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的普遍启示

  在无神论教育下成长的知识分子,大都有相似的关于人类认识发展的基本观念,就是当人类处于生产力低下的原始阶段,人们对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现象产生恐惧心理,因而开始拜雷公、水神、山神、地神,产生了宗教。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不断提高,认为这一切都是自然现象,并不是什么超自然的神明,因而确定了无神论信仰。也就是说,有神论是人类愚昧无知时期的产物,无神论则是人类进入文明时期后的必然归宿。因此,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持无神论观点,被视为理所当然,并引以为豪。

  随着国家的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学者到西方学习和工作。面对美国这样一个既有世界第一流科学技术水准,却又是有神论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我们的惊愕和困惑是可想而知的。然而,要让我们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向,重新面对我们过去不屑一顾的有神论,无论在感情上还是理性上,都是十分困难的。我个人旅美的前八、九年,坚决抵制有神论,从不接触基督教和任何宗教。

  可是,神的存在是一个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对神的存在所持的态度与每一个人休戚相关,没有人能够回避。凡追求真理、勇于在真理面前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的人,或迟或早都会认识到神的真实存在。英国哲学家培根(Francis Bacon)曾一再指出,一点点哲学会引导人走向无神主义和物质至上的错误;伟大的哲学却会引人归向宗教1 。不仅象牛顿、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巨匠相信有神(虽然爱因斯坦信的神是没有位格的),连达尔文主义的先锋战士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也承认:「从纯粹哲学立场上看,无神论是站不住脚的。」2

  近几年来,经过反复探讨、思索和挣扎,我放弃了无神论观点,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有神论,接受了耶稣基督作我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现在,我拟从几个方面探讨神存在的真实性,与大家分享。

  《圣经》第一卷书《创世记》的第一句话是:「起初神创造天地。」这是一个伟大的宣称。因为,神的存在无需证明,也是人有限的理智无法证明的。但神爱世人,特赐下启示让人能认识祂。神的启示可分为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两大类。

一、神的普遍启示

  神的普遍启示又称自然启示,是神藉着祂创造的大自然(包括人类本身)向人们启示祂自己,这是在任何时间、地点,人人均可领受的启示。

井然有序的宇宙

  宇宙的浩瀚无际一直令人叹为观止。太阳系有一颗恒星、八大行星、无数小行星和慧星。地球带着月亮以每秒约三十公里的速度绕着太阳旋转,太阳则带着八大行星以每秒约二百二十公里的速度绕着银河系中心旋转。银河系的质量大约是太阳的八百亿到一千五百亿倍,直径约十五万到二十万光年。但银河系只是一个小宇宙而已,大约一千亿到两千亿个银河系构成可观测宇宙,直径约九百三十亿光年。至于可观测宇宙之外还有什么,目前甚至不能猜想臆测。

  宇宙如此恢弘,又这样精确,很难让人相信是自然碰撞形成的。对天文了解越多,越叹服造物主的大能,所以不少天文学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牛顿是基督徒,但他的一位好友却总不相信神的存在。据说有一次他到牛顿家作客,见到一具精美的太阳系模型。只要摇动曲柄,众星球就各按其轨道运转起来。他玩弄良久,爱不释手。他问牛顿,这模型是哪一位能工巧匠设计、制作的。不想牛顿却不经意地说:「没有人。」他的朋友大惑不解:「怎么会没有人呢?」牛顿问道:「如果一具模型必须有人设计、制作的话,为什么像这具模型这样实际运转着的太阳系却会是偶然碰撞形成,而没有一位设计者、创造者呢?」这位朋友一时语塞,顿然醒悟,遂接受了有神论。

地球本身是设计的证明

  人类生活的地球,一切都安排得十分妥当。太阳是地球光、热、能的主要来源。地球与太阳的距离、自转的速度、地球的大小、大气层的组成等,都恰到好处。地球特殊的生态条件,使它成为太阳系九大行星中惟一有生物的星球。如果地球离太阳比现在更近,地球将太热,反之则太冷。由于地球的自转轴与公转轨道平面斜交66°33’,而且此倾角在地球公转过程中始终不变,因此在一年中,太阳的直射点总是在南北回归线之间移动,从而产生了昼夜长短的变化和四季的交替。3如果没有这个偏角,热的地方将总是热,冷的地方将一直冷。在太阳系中,行星的自转轴大多与公转平面接近垂直,但天王星的自转轴的倾斜度竟为98°,「躺着」绕太阳公转。它的公转周期为八十四年,太阳轮流照射它的北极、赤道、南极、赤道,其昼夜要四十二年才变换一次。4月亮对地球的山脉和海洋的形成、乃至生物体内的韵律都有重要作用。奇妙的是,月球自转与公转同步,即月亮自转一周的时间恰好等于公转一周的时间!所以月亮总以同一面对着地球。5可无人知道月亮是怎样形成的。按照公认的假说,月亮是地球在旋转时「甩」出去的一部分形成的。按此假说,地球岩石和月亮岩石应是同源的。但是美国登月火箭从月球上采集的月岩标本,经化验,与地球岩石的组成有很大差异,说明地岩与月岩不同源。这在天文学界产生巨大回响。不少天文学家承认,这是对至今为止提出的有关月亮形成的各种假说的致命一击。6地球大气层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如果地球的直径比现在小,大气层中的氢气、氧气就不能被地球的引力吸住;如果地球的直径过大,地球的引力又将太大而使人体无法承受。此外,大气层的结构也很重要。金星大气中97%以上是CO2,同时还有一层厚达20-30公里由浓硫酸组成的浓云。CO2和浓云只许太阳光通过,达到金星表面,却不让热量透过云层散到宇宙空间。所以,太阳辐射使金星表面越来越热,而且使金星大气压非常高,约为地球大气压的90倍,相当于潜水到900米所承受的压力。任凭我们有钢筋铁骨,到了金星也会粉身碎骨。7

  水的重要性无须冗述。水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反膨胀」。地球上的物质,大都是热胀冷缩。但水在4℃时密度最大,温度低于4℃时,反而膨胀,所以冰总是浮在水面上。如果水也越冷越缩,一结冰就会往下沉,那在冬天,河、湖、塘、池从上到下将被冻得结结实实的,没有任何水生生物可以继续生活。由于水的反膨胀,冬天的水面皆被冰所覆盖,起到保温层的作用,使冰下的水生生物不受严冬的伤害。这是何等奇妙!人们可以从水化学的角度解释水如何会反膨胀,但却解释不了为何水会反膨胀。这是造物主的独具匠心。

奇妙的生物界

  地球上的生物变化万千、奇特多姿,但彼此配搭得十分巧妙。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把太阳能变为植物体中的化学能,直接或间接地为所有的动物提供了食物;而动物的排泄物和遗体又是植物生长的原料。六、七十年代在大陆兴起的县级小化肥厂,生产碳酸氢胺(NH4HCO3),其关键产物合成氨需要高温高压才能合成。可是在生物酶的催化下,植物在常温、常压下即可合成各种复杂的有机物。「将来有一天,当我们能在体外复制叶绿体和各种酶的时候,在温室里,这边输进太阳光、CO2和H2O,那边就源源不断地生产出牛奶、面包、肉类、水果……」这是中学生物老师曾为我们描述的令人无限憧憬、神往不已的前景。几十年匆匆过去了,要实现这个目标,谈何容易啊!除食物链外,气体循环也很合理。一切生物呼吸时,需要吸收O2,吐出CO2,植物的光合作用则用CO2合成各种有机物,同时释放出O2。这些巧妙安排,只能是造物主的精心设计。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生物学正蕴酿着重大突破,遗传物质的秘密即将被揭开。当时,第一流的生物学家、化学家大都倾全力研究蛋白质。当时普遍的想法是,生命现象如此复杂,只有像蛋白质这样复杂的大分子才可能是遗传物质的携带者。令人颇为意外的是,沃森(James Watson)和柯里克(Francis Crick)于1953年发现的DNA(脱氧核糖核酸)双螺旋结构,证明DNA才是遗传密码的携带者。人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仅由四个不同核苷酸组成的DNA,竟是控制千变万化的生物活动的遗传物质(想了解详细情况的读者可参阅H. F. Judson, The Eighth Day of Creation)。

  但事后想来,也不难理解。每一个氨基酸是由DNA长链上三个相连的核苷酸所决定的。一个由300个氨基酸组成的中等大小的蛋白质分子,则需由大约含一千个核苷酸的DNA来控制。因为DNA仅由四种核叶酸组成,这一DNA分子的核苷酸就有不同的排列组合,一共有 41000或100600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大家可能对这个数字没有什么概念,让我举一个参照数。有人估计,整个宇宙的电子数是10105。这样一比,就知道100600有多大了,也就可以理解DNA 为什么可以成为遗传密码的携带者了。「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9)。每当想到生物学这段历史,我都不禁由衷地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大能。

  几年前,我们需要一批新生小鼠做实验。一组要剖腹产的,另一组要自然分娩的。母鼠本来就不大,加之多胎,新生鼠会很小。因此在剖腹产以前我们做了精心准备。当我们把母鼠的腹部切开时,子宫立即突了出来,象一支长茄形的氢气球,子宫壁已被撑得半透明了。我们小心翼翼地把子宫剪开,看见了八只小鼠。但每只小鼠还被一个衣胞紧紧地包著。若不尽快剪开衣胞膜,小鼠就可能被窒息死。衣胞膜非常薄,我们不敢下剪子,怕伤及小鼠,只好改在解剖镜下操作。新生鼠没有毛,皮肤又红又嫩又薄,就象粘膜一样,紧紧地与衣胞贴在一起。好容易才把衣胞去掉。但脐带无法处理:太细,无法结扎,不敢剪断,怕小鼠会失血过多。一个M.D.,一个Ph.D.,汗流浃背地忙了两个小时,才把剖腹产做完,到头来还死了两只小鼠。

  第二天下午,另一只母鼠要分娩了。当它开始宫缩时,实验室马上骚动起来,女士们反应尤为热烈。这个说:「赶快用布把笼子盖严,别让母鼠受风……」那个建议:「笼子里的木屑太粗糙了,是否应换一些柔软的东西,要不小鼠会受不了的……」我不理会这些议论,觉得她们过虑了。如果实验室这么好的条件还不行,在野地里生小鼠又该如何呢?有了头一天剖腹产的遭遇,我最关心的是看母鼠如何自己接生。我趴在笼前,目不转睛。母鼠回身舔舐一阵,第一只小鼠就被它用嘴衔出来了!接著,用两只前爪抱着,用舌舔着。不一会儿,这只满身血污的小鼠就变得十分洁净、利索了。母鼠把小鼠安放在木屑丛中,自己则稍事休息。大约十分钟后,第二只小鼠出世,照样很快被收拾停当。在间歇期,我注意到母鼠一直在吃什么。原来,它是把带出体外的胎盘、衣胞、粘膜等一点不剩地全部吃了,连粘在木屑上的血迹也舔舐干净。啊,它是在补添能量!我的心被深深地触动了。

  在大陆,妇女分娩前,要拼命吃煮鸡蛋,以预备充足的精力。在美国,分娩前不再吃东西,直接把营养液输进体内。这样分娩者既有了能量,又使消化系统空着,为产道让路。但不管用何种方法,分娩前总需积蓄能量。没想到,老鼠也懂也会!这是谁教给它的呢?在间歇期,母鼠嘴衔、爪抱,频频为小鼠转移地方,以便更安全。它的尖爪、利齿竟丝毫不会伤害小鼠那极幼嫩的皮肤,真令人难以置信。一个多小时后,小鼠全部处理完毕,个个活泼、健壮。

  目睹全过程的我,大饱眼福。但我还有一个疑问:小鼠的脐带怎么样呢?脐带太细,肉眼看不清楚。我小心取了一只小鼠放在解剖镜下。小鼠的全身又干净又滑溜,就象小孩洗完澡后全身扑上爽身粉一样;脐带齐刷刷地从肚脐根断掉,只有一小点血斑。太神奇了!

  过去,我们惯于把动物各种奇特的行为(如蜜蜂制造的蜂房、蚂蚁的严密组织、候鸟的迁徙、鱼类的回游等)称之为「本能」。我很少想过,也不明白,生物的「本能」从何而来。《圣经》清楚地记载是神创造了地球上的各种活物,各从其类,而且神看是好的(见《创世记》第一章)。也就是说,是神给了各种生物生存和生活的能力,这就是生物「本能」的来由。

  耶稣也极生动地以飞鸟和百合花启示大家。祂说,「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太6:26)「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太6:28-29)一切生物都是在神的看顾下才得以生存的。想到这些,我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所慑服,领悟到神创造的奇妙、完美和伟大。

  在我还不认识神的时候,把自然界的一切美妙、和谐都归之于「自然规律」。在我的心目中,自然规律是永恒的「第一因」。其实,一切律(社会律、自然律)都是受造之物,必须由权威制定,并在权威的监督下才得以运作。现在,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相信,宇宙不是永恒的,而是有始、有终,是被造的(详见第六章)。因此,宇宙的一切自然律也是被造的。自然律是谁造的呢?当我们挣脱无神论的禁锢,把思想向自然律背后稍作引伸,就很容易「看见」神了。《罗马书》一章二十节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神创造了宇宙万物,并用祂的大能托住万有,维护着宇宙的正常运转。这位造物主正是借着祂的创造,向人类启示祂自己:只有祂才是万有的源头、宇宙的第一因和创始成终者。

前言

第一版前言

  近年来,一批又一批中国学生、学者赴美求学、深造,有机会接触基督教。他们聪慧、勤奋,富于进取。不少人开始翻阅《圣经》,步入教堂。然而,「神六日内创造天地万物」,「童女生子」,「死人复活」, 象一盆盆冷水劈头盖脑浇来。他们或满心疑狐,或面露轻讽。唯物主义、科学至上和世俗骄傲横卧在神与人之间。他们虽仍偶尔参加教会一些活动,寻求的心门却渐渐关闭了。

  我理解他们的挣扎,因为我曾经历过。同时,我坚信基督教信仰与科学、理性没有根本冲突。1992年起,我在教会开办慕道班,按《圣经》的观点,从科学和理性的角度探讨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并到其他教会参与布道事工,使不少人得到帮助。为和更多人分享,在众教会的弟兄姊妹的多次敦促下,才将大纲、资料整理出来,成为此书。书中的信息首先不是为了劝说别人,而是为要说服自己。

  神借着大自然和《圣经》这两本书向人类启示祂自己。神创造大自然,科学家研究大自然,《圣经》和科学决不会彼此相悖。基督教信仰是植根于耶稣复活这一历史事实的客观真理,经得起质疑和推敲。有幸来到神面前的诚实人,都会相信耶稣,因为祂是又真又活的神。我不企望借着这本小册子,把一个人几十年形成的无神思想体系一下子扭转过来。拆除藩篱,使人能够谦卑地走近神、亲自面对神,是本书的主要目的。

  两年多的写作过程并非坦途,但常得到神奇妙的引领。感谢各教会的弟兄姊妹用恒切的祷告托住我,感谢我的家人的全力支持。这本书从策划到付印,始终得到《海外校园》杂志社苏文峰牧师、苏郑期英师母和同工们的直接帮助。没有他们的鼓励、参与和忍耐,本书现在是无法和读者见面的。

  旅美逾十载,仍梦思萦绕着故土。人生近半百,始回到天父怀抱。我以双重游子的身份,将此书献给神,献给海外学人和国内同胞。愿更多灵魂被拯救,盼望祖国繁荣昌盛。愿神使用这本书,得到祂当得的荣耀。

里程
1996年8月11日

修订版前言

  《游子吟》初版蒙神使用,得到热烈的回应。应广大读者的要求,现将初版修订,重新出版。

  修订主要有几方面:

  第一、 书中的《圣经》经文,按《圣经启导本》校订。

  第二、 将各章的主要参考书目改为注释,尽可能指明书中引文的准确出处,以便读者进一步查阅。

  第三、 对第三、五、六章的内容有较多补充。

  第四、 将附录《迢迢真理路——我的得救见证》改为《见证——愿主的旨意成全》。

  第五、 纠正书中的错误。除了不少错别字,病句和不恰当的标点外,初版最大的一处失误是关于达尔文的婚姻(繁体字本,217页第三段;简体字本,188页第四段)。这段记叙是严重失实的。事实是,达尔文娶了他舅舅的女儿Emma为妻;因近亲结婚,其子女多数身体不好,但十名孩子中,仅三名在婴儿或孩童时期夭折。虽然笔者发现失真后,及时作了勘误,但仍感内疚,在此再次公开向广大读者致歉。

  修订版已作了不少校正,但错误、疏忽之处仍在所难免,请读者继续批评、指正。感谢广大读者、《海外校园》杂志社、《基督使者协会》、《中国基督徒作家基金会》《校园书房出版社》和众教会弟兄姊妹的支持,感谢我家人的理解与爱心,谢谢我的儿子冯喆为修订版设计了封面。

  在此书增订、校阅过程中,笔者又一次经历了神深切的怜悯和灵里的丰盛,仅以敬畏、感恩之心将它献上,愿神悦纳,继续使用这本小书。

里程
1999年感恩节
于美国加州圣荷西市

关于第二次修订的几句话

  《游子吟》增订版1999年出版至今,已经十年了。感谢神使用这本小书。

  不时有弟兄、姊妹告诉我:在他们寻求信仰的过程中,《游子吟》帮助他们领悟了神的真实、大爱和大能,认清了自己是一个亟待被神拯救的罪人,从而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耶稣基督的救赎。这使我倍感欣慰。

  「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基督徒传福音的果效,是圣灵作工的结果。若没有圣灵的感动,仅凭一堂布道会,一本人写的书,绝不可能把听众、读者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翻转过来,使他们认耶稣基督是主。基督徒应该辛勤栽种、浇灌,但是,惟有神能叫它生长(林前3:6-8)。

  有一件事,令我铭心刻骨。一位尚未信主的先生翻阅《游子吟》。读着读着,他想哭。几经掩饰无效后,他跪下悔改信主。当他平静下来,再看《游子吟》的时候,他很困惑:「书上这些话也没什么呀,可我当时怎么会那么感动呢?」当我听到这个见证时,我流泪了。

  我深知,自己有限、不配,常常会出错;我更知,神以不变的爱接纳我、使用我、更新我。我怀着敬畏、战竞、又欢喜快乐的心事奉神,一切归荣耀给神。神能使用不完美的人和人的有瑕疵的事奉达成祂的旨意;事奉祂的人却当尽自己的本分。在事奉中,我要求自己:全心依靠圣灵的带领,努力持守《圣经》的真道,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感谢神,自《游子吟》增订版问世以来,我一直不断地得到广大读者的指教和鼓励。

  一个人的事奉很有限,时空有限,服事的人群也有限。甚至,一代人也很快会过去。大使命的完成,需要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为主摆上,互相鼓励,彼此建造,前赴后继。综合读者的意见,我现在对全书又一次作了修订,内容没有大的变动。主要的修订有两处。一处是第五章,加了一段文字,对信仰与科学的关系,作了更清晰的阐述;另一处在第六章,增订版引用达尔文关于眼睛的话不完整,现在作了增补,力求准确地理解达尔文的思想。除此之外,其他修订主要是个别字句的修正。

  再次以敬畏、感恩的心将此书献上,愿神悦纳,继续使用这本小书。

里程
2009年8月18日
于美国威斯康辛州米尔沃基市

第二十章 政府

属世和属灵的治理彼此的关系如何(1—2)

1.属世的和属灵的治理之间的差别

我们既因在上面已证明人在双重的治理(government)底下,且我们在别处花了不少时间讨论过那内在关乎永生的治理如何,我们现在要稍微探讨一下第二种治理,即那只关乎属世公正以及外在行为规范的治理。

虽然这主题表面上看起来,在本质上与我在上面所讨论过那关于信心的属灵教义截然不同,但我现在所说的话将会充分地证明我对这两种治理进行比较是应该的,事实上是极为必要的事。因为一方面某些疯狂和野蛮的人,不顾一切地想要毁坏神所设立的属世的政府;另一方面,又有一些奉承君王的人,过分地称赞君王的权威,而毫不犹豫地拿他们对抗神的统治。除非我们避免这两种谬论发生,否则信仰纯洁性将会消失。除此之外,我们若明白神在这方面极为仁慈地照顾人类的需要,好让我们加倍地热心为善,为要证明我们对神的感恩,这对我们是非常重要的事。

首先,在我们开始讨论这主题之前,必须记住我们在上面所做的区分,免得我们(因这是普遍的错误)不智慧地把这两种在本质上不同的治理混为一谈。因为某些人当听到福音应许赐给人某种在人间不受任何君王和官员的辖制、唯独仰望基督的自由时,就误以为若在他们之上有任何属世的权柄,就损害他们的自由。他们认为除非全世界完全被更新,不再有法庭、法律、官员,或任何他们认为约束自己自由的权柄,否则自由没有任何的保障。然而只要我们知道如何分辨身体和灵魂——这快过去的生活和那将来的永生,我们就不难明白基督属灵的国度和属世的政府完全不同。那么,既然将基督的国度局限于这世界的范围是犹太人虚妄的想法,我们就要记住圣经明确的教导,即基督赏赐我们的恩福是属灵的,我们不要忘记将神在基督里应许我们的自由,局限于神所限定的范围。使徒之所以吩咐我们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辖制(加5:1),但在另一处又吩咐做奴隶的人,不要因这光景忧虑(林前7:21),难道不就是因为属灵的自由与属世的奴役能够毫无冲突地共存吗?以下两句话也有同样的含义:在神的国度里,“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加3:28,Vg.;顺序改变);以及“在此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 p.)。保罗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你在人中间的光景不重要,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之下也无关紧要,因为基督的国度并不在乎这些事。

2.这两种“治理”并不冲突

但这区分不应该叫我们将属世的治理视为某种污秽或与基督徒毫无关联的东西。这不过是一些喜爱放纵自己的狂热分子所吼叫和自夸的话:我们一旦借基督向属世的事死(西2:20),被迁到基督的国里,与天使一同坐在天上,那么管这些污秽、属世、与基督徒毫无关联的事情,与我们这么高贵的地位极不相称。他们说,法律若没有法庭有什么意义呢?但信徒与法庭有何关系?的确,如果杀人是不合法的,我们为什么要有法律和法庭?然而,根据我们以上的教导,这种治理与基督内在和属灵的国度截然不同。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两者毫无冲突。的确,那属灵的治理在我们仍住在世界上时,已经开始在我们心里建立那属天的国度,而且这治理在短暂的今生中,叫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预尝那将来永恒、不朽坏的福气。但在我们仍住在世间的时候,属世的治理也有神预定的目的,e即珍视和保护信徒对神外在的敬拜,守护纯正的基督教教义以及教会的地位,a叫我们能够与世俗的人同住,叫我们在世人中间行义,叫我们彼此和好,以及增进普遍的平安与和平。但若如今在我们中间的神的国度抹掉今世的生活,我承认这一切都是多余的;但若神的旨意是在我们渴慕真正的父家时,在世上做客旅,而我们的历程需要世俗政府的帮助,那么那些企图夺去这帮助的人,同时也在夺去他的人性本身。我们的仇敌宣称:在教会里的信徒,应当完美到教会的治理就可以当作属世的法律。但他们不过愚昧地幻想人所无法达到的某种完美。因既然恶人很悖逆,且他们的邪恶根深蒂固到就连最严厉的法律几乎也无法勒住他们,那么他们若发现可以不受处罚地放纵一切堕落的行为——因为没有法律,就无人能拦阻他们作恶——将会如何呢?

属世的政府是必要的,也是神所设立的(3—7)

3.属世的政府主要的目的和责任

我们以下在更恰当的地方,将更详细地描述属世的政府应该是怎样的。我们目前只要强调:我们若想要把它根除掉,将会导致很野蛮的世界。这在人间的政府与食物、水、太阳以及空气一样重要;事实上,它比这些东西有更高贵的尊荣。因为政府不像这些东西,仅仅叫人能够继续呼吸、吃、喝以及保暖,虽然它管理人共同的生活,包括这一切。我再说一次:属世的政府不仅仅在乎这些事情,它甚至禁止偶像崇拜、对神圣名的亵渎、对他真理的亵渎,并防止其他公开冒犯信仰之行为的产生和扩散。这政府维护社会的治安,给各人保护财产的权利,叫人能够彼此顺利贸易往来,保守人与人之间的诚实和节制。简言之,这政府要确保基督徒能公开表达信仰,世人能行仁道。

大家不要因我在这里把正确建立真宗教的责任交托给属世政府,就感到心里不安,因为我在上面似乎教导过,这完全在人的决定之外。因为我在这里说属世的政府有责任保护神的律法中所包括的真宗教,免得有人不受惩罚、公开地亵渎以及冒犯它,但这并不表示我主张人可以随自己的意思颁布任何关于宗教以及敬拜神的法律。

然而,我若清楚地教导属世政府的各方面,我的读者们就能知道该如何看待属世的政府。一共有三方面:官员——负责保护以及执行法律的人;法律——官员用来管理人民的规则;国民——被法律管理以及顺服管理的人。

我们首先要讨论官员的职分,也要考虑这是否合乎神真道的呼召、官员这职分的性质、官员之权柄的范围、基督教的政府应当被怎样的法律所管理;最后,法律如何使国民得益处,以及应当怎样顺服官员。

4.官员的职分是神所设立的

主不但表明他赞成和喜悦官员的职分,他甚至用最高贵的称号尊荣这职分,好叫我们非常喜爱这职分。我只要提其中几个称号:既然旧约圣经称官员为“神”(出22:8,Vg.;诗82:1、6),任何人都不要以为这称号是无关紧要的事。因为这称号表示他们受神自己的吩咐,神将他自己的权柄赏赐他们,他们是神的代表,也在某种意义上代替他统治人。这不是我凭自己的小聪明捏造的,乃是基督亲口的解释。他说:“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约10:35)基督在此的意思,难道不就是神交付他们在自己职分上侍奉他的权柄,且(就如摩西和约沙法对他们在犹大的每座城里所指派的审判官所说的话)不是替人,乃是替神做判决?(申1:16—17;代下19:6)神的智慧借所罗门的口给我们的教导也有同样的目的,即表示“帝王借我坐国位,君王借我定公平。王子和首领,世上一切的审判官,都是借我掌权”(箴8:14—16)。这里的意思就是:地上管理万有的权柄在君王和其他统治者的手中,并不来自人邪恶的决定,乃是来自神的护理和他神圣的命令。因为神喜悦这样管理人一切的事,b因为神与我们同在,也决定人颁布怎样的法律,并控制在法庭里所施行的公正性。a这也是保罗清楚的教导,因为他把“治理”包括在他所列举的神的恩赐之内(罗12:8,KJV或RV)。这些恩赐是照神的旨意所分配的,也是基督的仆人要用来造就教会的。因为虽然保罗在这经文中,专门指出一些在古代教会负责执行纪律的谨守者(这职分在哥林多书信中被称为“治理事的”)(林前12:28),然而既因属世的政府显然也有同样的目的,无疑一切合乎真道的统治都是神所喜悦的。

然而,当保罗专门探讨这问题时,他的教导更为明确。因为他说“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以及“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13:1)。他接着说做官的是神的佣人,要称赞行善的人以及处罚作恶的人(罗13:3—4)。我们也能以一些敬虔的人为例,其中一些做王,譬如大卫、约西亚,以及希西家;另外还有其他的统治者,譬如约瑟以及但以理;还有一些统治以色列人的官,譬如摩西、约书亚,以及士师,主也宣告他喜悦他们的职分。所以,任何人不要怀疑属世的权柄是神的呼召。这呼召不但在神面前是神圣的、合乎真道的,在世间也是最圣洁以及最尊荣的呼召。

5.“基督徒”否定或拒绝当官的职分是错误的

那些希望制造混乱的人反对说:虽然在古时君王和士师统治了无知的百姓,然而那种压制人的统治方式,与基督的福音所带给我们的完全状况水火不容。然而,这观念不但显露出他们的无知,甚至显露出他们来自魔鬼的傲慢,因为他们虽然宣称自己的完美,却无法表现出这完美的百分之一。但不管他们是多善良的人,反驳他们并不困难。因虽然大卫劝所有的君王和统治者当以嘴亲子(诗2:12),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们应该弃绝自己的权柄,而做凡夫俗子,乃是劝他们将神所交付他们的权柄,伏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好叫基督在万有之上做王。与此相似,当以赛亚说“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赛49:23)时,他并没有夺去他们所应得的尊荣。他反而以这高贵的称号宣告:他们是一切敬拜神之圣徒的保护者;因为那预言指向基督的降临。我有意略过圣经上众多强调统治者的权柄出于神的经文,特别是《诗篇》中的经文(诗 21、22、45、72、89、110、132)。然而,最有说服力的是保罗对提摩太的吩咐。当他说教会在聚会中应当为君王代祷之后,他立刻加上其原因:“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2:2)他的这话把教会交在他们的保护和关怀底下。

6.官员应当做神忠心的佣人

官员应当经常提醒自己这事实,好激励自己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叫他们在许多的困苦中得安慰。因当他们知道神设立他们借着执行神的公义服侍他时,他们就应当切慕正直、谨慎、温柔、节制,以及单纯。当他们明白自己的宝座属于永生神时,他们怎敢允许自己做不公正的判决呢?当他们明白自己的嘴巴是神述说真理的器具时,难道他们能够专制、不公平地待人吗?当他们知道神要让他们的手将他的旨意记录下来时,难道他们的良心会准许他们在邪恶的敕令上签字吗?综上所述,只要他们记住自己是神的代表,他们就应当谨慎、热切以及殷勤地想要彰显神的某种护理、保护、仁慈、良善,以及公义。他们也应当常常想到,既然“以懒惰为耶和华做事的,必受咒诅”(耶48:10 p.),b那么一切在公义的呼召之上奸诈行事的人,将受更大的咒诅。a因此,当摩西和约沙法想要劝他们的士师尽本分时,这就是他们最有说服力的方法(申1:16):“你们办事应当谨慎,因为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耶和华。判断的时候,他必与你们同在。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代下19:6—7p.)圣经也在别处记载:“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82:1)其目的是要这些士师,当他们知道自己是神的使者,且之后必定在神面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向神交账时,就鼓起勇气去做。他们也应当非常留意这劝勉,因他们若犯任何的错误,他们不但在冒犯人,甚至也在侮辱神自己,因为这会使神圣洁的审判受玷污(赛3:14—15)。除此之外,当他们想到他们所在乎的并不是世俗的事情,或与神的仆人毫无关联的事时,他们反而拥有至圣的呼召,因为他们是神自己的代表,这就能成为他们极大的安慰。

7.行政官职的强制特性不应当拦阻人承认它是神所赐的

看见众多经文的见证,仍斥责这神圣的职分,好像它是基督教信仰所应当憎恶的职分,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在咒骂神自己吗?因为斥责神所指定的职分就是侮辱神。且这些人不仅弃绝做官的人,而且拒绝神在他们身上的统治。因为主既然责备以色列人厌弃撒母耳的统治(撒上8:7),难道我们不能今日同样责备那些激烈反抗所有神所设立的政府之人吗?主对他的门徒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路22:25—26);他们利用这句话教导基督徒不可以做王,或在属世的政府里做统治者。精湛的解经家们!当时门徒起了纷争,争论他们中间哪一个可算为大。为了斥责这骄傲的野心,主教导说,他们的服侍不像世上的君王,一个人在万人之上。请问:这句话哪里斥责君王所应得的尊荣呢?事实上,他所证明的难道不仅仅是君王的职分与使徒的职分不同吗?此外,在一切做官的人当中,虽然有各种不同的官员,但至少在一方面他们没有两样,即我们必须将他们视为神所设立来统治的人。所以保罗总结说,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罗13:1)。且一般人最不能忍受的权柄,即独裁的权柄,特别受到称赞。这就是因为万人都在他的权柄底下(除了万人所服从的那一位之外)。在古时候,较勇敢和高贵的人特别不能接受独裁的权柄。然而,为了阻止他们做出这种不公正的判断,圣经明确地教导我们:君王之所以能统治,是出自于神在他护理中的智慧(参阅箴8:15),并直接吩咐我们当敬畏君王(箴24:21;彼前2:17)。

不同种类的政府以及官员所当尽的本分;战争与税的问题(8—13)

8.有各种不同种类的政府

显然,不能认真思考国家政体的人若私下争辩哪一种政府最适合他们的国家,这显然不过是无所事事地打发时间而已。且这问题不好解决,需要思考,因为答案完全取决于各国的具体情况。离开具体情况来比较各种政府形态的优劣,很难发现哪一种最好,因为每种形态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从君主制变成独裁很容易发生;然而贵族政治变成几个人的派系之争也是常发生的事;而民主制最容易变为叛乱。但我们若考虑哲学家们所说的三种政府形态,我并不否认贵族政治或某种贵族政治和民主制的混合,远超过其他政府的形态;这并不是因为任何制度本身的问题,乃是因为很少君王能自制到自己的判决与公正毫无冲突,或机智和聪明到能常常做正确的判决。因此,根据人众多的罪和缺点,最好的统治方式是许多人一起统治,好让他们能够彼此帮忙、彼此教导以及劝勉对方;且若一个人想做不公正的决定,另外还有其他的参与治理者可以约束他的悖逆。c这是我们的经验所证明的,也是主自己的权柄所认可的,因为他在以色列人身上设立了贵族政治与民主制混合的政府形态,好使他们处在最好的状况(出18:13—26;申1:9—17),一直到他在大卫身上显明基督的形象。且我既然完全承认令众百姓最快乐的政府形态是某种自由与适当的约束相协调的组织,而这一切都立在稳固的根基之上。所以,我认为那些在这种政府形态之下的人最快乐;且他们若一直努力保持这形态,这与尽他们的本分毫无冲突。事实上,政府的官员应当尽自己的力,免得百姓的自由(因他们负责保护这自由)在任何方面被减少,更不用说被夺去。做官的人若不够警醒和谨慎,他们就对自己的职分不忠心,也是背叛国家。

然而,若主给某一个国家的人特别安排一种政府的形态,但他们努力地想要换另一种形态,这种希望不但愚昧和毫无用处,甚至极为有害。然而,只要你不仅仅留意一个都市的状况,而是考虑到整个世界的情形,或至少看得比较远一点,你就可以知道,神的护理极为智慧地为不同的国家安排不同类型的统治形态。因为就如不同温度的物质才会黏在一起,照样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府形态是最好的。然而,对于那些认为我们只要知道主的意思就够了的人而言,这一切的话都是多余的。因为既然主喜悦为各国安排国王,为民主的都市安排参议院以及市政官员,我们就顺服神所为我们安排的统治者。

9.官员当在乎两块石版的律法

我们在这里要稍微解释一下官员的职分,就是圣经如何描述这职分,且这职分包括一些怎样的事。即使圣经没有教导官员的统治包括两块石版的律法,我们仍然能在属世作者的身上学到这真理;因为只要有人讨论官员的职分、颁布律法,以及国家的治安,他都要以信仰以及对神的敬拜为开端。因此,所有人都承认除非我们最在乎的是敬虔,否则我们不能建立任何令众百姓快乐的政府;而且那些只在乎人的需要,完全不理会神之权柄的法律最为荒谬。所以,既然所有哲学家们都把信仰摆在第一位,且既然这是历史上一切国家共同的立场,若基督徒的君王和官员不把信仰放在第一位,他们就应当以这忽略为耻。我们在上面也教导过:这是神特别交付他们的责任,且他们理当努力保守他们所代表,甚至赐给他们统治之权柄的神的尊荣。

除此之外,圣经大大地称赞敬虔的君王们,因当对神的敬拜被败坏或废弃之后,他们重新恢复了对神的敬拜,或保守了这纯正的信仰,使宗教信仰能够在他们的统治之下兴盛且纯洁无瑕。相反,圣经也记载无政府的状态非常邪恶:“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这就证明那些不理会神,而只在乎人间公正之人的愚昧。仿佛神为自己的民指派统治者,为了要解决地上的争议,而完全忽略更为重要的事,就是世人要根据他律法的吩咐,纯洁无瑕地敬拜他。企图改变一切却不受惩罚的冲动驱使狂暴之人到一个地步,想要除掉他们中间所有为被践踏的虔诚辩护的人。

就十诫的第二块石版而论,a耶利米劝君王,“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不可亏负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不可以强暴待他们,在这地方也不可流无辜人的血。”(耶22:3,参阅Vg.)e《诗篇》82篇的劝勉与此相似:“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诗82:3—4)a且摩西吩咐他所指派代表他的领袖:“你们听诉……都要按公义判断。审判的时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听诉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申1:16—17 p.)然而,以下的吩咐清楚到不用解释: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不可贪婪、不可看自己比别人强;反而要在一生中昼夜思想主的律法(申17:16—19)。审判官不可偏左或偏右,也不可受贿赂(申16:19),圣经上还有其他类似的经文。因我在此解释官员的职分,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要教导官员如何尽本分,我主要的意思是要教导百姓明白官员的职分如何,且神指定官员的目的如何。根据以上的教导,我们就明白神命令官员要保护他的百姓、为他们伸冤,并保守社会的节制、端正,以及治安。总而言之,他们唯一的目的是要保护百姓的和平和安全。e大卫宣告他将在这样的美德上做好榜样,在他做王的时候,他不准许任何的罪,反而要恨恶不敬虔的人、诽谤他人的人,以及骄傲的人,也要从各处寻找正直和忠心的谋士(诗101,特别是4—6节)。

然而除非他们保护善人免受恶人的冤屈,以及帮助和保护被压迫的人,否则他们无法成就这件事。所以神准许他们严厉地惩罚公开冒犯他人的人,因为他们的恶行搅扰社会的治安(参阅罗13:3)。由于我们的经验,我们完全同意梭伦(Solon)所说的话,即所有的国家都以奖赏和惩罚来维护;若把这两者夺去,整个国家的秩序将被击垮。因为除非美德受人尊荣,否则人对道德和公正越来越无动于衷;且严厉的治理及执法是约束个人私欲的唯一办法。而当耶利米吩咐君王和其他的统治者当施行审判和公义时,其中也包括奖赏和刑罚(耶22:3,参阅21:12)。行公义包括看顾受屈的人,保护他们,为他们伸冤,释放他们。然而,审判包括抵挡不敬虔者大胆的行为、抑制他们的暴力,以及惩罚他们的罪。

10.官员对人的惩罚与敬虔毫无冲突

然而,我们在此必须面对一个难题:既然神的律法禁止所有的基督徒杀人(出20:13;申5:17;太5:21),且先知预言关于神的圣山(教会),在那里人将不伤人、不害物(赛11:9,65:25),那么官员如何同时做敬虔的人和流人血的人呢?

只要我们明白,当官员施行审判时,并不是独立行事,乃是施行神自己的审判,这样的顾虑不会影响我们。神的律法禁止我们杀人;然而,为了不使凶手逃离处罚,那位颁布律法的神将刀剑交托在他使者的手中,好处罚一切的凶手。敬虔的人不可伤人或害物;然而在主的吩咐底下,报应那些伤害敬虔者的人,不算是伤人害物的事。但愿我们都能随时留意这原则,即这惩罚不是出于人的轻率,乃是在神的权威之下所施行的审判;且只要我们在神的权威底下行事为人,我们永远都不会离开真道!除非我们约束神的公义,使之不处罚人的罪。但我们既然不能强迫神遵守我们的法律,我们一样也不应该斥责执行神律法的人。保罗说:“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4)因此,若君王和其他的统治者明白:没有比顺服主更蒙他喜悦的事,那么他们若希望神将会悦纳他们的敬虔、公义,以及正直的行为,他们就要努力地履行这职分(参阅提后2:15)。

摩西就是怀着这样的愿望,当他知道神的权能命定他释放他的同胞时,他杀害了那埃及人(出2:12;徒7:24)。当他之后报应以色列人对神的亵渎,一天杀死三千人时,也是如此(出32:27—28)。大卫在快离世的时候,吩咐所罗门要杀约押以及示每时,也是如此(王上2:5—6、8—9)。e所以,大卫也把它列在君王的美德中:“要灭绝国中所有的恶人,好把一切作孽的从耶和华的城里剪除。”(诗101:8)所罗门所得的称赞也与此相关:“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诗45:7,44:8,Vg.)摩西生性温和,怎能突然残忍到在营中往来,从这门到那门,溅洒他弟兄的血呢?大卫一生如此温柔,但当他快死的时候,为何吩咐所罗门不可容约押以及示每白头安然下阴间呢?(王上2:5—6、8—9)大卫和摩西因施行神所吩咐的申冤,以残暴洁净自己的手。他们若拒绝杀人,这反而将成为他们的不洁。所罗门说:“作恶,为王所憎恶,因国位是靠公义坚立”(箴16:12)、“王坐在审判的位上,以眼目驱散诸恶”(箴20:8 p.)、“智慧的王簸散恶人,用碌碡滚轧他们”(箴20:26)、“除去银子的渣滓,就有银子出来,银匠能以做器皿;除去王面前的恶人,国位就靠公义坚立”(箴25:4—5,参阅Geneva)、“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的”(箴17:15)、“恶人只寻背叛,所以必有严厉的使者,奉差攻击他”(箴17:11 p.)、“对恶人说‘你是义人’的,这人万民必咒诅,列邦必憎恶”(箴24:24 p.)。那么,若对他们而言,真公义等于用刀剑追赶罪人和不敬虔的人,难道他们应该将刀剑插入鞘内而拒绝流人的血,任凭疯狂之人邪恶地大肆杀戮?他们这样行不但不会因自己的良善受称赞,反而会被神看成极大的邪恶!

只要他们拒绝一切鲁莽以及残忍的惩罚,也尽量避免自己的法庭变成刑罚一切被指控之人刚硬的磐石,他们就能蒙神悦纳。因为我不支持过于严厉的刑罚,也不认为没有怜悯的法庭能够被视为公正。仁慈是君王最好的谋士,是王位最可靠的护卫,就如所罗门所说:“王因仁慈立稳。”(箴20:28)有位古代作家也曾说:仁慈是众君王最大的恩赐。

然而,官员必须同时留意两个方面,免得他一方面出于过分的严厉,因此伤害的人比医治的人多;或另一方面出于假冒为善的仁慈,就陷入最为残忍的温柔,因为这种放任的仁慈会令许多人遭毁灭。在内尔瓦(Nerva)做王时,有人很智慧地说:在什么都禁止之王的统治下非常悲惨;然而,在什么都不禁止之王的统治下,更加悲惨。

11.政府发动战争的权柄

然而,君王和百姓有时必须为了公开施行伸冤而作战。根据这原则,我们就能判断战争在何种程度上是合法的。因为既然神给他们权柄,是要保守自己国家的和平,譬如镇压不安分之人的暴动、帮助被压迫的人、惩罚罪行,当有人不但搅扰私人的安宁,甚至企图夺去整国的和平,或导致暴动和骚乱,或以暴力压迫人和做大恶时,这岂不是行使权柄最适当的时候吗?他们既然负责为国家的法律辩护,就应当惩罚一切败坏法律的人。事实上,若他们惩罚只影响少部分者的强盗是应该的,难道他们应该容让强盗攻击整个国家而不处罚他们吗?因为不管是君王还是最为卑贱的老百姓,都毫无权利去侵略另一个国家,并把它当作仇敌来攻击。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必须把他们都视为强盗而惩罚他们。c因此,公正本身以及他们的职分,都要求君王装备自己,不但以法庭的判决惩罚自己的国民,甚至也要在自己国家被外国攻击时,以战争保护本国。且圣经在多处记载:这样的战争是合法的。

12.战争中的自我约束以及仁道

然而,若任何人反对说:新约圣经没有任何见证和例子教导战争对基督徒而言是合法的,我首先要回答说:古时作战的理由仍未被取消;且另一方面,没有法律可禁止统治者保护自己的百姓。其次,我要说:我们不应该要求使徒直接提到这件事;因为他们把神的话记录下来的目的,并不是要建立任何属世的政府,乃是要建立基督属灵的国。最后,圣经间接教导我们:基督的降临并没有改变旧约这方面的教导。因(根据奥古斯丁所说)若基督教教义反对一切的战争,当兵丁问基督他们应当做什么时,基督必定吩咐他们要放下自己的武器,立刻退伍。但基督反而告诉他们:“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3:14 p.)基督叫他们若有钱粮就当知足,他这样说不可能是禁止他们作战。

然而,在这世上所有的统治者都应当特别谨慎,免得在任何程度上放纵自己的怒气。他们若必须施行惩罚,反而不可被怒气和仇恨所辖制,或者过分严厉。奥古斯丁也教导:我们对于受处罚的人,应当因着共同的人性而怜悯他们。或任何国家不可轻率决定与自己的仇敌作战;事实上,当他们被提供这样的机会时,他们就要拒绝,除非他们作战是完全必要的事。异教的哲学家也要求争战显得像寻求和平。既然基督对我们的要求更高,难道我们不应当尽全力避免战争的发生?无论如何,在这两种情况下,统治者不可容自己私人的情绪影响他,他应当唯独在乎百姓的需要。否则他们会邪恶地滥用自己的权柄,而神将这权柄交付他们,并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服侍别人,并使他人获益。

此外,卫戍部队、结盟,以及其他民防之所以存在,也证明发动战争的权利。“卫戍部队”是那些被派到都市里,为了保护国家边界的军人;“结盟”是国家与国家彼此的和约,为了联合抵挡他们共同的仇敌。“民防”是指战术中所使用的一切。

13.政府征税的权利

最后,我也要加上:政府要求百姓纳税是合法的。税收主要是用来支付他们行政所需的公共费用。但他们若用这金钱华丽地装饰自己的住处,这也是被准许的,因为他们的房子与尊荣的职分应当相称。圣经记载大卫、希西家、约西亚、约沙法,以及其他圣洁的君王,甚至约瑟以及但以理(根据他们职分的尊荣)花费了国家不少钱在自己身上,但这与他们的敬虔毫无冲突。《以西结书》也告诉我们:许多国家的土地都属于国王(结48:21)。在这经文中,虽然先知描述基督属灵的国度,然而他用一个地上合法的人间国度做比方。

然而,他所采用的方法同时也提醒君王:他们所征的税并不是私人的财产,乃是全体百姓的财产,这是保罗自己的见证(罗13:6),且他们若浪费或贪污,这对百姓是极大的冒犯。或另一方面,这财产几乎算是百姓的血,若滥用它,是极为不人道的行为。且统治者也当记住他们所征的各式各样的税,都是为了维持公共事业所必需的,所以无故向百姓强行征税,不过是残暴的敲诈。

我以上所说的话,并不是要鼓励统治者奢侈浪费,因为他们原本贪得无厌,无须我再火上浇油。就统治者而论,他们必须在一切所行的事上,抱着无愧的良心,而他们因此要学习花费多少钱在自己的身上,才是合法的,免得他们以不敬虔的自信落在神的愤怒之下。这教导对于普通百姓也是必要的,因这教导要拦阻他们轻率、放肆地埋怨君王的任何花费,即使他所花的钱远超过一般的老百姓。

国家的法律以及执行法律与基督徒的本分彼此的关系(14—21)

14.旧约圣经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法律

在属世的政府里,除了官员之外,法律就是最为重要的了。法律是各国最强壮的力量。西塞罗和柏拉图都将法律称为国家的灵魂,因为若没有法律,连官员都站立不住,尽管若是没有官员,法律就没有发挥自己权威的机会。因此,我们可以很真实地说:法律是沉默的统治者;统治者是活生生的法律。

既然我在上面已经讨论过,基督教的国家应当以怎样的法律统治,我就略而不谈何为最好的法律。因为这是个很大的题目,也与我现在讨论的主题毫无关联。我打算顺便只用几句话,指出我们可以在神面前善用哪些法律,以及如何正当地执行这些法律。

我宁愿完全不谈这件事,但我知道许多人在这方面犯了很严重的错误。许多人认为采用一般国家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采用摩西的政治制度,这不蒙神悦纳。我在此不讨论这观念的危险性,我只要证明这是错误和愚昧的观念。

我们现在要提醒诸位:神借摩西所颁布的律法分成三部分,即道德律、礼仪律,以及民事律。我们也要分别探讨这三部分,好让我们能够明白哪些方面与我们相关,哪些与我们不相关。同时,我们不要以为礼仪律以及民事律也与道德有关。因为那些主张区别的古代神学家虽然知道这两种律法与道德有关,但他们因知道这两种律法能更改或废除,而不影响道德,所以他们没有将这些律法称为道德律。他们只将这个名应用于第一部分,因为没有这一部分,道德上的真正圣洁便站立不住,正确生活的不变法则也不会存在。

15.道德律、礼仪律以及民事律彼此的区分

道德律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吩咐我们以纯洁的信心和敬虔敬拜神;第二部分则吩咐我们以真诚的爱爱别人。因此,道德律是唯一真实和永恒公义的准则,也是为了一切愿意顺服神旨意的国家和时代的人所安排的。因为一切这样的人敬拜神以及彼此相爱,是神永恒不更改的旨意。

礼仪律则是神所采用教导犹太人的方式。神喜悦采用这方式教导他童年的百姓,及至时候满足(加4:3—4,参阅3:23—24),主向万国完全彰显自己的智慧,并叫他所采用的隐喻和预表的真理得以显明。

民事律,为了属世的政府所颁布的,赏赐犹太人某些公平和公义的准则,好让他们能够无可指责地和平共存。

其实,礼仪律完全属于敬虔的教义,因为这些仪式保守犹太人教会对主的服侍和敬畏,然而却可以与敬虔本身区分开。与此相似,他们民事律的形态,虽然其目的是要用最好的方法保持神永恒律法所吩咐他们的爱,却与爱的吩咐本身有所不同。因此,既然神能取消礼仪律而同时毫无影响地保持百姓的敬虔,同样地,当神夺去了他们的民事律之后,爱的责任和训诲仍是永存的。

这就证明每一个国家都能随自己的意思颁布它所认为最适合它的法律。只要这法律与爱——那永恒的准则——不发生冲突。由此可见,各国家的法律在形态上有所不同,却有一模一样的目的。因我认为那些野蛮、暴力的法律,即任凭人偷窃、行淫,以及更污秽和荒谬的行为,不应当被视为法律。因这些法规不但对一切的公正,而且对人性和文明的生活,都是可憎恶的。

16.律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

只要我们好好地思考下面的这两件事情:法律的制定及其所依据的公正,我以上所说的话必定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公正本于自然,是所有法律制定的基础,因此所有法律都应该以公正为其目的,不管它被颁布的意图是什么。法律的制定部分地取决于特殊的状况。但只要它们都朝向公正这个同样的目的,那么它们的表达彼此间有怎样的差别是无关紧要的。

我们所说的“道德律”,只不过是自然律及神雕刻在人里面的良心表现出来的神的律法。因此,我们在讨论的整个公正体系都是在神的律法中已经规定了的。所以,唯独公正是所有法律的目标、准则和限制。

任何以这公正为准则、为目标、为限制的律法,都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不管它们与犹太人的律法有多么不同,或它们之间的差别有多么大。神的律法禁止偷盗,《出埃及记》告诉我们在犹太国中,贼受怎样的惩罚(出22:1—4)。在古时候,其他国家对偷盗的惩罚是双倍的偿还;他们之后的法律对公开以及私底下的偷盗在惩罚上做区分。有人被判放逐,有人受鞭打,又有人被判死刑。在犹太人中,做假见证的人是根据谎言对他人伤害的程度相应地受惩罚的(申19:18—21);有的国家以大羞辱惩罚谎言;有的国家以吊死为惩罚;还有些国家判处钉十字架之刑。所有国家的法律都以死刑惩罚杀人罪,只是采用不同的死刑。有的国家严厉地惩罚奸淫罪,还有一些国家对这罪的惩罚比较轻。然而在彼此的差别当中,我们能看出各国的目的都是一致的。所有国家同声惩罚神永恒的律法所咒诅的罪,即杀人、偷盗、奸淫,以及假见证,只是他们惩罚的方式不同。国家与国家在惩罚上一致,既不必要,也不妥当。有一些国家除非严厉和残忍地惩罚凶手,否则必定因杀人案以及抢劫很快就毁灭了。不同时代也需要不同严厉程度的惩罚方式。当某一个国家出现骚乱时,产生的情况,必须用新的法律来纠正。在战争时,若非国家更为严厉地执行自己的法律,有的国家过不久就会消失。在饥荒或虫害当中,除非国家在某些方面更为严厉地禁止它的百姓,否则一切都会毁坏了。有的国家倾向于犯某种特殊的罪,除非严厉地处罚那罪,必定因这罪而受毁灭。若有人反对这不同的执行方式,不过表示他对公共的福祉心怀恶意和憎恶。因为这不同的执行方式不过是保守人遵守神的律法的极为恰当的方式。

有人说神借摩西所颁布的律法,若因新的律法而被取消,是羞辱神的律法。然而这是完全无知的说法。因为有时候其他的法律更被看重,并不是因为纯粹与摩西的律法互相比较,而是因为时代、地方或国家的缘故而更被看重。或有时候摩西的律法被取消,是因为神本来无意要为我们的这时代颁布那律法。当主借摩西的手颁布律法时,他并不是要犹太人把这律法传遍天下;神特别看顾、保护和保守以色列人,也乐于做他们的立法者;既然神是有智慧的立法者,他在为以色列国颁布律法时就有特别的考虑。

17.基督徒被准许利用法庭,却必须弃绝一切的恨恶和报仇

我们现在要更详细地讨论以上所说的,即法律、判决以及官员对于基督徒的共同体有何益处。我们另外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各国民当顺服他的官员到怎样的程度?对许多信徒而言,官员的职分无关紧要,因他们无法在属灵的事上恳求他们的帮助,因为神禁止他们报复别人,上法庭诉讼或诉诸法律。然而,保罗相反地教导做官的是神的用人,是与我们有益的(罗13:4)。保罗的教导是:做官的是神为我们设立的,好保护我们,免得我们因恶人的罪受害。神希望我们能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2:2)。然而,若非我们能享受神设立做官的人给我们的保护,神的这安排是徒然的,这就证明我们能求告或诉诸政府而不陷入不敬虔。

然而,我在这事上必须面对两种不同的人。有许多人心急火燎地想要争讼,不闹到与别人争吵的地步便不罢休。这种人抱着苦毒和怀恨的心控告人,他们疯狂地想要报复和伤害自己的仇敌,并且执拗地坚持,直至他们的仇敌被最终消灭为止。同时为避免被认为是做错事,他们以法律的程序来为自己的败坏行为辩护。即使我们被允许与弟兄上法庭,神仍不允许我们恨恶他,疯狂地想要伤害对方,或不断地烦扰他。

18.基督徒打官司的动机

所以我们应当明白,若我们的方式是正当的,打官司是神所允许的。不管是原告或被告,打官司是合理的。被告要在决定的日期出席,并毫无恶意地尽量为自己辩护,只要他所维护的是根据法律属于他的东西。另一方面,若原告认为他受到不公正的压迫,或他的财产受到亏损,他可以寻求法官的保护,陈述他的案情,并要求公正的判决。但原告要远离一切害人或报复人的私欲,他也必须弃绝一切的恶毒和仇恨,以及好争竞的心。他应当宁愿受损或受害,也不要在心里恨恶他的仇敌。另一方面,当人的心充满恶意、嫉妒、怒气、复仇,以及争竞,甚至他们几乎都没有爱心了时,即便是最合理的上诉都是邪恶的。这必须被当作所有基督徒的原则:不管他的诉讼有多合理,除非他能够以爱和好意待他的仇敌,仿佛这案子已经以友善的方式解决一样,否则基督徒打官司就是在犯罪。也许有人愿意在此插嘴说,这样的节制极为罕见,要能发现一例简直是奇迹。我的确承认,在这时代,正直的诉讼当事人非常少见,但官司过程若能脱离邪恶的干扰,仍是善良和纯洁的事。且当我们听说法官的帮助是神所赏赐我们的神圣恩赐时,我们就更当谨慎,免得自己的错误败坏了神的恩赐。

19.反对打官司是不对的

至于那些严厉斥责一切官司的人,他们要明白自己所弃绝的是神圣洁的条例,也是在弃绝在洁净的人为洁净的某种恩赐(多1:15)。也许他们想要指控保罗犯某种羞耻的罪,因为他一方面反驳、指控他人的毁谤,另一方面揭露了他们的诡计和恶毒(徒24:12及以下)。除此之外,保罗同样也为自己的利益,利用他的罗马公民权(徒16:37,22:1、25),在他需要的时候因另外的法官对他不公正就向凯撒上诉(徒 25:10—11)。

这与神禁止众信徒为自己伸冤毫无冲突(利19:18;太5:39;申32:35;罗12:19)。在打官司时,除非人以单纯的心将自己的案件交托在法官的手中,并向他求保护,否则他打官司是不正直的;他也一点都不可想要以恶报恶(罗12:17),因为这就是报复的心。若原告打官司的原因,是因为被告犯了某种应当被判死刑的罪,原告不可在上法庭时对被告抱着任何私人报复的心,而要单单怀着拦阻暴力的人危害社会的心。因我们若远离报复的心,就不会违背圣经不可报复的吩咐。

然而,还有一些人反对说:圣经不但禁止我们报复,同样也吩咐我们要等候主,因主应许报应压制和恶待我们的人(罗12:19);然而那些向法官求帮助的人,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的缘故,将会亲自受到天上保护者的报应。绝不是的!因为我们要明白法官的报应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神,神只不过利用人使我们获益(罗13:4)。

20.基督徒忍受羞辱,但以慈爱和公平的心为社会的益处辩护

我们利用法庭也不会违背基督的另一句话,即“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太5:39—40)。基督的确希望他的百姓远离任何报复的私欲,他甚至要我们宁愿受双倍的损害,也不要为自己报复。我们的教导并没有引导人离弃这种忍耐。因为基督徒的确应该习惯忍受恶人的毁谤、伤害、恶毒、诡诈以及嘲笑。他们不但要忍受,甚至也要忍耐这些恶行。换言之,他们应当保持某种属灵的风度,甚至在被得罪之后,立刻就有心理准备再一次被得罪,他们要提醒自己这辈子必须不断地背十字架。他们同时也要善待恨恶他们的人,并祝福一切咒诅他们的人(路6:28;太5:44),也要(而且这是他们唯一的胜利)尽量以善胜恶(罗12:21)。若怀着这样的心态,他们就不至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虽然法利赛人教导他们的门徒这样报复别人。在基督的教导下,他们会学习忍受身体的伤害,并忍受自己的财产恶劣地被抢夺,且他们也要学习有心理准备,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立刻就原谅仇敌(太5:38及以下)。

但这种自我节制和公平的心态不会拦阻他们寻求官员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财产,虽然他们同时抱着对仇敌的友善,他们也会热烈寻求社会的益处,坚持暴力的罪人受处罚,因他们知道那人非死不能改变。奥古斯丁极为妥当地解释所有这一类的命令。义人和敬虔的人应当忍耐那些他希望成为善人之人的恶毒,好增加善人的人数;他不希望自己像他们一样行恶而增加恶人的人数。其次,这些命令多半关乎基督徒内心的准备,而不是外在的行为,好让我们能够保持心里的忍耐,以及对他人的好意,并同时公开行一些能够帮助我们所希望变好之人的好事。

21.保罗斥责打官司的心态,却不斥责打官司本身

一般人的反对——保罗禁止一切的官司——也是错的(林前6:5—8)。保罗在这经文中,清楚地表示当时的哥林多教会过于激烈地打官司,甚至连不敬虔的人也因此嘲笑和毁谤基督的福音,以及他们所宣称的整个基督教信仰。保罗首先斥责他们,因他们毫不节制地争吵,叫基督的福音蒙羞。其次,他也斥责他们弟兄与弟兄之间的纷争,因他们不但没有忍耐别人对他们的冒犯,反而彼此觊觎对方的财产,并毫无理由地彼此攻击和相互伤害。因此,保罗所责备的是那疯狂打官司的私欲,并不是打官司本身。

他责备他们说:基督徒应当宁愿受损,也不要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而纷争。c换言之,他们每次一吃亏,就立刻为了小事情上法庭,这表明他们太容易发怒而不够有耐心。基督徒所应当保持的心态是:宁愿自己受损,也不要上法庭,因为人在打官司时很难不被刺激而恨恶对方。但当一个基督徒能够保护自己的财产(因为失去这财产对他是很大的损失)而同时不失去他对别人的爱,他打官司并没有违背保罗的这吩咐。总而言之,就如我们以上所说,爱是对每个人最好的忠告。我们所行的若没有爱,我们所争辩的若越过了爱的范围,毋庸置疑,都是不正当以及邪恶的行为。

连不公正的统治者都需要顺服和尊重(22—29)

22.尊敬

国民对官员最主要的本分,是要大大地尊敬他们的职分,因为这职分是神亲自交付他们的,我们因此当尊敬他们为神的使者和代表。某些人很尊敬地顺服他们的官员,希望有他们所能顺服的人在他们之上,因他们知道这对社会有很大的益处,然而他们却视官员为某种非有不可的恶。但彼得对我们的要求不止这样,因他吩咐我们当尊敬君王(彼前2:17);所罗门同样教导我们当敬畏耶和华与君王(箴24:21)。因彼得所记载的“尊敬”一词,包括某种真诚与坦白的看法。且所罗门既将君王与神连在一起,就表示将一种神圣的尊敬和尊严归于君王。我们也应当指出保罗众所周知的另一句话:“我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13:5,参阅Vg.)他的意思是说:臣民不应该因对君王和治理者的惧怕而顺服他们(就如他们当然会顺服带武器的仇敌,因为若抵抗他就必定立刻受报应),因为当他们顺服君王时,他们就在顺服神,因为治理者的权柄来自神。

我所探讨的不是那些人本身,仿佛某种有尊严的面具能够掩盖他们的愚昧、懒惰、残暴、不道德的恶行一样,从而要求把对美德的称赞献给邪恶,我说的是这职分本身配得我们的尊荣和敬重。所以无论是谁来做治理者,只因他们的地位本身,就应该尊敬他们。

23.顺服

我们以此得出结论:国民既因尊敬自己的官员,就当证明自己对他们的顺服。也许是借着顺服他们的命令、纳税、当任公职、服兵役,或执行官员对自己的其他命令。保罗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罗13:1—2,Vg.)他对提多说:“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做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3:1,参阅Vg.)彼得也同样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我的翻译是“命令”)、“a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2:13—14)。那么,为了证明他们的顺服是真诚和衷心的,而不是假冒为善的,保罗接下来吩咐他们要在祷告中,将在他们上面的掌权者交托神,求告神保护他们,并叫他们兴旺。保罗说:“我劝你……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2:1—2,参阅Vg.)

我们在此不要自欺,因当我们抵抗做官的人时,我们同时也在抵抗神。虽然(从人的观点来看)我们能藐视不带枪的官员而不受处罚,但神却准备严厉地报应这对他自己的藐视。

此外,我也将老百姓在公众领域自我节制的本分包括在这顺服之下,因这能防止他干涉官员的职分,或在任何方面干扰政治家。若任何公共的规条需要更改,他们不可暴动或自己动手,反而要约束自己。他们应当把这一切的事交托在做官的人手中,因这职分是神赐给他的。我的意思是他们不可在吩咐之外自行其是。因当做官的人吩咐时,老百姓才有权利行使。谋士常常被称为君王的耳朵和眼睛,照样我们可以很合理地将他所吩咐行事的人称为君王的手。

24.我们也应当顺服不公义的官员

我们在此所描述的既然是国家的领导者,有时他被恰当地称为一国之父,诗人甚至描述他为百姓的牧人、平安的保佑者、公义的保护者,以及无罪之人的辩护者,反对这种权威的人应当被视为疯子。

然而,在几乎每一个时代中,某些君王在他们所应当谨慎的事上,却粗心大意,并放纵自己的惰性。另外,还有一些统治者自私地出卖法律、特权、判决以及人情。还有一些统治者贪污百姓的金钱,且之后奢侈地浪费在疯狂的赠予之上。也有一些统治者简直像强盗抢夺人的房屋,强暴未婚和已婚的妇女,残杀无辜之人。

因此,说服一些人他们应当将这种统治者视为君王,并因此尽量顺服他们,是非常困难的事。因为一般人在这样严重的侮辱和大罪(与官员,甚至人的职分完全不相称)之下,完全看不到官员所应当彰显的神的形象;他们完全看不出来这人是神的使者,被指派是为了赏善罚恶(参阅彼前2:14,Vg.)。但他们这样做等于不承认圣经交付这人的尊严和权柄。其实,自古以来痛恨暴君,敬爱明君就是人之常情。

25.邪恶的统治者是神的审判

然而,只要我们仰望神的话语,我们就能更清楚地明白这件事。因圣经教导我们:不但要顺服那些正直和忠心履行职分之君王的权柄,圣经甚至教导我们:要顺服一切在我们之上统治我们之人的权柄,不管他们用怎样的手段获得这权柄,即使他们根本没有履行君王的职分。因为虽然主向我们见证君王的职分是他善待人的最高恩赐,负责保守百姓的安全,虽然神限制统治者在我们身上的统治范围,但主同时宣告不管他们是谁,他们的权柄完全来自神。事实上,神告诉我们:那些为国家的益处统治我们的人,就是神善待我们的证据;圣经接着说:那些不公正和无能地统治我们的人,是神亲自兴起为了惩罚百姓的恶行;圣经也记载:所有的统治者都带有圣洁的威严,因为神赏赐他统治的权柄。

在我继续教导之前,我首先要充分地证明这个事实。然而,我们无须花费许多的时间,证明邪恶的君王是主向世人所发的怒气(约34:30,Vg.;何13:11;赛3:4,10:5;申28:29),因我认为这点没有人会不同意;然而,抢夺我们财产的强盗、污秽我们床的奸夫和企图杀害我们的凶手同样也在神的手中,因为圣经教导我们:这一切的灾难都是神的咒诅。

然而,我们在此要暂停一下,好证明这事实,这是人不容易相信的事。即使一个人非常邪恶,完全不配得我们的尊荣,但只要他拥有公共权力,他便拥有主借他的话语所赐给施行他公义和审判的仆人的尊贵、神圣的权柄。因此,就公共的顺服而论,这统治者的臣民应当尊敬他,就如尊敬最善良的君王一样。

26.圣经要求我们顺服邪恶的君王

首先,我要在此劝读者们留意和考虑圣经极为理智且经常吩咐我们记念的神的护理,特别是神照自己的美意为我们安排王国,并选召君王。但以理记载:“耶和华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但2:21、37),“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予谁”(但4:17,参阅4:14,Vg.)。虽然这是圣经到处可见的教导,然而却是但以理特别强调的真理。尼布甲尼撒王是怎样的君王是众所周知的。他打败了耶路撒冷,并侵略和毁坏其他的国家。然而在《以西结书》中,耶和华宣告他因这君王对其他国家的毁灭,以埃及地奖赏他(结 29:19—20)。但以理对他说:“王啊,你是诸王之王,天上的神已将国度、权柄、能力、尊荣都赐给你。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兽,并天空的飞鸟,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这一切。”(但2:37—38,参阅Vg.)但以理也对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伯沙撒王说:“至高的神曾将国力、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因神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但5:18—19,参阅Vg.)当我们听说君王是神自己所立定的,我们就要立刻提醒自己:神给我们尊荣和尊敬君王的吩咐;这样我们就能毫不犹豫地接受最邪恶的暴君正在神所指定他的岗位上。撒母耳警告以色列人,他们将忍受自己的王对他们众多的伤害,而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又派他们做千夫长、五十夫长,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和车上的器械;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做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撒上8:11—17)当然,这不是君王合乎律法的权利,因为神的律法吩咐他们要自我节制(申17:16及以下)。然而,对百姓而言,这被称为公正,因为他们必须遵守,神也不允许他们抗议。就如撒母耳对他们说:你们的君王将会嚣张到难以忍受的地步,然而神不允许你们抵抗;神只允许你们遵守他们的命令,并听从他们的话。

27.《耶利米书》27章中关于尼布甲尼撒王的记载

在《耶利米书》中有一处特别有趣的经文。这经文虽然很长,却仍值得我们引用,因它非常清晰地界定了这个问题:“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地上的人民、牲畜,我看给谁相宜,就把地给谁。现在我将这些地都交给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列国都必服侍他和他的儿孙,直到他本国遭报的日期来到……无论哪一邦哪一国,不肯服侍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刑罚那邦……只管服侍巴比伦王,便得存活。”(耶27:5—8、17,参阅Vg.)可见神喜悦以色列人完全顺服那可憎恶、残忍的暴君,单单因为他是王。他之所以被立为王并带有君王的权威,完全是出于神的预旨,因此,以色列人不可违背他。只要我们不断地留意这事实,甚至摆在自己的眼前,既然连最无用的君王都是神以同样的预旨所立定,且这预旨赏赐他们权威,我们就能抵挡一切反抗的思想,并不再认为我们应当照君王的行为对待他,或以为我们若全心全意地顺服一位不称职的君王,就非常不公平。

28.圣经对君王神圣性的一般见证

若有人反对说这命令是神专门给以色列人的,这样的反对是虚妄的。因为圣经记载这吩咐所根据的原则是,耶和华说:“我将这些地都交给我仆人尼布甲尼撒的手”(耶27:6,参阅Vg.)、“因此服侍巴比伦王便得存活”(耶27:17,参阅Vg.)。我们不可怀疑自己应当服侍神所立为王的人,且主一旦兴起任何人成为君王时,他宣告这人做王是根据他的美意。圣经有许多一般的见证能证明这一点。所罗门王在《箴言》中这样说:“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箴28:2 p.)《约伯记》在12章中也记载:“他放松君王的绑,又用带子捆他们的腰。”(伯12:18)我们若相信这教导,就必定侍奉他以得存活。

在《耶利米书》中,耶和华又命令他的百姓寻求巴比伦的和睦,因为他们被掳到那里去。神也吩咐他们要为巴比伦求告他,因为巴比伦的和平就是他们的和平(耶29:7)。以色列人一切的财产被抢夺,他们从自己的家里面被赶出去,并被掳到国外去,落入极其可悲的捆绑中,而神居然吩咐他们要为那掳掠他们的国家的和平代祷。这吩咐与其他为逼迫我们的人代祷的经文不同(参阅太5:44)。神在此吩咐他们的目的,是要那君王的国在和平中蒙保守,好让他们能够在其统治之下兴旺。同样地,虽然大卫已经蒙神呼召做王,并被神圣洁的油所膏,然而当扫罗不公义地逼迫他时,他仍怀着对他仇敌的敬畏,因神立扫罗做王的尊荣将他分别为圣。大卫说:“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4:6,参阅Vg.)、“我却爱惜你,说:‘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4:10,参阅Vg.)、“有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无罪呢?……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他或被耶和华击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战阵亡。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6:9—11,参阅Vg.)。

29.不是国民,乃是神要为公义伸冤

我们应当高度地尊敬一切的统治者,甚至对他们怀敬虔的心,不管他们的人格如何。所以我再三地说:我们应当学习不看人本身,而要接受,他们照神的美意,带有神所刻在他们身上的某种不可玷污的威严。

然而(你或许会说),统治者照样也应当对他们的国民负责。我早已承认这一点,但你若以此推论你只负责服侍公正的统治者,这是很愚昧的想法。因为丈夫对妻子有责任,父母对儿女有责任,且这责任是相互的。假设父母和丈夫不尽本分。假设父母对自己的儿女严厉到叫他们厌倦至极,虽然圣经吩咐他们不可惹儿女的气(弗6:4)。或假设丈夫可恶地利用自己的妻子,虽然神吩咐他们要爱妻子(弗5:25),且因她们是软弱的器皿爱惜她们(彼前3:7)。难道儿女因此能减少他们对父母的顺服,或妻子减少她们对丈夫的顺服吗?不,他们反而仍应当顺服在他们之上邪恶和不忠心的人。

事实上,我们都要尽量拒绝“看那悬挂在脖子上的皮包”,即我们不可究查别人是否尽到自己的本分,我们每一个人反而应当专心尽自己的本分,在别人权柄之下的人特别应当如此。因此,若暴力的君王残忍地折磨我们,或若贪心、放荡的君王抢夺我们的财产,懒惰的君王完全忽略我们的需要,甚至若不敬虔和亵渎的统治者因我们的敬虔逼迫我们,我们首先要想到自己的罪行,因主无疑以这样的打击管教我们(参阅但9:7)。e这样,谦卑会使我们不致失去耐性。b我们也要同时提醒自己,不是由我们来纠正这些邪恶;剩下我们能做的只是求告主的帮助,因为王的心以及国家的一切变化都在耶和华手中(箴21:1 p.),“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82:1 p.)。一切拒绝以嘴亲受膏者的君王和审判官都将灭亡(诗2:10—11)。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想借此欺压穷乏人、夺去神的民中困苦人的权利,使寡妇当了他们掳物,使孤儿当了他们的掠物,这些统治者的结局也将如此(赛10:1—2,参阅Vg.)。

立法院的官员应该限制君王的专制;对神的顺服高于一切(30—31)

30.神有时借着不经意的人干涉

这就彰显神的良善、大能以及护理。因神有时在他的仆人中兴起人,并吩咐他们处罚那邪恶的政府,使原先受到不公正压迫的百姓脱离可怕的患难。神有时照自己的美意利用人的怒气释放他的子民,虽然这些人本来有不同的意图和计划。神借着摩西救以色列人脱离法老的专制(出3:7—10);也借着俄陀聂救他们脱离叙利亚之王古珊的手(士3:9);也借其他的君王或士师救他们脱离古时候的奴役。神利用埃及人除掉推罗人的傲慢,利用亚述人除掉埃及人的悖逆,利用迦勒底人平息亚述人的怒气;且在古列王击败了玛代人之后,利用玛代人和波斯人叫巴比伦的骄傲降卑。神有时利用亚述人,有时又利用巴比伦人,除去犹大和以色列王忘恩负义和亵渎的悖逆,虽然不是每一次都用同样的方式。

第一种神的仆人既因以神合乎真道的呼召被差派与那些君王作战并打败他们,就没有违背神所设立的君王之威严;他们出于天上的权柄,以更大的权柄胜过更小的权柄,就如君王惩罚他们的臣民合乎真道一样。然而第二种人,虽然神随意控制他们的脚步,并叫他们毫不知觉地施行他的美意,在自己的心里所想的却尽是作恶。

31.根据宪法为百姓的自由辩护

然而,不管我们如何看待这些人的恶行本身,神仍然借着他们破坏傲慢君王流人血的权杖,而推翻邪恶到极处的政府,为了成就他的美意,君王因此要聆听而战兢。

但我们同时要谨慎,免得藐视做官之人的权威,因他们充满神借极为严肃的命令所立定的威严,即使担任君王职分的人极为不配,甚至借自己的恶行极力叫自己的职分受玷污。既然纠正君王毫不节制的专制是在主的手中,那么我们千万不可以为神将这责任交付我们,因他给我们的唯一吩咐是要顺服和忍受。

我现在说的是私人。若有百姓挑选为了约束君王之专制的官员(如在古时候,五长官当选为了约束斯巴达王,或在罗马百姓的法院负责约束执政官,或市区行政长官负责约束雅典人元老院的权威;或在我们的时代,召开议会时在各领域发挥作用的三级会议),我不但没有禁止他们照自己的职分反抗君王暴力、放荡的行为,我反而说他们对这些残忍压迫穷困百姓的君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懦弱的行为简直是邪恶的背叛,因他们不忠心地出卖百姓的自由,而且他们知道保护这自由是神所交付他们的职分。

32.我们不可因顺服人而不顺服神

然而,虽然我们已证明对统治者的顺服完全合乎真道,但我们总要留意这例外,甚至强调这例外,即顺服不可叫我们离弃我们对神自己的顺服,因为所有君王的一切计划、命令,都伏在神的旨意之下;以及他们的权威,都伏在神的权柄底下。而我们若单为满足人而激怒神,这是非常荒谬的事,因为我们是为神的缘故顺服他们!主才是万王之王,每当他张开他圣洁的口说话时,我们要在众人的权威之上听从他;在神的权威底下,我们服从在我们身上一切的权柄,但只在神里面服从他们。他们若吩咐任何违背神的事,我们要轻视这吩咐,且在这情况下,不可因他们做官的权威感到恐惧,因当我们将这权威视为伏在神至高的权柄底下,我们就并没有损害它。e根据这原则,虽然但以理拒绝顺服君王不敬虔的命令,却说自己在王面前没有行过亏损的事(但6:22—23,Vg.)。因为君王超越了范围,这样不仅冒犯人,也在神面前硬着颈项,等于是废除了他自己的权力。相反地,以色列人被斥责,因他们纯粹顺服君王邪恶的命令(何5:13)。当耶罗波安造了金牛犊时,以色列人离弃了神的圣殿,并开始崇拜新的偶像为了讨好他(王上12:30)。他们的子孙一样轻率地顺服了他们君王的命令。先知严厉地责备以色列人,因他们遵守了君王的律例(何5:11)。他们这假冒为善的谦虚一点都不值得称赞,因为这些在宫廷里溜须拍马的人借此掩饰自己,欺哄单纯的人。他们虚伪地说:在任何方面不遵守君王就不合乎真道。仿佛神将自己的权柄交付给人,叫他们如神一样统治全人类!或仿佛将地上的权柄伏在将这权柄交付人的主宰手中,就是贬低这权柄似的,虽然就连天上的使者都以战兢的心求告神!a我知道我们若对神保持这样忠心的心态,会经常面临极大的危险,因为君王非常恼火任何人对他们的违背。所罗门说:“王的震怒如杀人的使者。”(箴16:14)但既然天国的使者彼得大声宣告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我们就要使这想法成为我们的安慰,即我们宁愿受任何的苦难,也不要离开敬虔的道路,即献上主所要求我们的顺服。为了激励我们,免得我们灰心丧胆,保罗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林前7:23)因此,我们岂可屈服于邪恶之人的命令。

颂赞归于神!——《基督教要义》

第十九章 被误称为圣礼的五种仪式;其错谬及真实性质

五种被视为圣礼的仪式,没有圣经根据,也没有古代教会的先例(1—3)

1.问题不在乎用“圣礼”这一词

我们以上对圣礼的教导,应当足以说服一切冷静和有受教之心的人,不可放纵自己的好奇心,或不顾圣经的教导,接受除了主所设立的两个圣礼之外任何其他的圣礼。然而,七个不同的圣礼几乎成了人人谈论的普遍观念,充斥在所有的学校和讲道中。这观念根深蒂固,今天仍无法从人的心里根除。因此,我决定个别以及详细地查考其他五种被视为主亲自设立的圣礼。我打算撕裂这些仪式在上面披戴的一切伪装,好叫单纯的人都能够看清它们的真面目,并明白它们到如今被视为圣礼是完全错误的。

首先c,我愿意向一切敬虔的人声明:我愿意这样争辩并不出于自己好争吵的心,我有充足的理由攻击教会对圣礼的滥用。我知道基督徒是万事之主人,这万事也包括言语在内。因此,他们可以随意运用言语在他们所选择的事上,只要他们保持敬虔的心态,尽管他们在说话当中可能有某种程度的语病。这一切我都承认,虽然言语依从现实比现实依从言语好得多。然而“圣礼”一词的情况不同,因为那些主张教会有七种圣礼的人,同样也主张这七种圣礼都是对那看不见的恩典的可见象征;他们也相信这些圣礼都是圣灵的器皿,他所用来赐人公义并使他们蒙恩的工具。

事实上,《四部语录》的作者都否认在摩西律法中的圣礼应当被称为圣礼,因为那些圣礼当时没有赏赐人它们所预表的事。那么,请问,难道我们能够忍受主亲口分别为圣并以极美的应许装饰的这些象征,反而不被我们视为圣礼;而我们居然同时将圣礼的尊荣归在人自己所捏造,或至少不来自神之吩咐的仪式上吗?所以,他们要么改变这词的定义,要么不再使用它在这些仪式上,因为他们这样使用会使人产生错谬的观念。他们主张临终抹油礼是看不见的恩典的象征和起因,因为它是圣礼。我们既然完全不能接受他们的推论,就必须公开地质疑他们将圣礼一词运用在这个仪式上,这样我们便不容这类错误的发生。此外,他们称之为圣礼的理由是这仪式包括外在的象征和言语。但这仪式若不是神的吩咐也不带神的应许,我们唯一的选择不就是反对吗?

2.唯有神自己才能设立圣礼

我深信我们在这里所争辩的不是言辞。我们的争议是必要的,在乎这言辞所代表的真理。因此,a我们必须坚持前面已无可辩驳地证明了的事,即设立圣礼的决定完全在神的手中。事实上,圣礼借着神完全、可靠的应许,是要鼓励和安慰信徒的良心,然而这完全在人的能力之外。我们应当将圣礼视为神对我们美意的见证,然而人,甚至天使都不能做这见证,因为他们都不是神的谋士(赛40:13;罗11:34)。因此,是神自己以他当有的权威,借着他的话语向我们见证关于他自己的事。圣礼是印记,是神的盟约或应许的印记,但神的盟约不可用物质或地上的东西做印记,除非神借着他的权能如此决定和设立。所以人不能设立圣礼,因为人没有能力把神如此伟大的奥秘,隐藏在这么卑微的东西底下。奥古斯丁很妙地说:有了神的话语,圣礼才成为圣礼。

此外,我们若对圣礼和其他的仪式做区分,这会大大地帮助我们,不然我们将会落入许多谬论里去。a使徒们屈膝祷告(徒7:60,9:40,20:36,21:5,26:14),因此没有圣礼我们便不屈膝。据说门徒向着东边祷告,那么往东边祷告也应该是一种圣礼。保罗希望我们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2:8),而且在古时候,敬虔的人经常举手祷告(诗63:4,88:9,141:2,143:6),所以我们应该把举手祷告当作另一种圣礼。到最后,圣徒一切的手势将成为圣礼。我这样说是因为这种想法与我们的主题有密切关系。

3.古代的教会根本没有七种圣礼

他们若想用古代教会的权威压制我们,这简直是欺哄。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教会作家们用“七”这个字形容圣礼。我们也不确定这个数字是什么时候混进来的。我承认他们有时相当自由地使用“圣礼”一词,但他们的意思是什么呢?他们用圣礼代表一切外在的仪式,以及一切敬虔的行动。然而,当他们谈到向我们见证神恩典的象征时,他们只提到这两个,即洗礼和圣餐。

我在此引用奥古斯丁的几句话做见证,免得有人认为这是我毫无根据的说法。他对雅努雅流(Januarius)说过:“首先,我要你明白我这一次讨论的重点是什么,就是我们的主基督(就如他在《马太福音》中亲自说的)将容易的轭以及轻省的担子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太11:29—31)。因此,基督用稀少的圣礼叫他新造的人合而为一。且这些圣礼不难守,也有深奥的意义。这些圣礼是以三位一体的名义分别为圣的洗礼,以及领受主的身体和血的圣餐,以及其他圣经所教导的圣礼。”他在他的作品《论基督教教义》(On Christian Doctrine)中说:“自从主复活以来,主自己和使徒教导设立了几个象征而不是很多个,这些象征不难守,有深奥的意义,也要求我们圣洁地遵守。这些圣礼是洗礼和记念主的身体和血的圣餐。”么他为何连提都没有提到“七”这圣洁的数字呢?若当时的教会已经设立了七种圣礼,难道他不会提到这件事吗?特别是他比一般人更喜欢提到数字的意义。事实上,他之所以提到洗礼和圣餐,却没有指出其他的仪式,难道这不够充分地暗示这两个奥秘在尊严上与众不同,且其他的仪式与这两个相比算是次要的吗?所以,我说这些圣礼的博士对圣礼的立场,不但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甚至也没有古代教会的先例,不管他们怎样夸口。然而,我们现在要开始探讨他们视为圣礼的仪式。

坚振礼不是圣礼;我们应当重新恢复先教导人才接受他为会友的习惯(4—13)

4.古代教会的习惯

在基督徒的孩子长大之后,古代的教会习惯把他们带到监督面前,好让他们尽成人受洗之前所要尽的本分。他们首先必须和其他的初信者一起上课,学习基督教信仰较深奥的教义,且当他们上完课之后,必须在监督和众会友面前告白自己的信仰,所以那些受婴儿洗礼的人,因为他们在那时候没在教会的面前告白自己的信仰,就在童年快结束的时候,被自己的父母带到监督面前考核要理问答,因为要理问答当时有固定的形式,也被普遍使用。然而,为了让这本来严肃和圣洁的习惯更严谨以及有更大的尊严,教会也加上了按手的仪式。因此,这青少年的信仰一旦被确认,接受完庄重的祝福后便离开。

古代教父常常提到这习惯。教皇利奥说:“若任何的异端分子悔改归向神,他不要重新受洗,反而要借监督按手在他身上,弥补他在受洗时所没有受到的那圣灵的大能。”也许我们的仇敌在此会吼叫说:赏赐人圣灵的仪式被称为圣礼是极为妥当的事。然而,利奥自己在别处解释他说的这句话的意思:“不要让在异端中受洗的人重新施洗,反而要奉圣灵的名按手在他身上,好确认他的信仰,因为他只领受了洗礼的形式而没有成圣。”耶柔米在反对路西弗派(Luciferians)的时候,也有同样的教导。虽然我不否认耶柔米说这仪式是使徒所传下来的在某种程度上是错误的,然而他根本不像这些人那么愚昧。且他解释自己的话,说这祝福之所以唯独交给监督,是为了尊荣监督的职分,而不是因为这是律法上的需要。所以,他热烈地赞成按手的仪式,因为它纯粹是一种祝福形式,也希望我们现今重新使用这仪式,只要我们保持它的纯洁性。

5.坚振礼最后的发展和天主教对这仪式的教导

然而,在之后的时代,教会几乎抹去了这仪式的本意,并设立了某种虚假的坚振礼,而称之为神的圣礼。

他们错误地教导坚振礼的大能赏赐人圣灵,好增加他们的恩典,因为神在他们受洗时,为了使他们成为无罪,赏赐他们圣灵;他们也说坚振礼坚固那些借洗礼重生的人为主作战。这坚振礼也包括膏抹和宣告:“我奉父、子、圣灵的名,用圣洁十字架的记号,把你分别为圣,并用救恩的圣油给你坚信。”仪式美丽动人!然而在这仪式中,哪里有神的道?因为圣灵的同在完全来自真道。他们没有一句圣经的根据。那么他们如何使我们确信他们的圣油是圣灵的器具呢?我们所看到的不过是恶心和油腻的抹油而已。奥古斯丁说:“象征加上神的道,它就变成了圣礼。”那么,他们若要我们在油中看到除了油之外的其他东西,就必须给我们看神的真道。但他们若表明他们是圣礼的执事,我们就不再与他们争辩。做圣礼执事的第一个原则是:不可在吩咐之外行任何事。那么,只要他们找出主对这仪式的吩咐,我就立刻闭口不言。但他们若没有神的吩咐,他们这亵渎的任意妄为是无可推诿的。主也在同样的意义上问法利赛人: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还是从人间来?他们若回答:“从人间来”,这就证明他的洗礼是虚无的;他们若说:“从天上来”,他们就必须相信约翰的教导。所以,为了避免过分诽谤施洗约翰,他们不敢承认他的洗礼从人间来(太21:25—27)。由此可见,如果坚振礼出自人,就是虚无的;相反地,我们的敌人若想说服我们它从天上来,他们就要证明。

6.诉诸使徒的按手,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他们企图利用使徒的榜样为自己辩护,因为他们说:使徒没有任何轻率的行为。是的!他们若效法使徒的榜样,我们也不会责备他们。然而使徒们做了些什么呢?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当正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道时,他们就差派彼得和约翰到他们那里去;这两个使徒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其中一个人身上,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徒8:14—17,参阅Vg.);而且路加也经常提到按手(徒6:6,8:17,13:3,19:6)。

路加告诉我们使徒做了什么,即他们忠心地服侍。主喜悦他的使徒借着按手赏赐人当时他浇灌在他百姓身上的圣灵可见的奇妙恩赐。我认为按手底下没有隐藏任何更为深奥的奥秘。我自己的解释是:使徒采用这仪式,是为了表示他们将被按手的人交托并奉献给神。

若今天教会仍有使徒的职分,那么我们也必须保持这按手的仪式。但既然神已经不再赏赐人这恩赐,那么按手有什么意义呢?的确,圣灵仍然与神的百姓同在,因他若不继续做教会的引导,教会就站立不住。教会仍有基督所设立的那永远的应许,即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活水来(约 7:37;参阅赛55:1;约4:10;7:38)。但圣灵借按手曾经赏赐人行神迹和奇事的大能,这恩赐已经没有了;而且这恩赐只维持了一段时间,是极为恰当的计划。因为主当时喜悦用未曾听过、极为奇妙的神迹表明和彰显这新的福音传讲和新的基督国度。当主停止赏赐这些恩赐时,他没有完全弃绝他的教会,只不过在宣告他国度的卓越以及他话语的尊严已经被充分彰显出来。那么,这些假冒为善的人到底说自己在哪方面效法使徒的榜样呢?他们应该像使徒那样借按手赏赐人行神迹奇事的大能,叫圣灵的能力立刻彰显出来才对。但他们并没有这样行。那么,他们为何自夸有使徒按手的恩赐呢?因为使徒按手带来的结果与他们的截然不同。

7.用油膏抹是虚假的圣礼

这教导与教导主向他的门徒所吹的那口气(约20:22)是赐人圣灵的圣礼一样不理智。虽然主做过一次,但他并不要我们效法他的榜样而如此行。同样地,主喜悦使徒在一段时间之内,借他们的祷告赏赐人圣灵可见的恩赐。然而主不喜悦后来的人像猴子一样模仿,因为这种空洞的模仿十分拙劣,毫无益处。

然而,即使他们能证明自己的按手效法使徒的榜样(他们只有在某种邪恶的“热忱”上与使徒相似),但他们所采用的那“救恩之油”从何处而来?谁教导他们在油里面寻求救恩?谁教导他们这油有坚信的大能呢?保罗吗?因他吩咐我们不可归回小学(加4:9),且更直接禁止我们依靠这些次要的仪式?(西2:20)然而我以主的权威而不是自己的权威说:那些将油称为“救恩的油”的人是背弃在基督里的救恩;他们否定基督,也因此在神的国度里无分。因为油是为肚腹,肚腹也是为油,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参阅林前6:13)。因为这一切正在朽烂的物质与神的国度毫无关联,因主的国度是属灵、永不朽坏的国度。那么也许有人会问:“难道你用同样的准则来衡量那为我们施洗的水以及圣餐所用的饼和酒吗?”我的答复是:在神为我们设立的圣礼中,我们需要留意这两点:摆在我们面前的物质实体和借神的道印在其上的形式,因为它的一切效力都在于神的道。所以只要它们——饼、酒、水,我们在圣礼中所看见的事物——保存其实质,保罗的话永远是有效的:“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林前6:13)因为这一切都要与这世界一同废去(林前7:31)。但就这些物质被神的道圣化为圣礼而论,它们不仅没有把我们限在肉身之中,反而使我们受真正和属灵的教导。

8.坚振礼叫人轻视洗礼

但我们要更详细地查考这脂油到底喂养以及滋养多少怪物。这些膏抹者说洗礼赏赐人圣灵,使他们成为无罪,在坚信中圣灵则增加我们的恩典;也说我们在洗礼中重生得生命;且圣灵在坚信中装备我们作战。他们还无耻地说:在坚信之外,洗礼无法得以适当完成!这是可怕的邪恶!我们不是借着洗礼与基督一同归入死,在他的死里有分,好让我们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吗?(罗6:4—5)此外,保罗将我们在基督的死和复活上有分,解释为治死肉体和圣灵的更新,因为“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罗6:6,Vg.),“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Vg.)。难道这不是装备我们作战吗?

但他们既然认为践踏神的真道算不了什么,他们为何没有至少尊敬教会,因为他们希望在各方面被看待为服从教会的人?然而,还有什么比米利大会议(Council of Melita)的教令更有力的论据可以驳倒他们的教义呢?这教令说:“谁说神设立洗礼唯独为了人的赦罪,而不是同时为了神将要赐给我们的恩典,就让他被咒诅吧!”

然而,在我们上面所引用的经文中,路加告诉我们:那些未曾领受圣灵的人,仍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的(徒8:16)。路加这样说并不是否认那些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基督的人被赐予圣灵的恩赐(罗10:10)。他说的是领受圣灵赐人行神迹奇事的恩赐。圣经记载使徒在五旬节时领受了圣灵(徒2:4),然而基督早就对他们说:“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太10:20,Vg.)。请一切属神的人留意撒旦在这里恶劣和危险的谎言。为了偷偷摸摸地诱惑那些不警醒的人轻视洗礼,它谎称实际在受洗中所领受的恩赐,是在坚信的仪式上所领受的。谁能否认这就是撒旦自己的教义?因为它夺去神在洗礼中所赏赐我们的应许,而将之迁移到另外的地方。我们现在已经发现他们所谓奇妙的抹油被建立在什么根基之上。圣经记载:“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抹油者的话则是:“在洗礼中没有任何能装备我们作战的应许。”前者是真理的声音;后者必定是谬误的声音。所以,我可以对坚振礼下一个比他们到目前为止所下过更好的定义:它是对洗礼公开的践踏,并掩盖甚至废掉洗礼的目的;它是来自魔鬼的虚假应许,诱惑我们离弃神的真道。或者我们可以说坚振礼是被魔鬼的谎言所玷污的油,而且这油欺哄单纯的人,并叫他们陷入黑暗中。

9.坚振礼对救恩是必需的,这教义是胡说

此外,他们接着说:众信徒在受洗之后应当借按手领受这圣礼,好叫他们成为完整的基督徒,因为没有哪个基督徒不是在坚振礼中被监督用圣油膏抹。这是他们自己的话,然而我以为一切关于基督教的教导都在圣经里面。但我现在明白:根据他们的教导,正统信仰的形态必须在圣经之外去找。因此,神的智慧、天上的真理、基督的整个教导只不过叫人开始做基督徒,而油才使他们得以完全。这就定了使徒和许多殉道者的罪,因为他们一定没有受过油的膏抹,因为当时还没有圣油倒在他们身上,使他们在基督教一切的细节上得以完全,或者叫那些还不是基督徒的人成为基督徒。

然而,即使我自己不开口,这些人已充分地反驳他们自己了。因为在他们所有的门徒当中,百分之多少在受洗之后受膏抹呢?那么,他们为何允许这些不完全的基督徒继续在他们当中,因为他们马上就能叫他们得以完全?他们为何以这么消极的忽略,允许人忽视他们若忽视必犯大罪的事呢?如果这仪式对于救恩如此不可或缺,他们为何没有更严厉地要求呢?除非对那些受洗之后忽然去世的人,否则都应该膏抹。我的意思是:他们既然让许多人随便轻视这个仪式,就等于在默认这个仪式对他们而言,没有他们所说的那么重要。

10.天主教徒看重坚振礼胜过洗礼

最后,他们主张这圣洁的膏抹应当比洗礼更受人的重视,因为居高位的神职人员才能施行这仪式,然而,所有的神甫都能施行洗礼。这些热爱自己的发明,因此极为大意地藐视神圣洁圣礼的人,难道他们不是发疯了吗?亵渎的嘴唇啊!难道你竟敢以单单被你的恶臭气息所污染的油来对抗基督的圣礼,并被你含糊不清的话所迷惑,将油与被神的道所圣化的水相比?你的胆大妄为不止于此,你甚至更喜欢它!这就是那所谓神圣宗座的回答,那所谓来自使徒之三角台的神谕。

然而,之后有一些人开始把这疯狂的谬论说得更为温和一点,因为连他们都知道:这疯狂的教导太极端了!他们说:坚振礼应当比洗礼更受人的尊敬,并不是因它带给人更大的益处和力量,而是因为这仪式是更有价值的人所施行的,而且这油抹在身体更光荣的地方,即额头上;或因这仪式比洗礼更增加人的美德,洗礼多半在乎的是赦罪而已。

他们前面的理由暴露自己为多纳徒派,因为他们主张圣礼带给人的果效,完全依靠施行圣礼之人的价值。即使我接受坚振礼因施行监督的价值更大,就应当更受人的尊敬,然而,若任何人问:他们这监督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威呢?只能是他们自己随意捏造的。他们会说:只有使徒才有这样的权威,因为神唯独使用使徒分赐人圣灵。难道只有监督才算使徒吗?他们是使徒吗?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是,他们为何不以同样的辩论教导:唯有监督在圣餐中才有喝杯的资格,因为他们禁止平信徒喝杯,他们的解释是:主当时将杯只交给使徒。他若只交给使徒,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前后一致地推论他因此只交给监督呢?然而,在那个地方,他们把使徒当成一般的神甫;如今他们头脑发昏,又转向另一个方向,把使徒视为监督了。最后,亚拿尼亚并不是使徒,然而神叫保罗去找他,医好他的眼睛得看见、受洗,并被圣灵充满(徒9:17—19)。我进一步说,若这职分是神所交付监督的,那么格里高利的信怎么会记录他们之后居然把这职分交付一般的长老呢?

11.看重坚振礼过于洗礼之肤浅的理由

他们主张坚振礼比神的洗礼更应当受人尊敬的另一个理由非常幼稚、愚昧、笨拙:在坚振礼中油被擦在额头上;但在洗礼中则被擦在头顶上,仿佛洗礼是用油而不是用水施行!我请一切敬虔的人见证,这些坏蛋在此的目的,难道不就是要以自己的酵败坏神圣洁的圣礼?我在上面说过:在圣礼当中,因人的各种捏造,那纯粹来自神的事,几乎没有裂缝能叫它照耀出来。即使你不相信我的见证,我请你们听你们自己教师的教导。他们居然完全忽略水,将之视为毫无价值,在洗礼中只看重油!相反,我们说在洗礼中额头也被浸湿了。你们的油与这水相比——不管是洗礼或坚振礼——连粪土都不如。然而若有人说:油的价钱更高,这更高的价钱反而玷污了它本有的任何价值,他们这样招摇撞骗,是神所憎恶的!

他们在第三个理由当中,胡说坚振礼比洗礼赏赐人更多的美德,但这说法不过是暴露自己的不敬虔。使徒借按手赏赐人圣灵可见的恩赐。这些人的抹油能带给人怎样的益处呢?然而,我不再理会这些教导者了,因为他们在亵渎之上又添加许多的亵渎。这就如戈尔迪之结(Gordian knot),这个结用剪刀剪掉,比设法解开好得多。

12.坚振礼没有古代教会的支持

那么,他们面对这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仪式,也不能理智地说服人,然而,他们却习惯假装这是非常古老的仪式,得到许多时代的认同。即使这是真的,他们仍一无所得。因为圣礼不属地,乃是属天;不是来自人,乃是唯独来自神。他们若希望自己的这仪式被承认为圣礼,他们必须证明坚振礼是神自己所设立的。

然而,他们凭什么说这是古老的圣礼,因为当古代的神学家们严格提到圣礼时,他们都只承认两种。即使我们要从人身上寻找自己信仰的庇护,我们在此有一个坚固的堡垒,因为这些人所谓的圣礼,完全没有古代神学家们的支持。古时的神学家提到按手,但他们将这仪式视为圣礼吗?奥古斯丁公开地教导:这仪式不过是祷告。他们可以在此吼叫,做出拙劣的区分,即奥古斯丁在此所说的按手并不是坚信的按手,乃是医治与和好的按手。因为奥古斯丁的这作品并没有绝版;我若曲解他的话,我欢迎他们像惯常那样咒骂我,甚至欢迎他们向我吐口水。因为奥古斯丁所指的是那些在教会被分裂之后归回教会的人。他否认他们应该重新受洗;他认为按手就够了,这样主透过和平的联络把圣灵分赐给他们。但是由于重新按手而不重新受洗可能显得有点奇怪,因此奥古斯丁在此做了区分。他说:“难道按手不就是特别为某一个人祷告吗?”而且他在别处的教导更清楚地证明他就是这个意思。他又说:“为了叫信徒在爱中合而为一,既然这是圣灵赏赐人最伟大的恩赐,如果没有这爱,即使人有所有其他圣洁的恩赐,那些其他的恩赐也无法叫他得蒙救恩,那么,教会就应当按手在归正的异端分子身上。”

13.真实的坚信

我真希望古代信徒的那习惯被保存到如今,免得这不当的鬼圣礼混入教会!那古老的习惯,虽然不是我们的敌人所说的坚振礼,因为他们的坚振礼一旦开始被宣扬,洗礼立刻就受害;反而是某种要理问答式的教学,给孩子和青少年机会在教会的面前做信仰告白,然而最好教要理问答的方式是有一本要理问答手册,里面包括我们对基要信条的简明摘要,即整个教会应当毫无争议并相信的信条。十岁的小孩会在教会面前做信仰告白,他会被问及每一个信条,也要做出回答;他若不明白任何信条,或理解得不够充分,就要继续受教导。如此,教会做证人,而他宣告独一、真诚的信仰,即众信徒同心敬拜独一无二之神的信仰。

教会若至今仍然有这纪律,某些懒惰的父母必定受刺激,因为他们大意地忽略儿女的教导,好像与他们毫无关联那样,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忽略将成为他们在众人面前的羞辱。如此,基督徒彼此间会更合一,我们也不会有那么多无知的会友,很少人会轻易地被新奇、怪异的教导所掳走;简言之,所有的人都会在基督教教义上受系统的教训。

补赎礼不合乎圣礼的定义(14—17)

14.古代教会的补赎礼

接下来,他们的下一种圣礼是补赎礼。他们对这仪式的教导混乱到没有人能对他们的这教义有任何确实的理解。我们在上面已经详细地解释了圣经对悔改的教导如何,也解释了我们敌人的教导是什么。我们现在只要稍微提到那些到目前为止已经说服教会这应当被视为圣礼之人的根据如何。

我首先要简洁地解释教会古时候的仪式,因为我们的仇敌错误地利用这仪式做他们的借口。古代教会公开悔改的方式,是那些照教会吩咐赎罪的人,借着按手重新与教会和好。这是赦罪的象征,表示罪人在神面前被举起,获得赦罪的确据。教会也借这仪式被劝勉,不再记念这人的罪,反而要以仁慈的心重新接纳他。居普良经常称这为“赐平安”。之后教会为了叫会友更相信和接受这仪式,规定这仪式必须在监督的权威底下进行,因此,第二次迦太基会议的教令说:“长老不得在弥撒中当众叫悔改的人与教会和好。”奥兰治会议的另一个教令是:“那些快离世的人,在悔改的时候,可以在没有和好的按手的情况下被宣告与教会和好;他们若之后得医治,就要站在悔改者之列,到了时候,他们就要领受监督的按手,正式地与教会和好。”第三次迦太基会议也一样认为:“长老不可在监督的权威之外,叫悔改的人与教会和好。”这一切教令是在这仪式上保持严谨的心态,免得因过分开放变得随随便便。所以他们希望监督做主席,因为教会相信他会更仔细地检查悔改之人的罪。然而,居普良在另一处表示:不但监督,甚至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按手在悔改之人的身上。居普良说:“他们按照一定的时间补赎;之后,他们来领圣餐,由监督和其他神职人员为他按手,重新获得领圣餐的权利。”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这习惯越来越恶化到教会开始在施行私人赦罪时,也用同样的仪式。之后就导致格拉提安所提出的公共和好与私人和好的区分。

我深信居普良提到的那古代的习惯是圣洁的,并使教会大得益处;我甚至希望我们现今能够重新开始施行这仪式。这最近的做法,我虽然不禁止或太严厉地责备,但却认为这不是必要的。无论如何,我们晓得在补赎礼中,按手是人所设立的仪式,并非来自神的设立,且教会因此应当将之视为某种无关紧要、外在的仪式,并不是说这仪式应当受我们的藐视,而是说这仪式不应与神的话语所吩咐我们的圣礼一样受我们尊敬。

15.补赎礼并不是圣礼

然而,天主教徒以及经院神学家们(因他们有以邪恶的解释败坏万事的无药可救的习惯)迫不及待地在这里找圣礼。这看起来一点也不奇怪,因他们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但当他们已经尽力之后,他们各种不同、完全不一致的立场,叫这事变得复杂、充满疑惑、不确定、令人困惑。所以他们这样说:要么外在补赎礼是圣礼,它若是圣礼我们就应当将之视为内在悔改的象征,即心里的懊悔,且这懊悔是圣礼的本质;要么就是两者一起组成一个圣礼,不是两个,乃是一个完整的圣礼。然而,他们同时也说:外在的补赎礼只不过是圣礼;内在的悔改既是圣礼的本质,又是圣礼本身。此外,赦罪不过是实质,而非圣礼。

只要我们在此留意上面对圣礼所下的定义,就必定晓得罗马天主教徒在此所视为圣礼的仪式,绝不是主为了坚固我们的信心所设立的外在仪式。他们若回答说,我的定义并不是他们非遵守不可的规定,请他们听听奥古斯丁,因他们把奥古斯丁视为至高的圣徒。他说:“神为在肉体中的人设立圣礼,好叫他们能够借着圣礼的台阶,从本来唯独肉眼看见的事,上升到心里明白的事。在他们所谓的“补赎礼”中,他们能否找到或让别人看到类似的东西呢?奥古斯丁在别处说:“圣礼之所以被称为圣礼,是因为在圣礼中所看见的是一回事,然而所明白的则是另一回事。那看见的有物质的模样;所明白的结属灵的果子。”且奥古斯丁所描述的圣礼,与这些人想象的补赎礼完全不一致,因为补赎礼没有有形的象征来代表属灵的果子。

16.为何不称告解为圣礼呢?

而且,为了在他们自己的竞技场上杀害这些野兽,若在这仪式上寻找圣礼,难道称神甫的告解(absolution)为圣礼不是远比称补赎礼(不管是内在的或外在的)为圣礼更有说服力吗?因为我们可以很合理地说:告解叫信徒更确信自己已蒙赦罪,并带有钥匙的应许在内,即“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8,参阅16:19)。然而,也许有人反对说:许多受神甫之释放的人,从这样的告解中一无所得,虽然根据他们的教义,新约时代的圣礼应当成就它们所代表的事。这是荒谬的说法!他们既然教导在圣餐中有两种不同的吃法,即圣礼的吃法(善人和恶人共同的吃法)以及属灵的吃法(唯独属于善人),那么他们为何不教导告解也是双重的呢?然而,我到目前为止仍无法理解他们教义的意义如何。我们在上面已经解释过他们在这方面的教义与圣经真理有多大的不同。我在此只要指出:没有任何事物可拦阻他们将神甫的告解称为圣礼。因为他们可以引用奥古斯丁的话说:在可见的圣礼之外仍有成圣,有时也有可见的圣礼却没有内在的成圣。奥古斯丁也说:“唯独在选民身上,圣礼才成就它们所代表的事。”以及“有人以领圣餐穿戴基督;又有人以成圣穿戴他。前者是善人和恶人共同的行为;后者则局限于善人”。那么,那些迫切研究却仍不明白这么明显之事的人,显然大大地受欺哄,是在大太阳底下的瞎子。

17.洗礼才是悔改的圣礼

那么,为了不使他们变得自高、自大,不管他们的圣礼建立在怎样的根基之上,我都否认它被称为圣礼是合乎真道的。首先,因他们的圣礼不是出于神特殊的应许,而这是圣礼唯一的根基。其次,因为他们这方面的仪式都是人所捏造的,而我们也证明过圣礼的仪式必须是神所吩咐的。因此,他们所捏造关于补赎的圣礼是错误和虚假的。

他们给这虚假的圣礼配上一个合宜的名称,即“船难后的第二条木板”,因为若有人借着犯罪,污染他在受洗中所获得那无罪的衣裳,他可以靠补赎礼来修补。据说这是耶柔米所说的话。不管是谁说的,只要他的意思是这样,就是亵渎神的话。仿佛人的罪取消了他所受过的洗,而不是当罪人思想到赦罪的时候,记忆就被唤醒,好让他因此振作起来,鼓起勇气,坚定信心,以确信他将蒙赦罪,因为这是神在洗礼中所赐给他的应许!但耶柔米说那些应被教会革除教籍的人,所背离的洗礼借悔改得以修复,这种粗糙不当的话却被这些所谓的卓越解经家拿去为自己的不虔不敬辩护。

所以,最恰当的说法是称洗礼本身为补赎的圣礼,因为神将洗礼赐给那些把悔改当作蒙恩的证据和确据之人的印记。b为避免你认为这是我自己所捏造的教导,除了完全合乎真道之外,这教导是古代教会所宣称的原则。因为在《论信心之于彼得》(Concerning Faith to Peter)这小书中(据说是奥古斯丁的作品),洗礼被称为“信心和悔改的圣礼”。然而,我们无须参考一些人所怀疑的作品。难道我们要求比新约圣经更清楚的教导吗?“约翰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可1:4;路3:3)!

临终抹油礼是根据对《雅各书》5:14—15错误的解释,因此不是圣礼(18—21)

18.所谓支持临终抹油礼之经文的反驳

第三种假圣礼叫作临终抹油礼,这是神甫为奄奄一息之人施行的仪式。他用监督所分别为圣的油以及这句话施行:“求神借这圣洁的膏抹以及他慈悲的怜悯,赦免你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所犯过的一切罪。”他们幻想这仪式具有两种大能:便利时赦罪以及医病;不便利时则拯救人的灵魂。

他们说这圣礼是雅各亲自设立的:“你们中间有病的,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4—15,Vg.)这膏抹与我们在上面教导关于天主教的按手仪式一样,它不过是舞台表演,既不合理,也不带给人任何益处,但他们却希望借此效法使徒。

马可记载在使徒头一次出去传福音时,根据主交给他们的吩咐,叫人从死里复活、赶鬼、叫长大麻风的洁净、医好病人,以及在医病时用油膏抹。马可说:“他们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可6:13,参阅Vg.)当雅各说教会的长老要用油来抹病人时,他指的就是这个吩咐。

只要我们注意主和众使徒何等自由地行这样的事,我们就知道这不是什么深奥的奥秘。主为了叫瞎子看见,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约 9:6);他有时候用触摸医病(太9:29);又有时借自己的话语医病(路18:42)。同样地,使徒有时借自己的话(徒3:6,14:9—10),有时借触摸(徒5:12,16),又有时借膏抹(徒19:12)医治人的病。

然而,很可能这种膏抹就如其他的方法一样,并不是毫无分别地被使用。这我承认!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医病的工具,而是某种象征,好教导无知的人这大能的来源如何,免得他们将医病所应得的荣耀归给使徒。油代表圣灵以及他所赐给人的恩赐是众所周知的事(诗45:7)。

但是医病的恩赐,就如其他的神迹一般,因这是主定意暂时使用的方式,已经被神收回去,好永远叫传福音显为奇妙。因此,即使我们完全承认膏抹是当时使徒所施行之大能的圣礼,这仪式目前也与我们毫无关联,因为主没有将施行这大能的职分交付我们。

19.临终抹油礼不是圣礼

他们为何设法将这膏抹变为圣礼,而不把其他圣经所记载的象征也变成圣礼呢?他们为何不将西罗亚池子视为圣礼,好叫病人在里面洗而得医治(约9:7)?他们说这样做是徒然的。然而它并不比膏抹更徒然。他们为何不将伏在死人身上视为圣礼,反正保罗曾亲自使用过这个方式,叫一个死掉的孩子从死里复活(徒20:10)?为何唾沫和泥所组成的泥巴不是圣礼呢?他们说其他医治的方式不过是个别的例子,但这方法是雅各吩咐我们的。换言之,雅各是对教会仍享受神这一福分的时代说的。而且这些人宣称他们的膏抹仍带有同样的大能,但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不是。然而,不要对这样大胆玩弄人感到稀奇。他们知道人若没有神的话语,是迟钝和心盲的,因为神的道是生命和光;他们对于欺骗人活生生的五官一点都不羞耻。所以,当他们夸耀自己有医病的恩赐时,他们不过在吸引别人嘲笑他们。主的确在每一个时代与他的百姓同在,在需要的时候他也常常像古时一样医病;然而,他已经不再借使徒的手发挥那样的大能,或行神迹了。e因为那是暂时性的恩赐,且过了不久很快就消失了,这部分是因为人的忘恩负义。

20.临终抹油礼不出于神的吩咐,也不带有他的应许

因此,正如一方面当时使徒有极好的理由,借这油的象征公开地见证,神所托付他们医病的恩赐,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能力,乃是圣灵所赐的;同样地,另一方面,那些将自己朽烂和毫无果效之油视为圣灵的大能的人是大大得罪圣灵。这就像有人说所有的油都是圣灵的大能,因为圣经上如此称呼;也就像说因为圣灵以鸽子的样式出现,所以每一只鸽子都是圣灵(太3:16;约1:32)。就让他们自己考察这些事吧!但就我们而论,我们现在确定他们的膏抹并不是圣礼就够了,因为它不是神所设立的仪式,也不带有神的应许。

事实上,当我们要求圣礼有这两个条件时——它必须是神所设立的仪式,也必须带有神的应许——我们同时也要求这仪式是神交付我们的,且那应许与我们相关。因为现在没有人主张割礼仍是基督教会的圣礼,虽然它是神所设立的,也带有神的应许。因为这仪式不是神所交付我们的,他也没有将这仪式所带有的应许运用在我们身上。我们已经充分地证明他们坚持的临终抹油礼所带有的应许,神并没有赐给我们,他们自己的经验也一样充分地证明这一点。这仪式唯有领受医病之恩赐的人可以施行,而不是这些屠夫,他们只能屠杀,完全不能医治。

21.天主教徒完全不按照雅各“设立的言语”去行

然而,即使他们能证明自己的观点(虽然他们完全不能这么做),即雅各关于膏抹的吩咐在我们的时代仍未被取消,他们还是不能证明这膏抹是神交付我们的,虽然他们借此仪式到目前为止乱擦过许多人的身体。雅各愿意一切的病人都受膏抹(雅5:14),但这些人居然用油涂抹一些奄奄一息的躯体而不是病人。若他们的圣礼带有能缓解病痛的强烈药剂,或至少带给人心灵某种程度的安慰,他们从来不及时医治,这不是表明他们的残忍吗?雅各吩咐长老用油抹病人,但这些人只许神甫施行这仪式。他们将雅各所说的“长老”解释为“神甫”,并幻想这里复数的数字是一种渲染,表示当时教会有众多的祭司,所以他们排成长队,手里拿着装满圣油的器皿。雅各的这简单吩咐,即要为病人膏抹,我认为他所指的是要用一般的油,且马可也有同样的意思(可6:13)。但这些人唯独采用监督所分别为圣的油。他分别为圣的方式是在上面吹气暖和它,用很长一段时间念咒语,且跪下来九次向它敬礼:“向圣油欢呼”三次,“向圣膏欢呼”三次,“向圣香膏欢呼”三次。他们的魔咒来自哪里呢?雅各说当病人受膏抹而其他的圣徒为他代祷之后,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4—15),即神赦免他之后,他就不再受处罚;a这并不是说油擦掉人的罪,而是说信徒用来将病人交托神的代祷不会落空。但这些人亵渎地谎称他们自己擦的“圣油”,即可恶的油本身能使人蒙赦罪。他们这样随便滥用雅各的这吩咐,所得的益处在哪里呢?我们也无须再费时费力地探讨这件事,因为连他们自己的作品都反驳他们;因他们说奥古斯丁时代在罗马的教皇英诺森(Innocent),设立了一个新的习惯,即不但长老,甚至所有的基督徒在自己或自己朋友需要的时候,都当用油彼此膏抹。这是西格贝尔(Sigebert)在他的《编年史》(Chronicles)当中所写的。

所谓“圣职”的圣礼与牧师七种不同的地位有冲突;被设立的仪式以及对这些仪式之用处的批判(22—33)

22.一个圣礼,还是七个?

虽然圣职圣礼在他们的单子上只占第四位,但这所谓的圣礼太多产,多到自己能够产生另外七个不同的小圣礼。然而,更荒谬的是他们虽然宣称有七个圣礼,但当他们开始数点时,到最后却说总共有十三个。他们也不能说这一切构成一个圣礼,因为都趋向一个祭司的职分,也都是通向这个职分的阶段。既然各有各的仪式,且他们说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不同恩典,只要我们接受这些人的教导,无人能怀疑我们应当称它们为七个圣礼。且我们无须在这事上争辩,因他们自己已明确地宣告总共有七个圣礼。

然而,我们首先要稍微谈一下,当这些人企图将自己所炮制的圣职称为圣礼时,这宣称包括多少荒唐之事在内。其次,我们也即将考虑:教会用来按立牧师的仪式,究竟应不应该被称为圣礼?

他们把七个不同的圣职称为“圣礼”。这些职分是:守门人(Doorkeepers)、读经员(Readers)、驱魔者(Exorcists)、辅祭人员(Acolytes)、副执事(Subdeacons)、执事(Deacons)、神甫(Priests)。他们居然说这七个地位与圣灵七种不同的恩典相应,因为担任这七种不同职分的人,需要七种不同的恩典。且当他们升迁到这样的职分时,神的恩典就加倍赐给他们。

其实,他们所分别为圣的“七”这个数字,出自于对圣经的强解。他们陈述以赛亚提到七种不同的大能,然而,他只不过提到六种(赛 11:2);且另外还有其他圣灵的大能,因为他在别处经文中被称为“生命的灵”(结1:20,Vg.),“圣善的灵”(罗1:4,Vg.),“儿子名分的灵”(罗8:15,Vg.);他在《以赛亚书》11章中被称为“使人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

然而,更有判断力的人主张九种不同的职分,因为这数字与得胜的教会相称。他们当中对这些职分的次序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剃发排在最前,而主教的职位排在最后,也有人完全排除剃发,而将大主教的职分列入。伊西多尔(Isidore)又有另一个方式对它们做区分:他把领唱者和读经员区分开来。他把唱诗事工交付领唱者;并将为百姓的教训阅读圣经的事工交付读经员,且这区分记录在教会的法规里。

在各种不同的立场中,他们要我们接受的是什么,要我们拒绝的又是什么呢?我们应当接受七种职分这教导吗?这是校长的教导,然而最有学问的博士有不同的观点。而且,这些人当中的意见也不完全一致。此外,最为圣洁的法规又把我们引到另一个不同的方向。这就证明人若没有神的真道做主,他们的立场完全不一致!

23.基督必定担任了这七种职分

他们主张基督担任了每一种职分,因此做了他们的同伴,真是愚昧至极。首先,他们说当基督拿缰绳做鞭子,把做买卖的人赶出圣殿时,他就在担任看门的职分(约2:15;太21:12,经文合并)。当基督说:“我就是门”时,这句话也表示他是看门的(约10:7,Vg.)。当基督在会堂里念《以赛亚书》时,他担任了读经员的职分(路4:17)。当基督吐唾沫触摸那耳聋、舌结之人的耳朵以及舌头,并叫他能听见时,他正在担任驱魔者的职分(可7:32—33)。当基督说:“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约8:12,Vg.)时,这句话见证了基督是辅祭人员。当基督束腰洗门徒的脚时(约13:4—5),他担任了副执事的职分。当他在圣餐中将身体和血递给门徒时,他担任了执事的职分(太26:26)。当他在十字架上向父神献为祭时,他就担任了神甫的职分(太27:50;弗5:2)。我敢说没有人听到这样的话而不大笑,甚至我对任何作者能写这样的话而不大笑感到很惊讶。我仍然难以相信真的有人把这些东西写下来,但当他们卖弄大道理地将“辅祭人员”形容为拿蜡烛的人时,他们的狡猾最明显。我想他们称他为“拿蜡烛者”,这个充满魔力的词在其他国家或言语中从未听过,特别是因为希腊文 ἀκóλουθοϛ的意思不过是“佣人”。然而,我若花时间反驳以上的话,我也应当受人家嘲笑,因为这些话是那么无知和荒谬。

24.拥有较卑微职分的人,根本不履行自己的职分

然而,我必须在此顺便揭露他们的虚无,好避免妇女上当受骗。他们十分隆重、庄严地设立读经员、领唱者、守门人,以及辅祭人员的职分。但他们之后却吩咐小男孩或他们所说的“平信徒”来担任这些职分,因为通常点蜡烛、从盛器中倒酒和水的人除了小孩子,或为了以此谋生的某个卑贱的平信徒外,还会是谁呢?唱诗并开关教堂之门的人也是他们。因为谁曾经看过辅祭人员或守门人在教堂里履行自己的职分呢?事实上,若一个男人在小的时候担任辅祭人员的职分,若长大之后正式被指派成辅祭人员,他就马上停止履行他的称号所要求他担任的职分。所以这些人一旦被指派,立刻就停止履行他们所该担任的职分。可见他们主张必须以圣礼将自己分别为圣,必须领受圣灵,都是为了什么都不做!

他们若假装这样忽略尽本分是因为这个背道的时代,他们同时也要承认:这些他们大为称颂的圣职,对教会而言毫无用处和益处,且他们的整个教会充满神的咒诅,因为他们允许小男孩和卑贱的人点蜡烛和倒酒,虽然他们自己教导:除非人被分别为圣做辅祭人员,否则他们完全不配触摸这些圣物。他们也允许小男孩唱诗,虽然他们教导这只能发自分别为圣之人的嘴唇。

与此相似,他们为何将驱魔者分别为圣呢?据说犹太人有他们的驱魔者,且他们的名称来自他们所赶的鬼类(徒19:13)。然而这些假冒为善的赶鬼者,谁曾真正赶过一次鬼呢?他们假装自己有按手在癫狂的人、初信者以及被鬼附之人身上的大能;然而,他们无法说服邪灵他们有这样的大能,因为邪灵不但没有听从他们的吩咐,反而吩咐驱魔者!因为在他们当中你几乎找不到一人不是受邪灵的引领。因此,他们关于七种不同职分的胡言乱语,不过是无知和污秽的谎言。我们在上面讨论教会的秩序时,就提过辅祭人员、守门人以及读经员。我们现在重复地讨论,是要反驳他们最近对圣职七种不同职分的教义;除了这些疯狂和无知的巴黎索邦神学院的神学家(Sorbonnists)以及教会法学家(Canonists)之外,从来没有人这样教导过。

25.分别为圣的仪式,尤其是剃头

我们现在要讨论一下他们的仪式。首先,他们以同样的记号见证这些人已经有资格担任圣职。他们为之在头顶上剃头,代表他们有君王般的尊荣,因为圣职人员应当担任君王的职分,好统治他们自己和其他人。因为彼得这样形容他们:“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彼前2:9,Vg.)然而,他们将神给全教会取的这称呼唯独归在自己的身上,且之后以他们从众信徒手中所夺去的这称号为傲,这不是亵渎吗?a彼得指的是全教会;但这些家伙强解地将这句话局限于几位剃头的人,仿佛神只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圣洁”(彼前1:15—16;参阅利20:7;利19:2);仿佛唯有他们才被基督的宝血所买赎(彼前1:18—19);仿佛唯有他们借着基督成为神君尊的祭司和圣洁的国度(彼前2:5、9)!他们为人剃头也有其他的理由:头顶被剃光,表示他们的思想向主是敞开着的,好让自己能够“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林后3:18,Vg.),或为了教导他们嘴唇和眼睛所犯的罪必须被剃掉。或剃头代表弃绝世俗的事,但头顶周围留下的头发代表他们为养生所留下的美物。这一切都是象征,显然是因为他们相信“殿里的幔子”尚未“裂为两半”(太27:51)。他们认为用剃发代表这些事,就等于尽好本分,实际上他们一点没有履行自己的职分。他们打算用这样奸诈的诡计玩弄我们到几时呢?这些牧师剃掉几根头发,为了表示他们已经弃绝了许多世俗的物质,为了默想神的荣耀,也借这仪式假装自己治死了耳朵和眼睛的私欲。然而,全世界没有一群人比他们更贪心、愚昧、放荡!他们为何不活出圣洁,而不是不诚实地假冒圣洁呢?

26.宣称效法拿细耳人以及保罗是毫无用处的

当他们说圣职人员剃头这习惯是效法拿细耳人的榜样时,难道不就是承认他们的奥秘来自犹太人的仪式,甚至这些奥秘就是犹太教吗?

然而,当他们接着说百基拉、亚居拉,以及保罗自己在向神许愿之后,为了洁净自己而剃头时(徒18:18),他们表现出来的是极端的愚昧。因为圣经没有记载百基拉剃过头,且我们也不确定亚居拉剃过头;因为剃头既可指亚居拉,也可指保罗。可是,为了证明他们效法保罗的榜样的声称毫无根据,单纯的读者应当留意保罗剃头和成圣毫无关联,只是为了他软弱的弟兄。我习惯称这样的誓愿为出于爱心而不是出于敬虔的誓愿;换言之,保罗这样行与敬拜神没有关系,乃是因软弱的弟兄无知,所以较温柔地待他们,就如保罗说他向犹太人就做犹太人诸如此类的话(林前9:20)。因此他剃过一次头,在短时间之内,为了服侍犹太人。然而,当这些家伙毫无意义地企图效法拿细耳人洁净自己的仪式时,难道他们不就是将另一个犹太教建立起来,因为他们在假冒为善地模仿旧约里的犹太教(民6:18,参阅6:5)?

教谕书信规定圣职人员不能蓄发,而应剃发,这规定是出于同样的宗教顾虑。仿佛保罗,在教导何为男人的正直行为时(林前11:4),关心的是要圣职人员剃光自己的头顶!请读者们以这仪式为开头,判断他们其他类似的仪式是否有根据和意义。

27.教会在历史上对剃头的解释

我们只要参考奥古斯丁的作品,就能明确地知道剃头的习惯来自哪里。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娘娘腔的男人和一些油头粉面的男人留长发,所以信徒认为圣职人员效法这种榜样非常不恰当。故圣职人员被吩咐剪短头发或剃头,免得在任何方面看起来像女人。然而,之后这习惯普遍到某些修道士为了炫耀自己穿着与众不同,比其他人更圣洁,开始留长发。但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长发变得很时髦,再加上法国、德国以及英国接受了基督教,且他们的男人一直留长发。所以,圣职人员又开始剃头,免得被看成过度追求时髦。再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到了更败坏的时代,他们所有的风俗习惯不是已经败坏,就是堕落到迷信的地步,他们既因认为剃头的习惯不理智(反正剃头不过是圣洁的冒牌货),就变得更为神秘,且他们现在迷信地以这神秘的行为,设法说服我们接受他们的这圣礼。

守门人在分别为圣时,领受教会的钥匙,表示他们拥有管理教会的权柄;读经员领受圣经;驱魔者被交付某些赶鬼的惯用语句,好使用在癫狂的人和初信者身上;辅祭人员领受蜡烛以及大酒杯。这就是他们视为发挥神大能的仪式。这些仪式不但是神恩典的象征,甚至将这看不见的恩典赐给人。他们想要将之视为圣礼,便根据自己的意思提出这一点。

然而,简单总结一下,我认为这些经院神学家们以及教会法学家将这些次要的职分视为圣礼是非常荒谬的事,因为连教导的人都承认古代的教会没有这些职分,而是过了许多年之后才被捏造出来。但既然圣礼暗示神赐给我们他的应许,所以唯独神自己,而不是天使或人,拥有设立圣礼的资格,因为唯独神才能赏赐我们他的应许。

28.“祭司”以及“长老”

他们将三种不同的职分视为“主要的”。当他们开始捏造许多次要的职分之后,副执事就被视为主要的职分。然而,既然这些职分似乎有圣经根据,他们就因此称之为“圣洁的职分”,为了更尊荣它们。我们现在要解释这些人如何为了自己的私欲,滥用主所吩咐的职分。

我们首先要探讨长老或祭司的职分。因对他们而言,这两个称号的意思没有两样。他们教导担任这职分的人,负责在祭坛上将基督的身体和血献为祭、组织教会的祷告,以及称颂神的恩赐。所以,当他们被按立时,就被交付圣饼以及圣体盘,表示神赏赐他们施行除罪祭的权柄(参阅利5:8);他们的手也被膏抹,表示他们拥有分别为圣的大能。然而,我们在下面将讨论这些仪式。他们的职分完全没有其所声称的圣经根据,他们败坏神亲自设立的职分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首先,我们应当将之视为毋庸置疑的一个事实(我们以上讨论弥撒时曾经说过),即一切称自己为向神献除罪祭的祭司都是得罪基督。耶和华起的誓指派基督,并将他分别为圣,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做祭司(诗 110:4;来5:6)。基督无命之终,也无继承者(来7:3)。基督从前一次将自己献为永恒的除罪祭,好叫我们与神和好;他既已进入了那天上的圣所,就替我们代求。我们在基督里都是祭司(启1:6;参阅彼前2:9),然而我们所献上的是赞美和感谢,简言之,我们将自己和所有的一切都向神献上为祭。唯有基督才能借他献给神的祭物,平息神的愤怒并除掉我们一切的罪。所以,当这些人擅敢担任这职分时,难道不就证明他们祭司的职分是不敬虔的,甚至是亵渎的吗?他们将这仪式视为圣礼,证明他们坏到极处。

就真正的长老职分而言,我完全承认基督亲口设立的长老职分。圣经上记载这职分含有一种仪式,保罗也见证这仪式不是虚空或多余的,乃是充分证明神赏赐我们那属灵的恩典(提前4:14)。然而,我没有将这职分视为基督教的第三种圣礼,因为这不是众信徒共同的仪式,乃是为了与众不同的职分而设的特殊仪式。然而,既然神将这尊荣交付牧职,天主教的神甫就毫无理由以这职分为傲。因为基督吩咐要按立负责传他福音并施行他圣餐的人,他并没有设立任何献祭的职分。基督吩咐他的仆人当传福音(太28:19;可16:15)以及喂养他的羊(约 21:15),并不是要献祭。基督应许将圣灵的恩赐赐给他们,并不是为了要他们献除罪祭,乃是要他们认真地管理教会(参阅太28:20)。

29.按立祭司的仪式

仪式与他们所代表的真理非常相称。当我们的主差派使徒出去传福音时,他向他们吹一口气(约20:22)。这记号代表基督赐给他们圣灵的大能。这些善良的人将这吹气的行动留到如今,且当他们按立人做祭司时,就如将圣灵从自己的喉咙里面吹出去那样,含糊不清地说这句话,“你们受圣灵”(约20:22,Vg.)。他们什么事都愚蠢地模仿。他们的行动不像演员,因为演员的手势有某种程度的技术和意义,乃是像猩猩,因为猩猩任意、毫无分辨地模仿一切的行动。他们说自己在效法主的榜样,但主行了许多他并不允许我们效法的事。主对他的门徒说:“你们受圣灵。”(约20:22,Vg.)他也曾对拉撒路说,“拉撒路出来!”(约11:43,Vg.)他对瘸腿的人说:“你起来行走。”(太9:5,Vg.;参阅约5:8)那么,他们为何在此不效法基督,向所有的死人和瘸腿的人宣告这句话呢?当基督向使徒吹了一口气,而以圣灵的恩赐充满他们时,他就证明自己的大能。他们这样做算是与神竞争,甚至向他挑战,但他们的行动一点效果都没有,且他们荒唐的举止不过在嘲笑基督。事实上,他们无耻到宣称自己能将圣灵赐给人。然而,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恩赐不是真的,因为这经验清楚告诉我们,一切被按立为祭司的人,从马变为驴,从傻瓜变为疯子。然而,我不在这事上与他们争吵。我在此不过在斥责这仪式本身。他们不应当将之视为基督给我们的榜样而效法它,因为基督将这仪式作为特殊神迹的象征,他们以效法基督为借口,根本站不住脚。

30.基督的祭司职分远超过亚伦的

最后,他们的膏抹来自哪里呢?他们回答说:来自亚伦的儿子,就如他们的职分来自亚伦的儿子一样。他们因此宁愿以邪恶的例子为自己辩护,也不要承认他们轻率的行为出于自己的捏造;同时,当他们宣称自己是亚伦之子的继承者时,他们不晓得这大大地侮辱了基督的祭司职分,因为一切古代的祭司职分,唯独预表基督自己的祭司职分。因此,那些职分都在乎基督,也在基督的身上得以应验,当基督降世时,这些职分也都停止,这一点我们在上面重复过好几次,这也是《希伯来书》清楚的见证。但他们若那么喜欢摩西的仪式,他们为何不将公牛、牛犊以及羔羊献为祭呢?他们的确留下古代会堂以及整个犹太教的一大部分,但他们的信仰仍然不足,因他们不把牛犊和公牛献为祭。显然这膏抹的仪式比割礼危险得多,尤其是因他们在这仪式上加上迷信,以及某种法利赛人善功的观念。犹太人借着割礼确信自己的义,但这些人相信膏抹赐给他们属灵的恩赐。e因此,虽然他们想要效法利未人,他们却只是在违背基督的真道,并离弃了牧师的职分。

31.膏抹属于已经过时的仪式

他们以为这就是神所喜悦的圣油,且这油会在人身上印上抹不去的品格。仿佛人用泥和盐也无法擦掉油,(如果油黏得更紧)用肥皂也洗不掉!然而(他们告诉我们),这品格是属灵的品格。那么油与人的灵魂有何关联呢?难道他们忘记自己常引用的奥古斯丁的话:“若真道与水分开,水不过是水;是真道本身叫水成为圣礼”?那么,他们能拿出怎样的真道伴随油呢?难道是神吩咐摩西要膏亚伦的儿子吗?(出30:30;参阅28:41,29:7)但神同样也吩咐他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利8:7、9);也吩咐亚伦的儿子穿上内袍,束上腰带,包上裹头巾(利8:13)。他也被吩咐要宰公牛,并将它的脂油烧在坛上(利8:14—16),要杀羊,并将它的肉烧掉(利8:18—21),将羊血抹在右耳垂和大拇指上,好叫它们分别为圣(利8:22—24),以及其他无数的仪式。既然他们完全不理会这些其他的仪式,我很想知道他们怎么那么喜欢用油膏抹的这仪式。但他们若喜悦受膏抹,为何宁愿用油而不是血呢?他们显然在尝试成就某种天才般的事:要把基督教、犹太教以及异教拼凑起来,组成全新的宗教。但他们的膏油是臭的,因缺乏盐,即神的道。

接下来是按手的仪式。我承认按手在合乎真道的按立中是圣礼,但我们否认按手在他们这虚妄的仪式上蒙神悦纳,因为这不是出于基督的吩咐,他们也不考虑按手的目的是什么。他们若不喜悦这仪式失效,就必须将之运用在神所指定的事上。

32.执事

且我们也不会与他们争辩执事的职分,只要这职分与使徒和纯洁教会时代的职分相同。但这些人所设立的执事与使徒时代的执事在哪方面相似呢?我说的不是这些人本身,免得他们埋怨我根据人的过错论断他们的教义是不公允的。然而,我认为用使徒教会所按立为执事的人见证他们的这职分是真执事的职分是不光彩的。他们说自己的执事负责帮助祭司,帮助他们施行圣礼,即洗礼、抹油和圣餐;把祭物摆在祭坛上;摆好圣餐桌并用布盖起来;背十字架,向百姓诵读福音书和书信。难道这里有一句话是关于神所设立的真执事职分吗?

他们的执事是这样被按立的:当执事被按立时,唯有监督一个人按手在他身上。他把祷告书和长围巾摆在他的左肩臂上,好让他能够感觉到他已经领受了主容易的轭(太11:30),借此让属于左边的一切敬畏神。监督也交付他关于福音书的经文,好叫他承认自己是传福音的人。那么,这一切与执事的职分有什么关系呢?天主教徒这么做,就如有人说他按立使徒,但却不过指派他们烧香、清扫偶像上的灰尘、扫地、抓老鼠,以及把狗从教堂里面赶走。难道有人可以接受这种人被称为使徒,与基督的使徒相提并论吗?所以,他们之后不可把这些人妄称为执事,因为他们只不过按立他们来演戏。事实上,执事这一词充分宣告这职分的性质如何。因天主教徒称他们为利未人,并说这职分的意义和源头都来自利未的子孙。这我完全不否认,只要这职分之后没有变质。

33.副执事

我们应当如何恰当地描述副执事呢?他们虽然在古时候负责照顾穷人,但天主教徒分派他们忙于某种琐碎的服侍,譬如拿圣杯和圣盘,并拿盛水的小瓶和毛巾到祭坛面前;或为了洗手给人倒水,等等。且他们提到接受和献上的祭物时,他们指的是自己所吃掉的东西,仿佛它们注定要受到咒诅。

他们奉献的仪式与这职分非常相称:监督将圣盘与圣杯交给副执事,执事则交给他盛水瓶、手册以及类似的垃圾。他们要求我们承认圣灵含在这些无聊之物里,难道任何敬虔的人会承认吗?但为了在这件事上告一段落,我们对副执事职分的批判,与以上对执事的批判没有两样;且我们无须在此重复以上详细的解释。

这样说对于虚心和可教之人(就是我有意教导的那种人)就够了,除非仪式伴随着神的应许,或者除非任何仪式带有神的应许,否则我们无法称之为神的圣礼。但在这仪式中,神的应许完全不存在;所以,我们若想寻找某种仪式来确认神的应许,这是徒然的。这仪式不但没有神的应许在内,仪式本身也不是神所吩咐的。所以,这不可能是圣礼。

错误地称婚姻为圣礼,来自对《以弗所书》5:28以及其他经文的误解,他们对婚姻这恩赐的一些滥用(34—37)

34.婚姻不是圣礼

最后是婚姻。所有的人都承认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创2:21—24;太19:4及以下),然而,一直到格里高利的时代,从来没有人将婚姻视为圣礼。难道任何理智的人这么想吗?婚姻是神善良和圣洁的条例;然而耕田、建筑、做鞋以及理发也是来自神合法的条例,但这些条例并不是圣礼。因为圣礼不但来自神的吩咐,它也必定是神所指定的仪式,为了确认他的应许。连小孩子都能辨别在婚礼里没有神的应许。

然而,天主教徒说婚姻是一种圣洁的象征,它象征基督与教会属灵的联合。他们所说的“象征”一词,若是神摆在我们眼前的象征,为了提高我们对信心的确据,婚姻离这定义有很大的距离;若“象征”一词不过是类比的意思,我要证明他们的推理有多高明。保罗说:“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林前15:41—42)那么这也是圣礼。基督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太13:31,Vg.)这是另一个圣礼。“天国好像面酵”(太13:33,Vg.),这是第三个圣礼。以赛亚说:“耶和华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赛40:10—11,参阅Vg.),这是第四个圣礼。他在别处说“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赛42:13p.,参阅Comm.),这是第五个圣礼。这样岂不是没有穷尽?根据这定义,没有任何事情不是圣礼。这样看来,圣经在哪里描述什么,在哪里就有圣礼。事实上,偷窃也将算为圣礼,因为经上记载说:“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帖前5:2,Vg.)当这些经院神学家们这样愚昧地胡说八道时,谁能忍受他们?

我承认当我们看到葡萄树时,想到基督所说的话:“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15:5,Vg.)以及“我父是栽培的人”(约15:1),对我们有很好的帮助。当我们看到牧人与自己的羊群时,我们想到:“我是好牧人”(约10:14,Vg.)、“我的羊听我的声音”(约10:27,Vg.),也对我们很有帮助。但若任何人将这些隐喻视为圣礼,他就该被送到精神病院里去。

35.他们误用《以弗所书》5:28

但他们仍强解保罗的话,以证明运用“圣礼”一词在婚姻上极为妥当:“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28—32,Vg.)但这样解经等于是把天与地混为一谈。保罗为了教导丈夫他们应当何等爱自己的妻子,举基督为例做我们的榜样。就如基督热爱他所娶为妻的教会,照样每一个丈夫都要爱自己的妻子。保罗说:“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正像基督爱教会一样。”(弗5:28)为了教导基督如何爱教会如己,甚至基督如何将自己与自己的新娘——教会联合,保罗将亚当用来描述自己的话运用在基督身上。因当神将夏娃(而且亚当知道神用他自己的肋骨造成夏娃)带到亚当面前时,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Vg.)保罗见证这一切在基督里,和在我们身上得以应验。因他说我们是基督身上的肢体,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因此与基督是一体的。保罗最后加上了这总括:“这是极大的奥秘。”为了避免有人误会他的话,保罗解释他说的并不是男、女肉体上的联合,乃是基督与教会属灵的婚姻。这的确是极大的奥秘,即基督允许他的一条肋骨被取出来造成我们,也就是说当基督刚强的时候,他居然喜悦变得软弱,好让我们因他的刚强得以刚强,使得我们活着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加2:20)。

36.他们的迷惑来自“奥秘”一词的翻译,且由他们对婚姻的贬低而来

“圣礼”一词误导了他们。但他们因此叫整个教会因自己的愚昧受害,这公平吗?保罗用的词是“奥秘”。翻译的人可以选择不把拉丁文翻译出来,因为拉丁人对这个词不熟,或他可以把它翻译为“秘诀”。然而他把它翻译成“圣礼”(弗5:32,Vg.),可是保罗在同样的意义上使用过“奥秘”一词。他们可以大声地斥责语言上的技术,然而,在此他们对语言的无知叫自己上当,虽然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但他们为何这样地坚持这个词在经文中是“圣礼”的意思,但在其他的经文中并没有如此翻译呢?因为在《提摩太前书》(提前3:9)以及《以弗所书》的另一些经文(弗1:9,3:3、9,Vg.)中,翻译者将之翻译成同样的词。即使我们在这一点上放过他们,但说谎的人至少应该有正常的记性。

然而,当他们尊称婚姻为圣礼,但之后称之为污秽、污染以及肉体上的不洁时,这是变化无常啊!禁止祭司在这圣礼中有所参与,这再荒谬不过了!他们若说教会并不禁止他们参加这圣礼,唯有禁止他们男女交合的私欲,他们仍然无法逃避。因为他们教导交合本身是这圣礼的一部分,且交合就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肉体上的隐喻,因为男女借着肉体的交合成为一体。然而,又有人教导这里有两种圣礼:一种是新郎和新娘代表神和灵魂彼此的关系;第二种则是丈夫和妻子代表基督与教会彼此的关系。这样的话,交合仍是圣礼,且我们不可禁止任何的基督徒参加圣礼,除非我们说基督徒的圣礼不和谐到互相矛盾的地步。他们的教义还有另一个荒谬的地方。他们主张在圣礼中,神将圣灵的恩赐赐给人;他们教导交合是圣礼,但他们否认在交合中圣灵与我们同在。

37.这天主教的教义压制人的结果

他们不满意只在一方面嘲笑教会,在这一谬论之上他们又增加了许多的错误、谎言、欺哄以及恶行。因此,我们可以说:当他们把婚礼当作圣礼时,他们不过在寻求众多可憎恶的行为。因为婚礼一旦变成圣礼之后,它立刻就落到他们的管理之下;婚姻既因是属灵的现象,世俗的法官便不准管婚姻了。他们之后颁布了一些法律,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这些法律一方面公开地亵渎神,另一方面对人非常不公平。譬如:未成年者若没有父母的许可结婚,这婚姻受教会的认可。亲戚之间的婚姻即使两个人的关系远到七代,都是不被允许的,而且若结婚,这婚姻必须被取消。他们所颁布的法规,违背各国的法律以及摩西的律法(利18:6及以下),即与犯奸淫之妻离婚的男人,不可再结婚;教父教母不可以结婚;复活节的前六十三天到复活节之间,施洗约翰生日的前三个礼拜,以及从圣诞节到主显节之间,结婚是被禁止的;他们还有其他类似的法规,多得数不胜数。我们现在要把自己从他们的泥淖里解救出来,因为我们的辩论已经陷在其中太久了。然而,我仍深信自己在此有所成就,因为我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把狮子皮从这些驴子的身上揭掉了。

第十八章 天主教的弥撒,不但亵渎而且毁灭圣餐

因弥撒的亵渎,并因它毁坏圣餐而当拒绝它(1—7)

1.天主教关于圣餐的教义

撒旦以这样类似的诡计,企图以浓厚的黑暗混淆圣餐,并且玷污它,好至少拦阻圣餐的圣洁在教会里蒙保守。然而最为可怕的亵渎是魔鬼捏造了另一个仪式,且这仪式不但混淆以及败坏了圣餐,甚至完全废弃了主的圣餐,并叫它从人的记忆中消失掉。其方式是魔鬼以极为有害的异端弄瞎几乎全世界人的心眼,即叫人相信弥撒是使人蒙赦罪的献祭。

我现在拒绝费时费力地问那些较理智的经院神学家们在刚开始的时候是怎么接受这教义的。不再理会他们和他们过于乖张的狡猾!不管他们如何为这些教义诡辩,一切善良的人都必定拒绝,因为这些教义叫圣餐受玷污。我完全弃绝这些教义,并劝读者们留意我在此所攻击的是罗马的敌基督及其先知们播散到全世界的观点,即,弥撒是人的功劳,那将基督献为祭的神甫,以及那些参加弥撒的百姓借这功劳得到神的恩惠,或说弥撒是某种除罪祭,且神甫和百姓借此叫神与他们和好。

这弥撒不但成为非常受欢迎的观念,其仪式本身已经被人看为某种挽回祭——为活人和死人除罪而平息神的愤怒。天主教徒在弥撒中所用的言语也有这个含义;因此,从他们日常的用法中我们无法得出另外一个意思。我知道这瘟疫所扎的根,被隐藏在美丽的外貌底下有多深,它是如何以基督的名义展示,且多少人相信“弥撒”一词包含整个基督教信仰。

然而,神的话语充分地证明,这弥撒虽然带有华丽的装饰,却侮辱基督,掩盖并压制他的十字架,使人忘记基督的死,夺去基督的死所带给我们的福分,而且削弱甚至毁坏神喜悦我们用来纪念他的死的圣餐礼。难道有什么根深到连这最坚固的斧头(即神的话语)都没有办法完全把它们根除掉吗?难道有什么装饰耀眼到这亮光无法照出被隐藏在底下的邪恶吗?

2.弥撒亵渎基督

就像最初提出的那样,我们现在要证明弥撒是对基督不可容忍的亵渎和羞辱。因为基督并不只是一度被父神设立为祭司和大祭司,这与在旧约里被任命为祭司那暂时的职分截然不同。他们既是必死的人,所以他们祭司的职分不可能是永恒的。因此,他们总是需要继承者来取代去世的人。然而基督既是永恒的,就不需要一位取代他的继承者。由此可见,父神宣告基督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好设立基督永远为祭司(来5:6、10,7:17、21,9:11,10:21;诗110:4;创14:18)。这奥秘从很久以前就在麦基洗德身上预表;当圣经为我们介绍麦基洗德是永生神的祭司之后,再也没有提到他,这就暗示他的生命是永恒的。基督因这缘故被称为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

然而,现今那些天天献祭的人必须指派他们当献祭的祭司,他们也将这些祭司视为代替基督的继承者。然而这些人取代基督,不但因此窃取他的尊荣,以及从他的手中夺去基督永远做祭司的特权,他们甚至也企图将基督从父神的右手边拉下来,因为基督坐在那里的目的就是要永远为百姓做祭司。他们也不可反对说,他们的祭司取代基督并不表示基督已经死了,而只是代替基督做永远的祭司,这祭司的职分不会因此中止。然而,保罗的话清楚到他们无法这样回避。他说在旧约里,以色列人之所以经常换祭司,是因为死亡拦阻他们继续担任这职分(来7:23)。因此,那位不受死亡拦阻的基督与众不同,也不需要代替者。然而,这些人堕落到利用麦基洗德祭司的职分掩饰自己的不敬虔。圣经记载他带着饼和酒出来(创14:18),他们据此推论说这就预表他们的弥撒,仿佛他的饼和酒与基督的有任何关联。这教导肤浅和愚昧到我们无须反驳。麦基洗德将饼和酒送给亚伯拉罕和他的朋友,使他们从行路和作战的疲倦中重新得力。但这与献祭有什么关系呢?摩西称赞这圣洁君王的仁慈。这些人粗鲁地捏造圣经根本没有记载的奥秘,然而他们用以下的话美丽地掩饰自己的谬论:“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创14:18,Vg.)他们硬将饼和酒运用在圣餐的教义上,而使徒的意思是:这食物不过是某种福分。因此,既然麦基洗德是神的祭司,所以他祝福了亚伯拉罕(创14:19)。同一位使徒(我们不需要去找比他更好的解经家)用这话推论麦基洗德的卓越,因为从来是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来7:7)。若麦基洗德的饼和酒预表弥撒的献祭,难道这不漏过任何细节的使徒可能会忘记记载这么重要的事吗?所以,不管他们怎么胡说,他们企图推翻使徒的论点是徒然的,即必死的人担任祭司的职分这权利和尊荣已经取消了,因为那永恒的基督是独一无二永远的祭司(来7:17—19)。

3.弥撒压制基督的受难

另一个指控是:弥撒压制和湮没了基督的十字架和受难。这的确是显而易见的事,我们一旦设立祭坛,基督的十字架立刻就被推翻了。a因为若基督在十架上将自己献为祭,好使我们永远成圣,并为我们获得永恒的救赎(来9:12p.),无疑这献祭的力量和功效将存到永远。否则,我们对基督的敬畏不会超过我们在旧约中所献给神的牛和牛犊,因为犹太人常常将这些动物献为祭,这就证明它们的无效和软弱。由此看来,我们要么承认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没有使我们洁净直到永远的大能,要么承认基督从前一次将自己献为祭,直到永远。然而,这就是使徒所说的话,即这大祭司基督,“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26p.)。b而且,“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10:10)再者,“基督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p.)b他之后也加上“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10:18,参阅v.26)。基督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有同样的意思,他说:“成了。”(约19:30,Vg.)我们习惯于将人最后所说的话视为预言。基督在奄奄一息中,见证他一次的献祭足以成就一切关于我们救恩的事。难道神允许我们天天在这祭上不断修修补补,仿佛它是不完全的?然而神明确地记载基督的献祭是完全的。既然神圣洁的话语不但记载,甚至宣告并声称基督的献祭是从前一次献与神的,而且这献祭的果效是无穷尽的,难道那些要求更多献祭的人,不就是在指控基督的献祭不完全和软弱吗?天主教可以天天施行千万次的弥撒,难道其目的不是要遮蔽和湮没基督的受难吗?因为他从前一次向神将自己献为祭。那么,除了心盲的人之外,谁不明白这就是魔鬼在大胆地扭曲如此清楚、公开的教导呢?我也并非不晓得那说谎之父习惯用怎样的诡计掩饰自己对人的欺哄,即这些献祭并不是许多不同的献祭,乃是同一个献祭,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施行出来。反驳这诡计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使徒在他的讨论中不但宣告除了这献祭之外没有其他的献祭,他同样也教导这献祭是从前一次献与神,且他之后不会再重复。更为狡猾的人用另外一个说法为托词说,这并不是重复基督的献祭,乃是运用之。但反驳这诡计一样简单。因为基督从前一次将自己献为祭,并不是靠人天天所施行的献祭蒙批准。这献祭带给人的益处反而是借着传福音和施行圣餐而来。所以,保罗说:“我们逾越节的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且他之后劝我们用餐(林前5:8)。这就是神将基督的献祭运用在我们身上的方式,即借着证道和圣餐向我们传扬这献祭,好叫我们借着信心领受。

4.从《玛拉基书》1:11引出的谬论

然而,我们也应当了解他们的弥撒建立在哪些其他的经文之上。他们利用玛拉基的预言(因为主借他的口应许人将在各处奉神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玛1:11,参阅EV)。仿佛当先知提到外邦人将蒙召的事时,他们用外在的礼仪律来代表他们劝众信徒献与神的属灵敬拜是什么新鲜、稀奇的事!先知用这样的话向他们时代的人更深刻地教导神将呼召外邦人进入信仰的团契。与此相似,先知常用他们时代的预表,描述福音之后清楚启示的真理。譬如:他们用上耶路撒冷代表归向耶和华(赛2:2—3;弥4:1—2);用送各种礼物代表信徒对神的颂赞(诗68:29,72:10—11;赛60:6);用梦和异象代表人将在基督的国度里对神有更丰盛的认识(珥2:28)。所以这些人在《玛拉基书》中所引用的话,与《以赛亚书》的另一个预言相似。在那里,先知以赛亚预言将会有三个不同的祭坛被设立在亚述(赛19:21)、埃及(赛19:23,参阅v.19),以及犹大(赛19:24)。我想问我的敌人:你们是否接受这预言在基督的国度里得以应验?其次,那些祭坛的地点在哪里?或它们是什么时候设立的?再其次,你们是否认为这三个国度有圣殿,就如耶路撒冷那样?我想他们只要好好地思考这些事情,就必须承认旧约里的先知用一些适合他时代的预表,预言对神属灵的崇拜将会传遍天下。这就是我们给他们的答复。圣经里有众多类似的预言,我不想再举其他的例子。然而我仍要说,他们在此极为可悲地受骗上当,即他们唯独承认的是弥撒的献祭,虽然众信徒现今真正地向主献祭,并将纯洁的供物献与神。我们下面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5.弥撒叫人忘记基督的死

我现在所要讨论的是弥撒带给人的第三种伤害,即弥撒将基督与众不同的死,从人的思想中清除掉,使他们忘记之。因为就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他的遗嘱才发挥功效,同样我们的主借自己的死,确认他所交给我们的遗嘱,即罪得赦免和永远的义(来9:15—17)。然而那些擅敢修改这遗嘱,或在遗嘱之上添加什么新东西的人,就是否定基督的死,并将之视为无关紧要的事。难道弥撒不就是新的以及完全不同的遗嘱吗?怎么说呢?天主教徒难道不是在弥撒当中向人应许新的蒙赦罪的方式,并向他们应许全新的称义方式,以至于现在遗嘱与弥撒一样多吗?如此,基督必定再来,并借着另一次的死使这新的遗嘱得以批准。事实上,基督必须借着无数的死亡,使无数在弥撒中的遗嘱得以批准。由此可见,我从一开始所说的,弥撒使基督与众不同的死完全失效,难道不完全正确吗?而且弥撒的教导使基督(若是可能)必须重新死。因为使徒告诉我们:“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来9:16)那么弥撒教导基督有全新的遗命,所以,他必须重新死。此外,祭物被杀或奉献在祭坛上是必需的。若基督在每一次的弥撒中被献祭,那么他就在千万不同的地方同时被杀害。这不只是我自己的论点,也是使徒的论点:若基督需要多次将自己献上,那么他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来9:25—26)。我知道他们惯于采用准备就绪的答复,而且这答复指控我们诽谤他们。因他们说我们的异议他们从来没有想象过,现在也无法想象。然而,我们晓得基督的死和生完全不在他们手中。我们一点都不在乎他们是否从一开始就计划将基督杀掉;我们唯一的目的是要指出他们不敬虔和邪恶的教义的结果是什么。我要用使徒亲口说的话证明这一点。即使他们千百次说这献祭是无血的献祭,人异想天开的念头无法改变献祭的性质;因为若是这样,神这圣洁不可违背的设立必定落空。因为使徒明确地教导我们这原则,即“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6.弥撒除掉基督的死所带给人的益处

我现在所要谈的是弥撒带给人的第四种伤害,即弥撒夺去基督的死所带给人的益处,因为弥撒拦阻人承认并思想基督的死。因当人在弥撒中看见某种新的救赎方式,难道他们相信他是借基督的死得蒙救赎吗?当人听见有某种新的赦罪方式时,难道他会确信他一切的罪已经得赦免吗?若说我们只有在弥撒中罪才得赦免,这是站不住脚的,因这赦免早已借基督的死被买下来。这不过是夸耀基督对我们的救赎完全依靠于我们救赎自己;这就是撒旦的差役到处传扬的信息,且这信息现今用咒骂、刀剑以及火来辩护,即当我们在弥撒中将基督向父神献为祭时,这行动为我们获得赦罪,也叫我们在基督的受难中有分。然而这教导基督的受难不过是神向我们举的例子,好教导我们是自己的救赎者。e基督虽然借着圣餐使我们确信自己已蒙赦罪,但他却没有教导门徒他们蒙赦罪来自这行动本身,他反而吩咐他们默想他自己的死,即圣餐是某种记念的方式,且神借着圣餐教导人:那除去原罪、平息神愤怒的祭物只是一次献为祭。因为我们明白基督是唯一的祭物还不够,我们必须同时强调只有一次献祭,好让我们的信心能够专注于基督的十字架。

7.弥撒叫圣餐完全失效

我最后所要指出的伤害是弥撒除掉、毁坏以及废掉了主的圣餐(就是主吩咐我们遵守为了记念他受难的圣礼)。事实上,圣餐本身是神赏赐我们的恩惠,且我们应当以感恩的心接受这恩惠。罗马天主教教导弥撒的献祭是人向神付的代价,且神应将它作为赎罪的方式来接受。这献祭与圣餐礼和施与受的差别一样大。人的忘恩负义严重到他虽然在这世上应当承认和感谢神对他丰盛的祝福,但他反而将神视为他的债务人!神在圣餐中向我们应许:借着基督的死,我们不仅一次性获得重生,神甚至不断地更新我们,因为圣餐宣告基督已成就了救恩的各部分。然而弥撒所教导的截然不同,即基督必须天天被献为祭,他的献祭对我们才有益处。神吩咐在我们教会公开的聚会中施行圣餐,教导我们众信徒在基督里彼此交通,然而弥撒的献祭反而拆毁以及分裂这交通。因为当教会开始相信平信徒需要祭司替他们施行献祭,仿佛主将圣餐交给他们时,圣餐便不再是照着主的吩咐施行了。私人的弥撒有一个开场式,它表达的更像是把人隔绝在基督的身体之外,而不是基督所设立的信徒团契。因为那渺小的献祭者,即将吃掉他所献上的祭物,这样做等于将自己从众信徒当中分离出来。我称之为私人的弥撒(免得任何人误会),因为这不是众信徒一起分享主的身体,即使有一大群人参加这聚会。

教会早期的习惯以及后来发生的误解(8—11)

8.私人的弥撒弃绝主的圣餐

我一直无法确实地知道“弥撒”这个词到底从何处而来。也许最大的可能是来自所献上的祭物。这可能是为什么古代的神学家们通常用这名词的复数形态。我略而不谈这词的来源,我要说的是私人的弥撒与基督所设立的圣餐完全相反,并因此亵渎了主的圣餐。因为主的吩咐如何呢?难道不是要我们彼此分着领受吗?(路22:17)保罗教导信徒该怎样遵守这吩咐呢?难道不是要我们同领基督的身体和血吗?(林前10:16)所以,当一个人领圣餐而不分给其他信徒时,这与圣餐哪里有相似的地方呢?然而他们说,这一个人替整个教会的人领圣餐。这是根据什么吩咐呢?一个人竟敢私下抢夺整个教会应当彼此分享的福分,难道这不就是欺哄神吗?基督和保罗所说的话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当圣餐不是掰饼让信徒同领主的身体时,就绝不是主的圣餐,乃是虚假、荒谬的冒牌货,而且冒牌货是对圣餐的败坏。此外,败坏这么伟大的奥秘是极大的恶行。因此,私人的弥撒是邪恶地滥用主的圣礼,并且(因为在信仰上一个错误常常产生另一个错误)这私人弥撒的习惯一旦混进来,教会就开始在教堂里的各处施行无数的弥撒,同时将信徒分来分去,而他们本应该一起来领圣餐,承认他们合一的奥秘。容他们去否认在圣餐中用圣饼代替基督而敬拜他是偶像崇拜的行为。他们夸耀基督临在的应许是徒然的,因为不管他们怎么解释饼和杯与基督彼此的关联,基督一定不是将圣餐交付他们,好叫不洁和亵渎神的人能够随时随地任意捏造基督的身体。主交付我们这圣礼,好让信徒能够在领圣餐的过程中,以敬畏神的心遵守基督的吩咐,而真正享受与基督的相交。

9.弥撒没有圣经根据,也没有古代教会的先例

此外,那纯洁教会没有这邪恶的仪式。不管我们的众敌人当中,最无耻的人多尽力设法逃避这事实,显然整个教会的历史都反对他们,就如我们前面在其他问题上所证明的那样。你越详细地研究古代的作者,就越找不到古时对这仪式的记录。然而,当我结束这一次的讨论前,我要请我们弥撒的博士说明——既然他们知道“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他们如何喜悦这献祭的方式,因为这仪式不是神所吩咐的,也没有圣经上任何一句话作为根据。此外,既然他们知道使徒清楚地吩咐,没有人能自取大祭司的尊荣,除非蒙神所召(就如亚伦那样)。事实上,连基督自己也非轻率地自取这职分,而是顺从父神的呼召而取的(来5:4—5),那么他们或是要宣称神自己是他们祭司职分的主人和设立者,或是承认他们这邪恶、轻率、在神的呼召之外的职分与神毫无关联。然而,他们完全不能证明他们祭司的职分来自神的呼召。那么,他们的献祭岂不是没有意义,因为献祭完全不能没有祭司?

10.教父是否将弥撒视为献祭?

若任何人断章取义地引用古代神学家们的作品,好利用他们的权威证明圣餐所彰显的献祭与我们以上的解释截然不同,我们简洁的答复是:天主教徒在弥撒中所捏造的献祭,在古代神学家们那里找不到任何的支持。他们的确用“献祭”一词;他们同时清楚地解释他们的意思,不过是信徒在圣餐中当记念基督——我们唯一的祭司,古代神学家们到处宣称这一点(在十字架上独一无二的献祭)。奥古斯丁说:“希伯来人在他们献与神的祭物上,庆祝了当时神所预言基督将献与神的那祭物;基督徒则借最神圣的献祭和领受基督的身体,庆祝那从前一次献与神之献祭的纪念。”他在此的教导与写在《对于执事彼得关于信心的教导》(Concerning Faith to Peter the Deacon)中的教导一模一样(不管这本书的作者是谁)。那作者写道:“你当坚定地相信,毫不怀疑地主张神的独生子——为我们道成肉身的基督——替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在旧约的时代教会向他,以及向圣父和圣灵将动物献为祭;现今普天下圣洁的教会不断地向他,以及向圣父和圣灵(三位一体的神)将饼和酒献为祭。因为那些血肉的动物预表基督的肉体,就是他之后为我们的罪献为祭的身体,也预表基督的血,就是他之后为我们的赦罪所流出来的血。此外,这献祭也包括众信徒对基督为我们舍了他的身体、流出他的宝血的感恩和纪念。”因此,奥古斯丁自己在他许多的作品中,将圣餐描述为颂赞神的献祭。最后,他的作品也到处证明主的圣餐之所以被称为献祭,完全是因为圣餐是对那独一无二、真正、与众不同的基督为我们赦罪之献祭的纪念、象征以及见证。奥古斯丁在他的作品《论三位一体》(On the Trinity)第四卷第二十四章中有非常值得我们记住的一句话。奥古斯丁在这里已经讨论过基督那与众不同的献祭,他总结道:“在任何的献祭上,我们应当考虑四件不同的事情——向谁献祭、谁献祭、献上什么,并且为谁献祭。因此,那同样独一无二的真中保,借着自己的平安祭叫我们与神和好,并仍旧与他献祭的对象合一;他叫自己的献祭所祝福的人在自己里面合而为一;那施行献祭的他与他所献为祭物的他完全合而为一。”屈梭多模的教导也是一样。然而,这些敬虔的人将祭司职分一切所应得的尊荣都归给基督,甚至根据奥古斯丁所说,我们若说监督是神和人之间的中保,这就是敌基督的话。

11.教父偏离神所设立的圣餐

我们不否认在圣餐中,神将基督的献祭明确地彰显出来,我们甚至几乎能亲眼看见他的十字架。就如保罗说当基督的十字架向加拉太信徒传扬时,这十字架活化在他们眼前那样(加3:1)。我也知道一些古代的神学家们对圣餐的解释与主所设立的这圣礼不完全一致,因为他们也教导圣餐在某种程度上是重复或至少更新基督的献祭。因此,众敬虔的信徒们最安全的方式是要依靠神自己所设立的圣餐。我们之所以称之为主的圣餐,是因为我们领圣餐的权威完全来自他。d其实,既然他们的作品表示他们一直保持对这大奥秘敬虔和正统的心态,b而且既然我深信他们无意要在任何方面怀疑主的献祭是独一无二的,我便不能指责他们不敬虔;然而,我同时相信他们在某些方面所做的是错误的,这一点是无可推诿的。他们那么接近地模仿犹太人献祭的方式,与基督关于圣餐的吩咐有冲突,这与福音本身也不相称。所以,我们对他们唯一的指责是:他们过于强烈地以灵意的解经(anagogical interpretation),照旧约的献祭解释圣餐,而不是单纯根据基督亲自的吩咐来解释。

在圣餐里“献祭”的意思,以及圣经对“献祭”一词的教导;弥撒是亵渎(12—18)

12.旧约里的献祭以及主的圣餐

若有人殷勤思考,就会发现根据主亲自的教导,摩西所吩咐的献祭与我们的圣餐有区别。虽然旧约的献祭对于当时的犹太人与现今圣餐对基督徒有同样的功效(利1:5),然而彰显这真理的形态不同。因为在犹太人的时代,利未的祭司被吩咐在施行献祭时,预表基督将来的献祭,那献为祭的祭物代替基督,这祭物也必须在祭坛上献与神。简言之,所有的一切都要在百姓的眼前以活生生的方式代表那将来向神除去人罪恶的献祭。然而在基督的献祭完成之后,主为我们设立另一种方式,即借圣餐将神儿子向神献祭所带来的益处赏赐给相信他的百姓。所以,主交给我们的是用餐的圣餐桌,而不是献祭的祭坛;在这时代,神没有将祭司分别出来献祭,乃是将牧师分别出来,将主的圣餐分给各信徒。奥秘越高贵和圣洁,我们就应当越以敬虔和敬畏神的心态尊敬这奥秘。由此可见,我们最安全的方式就是要弃绝一切来自人任意妄为的思想,而单单坚持圣经的教导。而且,我们若思想到圣餐是主亲自设立的,而不是人所设立的,我们就能抵挡一切来自人的权威或传统所要求我们偏离这吩咐的诱惑。所以,当保罗想清除渗透进哥林多教会的一切罪恶时,他叫他们要重新单单照基督对圣餐的设立(因这是最快速的方式)领圣餐,从而证明领圣餐永久的原则来自基督的吩咐(林前11:20及以下)。

13.献祭的性质

那么,为了避免任何吹毛求疵的人企图利用“献祭”以及“祭司”这两个词来反驳我们,我也打算简洁地解释在我上面的教导中,“献祭”以及“祭司”这两个词的意思如何。

有些人用“献祭”一词来表达一切圣洁的仪式,以及信仰上的行为,我认为这样做毫无根据。

我们知道根据圣经一致性的用法,希腊文有时使用θυσία,有时使用πρoσφoρα',有时用τελετη',来称“献祭”。一般来说,这告诉我们献祭包括人一切献给神的事物。所以我们必须做区分,b但我们的区分不能废掉旧约的献祭与新约的圣餐彼此灵意关联上的解释,因为主喜悦借着律法时代的预表,教导他的百姓献祭的整个意义。虽然旧约的献祭有许多不同的形态,然而一般来说,献祭只有两个不同的种类。有时候献祭是除罪、平息神的愤怒,为了在神面前赎罪;也有时候献祭是某种敬拜神的象征和虔诚的见证——有时包括渴慕神恩惠的祈求;有时包括感恩,为了见证我们因蒙福对神的感谢;有时不过是敬虔的行动,为了确认我们与神彼此的盟约。这敬虔的行动,包括火祭、举祭、感恩祭、初熟之果祭,以及平安祭。

所以,我们也把它们分成两种;而且为了教导的缘故,我们要将一种献祭称为“颂赞和敬畏的献祭”,因为这种献祭在乎对神的敬畏和敬拜,这是信徒当尽的本分;或者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感恩祭”,因为唯有那些因丰盛领受神的祝福,而决定将自己和自己一切的行为献与神的人才会施行这献祭。a我们也要将另外那种献祭称为“挽回祭或除罪祭”。

除罪祭的目的是要平息神的愤怒,满足他的公义,并洗净罪恶,好让罪人在b被洁净之后,重新恢复那纯洁公义的光景,能够再次蒙神喜悦。在旧约的时代中,祭司为了除罪献给神的祭物(出29:36)之所以被称为除罪祭,并不是因为这些祭物本身能够使罪人重新蒙神喜悦,或除掉他的罪恶,乃是因为这些祭物预表那将来真正的献祭,就是基督一次所成就的献祭;而且这献祭是唯独由基督所成就的,因为此外没有任何人能够这么做。而且这献祭是基督从前一次所成就的,因为基督所成就的这献祭的果效和力量是永恒的,就如基督亲口所说的那样(约19:30);换言之,基督在这与众不同的献祭之上,成就了他一切所需做的,为了重新获得父神对人的喜悦,并为人获得赦罪、公义,以及救恩的事,这献祭完全到之后人再也不需要任何的祭物。

14.弥撒的买卖

所以,我的结论是,若任何人以为他能够借着重新施行献祭蒙赦罪、平息神的愤怒,以及获得公义,这是极其邪恶的罪,对基督和他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的献祭是无法忍受的亵渎。然而,施行弥撒在另一方面也是邪恶的,即施行弥撒宣告我们在基督的受难中有分。且天主教徒为了使他们的疯狂毫无限制,居然说他们这祭是为整个教会献的,而不说他们可以随意运用在某一个人身上,或是运用在愿意用金钱购买这献祭所带来的益处之人身上。他们所得的价钱不如犹大所得的那么高,但至少为了在某方面与他们所效法的人物相似,他们与犹大选择了同样的数目。犹大为了三十块的银币出卖了基督(太26:15);那么这些人(根据法国的算法)为了三十块的铜币出卖了基督。犹大只出卖了基督一次;然而这些人有多少顾客便出卖多少次。

我们也否定这些人是祭司,虽然他们以为他们借这献祭做百姓与人之间的中保,并因此平息神的愤怒而为人除罪。因为基督是新约中唯一的大祭司(参阅来9章),也是一切祭司职分所预表独一无二的祭司,且这些职分都在基督的身上得以完成。而且即使圣经没有提到基督永恒祭司的职分,然而当神取消了一切过去的祭司职分时,他既然没有设立任何新的祭司职分,使徒这话仍是无法反驳的:“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来5:4)那么这些亵渎神、自夸屠杀基督的人,竟敢称自己为永生神的祭司!

15.柏拉图对类似的假冒为善和迷惑行为的批判

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第二卷中,很精妙地描述了类似的行为。他在那里探讨古时的挽回祭,并且嘲笑当时的堕落和邪恶者愚昧的自信,因为他们误以为这些献祭掩盖了自己的恶行,使众神看不到。这些人更满不在乎地放纵自己,仿佛他们已经与诸神立约一般。他的描述似乎在形容现代弥撒中的除罪祭。每一个人都晓得欺骗人或占人的便宜是不合乎圣经的。每一个人也承认不公正地对待寡妇、抢孤儿的钱、害穷人、用诡诈的方式勒索他人的财产、用谎言和欺哄人的方式设法偷窃人的东西,以及用暴力和专制的方式压迫人,都是极为不敬虔的行为。那么,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人再三地行这些罪恶,仿佛受处罚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呢?我们若详细地察看,就必定发现鼓励他们如此行的最大原因,是他们自己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在弥撒中的献祭能平息神的愤怒,或至少讨好他。

柏拉图取笑这些人野蛮的愚昧,因为这些人以为这样的除罪祭,能够抵偿他们原本该在地狱里受的刑罚。那么,今日一年一次的献祭,以及大多数一般弥撒的目的,难道不就是要那些一辈子做最残忍的暴君,或最可怕的强盗,或不顾一切犯最大罪的人,能够利用弥撒救赎他们脱离炼狱之火吗?

16.基督教的“感恩祭”

第二种祭,就是我们所称为的“感恩祭”,包括一切爱的本分。当我们借着这种献祭与众弟兄彼此相爱时,我们就在主的肢体中尊荣他。这种献祭也包括我们一切的祷告、赞美、感谢,以及在敬拜神当中一切的行为。因为这一切的行为完全依靠那最大的献祭,也是叫我们在灵魂和身体上分别为圣,好为主的缘故做他的圣殿(林前3:16,等)。因我们用外在的行动侍奉神是不够的,我们反而当首先将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一切献与神,好让凡在我们里面的都能够荣耀神,并且迫切地想要增加神的荣耀。

这种献祭与平息神的愤怒、蒙赦罪或者是获得公义毫无关联;它唯一的目的是将神显为大并高举他。因为施行的人只有在借蒙赦罪脱离自己的罪行而与神和好之后,才能施行任何蒙神喜悦的献祭。

但这对教会是必需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根据我们在上面所引用的先知的话,这献祭将维持到神的众百姓都离开这世界。因为这就是以下这预言的含义:“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a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玛1:11,参阅Vg.)我们千万不可企图去掉这献祭!因此保罗劝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是理所当然的敬拜。”(罗12:1;参阅彼前2:5—6)保罗在此说这侍奉是“理所当然的敬拜”很有意义,因为他在这里指的是向神属灵的崇拜,保罗也在暗示这种崇拜与摩西律法所吩咐的肉体的献祭形成强烈的对比。《希伯来书》告诉我们行善和捐输是蒙神喜悦的献祭(来 13:16)。因此腓立比信徒在保罗的穷困当中,极为慷慨地奉献钱给他,被叫作极美的香气——神所喜悦的祭物(腓 4:18);如此,信徒一切的善行都是属灵的献祭。

17.圣经上有许多的词组形容、颂赞神的献祭

难道我需要提出许多的证据吗?因为圣经多处提到这件事。当神的百姓仍在律法的教导之下,先知明确地宣告:在这些肉体的献祭底下,隐藏着一个真理,这真理是基督教会和以色列国所共有的真理。所以大卫求告神让自己的祷告如香陈列在神面前(诗141:2)。何西阿也将感谢描述为“嘴唇的祭代替牛犊献上”(何14:2、3,Vg.);大卫在别处也称这些献祭为“感谢祭”(诗50:23;参阅51:19)。新约的使徒之后也称这些献祭为赞美祭并说“以颂赞为祭献给神”(来13:15,Vg.)。如此,献祭与圣餐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当我们在圣餐中宣称主的死(林前11:26)以及感谢他时,我们不过是以颂赞为祭献与神。因这种献祭的职分,所有的基督徒都被称为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因为我们借着基督向神献上赞美祭,就是那使徒所说的:“嘴唇的果子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来13:15,Vg.)且我们若在中保之外,就连在神面前送礼都无法蒙神悦纳,那为我们代求的中保是基督,而且我们借着他将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献与神。他是那已进入天上之圣所的大祭司(来 9:24),也因此为我们开路,使我们进去(参阅来10:20)。他是祭坛(参阅来13:10),而且我们将自己的礼物摆在这祭坛上,好让我们在他里面行我们一切所行的事。所以我说是基督自己使我们成为国民和神的祭司(启1:6)。

18.弥撒本身就是亵渎,何况亵渎的弥撒!

剩下的除了让瞎子看见,聋子听见,甚至小孩都明白弥撒的可恶之处,还有什么呢?他们用金杯施行,所有的君王和世人,从最高贵到最卑微的,都沉醉于弥撒,因此,他们昏昏沉沉比野兽更愚昧,甚至将他们的救恩之船直接开到这致命的旋涡里面去。的确,撒旦自己从未预备过比这更强大的武器来攻击和占领基督的国。现今真理的众仇敌极为暴力和残忍地作战,为了赢得这海伦(Helen),而且他们与这海伦行属灵的淫乱,就是最可憎恶的淫乱。我甚至提都没提他们众多的恶行,虽然他们以这些恶行为亵渎自己所谓纯洁的弥撒的借口,也不提他们卑贱的买卖、他们的弥撒为他们带来的不诚实利润,及他们放荡的行为与几乎无限的贪婪。我在此只要简洁地指出并描述弥撒最圣洁的方面如何,因为最近几百年当中,弥撒因这所谓的圣洁受许多人尊敬。想照着这些大奥秘的尊严来阐述它们,是几乎无法完成的事。我在此不愿意指出那些关于弥撒众所周知的亵渎败坏,好让所有的人知道弥撒本身,即使我们描述它最圣洁的状况,从头到尾仍充满各种邪恶、亵渎以及偶像崇拜。

第十七与第十八章的结论:基督教只有两个圣礼(19—20)

19.基督教只有洗礼和圣餐这两个圣礼

我以上给读者们一切我认为他们应当晓得关于这两个圣礼的摘要,因为这是主从新约开始交付教会到世界末日的两个圣礼:洗礼是加入教会的圣礼;圣餐则是基督以属灵的方式持续不断地用来喂养他家中之人的饮食。因此,既然只有一位神、一信、一位基督,以及一个教会——基督的身体;同样地,洗礼也是一个(弗4:4—6),因此是不能重复的仪式。然而主的圣餐是重复施行的,好教导一切已加入教会的人,他们需要不断地从基督那里得营养。

除了这两个圣礼之外,神没有设立其他的圣礼,所以教会的众信徒不应该接受另外的圣礼,因为设立新的圣礼完全不属于人的选择。只要我们记住以上的教导,我们就能清楚地明白这件事,即神之所以设立圣礼,是要教导我们关于他赏赐我们某种应许,且要向我们证明他对我们的美好旨意。而且,我们会认识到这一点,只要我们记住没有人做过神的谋士(赛40:13;罗11:34),因此不能向其他人保证任何关于神旨意的事,或使我们确信神对我们的态度,或告诉我们神决定赏赐或不赏赐我们。这就表示人无法设任何的记号,好向人见证神对他们的意图或应许。唯有神自己才赏赐我们他自己的记号,因此,神自己在我们当中亲自为自己做见证。我要更简洁、也许更粗鲁,但却更明确地说:圣礼与对救恩的应许是密不可分的。就算全世界的人聚集在一起,都无法向我们保证任何关于我们救恩的事。因此,他们无法自己提出以及设立圣礼。

20.神不允许我们增加圣礼

因此,基督教会要满足于这两个圣礼。且教会不但要拒绝在这时代接受第三个圣礼,也不要渴望和期待有其他的圣礼,直到世界末日。

除了这两种圣礼之外,神按照时代的变化,在旧约里为犹太人设立其他的圣礼,比如吗哪(出16:13;林前10:3)、从磐石中流出来的水(出 17:6;林前10:4)、铜蛇(民21:8;约3:14)等等。神给他们不同的圣礼,是要教导犹太人不可只仰望这些暂时的象征,反而要等候神赏赐他们更好、存到永永远远的事。

然而,我们的光景截然不同,因为基督已经向我们显现了。“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2:3,参阅Vg.),而且这智慧和知识丰盛到我们若在此之外寻求其他的事物,就必定激怒神。神要我们唯独渴慕、寻求、仰望、学习以及研究基督,直到神完全向我们彰显他国度的荣耀那伟大的日子(参阅林前15:24)。主在那时候将使我们得见他的真体(约一3:2)。因这缘故,我们的时代在圣经上被称为“末时”(约一2:18),以及“末世”(来1:2;彼前1:20 p.),免得任何人自欺地等候任何新的教义和启示。“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晓谕列祖,就在这末时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 p.),且唯有基督才能向我们启示父(路10:22);基督已经给我们对父完整的启示,且这启示能够完全满足我们现在的需求,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主(林前13:12)。

然而,既然神禁止人在教会里设立新的圣礼,我们就当尽力避免将任何人所捏造的东西与神自己所设立的圣礼混为一谈。因就如当水被倒在酒里面,整杯的酒变淡,且当人把酵洒在面团上,整团都发酸,同样当人将他自己的任何东西加在神圣洁的奥秘里面时,神洁净的奥秘就被污染了。

由此可见,现代人所施行的圣礼已经丧失了它们原先的清洁。到处都是游行、仪式,以及虚假的手势;同时教会连提都不提到神的真道,虽然在这真道之外,连圣礼本身都不是圣礼。事实上,在这大迷惑当中,神所设立的仪式无法从里面冒出来,因为被压制到极点。在洗礼上,我们几乎看不见那唯独当照耀出来的真理(就如我们以上所教导的那样),即洗礼本身。主的圣餐已经完全被埋葬了,因为已经变为弥撒了。我们最多一年只能见到一次,而且看到的还是扭曲、残缺、破碎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