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希伯来成语 Hebrew Idioms

  成语、或习惯语,就是语言的特殊表达方式。每种语言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习惯语表达出用这种语言的民族的思想方式。

  在印度北部,有一句话:「Ikkis is bis ka farq(or antar)hai,」;照字面的意思是:「它的差别就像二十和二十一。」这句话的意思是:「简直没有差别。」英文有一句相似的习惯语:「一个是六,一个是半打。」(six of one half a dozen of the other)。在苏丹人的乌独克语(Uduk)里不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而是说「你们的肝不要发抖」,他们认为肝是情感的所在地。

  希伯来语也有它的习惯语。有一些用来比喻的词句,但是,因为希伯来习惯语表现了希伯来的思想方式,所以特别在这一章讨论。它们在旧约和新约圣经里面都有,因为新约大部分的作者都是希伯来人。

  钦定本比现代的一些版本保留较多的希伯来习惯语。现代的译本为了使经文的意思清楚,已经把很多希伯来习惯语翻成我们自己语言的习惯语。例如,以西结书四十四章十二节,神对那些不忠心的利未人说(钦定本):「我举手和他们作对」(I have lifted up mine hand against them)。这句话在校订本就改成:「我向他们起誓」(I have sworn concerning them),因为举手代表起严肃的誓(比如在法庭)。所以,如果能把原来的思想准确地表达出来,改写是可以的。可是要非常小心,以免滥改。

  假如有一个说乌独克语的基督徒,他把乌独克文的圣经翻成英文给我们;如果他把约翰福音十四章一节翻作:「你们的肝不要发抖」,我们就不能明白。照字直译,不一定能把真正的意思表达出来。所以在翻译习惯语时,有时候需要加以解释。

  下面是一些有关习惯语的专门称谓。如果要更详细的资料,可以查字典。

  一、神人同形(或同性)论(Anthrpomorophism)。这个字的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人的形状」(man′s form);意思是神虽然没有身体,却像是有身体。我们在圣经里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所以我们也许会祷告说「主,求祢把祢的手放在我所爱的身上」,却没有察觉我们正在用「神人同形论」。「神人同形论」实际上是一种特别的,也是圣经中主要的隐喻方式。「神人同形论」在其他大部分的语言中也有,但是在希伯来文里有特殊的用法,所以我们把它当作是希伯来习惯语。

  圣经里有许多地方、尤其是旧约,在说到神的时候,好像祂是有身体各部分似的。例如,脸:出埃及记三十三章廿三节;诗篇十篇十一节;耶利米书廿一章十节。眼睛:列王记下七章十六节;诗篇十一篇四节;耶利米书十六章十七节。耳:诗篇十章十七节;以赛亚书三十七章十七节;但以理书九章十八节。鼻:出埃及记十五章八节;诗篇十八章十五节;以赛亚书六十五章五节。口:列王记上八章廿四节;以赛亚书三十四章十六节;弥迦书四章四节。声音:约伯记四十章九节;但以理书九章十一、十四节。膀臂:申命记十一章二节;以赛亚书六十二章八节;耶利米书廿一章五节。手:出埃及记三十三章廿三节;以赛亚书五十章二节;耶利米书一章九节。背:创世记六章六节;历代志下七章十六节;诗篇十一篇五节。脚:出埃及记廿四章十节;诗篇七十七篇十九节;以赛亚书六十章十三节。形像:诗篇十七章十五节。另外有一些虽然不是直接讲到,但是因为用了「坐」、「行走」等动词,而隐指祂是有身体的一位神。(例如诗七十八65;一一三5;赛廿六21;摩七7。)

  我们必须记住,神自己是没有身体的。约翰福音四章廿四节说神是个灵、路加福音廿四章三十九节说灵是没有骨、没有肉的。(当然,基督,这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在道成肉身的时候取了一个身体,现在是神也是人。)

  如果上面这些都不能按字面去解释,那么是什么意思呢?关键在于这些肢体有什么功用?我们用右手做什么?用来工作,而这需要力气,所以右手通常比左手有力气。因此,为了表现出神的力量,圣经的作者(甚至神自己也这样说)就以祂的右手表示祂在运用力量。我们的眼睛有什么用途?我们藉它辨别其他的人和事。所以神的眼目表示祂知道我们和其他的受造物。耳朵是做什么用的?我们用来收信息。所以,神「侧耳」表示祂预备好垂听我们所说的。

  列王记下十六章九节使我们惊奇:「神的眼目遍察全地。」按字面实在不可理解。难道是说有一双(或更多)巨大的眼睛,像人造卫星或飞碟一样在全世界绕来绕去吗?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神知道在全地哪里有忠心的信徒,并且要与他同在,显大能帮助他。所以,「神人同形论」可以把神的大能和祂的完美生动地描绘出来。

  因为神「有」这些人的形体,所以圣经里面也说道神有人的感觉,说祂会忧伤、记忆、后悔(创六6;十九29;耶十六8、10)。这些经文显示了神的真实,远超过人类情感所能体会的。神会「后悔」,这点我们需要特殊解释。撒母耳记上十五章廿九节说到「祂迥非世人,绝不后悔」。因为神是不改变的,所以,严格地说,神是不能后悔的。但是,因为神对待人是根据人对祂的态度,如果人的态度改变,祂也改变对待我们的方式。所以,表面上好像神跟人一样会后悔,其实并非如此。(参看耶廿六12-13)

  二、「绝对」代替「相对」。「绝对」是说「完全独立于其他事物」;「相对」则有「相关或比较」的含意。例如:「马太爱吃牛排」是绝对的说法,「马太爱吃牛排过于鸡肉」是相对的说法,牛排和鸡肉之间有一个比较。

  圣经有时候会以绝对的说法代替相对的,形式是:不是A、乃是B。例如,约瑟对那些把他卖到埃及的哥哥们说:「这样看来,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创四十五8)。如果按字面解释,这句话有问题;约瑟自己就说过是他们把他卖到埃及(5节),而且后来他说,他们的意思是要害他(创五十20)。所以,这是一种习惯语。约瑟那句话其实是说:「差我来的不是只有你们,也有神的手在里面」,也可以说,他是强调神的绝对权柄。

  圣经里面,有些地方这种习惯语非常重要。例如,耶利米书七章廿二至廿三节神说:「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可是,出埃及记和利未记确实记载了,当神将希伯来人从埃及地领出来的时候,神曾晓喻他们有关献祭的事。自由派的神学家就根据耶利米书里面的这节经文说,出埃及记和利未记并不是正确的历史记录,只是关于神的一些原始的、错误的观念。其实,耶利米在这里是以绝对的说法,代替了相对的说法。神的确曾晓喻了献祭的事,可是,耶利米所关切的是百姓的心和顺服的问题。其他地方也有这种习惯语,可以看出埃及记十六章八节;申命记五章二至三节;诗篇五十一章十六至十七节;哥林多前书一章十七节;九章九、十节;腓立比书二章四节;约翰壹书三章十八节。

  这种习惯语有另外一种形式。例如路加福音十四章廿六节,是不是真的说,一个人要恨他的家人,甚至自己的妻子,才能跟从基督?如果是,那就和以弗所书五章廿五节和其他许多经文相矛盾了。其实,这里是以绝对的说法表达相对的意思:所有其他的爱慕和要求,都要摆在第二位,要远在对基督的爱下面(比较太十37)。另外的例子可以看罗马书九章十三节。

  怎样才能认出这种习惯语?第一,先照字面的意思解释,看看有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再把它看作习惯语。然后,对照上下文,你就会知道你的解释对不对。

  三、以相对代替绝对。这种习惯语和上面所说的相反。它的意思是绝对的,但是形式是相对的。例如,路加福音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耶稣说:「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也)比约拿更大。」是谁,或是什么拿来跟所罗门和约拿作比较呢?除了基督自己,没有别的。祂比他们大多少?如果祂也是人,还可以有个比较,可是祂是神的儿子,根本无从比起。所以,这里虽然是一个比较性的表达方式,实际上他们的区别是绝对性的。

  如果有上下文配合,这种习惯语一般不会难明白。我们只要问,大多少?好多少?通常都会知道,应该照字面解释或是照习惯语解释。试试看这些经文:撒母耳记上十五章廿二节;以斯拉记九章十三节;诗篇一一八篇八、九节;箴言廿一章三节;希伯来书一章四节;三章三节;六章九节。

  四、「……的儿子」或「……的女儿」。这样的说法实际上包含了好几种习惯语:

  (1)「儿子」是指「真正的子孙」,但是是后来的——比如孙子或曾孙。希伯来人用的动词「生」(子)(beget),有同样的意思。这个「生」(子)的「子」可以是真正的儿子,也可以指更远的后代。这是希伯来人的一种习惯语,并不是说他忘记了谁是谁的父亲,或说他们不小心写错了字。我们明白了这点,就可以了解圣经里面一些似非而是的地方。比如马太福音一章八节说约兰生乌西亚,但是根据历代志上三章十一至十二节,我们知道中间有三代被省略了(亚撒利雅就是乌西亚)其他这样的例子在列王记上十五章三节;历代志上廿六章廿四节。

  (2)当说到一个人是「某某性质之子」(the son of a quality)时,除了指他自己具有那种性质以外,也可能指他具有他父亲的性质。例如使徒行传四章三十六节,有一个人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因为他具有这个名字的性质:劝慰子。(另外的例子有伯四十一34;赛十四12;太八12;路十6;弗二3;五6;帖前五5。)

  (3)当说「我儿」时,表示爱,说「你儿子」时,表示尊敬——如果彼此间不是血亲。例如撒母耳记上廿四章十六节和廿五章八节。

  (4)神称国家为「子」。例如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九节,神说:「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莲是我的长子。」(另外的例子:何西阿书十一章一节)

  (5)「国家的众子」指国民。例如耶利米哀歌四章二节撒迦利亚书九章十三节。另外,「锡安的女儿(或处女)」是指整个国家(哀二13)

  要明白这些习惯语,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知道以上的各种情形后,只要把经文和上下文对照,就能分辨它的特殊含意。但是,家谱就不一定这样简单,你可能需要和其他的经文比较。即使这样,有些地方似乎仍然不得其解。

  另外要记住,圣经里面说到「……的儿子」时,大部分的情形还是照简单的 字面上的意思,而不是习惯语。可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形:约伯记一章六节和二章一节中「神的众子」是指天使,如创世记六章二、四节也可能是。「人的儿子」似乎是指人,「人子」(以西结书提到许多次,例如二1;三1;四1)也是指人。可是,在但以理关于基督的预言里面,「人子」指的是高于人的那位(但七13)。

  关于「……的儿子」这个词,我们也必须看基督的另外一个称呼:「神的儿子」(Son of God)。圣经上至少有一处(路一30-35)在提到这种称呼时,是指着耶稣如婴孩般诞生说的。在圣灵能力下,童贞女马利亚怀了祂,并且生下祂。但是,几乎在整本新约圣经中,这个称呼是指祂永远的儿子名分,和父神有同样的本性。祂是「神的儿子」,并不表示祂比神小,而是说祂真的是神。查考下面的经文:约翰福音十章三十三至三十六节;十九章七节;希伯来书一章八节。

  信徒也被称为「神的儿子」,意思是指信徒「得与神的性情有份」(彼后一4),而且必定会像基督一样被荣耀(约壹三2)。他们永远不会成为神,他们要一直做神的仆人,在永世里敬拜祂(启廿二3)

  五、永远(Forever)。照字面的意思,这个字表示「永远的」或「永存的」。例如诗篇九篇七节(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四十五篇六节(祢的宝座是永远的)就是这样的意思。

  但是,这个字也有习惯的用法,意思是在人的一生中,或在一件事物存在的时间中,没有中断。例如出埃及记廿一章六节(钦定本)说,仆人如果爱他的主人,愿意继续服侍,而不愿意在第七年离开(2节),他的耳朵要被穿孔,作为「永远服事主人」的记号。因为主人和仆人最后都会死,所以服事不可能是永远的。这里的「永远」,意思是说在主人和仆人都还在世的期间,服事不能间断。校订本已经译作:「他就一生服事主人。」

  另外,我们可以看诗篇七十二篇十七节:「祂的名要存到永远、要留传如日之久。」这句话的下半节和上半节相应,所以上半节「永远」的意思,不一定是永远没止境;但是,太阳虽然终会消失,祂的名要和祂的命令一样永远长存。

  在习惯用法里,「永远」这个字并没有失去所有的意义。它仍保留了一个很重要的意义:所有永远的事,一定会在人、事当中永存。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停止或中断,特别是神的应许或宣告;神的应许是确定的。真理的事实也是永存的,这是不容置疑的事,例如神永永远远存在。尽管如此,为了更准确地明白圣经语言,我们必须认识这种习惯语。这方面的其他经文有列王记下五章廿七节;历代志下七章十六节;诗篇四十九篇十一节;以赛亚书三十二章十四、十五节;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五、三十六节。

解经指引

  一、认识各种习惯语和可能的用法。

  二、先按照字面的意义解释圣经,如果不通,再看看有没有什么习惯语。

  三、查考上下文;这样,几乎每一次你都可以找到解经的关键。

  圣经里面还有其他的习惯语,我们没有讨论。如果可能,可以参考别的书籍来学习、了解。而且,藉着你自己小心的读经,也可以认识更多的习惯语。

第十六章 比喻和寓言 Parables and Allegories

  比喻通常指含有道德上或属灵真理的故事。这故事是生活中可能遇见的,但不一定是真实发生过的。有人说,比喻是「有属天意义的地上故事。」我们也可以说,比喻是广义的明喻,因为它是一种比较。很多时候,福音书里耶稣以下面的话作为比喻的开头:「天国好比……」(例如太廿二1)可是,也有很多比喻不用这种开头,例如马太福音廿一章三三节:「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

  有一些比喻记载在旧约圣经,但是大部分是在三卷福音书里面。约翰福音没有比喻,但是在第十章和十五章里有一些寓言。

  比喻有三重成分:故事的背景、故事的本身、故事的应用。但是,基督所讲的比喻里面,有些没有背景,或者至少没有直接提到;有些没有应用;而有些只有故事本身而已。耶稣以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回答一个律法师的问话,并且指出了这信息的应用(路十25-37)。在马太福音廿一章三三至四一节的比喻中,权柄的争论是背景,末了的审判是应用。在马太福音十三章三至九节和路加福音十三章十八至十九节的比喻中,分别缺少一种或两种成分,马太福音十三章三至九节缺背景,路加福音十三章十八至十九节则背景和应用都缺。背景和应用如果记在故事本身的上下文,就不难了解这个比喻的意义。如果缺了一种、或两种都缺,则不那么简单。

  通常背景是解释比喻的关键。例如路加福音十五章中,因法利赛人和文士的反对,耶稣说了三个比喻。这三个比喻的主要意义,都是说到神喜悦罪人悔改,因此耶稣接待他们,不应该有人反对才对。

  通常比喻都有一个主要的意义。我们不必在一些次要点里面找什么属灵教训,只要把中心意义找到就可以。因为耶稣自己就是这样应用祂所说的比喻。例如路加福音十五章,祂应用「迷失的羊」这个比喻说:「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7节)第十节又再一次用同样的话,应用在第二个比喻上面。基本上,「浪子」的比喻也是这样——虽然当中有另外一些次要的教训。耶稣怎样解释「好撒玛利亚人」这个比喻呢?祂让那个律法师解释:用事实证明好撒玛利亚人就是那个邻人。接着,耶稣对他说:「你也去照样行吧。」祂并没有多说关于那些强盗、另外的两个人、欺骗、金钱、店主等等的事。

  但是,耶稣也不是一直只给一个比喻一个意义。例如,祂在「撒种」和「稗子和麦子」的比喻中,就是用了好几点(太十三章)。「葡萄园工人」的比喻(太廿章),也是同样的例子。一般的规则,是一个比喻只有一个主要的教训,而上面这些是例外的情形;查考它们为什么会这样,是有益的事。

  在初期基督教会,有一些神学家把圣经作成讽喻,在比喻的细节里找出许多妙绝的意义。例如奥利根(Origen),他是这些神学家中的一个,这样解释「好撒玛利亚人」:落在强盗手中的人是亚当,耶路撒冷代表天堂,耶利哥代表世界;强盗是魔鬼和牠的差役,祭司代表律法,利未人代表先知,而基督呢?当然是那个好撒玛利亚人;牲口代表祂的身体,店代表教会;二钱银子代表圣父和圣子,撒玛利亚人应许回来,代表基督的再来。看起来,这样的解释是有一些相关,可经文本身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事实上,耶稣自己作的解释就不一样。所以,奥利根的解释并没有圣经根据,我们要小心,免得盲从。

  有些比喻,耶稣也许说过好几次。「失丧的羊」有两个不同的背景。马太福音十八章讲到神爱护小孩子,路加福音十五章则讲到祂对罪人的心肠。但两个地方的重点,都是讲到神对人的爱心。

解释的指引

  一、首先要明白故事本来的意义。属灵教训必须从此而来。

  二、如果经文有记载,注意比喻是在什么场合下说的。例如,耶稣在怎么样的情形下,在那法利赛人的家里说出那个短短的比喻?(路七41-43)。如果背景不清楚,你不必担心,可以从其他方面明白比喻的意义。可是,如果背景是清楚的,你必须注意,比喻的意义和它有重要关系。

  三、找到主要的教训,也就是要义。这我们可以从耶稣自己说的应用得知,也可以从故事本身知道。例如「十童女」的故事,耶稣自己作的应用是:要警醒等候我的再来,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我们也可以从故事里看出,那些预备好了的,可以和主一起去。

  四、比喻的意义不能违背圣经本身的教训。既然比喻使用的语言是比喻性的,不能用来确立教训或教义,只能确认或加强圣经的真理。例如,如果用「浪子」的比喻作为一个罪人归向神的教训,那么从比喻的内容来看,一个人只要悔改就够了,并不需要基督的救赎。

  五、如果对故事本身有任何问题,尽量去查有关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以得到帮助。例如许多圣经学者都知道,当时的娶亲筵席,依照习惯,主人应该给客人准备礼服。这样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没有穿礼服的刑罚是那样严重了(太廿二11-13):他没有接受准备好要他领受的。

葡萄园的工人

  现在,我们用「葡萄园的工人」(太廿1-16)的比喻,来说明上面这些原则。

  首先,第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配合着足够的上下文来阅读和观察这个比喻。第一节有「因为」这个字,所以我们知道这个比喻和上面的第十九章有关系(这里这样分章对我们没有什么帮助)。注意十九章的最后一节,跟廿章的十六节比较看看。它们里面重要的字是什么?在这个比喻的故事里,有没有注意到那些相同的字(8、10、12、14各节)?看到廿章一节的「因为」和廿章十六节的「这样」彼此间的关联了吗?

  其次,故事的内容对于明白这两节经文的意思有什么帮助?故事本身有没有什么东西从最后变成最前,或者从最前变成最后的?最后进去的工人有没变成最前的?当然,他们最先得到工钱,但是,他们能成为在前的,有没有其他原因?他们得到一样的工钱,为什么?家主为什么给最后进去的工人这样好的待遇?比较他们讲定的雇工条件(2、7节)。他们有没有心态的不同?再看前面的第十九章,彼得的心态怎样?他说了什么,使得耶稣讲了这个比喻。那个富有的少年官,他的心态是不是和彼得一样?或许十九章二一、二七、二九节和廿章九至十节的「所有的」和「得着的」是关键字。现在你明白这比喻的主要教训了吗?

  我们已经仔细看了这比喻的背景,看了耶稣所做的应用,也注意到那些重复出现的字,注意到关键的字。所以如果配合着上下文看,可以从这个比喻得到一个强烈的信息,就是严肃地警告那些像彼得一样、老是想着能得到什么报偿的人。

  耶稣说:「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

  下面有一些其他比喻,可作为查考之用:

  • 马可福音四章三十至三二节:芥菜种子
  • 路加福音七章四一至四三节:两个债主
  • 路加福音十一章五至八节:半夜的朋友
  • 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一节:财主和拉撒路(这算不算作比喻?)
  • 路加福音十八章一至八节:不义的官

寓言

  把寓言和比喻放在一起看,有好处,因为有相同的地方。有人说,寓言是隐喻的扩大。隐喻的简单形式是:甲是乙。那么,寓言是什么呢?寓言是一个故事或一则描写,除了甲以外,还有丙和戊等部分。它的形式是:甲是乙,丙是丁,戊是巳。例如,约翰福音十章这个寓言,比较像是故事的形式,约翰福音十五章则比较像是一则描写。

  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章说:「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你们是枝子」(一-5节)。这就是寓言的基本形式。接着耶稣指出他们彼此关系的属灵意义:枝子要常在葡萄树上才能结果子;栽培的人修理凡结果子的枝子,不结果子的,他就剪去;结果子叫栽培的人得荣耀。

  基本的解释,我们可以在这个寓言本身得到,不需要另外去找。(所以,一般来说,寓言的解经比其他的语言形态简单。)可是,这不是说寓言没有任何解经问题。有一些内容没有解释,得找到它的正确意义。比如「不结果子的枝子要被丢在外面,而且烧了」,这有什么属灵意思?第六节说这是可怕的事,但是并没有清楚说明,所以需要自己去找。

  约翰福音第十章讲到好牧人和羊的寓言。下面我们把内容的各点和解释列出来:

牧羊人 耶稣
没有提到
守门人 没有提到
羊圈 没有提到
耶稣
强盗 凡在耶稣「以先来的」
生人 没有提到
没有提到
雇工 没有提到

  很奇怪,耶稣对于这寓言只作了很少的解释,其他的留给我们自己去找。而且,祂绝少说自己又是牧羊人又是门。在祂以先来的是指谁?我们需要自己去找。当然,有些部分的意义可以从经文本身得到解释。例如,祂认识祂的羊,他们也认得祂的声音,所以,我们知道这是指信徒(祂的门徒)。不从门进去的强盗,必定是指那些假的宗教领袖,他们不承认耶稣。雇工是假的牧羊人,所以也是假的宗教领袖。可是,羊圈、狼和生人是什么,这就没有说了。这样,我们可以结论说,并不是每一个细节都要有属灵的解释。虽然许多细节都有意义,但就如同比喻,有些点是重点、有些则不是。这个情形,可以从约翰福音第十章耶稣自己的解释中看出来。

  下面是一些旧约圣经里面的寓言:诗篇八十篇八至十五节;箴言五章十五至二十节;传道书十二章三至七节。

解经指引

  一、注意寓言的各情节或各部分。像我们在前面把约翰福音第十章的情节列出来,是很好的方法。

  二、注意经文本身对各情节的解释。最好也列出来。

  三、至于经文本身没有解释的情节,找找看圣经的其他地方有没有解释?可是,这样做要小心,不要武断,要记住,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隐喻里,可能有相反的意义。所以,如果是从其他地方找到的解释,只能当作是可能的解释,而不是惟一确定的解释。

  四、不要想找出所有情节的意义。约翰福音第十章和十五章两处的寓言中,基督都没有这样做。只要把相当清楚的部分找到就可以了,不要武断或臆测。

第十五章 预表 Types

  预表是解经的一个重点,但也是相当复杂的题目。在这方面,圣经学者往往有不同的意见。可是,预表能把圣经真理的各方面告诉我们,这是很有价值的。

  预表的种类有:人物(例如亚当、摩西、以利亚、麦基洗德),事件(例如举起铜蛇、洪水),物品(祭坛、羔羊、香),地方(迦南、耶路撒冷),职位(先知、祭司)。

  预表的定义:是神所安排,先在旧约出现,却是新约某一属灵事实的前影。其中有三个要点。

  一、预表是神安排的。我们必须从圣经中找出证据,确定神指明预表和如何实现之间的关联。如果新约本身有两者的记载,那就可能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没有,就得小心。碰到这样的情形,两者的关联必须清楚明白、毫无疑问。旧约和新约圣经之中,许多事情可能都有一点彼此的关系。如果一个人的想象力很丰富,他可以想出别人所想不出的。可是,解经不能光靠想象力,而必须要有凭据,彼此的关联必须很清楚,才可以说有预表的关系,不可以碰运气。

  二、预表是出现在旧约、而完成(称为对范Antitype,即预表的本体)在新约。这是预表和表记、比喻不同的地方。表记或比喻在事情发生的当时,就有属灵的意义。

  三、预表本身是「影子」。预表本身可能是实体的东西,例如会幕,可是对于它完成时的属灵实意,预表只能看作一个「影子」。这好比说,一棵树的照片,本身只是纸的实体或化学药剂的实体,并没有树的实体,但这张照片却是树的像。同样,会幕是真实的存在,有实体和本身的意义,可是又有另一种意义,指向那至终的实体基督,预表祂是通往父神的道路。

  很多时候,一个预表里含有一个或多个表记。我们解释这些表记时,不可超出所预表的范围。例如,大祭司是基督的一个预表;他身上的内袍有什么表记意义吗(出廿八39;来四14)?新约中讲到他是基督的预表时,好像没有这表记的意义。

  关于预表,头一个——也可能是最主要的问题是,如果新约圣经本身没有指明,我们怎样知道是不是一个预表呢?圣经学者在这方面,有两种极端的看法。有些人说,除非新约圣经指明是预表,否则我们不能说任何东西是预表。这些人说,如果有预表,神一定会明说,否则就是在想像,而不是解经。但另外一些人说,圣经中大部分的事物都有预表的关系,因为事实上,旧约里面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指向新约。所以,许多东西都有预表的意义,虽然我们还没有发现。

  关于解经,有人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圣经里面的意义是找出来的,不是读进去的。」所以,对圣经预表的取舍问题,最好站在合乎中道的立场:首先,接受新约圣经有提到的预表,其次,如果旧约的一个事物和新约中的事实彼此之间有很清楚的关联,清楚到看起来不可能是一种碰巧时,我们也认为是预表。当然,每一个圣经学者自己应该谨慎判断:两者之间的关联是否确实清楚,这样,才不会诊断或挑剔那些和他有不同看法的人。

  耶稣会把「凡」旧约圣经上指着祂自己的话解释给两个门徒听。祂是在一个主日的下午和他们一起走路。主不可能在这么一段时间内,把旧约的每一节经文(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告诉他们。所以,我们固然不可以强解这节(路廿四27)经文说,旧约圣经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直接的预表,但是至少旧约圣经是充满了基督。

新约的解释

  为了帮助我们认识预表里面旧约、新约的彼此关联,首先要看看,新约圣经怎样解释预表。

  第一个例子:「在旷野举起铜蛇」(约三14-15)。先把民数记廿一章的事实经过列出来,然后把新约圣经里面相关联的真理也列出来,一起比较:

民数记廿一章4-9 约翰福音三章14-19
百姓怨渎 没有提到
神使火蛇来,咬死许多人 没有提到
百姓承认罪 没有提到
摩西为百姓祷告 没有提到
神命令摩西造一条火蛇 基督被举起
摩西造了铜蛇,挂在杆子上 没有提到铜这个表记
凡望的人就活了 信者得永生

  许多旧约圣经的细节,新约圣经都没有提到。这不是说这些细节没有预表的意义,而是因为新约的解释重点不是这些细节。主要事实是:蛇被举起来,百姓仰望,一望就活了。有些圣经学者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这句话,指出那些细节都有预表上的意义。也许是这样;但我们要记得,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那些意义。

  第二个例子是逾越节:同样,先把预表本身的内容,以及在新约圣经中的解释列出来:

出埃及记十二章3-73 哥林多前书五章7-8
杀羔羊献祭,每家一只 基督被杀献祭
第十日取一只无残疾一岁的公山羊羔或绵羊羔,然后要留到第十四日 没有提到
在黄昏的时候宰羊羔 没有提到
把血涂在左右的门框和门楣 没有提到
用火烤羊羔的肉,吃了 没有提到
羊羔、无酵饼和苦菜同吃 基督徒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不可剩下一点,留下的要用火烧了 没有提到
要赶紧的吃,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 没有提到
神一见这血,就越过去 没有提到

  注意这里圣经自己的解释:有一些事没有解释,例如所献的祭是公羊;在黄昏时被杀;神越过凡祂看见有牲祭血的地方。有些人还找出其他关联的地方,但是圣经本身完全没有提到。

可能,但没有确实指明的预表

  有一些事件,新约圣经虽然没有说是预表,可是许多圣经学者却认为是。现在我们要来看几个例子,这是很有必要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例子,是亚伯拉罕在摩利亚山上献以撒,记载在创世记廿二章。事情的内容我们很熟悉:神吩咐亚伯拉罕到山上去献他的儿子为祭,亚伯拉罕顺服地上了山,造了祭坛,把以撒放在上面,准备杀他,这时候,神阻止了他,并且对他说,他的行为证实了他的顺服。于是,神为他准备公羊代替以撒,亚伯拉罕杀了羊献祭,然后和以撒一起回家去了。整个事件的重点,是亚伯拉罕受试验和他的顺服。

  新约圣经有两次论到这件事情。希伯来书十一章十七至十九节说,亚伯拉罕受试验,因着信把以撒献上,因他相信神使他这个应许的儿子从死里复活,之后他得回以撒,比喻说是从死中得回的。其次,雅各书二章二二节说,亚伯拉罕把以撒献上,以行为称义,而且说他的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两处经文都没有说,这件事和神把祂的儿子基督献在十字架上有关。经文的信息主要在亚伯拉罕与神之间的经历:受试验,他的信心和顺服。虽然在祭坛上献祭时有代替品,但那是为他儿子的代替品,并不是他儿子代替别人。这与基督代罪人受死的「对范」相反。

  所以,这件事情只能说:可能是基督受死的预表,而不能完全肯定。而且我们的重点要放在圣经所强调的:创世记和新约的两处经文都是强调亚伯拉罕的试验和顺服。把以撒的牺牲作为基督受死的预表,就和这个重点不符合。我们可以说,献儿子是亚伯拉罕的牺牲;但他受的试验和顺服,却和「对范」不符,因为父神不能被试验,祂也不必顺服什么,根本没有什么是比祂大的。

  另外一个著名的故事,是关于约瑟的。从他童年到成为埃及的统治者为止,这中间发生的事情,有非常多和基督的生平有关联。把这些关联的事情(参创世记三十七至五十章)列表比较,看看那么多的事情,是不是都是巧合而已、没有什么意义?如果不是,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说约瑟预表基督。

  加拉太书四章二一至三一节讲及旧约中的一件事,是有属灵或预表的意义。有些学者认为不是预表、而是寓言,但从夏甲和以实玛利、撒拉和以撒的事情中,可以找到好几点是与后来的事相关。从这个例子得到的结论是:一个预表不一定只有一个意义,新约圣经往往是这样解释的。

解经的指引

  下面有一些指引,可以帮助我们查考预表:

  一、除了一些异象是例外以外,通常预表都是历史上的事件,而对范也都有历史上的依据。例如,逾越节是以色列历史上的一件事,所预表的基督的受死,也是历史上的一件事(这在属灵上有重要意义)。

  二、预表是预指将来属灵事实的真实影像。例如约翰福音三章十四节,肉体上看见蛇,预表凭信心在灵里看见耶稣。

  三、所预表的本体比预表本身有更重要的意义。例如约翰福音一章二九节,神的羔羊比起一只羊是何等的高呢!

  四、预表与所预表的本体两者中有一个关键之处;偶尔有些预表也有一些次要的点。这一点,我们已经在约翰福音三章十四至十五节、以及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至八节的讨论中谈过。

  五、预表在属灵上的完成意义,要比预表本身的意义更往前、更广泛。可是,应该有确实相关的根据,不可出于武断和幻想。比如人子比摩西就是例子。下面我们要举一些例子,看看不照着这个原则时,会发生怎样的错误。

  关于逾越节的羊羔,有一个人这样写:「注意,羊羔在第十天取来后,要留到第十四天才杀,这件事是预表说,基督这位永世里面的神,在日子到了的时候向我们显明。」这有什么凭据吗?

  另外有一个人,他以一些洁净的动物作为预表(利十一4-6)「反刍动物的倒嚼,可能和真实基督徒应有的行为有关。真实的基督徒言语应该要对(会反刍),走路也应该要对(分蹄)。」他进一步解释:「咬嚼反刍的食物是说一个人默想圣经,谈论有关神的事情,讲论神喜悦的事。这表示一种敬虔的默想,比如诗篇一篇二节等等。假如我们与神同行,而且讲说神的事情,就是『洁净的』 的基督徒,蒙神悦纳。」照这种说法,那么猪的「分蹄」却「不倒嚼」(利十一7),是不是说一个人的「言语」不洁净,而所走的「道路」却是洁净的?我们必须知道,什么叫做武断的结论。

  六、不要单单以颜色、数目字、物质、或形状作为整个预表的凭据。如果有一个数字的确有某种预表的意思,那很好;可是,最好是除了数目字以外,还有更实在的东西做凭据。

  七、如果新约圣经没有明显提到,不要太武断。

  下面的经文有些是预表的,有些不是;要小心查考:

  • 创世记二章二至三节,神在这里的安息是不是预表基督徒在基督里面属灵的安息?
  • 创世记七章一至五节,方舟是不是基督救赎的一种预表?
  • 出埃及记三十章十七至二一节,洗濯盆是不是预表洗罪?
  • 利未记第四章,赎罪祭是不是基督代赎的预表?
  • 申命记十八章十五节,摩西在这里预表先知的基督?
  • 列王记上十七章十二节,两根柴是不是预表十字架?
  • 希伯来书九章二四节,会幕是不是预表基督,即到神面前的路?

预表和表记

  结束本章以前,我们要把预表和表记的区别简要地写出来。这对我们有帮助,因为两者有些地方是重复的。

  一、预表本身是实际(历史上)有的事情;表记就不一定。

  二、预表本身发生在旧约时代,完成于新约时代;表记则没有时间限制。

  三、预表是特殊性的(专指一件事情或一件东西);表记的意义可能是普遍性的。

  四、预表除了中心的意义外,可能有一些次要的点;而表记则大多有几个意义,虽然有时候也有一个中心意义。

  五、一个预表里面可能带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表记。

第十四章 表记 Symbols

  任何东西都有一定的意义;如果在这个意义之外,还有另一个意义,就称它为表记。有些表记可能是自然物,例如鸽子;有些是人工的,例如十字架。表记也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以身上的符号和勋章代替一个人的成就;以头上的穿戴表现他心理的态度;间谍和政府的官员使用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特殊暗号、密码。

  圣经也使用表记。这些表记有些是自然的,有些是神迹的;有些是实际存在的东西,有些出现在异象中。其中的种类有:物体(例如盐、灯台),动作(吃书卷、建造模型城市),圣礼(受浸、逾越节),材料(白色的细麻),数字,颜色,名字(所多玛、埃及、耶路撒冷),金属(金、铜),宝石(珍珠),生物(狮子、鸽子)和其他。

  表记可以用来启示真理,也可以用来隐藏真理。对于不明白表记的意义、只看到表面的人,表记把真理隐藏起来。通常圣经不会说明表记的意义,读的人要自己去明白。所以我们要小心,不要把表记读漏了,也不要把没有的表记错误读出来。有些表记包含着真理,如果读漏了就会铸成大错。

  圣经里面的隐喻有很多是表记,例如「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可十四22,24)这里很清楚是一个隐喻,而且饼是基督身体的表记,酒是祂的血的表记。从上下文可以清楚知道一个基本的意义:因为在祂的死里,祂的身体碎了,血流出了,所以擘饼和倒酒是表记祂的受死。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意义;我们为什么吃这饼、喝这杯呢?许多经文,例如约翰福音六章三二到三五节、四八至六三节;七章三七至三九节显示,这是一个表记的动作。那么,是表记什么呢?如果我们照着字面接受耶稣所说的话,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约六53),等于耶稣叫我们成为食人肉者了——这是堕落的、犯罪的人类中一种最原始野蛮的行为。所以,认识表记,可以使我们免于犯严重的错误。

  有的东西可以表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例如水可以表记洗净和毁坏。我们不要以为一个东西的表记意义,在所有的经文里都是一样。例如「红色」,通常是耶稣宝血的表记,是代表祂的救赎。可是,如果查看圣经中有红色或同义字深红色(crimson,scarlet)的经文,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同一样东西有不同的意义:以赛亚书六十三章二节是表示审判;以赛亚书一章十八节是罪,箴言廿三章三一节说到酒就是红色;马太福音十六章二节表示天空;那鸿书二章三节则代表精兵。以上的经文都好像没有清楚说到,这个颜色跟基督的受死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能硬说这些都与基督的受死有关,顶多说可能有关系、而不是一定有关系,因为经文上找不到清楚的根据。 同样,「蛇」怎么样?(约三14;启廿2)

数目字表记(Symbolic Numbers

  有一些数目字,在圣经里有表记上的意义,最显著的是七。圣经没有说七是一个表记,可是读了每一处有七的经文以后,我们就知道七在字面之外,有另外的含意。如果要看所有有关七的经文会有困难——超过六百处,所以只要看到创世记廿九章十八节、四十二章二、十八节、五十章十节;出埃及记十二章十五节、廿五章三七节;利未记四章六节、廿六章二四节;民数记廿三章一节;申命记廿八章七节;约书亚记六章四节;路得记四章十五节;诗篇一一九章一六四节;箴言廿四章十六节、廿六章十六节;撒迦利亚书四章二节;马太福音十二章四五节;使徒行传六章三节;启示录一章四节。从这些经文中,我们看到七这个数目有「完成」、「完全」和「完整」的意思。可是,也有许多经节看不出这种特殊的意思,所以每个地方都要个别考虑。

  其他具有表记性的数目字,有三(常常和神的三位一体有关,参民六24-27;赛六3;太廿八19;林后十三14;启四8)、四(常表示地或受造物的完满,参耶四十九36;结三十七9;赛十一12;路十三29;启七1)、十二(通常和神百姓的支派有关,参创四十九28;出廿八21;约四9;太十1启廿一12、14)、四十(通常和试炼或审判有关,参创七4;出廿四18 ;数十四34;申八1-5;太四2)

  上面这些数目,可能还有其他的,在圣经中有表记的意义。但是,不要以为这些数目字在圣经中所有地方都有表记的意义。如果这样,那么约伯的七个孩子就是代表完全、三个女儿就是代表神性了。也许以赛亚书六章三节的三个「圣哉,圣哉,圣哉」是神三位一体的表记;可是,摩西被他的父母藏匿三个月(徒七20),或者保罗不能看见的三天(徒九9),又怎么样呢?这里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除非有证据,否则不要给经文加添什么另外的意义。

表记的解释指引

  因为圣经中许多东西有表记的意义,下面的指引可以帮助我们明白。

  一、查考圣经本身怎样解释表记。例如彼得前书五章八节中的「狮子」,以赛亚书五十五章十至十一节的「雨」。又如我们前面提过的「甘露」,在何西阿书六章四节和十四章五节的明喻有不同的表记意义。如果是一般的表记,例如一种颜色,可以查圣经辞典,看看在圣经中有一种或多种的表记意义。你可以在笔记本中列一个表(甚至另外准备一本专用的笔记本),把所读到的表记写下来。

  二、注意经文中物品的自然性质。这样,可以明白表记的意义。例如「灯」表示柔和,「盐」有防腐的作用,「猪」代表污秽。看看哪一种解释最适合经文的意义。

  三、查考上下文。上下文是决定表记意义的主要帮助。例如,耶利米书廿四章一至三节说到耶利米在异象中看到有两筐无花果,一好一坏。后面四到十节主就解释说,两筐无花果是代表两地的人民:被掳去流亡的犹太人是好的无花果,其他留在城里的余民是坏无花果。

  四、避免不是出于经文的个人臆断。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你最多能说,你所做的是一种可能的解释;不可以武断地说,这就是惟一的解释。

  下面有一些有意思的经文,「可能」有表记在里面:出埃及记十三章二一节;诗篇六十九章二节和以赛亚书四四章三节;以西结书一章十三节;希伯来书十二章二九节;以西结书三十七章一至四节;弥迦书四章十三节和诗篇一0七篇十六节;马太福音十七章二节;启示录十九章八节。

第十三章 修辞方法 Figures of Speech

  我们前面所讨论的是普遍的原则,可以用来解释一般性的语言用法;但是,为着特殊的语言用法,也需要知道一些特殊原则。所以,本书的这一部分,要讨论到一些特殊的语言形态和有关的原则;这些原则能帮助我们明白它们的意思。首先,我们要讨论「比喻的词句」。

  「比喻的词句」指的是一个字或一个词,传达出来的意思不同于字面上的、原来的意义。有一些词句我们常说;例如「这个争论装不住水(That argument doesn’t hold water)」,「水」在字面上和「争论」根本没有什么关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个「争论」像有洞的水壶一样,没有什么用处。又如「要为神的话站起来(to stand up for the Word of God)」这句话,是不是说,人家问我们相信不相信圣经,我们的身子真要站起来?不,它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把所相信的说出来、行出来,并且在各方面表明我们的信仰。或者,如果我说:「我高兴得要死(I was tickled to death)」,你不会觉得对不起我,因为你知道我的意思是说,我非常的高兴。

  这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的话,不能照字面的意思来解释;它是有意思的,但却是用另一种更活泼、更有趣的方式表达。我们能明白它的意思,不必先想到说这是比喻的辞句,也不必先考虑字面上的意思;我们的头脑会自动地翻译过来。

  可是,读圣经的时候,必须注意这种比喻的词句。有时候,一句话照字面上解释、或照比喻解释,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有时候却关系重大。马丁路德和乌里士慈运理(Ulrich Zwingli)这两位宗教改革的领导人,有一次一起讨论圣经里关于圣餐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耶稣所说的「这是我的身体」(This is my body)。罗马天主教说,这句话要按照字面上的意思解释,就是说饼和酒确实变成基督身体的血和肉。马丁路德也主张要按字面解释,虽然他不能完全同意天主教所说的;但是慈运理坚持这只是比喻的说法,饼和酒只是代表基督的身体和血,在圣餐礼中,基督是以看不见的灵体出现、不是以看得见的肉体出现。这两位领导人不同意彼此的看法,结果改革后的教会就为了这原因发生分裂。所以,按字面或按比喻解释一个字或词,有时候影响很大。

比较法(Figures of Comparison

  圣经的修辞有好几种,通常有一定的名称;知道这些术语,对我们会有帮助。我们先看比较性的比喻字辞,这可分做两大类:

  一、隐喻(Metaphor):这种比喻是把两种本质上不相似的东西作比较,这样的比较是暗示性的、并不明显。例如,把狗比做胡狼就不是一种隐喻,因为它们很类似。但是,把人比做树就是一种隐喻。比喻的句型通常是这样:「甲是乙」。意思是说:「甲跟乙相像。」例如:「我是虫」,「他是驴子」,「神是我们的磐石」等等。

  另外,一种句型是:「甲的乙」。例如:「救恩的杯」(Cup of Salvation)(意思是把救恩比作杯子),「邪恶的饼」等。另外还有一种句型,例如「这个死狗」(不说他是一条死狗)。另外,动作也可以用隐喻的说法:「祂以欢乐为我束腰」,就是:欢乐是我的腰带。

  我们从上面的例子看到,隐喻就是从两种不相同的东西中,找出一个共同点来比较。比如最后那个例子,欢乐和腰带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呢?腰带能做什么呢?它是束衣服用的,使人可以做事或工作;它有一种力量和安全的意思。同样,对于心灵来说,欢乐也能给人力量和安全。

  考查下列经文的意思:约书亚记一章八节;列王纪下七章二节;约伯记十三章二五节、四十一章十四节;诗篇一0九篇二九节;以赛亚书一章三一节,七章四节;马太福音廿六章二六节;路加福音十一章三九节;哥林多后书五章一至四节;以弗所书一章十八节。

  二、明喻(Simile):明喻和隐喻很像,但明喻是一种比较正确和明显的比喻,前面有「像」(like)或「如」(as)等字眼。例如,如果我们说「我像虫」(I am like a worm)或「神像磐石」(God is like a rock),意思就和前面所说的隐喻一样了。隐喻比明喻生动,可是也许意义不够明显,容易使人误解。

  约伯记四十一章二十四节是一个明喻的例子:「他的心结实如石头。」这是很明确的比较:两个都是硬的。当然,我们知道一个是实体的一个是非实体的。但却很生动有力地把一个结实的心,也就是固执顽强充分地表达出来。

  和这个例子一样,通常,明喻会告诉我们所比较的是哪一点。但是,有的明喻只把两个不同的东西说出来,看的人自己必须把比较的地方找出来。例如弥迦书七章四节:「他们最好的不过是蒺藜。」他们像蒺藜的什么地方?经文本身没有说。我们要看上下文,才能知道比喻哪一点。

  自然界的东西常常是比喻的对象。同样一个东西的不同性质,可以被用作不同的比喻——一种性质作这个比喻,另一种性质作另一个比喻。有时候,可以用一个东西的好、坏性质作成两个相反的比喻。例如,何西阿书六章四节说:「你们的良善……如速散的甘露。」是用甘露的短暂速散比喻不忠心的爱。但是何西阿书十四章五节说到:「我必向以色列如甘露。」作者在这里是用甘露好的一面作比喻,所以他接着指出甘露使植物得到生命和生长的性质。因此,我们不要看了经文里面一种东西的性质以后,就以为在别的经文里面的性质也是这样。我们解释明喻时,要按照上下文、个别对待。(解释下面几个都是以鸽子作比较的明喻:诗篇五十五章六节;以赛亚书五十九章十一节;耶利米书四十八章二八节;何西阿书七章十一节。)

  下面的经文可以用来查考;有一些明喻是用一种东西的动作行为作比喻,不是单单以性质作比喻而已:士师记七章十二节;诗篇五十九章六节、九十二篇十二节、一三三篇二、三节;箴言十章二六节;以赛亚书九章十八至十九节;耶利米书十七章六节;马太福音七章二十节;廿五章三二至三三节;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四节;彼得前书二章二节。

比较法解经的指引

  解释比喻的经文时,可以用下面的步骤:

  一、先看经文本身或上下文中有没有把比喻的内容指出来。如果有,就用作解经的依据。例如列王记上十二章四节,会众告诉耶罗波安说:「你父亲使我们负重轭。」你只要看上下文,就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二、如果没有提到比喻的内容,那么,找出比喻的对象,然后按自然的意思作为最可能的解释。例如以赛亚书一章三十节「你们好像……无水浇灌的园子。」无水浇灌的——特别是在夏天——园子会怎么样?当然,会荒芜。这是自然的意思;上下文也证实了是谈及荒芜毁灭。

  三、利用串珠经文(如果有的话)。可是要小心,因为我们在前面说过,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明喻中,可能有不同的意义;所以,不要太放任想像力,免得解释得太玄异。马太福音十一章二九节,耶稣说:「你们当负我的轭。」这显然是一个隐喻;意思是什么?我们不必太过于钻牛角尖,以为里头有什么隐秘的意思。有一些经文清楚地告诉我们什么叫做负别人的轭:创世记廿七章四十节;以赛亚书四十七章六节;耶利米书廿七章八节;廿八章十四节。

关连法(Figures of Relation

  下面,我们要另外看两种比喻的方法。关连法是以一个相关的字代替另一个字,虽然意思是指A,但却用B表示出来。

  一、转喻(Metonymy):转喻是比喻的一种方式,用一个有相关意义的字,把另外一个字的观念表达出来。这两个字可能是一种「因和果」的关系(例如约伯记三十四章六节。译者按:这句经文的英文是mine arrow is incurable,直译为「我的箭还不能医治」,以箭代替「伤」,箭是因,伤是果,中文圣经则是意译,变作「受的伤还不能医治」。);也可能是一种「表记」的关系(例如启示录三章七节「大卫的钥匙」,这里用钥匙代替权柄,而钥匙是权柄的表记);也可能是「作者和他的书」的关系(例如哥林多后书三章十五节「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这里用的「摩西」代替他所写的书。译者按:中文圣经「书」字是加上去的,原文没有,注意书字下边的小点);也有的是「以地代人」(例如马太福音三章五节「犹大全地…都出去,」这里「犹大」代表那地的人民。译者按:中文圣经有加上「的人」两个字)。

  另外一些可供查考的经文:创世记四十九章十节;申命记十七章六节;约书亚记十章廿一节;箴言十章廿一节;耶利米书廿一章七、十节;何西阿书一章二节;使徒行传六章七节;十一章廿三节;哥林多前书十章廿一节。

  二、提喻法(Synecdoche):这种比喻方式是以包含较广的字,代替包含较小的字;或者相反,以包含较小的字,代替包含较广的字。也可以说是以部分代表全体,以全体代替部分;以单数代表复数,复数代表单数。创世记四十二章三十八节说「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地下阴间去了。」说这话的人所指的,不单是他的头发下阴间而已,他是指他整个的人都会下去。他其实是说:「使我下阴间。」(译者按:这句话的英文是:Then shall ye bring down my grey hairs with sorrow to the grave,中文圣经不是直译。)这是一个以部分代表全部的例子。另外,耶利米书廿五章二九节:「我要命刀剑临到地上一切居民。」(译者按:「刀剑」在英文原文是「a sword」)只用一把刀子吗?当然不是,而是代表许多把剑的意思。这里是以单数代表复数。

  下面的经文可作进一步的查考:约书亚记七章一、十一节;撒母耳记上十四章四五节;撒母耳记下十六章廿一节;约伯记廿九章十一节;以赛亚书二章四节;马太福音六章十一节;十二章四十节(这里是不是以全部代替部分?)

  关于转喻和提喻法在解经方面的运用,有两个指引:

  (1)谨慎观察:看看如果照字义解释,经文的意义是不是含糊不清、或者毫无意义?以赛亚书廿二章二二节「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如果照字义解释,就很可笑。这是一种比喻,表示他的权柄和尊贵。

  (2)按照经文的实际情形和上下文,找出比喻的真正含义:例如申命记十九章十五节说到:「两个见证人的口」(译者按:这是英文the mouth of two witnesses 的直译)。我们要看上下文才知道,这里的「口」是指「说,作见证」的意思。

其他的修辞法

  一、顿呼法(Apostrope):这种比喻方式是,作者对不在场、或想象的对象作直接的称呼,而且为着当时的需要,常常把对象拟人化。例如诗篇六十八章十六节:「你们多峰多巅的山哪 ,为何斜看……」诗人在这里向山说话,好像众山会听、会说话似的。另外,「你这不怀孕…的,要欢唱。」(五十四章1)从上下文,我们知道「你」在这里是指一个国家,不是指妇人。顿呼法是很生动的修辞技巧,可以使文章显得更有生命、更有力量。它的含意一般很明显,而且从上下文,我们很容易看出不能照字义解释,所以通常不是解经上的真正问题。

  另外这样的例子有:撒母耳记下十八章三十三节;列王记上十三章二节;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二节;耶利米书廿二章廿九节、四七章六节;以西结书三十七章四节。旧约时代的先知常常有这种比喻方式。

  二、拟人法(Personification):这种方式,是作者把非人格的、或无生命的东西当作一个人来谈论(但不是直接说话)。就是说,作者把人的性格加给它们;这是它们本来没有的。诗篇九十八篇八节说:「愿大水拍手。」作者当然知道大水不会有手。我们知道,他是以很生动、可爱的比喻方式说出,大自然也会因神的显现而蒙福。

  拟人法常常跟顿呼的比喻方式一起用。例如申命记三十二章一节:「诸天哪,侧耳」,以赛亚书四十四章二三节:「诸天哪,应当欢唱」,我们很容易看出这是比喻的说法,因为如果按照字义解释,完全是荒谬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解经时要怎么解释呢?再看诗篇十九章二节说:「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译者按:英文是 Day to day pours forthspeech)诸天是不会说话的,可是在前面第一节里面,「传扬」这两个相应的动词却好像说,诸天是会说话的。我们晓得这里的意思是说,自然界把神和祂的工作显示出来。上下文可以帮助我们明白这经文意思。

  其他这样的经文有:约书亚记廿四章廿七节;诗篇七十七篇十六节;一一四章三节;箴言一章二十节;六章廿二节;耶利米书十四章七节;四十六章十节;马太福音六章三十四节;雅各书一章十五节。

  三、夸张法(Hyperbole):夸张法是一种有意的夸张,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写的人和读的人都必须知道是有意的夸张。否则,读的人会以为作者不够诚实,或者以为他粗心大意。例如诗人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诗一一九136)我们晓得他的意思不能照字义解释,河水不可能从他的眼中流出来,他是因为人民不遵守神的律法而深感悲伤,所以这里是比喻他强烈的伤痛。

  同样,当神说:「叶子被风吹的响声,要追赶他们。」(利六36),祂并不是要我们照着字面上来解释说,祂真的要这样对待那些流亡的以色列人。这里实际的意思,是说到他们流亡中的可怜情景:生活在恐惧和危险中。如果经文本身没有说出夸张的含意,通常我们可以从上下文看出来。

  另外的一些例子:申命记一章廿八节;列王记上一章四十节;撒母耳记下一章廿三节;诗篇一一九篇二十节;耶利米书十九章四节;廿三章九节;约翰福音廿一章廿五节。

  四、质问(Interrogation):这是一种特殊方式的问话:回答只有一个。因为答案很明显,所以作者不必写出来。耶利米书三十二章廿七节,神问道:「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这不是一个容人争论的问题。我们不能回答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你只有一个回答,就是:「没有。」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正像耶利米自己在同一章十七节所说的:「在祢没有难成的事。」但是,神藉着廿七节这种质问,可以更强地显示祂的意思出来。听到的人必能在心里自己回答这个问题。如果神自己把这个问题回答出来,印象就不会那么深刻。讲道中常会用到这种方法,一般人称作强辩式的问话。

  这种质问方式,可以用作不同的目的。有时候是叫人注意一件事情,有时候可以介绍一个题目。例如诗篇八篇四节:「人算什么,祢竟顾念他?」耶利米书廿三章二九节:「我的话岂不像火?」通常在解经上,质问方式不会造成什么困难。把问句改成叙述句,就可以看出意思了。例如,改成「我的话像火。」

  其他可以查考的经文有:约伯记廿一章廿二节;耶利米书二章十一节;十三章廿三节;三十六章六节;阿摩司书三章三至四节;俄巴底亚书五节;马太福音七章十六节;哥林多前书十章廿二节。

  五、反讽(Irony):这种修辞方式和其他的不一样,就是把想要说出的意思相反地说出来。目的是强调,跟「夸张法」一样,听的人必须知道这点,免得怀疑作者不诚实。当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反讽比较没有问题,因为我们可以从他的音调听得出来。但是在圣经上,因为是用文字写出来的,所以有时候可能不容易看出来是不是反讽。

  例如撒母耳记下六章二十节,大卫王的妻子说:「以色列王今日……有好大的荣耀啊。」我们从上下文知道,她实际是说他羞辱了自己。另外,列王记上廿二章十五节说到,神的先知和那些假先知一样预言可以得胜,但我们晓得这是反讽,因为上下文告诉我们,他知道不能得胜。如果这第十五节经文不是反讽,那么先知就是说谎了。

  除了一些经文以外,大部分的反讽都不难看出。如果你不能确定,就把两种可能性仔细衡量看看。先照表面上的说法解释看看,和上下文能不能彼此配合;然后再当作反讽解释看看。通常,这样就可以知道哪一种是对的。

  另外的例子:民数记廿四章十一节;列王记上十八章廿七节;约伯记十二章二节;三十八章廿一节;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十三节(美好的!);哥林多前书四章八节;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十九节。

  另外,还有三个比较不重要,不常出现的修辞法。委婉法(Euphemism),是用比较委婉的词代替不好听的或禁忌的。例如使徒行传七章六十节以「睡了」代替「死了」。士师记十九章廿二节以「我们就可以知道他」(that we may know him)代替同性性行为。(译者按:中文圣经已把这个意思意译出来。)其次,曲言法(Litotes),是以否定一件事情的反面,来说出肯定的意思,例如以「不远」来代替「近」。又例如诗篇五十一篇十七节以「祢必不轻看,」代替「祢悦纳」。撒母耳记上廿六章八节以「我不要刺他两次」(I wil not strike him twice)代替「我要一枪就把他刺死。」第三,冗言法(或译赘言法)(Pleonasm),是词句里面有多余的字,例如撒母耳记下七章廿二节的「我们耳中听见,」或申命记三章廿七节的「举目观望。」有一些翻译本没有把这样的字译出来。

  修辞的技巧,可以使文字更显得优美、生动,而且有加重、强调的作用。如果我们认识这些方法,并且能够解释出来,那么神的话对我们会更有力量、也更清楚。事实上,认识修辞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明白经文的意思,而不会模糊不清。神的话有极丰富的意义,所以我们要为这些修辞技巧感谢神,因为这些技巧能帮助我们更多地明白丰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