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绝处逢生

第二十八章 判处无期徒刑

  犯人在监号里彼此不能随便讲话,一个监号跟另一监号的犯人更是不能,甚至连打个招呼或作个暗示都不可以,即便亲如夫妻或父母、子女,也同样不许可。邂逅遇之,还要装作没有看见。这是监规,谁也不能违反。

  犯人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要照相。王先生他们这批犯人调到南所之后不久,就排队去照相。正轮到王太太要照的时候,她一眼看见王先生也站在那里。她想他没戴眼镜,肯定没有看见她。她真想「嗯、嗯」几声叫他听见,但又怕人发现,所以还是乖乖地把名条别上,照过相走了。其实王先生也看见她了,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袍在那里照相。南所每礼拜五晚上都在大院子里放电影,犯人全都去看。他们二人在那里见过两三次,但不能说话,王先生心里感到很难过。

  王太太调到南所时,一九五七年被捕的宋天婴和萧语中两位姐妹已经判了刑,送到北京监狱去劳改,并且开始可以接见家属了。那时南所还没有浴室,南所的犯人洗澡都要到北京监狱去。王太太去监狱洗澡,有两次都正逢接见日。一次她看见萧语中的姑姑和妹妹语平带着孩子去接见,她们老远看见她,就笑眯眯地向她点点头。第二次她看见萧语中的母亲萧太太跟语中接见,萧太太还向她招招手,但由于监规的缘故,她不敢有任何表示。

  一九六二年下半年,王先生开始吐血,一天早晨他正在洗脸槽盥洗时,忽然觉得恶心要吐。吐出来一看,全都是血。此后一连吐了好多天,每天都是大量的血。他想他不久就要死了,妻子和儿子均不在旁,就这样死去,他有点不甘心。南所的医生给他治疗,叫他服用雷米封(即异烟肼),并且严肃地告诉他说:「你吃饭、喝水、大小便,都不许动!若是发生了危险,你自己负责。」王先生想:「不许动,我怎么能吃饭、大小便呢?发生危险,那就是说我死了,我人都死了,还负什么责?」

  王先生大量吐血后,身体很弱。就在这个时候,法院通知提审。那天他刚走出大楼,就看见王太太端着一个水盆站在那里,不禁一阵心酸,顿感咫尺天涯,不胜悲痛之至。

  王太太在南所虽然见过王先生,但到底他住在哪里,她并不知道,当然更不知道他在吐血。有一天,一条短裤被风刮到地上,女监的人拾起来,放在她们炕上。王太太老远看见就想:「这块布怎么跟我买的一模一样,也是白绒布带蓝条子?」走过去一看,原来就是她给王先生做的三角短裤。因为没洗干净,而且被风吹到地上,滚了很多的土,显得很脏。她就拿来洗洗干净,又把破了的地方补好,拿去交给队长说:「这是王明道的短裤,是我亲手做的,给风刮到地上,不知是谁拾回来的。请队长交给他,好让他知道在这里丢了东西,还能找回来。」队长真的交给他了。他当然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可是她却由此知道王先生就住在这个楼里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是一九六三年初王先生还在吐血的时候下来的。起诉书是根据草岚子胡同看守所的审讯,把他所交代的那些假罪状都罗列上去,呈请法院判刑。起诉书是这样写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起诉书

(六一)京检分反起字第四七号

  被告王明道,男,六十岁,北京市人,住东城区甘雨胡同廿九号,捕前系基督教传道人,现在押。

  被告刘景文,女,五十一岁,浙江省定海县人,住北京市东城区甘雨胡同廿九号。捕前系基督教传道人,现在押。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我院审查,认定上列被告犯罪事实如下:

  一.王明道、刘景文于解放后一贯破坏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和社会各项政治运动。当我抗美援朝运动时,被告王明道积极向教徒进行反革命宣传,声称:「基督教徒不可参军」「基督教徒不能捐献飞机大炮」等,阴谋破坏我抗美援朝运动;在三反运动期间,被告诬蔑党「有许多说谎、残暴的地方」,并煽动教徒反对「三反」运动。当兵役法公布后,被告曾多次利用讲道的机会破坏兵役法,叫嚣「动刀的必死于刀下,基督徒不可当兵服兵役」;肃反运动展开后,被告王明道召集了长久隐藏在机关、学校内的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王绍武、游约伯、陈以和、谷承华等十余人,了解运动情况,布置抗拒运动的手段,密谋破坏肃反运动。

  二.被告王明道,经常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诬蔑现社会为「弯曲悖谬」「淫乱邪恶」的社会,谩骂共产党为「恶人」「属魔鬼的人」,并大肆造谣「政府要消灭教会」「迫害基督徒」等,阴谋利用宗教挑拨、煽动教徒敌视社会主义社会,坚决与政府对抗。此外,还经常挑拨教徒与非教徒的关系,诽谤群众检举犯罪分子是「彼此陷害,彼此恨恶」等。

  三.被告王明道、刘景文竭力破坏全国基督徒发起的「三自爱国运动」,诬蔑「三自」运动是「教会与世界行淫」,是政府「假借三自爱国运动消灭教会」,攻击谩骂教会参加爱国活动的人士为「政府的走狗」「披着羊皮的豺狼」。被告刘景文并在教徒聚会中宣读王明道的反动文章,煽动教徒坚决不要参加三自爱国运动,鼓励已参加「三自」爱国组织的教会和教徒退出「三自」爱国组织。由于被告王明道、刘景文的策谋鼓励,致使北京、长春、青岛等地一些教会退出了「三自爱国运动」组织。

  四.被告王明道、刘景文窝藏包庇反革命分子匪国民党昌黎县党部书记长梁立志。梁犯于日伪时期经常住被告之处。解放后梁犯隐瞒身份潜藏被告会堂内达三个月之久。

  五.被告王明道、刘景文于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因反革命罪被政府逮捕,于一九五六年九月政府从宽处理教育释放。释放后,被告王明道、刘景文仍坚持反动立场,继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曾多次向教徒宣扬「在监狱承认的罪行是夸大了」,承认了错误是「失败了,软弱了」。被告王明道并表示冤枉,企图鼓励被宽大释放的反革命分子和反动教徒坚持反动立场与我顽抗。被告还多方策划继续抗拒三自爱国运动,谩骂参加三自爱国运动的教徒是「犹大」「淫妇」,并扬言「我过去怎样反对他们,我今天还是与他们势不两立」。整风运动时,被告王明道、刘景文又与其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黄小同等秘密计议,乘鸣放之机「申冤」,阴谋与我顽抗到底。

  综合上述事实证明,被告王明道、刘景文,解放后经常散布反动言论,一贯破坏政府政策法令和各项政治运动,组织反革命集团煽动教徒对抗政府,并窝藏包庇反革命分子。一九五六年经我政府从宽处理后,被告不但不知悔改,仍继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实属罪行严重,经教不改的反革命分子。故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二、六款及第十条一、二、三款,第十三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张晓微
  一九六一年四月廿九日

  附: 一. 被告王明道,刘景文于一九五八年四月廿九日逮捕,现押北京市看守所。

  二.本案预审卷宗一册。

  王先生和王太太分别被喊到法院去问话,然后就在南所等候判决。起诉书下来以后,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到七月中旬才开庭审判。那时王先生身体十分虚弱,走路困难,是坐敞篷汽车去法院的。在法庭上,他把所承认的假罪状重新供认了一遍,然后法庭正式宣判。那天法庭上非常严肃。除审判员外,尚有好几位陪审员和书记。法院判决如下: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六一)中刑反字第五四八号

  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员 张晓微

  被告: 王明道,男,六十三岁,北京市人,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捕前无业,原是基督教传道人。一九一九年当小学教员,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五年研究圣经。一九二五年从事游行布道,后即在北京炒面胡同成立布道所。一九三七年在史家胡同成立基督徒会堂,充传道人。至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因反革命罪被逮捕。一九五六年九月廿九日,经政府宽大处理教育释放,于一九五八年四月廿九日又因反革命罪被逮捕。捕前住本市东城区甘雨胡同廿九号。现在押。

  被告: 刘景文,女,五十四岁,浙江省定海县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捕前原是史家胡同基督徒会堂执事。被告一九一八年至一九二六年念书。中学毕业后,在杭州圣经学校任教。后与王明道结婚,在教堂工作。一九五三年任教堂执事,至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因反革命罪被逮捕。一九五六年九月三十日经政府宽大处理教育释放,因反革命罪又于一九五八年四月廿九日被逮捕。捕前住东城区甘雨胡同廿九号。现在押。

  上列被告业经本院审理终结,现查明其犯罪事实如下:

  被告王明道、刘景文,解放后一贯坚持反动立场,仇视社会主义制度,利用宗教活动,对政府的政治运动和政策法令,大肆进行破坏。在抗美援朝运动时,被告王明道积极向教徒进行反革命宣传,以阻止教徒参军和捐献飞机大炮;三反运动时,大肆进行诬蔑破坏;贯彻实行兵役法时,又乘机煽动、威胁教徒破坏兵役法的实施;肃反运动时,又积极召集在机关、学校工作的教徒多次聚会,布置教徒在肃反运动中抗拒坦白检举;当基督教徒发起「三自爱国运动」后,被告王明道、刘景文极力反对并进行破坏。两被告利用「聚会布道」和书写反动文章的手段诬蔑「三自爱国运动」,攻击谩骂「三自爱国运动」的领导人。被告刘景文利用教会聚会之机宣读王明道所写的反动文章,以鼓励教徒反对「三自爱国运动」;一九五四年被告王明道又指使反革命分子林淬锋、孙振陆在青岛、长春等地破坏「三自爱国运动」,在林、孙等煽惑鼓励下,致使长春、青岛的一些教堂退出「三自爱国运动」。被告王明道在进行反革命活动中,刘犯不但极力支持,而且还经常为王犯出谋划策,进行幕后活动。一九五五年五月当反革命分子徐弘道被捕后,王、刘二犯积极出谋划策并煽动徐妻张得恩赴天津找我政府捣乱、闹事。此外,被告王明道还经常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的诬蔑新社会,谩骂共产党,诽谤群众检举罪犯是「彼此陷害」,煽动教徒反对政府。解放后王、刘二犯,还曾窝藏包庇反革命分子匪国民党昌黎县党部书记长梁立志。

  被告王明道、刘景文所犯上述反革命罪行,于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被政府逮捕,于一九五六年九月经政府宽大处理,教育释放。但被告王明道、刘景文仍不悔改,继续坚持反动立场,进行反革命活动。自释放后,王、刘二犯经常向教徒「喊冤」「叫屈」,并积极拉拢被政府宽大释放的反革命分子及教徒多人,继续破坏「三自爱国运动」,恶毒的攻击辱骂参加「三自爱国运动」的教徒,并叫嚣:「要同政府势不两立。」史家胡同教堂参加了「三自爱国运动」,被告刘景文即积极策谋、鼓励并与王明道一起退出会堂,以示反抗。一九五八年,被告王明道、刘景文乘共产党整风之机又笼络反革命分子及教徒多人秘密计议,妄图乘机翻案,继续与政府顽抗。两被告上述罪行,有调查、检举材料证实,被告王明道、刘景文对主要罪行亦供认不讳,事实足可认定。

  查被告王明道、刘景文,解放后一贯利用宗教散布反革命言论,破坏政府政策法令及政治运动,积极煽动和挑拨教徒与政府对抗,并窝藏包庇反革命分子等罪行,虽经政府宽大处理,但仍不悔改,继续坚持反动立场,并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实属经教不改的反革命分子,必须予以严惩。本院为维护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根据两被告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一、二、三项,第十三条及第十七条之规定,分别判决如下:

  一、被告王明道犯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刘景文犯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 期自一九五八年四月廿九日起到一九七三年四月廿八日止)。刑满后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二、属于被告王明道在本市东城区甘雨胡同廿九号之房屋十二间依法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可以上诉。上诉状交二份,可以交本院转送,也可以直接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 薛光华
  审判员 张世荣
  人民陪审员 王蕴辉
  人民陪审员 张宏光
  书记员 朱新田
  一九六三年七月十八日

  判决书里最后说:「如不服本判决,十天内可以上诉。」王先生不服,就提起上诉。其实他也知道,那个判决是宗教事务局、三自会等好几个方面商量的结果,上诉不会有什么用处,然而他还是上诉了。王太太则认为,一切都是主所许可的,她从主接受就是了。

  王先生上诉之后,过了两个多月,又把他叫到法院去,仍是坐大敞篷汽车去的。他又供认了一遍那些假罪状,并未加以否认,但对所称他被宽大释放后继续进行破坏活动一事提出辩解。高级法院对所诉理由不予采信,乃判决如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终审判决书

一九六三年刑终字第四九七号

  上诉人(即被告):王明道,男,六十三岁,北京人,原系基督教传道人。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因反革命罪被逮捕。一九五六年九月廿九日经政府宽大处理,教育释放。一九五八年四月廿九日又因反革命罪被逮捕。捕前住本市东城区甘雨胡同廿九号,现在押。上诉人为反革命一案,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九六三年七月十八日(六一)中刑反字第五四八号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以释放后虽有「不平思想」和退出教会辞去工作的消极抵抗行为,但并未拉拢被释放的反革命分子和教徒,继续破坏「三自爱国运动」,也未乘党整风之机妄图翻案为理由,请求改判从宽处理。经本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查明:

  上诉人王明道,解放后一贯坚持反动立场,仇视社会主义制度,利用宗教活动,散布反革命言论,诬蔑新社会,对政府的政策法令和政治运动,大肆进行破坏。在抗美援朝时,积极向教徒进行反革命宣传,阻止教徒参军和参加爱国捐献活动;三反运动时,亦乘机进行诬蔑破坏;肃反运动时,多次召集在机关、学校工作的教徒聚会,煽动教徒抗拒肃反运动。基督教徒发起「三自爱国运动」后,利用「聚会布道」和书写反动文章的手段,攻击、诬蔑「三自爱国运动」及其领导人,并指使反革命分子林淬锋、孙振陆在青岛、长春等地,破坏「三自爱国运动」,致使北京、青岛、长春等地的一些教堂退出「三自爱国运动」。此外,上诉人在反革命分子徐弘道被捕后,煽动徐妻赴天津市人民政府捣乱闹事。解放后,上诉人还曾窝藏包庇反革命分子匪国民党昌黎县党部书记长梁立志。

  上诉人因犯上述反革命罪行,于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被逮捕。一九五六年九月经政府宽大处理,教育释放。释放后,上诉人仍不知悔改,继续坚持反动立场,进行反革命活动,经常向教徒表示其被捕是「冤枉」,拉拢被政府宽大释放的反革命分子和教徒,继续破坏「三自爱国运动」,辱骂参加「三自爱国运动」的教徒,叫嚣与他们「势不两立」,并退出教会,以示反抗。一九五七年,上诉人乘党整风之机,又与反革命分子和教徒密议,妄图翻案。

  上述罪行,经本院审理属实。今上诉人对第一次被捕前的反革命罪行并不否认,但对其被宽大释放后的反革命罪行提出辩解,否认继续破坏「三自爱国运动」及乘党整风之机企图翻案的事实,经查上诉人的犯罪事实,已有同案犯及有关证人检举材料在案,足以证明属实。上诉人所诉理由不予采信。本院认为:上诉人解放后,一贯利用宗教活动,散布反革命言论,破坏政府的政策法令和政治运动,煽动教徒与政府对抗,并窝藏和包庇反革命分子,经政府宽大释放后,仍坚持反动立场,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实属经教不改的反革命分子。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的全部罪行,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无不当。故本院判决如下:

  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院长 刘 勇
审判长 蒋淑芬
审判员 冯加骏
代理审判员 马 英
一九六三年九月廿一日
书记员 焦玉萍

惩治反革命条例:

  第七条:参加反革命特务或间谍组织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上徒刑。

  七条二项:解放后组织或参加反革命特务或间谍组织者。

  七条六项:经人民政府教育释放后仍继续与反革命特务或间谍联系或进行反革命活动者。

  第十条:以反革命为目的,有下列挑拨煽动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上徒刑;其情节重大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十条一项:煽动群众,抵抗破坏人民政府征粮征税公役兵役或其他政令之实施者。

  二项:挑拨离间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或人民与政府间的团结者。

  三项:进行反革命宣传鼓动、制造和散布谣言者。

  第十三条:窝藏包庇反革命罪犯者处十年以下徒刑;其情节重大者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第十七条:犯本条例之罪者得剥夺其政治权利并得没收其财产之一部或全部。

  (六一年四月廿九日诉书 七条二.六款,十条一、二、三款,十三条

  六三年七月十八日中院 十条一、二、三项,十三条,十七条

  六三年九月廿一日高院 与中院同)

  从预审(公安局的审讯)到终审(法院的审讯),王先生始终不敢承认他所交代的罪行是假的,因为怕那样一说,就成了抗拒,就要从严。他唯一的希望是判得轻一些,不要判处无期徒刑。结果如何呢?正好是无期徒刑,一辈子不能出监了。可是没有想到,人的尽头就是神的起头,他的人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二十九章 他站起来了

  上诉驳回后,无期徒刑已经定案,没有希望了。但神正是用这一件事挽救了他,使他绝处逢生,在灵性上得到一个极大的复兴,成为他生命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王先生在南所用十六个字形容他当时的心境:「既愤且愧,置身无地,悲观失望,坐以待毙。」他觉得完了,一切都完了。愤是愤受了人的诬陷,愧是愧自己失败到这般地步。既然置身无地,只有悲观失望,等着死在监里了。这时他心潮翻滚,痛苦难当,就祷告神说:「神哪!祢怎么这么残忍,叫我遭遇这样的打击,被判无期徒刑?」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他二十一岁时背熟的一段圣经来:

  「至于我,我要仰望耶和华,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应允我。我的仇敌啊,不要向我夸耀。我虽跌倒,却要起来,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因我得罪了祂,直等祂为我辩屈,为我伸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七7-9)

  神的话在他心里发生了一个奇妙的功效,使他从极大的痛苦与失望中解脱出来。这时他才醒悟过来,认识到他之所以被判无期徒刑是因为他大量撒谎,犯了神所憎恶的大罪,得罪了神。他对神的不满立时都烟消云散,他说:「判我无期徒刑,该判!就是判死刑也是应该的。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因我得罪了祂。」他看见了自己的大失败,就决定把从前所说的谎言完全推翻。于是他向神祷告说:「神啊!求祢给我一个机会,叫我翻供。」希奇!就在他这样祷告过后,心里平安了,也不害怕了,而且以后每当他想到这件事时,心里就有一种赦罪的平安与喜乐。感谢神,过了没几天,政府就把他调到监狱医院的养病房去,给他一个人住一间房子。其实那时他的肺病已经痊愈,不需要再住医院了,因为医院的大夫在不久前曾告诉他说,「你肺里那些烂的地方都已经钙化了。」但神为了给祂仆人有充足的时间和安静的环境可以写材料,就这样安排,事情也就这样成了。

  养病房的环境很好,外面院子里种着许多的花,窗子是朝南开的。那时是秋天,晴天比较多,白天阳光照进来,屋子里晒得暖暖和和的,又很豁亮;晚上有日光灯,把屋子照得通明,而且还有一个炉子,夜里也不觉得冷,那实在是一个写材料最理想的地方。在养病房,伙食也改善了,常常有肉食,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的。王先生这个无期徒刑的犯人真是一个特殊的犯人,享受着特殊的待遇。

  搬到养病房去的第二天,有一位镶大金牙的人把他找去谈话。另外还有两个人,从他们的服装就可以知道他们都是高级干部。王先生就问那位镶大金牙的人说:

  「先生贵姓?」

  「这是张监狱长。」旁边的一个人说。

  随后张监狱长指着另外两个人说:「这是刘院长,监狱医院的院长。那位是邢科长。」

  张监狱长喊王先生的目的,是想知道他判了无期徒刑后的思想。他告诉王先生说:「刑期是活的。」王先生心里明白那意思是说,「你虽然判了无期,但说减就减,说放就放。」底下当然就要看你的态度了。王先生问张监狱长说:

  「你要我谈什么呢?」

  「随便谈谈,没有一定的范围,你愿意谈什么就谈什么。」

  于是王先生就谈他的思想,把他的事情从头到尾都照真实的情况说了。从两点钟进去,到五点十分出来,足足谈了三个多小时。在这三个多小时中,几乎全是王先生谈,张监狱长只说了几句话。他谈一些时候,嘴就干了,张监狱长说:

  「你渴了吧?」

  「还行。」实际上他是想喝点水,可是他不好意思说。张监狱长就叫刘院长给他倒了一杯热茶,送到他面前。他喝了以后,更有劲儿了,于是继续谈下去。他们找他谈话,并没有劝说他什么,只是听他谈。谈完以后,张监狱长给了他一大沓子白材料纸,有好几百张,说:「你写写你的思想吧!」

  当天晚上他就开始写起来了。第二天张监狱长到他屋子来,问他说:

  「你写了没有?」

  「我在写,已经写了一些了。」

  「我先拿去看看。」

  王先生说:「等我把这一百张写完了,一块儿交给监狱长吧!」于是他又写下去。白天写,晚上也写,总是要到熄灯铃响了以后才停止,写得多的时候一天能写七、八千字。首先他向政府承认,从前他所说的那些口供都是谎言,是因为害怕才说的,他根本没有犯过一个国法。他把他所说过的谎言整个推翻了,他承认除了「反对三自会」是真实的以外,其余的没有一样是真的。他写了好几千张材料纸,把他儿子从上海邮寄给他的一枝顶好用的蘸水钢笔都写坏了。他每写完一百张,就把它粘起来钉成一册,总共写了几十册,都交给张监狱长了。张监狱长先后到他屋子里去过两三次。另一位段监狱长也找他谈过一次话,叫他谈他的思想。王先生说:「我没有犯过罪,我所以认了那么多的罪,是因为我怕被枪毙,又怕我妻子死在监里。我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讨政府的喜欢,因为草岚子胡同看守所的同监犯人蒙光华对我说,『认的罪越多,出去得越快。』所以我就多认罪,把许多自己根本没有犯过的罪都扣到自己头上了。」

  他写了几千张材料,把他所说的谎言全都推翻后,政府对他就绝望了。王先生夫妇都很明白政府对他们的苦心:无论是「高压」或是「照顾」,都为一个目的,就是希望他转变。高压是为了叫他转变,照顾是为了叫他转变得更好。判他无期徒刑,目的也不是真是想关他一辈子,而是希望藉这个压力使他转变。他们这样做,所根据的是人的自然规律,但唯物论者不晓得除了自然律以外,还有一个灵律在基督徒身上起作用,所以他们的努力未能产生预期的效果。

  这时候,王先生心里顶平安,因为他已经认了罪,他不但在神面前认了罪,而且在政府面前也认了罪。

  「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失败达八年之久的王明道先生,现在重新站起来了。他恢复了他原来的人生。从此以后,他严格要求自己必须绝对诚实,不可有半点虚假。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这是他此后十六年(一九六三至七九年)狱中生活的指导原则:宁可死在监里,也决不说半句谎言。

  他站立起来以后,神给了他一个应许:「你们必欢欢喜喜而出来,平平安安蒙引导,大山小山在你们面前发声歌唱,田野的树木也都拍掌。松树长出代替荆棘,番石榴长出代替蒺藜,这要为耶和华留名,作为永远的证据,不能剪除。」(赛五十五章十二至十三节)「欢欢喜喜而出来」,从哪里出来呢,已经判了无期徒刑,怎么出得来呢?但神的话说:「你们必欢欢喜喜而出来」,那就一定能出来。感谢赞美主!「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后来的事实证明,神的应许奇妙地应验了。

九、苦苦挣扎

第二十六章 获释之后

  出监刚刚两三天,派出所就打电话来,说公安局的人叫王先生夫妇去屯绢胡同谈话。此后他们差不多每两个礼拜就要去一次。每次去,政府干部都是十分热情地招待他们,让他们坐在沙发上,给他们预备热茶,摆上瓜子、花生和糖果等等。两位干部一边一个陪着他们,其中一位是专门负责跟他们谈话的,每次他都在。如果当时不在,一个电话过去,他马上就到。他一趟又一趟地跟他们谈,说话相当和气,态度也十分温柔,而且从各方面替他们着想,对他们的照顾真可谓无微不至。所盼望的无非是他们赶快出来,参加三自会,可是事实上这件事他们办不到。他们在监里的时候,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但出监以后,看见许多信徒仍是那样单纯,那样爱主,持守当日所传给他们的真理之道,并且盼望王先生没有变,仍旧走主的道路,这个「三自」他们如何参加得了?但又不敢说出口,苦就苦在这里。

  一些已经参加「三自」的人,看见王先生出来了,迫不及待地找机会立功,讨政府的欢喜:

  毕小姐九月三十日下午做了一翻规劝回到香山之后,又从香山写信给王先生,由她和她的同工联合署名,对他在青年会所做的假检讨倍加赞扬:「你念的检讨为神人所共悦。」王先生看了以后怒不可遏,立刻把它摔在地上了。

  过了几天,基督徒会堂的两位信徒去看王先生,一位是生懿新小姐,一位是柳晓津弟兄。他们对王先生说:「吴耀宗是虔诚的基督徒,热心事奉主,你不应该反对他。」王先生听了,简直都要气疯了。吴耀宗明明是假先知,他们却夸奖他是虔诚的基督徒,热心事奉主,王先生怎么受得了?但那时他不敢说一句批评吴耀宗的话,因为一批评,马上又得进监。所以他就趴下来,跪在他们面前求他们说:「我的贤侄、贤侄女,你们饶了我吧!别再往下说了,我给你们磕头了。」他就跪在楼上那个水泥地板上给他们磕了三个头。两个人自觉无趣,也只好住口了。

  又过了些日子,上海一位佟弟兄到北京去看王先生。此人原是王明道的狂热拥护者,在上海愚园路有个聚会的地方,他们那个教会什么都向北京基督徒会堂看齐:诗本用基督徒会堂的赞美诗,名字也叫基督徒会堂,与王先生的关系非常好。后来他参加了「三自」,并且当了吴耀宗先生的助手,帮他做些抄抄写写的工作。这次他来看王先生时说,「吴耀宗是很谦和的。」王先生一听马上火起来了,从那以后佟弟兄再也不去了。

  另外一方面,基督徒会堂也有一些神的余民,坚决拒绝与三自会发生任何关系:

  王先生进监以后,基督徒会堂参加了「三自」。黄小同姐妹写信去声明退出该教会,从此再也没进那个教会的大门。王先生夫妇获释时,她已经搬了家。当时她正在病中,听说他们住在会堂,就托知心朋友朱姐妹去探望,说黄小同愿意见见他们。当然他们也很愿意见见她,因为那时他们的确很迷惘。王先生已经答应政府参加「三自」,但这条路怎么走法?实在不好走,所以他们就去了。走到南小街,见一个人站在那里,是熟人,但又不太熟,看样子像是监视他们的。他们到了黄小同姐妹家,她就对他们说:「教会参加『三自』,就是淫妇。」同时还把她写给基督徒会堂、声明退出该教会的信读给他们听。这时他们才看出,无论如何不能参加三自会,在这件事上再也不能往前迈一步了。

  王笃恩弟兄是一个敬爱王先生的人,他没有进监。当他听到王先生获释的消息时,马上打电话去。王太太接的电话,证实这件事,他就去了。王先生把他带到楼上,跟他谈话,一边说,一边哭。他坐在那里听,心里难过极了。可不知怎么的,他一滴眼泪也掉不出来,只听王先生一直说自己太失败了,悔恨自己。

  尤一波弟兄出监比王先生晚一个多月。他出监后的第一个礼拜天,他的妻子对他说:「叔叔出来了,咱们去看看他。」他们看见王先生好像顶懊悔的样子,不肯说话。因为他老是坐着,腿都肿了,没有下楼去参加聚会。做完礼拜后,他们再上楼去看他,他只说了一句话:「我真对不起你们!」王先生知道,这些年轻人都因为他的缘故被捕的,他觉得很对不起他们。

  王先生获释后不久,在长春被捕的孙振陆弟兄也出来了。他回到北京,从火车站打电话到会堂,得知王先生确是已经出来了,就雇了一辆三轮车,直接到会堂去见王先生。谈了一些时候,再带着行李乘原车回山老胡同家里去。

  李再生先生听说王先生夫妇出来了,住在会堂,就又去给他们做饭。人家都害怕,他什么也不怕。有一天徐弘道先生来了,到会堂楼上去看王先生,李先生也跟着上去了,他当着徐先生的面说:「我真感谢主,他们俩进去了,我也跟着进去了。我回来了,他们也回来了。要不是这样的话,我就没有资格在这里给他们做饭。我是他们的一个安慰。」

  甄品道先生夫妇听到王先生获释的消息后,十月初赶到北京去看他们。他的太太先去,看过以后当天就回去了。他是第二天去的,住在前门外一个同乡的家里,然后去会堂看王先生。但见王先生十分难过,半天不肯说一句话。此后有一天他再去看他时,陈荷生先生夫妇也在场,王先生就对他们说:「唉,我们都是一台戏啊!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我们这不是正演着了吗?」这么一说,话就谈不到正文上去了。对于参加不参加「三自」的问题,他始终回避不谈。

  一九五六年十月十六日,王先生出狱才半个月,李再生和甄品道邀他去陶然亭公园游园。王太太因为还信得过他们,就答应了。这时翁立升也在场,想与之同去,他们又不好拒绝,所以就大家一起去了。朋友们原是想跟王先生单独出去谈谈,翁这么一来,就不好谈了。翁立升这个人大家都觉得不太可靠,他从前做过张学良将军的机要秘书,王先生被捕前他就常去会堂,现在王先生获释回来,他又来了。奇怪的是,当别人都不敢接近王先生时,翁立升却敢于和他过往如此之密,而且一直没出过问题,也没听说他受到政府的注意,看来他是有任务的。

  在陶然亭,他们都劝说王先生登台讲道,可是王先生不能这样做,但不能明说,他的心情是极其矛盾和痛苦的。李再生觉得王先生对他不像从前那么坦诚,就问道:

  「明道哥,你对我好像有点怀疑吧?」

  王先生伸开右手,然后又手抚胸说:「我是满腹狐疑。」

  坐在旁边的翁立升哈哈大笑起来:「世界上少有这样的人:人家怀疑你,你还就问;他怀疑你,他还就说出来。

  午饭时间,他们把带来的面包、酱肉和水果放在桌上,也把纸包着的一斤块糖摊开,放在桌上。四人边吃边谈,谈到陶然亭,又谈到陶然亭的「香冢」。王先生突然想到含冤就缢的香妃,就把块糖向四外推了推,在那张一尺见方的黄色包糖纸中间露出一块空白,他拿起钢笔,在那块空白处默书了「香冢」的碑文(注),然后又通读一边:

  「浩浩愁,莽莽劫,短歌终,明月缺,戮戮孤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减,一缕香烟魂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王先生此时是藉诗文抒发内心的惆怅,言己之不敢言。但这首词很可能被汇报政府,成了定他「释放后喊冤叫屈」罪名的根据。

  寻找各种机会去看王先生的人相当多。当然大家都害怕与王先生过从甚密会被逮捕,特别是那些刚刚释放的人,更是不敢多接近他。然而这些人彼此之间还是有来往的,逮捕并没有割断肢体间生命的联系,大家的心仍是紧紧地连接在一起。

  王先生出监以后,心里一直怕得要命,就像上刀山一样。可是王太太一点也不怕,总是很乐观。有一天王先生问王太太说:

  「我怎么办呢?我不能演戏传道啊!」

  「是啊!」王太太鼓励他,「你不应当害怕。」

  他们每隔两个礼拜就要去屯绢胡同谈一次话,这件事对他们是个很大的负担和压力。政府干部每次都要问他们:「你们搞通了没有?」他们每次总是回答说:「还是没搞通,参加不了的。」但为什么搞不通呢?总得说出个理由来啊!那时三自会常常开会,每次开会都通知他们去参加,并且把开会的程序单寄给他们,内中包括某月某日要开会、下个礼拜天讲道该讲什么题目、念什么圣经和为什么事情祷告等等。王太太就根据这个程序单对他们说:

  「像这样的程序,我们怎么能参加?他们是不信神的,他们用人的办法把下个礼拜该讲什么、祷告什么都安排好了。当然我们不敢说我们所讲的都是出于神,但至少有一个心愿,愿意听主的话,主叫讲什么就讲什么。他们都是这样事先安排好了,我们怎么做得来?譬如说他们祷告,我们闭眼不闭眼?没法闭眼呀!我们参加不了的。」

  他们就是这样一步步地往后退。同时因为他们两位都生病,所以一直没去参加。

  王太太出监以前本来就有病,大约是在五月份的时候,有一天上午放风(即叫犯人排着队到监房外的院子里走动走动)回来觉得很热,喝了杯凉开水,下午就发起高烧起不来了,而且咳嗽得很厉害,夜里咳个不停,甚至门外守卫的都常常叫他小声点儿。出监以后,她一直病着,不能参加任何会议,这实在是神特别的保守。她对王先生看得很紧,他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就是怕他自杀。有一次在屯绢胡同,政府工作人员要带王先生一个人出去走走,王太太说:

  「我现在身体不好,我不放心。」

  「不要紧的,带他到公园走走,散散心,再给你送回来,还不行?」

  「不行,」王太太顶和善的回答,「我实在不放心。」

  他们一再说要带他去,她总是说:「我不放心,我怕他要自杀,因为他父亲是自杀死的,我怕他有这个根。说不定他一个想不开,就会自杀,所以我不敢撒手。」她还对他们说:「如果他自杀了,那会给政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结果政府干部想带他出去走走的事始终没有去成。若是真的去了的话,他们一吓唬他,那就完了。所以王太太的病,也实在是主的恩典,神用这个病保守了这件事。

  王先生这时的心情特别不好。最令他痛苦的,就是他心里的话不能跟人讲。王先生获释后,信徒都很高兴。他们想王先生出来了,那可好了,可以上台讲道了。但是怎么一直不上台讲道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不明白,王先生又不能跟他们说政府希望他参加「三自」,他却参加不了。他有好些话甚至都不能跟王太太说,王太太自己知道的事也不能跟别人讲,全都窝在心里,难过极了。所以他一想起来,就一阵阵地像发神经病似的:

  有一天早晨起床之后,他把炉子上的一盆热水端起来,晃荡晃荡地就要往头上倒,虽然没倒成,但那个样子就像是要倒的样子。

  那时甘雨胡同家里修房子,院子里有泡的石灰。他把石灰拿回来,就要放到嘴里尝尝。有一次都已经放到嘴里了,幸亏给李再生先生看见,从他嘴里抢出来。就这样,他的嘴还烧了好几天,里边的皮都烧破了。

  在许多事上他都显得不正常。有时他爬到楼下去,跪在小客厅的门口,「嗷,嗷,嗷」地直喊。王太太在楼上病着,下不去,就听见他那样直喊,不说话,因为他心里实在憋得受不了。

  到屯绢胡同去过几次之后,王先生也病了,而且病得很厉害。他得的是荨麻诊,俗语称风疹块,因为他在街上吃了一些爆肚之类荤腥的东西。长期吃素的肚子,乍一吃荤受不了,加上心里的烦躁和懊恼,荨麻诊就发了。请了一位中医来看,说他是因心里郁闷,吃东西不合适引起的。平常的风疹块都是一块一块的,他却是全身一片一片大面积的,脸和耳朵都肿得很大,腿肿得很粗,甚至连肠胃和食道里都有,三天之久滴水不进,嘴里的气味大极了。一个多月不能下地,就坐在床上粘邮票解闷。他常常坐在那里,两、三个小时动也不动,也不说话。

  那时「三自」还是常来通知他们去开会。他腿肿得都不能下地,当然就不能去,这也是天父的大恩典。原燕京大学宗教学院院长赵紫辰先生去看过他,见他确是病了,就安慰他一番,劝他好好休养。屯绢胡同曾多次打电话叫他们去,他们实在去不了,也就算了。后来屯绢胡同还打电话来,问王先生好。

  王太太的母亲刘老太太在上海,听说女儿、女婿出监,希望早些见到他们。当然他们也很想看看她老人家,所以屡次写信去,请她给他们在上海找房子,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政府不许可他们离开北京。老太太找好了房子等他们去,却不见他们到来,就叫王先生的儿子天铎到北京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王太太认为这里可能也有政府的意图,因为政府是希望他们好好地走上那条「三自」的路,所以百般地忍耐,可以说用尽了苦心,但他们就是走不上去,政府也不明白到底为了什么。所以天铎的北京之行可能具有双重的使命。

  天铎到了北京,王先生就跟他谈谈,但他心里的痛苦还是不能跟他说。有一天,王先生坐在沙发椅子上,心里痛苦得无法忍受,就用两双手拼命地打自己嘴巴。天铎连忙过去,骑在爸爸腿上,握住他的双手说:

  「爸爸,你有什么痛苦,跟我说说。」

  「我没法儿跟你说,」王先生痛苦地说,「带到坟墓里去吧!」他知道天铎是个好孩子,但很单纯。他若跟天铎说了,天铎就得去汇报,说「我爸爸说他冤枉。」这样他就得再进监,因此他什么话都不敢跟儿子说。王先生非常喜欢这个儿子,并且称赞他真好,但他始终没有一次对儿子讲过他在监里的事,他把所有的委屈都藏在心里。

  因为心里很烦,有一天晚上王先生跟天铎说,「我们去看戏!」那时崇文门大街真光电影院正在演《杨乃武与小白菜》。他们看到一半,天铎到厕所去,这时王先生偷偷地哭了。他看到杨乃武有个姐姐,在北京王府里做事情,她去探望杨乃武时,得知弟弟的实情,就替他辩护,结果把案子给翻过来了。王先生就想:「杨乃武有个姐姐去看他,我姐姐死了,有谁来看我呀?」想到自己身世的凄凉,触景伤情,就哭起来了。

  天铎本来是利用春节三天的假期,又请了几天假来看父母的。看见妈妈病得那样重,爸爸又这样痛苦,实在不忍心走,就连续请了好几次假,住了二十多天才回去。到上海之后写信给妈妈,说请爸爸写几个字给他寄去,王先生连一个字也没有写。那些日子他痛苦极了,天天想着自杀,一来觉得自己撒了那么多谎,没脸活着;二来又怕再次进监,倒不如干脆死了的好。

  天铎回去以后,上海政府告诉刘老太太说,王明道和刘景文不能离开北京,于是她就自己到北京去了。

  王先生出监时,基督徒会堂已经有了新的执事会。被捕释放的严金光、柳晓津和王恩庆都已经当上了执事。住在甘雨胡同廿九号院内的田稼丰也当了执事。王先生一回一回地跟他们商量,请求辞职,他们哪儿敢答应啊?所以事情就一直这样拖下来。到了一九五七年三月,王先生看实在辞不掉,就到宗教事务局去见李局长。王太太对局长说:

  「他(指王先生)已经没有资格传道了。自己对神都靠不着了,还怎么能讲道?」

  「那不要紧。你们教会只剩下一个人,政府不会怪你们;你们教会有二千个人聚会,政府也不会去过问。你们就去办那个教会好了。」局长的言下之意就是,只要你们参加「三自」就好了,教会办得怎么样,没有什么要紧。王太太认为,政府对王先生可能还另有使命,因为会堂的信徒刘太太有一次去看王先生时,曾安慰他说:「快快起来,将来有盼望,咱们好出国。」刘太太是老早就站到「三自」那个立场上去的人。这句话的意思很可能是希望王先生病好起来,政府有国外的任务派他去做。

  王太太最后对李局长说:

  「实在不行,一定要退下来。」

  「我警告你们:」局长说,「不要走下坡路啊!走下坡路是危险的,将来有什么事,只能由你们自己负责任。」

  「这个没有办法。」王太太说,「主要是他现在已经不能做传道人,再上台讲道了。」

  这样就算辞退了。回来以后就收拾东西,准备搬到甘雨胡同去。四月七日,在他们搬离会堂的前一天,毕小姐又到会堂去看王先生。她说:

  「明道哥,明道哥,现在北京各教会都争着请我去讲道,我简直忙得不得了。」王先生明白她的意思是说:你若是参加了三自会,请你的人一定更多,你就成了顶红的人了。王先生心里说:「你以为他们是尊重你吗?他们是利用你来鼓励我到各教会去讲道。」王先生睬也没睬她,第二天就从会堂搬出去了。从那天起,王先生再没有进过基督徒会堂的门。

  帮他们搬家的是大秦哥。他不知道会堂的煤有一部分是迟太太的,以为各处堆的煤全是王先生的,所以就刮得光光的都搬走了。王太太觉得应当补偿给迟太太,就叫了几百斤煤球给她送去。她一看见这煤球就说:「我可不能接受你的东西!」意思就是跟王太太划清界限。从那时起,彼此几十年的同工,就再没有见过面。

  注:「香冢」就是香妃的坟墓。香妃相传为回部某酋长妻,生而体有异香,号曰香妃。清高宗乾隆帝定回疆,生得香妃,纳为妃,宠冠后宫。妃复仇之念终不释。太后伺高宗出,召妃入慈宁宫,问曰汝终当何为?对曰死耳。既不得遂复仇之志,毋宁死。太后乃令引入他室,缢杀之。高宗回救不及,乃葬之于陶然亭,并立「香冢」碑。王先生所书即「香冢」之碑文。此碑在陶然亭约有二百年之久,一九五二年公园扩建,乃将「香冢」拆除。

第二十七章 重陷囹圄

  王先生获释后基督徒会堂总共住了六个月零九天,就搬出去。从这天起,他就算彻底地脱离了这个教会,再也不跟它发生任何关系。他是准备隐姓埋名,了此一生。可是哪儿有这么简单?政府岂肯就此罢休?事实上他们从坚决辞退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播下了第二次被捕的种子。

  李局长给他们严肃的警告,他们执意不从,政府也没有办法勉强。他们搬到甘雨胡同以后,就不再去屯绢胡同,政府也没有再叫他们去。那就算他们走下坡路,政府不理他们了。这时他们心里倒感到一点释放,但问题并没有解决。王先生心里很明白,政府放他出来,为的是叫他参加三自会,演戏传道。他不就范,二次进监是难免的,所以他心里那块石头还是没有落下去。他心里烦,总得找点儿事情做做。甘雨胡同房子的地面,原来都是砖地,他准备改成洋灰地,就把每个房间的地面分成两块或三块来做,先砸碎砖,然后拌沙子和洋灰,拌好了就一块一块地抹。抹好这块再抹那块,屋里的东西就这样搬过来又搬过去。地面做好了,再做清洁工作,他手里拿块抹布擦桌子上的东西,瓶呀,罐呀,一个挨着一个擦,手脚忙个不停。他勤快得很,可就是不说话。有人去看他,他也不说话。有时他出去看电影,王太太很不放心,因为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有时他回来得顶晚,王太太就老是揪着个心,日子很难过。

  刘老太太来北京,原是准备看看他们就回去的,所以在会堂住时,就给她报的临时户口,后来她跟着他们一起搬到甘雨胡同去。日期到了,给她买好火车票就要南返时,她忽然头晕起来,没有走成。王太太就去派出所试试看,能不能把她的户口从上海迁到北京来。结果倒迁成功了,而且他们三个人的名字——王明道、刘景文、张美云(刘老太太),都上了选民榜,还发给选民证,可以选举了,这时王先生心里想大概他们的事情过去了。到了四月下旬,天铎出差到北京,说是有个实验要在北京农业大学做一个多月。他早晨骑着爸爸的自行车去上班,晚上回家来住。他这么一回来,王先生心里得了不少安慰,还说准备五一劳动节那天跟天铎上街去游行,谁知四月二十九日他就又被捕了。这真是「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其实这一切,王太太认为都是政府预先安排好的:天铎来,正是为了他们被捕后收拾那个残局。不然刘老太太一下子精神受不了,出个问题怎么办?政府是想得很周到的。王先生夫妇搬到甘雨胡同去,政府并没有立时逮捕,而是又等了一年多,看他们实在走不上这条路时,才下令逮捕的。

  四月二十九日那天真奇怪,王太太踩着缝纫机做绵鞋,「啪」的一声一根针断了,换一根再踩,又断了,接连断了五六根针。晚上十点多钟,他们吃完饺子,老太太已经躺下了,忽然听见敲门的声音。那时街门已经上了锁,王先生走到门口去问:

  「找谁呀?」

  「找姓王的。」

  「您是哪儿来的?」

  「派出所的。」

  「街门锁着呢,我去拿街门钥匙。」

  于是王先生回去告诉老太太说:「姆妈,起来吧!逮我来了。」老太太立刻就起来了。

  王太太出去开的街门,一会儿进来两个警察,看见王天铎在那里,就对他说:「工作证!」天铎把工作证拿给他们看,这时王先生想是他弄错了,原来是查户口的,不是来逮捕他的,他就坐下了。刚一坐下,进来一个人。谁呢?就是他第一次进监在草岚子胡同看守所审讯他的那个审讯员!王先生一看见他,立时就站起来,请他坐在椅子上,自己坐在他的对面。审讯员问过他的姓名以后,叫他在逮捕证上签字,拿出手铐,就把他铐上了。王先生问他:

  「我出来一年多,什么都没有做,你们为什么逮捕我?」

  「明天到法庭上去说。」

  两个警察走过来就把他带走了。临行前王先生过去亲了亲王太太,还想过去跟老太太亲亲,后来想这样不好,因为中国人不习惯女婿跟丈母娘亲,就连手都没有握,硬着心出去了。到了门口,看见一辆小汽车停在那里,他们把他推上汽车,一边坐一个,就押走了。

  王先生被带走以后,他们怕老太太受不了,就把王太太从这个屋子带到靠街门的那间屋子,就是他们的卧房。天铎站在屋子中间的门槛上,亲眼看见他们把他母亲拷起来。王太太知道马上要把她带走,就说:

  「我要跟妈妈说声再见!」

  「不行!」他们说,「你不许喊!不许喊!」他们怕她喊了,给邻居听见,所以不准她出声。就这样她也被带走了,临行前没能再见妈妈一面。

  第二天一早提审时,审讯员拿出一卷纸来,交给王先生说: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逮捕你吗?你看看这个!」

  王先生一看,原来是他出监以前写的《立功赎罪计划》,上面写着:「我出监以后,带领教会参加三自会。」看了这个材料以后他就说:

  「我错了,我失信失言了。对朋友也不能失信失言,何况对政府?」

  「对政府可跟对朋友不同,对政府失信失言是严重的事!」王先生知道那意思就是说,那是大罪。

  王太太进监后第一次提审时,屯绢胡同那位专门负责跟他们谈话的干部就坐在那里。她一进去,那位干部气冲冲地对她说:

  「你这个不识抬举的,你把教会弄得乌烟瘴气。你为什么说他父亲是自杀的?」他一边说,一边拿手指点着她。

  「他父亲本来是自杀的,」王太太说,「所以我怕他自杀。」她在监外时,总是拿这个话来推托,以致这位干部大功不能告成。特别是她所说的「如果王明道自杀了,会给政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句话,真把他给气坏了。

  王先生二次被捕后,那个老审讯员只审了一次,就换了人。在审讯口供笔录纸的左上角,有一个地方是填写「审讯员姓名」的。那位老审讯员审了几十次,始终不填写自己的名字,甚至连他姓什么,王先生都不知道。因为看见他留着一撮小胡子,所以王先生跟人谈起来,就称他为「小胡子审讯员」。等到换了新的审讯员,每次的口供笔录他都写上自己的名字:「高广智」。这人对王先生很客气,从来没有向他瞪过眼,也没有向他撒过谎。

  一九五八年,监里的犯人已经可以天天看报了。有的报是贴在院子里的墙上,有的是送到各个监号去。送到监号的报纸有三种: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和天津日报。各监号犯人是轮流着看,先看一种,然后再换一种。王先生进监不久,就在人民日报上看见,天主教的龚品梅主教判了无期徒刑。他最怕判无期徒刑,为了能判得轻一点,他就继续大量地撒谎,除了把先前认过的罪又重认一遍之外,还说「我出监以后要参加三自会」。

  王先生二次进监,提审的次数有限,主要都是重述第一次被捕时交代过的假罪状。有一件事是比较新鲜的,就是审讯员问他:

  「你去过外国大使馆请求避难吗?」

  「我是中国人,我住在北京,我上哪个大使馆去请求避难呀?」王先生说,「这又不是在伦敦或者华盛顿。外国大使馆都在北京,在中国政权之下,他们能保护我吗?」不知他们从哪儿听了这么一个谣言就来问他,实际上他一生除了在很多年以前曾去荷兰大使馆看过葛迦先生老夫妻俩以外,从来没有去过别的大使馆。

  王太太二次进监后基本上没有提审。有一次他们把她叫去,问她有关薄汀庭姐妹的一管手枪的事。这位姐妹是基督徒会堂的信徒,参加过抗美援朝,她说她把一管手枪存放在王太太那儿了,其实没有。另一次是为了王先生写给她的一封信。

  王先生夫妇二次进监后,都住在新监。王太太被分配在一九五七年首次被捕的宋天婴和萧语中两位姐妹那个监房。李仁贞姐妹,郭孙蕙青姐妹和二次被捕的陈善理大夫,都不和她们在同一个监房,但在同一个看守所里。新监在草岚子胡同看守所的后院,是新建起来的,比较讲究,也比较清洁。王先生还是住在老地方——新监三号。一九五九初他们还没有离开新监以前,王先生曾写信给王太太,通过审讯员转。当然这是审讯员的意思,因为上一次把他们放出去,参加三自会没成功,是由于王太太从中作梗,否则也许就进了三自会了,所以这回要做做她的工作。那天审讯员提审说:

  「王明道给你一封信。」他只说,却不拿出信来。

  「你给我看看吧!」

  「不给你看。」

  「你给我看看得了!」

  「不给你看。」

  「你给我看看得了!」王太太央求他。

  「不给你看。」

  经过再三央求,这才给她看了。信上说:「我还是想出去工作。我对圣经上的一些问题有新的看见。譬如说像当兵啦,从前看是有矛盾的,现在对那些问题的解释我另有看法,我有了转变。」王先生那时心里很痛苦,迫切希望能从王太太那里得到一点同情。但她没有回答,因为她没有办法回答。

  一九五九年春,他们搬到另外一个院子,那叫丁监(即东院),是个四合院,在那里他们开始参加劳动。女犯人有的做猫身子,有的做猫脑袋。给猫身子装上脑袋以后,男犯人就装猫眼睛,女犯人再画猫嘴上的胡子。王先生是负责在猫的玻璃眼睛上描眼珠子的,王太太则是坐在炕上打毛衣。起初王太太并不知道王先生也在那里,有一天她同监号的犯人曾玉华偷偷地跟他说:「王明道也来了。」当时她一愣,想他干吗到这里来?她就忘了他也是犯人了。后来他从窗缝里看见了他,只能偷看一眼,不能老盯着看,因为还有别的犯人,被他们知道了那就不得了。那里男犯人常在她们窗外放风,所以王太太就常有机会偷看到他。有一次她们女犯出去放茅(即集体去厕所),王太太看见王先生在窗台的外边晾猫眼睛。还有一次王先生腹泻,她听见打饭的人大声喊:「王明道拉肚子,吃软食!」她就知道他身体不好了。

  那时犯人可以给家里写信,要些鱼肝油丸和食母生。王太太身体不好,王先生身体也不好,怎么向家里说呢?不能在信上说知道他的事啊!她动了个脑筋,就写道:「安宝身体也软弱,也需要吃点。」安宝是王太太二哥下面的一个已经去世的哥哥,与王先生同年,有时她们家就拿王先生当安宝。只要一说安宝,老太太就知道指的是谁了。后来老太太回信说:「你有一份,安宝也有一份。你放心吧!」

  他们在丁监时,王先生也看见过王太太。有一次,他们两人走了个对面,但是谁也不能跟谁说一句话。

  一九五九年九月,他们都调到乙监。王太太调到那里时,曾玉华已经先调到那里了。有一天,又是她告诉王太太说:「王明道在后边小过道那里放风呢!」从缝里一看果然是的,她看见他那张脸太愁苦了。

  在乙监呆了一两个月。到十一月自然灾害(大饥荒)开始时,整个草岚子的犯人都搬到功德林看守所去,草岚子改作别用。功德林在得胜门外,原是一个道教的庙宇,后来改建成一所监狱。这个监狱的结构很象蜘蛛网,中间是一个办公室,四通八达,可以通到各个监房。朝鲜战争时抓到的美国战俘都是送到那里去,里面有很好的沐浴设备,还有英文书给那些战俘们看。

  在功德林不提审,也不劳动,他们在那里过的冬。那年天气最冷,吃的也最差。住了大约三个月,到一九六零年二月春节前夕,就调到北京市自新路看守所(简称南所)去了。

  南所在北京监狱的旁边,彼此只是一墙之隔,有门可以进出。南所一般是已经结了案的犯人等候判决的地方,一经判决,立即送往北京监狱或其他劳改单位服刑。可是无论是王先生或是王太太,都在南所呆了五、六年之久。归根结底,政府并没有意思要关他们一辈子,还是希望他们能有转变,出去参加三自会,为政府效力。

八、陷入深处

第二十三章 深陷泥沼

  经过几十次的审讯,到一九五六年春,王先生已经向政府承认了至少十二条罪状。在这许多的罪状中,除了反对三自会是事实以外,其余的全是谎言。「反对三自会」是他一进监就承认了的。「包庇反革命」是在审讯员的启发下交代的,本来不能构成他的犯罪,只是因为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也承认了。另外两样罪名—离间教徒与非教徒的关系和鼓励信徒与政府对立,是因为李处长否认曾经对他说过的那些话,他也只好承认那是自己的罪。

  接下来,他又承认了「破坏三反运动」的罪。本来他是非常拥护三反运动的,只是因为在三反运动中确有说谎和欺骗的事,他曾向人说过这些事,就成了诬蔑三反运动。基督徒会堂有个信徒,从来没有贪污过一分钱,却被说成是个大贪污犯,关在一个极其窄小的房间里,只能坐着,不能躺下,日子一长都坐出痔疮来了。后来他实在忍受不住,就承认自己贪污了一个很大的数字,并且答应退款。出来以后,他不知如何是好,乃去请教王先生。承告以实事求是,向政府坦白翻案,他就这样作了。结果也没事,说明他确实没有贪污。王先生把这事讲给一些信徒听,大家纷纷议论,都说不该这样无故折磨的。这就构成了王先生诬蔑三反运动的罪。他还承认「破坏抗美援朝」和「破坏兵役法」的罪。抗美援朝时期,教会有个青年人问王先生:

  「基督徒是否可以参军?」

  王先生说:「基督徒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看法:有的认为可以当兵,保卫国家;有的认为既是基督徒,主说过『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那就不可拿刀去伤害别人,所以这些人就宁可坐监,也不当兵。我是主张基督徒不能参加战争。」这些话解放前他也讲过,但现在就是不能讲。他既然讲过这样的话,就得承认破坏抗美援朝和破坏兵役法。

  还有,他承认「对吴耀宗先生进行人身攻击」和「反对基督徒自己发起的三自爱国运动」是罪。在他所写的为真道争辩的文章中曾提及吴先生是现代派(即不信派),是假先知,这就构成了人身攻击的罪。至于说三自爱国运动是基督徒自己发起的,王先生说那根本不符合事实,因为吴耀宗先生逝世后,上海曾给他开过一个追悼会。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张承宗先生致悼词时清清楚楚地说,吴耀宗先生是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关怀和教育下发起了三自运动。所以这个运动不是中国基督徒自己发起的,而是吴耀宗先生发起的,但这个话就是不能说。一说,就犯了「反对基督徒自己发起的三自爱国运动」的罪。甚至王先生在一九五一年所写的《基督徒与离婚》一书,因为书中说「基督徒不可离婚」,就构成了「破坏新婚姻法」的罪。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许多根本不是罪的罪名,他都一一扣在自己头上。他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陷下去,愈陷愈深,怎么也起不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政府布置了一次特别审讯,叫他把自己交代的假罪行全部供认一遍,藉以提高他认罪的觉悟,并且教育那些敬爱王先生的人。

  那天审讯室里阴森森的。从王先生念罪状时那个颤抖的声音,可知他内心是惊恐万状的,因为从他交代的十二条罪状看,解放以来的历次革命运动,几乎没有一个他不反对的,简直是「罪大恶极,反动透顶」。这样的人该受什么惩处,他自己当然很清楚。所以他心里惧怕,是可以想像的。

  这次审讯,政府暗中录了音。审讯以后,就把录音带送到北京各个城区去,放给基督徒会堂的王明道骨干分子们听,然后叫大家发言,进行讨论。在西城区的讨论中,黄小同姐妹(注:黄炎培次女,1913-1996年,燕京大学肄业,在北京80中学担任英语教师)站起来说:「过去王明道是神忠心的仆人,他讲道完全按照圣经。如果他真的承认这十二条罪状,那他就不再是神忠心的仆人了。」别人听了,都希奇她怎么那么大胆,敢这样讲话。那是主加给她力量,她什么都不怕,她已经打好了小包袱,天天在家等着逮捕。好些天晚上睡觉,她都不脱衣服,准备随时跟着警察走。但神不允许的事,就是临不到她。

  那天她发言之后,在场的负责人说:「我们欢迎黄小同先生讲心里话。」会后,共产党西城区委派了三个干部到她学校里去跟她谈话,劝她和王明道划清界限。一位干部说:

  「王明道是反革命分子,你必须跟他划清界限。」

  「不,」她强调说,「王明道是神忠心的仆人!」

  「政府已经定他为反革命分子,你必须同他划清界限。」另一位干部说。

  「一个人好不好,」她反驳说,「你要去问那些与他常在一起的人。我家就住在基督徒会堂的对面,基督徒会堂的每个聚会我都参加。还常同王先生谈话,他总是耐性地听。我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一一给我解答,而且态度是那么温柔,那么有耐心。我在街道做宣传工作时,曾有两次想批判信仰,都因听他讲道,信心又恢复了。他真是主忠心的仆人!」

  他们三个人轮流地劝她,可是没能说服她。她是一个反对三自会非常激烈的人,一九五五年王先生夫妇进监后,基督徒会堂参加了三自会,她就写信声明退出该教会,因为她认为教会参加三自会,就沾染了污秽,就是淫妇。从这里我们看见,尽管王先生跌倒了,信徒们却因他所传讲的道站立得稳。他们跟从的不是王明道这个人,而是他所传讲的真理。

  那次审讯过后,政府叫王先生写了一份材料:《立功赎罪计划》。那份材料交上去以后,政府认为逮捕王明道的使命已经完成,就准备释放他了。王明道先生出狱的日子指日可待。

第二十四章 释放王明道

  王先生答应演戏传道以后,政府就开始考虑什么时候释放王明道了。但对王先生来讲,什么都是未知数:出监以后怎么办?是不是参加三自?不参加一定还得进监,参加了又怎么办?更重要的,王太太的意见如何?能不能和他意见一致,同走这条路?这都是他脑子里考虑的问题。到了五月份,审讯员授意叫他给王太太写封信,由他们转过去,他就写了这么一封信,大意说:「我已经向政府承认了我破坏三自爱国运动和诬蔑政府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希望你也有转变。」

  王先生此时处于一个软弱和徬徨的状态,殷切希望从王太太得到一些帮助。可是她没有回信,当然叫他很失望。

  八月廿七日,虽然尚未正式宣布,可事实上政府已经决定释放他们了。监狱的医生把王先生叫到院子里,对他说:

  「从今天起,你可改吃病号饭。」

  「我没有生病,为什么吃病号饭?」王先生不解地问。

  「叫你吃,你就吃,不用问为什么。」

  病号饭只吃米饭和馒头,不吃窝窝头,有时还吃大包子。这一下,生活上可真是一步登天了。

  大约也在此时,政府给王太太换了房间,每天改吃特食,并且还给她订了一份报纸。监里的大夫对她说:

  「你可以开条子,买些对你身体有帮助的东西。」于是她就开了一张条子,要买点铁蚕豆和葵瓜子。大夫看了她的条子说:

  「这怎么行?你不会买些饼干、奶粉、苹果、梨……么?我可以给你买去。」她原没有想到还可以买这些东西。既然可以,她就照大夫所说的写上去了。

  从前在家里时,王太太是不看报的,现在专门给她订了一份报,她就天天看报消遣。一年的二十四个节气就是在这时背熟的。还有,简体字刚刚发表出来,她就从第一个字抄到最末后一个字,一笔一划地写了两遍,她的书法在监狱里也进步了不少。当时她并不知道政府就要释放她,所以有时还检查检查自己的思想,看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没有?其实人家并没有要求她,只是她自己想到什么就写写罢了。

  过了半个多月,到九月十四日,审讯员又提审王先生,对他说:

  「你和刘景文都交代得很好,明天你们可以见见面。」他听了这话,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他又能见到老伴了,惧的是这就证明要释放他了。放了以后怎么办?他已经答应出监以后参加三自会。如果不参加,肯定还得进监。他一想到再进监,就十分害怕。

  十五日,管理员把他喊到会客室,一会儿把王太太也带进来了,对他们说:

  「你们两个人把罪行都交代了,政府对你们宽大,过几天你们就可以出去了。你们在这里见见,彼此谈谈,看出去以后做什么?」

  两人见了面,说不出来是哭还是笑。王先生坐在椅子上,拉着她的手,半晌说不出话来。王太太一见到他,就看见他脸上那个苦啊,苦的没法说,世上就没见过这么苦的人。她觉得他的思想就像树枝子相互叉住了一样,怎么也解不开。过了一会儿,王先生说:

  「我对神的信仰出了问题了,我已经答应政府参加三自会了。」

  「我们没有神怎么活着?参加三自,你这个性格不行的,你参加不了的。」王太太深深知道他这个人是没有办法参加「三自」的。

  「那有什么办法?人家叫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得做什么。」

  他们不敢多谈什么,怕被人听见,话就停到这里了。谈完以后,管理员把王太太喊去,问他们谈话的情况:

  「怎么样?你们谈得怎么样?」

  「他跟我说,他的信仰不行了,他还要参加『三自』。」王太太说,「我们一直是信靠主的,不信告主怎么能行啊?」

  「他要参加『三自』了。」管理员说。

  「他参加不了的,没有办法参加。」王太太说,「人家都能敷衍敷衍,试试看,他这个人的性格不行的。这可麻烦了!」

  「不要紧的,不要紧的。」管理员紧跟着说。

  「他怎么还能讲道呢?」王太太坚持说,「自己对神都信不及了,怎么能告诉人说神是千真万确的?」

  「你们诗篇上不是说『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吗?这也可以讲嘛!」

  「怎么能讲这个呀?」王太太惊讶地说,「共产党是不信神的,还能讲这个?」

  「那有什么不能讲的?这是你们的信仰嘛!可以讲的。」管理员说。

  共产党深深知道,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信仰,他讲什么都不起作用。只要一个人讲道里面没有圣灵的工作,共产党很放心,你只管讲好了,讲什么都没关系。他们谈完以后,她就回屋里去了。

  过了两三天,王先生夫妇又有一次会面。王太太知道政府没有叫王先生开条子买东西,就把她买的奶粉装了一小茶杯带去。李所长怕里面藏了什么东西,还倒出来检查了一番,见没有什么,就交给他了。

  他们二人正谈着的时候,管理员进来说:

  「张荷静来看你们了。」

  一会儿迟太太(张荷静)走进来,拉着王先生的手,坐在他的旁边,王先生哭了。过了一会儿,王先生问到她的女儿:

  「菊华好吗?」

  「菊华好。」

  王先生一只手拉着王太太,一只手拉着迟太太,彼此谈了一些时候。迟太太临走前问他说:

  「你要不要什么东西?」

  王先生因为一年多来天天吃窝窝头,别的东西什么也吃不着,就说:「你到饽饽铺里(老北京称中国糕饼店为饽饽铺)给我买些点心来,也买几斤水果。」

  迟太太走了之后不久,一位干部进来说:「刚才来的那位女客,叫我把这些东西交给你。」

  又过了几天,审讯员提审王先生。对他说:「你和刘景文交代得都很好,政府放你们出监。」就在这个时候,监外也放出风来,说要释放王明道。宗教事务局局长还特地把北京市的牧师们请到局里去,对他们说:

  「政府要释放王明道,你们有什么意见?」

  「我们拥护政府的措施,欢迎他出来。」没有一个人反对。

  九月廿八日,就是王先生出监的前一天,管理员把他叫到院子里,对他说,「不给你插门了,你随便上院子里去活动活动,看看花去。」并且把他进监时戴的手表也还给了他。然后又派一个理发的人来给他理发和刮胡子,做好出监前的准备工作。

  这天下午,公安局的张主任到草岚子胡同看守所来,在大客厅里同王先生见面。王先生当时心情很紧张,张主任问:

  「你有精神病吗?」

  「我本来没有,」他回答说,「现在精神不太正常。」

  张主任很和气,叫一个干部倒了一碗热茶送到他跟前。政府干部们对王先生始终很好,希望他出来领导三自会。

  当天晚上,有两个干部来叫王先生到新监东边的会客室去,写个简单的认罪材料。后来他知道,这两个干部一个叫李光,另一个卷头发的不知叫什么名字。他们跟他谈,叫他写。写了又改,改了又写,前后若干次。他们先是叫他写:

  「我是一个反革命分子,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然后又说,「不必写太多,就写『我是一个反革命分子』好了。」下面叫他写:「经过政府和同道的帮助,我思想上有了进步。」

  「我坐监一年多,」王先生说,「没有见过一个同道,怎么能说『经过同道的帮助』呢?」

  「你这样写好,这么写对你有利。」

  王先生向来是只问是非,不问利害。这时候他只好听命,照样写上去了。接着又把他的罪行一样一样地写上去。最后他们叫他写:

  「我还犯了许多的罪,今天来不及一一述说。」

  「我犯过的罪都已经写在这里了。」王先生说。

  「你这样写对你有利。」李光说,「将来如果有人再提出别的罪来,我们政府就说,他已经交代过了。」

  那篇检讨从头到尾全是谎言,都是李光教他写的。改一次不行,还要改,从晚上九点多,一直写到夜里十二点。写完之后,他们看看时间已过午夜,就叫草岚子的工作人员到外边买了几份烧饼夹肉回来,也给王先生一份,王先生说不吃,他们说:「不用客气,太晚了,半夜里了。该饿了,吃吧!」王先生就吃了,到十二点过后才回到监房去。

  第二天天刚亮,王先生就起床了,因为他们说今天要放他出去。八时许他洗完了脸,还没来得及收拾东西,那两位干部又来了,问他说:

  「东西都收拾好了没有?」

  「我刚起来,现在正在收拾,还没有收拾好呢!」

  「你不用收拾了,就放在那儿吧!我们替你收拾。你的东西等刘景文回去时给你带回去。你就跟我们走吧!」

  二人陪他出了新监,到外头院子。有一辆小轿车正停在那里,他们叫他上车。他一上去就问:

  「审讯员不是说叫我们夫妻一同出监吗?为什么只我一个人走呢?」

  其中一人说:「她还有手续没办完,一定叫你们回家过节(指十一国庆节)。」上了车,他们叫他坐在当中,两个人一个坐在他的左边,一个坐在他右边,然后车就开出去了。

  草岚子胡同一出去,就是刘兰塑胡同。出了刘兰塑胡同,就是西安门大街。再出西安门,就是西四牌楼了。到了西四,往南拐再往西,这时就看见一幢房子。其中一人说:「这是政协礼堂。早先叫顺承王府,张学良从前就住在这里,现在把它改建成政协礼堂了。」王先生领会那个意思,是说他不久就要到这里来开会了。

  以后又往南,再往西,到了一个地方,叫屯绢胡同,这里离西单已经不远了。从东口进去没多远,到路南的一个门口,车就停下来了。进了大门,才晓得那是公安局的一个办事的地方。门口不挂牌子,外人不知道那是什么机关。张主任一见到王先生就说:

  「加拿大报纸上登载你和刘景文被捕的事,说刘景文死在监里了,你判了十五年徒刑。现在你们这一出来,谣言自然就熄灭了。」然后他指着两位干部里的一位说:

  「他叫李光,以后你有什么事,找他接洽。」接着又对王先生说:「我叫他们二人陪你到市政府去见宗教事务局长。你同局长谈话时,他们二人就开车走了。谈完话以后,你就自己雇个车回史家胡同吧!」

  到了宗教事务局,局长对他说:「今天下午两点钟,你到煤渣胡同一号,去见王梓仲牧师①。」

  王先生心里想:「王梓仲是个不信派。我去见他,而且是以一个犯人的身份去,我有什么脸见他啊?可是局长叫去,怎敢不去呢?」从那里出来以后,他就雇了一辆三轮车回史家胡同去了。

  从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夜被捕,到一九五六年九月廿九日出监返来,一共是四百十九天。

  基督徒会堂现在已经基本上恢复了原样。公安局的人几天前都撤走了,冯起回来仍旧做看门的,帮王先生烧饭的王大姐也回来了。那天是冯起给开的门,他一看见王先生就说:

  「你回来了!我们早就听说你快出来了。」

  王先生走进去,到了他原来住的屋子里。就看见王大姐。她说:

  「我们老早听说你快出来了。李局长给三自会的牧师们作报告,说要释放你,问他们有什么意见?大家都说同意政府的决策。」以后王大姐又告诉他说,迟太太上她女儿那里去了。她叫冯起去给送个信儿,迟太太很快就来了,三个人一起吃的午饭。那时他心里痛苦极了,饭吃到嘴里,却不知道吃的是什么。

  下午两点钟,王先生遵照局长的命令去见王梓仲牧师。到了煤渣胡同,王牧师已经在那里了。见了面,王牧师跟他拉拉手说:「哦,你出来了,很高兴。明天下午两点钟你到青年会去,念你写的那个检讨。」王先生心里说:「哎呀!我的神啊!我最反对青年会,他叫我到青年会去念!」实在不是个滋味儿。他曾发表过《现代基督教青年会的罪恶》一文反对青年会,并且从那里起,他就决定再不进青年会的门,无论在北京或是上海,都是这样。现在偏偏叫他到那里去,他心里十分作难,可又不敢不去,因为王主席的命令跟局长的命令一样,都是官事。不去,还得进监,只好硬着头皮去。

  那天晚上,好几位信徒来看王先生,其中有一位就是顶爱他们夫妇的刘姐妹。她告诉王先生说:「你说话可要小心啊,现在人都变了。」王先生这才警觉到所处的环境复杂。她虽然没有提名,但王先生明白她所指的是谁。

  被捕前王先生夫妇原住在楼下小会客室的套间里。回来时,原来卧室的东西都改了样,堆在一起了。所以就把王先生的铺盖搬到楼上大客厅去,又从迟太太屋里搬过一张大铁床来,铺得整整齐齐的。大客厅的门上还贴了一个红纸剪成的大双喜字。院子里摆着好几盆花,都是从别处借来的,表示欢迎王明道先生归来。

  当天晚上,他一个人睡在那里,内心是羞愧难当,外面是进退维谷。此时之窘迫,可谓达于极点了。

  • ①王梓仲原是公理会牧师,抗战期间作了日本扶持的『华北中华基督教团』负责人,1950年与吴耀宗等人成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发起人,并担任北京三自会主席,被袁相忱讥为『三朝元老』。这位先后依附美国人、日本人和共产党的『三朝元老』,在1957年到1958年的社会主义学习中,仍被定为右派分子。

第二十五章 悲惨的一日

  九月三十日是礼拜日,上午快到十点半时,迟太太上楼去看王先生,对他说:

  「聚会的人来了,你下去吧!」

  「我不去。」王先生觉得自己没脸去见那些聚会的人,所以不肯下去。不久,大会堂里唱起诗来,他还是没有下去。一直到会都完了,迟太太又来告诉他说:

  「你下去吧,外面有好些人等着你呢!」他这才下楼,在院子里见到徐信一老先生,他喊了一声「徐老师」!跟他拉拉手,就赶紧回楼上去了。跟其他的人,都没有说话。

  下午二时许,迟太太又来对王先生说:「高老太太来了,她陪你上青年会去。」他就跟着她去了。

  到了青年会,他们没走正门,是从南边的旁门进去的。上楼一进门就是一零三室,王梓仲牧师已经在那里等着呢!他领他们到一个连面胡子老头儿的面前,王先生看着有些面熟,但是想不起到底是谁了。高老太太说:「这是陈崇桂牧师。」其实王先生早就认识他,而且还在他家里住过十八天。但是现在因为他留了胡子,就认不出来了。经过介绍,王先生跟他拉拉手,但没说话。

  跟着就开会了,到会的有一百多人,王梓仲牧师做主席。他先讲了几句话:「王明道先生回来了,现在他已经转变,赞成三自会,并且愿意参加了。我们大家欢迎他!」于是大家鼓掌。其实他哪里转变了?他只是外面变,里面一点没有变,他恨恶三自会仍旧像恨恶蛇蝎一样,并且仍然相信三自会的目的就是要从教会内部把中国教会彻底消灭掉。他的检讨是制造出来的,是假的,不是真的。

  掌声过后,王先生站起来,双手捧着那张纸,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地念那份检讨。这份检讨本来没有写题目,后来在《天风》周刊上发表时,编者给加了一个题目:《我的检讨》。

  他念那篇检讨时就跟上刑一样,低着头,手直哆嗦。过去他无论是讲道,或是对人讲话,从来不写稿子,也从不低着头,总是仰着脸。但那天他抬不起头来,因为他觉得没脸见人。

  念完了,王梓仲牧师带头给他鼓掌,大家也都鼓起掌来,他却羞愧得无地自容。这时,曾经控诉他给日本人献铜的单乐天牧师,兴高采烈、满面笑容地跑到前面来跟王先生会面,喜见王明道向三自会低头。原基督徒会堂的信徒田凤銮大夫走过去,搂着王先生说:「王先生,你可真进步了,现在你到青年会来念检讨了。」她这番夸奖,比打他两个嘴巴还要叫他难受。一九五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午的这一幕,王先生认为是世界上最惨的一幕,比杀他头还要惨。

  散会以后,王先生从青年会出来,毕咏琴小姐(注:北京香山灵修院院长,原本反对三自,王明道被捕后投靠三自,翌年把香山灵修院并入三自办的燕京协和神学院)一直追着他,对他说:

  「明道兄,你赶快去报名参加三自会的学习。」

  王先生说:「我命都顾不来呢,还参加三自会的学习?我不去!」

  毕小姐仍旧跟着他。他说他要到甘雨胡同去看看,她也跟着到了甘雨胡同。王先生进去一看,院里的东房和西房都贴着封条,只有田稼丰先生住的那三间房子没贴封条。外院那两间书房也没贴封条,因为有公安局的两位干部住在那里,一直到王先生出监前几天才走。看过以后,他就回史家胡同去了。

  毕小姐还是跟着他走。他们快要进史家胡同口的时候,遇见一个年轻人。他拉着王先生的手说:

  「王先生,您出来了,很好!但是我们希望您出来了没有变。要是变了的话,我们宁愿您死在监牢里。」

  王先生心里说:「阿们!对!对!我若是变了,还不如死在监牢里。」

  毕小姐拉着他,叫他快走,说:「这个年轻人是谁呀?他怎么说这种反动的话啊?」

  到了会堂,院子里已经有好些人等着他。那时夏天搭的凉棚还没有拆,天气不冷也不热,他们就坐在院子里谈。四点钟左右来了另一个年轻人。他参加过下午那个检讨会,轻轻地对王先生说:「我跟您上楼说几句话。」他们就上楼去了。他问王先生:

  「您刚才念的那个检讨是您自己写的吗?」

  王先生怎敢说不是?若说不是,马上可以把他再逮进去。所以他回答说:「字是我写的。」

  这个年轻人就明白了,字是王先生写的,可意思不是王先生的意思,是公安局干部叫他写出来的。

  时间的安排是如此的巧妙,王先生刚念完检讨,王太太就出了监门。她是天快黑的时候出来的,雇了一辆三轮车把他们两人的东西都拉回来了。当时天还下着小雨,东西都淋湿了。她一进门,就直奔小会堂去弹琴,唱一首赞美诗:

  「赞美上主我愿声高,声由心起直达云霄。

  默思主性细察主工,赞美为始欢喜为终。」

  这首诗是她在监里时一直想唱的,但始终憋着不能放声歌唱。所以她暗暗下了决心,一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要弹琴唱这首诗歌赞美神。她一直是一个很乐观的人。

  弹完这首诗以后,她就上楼了,他们二人才能在一起自由谈话。王先生心里是又惭愧,又惧怕。惭愧的是自己失败到这个地步,还有什么脸见人;惧怕的是处在这种境地,一不小心还得再进草岚子。

  这天晚上,又有好几位姐妹上楼去看王先生,对他说:「王先生,今后可不要随便说话,现在人都变了。」想起昨晚刘姐妹对他说的话,他就越发小心。从这以后,他无论跟谁也不敢随便说什么话了。

  生活在这样的境况中,无异置身人间地狱。

七、羊群分散

第二十一章 基督徒会堂被掳

  八月七日夜,北京基督徒会堂经历了一次大变动。住在那里的传道人和信徒全部被捕入狱,北京市公安人员进驻其中,成为那里的主人。平常进出的侧门紧紧关闭,不许信徒们进去,只有临街的大门,聚会时还照常开放。到了这个时候,教会已经名存实亡,基督徒会堂被掳了。

  公安人员进驻以后,大会堂朝后院的一排玻璃窗,全部用牛皮纸糊得严严的,不许人往里面窥探。政府公安人员在里面进行彻底的搜查,甚至连小会堂后面男女厕所的水泥地都敲开,还把抽水马桶也挖出来检查,唯恐里面藏有枪枝弹药,或是谍报装置,结果一无所获。不过他们也发现了一些东西,虽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却也与王先生的声誉有关。他们在小会堂楼上的办公室里发现一双小箱子,箱子没有上锁,里面有好几万块钱。这笔钱是生懿新姐妹的叔叔汇到王先生的《灵食季刊》银行帐户上,为他儿子和女儿读书用的。王先生把这笔钱取出来以后交给生姐妹,她就放在一个小箱子里,搁在小会堂的楼上了。此外在王先生的《灵食季刊》银行帐户上还有过一个大笔款项的进出,这笔钱是东北任振方老先生去兰州做生意赚的,汇到那个银行帐户上,预备在北京买房子的。这两笔钱被发现以后,就传出话来说,王明道有大笔存款。以致后来杨绍唐牧师还在《天风》周刊上发表谈话说:

  「以往我对于王明道也是很钦佩的,……但,现在从被揭发的材料来看,他反对新中国,反对人民政府的法令和措施,即使在生活方面,也并非诚实无伪。他曾对信徒们讲到他自己的生活是靠着信心的,银行内没有存款,但,现在知道他存的钱竟有数万元之多。」这些话王先生后来看见了,心里非常难过,因为连老朋友也不相信他,反而相信那些揭发和控诉的材料。公安人员驻扎在基督徒会堂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个期间,王先生私人装的电话他们照样打,王先生订的报纸杂志他们照样看,费用则是从各处寄给王先生的汇款中支付。他们把这些都花光了,还宣扬他有大笔存款,他感到很委屈。

  八月八日一早,王先生被捕的消息就传开了。尤一波弟兄原订八日上午在南河沿协和礼堂与黄少府、史昌林两位弟兄会面,讨论有关当年夏季学生灵修会的事。他到了那里,见没有人,就在里面等。过不多时,住在协和礼堂后院的学生会辅导员寇淑珍姐妹进来了,对他说:

  「昨夜王先生被捕了。」

  「有这事吗?」尤问。

  「是的。」

  这时尤弟兄发现原傅作义将军的参谋长黎应福先生(他原是公安部的地下工作者)在那里,坐在礼拜堂的一个角落里读经祷告。他立刻警惕起来,随即离开那里往史家胡同去。到了会堂一看,前后门都关了,他就去灯市口高老太太家。她见到他,就把她从女儿王洁泉太太(住在基督徒会堂旁边)那里听来的消息告诉了他,劝他不要再到会堂去;并说李殿安弟兄到会堂去,被公安人员盘问了好半天才放出来。尤弟兄离开高老太太家,又去麻线胡同董姐那里。董姐对他说:

  「我们祷告吧!现在牧人被击打,羊群都分散了。」

  他们一同祷告,然后他就出来。一出来,发现后面有人跟着他。这人三十来岁,挎着一个菜篮,像是卖糖果的。他回忆起好几次他上陈以和弟兄家去时,都遇见这个人在门口站着。那天他一出来,又看见他,知道自己被盯上了。于是骑上自行车,哪儿也不去了,直奔回家。

  回到家里,他对妻子说:「我恐怕回不来了。你若是找不到我,就上李老先生家里去问。」随后他把一本圣经和牙刷、牙膏、肥皂等放在书包里就走了。他先到李再生先生家,然后他们分头通知西城的一些弟兄姐妹,到演乐胡同李老先生家会齐,再一同到会堂去开礼拜一晚上的祷告会,迫切为王先生祷告。

  天下着飘泼大雨,大家都是打着伞去的。到了会堂门口,看见路面上的水已经没过了大门的台阶。大门开着,里面的电灯通明,也不知是谁开的,他们都进去了。

  那天晚上参加祷告会的有几十个人,有的并不是基督徒会堂的信徒。李再生先生主领聚会,他站起来说:

  「今天我们要祷告,因为我们所信的是神。神不许可的事,绝对临不到我们,神既许可临到我们,我们只有祷告我们的主,没有任何可说的。我要求弟兄姐妹:我们就是要相信祂,别的都不要。神的仆人被捕了,那是神所许可的,我们今天所当做的就是祷告。」

  祷告完了,李先生说:「我们最好派一个代表去问问,他们究竟为什么逮捕王先生?」于是选出尤一波弟兄为代表,陈以和弟兄愿意和他同去,他们二人就从前门出去,绕到后院的侧门去敲门,一位公安人员开了门,问他们:

  「什么事?」

  「到底王明道被捕是为什么缘故?」尤弟兄问,「他犯的什么法?你得跟我们说说。」

  「你还不知道?」那个公安人员狠狠地反问他。「你们该知道,我们逮捕他就是因为他搞反革命活动。」

  「什么反革命活动?」

  那人没有回答,反而问他说:「你跟他什么关系?」

  「我们就是这个教会的信徒,他是我们的传道人啊!」尤弟兄理直气壮地说。

  「你甭问,你们还不知道吗?」

  「我们就是因为不知道才来问的,」尤弟兄说,「我是弟兄姐妹们派为代表来问你们的。」

  门里面有一个人对跟他讲话的那人说:「甭理他!甭理他!」说着就把那人拉进去,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他们回到大会堂,雨一直在下,聚会的人都陆续散去,最后就剩下了他们二人和章纪勇、施亚军两位弟兄了,他们准备在那里过夜。过了一会儿,大约十点多钟,一个穿便衣的进来看了看,见他们在那里说话就走了。又过一会儿,一部吉普车载着两个警察开到大会堂门口,他们走进来问:

  「你们在这里干吗?」

  「我们聚会。」

  「聚什么会?」

  「我们为王明道先生祷告。」

  「来,来,来!我是干面胡同派出所的。这里属这个派出所,你们几个都来。」

  他们都去了。一到派出所,他们就被分开了,一人一个房间单独问话,叫他们交代问题,讲过去都干过什么。尤弟兄说:

  「我没干什么,我是来北京上学的。……」

  「还有呢!怎么不交代?」

  「没有了。」

  「你不老实!」

  「你问我的历史问题,我都说了。」

  「你若是抗拒,就要从严。」

  过了一会儿,听见外面有吉普车响的声音,逮捕证送来了。一个走进来,把他和陈以和从南屋带到北屋,向他们宣布逮捕。他们签了字,戴上手铐,就被推上吉普车,送到草岚子胡同看守所去了。章纪勇和施亚军没有被捕,章交给群众管制。

  八月九日,天津市的安梦华先生去北京看望王先生。他不知道北京所发生的事,下了火车就迳去基督徒会堂。一敲门,公安人员问他:

  「你找谁呀?」

  「我找王明道先生。」

  「进来吧!」他们开了门让他进去,他一进去就给扣起来了。押了几天,后来把他解到天津去,判刑十年。

  王先生的被捕深深刺痛了孩童的心。隔壁六岁的小惠仁,从小就常跟爸爸妈妈到会堂去玩,听王大爷给他们讲故事。当他知道大爷被捕,再也看不见大爷了,就站在他们家门外的小胡同口,对着会堂哭。他大声地哭,哭得很伤心,一连哭了好几天,谁也劝不住他。

  北京教会的圣徒王善堂老大夫在王先生被捕前曾许过愿:「王先生若是被捕的话,我们一块儿去,因为我们都一样。」王先生被捕后,他未能实现自己的诺言,就决心留起胡子来,并说:「王明道什么时候放出来,我什么时候再刮脸。」这是羊和牧人生命上的联系。

  王先生很欣赏天津的元宵,每逢他去天津的时候,甄品道先生都要请他吃元宵。有时甄先生到北京来,也带些元宵来,大家一起吃。自从王先生进监,甄先生就再也不吃元宵了。有朋友请他吃,他说:「谢谢你,我不吃。我吃了心里难受。」

  一九五五年王先生被捕后甄先生第一次去北京时,火车一拐过东便门,列车员就报告说:「各位旅客请注意,再过一段时间就到了伟大的首都北京了,很快你们就可以到家里跟你们的亲人团聚了。」听到这话,他的眼泪夺眶而出:「家没有了,我上哪儿去啊?从前每次下了火车,就直奔会堂去,因为那是我的家。现在呢?……」他禁不住泪如泉涌。

  从天真烂漫的孩子的哭声,到白发苍苍的老人的决心,我们看到了群羊对牧人的深厚情谊。神仆人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

  八月十日(礼拜三)的晚上,基督徒会堂唯一没有被捕的传道人杨润民先生去找李再生先生。到了房门口,把他喊出去,在院子里偷偷的对他说:

  「今天我来有点事跟你说,明天早晨八点钟,你跟我到宗教事务处去一趟。」

  「为什么宗教事务处找我呀?」李先生不解地问,「我既不是基督徒会堂的传道人,又不是基督徒会堂的执事,我是一个普通的信徒,我不去。」

  「处长让你陪我一块儿去。」

  「我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吗?你告诉他,我既不是基督徒会堂的传道人,又不是基督徒会堂的执事,我不去,如果处长一定要我去,我告诉你,让他把小汽车开来。」李先生在八日晚主领那次祷告会的事可能给处长晓得了。杨是宗教事务处安排的王明道继承人,所以叫他来找李先生。既被拒绝,他只好走了。

  八月十四日,王先生被捕后的第一个主日,人来的还是不少,大会堂里全坐满了。人们骑的脚踏车原来都放在会堂的后院里,现在后院进不去了,只好放在大门外。李再生先生和王宝方弟兄两人在门口看车。

  那天杨润民先生上台了,他报告说:「上个星期天,王明道先生夫妇都被捕了。」话音刚落,全场大部分的人都哭了,有的人忍不住,就跑到东边的小胡同里放声大哭。大会堂朝着后院的一排窗户糊着牛皮纸,在阳光的照射下,人们能从里面看见公安人员的身影。他们在从牛皮纸的隙缝往里边看,想看看都有些什么人来聚会。

  那天杨先生的讲题是:《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引的圣经是约翰福音十四章。对于这天的讲道,大家反应不一。有人觉得还挺得安慰,有人听他讲「你们信神,也当信我」,认为他的意思是:你们信王明道,也当信我杨润民。

  散会以后,秩序都乱了,各人走各人的。不少人流着眼泪离去。从那以后,许多人都不来了。

  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第二十二章 一个投案请求逮捕的人

  八月八日晚上的祷告会完了以后,李再生先生回到家里,他的太太对他说:

  「人家都进去了,你怎么还在外面呆着呀!」

  「这个我没有办法。我想不在外头呆着,也进不去呀!」

  从此她就老跟他叨唠:「你看,人家都进去了,就你在外头装蒜。你怕什么呀?到这个时候了,你还在家里眯着。」

  李先生说:「好,那我就进去。」然后对小儿子说,「今天晚上我也不给你做饭了,咱们爷俩到『沙锅居』吃一顿,吃完了你回家,爸爸上派出所去,就不回来了。」

  那天是派出所冯所长接待他。所长说:

  「你有什么事?」

  「我们北京市发生的事情还没有听说吗?」李先生说,「王明道被捕了!王明道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是什么样的。我就不等了,自己来了,你们看着把我安排安排吧!」

  「好!」所长说,「李再生,你真是主动啊!我告诉你,我们认为你是爱国的基督徒。你要让我们安排你也可以,你得承认你诬蔑宪法。宪法上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嘛,如果你承认你诬蔑宪法,那我们今天就可以安排你。」

  「那个我不承认。」

  「不承认,你就回去吧!」

  八月十三日(礼拜六),他妻子的工作单位北大医学院派人来问他:

  「你李再生究竟跟王明道是个什么关系?」

  「就是信仰关系!」他说,「除了这个关系以外,什么别的关系也没有。」

  第二天是星期天,上午他去做礼拜,晚上就被捕了。人家来逮捕他的时候,他心里不知从哪儿来的那股乐,总是乐。把他押上汽车他乐,把他拉到草岚子胡同看守所他还是乐。他们训斥他:「你严肃点!」他控制不住自己,就是乐,而且乐个不停。最后他们对他说:「去!蹲在那个旮旯,脸冲墙!」他就蹲在那里。这时他才想起来人所说的「蹲监狱」,原来一进监狱,就得先蹲着,这倒怪逗乐儿的。过了一些时候,他们看他不笑了,这才喊他:「起来!」然后摘下他的手铐,把他送到丁监去。

  夜里他睡不着觉,躺在床上想:「这倒怪有意思的。这会我就到家了,这就行了。」他们说他调皮,其实不是调皮,他这个人的性情就是这样。譬如说,人家不许犯人趴在监号门上从小窗口往外看,他不自觉地就去看,一看,外边的警卫就喊:「下来,站着!」罚他脸冲墙站着。为这样的事他挨过好几次罚。

  监号里的组长问梁立志的事:

  「你知道梁立志枪毙了?」

  「知道。」

  「他怎么被枪毙了?」

  「因为他信耶稣呗!」

  「他是特务。」

  「他那会儿是特务,后来不干了。上国民党党部送钥匙,还是我给送去的。」

  那个组长听了就不说什么了。后来他心情稍微舒畅些,就想:「你们这群人能跟我相比?我是因为信耶稣进来的,我没有犯罪。」

  在审讯室,审讯员问他说:

  「你反对三自爱国运动?」

  「我反对。」

  「你知道反对三自爱国运动是什么罪吗?」

  「反对三自爱国运动,有什么罪?」

  「没罪?反对三自爱国运动就是反革命!」

  反对三自爱国运动就是反革命,就是犯罪。这是审讯员亲口说的,是他亲耳听见,亲身经历的。监号里的组长也是这样说,并且拿出圣经来念给他听:「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他。」

  「你说得对呀!」李先生说,「但是有一件事,就是违背我的信仰我不干。」他们很生气,但也无话可说。

  李先生没有念过多少书,说起话来就像个大老粗。但他是粗中有细,细中有粗。抗战时期,他在冀东是个大商人,开很多的店,也很有钱。他就用他的店铺掩护共产党的地下党,也用钱支持他们,因此他是一个对党有功的人。后来他信了主,把生意都收拾掉,来到北京,认识了王明道先生,从此就在他面前受教。李先生烧得一手好菜,常到会堂去,住在那里给王先生烧饭。解放后人家叫他出来做官,主不许,他就甘心在会堂里做些卑微的事,他是最接近王先生的人之一。

  犯人每次提审时,都有一个解放军在后面跟着。他们对他很客气,因为他身体不好,所以允许他慢慢地走。他回到监号里就说:

  「嗳,我这个甜爸爸啊,越养越娇。现在你看,我出去怕狗咬了我,后头还跟着一个背盒子炮的。」

  他们听了就斥责他:「你怎么这样诬蔑政府呀!」可他们并没有对他怎么样,因为他实在没有什么犯罪之可言。

  吃饭的时候,他要闭上眼睛谢恩,他们不许,他就绝食。过了两天,管理员来跟他说:

  「这个不行,你不能违反制度。该吃饭就得吃饭,有问题解决问题。关于谢饭 这个问题,不闭眼睛不是照样可以谢吗?何必非搞形式主义不可呢?」从这时候起,他就睁着眼睛谢饭。

  审讯员审讯犯人,总是动不动就拍桌子、瞪眼睛:「枪毙你!」他也不害怕。他向主说:「主啊,是的。材料就是这么多,该怎么着就怎么着,要枪毙就枪毙吧!」

  有一天监号里的犯人逼着他骂共产党,并说不骂共产党不是真坦白。逼紧了,他就跟他们发火:「我在外边或许会骂共产党,到了里边还来骂共产党?你们是这样,我可不是这样。你们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这时他把他跟地下党的关系拿出来,当然他们要向上反映了。后来被他救过的那个地下党员到监狱去,隔着窗子看他,看清楚了,证明是他,政府就准备释放他。

  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就是他入监刚半个多月的时候,他们就想释放他,叫他出去给政府作见证,讲政府的宽大政策。他非常清楚他们的意思,但他不肯,因为他想出去还不如死在里面的好。

  他原是一个有肺病的人,入监后又大口大口地吐起血来,说死就能死。他们把他调到肺病人的监号去,那里有两间屋子,住六个人,床铺也不用叠,成天就那么靠在床上,倒顶舒服的,而且吃病号饭,不吃窝窝头。连家里送的荤菜、沙锅,都准许端进去。就这样他在里边呆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第二年七月初,管理员喊他到办公室去说:

  「你准备准备,今天下午放你回家。」当时他里面有一个意思:「神不让我出去,我出不去。」他不知道这是圣灵告诉他的,回到监房,就跟没事一样,果然那天下午没有放他出去。到了中旬,管理员又把他找了去,问他说:

  「上次说放你出去,没有放你,你有什么想法?」

  「我没有什么想法。」他说,「我在这里多呆一天,必有一天的好处。」

  「上次我们手续没办好,把事情耽误了。今天下午放你出去。」

  「好!」他就回监号了。里面还是那个意思:「神不让我出去,我还是出不去。」果然那天还是没有放他出去。

  到了下旬,他有个想法:「我要是在七月廿五日出去,那多好啊!」七月廿五日是王明道先生的生日,是个纪念日。有了这个意思以后,他就盼着这天出去。到了那天,从早晨等到下午三点半,一点儿消息也没有。他想:「算了,没指望了。」到了四点来钟,当啷一声门打开了:

  「李再生,收拾东西!」他还以为要调号呢,管理员又叮嘱了一句,「把东西都收拾好,不要遗漏什么啊!」他把东西收拾了一个大包袱,往肩上一背,就出了监房。到了办公室,他们给他理发,还用刀子刮脸。管理员说:

  「嗨,李再生,你胖了,你知道吗?」

  「那,咋不胖啊?」他说,「不胖,对不起政府嘛!我一天到晚尽吃好的,吃了没事干,那,还能不胖?」

  「好了,」管理员说,「你总算不错,胖子,你回去吧!」

  「那我就谢谢了。」他说完了,背起包袱就走。出了大门,他放声歌唱:「昔日所唱诗歌我愿仍高唱,荣耀归神,哈利路亚!……」一边走,一边唱,一直唱到北大医院门口,雇了个三轮车,把他拉到家里。

  一到家里,就倒土扫街,什么活儿都干。一个姓李的街坊对他说:

  「我坐了三个月的监,回来躺了半年。你坐了一年的监,回来若无其事。」

  「那怎么说呢?」他说,「我再想找这样的好事都没有了:吃饭不花饭钱,住店不花店钱,还有公费医疗。你们哪,真是想不开。跟你说实在的,我还没呆够呢!」

  回来以后,事情倒是不胜其烦。今天来个电话,找他去问问这个;明天又来电话,找他去问问那个。有一天他嫌烦了,把小包一背,就上监狱去了。到了门口,他就想要进去,门警拦住他说:

  「你干什么?」

  「我要回来,在里头呆着啊!」他说,「我在外头呆着不如在里头轻省。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这儿一趟那儿一趟,叫我干这干那,我没工夫,我不干。」

  老管理员出来说:「嗳,现在你没条件了。」

  「不行,我没呆够,我要回来。」

  从那以后,再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了。

六、骤然失脚

第十七章 王明道先生被捕了

  八月七日晚间祷告会散了以后,王先生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见写字台上放着好几封信,就坐下来在南窗前的灯下看信。因为天气特别热,他就脱了小褂,赤背坐在那里,王太太也站在他身后看信。这时已经十二点钟了,王太太忽然听见房顶上有声音;就对王先生说,「我去看看。」她刚走到小客厅门口,政府的公安人员正要进来,一碰见她,马上把她铐起来,叫她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不许动,也不许出声。这时王先生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信,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外面所发生的事。突然他听见后面有人大吼一声:

  「不许动!」

  他站起来回头一看,只见在离他四、五尺远的地方,一个公安人员手里举着一把手枪,指头扳着枪栓对准他,就像马上要开枪似的。他心中一惊,登时两腿发软,往床上一坐。另外一个公安人员手里拿着逮捕证走过来,叫他在上面签字,然后把他铐起来,问他说:

  「街门的钥匙在哪里?」王先生这才知道他们不是从门进来的,而是跳墙进来的,就回答说:

  「在门房看门的人那里。」

  那人听了这话就出去了。另外一个人见王先生赤着背,带着手铐没法穿衣服,就拿起他的小褂往他头上一搭,结果碰掉了他的眼镜,就这样把他从房间带到院子里。一会儿从街门进来三十多个人,有拿枪的,有徒手的,还有几个女公安人员,都站在他的四围。王先生是深度近视眼,不戴眼镜,一尺以外的东西都看不清楚,所以他从里屋出来,经过小客厅时,没有看到王太太,心里很是不安。到了院子里,他看见本地段派出所的户籍警站在旁边,就问他说:

  「我妻子在哪里?」

  「她也被捕了。」

  王先生一听说妻子被捕,心里就慌乱起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她会被捕,因为他认为反对三自会的是他,而不是她;而且即使反对三自会,那也不构成犯罪。所以他对周围的公安人员说:

  「我是守法的公民,你们为什么逮捕我?」

  两个公安人员立时捂住他的嘴,推他往门口走,他感到很气愤。出于生来那个倔强的性格,他就喊:「逮人了,救命啊!」故意叫人听见,知道这里发生不法的事了。以示抗议。这是公安人员执行逮捕任务时禁忌的事,所以话刚出口,他们马上用小褂整个蒙住他的头,把他推上汽车开走了。

  就在这时,北京城的上空乌去密布,雷电交加,滂沱大雨裂天而降。雨一直下到八日夜,几乎没停,这是北京市八月罕见的现象。更不寻常的是,北京郊区竟全然无雨,直到八日清晨才下了点儿蒙蒙细雨。天也为神儿女们遭遇的表示了忿怒和悲哀。

  王先生被带走之后,紧跟着把王太太也带走了。她当时穿着一件短袖衬衫和衬裙,还没有来得及换衣服。脚上穿的一双新布鞋,是一位姐妹亲手做了送给她的。她见外面大雨倾盆,舍不得这双新鞋,就把鞋子脱下来,放在胳肢窝里。公安人员送给她一把雨伞,她就光着脚丫,淌着雨水走出去了。

  除了王先生夫妇外,当天夜里被捕的还有教会同工石天民、迟张荷静;执事张丽峰;青年人史昌林、章师训、凌云峰等;以及在东大地布道所被捕的彭鸿亮,在西城麻线胡同教会被捕的王长新,在香山被捕的陈善理,在长春被捕的孙振陆,和在广州被捕的凌向高等。加上七日白天在北医和协和两校批斗大会上被捕的在内,第一批被捕的大约有二十人。

  北京城里一片阴森恐怖。

第十八章 开始作囚犯

  捕人的汽车开到一个地方就停了。他们把小褂从王先生头上拿下来,他才看见那是草岚子胡同看守所。进监以后;他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里面只有一张能睡四、五个人的木板炕。

  当天夜里,他被喊到审讯室去。他还不知道那是审讯室,也不知道问他话的人是审讯员。他一进去就问那人说:

  「我妻子也被捕了吗?」

  「捕的是你,捕她干什么?」这是审讯员向他说的第一句谎言。那天夜里没有谈别的,只问了一些他个人的事,就如他的工作和家庭成员等等。他觉得这属于个人隐私,别人不得过问,所以就对审讯员说:

  「我个人的事,没有告诉你的必要。」

  「你现在不是公民,」审讯员严厉的说,「你是我们逮捕来的犯人!我们问你什么,你就得回答什么。」这时他才知道他已经失去了公民的身份,就按照所问的讲了一些。

  从审讯室回到监房,他躺在炕上,直到天亮不能入睡。他心里想:「我为什么被捕?我犯过什么罪?我没有犯过一条国法,没有偷过一样东西,也没有做过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我被捕没有别的原因,完全是为了反对三自会。」于是他想,「如果我说三自会是正确的,是合理,他们就会放我出去了。」所以第二天早晨提审的时候,他一到审讯室就向审讯员说:

  「我反对三自会,三自会是政府支持的,我反对三自会就是反对共产党。」此外他还说了一句谎言:「三自会是正确的,是合理的。」他以为这么一说,问题就解决了。其实他错了,说了第一句谎言,就得说第二句,第三句,第五句,第十句,第一百句……,而且越说越多,从这里起,他就开始说起谎来。

  审讯员一听这话,觉得正是施加压力的好机会,于是把眼睛一瞪说:

  「你还不交代你的问题!」

  「叫我交代什么呀?」王先生不明白他的意思。

  「你不是反对三自会吗?」审讯员问他

  「反对三自会是信仰问题,与犯罪没有关系。」王先生说,「反对三自会,并没有犯一条国法啊!」

  审讯员严厉地说:「反对三自会,就是犯罪!」

  这句话可把给吓糊涂了,于是他就把反对三自会当成罪状,承认自己犯了罪。接着,审讯员问他:

  「你们教会里都有哪些人工作?」

  他说了好几个人,可就忘了梁立志,因为解放后梁在基督徒会堂仅仅工作了三个月就走了。审讯员追着问:

  「还有吗?」

  他想了想说:「没有了。」

  审讯员看他想不起来,就提醒他说:「冀东的。」

  一说冀东的,他立时就想起来了,说「梁立志!」

  「你说说梁立志是怎么一回事?」

  他就把梁立志先生的事讲了一番:

  「起初他到我那儿去订《灵食季刊》,告诉我说他在丰润县美以美会工作。过了好多年,到日本快投降的时候,一天夜里他又到我那里去。我问他从哪里来?他说从西安来。我问他怎么上西安去了?西安是自由区,北京是日本人占领地,他怎么能从西安来呢?他说他不满意老家那个环境,去西安找一个朋友,在那里加入了国民党,成为战干团的成员。我说:『你怎么可以加入国民党,做这种事?国民党是非官、非民、非军、非警,什么也不是,但什么都管。你应当赶快去脱离啊!』讲到十一点,我催他走,他说旅馆都住满了,没有地方可去,请求在我那里借住一夜,否则只有露宿街头。我因为怕他给日本人弄死,留他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就打发他走了。日本投降后,他又来了,说河北省党部派他去昌黎县当国民党的书记长。」这时审讯员插进来说:

  「你知道县书记长是干什么的吗?那是国民党的重要干部!」

  「他没有当成啊!」王先生说,「他们已经派了一个书记长去了。后来他脱离了国民党,要求在我们那儿工作,我因为正需要一个精明强干的人,就把他留下了,而且给他报了户口。」

  「你藏匿国民党特务!」审讯员严厉地说。

  「我们户口本上有他的名字,怎么叫藏匿呢?」王先生说,「而且解放后反动党团登记时,他返回原藉去自首了。」

  审讯员严肃的说:「他是书记长,是大反动派,你留着他,你敢保证他在你那里没有做过党部的活动吗?」

  王先生说:「我不敢。」后来他想他应该说「我敢」,因为北京市公安局保证他没有容留梁立志在那里干政治活动。如果有的话,一定会把他传去问话,或者带到昌黎县去对质。梁立志先生从被捕到枪决,北京市公安局始终没有找王先生谈过一次话,这就证明梁立志没有在他那里干过什么政治活动。只是因为那天他整夜未睡,又被那枝手枪吓糊涂了,脑子一时没转过来,所以不敢说「我敢」。就是因为他不敢保证,所以他包藏国民党特务梁立志的罪名就成立了。到此为止,他已经承认了两项他根本没有犯过的罪。

  王太太进监后,也立即提审。她到了审讯室,就坐在那里用两只手搓肢,因为她的脚还是湿的。审讯员问她:

  「你为什么不交代?你害怕?」

  「我不害怕。」

  「那,你是诡辩。」

  「我也不诡辩。」

  「你不老实。」

  「我没有不老实。」

  她头上的发针因为进监时被收去了,两根小辫子就垂下来。发梢尖尖的,她不由自主地用手不停地绕她的发梢。

  「你别玩那个!」审讯员说,「你上这儿干吗来了?」

  「我是反革命。」

  「反革命!什么事?」

  「梁立志是国民党员,」王太太说,「我们劝他脱党,他脱了党,就把党员证扔在炉子里烧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跟我们在一起。解放后过了三个月,他回原籍去自首。这三个月住在我们那里,不就是包庇反革命吗?」她这是想给自己加上个罪名。

  开头两次提审,审讯室门口有三个站岗的,那样子真是又怪又可怕。她想:「这些人怎么长得这么怪啊?」

  审讯员问她:「你害怕不害怕?」

  王太太说:「我不害怕。」

  提审常常在夜里,刚刚躺下,铁门咔嚓一声开了:「提审!」每次她从监房出来,总是一边走,一边求天父给她当说的话。走到审讯室门口要喊一声:「报告!」这时她就求天父预备她的心,带领她说该说的话。有一次审讯员问她:

  「王明道讲道,你讲不讲道?」

  「我不会讲道,不过有的时候在我们妇女聚会里我也讲。」

  「你怎么讲?你讲给我听听。」

  在她被捕之前,她们妇女聚会正好查罗马书第二章,她就把这段话讲给审讯员听:「圣经上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常会批评别人,可自己多少时候还就犯这个毛病。不说别人的错时,自己还在犯;正说人家错时,自己倒犯起来了。」说了这话以后,她想:

  「哎唷,坏了,他可能想我在假借机会说他了。」还好,审讯员没说什么。

  对王太太的审讯没有接触到什么实质问题,政府是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王先生身上,因为他们想只要王先生转变过来,王太太就跟着过来了,其实他们估计错了。

第十九章 在审讯中

  到了九月,天渐渐凉了。王太太夜里没有被子盖,白天身上穿的仍旧是那件短袖衬衣和衬裙,而且仍旧光着脚,没有袜子穿。她向政府要求取衣服,政府答应了,就叫她开条子。开完以后,管理员对她说:「你给王明道也开一张,取他日常需要的东西。」她就又开了一张,取他的被子、褥子、衣服等,还给他要了一副眼镜,因为王先生被捕时戴的那副眼镜掉在地上摔坏了,现在要的这副原是备用的。王先生是高度近视眼,不戴眼镜跟人家讲话,连对方的脸都看不清,更不用说脸上的表情了。所以被捕后这一个月来,他感到非常不方便。

  东西取来之后,管理员把王先生的那份直接送到他监房里去,并且对他说:「你老婆给你送东西来了!」老婆送东西来,当然说明老婆在家喽,王先生当时就信她还在家里。管理员所以这么说,是为了跟审讯员在审讯室所说的话一致:「捕的是你,捕她干什么?」显然,他们二人所说的跟派出所那位户藉警所说的互相矛盾。

  九月下旬,审讯员对王先生说:

  「你写写刘景文的材料。」

  王先生心里想,「她有什么材料可写的啊?」但又不能不写,于是就写了一句:「她也反对共产党。」他为什么这样写呢?因为他一进监,他们就说他反对共产党,所以他想每个进监的人必定都是反对共产党的。这时他对王太太的被捕与否,开始有些怀疑了。到了十月初,管理员给他送来一双冬天穿的旧皮鞋和一条新棉裤。放在炕上,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旧皮鞋是他每年冬天都穿的,那条新棉裤却是从未见过,他想一定是他被捕后,王太太在家里给他缝的。现在必是她也被捕了,同工迟太太给她送东西的时候,也把这两样东西给他带来了。从这以后,他就认定王太太也在监里。其实无论是迟太太或是王太太,她们都和他在同一天夜里被捕了。

  审讯室的审讯员和监房的管理员是密切联系着的,而且同监犯人的所作所为,也多少都有管理员的授意或暗示的。他们掌握了王先生胆小的特点,从审讯室到监房都采取同一策略,就是千方百计地恐吓他。审讯员不好随便说的话,常常藉着监房犯人的口讲出来。而且他们说话的口径十分相似,以致王先生都分不清什么是政府的政策,什么是犯人的胡说。

  在审讯室,审讯员向王先生交代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监房的犯人跟着就说:「你认的罪越多,出去的越快。把自己说的越坏,越说明你老实。……」而且还说:「你不认罪,审讯员一翻脸就把你拉出去枪毙,叫你死得很惨。……」他们就是这样昼夜地逼他、恐吓他,使他整天生活在恐惧中。

  共产党有一整套很强的政治逻辑。你不接受则已,一旦接受了,就得跟着它往前跑。政治学习的目的就是帮助你接受这一套逻辑,并且把它贯彻到你的思想和行动中去。监号里的政治学习是在更加强大的压力下进行的,作为一个犯人,你只有唯唯诺诺,没有别的出路。

  审讯一直进行下去,对王先生的审讯总计有几十次之多。一般地说,审讯员并不直接教给你讲什么和交代什么,而是诱导你往那条路上走,让你从自己口里,讲出政府要你讲的话来,并且按照政府的意思把问题交代出来。事实上你不这样交代也不行。

  九月初旬,审讯员启发王先生交代一个问题,就是「在教徒与非教徒、以及教徒与政府之间制造对立。」王先生说:

  「李处长跟我谈话时,劝我们基督徒不要老跟不信主的人那么格格不入。我说:『这不能怪基督徒啊,因为他们到处受人歧视。』李处长说,『这事我们也知道,以后我们要教导这些人不要歧视基督徒。』」

  过了些日子,审讯员对王先生说:

  「我见过李处长了,他没有说过那个话。」

  李处长明明说过,哪年、哪月、哪个时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审讯员竟说没有那么一回事!这可把王先生气昏了,他随即喊了一声:「天哪!」因为几天前审讯员跟他说过,「这里是法庭,不许你再提『神』字。」于是他就不敢再提「神」了。但他喊天,还是指着主神的。这件事又把他逼到一个地步,必得承认那是他自己的罪行。

  在审讯室,只许你说政府要你说的话,不许你说真理,与政府意图相抵触。有一次审讯时,审判员提到控诉的问题,王先生说:

  「圣经上从来就没有过控诉的事。」

  审讯员没有办法反驳他,就诉诸恐吓:

  「你还是保持你那个立场!?」

  这句话的份量相当重,他害怕了,唯恐审讯员一变脸,就把他拉出去枪毙,于是认错说:

  「我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我说的话可能有些是不合适的。」

  审讯员为了压他赶快交代问题,就尽量说些恐吓的话。他为了得释放,就一步步退却,把自己置于完全被动的地步。

  王先生的失败始于八月七日之夜。七日的白天他还是那样刚强,那样勇敢,怎么一夜之间竟会失败下去,而且失败得这样惨,简直判若两人呢?一九九零年当他被问及此事时,他很坦白地说:

  「解放后不久我曾去天津,看见在一片砖墙上用白漆写的四个大字——『宗教自由』。我说这就是共产党掌握政权以后,告诉全国信徒说:『不要害怕,信仰自由。』我很相信这话。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相信共产党不会干涉人的信仰,所以我才发表了那么多为信仰争辩的文章。

  「我的失败也和一九四二年那场灵战的胜利有关。我想日本人那么厉害,势力那么大,我都始终没有屈服,我还怕什么?《东莱博议》上说:『天下之事胜于惧,而败于忽。惧者福之源也,忽者祸之门也。』我失败就失败在『忽』和『不惧』上。为什么呢?因为我跟日本人战斗了八年都没有失败,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忘记了我还是个人,我还有肉体呢!有人问我是日本人可怕,还是共产党可怕?我说:『还是日本人可怕,因为他们不会说中国话。共产党是中国人,我能跟他们讲理。』谁知共产党不跟我讲理,用一枝手枪就把我吓糊涂了。

第二十章 与罪犯同处

  王先生进监时,头两天关在一个单人房间里,第三天就调到一个三人房间,跟另外两个犯人住在一起。这两个犯人一个叫蒙光华,另一个叫黄克道。蒙是给日本人当皇协军的,帮助日本人打中国人。黄克道始终没有暴露过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听他的口音知道他是东北人,而且他还认识潘阳教会的一些人。至于他为什么被捕?没有人敢问他,因为他很厉害,他一瞪眼睛连蒙光华都害怕。他的名字跟王先生的名字也实在凑巧,一个叫黄克道,一个叫王明道。顾名思义,黄克道是来克服王明道的。王先生怀疑他是政府公安人员,装作犯人来诱他的口供。四个多月之久,王先生就在这两个犯人的手下受尽了折磨和痛苦。

  王先生刚调到那个三人房间,就问蒙光华说:

  「这是在哪里?」

  「这是在郊外。」蒙回答说。

  王先生知道郊外没有天主堂,可是他却听见天主堂的钟声,他想郊外怎么听得见天主堂打钟的声音呢?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就在西什库天主堂附近。

  黄、蒙二人看出王先生胆小的弱点,就故意吓唬他。蒙光华对王先生说:

  「你可得老老实实地交代问题。若是抗拒的话,审讯员一翻脸,马上就进来两个人,把你的手往后一背,拉出去枪毙。」他还告诉王先生说,「有一种子弹,叫『四七子弹』,打到脑子里,活是活不成了,可死也一时死不了,得在血泊里痛苦地翻滚几个钟头,才能慢慢地死去。」王先生信以为真,觉得那太可怕了,比五马车裂的情况还要难受。其实哪里有这么回事?都是他们编造出来,故意吓唬他的。

  晚上他们三人睡在一个炕上。王先生睡在中间,他们二人睡在他的两边。好几次黄克道睡到半夜,「啪,啪,啪」地狠命打王先生的嘴巴和脸。他被打醒了,就质问他:

  「你为什么打我?」

  「我做梦了,我梦见打人了。」其实他不是做梦,而是故意的。这种行为虽然不能说是政府人员授意的,但至少是默许的,因为不论做什么事,只要能起到一个作用,叫人交代问题,都是政府欢迎的。

  王先生跟这两个犯人在一起时,整天就是听他们骂他。蒙光华的口里尽是说些污秽、淫乱的话。姓蒙的说,姓黄的听。有时两个人就唱:「叹人生啊,叹人生啊!」王先生实在难以忍受,心里痛苦极了。

  有一天早晨,这两个人突然向王先生发了一个问题:

  「你除了刘景文(即王太太)以外,还跟别的女人发生过关系没有?」

  「没有。」

  「你不可能没有。你传道三十年,到过二十几个省份,听你讲道的人成千上万,不可能没有年轻的女子追逐你。你一定有,不可能没跟别的女人发生过关系。你说吧,说了对你有好处。」他们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有一个神父,交代了他同他生母发生关系,几天以后就出监了。他们劝他:

  「你快交代吧,交代了对你有好处!」他们就是有这种办法来套供。然后又说:「我们不是为了自己。你出监又不能把我们带出去,我们是看你太痛苦了。你若交代了,几天以后就能出去。」

  「没有,叫我怎么交代呢?」王先生说,「要交代,就必得讲出那个对象来。我诬赖人,人家能答应我吗?不要跟我拼命吗?中国女人最注重贞洁,我说她跟王明道发生过关系,她岂不能到监里来打我嘴巴?」

  两个犯人每天从早到晚就是跟他谈这个问题,谈了很长一段时间,看他实在没有,才不再谈下去。

  他们为什么那样积极地追问这种事呢?王先生第一次获释以后,从《天风》周刊发表的材料里晓得,当时教会一位很有名望的人,被捕后交代了他在这方面所犯的罪。他比王先生小两岁,他们想他能犯这种罪,为什么王明道不能?所以就天天逼着问他,想在这方面抓他的把柄。但王先生确实没有犯过这种罪,他们也只好作罢了。

  王先生年轻时也确曾遇见过这样的试探,但感谢神,都得胜了。他特地讲了他的经历,勉励一切做主工的青年人,谨防魔鬼的陷阱。他说:

  「第一次试探是:我在广州领会时,有一位传道的姐妹陪着几位年轻姐妹来看我。她介绍其中一位,说她新近死了丈夫。第二天这位姐妹在我吃饭的时候,拎着提盒送两样菜来给我吃,并且坐在那里跟我闲谈。过了几天,她又拎着提盒送两样菜来说:

  「『请你尝尝我们广州人的口味!』

  「『谢谢你,请你拿回去吧!』我说,『我这里的菜饭足够吃的。我告诉你:下次再来见我时,千万不要自己来,要找几位姐妹与你同来。你要谈什么,先把它写出来,不能随便谈,因为那没有意思。』

  「当时我住的地方是个很大的院子,只有我和一个看门的住在那里。看门的在门房睡,我住在后面一座楼上,没有第三个人。我要是在那里犯罪,容易极了。可是感谢神,他保守我始终没有起那种恶念。

  「第二次试探是:有一年夏天,我到蚌埠去领会。客栈的伙计拿着灯笼接客,上面写着:『某某客栈。』我叫了一个伙计,请他给我找一个单人房间。

  「他把我送到那里时,门口站着一个女的。我对那个女人说:

  「『请你出去好不好?我要关门。』

  「『这么热的天,干吗关门?』她不肯走。

  「『我不要人站在这儿,请你走吧!』我就把她赶走了。

  「第三次试探是:有一回我在香港讲道,一位弟兄开车去接我,把我送到一个最大的酒店,是基督徒办的,那里不许伙计给客人叫娼妓。伙计不去叫,但娼妓自己来,这是他们商议好了的。那位弟兄把我送到三层楼上的一个房间后,就带我去澡房洗澡。我进去以后,就把门从里边锁上了。有一个女的,穿得很漂亮,先在我的房门口吹口琴,然后又跟到洗澡房,一直等到我洗完澡出来,她还在吹。我看见她了,却没有理她。回到房间以后,她又跟到我的房门口吹。没办法,我只好把灯关掉。她看看没有希望,这才走了。

  「感谢神,这三次试探,他都保守了我,使我没有沾染污秽。」

  一九五六年元旦,王先生进监快要五个月时,黄克道说:

  「今天是元旦,我们大家来谈谈各人的思想。」

  王先生说:「我进监四、五个月了,天天祷告神救我出去,可是到现在也没有效验。」

  黄、蒙二人对他说:「好了,你信仰动摇了,你快写写你信仰摇动的经过吧!你这样一写,过不了几天就会提审。」

  材料交上去以后,果然很快就提审了。从进监起,到那天为止,四个多月来审讯员审他时,总是叫他站着。可是那天不同了,审讯员叫他拉过一张椅子来,跟审讯员靠着炉子坐在一起。那时正是小寒时节,天气很冷。审讯员说:

  「我看见你写的材料,我很高兴,我知道你的信仰已经摇动了。现在我对你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想杀了你;另一个意思,我看你是个人才,想叫你为政府做些工作。」

  「我信仰已经摇动了,」王先生说,「还能为政府做什么工作呢?」

  「还传道啊!」

  「我信仰都摇动了,怎么能传道呢?」

  「没关系啊,你可以用演戏的方法传道嘛!梅兰芳演杨贵妃时,明明是姓梅,上了台就姓杨了。明明是男的,上了台就变成女的了。」

  「这个我可做不到。」王先生说,「演戏就得说谎,我一说谎,我就痛苦万分。」

  「你痛苦是因为你不习惯说谎。你多说几句谎,就习惯了。

  审讯员看他不肯答应,就说:「你去吧!」

  回到了监号,黄、蒙二人问他审讯的经过,他不肯说。过了一天,他才把经过的情况讲出来。黄克道听了以后就对他说:

  「政府叫你演戏传道,你就演呗!」

  「我不能演戏。」王先生说,「演戏就得伪装,伪装就得说谎。我一说谎,心里就痛苦。」

  「你心里痛苦是因为你不习惯说谎。」黄克道劝他,「你多说几句,就不痛苦了。」

  王先生接受不了,却又不敢反驳,因为他已经完全被他们掐在手里了。

  由于不答应演戏传道,他回监房以后就好些日子不提审了。他心里挂念妻子:她是个南方人,只能吃米饭,不能吃窝窝头。在家里连吃饺子都吃不饱,必须吃碗米饭才行。在监里这样一天两顿窝窝头,怎么能活得下去?他担心她过不多久,就得饿死在监里。于是他写材料说,愿意接受审讯员的意思,用演戏的方法传道,结果没过几天就又提审了。

  审讯员说:「很好,你演戏吧!」

  怎么演呢?他一向是不看戏的。演戏就必得伪装,他怎么办得到呢?提审的时候,审讯员对他态度很好,因为觉得他是跟政府走一条路子了。其实他自己明白,他所以写材料说自己信仰摇动了,是因为他觉得神对他不公义、不慈爱,没有听他的祷告。至于他的思想,仍旧是原封未动:他并不怀疑神的存在,甚至当他嘴里说神是虚无缥渺的时候,心里仍旧笃信神是真实的,因为几十年的经历证明,神是千真万确的。

  一月下旬,黄克道调走了。蒙光华见黄克道到吃饭的时候还没回来,就对王先生说:

  「黄克道大概是枪毙了,你看,他到吃饭的时候还不回来。你可要小心,下次该轮到你了,你也快要死了。」

  王先生听了,心里十分紧张。蒙又问王先生是在几号审讯室受审?王先生告诉了他,他就说:

  「你犯过大罪!你杀过人吧?你赶快承认吧!」

  「我哪里杀过人啊?」王先生说,「我连鸡都不敢杀,还敢杀人?」

  五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就是这样翻来覆去地折腾他,吓得他连话都不敢说。

  黄克道走了以后,就剩下他和蒙光华两个人了。因为没有第三者在,蒙就更加肆无忌惮地欺凌他。有一天蒙动手打他,把他打倒在地上。王先生说:

  「你打我,我报告管理员。」

  蒙就躺在地上,说:「你打我了,把我打倒了。你报告,我就说你把我打倒了。」这个人就是这样的无赖。

  王先生和这两个犯人同处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前后打过他好多次,黑夜白日受他们的摆布、恐吓和欺凌,终日心惊胆战,以致后来精神都有些失常。直到第二年七月初,蒙光华也调走了。这才结束了那段可怕的岁月。后来王先生被调到丁监,那里比原来的新监条件好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