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需要守旧约的节期吗?

什么是「耶和华的节期」

  「耶和华的节期」,指神在《利未记》23章所宣告的节期,包括:

  1. 安息日:七日的第七日(利23:3),预表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来4:9)。
  2. 逾越节:正月十四日(利23:5),预表基督的受死(林前5:7),主的晚餐(林前11:20)就是逾越节筵席。
  3. 无酵节:正月十五到二十一日(利23:6),预表基督是无罪的(林前5:8)。
  4. 初熟节:正月十六日(利23:11),预表基督的复活(林前15:20)。
  5. 五旬节:三月六日(利23:15),预表圣灵降临,神把律法写在人的心里(约15:26;徒2:1-4)。
  6. 吹角节:七月初一(利23:24),预表基督再来、死人复活、召唤选民(帖前4:16;林前15:52;太24:31)。
  7. 赎罪日:七月初十(利23:27),预表基督是赎罪祭(林后5:21;来10:1-4)和以色列全家悔改(亚12:10-13:1;罗11:26)。
  8. 住棚节:七月十五到二十一日(利23:39),预表弥赛亚的国度降临,包括新天新地(亚14:16-19;启7:9)。

基督徒不守节的理由

  有些基督徒认为,这些节期只是旧约的律法、犹太人的传统,主耶稣已经成全了这些节期的预表,所以被废弃了,基督徒不应该守节。理由包括:

  1. 主后325年的尼西亚会议统一复活节日期的计算方法,以春分为计算基础,相当于废除了旧约的节期。
  2. 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6-17)
  3. 「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4:10-11)
  4.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祢不愿意的;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祢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10:4-7)

基督徒守节的理由

  有些基督徒认为,这些节期不仅仅是犹太人的节期,更是耶和华的节期,所以基督徒应该守节,理由包括:

  1. 节期是神约定和祂的子民相见的时间,所以才被称为「耶和华的节期」(利23:2)。借着节期,神启示祂是时间的主宰,呼召人周而复始地来到祂面前敬拜祂、亲近祂。
  2. 节期是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利23:14,21,31,41),永不废弃。在弥赛亚的国度里,所有的外邦信徒都要守住棚节(亚14:16-19)、守安息日(赛56:6;66:23)。主耶稣(路2:41-43;4:16;约7:2;12:1)和众使徒(徒2:1)都守节,主耶稣的门徒也当效法基督的脚踪去行。
  3. 节期预表救恩的历史,吹角节、赎罪日、住棚节的预表还没有完全成就,我们可以在节期中记念神的救恩、盼望基督的再来。
  4. 如果新约信徒连耶和华的节期都不守,为什么还要守圣经没有吩咐的复活节、圣诞节呢?

基督徒需要守节吗?

  不需要,因为守节不会使人得救。节期不是救恩的必要条件,人若在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上加添什么,就是别的福音。众使徒虽然没有废除节期,但也没有要求外邦信徒守节:「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徒15:28-19)

基督徒可以守节吗?

  可以,因为守节不会使人失去救恩。神命定这些节期,是为祂百姓的好处,基督徒当然可以庆祝耶和华的节期。新约既没有明文废弃旧约节期,也没有明说应该或不应该守节,而是教导信徒不要拘守规条、不要用谨守律法来代替基督(西2:16-17;加4:10-11)。

我们当怎样行?

  在这方面,C.S.  路易斯的洞见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

  人类生活在时间里,所以就要按照时间顺序来体验现实。因此,为了体验得更多,他们就得体验许多不同的事物;换句话说,他们必须体验变化。既然他们需要变化,神就使变化能让他们感到愉快,就像祂使吃喝变得愉快一样。不过,神不希望他们为了变化而变化,正如不要为了吃饭而吃饭一样;所以,神已经在他们里面用对永恒的热爱,平衡了对变化的热爱。神用韵律把变化和永恒结合起来,在宇宙里同时满足了这两种口味。祂给了人们季节,每个季节各不相同,但是每年却都一样。这样一来,春天总是让人耳目一新,但又总是似曾相识。人们不但会满足于今年一月的雪花、今天早晨的日出、这个圣诞节的李子布丁所交织的新奇和熟悉,而且还会陶醉于其中。孩子们也会非常高兴地参加季节性的游戏,用秋天的康克戏(conkers)接替夏天的跳房子(hopscotch),就像秋天定期接替夏天一样。节期也是神给教会的属灵韵律,让他们从禁食到筵席交替变化,但每年的筵席都和以前一样。

  另一方面,世界已经把对于变化的自然愉悦感扭曲成了对绝对新奇的需求,那是一种对于永无止尽、毫无韵律的变化的需求。首先,它减少了快乐,同时增加了欲望。新奇所带来的快乐,比任何其他事物都更受收益递减规律的支配:第一次新奇最满足,第二次次之,每一次新奇的满足感都在递减。持续的花样翻新需要花钱,所以,对新奇的渴望意味着贪婪或不快乐,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其次,这种欲望越是渴望得到满足,就会越快吞噬所有合法的快乐来源,然后转向神所禁止的那些。世上的一切文化、艺术、思想和科技的发展,都在利用人们对于新奇毫无节制的欲望,在这一切背后的是神的仇敌。(根据《地狱家书》第二十五封信总结)

  因此,我们若是按着节期的属灵意义守节,有助于在时间里与神同行,在变化的韵律中品味不变的永恒,远离世上的诱惑。但守节并不是使我们变得更属灵秘方,影儿是指向基督,基督比影儿更大;我们若与基督联合,基督就是我们的节期、我们的韵律、「我们的诗歌」(出15:2;诗118:14;赛12:2)。所以,基督徒守节或不守节,应该根据各人的感动与领受,既不必被勉强、也不要勉强人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罗14:5-6)

宣道会的神圣医治观

  宣道会的「四重福音」认信耶稣基督是拯救之主、成圣之主、医治之主与再来之王。但不少宣道会的牧师和信徒却不了解宣道会的「神圣医治 Divine Healing」观,或者从来没有经历过医治,甚至把灵恩派的医治与「神圣医治」混淆起来。曾经有人劝宣道会创始人宣信(A. B. Simpson)带领神医布道会,宣信回应:「对不起,我的马车共有四轮,我不能专注其一而不顾其他三轮。」同样,我们也不能专注其三而不顾另外一轮,忽略了基督是我们的医治之主(Christ our Healer)。

  加拿大宣道会信条第八项说:「主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中,为肉身提供了医治。按照圣经教导为病人祷告并用油膏抹,是教会在当今时代的特权」宣信关于神圣医治的教导可以总结如下:

  1. 如果疾病是堕落的结果,那么医治必定包括在基督的救赎里。在圣经里,「拯救」与「医治」往往同义词(耶十七14;雅五15)。「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赛五十三4),原文是「祂诚然担当我们的疾病,背负我们的软弱」,所以马太福音说:「祂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太八17)。
  2. 身体的医治是神救赎应许的一部分(出十五25-26),但祂并没有应许信徒永远不死,只应许我们今生能有丰盛的生命和健康的身体来事奉祂(诗九十一16;九十二14-15;雅五14-15;林后十二9)。
  3. 神圣医治是成圣的经历、与基督联合的必然结果(罗八11;林后四10-11),不是靠信心。神圣医治是整个人来到神面前、向神委身,健康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的好处,而是放下自己、只寻求主的心意,求神让自己有相应的能力完成主所交托的工作。
  4. 神圣医治是福音的一部分(太九35),要获得这福分有三个条件:1、完全向基督降服,愿意把由祂而得的生命与健康用来荣耀祂、事奉祂;2、笃信不疑地接受祂的应许;3、住在祂里面,每时每刻倚靠祂,支取身体所需要的力量。

  在《四重福音 Fourfold Gospel》一书中,宣信首先指出神圣医治不是什么:

  1. 不是医学上的医治。
  2. 不是形而上的医治。
  3. 不是磁力治疗。
  4. 不是通灵术。
  5. 不是祷告医治。
  6. 不是信心医治。
  7. 不是意志力。
  8. 不是违背神的旨意。
  9. 它也不是肉体的不朽,而是生命的丰盛,直到今生的工作完成,然后在基督再来时接受我们完全的复活生命。
  10. 不是一种唯利是图的医学职业。

  宣信接着指出神圣医治是什么:

  1. 是神超自然的神圣力量注入人体,更新他们的力量,并用神的生命和力量取代病人身体的软弱。
  2. 不是建立在人的推理之上,也不是建立在那些被医治者的见证之上,而是单单建立在神的话语之上。 
  3. 它永远承认神的旨意,并深深地服从上帝的旨意。
  4. 是耶稣基督救赎工作的一部分。
  5. 是通过耶稣基督复活的生命临到我们。
  6. 是圣灵使身体苏醒的工作。
  7. 它来自神的恩典,而不是通过人的工作。
  8. 它通过信心临到我们。不是信心医治人,而是神医治,但信心接受它。 我们要相信神在给出任何证据之前就已经在医治我们了。
  9. 它符合教会历史上的所有事实。
  10. 它是这个时代的标志之一,是基督再来的信号,是神对当今不忠行为的回答。

  以下是宣信所著《医治的福音 The Gospel of Healing》的中译本摘录:

澄清二十一种爱的迷思

  「神就是爱」(约壹四8、16),这可能是圣经中最伟大、最受欢迎、但也最容易被误解的宣言,在许多人心目中都被修改成了自己的版本,比如:「爱就是神」、「神就是我认为的爱」、「我认为的爱就是神」、「爱高于一切」、「爱总是对的」。实际上,「爱」这个词本身就有很多含义,比如:

  • 《新华字典》:对人或事物有深厚真挚的感情。
  • 《牛津英语词典》:一种对人、事、物十分深刻的喜爱。
  • 《韦伯斯特词典》:一种强烈的吸引力和情感依恋的感觉。
  • 《韦伯斯特词典》: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付出的无私的忠诚和仁慈。
  • 《黑斯廷斯圣经词典》:爱是一种原则,引导一个道德实体去渴望和喜悦另一个,彼此活在对方的生命里,并在彼此的相交中达到最高境界,在分享和接收彼此的情感中找到喜乐。
  • ……

  人类的一切美善,都是神形象的彰显,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造物主的属性。因此,一个人怎样认识神,就会怎样认识爱。如果我们离开神来谈论爱,就会有意无意地游走于世上各种「爱」的定义之间,把爱当作溺爱、博爱、滥爱、情欲、感觉、权利、宽容……,认为爱排斥审判、爱否认神的主权、爱必须被感觉到、爱是无条件的接纳、爱是情感的满足……,甚至以「爱」行恶、被「爱」伤害。爱是神可传递的属性之中的核心(加五22;林前十三13),所以也最容易被罪污染成复杂形式的恨。所以圣经提醒我们:「爱人不可虚假」(罗十二9),因为我们很容易陷入虚幻的感觉里(彼前一22;林前十三2-3)。C. S. 路易斯也提醒我们:「爱一旦开始成为神明,就开始沦为恶魔」(《四种爱)。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明白神的爱,才能破除一切关于爱的神话,让我们的爱保持真实、新鲜、永不变质。

目录

一、什么是爱?

1、爱的定义

  「神就是爱」,并不是由人先定义什么是「爱」,然后把这个定义投射到神身上,用人的标准来衡量神「有没有爱、够不够爱」。「神就是爱」,并不是说「神很有爱心」,而是说「神本来就是爱」,祂爱我们,并不是一时的情感波动或利益交换,而是因为祂的本性就是爱。「神就是爱」,意味着「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神的一切言行都彰显了「爱」、都定义了「爱」——神的爱在圣经中至少有6个层面的彰显,具有同样的本质和源头,但在对象、功能和体验方面却各不相同。我们需要求神让圣灵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使我们真认识什么是爱(弗一17-18):

  1. 三一真神的内在之爱: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三35),「父爱子,将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给他看」(约五20)。爱是神永恒不变的本性,是独一真神三个位格之间在永恒里存在和交通的方式。这爱在创造之前就已经存在(约十七24b),世上一切爱的原型和根基,都是三一神的内在交通(弗一3)。
  2. 神对万有的普遍之爱:耶和华善待万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诗一百四十五9),「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这是神创造和护理万有的普遍恩典,是造物主的内在之爱向受造之物无条件的外在表达(弗一10)。
  3. 神对罪人的怜悯之爱: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三16a),「祂愿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3–4),这是神对全人类普遍发出的救恩呼召和真实的福音邀请(彼后三9;太二十二14;二十三37;结十八23、32)。接受这爱的条件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b),但这条件」只是接受恩典的方式,并非功劳或资格(提前一14;弗二8)。
  4. 神对选民的拣选之爱「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4-5)。这是神对选民不可抗拒的特殊恩典,并不是因为人可爱、也不是因为人够资格(弗二8-9):「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九11-13)。
  5. 神对百姓的圣约之爱「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祂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申七7-9),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赛四十九15)。这是神对立约百姓永远不变的守约恩典,按照圣约的条件施行(申二十八1-68;三十1-20),不因人的软弱而改变,直到成全救恩(弗五25-27)。
  6. 神对儿女的同在之爱「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十四21、23)。这是神借着圣灵的同在,让信徒与基督联合,进入和享用三一神的内在之爱:我在他们里面,祢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祢差了我来,也知道祢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约十七23)。这爱不但会使信徒与神亲密交通、以神为乐,也会借着责备管教、试炼引导、拆毁塑造、洁净成全,使儿女经历生命的更新与成圣(启三19;来十二10-11;罗八29-30;弗二10)。信徒在主观经验上对这种爱的感受程度,和对神的顺服(约十四21)、与圣徒的联合有关(弗三18-19;约壹四12)。

  神在时间里向受造之物所显明的外在之爱,都是三一神在永恒里内在之爱的主权表达,所以我们可以从权柄(弗一8-11)、掌控(弗一4-5)和同在(弗一13-14)三个角度来考察神的爱:这爱首先是神对自己圣洁、完美和荣耀的喜悦(弗一6、12、14),然后通过创造、护理、救赎、启示和圣灵内住,向万有和选民表现为恩慈和怜悯,为要彰显祂的荣耀(弗三21)。神的爱本质上是永恒的(约十七24;弗一5)、自主的(约壹四10;罗五8)、牺牲的(约三16;弗一7)、不变的(罗八38–39;耶三十一3);不是软弱的情感,而是坚定不移的旨意(约六39-40);不是被动的回应,而是主动的恩典(弗一6-7)。使徒保罗描述了这种爱的特征:「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4-8)。这种爱在时间里最高的表达,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三16)。神的爱是世上一切爱的原型和根基,只有明白了神的爱,才能真正懂得爱;只有住在神的爱里(约壹四16),才能真正地去爱。

2、从三重视角审视爱的三个维度

  在日常经验中,爱常常表现为一种强烈的情感。但圣经启示我们,爱不仅仅是情感,更是圣灵的果子(加五26),是出于神、受神规范、在具体处境中实践的生命表现。神是宇宙的主宰,「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因此,爱必须在神的主权之下被理解和实践。根据神主权的三重属性——权柄、掌控、同在,我们可以从规范( Normative)、处境(Situational)和存在(Existential)三重视角来考察爱的三个维度:动机、方式和目的,以便更全面地认识神的爱, 也更真实地审视自己的爱。

一、存在视角:爱的动机

  这个视角引导我们觉察圣灵在生命中的同在,在神的面前审视爱的动机「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人的爱往往是被某种因素激发而产生的反应。常见的动机包括:

  1. 吸引比如被他人的品格或魅力吸引,产生友情或爱情(撒上十八1;歌六3)。
  2. 认同比如基于共同的生活、经历或背景产生的亲情或归属感(箴十七17)。
  3. 推爱比如爱屋及乌,因为爱某人而延伸至与之相关的人事物(路六32)。
二、处境视角:爱的方式

  这个视角提醒我们圣子对处境的掌控,在神所管理的环境下审视爱的方式。「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8),爱必须在神安排的具体处境中被真实地活出来。常见的表达方式包括:

  1. 理智比如赞同爱人如己、爱神爱人(罗十二2)。
  2. 情感比如对亲人温柔、对恋人心动、对穷人怜悯(太九36)。
  3. 意志比如决定为爱付出行动或代价(约十四15)。
三、规范视角:爱的目的

  这个视角帮助我们回到圣父的权柄下,按照神的准则审视爱的目的圣经说:「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三35),爱应当以荣耀神、以神为乐为终极目的。常见的喜乐包括:

  1. 需求之乐:因欲望被满足而带来的喜乐(诗四十二2)。这种喜乐持久的时间取决于需求,一旦需求消失,快乐转瞬即逝(撒下十三15)。
  2. 给予之乐:在付出与成全他人中获得喜乐(利十九18;徒二十35)。但若缺乏节制,也可能蜕变为自我满足的替代品。
  3. 欣赏之乐:因对象本身的价值和美善而喜乐(诗三十四8)。这是最持久的喜乐,能在永恒中持续。但若缺乏节制,也可能蜕变为审美疲劳或感官成瘾。

  三重视角相辅相成、不可或缺。若只关注存在视角,爱容易沦为情感的投射;若只关注处境视角,爱可能变成实用工具或操控策略;若只关注规范视角,爱可能陷入律法主义或冷漠义务。唯有同时经过三个视角的检验,才是荣神益人、合乎真理的爱。

3、神对人的爱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壹三16),所以古得恩说:「神的爱是指神永远地为人而舍己。这个定义把爱认为是舍己以造福别人。舍己是神的本性之一,为的是将福分或益处带给别人」(古得恩《系统神学》)。J. I. 巴刻作了进一步的阐述:「神的爱是祂对于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祂亲自认同他们的福乐,将祂的儿子赐给他们作救主,如今带领他们在盟约关系中认识并享受祂」(《认识神》)。神对人的爱,是祂的内在之爱向人的主权表达,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认识和回应神的爱:

一、动机:
  1. 吸引人里面并没有任何值得爱的东西,可以吸引或激发神的爱;相反,因为人是违反神律法的理性受造物,在神眼中是可憎的,不但不配被爱,而且应得的正好相反。但神在创世之前就决定爱那些必然会变得不可爱、不值得爱的罪人(弗一4-5),是自主自愿、不受激发的,完全是出于祂的主权、因着祂的喜悦(申七7-8)。正如使徒约翰所说的:「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约壹四10),「爱神」是我们得救的确据。因此,神的爱是对毫无吸引力的罪人的恩慈行动,正确的回应就是感恩、信靠和顺服。
  2. 认同「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壹一5),但罪人却完全相反,「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六14)?为此,神赐给人祂儿子的生命,只有这种生命才能让神与人认同、彼此相交。所以主耶稣说:「我在他们里面,祢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祢差了我来,也知道祢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约十七23)。因此,信徒越活出基督的生命,越能讨神喜悦。
  3. 推爱神爱基督(约十七24),也爱那些属基督的人(约十三1)。所以主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约十四21),「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约十四23)。因此,信徒越顺服基督,越能讨神喜悦。
二、方式:
  1. 理智:神不但有理性(诗一百三十九17),而且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诗一百一十五3;太十九26; 约壹三20; 诗一百三十九7-10),没有什么事情能让神惊喜,也没有什么意外能让神沮丧。因此,神的爱是理智的决定,而不是情绪的反应,既不取于决人的回应,也不会一时冲动:「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一百一十五3),「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已经拣选了祂所要爱的每个人,也预定了要赐给他们的每一种益处,以及获得和享受这些益处的途径(弗一4;帖后二13)。因此神的爱不是不分对象的博爱,而是为个别罪人量身定制的恩慈行动,所以保罗说:「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
  2. 情感神不会情绪化,但却有情感(诗七十八40-41),祂喜爱良善、恨恶邪恶,所以圣经说:「愿耶和华喜悦自己所造的」(诗一百零四31),「在地上平安归与祂所喜悦的人」(路二14)。神是自存、自足的,并不需要受造物给祂增添什么(伯四十一11;诗五十10-12;徒十七24-25),但祂却决定造人(创一26),让我们可以荣耀祂、带给祂喜乐(赛四十三7;弗一11-12),让我们的存在对祂产生意义(赛六十二3-5)。在神造人之前,神很快乐;当人犯罪之后,如果神干脆毁灭他们,仍可继续已有的快乐。但神却定意施行救赎,这意味着祂决定把自己的情感与人的福乐联系在一起(路十五10;赛六十二5;番三17),在使被拣选的人最终脱离困境、得着完全之前,神的快乐就不会完全。因此,神的爱是祂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
  3. 意志神是有意志的(林前一1),意志与想象的区别,在于付出代价、化为行动。所以使徒约翰在宣告「神就是爱」(约壹四8)之后,接着就说:「神差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四9)。衡量爱的标准,在于付出了多少代价;神爱我们的代价,是付出祂的独生子,「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所以「祂爱我们的大爱」(弗二4)「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三19)。因此,神的爱并非停留在多愁善感的想象中,而是表现为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作救主。
三、目的:
  1. 需求之乐:神是完全的,并不缺少任何卓越之处;受造物既不能增加祂的完全、也不能减少祂的完全(出三14)。因此,神的爱是真正无私的,并不追求任何需求之乐,信徒不能用事奉、赞美来贿赂神,回应神的需求之爱。
  2. 给予之乐:「神的完美,促使祂慷慨而仁慈地对待祂的一切受造物,这是造物主对祂那些有感情的被造物的感情」(伯克富《系统神学》)。神的爱是神对万物慷慨的给予,在这种恩慈中,神的爱得到了最崇高、最荣耀的彰显。神对人的爱,藉着带领他们在盟约关系中认识并享受祂而达到目的,祂的立约应许是无所不包的:「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西二9-10),正如托马斯·布鲁克斯解释的: 「神说,我的恩典将用来赦免你,我的能力将用来保护你,我的智慧将用来引导你,我的恩慈将用来安慰你,我的怜悯将用来供应你,我的荣耀将用来加冕你。」因此,信徒承认自己对神的全然需要,就是回应神的给予之爱。
  3. 欣赏之乐:神是美丽的,祂拥有一切可羡慕的属性,全然以自己为乐,不需要欣赏在祂之外的任何事物。但神也是有福的(提前一11和六15「可称颂」原文),祂喜悦受造界中一切能反映祂卓越的事物(创一31;赛六十二5;雅一17),使祂的卓越和美丽彰显为外在、可见的荣耀。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创一27),祂「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彼后一3)的救恩,就是要把我们恢复到「甚好」(创一31)和「荣耀」(罗八29;来二10)里。因此,信徒活出神的性情、彰显神的荣耀,就是回应神的欣赏之爱。

4、人向神的爱

  同样,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观察人对神的爱,思想「爱神」是什么意思?一个人是真正爱神,还是在想象中爱神,或者是爱自己想象中的神?神怎样赐下恩典,让我们能爱神?

一、动机:
  1. 吸引人之所以会爱神,首先是神主动吸引人:「古时耶和华向以色列显现,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三十一3),所以我们才会说:「愿祢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祢」(歌一4)。主耶稣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因此,人对神的爱,本质上是神的恩典。正如使徒约翰所说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是神给了我们爱祂的能力。
  2. 认同人对神的爱之所以能持久,是因为与神的生命认同,因此产生了父子之间的亲情。「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因此,人若没有重生的生命,就不能真正爱神。
  3. 推爱主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约八42),使徒约翰:「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约壹二23)。因此,人若不认识道成肉身的基督,就不能真正爱神。
二、方式: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六5),包括运用理智、情感和意志。

  1. 理智:摩西在呼吁百姓爱神之前(申六5),首先重申了神与人所立的圣约(申五1-22)。神在立约之时,清楚地宣告了自己的属性:「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6-7),「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三十四14)。理智告诉我们,这位神是配得爱的,也是应当爱的。因此,人若不认识神的属性,只是在爱自己想象中的偶像;人若只爱神的恩典、不爱神的所是,就不是真的爱神。
  2. 情感神是赐喜乐的神(诗四十三4),爱神的人必然会因神高兴欢喜(诗九2;四十16)。所以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开篇就说:「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 」。因此,人若遵守诫命却没有喜乐,表明还不够认识神,所以情感与理智脱节
  3. 意志爱神必然会体贴神的心意,产生遵守诫命的意志(申十一1)。主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使徒约翰说:「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约壹二5)。因此,人若不肯顺服神,只是在想象中爱神。
三、目的:

  爱神可以得着三种喜乐,不靠音乐气氛,而是来自神的恩典:

  1. 需求之乐:人对神的爱,本质上很大程度上是需求之爱,甚至纯粹是需求之爱,所以摩西嘱咐「爱耶和华——你的神,听从祂的话,专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祂」(申三十20)。这在我们祈求赦免罪孽、脱离患难时尤为明显,祷告就是因着自己的贫乏向神呼求,不断承认自己对神的需要,承认惟有神是我们的满足。
    • 我们对神的需要,无论在今生还是来世,永远都不会终结,但却未必总能体会到;一旦丧失了需求的意识,需求之乐也会随之逝去。有些人是因为只关注地上的需要,一旦暂时满足,就以为不再需要;有些人是过于关心自己的面子,标榜自己无私爱神,不屑用清白的需要来麻烦神。一个觉得自己不需要神的人,不是糊涂无知、就是自命清高,本质都是不认识自己的罪性,所以主耶稣说:「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路七47)。一个自称竭诚为主、实际上不够竭力的人,往往最缺乏需求之乐。因为他们的敬虔过于轻松,并未努力「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悦,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西一10),表面随从圣灵、实际体贴肉体,所做的都是自己爱做的、擅长的,所以很难发现自己的败坏、承认自己的需要。
    • 神的第一个恩典,是让我们彻底认罪,并且不断看到自己无可救药,因此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频繁地体会到自己需要神的赦免和供应,承认祂是我们所需的一切,以致对神越来越有需求之爱
  2. 给予之乐:人对神的爱,也是给予之爱。既然神如此伟大,我们若能献上五饼二鱼、被神使用,本身就是最大的快乐。给予之乐使人渴望事奉神、「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太六33),甚至为神受苦,因为知道「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彼前二20)。
    • 我们真正承认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所能的时候,只要有机会献上五饼二鱼就能获得足够的给予之乐;倘若发现能被主用来喂饱五千人,更是意外的惊喜,以致「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徒十三52)。所以,保罗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一个自称一无所有、却标榜全然摆上的人,往往最缺乏给予之乐。他们把敬虔、谦卑、认罪当作自己的东西,所以事奉的收益达到预期才会快乐;他们的摆上未必是神所要的,只是自己能提供、想提供的;他们的工作未必是体贴神的心意,只是为了实现人生价值、满足被人需要的欲望。他们实际上不是以神为乐,而是自娱自乐,保罗对这样的人说:「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
    • 神的第二个恩典,是让我们因着诚实地承认无有,反而得着本来属于神、离开神片刻都不能存在的东西,以便能自由地将它奉献给自存自足的神,或者帮助任何一位祂的儿女(太二十五40),从而得着给予之乐,以致对神越来越有给予之爱。
  3. 欣赏之乐:人对神最高的爱是欣赏之爱。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诗一百四十五3),人若不懂得欣赏,简直就是耳聋眼瞎。
    • 属灵生命的真正核心,不在于自然之爱、不在于伦理道德,而在于对神的欣赏之爱,不再关心神的恩典、只注意神的所是。与神相交的最大快乐,在于「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在祂的殿里求问」(诗二十七4)。一个忙于向神索求、或者忙于为神做工,以致忙到没有时间祷告默想的人,往往最缺乏欣赏之乐。欣赏之爱是属于天堂的爱,如果一个人不能仅仅因为欣赏神的所是而爱祂,就还没有预备好天堂的生活。
    • 神的最大恩典,是在人的内心唤醒超自然的欣赏之乐,让我们「满有一切属灵的智慧和悟性,真正知道神的旨意」(西一9和修版),然后「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悦,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西一10和修版),接着「对神的认识更有长进」(西一10和修版),因此越来越有欣赏之乐,以致对神越来越有欣赏之爱。这种欣赏之爱,也许我们今生永远只能在管中窥豹,也许我们所有的经历只是定义了一个缺口的形状,也就是对神的欣赏之爱应该有的样子。如果我们还不能体验神的同在,就让我们体会神的不在吧,因为那会让我们越来越渴慕神的同在。

5、人与人的爱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创一27),人的爱是神的爱在人身上留下的烙印,所以与祂相似。但人堕落之后,「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爱也与祂不同。神的爱本质是舍己,因为祂总是给予,「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徒十七25)。人的爱本质是自私,爱人是为爱己、付出是为交换,甚至可能「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林前十三3)。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观察人与人之间的爱,思想人的爱存在什么缺陷、可能会发生怎样的变质?神怎样赐下恩典,让我们能用舍己之爱来爱人?

一、动机:
  1. 吸引一个人的外貌、能力、性格、利益、魅力,都容易吸引自然之爱,人们很难去爱不可爱、不喜欢的人。但是,所有的吸引力都会逝去或失色,依靠吸引力的爱迟早都会变质、黯淡。唯一不会逝去吸引力的,是人里面的基督,能使我们「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四16)。所以使徒约翰说:「爱你们是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约贰2)。
  2. 认同人们若生活在同一个家庭、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家乡、同一个国家,熟悉就会产生亲人、同学、乡亲和同胞之间的亲情。但亲情也会淡漠,所以说「远亲不如近邻」。唯一不会淡漠的,是人里面的永生生命,所以使徒约翰说:「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3)。
  3. 推爱人若爱一个人,也容易爱屋及乌。但一旦不再爱那人,也可能因爱生恨、殃及池鱼。唯一不会改变的,是因为爱神,所以遵守神的命令爱祂所造的人。所以使徒保罗说:「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五14),使徒约翰说:「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四20)。
二、方式:
  1. 理智:人与人的爱往往不是理性的决定,而是情绪的反应,取决于被爱者的回应。人们很难去爱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的人。只有圣灵所结的果子,才能真正忍耐、温柔、节制去爱,向别人「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林后二8)。
  2. 情感人与人的爱有温度、有感觉、有激情,但罪人往往在浅薄的时候才是动情的,只是用温情掩盖矛盾。一旦面临考验,情感就会给利益让步。只有圣灵所结的果子,才能真正喜乐、和平去爱,「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诗一百三十三1)。
  3. 意志人与人的爱有体贴、有关怀、有行动,但取决于付出代价的大小,因为罪人通常在安全的时候才是勇敢的,在免费的时候才是慷慨的。只有圣灵所结的果子,才能真正恩慈、良善、信实地去爱,「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8)。
三、目的:

  爱人可以得着三种快乐,不靠物欲的满足,而是来自神的恩典:

  1. 需求之乐:神造人的时候,就让人彼此需要,因为「那人独居不好」(创二18)。「彼此相爱」,意味着对彼此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需求之爱。
    • 堕落之后,人类生而无助,无论在身、心、灵都需要他人,连认识自己也离不开别人。每个人都有一些不足的地方需要帮助和扶持,都有一些讨厌的地方需要包容和饶恕,都有一些软弱的地方需要恩典和怜悯。但是,我们很容易承认属世的需要,甚至放纵这种需要,使合理的彼此需要堕落成贪婪的彼此占有,「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三16)。另一方面,我们却很难承认自己在属灵上是需要帮助的软弱者,总是生活在虚幻的优越感里,以为「我们独居是好的」。神对教会的心意是:「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林前十二24-25)。但是,我们总以为自己就是那俊美的肢体,不肯承认自己是那有缺欠的肢体;每当提到「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加六2),总是假设自己就是那个担当别人重担的人。因此,越是自以为属灵的人,越是缺乏需求之乐。一个自称彼此相爱、但却缺乏需求之乐的人,通常都是骄傲自大的自我中心者,总是希望因为自己的聪明、美丽、能力、敬虔而被喜欢、被需要。一旦发现自己被爱不是因为可爱、而是因为怜悯,就会深感震惊;一旦发现别人爱自己的原因不是因为佩服、而是因为同情,就会蒙羞受伤。那时,他们或者备感丢脸,或者急于回报,或者自贬自责,不但感受不到需求之乐,反而觉得是在向人乞怜。面对完全无视自己吸引力的仁爱,我们总是怀疑对方居高临下施舍怜悯,所以接受比给予更难。
    • 神的第一个恩典,是让我们能够彻底舍己、坦然地接受这种需求之乐,以致对人越来越有需求之爱。这意味着否定自己的属世面子和骄傲,承认自己的属灵贫穷和破产。但圣灵却会借此坚固我们:「又愿主使你们彼此相爱的心,和爱众人的心,都能增长,充足,如同我们爱你们一样,好坚固你们的心,使你们在我们的主耶稣同祂众圣徒来临的时候,在我们父神面前,成为圣洁,无可指责」(帖前二12-13和修版)。
  2. 给予之乐:给予之爱,是因为能给予人而快乐。「爱人如己」,意味着不计回报,在很大程度上是给予之爱。
    • 人本能的给予之爱,与神的大爱相似,但却并非全然无私。比如母亲分娩、哺乳、为婴儿提供保护,但母亲也必须分娩、否则就会死去,必须哺乳、否则就会疼痛。本能的给予之乐,只是化妆的需求之乐——所需求的东西就是给予,所给予的东西需要被需求。因此,我们给予人的东西,未必是为了别人的好处,可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给予之乐,或者为实现自我、或者为自己圆梦;未必是为了讨神喜悦,可能只是刻意展示自己的生命改变,或体现属灵的优越感、或用好见证吸引别人信主。一个自称爱人如己、但却缺乏给予之乐的人,通常都是假冒为善的自以为义者,总是期盼付出能有某种回报或效果;一旦发现无法达到预期、就无快乐可言,「因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十二43),给功利之心披上属灵的外皮。这种给予之乐常常与需求之乐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结果爱人是东施效颦、舍己是喂养肉体。
    • 神的第二个恩典,是将我们的需求之乐与给予之乐完全分开,以致对人越来越有真正的给予之爱。正如保罗称赞神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他们所做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林后八5)。这种给予之爱乃是一种摇祭(民十八11),并不是给予人、而是献给神,所以也不求从人而来的给予之乐,「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帖前二4);只是为了遵行神的命令,只是因为对方是我们所爱的神所造的人,只是因为「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罗十三8),所以才像对待自己一样希望对方幸福,并且凭信心把结果交给神。保罗毫不掩饰自己追求给予之乐:「当我们的主耶稣再来,我们站在祂面前的时候,我们的盼望、喜乐和所夸的冠冕是什么呢?不正是你们吗?你们就是我们的荣耀和喜乐」(帖前二19-20和修版)!但他立刻指出,这种给予之乐来自神:「我们在神面前,因着你们满有喜乐。为这一切喜乐,我们能用怎样的感谢为你们报答神呢」(帖前三9和修版)?「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罗十四8-9),既不是为自己活、也不是为别人活,而是为主活,才能真正地「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得着给予之乐。一个为了别人而活的人,往往会把给予之乐建立在别人的负债感上
  3. 欣赏之乐:需求之爱只注意对方能满足自己需要的方面、渴望对方能给予的快乐,而欣赏之爱是渴慕对方本身、甚至与需要毫无关系。
    •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约壹二10),这光不但能让我们看见自己的不可爱之处,而且能让我们看见别人的可爱之处;即使不能拥有,也能真心赞赏,因为爱是不嫉妒(林前十三4)。一个自称满有爱心、但却缺乏欣赏之乐的人,其实是居高临下、骄傲自恃,只看到自己的属灵、看不到别人里面的基督,常常是表面彼此相爱、心中彼此论断,无法真正「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四32)。
    • 神的第三个恩典,是让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爱人如己、彼此相爱的时候,逐渐会从原来无法欣赏的人身上,发现许多值得欣赏的美好之处。因为仁爱是神用来展示他人之美的工具,也是创造美的工具,会让我们看见别人身上彰显出来的神的美丽、慈爱、智慧或良善,因此「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以致对人越来越有欣赏之爱。

6、四种爱

  古希腊文用四个词表达了四种爱:亲情之爱(storgē/στοργή),朋友之爱(philia/φιλία)),恋人之爱(erōs/ ἔρως))和不变之爱(agápē/ἀγάπη)。因此,C. S. 路易斯把人与人之间的爱分为四种,以便我们在圣灵的光照下更清楚地认识爱:

  1. 亲情(Affection):「爱弟兄,要彼此亲热」(罗十二10)。亲情是最本能、最包容、最不苛求的爱,只要是自己所熟悉的,连最没有魅力的人也可以成为亲情的对象。亲情忽略欣赏之乐,但最终却会使人开阔眼界、超越偏好,从不能欣赏的人身上发现可欣赏之处。当亲情渗入其他的爱时,可以使其他的爱维持得更久。但是,如果我们只靠亲情生活,亲情就会变质。亲情的需求之爱会变得贪得无厌、理所当然、失去分寸,对熟悉事物的倚赖也会导致对变化产生嫉妒。亲情的给予之爱需要被人需要,若是不能及时引退,一旦对方不再需要,不是把给予扭曲成对别人的精神虐待,就是把自己怨恨并快乐地想象为殉道者。
  2. 友情(Friendship):「你看祂爱这人是何等恳切」(约十一36)。友情与伙伴关系、盟友关系不同,产生于拥有某种共同的、独特的洞见、兴趣或爱好的同路人之间,追求的是欣赏之乐,所以并非必要、没有生存的价值,但却能赋予生存以价值。友情使人脱离群体,这可以使好人变得更好,也可以使坏人变得更坏,容易导致孤芳自赏、集体骄傲。友情是最灵性的爱,所以潜在的危险也是灵性的,需要谦卑的保护。
  3. 爱情(Eros):「我妹子,我新妇,你的爱情何其美!你的爱情比酒更美!你膏油的香气胜过一切香品」(雅四10)。爱情不是飘忽不定的情欲或懒散的情绪,而是令人心碎的真诚,奇妙地将最典型的需求之乐转变为最大的欣赏之乐。爱情的伟大之处,也是它的危险之处:它全然委身,将幸福置之度外,超越了对自我的关注,愿意为爱的对象作任何牺牲;但是,当自然之爱看起来最神圣的时候,恶魔就在拐角之处。爱情最像神的大爱,所以一向以神的口气说话,当它像神一样要求毫无保留的崇拜和无条件的顺服时,就会变成恶魔,使恋人们像天使一样忽视自身的利益,也像恶魔一样背叛神或亲人。另一方面,爱情的声音似乎来自永恒,自身却短命善变。它轻而易举地翻越了自我的高墙,无私地将另外一个人置于自己生命的中心,但却很难在这种无私里生活一个星期。实际上,爱情在所有的爱中是最短命的,所以总是和誓言交织在一起,若是不能尽快披上亲情的外衣,很难长久维持。
  4. 仁爱(Charity):「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仁爱是一种舍己之爱,是圣灵所结的果子、超自然的给予之爱。仁爱是神的恩典,是神让我们分享祂自己的给予之爱(约壹四19),所以和我们天性中的给予之爱不同,是完全无私的,渴望给所爱的人最好的东西,使人能爱那些不可爱的人。当我们爱人如己(加五14)、彼此相爱(约十五12)的时候,仁爱可以单独出现,神也可以把自然之爱改变为仁爱的彰显。

二、关于爱的各种迷思

  当我们了解了神对人的爱、人对神的爱、人对人的爱,就可以澄清许多关于爱的迷思,搞清楚我们的爱出了什么问题,并且恢复「起初的爱心」(启二4)。

1、神有必要爱人吗?

  没有必要,神不欠我们爱。有些人以为,因为神是爱,所以祂必须造人、爱人。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神是自有的,祂是绝对的位格,自存、自足,不需要受造物给祂增添什么(伯四十一11;诗五十10-12;徒十七24-25)。创造宇宙的圣父、圣子和圣灵之间永远彼此相爱(约三35;十四31;十七5、24),不会寂寞、无聊。但神却决定创造万物和人类(启四11),让我们可以荣耀祂、带给祂喜乐(赛四十三7;弗一11-12),让我们的存在对祂产生意义(赛六十二3-5),这完全是出于神主权的恩典,而不是因为任何必要性(申七7-8)。

2、爱是神最中心的属性吗?

  不是,因为神并没有最中心的属性。神是纯一的(Simplicity or Unity),祂并非由多个部分组成,而是每个属性都无限完全,每个属性都不会违背其他属性,也没有任何属性高于其他属性(出三十四6-7)。「神就是爱」(约壹四8),「神就是光」(约壹一5),不但百分之百是爱,而且百分之百是光,所以神的爱是圣洁的爱、公义的爱、良善的爱。使徒约翰不但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而且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8);神爱世人,但也命定那些拜兽和兽像的人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它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启十四11)。

3、神的爱会因为人的失败而改变吗?

  不会。神是完美的,所以不需要改变;神是永有的,所以不会随着时间改变。神的爱不会像人那样时有时无、飘忽不定,受到无法控制的环境影响、事情变化的驱使约束,也不会有心无力、爱莫能助。相反,神的爱是深思熟虑、坚定不移的自主选择,并且以祂的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和无所不在来确保实现,「在祂并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所以保罗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罗八33-34)?过去、现在和未来在神面前都是现在,当祂决定爱一个人的时候,早就看到了这个人尚未发生的一切,所以没有什么新的失败或犯罪事实会令祂惊讶、使祂变卦。因此,没有什么能使人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5-39),包括人自己的悖逆和失败。J. I. 巴刻解释说:「没有人能提出关于你堕落的新证据,使神改变祂的主意。因为可以这么说,神是在睁开眼睛看明一切的情况下,称你为义的。当祂因着耶稣的缘故接纳你的时候,祂已经知道你最坏的情况;祂当时作出的是终审判决,现在仍然不变」(《认识神》)

4、神的爱是无条件的吗?

  这取决于对「条件」的定义。神的爱既不根据我们过去的本相、也不根据我们将来的光景,而是根据祂在创世之前主权的拣选(弗一4–5),并且永不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是无条件的;但神既不会泛泛地博爱,也不会按人所想象的去爱,从这个意义上是有条件的。「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壹一5),祂要求被拣选的人「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约壹一7),「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因此,神的爱不是溺爱纵容、心肠软弱、脱离道德标准和要求的多愁善感,而是圣洁、公义、严格的爱,不但彰显出施爱者的圣洁,也要求被爱者有分于圣洁。圣经不允许我们假设神是爱,就可以指望祂赐快乐给那些不追求圣洁的人,祂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5;彼前一16)。圣经也不允许我们假设神是爱,就可以指望祂会保护我们免受一切患难,「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6、10、11)。

5、信徒的一切际遇都是出于神的爱吗?

  是的。正如「神就是光」,意味着神的圣洁体现在祂的一切行为上;「神就是爱」,也意味着祂的爱也彰显在祂的一切行为上。「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指的不是仅仅某些事,而是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每一件事,都表达了神对我们的爱,为了成就祂在我们身上永恒的美善旨意(弗一5)。因此,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时刻和每一件事,都包含了神对我们的爱。无数前辈圣徒的经历见证了一个事实:即使看不到神做某事的原因和目的,即使在人看来很不如意,当他们的人生实情真相大白的时候,就知道神对他们自始至终都是爱:「看哪,那些忍耐的人,我们称他们是有福的。你们听见过约伯的忍耐,也看见主给他的结局,知道主是充满怜悯和慈悲的」(雅五11和修版)。

6、我很难体会神的爱

  你的认罪可能不够真实。使徒约翰说:「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约壹四16),表明这种体会是重生信徒正常经验的一部分。「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10),只有真正认识罪和挽回祭,才能充分体会神的爱。但是,罪人的想象力在想象自己敬虔的时候是无限的,想象自己犯罪后果的时候却是极其有限的,就像隔着围栏凝视深渊,感受不到理性所知的严重性。因此,体会神的爱,并非人的天性,而是圣灵的工作,正如保罗所说的:「因为神的爱,已藉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和修版)。「浇灌」并不是指肤浅的、断断续续的印象,而是指深刻的、排山倒海的感受。圣灵「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约十六8和修版),使我们能深刻认清自己的罪、体验罪的严重后果,体会到C. S. 路易斯所说的:「一无所缺的神用爱创造了纯粹不必要的受造物,为的是爱他们,使他们变得完美。在创造宇宙时,祂就已经预见——或者说是『看见』,因为对神而言不存在时间——在十字架周围成群飞舞、嗡嗡作响的苍蝇;皮开肉绽的脊背贴在参差不齐的木桩上;穿透了中枢神经的钉子;身体下垂时反复出现的窒息;以及为了呼吸、一次又一次挺直身体时,脊背和胳膊反复经历的锥心疼痛」(《四种爱》)。那时,我们对神的爱的体会,就会淹没内心、充满思想,得以在生活中强烈持久地享受神的爱。圣灵借着祷告在我们心中工作,所以保罗祷告神「使基督因着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使你们既在爱中生根立基,能够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的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超过人的知识所能测度的,为要使你们充满神一切的丰盛」(弗三17-19和修版)。

7、我只是信主,并没有承诺爱神

  信主就是承诺爱神。保罗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口里认耶稣为主」,就要顺服主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太二十二37-39),「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二4)。如果你不知道「口里认耶稣为主」意味着什么,表明你并没有真信。如果你知道却轻看承诺,主耶和华如此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既轻看指我所起的誓,背弃指我所立的约,我必要使这罪归在他头上」(结十七19)。

8、怎样才算爱神?

  用理智、情感和意志去爱。「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六5),包括理智、情感和意志。如果情感暂时跟不上,就求神让你运用理智和意志去爱吧。你可以问圣经:「如果我爱神,应当怎么做呢?」主耶稣的回答是:「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十四15)。使徒约翰则进一步解释:「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五2),「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壹三17)?当你开始试图「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悦的时候」(西一9),就会越来越认清自己的本相,也会越来越认识神、越来越被神吸引,在情感上也越来越爱神。所以保罗的祷告是:「愿你们满有一切属灵的智慧和悟性,真正知道神的旨意,好使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悦,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对神的认识更有长进」(西一9-10)。

9、缺乏爱神的感觉怎么办?

  感觉并不可靠,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感觉通常并非来自心灵,只是来自天气的好坏、健康的状况、或者事情的顺逆。属灵的光景并不取决于天然的性情:有的人容易感动,但并不等于容易爱神;有的人个性冷静,但并不等于对神冷漠。属灵的光景也不取决于自己的感觉:有些人感觉自己很爱神,其实只是爱上了属灵的感觉;有些人感觉自己很干枯,其实是内心呼唤「神啊,祢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寻求祢,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渴想祢」(诗六十三1)。从情感开始的爱,往往是不可靠的,神的命令是:「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六5)。既然是命令,表明爱神并非人的天性,不能倚靠感觉,而要运用理智和意志作出决定。所以,你不必坐在那里酝酿爱的情绪、制造爱的感觉,也不必纠结自己有没有爱上耶稣,只需要照着去行。因为我们无法为自己制造感觉,也不能把喜乐当作权利。对神的爱,是人灵性健康的温度计;但一个人是更爱神还是更爱人,并不取决于两种爱的感觉哪个更强烈、哪个更温暖,而是当试图代替神的人、事、物出现时,你的理智把谁放在首位,你的意志最终选择事奉谁。实际上,我们爱神的动机并非出于情感,而是出于吸引、认同和推爱。我们需要用理智决定顺服神、用意志遵行神的诫命,然后就会发现爱这条命令的秘密:理智和意志会给情感开路。神会让我们「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帖前一6),「虽然你们没有见过他,却是爱祂;如今虽看不见,你们却因信祂而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喜乐」(彼前一8-9和修版),享受因爱神而来的需求之乐、给予之乐和欣赏之乐。

10、缺乏爱人的感觉怎么办?

  感觉并不可靠,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感觉可能只是代表「喜欢」,而不是仁爱。每个人身上都可能有一些地方,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这种喜欢不是美德、不喜欢也不是罪,只是一个事实。我们生来具有某种从神而来的善恶美丑观念,所以正常人都不会喜欢腐烂的食物、夜晚的噪音、或者不可爱的人。不喜欢并没有错,只是可能闭塞爱心,导致偏见或者冷漠;喜欢也算不上美德,只是容易产生爱心,但也会导致偏心或者溺爱。属灵的光景并不取决于个性,热情外向并不等于仁爱,冷静内向也不等于冷漠;属灵的光景也不取决于感觉,感觉爱心满满、往往只是肉体天性,感觉爱心不足、可能是在背负十架。从情感开始的爱,往往是最不可靠的,所以「爱人如己」(利十九18)、「彼此相爱」(约十三35)是神的命令。既然是命令,表明这种舍己之爱并非人的天性,也不取决于感觉,而要运用理智和意志作出舍己的决定。我们无法为自己制造感觉,也不能强迫自己喜欢别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用我们天生对自己就有的那种爱来爱别人。我们常常讨厌自己,但并不妨碍我们爱自己;我们也可能讨厌某些人,但也不妨碍我们爱他们。我们爱自己,并不意味着我们喜欢自己,而是希望自己好;我们爱某人,也不意味着喜欢某人,而是希望某人好。所以,你不必坐在那里制造爱的感觉,也不必纠结自己是否喜欢对方,只需要照着去行。因为基督已经将舍己之爱的能力赐给了我们(约十七26),只是我们还不习惯使用。实际上,仁爱的动机并非因为喜欢、同情或恻隐之心,而是因为爱神而遵行神的命令(约壹四20-21)。我们需要用理智决定顺服神、用意志遵行神的诫命,然后就会发现爱这条命令的秘密:理智和意志会给情感开路。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发现自己喜欢的人越来越多,包括你最初无法想象自己会喜欢的人;并且会改变原来「喜欢」的概念,发现舍己并非只是体现为给予,相反,一个越舍己的人,越能感觉到需求之乐、给予之乐和欣赏之乐。

11、爱人如己,首先要爱自己吗?

  爱人如己,首先要厌恶自己。有些人认为,爱人如己就是先学会爱自己,然后才知道怎样爱别人;如果不先爱自己,就不能爱人如己。实际上,爱自己是人的天性,并不需要学习,「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弗五59)。爱人如己,意味着「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七12)。因此,越是自我欣赏的人,越难爱人如己;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全身都是优点,被爱是理所当然的;别人浑身都是瑕疵,爱他们只是出于修养或怜悯。正如神先让以色列人经过埃及地为奴之家的寄居生活(利十九34),然后才命令他们「爱人如己」(利十九18);神也会先让我们「厌恶自己」(伯四十二6;结三十六31),体会到自己多么需要神的赦免和别人的爱,然后才能知道怎样爱人如己。

  • 既然自己无论多么败坏,都希望得到宽恕、包容和怜悯,所以也应该爱那些失败的人。
  • 既然自己无论多么缺欠,都希望得到接纳、体谅和帮助,所以也应当爱那些破碎的人。
  • 既然自己无论多么无能,都不喜欢被论断、讥讽和催逼,所以也应当爱那些软弱的人。
  • 既然自己无论多么平凡,都希望得到关心、理解和善待,所以也应当爱那些卑微的人。
  • 既然自己无论多么平庸,都希望有人认可、鼓励和赏识,所以也应当欣赏别人的价值。
  • ……

12、怎样才算彼此相爱?

  舍己。约翰写下「神就是爱」(约壹四8),是为了带出一个教导:「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四11),也就是基督徒之间要彼此相爱。最理想的彼此相爱,当然是用理智、情感和意志去爱。但是,如果情感暂时跟不上,就求神让你运用理智和意志去爱吧。你可以问圣经:「如果我爱这位弟兄,应当怎么做呢?」主耶稣的回答是:「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十三34);而使徒约翰则进一步解释:「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三16)。那么,我们就照样去行吧。

13、爱仇敌,是假装他们没有那么坏吗?

  不是。正如我们爱自己,并不是认为自己很好,而是想让自己好。同样,爱邻居,并不意味着喜欢他,或者觉得他有吸引力。爱仇敌,也不是逼着自己喜欢仇敌,假装他们没有那么坏,不必谴责、厌恶他们的行为。「爱仇敌」(路六35),并不是说不能惩罚他们,正如我们爱自己,也不意味着不应该让自己在今生接受应得的惩罚,免得永远沉沦。爱仇敌,指「善待他们」(路六35),「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罗十二20),「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 五44),不可报复、仇恨,也不能以谴责仇敌为乐。

14、对人的爱太多,就会影响爱神吗?

  对人的爱永远都不会太多,而要常以为亏欠。所以使徒保罗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一个人若是爱人超过了爱神,以致父母、妻子、儿女或朋友成为与神竞争的对手,原因不是因为对人的爱太多、而是对神的爱太少。主耶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27)。但很多人却发现,恨自己的父母或妻子其实并不太困难。实际上,这个命令之所以是背十字架,是因为越爱神的人,也越爱人,所以当他们执行这个命令的时候,需要付出真正的代价、经过客西马尼园的挣扎。而爱神越少的人,爱人也越少,所以能轻而易举地接受这个命令,自以为很属灵,其实是因为亲情淡漠。

15、爱人会导致心碎,最好专心爱神

  这种算计不是在谈论爱,就像把银子埋在地里一样(太二十五14-30)。有些人很属灵地认为,不要把心交给地上的任何人,因为亲人早晚会逝去、朋友或许会背叛、恋人可能会变心,唯一安全的、不会心碎的爱,只能倾注在神的身上。但是,人若抱着安全的心态选择妻子、朋友,就不在爱的国度里了。神自己并没有为爱购买防止心碎的保险,所以主耶稣最终在十字架上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46)。真爱的本质就是舍己,正如神明知要付出独生子的代价,但却仍旧定意爱人;我们也是明知可能受伤,但仍然决定要爱。只要去爱,就会心痛,因为这是神破碎人的方式。人若只关注自己的幸福,对看得见的人都不能不计得失,就更不可能不计得失地爱看不见的神。在天堂之外,唯一可以完美地远离爱的所有危险和烦恼的地方,就是地狱。

16、可以期待长久的亲情、友情或爱情吗?

  不能。人的亲情可能非常温暖、友情可能非常高尚、爱情可能非常甜蜜,但不是早晚会平淡,就是很快会变质,因为「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二17)。所有的自然之爱都可能非常高贵,但这种崇高的境界通常都是时断时续的,甚至无法持续一个星期,「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人并没有真正无私的舍己之爱,所以本性里的自私一有机会就会出头,导致自然之爱无法长久地自给自足、自我维持,需要外力的帮助,也就是超自然的仁爱。仁爱是给予之爱,但人的给予之爱并非舍己之爱,只是相似。父母、老师或者高尚者的给予之爱在为别人谋求好处时,总是偏爱给予那些自己能给的东西,或者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或者自己计划中的东西,从来不是单纯为了对方着想。仁爱却使人能无私地渴望给予上好的东西。此外,人的给予之爱总是针对那些可爱的人——或是因亲情、爱情或友情而吸引自己的人;或是知恩图报、值得一爱的人;或是孤苦无助、打动自己的人。仁爱却使人能爱那些本质上不可爱的人——麻风病人、罪犯、仇敌、白痴、脾气不好的人、自命不凡的人、冷嘲热讽的人。

17、只有爱情才是婚姻的合法基础吗?

  不是,真正的爱情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结果。婚姻是神圣的盟约(玛二14),并非只是情感的产物。「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根据在神面前所立的盟约。有些人想让人相信,只有被他们称为「爱情」的那种激情,才能让婚姻幸福或者神圣,并且是唯一值得尊重的婚姻基础,任何其他的结婚动机都是低俗可耻的。他们认为,婚姻能够、也应该使「爱情」永久持续,否者就不再具有约束力。另一方面,他们把一切性迷恋都当作「爱情」,认为「爱情」可以赦免一切罪孽,只要人们觉得不再彼此迷恋,或其中一方迷恋上别人,就可以用离婚来调整伴侣。为此,他们主张「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实际上,这种说法本身才是不道德的,因为意味着可以心安理得地说谎,在结婚时就没打算信守诺言。因为他们在恋爱时就心知肚明,在所有的爱中,爱情是最短命、善变的,情感的风暴总是时有时无,所以恋人总是喜欢海誓山盟,情歌总是充满誓言承诺,婚姻也需要婚誓约束。任何感觉都不可能保持炽烈的状态,甚至常常时有时无,所以婚誓并不是承诺保持感觉,而是承诺彼此忠贞。实际上,所谓「爱情」的感觉通常都不会持久,需要尽快地被深层的爱所代替,那种爱不仅仅是一种感觉,而理智、情感和意志的合一,基督徒还需要仁爱的渗透。这样,即使他们彼此不喜欢对方的时候、即使很容易爱上别人的时候,也可以继续维持这种爱;就像你在讨厌自己、羡慕别人的时候,也仍然爱自己一样。这种爱是彼此忠贞的婚姻的结果。而只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在短暂的荷尔蒙作用之后,就是没完没了的互相占有、索取、控制、倚赖,从对方寻找存在感和安全感。不满足就争吵,失去后或因爱生恨、或痛不欲生。结果爱情不是死亡,就是变成魔鬼,无情地将两个相互折磨的人拴在一起。双方都因为爱恨交织而遍体鳞伤;都贪婪地想要获取,但却坚决拒绝给予;充满嫉妒、猜忌和怨恨;都力争占上风,决心要自由,但却不允许对方自由。

18、父母对儿女的给予之爱最接近神吗?

  不是。溺爱的父母可能满足了亲情的冲动,牺牲了孩子的未来,与神相距甚远,所以箴言和新约都不断提醒父母「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六4)。父母之爱是一种给予之爱,但却并非无私,而是需要被人需要。给予之爱的正确目的,是让对方不再需要给予:喂孩子,是为了让他们能自己吃饭;教孩子,是为了让他们不再需要教导。因此,给予之爱必须努力实现自己的退位,父母必须致力于让孩子不再需要自己。但是,父母之爱并没有能力实现这种引退。一旦拒绝引退,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贪婪心理,就会让成年儿女始终处于需要的境地,或者为他们发明想象的需要。因为父母之爱自认为是一种给予之爱,因而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无私的」,所以在这样做时,它会更加无情。

19、因为有求于神而爱神,是不是太功利了?

  不会,因为超自然的需求之爱,是神的恩典。祂对我们的需求之爱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太十一28),「你要大大张口,我就给你充满」(诗八十一10)。人是受造物的事实,本身就决定了人对神有需求,这种需求又因为人的堕落而无限地增加。神所赐的恩典,就是让我们能彻底承认、明智认识、完全接受这种需求,清楚地发现:我们的整个存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巨大的需求,唯有神才能满足(太六32-33;七7-11)。人若认为自己对神的爱已经超越了需求之爱,就已经从恩典中堕落,最终会沦为邪恶的幻想。那些以为对神的爱就是给予之爱的人,那些向神夸口「我不是乞丐,我无私地爱祢」的人,是一个愚蠢狂妄的受造物。相反,超自然的需求之爱让我们将自己的贫乏敞露在唯一真正的给予者面前,构成了属灵生命的主要成分,以致当人在某种意义上最不像神的时候,就最亲近神。有什么比满足与需要、主权与谦卑、公义与忏悔、无限能力与呼求帮助更不同的呢?超自然的需求之爱不断打消我们对自己的误解、以及对自己与神关系的误解。世人总是本能地相信,我们本质上是可爱的、善良的,所以配得被爱。基督徒则采取了一种圆滑的方式,认为神爱我们,是因为我们认罪多么彻底、在祂面前多么谦卑,或者承认多么缺乏谦卑。我们的内心深处总是挥之不去地以为自己具有某种吸引力,从来不肯完全承认自己的需求,总是假装我们拥有某种属于自己的东西。唯有需求之爱才能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的最后幻想,全然、乐意地坦诚自己的需求,为自己完全依靠神而快乐,从而得到真正的自由、力量和价值,变成「快乐的乞丐」。

20、人的给予之爱到了最高境界,就是从神而来的仁爱吗?

  不是。人若满足于自然之爱的改善,自然之爱就会成为仁爱的竞争对手。当自然之爱最接近圣贤标准的时候,也是肉体最顽强的时候;当给予之爱达到巅峰的时候,也是像神一样说话的时候。自然之爱作出这样亵渎的宣称,通常是在最纯洁、最高贵的时候,比如忠贞忘我的爱情,为孩子而牺牲的亲情。那些给予之爱与神如此相似,而且光彩夺目,所以我们才会误将它们当作神明敬拜。一旦自然之爱变成了神明,就会沦为恶魔,然后毁掉我们、也毁掉自己。因为那不再是爱,而是复杂形式的恨,所以保罗说:「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另一方面,亲情、友情或爱情都可以被转变为仁爱,但这个转变过程不是改善,而是重生。在将自然之爱转变为仁爱的过程中,真正有用的是失败的经历,只有无法克服的摩擦和烦恼,才能让我们体会到自然之爱迫切需要死而复活,最终放弃自我改善、放弃推卸责任,而是彻底否定自己、向神降服,让自然之爱死去、让圣灵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里面。所以使徒约翰说:「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

21、今生爱的关系能进入永恒吗?

  不一定。「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我们在天国是否还能保持在地上的亲情、友情或爱情,也许取决于这些自然之爱是否已经被重生为仁爱。人们很容易盼望无止尽地延长尘世的幸福,但是,向天国祈求尘世的安慰是徒劳的,因为「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二十二30)。天国只能给予天国的安慰。从长远来看,尘世的安慰并不存在。因为「这世界和世上的情欲都要消逝,惟独那遵行神旨意的人永远常存」(约壹二17和修版),无论自然之爱多么强烈,你在永恒里都不会再有兴趣,正如你不会再思念过期的食物,无论它曾经多么美味,也不会再留恋婴儿时期的玩具,无论它曾经带来多少快乐。另一方面,地上的人之所以能激起我们的爱,只是因为他们在某方面与神相似。神并没有要求我们离弃自己熟悉的真爱,去爱一位陌生的神。当我们看到神的面时,将发现自己一直都很熟悉祂,因为我们所爱的一切都来自祂。也许我们将会在神里面重新找到他们,并且比现在更爱他们,但那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林前十三12)。

澄清二十一种方言迷思

  方言是一个令不少信徒困惑的问题:有人天天用「方言」祷告,有人却避讳不提;有人把「方言」视为圣灵的工作,有人却认为是邪灵的圈套;有人把「方言」当作复兴教会的法宝,有人却认为是肉体的情绪。许多弟兄姊妹追求方言,都是源于爱主之心,渴望能更真实地经历圣灵的大能,与神建立更亲密的关系。这份渴慕是神所喜悦的,所以我们更需要敬畏地根据圣经仔细查考、审慎分辨,把信仰扎根于神清楚启示的真理之上。

  本文根据圣经和各方面的研究结果得出结论:现代流行的「方言」大都是一种人为习得的「舌音」,虽然具有缓解压力的效果,但与各种异教和世俗文化中的「舌音」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既不符合圣经的记载,也不属于圣灵的恩赐。本文并不是要消灭圣灵的感动,也不否定真实的灵恩经历,而是盼望帮助弟兄姊妹用圣经检验个人的经验,对圣灵的工作有更整全的认识,从而使属灵的生命扎根于真道、健康地成长。

目录

一、方言与舌音

1、圣经中的方言

  旧约曾提到「受感说话」(民十一25- 29;撒上十5- 13;十九20-24),但却是当时的听众都能听懂的希伯来语先知启示,并非新约所说的方言。在新约中,《马可福音》提到了「新方言」(可十六17),但并没有具体的解释;《使徒行传》描述了方言的现象,《哥林多前书》则教导了处理方言所引起的问题。

  《使徒行传》记载了三次有代表性的方言现象:

  1. 第一次是在五旬节圣灵降临的时候:「五旬节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二1-4)。别国的「话」(徒二4)和「乡谈」(徒二11)原文与「方言 γλῶσσα/glossa」是同一个词。9-11节列出了十五种遍布罗马和波斯帝国各地的「乡谈」,清楚地表明:方言就是各地的地方话。当时有许多散居罗马和波斯帝国、说不同地方话的敬虔犹太人「从天下各国来,住在耶路撒冷」(徒二5)守五旬节,方言的恩赐可以使门徒用各地的地方话向他们传福音,让他们把福音带回「天下各国」。因此,初期教父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347-407年)指出:众使徒之所以首先得到方言的恩赐,因为这是一个记号,标志着他们将走遍各地、传讲福音。
  2. 第二次是使徒彼得首次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时候:「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听见他们说方言,称赞神为大。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徒十44-48)。这里清楚地记载:彼得和众犹太信徒都能听懂方言的内容是「称赞神为大」。彼得后来还特别作见证说:「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十一15),证明外邦人和他们领受的方言恩赐一样,可见外邦人在基督里和犹太人的地位相同。如果哥尼流所说的方言与五旬节的不同,不是人能听懂的地方话,怎么能让保守的犹太门徒们信服圣灵也降在外邦人身上呢?
  3. 第三次是使徒保罗向施洗约翰的门徒传福音的时候:「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又说预言」(徒十九4-6)。这里同样是用方言的恩赐来证明圣灵的工作。如果施洗约翰的门徒所说的方言与五旬节的不同,不是人能听懂的地方话,怎么能让他们相信必须奉主耶稣的名受洗呢?

  由上可见,「说方言 Speaking in tongues」是一种圣灵的恩赐,能使人不必学习,就可以「说起别国的话」(徒二4),用「众人的乡谈」(徒二6)来「讲说神的大作为」(徒二11)、「称赞神为大」(徒十46)、「说预言」(徒十九6),是神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来二4)。但方言若无人能翻译,容易破坏聚会秩序、导致骄傲自夸,所以保罗教导的原则是「不切慕、不禁止」:「你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39-40)。

  使徒时代之后大约一千八百多年,历代教会文献很少提到方言的现象,大都把方言理解为某种人类的语言,而不是神秘的舌音或狂喜状态。第二世纪的教父爱任纽指出,方言就是说外语的能力,第三世纪的教父特土良提到当时仍然存在翻方言的恩赐。1265年,著名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指出:方言的恩赐是为了宣教而提供的说不同语言的能力,主耶稣没有说方言,因为祂的使命是对犹太人;现在的信徒也不用说方言,因为教会本身已经在说万国的语言(Summa Theologica, 问题176)。奥古斯丁、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等神学家都认为这些记号性的恩赐已经随着使徒时代的结束而终止了。但在近代教会史上,确有一些人曾在特殊情况下说起别国的话来。比如:一、1890年,加拿大宣教士古约翰在河南宣教,由于中文进步缓慢、备感挫折;有一天多伦多的弟兄们为他竭力代祷,他当晚得到语言恩赐、从此打破语言障碍(《古约翰小传》)。二、1965年,吴勇长老前往中美洲千里达布道,发现当地都是广东华侨、语言不通;他竭力祷告,当晚得到语言恩赐、用粤语讲道(《不灭的灯火》)。

上图:意大利画家杜奇欧(Duccio di Buoninsegna)创作于1308-1311年的五旬节画像,描绘了五旬节圣灵降临,众门徒领受说方言的恩赐。
上图:意大利画家杜奇欧(Duccio di Buoninsegna)创作于1308-1311年的五旬节画像,描绘了五旬节圣灵降临,众门徒领受说方言的恩赐。

2、五旬节运动的舌音

  1901年,美国堪萨斯州伯特利圣经学校(Bethel Bible School)的女学生、投身于循道会圣洁运动的欧兹曼(Agnes Ozman)经过长期祷告追求,突然开始说「方言」,成为五旬节运动(Pentecostalism)开始的标志。据说她三天不能讲英语,只能说汉语、写中文。不久,这个学校其他的人也开始说「方言」。到1906年,所谓的洛杉矶阿苏撒街复兴运动(Azusa Street Revival)使五万多人有了说「方言」的经历,使五旬节运动蔓延到全世界。追随者认为「方言」就是「舌音」或「卷起舌头的灵语」,而「说方言」是受圣灵、甚至是得救的证据,以致造成了许多教会的冲突和分裂。

  二战之后,理性主义渐渐没落,后现代社会的人们热心于追求各种灵界经验,教会的风气也渐渐改变。1960年代开始的灵恩运动(Charismatic movement)不再坚持「方言」是「受圣灵」的证据,而是认为用「方言」祷告、唱歌可以带来许多属灵的益处,聚会也变得更有秩序,所以广泛渗透了日益灵性软弱、缺乏良策的主流教会,联合教会、福音派圣公会、信义宗、长老会、循道会和天主教等宗派都出现了大量说方言的信徒和教会。灵恩运动继续推崇五旬节运动的「方言」,吸引了全世界至少四分之一的基督徒(皮尤研究中心资料),给普世教会造成了极大的困惑。他们的音乐敬拜形式促进了「方言」的流行,重鼓点、强有力、重复节奏和切分节拍的音乐,使信徒放松理性、进入自我催眠,享受情绪的放松。

  从流传下来的图片可见,欧兹曼所写的「中文」只是涂鸦,她所说的「汉语」也没有证据说明有人能听懂。在大部分的情况下,五旬节运动和灵恩派所谓的「方言」并非圣经所说的「别国的话」,只是一种没有意义的「舌音 γλωσσολαλία/Glossolalia」。

上图:1901年,美国堪萨斯州伯特利圣经学校(Bethel Bible School)的女学生艾格妮斯·欧兹曼(Agnes Ozman)开始说方言以后所写的「中文」。欧兹曼小姐开始说方言,标志着现代五旬节运动和灵恩运动的开始。
上图:1901年,美国堪萨斯州伯特利圣经学校(Bethel Bible School)的女学生艾格妮斯·欧兹曼(Agnes Ozman)开始说方言以后所写的「中文」。欧兹曼小姐开始说方言,标志着现代五旬节运动和灵恩运动的开始。

3、方言是人类的语言还是舌音?

  「方言 γλῶσσα/glossa」原文在新约中一共出现过50次,在和合本圣经中有七种译法:

  1. 「舌头」:可七33、35;路一64、十六24;徒二3;二26(「灵」原文);罗三13;林前十四9;雅一26;三5、6、8、10;彼前三10;约壹三18;启十六10;
  2. 「口」:罗十四11;腓二11;
  3. 别国的「话」:徒二4;
  4. 「乡谈」:徒二11;
  5. 「方言」:可十六17;徒十46;十九6;林前十二10、28、30;十三1、8;十四2-39;
  6. 各「方」:启五9;七9;十一9;十三7;十四6;
  7. 多「方」:启十11;十七15 。

  由上可见,圣经中的「方言」是指某个国家或地方的语言,所以也被译为「别国的话」和「乡谈」,还可以代表「各方」、「多方」,并非人所不能理解的「舌音」。「方言」是众使徒最先得到的恩赐,是初期教会众所周知的大事,《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与保罗同工多年,怎么会用同一个重要的特殊名词来代表两种完全不同的意思呢?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1-22),表明「方言」是向不信的犹太人说话,并非「卷起舌头说话」或无意义的「舌音」。更重要的是,这段经文引用的是以赛亚书二十八11-12「主要借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对这百姓说话」,这是审判的信号。因此,五旬节的方言神迹既是对万民的祝福,表明福音临到外邦,也是对拒绝弥赛亚的犹太人的审判。这从侧面证明,方言在救赎的历史中具有特定的功用,并非建造教会所必需的永久恩赐。

  被五旬节运动和灵恩运动中称为「方言」的舌音,已被众多的研究证明是人为习得的,与流行于各种异教的舌音并无不同,怎么能归功于圣灵的工作呢?六十年代以后舌音在众教会中的流行,是典型的后现代现象,原因是现代人盼望缓解焦虑、信徒急于证明圣灵的工作。

二、关于舌音的研究

  二战以后,许多信徒认定舌音就是方言,纷纷见证「说方言」对灵命成长大有果效,能使冷淡的教会起死回生、火热兴旺,舌音成为遍及基督教各大宗派的现象。为此,教会内外有许多人对舌音进行了研究,摘选若干典型研究如下,作为参考:

1、关于舌音的人类学研究

  哈佛大学的人类学家凯雷.梅(L. Carlyle May)指出,舌音广泛存在于异教之中,包括佛教徒、印度教徒、摩门教徒、穆斯林、神道教徒、伏都教、通灵者和二战之前的摩门教。舌音可以使巫师的祈福、驱鬼、占卜、巫医行为更具有权威性,也能使人有资格成为部落酋长。伴随着说舌音者,总会有个翻译者,以增加发言者的可信度(A Survey of Glossolalia and Related Phenomena in Non Christian Religions,1956年发表)。

  美国人类学家乔治·詹宁斯(George J. Jennings)也指出,舌音遍布于许多民族、文化和宗教中,比如:北美印第安人的乌羽玉教(Peyote cult)、北美海达族(Haida)、南美的查科族(Chaco)、南美的库兰多治疗师(Curandero)、海地的伏都教(Voodoo cult)、特立尼达的桑戈教(Shango cult)、埃塞俄比亚的扎尔教(Zar cult)、非洲的通加萨满教(Thonga shamans)、苏丹的丁卡族(Dinka)、苏丹的萨满教、婆罗洲的达雅族(Dyaks)、格陵兰的萨满教、西伯利亚的萨满教和西藏的喇嘛。(An Ethnological Study of Glossolalia,1967年发表)。

2、关于舌音的语言学研究

  多伦多大学语言学家萨马林(William J. Samarin)发表了迄今最权威的五旬节运动舌音评估报告。他通过对五年内各国大量录音的研究,得出结论:这些舌音并非真正的人类语言,因为音节串并没有形成单词或语音结构,声音单元之间并没有系统的关系,无法用于交流。根据语言分析,萨马林将五旬节运动的舌音定义为「无意义、但有语音结构的人类说话,说话者自己认为是一种真实的语言,但与任何现存或死亡的自然语言都没有系统的相似之处」(Tongues of Men and Angels: The Religious Language of Pentecostalism第2页,1972年出版)。

  美国人类学及语言学家费利西塔斯·古德曼(Felicitas Goodman)发现,舌音其实反映了说话者母语的模式(Phonetic Analysis of Glossolalia in Four Cultural Settings1969年出版)。她研究了美国、加勒比海和墨西哥讲英语、西班牙语和玛雅语的五旬节运动团体,并与非洲、婆罗洲、印尼和日本的异教舌音进行了比较,考虑了声音、音节、短语、节奏、重音、语调等因素,得出的结论是:五旬节运动的舌音与其他宗教的舌音毫无区别,实际上是一种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习得行为。(Speaking in Tongues: A Cross-Cultural Study in Glossolalia,1972年出版)许多研究者也发现,舌音类似于婴儿学语,是语言衰退为不连贯的元音和辅音。只要弱化正常语言中的发音停顿、抑扬顿挫,任何人都可以发出被灵恩派接受为「方言」的舌音。

上图:多伦多大学语言学家萨马林(William J. Samarin)于1972年出版的Tongues of men and angels: The religious language of Pentecostalism,是迄今最权威的五旬节运动舌音评估报告。
上图:多伦多大学语言学家萨马林(William J. Samarin)于1972年出版的Tongues of men and angels: The religious language of Pentecostalism,是迄今最权威的五旬节运动舌音评估报告。

3、关于舌音的心理学研究

  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心理学系的研究团队对60名无信仰的大学生进行了一项研究。他们被告知是学习一种伪语言(pseudolanguage),在听了60秒的录音样本后,有20%的人可以立刻流利地说舌音;经过适度的训练以后,有70%的人可以流利地说舌音。(Glossolalia as learned behavior: An experimental demonstration,Nicholas Spanos等于1986年2月发表)

  博茨瓦纳大学的研究团队指出,当崇拜者发出舌音时,感觉就像受到毒品的影响,会在头脑中引起狂喜、甚至失忆的感觉。(Glossolalia: Divine Speech or man-made language? A psychological analysis of the gift of speaking in tongues in the Pentecostal Churches in Botswana2015年发表)

  学术界通常把与舌音相关的现象区分为三类:1、xenoglossia(超自然地使用异国语言);2、glossolalia(现代五旬节与灵恩运动中常见的舌音,语言学研究大多认为是为非语义的语音串);3、泛指的 ecstatic speech(宗教性狂喜或入定状态所生之言语)。大多数语言学与人类学研究认为,现代灵恩运动中的舌音在结构上并不符合自然语言的语义与语法体系,但个别声称说别国语言的个案仍有待更严格的证据验证。

4、关于舌音的医学研究

  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的研究报告指出,舌音并没有直接影响大脑表达语言区域的活动,因此并非有逻辑的语言。但研究发现额叶功能明显减弱,表明大脑放弃了自我控制,而控制运动和情绪的左尾状核活动也明显减弱。(The measurement of regional cerebral blood flow during glossolalia: A preliminary SPECT study. Psychiatry Research: Neuroimaging. 2006年11月22日发表)。

上图:2006年,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的研究人员对在敬拜时(左)与说舌音(右)时的受试者进行了SPECT扫描。发现说舌音者的额叶(Frontal Lobes)活动减少,表示受到某种控制。与集中注意力和情绪反应有关的左基底神经节(left basal ganglia)的活动也减少。
上图:2006年,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的研究人员对在敬拜时(左)与说舌音(右)时的受试者进行了SPECT扫描。发现说舌音者的额叶(Frontal Lobes)活动减少,表示受到某种控制。与集中注意力和情绪反应有关的左基底神经节(left basal ganglia)的活动也减少。

  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的研究报告指出,舌音会使祷告者的皮质醇(cortisol)和α淀粉酶(alpha-amylase)发生变化,但不能确认是否会对健康产生积极影响。(Salivary Alpha-Amylase and Cortisol Among Pentecostals on a Worship and Nonworship Day. 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Biology,2013年3月7日发表)

上图:2011年,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的研究者发现,在舌音祷告者的唾液中,周一的皮质醇含量比周日降低,但α-淀粉酶则升高。
上图:2011年,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的研究者发现,在舌音祷告者的唾液中,周一的皮质醇含量比周日降低,但α-淀粉酶则升高。

  目前,舌音在医学上被归类为一种「非神经性语言障碍 non-neurogenic language disorder」(Non-Neurogenic Language Disorders: A Preliminary Classification. Psychosomatics,2018年1月1日)。当人放松思维和舌头、发出无意义的声音时,通常都会感觉释放、舒服,甚至陶醉、安息。任何人在身心痛苦时发出唉哼,都可以宣泄情绪、缓解放松,只是肉体的反应,并非圣灵的充满。托马斯·杰斐逊大学和罗耀拉大学的研究者指出,瑜伽、冥想等异教活动都有改变多巴胺水平的功效(A Neurotheological Approach to Spiritual Awakening,2018年9月1日发表)。

  许多研究与实际个案都显示,大多数人初次发出舌音的时候,都可能有减压和满足的效果,但却会越来越不过瘾,越来越追求更高亢的情绪。部分个体会把舌音体验当作情绪或心理调节手段,可能形成依赖性的行为。但所有的研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样本偏差、文化背景、实验设计诱导效应等),并不能因此断言所有的现代方言现象都不是圣灵的恩赐。我们应当谦卑承认圣灵运行的奥秘性,按照圣经进行具体分析,如:是否能被翻译(林前十四13)、是否造就教会(弗四11-16)、是否符合秩序(林前十四32-33)、是否高举基督(约十六13-14)、是否合乎真理(林前十二3)。

三、澄清各种「方言迷思

  方言并不是得救的凭据,属灵生命的重点也不在于是否说方言,而在于是否信靠基督、是否遵行神的旨意。即使有人坚持使用方言,也应当按照圣经的教导,顺服聚会的秩序,用真理彼此造就。本文并不否定合乎圣经的灵恩经历,但也必须诚实地指出:有些人因为坚信舌音就是圣经中的方言,所以花样百出地把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强解为保罗鼓励信徒说舌音,加上各种难以考证的灵验见证,在信徒中间制造了许多迷思。以下尽可能地回应和澄清。

1、方言是圣灵充满的证据吗?

  • 有人认为,方言是圣灵充满的证据,因为「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二4)。保罗说:「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10-11),意思是每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迟早都会说方言的。
  • 回应:圣灵充满和说方言并没有必然的相关性。被圣灵充满,指信徒被圣灵掌管、持续顺服的状态,不一定会说方言,比如施洗约翰「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路一15),但却没有说过方言。说方言的人不一定被圣灵充满,比如哥林多教会有许多说方言的信徒,但都是「属肉体的」(林前三3)、不成熟的。保罗从来没有说每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迟早都会说方言,而是说所有的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林前十二13),又说「岂都是说方言的吗」(林前十二30),这证明并非所有被圣灵充满的人都会说方言。

2、每个在圣灵里受洗的人都能说方言吗?

  • 有人认为,每个在圣灵里受过洗的人都能说方言,因为「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又说预言」(徒十九5-6)
  • 回应:所有的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但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11),并非所有的信徒都能分得方言的恩赐,正如保罗所说的:「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林前十二30)?

3、方言是奥秘的灵语吗?

  • 有人认为,有一种「方言」是人无法了解的、奥秘的语言,也就是无人能懂的舌音,是圣灵借着人的舌头发出的灵语,因为保罗说:「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神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林前十四2)。
  • 回应:在保罗书信别的地方,「奥秘 μυστήριον/musterion 」这个词的用法全部都是关于神的救恩计划或福音真理(罗十一25;十六25;林前二1、7;四1;十三2;十五51;弗三9;五32;六19;西一26、27;二2;四3;提前三9、16),并非指某种不能理解的东西。因此,「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最合理的解释是指救恩真理,而不是无法理解的咿呀声。「因为没有人听出来」,所以他在下文一再强调要把方言「翻出来」(林前十四5、13、27、28),证明方言并非无法理解的舌音。如果无人能懂,怎么知道这些「各样的奥秘」是在赞美神还是亵渎神呢?「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林前十四13),不但能「使教会被造就」(林前十四5),也能使自己确认没有亵渎神。

4、「说方言」原文是指没有逻辑地发出舌音吗?

  • 有人认为,「说方言」的动词「说 λαλέω/laleo 」(徒二4、6;十46;十九6;林前十四2、4、18),原文是指没有组织、没有逻辑的「说」,所以「说方言」就是没有组织、没有逻辑地发出舌音。
  • 回应:恰恰相反,《使徒行传》(徒二31;三22)和《哥林多前书》(林前二13;三1;九8)里都大量使用了「说 λαλέω/laleo」这个动词,表达的都是讲话、说话,而不是杂乱无章的发声。即使 这个动词可以有特殊的用法,根据林前十四章上下文所提到的教会秩序、翻译要求、建造功能,也不适合将其解释为无逻辑的舌音。

5、方言是一种声音被转换成不同的人类语言吗?

  • 有人认为,方言是一种听不懂的灵语,具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在空中或听众的脑中被转换成不同的地方话,而没有被拣选的人则听不懂,所以讥诮说「他们无非是新酒灌满了」(徒二13)。
  • 回应:这种辩论在教会史上持续了一千年,但谈论者们都把方言理解为某种人类的语言,只是争论何时被转换为人类的语言、是「听见」的神迹还是「说话」的神迹。徒二6-13记载「各人听见门徒用众人的乡谈说话」(徒二6),「都听见他们用我们的乡谈,讲说神的大作为」(徒二11),最自然的理解是「说话」的神迹。而当时有人讥诮说:「他们无非是新酒灌满了」(徒二13),可能是因为他们听不懂其它地方的乡谈。

6、方言连自己都听不懂,所以一定是舌音吗?

  • 有人认为,圣经中的方言连自己都听不懂、「悟性没有果效」(林前十四14),所以才需要有人翻出来(林前十四5、13、26、27)。这正好证明方言是人听不懂的舌音,否则神为什么不直接让说方言的人明白自己所讲的内容、自己替自己翻译呢?
  • 回应:自己听不懂,并不代表就是没有意义的舌音。从圣经的例子看,说方言和翻方言是两种恩赐(林前十二10),说方言的人未必既能说、又能听。圣经并没有解释原因,但这种特殊的形式可以让说方言的人清楚地知道是神迹,而不是学习、潜能或外国口音综合症(Foreign accent syndrome)的结果。「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并不是「说方言就能造就自己」。当时著名的希腊德尔斐神庙中的异教女先知皮媞亚(Pythia)就用舌音来传达阿波罗的神谕,而四福音所记被鬼附的人也会喊叫(路九39;可一26),说方言的人如果没有人能翻译,怎么能确认自己是说方言、而不是被鬼附呢?怎么能因经历神迹而得着造就呢?「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林前十四14-15),这句话并不是鼓励人用自己听不懂的话祷告,而是强调「要用悟性祷告」。「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林前十四13),这句话的重点是强调「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而不是鼓励人用听不懂的舌音「对自己和神说」。

7、方言是在圣灵里祷告吗?

  • 有人认为,方言是「在圣灵里祷告」(犹20),可以在灵里与神直接交通,因为保罗说:「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林前十四14),又说「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弗六18)。方言是一种新的语言,直接由灵出来、通向灵界,超越人的悟性,所以不会受到主观思想意识的影响,撒但也无从知道祷告的内容,因此能发挥更大的代祷功效:「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罗八26-27)。
  • 回应:「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林前十四14a),这句话的重点是强调下半句「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林前十四14b),不是说可以用自己不懂的方言祷告,更不是鼓励用方言祷告。圣经并没有说方言是强有力的代祷工具,也没有说方言就是在圣灵里祷告。并非所有的信徒都有方言的恩赐,难道没有方言的恩赐,就不能在圣灵里祷告了吗?即使是用方言祷告,也不能证明是用舌音祷告。在这段圣经的上下文里,保罗所强调的并非是在圣灵里祷告、或用方言祷告、或超越悟性祷告,而是「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林前十四15)。圣经从未教导不要让撒但知道我们的祷告,反而记录了主耶稣用人所能理解的语言进行祷告。

8、方言和悟性可以相辅相成地祷告吗?

  • 有人认为,保罗说:「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十四14-15)。因此,保罗是用两种方式祷告,两者相辅相成。方言就是我们里面的灵向神在祷告,可以先用方言向神祷告,使灵活跃起来、把灵建立起来,有了祷告的方向,然后再用悟性祷告。「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八26),就是舌音祷告,是专门对神说的话;因为人类的语言已经无法表达和赞美,而圣灵会照着神的旨意,把神的心意祷告出来。
  • 回应:圣灵本来就是信徒祷告的中保,我们不需要通过特殊的方言,用普通的语言祷告就能被圣灵充满和引导。断言「说不出来的叹息」就是舌音,并没有圣经的根据,难道圣灵的话竟然会和异教的舌音一样?「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林前十四14a),这句话的重点是强调下半句「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林前十四14b),并不表明保罗用两种方式祷告。

9、方言可以使疲乏人得安息吗?

  • 有人认为,「主要借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对这百姓说话。祂曾对他们说:你们要使疲乏人得安息,这样才得安息,才得舒畅,他们却不肯听」(赛二十八11-12),这里的「借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对这百姓说话」,就是说方言。因此,用方言祷告可以使疲乏人得安息、得舒畅,得着建造。
  • 回应:以赛亚书的这段经文并不是说方言能使人得安息,而是说以色列人不肯听神的教导,神就把他们交在外邦人手里接受管教。「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是审判的记号,而不是得安息的方法。我们可能在祷告、默想中经历平安,但心理效应不等于安息。我们不能用个人的经验作为信仰的基础,相反,应该把个人的心理或情绪体验放在圣经真理的光照下进行检验。

10、方言可以造就自己吗?

  • 有人认为,方言可以造就自己,而造就自己就是造就教会。因为保罗说:「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保罗白天织帐篷、晚上讲道,若不是靠方言祷告造就自己,怎么能足够精力呢?保罗隐退到阿拉伯的旷野,就是天天在用方言祷告。因此,用「方言」祷告、唱歌可以造就个人灵命、拉近自己与主的距离,是与圣灵沟通最好的管道,所以鼓励在教会公开用「方言」祷告。
  • 回应:保罗反复强调,属灵恩赐的目的在于「造就教会」(林前十四3、5)。「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a),是与「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十四4b)作对比,强调若方言没有翻译,就无法达到造就教会的目的,与属灵恩赐的目的背道而驰。因为属灵恩赐的目的是为基督身体的益处(林前十二7;弗四12-16),而非满足个体的属灵体验。所以,林前十四4并不能为「舌音祷告」提供依据,保罗并非在鼓励个人操练方言,而是用对比来强调先知讲道更为宝贵,因为它真正能够造就全体教会,所以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开篇就强调「要追求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保罗还教导:「岂都是说方言的吗」(林前十二30),如果用方言祷告可以大大造就灵命,没有方言恩赐的人岂不是很不公平?实际上,真正的方言固然可以让信徒经历圣灵的大能,但造就灵命的功用很有限;因为哥林多教会中说方言的现象很普遍,但保罗却说他们是「仍属肉体的」(林前三3)。今天也有不少自称能说方言的著名电视布道家爆出丑闻(如:Jim BakkerBenny HinnTed Haggard)。说保罗私下用方言祷告,这并没有圣经的证据,因为保罗从来都不主张倚靠肉体:「犹太人是要神迹,希腊人是求智慧,我们却是传钉在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2-23)。今天,许多人苦学舌音,把舌音当作长进的捷径,认为越说舌音、圣灵内住就越深,其实只是追求肉体的感觉,并非真正的方言。

11、方言的目的首先是造就个人吗?

  • 有人认为,保罗说「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8-19),意思是:说方言的目的首先是个人与神交流的方式、造就信徒个人灵性(林前十四4),其次才是为了传道或教导、造就教会。因此,信徒应该在聚会里一起用方言赞美神。
  • 回应:「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很可能是指保罗用不同的地方话向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讲道,也可能指保罗说希伯来语比哥林多信徒更多,而不是平时用舌音祷告、造就自己。

12、私下应该尽可能说方言,得到双重造就吗?

  • 有人认为,即使不公开用「方言」祷告,私下也应该尽可能说「方言」,或者一边听道、一边安静地对自己和神说方言,得到双重造就。因为保罗说:「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林前十四28),又说「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林前十四18)。
  • 回应:保罗在本章教导的重点是聚会的秩序,而不是鼓励信徒私下尽可能说方言,更不能证明方言就是舌音。无人能懂的舌音更是与异教毫无分别,公开和私下都不应该说。一边听道、一边对自己和神说方言,只是听道走神,而不是双重造就。

13、方言分为造就教会的方言和造就自己的方言吗?

  • 有人认为,《哥林多前书》提到两种方言的恩赐,十二章的方言是用来造就教会的恩赐,是一种人类语言;十四章的方言是用来「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的恩赐,是「讲说各样的奥秘」(林前十四2)或「天使的话语」(林前十三1),乃是一种舌音。造就教会的方言,并非人人都有(林前十二10、30);但造就个人的方言,则可以人人学习,因为保罗说「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林前十四5)。
  • 回应:保罗并没有区分两种方言,更没有说林前十四章的方言就是舌音,反而指出,说方言相当于「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林前十四21),是可以理解的人类语言。方言造就个人的功效有限,哥林多教会中说方言的现象很普遍,但保罗却说他们是「仍属肉体的」(林前三3)。保罗在林前十三1中提到「天使的话语」,并不是在定义一种实际存在的方言恩赐。因为林前十三章的上下文是谈论「爱」、而不是「方言」,十三章1-3节的用词清晰地表明,这里是用一种夸张的手法来强调「爱」的至高地位。除了这处修辞性的经文,圣经再没有别的地方提到信徒可以说一种「天使的语言」。我们不能只凭一段修辞化的经文来建立一个教义,应当回到《使徒行传》第二章和《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这些更清晰的定义性和规范性经文中去理解。

14、方言分为普遍恩赐的方言和特殊恩赐的方言吗?

  • 有人认为,徒十45的「圣灵的恩赐」与林前十二4的「恩赐」,在原文里是不同的两个词,前者指「普遍的恩赐」,是信徒都能追求的恩赐;后者则指用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并非人人都有。
  • 回应:这两处用词的不同,并不证明有两种方言的恩赐。徒十45的原文是「圣灵也浇在外邦人身上」,到徒十一17才说「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徒十一17的「恩赐 δωρεά/dorea 」与林前十二4的「恩赐 χάρισμα/charisma」原文并不是同一个词,但并不表明前者是普遍恩赐,后者是特殊恩赐,因为前者也被用来形容彼得按手(徒八20)和保罗作使徒(弗三7)的特殊恩赐。

15、方言是打开属灵奥秘的钥匙吗?

  • 有人认为,因为保罗说方言比众人都多,用灵祷告、也用悟性祷告,所以才深知基督的奥秘。方言是讲说各样的奥秘,讲多了就会被神开启,然后成为先知的讲道,这就是圣灵的恩膏在一切事上教导人。
  • 回应:这种说法断章取义地拼凑圣经,得出了毫无真理根据的结论,与初期教会的诺斯底异端相似。神的旨意就是要我们知道的属灵奥秘,并且早已借着圣经清楚地启示了:「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罗十六26)。信徒只要存敬畏、遵行的心查考圣经,求圣灵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弗一18),说不说方言都能明白属灵的奥秘,与舌音更是毫无关系。

16、方言可以兴旺教会吗?

  • 有人认为,方言可以在聚会软弱枯干的时候,使人专心回到主的面前,使聚会气氛重新高昂。因为说方言可以使人感觉到热力、电力、震动力,内心充满决乐、兴奋、爱主、甜蜜的感觉。
  • 回应:肉体和情绪是最容易假冒的,信徒应当追求的是真理的圣灵,而不是情绪的感受。教会不是建立在方言、医治或神迹奇事上,而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祂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二20-21)。除此之外,教会无论因什么而兴旺,都必因什么而倒塌。有灵恩派的天主教徒见证,说舌音使他们更相信弥撒的功效、更确信教宗无谬误、更向圣母马利亚敬礼(王守仁《从新约圣经看灵恩运动》)。这样的舌音,到底是出自圣灵、邪灵还是肉体呢?

17、保罗花很多时间说方言吗?

  • 有人认为,保罗花了很多时间说方言,因为保罗说:「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林前十四18)。
  • 回应:保罗上下文的目的是纠正乱说方言,而不是说自己花了很多时间说方言。保罗假设可能有人会反驳:「如果你也会说方言,就不会指责我们了」,所以才说:「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8-19)。「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根据初期教父的解释,很可能是指保罗用不同的地方话向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讲道,也可能指保罗说希伯来语比哥林多信徒更多,而不是平时花很多时间用舌音祷告。

18、保罗强烈鼓励信徒说方言吗?

  • 有人认为,保罗强烈鼓励信徒说方言。说方言很重要,但哥林多教会里还有一些人不会说方言,所以保罗才说「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林前十四5)。
  • 回应:保罗上下文的目的是纠正乱说方言,并非鼓励说方言。「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5),明显是一种修辞方式,用来强调「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

19、方言与邪灵无关吗?

  • 有人认为,不要自己吓自己,保护我们的神比撒但更大,不必担心邪灵;所以即使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也不会说出得罪神的话。因为保罗说:「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主耶稣也说:「你们中间作父亲的,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拿蛇当鱼给他呢?求鸡蛋,反给他蝎子呢?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吗」(路十一11-13)?
  • 回应:首先,这两处经文都与方言无关;其次,舌音并不等同于邪灵,但确实有不少舌音被证实来自邪灵。比如:美国托科阿福尔斯学院神学系的麦格劳教授(Dr. Gerald Earl McGraw,Toccoa Falls College)应邀对许多说舌音的人进行了测试,发现90%要求测试的人都被邪灵所附(Tongues Should be Tested1974年6月5日发表于Alliance Witness)。另有不少牧者见证,有人自以为在用方言祷告,其实是在用某地的语言说亵渎话;有人说舌音,是因为被邪灵所附;有些人恶作剧地说假方言,竟然有人替他们翻方言。(林道亮《从灵洗到满有圣灵》,吴恩溥《辨别圣灵与邪灵》,吴主光《灵恩运动全面研究》、《真假方言》)。圣经并没有指出现代灵恩运动的舌音是出于邪灵或圣灵,而是教导:「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约壹四1),这证明有圣灵内住的信徒更应当谨慎「辨别诸灵」(林前十二10),这并不是「自己吓自己」。

20、方言是可以学习的技巧吗?

  • 有人认为,只要不断向神呼求、不断练习、或接受按手,就可以得着方言的恩赐。常见的就是大声、快速、反复地念「哈利路亚」,心中坚信能说出天使的话语,十多分钟舌头就会卷曲、震动,声音模糊,发出「嘀嘀、嗒嗒、啦啦、沙沙」的舌音,还可能伴随流泪哭泣,从此让人变得积极乐观、平和自信、爱神爱人。
  • 回应:「圣灵所赐的口才」(徒二4)原文是「圣灵给他们的宣告」,把人人可以学会、与异教毫无分别的舌音当作「圣灵给他们的宣告」,未免太怠慢轻率了。所有的属灵恩赐「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11),真正的方言是圣灵为了造就教会而主动赐下的。保罗从来都没有教导信徒学习方言,也没有吩咐传道人分派、教导方言,反而说:「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林前十二30)?对于所有「舌音使灵命长进」的见证,我们都要听其言观其行、谨慎分辨,因为邪灵和肉体都善于假冒,所以「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约壹四1)。

21、为什么《使徒行传》与《哥林多前书》中的方言像是说两回事?

  • 有人认为,《使徒行传》和《哥林多前书》中的方言是在两种不同处境下的情况,应该作出不同的理解。
  • 回应:的确,《使徒行传》中关于方言的描述非常清楚,《哥林多前书》却有许多讨论的空间。因为《使徒行传》中的方言是宣告福音的跨文化神迹,表明末世圣灵降临、打破语言隔阂,是巴别塔的反转。《哥林多前书》则强调方言必须在教会秩序中服从于建造功能,否则宁可不用。初期教父们在讨论方言的时候,重点都围绕《使徒行传》的五旬节,而把教会的聚会秩序作为《哥林多前书》的重点。他们都把方言理解为神迹性的人类语言,而不是神秘的舌音或高昂的情绪。比如:厄丕法尼(Epiphanius of Salamis,310-403年)认为哥林多的问题是需要把希伯来语译成哥林多流行的三种希腊方言:阿提卡(Attic)、伊欧里斯(Aeolic)和多立克(Doric),而说方言的恩赐就是用希伯来语宣讲和教导律法的恩赐;「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林前十四18),意思就是保罗能说希伯来语。 亚历山大的区利罗(Cyril of Alexandria,376-444年)认为是需要把希伯来语译成玛代语、亚兰语和希腊语,而安波罗修注释者(Ambrosiaster,366-384年写成)则认为是有人在希腊语社区中滥用了希伯来语和亚兰语。根据这些教父的观点,《哥林多前书》并非谈论五旬节中的神迹,而是谈论当时教会沿用犹太会堂以斯拉式教导所引起的问题。古代地中海世界只有10-15%的人口具备识字能力(Books and Readers in the Early Church,耶鲁大学1995年出版),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100-165年)和《使徒宪章 The Apostolic Constitutions》都指出,公开读经对于初期教会非常必要,因此,「说方言」可能指用希伯来语读经或讲道,「翻方言」可能指用本地语言解释。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88-99年任第四任教宗)认为,希伯来语是神所钟爱的语言,犹太人也认为神用希伯语与亚当、夏娃说话的语言、天使只理解希伯来语的祷告,所以自然人人羡慕说希伯来语的恩赐。初期教父们的观点也许还有探讨的空间,但都与神秘的舌音毫无关系。一直到十九世纪,高等批判者才把方言与希腊异教的舌音联系起来,而二十世纪的五旬节运动和灵恩运动则有意忽略初期教父的文献,根据自己的经验把方言认定为非理性的舌音,对《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作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沉溺于舌音、难以自拔。
上图:古典时期古希腊语方言的地理分布,哥林多城位于几大方言交界之处,以希腊文化自豪。
上图:古典时期古希腊语方言的地理分布,哥林多城位于几大方言交界之处,以希腊文化自豪。

二十一世纪的姊妹究竟要不要蒙头?

  今天,我们若在教会中看到一些姊妹用头巾或小帽蒙头,可能会觉得有点特别;若看到外国姊妹用薄纱蒙头,可能会当作异邦风俗。实际上,基督徒蒙头礼(Christian head covering)并非某地的风俗,而是使徒保罗的教导:「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5-10)。蒙头是谦卑和顺服的记号,不但蒙在姊妹的头上,也蒙在弟兄的心里;不但教导女人应当顺服,也提醒男人应当谦卑。

  但是,当我们读完《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以后,更多的疑问却接踵而来:

  • 既然是使徒保罗的教导,为什么许多教会遵行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后半章的圣餐礼,却把前半章的蒙头礼当作可有可无的宗派传统?
  • 蒙头只是一时一地的文化风俗吗?是否真如有人教导的:「我们既不是哥林多时代的人,就不用随着哥林多人的风俗蒙起头来。这是见笑于人的」?
  • 在教会的历史上,是否真如有人断言的:「第1世纪之后,历代教会绝大部分都没有蒙头。马丁路德更正教之后的教会,都没有蒙头的事。19世纪大复兴之后,司布真、慕迪、芬尼等神所重用的人,他们的教会都没有蒙头的事」?
  • 我们若根据读经的感动蒙头,是否会如有人所指责的:「单凭字句读经不是亮光,难道几千年来读经的人都读不出亮光,而你初信几个月,直看表面就是亮光」?
上图:创作于1846-1850年的英国妇女肖像(画家Károly Brocky,1808-1855年)。在二十世纪人本主义和女权运动盛行之前,蒙头一直是基督徒妇女的标志。
上图:创作于1846-1850年的英国妇女肖像(画家Károly Brocky,1808-1855年)。在二十世纪人本主义和女权运动盛行之前,蒙头一直是基督徒妇女的标志。

蒙头的历史:主流怎么成了非主流?

  实际上,在教会两千年的历史里,有一千九百年都在遵行蒙头礼,人本主义和女权运动盛行之后,才出现了反对蒙头的潮流。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教会对于使徒保罗的教导并无疑惑,蒙头始终都是教会的主流

上图:历代主流神学家关于蒙头教导的选摘,包括:使徒保罗、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特土良、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马丁·路德、约翰·班扬、查尔斯·司布真、R.C.史普罗。
上图:历代主流神学家关于蒙头的教导选摘,包括:使徒保罗、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特土良、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马丁·路德、约翰·班扬、查尔斯·司布真、R.C.史普罗。
1、初期教会

  教会从使徒时代开始,妇女一直都用蒙头来表示谦卑和顺服。主后530年左右的教会文献指出,第一任罗马主教利奴(提后4:21)根据使徒彼得的指示,命令妇女必须蒙头才能进入教会(《教宗名录 Liber Pontificalis》卷1第6页)。这表明,蒙头并非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个别建议,也是罗马教会遵循使徒彼得的要求所颁布的命令。正如保罗所说的:「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16)

  初期教会的史料表明,爱任纽(130-202年)、亚历山大的革利免(150-215年)、特土良(155-240年)、罗马的希坡律陀(170-235年)、俄利根(185-254年)、该撒利亚的巴西流(330-379)、安波罗修(340-397年)、屈梭多模(350-407年)、耶柔米(340-420年)、奥古斯丁(354-430年)、狄奥多勒(393-457年)等早期教父都从不同的角度阐述过蒙头的意义。主后380年左右安提阿教会的礼仪手册更是明文规定,在教会聚会、尤其是圣餐时,妇女应当蒙头(《使徒宪章 Apostolic Constitutions》卷2第7章)。这证明罗马、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北非在整个初期教会时代都普遍实行蒙头礼,并非第一世纪或哥林多教会的个别文化现象。

上图:主后三世纪的百基拉墓穴壁画,描绘早期教会的妇女在祷告时蒙头。罗马的百基拉地下墓穴(catacomb of priscilla)在第二世纪后期到第四世纪被用于基督徒的葬礼。
上图:主后三世纪的百基拉墓穴壁画,描绘早期教会的妇女在祷告时蒙头。罗马的百基拉地下墓穴(catacomb of priscilla)在第二世纪后期到第四世纪被用于基督徒的葬礼。
2、罗马大公教会

  从使徒时代一直到1983年,罗马教会(Roman Catholic Church)一直遵行蒙头礼,历代教宗最推崇的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对此有专门论述。1983年以后,虽然梵蒂冈在各种属灵原则上日益迎合世俗,但许多信徒和教会仍然坚持蒙头

上图:2017年5月,美国总统川普夫人梅拉尼娅和女儿伊万卡在访问梵蒂冈时用Mantilla薄纱蒙头。过去,美国总统肯尼迪、尼克松、福特、卡特、里根、老布什、克林顿、小布什和奥巴马的夫人访问梵蒂冈时,都用Mantilla薄纱蒙头,以示尊重传统。
上图:2017年5月,美国总统川普夫人梅拉尼娅和女儿伊万卡在访问梵蒂冈时用Mantilla薄纱蒙头。过去,美国总统肯尼迪、尼克松、福特、卡特、里根、老布什、克林顿、小布什和奥巴马的夫人访问梵蒂冈时,都用Mantilla薄纱蒙头,以示尊重传统。
上图:遵守蒙头礼的现代天主教妇女。
上图:遵守蒙头礼的现代天主教妇女。
3、东方教会

  东方教会(Eastern Christianity,如东正教会 Eastern Orthodox Church、东方正统教会 Oriental Orthodoxy、东方亚述教会 Assyrian Church of the East)继承了初期教会的蒙头礼,俄罗斯、乌克兰、罗马尼亚、叙利亚、亚美尼亚、埃及、埃塞俄比亚等国的基督徒妇女在教会普遍蒙头。

上图:2013年,俄罗斯总理夫人斯韦特兰娜在莫斯科基督救主大教堂的复活节仪式上带着头巾蒙头。
上图:2013年,俄罗斯总理夫人斯韦特兰娜在莫斯科基督救主大教堂的复活节仪式上带着头巾蒙头。
上图:一位用头巾蒙头的乌克兰东正教妇女。
上图:一位用头巾蒙头的乌克兰东正教妇女。
4、新教众教会

  1517年宗教改革以后,许多重要的新教领袖都呼吁妇女在公共敬拜中蒙头,包括:马丁·路德(1483-1546年)、威廉·丁道尔(1494-1536年)、约翰·加尔文(1509-1564年)、约翰·诺克斯(1514-1572年)、约翰·班扬(1628-1688年)、约翰·卫斯理(1703-1791年)、约翰·达秘(1800-1882年)、查尔斯·司布真(1834-1892年)等等。1530年的《奥格斯堡信条》明确宣告信义宗遵行蒙头礼(The Augsburg Confession, Article28:54-55),改革宗、圣公会、长老会、摩拉维亚弟兄会和循道会也都遵行蒙头礼,许多重洗派(如弟兄会、胡特尔派、门诺会、阿米什人)的妇女连日常生活中都用头纱蒙头。

上图:一幅描绘1561年马丁·路德讲道和圣餐的画作,现藏于丹麦哥本哈根国家博物馆。在这幅画中,可以看到听道的妇女都是蒙头的。
上图:一幅描绘1561年马丁·路德讲道和圣餐的画作,现藏于丹麦哥本哈根国家博物馆。在这幅画中,可以看到听道的妇女都是蒙头的。
上图:美国Bethania摩拉维亚教会的复活节爱宴,负责分面包的姊妹们都有蒙头。
上图:美国Bethania摩拉维亚教会的复活节爱宴,负责分面包的姊妹们都有蒙头。
上图:一群阿米什妇女在美国弗吉尼亚州Chincoteague的海滩上,她们在日常生活中都带着蒙头。阿米什人(Amish)是重洗派门诺会中的一个分支,他们拒绝接纳电力和汽车,保留了19世纪中期北美基督徒的生活方式。
上图:一群阿米什妇女在美国弗吉尼亚州Chincoteague的海滩上,她们在日常生活中都带着蒙头。阿米什人(Amish)是重洗派门诺会中的一个分支,他们拒绝接纳电力和汽车,保留了19世纪中期北美基督徒的生活方式。
5、十八世纪的基督教世界

  到了十八世纪,欧洲、美洲、中东和北非的基督徒妇女普遍在公共场合和教会蒙头,样式则因地而异。由于基督教信仰是社会的主流,蒙头礼逐渐从教会的规矩发展成社会习俗。在公开场合没有蒙头的妇女会被当作妓女或淫妇,欧洲甚至有法律把已婚妇女露头当作不忠的证据。

上图:英国画家Maria Spilsbury(1776-1820年)创作的油画,描绘约翰·卫斯理(1703-1791年)1789年在爱尔兰讲道,画中的妇女都带着帽子或头巾蒙头。
上图:英国画家Maria Spilsbury(1776-1820年)创作的油画,描绘约翰·卫斯理(1703-1791年)1789年在爱尔兰讲道,画中的妇女都带着帽子或头巾蒙头。
6、十九世纪的新潮解经

  进入十九世纪以后,人本主义兴起,一些新派学者好像比初期教父更了解使徒时代的文化背景,推测保罗的教导只是针对古代哥林多文化,与现代女性无关。尽管如此,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基督徒妇女仍然普遍蒙头Dictionary of Christian Antiquities,卷1第761页,1880年出版)。但随着工业革命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头饰的意义逐渐发生了变化。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欧美中产阶级和上层妇女流行的头饰从代表谦卑的头纱变成炫耀身分的华丽花帽(Ornate Bonnets),而许多普通信徒则在教会逐渐用帽子代替头纱蒙头。

上图: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上层妇女用于乡村游览的服装,代表谦卑的头纱逐渐变成华丽的帽子和头饰。印刷于1875年。
上图: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上层妇女用于乡村游览的服装,代表谦卑的头纱逐渐变成华丽的帽子和头饰。印刷于1875年。
上图:西班牙画家何塞·加列戈斯·阿诺萨(José Gallegos y Arnosa,1857-1917年)于1902年所画的《El Rosario》,描绘当时教堂里的妇女用薄纱蒙头。
上图:西班牙画家何塞·加列戈斯·阿诺萨(José Gallegos y Arnosa,1857-1917年)于1902年所画的《El Rosario》,描绘当时教堂里的妇女用薄纱蒙头。
7、二十世纪的西方文化日益反对蒙头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人本主义成为西欧和北美文化的主流,西方社会开始反对妇女在教会里蒙头,认为蒙头是歧视、压迫女性,新派神学也推波助澜。一战以后,女士帽(Ladies’ Hats)成为1920-1960年代的流行时尚,从顺服的象征变成了时尚配饰。二战前后,西欧和北美教会的蒙头立场随着社会的潮流和人事的变迁,越退越后:

  • 1903年,一位美国历史学家记载,尽管时尚多变,但妇女却从未违反过蒙头的圣经命令(Two Centuries of Costume in America,卷2第582页,1903年出版)。
  • 1917年,罗马大公教会首次把蒙头礼写入了教会法(1917 Code of Canon Law)。
  • 1920年,一位英国作家记载,圣保罗的蒙头令至今还在教会执行(Studies in the Psychology of Sex,卷1第56页,1920年出版)。
  • 1935年,一位加拿大牧师登报宣告:自己的教会开始允许妇女不戴帽子(The Montreal Gazette,1935年10月26日报纸)。
  • 1942年,英国圣公会宣布不再要求妇女戴帽子进入教会。
  • 1950年代,西欧和北美的妇女越来越厌倦在敬拜时戴帽子。
  • 1969年,罗马大公教会郑重重申蒙头礼。
  • 1976年出版的解经书指出:保罗的教导已经激起了一些女性、尤其是女性解放运动的愤怒(The Anchor Bile,卷32第262页,1976年出版)。
  • 1976年,罗马大公教会改称保罗的教导只与古代哥林多文化有关。
  • 1983年,罗马大公教会新版的教会法1983 Code of Canon Law里取消了蒙头礼的条款。
  • 2001年,北美改革派长老教会成为最后放弃蒙头礼的北美宗派。
上图:1922年的美国女士帽(Ladies' Hats)广告,帽子的意义已经从谦卑的蒙头变为时尚的装饰品。
上图:1922年的美国女士帽(Ladies’ Hats)广告,帽子的意义已经从谦卑的蒙头变为时尚的装饰品。

现代西方教会放弃蒙头礼的原因

  二战以后,蒙头的问题在西方(西欧和北美)教会引起了25-50年的争论。六十年代是最大的转折点,随着第二波女权运动(Second-wave feminism,1960-1980年代)的发展,社会风气在短短的二、三十年里发生了巨大的逆转,大部分西方教会都在政治正确的压力下放弃了蒙头礼,同时也在各种属灵原则上不断妥协、退让。

  十九世纪之前的教会对于蒙头的教导从来都不疑惑:蒙头是表示谦卑和顺服的标志,也是提醒弟兄的见证。而十九世纪开始的新潮解经,却充满了自由神学的色彩,实质是高举人的荣耀、迎合人本主义的思潮。1999年,当代美国神学家小史普罗(R. C. Sproul Jr)指出:「教会在过去三十或四十年里已经拒绝了蒙头礼,不是因为新的解经亮光,而是因为世界的压力」Covered Or Uncovered,前言)。2012年,他更加尖锐地指出:「直到五十年前,每位妇女在每个教会都蒙头……在过去五十年里发生了什么?是女权运动!」Should Christians Only Sing Psalms in Local Churches?

上图:虽然大部分西欧和北美的教会在二十世纪末都放弃了蒙头礼,但许多信徒仍然坚持蒙头,许多东欧、非洲、南亚和韩国的教会也坚持蒙头。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一些基督徒发起了跨教会的蒙头运动,如:www.headcoveringmovement.com,www.coveredglory.com。
上图:虽然大部分西欧和北美的教会在二十世纪末都放弃了蒙头礼,但许多信徒仍然坚持蒙头,许多东欧、非洲、南亚和韩国的教会也坚持蒙头。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一些基督徒发起了跨教会的蒙头运动,如:www.headcoveringmovement.com,www.coveredglory.com。

华人教会忽视蒙头礼的原因

  二战以后西方教会逐渐放弃蒙头礼的过程,反映了教会在世界的压力之下灵性软弱、妥协退让。但华人教会普遍忽视蒙头礼,却另有复杂原因:

  1. 中国的本土教会是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的,正赶上西方人本主义和自由神学泛滥的时期,教会思想混乱。所以倪柝声建立的基督徒聚会处蒙头,而宋尚节、王明道建立的教会则不蒙头。许多华人教会不太了解教会一千九百年来的历史传承,反而把一战以后的不正常当作了正常,把使徒的命令当作了一时一地的风俗习惯。
  2. 有些颇有影响力的牧者在强调心灵和诚实的时候,矫枉过正、以为心中顺服就行,完全抹杀了形式和仪文的重要性。
  3. 有些人高举蒙头,把蒙头礼灵意化;有些人因蒙头夸口、纷争;有些异端也跟着蒙头,加深了信徒对蒙头的误解。
  4. 有些人受到人本主义和女权运动的影响,认为蒙头是不平等的象征,代表女性屈从男性权威,已经过时,所以反对蒙头。
  5. 有些解经资料抄袭新派学者的说法,缺乏严谨考证,导致信徒对蒙头的认识混乱,比如:
    • 有人认为,哥林多城的庙妓不蒙头,所以姊妹必须蒙头才不致让人误会。但这种猜测并没有考古和文献的证据,也与初期教会的普遍实践冲突。保罗援引创造的秩序、本性的见证和天使的堕落来教导蒙头的道理,本身就证明这个教导有超越时代和文化的属灵理由。
    • 有人认为,蒙头是为了避免姊妹与当地的文化习俗发生冲突。但保罗命令男人祷告时不要蒙头、允许女人蒙头后可以讲道,本身就是移风易俗的教导。若为迎合风俗才教导姊妹蒙头,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的。
    • 有人认为,只有已婚姊妹才需要蒙头。但初期教父特土良(155-240年)见证,他看到哥林多教会所有的女人都蒙头,因为他们理解保罗的要求就是如此(On The Veiling of Virgins,第8章)。
    • 有人认为,「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林前11:2)原文后面还有「传统 παράδοσις」,保罗曾用这个字来代表人的「遗传」(加1:14;西2:8),所以蒙头只是地方性、时代性的传统。但这种解释是片面的,因为保罗也用这个字来表达真理的「教训」(帖后2:15;3:6)。
    • 有人认为,蒙头不是使徒的命令,而是基督徒的自由,因为保罗允许信徒自己作出选择:「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林前11:13)。但这只是保罗惯用的反问修辞(林前1:13;11:22;12:29-30),答案是显然反面的,并不需要读者回答。
    • 有人认为,长发是给姊妹作盖头的(林前11:15),所以有长发的姊妹就不必蒙头。但这种解释却与林前11:6冲突,而且「蒙头 κατακαλύπτω」和「盖头 περιβόλαιον」原文并不相同,保罗特意使用了两个不同的罕见字。初期教父罗马的希坡律陀(170 – 236年)见证,当时所有女人的头都被不透明的布覆盖(The Apostolic Tradition of Hippolytus,Part II – Number 18)。
    • 有人认为,今天可以用其他的文化符号或「属灵的蒙头」来代表顺服,比如戒指、以丈夫为「属灵遮盖」。按照这个逻辑,洗礼是否也可以用其它的符号代替(如救世军用在军旗下宣誓代替用水施洗)?圣餐是否也可以用「心里的默想」代替?
上图:古罗马浮雕上的一系列妇女形象,表明当时希腊罗马妇女并非都必须蒙头,所谓「哥林多只有妓女不蒙头」、「已婚妇女必须蒙头」的说法并没有考古或文献根据。左一是婚礼的场面,其中新娘蒙头,伴娘不蒙头;左二是一位蒙头的已婚妇女;左三是一位不蒙头的哺乳母亲;左四是一群不蒙头的玩耍女孩。
上图:古罗马浮雕上的一系列妇女形象,表明当时希腊罗马妇女并非都必须蒙头,所谓「哥林多只有妓女不蒙头」、「已婚妇女必须蒙头」的说法并没有考古或文献根据。左一是婚礼的场面,其中新娘蒙头,伴娘不蒙头;左二是一位蒙头的已婚妇女;左三是一位不蒙头的哺乳母亲;左四是一群不蒙头的玩耍女孩。

二十一世纪的姊妹究竟要不要蒙头?

  主耶稣严厉责备没有心灵和诚实的行为和礼仪,但却肯定十诫、圣礼以及所有仁爱公义、圣洁光明的律法,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难道教会可以因为存在假冒为善、有名无实的现象,就因噎废食,干脆摔碎十诫石版、废弃圣礼纪律?姊妹若对蒙头之礼尚有疑虑,请认真、深入地思索以下问题​:

  1. 有人说:蒙头不等于顺服,真实的顺服比蒙头的形式更加重要。但是,姊妹若连头都不肯蒙,心里真有顺服吗?连外面的石版都摔碎了,里面还剩心版吗?
  2. 有人说:蒙头只是外表的记号,属灵的实际比宗教的仪文更加重要。但是,放弃一千九百年蒙头礼的现代西方教会,真的比前人更加属灵、解经更有亮光吗?寻找各种理由拒绝蒙头,真能带起更加真实的顺服和生命吗?
  3. 有人说:神看内心,不看外表。但是,请问如何判断哥林多前书11章后半章的圣餐可以表达内心,却断定前半章的蒙头只有外表呢?
  4. 有人说:应当聚焦于爱神爱人、拓展神国,何必拘泥于蒙头这种小事,把难负的轭放在信徒的颈项上呢?但是,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姊妹若连蒙头这种小事都以为重轭、百般推脱,真的能为主做大事
  5. 有人说:蒙头如同彼此洗脚(约13:14)、亲嘴问安(彼前5:14),只是传统习惯、次要真理,存在争议,与得救无关。但是,现代西方教会放弃蒙头礼的过程,到底是社会风俗的变化、圣灵启示的光照,还是属灵争战的失败呢?
上图:2015年4月,一群逃离叙利亚的东方亚述教会难民在贝鲁特郊区的圣乔治教堂举行复活节敬拜。这些姊妹在伊斯兰国恐怖分子的逼迫下仍然遵行蒙头礼,谁敢自诩自己心里的顺服比她们外表的蒙头更有属灵的实际呢?
上图:2015年4月,一群逃离叙利亚的东方亚述教会难民在贝鲁特郊区的圣乔治教堂举行复活节敬拜。这些姊妹在伊斯兰国恐怖分子的逼迫下仍然遵行蒙头礼,谁敢自诩自己心里的顺服比她们外表的蒙头更有属灵的实际呢?
上图:2019年复活节,美国马萨诸塞州Watertown圣司提反亚美尼亚使徒教会举行敬拜,许多姊妹继续遵行蒙头礼。亚美尼亚使徒教会(Armenian Apostolic Church)是东方正统教会(Oriental Orthodoxy)的一部分。
上图:2019年复活节,美国马萨诸塞州Watertown圣司提反亚美尼亚使徒教会举行敬拜,许多姊妹继续遵行蒙头礼。亚美尼亚使徒教会(Armenian Apostolic Church)是东方正统教会(Oriental Orthodoxy)的一部分。

教会当有的反思

  今天,末世的乱相越来越明显,苦甜光暗、善恶是非越来越混乱,包括男女的角色、尊卑的观念、处境的神学等等,以致许多牧者都不敢忠于圣经的教导,反倒为不肯遵守经训的人提供许多网开一面的解释。信徒近百年来到底为何开始拒绝蒙头的教导?教会是否「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启2:5)笔者的指导牧师(Mentor Pastor​)提醒信徒思考以下问题:

  1. 究竟信徒在林前11:17-34的圣餐礼和林前11:2-16的蒙头礼之间,是否都存在各人选择的余地?
  2. 究竟使徒保罗关于蒙头的教导,是否单单为了针对当时当地的风俗和文化而已?
  3. 究竟两千年来教会有关蒙头的历史传承,是否都模棱两可、莫衷一是,毫不明确?
  4. 究竟保罗有关蒙头的教导,重点是否在于信徒外在的礼仪和形式?
  5. 究竟姊妹不蒙头或有名无实的蒙头,是否关系她们在主面前信仰和生命上本质性的大事?
  6. 究竟蒙头是否单单为了教导姊妹,对弟兄而言,完全无关宏旨?
  7. 究竟教会历史在传承蒙头的过程中时强时弱,是因为教会信仰的问题、社会文化的问题、时局艰难的问题,还是因为其他更为深入的问题?
  8. 究竟信徒和教会对圣经和神学有着更为深厚的认识,是否当然就必更能从心灵到言行,有效到位地信守包括蒙头在内的圣经教训?
  9. 究竟身陷各时代政治准确、社会准确、教会准确、服事准确等情况下的信徒和教会,是否都也只能无奈地因自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事实而望洋兴叹?
  10. 究竟在神的定旨和定规中,信徒应该根据什么原则、秉承什么心志、持守什么教导,才能符合并活出主的心意?成为主的见证?
上图:《Headcovering Throughout Christian History》一书详细回顾了基督徒蒙头的历史,以及历代神学家、教会领袖对蒙头意义的阐述。
上图:《Headcovering Throughout Christian History》一书详细回顾了基督徒蒙头的历史,以及历代神学家、教会领袖对蒙头意义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