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问: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理由是什么?

答: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理由是:上帝有超乎我们之上的主权(诗95:2-3,6-7;96:9-10),我们都是属祂的子民(出19:5;诗45:11;赛54:5),而且祂在敬拜的事上是忌邪的上帝(出34:14;林前10:22)。

Q: What are the reasons annexed to the second commandment?

A: The reasons annexed to the second commandment are, God’s sovereignty over us, His propriety in us, and the zeal He has to His own worship.

解读1: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第一个理由是什么?

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第一个理由是「我是耶和华」(出20:5),即上帝对于我们的主权。因为上帝是统治我们的造物主、大君王,唯独祂有权力设立律法,规定崇拜祂的方式,因此,我们既然是祂的子民,就当遵守祂的律法,唯独以上帝在其圣言中所指定的方式崇拜祂:「我们要来感谢祂,用诗歌向祂欢呼。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诗95:2-3)。

解读2: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第二个理由是什么?

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第二个理由是「你的上帝」(出20:5),即上帝对于我们的所有权。因为我们是属乎上帝的,所以我们就当与上帝及其约定保持亲近,特别留心偶像崇拜和迷信之事,这些都是使人心与上帝疏远的:「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诗95:6-7),「他们在何烈山造了牛犊,叩拜铸成的像。忘了上帝他们的救主」(诗106:19,21)。

解读3: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第三个理由是什么?

附加在第二条诫命上的第三个理由是「忌邪的上帝」(出20:5),即上帝对于祂自己所指定的崇拜有忌邪之心。上帝所喜爱的是祂自己所指定的敬拜和规范,那些对此弃置不顾,转向自己所发明的东西的人,就极大地得罪了祂:「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上帝,名为忌邪者」(出34:14)。为此:

  1.  上帝把那些违背这一诫命的人视为是恨祂的:「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祂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
  2. 上帝把那些遵守这一诫命的人视为是爱祂的人:「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6)。

解读4:上帝怎能因为父母的过犯而惩罚他们的孩子,「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呢?

  1. 如果孩子不效法父母,不犯同样的罪,上帝就不会因为他们父母的过犯而惩罚他们:「祂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作……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结18:14,17)。
  2. 如果上帝因父母的罪报应在他们孩子的身上,这是因为孩子也犯了同样的罪,罪恶满盈,对他们的惩罚是极其公平的:「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结18:25)。

51问:第二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禁止人以形象之物(申4:15-19;徒17:29;罗1:22-23),或以圣经所未曾指示的任何方式去敬拜上帝(利10:1-2;申12:30-32;耶19:4-5;西2:18-23)。

Q: What is forbidden in the second commandment?

A: The second commandment forbids the worshiping of God by images, or any other way not appointed in His word.

解读1:第一条诫命和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有何不同之处?

第一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是关于崇拜的对象,禁止我们把唯独上帝当得的敬拜和尊崇归给其他对象;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是关于崇拜的方式,禁止以偶像敬拜上帝。

解读2:什么是以偶像敬拜上帝?

  1. 以偶像敬拜上帝,就是用任何形象或标记来代替上帝,激发人对上帝的敬虔:「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2. 以色列人曾用金牛犊来代替上帝,自己还以为是在敬拜上帝:「他们为自己铸了一只牛犊,向它下拜献祭,说:以色列啊!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地的上帝」(出32:8)。
  3. 今天的人也很可能用别的东西来代替上帝,自己还以为是在敬拜上帝。比如十字架、圣物、圣经、耶稣画像,在敬拜的时候用对音乐、影像的感动来代替对上帝的真实敬拜、赞美,在默想的时候把上帝想象成白胡子老爷爷、大光、云彩等等。
  4. 任何在我们心中取代上帝而居首位的人、事、物,实质上都是偶像。有的人热心事奉、传福音,却忽略了在上帝面前真实的敬拜和交通,这是把事奉、传福音来当作上帝,也是一种以偶像敬拜上帝。

解读3:我们可以利用一些形像来帮助祷告、默想或敬拜上帝吗?

不可以,因为:

  1. 上帝是个灵,没有形象。
  2. 上帝绝对禁止这样做:「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申4:15-16),
  3. 形象不仅不会帮助敬拜,反而拦阻真正的敬拜。上帝无限地超越一切受造之物,以任何受造物的形象来代表上帝,都是对上帝的贬低和不敬:「你们将谁与我相比,与我同等,可以与我比较,使我们相同呢」(赛46:5)?

解读4:如果我们只是用人所制造的上帝的形象、图画做装饰、教育用途,并不敬拜它,是否合乎十诫呢?

制造上帝的形象或图画本身就违反了十诫,贬低了上帝的威严,而且有可能造成偶像崇拜和迷信。

解读5:主耶稣道成肉身,有人的形象,我们可以用耶稣的画像或塑像来帮助我们祷告、默想或敬拜吗?

不可以。主耶稣并没有留下任何画像,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祂的具体外貌、体型或衣着。所有的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中所表现的耶稣都是艺术家的想象。即使主耶稣留下了画像,我们也只应当敬拜主耶稣自己,而不是这画像。同样,圣物、圣经、十字架、圣徒等一切受造物都不能成为我们的敬拜对象,我们只可以敬拜主耶稣自己、上帝自己。

解读6:什么是迷信?

迷信就是:用上帝在圣经中所未指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去敬拜上帝,或把并无圣经根据的仪式、传统添加在敬拜过程中:「为什么仍象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西2:20-23),「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解读7:圣经中吩咐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教会是否可以因此设立某些仪式呢?

教会应当在聚会的时间、地点、程序等事情上设立规矩,使得对上帝的敬拜有次序地进行,但不可设立并无圣经根据的仪式。罗马天主教就设立了许多并无圣经根据的仪式、传统,以致沦为偶像崇拜和迷信,例如:

  1. 在施行圣礼的时候,声称饼真的变成了基督的身体,跪拜领受。
  2. 通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苦像来敬拜耶稣。
  3. 制造各种上帝的形象和图画,顶礼膜拜。
  4. 在祭坛前面或向东方跪下,向天使、圣徒和圣母马利亚祷告。
  5. 在大斋节举行各种斋戒。
  6. 发明各种圣经没有指定的节日。
  7. 神甫穿戴各种迷信的法衣。
  8. 在圣饼中加奶油、油、唾沫。
  9. 划十字架记号。
  10. 为钟施洗,用串珠祈祷,相信各种圣物的能力等等。

解读8:怎样分辨是否「以偶像敬拜上帝

  1. 敬拜的每项步骤是否传达出圣经中的真理。
  2. 参考圣经及历史中已显明或被证实过的各种错误的敬拜方式。
  3. 敬拜后的结果,是使人对上帝更加敬虔,还是沦为「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出32:6)。

50问:第二条诫命要求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要求我们全然接受、全心遵守上帝在祂圣言里所指定的一切虔诚敬拜律例(申12:32;32:46;太28:20)。

Q: What is required in the second commandment?

A: The second commandment requires the receiving, observing, and keeping pure and entire, all such religious worship and ordinances as God has appointed in His word.

解读1:第一条诫命与第二条诫命所要求的敬拜有何不同之处?

第一条诫命是关于敬拜的对象,我们必须唯独敬拜独一的真神。第二条诫命是关于敬拜的方式,我们必须唯独根据上帝自己所指定的方式敬拜祂。

解读2:上帝指定了哪些敬拜方式和律例?

上帝在圣经中指定了敬拜祂的方式和律例,包括:

  1. 祷告上帝:「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腓4:6),「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弗5:20),「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6:6)。
  2. 查考圣经:「摩西的书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徒15:21),「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
  3. 传讲真道:「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提后4:2),「侧耳而听,就必得活」(赛55:3)。
  4. 赞美上帝:「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向耶和华唱新歌,在圣民的会中赞美祂」(诗149:1),「有喜乐的呢,他就该歌颂」(雅5:13)。
  5. 施行圣礼:「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这是用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3-25)。
  6. 教导后代:「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申6:6-7)。
  7. 彼此谈论:「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玛3:16),「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6:7)。
  8. 灵修默想:「我也要思想祢的经营」(诗77:12)。

解读3:对于上帝所指定的关于敬拜的律例和方式,我们应当如何去行?

我们应当:

  1. 接受:在思想上赞同,并在意志上接受。
  2. 遵守:积极按照圣经要求的去行,在这些律例的规范下事奉上帝。
  3. 保持纯全:要保守上帝所赐的律例,使其不至被人扭曲、败坏。

解读4:在第二条诫命中只是说「不可为你自己雕刻偶像」等,为什么说是吩咐我们对于上帝所指定的所有敬拜和律例接受、遵守、保持纯全?

在第二条诫命中,上帝禁止制造任何偶像,并禁止人崇拜偶像,这清楚地表明:

  1. 必须以某种方式敬拜上帝;
  2. 用雕刻的偶像来敬拜上帝是罪;
  3. 可得出的结论是,用上帝并未指定的方式敬拜祂是罪;
  4. 因此,用上帝所指定的方式敬拜上帝乃是人的本分,人必须接受、遵守并保持纯全。

49问: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是:「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申5:8-10)。

Q: Which is the second commandment?

A: The second commandment is, You shall not make unto thee any graven image, or any likeness of any thing that is in heaven above, or that is in the earth beneath, or that is in the water under the earth: You shall not bow down yourself to them, nor serve them: for I the Lord your God am a jealous God, visiting the iniquity of the fathers upon the children unto the third and fourth generation of them that hate Me; and showing mercy unto thousands of them that love Me, and keep My commandments.

48问: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或「除我以外」)一语特别教导我们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或「除我以外」)一语教导我们,上帝既无所不见,必觉察到人所犯另有别神之罪,也必大为不悦(申30:17-18;代上28:9;诗44:20-21;结8:12)。

Q: What are we specially taught by these words, before Me in the first commandment?

A: These words before Me in the first commandment teach us, That God, who sees all things, takes notice of, and is much displeased with, the sin of having any other God.

解读1:为什么上帝是无所不见的?

因为上帝无所不在,祂的知识是无限的,所以无所不见:「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祂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全地吗」(耶23:24),「祂的智慧无法测度」(诗147:5)。

解读2:为什么上帝觉察到人所犯另有别神之罪,也必大为不悦呢?

因为另有别神之罪,对于上帝圣洁而忌邪的眼目而言,是极大的公然藐视,上帝断不会把祂的荣耀归给别神:「倘若我们向别神举手,上帝岂不鉴察这事吗」(诗44:20-21)?「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赛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