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圣经》的作者和正典的形成

  第一章已谈到,神借着普遍启示(大自然、人的良知、道德本性等)和特殊启示(神直接显现、异梦、异象等)向人类启示祂自己。《圣经》则是神的特殊启示的完备内容。使徒保罗指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这里,「默示」二字的希腊原文是「呼吸」,即《圣经》是神所呼出来的。《圣经》不是吸入了神的气息,而是神呼出来的作品。《圣经》各书卷的作者并不是机械地笔录神说的话。各书卷都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作者是在神的灵感动下,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写出。神的灵在他们身上有控制性的影响,使他们在著作中,透过自己的语言所表达的,不折不扣的是神要说的话。贺智(Charles Hodge)把「默示」解释为,「圣灵在某些被拣选的人的影响,使他们成为神的工具,能够丝毫不错误地传达神的心思和旨意。」1但默示的实际过程,与重生、成圣等圣灵的工作一样,仍是个奥秘,我们现在不能完全明了。

  在基督徒心中,《圣经》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其信仰和生活的惟一准则。《圣经》这种绝对权威是由它的一系列特性所确立的,证明它是神的话语。

一、《圣经》的作者和正典的形成

  《圣经》包括旧约三十九卷和新约二十七卷,共六十六卷,由不同的作者写成。旧约主要用希伯来文写成(其中有一小部分用亚兰语),新约则是希腊文。旧约完成于耶稣降生前数百年,新约则始于耶稣受难、复活、升天以后。一般认为,〈约伯记〉可能是《圣经》中最古老的一卷,但成书的准确时间不详。除了〈约伯记〉外,最古老的摩西五经(旧约前五卷书〈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的通称)写于公元前1400年左右,旧约《圣经》各书卷在公元前400年左右写成。新约《圣经》的写作从第一世纪中叶开始,于第一世纪末完成。两约之间有四百年的间隔期(被称之为「沉默期」)。所以新、旧约的写作历时一千五百年左右。

  《圣经》最初书写在羊皮(绵羊、山羊或羚羊)、小牛皮或盛产于埃及、叙利亚浅湖中的芦苇制成的纸上。这种芦苇又叫纸草,由叙利亚的白百罗港(Byblos)出口。希腊文Byblos意为「书」,即由此港口之名而来。英文的「纸」字(Paper)也源于希腊字「纸草」(Papyrus)。此外,有些经文则保存在瓦片、石碑、蜡板等上面。抄写的工具有芦苇、羽毛、金属笔等。墨水是由木炭、胶和水制成的。

  《圣经》的四十几位作者,不仅各自所处的时代不同,职业、身分不同,写作的环境也有很大差异。摩西是政治领袖,约书亚是军事领袖,大卫和所罗门是君王,但以理是宰相,保罗是犹太律法家,路加是医生,彼得、约翰是渔夫,阿摩司是牧羊人,马太则是税吏。新约时代,犹太人被罗马人统治。税吏是那些身为犹太人却替罗马政府向自己的同胞征税并从中渔利的人,好像抗日战争中替日本人效劳的汉奸。有人说,税吏是犹奸。有的写于皇宫之中,有的则著书在牢狱或流放的岛上;有的写于戎马战时,有的却完成于太平盛世;有的写于喜乐的高潮,有的则写于悲恸、失望的低谷之中。《圣经》各卷书都是独立写成的,写成后即在各犹太会堂或基督教堂传读。《圣经》的作者们并不知道这些书卷日后会被汇编成册,形成新、旧约正典。奇妙的是,当人们把这六十六卷书编在一起时,这些跨越六十代人写成的、风格迥异的作品却是那样的和谐,前后呼应,浑然一体!不用说一千多年所造成的时、空差异,就是同一时代的人独立写成的作品,也很难彼此和谐。即便是同一人的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观点也会自相矛盾呢!试想,我们会怎样看待自己在十年前写成的作品呢?事实上,1996年出版不久的《游子吟》,现在我就不得不出修订版了!《圣经》奇特的连贯性,只能解释为是神的灵贯穿始终,神是《圣经》的真正作者。

  公元前250年左右,应埃及王托勒密二世(King Ptolemy II)的邀请,犹太大祭司以利沙(Eleazar)从犹太十二支派中各选出六位译经长老,携带旧约经卷去亚历山大城,将希伯来文旧约译成当时流行的希腊文,这就是有名的七十士译本。在那时,旧约已有了很好的雏形。到耶稣时代,旧约已定型了。在新约《圣经》中,主耶稣和新约的作者们,常引用旧约。「经上如此说」中的「经」即指旧约。但正式宣布旧约正典告成是在第一世纪末叶。公元70年,当圣城耶路撒冷即将被毁之际,犹太拉比犹迦南获罗马当局的许可,在犹大地约帕城和亚锁都城之间的吉母尼(Jamnia)召开了犹太教的高级会议。会议所议论的事项,先以口传,后来则记载在拉比的著作中。会议中曾对是否要将〈箴言〉、〈传道书〉、〈雅歌〉、〈以斯帖记〉等书列入正典有过分歧,但辩论结果仍确立三十九卷书都属于旧约正典。

  公元140年左右,马吉安(Marcion)开始散布异端,写成一套所谓的新约正典。这启发教会应确立正统的新约正典,以抵制马氏的影响。再者,东方许多教会陆续开始运用一些来源不正的经卷,因此,确立新约正典的范围也日趋必要。到公元303年,罗马大帝戴克里先(Diocletian)下诏摧毁所有基督教的经书。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信徒需要知道哪些书卷是值得舍命保存的新约经卷。由于这些原因,促使人们编辑新约正典。虽然对是否应把〈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后书〉、〈启示录〉等列入正典颇有争议,亚他那修(Athanasius)在一封公开信中,把我们现在的新约二十七卷书列入新约正典。382年在以耶柔米(Jerome)为主要人物的罗马的大马新(Damasine)会议上,及397年的迦太基(Carthage)会议上(奥古斯丁是主要人物)都一致承认这二十七卷经书。从此,罗马及非洲两大教区对新约正典应有的书卷不再有争议,新约正典终告完成。

  在新、旧约的间隔期,还有其他一些犹太著作流传。《伪经》是一些从公元前200年到公元后200年犹太著作的通称。其中一些著作是冒亚当、以诺、摩西和以斯拉等人的名写的,故称之为《伪经》。《伪经》以传统故事、启示性的异象、异梦等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要帮助正经历异常困苦的犹太人坚守信仰。由于其所记载的事有的怪诞离奇,有的有明显错误的教义,所以犹太人拒绝将它们收入旧约正典之中。除《伪经》外,当时流传的还有十四、五卷《旁经》或《次经》,写于公元前200年到公元后100年,大体上准确地反映了两约之间的宗教、政治和社会情况,并有不少真实而有价值的教训。由于其中有真理上的错误,如准许人自杀、为死人祈祷,及历史的错误,同时,它们本身也没有宣称是神所默示的,所以犹太教和基督教(作为一个整体)不接受旁经为正典。但天主教会将大部分旁经纳入其正典之中。

  由于《圣经》六十六卷书的收集历史过程涉及到人的方面,我们会以为成为正典与否是由人决定的,即似乎人的判断是订定正典的关键。但事实不是如此。这六十六卷书之所以是正典,是因为它们是神默示的。它们在被写成时就是正典了。神的子民公认这些著作是神的默示,这件事本身并不能使它们成为神的默示,神的默示是一件事,不因人的公认而改变。人的公认只是「正式追认」、接纳那些散在各地的会众早已承认的正典书卷而已。新、旧约订定的实质是:神默示这些书卷,使之成为正典;它们在神的护卫下,得以流传、保存;神的子民在圣灵的启示下,承认、接纳它们为神默示的《圣经》正典。《圣经》从写作到正典形成,都是神的作为,只不过是借着人达成罢了。正像《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却是人手写成的一样。

 
 

六、一些反思

  既然神存在的证据如此充分,为什么许多人仍不相信神的存在呢?或者说,如果神这样真切、与人类的关系这样密不可分,为什么很多人感受不到神的存在呢?这是一个很切合实际的问题,可以从两、三个方面思考。

  首先,是理性障碍的存在。我在本章开头已提到,在无神论背景下成长的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常把有神论看着是迷信、愚昧的代名词,不屑一顾。这种根深蒂固的观点,其实是似是而非的。迷信是盲目的相信。基督教的一神论信仰则是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真实信仰,与迷信风马牛不相及。有人曾比喻说,小时候我们看木偶戏,以为那些活灵活现的木偶是真的、活的;长大以后,知道那些只不过是木制玩艺而已,这是我们认识能力提高的表现。然而,如果在否定木偶的生命性的同时,把在幕后操纵的艺术家们的存在也一齐否定,那就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了。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十分相似。否定人类原始时期对各种自然现象的盲目崇拜,是人类生产力发展、认识能力提高的结果;但在否定这种迷信的同时,把创造这些自然现象的神,也不加分析地加以否定,就有失依据而走向极端了。

  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引导人们从对自然界的受造之物的崇拜,转向对自然界的创造者——神的敬拜。许多科学家和诺贝尔奖得主,正是在认识宇宙的过程中逐步认识了神,而完成了从无神论者到有神论者的飞跃。因此,认为有神论是人类认识的低级阶段产物、无神论是人类走向文明后的必然归宿的观点,并非历史的真实。

  我过去也常以「无神论者」自诩,对有神论採取不接触、不探讨、不相信的态度。后来才渐渐明白,所谓无神论者,必须是那些对无神论和有神论作过深入、系统的研究、比较,最后相信无神论的人。而我的无神论观点是以结论的形式,从老师那里、书本上承受过来的,对有神论没作过任何研究。按此标准,我过去够不上一个无神论者,只是一个以为没有神的人罢了。我想,不少人的情况与我过去相似。我们应该越过先入为主的认识观点,存一个开放的心理,对有神论作一番了解,研究比较,再决定取舍不迟。如果持我过去那种「三不」态度,神存在的证据无论如何真确、充分,我们也无从了解而信之。

  其次,是理性至上、科学万能的观点的束缚。「神在哪里?如果你能证明给我看看,我就信!」这是我以前与传道者辩论常持的「王牌」论点。现在我传福音时,不想也受到同样的挑战。我们很多人认为科学是万能的,只有被科学证实的事物才真实可信;理性是最可靠的,只有理性判为合理的事才可以接受;神的存在既不能用科学方法加以证明,又不合理性,因而难以相信。我过去以为这种逻辑、观点是无庸置疑、天经地义的。现在才知道这种观点并不正确,是受了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影响。

  人文主义竭力抬高人及其理性的地位,把人看作是宇宙的中心,一切要由理性审视以决定去留。科学主义则过于夸大科学的作用,把科学方法当作检验客观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些是不符合实际的。科学不是万能的,其方法和自身都有局限性,对灵性世界更是鞭长莫及。神超越时空、超越万有,是科学无法企及的。所以科学既不能证明神,也无法否定神。神创造了宇宙,科学则是去研究、认识神创造的宇宙。在这个层次上,神的创造与科学是和谐的。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的受造之物,神则远在自然界之上之外。基督教信仰不排斥科学,是涵盖科学、超越科学的。

  至于人的理性,也不是那么靠得住的。有人说过:「如果我们真要用理性来思维的话,一件确定无疑的事就是:人的理性十分有限。」一个人如果有幸活到一百岁,除头去尾,真正精力旺盛、思维敏锐的时间只有五、六十年;如果再去掉睡觉、娱乐的时间,一个人真正能用于学习、工作的时间不过二、三十年。在这样短暂的年日里,一个人能到多少地方、经历多少事物、能涉及多少领域、能钻研多深呢?与浩瀚的宇宙相比,与今日爆炸的知识相比,一个人的认识算得了什么呢?再者,人犯罪后,其理性也受到玷污。有人说,「人是合理性动物。」这是说,人明知作了一件错事,乃要用理性编出一套理由为之辩解。

  按科学主义的实证观点,只有人的五官或借仪器能感觉的东西才可信。但是,人的感官是很有限的。人眼可见的,只是可见光这一部分,波长太长、太短都看不见;即使在可见光范围内,太大、太小、太远、太近的东西,肉眼仍看不见。我们的耳朵也如是,频率太高、太低的声波都听不见。何况人的感官自中年后就日渐衰退了呢。我们使用的仪器,与浩瀚的宇宙相比较,也是极有限的。以如此短促的人生,这样有限的感觉、思维和创造能力,如果我们硬要充当宇宙万物乃至神的仲裁人,硬说在我们的感觉以外没有客观实体的存在,就显得不够明智和过于武断了。人们常问:「科学能证明神的存在吗?」我的回答是,「科学不能证明神,因为科学太有限。」但我总可以列举许多神存在的证据。我也可以反问:「科学能证明没有神吗?」人们恐怕很难有肯定的回答,最多不过说:「因为我五官感觉不到神。」可是,这充其量是「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唯心主义命题,连唯物主义都算不上啊!关于科学与神的关系,在第五章〈现代科学与基督教信仰〉中还要专门讨论。

  最后,我们要有谦卑的态度。《圣经》多次严厉批评人的骄傲。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列举了几种福分,名列榜首的是「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11)。因为骄傲的人充满世俗的智慧,不能明白属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于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1)

  有人说,骄傲的人的眼是长在额头上的。这种人总爱居高临下地俯视一切,因而永远找不到神。因为神远远高于我们,只有谦卑地仰望才能看见。要做好一件事,工具一定要用对。看东西要用眼,听声音要用耳。要找到神,也必须有正确的途径。「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正像收看电视、无线电广播必须调准频道一样,我们只有真诚地承认自己的不足,真诚地求神启示我们,真诚地用自己的心灵与神的灵共振,才能与神相交、契合。

  恐怕没有人愿意骄傲;可我们常常已陷入骄傲而不察觉。过去,我虽从未读过《圣经》,连《圣经》的目录都未看过一遍,却断言《圣经》不可信。这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而是自恃有知识、理智,自以为真理在握的骄傲态度。我们认为没有神,但周围有许多同样聪明、有才能、智慧的人却相信神。如果我们不去了解就断言对方错了,那我们就可能失去认识真理的机会。相反,如果我们能认真地反省,去掉骄傲,谦卑下来,我们才有可能找到神,找到永生之道。「耶和华的眼目,看顾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爱的人。」(诗33:18)

注释

  1. 李道生编著,《世界神哲学家思想》,台北:大光书房,1992。
  2. 韩伟等著,《科学理性与信仰》,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89,页 20。
  3. 崔振华主编,《天文博物馆》,中国:河南教育出版社,1995,页 44。
  4. 同上,页 84。
  5. 同上,页 50。
  6. Henry M. Morris 著,Scientific Creationism.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 San Diego, USA, 1979. 韩伟等译, 《科学创造论》,美国:更新传道会,1991,页 29。
  7. 同 3,页 29。
  8. Maurice Rawlings著,Beyond Death’s Door. Thomas Nelson Inc. 橄榄翻译小组译《死——怎么回事》〈台北:橄榄文化事业基金会,1989,页4。
  9. 马有藻,《需有弃假归真的勇气》,《中信月刊》,1997年12月,页10-13。
  10. 李美基,鲍博瑞与唐妙娟著,《上帝给中国人的应许》,台北:道生出版社,1996,页8。
  11. 同上,页16。
  12. 张郁岚著,《认识真理》,美国:《使者》大陆文字事工部,1996,页60。
  13. 唐崇荣著,《智慧的人生》,台北:校园书房, 1990,页96-97。
  14. 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New York: The Liberal Arts Press, 1956.
  15. 许医生的见证已被写成了报告文学《寻梦者》,收在宁子著的报告文学集《寻梦者》中,台北:校园出版社,1997,页41-58。

五、直接证据——神曾经访问过我们星球

  神存在的直接证据是神从无限进入有限,来到我们地球,这就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取了人的形状,用人能理解的话语亲自向人们讲解天国的道理,行了种种神迹、奇事,最后祂被钉十架,用宝血洗尽了人的罪,完成了神对人类的救赎计划,使一切相信祂的人进入永生。耶稣死后第三天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祂是神的儿子,升天后坐在圣父右边为人代求。耶稣在世只有短短的三十几年,却无可比拟地、深刻地影响了、并正影响着人类历史的进程。这些,我在第三章〈耶稣是谁〉和第四章〈耶稣复活的历史证据〉中还要详细讨论。

四、神的特殊启示

  特殊启示又叫超自然启示,是神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向特定的人而发的。人要认识神,需要和神直接沟通。所以除了普通启示外,神也直接用祂的话语传递祂的启示。神的显现、异象、异梦、天使的传信、神迹,尤其《圣经》和耶稣本人是完备的特殊启示。神借着两本书启示人类。一本书是大自然,一本书是《圣经》。大自然的奇妙,使人的确知道超自然的设计者、创造者的存在。《圣经》是神所默示的,通过研读《圣经》,使人们了解这位设计者、创造者是谁,祂的属性怎样、与人类的关系如何。通过《圣经》,我们方能明白人从何而来、人生的真谛是什么、人要往哪里去;尤其重要的是,《圣经》充分阐明了神的救恩计划和神的国度。

  自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悖逆神后,死亡进入世界,世人陷在罪中不可自拔。是神差遣祂的独生子来到人间,用祂的宝血洗净人的罪,使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也就是说,只有借着耶稣基督,人才能到神那里去。这些,在后面几章还会详细讨论。这里要提及的是,每一个信从耶稣的人,都和神建立了个人关系,在日常生活中时时感到神的同在。对信徒而言,神的存在不再是理论问题,而是个人的切身体验了。

刘牧师信主和服事的经历

  刘牧师布道时,向我们讲过他信主的经过。他祖籍福建省,因家境贫穷,九岁就下南洋谋生。十几岁回家乡时遇到一位传道人。好歹已混上一身西服的他,从心眼里瞧不起身着土布衫的传道人,更不相信他传的道。传道人离开后,亲戚告诉刘牧师,此传道人是一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放着通达的仕途不走,却甘愿作一名衣食无靠的乡间传道人。刘牧师听后虽有感触,但感而不动。

  可是,自那位传道人走后,他无缘无故地连续三夜通宵失眠,烦燥不堪。他想起那传道人离走时曾留下一个地址:「你若有什么事,可以去找他。」万般无奈,第四天他按地址找到一住处。从外隔窗里望,见一人正跪在地上。闻声开门后,那人立即说:「你是刘XX弟兄吧。」刘牧师不胜惊奇:「我们从不相识呀!」那人笑答道:「我已为你祷告三天三夜了。」刘牧师大为震惊、感动,当即跪下,痛哭悔改,接受了耶稣作他的救主。

  后来他成为福州教区总医院的负责人,并到美国进修医院管理。在美期间,虽竭力挣扎、逃脱,仍被主拣选,作全时间传道人,于四十年代末期携带妻小,逆着人流,回到福州,全身心献上,忠心为主作工。「十年浩劫」期间,一次他被戴帽、挂牌揪斗,跪在被焚烧的《圣经》的火堆前,火顺风势扑向他,他力渐不支。就在他晕倒的那一刹那,他向神呼救。结果,风向突变,把火吹向批斗他的人们,他们惊惶四逃,批斗会不了了之。刘牧师被几位信徒抢救回家,后得痊愈。直到他八十年代中期再度来美,见到一位当初抢救他的教友时,方知当时发生的这一切。

许医生的得救见证

  几年前我听到一个录音见证。见证人许医生从香港来美留学,获M.D.、Ph.D.后在加州行医。谁也想不到这位众人眼中的幸运儿、佼佼者的内心却充满无可名状的悲伤,常常独处落泪。后觉腹部不适,经多位医生会诊和穿刺检查,确诊是肝癌,已到后期,只有几个月的存活期了。如果肝移植术成功,存活期可延长一年左右。这晴天霹雳是他无法接受和承受的。但事实毕竟是事实,他无路可寻。他打电话把病情告诉了他一位当牧师的朋友。朋友得知后深表同情,但也回生乏力,劝他向神祷告。

  许医生虽然十几岁时在香港作了基督徒并且受了洗,但以后忙于求学、事业,自来美后很少读经、祷告。面对绝境的他跪下来求神了。他的祷告很简短。他说:「神啊,这么多年我都没有祷告了,现也不知从何谈起;我只有一个请求,如果祢真存在的话,就让我临死前看看你。」祷告时热泪纵横,祷告后内心立即平静下来,有着多年未曾感到的平安。

  与家人商量后,决定做肝移植手术。当医生们切开他的腹腔时,都呆住了:没有肿瘤扩散现象!仅在一叶肝上发现一个肿块。医生们只好在手术台上改变手术方案,作了肝脏局部切除。化验的结果是:由恶性向良性转化的肿瘤!从确诊到手术,中间只隔了七天。医生们百思不解,最后说:「我们只希望今后不再遇到象你这样的病人!」主刀医生是犹太人,他不信神,但他对许医生说:「这种事可以让所有的无神论者改变想法。」许医生心里十分明白,是神医治了他,不仅治好了他肉体的恶疾,也医治了他灵性的失聪,恢复了与神的关系。他倍受激励,在美国、加拿大、中国各地作见证,颂扬神的大能和大爱。我听到的,就是他一次见证会的录音15

我个人的一点见证

  除了上述这样典型的事例外,在日常生活中体验神的机会也很多。几年前,我颇费周折地买到了一个狗的肝脏的DNA基因库。这个样品是下午快下班时到的,被随手放到-70oC的冰箱里。晚饭后看说明书才发现,在放到-70oC前必须先加防冻剂,否则噬菌体会受到伤害。我心里大为不安,立即赶回实验室,但样品已在-70oC冻5个多小时了!

  回到家后我相当沮丧。当时我正在第一次通读《圣经》,每天读两、三章。那天晚上实在没有心思读《圣经》了。但我觉得有一股力量催促我去读经,我强打精神翻开《圣经》。那晚该读箴言第三章。刚读了几句,一段经文就跃入我眼帘:「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3:5-6)。我顿有所悟。神是万能的,一切都是祂创造的,只要认定祂,有什么难成的事呢?我精神为之一振,继续往下读。不久,又一段经文跳了出来:「忽然来的惊恐,不要害怕;恶人遭毁灭,也不要恐惧;因为耶和华是你所依靠的,祂必保守你的脚不陷入网罗」(箴3:25-26)。太奇妙了!完全对症!我并不是象过去学毛选那样,「带着问题」去学《圣经》,而是按步就班地读到这一章了。在读以前,我压根儿不知这一章写的是什么。可是,经文多么有针对性啊。我深知是神借着《圣经》在向我说话,在启示、指引我。

  当晚在祷告中我说:「神啊,求祢保守这些噬菌体不被冻死;即使死了,也求祢让它们活过来。祢是复活的主,生命在祢,复活也在祢。死人都可以复活,何况这小小的噬菌体呢。神啊,我认定祢了。求你帮助、指引我。」祷告后心里安定多了,睡了个好觉。第二天,我心里还是有些含糊。早上到实验室后立即给出售样品的公司挂电话,对方听完我讲的情况后沉吟一会说:「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恐怕够呛。」我的心不禁一沉,她似乎感觉到了我的情绪,安慰道:「也不一定一点希望也没有了。接种试试,如果长起来了,就是活的。」我心想,这不是废话吗?虽有些失望,但有昨晚的经文垫底,我的心还是比较踏实的。立即开始做接种试验。我想,即使不全死,这些噬菌体的存活率必然会降低。所以,除一个培养皿中按说明书要求的浓度外,别的培养皿都接种高浓度的噬菌体。

  几天后看结果时,不免忐忑。我首先看接种浓度高的培养皿,根本看不到噬菌斑。直到最后一个培养皿(正常接种浓度),噬菌斑出现了!原来,噬菌体的活性一点没受影响。那些高浓度接种的噬菌体太多,已把细菌全部吃掉,噬菌斑连成一体而无法分辨了。我当时的心情是难以言表的。我的激动不为别的,因我真切地感到神与我同在。第二天我打电话告诉那家公司说:「不加防冻剂在-70oC冻几个小时于噬菌体无损。」

  后来我作见证时,有朋友说,按他个人的经验,不加防冻剂,噬菌体在-70oC也不会死。我的回应是:第一,生命现象很复杂,他的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的情况;而且,此出售公司是要求加防冻剂的。第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不加防冻剂噬菌体会不会死,而是在于,当我及出售产品的公司都心中忐忑不安,没有把握时,神就借着《圣经》的话启示、安慰了我,并且为实验结果所印证。

三、人类的道德律和崇拜神的自然倾向

人类崇拜神的自然倾向

  有人称人类是宗教性的受造物。《圣经》说,人是按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创1:26)。神造人时,把祂的生命之气吹入人的鼻孔里,使人成为「有灵的活人」(创2:7)。我们常说「人类是万物之灵」,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虽然人类始祖对神的叛逆,使人类与神的交通受阻,但人心中的灵使人类不能从物质世界得到真正的满足,要去寻找那位超自然的造物主,向往永恒。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最原始的部落到最发达的国家,凡有人的地方,就有对神的敬拜。按照我前面的认识论的观点,不少学者曾推断,人类最初是多神崇拜,逐渐演化为现在的一神崇拜。可是,近年的研究结果与此推论恰恰相反:人类最初是单一神崇拜,然后才产生多神敬崇。这个发现与《圣经》的记述相符,很有启迪意义。9

  且不论别的国家,我们中国从远古开始就敬拜单一真神。我国常称神为天(「一」加「大」),我想意即一位至高至大者。《书经》和《诗经》对「天」都有详尽说明。《书经》曰:「惟神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有人误以为「上帝」是西方人的神。其实,我国自周朝起,就常把「天」与「上帝」互用10。东汉学者郑玄说:「上帝者,天之别名」11。在北京天坛的祈年殿内,也赫然刻着「皇天上帝」四个大字!

  儒家创始人孔子也是虔诚敬神的。据记载,孔子的父亲叔梁纥为朱国的大夫,娶颜氏小女征在为妻,久未生子,夫妻遂往尼丘山(现山东省曲阜县东南)求拜神,因而怀孕生孔子。为念神恩,为孔子取名曰丘,字仲尼。12 孔子虽说过「敬鬼神而远之」,这并不表明他不信神。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第十一)?又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第七)。因此,孔子说,「务民以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也」(论语‧雍也第六)。可见他觉得自己无力洞察上天之事,于是不求天道退而求人伦道德。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很虔诚。如,「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丘之祷久矣。」当人告诉他说桓魋要谋杀他时,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颜渊死时,孔子则说:「天丧予。」孔子认为人的命运是掌握在神手中的。他还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第十四);「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他一生都顺天安命,渴慕真道。

人类良心、道德律的一致

  由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的差异和两国人民的长期隔离,赴美前我曾担心能否与美国人相处得好。到美国后,我立即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与美国老师、同学、朋友、邻居相当融洽。他们的热情、率直和真诚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出人意料的是,美国人的道德观念与我们的十分相似,都崇尚勇敢、勤奋、谦逊、诚实、乐于助人等美德。地理和制度的隔绝为什么产生如此相近的道德标准呢?我找不到答案,而归之于人的「本性」。

  我们常提到「良心」,也确实感到良心的存在。可「良心」又是什么呢?人们生气时会质问:「良心卖多少钱一斤 ?!」使人无言以对。后来,我在《圣经》中找到了答案。神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5)神放在人心中的律法,使人能明善恶,成为人类共同道德标准和良心基础。

  有人会问,在那些杀人成性、无恶不作的强盗、惯犯身上,如何体现这种道德共性呢?我的看法是,第一,这种人或迟或早、或多或少也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第二,看一个人的道德标准,不仅要看他如何欣赏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更要看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时他的反应,如果这些强盗、惯犯自己或亲友被杀、被辱、被抢时,他们的切齿痛恨、怒不可遏,才是他们内心深处道德律的真实反映。

  唐崇荣牧师在《智慧的人生》中讲到一个事例。一对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年轻夫妇,一次口角后,丈夫一气之下把妻子杀死,并碎尸灭迹,远逃到西海岸,下决心重新开始,并与当地一漂亮女子结了婚。数年后,事业有成,妻贤子孝,被推崇为模范家庭。不料一天男方突然失踪,妻子十分焦虑。后来女方被叫到警察局,告知她的丈夫在那里,她大为惊讶。见到丈夫后,男方告诉妻子关于杀前妻的事,并说他主动自首:「二十五年来,我天天受到良心严厉的谴责。如果我被处死,也心甘情愿;如果我不自首,我的精神会完全崩溃的。」13

  德国思想家康德(Immanuel Kant)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序言中说过:「有两件事使我愈来愈感到害怕:第一是闪着星光的天空,第二是在我心里说话的良心。」14 神正是借着祂创造的大自然,和祂安放在人心里的灵启示着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