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神的儿女-上

  什么是基督徒?这个问题可以用多种方式来回答,但我所知内涵最丰富的答案是:基督徒是以神为父的人。

  是不是每一个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可以称神为父呢?绝不!把所有的人都看作神的儿女,这个想法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旧约说神不是众人的父,乃是祂自己的百姓、亚伯拉罕后裔的父。「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我对你说过,容我的儿子去……」(出4:22-23)。新约圣经具有普世的眼光,但也说神不是所有人的父,而是那些知道自己是罪人、相信耶稣基督是背负他们罪孽的主,因此成为亚伯拉罕属灵后裔的人。「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3:26-29)因此,神儿子的身分不是天生的、人人可得的普遍地位,而是一个藉着接受耶稣而获得的超自然礼物。「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也就是不能被神认作儿子。

  神儿子的身分是一种赏赐,并非藉着出生、而是藉着重生得着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2-13)

  因此,神儿子的身分是恩典的赏赐。正如新约明确描述的,不是天然的、而是收养的儿子身分。在罗马法中,一个成年人如果需要一个后嗣来传宗接代,可以收养一个男孩做儿子,这是一种公认的做法——与今天不同的是,往往是成年男孩而不是婴孩。使徒们宣称,神如此爱那些祂在十架上救赎的人,以致祂把他们全部收养为后嗣,以便看到并分享祂独生子的荣耀。「神就差遣祂的儿子……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也就是说,神「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1-2)。

  好几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说:

  「如果你说,新约圣经是圣洁的创造者父亲身分的启示,你已经一语道破它的全部教导了。同样,如果你说新约圣经的信仰就是认识神是自己的圣父,你也概括它的全部精义了。如果你想判断一个人对基督教的理解程度,只要看看他明白多少关于作神儿女和以神为父的观念。如果不是这个观念激发和主导他的敬拜、祷告和整个人生观,那就说明他对基督教根本不了解。因为基督所教导的一切,使新约比旧约更新、更好的一切,使基督教与单纯的犹太教不同的、独特的一切,都可归结为对神的父亲身分的认识。『父』是基督徒对神的称呼。」(《福音杂志 Evangelical Magazine》第七期第19-20页)

  这在我看来仍然完全正确,而且非常重要。我们对得名分有多理解,对基督教也有多明白。编写本章就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也是圣经记载启示过程的最后一步。正如我们所见,在旧约时代,神给祂的百姓一个可以用来谈论祂、呼求祂的立约之名:「耶和华」。通过这个名字,神宣布祂是伟大的「我是 I AM」:完全和常存的那位。正如其他一切是它们的所是,同样,神也是祂的所是。

  祂是一切现实背后的现实,一切原因和事件的根本原因。这个名字宣告祂是自存的、至高的,完全不倚赖祂以外的任何事物,也不受其约束。虽然「耶和华」是神的立约之名,但它向以色列启示的只是神的所是,而不是祂与他们的关系。这是以色列之王的正式名称,令人不敢冒犯。这也是一个奥秘的名字,旨在唤醒人们在奥秘的神圣存在面前谦卑、敬畏。

  与此完全一致的是,神在旧约圣经中最强调的性情,是祂的圣洁。以赛亚在圣殿中听见天使重复歌唱——「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6:3)——可以用作概括全部旧约主题的座右铭。「圣洁」这个词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是「分开」或「分别」。当神被宣布为「圣洁」的时候,是指一切使祂被分别出来、与受造之物截然不同的属性,例如祂的伟大——「在高天至大者」(来1:3;8:1),祂的纯洁——「祢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

  旧约宗教的整个精神,是由神的圣洁观念决定的。旧约不断强调:人类由于作为受造物的软弱,以及作为有罪者的污秽,必须学会在神面前谦卑和敬畏。「宗教 Religion」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敬畏耶和华」——知道自己的渺小,承认自己的过犯,在神面前自卑,感恩地隐藏在神怜悯的应许中,最重要的是谨防任意妄为的罪。旧约一次又一次地强调,我们必须在圣洁的神面前守住本位、保持距离。这种强调掩盖了其他一切。

一种新关系

  但在新约中,我们发现事情发生了变化。神和宗教的重要性并没有减少;旧约对神圣洁的启示,以及对人谦卑的要求,是贯穿新约始终的预设前提。但一些新的东西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出现了。新约信徒把神看为自己的父亲,「父」成为他们用来称呼神的立约之名。因为将神和祂的百姓联系在一起的盟约,现在被启示为一个家庭盟约。基督徒是神的孩子,是祂自己的儿子、女儿和继承人。新约所强调的,不是亲近圣洁之神的困难和危险,而是信徒亲近神的勇气和信心;这种勇气直接来自对基督的信心,来自对祂救赎工作的认识:「我们因信耶稣,就在祂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的面前」(弗3:1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10:19-22)。对于那些属基督的人来说,圣洁的神是慈爱的父亲;他们是祂的家中一员,可以坦然无惧地亲近祂,始终确信能享有祂父亲般的关怀和看顾。这是新约信息的核心。

  谁能理解这一点呢?我曾听到有人严肃地争论说,神是父亲的观念,对于那些地上的父亲不够完全、缺乏智慧、缺乏慈爱、或者两者都缺乏的人,以及从小不幸丧失父亲的人,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也听到有人为美国圣公会的罗宾逊主教(Bishop Gene Robinson)辩护说,他在《对神诚实 Honest to God》一书中完全不提神的父亲身分,实在是向家庭普遍破裂的世代推荐信仰的明智之举!

  但很愚蠢。因为,第一,这里隐含的暗示是,在人际关系的领域不能通过负面的对比形成正面的观念,但这根本不对。许多年轻人结婚,就是因为决心不要像父母一样把婚姻弄得一塌糊涂:这难道不是一个正面的理想吗?当然是。同样,我们的造物主成为我们完美父亲的观念——有信实的爱和关怀、慷慨和体贴,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感兴趣,尊重我们的个性,有技巧地训练我们,明智地引导我们,随时陪伴,帮助我们变得成熟、诚实和正直—— 这个理想对于任何人都是有意义的,无论我们是说:「我有一个很棒的父亲,我看到神就是这样,而且更棒。」还是说:「我的父亲处处让我失望,但是赞美神,祂将会完全不同。」甚至是说:「我从来都不知道在地上有位父亲是什么滋味,但是感谢神,我现在在天上有一位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正面的父亲理想,并且用它去判断自己和别人的父亲。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世上根本没有人会觉得神是完美父亲的观念是毫无意义、或是令人反感的。

  但无论如何——这是第二点——神没有让我们照着人类父亲的经验类推,凭空猜测祂作父亲的意义;而是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道成肉身的儿子,一劳永逸地揭示了这种关系的全部内涵。「天上地上的一切父亲身分」(弗3:14腓力斯英文意译本)都是从神那里得来的,同样,我们也从神作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弗1:3)所彰显出的具有普世性标准的作为中,了解到神和我们这些属基督的人的父子关系的实际意义。因为神的旨意是要信徒的生活反映和复制耶稣与父神的相交。

  我们从哪里可以了解这一点呢?主要是从《约翰福音》和《约翰壹书》。在《约翰福音》中,第一个福音的福分就是「作神的儿女」(约1:12),而第一次主复活显现的高潮,是耶稣宣布「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20:17)。《约翰壹书》的中心思想包括:作儿女是神爱的至高赏赐(约壹3:1);对天父的爱(约壹2:15;5:1-3)和基督徒弟兄姊妹的彼此相爱(约壹2:9-11;3:10-17;4:7, 21),是作儿女的德行;与父相交是作儿女的特权(约壹2:13, 23-24);公义和逃避罪恶是作儿女的证据(约壹2:29;3:9-10;5:18);看到耶稣、并且像祂,是作儿女的盼望(约壹3:3)。从这两卷书中,我们非常清楚地了解了神的作为父亲对于耶稣的涵义,以及它现在对于基督徒的涵义。

  根据我们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见证,神和祂之间的父子关系有四种涵义:

  第一,父亲的身分意味着权柄。父亲命令和指使:祂要求儿子运用的主动权,就是主动遵行父的旨意:「我从天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祢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6:38;17:4;5:19;4:34)。

  第二,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爱。「父爱子」,「正如父爱我一样……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5:20;15:9-10)。

  第三,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相交。「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祂所喜悦的事」(约16:32;8:29)。

  第四,父亲的身分意味着尊重。神定意高举祂的儿子。「父啊……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17:1;5:22-23)。

  这一切都伸延到神所收养的孩子身上。在他们的主耶稣基督里、藉着祂、并在祂的权柄之下,他们得着天父的管治、爱护、陪伴和尊重。耶稣怎样顺服神,他们也必如此。「我们遵守神」——那「生」我们的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5:1, 3)。神如何爱祂的独生儿子,也如何爱祂收养的儿子,「父自己爱你们」(约16:27)。神如何与耶稣相交,也如何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1:3)。神如何高举耶稣,也如何高举跟从耶稣的人成为家中的弟兄。「若有人服侍我,我父必尊重祂」,「父啊,我在哪里,愿祢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约12:26;17:24),得以看到并分享耶稣享有的荣耀。圣经用这些话教导我们明白,那把耶稣的父和耶稣的仆人维系在一起的父子关系,形式和实质是什么。

  至此,需要给「得名分 adoption」的意义进行正式的定义和分析。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二章的定义很好:

  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为了祂,将得儿子的名分的恩典,赐给一切称义的人;他们由此而被归入神的子民之列,得享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有祂的名字写在他们身上;领受那赐人儿子名分的圣灵;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得以呼叫阿爸、父;并蒙受祂如父一般的怜恤,保护,供给,管教;永不被撇弃,且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并承受应许,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

  这是赐给信徒的神儿子身分的本质,我们现在要研究它。

得名分:最高的特权

  有关得名分的第一点是:这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甚至高过称义。这可能会令人大吃一惊,因为称义是自马丁路德以来福音派基督徒最重视的神的赏赐,我们已经习惯于几乎不假思索地说,白白的称义是神赐给我们罪人的至高福分。尽管如此,仔细思考一下,就会领悟上述这句声明的真实性。

  称义指神赦免我们的过去,并且将来会接纳我们,是福音首要和基本的福分,这点毫无疑问。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因为它解决了我们首要的属灵需要。我们本来都站在神的审判之下;祂的律法定了我们的罪;罪咎折磨我们,使我们焦躁不安、痛苦不堪,在清醒的时候感到害怕,里面没有平安,因为我们没有与我们的造物主和好。因此,我们需要罪得赦免,并确保与神恢复关系,这比我们对世上任何其他东西的需要都更重要。这是福音在提供任何其他事物之前,首先提供给我们的。《使徒行传》所记载的第一篇福音讲章,就宣告了对一切悔改并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主的人的赦罪应许(徒2:38;3:19;10:43;13:38-39;5:31;17:30-31;20:21;22:16;26:18;路24:47)。

  保罗在他对福音阐述得最详尽、被路德(Luther)誉为「最清楚的福音」的《罗马书》中,首先阐述了藉着基督的十字架称义(1-5章),并成为其他一切的基础。保罗经常说,公义、除罪和称义,是耶稣的死对我们产生的第一个和立刻的效果(罗3:22-26;林后5:18-21;加3:13-14;弗1:7)。正如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它也是基本的福分,因为我们救恩中的其他一切都源于它、基于它,包括得名分。

  但这并不是说,称义是福音最高的福分。得名分更高,因为它涉及与神更丰富的关系。有些关于基督教教义的教科书——例如路易斯·伯克霍夫(Louis Berkhof,1873-1957年)——把得名分作为称义的一个分题,但这是不适当的。因为这两个概念截然不同,得名分更为崇高。称义是一个法庭概念,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审判者。透过称义的过程,神宣告悔改的信徒不会、也永远不再因为他们的罪而受死,因为他们的代替者和挽回祭耶稣基督已经在十架上为他们尝了死味。

  用加略山的代价为我们赢取的这种无罪释放和平安的白白恩典,说良心话,已经够奇妙的了——但称义本身并不意味着与神这位审判者有任何亲密或深厚的关系。理论上,你可以的确被神称义,但却不能因此与神有任何亲密相交。

  现在,将它和得名分比较一下吧。得名分是一个家庭观念,从爱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父亲。藉着收养,神把我们带进祂的家庭和团契,确立我们为祂的儿女和后嗣。亲密、亲情和慷慨是这种关系的核心。与神这位审判者和好,固然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被神这位父亲疼爱和照顾,就更加伟大了。

  关于这一点,没有别人比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在《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一书中说得更好了:

  根据圣经,赦免、接纳和得名分是不同的特权,按照上述次序,后者高于前者……前两者都属于罪人的称义,都建立在相同的关系上——统治者与臣民的关系。但第三种却与前两者完全不同,因为它建立在更亲密、更温柔、更宝贵的关系——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上……仆人和朋友的地位大不相同——仆人和儿子的地位也是如此……圣经说,基督和祂的子民之间存在比主人和仆人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15:15);圣经又说,得名分的结果,也产生了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因为『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得名分的特权以赦免和接纳为前提,但却高于这两者;因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不是内在的力量,而是权柄、权利、或特权——『作神的儿女』(约1:12),这是一种比称义更高的特权,因为它建立在更紧密、更宝贵的关系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3:1)。(《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第276页)

  我们无法充分感觉到重生时从死亡进入永生的奇妙,除非我们把它看为不但是从被定罪进入被接纳,而且是从捆绑和贫穷进入「得救、确知和喜乐」的神家的转换。这是保罗在《加拉太书》4:1-7提出的巨大改变的观点,把他的读者从前生活在律法主义和宗教迷信的奴役中(加4: 3, 5, 8节),与现今他们认识造物主为父(加4:6)和信实的施恩者(加4:7)作比较。保罗说,这就是你们信基督所带来的;你们已「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5);「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而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

  当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在1738年圣灵降临节(Whitsunday)找到甚督的时候,他的经验满溢到好几首伟大的圣诗中(《卫斯理兄弟得救圣诗》,见《循道会圣诗集》(Methodist Hymn Book)第361首),主题就是从奴仆到儿子的身分转变:

  我惊叹心灵从何说起?
  我对天堂何能奢望?
  一个从死和罪赎出的奴隶,
  一根从永火抽出的燃木,
  我如何能高唱凯歌,
  向我的伟大救主颂赞?
  噢,我如何能述说,
  父啊,祢所显明的恩慈?
  我——忿怒和地狱之子,
  竟得称神的儿子,
  竟知道、感觉罪得赦免,
  天堂福祉永常存!

  查理在他的日记中说,三天后,哥哥约翰和「我们的一班朋友」突然冲进来,宣布他现在也是一名信徒了,「然后我们皆大欢喜地唱诗」。如果有幸在场,你能真诚地加入吗?卫斯理的诗句是你的心声吗?如果你真是神的孩子,「祂儿子的灵」也在你里面,卫斯理的诗句早已在你内心引起共鸣了;但如果你仍然无动于衷,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能想象自己是一个基督徒的。

  要显出得名分的福分是多么大,还得多说一件事——那就是说,这福分是常存的。这些年来,社会学专家们不断强调,家庭单位必须稳定和安全,亲子关系中的任何不稳定,都可能造成对孩子的精神紧张、神经疾病或发育迟缓。我们都知道破碎家庭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但在神的家中却并非如此,那里有绝对的稳定和安全,家长全然智慧良善,孩子地位永久可靠。「得名分」、或者说「收养」这个概念的本身,就是圣徒得蒙保守的确据和保障,因为只有坏父亲、而且是在被惹怒的时候,才会把儿子逐出家门。神却并非坏父亲,而是好父亲。当我们看到基督徒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的时候,不禁想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学会了健康的习惯,安居于神家真儿女的持久安全之中。

问题讨论:

  1. 神是所有人的父吗?人能经验什么样的儿子名分呢?
  2. 作者用什么字眼总结全部新约圣经的教导及全部新约圣经的信仰?
  3. 作者说:「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试比较神在旧约和新约中的启示。
  4. 神如何说明祂的父亲身分的意义?其中四个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5. 作者说得名分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意思是什么?

第十八章 福音的核心-下

基督之死

  我们到目前为止所说的,可以概括如下:福音告诉我们,我们的造物主已经成为我们的救赎主。它宣告神的儿子已经「为我们人类和我们的救恩」成为人,并为拯救我们免于永恒的审判而死在十字架上。圣经基本上是用「挽回祭」来描述基督的救赎之死,也就是说,通过从神的视线中涂抹我们的罪,从而平息了祂对我们的忿怒。神的忿怒是祂的公义对不义的反应,体现在报应审判中。但耶稣基督通过顺服父神的旨意、成为我们的代表性替代,代替我们接受罪的工价,使我们免于报应审判的噩梦般前景。

  通过这种方式,正义得到了伸张,因为一切需要被赦免的罪孽,都在神子的身上得到了审判和惩罚,赦免在此基础上被赐给我们这些罪人。可以说,救赎之爱和报应审判在加略山上携手,因为神在那里证明自己是「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你明白这点了吗?如果你明白了,现在就看到了基督教福音的核心。福音就是宣告:人在神面前的根本问题,就是他那惹动忿怒的罪;而神对人的最基本供应,就是从忿怒之中带来和好的挽回祭。这个版本所表达的信息最为深刻。的确,某些版本的福音很应该受到批判,因为它们从来没有触及这个层次。

  我们都听说过,有人把福音表达为神为人类的问题提供的胜利答案——包括我们与自己、他人和环境的关系问题。的确,福音确实为我们带来了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它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首先解决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人类所有问题的深处,是人和他的创造者关系出了问题。除非我们清楚地说明,前面那些问题的解决取决于最后一个问题,否则我们就是在曲解福音、为神作假见证——因为把一半真理当作整个真理来陈述,此举本身就是说谎。新约圣经的读者不会错过这样一个事实:它知道我们人类所有的问题——恐惧、道德怯懦、身心疾病、孤独、缺乏安全感、无望、绝望、残忍、滥用权力等等——但同样,也没有一个新约圣经的读者会错过这样一个事实,它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把所有这些问题都放在得罪神这个根本问题里解决。

  新约所说的罪,主要不是指社会性的错误或失败,而是指对造物主——神的反叛、蔑视、逃避和随之而来的罪孽。新约指出,我们最需要摆脱的根本问题是罪,基督受死正是为了拯救我们脱离它。人与人之间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罪;只要我们与神的关系不对,我们与己与人的错误现状就无法治愈。

  篇幅所限,我们不能在这里证明罪、挽回祭和赦免的主题是新约福音的基本结构特征。但是,如果你仔细阅读《罗马书》1-5章、《加拉太书》3章、《以弗所书》1-2章、《希伯来书》8-10章、《约翰壹书》1-3章,以及《使徒行传》中的讲章,你会发现这点的确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如果有人质疑「挽回祭」这个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四次,回答应该是:挽回祭的观念在新约中不断出现。

  有时,基督的死被描述为和好,也就是在仇恨和战争以后重建和平(罗5:10-11:2;林后5:18-20;西1:20-22);有时被描述为救赎,也就是付出赎价、从危难和被掳中施行解救(罗3:24;加3:13;4: 5;彼前1:18;启5:9);有时被描述称一种献祭(弗5:2;来9:1-10:18),也就是舍己(加1:4;2:20;提前2:6)、背负罪孽(约1:29;来9:28;彼前2:2)和流血(可14:24;来9:14;启1:5)的行动。只要浏览上述经文,我们就会发现所有思路都与除去罪恶、恢复人神之间畅通无阻的相交有关,它们都以耶稣的死使人避免了神的审判威胁为背景。换句话说,它们是用不同的画面和描述,从不同的角度表达挽回祭的实际。如果有人不幸像某些学者那样,以为不同的语言表达必然意味着不同的观念,那就是一种肤浅的谬论了。

  此时还得再指出一点。挽回祭的真理不但把我们带到了新约福音的核心,也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有利的位置,让我们可以看清许多其他事情的核心。当你站在威尔士最高峰斯诺登山(Snowdon)之巅,你会看到整个斯诺登尼亚(Snowdonia)在周围展开,视野比当地任何地方都更开阔。同样,当你站在挽回祭的真理之巅,就可以透视整本圣经,并且可以衡量任何以其他方式都无法正确把握的重要事项。下文将涉及其中五项:耶稣一生的驱动力;拒绝神之人的命运;神所赐的平安;神爱的长阔高深;神荣耀的意义。这些问题对于基督教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认为,只有在挽回祭的真理亮光中才能理解,这点也是无可否认的。

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首先,想一想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如果你花一个小时坐下,把《马可福音》从头到尾读一遍——这是一个效果很好的操练,请允许我现在就敦促你这样做——你会获得一个对耶稣的印象,其中至少包括四个特征:

  你的基本印象将是一个活跃的人:祂总是马不停蹄,到处改变环境、制造事件——行神迹;呼召和训练门徒;指出曾被奉为真理的错误;纠正曾被当作圣洁的污秽;最后,直奔被卖、定罪和被钉十架的道路。这一连串怪异的不寻常情况,使人不得不觉得祂自己一直在控制着事情的发展。

  你的进一步印象将是,祂知道自己是神、也就是神子,却扮演弥赛亚的角色、也就是人子。马可清楚地记载:耶稣越是向门徒敞开自己,他们就越发现祂是个难解的谜——越接近祂,就越不明白祂。这听上去自相矛盾,但却绝对真实,因为随着他们对祂的了解加深,他们就越接近祂对自己的理解——神和救主——而这却让他们摸不着头脑。但耶稣独特的双重自我意识,在祂的受洗和变像时(可1:11;9:7)得到了从天上传来的天父声音的证实。我们只需要思想两件事:一方面,祂的一言一行都泰然自若地假定自己拥有绝对权柄,实在令人震惊(可1:22、27;14:27-33);另一方面,祂在受审时面对大祭司的双重问题「祢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一位超自然、神圣的人)基督(弥赛亚、神差派的救主、君王)不是?」——耶稣明确地回答:「我是。」(可14:61-62)

  由此读下去,你的印象将是:祂的弥赛亚使命乃是以自己的被杀为中心。祂早在任何人想到弥赛亚要受苦之前,就有意识地、一心一意地准备以这种方式死去。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称祂为基督之后,耶稣至少有四次预言祂将被杀、并且复活,虽然门徒不能明白祂在说什么(8:31;34-35;9:9, 31;10:33-34)。在其他时候,祂还提到祂的死是已经确定的(可12:8;14:18, 24),是圣经预言的(14:21、49),并且能使许多人与神建立重要的新关系:「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可14:24)。

  你的最终印象将是:对于祂来说,这个受死的经历是最可怕的煎熬。在客西马尼园,祂「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可14:33-34)。祂恳切祷告,为此「俯伏在地」,而不是跪下或站着,可见当祂思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内心所感受到的畏惧和孤独。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当祂说完「求祢将这杯撤去」之后,会有多么强烈的试探要祂说「阿们」,而不是继续说「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祢的意思」(可14:36 )。然后,祂在十字架上发出被抛弃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可15:34),见证祂里外的黑暗。

  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耶稣相信祂必须死的信念?我们应该怎样解释四本福音都见证的,自始至终驱动祂整个公开事工的,竟是祂必须被杀的信念?我们又应该怎样解释,殉道者司提反能欣然面对死亡,异教哲学家苏格拉底能从容地服毒而死,但耶稣这位神的完美仆人,从未表现出对人、痛苦或损失有丝毫恐惧,竟然在客西马尼园表现出恐惧绝望,又在十字架上宣称自己被神离弃?路德评论说:「从来没有人像这人那样害怕死亡。」为什么会这样呢?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些认为耶稣的死只不过是一场意外的悲剧,与其他任何含冤好人的死没有本质不同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些事实。按照他们的原则,唯一的方法是假设耶稣里面有一种病态、胆怯、时不时会让祂情绪低落的气质——首先是在祂身上诱发出一种求死的欲望,然后在死亡临近时使祂感到恐慌和绝望。但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并且在祂复活生命的大能中仍然教导门徒,祂的死是必要的(路24:26-27);因此,这种所谓的解释看起来就既别扭、又荒谬。然而,对于那些否定代赎真理的人,却找不到比这更好的说法了。

  但是,如果我们将所讨论的事实与使徒关于挽回祭的教导联系起来,一切就会立刻变得清晰起来。苏格兰神学家詹姆士·邓尼(James Denney,1856-1917年)说:「我们岂不可以说,这些极端恐惧和被离弃的感觉,与祂的受死和客西马尼园的痛苦是相连的。因为祂接受父所递给的死亡苦杯,就是背负世人的罪,并且同意被列于罪人之中,事实也正是如此。」(《基督之死 The Death of Christ》1911年版第46页)

  如果保罗或约翰被问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他们会这么回答:正是因为耶稣要成为罪、承受神对罪的审判,所以才会在客西马尼园战兢;也正因为祂确实背负了审判,所以才会在十字架上宣告自己被神离弃。耶稣一生的驱动力,是祂定意「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祂的死亡特别的痛苦之处,在于祂在加略山上亲自尝到了我们应得的神的忿怒,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许多世纪以前,以赛亚已经说过:「我们却以为祂……被神击打苦待了……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喜悦)将祂压伤……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赛53: 4-10)

  正如诗歌《哦,主,什么使祢头垂?O Christ, what burdens bowed Thy head》)里所唱的:

  哦,主,什么使祢头垂?我罪压祢身上!
  祢是站在罪人地位,将我罪孽担当;
  作我祭牲,流血赎罪,使我得着释放。

  圣者确曾掩去祂面,哦,主,向祢隐藏;
  昏沉黑暗裹祢灵魂,因为我的黑暗;
  如今却是,荣光焕发,恩典成为我光。

  我们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它对于理解基督教的基本事实很重要。而以下几点可以短一点。

那些拒绝神的人呢?

  第二,想一想那些拒绝神的人的命运。

  普救主义者(Universalists)假定,根本没有人会属于这个标题所指的那类人,但是,圣经所言却是相反。我们今生所做的决定,将会产生永恒的后果,「不要自欺」,就像听信普救主义者的话一样,「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今生拒绝神的人,将永远被神弃绝。普救派(Universalism)的教义认为,卖主的犹大也会和其他人一样得救;但耶稣却不这么认为:「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14:21)。如果耶稣预料犹大最终必会得救,祂怎么会说出这些临终之言呢?

  因此,有些人将面临永远的弃绝。我们如何理解他们会给自己带来什么结局呢?当然,我们无法建立任何确切的地狱概念,就像对天堂一样,这无疑对我们是有好处的。但是,也许我们所能建立的最清晰的概念,是从默想十字架得出的。

  在十字架上,神在祂儿子的身上审判了我们的罪,而耶稣承担了对我们罪孽的报应。因此,看看十字架,你就会看见神对人的罪的公义反应,最终将会采取什么形式。那是什么形式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收回和剥夺一切美善。在十字架上,耶稣失去了祂曾拥有的一切美好事物:父神的同在和爱的感觉,身、心、灵的和谐感,对神和受造物的享受,友情的愉悦和安慰,全都从祂身上被夺走了;取而代之的只有孤独、痛苦、人性的丑恶和冷酷无情的锥心感觉,以及对巨大灵性黑暗的恐惧。

  虽然肉体的痛苦很大,因为钉十字架是世上已知最残酷的死刑,但这还只是故事的一小部分。耶稣最大的痛苦是精神和属灵的,祂在几个小时里所受的痛苦,实在是永恒的痛苦——每一分钟都像永恒一样漫长,心灵受过煎熬的人,都能理解其中每一分钟的滋味。

  同样,那些拒绝神的人也要面临丧失一切美善的前景;而建立对「永死」的正确观念,最好方法就是反思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来没有注意到自己享受了多少神在普遍恩典中的美好事物,直到失去的时候。我们从来都不珍惜健康、顺境、友谊,或者别人的尊重,直到失去它们的那一刻。加略山向我们显明,当神的最后审判临到时,一个人曾经珍惜、或者应当珍惜的任何可以称为美善的东西,都不再属于那人。这个想法非常可怕,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现实将会更加可怕:「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愿神帮助我们学习这个功课,它已经藉着十字架的代死所成就的挽回祭的景象,清楚地教导我们了。愿我们每个人最终都在基督里面,我们的罪都蒙祂的宝血遮盖。

什么是平安

  第三,想一想神所赐的平安。

  神的福音会带给我们什么呢?如果我们说「神的平安」,没有人会反对——但人人都明白吗?使用正确的词语,并不能保证正确的观念!许多时候,神的平安被认为本质上是一种内心的平静、快乐和释然的感觉,源于知道神会保守我们克服人生最大的打击。但这是一种错误的陈述,因为一方面,神并不会以这种方式娇惯祂的儿女,任何以为祂会这样做的人,都将会大感震惊;另一方面,真正的神的平安,其基本和必要之处,根本不在上述概念当中。

  把神的平安误解为一种感觉,是以为神的平安会带来两件事:一是有能力面对和忍受我们自身的败坏和失败,二是在哈姆雷特所说的「命运暴虐的毒箭」、基督徒称之为「神智慧的安排」中知足。这个叙述所忽略的真理是,神的平安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是被赦免和接纳进入圣约,也就是被接纳进入神的家庭。但是,这种与神的关系的转变——化敌为友,从忿怒进入丰盛的爱,从定罪到称义——如果没有得到阐述,和平的福音也就没有得到真正的传扬。

  神的平安首先是与神的平安;这是一种神不再敌对、反而帮助我们的状态。如果不从这里开始解释神的平安,只会误导人。我们这个时代最可悲的讽刺之一是,虽然自由主义和激进正统主义(Radical orthodoxy)神学家相信自己是在为现代人重新诠释福音,但却基本上拒绝了忿怒、罪咎、定罪和神与人为敌等教义,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介绍福音,因为他们说不出平安的福音解决了什么基本问题。

  因此,神的平安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意义,是一种赦免和接纳的新关系——它的源头是挽回祭。当耶稣在复活那天晚上来到楼上房间里的门徒面前时,祂说:「愿你们平安! 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约20:19-20)祂为什么要那样做?不仅是为了证明祂的身分,也是为了提醒他们在十字架上的挽回祭之死,已经使他们与父神和好。在代替他们受刑罚、为他们带来和平之后,祂在祂复活的大能中来到,为他们带来了平安。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只有当我们认识到,虽然我们生来与神为敌,神也与我们为仇,但耶稣已经「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对神的平安的真正认识,这时才会开始。

神爱的长阔高深

  第四,想一想神爱的长阔高深。

  保罗祈求《以弗所书》的读者「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8-19)。这句话里的前后矛盾,反映了保罗的感觉:神爱的浩大实在是难以形容的,但他相信人还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它。究竟怎样才能明白呢?

  《以弗所书》的答案是:从上下文去思索挽回祭的意义——也就是说,通过回顾这封信的前两章中提出的整个恩典计划,包括拣选、救赎、重生、保守、得荣耀,以基督的代赎牺牲为核心。请读一读有关救赎、「罪得赦免」以及用基督的血(代赎的死)把远离神的人带回来(弗1:17;2:13)等关键经文。再看第五章的教导,其中两次指出基督为我们献上自己作为挽回祭,证明和衡量祂对我们的爱,而我们彼此相交时要效法这爱:「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基督的爱是白白的,不是由我们身上的任何好处触发的(弗2:1-5);它是永恒的,在「神创立世界以前」(弗1:4)拣选要拯救的罪人时已经有了;它是彻底的,因为它把基督降到屈辱的深渊,也就是加略山的地狱;它是至高的,因为它已经实现了它的目标——被救赎者最终的荣耀、完全的圣洁,以及在祂爱中的喜乐(弗5:26-27),现在已经得到了保证和凭据(弗1:14;2:7-10;4:11-16, 30)。保罗劝告说,如果你想管窥神爱的伟大和荣耀,都要仔细思考这些。正是这些构成了「祂荣耀的恩典」(弗1:6);只有认识这些的人,才能称颂三位一体的耶和华的名。这把我们带到最后一点。

神的荣耀

  最后,想一想神的荣耀的意义。

  在楼房内,犹大走进黑夜卖主以后,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约13:31)祂是什么意思呢?「人子」是祂作为救主君王的称号,祂在登上宝座之前,必须成就《以赛亚书》第53章的预言;当祂说到人子现在得了荣耀,父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的时候,特别想到的是代赎的死,也就是犹大已经出去促成的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你有没有看见神的荣耀在祂的智慧、能力、公义、真理和慈爱中,在加略山为我们的罪而献的挽回祭中淋漓精致地显明出来了?圣经已经见证了,我们冒昧地补充一句:如果你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罪担的压力,那么你也会看见的。

  在更能明白这些事情的天上,天使和人类一起颂赞「被杀的羔羊」(启5:11;7:9-12)。在地上,那些藉着恩典已经看见这属灵现实的人,也会同样颂赞:

  忍受羞辱与欺凌,
  代替我罪受苦刑;
  因祂宝血我得赦,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Man of Sorrow, What A Name》)

  主竟离开,天父荣耀宝座,
  白白恩典何等无限;
  倒空自己,只剩大爱,
  流血救助亚当后裔。
  奇异的爱!何能如此?
  我主,我神,竟为我死!
  (《怎能如此 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

  祢既为我领得赦免,
  祢既给我白白恩典,
  忿怒都已算清。
  神就不要两次归还:
  先从我的流血中保,
  又向我来讨偿。

  所以我灵你当安息;
  我大祭司伟大功绩,
  已买你出牢狱。
  当信祂的有效宝血,
  不怕神会再将你弃,
  因主为你舍命!
  (《为何忧虑 From whence this fear and unbelief?》)

  这些都是天国后嗣的诗歌,他们已经「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也就是认识祂的位格、职分和工作。救赎之爱和挽回祭的怜悯,这个大喜信息是福音的核心,激励他们永不止息地颂赞。你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吗?

问题讨论:

  1. 福音解决了什么基本的问题?在你的人生中,这中心问题的解决,如何影响中心以外的范围?
  2. 认识挽回祭的真理,如何帮助我们明白:
    (1) 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2) 拒绝神之人的命运;
    (3) 神所赐的平安;
    (4) 神爱的长阔高深;
    (5) 神荣耀的意义。

第十八章 福音的核心-上

  帕里斯王子把海伦王后拐到了特洛伊,希腊远征军的船队要去救她,却因逆风无法启航。希腊统帅阿伽门农派人回家,把他的女儿带来杀了献祭,藉以安抚那些明显敌对的诸神。此举果然获得了回报,西风刮起,船队一帆风顺地到了特洛伊。

  这段希腊荷马史诗中特洛伊战争的传说,背景可以追溯到主前一千年,反映了一种挽回祭(propitiation )的观念,全世界每个时代的异教信仰都建立在这种观念上。思路如下:世上有各种各样的神明,没有一位享有绝对的统治权,但每一位都有一些能使生活对你变得更容易或者更困难的力量。他们的脾气很不稳定,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惹怒他们。如果他们觉得你对别的神或人关注太多、忽略了他们,就会醋意大发,通过操纵环境来伤害你、发泄嫉妒。

异教的挽回祭

  那时,惟一的方法就是通过献祭去讨好和安抚他们。祭品当然是越大越好,因为诸神都喜欢有分量的东西。在这方面,他们是残忍无道的,但他们占尽优势,你又能怎么办呢?好汉不吃眼前亏,务必提供令他们印象足够深刻的大礼,以便产生预期的效果。尤其是献人为祭,虽然非常昂贵、但却十分奏效。因此,异教表现为一种无情的商业主义、一种通过狡诈的贿赂来控制和操纵诸神的勾当。在异教的挽回祭观念中,安抚神明的坏脾气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是众多令人厌烦、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之一,人们离开不它。

  现在,圣经将我们带离异教世界。它痛斥异教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宣告了一位全能的创造者、惟一的真神,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祂憎恶所有道德的邪恶,以此代替了异教那一大堆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的、举止好像一群好莱坞明星的假神。在这位真神里面,没有坏脾气、没有任性、没有虚荣、没有恶意。因此,人们可能会预期:异教的挽回祭观念在圣经信仰里毫无地位。

  但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挽回祭的观念——即通过献祭来平息神的忿怒——贯穿了整本圣经。

圣经的挽回祭

  在旧约中,挽回祭的观念是赎罪祭、赎愆祭和赎罪日(利4:1-6:7;16章)等仪式的基础;此外,在《民数记》16:41-50的叙述中也有明确的说明。在这些叙述中,百姓埋怨神审判可拉、大坍和亚比兰,神警告要灭绝他们,「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亚伦……为百姓赎罪……瘟疫就止住了。」( 民16:46-48)

  在新约,「挽回祭」这个词组出现在四段经文中。这些经文是如此重要,值得我们在此完整地列出它们:

  第一段是保罗对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的经典陈述: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1-26)

  第二段是《希伯来书》中对神子道成肉身的理由的部分解释: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2:17)

  第三段是约翰为我们的主在天上的职事所作的见证: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1-2)

  第四段是约翰对神的爱所下的定义:

  「神就是爱。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8-10)

  「挽回祭」这个词,在你的基督教信仰中有地位吗?在新约的信仰中,它是核心。正如上述引用的经文所表明的,神的爱、神的儿子取了人的形象、十字架的意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救恩的道路——所有的一切都要用它来解释。根据新约的标准,任何不包括挽回祭的解释,都是不全面的、实际上是误导人的。

  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是与许多现代教导针锋相对,一举驳斥了许多当代教会杰出领袖的观点,但我们对此爱莫能助。保罗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更别提传道人、主教、神学院讲师、大学教授或著名作家了—— 「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1:8)。一个不以挽回祭为核心的福音是另一种福音,而不是保罗所传的福音,这点绝不能回避。

不仅仅是赎罪

  然而,如果翻阅以上四段经文的英文RSV和NEB译本,你找不到「挽回祭 propitiation」这个词,在《约翰壹书》的两段经文中,NEB把「挽回祭」译为「补救我们罪的玷污」。在其他经文中,两种版本都用「赎罪 expiation」代替「挽回 proptiation」。有什么区别呢?不同之处在于,「赎罪」只表达了「挽回」的一半意义。赎罪是一种以罪为对象的行动,表示遮盖、除去或涂抹罪,使它不再成为神和人之间友好相交的障碍。但在圣经中,「挽回」不但包括「赎罪」的所有意义,还包括藉此平息神的忿怒。因此,不管如何,自从宗教改革以来,这些真理开始被人精确地研究,基督教学者们也一直持守这个观点,理由至今仍然令人信服(如Leon Morris的《使徒所传的十架》(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一书第125-185页)。

  然而,二十世纪有一些学者,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神学家、指导NEB版圣经翻译的陶德博士(Dr. C. H. Dodd,1884–1973年),却恢复了十六世纪神体一位论派苏西尼主义(Unitarian Socinus)的观点,这一观点在十九世纪末被德国自由主义创始人之一立敕尔(Albrecht Ritschl,1822-1889年)所采纳,大意是神根本没有因为人的罪而满怀怒气,所以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进行挽回。陶德曾经费了一番苦功证明:新约中的「挽回祭」这个词组并没有平息神怒气的意思,只是表示除去罪恶,所以更好的翻译是「赎罪」。RSV和NEB两种译本在这一点上反映了他的观点。(编注:KJV、ESV、NASB、ASV、和合本、新标点和合本译为「挽回祭」;中文标准译本译为「平息祭」;NIV、RSV、NEB、和合本修订版、当代圣经译本、新译本、环球圣经译本译为「赎罪祭」。)

  他言之有理吗?我们不能在此深入探讨学者们讨论的技术细节。但是,对于它的价值,我们要给出自己的判断。陶德似乎已经证明,如果上下文不需要更广泛的含义,这个词组只需要解释为「赎罪」;但他没有证明,当上下文需要如此解释时,这一词组不能表示「挽回祭」。然而,关键就在这里:在这四段经文中最清楚和最明显的《罗马书》,上下文确实要求3:25中的这个词解释为「挽回祭」。

  在《罗马书》1:18中,保罗肯定「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为他要宣讲的福音奠定了基础。苏格兰神学家约翰·默里(John Murray,1898-1975年)说:「神的忿怨正在人间有力和有效地运行,它如此积极主动,因为它是来自天上神的宝座。」(《罗马书注释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第一卷第34页)在《罗马书》第一章的其余篇幅中,保罗重复了三次「神任凭他们」(罗1: 24, 26, 28),描绘出神目前如何使背道者心里刚硬(judicial hardening),而显出祂的忿怒。

  接着,在《罗马书》2:1-16中,保罗要我们面对「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的确定事实,说:「……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的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5-6,  8, 16)

  在《罗马书》第3章的第一部分,保罗继续提出论点,证明每个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罗3:9),现在和将来都要面对神的忿怒。因此,每个人若是处于没有福音的天然状态,无论我们是否察觉,最终主宰我们人生现实的,是神主动彰显的怒气。但保罗接着说,那些从前是「罪人」(罗4:5)和做神「仇敌」(罗5:10)的,如今却因相信基督耶稣是「神设立……作挽回祭……凭着耶稣的血」,神就把接纳、赦免和平安白白赐给我们。于是,信徒就知道「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5:9)。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神对我们现在和将来的忿怒都已经平息了,但这是如何实现的呢?是藉着基督的死。「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5:10)。耶稣基督的「血」——就是舍己的死——除去了神对我们的怒气,并确保神今后永远用祝福和益处对待我们。从此以后,祂不但不再与我们为仇,而且在我们的生命和经历中保护我们。这样,「藉祂的血……作挽回祭」,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从保罗论证的上下文中可见,它所表达的正是这样一个观念:藉着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受死,平息了上帝的忿怒。

  不错,几十年前的陶德试图回避这个结论,他辩称,《罗马书》中的神的忿怒,只是一种非位格化的宇宙报应原则,并不能表达神对人的真正心意——换句话说,神的忿怒是游离于神自己的旨意之外的一个过程。但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承认这种尝试是一次英勇的失败。塔斯克(R. V. G. Tasker)写道:「只把『忿怒』这个词解释为『道德世界中不可避免的因果过程』,或者当作对罪的结果的另一种说法,都是不够的。它其实是一种位格化的特性,没有它,神就不再是完全公义的,祂的爱将被贬低为多愁善感。」(《新圣经词典 New Bible Dictionary》中「忿怒 Wrath」一项)神的忿怒和祂的爱一样,是位格化的、也是有能力的。主耶稣的流血如何直接地彰显父神对我们的爱,也能同样直接地平息父神对我们的忿怒。

神的怒气

  在加略山被平息的神的忿怒,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

  这并不是异教徒赋予他们神明的那种无常、专断、暴躁和跋扈的怒气,也不是我们在人身上看到的那种充满罪恶、怨恨、恶意和幼稚的怒气。这是神的道德律所要求的圣洁的体现:「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6);这也是神的公义在审判和奖赏行动中的表达:「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来10:30)。

  神的忿怒是「神对违背祂圣洁的事物的神圣厌恶」,它是「积极主动地表达神的不悦」(John Murray《罗马书注释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这就是义怒——造物主的道德完美对于受造物的道德败坏的正确反应。神在惩罚罪恶时所显明的忿怒,不但没有道德问题,相反,如果神不这样彰显忿怒,祂的道德就非常可疑。除非神对所有罪恶和不法行为施行应有的惩罚,否则祂就不是公正的——因为祂没有按照正确的方法行事,也没有做审判者应做的事。稍后我们将看到保罗如何以此立论。

挽回祭的含义

  请注意保罗所描述的关于挽回祭的三个事实:

  一、挽回祭是神自己的工作。在异教中,人要靠自己安抚他的诸神,宗教变成了一种交易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贿赂。但是,在基督教中,神通过祂自己的行动平息祂的忿怒。保罗说,神设立耶稣基督作挽回祭;约翰说,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与神为敌的人主动与神和好,也不是耶稣基督、神的永生儿子主动使父神对人的忿怒转化成爱。有一种想法认为,是怜悯的圣子藉着献上自己代替罪人、改变了并不怜悯的圣父的心意,这不是福音信息的一部分,而是一种「亚基督教 sub-Christian」、实际上是反基督教的思想,因为它否定了圣父和圣子的心意合—,实际上回到了多神论,要我们相信两位不同的神。但圣经绝对排除了这一点,坚持是神自己主动向那些祂所爱、并拣选拯救的不配之人平息了自己的忿怒。

  挽回祭的教义正是这样:神如此爱祂忿怒的对象,以致祂舍弃自己的儿子,为要藉着祂的血除去这忿怒。基督的血平息了神的忿怒,使被爱的人不再成为忿怒的对象,而爱将可以达成其目的、使可怒之子成为神可喜悦的儿女。(John Murray《代赎 The Atonement》第15页)

  保罗和约翰都明确而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保罗说,神彰显了祂的公义,不单是根据祂的律法施行报应和审判,而且还「在律法以外」称信靠耶稣基督的人为义。他们都犯了罪,但都自由地、白白地被称为义,或者说是宣告无罪、得蒙接纳、恢复地位、与神和好(罗3:21-24)。这是怎样发生的呢?是「藉着恩典」,也就是靠着怜悯、而非功德,神主动爱那不可爱、不值得爱的人。恩典是怎样产生作用的呢?是「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也就是付出赎价得拯救。基督耶稣怎么会成为信祂的人的救赎源头、方法和实质呢?保罗说,因为神设立祂作挽回祭。由于神的主动,救赎才得以成就,并且源源不断地施行在人身上。

  约翰说,彼此相爱就是神家儿女的标志;不爱基督徒的人,显然不属这家,因为「神就是爱」,并将爱的本性赋予所有认识祂的人(约壹4:7-8)。但「神就是爱」是一个模糊的公式,我们怎样才能对神在我们里面衍生的爱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呢?「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4:9),神这样做,并非因为认可我们有一些真正的委身,一点也不是。「不是我们爱神」——因为我们不爱祂,我们里面除了根深蒂固的不虔不义令祂震怒之外,没有丝毫能够促使祂为我们做点什么的东西——「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约翰说,是神藉着祂的主动,向我们显明了必须效法的爱的意义和量度标准。

  两位使徒对于神主动设立挽回祭的见证,再清楚不过了。

  二、挽回祭是藉着那稣基督的死完成的。正如我们前面所暗示的,「血」这个词是指旧约中祭牲的暴力死亡。神亲自设立了这些献祭制度,并在《利未记》17:11中解释了理由:「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当保罗告诉我们,「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3:25),他的意思是说,能平息神的忿怒、救我们脱离死亡的,不是耶稣的生平或教导,也不是祂道德的完美或对父的忠心,而是因为祂死而流血。和其他的新约作者一样,保罗总是指出耶稣的死乃是赎罪的行动,并用「代表性替代representative substitution」的角度来解释赎罪——无罪者代表有罪者,背负罪人之名、为了罪人的益处,接受神审判报应的大斧。有两段经文可以用来说明这一点:

  「基督……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怎样做到的呢?是「为我们受了咒诅」(加3:13)。基督担当了本来针对我们的律法咒诅,好让我们不必担当。这就是代表性替代。

  「一人既替众人死」,藉着基督的死,神「叫世人与自己和好」。 这种和好包括什么呢?包括「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却使他们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也就是被神接受为义。过犯怎样才能不归到他们身上呢?藉着把过犯放在另外一个愿意担当罪债的人身上:「神使那无罪,替我们成为罪」。因此,「一人既替众人死」,显然就是为罪人所献上的祭,代替他们承受了死的刑罚(林后5:14;18-21)。这就是代表性替代。

  神所颁布的旧约献祭制度,预表了代表性替代的赎罪途径和方法。为罪献上的无瑕疵的祭牲,首先要被象征性地立为代表,也就是罪人按手在它的头上,表示双方彼此认同(利4:4, 24, 29, 33),然后由它代替献祭者被杀,血被洒「在耶和华面前」,并涂抹在圣所中的一个或两个坛上(利4:6, 17-18, 25, 30),作为完成赎罪、除去忿怒和恢复相交的标志。

  在每年的赎罪日,使用了两只山羊。一只以普通的方式被杀,作为赎罪祭,另一只则由祭司按手在它头上,把所承认的以色列罪孽过犯都归诸于它,然后使它「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利16:21-22)。这种双重仪式教导了一个功课:藉着牺牲一个代表性替代物,神的忿怒得以平息,罪孽也被带到视线之外,再也不会打扰我们与神的关系。第二只羊、也就是替罪羊,预表性地解释了第一只山羊的死所成就的工作。这些仪式是保罗教导挽回祭的直接背景:他所宣告的,正是旧约献祭模式的应验。

  三、挽回祭彰显了神的公义。保罗认为,挽回祭的真理不但不会使人质疑神解决罪的方法是否合乎道德,反而确立了神的道德,并且本来就是为此而设的。神设立祂的儿子平息祂自己的忿怒,是「要显明神的义(公正)……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显明」这个词,意味着公开展示。保罗指出,在十字架上公开展示的挽回祭,不但是公开彰显神公义的怜悯,而且是公开彰显这种怜悯的基础是公义和公正。

  保罗说,这样的公开彰显是必要的,「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这里的重点是,虽然人类自古以来就像《罗马书》第1章所描绘的一样糟糕,但自从洪水以后,神却没有按照祂的行事原则,公开施行人类应得的报应。尽管洪水之后的人类并没有比洪水之前的祖先更好,但神却没有通过公开的敌对行动来回应他们的不知悔改、不敬不虔和无法无天。相反,祂却「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

  这种「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的做法,实际上并不是赦免,只是延迟审判;但它却引起了一个问题。如果人类作恶,全地的审判者却继续向他们施行恩惠,祂还能像从前那样关心完美的正义所要求的道德和敬虔、以及人类生活中的是非之分吗?的确,如果祂任凭罪人继续逍遥法外,岂非亏负了祂自己作为完美的全地审判者的职责吗?

  在《罗马书》2:1-16中,保罗已经用「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的教义回答了这个问题的第二部分。至于第一部分,他指出,神不但没有不关心道德问题、以及报应恶行的公平要求,相反,祂是如此关心,以致不会——事实上,我们认为保罗应该大胆地说不能——赦免罪人、称恶人为义,除非是在报应所彰显的公正基础上。现在,我们的罪已经受到了惩罚,报应之轮已经转动,我们的不义已经受到了审判——但却是行在代替我们的耶稣、神的羔羊身上。这样,神就是义的——也称那些信靠耶稣的人为义,因为祂「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这样,在《罗马书》,神作为审判者的公义,在关于神的忿怒的教义中得到了生动的阐明,也在关于如何平息神的忿怒的教义中再次得到阐述。对于保罗的论证来说,最重要的是要表明,救恩和咒诅的真理同样体现了神性情中本质的、内在的报应审判。无论是得救者蒙救恩、还是失丧者被定罪,报应都临到了、刑罚都实施,神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公义的,正义都得到了彰显。

问题讨论:

  1. 圣经的信仰和异教有什么分别?有什么相同?挽回祭是什么?
  2. 挽回祭和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道成肉身的理由、耶稣天上的职事、约翰为神的爱所下的定义等,各有什么关系?
  3. 在「神的怒气」一段中,作者如何描绘神在加略山所挽回的忿怒?
  4. 在「挽回祭的含义」一段中,作者陈述了关于挽回祭哪三件事实?每件事实重要的原则是什么?

第十七章 妒忌的神

  「妒忌的神」——听起来是不是很冒犯?因为我们都知道,妒忌这个绿眼睛的怪物是一种恶习,是最能摧残心灵的灵魂癌变,而我们又确信神是完全良善的。因此,谁能想象在祂里面会有妒忌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第一步是要明确这与我们的想象力无关。如果我们是在想象一位神,自然应该只把我们欣赏的特性赋予他,妒忌当然不能登堂入室。没有人会想象一位妒忌的神。但是,我们并不是在用想象力来构思一位神,而是在聆听神藉着圣经亲自告诉我们关于祂自己的真理。因为我们运用任何想象力都无法寻见创造我们的神,但祂却主动启示了自己。神已经开口,通过许多人类的代言人和使者说话,其中最崇高的一位是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并没有让祂的信息、以及人们对祂大能作为的记忆,因为口传过程的错漏而扭曲或丢失。相反,祂已经使这些以永久的书面形式记录在案。我们在圣经这份加尔文所说的神的「公开记录」中,可以发现神反复提到祂的「妒忌 jealous」,中文圣经委婉地译为「忌邪」(出20:5)。

  当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带到西奈山、颁布祂的律法和圣约的时候,祂教导他们关于自已的第一批事实之一,就是祂的妒忌。摩西亲耳听见,并且被「神用指头写」在石版上(出31:18)的第二条诫命是:「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20:5原文)。不久之后,神更是惊人地向摩西说:「耶和华是妒忌的神,名为妒忌者」(出34:14原文)。这节经文出现的位置意味深长。《出埃及记》的基本主题之一,是启示神的名字——这在圣经中代表神的本质和性情。在第3章,神已经宣告祂的名字是「我是自有永有的 I AM WHO I AM」,或干脆叫「我是 I AM」,在第6章则自称「耶和华」。这些名字是说祂的自存、自决和主权。然后,神在34章向摩西宣告祂名字的时候,说「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追讨他的罪……」(出34:6-7)。这是一个彰显神道德荣耀的「名字」。

  最后,在七节经文之后,作为和摩西同一段对话的一部分,神总结并结束了关于祂名字的启示,宣布这名字是「妒忌者」(出34:14)。很明显,这个出人意料的字眼代表了神的一种特性,不但没有和别的特彼此矛盾,反而在某种意义上是祂名字的精髓。既然这个特性的确是祂的「名字」,神的百姓正确地理解这个名字,就显得非常重要。

  事实上,圣经对神的妒忌说了很多。在摩西五经的其他地方(民25:11;申4:24;6:15;29:20;32:16、21),在历史书(书24:19;王上14:22)、先知书(结8: 3-5;16:38、42;23:25;36:5;38:19;39:25等节;珥2:18;鸿1:2;番1:18;3:8;亚1:14;8:2)和诗篇中(78:58;79:5)都有。当它出现的时候,往往被描述为促使神在忿怒或怜悯中作出某些行动的动机:「我要……为我的圣名发妒忌」(结39:25原文),「我为耶路撒冷,为锡安,心里极其妒忌」(亚一14原文),「耶和华是妒忌施报的神」(鸿1:2)。

  在新约,保罗问自高自大的哥林多人:「我们可惹主的妒忌吗?」(林前10:22原文)。和合本修订版把《雅各书》4:5那句难译的话译成「神爱安置在我们里面的灵,爱到嫉妒的地步」,是译得对的。

神妒忌的本质

  但是,我们要问,神妒忌的本质是什么?妒忌怎么能既是神的美德、又是人的恶习呢?神的完美是值得称颂的——但我们怎么能赞美神的妒忌?

  如果我们牢记两个事实,就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第一,圣经关于神的妒忌的陈述,都是拟人化的。也就是说,它们是用我们人类生活中的语言去描述神。圣经充满了拟人化的说法——神的膀臂、手、手指,祂的听觉、视觉和嗅觉,祂的温柔、忿怒、后悔、欢笑、喜乐等等。神使用这些措辞来形容祂自己,是因为来自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才是传达关于祂的观念的最准确媒介。祂有位格,我们也有,其他一切有形体的受造物却没有。在一切有形体的受造物中,只有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既然我们比所知的任何其他受造物都更像神,神用人类的语言来描述祂自己,会比其他的方式更容易明白、更减少误解。我们在前两章已经指出了这一点。

  然而,当我们面对神的拟人化形容时,很容易抓住拐杖的错误一端、导致错误理解。我们必须牢记:人不是衡量造物主的尺度;当人类生活中的语言被用来描述神的时候,并不同时暗示着受造之物的限制——包括有限的知识、能力、远见、力量、一致性等等。我们必须紧记:人性中那些罪恶污染的后果,在神里面并没有对应之处。因此,举例说,神的忿怒并不像人的怒气,常常是卑鄙的爆发、骄傲和懦弱的标志,而是以道德上正确而荣耀的方式对邪恶作出的圣洁反应。「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20)——但神的忿怒正是祂的公义在施行审判时的表达。同样,神的「妒忌 jealousy」并不是人的那种挫败、「嫉妒 envy」和怨恨的混合物,而是神为了保存某些极其宝贵的事物而发的值得称赞的热心。这就带我们来到下一点:

  第二,人类有两种妒忌,其中只有一种是恶习。恶意的嫉妒表达了一种心态:「我想得到你所拥有的,因为得不到,所以我恨你。」这是一种从无耻的贪婪中产生的幼稚的怨恨,表现为嫉妒、恶意和卑鄙的行为。它具有可怕的潜力,从我们堕落本性的骄傲之根上得着滋养。人若放纵自己对嫉妒的执迷不悟,原本刚正的性格也可能会被撕成碎片。智者问道:「忿怒为残忍,怒气为狂澜,惟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箴27:4)两性之间因为被拒绝或出现情敌而产生的疯狂愤怒,就是这种嫉妒。

  但还有另外一种妒忌:是为了保护爱的关系、或者当这关系遭到破坏时为之复仇的热心。这种妒忌也出现在两性关系之中,但却不是自尊心受伤的盲目反应,而是婚姻感情的果子。正如新约解经教授塔斯克(R. V. G. Tasker,1895-1976年)所写的那样,已婚人士「如果不会在第三者或通奸者闯入自己家庭时感到妒忌,那么他们肯定缺乏道德观念;因为婚姻的排他性,正是婚姻的本质」(《雅各书注解 The Epistle of James》第106页)。这种妒忌是正面的美德,因为它表明一个人明白夫妻关系的真正意义,并用适当的热心维护这种关系。

  旧约律法承认这种妒忌的正当性,并且颁布了「疑恨祭 jealousy offering」和咒诅的苦水,使怀疑妻子不忠而「生了疑恨的心」的丈夫,可以用这种方法得到安息(民5:11-31)。无论在这段经文、还是在《箴言》6:34进一步提到受害屈丈夫的「嫉恨」,都没有暗示丈夫的心态有道德问题。相反,圣经认为他决心保护自己的婚姻免受攻击、并向任何破坏者采取行动,是自然、正常和正确的反应,证明他对婚姻所应有的重视。

  实际上,圣经始终将神的妒忌视为后一种:也就是说,是神对祂百姓圣约之爱的一个方面。旧约把神的圣约视为祂与以色列的婚姻,要求无条件的爱和忠贞。无论是拜偶像,还是与拜偶像的人结盟,都构成了背约和不忠,都被神视为属灵的奸淫,会激起祂的妒忌和报复。摩西五经所有论到神的妒忌的经文,或多或少都与偶像崇拜有关,都是回应前面引述的第二诫的禁令。《约书亚记》24:19、《列王纪上》14:22、《诗篇》78:58和新约《哥林多前书》10:22等经文也是如此。《以西结书》提到一个在耶路撒冷被人崇拜的偶像,名叫「触动主怒(的)偶像……就是惹动妒忌的」(结8:3原文)。在《以西结书》第16章,神把以色列形容为对祂不忠的妻子,卷入了与迦南、埃及及亚述的偶像和拜偶像者不洁关系中,因此神宣判:「我也要审判你,好像官长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我因忿怒妒忌,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结16:38, 42;23:25原文)。

  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神告诉摩西祂的名字是「妒忌者」是什么意思。祂的意思是:祂要求那些祂所爱和救赎的人完全、绝对的忠贞,如果他们因为不忠而背叛了祂的爱,祂必定会以严厉的行动证明祂言出必行。加尔文对第二诫的解释,实在是一针见血:

  神在圣经中多处启示祂是我们的新郎……既然神对我们尽忠实丈夫的一切本分,神也要求我们爱他和对祂忠实。也就是说,我们不可将灵魂献给撒旦并放纵情欲,屈从肉体污秽的欲念而玷污自己。……一个丈夫越圣洁和忠实,当他发现妻子爱恋他人时就越发愤恨。同样,耶和华以真理迎娶我们(何2:19-20),若我们轻看这圣洁的婚姻,并以恶欲污秽自己,就会招致神烈火般的嫉妒。但若我们将神所应得的敬拜归给别的神或以某种迷信玷污对神的敬拜,就会招致神更强烈的嫉妒,因为我们对神的敬拜应该是纯洁无瑕的。如此我们不但破坏了这婚约,也因奸情污秽了婚姻的床。(《基督教要义 Institutes》第二卷第八章)

  然而,如果我们要真正看清此事,还必须再指出一点。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神对祂百姓的妒忌,是以圣约之爱为前提的。这种爱不是短暂、偶然、漫无目的的感情,而是一种至高目标的表达。神圣约之爱的目标,是要在历史里得着一群地上的百姓,然后让历代一切信祂的人都与祂同在荣耀中。圣约之爱是神对这个世界的计划的核心,归根到底,我们必须在神对世界的通盘计划中理解祂的妒忌。正如圣经所宣告的,神的终极目标有三重——一、藉着在审判罪中显明祂的主权,证明祂的掌权和公义;二、买赎并拯救祂的选民;三、因祂那出于爱和自我证明的荣耀作为,得到选民的爱和称颂。神所寻求的,也是我们应该追求的——让神在我们身上、并藉着我们得荣耀——祂的妒忌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标。不管祂以何种形式显示祂的妒忌,都是「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赛9:7;37:32;结5:13),为了成就祂自己公义和怜悯的旨意。

  因此,一方面,神的妒忌会导致祂审判并毁灭祂百姓中那些陷入偶像崇拜和罪恶的背信者(申6:14-15;书24:19-20;番1:18),而且也审判各处敌挡公义和怜悯的人(鸿1:2;结36:5-7;番3:8)。另一方面,这妒忌也使祂在用全国性的审判管教和降卑祂的百姓之后(被掳的审判:亚1:14-17;8:2;蝗灾的审判:珥2:18),又重新恢复他们。是什么激发了这些行动呢?简单地说,就是祂「为(祂的)圣名妒忌」(结39:25原文)这个事实。祂的名字,就是祂作为耶和华、主、历史主宰、公义守护者和罪人救主的本质和性情——必须被人认识、尊崇和称颂。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2:8;48:11)。这些经文精辟地说明了什么是神的妒忌。

基督徒的回应

  这一切对于属神的百姓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答案可以用以下两个标题来总结:

  一、 神的妒忌要求我们为神热心。正确地回应神对我们的爱,就是爱祂;同样,正确地回应神为我们而发的妒忌,就是祂发热心。祂何等看重我们,我们也当看重祂。第二诫禁止拜偶像,意味着神的百姓应该积极地、热切地忠于祂的位格、事工和尊荣。这样的忠心,圣经所用的字眼是「热心 zeal」,有时它正是神的「妒忌」的含义。神如何显出这种热心,属神的人也当如此。

  对神的热心的经典描述,是赖尔主教(Bishop J. C. Ryle,1816-1900年)给出的,详尽引用如下:

  敬虔上的热心,是一种渴望讨神喜悦,遵行祂的旨意,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在世界上荣耀祂的炽烈渴望。这并非一种人的天性能感受到的渴望——而是圣灵在每个信徒悔改的时候放进心里的——但某些信徒比其他人感受到更强烈,以致于只有他们才配被称为「热心」的人……

  一个在敬虔上热心的人,基本上是一个专一的人。只说他认真、有心、不妥协、彻底、全心、火热是不够的。他只看见一件事,只在乎一件事,只为一件事而活,只被一件事吞没,那就是讨神喜悦。或生、或死,或健康、或生病,或富足、或贫穷,或取悦人、或得罪人,或被视为聪明、或被看作愚蠢,或遭指责、或被称赞,或得尊荣、或蒙羞辱,热心的人都不在乎。他只为一件事情燃烧,那就是讨神喜悦、荣耀神。如果他在燃烧中被焚烧殆尽,他也毫不在乎,反而为此满足。他觉得自己就像一盏灯,被造就是为了燃烧;若是因此焚烧殆尽,等于完成了神所命定的工作。这样的人总会为他的热心找到一个领域。他若不能讲道、工作和奉献金钱,就会哭泣、叹息和祷告……他若不能在山下与约书亚并肩作战,也会在山上做摩西、亚伦和户珥的工作(出17:9-13)。他若自己被迫与工作隔绝,也不会让主休息,直到主从另一个地方兴起帮手、完成工作。这就是我在谈到敬虔上的「热心」时的意思。(《实践宗教 Practical Religion》1959年版第130页)

  我们注意到,热心既是圣经中的命令、也是圣经所赞许的。基督徒要「热心为善」(多2:14)。哥林多人被责备以后,却因「热心」而被称赞(林后7:11)。以利亚「为耶和华万军之神大发热心」(王上19:10、14),而神为了表彰他的热心,派了一辆烈火战车把他接到天上,并拣选他作为「众先知」的代表,和摩西一同站在变像山上与主耶稣谈话。当以色列人用偶像和淫乱惹神发怒的时候,犯罪者被摩西判处死刑,百姓都在哭号,有一个人却趁机大摇大摆地搂着米甸女人的胳膊;非尼哈看见了,就绝望透顶,拿枪把这两人刺死。神称赞非尼哈「为神有妒忌的心」,「以我的妒忌为心,使我不在妒忌中把他们除灭」(民25:11, 13原文)。

  保罗是一个热心的人,一心为他的主全力以赴。面对牢狱和痛苦,他宣告:「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主耶稣本人就是热心的最高典范。当看到祂洁净圣殿的时候,「祂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祢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2:17)。

  现在,我们呢?为神的殿、神的事工而发的热心会吞噬我们、占有我们、焚烧我们吗?我们能像主一样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约4:34)吗?我们是怎样做门徒的呢?难道我们不需要像那位热情洋溢的布道家、谦卑热心的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一样祷告说:「主啊,帮助我这就开始吧」?

  二、神的妒忌威胁不为神热心的教会。我们爱自己的教会,她们是神圣的团契,我们无法想象她们会不讨神喜悦,总之不会太差吧。但主耶稣曾经向一间和我们很相似的、自满的老底嘉教会传达了一封信,祂告诉老底嘉的会众,缺乏热心就是对祂最大的得罪:「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什么都比自满自足的冷漠好!「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所以你要热心,也要悔改」(启3:15-16, 19)。

  今天,我们有多少教会是纯正健全、受人尊重,但却不冷不热的呢?基督会向她们说些什么呢?我们还可指望什么呢?——除非那位在忿怒中不忘怜悯的神赐下怜悯,让我们重燃悔改的热心。主啊,在审判临到之前复兴我们吧! 

问题讨论:

  1. 我们怎样知道神是妒忌的?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神在什么时候特别显明这一点?
  2. 作者分辨哪两种妒忌?为什么第二种才是正面的美德?
  3. 神的妒忌如何成为祂盟约的爱的一部分?
  4.  神对那些被祂所爱并救赎的人,有什么要求?
  5.  神盟约的爱的目的是什么?
  6. 神对这世界的三重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作者说:「祂的妒忌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标」?
  7.  神对自称是神子民的人的妒忌,有哪两种实际的结果?
  8. 热心是什么?为什么为神妒忌会产生热心?
  9.  神对老底嘉教会说些什么?祂会这样对我们的(你的)教会说吗?

第十六章 恩慈和严厉

  保罗在《罗马书》11:22写道:「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 Behold therefore the goodness and severity of God」,这里的关键词是「和」。使徒是在解释神的计划中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他刚刚提醒他的外邦人读者,神因为当时部分犹太人的不信而丢弃了他们,同时却把许多像他们一样的异教徒带进了得救的信心里。现在,他请他们注意神在这件事上所显出的性情的两个方面:「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罗马的基督徒不应该只思想神的恩慈,也不可以只思想祂的严厉,而要两者一起思想。两者都是神的属性——也就是祂自我启示的性情的某些方面。两者都在神的恩典机制中并行不悖。两者都必须得到承认,才能真正认识神。

圣诞老人和绝望巨人

  也许,自从保罗写下这些以来,从来没有比今天更需要强调这点了。现代人对于相信神的意义糊里糊涂、混淆困惑,已经到了难以形容的地步。人们说自己相信神,但却不知道相信的是谁,或者不知道这种相信会带来什么不同。

  基督徒若想帮助那些挣扎的朋友进入乔治·卡亭(George Cutting,1843-1934年)在著名的小册子《救、知、乐 Safety, Certainty and Enjoyment》中所说的「得救、确知和喜乐」,总是不知从何着手:关于神的奇思妙想大杂烩,会让他们目瞪口呆。人们到底为什么会陷入这种泥潭呢?他们困惑的根源是什么呢?清理这一切的头绪又在哪里呢?

  对这些问题,有几组可以互补的答案。

  第一组答案是:人们已经习惯于根据个人的宗教直觉,而不是从神自己的话语去认识祂。我们必须努力帮助他们摆脱这种骄傲,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消除导致这种心态的圣经误解,从而使他们的信念不再基于自己的感觉、而是建立在圣经话语的基础上。

  第二组答案是:现代人认为所有的宗教都是平等和相同的——他们会把异教和基督教的神观掺杂在一起。我们必须努力向他们证明主耶稣基督的独特性和终结性,这是神赐下的终极话语。

  第三组答案是:人们已经不再承认自己有罪的现实,这使他们的所思所行都带有悖逆神和与神为敌的成分。我们的任务是努力让他们认清自己的真相,从而使他们放弃自恃,愿意接受基督话语的纠正。

  第四组答案与前三组同样基本,就是现代人习惯于把神的恩慈和神的严厉这两种观念截然分开。我们必须努力使他们消除这种倾向,因为这种习惯只会带来错误的信仰、不会带来其他。

  这个习惯最初是从十九世纪一些才华洋溢的德国神学家那里学来的,现在已感染了整个现代的西方新教。在今天的许多普通人中间,以下想法已成为常规、而不是例外:他们拒绝一切关于神忿怒和审判的观念,假定圣经的许多地方都歪曲了神的性情(真的?!),认为神其实只有宽大仁慈、而没有严厉的一面。

  不错,二十世纪上半叶有些神学家起来回应,试图重新肯定神的圣洁的真理,但他们的努力似乎三心二意,他们的话也大部分被置若罔闻。现代的新教徒不会仅仅因为主张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y)的布伦纳(Heinrich Emil Brunner,1889–1966年)或尼布尔(Karl Paul 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年)怀疑这并非故事的全部,就放弃坚持天上圣诞老人教义的「开明心态」。很多人坚信,如果有神的话,祂只能是无限的宽容和仁慈、而非别的;这种信念就像入侵的杂草一样难以根除。一旦它扎根,真正意义上的基督教就彻底消亡了。因为基督教的实质,是相信藉着基督在十架上的救赎工作、罪得赦免。

  但是,根据圣诞老人式的神学,罪并不会造成问题,代赎也就没有必要了。神对于那些漠视祂诫命的人主动的恩惠,一点也不会比那些遵守祂诫命的人少。神对于我的态度,取决于我是否照祂所说的去做,这种观念在普罗大众的思想不再有地位。任何人若想指出人应当在神面前敬畏、在祂的话语中战兢,就会被认为过时得无可救药,被冠上「维多利亚时代」、「清教徒」、和「亚基督徒」等名号。

  然而,圣诞老人式的神学本身就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因为它面对邪恶的事实、无法自圆其说。二十世纪初,当相信一位「善神」的自由主义广为流行的时候,从前根本不成问题的所谓「苦罪问题 the problem of evil」突然跃占基督教护教学的首要关注点。这毫不意外、也不可难免,因为在各种残忍暴行、婚姻不忠、车祸肺癌等令人痛心的事件中,根本看不出天上圣诞老人的善意。唯一可以拯救自由主义神观的方法,就是把神和这些事情隔离开来,坚决否认祂直接牵涉其中、或者间接掌控其上;换句话说,就是否定神对祂世界的全能和主权。自由派神学家早在二十世纪初就走进了这条死胡同,今天也有许多人亦步亦趋。这样,他们就只剩下一位仁慈的神,祂心地善良、力量却不足以经常保护祂的儿女免受患难和悲伤。因此,当患难临到的时候,人们别无他法,只能微笑着忍受。但讽刺的悖论却是,如此相信一位只有恩慈而没有严厉的神,结果却只会产生宿命和悲观的人生态度。

  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草地上的宗教岔路之一,所有这类岔路都是殊途同归,通往《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中的「怀疑堡 Doubting Castle」和「绝望巨人 Giant Despair」之地。那些迷路者怎样才能重新回到正路呢?只能根据圣经,学会把神的恩慈与严厉联系起来。我们的目的,就是勾勒出圣经关于这一点的基本教导。

神的恩慈

  无论是用在神的身上,还是人的身上,恩慈都是表示某些令人倾慕、能吸引人和值得称赞的东西。当圣经的作者们称神为「恩慈 Good」的时候,他们通常想到的是促使祂的百姓称祂为「完全 Perfect」的所有道德品质,尤其是促使他们称祂有「怜悯 Merciful」和「恩惠 Gracious」、并且谈论祂的「慈爱 Love」的慷慨。让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圣经不断用各种方式奏响神的道德完美这个主题,正如祂的话所宣告的、祂百姓的经历所证实的。当神在西奈山和摩西站在一起、「宣告耶和华的名」的时候,「耶和华」意味着神就是祂的百姓至高的救主,在恩典之约中自称「我是自有永有」的那位,而「名」意味着祂自我启示的性情。那时祂这样宣告:「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6-7)。神这样宣告祂的道德完美,是为了成就祂应许摩西「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出33:19)。这里所有特别提到的完美、以及与之相伴的一切美德——包括神的真实可信,无懈可击的公义和智慧,祂的温柔和宽容,祂有足够的能力帮助所有悔改求告祂的人,祂尊贵的仁慈能让信祂的人在圣洁和爱中达成与祂相交的崇高目标——这一切共同构成了神的恩慈;从总体而言,恩慈就是神自我启示的卓越性之总和。

  当大卫宣告「至于神,祂的道是完全的」(撒下22:31;诗18:30),他的意思是说,他和神的百姓都在经历中发现,神的恩慈从来都不会少于祂所宣告的:「祂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祂的,祂便作他们的盾牌」(诗18:30)。诗篇18篇是大卫回顾一生的见证,宣告自己亲身经历神如何信守祂的应许、并且完全足以作为盾牌和保护者;每一位没有因背道而丧失与生俱来之权利的神的儿女,都可以享受到类似的经历。顺便说一句:如果你从来没有仔细读过这篇诗,并在每一点上反省你的见证与大卫相差多远,我敦促你立刻这样做——并且以后定期重读。你会发现,这种操练是也许会令人震惊、但却大有裨益。

  不仅如此,在神的道德完美中,「恩慈」这个词特别指向其中一个特质——这是神特别指明的。当祂向摩西显明「一切的恩慈」的时候,宣告自己「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这就是「慷慨」。慷慨的意思是乐意给予他人,不为任何利益、也不局限于对方应得的,却不断超过他所当得的。慷慨表达了一个单纯的愿望:希望别人得到使他们快乐所需的东西。可以说,慷慨是神道德完美的焦点;正是这个特质,决定了神其他所有的卓越性如何彰显。

  神「丰盛的慈爱」,是一种自发流露的恩慈、涌流不息的慷慨。改革宗神学家们用新约中的「恩典」一词、也就是白白的恩惠,来涵盖神慷慨的每一个、每一种行为,并且区分了「创造、护理和祝福一切生命」的普遍恩典,以及在救恩范畴内显出的特殊恩典——「普遍」和「特殊」之间的区别,在于所有人都受益于前者,但并非都得到后者的恩泽。这种区别用圣经的方式来表达,就是:神给所有人某些好处,却给某些人所有好处。

  《诗篇》第145篇赞美神慷慨赐予自然界的祝福:「耶和华善待万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万民都举目仰望你,祢随时给他们食物。祢张手,使有生气的都随愿饱足。」(诗145:9, 15, 16;徒14:17 )诗人的重点是,既然神控制着在祂世界中发生的一切,我们享受的每顿饭,每个快乐,每件财物,每线阳光,每晚睡眠,每个健康和安全的时刻,以及维系和丰富生命的其他一切,都是一件神的礼物。这些礼物是多么丰盛!孩子们的合唱也会敦促你:「主的恩典样样都要数」,每个开始认真列举神对自然界祝福的人,很快就会与这首诗歌下一句产生共鸣——「必能叫你惊讶立时乐欢呼」。但神在自然界层面上所施的怜悯,无论多么丰富,都被属灵救赎的更大怜悯掩盖了。当以色列的歌唱者呼召百姓感谢神,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06:1;107:1;118:1;136:1;100:4-5;代下5:13;7:13;耶33:11)的时候,他们心目想到的,往往是救赎的怜悯,例如: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大能(诗106:2;136);当祂的仆人犯罪时,祂乐意宽容和饶恕(诗86:5);以及祂乐意将祂的律例教导人(诗119:68)。保罗在《罗马书》11:22所指的恩慈,就是神以怜悯把外邦的「野橄榄」接在祂的橄榄树上——也就是祂立约百姓的团契、得救信徒的群体。

  对神恩慈的经典阐释是诗篇107篇。在这里,为了加强「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的宣召,诗人从以色列过去被掳的经验、以及以色列人个别的急难中概括了四个例子,说明人如何「在苦难中哀求耶和华,祂从他们的祸患中拯救他们」(诗107:6, 13, 19, 28)。第一个例子是神从仇敌手中拯救无助的人,带领他们走出旷野荒地、找到居所。第二个例子是从「黑暗中、死荫里」拯救那些因违背神而陷入这些处境的人。第三个例子是神医治那些因漠视祂而受管教的「愚妄人」的疾病。第四个例子是神平息即将掀翻船只的风暴、保护航海者。每一幕都以同样的副歌结束:「但愿人因耶和华的慈爱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称赞祂」(诗107:8, 15, 21, 31)。这篇诗以宏伟的全景,描绘了神如何用恩慈的行为改变人的生命。

神的严厉

  那么,神的严厉又是什么呢?保罗在《罗马书》11:22所用的「砍」字,字面意思是「切断」;它表示神果断地从拒绝恩慈的人那里收回祂的恩慈。它提醒我们一个关于神的事实,就是神向摩西宣布祂名字时亲自宣告的一个事实:虽然祂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但却「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也就是不会放过顽梗和不悔改的罪人(出34:6-7)。保罗提到的严厉行动,是神将不信的以色列民从祂的橄榄树上砍下来,虽然他们本是这树上的天然枝条——因为他们不相信耶稣基督的福音。以色列一直倚靠神的恩慈,如今却漠视祂藉着祂儿子具体显出的恩慈。神的反应是果断的——祂切断了以色列。保罗借机警告他的外邦基督徒读者,如果他们像以色列人一样犯罪,神也会将他们切断。「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罗11:20-21)。

  保罗在这里应用的原则是:在神的恩慈每一次彰显的背后,都有一个严厉的警告——如果这恩慈被蔑视,就会代之以严厉的审判。我们若不让神的恩慈领我们带着感恩和回应的爱来到祂面前,当神向我们变脸的时候,就只能自怨自艾了。

  在《罗马书》的前面几章,保罗向那些自满自足、喜欢论断人的人说:神的恩慈「是要领你悔改」。「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2:1)——当你在别人身上看见过错、认为别人应受神的审判,但神却容忍了你身上的同样过错时,你本该非常谦卑、极其感恩。但是,如果你只顾揭开别人的伤疤,自己却不知道转向神,那么你就是「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从而「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罗2:4-5)。

  同样,保罗告诉罗马基督徒,只有在特定条件下,他们才能在神的恩慈中有分——「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罗11:22)。每个例子的原则都是相同的。那些不肯以悔改、相信、信靠和顺服来回应神恩慈的人,也不必惊讶或抱怨神最终会收回祂的恩慈,关闭恩门、代以报应。

  但神在严厉之中并非没有忍耐,恰恰相反,祂「不轻易发怒」(尼9:17;诗103:8;145:8;珥2:13;拿4:2),却恒久忍耐(出34:6;民14:18;诗86:15)。圣经非常强调神的忍耐和宽容,祂推迟了应有的审判,延长了恩典的日子,赐下了更多的悔改机会。彼得提醒我们,当挪亚预备方舟、败坏的世界呼唤审判的时候,神仍然在「容忍等待」(彼前3:20)——可能就是《创世记》6:3中的「一百二十年」。

  保罗在《罗马书》9:22又说,神在历史的进程中,「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再一次,彼得向他第一世纪的读者解释说,基督回来审判的应许尚未成就,是因为神「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这个解释同样适用于今天。神竟然如此忍耐,让人在最后的审判之前还有「悔改的机会」(启2:21),这是圣经故事中的奇迹之一。难怪新约一再强调忍耐是基督徒的美德和责任;事实上,它是神形像的一部分(加5:22;弗4:2;西3:12)。

我们的回应

  从上述思路中,我们至少可以学到三个功课:

  —、感激神的恩慈。数算你所蒙的祝福。学会不要把自然界的益处、馈赠和快乐视为理所当然,学会为这一切感谢神。不要用随便的态度轻忽圣经或耶稣基督的福音。圣经告诉我们,有一位救主为我们受苦受死,让罪人得以与神和好,加略山是衡量神恩慈的尺度,所以我们要把这些放在心上。要用诗人的问题来问自己——「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求主施恩,让我们也能用诗人的答案来回答——「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耶和华啊,我真是祢的仆人……我要……向耶和华还我的愿」(诗116:12-18)。

  二、感激神的忍耐。想想祂过去如何宽容你,虽然你的生命中有那么多与祂不相称、只配被祂弃绝的地方,但祂还是继续宽容你。学会对祂的忍耐发出惊叹,并且求祂赐下恩典,让你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效法它。同时,竭力避免再试探祂的忍耐程度。

  三、感激神的管教。祂既是你的守护者,归根结底,也是你的环境。万事都是从祂而来,你每天都在品尝祂的恩慈。这样的经验有没有带领你悔改相信基督呢?如果没有,你就是在藐视神,并且站在祂严厉的阴影之下。但如果现在,套用怀特腓(Whitefield)的话来说,祂在你的床上放了荆棘,那只是为了把你从灵命的垂死中唤醒、起来寻求祂的怜悯。

  又或者,你是一位真正的信徒,但祂还是在你的床上放了荆棘,那只是为了阻止你陷入自满的昏睡,确保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用那种需要神的感觉经常把你在降卑和信心中带回来、寻求祂的面。这种仁慈的管教,是让我们在恩慈的背景中偶尔触及祂的严厉,免得我们在恩慈之外面对严厉的审判。这是爱的管教,我们应当谦卑接受:「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来12:5),「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祢的律例」(诗119:71)。

问题讨论:

  1. 为什么《罗马书》11:22中的「和」字是关键词?
  2. 「现代人习惯于把神的恩慈和神的严厉这两种观念截然分开」,这习惯的根源是什么?这习惯对基督教有什么影响?为什么?
  3. 为什么「圣诞老人式的神学本身就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
  4. 神的恩慈是由什么属性构成的?
  5. 神特别向摩西强调的是哪一种属性?
  6. 「慷慨是神道德完美的焦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7. 「神给所有人某些好处,却给某些人所有好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8. 神的严厉是什么?「在神的恩慈每一次彰显的背后,都有一个严厉的警告——如果这恩慈被蔑视,就会代之以严厉的审判」,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9. 作者讨论神的恩慈和严厉之后,归纳三个什么功课?我们可以怎样应用这些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