了神的恩典。如此,他们就视基督仅是神的器具或使者,而不是如彼得所说生命的主和王(徒3∶15)。其实我承认,我们若单从神的公义思考基督的人性,他就不可能有任何的功劳,因人之中没有任何东西配得神的恩宠。事实上,奥古斯丁说得很对:“人子基督耶稣——我们的救主,就是神的预定和恩典最明显的证据。因他出于他的人性,并在他原有的信心和功劳之外,成就了神所预定的恩典。就基督的人性而论,他怎配称为神的独生子,又怎配得和那与父共永恒的道在位格上联合呢?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元首就是恩典的根基,这恩典照着各肢体的程度分给他们。人从开始相信就是基督徒,且他的信心是出于那同样使人子从一开始成为基督之恩典。”他在另一处的论述也与此相似:“没有比中保更能证明神的预定。因那使大卫的这子孙在无先在意志功劳的情况下成为义的,断不至于使他再成为不义,并使所有这元首不义的肢体也成为义。”在我们谈到基督的功劳时,我们并不以为功劳的起始在于他,而应追溯到神的预旨。因唯有神出于他自己的美意,预定他做中保,才能成就我们的救恩。

因此,我们若使基督的功劳与神的怜悯互相敌对是荒唐的。这是普遍的原则,即位低的不能与位高的有冲突。据此,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拦阻我们宣称:人唯有借神的怜悯白白地称义,同时基督的功劳,次于神的怜悯,也参与我们的救恩。神白白的恩典和基督的顺服都与我们的功劳无关。基督在神的美意之外不可能有任何功劳,但他的确有功劳,因他被预定以献祭平息神的烈怒,并以他的顺服涂抹我们一切的过犯。综上所述,既然基督的功劳完全依赖父神的恩典,而且神也指定这救恩的方式,那么基督的功劳就如神的恩典一样,与一切人的义无关。

2.圣经记载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功劳密不可分

圣经中有许多经文都支持以上的区分。“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约3∶16)由此可见,神的爱是我们救恩最初的起因,而信基督是次因。若有人反对说基督只是形式上的起因,这不但缺乏《约翰福音》3∶16的支持,也贬低基督的大能。我们既因信他得以称义(这信在他里面),那么他就是我们救恩的根基。许多经文都清楚地证明这一点:“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4∶10)这段经文清楚说明了这样的事实:神差遣基督叫我们与他自己和好,以便避免任何事物拦阻他对我们的爱。“平息”这一词是极为重要的,因神以某种奇妙的方式同时爱我们和向我们发怒,直到他在基督里使我们与他自己和好。这就是以下经文的教导:“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2∶2)、“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1∶19—20)、“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林后5∶19,参阅Comm.和Vg.)、“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6)、“……便借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弗2∶15—16,参阅Vg.)。《以弗所书》第一章就解释了这奥秘。在保罗教导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之后,又说神在同一位基督里悦纳我们(弗1∶4—5)。怎么理解神开始喜悦他在创立世界之前所爱的人呢?唯一的解释是,使我们与神和好之基督的宝血显明神的爱。神是一切义的源头,因此,只要人仍是罪人,他必以神为仇敌和审判官。因此,爱的起始乃是义,正如保罗的描述:“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意思是,我们生来是可怒之子(弗2∶3,参阅Vg.),因罪与神疏远,但借基督的献祭得以白白地称义,平息神的愤怒。当圣经提到基督的恩典与神的爱之间的关系时也注意到了这一区分。这就证明基督将他已获得的赐给了我们。否则,将恩典这功劳归于基督(表示是他的,也是出于他)而不是归给父神,就是不妥当的。

3.圣经见证基督的功劳

基督的确以他的顺服这功劳在父面前为我们获得恩典。圣经中有许多经文都证实这一点。若基督为我们的罪做挽回祭、付我们所欠的代价、以他的顺服平息神的愤怒……总之,若基督作为义人代替不义的人受苦,那么他就是以自己的义为我们获得救恩,这就证明这救恩是他的功劳。然而保罗说,我们“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5∶10—11 p.)。若之前没有过犯,和好就不存在。因此,这句话的含义是:我们虽然因罪在神面前是可恨的,然而,他儿子的死平息了他的怒气,使他悦纳我们。我们也必须认真留意保罗接下来所做的对比:“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意思是,我们因亚当的罪与神疏远并注定灭亡,同样地,因基督的顺服,我们被称义并蒙神悦纳。虽然这动词的时态是未来式,然而根据上下文,这并不表示我们现在没有被称为义,因为保罗先前说过:“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罗5∶16)。

4.基督的代赎

当我们说基督的功劳使我们蒙恩时,我们的意思是,基督的宝血洗净了我们,且他的死除去我们一切的罪。“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1∶7)。“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参阅路22∶20)。若基督流血的结果是神不将我们的罪归在我们身上,这就证明这代价满足了神公义的审判。施洗约翰所说的与这相合:“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他将基督与律法之下一切的献祭互相对照,教导我们,那些象征所预表的唯有在基督里才得以应验。摩西的这话是我们熟知的:“一年一次赎罪……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参阅出34∶7;利16∶34)总之,旧约的预表充分地教导我们,基督的死大有能力。在《希伯来书》中,使徒也巧妙地运用这原则解释这一点:“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他以此总结说,基督“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26),以及“基督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9∶28)。他先前提过:“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他如此推论,“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刑”(来9∶13—14 p.)。这就充分证明,我们若不承认基督的献祭拥有除罪、平息神的愤怒,以及做挽回祭的大能,就是贬低基督的恩典。使徒接着又说:“他做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5 p.)

保罗提出的类比特别值得我们思考:“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加3∶13)若非基督担当人的咒诅又为人付清赎价并获得义,他担当人的咒诅就是多余的。以赛亚的预言也十分清楚:“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除非基督为罪做了挽回祭,否则圣经就不会说基督担当了我们所应受的刑罚而平息神的愤怒。以下的经文也与此相似:神因他百姓的过犯鞭打他(赛53∶8 p.)。彼得的解释能消除我们一切的疑惑,“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他的意思是基督已担当我们所当受的咒诅并释放了我们。

5.基督的死成为我们的赎价

众使徒明确记载,基督付了赎价救我们脱离死刑:“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3∶24—25 p.)保罗因基督的功劳称赞神的恩典:神以基督的死付出了赎价(罗3∶24)。之后他也吩咐我们投靠基督的宝血以致称义,使我们在神审判台前坦然无惧(罗3∶25)。彼得的这段话也有同样的含义:“你们得赎……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若非基督以他的宝血做我们的挽回祭,以上的陈述就毫无意义。这就是保罗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20)之原因。除非我们将应受的刑罚归在基督身上,否则保罗所说的另一句也毫无意义:“只有一位中保……他舍自己做万人的赎价。”(提前2∶5—6)因此,使徒将基督宝血的救赎称为“罪过得以赦免”(西1∶14)。就如他说:“我们在神面前得以称义,因基督的血成为我们的挽回祭。”这经文也有同样的含义:基督的十字架“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西2∶14 p.)。这指的是那涂抹我们罪行的赎价。保罗的这句话也极有说服力:“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 p.)我们由此得知,我们必须从基督那里寻求人遵守律法所必得的义;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基督的恩典赐给我们父神在律法上向遵守之人所应许的义:“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18∶5,参阅Comm.)保罗在安提阿的讲道也同样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他宣称,借着相信基督“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就都得称义了”(徒13∶39;参阅Vg.13∶38)。若义在乎遵守律法,我们就应明白,当基督替我们遵守律法而因此叫我们与神和好,就如我们自己遵守律法一样。这就是基督为我们所赢得的功劳!他之后对加拉太信徒的教导也有同样的目的,“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 p.)。难道基督遵守律法的目的不是为我们赢得义,付清我们不能付的代价吗?这就是保罗所说在行为之外被神算为义(罗4∶6)。因为神将唯有基督所拥有的义归给我们。

的确,基督称自己的肉身为我们的食物(约6∶55),是因我们的生命在于他。生命的力量只能来自于神的儿子被钉十字架,作为我们称义的代价。就如保罗所说:“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他还在另一处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我们因而得知,父神不但借基督赏赐我们救恩,也借基督的恩典悦纳我们。

无疑地,基督应验了神借以赛亚的口所宣告的预言,“因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卫的缘故”必成就这事(赛37∶35 p.)。使徒约翰最清楚地见证这一点:“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约一2∶12)虽然他没有提到“基督”的名,但约翰按照他的习惯用代名词αὑτός指他。主自己也这样说:“我又因父活着;同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6∶57 p.)保罗的陈述也与此一致:“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1∶29)

6.基督的功劳不是为了自己

然而,我们若像伦巴德和其他经院神学家一样问基督是否为自己赢得功劳,就是和他们一样表现愚昧的好奇心。他们肯定的回答也是冒失的。难道神的独生子需要从天降下为了获得什么新的名吗?神向我们启示他的计划驱除了我们一切的疑惑。因圣经并没有说父借他儿子的功劳满足儿子的需要,而是将他交给死亡,并没有爱惜他(罗8∶32),因神“爱世人”(约3∶16 p.;参阅罗8∶35、37)。我们也应当留意众先知的描述,“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赛9∶6),“锡安的民啊,应当大大喜乐!……看啊,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亚9∶9,参阅Comm.)。而且若非如此,保罗对基督之爱的颂赞也归于徒然:基督为他的仇敌受死(参阅罗5∶10)。因此我们知道基督并没有在乎他自己,就如他清楚地宣告:“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基督将圣洁的果实赏赐他人,就证明他在这事上并没有获益。这确实值得一提:为了专事于救赎我们,基督在某些方面完全不顾自己。然而,他们却荒谬地将保罗以下的见证运用于此:“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 p.)他们的问题是,基督是靠什么功劳使他成为世界的审判官和天使的元首,获得神至高的权柄,并有神至高的威严居住在他里面呢?因人和天使所有的力量和美德都不足以获得这一切的千分之一。然而,我们有一个圆满的解释:保罗在这经文中并非在讨论神高举基督的理由,而是表明基督在自卑后被高举,劝我们效法这榜样。这与另一处经文的意思并无二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24∶26 p.)

第十六章 基督如何担任救赎主的职分并为我们获得救恩。对基督的死、复活和升天的讨论

我们因罪与仍爱我们的神隔绝,却借基督与神和好(1—4)

1.救赎主

我们以上所论及关于基督的一切,都是为这目的:人因被定罪、死亡和失丧,就应当在基督里寻求义、释放、生命和救恩,就如彼得的这名言:“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基督被取名为“耶稣”并非无故或是巧合,也不是出于人意,而是神借天使宣告的至高预旨。圣经也告诉我们,神差派基督是为了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参阅路1∶31)。我们应当留意这些经文中所包含的教导,这教导我们在其他地方提及过:神将救赎主这职分交付基督,使他成为我们的救主。e然而,若基督没有引领我们到达救恩的最终目标,我们的救赎也必失败。既然我们的救恩建立在基督里,因此,一旦我们稍微偏离他,我们的救恩就会逐渐消失。所以,一切不专靠基督的人就是甘愿丧失一切的恩典。伯尔纳的劝勉值得留意:“基督的名不但是光,也是粮食,更是油,没有这油,灵魂的一切粮食必干枯;也是盐,没有这盐,我们的食物将是乏味的;最后,它也是口中的蜜、耳中的音乐、心中的欢乐,以及医治我们的良药。总之,没有提到基督之名的言论是乏味的。”在此我们当认真思考基督是如何为我们成就救恩的。如此做不但能使我们深信基督是救恩的源头,也能使我们的信心有根有基,并能拒绝引诱我们偏离基督的一切。人一旦在神面前真正省察自己,就不可能不察觉到神对他的烈怒和憎恨。因此,人必须迫切寻求平息神愤怒的途径,这就少不了赎罪,而且人必须确定他的罪已被赎,因为除非他得赦免,否则神的烈怒和咒诅就常在他身上。既然神是公义的审判官,他必不容许人违背他的律法而不受罚,他必会施行报应。

2.意识到神的烈怒,使人感激他在基督里的爱

在我们继续讨论之前,我们必须略提预先就怜悯我们的神,若非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他必是我们的仇敌。另一方面,若神不是已经以他白白的恩惠接纳我们,那他怎能在独生子里赏赐他爱我们的凭据呢?既然这听来似乎互相矛盾,我要解释一下。c圣灵在圣经上常常这样说:“……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5∶10 p.)直到基督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众人都在这咒诅之下(加3∶10、13 p.)。“你们从前与神隔绝……但如今他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西1∶21—22 p.)这类经文是为了屈就我们的软弱,使我们更清楚明白人在基督之外是何等悲惨和绝望。因若圣经没有清楚记载,神的烈怒、报应和永死将临到我们,我们就不会明白人在神的怜悯之外有多悲惨,也会轻看神释放我们的福分。

假设有人被告知:“若神在你仍做罪人时恨恶你,并照你所应得的弃绝你,你必将遭遇可怕的灭亡。但因神乐意施恩给你,并出于自己白白的恩典不许你远离他,他便因此救你脱离这危险。”这种人必定会经历和感受到他对神怜悯的亏欠。另一方面,假设他从圣经的教导上学到,他因罪与神隔绝、是可怒之子、在永死的咒诅下、没有救恩的盼望和神任何的祝福、做撒旦的奴隶、被罪掳掠、即将遭遇可怕的灭亡并正在灭亡中。正当此时,基督为他的罪代求,并亲自担当神对众罪人公义的审判;基督以自己的宝血洗净他们一切激怒神的罪;基督借除罪祭满足了父神的公义;他以中保的职分平息了神的愤怒。神与人的和睦立在这根基之上,因这一切,基督成就了神对人的慈爱。难道这一切生动描述基督救人脱离重灾的证据不会使人更感动吗?

总之,除非我们对神的愤怒深感畏惧,对永死的刑罚恐惧战兢,否则我们不会急切地抓住永生或心存感恩。因此圣经教导我们:在基督之外,神与我们为仇,并预备毁灭我们;也劝我们唯独在基督里接受神父亲般的爱。

3.神对罪恶的震怒;他的爱先于我们在基督里与神和好

虽然这教导是屈就我们软弱的理解力,却完全是真实的。神既然是完美的公义,就无法爱他在我们里面所看到的不义,所有人的心里都有被神憎恶的事。根据人败坏的本性和所产生的邪恶生活,我们都毫无例外地激怒神,且都被定罪并生来当受地狱的咒诅。但因主断不喜悦失去在人里面属他的一切,所以,出于他的仁慈,仍可在人里面找到可爱之物。

虽然我们一切的过犯都出于自己,我们却仍旧是神的受造物;虽然我们所面临的死亡完全是自取的,然而,神却是为了生命创造我们。因此,神出于纯洁和白白的爱接纳我们,使我们蒙恩。既然义与不义是永远对立的,只要我们仍是罪人,神就不可能悦纳我们。所以,为了除掉一切导致神对我们产生敌意的罪,并使我们完全与他和好,他以基督的死这挽回祭除掉我们一切的罪,好让我们这些从前污秽、不洁的人在神面前成为毫无瑕疵的义人。因此,父神以慈爱预定我们在基督里与他和好。事实上,“因神先爱我们”(约一4∶19),之后他也使我们与他自己和好。然而,直到基督以他的死救赎我们,那应得神对我们震怒的不义仍在我们心中以及神的咒诅之下。所以,只有基督才能使我们完全与神联合。我们若要确定自己在神的喜悦和恩待下,就必须唯独仰赖基督,因只有在基督里,神才不将我们的罪归给我们,而至终免受神的震怒。

4.救赎之功乃出于神的爱,而非产生神的爱

据此,保罗说,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所接纳我们的爱是建立在基督里(弗 1∶4—5)。这是明确、合乎圣经的教导,并与一切宣告神在爱中差遣自己的独生子为我们死的经文一致(约3∶16),也与其他教导神借基督的死悦纳我们这些之前做他仇敌之人的经文一致(罗5∶10)。然而,为了使那些特别看重古时教会见证的人更确信这教导,我要引用奥古斯丁的教导,他说:“神的爱是测不透和不改变的,因为神并不是在他借他儿子的血与我们和好后才开始爱我们,相反,他在创立世界以前就爱我们,在我们尚未受造时,就可以与他的独生子一同做他的儿女。基督的死之所以使我们与神和好,并不表示基督叫我们与父神和好是为了使神开始爱他从前所恨恶的人,而是表示我们已经与爱我们的神和好了,虽然我们从前因罪与神为仇。保罗能证明我所说的是否真实:‘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所以,就连在我们敌对他和作恶时,他仍爱我们。因此,神以某种奇妙和属神的方式,在他恨恶我们时爱我们。因为他恨恶的是在我们身上他所没有创造的部分;然而,因我们的邪恶并没有完全败坏神的作品,神知道如何同时恨恶我们自己所捏造的邪恶,却爱他自己创造的部分。”这是奥古斯丁亲口说的。

基督的顺服和死的果效(5—7)

5.基督以一生的顺服救赎了我们

或许有人会问:基督如何除去人的罪、拆去人与神之间的隔墙,并为人获得义使神重新悦纳、恩待我们?我们的答复是:基督以他一生的顺服成就了这事。这是保罗亲口证实的:“因一人的悖逆,众人也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 p.)的确,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证实:基督以其一生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因此,基督在他受洗时也宣告:他借洗礼顺服父的命令并满足了神的义(太3∶15)。简言之,自从基督降世取了奴仆的样式,他便开始偿付释放人的代价,为要救赎我们。然而,为了要使人更精要地明白救恩之道,圣经特意将之归于基督的死。基督宣告:他“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 p.);保罗教导:基督为我们的罪受死(罗4∶25);施洗约翰宣告:基督来是要“除去世人罪孽”,因他是“神的羔羊”(约1∶29 p.)。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教导我们:“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3∶24—25 p.)以及“我们靠着他的血称义……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5∶9—10)。再有,“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我不打算引用所有相关的经文,因为不胜枚举,而且稍后我还将再列举一些。同理可证,使徒信经以最佳顺序叙述基督的生平,从他的诞生至他的复活,因为我们全备的救恩都在乎这一切。然而,圣经也没有忽略基督一生中其他的顺服。保罗的这段论述囊括了基督一生的顺服:“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8 p.)事实上,就连基督的“死”本身,他的甘愿顺服也很重要,因为勉强的献祭不能满足神的公义。因此,当主见证他“为羊舍命”(约10∶15 p.)时,他恰当地接着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约10∶18)在这意义上,以赛亚也说:“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赛53∶7;徒8∶32)福音书叙述道,他走上前去迎接捉拿他的士兵(约18∶4),在彼拉多面前,他没有为自己辩护,而是顺从他的判决(太27∶12、14)。这并不是说他毫无挣扎,因他亲自担当了我们的软弱,并借此考验了他的顺服!这也充分证明基督对我们无比的爱。他在恐惧中挣扎,并在无数残忍的折磨下,为了我们,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我们必须持定这原则:除非基督不顾自己的安危并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否则神必不悦纳他的献祭。在这原则下,使徒恰当地引用《诗篇》中的见证:“‘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10∶7)、‘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10∶9)、‘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39∶9,Vg.)、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来10∶7)。”但不安的良心唯独借献祭和除罪的洁净才能得安息,这是圣经所强调的。圣经教导说,基督的死使我们获得生命。

彼拉多定基督的罪

我们的罪所导致的咒诅在神的审判台前等候我们。因此,圣经首先叙述基督在犹大巡抚本丢·彼拉多面前被定罪,教导我们自己所当受的刑罚被归在这义人身上。无人能逃脱神可怕的审判。为了救我们脱离这审判,基督容许自己被必死的人定罪——甚至在邪恶、亵渎神之人面前被定罪。“巡抚”这头衔被提及,不但是要证明当时的史实,也是要我们明白以赛亚的预言:“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为了免去我们的死罪,基督仅为我们受死是不够的,基督必须借某种受死的方式作为救赎我们的挽回祭,即他必须同时亲自担当我们的咒诅和刑罚,才能救我们。他若被强盗或在暴动中被谋杀,这样的死无法作挽回祭。但基督作为罪犯被提到审判台前,被指控,法官宣判他有罪,将被处以死刑,这一切都证明他代替罪人受刑。我们在此必须留意先知所预言的两件事,这将极大地安慰和坚固我们的信心。圣经告诉我们,基督从审判台前被带去处决、悬挂在两个强盗中间,这就应验了马可所引用的预言:“他被列在罪犯之中。”(可15∶28,Vg.;参阅赛53∶12)这有何意义呢?显然他是要代替罪人死,而不是义人或无辜之人。他受死不是因为无罪而是因为有罪。另一方面,圣经记载亲自定他罪的彼拉多同时也说他无罪[因彼拉多不止一次不得不公开宣称基督无罪(太27∶23)],这使我们想起另一位先知的预言:“我没有抢夺的,要叫我偿还。”(诗69∶4)如此看来,基督是代替罪人,然而他的纯洁无瑕告诉我们,他担当的是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罪。基督在巡抚彼拉多手下受难,也借巡抚的判决被列为罪犯。然而,他却非罪犯。彼拉多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18∶38),这表明他的审判官同时宣告他是义的。这是我们被称义的根据:我们该受处罚的罪刑已经归在神儿子的身上(赛53∶12),我们必须终生牢记基督的代死,免得我们一生战兢忧虑,就如神儿子所亲自担当的神公义的报应仍然笼罩我们。

6.“钉十字架”

基督之死的方式也是某种极大的奥秘。十字架不但被人看来是某种咒诅,神的律法也是如此规定的(申21∶23)。因此当基督被悬挂在十字架上时,他就在神的咒诅之下。这事必须如此,为了要使整个咒诅——就是我们的罪所应得的并即将临到我们的——能从我们身上归到基督身上。这也是律法上所预表的,旧约中的献祭和除罪祭被称为“Ashmoth”,是希伯来文表示“罪”的单词。圣灵以比喻义使用这个词,意在表明这些献祭是除罪祭,也就是担当我们的罪和承受罪所应得的咒诅。摩西的献祭所预表的在基督身上应验了,因为基督是一切预表的实体。所以,为了完全除掉罪,他献上自己的性命为“Asham”,就是先知所称为除罪祭的(赛53∶10,参阅5节),借此我们的罪污和刑罚就得以抹去,不再归于我们了。使徒更明确地证明:“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神的儿子虽然完全无罪,却亲自担当我们的罪所应受的羞耻,并以他的纯洁作我们的衣裳。保罗在谈到罪时似乎也有同样的教导:“他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 p.)。当罪的咒诅转移到基督身上时,父神就摧毁了罪的权势。所以,在此这单词的意思就是:基督以死作为除罪祭献给神,以这献祭作挽回祭以除掉罪,使我们不再惧怕神的愤怒。如此,先知的这预言就很清楚了:“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也就是说,那位即将除净一切罪孽、污秽的救赎主担当了众人归给他的罪,他被钉十字架也是这教义的象征,正如保罗的见证:“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加3∶13—14;申21∶23)彼得也有同样的教导:“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这咒诅的象征使我们更清楚明白,那原先在我们身上的重担被归到基督身上了。然而,我们不可以为基督被这咒诅击垮了,他反而因亲自担当这咒诅,就毁坏和击碎了这咒诅的权势。信心因此在基督被定罪上看见自己被判无罪,也在基督受咒诅上看见神的祝福。所以,保罗有极好的根据宣告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获得的胜利,就如充满羞耻的十字架最终成为得胜的战车!保罗说:“基督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2∶14—15 p.)难怪!另一位使徒说:“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9∶14)在此,十字架的咒诅成为祝福。我们当不断默想献祭和除罪,好让这真理根植于我们心中,因为,除非基督成为祭物,否则我们就不能确信他是我们的救赎、赎价,以及挽回祭。所以,每逢圣经提到基督救赎的方式时,同时也提到他的血。基督所流的宝血不但成为挽回祭,也是洗濯盆(参阅弗5∶26;多3∶5;启1∶5),为要洗净我们的污秽。

7.“受死和埋葬”

使徒信经接着说:“基督受死和埋葬了。”在此我们又看到基督在各方面代替我们付出救赎我们的赎价。死亡以它的轭紧紧捆绑我们,基督代替我们将自己交给死亡的权势,为要将我们从这权势中释放出来。使徒的这句话也包含同样的教导:“他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 p.)他的死证明我们必不死,或基督借他的死救赎我们得生命。然而,基督在以下这方面与我们不同:他容许死亡吞灭他,并非使自己陷入无法自拔的死亡深渊,而是要除灭死亡(参阅彼前3∶22,Vg.),免得死亡吞灭我们;他容许自己伏在死亡的权势之下,并不是要被它的权势吞没,而是在死亡威胁我们并因我们堕落的光景被夸耀时摧毁它。基督最终的目的是“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这是基督之死带给我们的第一个益处。

基督之死的第二个益处是:我们因与基督的死有分,他的死便治死我们地上的肢体,免得它们和从前一样;他的死也治死我们里面的老我,免得他发旺结恶果。基督的埋葬也有同样的果效:我们因与基督的埋葬有分,就与他一同被埋葬,向罪是死的。b使徒保罗教导说:“我们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KJV),并且与他一同埋葬归入死(罗6∶4);他还教导我们,因基督的十字架,“就我们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们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2∶19,6∶14 p.);又教导我们与他一同死了(西3∶3)。保罗的这些陈述不但劝我们活出基督的死,也宣告他的死是有功效的,所以,也应当从所有基督徒身上表现出来,除非我们要叫基督的死落空。如此看来,基督受死和埋葬使我们享有双重的祝福:释放我们脱离从前捆绑我们的死亡,以及治死我们的肉体。

解释降在阴间的教义(8—12)

8.“降在阴间”

然而,我们不应当忽略降在阴间这教义,因这教义对基督的救赎而言并非无关紧要。古时神学家们的著作告诉我们:这教义从前在教会中不常被提到。但在教导教义的总纲时,我们不可忽略这教义,因为它包括了人不可藐视的奥秘。至少古时的某些神学家没有遗漏这教义。据此我们推测,那时的教会虽然加入这教义,却没有马上开始教导,而是过了一段时期才开始逐渐地教导。可以确定的是,这教义是众敬虔之人共同的信念,因为所有的教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提及基督降在阴间的教义,尽管他们的解释有所不同。至于这教义何时被纳入使徒信经则无关紧要。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使徒信经是我们信仰完整、详细的总纲,且其所教导的一切都是来自神圣洁的话语,若有人对信经是否包括这教义有疑问,那么我就要证明这教义对于我们救赎的重要性:若遗漏这教义,基督受死的功效多半会落空。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这教义并没有什么新的教导,只是以另一词重复埋葬的教义,因圣经常用“阴间”来代表坟墓。我同意他们提出关于阴间这一词的含义是对的——“阴间”常指“坟墓”。然而有两个原因与他们的观点不符,所以我不同意他们的看法。原本并不深奥的教义已用明白易懂的言辞陈明,之后若再以模糊的言辞赘述是不智的!在同一上下文中,若以两种不同的词组指陈同一件事时,后者应当是对前者的解释。但若有人说:“基督被埋葬”的意思是“他降在阴间”,这是什么样的解释呢?其次,这种毫无意义的复述怎可能被置入这总纲中呢?因为总纲的目的乃在于以最精简的言辞概括我们信仰的要点。我相信所有谨慎查考这问题之人都会赞同我的立场。

9.基督在地狱里吗?

另一些人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基督降至在律法下死亡之族长的灵魂中,为了宣告已成就的救赎,并将他们从阴间释放出来。他们错误地引证《诗篇》的话作为这解释的根据:“他打破了铜门,砍断了铁栓。”(诗107∶16)也引用了撒迦利亚的预言:“我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亚9∶11 p.)但这《诗篇》是预告神将释放那些被掳掠到遥远之地受奴役的人,而撒迦利亚是将以色列人被掳掠到巴比伦的大灾难比喻作深渊,并同时教导整个教会的得救乃是从阴间的深处得释放。因此,之后世人由于某种原因认为阴间是在地下的某处,故将之称为“Limbo”。尽管一些伟大的神学家多次采用这种说法,甚至今日也有不少人为之热心地辩护,却仍只是人的传说。死人的灵魂被关在监牢里是幼稚的说法,况且,何必要基督的灵魂下到那里释放他们呢?

我承认基督以其圣灵的大能光照他们,使他们能明白他们在世上只是预尝现在已显明于世的恩典。彼得以下的话大概就是此意:“基督借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彼前3∶19,参阅Vg.)。根据上下文,此话的意思是:之前死去之信徒与我们享有同样的恩典。彼得在此乃颂赞基督受死的大能甚至扩及已死之人,同时也教导说,这些敬虔之人现在享受到他们一直在操心等待的那义者的降临所带来的福分。另一方面,已死的恶人也借此更清楚明白他们与救恩无分。虽然彼得没有明确地区分义人和恶人,我们却不能因此推断他所说的对象包括义人和恶人。他的意思只是指这两种人在死后都被启示有关基督的死。

10.“降在阴间”也解释为基督代替我们所受属灵上的折磨

我们必须比信经更详细地解释基督降在阴间这教义。圣经对此教义的解释不但是圣洁和敬虔的,也是众信徒极大的安慰。若基督只在肉体上死,这就没有什么功效。基督同时也必须承受神严厉的报应,为了平息他的烈怒和满足他公义的审判。因此,他必须与地狱的军队和永死的恐惧直接交锋。以下我们引用了先知的相关预言:“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 p.)以赛亚在这段经文中的意思是基督替罪人担保——伏在神的咒诅之下——担当一切他们所当受的刑罚。基督只在一方面与他们不同:“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 p.)。难怪圣经说基督降在阴间,因他承受了神对罪人的烈怒!有人认为,若说基督在死后遭受他在死前所受的苦是荒谬的,也是颠倒事实,但这是肤浅和愚昧的异议。我的重点是:圣经记载基督在人面前所受的苦,也接着提到基督在神面前所受那看不见、测不透的审判,使我们明白,基督不但为了救赎我们献上自己的身体,他的灵魂也遭受了神所咒诅和离弃之人所当受的可怕折磨,而这是更大的代价。

11.圣经对这解释的支持

彼得说:“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 p.)彼得不是只提到死本身,而是明确地表示:来自神咒诅和烈怒(叫人死的缘由)之死的痛苦拘禁了神的儿子。若基督所面对的只是肉体上的死,这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可怕的!然而,基督既然甘愿遭受他所惧怕的死,就充分证明他无限的怜悯。无疑,使徒在《希伯来书》中也有同样的教导:“基督因他的惧怕蒙了应允。”(来5∶7 p.)(“惧怕”在其他译本中译作“敬畏”或“虔诚”,然而,根据这教义本身和句子的文法,这是极不妥当的翻译。)因此,基督“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就因他的惧怕蒙了应允”(来5∶7 p.),他并没有求神免去死亡,而是祈求不至于像罪人那样被死吞灭,虽然他代替罪人死。的确,没有比被神离弃和祈求不被神垂听更可怕的了,就如神亲自策划了你的灭亡。圣经记载基督被弃,不得不极度痛苦地呼求:“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诗22∶1;太27∶46)有些人却将之解释为基督所表露的是别人的感受而不是自己的。然而,这完全不可信,因他的确是出于内心极度的痛苦而说的。但我们也不是说神无时无刻恨恶基督或向他发怒。他怎能向他“所喜悦的”爱子发怒呢(参阅太3∶17)?若神恨恶基督,那么他怎能平息父对他人的烈怒呢?这是我们的重点:既然基督被神的手“鞭打和压伤”(赛53∶5),并亲历神对罪人的一切震怒和报应,这就证明基督担当了神严厉的刑罚。因此希拉利推论,他降在阴间使我们得以战胜死亡。他在另一处的论述也与我们的看法一致,他说:“他的十字架、死亡、地狱——成为我们的生命。”又说:“神的儿子降在阴间,人却高升入天堂。”我也无须引用人的见证,因使徒在回想这胜利的战果时,也同样宣告:“基督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5 p.)基督必须战胜那生来不断折磨和压迫一切必死之人的恐惧,他必须面对才能战胜。由此可见,基督所表露的不是一般的忧伤,也不是琐碎小事所造成的烦恼。基督与魔鬼的权势、死亡的恐惧,以及地狱的痛苦面对面交战,并战胜它们,好让我们死后不至于惧怕一切已被我们的王所吞灭的仇敌(参阅彼前3∶22,Vg.)。

12.反驳对这教义的误解和谬论

在此,有些无知、可恶之人与其说是出于无知,不如说是出于他们的恶意,他们喧嚷说:我的说法可怕地得罪基督。他们认为基督对自己灵魂的救恩感到恐惧是不妥当的。他们甚至更难听地毁谤道:我说神的儿子如此绝望与信心不相称。首先,这些人在基督的恐惧上恶意地引发争议,虽然福音书已载明这恐惧。在死亡临近时,基督“心里忧愁”(约13∶21)并充满痛苦,当死亡更临近时,他便更为战兢恐惧(参阅太26∶37)。若如我们的论敌所说,基督是在装模作样,这是邪恶的回避。所以,正如安波罗斯的教导:我们当确信基督的忧伤是真实的,否则我们就是以十字架为耻了。显然,除非基督的灵魂一同受刑,否则他所救赎的就只是人的身体。然而,他必须为挽救那些死在罪中的人争战。他的良善——我们称颂不尽——在这世上显明,他毫不退缩地担当我们的软弱。这事实并不减损他在天上的荣耀。并且,我们的痛苦和忧伤也在此得以抚慰,这位中保亲历了我们的软弱,为要在我们的痛苦中更好地救助我们(来4∶15a)。

他们声称将某种非善的东西归给基督是不妥当的。就好像他们比圣灵更有智慧,然而圣灵解释这二者并无冲突:“他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b)我们毫无理由对基督的软弱感到不安,因他不是为暴力所迫或是不得已,而是因对我们的爱和怜悯担当了我们的软弱,但他一切自愿为我们所受的苦丝毫未减损他的全能。然而那些吹毛求疵之人在这点上受骗上当了,他们没有明白基督的软弱是纯洁无瑕的,因他在这软弱中仍旧顺服神。我们堕落的本性是暴力和极端情绪化的,所以,我们的论敌也以人堕落的本性来衡量神的儿子。但因基督的本性是纯洁的,他能节制一切的情感,所以,他在忧伤和恐惧上如同我们(参阅来2∶17),却因他的无罪而与我们不同。

当我们的论敌在这事上被反驳时,又立即抓住另一个谬论:虽然基督惧怕死亡,但他却没有惧怕神的咒诅和愤怒,因他知道他必将平安无事。然而,敬虔的读者应当思考,基督比一般人更懦弱更惧怕死亡难道是尊荣吗?强盗和其他的罪人都狂傲地直面死亡,许多人高傲地藐视死亡,又有人平静地接受死亡。若说神的儿子极其恐惧死亡,我们怎能说他是坚定和伟大的呢?一般人认为圣经对基督惧怕的描述是难以置信的,因他受凶残的折磨,面上汗珠如血点落下(路22∶44)。他并非为了做给人看,而是暗自向他的父叹息。神必差遣天使从天降下安慰、鼓励基督,这就驱散了一切人对基督是否惧怕的疑惑(路22∶43)。若基督惧怕肉体之死以致汗如血点滴下,甚至需要父差遣天使协助他,这是何等羞耻的懦弱呢!基督极其痛苦,三次重复祷告——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太26∶39)——岂不就证明基督的争战比面对肉体之死更激烈吗?

由此看来,那些与我争辩的吹毛求疵之人大胆地胡诌他们所不知道的事情,因他们从未真正思考:我们从神的审判下被赎出来是什么意思。然而,这才是我们的智慧——真切地感受神的儿子为我们所付出的赎价有多大。

假设现在有人问,当基督求告神使他避免死时,他是否已降在阴间。我要回答,这是基督遭受残忍、可怕折磨的开始,因他当时知道他为我们的缘故站在神的审判台前被定罪。虽然当时在他身上,圣灵的大能暂时被隐藏,为要显露他肉体的软弱,但我们必须明白,他所遭受的痛苦和惧怕的试炼与信心并无冲突。这就应验了彼得的宣告:“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 p.)当他感觉到被神离弃时,他对神良善的确信并没有因此而动摇。他在极度痛苦中的呼求也证明这一点:“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虽然基督遭受无限痛苦,但就连在父离弃他时,他仍没有停止称父为他的神。这就反驳了阿波利拿里(Apollinaris)和所谓基督一志论派(Monothelite)的谬论。阿波利拿里宣称基督有永恒的灵而非灵魂,所以他只能算是一半的人,仿佛为我们的罪做挽回祭,除了顺服父神之外还有另外的途径!然而,顺服神的意愿或意志若不是出于灵魂,那是来自哪里呢?我们知道这是他灵魂忧愁的原因,为要驱除我们的惧怕并带给我们的灵魂平安和安息。为了反驳基督一志论派,我们只需提出:基督人性的意愿和神性的意愿是不同的。我略过这事实不谈,即基督以相反的情感胜过我们以上所提到的惧怕。这看来显然是极大的悖论:“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约12∶27—28)然而,在这人性与神性的争战中,他并没有表现任何激烈的挣扎,不像我们在极力抑制自己时所表现的那样。

基督的复活、升天,以及天上的团聚(13—16)

13.“第三天复活了”

以下我们要谈基督的复活。若略过这一点,我们以上所谈的一切就不完整。因基督的十字架、死亡,以及埋葬只表现了他的软弱,而我们的信心必须越过这一切才得以完全。基督的死完成了救恩,因他的死使我们与神和好、满足了神公义的审判、除去了神的咒诅,以及付清了罪的代价。然而,圣经说:父神“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并不是指借基督的死,而是借“基督从死里复活”(彼前1∶3 p.)。既然基督复活时胜过了死亡,同样,我们的信心能胜过死亡也完全在乎基督的复活。

保罗更清楚地描述复活的性质:“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他的意思就是:“基督以他的死除掉罪,又以他的复活使人重新称义。”若他自己被死战胜,他怎能将我们从死里释放出来呢?若他在这场争战中失败了,他怎能使我们获胜呢?因此,我们分别将救恩的功效归于基督的死和复活:基督的死除灭了罪和死亡,他的复活使我们重新称义并获得生命,如此看来,基督的复活使他的死在我们身上发挥功效。因此保罗陈述道: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 p.),因他当时在复活上彰显他属天的大能,这既是反映他神性的明镜,又是我们信心坚固的支柱。保罗在另一处也有类似的教导:“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林后13∶4 p.)保罗在另一处论述完美的经文中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他立刻接着补充说,“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10 p.)。彼得的这些话也与此相近:“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叫我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神。”(参阅彼前1∶21 p.)这并不是说基督的死所扶持的信心会动摇,而是说复活特别彰显那保守我们信心之神的大能。

因此,我们要留意,当圣经只提到基督的死时,我们同时要明白它包含与他的复活相关的一切。而且,当圣经只提到基督的复活时,我们要明白,它包括与他的死相关的一切。然而,基督因从死里复活而赢得胜利的冠冕,使得一切属他的人与他一同复活和得生命。保罗力辩:我们若不深信基督的复活,我们的信和福音本身便是徒然的(林前15∶17 p.)。同样地,保罗在另一处因基督的死胜过死亡的恐惧而夸耀之后,继而他强调说,的确,“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 p.)。

此外,就如我们以上所说,基督徒之所以能治死肉体,完全仗着与他的十字架有分,同样地,基督的复活也使我们获得相应的益处。使徒说:“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 p.)同样地,在另一处,保罗推论基督徒既因与基督一同受死(西3∶3),就必须治死他在地上的肢体(西3∶5)。他也从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上推论,我们必须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1—2)。据此,保罗不但劝勉我们效法基督的复活,叫我们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也教导靠着基督的大能,我们得以重生并行义。

我们从基督的复活又获得第三个益处:基督的复活给我们某种凭据,确信自己将会复活。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12—26中有更详细的讨论。

我们必须特别留意圣经上的记载:基督“从死里复活”。这句话证明基督之死和复活的真实性,就如同他受了一般人所受的死亡,并在他同样所取必死的肉体上获得永生。

14.“升天”

接着,圣经顺理成章地教导基督的升天。基督以他的死脱离了卑贱必死的生命以及十字架的羞辱,又以复活更进一步地彰显他的荣耀和全能。但基督在他升天之后才真正开启他天上的国度。使徒见证基督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弗4∶10,参阅Vg.)。尽管这看来似乎矛盾,保罗却证明二者有奇妙的一致性。基督离开是要使我们比他在肉身上与我们同在时更有益。因此在使徒约翰记载那著名的呼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7∶37)后,接着说:“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给信徒,“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7∶39)。基督也亲口对他的门徒说:“我去是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16∶7 p.)基督在他的身体即将离开他们时,安慰门徒说他必不撇下他们为孤儿,反而必会以看不见却更美好的方式再来(参阅约14∶18—19;16∶14)。因当圣灵降临时,他们将更确实体验到:基督的权威和大能足以使信徒快乐地行事为人以及安然离世。事实上,显然在基督升天之后,他就更丰盛地浇灌他的圣灵,他的国也更广泛地扩展,在帮助他的百姓和驱散仇敌上,他施展了更大的权能。所以,基督升天之后,虽然我们无法再看到他的形体(徒1∶9),但这并不表示基督不再与信徒在世上的历程中同在,而是要以更大的能力统治天地。他的升天也应验了他从前的应许:他将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就如他的身体被高举超乎诸天之上,同样地,他的能力也扩及天地的边界。我宁愿引用奥古斯丁的解释:“基督的死使他升到父神的右边,之后他将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按正统教义和圣经真道:他将以可见的形体施行审判,因他与信徒属灵的同在,将在他升天之后才开始。”他在另一处更清楚、详细地解释说:“他将以测不透、不可见的恩典应验这句话:‘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根据道所取的肉身、根据他是童贞女所生,又根据他被犹太人捉拿、挂在树上、从十字架上被取下、被麻布包裹、摆在坟墓中、在复活上显明自己,就应验了这句话:‘你们不常有我。’(太26∶11)为何呢?因他在复活后以肉身与门徒们一同生活四十日,并在他们与他同在一处时,他离开他们升到天上(徒1∶3,9),并不在世上:因他已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边(可16∶19),但他却仍然与我们同在,因他的神能并没有离开我们(参阅来1∶3)。因此,就他威严的临在而论,我们常有基督,但就他的肉身而言,他对门徒所说的这句话是真实的:‘你们不常有我。’(太26∶11)因基督在肉身上与教会同在不过几日,而如今教会虽肉眼不能看见基督,却凭信心常有基督。”

15.“坐在父神的右边”

奥古斯丁接着解释“坐在父神的右边”。这形容出自在君王两侧辅佐君王的大臣,君王交付他们管理和统治国家事务的权柄。圣经以同样的意义说:父神因喜悦在基督身上高举自己,并借基督的手做王,就接纳基督坐在他右边。也就是说,父交付基督统管天地的主权,且基督庄严地行使父所交付他统治的权柄,他将握有这权柄直到审判之日再次降临。保罗如此阐释基督的这权柄:“神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1∶20—21;腓2∶9)并说:“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林前15∶27)、“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由此可见,“作”的目的是:使一切天上、地上的受造物都赞扬他的威严、受他统治、听从他的吩咐,以及服从他的权能。这就是使徒们常常提到基督坐在父神右边的意义所在——父神将万事交在他手中(徒2∶30—36,3∶21,4章;来1∶8)。因此,如果认为基督坐在父神右边只是代表基督的蒙福,就是错误的。在《使徒行传》中,司提反宣称他看到基督站在父神的右边(徒7∶55)。然而,关键不在于站或坐的姿势,而是在于他权柄的威严。因此,“坐”的含义只是指在天上的审判台前施行审判。

16.基督升天赏赐我们信心的益处

因基督的升天,我们的信心领受许多的益处。首先,我们明白,主已升天打开了从前被亚当关闭的天国之门(约14∶3)。既然基督带着人的肉身升天,仿佛以我们的名升天,也如保罗所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与基督耶稣一同坐在天上”(弗2∶6),使我们不至空盼天国,而是在我们的元首里已拥有天国。

其次,我们的信告诉我们,基督与父同住对我们益处极大。因在他进入非人手所造的帐幕后,他在父面前一直做我们的中保和代求者(来 7∶25,9∶11—12;罗8∶34)。如此,就使父转眼不看我们的罪而看基督的义。他如此使父的心与我们和好,甚至他的代求为我们预备使我们得以进到父的宝座前的道路。基督使可憎的罪人原先所惧怕之神的宝座成为施恩和怜悯的宝座。

再次,信中含着基督的大能,而这成为我们的力量、权能、财富,并使我们能向地狱夸胜:“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略了仇敌”(弗4∶8,参阅Vg.;参阅诗68∶18),因击败仇敌就使他的百姓富裕,并天天厚赐他们属灵的福分。所以,他坐在天上将他的力量赐给我们,使我们得属灵的生命,以他的圣灵使我们成圣,以各样恩赐装扮教会,保护教会脱离一切危害,以他膀臂的力量制止十字架和我们救恩的仇敌,最终,基督拥有一切天上、地下的权柄。他如此行直到击败他一切的仇敌,也是我们的仇敌(林前15∶25;参阅诗110∶1),并完成建造教会的事工。这是他国度真实的光景,也是父神交给他的权柄,直到基督再来审判活人和死人,完成他最后的事工。

基督将施行审判(17)

17.“他将要审判活人、死人”

基督向他的百姓证实他所拥有的权柄。然而,现今因信徒仍在肉身之内,基督的国乃是隐藏的,因此,神要我们靠信心默想基督在世界末日将向我们显现肉眼能见的同在。因他怎样往天上去,还要怎样再来(徒 1∶11;太24∶30)。基督将以他国度测不透的威严、不朽的光辉、神性无限的大能,以及天使的护卫,向众人显现。圣经吩咐我们等候我们的救赎主降临,在那日他将分别绵羊和山羊,选民和被遗弃的人(太 25∶31—33)。死人或活人都不能逃脱他的审判。主的号角声将从地的四极吹响,传讯所有人聚集到他的审判台前,包括当时活着的人和已死的人(帖前4∶16—17)。

有人将“活人和死人”另做解释。有些古时的神学家不知如何对此加以解释。但既因我们以上的解释是清楚的,并与信经相近,且拟写使徒信经的目的就是要使一般的老百姓都能明白,所以我们应当相信以上的解释是正确的。这也与保罗所说的一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9∶27)。因在最后的审判中,虽然当时活着的人不会以自然的方式死亡,但因他们将遭受的变化与死无异,也就被称为“死亡”。“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林前15∶51)这是什么意思呢?他们必死的生命将结束,并“刹那间”化为全新的生命(林前15∶52)。没有人能否认这肉体的结束就是死亡;然而,神仍将传讯活人和死人到审判台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4∶16—17)这话极可能出自路加所记载的彼得的讲道中(徒10∶42),或保罗写给提摩太严厉的劝勉里(提后4∶1)。

使徒信经的总结以及基督的充足性(18—19)

18.审判官就是救赎主!

这就成为我们极大的安慰:审判在那预定我们与他一同享有审判世界这尊荣之基督的手中(参阅太19∶28)。他必不登上审判台定我们的罪,我们慈爱的君王怎会毁灭他的百姓呢?头怎会驱散他的肢体呢?我们的辩护律师怎会定他当事人的罪呢?既然使徒敢宣称有基督为我们代求,就无人能定我们的罪(罗8∶33,34),那么我们的代求者基督就更不可能定父交托他保护之人的罪。这是极大的确据——我们将被带到我们救赎主的审判台前,就是将使我们蒙救恩的基督!而且,如今他在福音上所应许的永恒福分,将来必在审判中得应验。所以,父神将一切审判的权利交给子(约5∶22),尊荣他,为了使他关心他百姓的良心,因他们惧怕受审。

至此,我已按照使徒信经的秩序阐释了我们的救赎,因这信经以寥寥数语总结了救赎的要点,因此这信经可作为我们的碑,使我们能逐条清楚了解我们所应当留意关于基督的事。我将之称为使徒信经,也不在乎作者是谁。古时的神学家多数相信这是众使徒的作品,或是众使徒一同撰写和颁布的,或是他人忠实收集使徒们教导的总纲而因此得名。我不怀疑在教会初期,即使徒时代,这是众信徒所公认的信条——不管它出自何处。此信经不太可能是由一个人所写的,因从仍可考证的时代起,一切敬虔之人都视之拥有圣洁的权威。我们唯一当在乎的是,这是我们信仰整个历史详细和有序的总纲,且它所有的教导都确实有圣经的根据。由此看来,怀疑或争论作者是谁是毫无意义的,除非我们说拥有圣灵确实的教导仍不够,我们还需要知道是借谁的口说的或借谁的手写的。

19.信经上所有的信条都在乎基督

因此,我们的整个救恩和其各部分都在基督里(徒4∶12)。所以,我们不应在基督之外解释其中的任何部分。我们若寻求救恩,基督之名本身教导我们:这救恩出于他(林前1∶30);若我们寻求圣灵任何的恩赐,它们也都来自基督的膏抹;我们若寻求力量,这力量乃在基督的管辖中;若求纯洁,这在他的感孕中;若寻求温柔,这在他的诞生中。基督在出生上凡事与我们相似(来2∶17),为的是体会我们的痛苦(参阅来5∶2)。我们若寻求救赎,这在他的受难中;若寻求释放,这在他的定罪中;若求免除神的咒诅,这在于他的十字架(加3∶13);若寻求赎罪,这在于他的献祭;若求洁净,这在于他的宝血;若求和好,这在于他降在阴间;若求治死肉体,这在于他的坟墓;若求新生命,这在于他的复活;若求永生,也在于他的复活;若求天国的基业,这在于他的升天;若求庇护、平安,及一切丰盛的福分,这在于他的国度;若求在审判中坦然无惧,这在于父交给他和我们共同审判的权柄。总之,既然在他里面充满各式各样的美善,我们就当唯独饮这泉源以得饱足。有些人因拒绝只满足于基督,就在各式各样的私欲中飘摇,即使他们主要在乎基督,却因在基督之外另有渴望,就偏离了正路。然而,只要人曾尝过基督丰盛的福分,就断不会让疑惑趁虚而入。

第十五章 为了明白父神差遣基督的目的和基督赐予我们的恩惠,最主要的是必须查考基督的三种职分:先知、君王、祭司

基督救赎之工的三种职分:第一是先知的职分(1—2)

1.明白这教义的必要性:指向基督先知职分的经文

奥古斯丁正确地指出:尽管异端分子也传扬基督的名,却与信徒没有共同的信仰,这信仰唯属于基督的教会。我们若认真思考有关基督的教义,就会发现这些异端分子是有名无实的基督徒。虽然如今天主教徒常说:“神的儿子,世人的救赎主”,然而因他们只满足于这外在的称号,也就夺去了基督的大能和尊荣,保罗的这句话正适合他们:他们“不持定元首”(西2∶19 p.)。

所以为了使我们的信心在基督的救恩上有根有基并专靠他,必须立定这个原则:父神赋予基督三种职分——先知、君王、祭司。然而,我们若只知道这些称号而不明白它们的目的和用途,这对我们而言几乎没有什么益处。天主教徒也使用这些称号,却是形式化和毫无效果地使用,因他们对于这些头衔的意义全然无知。

我们说过,尽管神不断赐给以色列人先知,使他们从不缺乏足以获得救恩的教义,然而,当时的敬虔人总是深信,唯有在弥赛亚降临时,他们才能获得全备的知识。甚至连撒玛利亚人对此也笃信不疑,虽然他们从未明白何谓真敬虔,就如撒玛利亚妇人所说:“他来了,必将一切的事都告诉我们。”(约4∶25 p.)犹太人却不轻率地相信这点,而是在受到圣经清楚的教导之后,他们才开始相信。先知以赛亚的这段话是众所周知的:“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赛55∶4)以赛亚在另一处称他为“谋略奇妙的使者”(赛9∶6,28∶29;耶32∶19)。因此,使徒赞美福音教义的完美说:“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晓谕列祖”(来1∶1),又说:“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2 p.)。然而,因众先知的职分是要让教会持守盼望,同时扶持她直到中保的降临,所以,在旧约时代,当信徒被放逐时,他们抱怨他们丧失了这最基本的福分:“我们不见我们的标帜,不再有先知;我们内中也没有人知道这灾祸要到几时呢!”(诗74∶9)虽然如此,然而到了基督即将降临前夕,神命令但以理“封住异象和预言”(但9∶24),不但是为了确立但以理当时所宣告之预言的权威,也是为了使众信徒耐心度过一段没有先知的时期,因旧约中所有的预言即将应验。

2.对我们而言,何为先知职分的含义?

我们应当留意“基督”这称号包含三种职分,因为我们晓得在律法之下,先知、祭司、君王都是以圣油受膏。所以,“弥赛亚”(受膏者)这光荣的称号也赐给旧约所应许的中保。就如我在另一处已讨论过的,我承认基督根据他君王的职分被称为弥赛亚。然而,他受膏做先知和祭司的职分,我们也不可忽视。以赛亚在经文中特别提及基督先知的职分:“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报告耶和华的恩年。”(赛61∶1—2;参阅路4∶18)由此可见,圣灵膏他是要他宣扬父神的恩典并为之作见证。这并不是普通的宣扬,因先知的职分使他有别于其他教师。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留意,他受膏不仅是为了使自己担任教导的职分,也是为了他所有的肢体,好使圣灵的大能伴随着福音的不断传讲。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基督所传扬的完美的教义终止了一切的预言。所以,一切因不满足于福音而在其上添加信息的人,便是藐视基督的权威。那如雷的声音从天宣告:“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太17∶5,参阅3∶17)这声音赐下特别的权柄,使他超乎一切先知。就如先知约珥的预言,这恩膏从元首基督遍及他的肢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少年人要见异象”(珥2∶28 p.)。然而,当保罗说神使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林前1∶30),以及在另一处说:“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2∶3 p.)时,他的含义稍有不同。也就是说,在基督之外没有什么值得明白的事,所有借信心参透基督的人,就拥有天国一切丰盛的福分。因这缘故,保罗在另一处记载道:“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 p.)这是真实的,因神不允许我们越过福音单纯的信息。而且,基督至高先知职分的威严告诉我们,他所教导的教义使人获得全备的完美智慧。

君王的职分是属灵的(3—5)

3.基督统治的永恒性

我现在要讨论君王的职分。读者们若不明白这职分是属灵的,那我所谈论的一切就都是徒然的,这就告诉我们,这职分对我们而言是有功效和有益的;也告诉我们,他的大能和永恒性。在《但以理书》中,天使将这永恒性归给基督的位格(但2∶44);在《路加福音》中,天使则将之归在百姓的救恩上(路1∶33)。然而这永恒性是双重的,或必须从两方面来思考:第一方面是在乎整个教会;第二方面是在乎教会中的每一个肢体。以下这段经文是指前者说的:“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绝不向大卫说谎!他的后裔要存到永远,他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恒一般,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天上确实的见证。”(诗89∶35—37 p.)神确实在此应许借他儿子的膀臂永远保护他的教会。唯有基督才能使这预言应验,因为在所罗门离世之后,以色列国就丧失了大半的主权,这主权就转移到大卫家族以外的人身上,使大卫家族蒙羞(王上12)。之后这主权就越来越削弱,直到最终可悲的结局(王下24)。

以赛亚的宣告也有同样的含义:“至于他同世的人……从活人之地被剪除。”(赛53∶8 p.)他在此宣告:基督将复活,使他所有的肢体与自己联合。所以,当我们读到基督握有永恒的权能时,就提醒我们教会的永恒性在基督的护卫下。因此,虽然教会不断遭受暴力的攻击,以及无数的患难,却仍旧平安。大卫嗤笑仇敌的胆量,因他们企图甩掉神和他受膏者的轭并说:“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那坐在天上的必发笑,主必嗤笑他们。”(诗2∶2、4 p.)于是,他使敬虔之人确信神必永远保守教会,并鼓励他们在教会受逼迫时仍存有盼望。大卫在另一处代替神说道:“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诗110∶1)他在此宣告:不论多么强大的仇敌阴谋毁灭教会,他们的力量仍不足以胜过神永不更改的预旨,神借此预旨差遣他的儿子做永恒的君王。这一切证明,魔鬼即使利用世上一切的资源,仍不能毁灭教会,因教会是建立在基督永恒的宝座上。

这教义如何应用在每位信徒身上呢?其实,同样的“永恒性”应当激励我们盼望永生的福分。由此我们得知地上的一切都是属世的,也是暂时的,甚至是转瞬即逝的。因此,基督为了使我们盼望天堂便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总之,当我们听到基督的王权是属灵的,就当受到激励去寻求永生的盼望;这盼望既受基督的保守,我们就当耐心等候这来世必定成就的恩典。

4.基督君王的职分使我们得福

我们说过,只有当我们确信基督君王的职分是属灵的,我们才能领会这职分的权能和宝贵。且我们一生必须背负十字架、遭受众多患难,就证明这一点。那么,我们被召聚在天国君王的统治下有何益处呢?就在于我们确信在来世能享受这国度的福分。因此,我们应当确信:基督所应许我们的快乐并不在乎外在的利益,譬如,过快乐平安的生活、拥有众多财富、脱离一切危难,以及享受一切肉体所渴慕的乐趣。基督所应许我们的快乐反而是属天的!世上任何民族的兴旺和幸福,部分依赖众多的财富和国家的安定,部分则依赖强大的军事力量,可以抵御外来的侵略。同样,基督丰盛地赏赐他百姓灵魂永恒救恩的需要,并赐他们力量抵挡属灵仇敌的攻击。因此我们知道,基督对我们e内在和外在的统治,多半是为了我们而不是为他自己。因此,神照我们的需要,为我们装备属灵的恩赐,是我们生来所没有的。从这些属灵恩赐初熟的果子上,我们就能领悟我们已经与神联合并拥有完全的福乐。我们也当依靠圣灵的力量,坚信我们必要战胜魔鬼、世界,以及一切的患难。这就是基督答复法利赛人的含义:因为神的国就在我们心里,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路17∶20—21)。大概是因为基督宣称自己是赏赐神至高福分的君王,所以,法利赛人对基督冷嘲热讽,要求他证明给他们看。然而,基督却吩咐他们省察自己的良心,“因为神的国……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基督如此行是要拦阻那些过于体贴属世之事的人渴望世俗的荣耀。这经文简洁地教导我们基督的国度赏赐给我们的是什么。因这国既不属世也不属肉体,因此必不衰残,反而是属灵的,使我们得以仰望永生。

如此我们就能忍耐地度过今生的痛苦、饥饿、寒冷、被人藐视和辱骂,以及其他的困苦。因为我们深信:我们的君王永不离弃我们,也必看顾我们一切的需要,直到战争结束,我们与他一同得胜。在这统治之下,基督与我们分享父神所赐给他的一切。他如今以他的大能装备我们,以他的美善和荣耀装扮我们,以他的财富充实我们。在这些祝福之下,基督徒有很多欢喜快乐的理由,并有完备的信心,无畏地与魔鬼、罪恶,以及死亡作战。最后,我们因穿上基督的义,就能勇敢面对世人一切的羞辱。既然基督用厚恩待我们,我们就当多结果子回报他并因此荣耀他。

5.基督君王职分的属灵性:基督和父神的主权

因此,这君王的受膏并不用油或香物。反而,他被称为神的“受膏者”(Christus),因为“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住在他身上”(赛11∶2 p.)。这就是《诗篇》所说“喜乐的油”,神用这油膏他胜过膏他的同伴(诗45∶7),因若基督不是如此优越,我们就都是贫乏和饥饿的。以上谈过,基督的富足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因他要将这富足赏赐给饥渴的人。圣经说:“父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3∶34 p.)其理由是:使我们从他丰盛的恩典里领受,而且恩上加恩(约1∶16 p.)。从这泉源里涌出保罗所描述的那丰盛:“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4∶7)这些经文确实证明了我的观点:基督的国在乎圣灵,并不在乎世俗的欢愉或浮华。因此,我们若想在基督的国度里有分,就必须弃绝世界。

这圣洁膏抹可见的象征是在基督受洗时,就是圣灵以鸽子的形象降临在他身上(约1∶32;路3∶22)。圣经以“恩膏”这一词称呼圣灵和他的恩赐并不是新事,我们也不当视为荒谬(约一12∶20、27),因为这是我们获得力量的唯一方式。尤其就属天的生命而言,一切的活力都是圣灵赏赐的。因圣灵选择基督做他的根基,使天上的富饶透过基督的丰盛临到贫乏之人。众信徒凭着他们君王的力量,不至被击败,而且满有属灵的富饶。因此,他们被恰当地称为基督徒。

保罗下述的话与我们所说的永恒并无分歧:“再后……基督……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4),以及“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参阅Vg.)。他的意思是,在那完美的荣耀中,国度的治理不像现今。父神将一切的权柄交给子,并借子的手管理、滋养、扶持、眷顾,以及帮助我们。所以,虽然我们生来远离神,基督却站在我们中间,亲自引领我们逐渐与神紧密联合。

而且当我们说基督坐在父神的右边时,也就是在说他是父的代理人,基督握有神国度一切的权柄,神喜悦透过基督统治和保护教会。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中解释说:神“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20—23 p.)。他也同样教导说:“神……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9—11 p.)保罗在此的意思是:因我们的软弱,基督现今的治理方式是必需的。因此,保罗正确地推论:那时父神将亲自成为教会唯一的元首,因基督保护教会的职分已完成。因着同样的缘故,圣经常常称基督为“主”,因父使基督作我们的元首,好借着他的儿子统治我们。尽管世上有许多被称为主的(参阅林前8∶5),“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林前8∶6,参阅Vg.)。我们当因此明白,他是同一位借以赛亚的口宣告自己是教会的元首和立法者的那位(赛33∶22)。虽然子多次称他所握有的一切权柄是父神的赏赐,但他的意思只是指他以神的权柄作王。他为何担当中保的职分呢?他从父的怀中和测不透的荣耀中降世,接近我们。这事实使我们一切属他的人定意热心顺服神的旨意!基督担任甘心乐意顺服神之人的君王和牧者;另一方面,圣经也告诉我们:他将用铁杖打破他的仇敌;必将他们摔碎如同窑匠的瓦器(诗2∶9 p.)。圣经还说:“他要在列邦中刑罚恶人,尸首就遍满各处;他要在许多国中打破仇敌的头。”(诗110∶6 p.)我们如今也可以看到这事实的许多实例,然而,在审判之日它将被完全地证明,这也可被适当地视为基督为王的最后作为。

祭司的职分:使信徒与神和好并为信徒代求(6)

6.现在我们要简要论及基督祭司职分的目的和意义

基督既因是纯洁、毫无玷污的中保,就以他的圣洁使我们与神和好。然而,神公义的咒诅拦阻我们亲近他,并因他审判官的职分向我们发怒。所以,人的罪必须被除掉,好让基督在祭司职分上获得神对我们的恩惠并平息他的烈怒。因此,基督为了担任这职分,必须向神献祭。在律法之下,祭司必须带着血进入至圣所(来9∶7),使信徒确知,即使祭司在神面前替他们辩护,但若他们的罪未被除去,就不能平息神的愤怒(利16∶2—3)。使徒在《希伯来书》中,用第七章至第十章的篇幅详尽讨论这教义。总论就是:祭司的职分唯属于基督,因基督借他的死涂抹我们的犯罪,使我们罪得赦免(来9∶22)。神起誓绝不后悔,他庄重的誓言提醒我们这是极为重要的:“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参阅来5∶6,7∶15)无疑地,神喜悦借这经文告诉我们,这是我们救恩的根基。因为,若非基督作我们的大祭司,洗净我们的罪、使我们成圣、为我们获得神的恩典,我们或我们的祷告就无法接近神,因为我们的过犯和罪恶使我们与这恩典隔绝。由此可见,若基督没有死,他祭司职分的功效和益处对我们而言是无用的。

我们由此得知基督永远为我们代求,而我们借他的代求蒙恩。于是这就成为敬虔之人祷告中的信心和良心的平安,他们坦然无惧依赖神父亲般的怜悯,也确信所有中保所分别为圣的人都蒙神悦纳。尽管在律法之下,神吩咐人向他献祭物,然而,基督祭司的职分是崭新和截然不同的,因基督既是祭司又是祭物。这是因为除了基督之外,没有另一个神所悦纳的祭物,也没有另一位配得上向神献神所悦纳的祭物(他的独生子)。基督担任祭司的职分,不但借永恒和好的律平息神对我们的愤怒,也接纳我们一同参与这伟大的职分(启1∶6)。我们本身虽然污秽,却在基督里做祭司、将自己和所有的一切献给神,并坦然无惧地进入天上的会幕,使我们一切向神献上的祷告和赞美成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这就是基督在以下经文中的教导:“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虽然我们生来是神所憎恶的,但因基督借他自己使我们分别为圣归向神,我们因此能做圣洁之人并讨神喜悦。这就是为何《但以理书》提及至圣者受膏(但9∶24)。我们应当注意基督的受膏与旧约当时预表的受膏之间的对照。这仿佛天使说:“当影儿被驱散,真实祭司的职分将在基督身上彰显出来。”这就更显出那些不满于基督祭司的职分而企图重复献上基督之人的可憎!天主教徒在弥撒中天天都行这恶,重复献基督为祭。

第十四章 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如何成为一个位格

对于基督人性和神性的解释(1—3)

1.两种本质却合而为一

另一方面,我们不应当将“道成肉身”(约1∶14)解释为道成为肉体或与肉体混合。其意思是:既然他选择童贞女的子宫作为他居住的殿,那么那从前是神儿子的如今成为人子,这并不是本质的混合,而是两种本质在一个位格里的合一。我们相信他的神性和人性联合,却在本质上各未受损并保持原样,然而这两种本性联合为一位基督。

我们若能将这奥秘与任何世上的事物比较,那最好、最恰当的或许就是,人,由两部分构成,即灵魂和身体。然而人的灵魂和身体在这联合中并不互相混合,灵魂不是身体,身体也不是灵魂。灵魂有一些与身体无关的特点,身体也有一些与灵魂无关的特点;也有一些特点专指整个人,而不能恰当地专指灵魂或身体。但有时灵魂的一些特点是用来指身体,且身体上的一些特点也是用来指灵魂。然而,这些不同的部分组成一人,而非好几个人。这段话表示人是一位却由两个部分联合组成,且由两种不同的本性组成这人。圣经也是如此描述基督:一些特点是专指他的人性,也有时记载一些专指他神性的特点,又有时记载一些同指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特点,而不是专指其中之一。圣经有时强调基督两种本性之间的联合,甚至有时将两者互相交替,古时的神学家称这互相的交替为“属性的交通”。

2.神性和人性彼此间的关系

对于基督神性和人性的描述,若无圣经多处经文的支持,就毫无说服力。基督指着自己所说的这句话:“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与他的人性并不相干。我十分清楚对手用来扭曲这经文之吹毛求疵的争论:他在万代以前就存在,是因圣父预定他做救赎者,也预定众信徒认识他。然而,既然基督将他降临之日与他永恒的本质做区分,并强调他的权威在古时就远超过亚伯拉罕,他无疑是在宣告关于他神性的部分。b保罗宣告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5,17)。基督自己也亲口说他是“未有世界以先,与父同有荣耀的”(约17∶5 p.),并与父一同作工(约5∶17)。这些属性是无人拥有的。因此,这些属性和相似的属性是专指基督的神性。

然而,他同样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赛42∶1,以及其他的经文),圣经也记载:“基督的智慧和身量……都一起增长”(路2∶52),他也不“求自己的荣耀”(约8∶50);他也不知道世界末日是何时(可13∶32;参阅太24∶36)、“不凭自己说话”(约14∶10)、“不按自己的意思行事”(约6∶38);圣经还记载使徒们看到并摸到他的身体(路24∶39)。这一切都专指基督的人性。就他的神性而论,他不可能在任何方面有长进,并为自己的缘故行任何事;他无所不知;他照自己的意旨行做万事,也是人无法看见和摸到的。e然而,基督并不将这些属性专指他的人性,而是视这些属性与他中保的职分相称。

保罗的这些话表明基督神、人两性彼此的交通:“……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20∶28 p.),以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林前2∶8 p.)。使徒约翰也说:“……生命之道,就是我们……亲手摸过的”(约一1∶1 p.)。其实,神没有血,不会受苦,人手也无法触及。然而,那真人和真神的基督既因被钉十字架而为我们流血,那他在人性中所行的也当被归于他的神性,虽然这说法不妥当,却非毫无道理。

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使徒约翰教导说:“主为我们舍命”(约一3∶16 p.),这里的神性也必定包含人性。再者,基督仍在世时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3∶13 p.)。的确,以基督所取的肉身而言,他并没有在天上。但因同一位基督既是人又是神,为了证明两性彼此的联合,他将他的人性归在神性之内。

3.在中保职分上神人两性的合一

同时指出基督拥有双重本性的经文,大多被记载在《约翰福音》中,这卷书也最明确地教导基督的真本质。因这些经文都不是专指基督的神性或人性,而是同指二者:他从父那里领受赦罪的权柄(约1∶29)、随己意叫人复活、赐人公义、圣洁和救恩;他受差派为活人死人的审判官,为的是与父同得尊荣(约5∶21—23)。最后,他也被称为“世界的光”(约9∶5,8∶12)、“好牧人”、“唯一的门”(约10∶11、9)、“真葡萄树”(约15∶1)。a当基督降世为人时,这些称号是父早已赏赐他的。虽然基督在创立世界以先与父一同拥有这些称号,但却在方式或意义上不同,而且父神不可能将这些称号赏赐给没有神性的人。

我们也应当在同样的意义上理解保罗的话。在审判之后“基督将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4 p.)。显然,神儿子的国无始无终。然而,既然他的神性隐藏于卑贱的肉体之中,又“虚己”取了奴仆的样式(腓2∶7,参阅Vg.),暂时撇下他威严的荣光,就证明他对父神的顺服(参阅腓2∶8)。在他结束这卑微后,至终“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来2∶9 p.),并被高举为至高的主,使万膝在他面前跪拜(腓2∶10)。他将把自己的称号和荣耀的冠冕,以及从父那里所领受的一切交与父,“叫神在万物之上”(林前15∶28)。父神将权柄和主权交付基督,难道不就是要借他的手治理我们吗?因此,圣经说基督坐在父神的右边(参阅可16∶19;罗8∶34),然而这只是暂时的,直到我们亲眼看见神。

在此,我们也不能替古时神学家的谬误辩解,他们毫不留意中保的职分,也几乎强解《约翰福音》中的教导,使自己落入网罗中。正确理解中保职分的关键在于,一切关于中保职分的描述,并不是专指神性或人性。直到基督再次降临审判世界,他要做王,在受人肉体软弱限制的程度上使我们与父联合。但当我们在天上的荣耀中得见神的真体时,那时基督既已完成中保的职分,便不再做父神的使者,而再次享受他在创立世界以先所享有的荣耀。

我们也只能在这意义上用“主”这称号专指基督,即当他代表神与人之间的桥梁时。保罗的论述与此同义:“只有一位神……万物都本于他……并有一位主……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林前8∶6)也就是说,父将主的权利交付他,直到我们面对面得见他神性的威严。那时,他要将主的权利交还给父神,如此他的威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为灿烂。于是,父神也不再作基督的头,因基督的神性将独立照耀,虽然如今被帕子蒙住。

反驳聂斯托利、欧迪奇,以及塞尔维特等人的谬误(4—8)

4.神性和人性既不是混合的,也不是分开的

若读者智慧地运用以上关键的原则,就能解决许多难题。但令人惊讶的是,有许多没有读过神学之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研究神学的人——对上述提及基督时的用语没有专指他的神性或人性而感到困扰。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这些说法与他显为神、人两性的位格,或中保的职分并无冲突。然而,当一位有智慧的解经家以敬虔的心态查考这些经文时,这些大奥秘彼此间的美妙、和谐就不难被看出。但这些狂躁分子总是在搅扰!他们抓住基督人性的属性否定他的神性,也抓住他神性的属性否定他的人性;有时又抓住两种本性共同的属性,并不专指神性或人性的属性否定基督的双重本性。然而,难道这不就是在断定,基督既然是神就不可能是人,或因他是人就不可能是神吗?这也是在争论,既然他同时是神和人,所以他就不可能是人或神吗?

所以我们坚信,基督既然是神和人,拥有两性的联合却不是混合,b是我们的主也是真神的儿子,这是根据他的人性而不是因为他的人性。我们必须远离聂斯托利(Nestorius)的谬论,他分裂基督神、人的本性而不是对此做区分,以致捏造了两位基督!然而圣经的教导彻底地驳倒这异端:圣经用“神的儿子”这称呼指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那位(路 1∶32 p.),马利亚本身也被称为“主的母亲”(路1∶43 p.)。我们也当防备欧迪奇(Eutyches)的异端,免得在证明基督两性的联合时,反而否定他的神性或人性。我们已引用过许多分辨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经文,也有许多其他类似的经文足以塞住好争议之人的口。稍后我将附加另一些经文更有效地粉碎他们的捏造。现在只要引用这节经文就足够了:除非神性居住在基督的身体之内,否则基督不可能称这身体为圣殿(约 2∶19)。因此,就如聂斯托利在以弗所教会的会议上被公义地咒诅,同样地,欧迪奇后来也在君士坦丁堡和卡尔西顿会议上被公义地咒诅。因为将基督的两种本性混合或分裂都同样是错误的。

5.基督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

然而在我们的时代,也出现了一位同样致命的怪物——塞尔维特,他认为神的儿子是由神的本质、神的灵、肉体,和三个非被造的事物所组成的。首先,他主张基督是神儿子的唯一解释是,他是在童贞女马利亚的子宫里受圣灵的感孕而出生的。他诡诈的思路是:在他推翻基督神、人两性的区分后,他教导基督是某些属神和属人因素的混合体,而非同时是神又是人。他的整个逻辑是,基督降世为人之前只是神的一些影像,而这些影像的实底,只有在道真正开始做神的儿子时才显明。

我们相信那由童贞女所生的中保就是神的儿子。除非神将这尊荣赏赐给人子基督,否则他就不能反映神测不透的恩典,这尊荣就是他是神的独生子又被如此称呼。教会对神的儿子所下的定义是正确的:我们之所以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是因为那在万代以先为父所生的道,以“位格”(hypostatic)的联合方式取了人性。古时的神学家将“位格的联合”定义为,以两种本性组成一个位格的联合。这定义是专门用来反驳聂斯托利等人的谬论,因为他幻想神的儿子居住在肉体中却不是人。当我们说永恒之道在披上肉身之前就已经是神的儿子时,塞尔维特指控我们编造两个神的儿子,就如我们的意思不纯粹是他在肉身显现。若他在成肉身之前就是神,他并未因此改变而重新做神。当我们说神的儿子以肉身显现,却因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就永远有儿子的名分,也并不荒谬。天使对马利亚所说的话也有这样的含义:“因此所要生的圣子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35 p.),就如说“儿子”这称号虽然在律法之下并不十分清楚,之后却成为荣耀和众所周知的。保罗也教导说,我们现在既借基督成为神的儿子,就坦然无惧地呼叫:“阿爸!父!”(罗8∶14—15;加4∶6)那么难道古时的族长不是神的儿子吗?他们也是神的儿子,凭着这权柄,他们以神为父求告他。然而在神的独生子降世后,我们就更明白天父这称呼。据此,保罗教导说,唯有属基督国度的人才有这特权,我们应当坚信,除了借他的独生子,神从不做天使或人的父,尤其是人因自己的罪孽落在神的愤怒之下,因此,唯有因为基督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神才白白地赏赐人儿子的名分,使人成为神的儿女。塞尔维特毫无根据且激烈地攻击这一点,他说,神之所以有父亲的职分,是因他从永远所命定的。因神父亲的职分在旧约中并不是借物质预表,就如公牛和山羊的血预表基督的救赎一般。人儿子的名分若非建立在元首基督身上,人就不能做神的儿女。因此,说元首没有各肢体所拥有儿子的名分是不合理的。进一步说,圣经称众天使为“至高者的儿子”(诗82∶6),虽然他们这高贵的身份并不依靠基督的救赎,但是,除非基督的地位在他们之上,否则就无法赏赐他们这高贵的身份。我也要简要地将同样的原则运用在人身上。在天使和人受造时,神是他们共同的父。所以,若保罗的这段话是真实的——基督从创世以来就是元首,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好在凡事上居首位(参阅西1∶15及以下)——那么基督在创立世界之前就是神的儿子是合理的推论。

6.基督既是神子也是人子

但如果基督儿子的名分始于基督取肉身时,那么他是神的儿子也是就他的人性而论。塞尔维特和与他同类的狂人想象,因基督降世为人,所以是神的儿子,他若没有取肉体就不可能有这称呼。那么我要请他们回答我,基督是不是根据他的神、人两性而有神儿子的名分。这是他们胡诌的,保罗的教导与他们的截然不同。我们承认基督的确按着肉身被称为“儿子”,并不像信徒唯有借收养和恩典才能得儿子的名分。基督因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所以是独一无二的神子,据此,我们得知他与其他神的儿女有别。b因神以儿子的称号尊荣一切重生之人,却将“真实独一的儿子”这名号只归给基督。然而,若非基督从永远就拥有我们借神的恩赐所领受之儿子的名分,他怎能在众弟兄中做神“唯一的”儿子呢?

而且中保的整个位格都拥有这尊荣,所以,那为童贞女所生,并将自己在十字架上向父神献为祭的那位,千真万确是神的儿子。就他的神性而论也是神的儿子,如同保罗所说,基督“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1—4,参阅Vg.)。保罗既一方面清楚地称他为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为何又说他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呢?除非他的意思是这儿子的名分不仅仅是根据他的肉体。保罗在另一处以同样的含义说:“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林后13∶4 p.)在此他对神、人两性做了区分。我们的对手不得不承认,就如基督被称为“大卫的子孙”是因生他的母亲,同样地,因生他的天父,他被称为“神的儿子”,且这儿子的名分不是指着他的人性说的。

他在圣经上有两种称号:有时被称为神的儿子,有时又被称为人的儿子。我们的对手无法就后者制造纷争,因希伯来文通常称他为“人子”,因他是亚当的后裔。另一方面,我确定他按着神性和永恒的本质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根据他的神性称他为“神的儿子”与根据他的人性称他为“人子”是一样合理的。

综上所述,在我已引用过的这段经文中——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保罗的意思与他另一处的经文相同:“按肉体说,基督是从犹太人出来的。他是……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既然这两处经文都强调他神、人两性的区别,那么我们的对手凭什么否认那按着肉体做人儿子的,也按着神性做神的儿子呢?

7.塞尔维特浅薄的反驳

他们不顾一切地为自己的谬论辩护说:圣经记载神不爱惜自己的儿子(罗8∶32),又说天使吩咐那将为童贞女所生的要称他为“至高者的儿子”(路1∶32)。然而,为了避免他们在这浅薄的异议上自夸,我要请他们思考他们的推论是否合理。如果称已被生出之人为“儿子”,b那么就可以合理地推出基督在出生时才开始做神的儿子,同样地,我们也可以由此推出基督在降世为人时才开始是神的道。因约翰称他是生命之道,“是他们亲手所摸过的”(约一1∶1)。先知弥迦的预言与约翰的论述相似:“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5∶2;太2∶6,与Vg.合并)根据他们的立场,他们要如何解释这经文呢?我已表明我们绝不同意聂斯托利捏造两个不同的基督。然而根据我们的立场,我们因基督与我们弟兄般的关系而与他一同做神的儿女,因基督在他从我们而取的肉身上就是神的独生子。奥古斯丁智慧地教导我们:基督就是神奇妙和独特恩典的明镜,因基督已获得的尊荣就他的人性而言是不配得的。因此,基督按肉体说,从出生就是神的儿子。然而,在他位格的联合上,我们不可妄想某种窃取基督神性的混合。而且神和基督的永恒之道既在两种本性上联合成一个位格,所以在不同的意义上有时被称为“神的儿子”,有时被称为人的儿子,一点也不荒谬!

塞尔维特的另一个毁谤也不难反驳:在基督成肉身之前,他在比喻的意义上都被称为“神的儿子”。尽管当时对基督的描述并不十分明确,却仍清楚地证明他是永恒之神,因为他是永恒之父所生的道,且他在中保的职分上被称为神的儿子,完全是因为他是取肉身显现的神。同样清楚的是:神之所以从一开始被称为“父”,是因为他在那时已经有儿子:“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他得名”(弗3∶15 p.)。以上的证据充分证明,基督在律法和先知的时代中也是神的儿子,尽管他在当时教会中的名没有现在荣耀。所罗门宣告神的儿子和神自己一样,都是无法测度的——“他名叫什么?他儿子名叫什么?”(箴30∶4 p.)我们的对手要在这称呼上与我们争辩。我知道这见证不足以充分说服喜爱争辩的人,但我用这经文只是要证明,宣称基督成为人后才开始做神儿子的人是邪恶的毁谤者。此外,最古老的神学家也明确见证基督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所以,公然无耻地利用爱任纽和特土良攻击我们是荒谬而可憎的。因这两位作者所主张的是,神的儿子原是不可见的,然而之后却以可见的方式显现。

8.对塞尔维特教义的详细解释和反驳

塞尔维特主张许多连一般人都不会认同的可怕教义。然而你若进一步质问那些相信基督取肉身时才开始做神儿子的人,你会发现他们唯一的根据是:他是圣灵在童贞女的子宫里所感孕的。古时的摩尼教徒也相信同样的谬论:人的灵魂出于神的灵魂,因圣经记载:“耶和华将生气吹在亚当鼻孔里。”(创2∶7 p.)他们强调“儿子”这称号到了混合基督的神、人两性的地步;他们混乱地胡诌取肉身的基督之所以是神的儿子,是因为他的人性由神而生。如此,他们就否定了所罗门所记载神从太初而生的智慧(《便西拉智训》24∶14,Vg.;24∶9,EV;参阅箴言8∶22及以下),并因此否定中保的神性,或否定他的人性。

虽然在此反驳塞尔维特用来自欺和欺骗别人之最严重的诡计是极有帮助的,如此,敬虔的读者就能谨守并继续持守真道;然而,我无须在此反驳,因为我已在一本书中专门反驳他。总之,对塞尔维特而言,神的儿子从开始就是某种意念,甚至从那时起神就预定他做人,故他将成为神的形象。塞尔维特相信神的道只是某种外在的荣光,他如此解释基督的出生:神生子的意念从永恒中就已酝酿,之后付诸实施,生出他的儿子。他也将圣灵与道混为一谈,因他教导,神将眼不能见的道和圣灵分配成肉体和灵魂。简言之,塞尔维特以基督的象征代替他的出生,但他接着说,那位当时是影儿的儿子后来借真道出生、显现,因此他将生殖的能力归于道。以此类推,那么猪和狗也是神的儿子,因它们也是借神的道受造。他说,基督是借三种非受造的物质使他由神的本质而生。然而,他幻想基督是众受造物中首生的,而因此相信连石头在某种程度上也拥有神的本质。然而,为了避免被视为是他在夺去基督的神性,他就宣告基督的肉体与神的本质相同,且道成为人时,其肉体就转变为神。除非基督的肉体来自于神的本质,又转化成神性,否则他想象不到基督是神的儿子,然而,如此就会将道永恒的hypostasis(本体)贬低至虚无,并否定了圣经对那将救赎我们之大卫之子的应许。事实上,塞尔维特常常强调这种思想:神以知识和预定生子,但他最终成人是出于创世以前在神面前之三种非受造的物,即世界最初的光(创1∶3)、云柱、火柱(出13∶21)。此外,若逐一列举塞尔维特无耻地自相矛盾的话,是冗长而乏味的。理智的读者可以从以上的解释中推知,这污秽之犬诡诈的回避完全除掉人对救恩的盼望,因若肉体是神性本身,那它就不是神的殿。唯有那生于亚伯拉罕和大卫之后裔,并按着肉体成为人的,才能作我们的救赎主。塞尔维特邪恶地利用使徒约翰的话支持他的立场:“道成了肉身”(约1∶14)。其实,这话不但反驳了聂斯托利的谬论,也不支持欧迪奇恶毒的捏造,约翰在这里唯一的目的乃是要教导基督神、人两性在一个位格上的合一。

第十三章 基督取得真实的人性

反驳马吉安派的异端(1—2)

1.基督真实人性的证据

基督的神性早已在另一处被充分证明过。所以,我们现在若再谈便是重复。我们现在要谈的是基督如何借取人的肉身担任中保的职分。实际上,很早以前的摩尼教徒和马吉安派(Marcionite)就攻击过基督人性的真实性。马吉安派认为基督的身体只是幻象,摩尼教徒则认为基督所取的是属天的肉体。然而圣经上有众多确凿的证据可以反驳这两个谬论。因神并非应许犹太人要借天上的后裔或人的幽灵祝福他们,而是要借亚伯拉罕和雅各的后裔(创12∶3,17∶2、7,18∶18,22∶18,26∶4)。神也不是应许属天的人做永恒的君王,而是应许大卫之子(诗45∶6,132∶11)。因此,当基督以肉身显现时,他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太1∶1)。这并不是因为他是童贞女所生的,尽管他是在天上被造,而是因为,根据保罗的解释:“按肉体说,他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1∶3 p.)与此相似,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教导:基督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罗9∶5)。然而,主自己因不满足于“人”这称呼,就常称自己为“人子”,这就更清楚证明他是人的后裔。既然圣灵在多处以不同的方式具体宣称这明确的事实,那么谁会想象会有任何人无耻到敢诡诈地抹杀这事实呢?然而我们手中也有其他的证据,其中之一便是保罗的这句话,“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加4∶4)。另外,还有无数的证据可以证明基督也与我们一样会饥饿、口渴、寒冷,以及拥有其他人性的软弱。从这些证据中,我们要挑选一些能造就我们的证据。例如,圣经说他并没有取天使的样式(来2∶16),反而取了人自己的样式,以“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2∶14 p.)。另外,我们与他的关系被称为弟兄(来2∶11)。还有“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2∶17 p.)、“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4∶15a.)等等相似的经文。我们刚才所谈的与此有关,保罗明确地宣告:人的罪必须由人的肉体付出罪的代价来除去这罪(罗8∶3)。因这缘故,父神所赏赐基督的一切都与我们有关,因他是我们的元首,“全身都靠他联络”,越来越合而为一(弗4∶16),否则以下的经文就无法理解:“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3∶34 p.),使我们“从他丰满的恩典里,都领受”(约1∶16 p.)。神的本质因某种偶然的恩赐而变得更丰富,没有什么比这想法更荒谬的了!为此,基督在另一处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

2.反驳抵挡基督真人性的人

他们严重扭曲圣经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谬论,且他们肤浅的机巧也无法反驳我以上的观点。马吉安根据保罗在另一处所说基督“成为人的样式……有人的样子”(腓2∶7—8,KJV/RV),就推论基督所取的是幽灵而不是人的肉体。然而他完全误会了保罗的本意,保罗在此并无意教导基督所取的是何种形体。虽然基督可以彰显他的神性,但他却以卑贱、受人藐视之人的形象彰显自己。为了劝人随从他虚己,他教导我们,虽然他是神并且能直接向世人彰显他的荣耀,但他却放弃这特权而甘愿“虚己”。他取了奴仆的形象,并因满足于这样的卑微,让他的神性隐藏在肉体的幔子之下(参阅腓2∶5—11)。保罗并不是要教导基督的本质如何,而是要教导基督是如何行事为人的。从上下文中,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推断,基督以真人的本性虚己。因为“有人的样子”(腓2∶8),难道不就是指他神性的荣耀暂时没有被照耀出来,而人所看到的只是卑贱的人性?除非神的儿子因取人性而软弱,否则彼得的这段话“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3∶18 p.)就毫无意义了。保罗更进一步地解释这一点,宣告基督按着肉体的软弱受苦(林后13∶4)。圣经明确教导,基督在虚己之后获得新的荣耀,他被高举就在于此。因此除非他有人的形体和灵魂,否则这样说就毫无意义。

摩尼为基督捏造了属天的形体——“第二个出于天的亚当”(林前15∶47)。然而,在这经文中,保罗并没有教导基督的身体拥有属天的本质,b他所教导的是基督赐给人某种属灵的力量使人重生。根据我们以上的论述,彼得和保罗将这力量与基督的肉身分开。其实,这经文大大支持基督取肉身这正统的教义。除非基督与人拥有同样肉体的本性,否则保罗在这经文中激烈的辩论就失去了意义:若基督复活,我们也必从死里复活;若我们不复活,基督也没有复活(林前15∶12—20 p.,经文要义)。无论古时的摩尼教徒或他们现今的门徒企图以何种诡计逃避(这事实),都无法得逞。

他们说基督之所以被称为“人子”,是因神应许将基督赐给人,这是卑劣的回避。在希伯来文中,“人子”的意思毫无疑问是指真人。所以,基督是以自己的语言(希伯来文)使用这一词。而且,众人所接受的“亚当之子”的含义应当毫无争议。我们无须离题太远,只要引用使徒们习惯运用在基督身上的《诗篇》第8篇就够了:“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人子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8∶4;来2∶6)“人子”这一词在此清楚地表达基督的真人性,因为尽管他不是直接借肉身的父亲所生,他仍是出于亚当的后裔。否则,我以上所引用的这经文就落空了:“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2∶14 p.)这经文明确地宣告基督在与我们同样的本性上作我们的朋友和同伴。使徒也以同样的意义说:“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来2∶11a)上下文证明这经文是指基督与人在本性上的交通,因他立即又说:“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来2∶11b)假若他之前说信徒出于神,那么,在如此高的尊荣之下,何谈为耻呢?然而,既因基督出于他测不透的恩典居然与卑贱的罪人联合,这经文就告诉我们:“他不以为耻。”(来2∶11)

此外,他们也毫无根据地反驳说,若是这样,那连不敬虔的人也是基督的弟兄了。然而,我们知道神的儿女不是从血肉生的(参阅约1∶13),而是借信心从圣灵生的。因此,肉体本身并不能使人拥有弟兄的关系。虽然保罗说唯有信徒才拥有与基督联合的尊荣,但这并不表示就肉体而论,非信徒与信徒的祖先不同。例如,当我们说基督成为人是为要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这并不是指所有的人说的。因为信心使我们以属灵的方式接到基督身上。

他们也拙劣地在“长子”这一词的意义上掀起纷争。他们宣称基督应当从一开始就从亚当而生,好做“许多弟兄中的长子”(罗8∶29 p.)。然而,“长子”在此并不是指年龄,而是指尊荣的程度和高贵的权能!更不合理的是他们多嘴多舌地谈论说,基督取了人的而不是天使的本性(来 2∶16),意思是他使全人类都蒙恩典。其实,保罗为了将基督喜悦赏赐我们的尊荣显为大,就将我们与天使做比较,因我们的地位在这方面比天使更高。我们若仔细思考摩西的记载——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3∶15)——这争论就不复存在了,因摩西的这话不仅是指基督,也是指全人类。既然我们必定在基督里得胜,神就以泛指的方式宣告女人的后裔将胜过魔鬼。这就证明基督是从人生的。神这样对夏娃说的目的是要使她心中存有盼望,免得她彻底绝望。

基督既是人的后裔,也拥有真人性(3—4)

3.基督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反驳对其荒谬的解释

我们的论敌既愚昧又邪恶地取比喻的意义来解释基督被称为亚伯拉罕后裔和大卫子孙的那些经文。若保罗使用“后裔”这一词是指比喻意义,那他在《加拉太书》3章中就会明确解释这一点。保罗在那里的意思就是字面的意义,他说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并没有众多的救赎者,而是只有一位,那就是基督(加3∶16)。他们也同样荒谬地说:基督被称为“大卫的子孙”只是因为基督的降临是在大卫的时代被预言的,且到最后在他的时代这预言得以应验(罗1∶3)。但当保罗称他为“大卫的子孙”时,立刻又说“按肉体……”所以显然他是指基督的人性。在第九章中,当保罗称基督为“可称颂的神”之后,他在同一节经文中也宣告基督“按肉体”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罗9∶5)。如果他不是真的从大卫的子孙所生,那么“你所怀的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路1∶42)?而且,“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宝座上”(参阅诗132∶11 p.;撒下7∶12;徒2∶30)这应许是指什么呢?

他们似是而非地玩弄《马太福音》所列举的基督家谱。马太并没有列举马利亚的家谱,而是列举了约瑟的家谱(太1∶16)。虽然他所提的是当时众所熟知的,所以他认为证明约瑟是大卫的子孙就足够了,因为,显然马利亚也是同一家族的人。路加更为详细地强调这一点,他说,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全人类所共有的,因救恩的根源——基督,是全人类的始祖亚当所生(路3∶38)。我承认从这家谱中可以得知,基督被看作是大卫的子孙只是因为他是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然而,他们为了掩饰自己的谬误——证明基督的身体出于虚无——(现代的马吉安派)就狂傲地争辩女人“没有精子”。然而,他们的这说法完全不符合大自然的原则。这并不是神学上的问题,而且他们的推理没有说服力,我们很容易就能驳倒他们。

我并无意讨论涉及哲学和医学范畴的问题,我们只要用圣经反驳他们的异议就够了,即亚伦和耶何耶大在犹太支派中娶妻(出6∶23;代下22∶11),若“子孙”是来自女人,那各个支派间的区分就会被搅乱了。然而,众所周知,就政治性的地位而论,犹太人是以男人为主,但男人的地位并不能证明女人的卵子没有一同参与生育。

这解释也适用于所有的家谱。当圣经列举某一些人名时,它常常只提到男人。难道我们就可以因此推论女人不算什么吗?连小孩子都知道“女人”这一词也被包括在人的范围内!圣经说女人为她们的丈夫生子,因家族的姓氏总是以男人的为准!既然儿女们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是以其父亲地位的高低来衡量的,这就证明男性地位的优越性,相反地,就如律师们常说的,奴仆之人的家谱通常追溯其母亲一方。据此我们得知,儿女也是母亲所生的。很早以前,许多的国家习惯称母亲为“生育者”,且这与神的律法一致,否则圣经因血缘的关系禁止舅舅与甥女通婚就不合理了。此外,那哥哥娶同母异父的妹妹也就没有什么不妥了。然而,虽然我承认就家谱而言,女人常居次要的地位,但我要提醒的一点是,女人和男人一样在生育上都有参与。因为圣经并不是说基督是透过女子所生,而是为女子所生(加4∶4)。我们的论敌当中有些人恶意地问:我们的意思是不是指基督是由童贞女的卵子所生。然而,我也要反问他们:基督是否与他母亲有血缘关系?这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的。

因此,我们可以从马太的记载中合理地推知,既然基督是由马利亚所生,所以他就是她的儿子,就如圣经记载:波阿斯由喇合所生(太1∶5),所以就是她的儿子。马太在此没有描述基督是通过童贞女所生,他反而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将这奇妙的诞生方式与一般的诞生方式区分开来。就如圣经记载亚伯拉罕生以撒、大卫生所罗门、雅各生约瑟,同样地,圣经也记载基督是由他的母亲所生。马太以这次序记载是为了证明,既然基督是马利亚所生,那么他就是大卫的子孙。由此可知,他认为马利亚是约瑟的亲戚,这是众所周知的。

4.真人,却无罪!真人,却是永恒的神!

他们妄想用来驳倒我们的谬论充满幼稚的毁谤。他们认为,若基督由人所生,这是羞辱他,因这样他就与众人毫无分别,即他就与亚当一切的后裔一样,都处于罪下。然而保罗做的比较足以解决这难题:“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2、18)保罗的另一处比较与此一致:“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林前15∶47 p.)使徒在另一处经文中也有同样的教导,即基督被差派“成了罪身的形状”是为要满足律法(罗8∶3—4)。如此,保罗就巧妙地将基督与众人做了区分,即他是真人却毫无瑕疵和玷污。但他们却仍幼稚地争论说,若基督毫无瑕疵,并借圣灵隐秘地感孕,由马利亚所生,那么女人就不是不洁净的,而是只有男人才是不洁净的。然而,我们说基督纯洁无瑕并不只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在没有与男人同房生他的,还是因为圣灵圣化了他,就如这出生是在亚当堕落之前发生的,是纯洁和毫无玷污的。且对我们而言这是既定的事实:圣经每次提到基督的纯洁时,是指他真人性的部分,因为若说基督的神性是纯洁的,这是多余的。而且,《约翰福音》17章中谈到基督的成圣不可能是指他的神性(约17∶19)。我们并不幻想亚当之子是双重性的,尽管基督不受此影响。因人的出生本身并非不洁和有害,而是因堕落的缘故才成为不洁和有害的。据此,那使人重新正直的基督没有受到亚当遗传下来的玷污并不足为怪!我们的论敌攻击我们说,若神的道成为肉身,这是荒唐的,因这样他就被囚于世俗的肉体之中。然而这只是证明他们的悖逆,即使道不可测度的本质与人性合而为一,我仍不会认为他因此会受到任何肉体的限制。这是奇妙无比的:神的儿子从天降临,却没有离开天堂,甘愿为童贞女所生、生活在世上、悬挂在十字架上;然而,他却仍如起初一般,继续充满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