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治死罪是什么

  现在让我们来解释何谓治死罪。治死罪所成就的有三件事情﹕

一、习惯性地削弱邪欲

  每个邪欲都具有堕落的习性,不断地使心趋向罪。创世记6:5这样描述一颗罪未被治死的心,「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在每一个未归正者里头,都有一颗罪未被治死的心,它充满了各样不敬虔的私欲,每一个这样的私欲都在不停地呼求满足。

  我们所探讨的邪欲就是意志和情感强烈地、根深蒂固地、习惯性地偏向某一桩实际的罪。心里存有这类邪欲的一个证据,就是它倾向思念如何满足这邪欲(见罗马书13:14)。这个罪恶的习惯(即肉欲或邪欲)势力强大(猛烈地作工)。它「与灵魂争战」(彼得前书2:11),并且要掳掠人去「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7:23)。治死罪所完成的第一件事就是削弱这邪欲,使其丧失挑动和引诱人犯罪的力量(见雅各书1:14,15)。

  在这点上,我们必须提出警告。所有的邪欲都具有引诱和挑动人犯罪的力量,但它们的力量不尽都一样。一些邪欲比另一些更有力量,其原因至少有二个﹕

  1. 某一种邪欲,或一个人身上的某种邪欲,可能会因为某种因素的挑动,比其他邪欲更强烈,或超过另一个人的同类邪欲。邪欲借着试探获得力量。 当一个合适的试探与某种邪欲相遇时,就会赋予它新的生命、活力、力量、暴力和愤怒,而之前这种邪欲似乎已经奄奄一息。
  2. 某些邪欲的猛烈活动比另一些明显得多。保罗指出不洁和所有其它罪的差别,他说﹕「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书6:18)。这个意思是,这种罪比其它的罪更易识别。然而,一个过于爱世界的人与另一个被奸淫俘获的人,同样是在邪欲的势力之下(尽管这势力不如奸淫之罪那么明显)

  那么,治死罪的第一步就是逐渐地削弱邪欲猛烈的活动,使其丧失催逼、激动、搅扰灵魂的能力。这就是「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加拉太书5:24)的意思。这个说法是很形象的,我们可从以下描述中看到﹕

  试想一个人被钉十字架的情形。那人开始会挣扎和反抗,撕心裂肺地嚎叫。过不多时,当他的血快流尽时,他的挣扎变得虚弱,他的喊声变得低沉而嘶哑。同样的道理,当一个人动手去尽治死邪欲的本身时,他会面临一场激烈的争战;但邪欲的「血和精力」耗尽时,它的「反抗和嚎叫」就随即消失。罗马书第6章,特别是第6节描述了对罪根本性的治死: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若不藉着与耶稣基督的联合,没有对罪根本性的治死(正如罗马书6章所陈述的,我们将在下一章详谈这点),一个人就不可取得任何进展,不可能治死任何一个邪欲。人可以打下坏树上的苦果,直至他疲乏,但是只要根仍然活着并生长,那么无论打掉多少果子,也不能阻止根结出更多的苦果。这正是许多人所表现出的愚昧,他们全心热切地防守自己,抵制某些罪的爆发,但从来就没有切实地攻击和伤及罪本身的毒根。

二、不断地与罪交战,与罪相争

  在罪强大和活跃时,灵魂难以取得属灵的进步。除非我们不懈地与罪交战,否则它就会逐渐强大和活跃,属灵的进步就会不断受阻。有三件主要的事跟与罪相争有关,它们是﹕

  1. 我们必须认识我们的敌人,并下定决心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歼灭我们的敌人。我们必须提醒自己,我们身处一场激烈而危险的冲突中,这冲突具有严重的后果。我们需要「自觉有罪」(列王记上8:38)。我们必须杜绝轻看这罪的思想。令人恐惧的是,有太多的人对他们心里所携带的这大敌几乎毫无知觉。这使他们乐于自觉有理,厌烦责备或劝勉,没有意识到他们身处在危险之中(见历代志下16:10)。
  2. 我们必须努力认识我们敌人的行踪,它所采用的作战策略和方法,以及它想占有的优势,甚至它在何时袭击是最成功的。我们越清楚这些事情,就越能准备好去与罪争战和抗争。例如,如果我们观察到我们的仇敌反复在某一情形下胜过我们,那么我们就当力求回避那情形。我们必须寻求圣灵的智慧来抵挡内住之罪的诡计,如此就能迅速看穿我们仇敌的诡计,挫败牠敌挡我们的阴谋。
  3. 我们必须每天使用神已命立的每一种蒙恩之道击败和粉碎我们的敌人(关于这点的一些蒙恩之道将在后面谈及)。我们不可任凭自己在虚无的安全感中歇息,因我们的邪情私欲安静便以为它们已死去。相反,我们需要每天给这些邪情私欲加上新的伤痕,新的打击(见歌罗西书3:5)。

三、在抵挡和与内住之罪的争战中得胜

  在抵挡邪欲中不断得胜,这就是治死罪的另一方面和证据。我们所说的得胜的意思是,战胜罪,并有乘胜追击的决心。比如,当人心觉察到内住之罪的活动时(企图引诱、迷惑,在意念中作工,等等),它便立刻逮住罪,把它暴露在神的律法和基督的慈爱之下,定它为罪,处决它。

  当一个人体验这样的得胜时,邪欲的毒根实际上在被削弱,而且其活力就受到了抑制,它便不再象从前那样妨碍他尽本份或扰乱他的平安,那么罪在极大的程度上就被治死了。

  对邪欲的毒根的这种削弱主要是藉着注入、喜悦恩典所生发的属灵生活,并常在其中;这生活与邪欲是针锋相对的,是除灭它的。比如,藉着谦卑的生根和成长,骄傲就会减弱。同样,耐心必然会对付急躁;纯净的意念和良心必然会除掉不洁;属天的心意必然会对付贪爱这个世界,等等。

5、治死罪不是什么

  我们将在这章着手解决信徒在尽治死罪的本份时所牵涉的一些问题和实际的困难。我们要以描述信徒普遍必须去与罪争战的问题来介绍这个主题,这就是﹕

  有一个真信徒,他发现自己的里面隐藏着一种强大的罪,它不断地捆绑他,用烦恼吞噬他的心,阻碍他与神相交,常常搅扰他的平安。这种隐藏的罪使他的良心不安,甚至以其诡诈将他推向刚硬。问题是,信徒要怎样对付这罪呢?对于不断地妨碍他属灵生活和成长的这邪欲,他将采取什么手段去对付呢?信徒如何才能治死这邪欲到一定的程度,以至即使它未被除尽,但他大抵能胜过它,享受到他与神相交的平安呢?在解答这问题时,我们将定意做三件事﹕

  1. 解释治死罪所包含的事情。鉴于这是我们理解整个主题的基础,我们就必须说清楚,治死罪的意思不是什么以及是什么。
  2. 给出一般的指南,这些指南对于如何真正而属灵地治死罪来说非常关键。
  3. 详细说明如何做到这点。

治死罪不是什么

  在本章的后半部分,我们将解释治死罪所不包含的五件事情,在下一章解释治死罪所涉及的三件事情。

  1. 治死罪不是要彻底地消灭它、从心里完全根除它。诚然,这是治死罪的目标,但这是今生不能实现的目标。无疑,信徒能够借助圣灵和基督的恩典取得辉煌的胜利,以致屡战屡胜,不断地战胜罪恶。但是他不可指望在今生斩草除根,彻底除尽罪。保罗在腓利比书第3章告诉我们这点。保罗知道,尽管他在各方面取得成就,但他仍不是完美的(第12节)。这卑贱的身体(即仍隐藏着罪的身躯)在基督再来时将会改变形状(21节)。
  2. 治死罪不是试图去遮掩罪(这点几乎无需去说!)。让人伤心的是,一个人可能在外表上不去犯许多罪,同时却仍有犯罪的欲念。人们会认为,这人已经发生了改变。但是此等人不过是在以前的罪上加上了假冒伪善的可咒之罪罢了,他所找到的乃是更确定地通往地狱去的路。
  3. 治死罪不是培养一种安静、一本正经的严肃性格。许多人天性温和。他们随和,不易发脾气。这类人能够通过约束、思考和谨慎培养及改良自己美好的性格,让自己和别人以为自己很属灵。悲剧在于,一个人几乎从不为发火或暴躁而烦恼,而另一个人却天天与这些罪争斗;然而可能的是,后一个人在治死罪上比前一个所做的更多。愿第一种人因着他的自私、不信、嫉妒,或其它属灵方面的罪省查自己吧!这会让他更好地在神面前认识自己真实的景况。
  4. 一个转到另一方向的罪并没有被治死。西门(见使徒行传8:9-24)暂时地离弃了行邪术;然而在邪术背后的贪心和野心依然存在,并在以另一种方式流露出来。尽管西门表面上拥有种种新生活的表现(13节),但他仍旧「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23节)。凡以骄傲代替世俗,或以律法主义代替肉欲的人都不要以为,存留在身上的罪已被治死!
  5. 偶尔胜过罪不能算为治死。让我们来看两个例子﹕
    • 罪在爆发时,使良心恐惧,害怕自己的丑恶泄露,也怕神的不悦。但这只能将一个人从灵命的沉睡中惊醒,使他一时充满对那罪的憎恶,提防它。然而,那罪仍未治死。那罪好象一个敌人,潜入军营,暗杀了一个军官。警卫们立即警惕起来,搜查军营,要缉拿凶犯。在警卫搜索时,敌人已藏匿起来。当时看来,敌人已被赶走,但其实他没有走,相反他在等待另一个下手的机会,再行同样的事。
    • 在审判、灾害或急迫的患难时期,人心所在乎的是解脱这些痛苦。一个人可能会相信,只有对付他的罪,他才能得以解脱,因此他下决心放弃罪;然而,罪极具欺骗性,它会故意安静一阵子,装出被治死的假象。实际上,它离被治死还差得很远,它迟早会死灰复燃。诗篇78:32-37对这点有绝妙的描述。当患难临到这些人时,他们就急于转向主。那时他们殷勤切切地求问神;然而他们的罪却未被治死(34,37节)。

  可怜的灵魂常常使用这些和许多其它的方式欺骗自己,他们以为他们已治死了自己的邪欲其实,罪仍然活着,伺机爆发,搅扰他们的平安。

4、治死罪的价值

  本章将要着重阐述的真理是:我们属灵生命的活力、力量和安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我们对罪的治死。介绍这个真理最好的方式是说清两件事情﹕

  A、它不是指,只要信徒不断地治死罪,他们就必将自动地享受一种活泼而安舒的属灵生活。

  例如,诗篇88篇的作者希幔,他始终过着不断治死罪的生活。希幔是一位真正与神同行的人,然而他却从来没有享受过一天太平和安逸的好日子。倘若说连希幔这样一位神杰出的仆人都没有享受到不断治死罪的生活通常所带来的平安和安慰,那么我们必须看到,神对此有一个美意。神用希幔为例,安慰那些处境相似的信徒。在每一个基督徒使用治死罪的这途径去获取平安的同时,他们也当认识到,只有神才能赐予人平安和安慰(见以赛亚书57:18,19)。

  B、它不是指,治死罪是神赐给我们坚固和得安慰的属灵生活的主要途径。

  相反,赐给这些祝福的主要途径乃是认识到我们得儿子名分的特权(「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马书8:16)。保证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和称义的圣灵事工,才是我们得着充满活力和安慰的属灵生活的主要途径。

  现在让我们来看这个真理的意思是什么﹕

  从与神正常的关系以及祂平常对待我们的方式来看,一种坚固和得安慰的属灵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在于我们不断地治死罪。一般的原则是,治死罪对于产生坚固和得安慰的属灵生活具有有效的影响。有三方面将有助于证明这点﹕

  1) 只有治死罪才能防止罪夺去属灵生活的活力和安慰。

  每一桩未曾被治死的罪必然会造成两个后果﹕

  A、削弱灵魂,剥夺其力量。当大卫容许一个未治死的邪欲在他心里残留时,它就夺去他属灵的力量。大卫说﹕「我的肉无一完全,因我的罪过,我的骨头也不安宁……我被压伤,身体疲倦」(诗篇38:3,8)。一个未曾治死的恶欲必使灵枯干,使灵魂的一切力量枯竭,从而削弱他去尽所有的本份。它从三个方面成就这事﹕

  1. 它扰乱整个心灵属灵的幸福。它使心偏离属灵的状态,这状态对与神活泼地相交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偏离的表现是俗欲占据人心,对父的爱被赶逐。
  2. 它在意念中作工,鼓动喜悦邪欲的思想。它专门夸大罪中之乐,指出邪欲为何当被满足的理由。
  3. 它爆发出来,实际地阻碍人尽本份。它利用一个人具体的邪欲来达到这目的。比如,当一个有野心的人本应当参加对神的敬拜时,罪却驱使他用在私下学习来代替敬拜神。

  B、当罪削弱灵魂时,它也使之昏昧,剥夺它的安慰和平安。罪仿佛密云一般,笼罩住灵魂的面目,挡住神慈爱和恩惠的一切光芒。它使一个人麻木,不能享受得儿子名分的特权。

  治死罪是对付罪对灵魂所产生的这两个恶果的唯一措施。

  2)治死罪对于神所赐的美德在人心里的增加也具有非常有益的作用。

  如果我们把人心比作一座花园,那么治死罪就好比除去杂草的工作,这些杂草会挤住圣灵所赐美德这花木的成长。试想一个种着珍贵药草的园子。如果这园子的杂草常常被薅锄,这些药草就必茂盛。但是,若留下杂草不拔,那么药草就会被挤住,变得枯萎、无用。哪里没有除尽罪的杂草,圣灵所赐美德的草木就会在哪里枯死(启示录3:2)。它们在枯萎和衰落。这样的心好象懒汉的田——杂草丛生,我们几乎看不到好庄稼。你查看这样的心,它们虽有信心、慈爱和热心的美德,然而它们如此虚弱,塞满了罪的杂草,以致于没有多大用处。这样的一颗心若除去罪的杂草,那么信心、慈爱和热心的花草就必开始茂盛,预备去行各样的善事。

  3)治死罪是神用以赐平安给灵魂的一个途径。

  真诚是灵魂的真平安得以落脚的主要根基之一。治死罪是人存有真诚之心最清楚的证据之一。如果他以积极地抵挡自我(即治死罪)来表现出自己的真诚,那么这人在他的灵魂中通常能够享受到平安。

3、圣灵在治死罪上的工作

  在本章中,我们的注意力要转向信徒对圣灵之工的依靠上,就是信徒要依靠圣灵来遵行治死罪的本份。本章力求要强调的基本真理可总结如下﹕

  • 只有圣灵才有能力做这工作。若无圣灵的工作,所有期盼完成这工的方法和途径都将一无所成。
  • 圣灵随自己的喜悦在信徒里面运行,在这工作上引导他,加给他力量。

  这个总结在两大标题之下可以建设性地加以扩展﹕

一、寻求其它的方法是毫无意义的

  人想出过许多治死罪的办法,其中的一些办法广为流传,但是它们却医治不了任何人。罗马天主教最注重他们信仰的部分就是运用错误的方法和手段来治死罪。它的表现就是穿麻衣、发誓、苦修、禁食、忏悔等等。用这些方法来治死罪是行不通的。

  不幸的是,这类治死罪的观念不仅限于罗马天主教会。有一些所谓的新教徒(也可称为抗罗宗信徒和基督教徒),他们因更清楚地明白福音而本应懂得更多,但他们所行的并不比罗马天主教徒更好。这些人只在外表上注重专心谨守神的律法,因为不理会基督或祂的灵,所以他们所作的不过使自己骄傲罢了。此等治死罪的方法和手段表明,人们对神的能力和福音的奥秘所缺乏的认识是根深蒂固的。

  罗马天主教徒和所谓的抗罗宗信徒虽经努力,却没有真正治死罪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 因为他们所持守的许多方法和手段根本就不是神设立用作此目的的。若非神所命立,在其信仰上就不存在达到某一特定目标的方法和途径。关于麻衣、誓言、苦修等诸如此类的事情,神问道,「谁向你们讨这些」呢?(以赛亚书1:12),又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马可福音7:7)。
  2. 因为他们没有以正当的方式采用神命立的途径,例如:祷告、禁食、警醒、默想等。这些途径在治死罪的作为中具有恰当的用途,但是只有在依靠圣灵和凭着信心使用时方能发挥作用。人们一旦希望依靠祷告或禁食的功德在治死罪时得胜,他们就不是在用正当的方式使用神所命立的途径。

  这是对福音无知的人们所犯的一个普遍错误。这错误是大量的迷信和自以为是的宗教涌入世界的原因。凡以为通过攻击肉体,而不是对付败坏的老我就能除灭罪的人,真是残害己身,遗害无穷!用鞭抽打或用其它的方式折磨自身与治死罪毫不相干。

  这错误的另一个更为隐蔽和常见的形式是﹕一个人饱尝了击败他罪疚感的折磨,他就会立即向自己和神起誓说﹕下次决不再犯。于是他警醒祷告一段时间,直到他的罪疚感消失,结果他又被罪所缠绕。

  如果我们思考在治死罪时所需要的工作的实质,那么再多的自我努力都不能获胜,这就显而易见了。这使我们顺理成章地进入第二大要点﹕

二、治死罪乃是圣灵的工作

  我们为什么这么说?有两个原因﹕

  1. 神在祂的话语中应许赐下圣灵做这工。除掉石心(即悖逆、顽梗、不信的心)本质上是我们目前在探讨的治死罪的这工。圣经应许,圣灵将做成这事,「我也要……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以西结书36:26-27)。
  2. 所有对罪的治死都是基督所赐的祝福,并且所有基督所赐的祝福又是藉着基督的灵临到我们的。若无基督,我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基督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呢?祂先领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再为此目的将祂浇灌下来(使徒行传2:33)。

  在为后面几章奠基的同时,我们要以思想两个重要问题来结束本章﹕

  首先,圣灵是如何治死罪的?一般地,圣灵在三方面成就这工﹕

  1. 祂用恩典浇灌我们的心,使我们多结出抵挡邪恶本性的根和枝杈的果子来。在加拉太书5:19-23,保罗比较了「邪恶本性的行为」和「圣灵的果子」。如果圣灵的果子在一个人身上茂盛,那么邪恶的本性就不可能同时茂盛。为什么会这样呢?保罗回答说,「他们彼此相争(即邪恶的本性和圣灵的果子)」(加拉太书5:17),可见二者不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上同时作王。圣灵的这个更新(提多书3:5)是治死罪的一个要道。圣灵使我们在美德中兴旺和丰盈,这些美德抵制和摧毁邪恶本性和残余之罪的活动。
  2. 祂对于罪的根和习惯具有实际的果效——削弱、毁灭和除去它。为此,祂被称为审判的灵,焚烧的灵(以赛亚书4:4);祂真正地摧毁和烧灭我们的邪情私欲。祂开始用大能除去石心,接下来就如火烧灭邪情私欲的根。
  3. 祂通过人的信心将基督的十字架带进罪人的心,使我们在基督的死亡和苦难中与祂有亲密相交。我们将在后面探讨这真理。

  其次,如果这只是圣灵的工作,那么众信徒为何被吩咐去尽这本份呢?

  关于此问,至少有两个答复﹕

  1. 治死罪跟所有其它的美德和善行一样,并不仅仅是圣灵的作为。圣灵是一切美德和善行的源头,然而操练这些美德和实际行出善行的乃是信徒。祂「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立比书2:13)。「因为我们所作的事,都是祢给我们成就的」(以赛亚书26:12)。同时请看帖撒罗尼迦后书1:11;歌罗西书2:12;罗马书8:12,13;撒迦利亚书12:10。
  2. 信徒若不顺服和合作,圣灵就不会在他里面治死罪。当祂在我们里面和身上作工时,祂保守我们的自由,以此来确定我们的顺服不是被迫的。祂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与我们合作,不是反对、排斥我们或忽视我们。祂的扶持是鼓励我们做工,而不是我们忽视做这工的理由。我们在此所强调的重点是,若无圣灵大能的帮助,治死罪是做不到的。悲剧在于,有些不认识神圣灵的人,虽然试图在他们的生活中努力治死罪,但他们总是以失败而告终。他们打仗却没有胜利,争战却没有和平的指望,一生受罪的奴役。

2、信徒一生的本份

  在前一章,我们在分析「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这句经文时对此主题略有所提。在本章我们将专门探讨其中一个重要结论﹕

  真信徒,就是确实脱离定罪状态的人,他们必须仍就一生努力,治死罪在他们里面残余的势力。

  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再次重复这相同的真理,「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歌罗西书3:5)。保罗是在对谁说话呢?祂在向那些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说话(歌罗西书3:1),他们与基督一同「死了」(歌罗西书3:3),并且他们将「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歌罗西书3:4)。读者啊,你治死罪了吗?你的生命在乎于此。不要再拖一天,你要除掉罪,不然它就会毁掉你的平安和喜乐。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27告诉我们他自己的实践,「我是攻克已身,叫身服我」。他说,「我天天如此行」。如果这是保罗每天的操练(他在恩典、启示、喜乐、特权、安慰上……所得的尊荣比绝大多数人都多),那么我们为何认为自己不必如此照着行呢?

  1)只要我们活着,残余的罪就仍住在我们里面。

  我们不打算在此驳斥今生可以成为完美无罪的愚昧观念。我们必须学习使徒保罗,尽管他身为大使徒,却不敢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腓立比书3:12)。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我们的内心需要「一天新似一天」(哥林多后书4:16)。我们知道,我们都有「取死的身体」,在我们的身体死亡之前是不能脱离的(罗马书7:24;也参见腓立比书3:21)。因此我们承认,残余的罪在某种程度上仍住在我们里面,直到死日。因为情形如此,我们必须天天努力,治死自己的罪。如果有人受命去除灭一个敌人,而他在敌人灭亡之前停止攻打,那么他不过是半途而废(见哥林多后书7:1;加拉太书6:9和希伯来书12:1)。

  2)只要我们活着,残余的罪就活跃不断,极力要生出邪恶的行为。

  当罪不搅扰我们的时候,我们也能不理会罪。然而,在今生这绝不会发生。罪是诡诈的,它知道如何在仍然非常活跃的时候表现出死的样子。因此,我们必须时时狠狠地追杀它,直到治死它。罪总是在活动。「情欲和圣灵相争」(加拉太书5:17)。邪欲引诱我们,要叫我们落入罪中(雅各书1:14,15)。有时它企图说服我们犯罪。有时它企图阻碍我们行善。有时它企图拦阻人与神相交,使他灰心。正如保罗吩咐我们说,「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马书7:19)。同样每一个信徒都会发觉,每当他想要行善时就会有争战。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多多叹息的原因。信徒每一天都在与罪发生争战。罪总是在活动,总是在策划图谋,总是在引诱和试探。要么罪击败我们,要么我们击败罪。直到我们死的日子之前,这都将如此。惟一找得到安全的方式就是不断地与罪作战。

  3)如果我们不对罪采取遏制的措施,如果我们没有不断地治死罪,它就势必会产生支配和危及我们属灵生命的可耻罪行。

  罪的目标总是最坏时。我们若不克制罪,那么罪每次兴起试探或诱惑我们的时候,它就会牵引我们去犯这罪中最严重的罪。例如,每一个不洁的念头或一瞥都可能引起奸淫的罪。罪,就象坟墓一样,永不满足。罪具有欺骗性的主要方面,就是它开始时只提出小的要求。罪起初的进攻和鼓动常常很温和。罪若在第一次进攻中得手,它会作出越来越多的要求,直到「看见一个妇人沐浴,容貌甚美」这事所产生的结局就是奸淫、恶谋和凶杀(见撒母耳记下11:2-17)。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警告我们,不要任凭自己「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希伯来书3:13)。罪若在第一次进攻中得手,它或许就会重复最初的进攻,直到人心对罪的觉悟降低,易被牵引去落入更深的罪中。心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变得刚硬,因此罪在良心不太受搅扰的情况下就能提出更大的要求。罪通过这手段不断升级,提出越来越邪恶的要求。唯一能防止罪步步进逼的方法就是不断地治死它。若放弃这项本份,就连世界上最圣洁的圣徒也会落入最可怕的罪中。

  4)神已赐给我们祂的圣灵和新性情,好叫我们有抵制罪和邪欲的途径。

  邪恶的本性专司抵挡圣灵和神赋予信徒的新性情。与此相反的情形也是真实的,即「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我们与神的性情有份(见彼得后书1:4,5),这能促使我们「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我们若没有每天运用圣灵的能力和我们的新性情去治死罪,我们就在忽视神赋予我们去对付我们最大敌人的完美措施。我们若不使用自己已领受的,那么神拒绝赐给我们更多是完全公平的。神所赐的恩典跟祂所赐的恩赐是一样的,赐予我们是要我们使用、开发和拓展(就象马太福音25:14-30关于银子的教导)。若有基督徒没有天天治死罪,那么他便在得罪那赐给他治死罪的途径的神。

  5)忽略这项本份导致恩典在灵魂中的衰败和邪恶本性的繁盛。

  忽略这项本份是导致灵性衰败最主要的因素。对恩典的操练及其所带来的得胜是使恩典在心里坚固的两个关键方式。当恩典不活跃时(好比不运动的肌肉),它就会枯萎和衰败,罪就使人心刚硬。罪一旦获得胜利,它就必削弱灵魂属灵的生命(见诗篇31:10;51:8),使信徒虚弱、患病,临近死亡(见诗篇38:3-5)。当弱小(在属灵的意义)的人受到接二连三的击打,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但他从不觉醒奋起抵抗,那么除了因罪的迷惑而变得刚硬,灵魂流血至死以外,他还能期望什么呢?悲哀地说,这类忽略所带来的警戒性结果的例子并不鲜见。我们当中有许多人曾经是谦卑、心肠柔软,为自己的缺点哀痛的基督徒,他们害怕得罪神,为主、为祂的事、祂的日子和祂的子民曾一度热心,但如今却因为忽略此项本份而改变了,不如以前了。他们现在挂念世上的事,世俗、冷漠、苦毒,随从今世的观念。这给真正的信仰抹黑,给从前认识他们的人带来很大的试探。

  6)若不尽此本份,基督徒便无法尽其它的本份。

  「洁净自己……敬畏神,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7:1),「在恩典上成长」(彼得后书3:18)乃是我们的本份,然而,若不天天治死罪,我们就不能尽这些本份。罪会尽力抵挡每一次圣洁的行为

  在我们进行下一章的学习之前,做两件事情将对我们有所帮助﹕

  A、首先我们要来总结本章所阐述的第一大要点。它便是﹕尽管信徒在罪上的死(见罗马书6:2)是藉着基督的死为他赎买的,但是治死罪仍然是信徒每天的本份。虽然我们一归正便领受了全然得胜的应许(得胜是藉着知罪,为罪痛悔,注入对付罪和摧毁罪的新生活的动力),但是罪仍残留在信徒里面,罪在所有信徒里面都是活跃的,即使在最优秀的信徒里面也是如此,只要他们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每天不断地治死罪,这对于我们的一生是至关重要的。

  B、我们提到,对于没有治死罪的信徒来说,有两种罪在威胁着他们。第一种在影响着自己;第二种在影响着别人。

  1. 不严肃思考或对付罪的邪恶性。谈论罪并说罪是何等邪恶的人,若不天天去治死他自己的罪,那么他并没有在严肃地思考(对付)罪。没有治死罪的根源在于,当人没有注意的时候,罪仍在逼进。若有人以为神的恩典和怜悯乃是容许他对每天的罪不加理会,那么他离将神的恩典转变为仍在罪中的借口,且在受罪的迷惑,变得刚硬,就非常近了。这就是一颗虚妄和糜烂之心的最大证据。读者啊,你当警惕这等悖逆!它只能导致你属灵力量的衰弱,更可怕的结局是﹕背道和地狱。耶稣的血是要洁净我们(约翰一书1:7;提多书2:14),而不是要安抚我们在罪中生活!基督被高举是要引导我们悔改(使徒行传5:31)。神的恩典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提多书2:11,12)。圣经说,离弃教会的人是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真正属于教会(约翰一书2:19)。许多人是这样经历这事的﹕他们起初有一阵子觉悟到自己的罪,这促使他们去行一些善事,称自己有信心。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彼得后书2:20),但是在他们认识福音之后,却厌烦去尽福音所要求的本份。因为他们的心从来就没有真正地被改变,他们允许自己忽视圣经关于恩典教导的不同方面。一旦这罪抓住他们的心,他们投身进入通往地狱的大道,这只是时间的问题。
  2. 一个没有治死罪的人本身可能会蒙保守不背道,但同时他却在别人身上产生两方面的影响:
    • a)使世人刚硬的影响。当世人看到,他们自己的生活与不治死罪的基督徒的生活相差无几时,他们便觉得没有必要成为基督徒。他们观察到这类人对信仰的热心,同时也看到他对不赞同他之人的不耐烦。他们观察到他缺乏恒心,变化不定。他们看到他与世人分离,但他们更多注意到他的自私,缺乏助人的努力。他们听见他谈论属灵的事,也声称他与神相交,但是这些都与他效法世人的生活相矛盾。他们听见他吹嘘罪的赦免,然而他们却看到他没有宽恕别人。他们注意到这样一个人所过的低劣品质的生活,就刚硬着自己的心拒绝基督教,认为自己的生活并非不如任何基督徒的生活。
    • b)蒙蔽别人的影响。别人会将这样的人当作基督徒的榜样,并且以为因为他们可以效法他的榜样,甚至改良他的榜样,所以他们也一定是基督徒。如此一来,这等人自欺欺人地以为他们是基督徒,其实他们并不拥有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