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问:第九条诫命要求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要求人维护与促进人与人之间信实的关系(亚8:16),并维护与促进我们自己(彼前3:16;徒25:10)和邻舍的美好名誉(约叁12),尤其在作见证的时候(箴14:5,25;出23:6)。

Q: What is required in the ninth commandment?

A: The ninth commandment requires the maintaining and promoting of truth between man and man, and of our own and our neighbor’s good name, especially in witness-bearing.

解读1:我们应当怎样维护并推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

我们应当通过彼此间发自内心地说诚实话,维护并推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你们所当行的是这样,各人与邻舍说话诚实,在城门口按至理判断,使人和睦」(亚8:16),「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弗4:25),「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诗15:1-2)。

解读2:为什么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的诫命也要求我们维护并促进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好名声?

因为所有的信徒都要在世人面前作基督的见证:「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如果我们没有好名声,言行与基督徒的身份不一致,就是在世人面前「作假见证陷害人」。

  1. 好名声能见证基督:「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前3:16),「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徒25:10)。
  2. 好名声能荣耀上帝:「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上帝」(彼前2:12)。
  3. 从牧者到仆人,所有的信徒都应当维护并促进自己的好名声:「你自己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多2:7-10)。
  4. 我们的主内肢体与我们同为基督做见证,我们要如同对待自己一样维护和促进他们的好名声:「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约叁12)

解读3:我们应当怎样维护并促进我们自己的好名声?

  1. 配得:我们的任何美德、善行都不足以使我们在上帝面前配得任何东西,但如果我们柔和谦卑、圣洁诚实,活出基督的样式,在世人的眼前仍可以配得好名声:「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上帝无瑕无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
    • 「所以你们既是上帝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西3:12)
    • 「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腓4:8)
  2. 捍卫:当受到恶意中伤时,若是涉及到基督的见证,我们应当辨明自己,捍卫自己的好名声:「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里,或是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和人辩论,耸动众人。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徒24:10-13)。

解读4:我们应当怎样维护并促进主内肢体的好名声?

  1. 承认、尊重和宣扬他人的美德、善行、恩赐:「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2:4),「又因他们所作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你们也要彼此和睦」(帖前5:13),「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
  2. 为他人的好名声而欢喜感恩:「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约叁3),「我靠着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上帝。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罗1:8)
  3. 劝阻背后传闲话的诽谤人的行为:「也不随伙毁谤邻里」(诗15:3),「北风生雨,谗谤人的舌头也生怒容」(箴25:23)。
  4. 根据事实,竭力证实他人无罪:「亚希米勒回答王说,王的臣仆中有谁比大卫忠心呢?他是王的女婿,又是王的参谋,并且在王家中是尊贵的」(撒上22:14)。
  5. 用爱心和祷告遮掩、挽回他人的过犯和软弱,造就、挽回陷在罪中的肢体,不使他们当众被羞辱:「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祂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祂,想暗暗的把祂休了」(太1:19),「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应当用温柔的心,把祂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6:1),「我先前心里难过痛苦,多多的流泪,写信给你们。不是叫你们忧愁,乃是叫你们知道我格外的疼爱你们」(林后2:4)。
  6. 只有在确实必要的情况下,才在众人面前责备他人,并且也要体谅他们的软弱、记念他们当称赞的地方:「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祂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祂的错来。祂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祂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太18:15-16),「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启2:2,4)。

75问:第八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禁止一切有损我们自己或我们邻舍之财富或产业的不当言行(提前5:8;箴21:6;弗4:28;帖后3:7-10)。

Q: What is forbidden in the eighth commandment?

A: The eighth commandment forbids whatsoever doth or may unjustly hinder our own or our neighbor’s wealth or outward estate.

解读1:哪些行为会不正当地损害上帝交托我们管理的财富或产业?

  1. 挥霍浪费:滥用上帝所赐的财富来体贴肉体,追求虚荣、暴饮暴食,耽于娱乐赌博:「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赀财。」(路15:13),「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至贫穷」(箴23:21),「爱宴乐的,必致穷乏。好酒爱膏油的,必不富足」(箴21:17),「追随虚浮的,足受穷乏」(箴28:19)。
  2. 鲁莽投资:「人有恶眼想要急速发财,却不知穷乏必临到他身」(箴28:22),「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箴22:26-27)。
  3. 懒惰懈怠:「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至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箴23:21),「我经过懒惰人的田地,无知人的葡萄园。荆棘长满了地皮,刺草遮盖了田面,石墙也坍塌了。我看见就留心思想,我看着就领了训诲。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箴24:30-34)。
  4. 浪费恩赐:「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倘若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还把你们自己的东西给你们呢?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16:10-13)

解读2:哪些行为会损害他人的财富或产业?

  1. 偷盗他人:「你们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也不可彼此说谎」(利19:11)。
  2. 偷窃主人:偷窃、浪费、诈骗雇主的财产,「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多2:9-10),「有一个财主的管家。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路16:1)。
  3. 偷窃父母:啃老、不奉养父母,都是偷窃父母的财产:「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28:24)。
  4. 偷窃公众:把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如公物私有、垄断专营等:「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12:6)。
  5. 偷窃上帝:「人岂可夺取上帝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玛3:8-9)。
  6. 与贼分赃:「人与盗贼分赃,是恨恶自己的性命」(箴29:24)。
  7. 贪赃枉法:「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出23:8),「你的官长居心悖逆,与盗贼作伴。各都喜爱贿赂,追求赃私。他们不为孤儿伸冤,寡妇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们面前」(赛1:23)。
  8. 欺诈交易:「买物的说,不好,不好。及至买去,他便自夸」(箴20:14),「你若卖什么给邻舍,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彼此不可亏负」(利25:14),「诡诈的天平,为耶和华所憎恶。公平的法码,为祂所喜悦」(箴11:1)。
  9. 吝于救济:「塞耳不听穷人哀求的,他将来呼吁也不蒙应允」(箴21:13),「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申15:7)。
  10. 冷酷无情:「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太18:28-30),「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盖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出22:26-27)。
  11. 袖手旁观:应当作为的时候不作为,「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申22:1,3)。
  12. 拖欠别人:「恶人借货而不偿还。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诗37:21),「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利19:13)。
  13. 敲诈勒索:「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因耶和华必为他辨屈。抢夺他的,耶和华必夺取那人的命」(箴22:22-23),「你们这些要吞吃穷乏人,使困苦人衰败的,当听我的话。卖出用小升斗,收银用大戥子,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好用银子买贫寒人,用一双鞋换穷乏人,将坏了的麦子卖给人。耶和华指着雅各的荣耀起誓说,他们的一切行为,我必永远不忘」(摩8:4-7)。
  14. 高利盘剥:「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出22:25)。
  15. 拐卖人口:「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出21:16)。
  16. 抢劫财物:「示剑人在山顶上设埋伏,等候亚比米勒。凡从他们那里经过的人,他们就抢夺」(士9:25)。

74问:第八条诫命要求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要求我们,以合情合理之法去取得并增添自己(帖后3:10-12;罗12:17;箴27:23)及别人的财富和产业(利25:35;箴13:4;20:4;24:30-34;腓2:4)。

Q: What is required in the eighth commandment?

A: The eighth commandment requires the lawful procuring and furthering the wealth and outward estate of ourselves and others.

解读1:我们是否「不可偷盗」就行了,有必要努力「获取并增加自己与别人的财富与产业」吗?

  1. 「偷盗」的实质是以违反上帝律法的方式,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浪费别人的东西也是一种偷盗。
  2. 我们获取并增加财富的能力是上帝所赐的,目的并非让我们为自己赚钱、享受,而是让我们通过今生照着上帝的心意合理运用这些恩赐,学习做上帝忠心的管家,在这过程中越来越长成基督的样式,将来好承受、管理上帝永恒的基业:「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25:21)。
  3. 如果我们今生不尽自己的本分努力工作,获取并增加自己和他人的财富,就是随私意浪费、偷窃上帝的恩赐:「主人回答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25:26-30)。

解读2:我们应当怎样努力获取并增加财富和产业?

  1. 仰望上帝:不贪爱钱财,单单仰望上帝的供应:「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上忧虑」(箴10:22)。「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腓4:6),「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13:5),「但那些想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9-10)。
  2. 自食其力:「耶和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2:15),「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这身分」(林前7:20-24)。
  3. 职业正当:选择合乎上帝律法的职业,在工作中与上帝同行,不靠算命、赌博等任何上帝所不认可的手法赚钱:「你素来倚仗自己的恶行。让那些观天象的,看星宿的,在月朔说预言的,都站起来,救你脱离所要临到你的事」(赛47:10,13),「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有一个银匠,名叫底米丢,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他使这样手艺人生意发达。」(徒19:19,24)。
  4. 运用智慧:使用上帝所赐的聪明才智,努力获得并增加财富:「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箴31:16)。
  5. 勤劳积蓄:不可急于发财,「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箴13:11),「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箴10:4),「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
  6. 勤俭节约:所以的财富都是上帝的,我们不可体贴肉体奢侈浪费:「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于主」(林前10:26),「智慧人家中积蓄宝物膏油。愚昧人随得来随吞下」(箴21:20),「他们吃饱了,耶稣对门徒说,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免得有糟蹋的」(约6:12),「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多2:12)。
  7. 合理使用:「有施散的,却更增添。有吝惜过度的,反致穷乏。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箴11:24-25),「嗨!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啕,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你们在这末世,只知积攒钱财」(雅5:1,3),「我见日光之下有一宗祸患,重压在人身上。就是人蒙神赐他资财,丰富,尊荣,以致他心里所愿的一样都不缺,只是神使他不能吃用,反有外人来吃用。这是虚空,也是祸患」(传6:1-2)。

解读3:我们应当怎样帮助他人获取并增加财富和产业?

  1. 甘心施舍:我们作为上帝财富的管家,应当忠心地做上帝祝福的管道,济贫助困,尤其对主内肢体:「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利25:35),「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的款待」(罗12:13),「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壹3:17)?
  2. 乐意助人:爱人如己,因为别人的财富也都属于上帝:「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4),「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10),「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3. 诚信守约:忠心地履行一切合乎上帝律法的契约和承诺,完成别人所交托我们的:「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诗15:4),「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神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们更是这样」(林后1:12)。
  4. 买卖公平:「你若卖什么给邻舍,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彼此不可亏负」(利25:14)。
  5. 不可亏负:「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罗13:8),「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箴3:27-28),「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利6:4),「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结18:6),「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

解读4:上帝提倡私有制吗?

圣经并没有提倡私有制或公有制,因为上帝是天地万物的主,「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24:1)。人是上帝所赐物质财富的管家(创1:29;诗8:7),应该按照上帝的心意来获取、使用和管理物质财富,慷慨地帮助邻舍。人所使用的万物都是从上帝那里借用的,最终都要还给上帝,并就自己所管理的向上帝交账。因此,人偷盗,实际是在偷盗上帝安排别人管理的东西。

解读5:上帝提倡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吗?

使徒行传第2章中教会的凡物公用并不是强制性的,只是一种暂时的自愿做法,起因是为了帮助当时耶路撒冷的大量贫困信徒。

解读6:上帝提倡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制度吗?

圣经并没有特别提倡任何一种经济制度,而是强调管家的态度。无论我们生活在何种制度下,都应该做上帝所赐财富的忠心管家。

解读7:信徒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主耶稣说:「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太5:40),使徒保罗也说:「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6:7)。那么,信徒可以借助保护或恢复我们自己的权益吗?

  1. 圣经没有禁止我们使用属世的法律来保护或恢复我们自己的权益。「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罗13:1),上帝在地上设立的权柄是为了我们的益处,「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4),因此,我们可以运用人间的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2. 主耶稣教导信徒在小事上甘愿放弃自己合理合法的权益,甘愿吃亏,做福音的见证。但主耶稣并没有要求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任凭别人夺去我们的合法权益:「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著,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路22:36)。
  3. 保罗禁止的是信徒到不信主的法官面前彼此告状。信徒之间的纠纷应该凭着爱心在教会内部解决:「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罗6:5-6)。
  4. 如果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仍不能保护或恢复我们的权益:「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