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皇专制完全推翻了古代教会的治理

在群众的参与之外,指派毫无资格的人(1-3)

1.教会可怕地不再坚持担任主教者的资格

  现在,我们将注意力转移到罗马教区和下属教区今天坚持的教会管理秩序,以及他们常常提到的等级制度的全貌,将它和我们开始描述的第一个教会和古代教会相比。从这样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些人有的教会的本质,他们仅仅用教会的称号来压制甚至摧毁我们。

  我们最好先讨论呼召,好使我们知道蒙召的是谁,他是什么样的人,又是怎样蒙召的。之后,我们要讨论他们如何忠心地履行自己的职分。

  首先我们讨论监督的职分。 把他们放在第一个讨论好像是个殊荣。其实,事实上只要我稍微提及他们的景况,他们就要大大地蒙羞!但我仍会提醒自己我正在进行的写作纯粹是为了简单的教导,而不允许我的言语越过此范围。

  但是,让他们中任何没有完全失去廉耻之心的人回答我:现今通常选举的是什么样的监督?

  做监督之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的做法的确已经太老套。但是,即使仍保留学习的方式,他们所选出的人也会是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而不是在教会中讲道的牧师。毋庸置疑,一百年来,几乎不到百分之一被选出来的人有任何属灵的知识。我之所以没有提及前几个世纪,并不是因为那时的光景比较好,而是因为我们的问题仅涉及现今的教会。如果对他们的道德进行评估,我们会发现很少或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违背古时的法规。这些监督若非酒鬼,就是淫乱者;即便不犯这样的罪,也是赌徒或猎人,或是在生活的某方面放荡无度。其实根据古时的法规,不需要犯如此严重的罪,就失去做监督的资格。然而迄今为止最最荒谬的事情是:在教皇的支持下,几乎不到十岁的男孩被指定做监督。 他们已经到了无耻和愚蠢的程度,以至于对这样极端可怕的过犯他们也非同寻常地无所畏惧。 如此违背常理的选择,就告诉我们这是怎样的选择!

2.群众参与选举监督的权利完全被剥夺

  如此一来,群众选举监督的权利已完全被剥夺。投票、认可、订阅和所有类似的权利都已经丧失了,一切权利都已经移转到主教手中。他们授予所喜悦的人为主教;将他介绍给会众仰慕,而不是被会众考察。

  就连利奥一世也大声疾呼这完全不合理的,并宣布这是专制行为。居普良也见证唯有群众参与的选择才是合乎神旨意的,反之,则是违背神的话语。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格禁止群众参与监督的选举,否则,如果这么做,选举是无效的。若果真如此,那如今所有在天主教里监督的选举,就都没有任何教会权力或神的认可。

  但是,即使这是他们唯一的罪,谁能为他们破坏了教会权力这一事实开脱呢 ?他们的说辞是:因当今的腐败要求这么做,会众和政府官员之间的仇恨,结党之风盛行,而无法正确地选举和判断,所以只要几个人做决定就够了。显然这是在可悲的情况下对邪恶的一种极端的补救措施,然而当所开的药剂远比疾病本身更致命时,为何这新的疾病没有同时得到治疗呢?他们却说教会的法规已经规定了选举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流程。然而我们是否怀疑,前人选监督时是否理解他们受最神圣的律法约束,因这律法出自上帝的圣言?事实上,仅仅是神用来描述监督的真实形象的话语,就应当足以胜过成千上万条法规。然而他们被自己不洁的私欲败坏了,就不理会神的律法和公正。至今,即便天主教写出了最好的法规,这些法规也被掩埋在许多文档之下。有时,居然容忍和赞成提拔酒鬼、淫乱者或最常见的赌徒任职(仿佛这原本设计就如此)!我一点都不夸张:监督的职分是淫乱和放荡的奖赏。仿佛只要有猎人和猎鹰者做监督,就相当令人称赞了!以任何方式容忍这样的亵渎行为,是非常可耻的事情。我是说,会众原本有极完备的法规,即圣经吩咐监督必须是无可指责、善于教导、不争竞等等(提前3:1—7;参阅多1:7—9)。那么为何选立监督的权利从会众手中移转到这些人手中呢?显然是因当代纷乱的光景导致神的话语没有被遵守。然而,为何如今权利没有从这些人手中移转回会众手中呢?因他们不但违背所有教会的法规,甚至不知羞耻、放荡、自私,以及贪心地将属世和属灵之事混为一谈。

3.忽略导致君王的干涉

  但当他们说这是设计的一种补救措施时,他们在撒谎。我们读到,古代的城市常常因为选择监督而产生混乱,但却无人竟敢想要剥夺群众的选举权。因他们有其他避免这些错误的办法,或者,一旦错误发生,就可以被纠正。现在要披露真实的情形。

  当群众开始忽略他们选举监督的权利,并将这权利交给长老时,后者就滥用机会为自己篡改为专制,并借着制定新的法规使这专制合法。此后,按立已成为笑话,因他们给监督候选人的考试空洞而肤浅,甚至连外表的诱惑力都没有了。

  因此,在某些国家,君王向罗马教皇要求提名监督的权利,这没有对教会造成新的损失,因为选举权仅仅从法规中除去,而罗马教皇并无合法权利掌控,或者其实就是偷来的权利。有一个非常犯规的例子:监督由朝廷指派来占据教会,原本敬虔的君王应该避免这种腐败,因为强迫群众接受自己所不愿意甚至没有经过选举的监督是邪恶、毁坏教会的行为!但这种长期存在于教会中的混乱做法给了君王很好的机会私自挑选监督。因他们宁愿自己挑选监督,也不愿将这权利交给和他们一样毫无资格且滥用这权利的主教。

滥用圣俸(4-7)

4.滥用指派长老(「司铎」)和执事的权利

  这是一个崇高的呼召,因此,监督们甚至自诩为使徒的继承者。他们也说挑选长老的权利唯独属于他们。

  他们邪恶地败坏教会——这古老的组织,他们所按立的并非是带领和喂养会众的长老,而只是举行仪式的牧师。同样地,当他们按立执事时,也不是为了要他们尽真执事的职分,而只是要他们负责一些关于圣餐或圣礼的仪式。

  然而,卡尔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所颁布的法规决定:一切不交付人牧养职责的按立都是无效的,即在一个地方按立某人,这人就要在此地履行他的职责。这法规在两方面极其宝贵。首先,教会不必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在闲懒人身上,此钱财可以用来帮助穷人。其次,被按立者不可自视尊贵,而是要在被按立后,开始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然而,罗马的领袖们(他们以为宗教只在乎自己的肚腹)则依据是否获得他们想要的支持而有足够的收入来定头衔,不管此人财富是由于祖先的遗产或来自他的神职。因此,当他们按立执事或长老时,不关心他们应该在哪里服侍。被按立之人的钱财足够支持自己,他们才为他按立。然而有谁能接受这一点呢?即教会会议的法规对长老职分的要求,是必须有足够支持自己的年收入?最近的法规检查了不加选择的按立,谴责监督支持那些已经按立了却没有合适头衔的神职人员。为了规避这一规定,已经设计了一种新的诡计:被按立的人起誓,无论给的职位名称是什么,他必须接受这职分。如此一来,他便被剥夺了寻求支持的权利。我并不提及这里发生的数以千计的谎言,譬如有的监督谎称自己的圣俸一年还不值五匹驴子的价值;又有人私下借贷圣俸,并保证很快偿还,却常常根本不偿还。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勾当。

5.使按立成为笑谈

  即使没有犯以上这些严重的罪,但他们通常指派长老而不给他服侍的教区,难道这不荒谬吗?因他们只按立了献祭者,然而按立长老是要管理教会;按立执事则是要收集施舍。他们大张旗鼓地掩饰自己的行为,纯粹靠作秀吸引单纯之人的崇拜。然而这些面具之下没有任何实在或真实之物,又有什么价值呢?因他们举行一些来自犹太教或自己所捏造的无用仪式。

  但关于会众的参与以及其他不可少的条件,他们根本避而不谈(到了他们手中所存留的只剩「影子」)。我把那些毫无意义地效法古时风俗的可笑姿势、表情叫做「影子」。监督的代理人负责在按立前口试候选人,然而他所口试的是什么呢?即候选人是否能念拉丁文弥撒,是否知道拉丁文单词的形态,是否能使动词变形态,是否知道单词的含义?他们甚至不必知道单节经文的含义。但即使候选人无法回答这些肤浅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因此拒绝按立他,只要他有足够的钱财或能使监督在某方面获益。同样混乱的是,他们被带在圣坛前按立,有人以候选人完全听不懂的语言问三次他们是否配得这尊荣。有人回答(这人从来不认识候选人,但在形式上一样不能缺,也在戏扮演自己的角色)说,「他们配得」难道这些所谓圣洁监督的亵渎仪式不就是在嘲笑神和众信徒吗?但因他们有这积习很长时间了,所以他们就以为理所应当属于他们。只要有人胆敢开口指责这些明显和丑陋的不端行为,就被判处死刑,就如古时人指责刻瑞斯(Ceres)所举行的仪式而被判死刑一样。若他们真的相信神存在,他们会这样做吗?

6.圣俸的性质

  现在,他们对于圣俸的分配做得更好吗?这原本是按立时所决定的,但如今从中分开了。然而,在某些教区,做事情的方式各不相同。并非监督才能授予教职,甚至在那些被称为「审核者(collators)」也不总是有完全的管辖权;但其他人在监督保留「审核者(collators)」的名誉时有发言权。有某些教区长老是由神学院提名,也有一些教区长老可以随意辞职——简单的辞职或因为交换而辞职--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指派方式都离不开互相恭维。但是所有人都这样行事,没有人能为任何事指责对方。 我不讳言如今天主教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圣奉都是经由买卖的。我并不是说所有长老的职分都是直接买来的,但那怕给我展示二十分之一不是间接授予获得职分的。有人靠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又有人因父母的影响力;还有人靠过分巴结讨好获得职分。简言之,长老领取圣俸的目的不是为了侍奉教会,而是受教会侍奉。称之为「圣俸」,因为这个名字足以表明他们把这视为君王的御赐,为要讨好或奖赏他们。我根本不想谈一个事实,这些奖赏常常赐给理发师、厨师、马夫以及其他卑贱职分的人。如今在法庭里的诉讼大多与长老不忠于职分有关。因此,你可能会说,圣俸不过是猎狗所追逐的猎物。难道能容忍听到「长老」的称谓和那样的一些人相关吗: 那些像敌方战利品一样侵占教会公物的、靠诉讼获取、买卖、贿赂、像牙牙学语的小孩从叔父和亲戚那里继承遗产,有时甚至是私生子从父亲那里继承遗产?

7.更可怕的亵渎

  即使败坏、不守法、放荡的群众也不至于如此。然而有更甚于此的,即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管理自己的人竟被指派管理五六个教会!现今在君王宫廷里的年少者也负责三个修道院、两个教区以及一个大教区。甚至一个长老领取六七个人的圣俸,却没有在任何教会中侍奉除了领收入外,这些都是非常普遍的。即使我指出这是整本圣经都强烈反对的行为也无用,因为圣经早已不再对他们有丝毫重要性;即使我提出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厉禁止这样的混乱也无用,因他们任何时候都坚决拒绝这些法规。但我仍要疾呼这是极其可怕的大罪,大大地违背神和常理,也有悖教会的管理,即容让一个强盗身兼数个教会的牧师,或按立人做牧师,即使他愿意,也无法牧养他的养。然而(这是他们的无耻)他们以教会的名义掩饰这可憎恶的污秽,以便他们可以逃脱一切责备! 然而最可怕的是在这样大的过犯中,他们仍夸口因有那至圣的「使徒统绪」,所以教会能坚忍到底!

修道士、教士以及其他类似职分者的疏忽和懒惰(8-10)

8.修道士为「长老」

  我们以下要讨论这些人如何重视地履行牧师的职分,因为这是评判牧师的第二重要标志。

  天主教创建的神父中,有的被称为修道士,有的被称为「在俗教士」。

  初代教会根本没有修道士,且修道士的定义与教会的侍奉不相称,当修道士在教会中被承认做牧师,他们就不再做修道士了。即使在格里高利所处的极端败坏时代,他也不容这两种职分混淆。他希望被任命为修道院院长的人不再任牧师,因无人能同时做修道士和牧师,这两种职分是对立的。

  若我问:不符合教会法规所定之牧师资格的人怎能担任牧师的职分时,他们会怎么说呢?当然,他们一定会对我引用英诺森(Innocent)和卜尼法斯(Boniface)未遂的法规,修道士可以继续住在修道院,但同时接受牧师的尊荣和权柄。然而这是怎样的逻辑?每一只无知的驴子,一旦做罗马教皇,都能以一句话推翻一切古代教会的历史?之后我会再详细地讨论这一点。现在我们只要留意:在纯正的教会中,修道士担任牧师的职分被视为非常荒谬的。当耶柔米住在修道院时,他否认他在担任牧师的职分,他甚至视自己为受牧师管理的人。即使修道士能同时做牧师,那他们是担任牧师的哪一部分职任呢?有的修道士讲道,其他的修道士在自己的修道院里或念经或举行弥撒。就如基督喜悦这样的牧者,或这样的行为与牧师职分相称!既然圣经公开教导牧师的责任是管理自己的教会(徒20:28),难道将这样的责任交给他人,甚至完全更改这神定的圣洁责任的范围,不是对神无礼的亵渎吗?当修道士被按立时,他们被明令禁止做神交给交给牧师一切的职任。当修道士被按立,这首歌是向他们唱的:修道士当满足于自己的修道院,也不可任意施行圣礼或执行任何属于牧师的职分。难道他们可以否认:按立人做牧师却不履行牧师职责、徒有虚名,不是在公开嘲笑神?

9.固定和不固定领取俸禄的长老

  接下来我要讨论在俗教士,他们有的有俸禄支持,也就是说,以教牧为生;有的则靠雇人来举行弥撒或念经获取收入。所以说,他们靠收费谋生。

  他们的俸禄来自于治愈灵魂,比如监督和教区服侍,或者高贵男人唱诗的薪资,比如牧师的薪俸、牧师会会员、牧师住所、制服、专职教士等。 甚至,他们颠倒一切,不仅给在俗教士俸禄支持,也给男孩。他们这样做是「通过特权」,这是他们一般的习惯。

  至于那些为了日常生计而被雇用做长老的人,难道我们能要求他们有更好的行为吗?除了以自私和无耻的方式出卖自己获取钱财,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特别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既然不敢公开向人索讨钱财,或以为这样做不会成功,他们便如饿犬奔跑狂吠,私下向人勒索钱财,侵吞财物。我无法用言语尽述长老的职分已经堕落到这地步,给教会带来多大的耻辱。所以,读者们不必指望我回应这些臭名昭著的事情。 简言之,若长老的职分[就如神在圣经中所吩咐(林前4:1;参阅约10:1及以下)以及古时法规所要求的那样]在于喂养教会以及传扬基督属灵的国度,那么那些借举行弥撒赚钱的长老,不但忽略了长老应有的职分,他们所做的一切更缺乏圣经的支持。他们没有教导的场合和管理的对象。总之,他们所做的只是借弥撒重复将基督献给神,但其实不是献给神,而是献给魔鬼(参阅林前10:20)。我们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10.假冒的长老职分

  我现在要讨论的不是外表的恶行,而是根植于制度里面的邪恶。我在此要说他们认为难听的话,但因这是事实,所以我必须说,不管他们的职称为何,所有领取俸禄的人都一样败坏。因他们在教会里能有怎样的侍奉呢?他们把证道、惩戒、施行圣礼视为累赘的负担而拒绝尽本分。因为不尽这些本分,他们还剩下什么吹嘘自己是真正的长老呢?就只有虚华的歌唱以及仪式罢了。但这与长老的职分何关呢?如果他们声称这是习俗、经验或教会长期的授权,我就要让他们面对基督对长老职分的定义和资格。若他们不能认同基督的严格要求,至少也该用古时教会的权威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用古代教会的法规来衡量他们,他们的状况不会更好。长老本应该如古时教会的长老般尽长老的职分,与监督同工管理教会。他们所谓的「教士团总铎区」(deaneries of the chapter)与教会行政毫无关联, 更不用说「专职司铎」(Chaplaincies)以及其他像垃圾一样的无用头衔。我们当如何看待这些职称呢?的确,根据基督的教导以及古时教会的权威,不可认为这些职称具备长老的职分。不过他们仍然宣称自己是长老,但必须撕掉这个假面具。然后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所自称的职称与使徒和古代教会描述的长老职分截然不同。这些职称不管听起来有多高贵,都是新捏造的,不是神所设立的,也没有古时教会的依据。所以他们不应该在教会的属灵行政范围内有一席之地,这行政是基督亲自吩咐教会,也是教会所接受的。更直接大胆地说,既然他们所捏造的这些职称与长老的首要要求相去甚远,我们绝不能容忍他们自取长老职分的尊荣,致使基督圣洁的教会蒙羞。

腐败和贪婪在监督、牧师和执事当中非常普遍(11-19)

11.监督和教区的牧师

  接着要讨论的是监督和教区牧师的职分,甚愿他们竭力担任他们的职分!这是圣洁、高贵的职分,只要他们尽本分。但他们拒绝管理自己所负责的教会,而将责任推给他人,却仍希望被称为牧师,这不就证明他们认为牧师该是无所事事的?就如一位从未离开都市的银行经理宣称自己是农人;或一位长期在前线作战,从未上过法庭和接触法律书籍的军人宣称自己是律师一样,谁能接受如此令人作呕的荒谬事情呢?然而更荒唐的是:这些希望外表像是或被人称为合法牧师的人,却不想真正成为这样的牧师。有多少人甚至是看起来像在管理自己的教会? 许多人一辈子吃、用教会的俸禄,却从未见过那教会。也有人一年去一次或派代表去,免得他的俸禄有任何减损。当这腐败才刚开始蔓延的时候,那些放纵自己懒惰的人以各种特权为自己为找借口。而现今几乎没有任何主教住在自己该负责的教堂。  他们视自己为农场的主人,只要差派雇农去就够了。然而我们的常识都告诉我们,从未见过羊群的人不可能是牧羊人。

12.这邪恶的开端:格里高利和伯尔纳

  早在格里高利时代就有这邪恶的种子,那时教会的主教开始忽略教导的责任,因格里高利在某处严斥这习惯。 他说:「到处都是牧师,只是收割的时候几乎找不到工人,因我们乐意接受牧师的职称,却不愿尽牧者的本分。」以及「因他们没有慈善之心,就希望成为主人,他们根本不承认自己为父亲。他们以主人的傲慢取代谦卑。」同样地,「我们领俸禄而不做工的牧师在忙什么?我们落入外在的忙碌,我们接受一个职分,却忙着这职分之外的事。我们弃绝传道,而且,正如我所见,这加重了我们的惩罚,虽然有‘监督’这尊荣的职称,却没有这职分所该有的权威。」当时格里高利尚且如此严厉斥责不够忠心或尽职的牧者,面对现在的情形,他会说什么呢?现在几乎没有任何监督,至少极少监督上台讲道,其他神职人员中不到百分之一的人一生中上过一次讲台。男人已经变得如此疯狂,认为监督向百姓讲道是过于屈尊自己。到了伯尔纳(Bernard)的时代,教会的情况更加恶化,我们看到他极其严厉地斥责当时的监督,虽然那时比现今纯洁得多。

13.宣称的光景和真实的光景

  只要任何人留心鉴察现今天主教会管理的外财形式,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强盗窝,且当中的强盗在没有法律和束缚的情况下更肆无忌惮地犯罪。的确,当中所有的一切与基督所设立的教会完全不同,并和古时教会的法规和习惯相去甚远,甚至违背常理,而他们用基督的名为如此邪恶的行政辩护,没有比这更羞辱基督了。他们称自己为教会的柱石、宗教的领袖、基督的代理人、信徒的元首,因使徒的权威以统绪的方式交给他们。他们一再地以自己的愚昧为傲,好像他们在对木桩说话。然而,当他们如此夸口时,我想问他们与使徒有何共同点。因我们所说的并不是某种即使人在睡梦中也能获得的世袭尊荣,而是他们奋力逃避的传道职分。同样地,当我们控告他们的统治就是敌基督的专制时,他们坚决地声称这是常受到伟人和圣人赞扬的教阶制度。仿佛那些敬虔的教父,当他们称赞使徒所传下来的教阶制度或属灵行政时,就梦见这种无形的混乱,充满荒凉 。在他们的制度中,监督多半是粗俗的驴子,不明白甚至最基本的信仰基础,或只是断奶不久的大孩子;他们若更有学问(虽然这是少见的事),也只认为监督的职分仅是光荣和伟大的称号罢了,且教会的牧师不会考虑牧养自己的羊,就如皮鞋匠不会考虑要耕田一样,所有的一切都比巴别塔的混乱(创 11:9)更令人困惑,从教父所传的圣职已荡然无存了。

14.监督和长老的道德

  我们来看看他们的道德行为如何呢?基督所要求的「世上的光」 以及「世上的盐」(太5:14,13)在哪儿?他们是否过圣经要求基督徒的圣洁生活?世上没有任何一种人过比他们更放荡的生活(同性恋、淫乱和放纵各种私欲),他们是勒索、欺哄和背叛的专家;无人比他们更狡猾和大胆地害人,更不用说他们傲慢、贪婪和残忍的行为。我对他们一生的放荡无言以对。他们的罪大到我对他们的批评不可能过于夸张,就是他们自己也不能否认。根据古时的法规,他们若不是被革除教籍,就是被开除;他们中间几乎没有一个监督,或者一百个教区牧师中间几乎没有一个能幸免。从前的牧师对自己严厉的要求与他们现今截然不同,我似乎是在说些难以置信的事,但我所说的全是事实。难道在罗马教区的监督和长老敢以这样的行为为傲吗?他们的职分显然不是来自基督、基督的使徒、教父或古时的教会。

15.执事

  现在我们要来看他们的执事如何分配教会的财产。其实现今天主教并没有为此目的指派执事。教会所交付他们的责任只是帮助举行弥撒、诵读、歌咏福音书,以及其他琐事。他们并没有施舍、照顾穷人,也没有他们曾经执行的各项职能。我说得是机构本身。因为如果我们看看他们在做什么,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分,只是成为长老和监督的跳板。虽然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举行弥撒时收取奉献貌似古时教会的做法,然而古时教会的习惯是:信徒在领圣餐前彼此亲嘴和在坛前奉献,他们借亲嘴表现爱,之后以奉献实际证明他们的爱。从前,执事是穷人的管家,收取奉献是为了施舍穷人;如今穷人得不到任何奉献,犹如奉献全扔到大海里。他们以此假冒的职分戏弄教会。这样的职分与使徒时代或古时教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把奉献挪作它用,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如强盗在割断人的喉咙后彼此分赃,同样地,这些人在熄灭神真道的亮光后,好像撕裂了教会的喉咙,本该每一样奉献都派圣洁的用途,他们却当成赃物和战利品。人人尽己所能地抢夺教会的奉献。

16.教会奉献的分配

  我们提到的这些古时教会的传统不仅被动摇,而且被完全抹去和隐藏。大都市的监督和长老因偷窃教会的奉献变得富裕,他们成为教规的制定者,占用奉献的绝大部分为他们自己。然而,从事实可以看出,这分配从未达成协议,他们至今仍为分配争吵。无论如何分配,他们都决定教会的奉献没有一分钱分给穷人,虽然至少一半都该分给穷人。教会的法规明确规定要将四分之一的奉献分给穷人,四分之一分配给监督用作招待和其他管理开销。我略而不谈圣职人员本身应当如何对待和使用自己的俸禄。我们以上已充分讨论过,剩余的专门分配给教会、教堂和其他类似用途的钱,当穷人有急迫的需要时,应当分给穷人。他们若有丝毫敬畏神的心,试问,难道能容忍他们一切吃穿的都是抢夺而来的?不,事实上,是亵渎神而得的。若神的审判尚且不能令他们颤抖,他们至少应该想到那些他们企图说服自认为已经有极好分配的对象并非傻子。请他们回答:做执事是否等于拥有偷抢的执照?如果他们否认这一点,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无任何执事的职分存在了,因而,整个教会奉献的管理已经变成亵渎的抢劫。

17.教会真正和虚假的光荣

  但他们在此采用最美好的欺哄方式。这教阶制度的行政保守教会的光荣。且他们的党派里有一些人无耻到大胆、公开地自夸,古时的先知预言的基督国度的荣光,在他们的制度里才显得伟大。他们说,神保证赏赐祂教会光荣的预言绝不是徒然的:「他施和海岛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诸王都要叩拜他」(诗72:10—11 p.,参阅Vg.和Comm.)、「锡安哪,兴起!兴起!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赛52:1,参阅Vg.)、「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基达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这里」(赛60:6—7,参阅Vg.)。我若用更长的时间反驳这无耻的谎言,恐怕我将被视为愚拙之人。因此,我宁愿不再毫无意义地浪费自己的话。然而,我还要问:若任何的犹太人错误地解释这些预言,他们将会怎样回答呢?他们的确会斥责他的愚昧,因他们将关于基督属灵国度的预言运用在肉体和世俗上。因我们深信,先知们为我们描绘了神属天的光荣在世俗事物的影像。因为教会在使徒时代几乎没有他们所夸口的光荣,但我们都承认基督国度的大能在那时最兴旺。 那么,以上的经文含义如何?无论何处,一切宝贵、崇高和高贵的事物都要伏在主的权柄底下。但这里明确告诉我们关于君王的事,即他们将把自己的权杖伏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将自己的冠冕投在基督的脚下,将自己的财产献于教会。难道他们会说出任何时期比狄奥多西(Theodosius)更真实充分地实现了这样的事实吗?他将自己紫色的长袍和冠冕都放下,像任何普通百姓一样,伏在神和教会的权柄底下庄严地忏悔。他之后与其他像他一样敬虔的君王尽心竭力地保守在教会里纯洁的教义,并训练和保护正统的教师。安波罗修做阿奎莱亚(Aquileia)教会会议的主席时所说的话充分地证明当时的牧师没有许多财产:「牧师的穷困极为光荣。」 若当时的监督认为财富是教会真正的装饰,那么他必定有许多极尊荣教会的财富。然而,既因他们深信没有比以大吃特吃、华丽的穿着、众多的佣人和光荣的宫殿为傲与牧师职分更不相称的事,他们就寻求以及培养谦卑和节制,即基督所喜悦祂的仆人拥有的贫穷。

18.教会对资金诡诈和诚实的花费

  然而为了避免徘徊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再次简洁地总结一下当前的教会对于资金的花费,甚至浪费,与神的真道对执事的吩咐以及古时教会所遵守的相去有多远。所花费在教堂装饰的钱,若没有圣洁之物本身以及使徒和其他教父的教导和榜样的限制,就算是错误的花费。然而今天在教堂里看到了什么景象呢?任何合乎诚实保守的花费方式——我说的不是古时教会的节省——都受教会的拒绝。他们唯喜悦奢侈以及合乎这腐败时代的花费方式。同时,他们根本不在乎神活生生的圣殿,甚至宁愿让千万穷人饿死,也不愿把教堂里最小的杯子卖掉以帮助穷人。为了避免我过于严厉地批判教会,我请敬虔的读者们仅思考这一点:假设叶佐柏留在图卢兹的监督(在上面提过)或阿迦修、安波罗修或类似的伟大圣徒从死里复活,他们将会说什么呢?他们的确不会容许在穷人有极大需要的时候,任凭教会的钱财被掳走,好像多余的一样。更何况(即使没有穷人)他们用这钱所买的东西在许多方面极为有害,却没有在任何方面对教会有帮助。

  且不说人。这些财产是奉献给基督的,因此,教会应按照基督的意愿分发。但他们徒劳地解释违背基督的命令所挥霍的钱属于基督,尽管(承认事实)这笔钱没有占教会收入很高的比率。因为没有任何的教区,甚至没有任何监督的俸禄多到能满足监督的贪心。他们自己虽然不花一分钱,却用迷信诱使百姓用该分配给穷人的钱建造教堂、竖雕像、买器皿以及做祭服。 因此,每天施舍都被丢进这深渊里。

19.监督的财产和权利

  至于他们从田地和房产所领的收入,我无须重复地说以上的话以及众所周知的事。我们看到,很大部分教会收入是那些被称为监督和修道院的院长的人来管理。在这些人身上寻求教会的秩序是多么愚蠢得事!他们的生活本该是节俭、朴素、节制以及谦卑的榜样,反而在聘请费、建筑物华丽的装饰、豪华的衣裳以及宴会上堪比与君王的奢华,难道是合适的吗?且这些人不仅获得村庄和城堡,还夺取大块土地,最终夺取整个王国,难道这不是与神永恒而不可侵犯的法令禁止他们贪无义之财,并要求他们过节制生活(多1:7)极不相称吗?如果他们鄙视圣言,他们又如何回应古时教会会议的谕令呢?因为这些谕令吩咐监督应该住在离自己教堂不远的小房屋里,有简单的家具,过节俭的生活。他们又怎样解释阿奎莱亚会议的那份声明,即牧师的贫困是光荣的。他们也许认为耶柔米对尼波提安(Nepotian)所说的话是过于严厉的命令,即他要欢迎穷人和陌生人,以及与基督同在的客人常到他家来聚餐。然而,他们必定会羞于拒绝耶柔米接下来补充的话:即监督的荣耀是提供穷人所需;寻求个人财富则是他们的耻辱。然而,他们无法接受这个观点,除非他们所有人都谴责自己的罪。其实我无须在此严厉地攻击他们,因我唯一的意图是要证明那合乎圣经执事的职分早已不在他们当中了,所以,他们无法再以这圣职夸口,来获得对他们教会的称赞了。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四章 古代教会的情形以及教皇制出现之前的教会治理

牧职的历史发展;三种不同的牧职:教导和管理的长老、被选出做监督的长老、大主教(1-4)

1.古代教会的治理合乎圣经的教导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从神纯洁的话语传递给我们的教会治理的秩序,以及基督所建立的那些牧职。现在,为了使这一切更清楚、明白,并且便于更好地记住,从古代教会的特征中辨识在我们眼里神所设立的是怎样的教会很有益处。尽管当时的监督颁布了许多教规,似乎比圣经中所表达的还要多,但他们严谨使建立的教规符合圣言的独特模式,以至于你可以发现,几乎没有任何方面与神的话格格不入。尽管他们的安排在一些方面有所不足,但他们竭尽全力努力维护神的教会,不远离神的吩咐,所以在此简单地探明他们遵行的模式,将对我们有极大的帮助。

  我们以上说过圣经设立了三种不同的牧职。同样,古代教会也分三种不同的职分。长老会的顺序是(1)一部分做牧师和教师;(2)另一部分负责斥责和道德归正;(3)照顾穷人以及施舍则交给执事。「读经员」(readers)以及「辅祭人员」(acolytes)都不是正式的职分,但天主教却称他们为「圣职人员」(clerics),并借一些专门的课程训练他们从小服侍教会,为了使他们更明白被指派的目的为何,以及及时预备好自己来承担正式的职分。我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因此,耶柔米在阐述教会的五种职分时,所列举的是监督、长老、执事、信徒以及初信者,但没有给予教士和修士这两种剩下的职分特殊地位。

2.监督的职分

  一切担任教导职分的人被称为「长老」。在每一个城市里,从众长老中特选一位做「监督」,以免地位相同引起分歧,就如通常发生的一样。尽管如此,监督的荣誉和尊严并非凌驾于其他长老之上,类似立法院中主席的职分——报告各事项、征询意见、主持其他人的咨询意见、告诫、劝勉、有权力主持大会、执行长老共同决定的法令——这些是监督在长老会中担任的职分。

  古时的教会也承认这是人们为了当时的需要达成的共识。因此,耶柔米在解释《提多书》时说:「监督和长老本是同一个职分。在那之前,因魔鬼的诱惑,信仰产生了分歧,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林前1:12,参阅3:4),教会是在众长老的共同管理之下。」 之后,为了除去产生分歧的根源,所有监管的工作都交给了一个人。就如长老会知道,根据教会的习惯,他们要服从主席,所以监督也明白他的地位高于长老,是出于教会的习惯而不是神的安排,且监督应当与众长老一同管理教会。耶柔米在另一处告诉我们这是个什么样的古老的安排。他说,在亚历山大,从传福音的马可时代到赫拉克拉斯(Heraclas)以及狄奥尼修(Dionysius)的时代,众长老总是选出一位,地位高于其他人,称他为「监督」。

  因此,每一个城市都有长老院,由牧师和教师组成。因为他们在民众中施行教导、劝勉以及执行纪律,就如保罗吩咐监督的那样(多1:9),且保证后继有人,他们非常努力地教导更年轻的基督精兵。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固定的区域被分配给长老们,被视为教会的一部分。每一所学校都在一位监督的权利之下,以维持学校的组织以及和睦。一旦他越过其他人,就必须服从其他弟兄的共同监督。但如果他教区的范围大到他无法胜任,其他的长老就会被指派到该教区的某些地方,在较次要的事务上履行他的职责。他们被称为「乡村监督」,因他们在教区里代表监督。

3.监督和长老的主要职分

  但就我们现在关心的职分来讲,监督和长老二者都要致力于传道和施行圣礼。只有在亚历山大城(因为阿里乌搅扰了那里的教会),教会禁止长老向百姓传道,就如苏格拉底在《三部史》(Tripartite History)的第九册里所说的。然而耶柔米对这个事实没有隐藏他的不满。

  在那时代,若有人号称监督却实际上名不副实,会被视为滔天大罪。那时教会的管理很严厉,所有牧师都得履行神要求他们承担的职分。我不仅单指一个时代的习惯。甚至在格里高利的时代,虽然当时的教会几乎崩溃了(已与古代教会的纯洁相去甚远),但也不容忍任何监督不传福音。格里高利在某处说:「监督若不开口就必定死,因他若没有随处传道,就会激怒那看不见的法官。」他又说:「当保罗见证在他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他身上时(徒20:26),从这陈述, 我们被定罪,我们被约束,我们被显出罪行–我们被称为监督的人,不但自己有罪,也因自己的罪叫人灭亡。因我们的冷淡和缄默,我们漠视许多人每天走向死亡,等于我们杀害了这许多人。」他称自己和其他人「缄默」,是指他们未尽其责。既然他连那些不善尽职守的人也指责,何况那些完全玩误职守的人呢? 因此,教会长久持守的原则是,监督主要的职分是以神的真道喂养百姓,或公开和私下以正统的教义造就教会。

4.大主教和主教长

  每一个教区之所以都有一位大主教,以及尼西亚会议指派了一些比大主教地位更高的主教长,都与教会维持纪律有关。然而,在此讨论中,不能忽视这是极为罕见的做法。之所以设立这些不同等级的监督,是因为一旦任何教会有任何几个人无法解决的事情发生,就由教区议会解决。如果事件的规模和难度需要更大范围的讨论,那么就由主教长再举行一次议会,若对议会的决定有所争议,就唯有上诉全体大会。有人称这样的管理为「等级制」(hierarchy),但我认为这是不恰当的说法,在圣经中确定没有使用过的说法。因为没有圣经根据。圣灵愿意人们警醒在教会管理范围之内的专制企图。如果我们撇开这个看事情的本相,我们就会发现古时的监督不想建立任何在圣经教导之外的教会治理形式。

执事和执事长:土地管理以及施舍;副牧师(5-9)

5.执事的职分

  当时执事的职分与使徒时代的大同小异。他们负责管理每日从信徒而来的奉献以及教会年度的收入。他们负责正当地使用这笔钱,即供养牧师以及帮助穷人,然而都在监督的权利之下,他们每一年都向他交账。事实上,教规都将教会的财产权交给监督并不被理解,好像他单独有处理的权利。相反,他的职责是指定执事哪些人接受教会的公众支持,剩下的该给谁,每个当分多少。 监督必须调查执事是否忠心地履行了职责。一份被认为来自使徒的法规记载:「我们将教会的财产交付监督管理,因为既然人的灵魂(更为宝贵的)都交托给他,那么教会的资金由他来分配也会是妥当的,他借着长老和执事施舍穷人,也以敬畏的心,谨慎担任这职分。」安提阿会议(Council of Antioch)也决定,在没有长老和执事参与教会管理的情况下,监督必须受到约束。然而我们无须继续讨论这一点,因为格里高利所写的许多信都清楚表示,虽然当时的教会的许多其他法令都被废除,然而执事在监督的权利之下施舍穷人的规定仍然保留。

  最初可能一些副执事被指派帮助执事施舍穷人,然而副执事和执事的区别渐渐模糊了。

  此外,随着教会的财物增加,需要一个新的、更精确管理的职位, 就创建了执事长,甚至耶柔米说他的时代已经有执事长。他们都负责管理教会的收入、财产、设备以及每天的奉献。因此,格里高利告诉撒隆纳(Salona)的执事长,若教会的财产因任何人的忽略或贪污而短少,他们要负完全的责任。他们也负责在百姓面前诵读圣经、劝勉他们祷告,以及帮助圣餐的举行。这些责任加在他们身上是要叫他们更以这职分为宝贵,使他们更谨慎地担任这职分,因这样的本分提醒他们:这不是世俗的管理,乃是属灵、献与神的职分。

6.教会财产的使用

  于此我们也能知道当时教会的财产用途和如何分配的。教会的议会以及历史学者的记录中,你常常会发现:教会的财产(不管是土地还是金钱)都用于施舍穷人。当时教会中也流传一首歌提醒监督和执事:他们应该记住,所管理的一切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神为穷人预备的,且他们若出于恶意窃取或浪费,等于是流穷人的血。因此,他们被告诫以最敬畏的心在神面前公正地分配这些财产。因此屈梭多模、安波罗修、奥古斯丁以及其他的监督宣称自己在这事上是问心无愧的。

  然而那些在教会工作的人受会众供养是公平的,也是耶和华的律法认可的(林前9:14;加6:6),在那时也有一些长老将祖先所留的遗产奉献给神,甘愿贫穷。在这情况下,牧师一无所缺而且穷人也没有被忽略。教会当时也规定,牧师们应该给他人节俭的榜样,不应有太多的财产以致滥用到奢侈和放纵的程度,只须满足他们的需要。耶柔米说,那些能靠祖先的遗产过生活的牧师,若接受任何该分给穷人的事物,就是犯亵渎的罪,也是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9)。

7.教会财产分成四部分

  在刚开始的时候,这部分的管理是自由和自愿的,因为监督和执事当时忠心出自己愿,他们正直的良知和纯正的生命代替了法规。但之后因一些人的坏榜样和恶行,教会必须制定一些法规来纠正这些恶行,教会的财产分成四部分:一部分给牧师,一部分给穷人,一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和有关的建筑物,另一部分帮助国外的和原住民的穷人。

  虽然有些法规将第四部分交给监督管理,但这与我所说的部分并没有不同。因为交给他管理并非要这笔钱成为他私人的财产,或者让他高兴给谁就给谁,而是要用来满足接待保罗所要求的那些人的标准(提前3:2)。这也是格拉修(Gelasius)和格里高利的解释。格拉修提出:监督被允许自己留下一部分的钱,唯一的用途就是要用在被囚的人身上和接待旅行者。格里高利说得更清楚:「通常使徒的教区在监督被按立之后,吩咐他将教会所有的收入分成四部分,即一部分用于监督和他的家庭,招待和家用;另一部分用于牧师;第三部分用于穷人,以及第四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可见监督不许将任何部分花在自己身上,只是够他用在过俭朴的生活上。若任何人开始过奢侈、骄傲和炫耀的生活,他的同工就会立刻斥责他;如果他仍不遵行法规,就会被开除。

8.教会的财产分给穷人

  从一开始,监督花很少的钱在装饰圣物上,虽然之后教会逐渐变得富裕,但他们仍然谨慎地花钱。他们仍分配并保留为了帮助穷人的钱,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当耶路撒冷遭遇饥荒,而西里尔(Cyril)无计可施时,他卖了教会中的器皿和衣服,将这笔钱用来帮助穷人。同样地,亚米大(Amida)的监督阿迦修(Acacius)在许多波斯人因饥荒即将丧生时,他召集他的牧师开会,发表了这个著名演讲:「我们的神不需要盘子和杯子,因他不吃也不喝」。之后他熔化了圣殿的器皿,换取食物以及赎回可怜的被掳之人。当耶柔米斥责教会过于奢侈时,他同时称赞图卢兹(Toulouse)的监督叶佐柏留(Exuperiue)说:他宁可用草编织的篮子和一般的玻璃杯施行圣餐,也不愿穷人挨饿。我刚才提及阿迦修,安波罗修也说到他自己。当阿里乌派指控安波罗修将神圣洁的器皿卖掉来救赎被掳之人时,他用了这个奇妙的理由:「那吩咐使徒不要戴金银的基督,也能在金银之外建立祂的教会。教会之有金子,不是为了要保存起来,而是给出去并减轻苦难。难道我们有需要保存那对我们毫无帮助的东西吗?还是我们无知到未曾听过亚述人从主的圣殿夺走多少金银(王下18:15—16)?难道祭司在无计可施之下将之熔化(为了帮助穷人)不是比亵渎神的仇敌将之夺走更好吗?难道主不会问:『你为何容这样多的人饿死呢?你的确有金子能维持生计。为何那么多人被掳掠之后没有人将他们赎回呢?为何许多人被仇敌杀害呢?你存留活生生的器皿难道不比存留金子好得多吗?』 对这些问题,你必无言可答,因为你会说什么呢?难道要回答:『我怕神的圣殿缺乏装饰?』主必会回答:『圣礼不需要黄金,不用黄金买来的东西也不靠黄金取悦神。圣礼真实的装饰就是买赎被掳掠之人。』」综上所述,安波罗修在另一处说的话,我们认为非常正确:「教会所有的财产是要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以及「监督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穷人」。

9.担任圣职之前的装备

  我们以上所说的,是古代教会中不同的服侍。教会历史也记载教会中有其他的服侍,但只是操练和准备,而不是正式的职分。当时敬虔的领袖,他们为教会培育接班人,管教和训练一些在父母同意并授权的年轻人加入神的精兵。他们从这些人年幼时就训练他们,免得他们在开始担任牧师职分时一无所知。一切受训练的人被称为「圣职人员」。我倒希望给他们一个更恰当的名字,因这称呼出自错误或至少来自不正确的心态,因彼得称整个教会为「所托付你们的」(clergy),即主的产业(彼前5:3)。然而这训练本身是圣洁的,也对青年有极好的帮助,因为借此,那些为了教会愿意将自己和自己的服侍分别为圣的人,能够在监督的看顾下成长。因这方法还确保只有准备充分的人才能在教会中服侍,而且他们从小就接受圣洁的教导和严格的训练,他们在谨守和圣洁上做好榜样,从世俗生活总分别出来,他们习惯忙碌属灵的事。就如新兵借着虚拟的战争受训,为了将来真正的战争,同样地,这些青年经过一些基本的训练,好装备他们之后担任正式的职分。他们首先负责开关教堂的门,并因此被称为「圣堂守门者」(door keepers)。之后他们被称为「辅祭」,也负责帮助监督做家事,且为了使人尊敬监督及免除人对监督的怀疑而随时陪伴监督。接下来,他们会逐渐被人所知,赢得称赞,同时他们学会被众人留意以及在众人面前说话。当他们成为长老时,就不会害羞–他们也有机会在讲台上诵读圣经。如此,为证明他们在各项训练中的勤奋,他们因成绩得到晋升,直到被挑选做副执事。我在此所强调的是,这些更多的是成为圣职人员的基本训练,而不是教会中正式的职分。

教会历史上对牧师的选立和按立的变化:在监督的选立上,多了政府官员、牧师、会众的支持(10-15)

10.当时的教会听从保罗的教导、会众的支持

  我们以上说过牧师呼召的前两个考虑是:当选立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谨慎选立。在这两个考虑上,古代的教会遵从保罗的教导和使徒的榜样。他们的习惯是,怀着敬畏的心以及迫切求告主名之下,聚集在一起选立牧师。接下来,他们按借保罗的标准,考验他们所选做牧师之人的生活和教导。但他们常因过于严厉而在某种程度上犯罪,因他们希望对监督的要求比保罗要求得更高(提前3:2—7),甚至之后要求做牧师之人独身。但在其他方面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与保罗的教导完全一致。

  至于我们的第三个考虑——谁应该给人按牧的资格——他们并不总是遵循一个程序。在古代教会中,没有所有人的同意,无人能被接纳做牧师。这也是为何居普良在没有征求会众意见的情况下指派奥勒利乌(Aurelius)做读经师时,需要极力找借口,因为这是不合常规的做法,尽管他的用意是好的。他这样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习惯在按立牧师时寻求你们的意见,并一同考虑和衡量各个被选立者的道德以及资格。」但在次要的服侍上没有寻求会众的意见不是很大的危险,且因这些人已经受了很长久的训练,也不是担任重大责任,所以就不再寻求会众的同意。

  之后,除了主教,会众通常将其他职分的选立权交给监督和长老,让他们来确定谁适合和够格。唯一例外的是,当新的长老被分配到不同的教区时,那些郊区的会众就要表决支持。难怪会众较少担心失去这样的权利,因为在当时有效的严格纪律之下,不经过长期的圣职人员训练,没有人能被选立为副执事。且在副执事的职分上,证明自己的可靠性之后才会被选立为执事;在忠心地做执事之后,才会被选立为长老。事实上,没有人能被提升,除非在会众的观察下经过多年的考察。而且有许多教会的法规能用来处罚他们的过犯,如此一来,除非教会忽略本身的责任,否则几乎不可能有邪恶的长老和执事。然而,根据安纳克利都(Anacletus)所制定的法规,对于长老,也总是需要公民的同意。 最后,每年的按立都有固定的时候,免得有人在会众的见证之外当选或升迁。

11.会众参与按立的仪式持续到狄奥多勒的时代

  会众选立自己监督的自由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在会众支持以外的人能当选。因此,安提阿的教会会议决定,一切做监督的人都必须通过会众的投票。利奥一世(Leo I)严肃地肯定这一点,他这样说:「选立牧师和会众或多数会众所要求的人。」同样地:「在众人之上的人应当由众人选立。」因为若在未经观察或受训之外指派人是擅自专权:「圣职人员所挑选以及百姓所喜悦的才应该当选,且在教省总主教许可之下经由该教省主教们按立。」

  此外,教父们小心翼翼地决不削弱会众的这种自由。因此,当君士坦丁堡的总会给涅克塔里乌(Nectarius)按立时,坚持通过所有圣职人员和会众的投票。从这总会写给罗马总会的信就能证明这一点。因此,当任何监督指定他自己的继任者时,这个指定也仅在所有确认后才有效。你不仅有这个列子,奥古斯丁挑选伊拉克里乌(Eraclius)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又当狄奥多勒告诉我们,阿塔那修挑选彼得为他的继承人时,同时也说,教规认为这是有效的,地方官和全体会众也鼓掌表示赞同。

12.群众和圣职人员的权利平衡

  我承认老底嘉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有极好的理由拒绝赋予公民投票的权利。因为不管任何事几乎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一样的看法,且俗话说:「善变群众的利益常是冲突的。」但对这种危险采取了极好的补救措施。首先,圣职人员先做挑选,之后将他们的选择交给政府官员或立法院和公民中有声望的。后者经过审议后,认为是公正的,则认可圣职人员的选择,否则另选他们所喜悦的人,最后再由群众投票。尽管群众不受先前决定的约束,但他们不会有骚动。或先从群众开始,这样做仅仅是找出群众特别想选的人。 群众的愿望了解之后,圣职人员再做选择。因此,圣职人员不能专权指派,同时也无须接受百姓愚昧的选择。利奥一世肯定这次序,他说:「公民的喜悦、会众的见证、尊贵人士的选择,以及圣职人员的挑选都必须被寻求。」同样地,「应遵守尊贵人士的见证、圣职人员的一致、政府官员以及群众的同意」。他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拦这个做法。」。老底嘉会议所命定的是:圣职人员和领袖不当受群众无知选择的影响,而应当智慧和冷静地拒绝百姓愚昧的选择。

13.圣职人员和政治家

  直到格里高利时代,甚至在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教会都采用这选立方式。格里高利所留下的许多信件就能证明这一事实。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要选新的监督,他就习惯写信给其他的监督、官员、公民,甚至有时写信给君王,视当时的市政形式而定。但是,如果由于教会发生混乱的状况,格里高利就指派附近的监督调查某地区的选举,但他也总是举行庄严的正式选举,且得到所有人的签名支持。即使当康士坦丢(Constantius)当选为米兰的监督时,虽因当时野蛮人的入侵,许多米兰人逃到热那亚(Genoa),格里高利认为,除非他们也召集并同意,否则选举康士坦丢将是非法的

  事实上,距今不到五百年前,教皇尼古拉(Nicholas)决定用这方式选举罗马教皇:由枢机主教先挑选,之后是圣职人员的认可,最后是群众的支持。他最后引用我们以上所说教皇利奥一世的谕令,责令以后的时代仍当遵守这谕令。也说:为了公正的选举, 若在某些地区恶人的势力过大,圣职人员被迫离开这座城市,他也要命令有部分群众参与选举。

  据我所知,唯有罗马和君士坦丁堡教会的选举需要皇帝的认可,因为那是当时的两个首都。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派安波罗修去米兰监督选举是例外,因当时国内有暴动。但在古代罗马,皇帝的权威在监督的任命中占据了上风。格里高利说他在教会中任职是由皇帝任命的,尽管他当时已经被任命选举并接受了神圣的仪式。然而格里高利时代以外的习惯是:政府官员、圣职人员和群众挑选人,之后立即向光地报告。皇帝若认可,那选举有效;皇帝若不认可,选举就被废除。且格拉提安(Gratian)所搜集到的一切法规都与这情况完全一致。这些法规显示皇帝不被允许取消教区选举而异想天开地指定一个监督,市民也不能依靠暴力推荐人选。 因为这是剥夺教会自己的权力,而转变成一个人的异想天开。另一方面也尊重国王或皇帝的权威,他们可以确认合法的选举。

14.按立的程序

  现在我们应该讨论古代教会的神职人员被选举以后如何开始就职。拉丁人称之为「按立」(ordination)或「祝圣」(consecration);希腊人有时称之为「举手」(raising of hands),有时称之为「按手」(laying on of hands),虽然「举手」正式的意思是投票式的选举。尼西亚会议有一个现行的法令,大主教和其他同一个教区的监督,要一起为当选者按立;但如果其中有几位监督因为距离远或生病,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因素不能参加,也至少要有三位参加,其他无法参加之人则以书信表达自己的赞同或否决。虽然之后教会逐渐不遵守这法规,但在许多大公会议上都再次重申这法规。但所有监督,至少那些没有理由不来的监督,都要求到场,为了更进一步考察将被按立之人的教义和道德,因为在考察之前不能按立。且居普良的谈话记录明确显示当时监督不是在选举后被通知其结果,而是亲自参加选举。目的是要他们主持仪式,免得群众滋事。在他说群众有权选举或否决监督候选人之后,他接着说:「因这缘故,我们必须认真遵守并坚守那出于神和使徒的传统——即我们和几乎所有教区仍遵守的传统:所有同一教区的监督都要在群众面前参与监督的按立庆典,且监督也当公开在百姓面前被选举。」为了避免因某些监督聚集相当缓慢,有意拖延促成自己所喜悦的人的竞选机会,所以在选举和按立后,众监督要再次聚集,为按立者祝圣。

15.大主教的按立

  这是所有地区一贯的按立方式。之后出现另一个逐渐普遍的方式,即当选的监督去大都市接受按立。这是由于人的野心以及传统秩序逐渐败坏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任何好的理由。不久之后,罗马教区的权利逐渐做大,另一个更糟的陋习占上风,即几乎全意大利各地区当选的监督都要在罗马接受按立。格里高利的书信证明这一点。古时的权力仅在几个较顽固的都市里保持,米兰是其中之一。也许只有大都市能保持按立自己的监督这特权。因为所有在大教区的监督,通常聚集在主要的城市按立大主教。

  然而,当时的典礼只包括按手,就我所知没有其他的典礼只是要受按礼的监督穿着特别的制服,以区别于其他监督。他们仅用按手礼按立长老和执事,但是每个监督与众长老按立他自己的长老。虽然是众长老和监督一起为新的监督按立,但既因是监督做主席,且一切的事情都在监督的权威底下,这按立被称为是「他的」。因此,古时的神学家经常指出:长老与监督唯一的差别是,长老没有按立的权柄。

第三章 教会教师和牧师的选立及其职分

牧职是神所赐的:其重要和必需的功用(1-3)

1.神为何需要人的侍奉?

  我们现在必须讨论神所喜悦教会被治理的秩序。唯有神自己才配得在教会中做王, 且在其中具有权柄或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这权柄应仅由神的话语来行使和管理。然而,既因神是看不见的(太26:11),我们已经说过,神借着人的服侍公开、亲口宣告祂自己的旨意。神将这事工交付人,但并没有将神自己的权柄和尊荣归在人身上,只是借人的口做神自己的工,就如工人用工具做工一样。

  我在此必须重申我以上所说的。神的确可以自己完成而无需任何帮助或工具,或是使用天使,但有许多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神宁愿借着人。

  首先,神的这方法宣告祂对人的关怀,即神挑选一些人作为祂世上的使者(林后5:20),解释祂隐秘的旨意,简言之,在这里代表神。因这缘故,神经常称我们为祂的圣殿(林前3:16-17,6:19;林后6:16),因借着人的口,好像从圣所一样,神将自己的答案赐给人。

  其次,神喜悦使用人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是谦卑最好,最有用的练习,因神习惯我们遵守祂的圣言,即便神的话是靠像我们这样的人来传扬,有时甚至靠那些比我们还低微的人。神若从天上向我们说话,那么祂的神圣圣言没有延迟地被听到和接受,也不足为奇了。因有谁在神的大能下不感到畏惧呢?在如此崇高的威严之前,谁不会仆倒呢?在这奥秘的荣光下,谁不会惶恐呢?但当一个用尘土所造的人奉神的名向我们说话时,即使这人在各方面都不如我们,但我们若以受教的心接受,这就证明我们对神的敬虔和顺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神将祂属天智慧的宝贝藏在软弱的瓦器里(参阅林后4:7),就是为了更确定地证明我们应该多么看重这宝贝。

  此外,没有比这更能使信徒合而为一和彼此相爱:神指定一个人做牧师,教导其余的人,他们都受命如学生一样从一个人的口领受神的话语。因若有人可以独立到无须别人的帮助(这是人性的骄傲),那么人就会藐视其他人,也受他人的藐视。因此,神将祂的教会以神所预见最牢固的方式紧紧合为一体,同时将救赎和永生的教导托付给人,以便通过这些人的手传递给其他人。 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信指的就是这个:「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4:4—7)因这缘故,他也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8,10—16)

2.传福音的事工对教会的意义

  保罗的这段话表示,神用人管理祂教会的事工,是神保守众信徒合而为一的主要纽带。保罗也教导唯有采用神喜悦的救人方式,教会才能保持完整。保罗说:「基督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弗4:10)这是神成全这工的方式:神将施行这工的恩典赐给祂所托付的牧师,把神的恩典倾覆和分派给教会。神也在教会中显现祂圣灵的大能,免得事工至终落空。神借此更新圣徒,造就基督的身体(弗4:12);我们借此「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4:15),也一起成长;我们借这方式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只要神的真道在我们当中兴旺,只要我们接受神的使者,而不是拒绝他们所教导我们的。因此,若有人企图毁坏这秩序以及神管理教会的方式,或说这是没有必要的,都是试图摧毁神的教会。因为既便太阳的光和热还有饮食维持在地上的生命,也不像使徒和牧师保守教会的存在如此必要。

3.在圣经中讲道是与众不同的职分

  我在上文指出,神常常用以祂认可的各种可能的方式教导我们看重传道的事工超过一切。神借以赛亚的口见证祂为我们兴起教师是祂赐给我们独特的福分:「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赛52:7),神称他的使徒是「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太5:13—14),也是为此。然而没有比对这职分更光荣的称赞,当神说是:「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路10:16)但没有比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所说的更清楚的,保罗在信中有意讨论了这个问题。因此他认为,没有什么比福音事工更高贵和光荣了,因这是圣灵的事工,也是赏赐我们义和永生的方式(林后4:6,3:9)。神给我们这些类似经文的目的,是要我们不会因不尊重和蔑视借牧师管理和保守教会的方式(神亲自设立直到永远的方式),而导致事工不复存在。

  神不但亲自告诉我们传福音事工的必要性,也举例教导我们。当神喜悦祂真道的光更加照耀哥尼流时,神差遣天上的使者带领哥尼流到彼得那里(徒10:3—6);当神喜悦呼召保罗认识神并将保罗嫁接到神的教会里时,神并不是亲自与保罗说话,而是吩咐保罗去找一个人,让那人教导保罗救恩之道,为保罗施洗成圣(徒9:6)。神没有吩咐天使告诉保罗神自己的意思,而是叫天使吩咐另一个人去向保罗宣告神的意思,这并非意外。虽然基督是众信徒唯一的教师,但祂让保罗受人的教导并非无意义,特别是基督早已定意将保罗提到第三层天上去,领受那说不出来奇妙的启示(林后12:2—4)。那么,神定意用这些证明,谁还胆敢藐视这事工,或视之为多余呢?

圣经对不同职分的描述(4-9)

4.《以弗所书》第4章所论述的不同职分

  保罗称呼那些在基督的吩咐之下管理教会的人——首先是使徒、然后是先知、其次传福音的、之后是牧师、最后是教师(弗4:1)。其中后两种职分在教会里是常设的;前三种职分则是在神国度刚开始或在需要的时候兴起人担任的。

  以下的吩咐可以清楚地看出使徒的作用是什么:「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神并没有限制他们传福音的范围,反而吩咐他们将福音传遍各国,使人顺服基督,在每个地方建立基督的国度。因此,保罗渴望证明他使徒的身份,宣告他不止在一个城市引人归向基督,而是到处都传福音,并拒绝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只在未曾听过主名的地方开拓教会(罗15:19—20)。然后,使徒被差派去救世人脱离悖逆并顺服神,借着传福音在世界各地建立神的国度,换言之,使徒是第一批教会的建造者,在全世界立好了根基 (林前3:10)。

  保罗不把「先知」这个名字用在所有解释上帝旨意的人,而是用在那些在特殊启示中表现突出的人(弗4:11)。这类人在今天补存在或不常见。

  我对「传福音的」解释是那些虽然比使徒的地位低,但在使徒的身边,并能代替使徒职分的人。譬如路加、提摩太、提多……都是传福音的;也许在主拣选使徒之后所设立的七十个门徒也是传福音的(路10:1)。

  根据这解释(并且我认为这与保罗的教导和立场完全一致),这三种职分在教会不是永久的,而是仅仅在没有教会的地方开设教会, 或把摩西时代的会幕转为基督时代的教会。尽管如此,我并不否认,神有时会像我们这个时代一样,在后来的时期兴起使徒,或至少是传福音者代替使徒的位置。因为需要这样的人带领教会脱离敌基督的悖逆。 但无论如何,我仍称这些职分是「非常」的,因为在正式建立的教会中,没有这职分。

  接下来是牧师和教师——教会永远不能缺少的职分。我相信,这两种职分之间的差别是:教师不负责教会的纪律、或施行圣礼、或警告和劝勉,而只负责解经——以使信徒中的教义保持完整和纯正。但牧师的职分则包括所有的职责。

5.暂时和永久的职分

  现在我们就明白教会的哪些职分是暂时的,哪些是永久的。但如果我们将传福音的和使徒归为一组,那我们就可以把两对在某种程度上互相对照。我们现在的教师对照古时的先知,现在的牧师对照古时的使徒。先知的职分在宣告神的启示上更加突出,教师的职分性质非常相似,目的也完全相同。因此,主所拣选的十二位向世人传扬福音的教师,他们的地位胜过其他的教师(路6:13;加1:1)。根据「使徒」(apostles)这一词的含义和派生,所有的牧师都能称为使徒,因为他们都是主所差派的,也都是主的使者。然而,因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应当清楚那些将开始新事工之人的使命,所以有必要把这十二个人(之后也包括保罗)借特别的称号被分别出来。事实上,保罗在某处将这称号用在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两人身上,他称他们为「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罗16:7)。然而,当他正式地说时,他只将这称号用在十二位使徒身上。这也是圣经普遍的用法(太10:1)。然而,牧师与使徒的职分相同,除了他们各自掌管几个分配给他们的不同的教会。 我们以下将更详细解释这职分。

6.使徒和牧师

  主在差派使徒时,吩咐他们(就如我们以上所说)当传福音并为相信的人施洗,使他们的罪得赦免(太28:19)。a然而主之前吩咐他们效法主的榜样,举行那象征主身体和血的圣餐(路22:19)。这就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和永恒的律法委以接续使徒之人的职分,即传福音和施行圣礼。由此可见,那些忽略这两种职责的人是虚假的使徒。

  但是,牧师的职责又如何呢?当保罗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时,他指的不只是他自己,也包括所有的牧师。他在另一处也说:「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这些和其他众多类似的经文都清楚告诉我们:牧师的职分包括传福音和施行圣礼二个特殊的职能。牧师的教导方式不只是公开证道,也包括私下的劝勉。所以,保罗提醒以弗所信徒:凡于他们有益的,他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他都教导他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徒20:20—21);同样,不久以后保罗不住地流泪,劝诫他们各人(徒20:31)。然而,我现在的目的不是要详细描述神赐给保罗多少做好牧师的恩赐,而是要表明那些自称为牧师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换言之,它们被安排在教会不是为了徒有虚名,而是根据基督的教义教导选民真正的敬虔,施行圣礼、维护和执行公正的惩戒。神向所有为教会守望之人如此宣告:若任何人因牧师的忽略无知地灭亡,神将向牧师讨那人丧命的罪(结3:17—18)。保罗所说关于自己的这段话,也包括所有的牧师:「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最后,使徒对世人当尽的责任,每一位牧师也当为神所交托他的羊群尽这责任。

7.牧师负责自己的教会

  我们虽然说每一位牧师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但同时我们也不否认一个教会的牧师可以帮助其他教会:有可能另一个教会遭遇需要他帮助的问题,或者在不够明白的事上请征询他的意见。然而为了保持教会的平安,就必须有这样的秩序:每一位牧师都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免得所有人陷入困惑。与此同时,若牧师漫无目标地行事,随意召人在一个地方聚会,随心所欲抛弃教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乎自己的利益胜过在乎造就教会。因此,应当尽可能普遍地遵守这样的安排;每个牧师都当负责自己的区域,也不应该越界到其他牧师的区域。

  这不是出于人的谋划,乃是神自己的命令。因为在圣经里我们读到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的各教会里选立了长老(徒14:22—23),并且保罗自己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所以,在某处经文中,保罗提到腓立比信徒的监督(腓1:1);在另一处则提到歌罗西信徒的监督亚基布(西4:17),且路加也记载了保罗对以弗所教会长老的一篇讲道(徒20:18—19)。

  因此,任何人承担管理和关怀教会的职分,就当知道他受这神圣呼召的律法所约束。但这并不是说他要像农奴(glebe)那样完全局限在某个区域,即完全不离开自己教会的范围,即使众教会都需要并要求他的帮助。但蒙召做某个教会牧师的人,不应该想要离开自己的教会(认为这样做对他有利)或寻找另一个教会。然后,若为了大家的益处,牧师需要被分配到另一个地方去,这仍然不应该是牧师自己的意思,而是要等候公共权威的决定。

8.传道人的称呼:长老

  但是,我根据圣经的用法,不加选择地称呼那些管理教会的人为「监督」「长老」「牧师」以及「传道人」,圣经并没有区分这些称呼。对所有执行传道事工的人,被称为「监督」。当保罗吩咐提多在各城选立长老时(多 1:5),他立刻接着说:「监督……必须无可指责」(多1:7;提前3:1)等等。他在另一处经文中问候同一个教会里的好几个监督(腓 1:1)。《使徒行传》也记载保罗与以弗所的长老一起开会(徒20:17),且保罗在他的讲论中称他们为「监督」(徒20:28)。

  现在必须在这里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提到负责证道的职分,除此之外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四章中没有提到其他的职分(弗4:11)。然而在《罗马书》(12:7—8)以及《哥林多前书》(12:28),他列举了其他的职分,如行异能的、医病的、翻方言的、治理的、关怀穷人的。

  其中两种是暂时的,我略而不谈。但其中两种是永久的:治理以及关怀穷人。治理的(林前12:28),我想是从百姓中所挑选的长老。他们负责道德上的劝勉以及与监督一起执行教会的纪律。这是对「治理的,就当殷勤」(罗12:8,参阅Vg.)这句经文唯一的解释。因此每个教会从一开始都有一个组织,而且是从敬虔、谨守、圣洁之人中选出来的,他们有权纠正错误。我们将在稍后详细讨论。现在,经验表明,这秩序并非局限于一个时代。因此,教会的管理职能对所有时代都是必要的。

9.执事

  照顾穷人是执事的责任。然而,《罗马书》提到两种执事:「施舍的,就当诚实……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12:8,参阅Vg.)由于可以肯定的是,保罗说的教会的事工,肯定有两个不同的执事。除非我的判断错误,保罗在前面的句子中指的是施舍的执事。后面的句子指的则是负责照顾穷人和病人的执事。这些穷人包括保罗向提摩太提及的寡妇(提前5:9—10)。妇女在教会中唯一正式的职分是照顾穷人。我们若接受这事实(并且我们非接受不可),就表示有两种不同的执事:一种是负责筹划帮助穷人;另一种则是照顾穷人本身。虽然διακονία这词本身有更大的范围,但圣经用此词专门指定负责办理施舍和照顾穷人的执事,并充当穷人共同财产的管家。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执事的来源和职责(徒6:3)。当希腊人开始埋怨说他们的寡妇在每天的供给上被忽略时,使徒们以无法同时担任这两种职责为理由(传道以及管理饭食),要求众圣徒选出七位正直的人管理这事(徒6:1及以下)。这是使徒时代教会的执事,我们的执事也应当效法他们的榜样。

牧师的蒙召、资格以及按立(10-16)

10.正式的蒙召是必需的

  既然在神圣洁的教会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没有任何事比教会的组织更需要认真地按着次序行,因为没有什么比无序地做任何事更危险了。因此,为了避免啰唆和制造麻烦的人随己意教导或管理教会(这是极有可能发生),要特别注意,以免没有蒙召的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因此,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教会正式的牧师,他必须先蒙召(来5:4),然后他必须回应呼召,也就是说,他必须承担并执行所要求的职分。我们经常可以在保罗身上看到这点,当保罗想赞扬他的使徒身份时,他几乎总是提到自己的蒙召以及他对这职分的忠心(罗1:1;林前1:1)。如果这么一位伟大的基督传道人都不敢宣称他自己在教会里有证道的权威(除非他在神的吩咐下被按立,并忠于履行神所交托他的职责),那么任何必死之人若在按立之外宣称自己有这样的权威,是多么羞耻的事。既然我们以上已提过忠心担任这职分的必要性,那么现在我们要单独讨论呼召本身。

11.外在和内在的蒙召

  牧师的蒙召包括四件事:(1)被按立为牧师的资格;(2)如何按立牧师;(3)谁应当按立牧师;(4)按立牧师的仪式为何。

  我现在所说的是牧师外在的蒙召,这与教会的公共秩序有关。我略而不谈牧师自己在神面前的内在蒙召,因为这是教会无法见证的。但是我们内心有好见证,我们不是因野心、贪心或任何其他私欲的缘故接受这职分,而是出于对神的真诚敬畏以及想要造就教会而接受这职分。若我们希望我们的事工被神认可,那对我们每个人(如我所说)确实是必要的。

  然而,即使有人以邪恶的心接受这职分,他在教会中的呼召仍是正当的,只要他的邪恶不是公开的。常常有人看到平信徒适合这职分,并有担任这职分的恩赐时,就说他蒙召做牧师。的确,学识与敬虔相结合,还有其他做好牧师的恩赐是一种很好的预备。神所命定担任这崇高职分的人,神首先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装备,以免他们徒劳无措。因此,当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开始讨论这些职分时,他首先提到担任这职分之人所应有的恩赐(林前12:7—11)。既然这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四件事之一,我们现在继续进行。

12.谁能做教会的牧师?如何挑选人当牧师

  保罗在这两处经文中充分阐明了应该选择哪种监督(多1:7;提前3:1—7)。综上所述,唯有那些相信正统教义以及过敬虔生活的人才有做牧师的资格,而不是那些有过错而臭名昭著的人,这会影响他的权威,也使神的事工蒙羞(提前3:2—3;多1:7—8)。执事和长老的资格也有同样的要求(提前3:8—13)。我们必须始终确保他们有承担这重任的能力,也就是说,要向他们教导担任这职分所需的必要装备。因此,当基督即将差派使徒时,就赐给他们一切担任使徒职分所需的装备(路21:15,24:49;可16:15—18;徒1:8)。保罗在描述一幅良善的真监督的画面后,劝提摩太不要选择不具资格的人来玷污自己(提前5:22)。

  我所说的「如何」挑选牧师不是指按牧典礼,而是应该在选择的过程中加以观察的信仰上的敬畏。例如禁食和祷告。就是路加记载的,信徒在选立长老时的禁食和祷告(徒14:23等)。因他们知道他们正在做的是最严肃的事,所以他们不敢有任何企图,惟有怀着最高的敬畏和谨慎之心。他们特别迫切地向神祷告,求神赐给他们智慧和聪明的灵(赛11:2)。

13.牧师由谁选立?

  我们讨论的第三点是:牧师由谁选立?在这方面参考使徒如何蒙召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他们的蒙召与其他有所不同。既然使徒是与众不同的职分,所以要以更加显著的标记来特别显明,主亲自呼召和拣选他们。不是出于人的选择,而是单单出于神的命令和基督,他们就俯伏就任。这就是为何当使徒想挑选一人取代犹大时,他们不敢直接挑选某个人,而是先选择两位,为了使主透过抽签宣告他所呼召的是哪一位(徒1:23—26)。

  由此,也应该理解包罗说他做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父神」(加1:1;参阅5:12)。他所说的「不是由于人」是一切蒙召做牧师之人的共同点,因为除非被神亲自呼召,否则没有人能能正当地履行这一职分。另一点对他来说是恰当而独特的。因此,当她以此为荣时,他不仅夸耀他具备做牧师的一切资格,他还佩戴着使徒身份的徽章。当时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人竭力夺取他的权威,说保罗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只是十二个使徒擅自接受他做使徒。但保罗为了保护他讲道的尊严,即便知道这是出于暗自的攻击,他也必须证明他在各方面都不逊色于其他使徒。因此,保罗宣告他的蒙召不像一般的监督是透过人的决定,乃是主借着圣言亲自呼召他。

14.神借着人选召

  没有清醒之人会否认,由人所指定的监督在各个方面符合律法的呼召,因为有许多圣经经文都证明了这点。这也与保罗以上所说他的蒙召「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加1:1)毫无冲突,因他所说的并非一般牧师的选立,而是宣称他自己有做使徒的特别资格。尽管如此,主虽然出于他自己的美意行使特殊特权拣选了保罗,但用以此也借教会的呼召拣选保罗。路加如此记载:「他们侍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徒13:2)

  在圣灵亲自证实对保罗和巴拿巴的呼召之后,将他们分别出来,并按手在他们身上有何意义呢?不就是要保存教会任命牧师的权威吗?可见神用这最有说服力的实例证明祂所喜悦的秩序,即在神宣告祂已呼召保罗做外邦人的使徒之后,祂仍要教会正式地按立保罗。马提亚的呼召也是如此(徒1:23)。因为使徒的职分非常重要,所以他们不敢选任何一个人担任,他们选立了两位,当时使徒确信这职分严肃到他们不敢直接选择任何一人担任这职分,因此他们先选了两位,借抽签选择其中一位。因此,这样的挑选有天上公开见证,教会的秩序也没被忽略。

15.会友的投票

  也许有人想问:是否全教会都当参与选择自己的牧师,还是由其他教会的牧师和自己教会负责纪律的长老来挑选,或是以某人权威人士来挑选。

  那些主张将这选择的权威归给某一人者引用保罗对提多所说的话:「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也引用他对提摩太所说的话:「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提摩太在以弗所或提多在克里特按照自己的决定安排一切的话,他们就错了。因他们的地位在其他信徒之上,是为了给好的和有益的劝诫给会众,并不是要他们在万人之上随己意行事!

  为了避免有人认为我的举证是捏造的,我要举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来阐明我的观点。路加教导我们保罗和巴拿巴借教会选立长老;但他同时也解释选立长老的方式。他说的这方式是由各教会的会友投票,「长老在各教会中以举手选立」(徒14:23)。因此是经由这两位使徒提名,而全教会以举手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选择,正如希腊人选举的方式。同样地,罗马的历史学家经常以类似的方式说召开大会的主席「选了」新的官署,其实只是他收取投票,扮演会众选举中的主持人而已。

  显然保罗没有赋予提摩太和提多比他自己更高的地位,但我们看见,保罗习惯于通过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因此,以上经文应理解为不回削弱教会的任何共同权利和自由。居普良说得好,他说:在百姓面前选立监督并公开决定和见证他的资格,是来自神自己的权柄。的确,旧约中,在利未人被分别为圣做祭司之前,首先,他们按照神的吩咐被带到众百姓面前(利8:4—6;民20:26—27)。同样的,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的陪伴;以及七个执事同样也在百姓面前和他们的见证和批准之下被选立(徒1:15及以下,6:2—7)。居普良说:「这些经文证明选立祭司必须在百姓面前,在他们的见证之下,好表明这公开的按立是公平和合乎神律法的。」

  因此我们主张,当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的人被会众人同意和批准 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之人受会众的支持,这是合乎神的律法选召牧师;此外,其他教会的牧师应主持选举,保证会众无论是善变,恶意还是混乱,都不会出错。

16.按立

  我们最后要讨论的是按立的仪式。圣经清楚地记载:当使徒选择任何人做牧师时,他们唯一的典礼是按手。我想这仪式来自希伯来人的习俗,他们以按手的方式,将愿意蒙神祝福和奉献之人献给神。雅各为以法莲和玛拿西祝福时,按手在他们的头上(创48:14)。我们的主以祷告祝福小孩时,也用同样的方式(太19:15)。a我想,犹太人照律法的吩咐按手在他们祭物上,也应当是同样的意思(民8:12,27:23;利1:4,3:2、8,13,4:4、15、24、29、33等)。因此,使徒们按手的意思是他们将自己所选做牧师的人献与神。然而,他们也用这方式赐给人圣灵的恩赐(徒19:6)。无论如何,当他们选立任何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时,这是他们所用的庄严仪式。他们如此将牧师和教师以及执事的职分分别为圣。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命令我们用按手的方式,然而因使徒一直采用这方式,他们非常谨慎的遵守应该代替神的命令。可以肯定的是,在会众面前采用这样的仪式,有助于使会众称赞事工的尊严,也提醒按立的人他不再是自己的人,而是神和教会的仆人。此外,既然这是恢复这方式的真实起源,就不会毫无意义。既然圣灵在教会里所设立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所以我们应当感到这仪式既是圣灵所设立的,就不会毫无意义,只要不是迷信地滥用。最后,我们必须明白,并非全会众都按手在被按立者身上,而是只有牧师才这样做。然而我们并不确定是否每一次都是由好几位牧师同时按手。但我们确定的是,在执事、保罗和巴拿巴以及其他一些人被按立时,都是采用这方式(徒6:6,13:3)。然而在另一处,保罗也记载是他自己一个人,而不是由好几位其他人按手再提摩太之上。他说:「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借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因他在第二封书信中提到关于众长老按立人(提前4:14),我认为他所强调的并不是众长老都按手,而是强调按立这仪式本身。就好像他说的:「你当恐惧战兢,免得你被按立时,借按手所领受的恩典成为徒然。」

第二章 比较真假教会

背离正统教义和正当的敬拜,使罗马教会对真教会的自称无效(1-6

1.基本的区分

  以上已经解释过,我们应当何等重视圣道的事工和圣礼的施行,我们的敬畏该到什么程度,这两者可以成为我们分辨教会永远的标志。就是说,只要事工保持完整且没有腐败,没有什么道德上的过失或毛病可以阻止她以「教会」这个名字命名。其次,即便有小的过错,也不应视其为非法。而且,我们已经表明,应当赦免那些不会损害信仰教义的错误,即没有破坏众信徒所当共认的信仰条例的错误,以及那些没有废除或推翻神所设立之圣礼的错误。然而,一旦谬论侵袭信仰的堡垒、一系列必要的教义被推翻、圣礼的施行被破坏,教会的灭亡必定随之而来–正如一个人的生命在他的喉咙被刺穿或他的心脏受了致命伤而结束一样。这也是保罗明显的教导。他说教会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教导之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2:20)。如果教会的根基是先知和使徒的教导,且这教导要求信徒唯独将自己的救恩建立在基督身上,那么若夺去这教导,这房屋如何能屹立呢?因此,当唯独能支撑教会的信仰死亡时,教会一定倒塌。同样,如果真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可以肯定的是,当谎言和谬论占据主导地位的地方,教会就不可能继续存在。

2.罗马教会及其自称

  既然条件如此恶劣,人们可以理解那里还保留了多少教会。被谎言充斥的悖逆政府代替了圣道事工, 熄灭和窒息了神纯正的亮光。最肮脏的祭祀代替了主的圣餐。对神的敬拜被各式各样难以忍受的迷信所扭曲。基督教必不可少的教义已经完全被掩埋和驱除了。公众聚会已成为偶像崇拜和不敬虔的学校。拒绝参与如此多的恶行,甚至是致命之罪,就没有任何危险使我们脱离基督的教会。教会的交通不是建立在这样的误区: 使我们陷于偶像崇拜,不敬虔,忽略神,和其它各种邪恶中,而是保守我们对神的敬畏和对真理的顺服。

  他们的确在人面前极力赞扬他们的教会,好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教会。于是,就好像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们得出结论,一切擅敢背弃他们粉饰教会的顺服,就是分裂者;并称一切反对他们教义的人为异端。然而他们证明自己是真教会的证据是什么呢?他们以一些在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古老的记录为证。他们宣称是源自那些有正统教义的敬虔者建立和兴起教会的,且借着敬虔者的血建立了教会的真义和建在此根基之上的教会。此外,他们也宣称这教会被圣灵的恩赐以及殉道者的血分别为圣,并称他们的教会一直借主教的传承(Succession of bishop)被保守,免遭毁灭。他们甚至宣告爱任纽、特土良、俄利根、奥古斯丁,以及其他人都大大继承了这传承。

  然而,我要帮助那些愿意思考这些观点的人和我一起明白,这一切是多么的肤浅和荒谬。的确,如果我有信心通过这样的教导让他们受益,我就会敦促他们也对此给予认真的关注。但是,因为他们的一个目的是不考虑真理而不择手段地捍卫自己理由,我只想说几件事,好人和渴慕真理的人就可以摆脱他们的欺骗。 

  首先,我问他们为何不提非洲、埃及以及整个亚洲呢?这是因为在所有这些地区,他们所夸口能保守教会到底的神圣主教传承已经不复存在了。于是他们就逃避说他们的是真教会,因为从一开始,主教的传承从未间断过。但若我质疑他们关于希腊呢?我因此再次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教会在希腊毁灭了,虽然主教的传承(他们所说唯一保守教会继续存在的)在希腊从未间断过。他们就说是希腊人分裂了,凭什么这样说呢?他们说因为希腊人不承认教宗,所以就失去自己的特权。然而我反问:难道他们这些离弃基督的人不应该失去更多吗?由此而得出结论, 这虚假的传承是徒劳的, 除非他们的继承者们保守从父辈领受的纯全的基督真道,并遵循它。

3.假教会尽管自命不凡,却显明它听不见神的话

  因此,当今的罗马天主教的借口与旧约时被神的先知指控为瞎眼、不敬虔,以及拜偶像之犹太人所找的借口没有两样。因为像罗马天主教徒一样,他们夸耀圣殿、仪式和祭司的作用,好像这些可以非常令人信服地衡量他们是真教会。因此,罗马天主教徒在某些外在上冒充教会,这些外在的东西常常与教会相距甚远,反而没有,教会可以很好地站立。所以,我们当用先知耶利米所用来驳倒犹太人的话反驳他们:「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耶7:4)因神唯独视传扬以及听从祂真道之处为祂的圣殿。

  所以,虽然神的荣耀在会幕里从两个基路伯之间上升(结10:4),且祂应许祂的百姓这是祂长久的居所,只要在祭司以邪恶的迷信败坏祂的敬拜后,神和祂的圣洁就离开那里。如果那个圣殿被奉为上帝永远的居所,就 

  既然那分别为圣、预表神永远居所的圣殿可以被神离弃,成为亵渎神的地方,这些人就没有理由对我们虚构神拘泥于人、地方和外在表象, 好像神必不离开那些徒有其名和空有其表的教会(罗9:6)。

  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9—12章里的争辩。这是当时软弱的信徒难以接受的事实,即犹太人虽然看起来是神的百姓,他们不仅拒绝福音,甚至也逼迫它。因此,在保罗阐述了教义之后,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否定了那些犹太人是真教会,尽管他们不缺乏任何教会的外在形式。保罗之所以否定他们是教会,是因他们不接受基督。他在加拉太书信中对此有更清楚的解释,他将以实玛利和以撒做比较,陈述有许多在教会里面的人没有神所应许的基业,因他们不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加4:22及以下)。保罗接着比较两种耶路撒冷。因就如神在西乃山上颁布他的律法,同样地,福音从耶路撒冷开始传扬。

  因此,许多作奴隶出生和成长的人大言不惭地吹嘘他们是神和教会的儿女。的确,他们高傲地藐视神真正的儿女, 尽管他们自己是私生子。相反,我们既然知道从天上来的宣告:「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我们就应当相信神不改变的预旨,并坚决拒绝他们的无稽之谈。他们若以外在的宣称夸口,那以实玛利也受了割礼了;他们若说自己是最古老的教会,那么以实玛利也是长子,但我们看到他被神弃绝。我们若想知道缘由,保罗指出,唯有那借纯洁之教义的种子所生的才是神的儿女(罗9:6—9)。

  由此推理,根据神曾经与他们的父利未立约作祂的使者或教师的事实,神否定祂与邪恶的祭司有关系。事实上,神掩面不理他们用来攻击先知的虚假荣耀,即祭司的尊严应当受到特别的尊重。神乐意承认他们的地位,且宣告神愿意遵守与他们所立的约,但若他们不遵守,他们被弃绝是应当的。看看这个继承有什么价值,除非继承人继续遵守神的约!因为他们一旦从先人对神忠实的光景中堕落,就完全丧失一切原先应得的尊荣(玛2:1-9)。也许因为该亚法是继承了许多虔诚的祭司(的确,从亚伦到他之前的传承未曾间断),那个邪恶的聚会才配得「教会」这个名字!然而,即使世俗的国度也不能容忍加利古拉、尼禄和赫利奥加巴卢斯(Heliogabalus)这样的暴政为合理的存在,仅仅因为他们继承了布鲁图斯(Brutus)、西庇阿(Scipio)和卡米路斯(Camillus)。特别是在教会的组织中,没有什么比仅仅由个人的继承来排斥真道教导更荒谬的了。 

  没有什么比圣者的思想(他们错误地强加于我们)更能绝对地证明,好像有了继承权,真教会就存在于有主教继任的地方。但是, 尽管毫无争议,从开始有教会到那个时代教义都没有任何变化,他们采用这一原则捍卫所有的新错误。也就是说,自使徒时代以来,他们坚决地用这个教导和一致的共识反对使徒。因此,他们毫无理由再谎称教会之名——这个我们应当敬畏的称呼。他们对教会所下的定义,不但是泥水所玷污的,甚至是在陷在泥潭中,因他们用卑贱的妓女代替基督圣洁的新娘。为了避免这诡计欺哄我们,让我们思想奥古斯丁的告诫,在谈到教会时,他说:「有时因众多的丑闻,似乎教会已不复存在,又有时教会看起来似乎很平静和自由;也有时教会为患难和诱惑这翻腾的海所动摇。」他提出的例子表明, 最刚强的信徒经常因信仰遭受流放,或藏身在世界各地。

4.教会建立在神的圣道上

  现今罗马天主教徒以同样的方式烦扰我们,并以教会的名义胁迫没有受过教育的人,虽然他们才是基督最大的仇敌。所以,尽管他们推出圣殿、祭司以及其它外在的象征,这虚浮的荣耀能蒙蔽单纯指人的双眼, 却不应该丝毫动摇我们相信教会能在神的真道之外存在。因为这是神给祂选民永恒的印记:「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18:37)以及「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约10:14),「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他之前这样说:「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必要逃跑。」(约10:4—5)既然基督已赐给我们认出教会的明确无误的记号,我们为何仍疯狂地寻找教会?哪里有这记号,教会就在哪里;哪里没有这记号,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会。保罗提醒我们,教会并非建立在人的判断之上,也不是祭司和使徒的教导上(弗2:20)。反之,基督以非常不同的方式区分耶路撒冷和巴比伦,基督的教会和撒旦的党派。基督说, 「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8:47)

  综上所述,因为教会是基督的国度,且基督仅凭他的话语作王,那么若说基督的国度能在他的权杖(即他圣洁的话语)之外存在,这不是明显的谎言(参阅耶7:4)吗?

5.反驳分裂和异端的指控

  他们视我们为分离者和异端,因为我们传扬的教义与他们的不同,我们不遵守他们的律法,又举行自己的祷告会、洗礼、圣餐以及其他圣洁的聚会。

  这的确是一项很严重的指控,但不需要漫长而费力的辩护。那些借制造分歧来破坏教会交通的人才叫异端和分裂者。现在,这种交通由两个纽带结合在一起,达成一致:共同的教义和弟兄间的爱。因此,奥古斯丁在异端和分裂者之间作出了如此判:异端是以错误的教义败坏纯正的信仰;而分裂者有时甚至有共同的信仰,却破坏了团契的纽带。

  然而我们必须指出:这种爱的连接乃依靠信仰的合一,这共同的信仰是相爱的起点和尽头,也是相爱的唯一的准则。因此,让我们记住,每当赞扬教会团结时,包括这两件事情:我们的思想要在基督里一致,以及在基督里彼此相爱。所以, 当保罗敦促我们合而为一时,以此为根基:「一主,一信,一洗。」(弗4:5)的确,每当保罗教导我们要在情感和意志上合而为一时,他都立即加上「在基督里」(腓2:1、5)或「效法基督」(罗15:5)。他的意思是在基督真道之外的合一不是信徒的合一,而是恶人的党派。

6.基督作元首是合一的前提

  居普良和保罗一样,都教导教会的合一唯独来自基督元首的职分。之后,他补充说:「教会只有一个,借着繁衍遍及世界各地。就如太阳有许多道光线,却只是一个光;就如树有许多的树枝,却只有一根向下扎根的树干;就如从一个泉源中分出许多支流,不管支流如何广布,但源头却是一个。若从太阳夺去一道光线,它的合一并没有受影响。若从树上锯掉一根树枝,那被锯掉的树枝无法发芽。若支流从源头隔断,过不久就干涸。同样,教会也是如此,她因蒙主的光照,光辉遍及全地,然而光源仍是一个。」没有比这更能恰当地描述基督众肢体之间彼此不可分割的联系了。我们看到居普良不断地呼唤我们回到基督——我们元首。因此居普良宣称:教会异端和分裂者之所以产生, 是因为人没有回到真理的源头,不寻求元首,以及没有遵守我们天上主人的教导。

  既然我们离开他们唯一的理由是他们不能承受神纯正的真道,那就任凭他们呼叫我们从教会离开是异端吧!我容忍地说,他们用麻醉剂和咒诅驱逐我们,充分证明我们无罪, 除非他们也想指控使徒为分裂者,因为使徒的情况和我们一样。基督警告他的使徒:人要因他的名把他们赶出会堂(约16:2)。现在,他所说的犹太会堂被认为是合法的教会。显然我们已被赶出去,并且我们准备好证明这是为了基督的缘故。所以在对我们作出任何决定之前,无论如何应该做调查。但如果他们愿意,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他们,我们理当离开他们,我们才能来到基督面前。

将罗马教会与古代以色列在敬拜和管辖上作比较(7-11

7.罗马教会的光景与耶罗波安统治下的以色列相似

  但是,若将服从于罗马偶像专制下的教会与先知所描述的古时以色列教会做比较,我们就会更清楚应当如何看待这些教会。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遵守神圣约的律法时,神的真教会就在他们当中。换句话说,出于神的仁慈,他们得到了保守教会合一的一切。他们在律法上有真理的教义; 神的事工在祭司和先知的手中。他们以割礼象征入教,神也给他们其他的圣礼,好造就他们的信心。毫无疑问,神给教会的尊荣头衔指的是他们的团体。之后,他们离弃了神的律法,陷入了偶像崇拜和迷信,部分失去了原来的特权。谁敢从神委托传讲真道和圣礼的人中夺取教会的名呢?再者,谁敢称公开、大胆践踏神真道的聚会为「教会」呢?因为这些人毁坏神的真道,即教会的柱石和灵魂。

8.尽管犹太人敬拜偶像,但他们的教会仍然存在

  那么,或许有人会问:当犹太人落入偶像崇拜,教会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答案很简单。首先,离开神有某些程度。因为我们不会说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刚开始离开对神单纯的敬拜时,他们堕落的速度相同。当耶罗波安第一次雕刻牛犊违背神,在神所禁止之处敬拜神时,就完全败坏了以色列人的信仰(王上12:28及以下)。犹大人则是在伪造宗教仪式之前先被邪恶、迷信的风俗玷污。 因为尽管在耶罗波安的统治下他们已经普遍采用了许多变态的仪式,但仍然因为律法的教导、祭司的命令,以及神规定的仪式继续在耶路撒冷存在,所以那里的敬虔者持守的教会勉强合格。至于以色列人,直到亚哈做王,情形一点儿都没有改善,甚至更加恶化。之后的君王,直到以色列国完全被毁,若不是效法亚哈,就是效法耶罗波安。但是所有这些都毫无例外地是不敬虔的合偶像崇拜者。在犹大,不时发生各种变化:有些王以虚假和捏造的迷信扭曲对神的敬拜,而另一些王恢复了颓废的宗教。最后,连祭司本身也用亵渎、可憎的仪式玷污了神的圣殿。

9.教皇制的教会是败坏的,应当被弃绝

  现在就让天主教徒来否认,如果他们能够的话——不管他们如何减轻自己的过错——他们年信仰的状况就如耶罗波安时期的以色列国一样腐败和堕落。其实他们的偶像崇拜比那时更严重。 在教义上,他们也没有哪怕一丁点更纯洁,实际上反而是更不洁!神和一切有普通判断力的人都会见证这一点,就连这事实本身也表明我在这里并没有夸张。

  所以当他们想强迫我们与他们的教会交通时,他们对我们有两项要求。首先我们应该参加他们所有的祷告、圣礼以及其他的仪式。其次,我们应将基督赋予真教会的尊荣、权柄,和管辖权都归于他们的教会。

  关于第一项要求,我承认即使在教会完全腐败的时代,耶路撒冷的先知也没有私自献祭或离开祷告的聚会。因为神吩咐他们在所罗门的圣殿里聚会(申12:11、13)。虽然他们知道当时的利未人不配被称为神的祭司,但既然他们是神自己所指定施行他圣洁仪式的人(出29:9),且他们尚未被开除,就仍拥有这职分的权柄。但是,作为整个问题的重点——他们并没有被迫进行任何迷信的敬拜;的确,他们遵守神位他们设立的。

  但在这些人中——我说的是天主教徒——哪里与以色列人相似之处呢?因为我们几乎无法和他们一起聚会而不让偶像崇拜玷污自己。当然,他们的主要交通纽带就是弥撒,这是我们脾气鄙弃最亵渎的仪式。我们这样做是否正确或鲁莽将稍后证明。现在足以表明,在这方面我们的情况和先知的情况不同。 先知虽然参加了恶人的仪式,但这些仪式本身都是神亲自设立的。

  而且,如果我们希望在各个方面有榜样看齐,让我们从以色列王国中借鉴。根据耶罗波安的命令,保留割礼,奉献祭物,遵行神圣的律法,向他们列祖的神呼求, 但因他们同时也有一些错误和神所禁止的敬拜形式,所以神不喜悦甚至咒诅了他们一切的敬拜(王上12:31)。让任何人给我看哪怕一个先知或敬虔人曾经在伯特利敬拜或献祭。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无法用亵渎行为而不玷污他们自己。因此,我们得出结论:教会的相通不应走到一个地步,如果堕落陷入亵渎和败坏的礼仪中,敬虔人不得不紧紧跟随。

10.我们为什么必须与败坏的教会分离?

  然而我们更无法接受第二项要求。因我们若这样看待教会,即我们应当尊重她的判决,服从她的权柄,听从她的警告,接受而顺服她的管教,并在各方面竭力地保守与她交通,那么当我们承认某一团体为教会时,就当顺服之。然而,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光景和现在相当或甚至更好时,我们会愿意承认先知给予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一切。但我们看到,先知再三宣告他们的聚会是亵渎神的(赛1:14),且若内心认同这样的聚会是正常的,就是在否定神。如果那些也算是教会,那么以色列国的先知以利亚、弥迦和犹大国的以赛亚、耶利米,以及何西阿(即当时其他的先知、祭司和众百姓所厌恶、咒诅并视为不如未受割礼之外邦人的)就不属于神的教会了。如果那些也算教会,那么教会就不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而是谎言的房角石;不是永生神的会堂,而是装偶像的容器。因此,当时的先知们不得不离弃与那些聚会的协议,不过是敌对神的邪恶阴谋。

  同样地,若任何人承认现在的聚会——被偶像崇拜、迷信以及亵渎的教义所玷污的——是教会,且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须与之交通(甚至相信她的教义),这会是极大的错误。因他们若是教会,那么神所交付教会的钥匙也就在他们手中,然而钥匙与真道是密不可分的,事实是这些人已经败坏了神的真道。此外,他们若是教会,那么基督的应许也属于他们;「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太16:19,18:18;约20:23)但是相反,他们不认一切基督真正的仆人。因此,或基督的应许是徒然的,或这些聚会根本不是教会。最后,他们不但没有传扬神的真道,反而是操练不敬虔的行为以及散播各种谬论的学校。由此可见,若非他们根本不是教会,就是我们根本无法分辨教会或土耳其人的聚会。

11.教会在教皇统治下的残余

  在古时的犹太人当中仍有一些真教会特殊的特权。同样地,现今我们也不否认在天主教里仍有一些被毁坏之真教会的余迹。神从前一次与犹太人立约,但不是他们保守这约,而是这约本身与他们的不敬虔作战并得以存留。因此,神与他们所立之约被保守,完全是出于神信实的良善。他们的背叛无法废去神的信实,因此虽然割礼已被他们玷污,但它仍是神与他们立约的记号和圣礼。因此神称他们所生的儿女为自己的儿女(结16:20—21),他们属神,仅仅因为神特殊的祝福。神与他在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以及英国的选民立约之后也是如此。当这些国家受敌基督专制的压迫时,神用两种方式保守神与他们所立的约不被侵犯。首先,神保守那见证祂盟约的洗礼,既出于神的口,人的不敬虔就无法使它落空。其次,借着神自己的护理之功,神保守其他真教会的余迹,免得真教会完全消失。而且就像拆除建筑物时常发生地那样,留下地基和毁坏物,同样地,神也没有容许祂的教会被敌基督摧毁,也不允许被其夷为平地,虽然为了惩罚藐视祂真道之人的忘恩负义,神容许教会被可怕地震动和破碎,然而即使在这种毁灭之后,神仍愿意存留几乎被摧毁的建筑物。

12.教会的残余并不意味着败坏的教会是真教会

  当我们完全否认天主教是神的真教会时,我们却没有因此抨击在他们当中仍有真教会存在。然而,我们只在争辩教会的纯正和合法组成,不仅在圣礼中需要(这是认信的记号),也在教义上需要。但以理(但9:27)以及保罗(帖后2:4)都预言敌基督将坐在神的圣殿里。因此我们视罗马教皇为那邪恶、可憎之国度的元首和继承者。他坐在神的殿中这一事实表示他的统治并不至于抹除基督的名或教会的名。因此我们也不否认在他的专制统治之下教会是真教会。但他对神的亵渎玷污了这些教会,他的非人性的统治折磨了教会,他邪恶、致命的教义败坏甚至摧毁教会,这些教义就如毒药一般。在这些教会中,基督被隐藏了,福音被推翻了,敬虔之人被分散了,对神圣洁的敬拜几乎消失了。简而言之,在这些教会里,我们所能看到的是混乱的巴比伦,而不是神圣洁的城。综上所述,我之所以称他们为教会,是因神仍在他们当中保守祂子民的余数,虽然他们极悲惨地被分散了,但在某种程度上,一些教会的特征仍然保留,特别是那些连魔鬼的诡计或人的堕落都无法摧毁的特征。但另一方面,因为在这些教会中,那些被抹去的特征我们应该特别注意,所以我要说,每一个天主教的教会和天主教本身都缺乏真教会的合法形式。

第一章 我们必须保持与真教会的合一,她是所有敬虔者的母亲

圣而公之教会——我们的母亲(1-4)

1.教会的必要性

  正如我们在前书所说,我们因信福音而拥有基督,并且与祂的救恩和永恒的祝福有分。然而,因着我们的无知和懒惰(甚至善变),我们需要外在的帮助在我们里面产生和增加信心,并使之成长达到它的目标。神也因着我们的软弱,为我们预备了这些帮助。为了使福音的传讲可以兴旺,祂将这宝贝交托给教会。祂兴起「牧师和教师」(弗4:11),以透过他们的口教导自己的百姓;祂授予他们权柄;总之,凡有助于达成真道(注:原文是faith,这里按照弗4:13的译法)的神圣共识、建立良好秩序的事,祂没有一样遗漏的。首先,祂设立了圣礼,我们由经验深知,圣礼对于培育和坚固信心非常有帮助。我们既然被关在这肉体的监牢中,尚未达到与天使一样高的地位,神就以奇妙的护理俯就我们,为我们开辟了一条尽管仍然遥远、但却能接近祂的路。

  按照我们的教导顺序,现在我们需要讨论教会、教会的治理、职分以及权柄,然后是圣礼,最后是社会秩序。同时我们也想唤醒敬虔的读者脱离罗马天主教的败坏,那已经被撒旦用来污染神为我们的救恩所设立的一切。

  我将从讨论教会开始。神喜悦将祂的一切儿女聚集在教会的怀抱中,不仅是因为他们在婴孩和儿童时期,可以因她的帮助与服侍而得着滋养;也是因为他们在成熟之前,可以因她慈母般的关顾而得着引导,最终达到信心的目标。「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9),如此,神是谁的父亲,教会也应当是谁的母亲。不但在律法之下如此,基督来临之后也是如此,正如保罗在教导中所见证的:天上的新耶路撒冷乃是「我们的母」(加4:26)。

2.教会与使徒信经的关系是什么?

  我们在使徒信经中所宣认的信条「我信教会」,不但指有形的教会(我们目前的主题),也是指神一切的选民,包括已经去世的。我们之所以用「信 believe」这个词,是因为没有其它足以区分神的儿女与不信者、神的羊群与野兽。有些人加上介词「in」,变成「信靠 believe in」,这并不合适。我承认这种用法相当普遍,并不缺少古籍的支持,因为《教会史》(注:第四世纪凯撒利亚的教会监督优西比乌的著作 Ecclesiastical History)所引用的尼西亚信经,就加入了这个介词。然而,我们同时应该从众教父的作品注意到,在初代教会的时候,他们毫无争议地接受信徒应当说「我信教会」,而不是「我信靠教会」。奥古斯丁和托名居普良(注:指早期教父 Cyprian)的《信经诠释》注:On the 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的古代作者(无论他是谁)也是这么说。此外,他们清楚地注意到,添加这个介词会造成不恰当的表达,这个观点有充分的理由。我们见证我们「信靠神」,是因为我们的心灵仰赖祂为真理,并让我们的信任安息在祂里面。但说「信靠教会」,就像说「信靠罪得赦免」或「信靠身体复活」一样不妥。因此,我虽然不愿争辩字眼,但情愿使用能正确表达主题的恰当句子,而不是不必要地使主题混沌不清的说法。

  但这信条的目的是要我们明白:虽然魔鬼不择手段地毁坏基督的恩典,并且神的仇敌也同样狂暴,但救恩却无法被消灭,因为基督的宝血既不会白流,也不会没有功效。因此,我们应当思考神隐秘的拣选和祂内在的呼召,因为惟独祂「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并且正如保罗所说的,将他们保守在祂的印记之下(弗1:13)。他们既受了祂的印记,就可以从沉沦者中分别出来。但因为这少得可怜的数目隐藏在巨大的群众中,就像几粒麦子被一大堆糠秕掩盖,我们必须把对教会的认识留给神自己,这教会的根基乃是祂隐秘的拣选。的确,对于我们而言,知道许多人被拣选是不够的,除非我们认为教会必须合一、确认自己已被真正接在其上。因为若非我们已经与其他肢体在我们的元首基督之下联合,就没有将来得基业的盼望。

  教会被称为「大公的 catholic」,或「普世的 universal」,因为除非基督被撕裂——这是不可能的!——否则就不可能有两个或三个教会(林前1:13)。所有的选民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弗1:22-23),倚靠同一元首,也一同长入一体,彼此联络得合式(弗4:16),就像一个身体上的肢体(罗12:5;林前10:17;12:12、27)。他们既在同一位圣灵里靠着一信、一望、一爱而活,就真正成为一体了。因为他们不但蒙召一同承受永生,也蒙召有分于同一位神和基督(弗5:30)。因此,即使周围的荒凉光景好像宣布教会已经不复存在,让我们谨记,基督的死是大有果效的,神总是以奇妙的方式将祂的教会藏在隐秘之处,正如对以利亚所说的:「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8)。

3.「圣徒相通」

  这信条在某种程度上也包括外在的教会,在其中我们每个人都当与神的众儿女保持弟兄的合一,都当顺服教会应有的权柄,简而言之,应当表现得像羊群中的羊。因此,信经包括「圣徒相通」。这信条虽然被古人普遍地忽视,但我们却不可忽略,因为它非常好地表明什么是教会。正如有人说,圣徒之所以在基督里聚集归一,是因为无论神赐给他们什么益处,他们都应当彼此分享。但这并不排除恩典的多样性,因为我们知道,圣灵恩赐的分配是各不相同的;这也不与社会秩序矛盾,这秩序允许每个人都拥有私有财产,为了在人与人之间保持和平,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彼此独立。路加的描述告诉我们:哪里的信徒同心合意,哪里就有真正的信徒团体(徒4:32);保罗的形容也是如此,他提醒以弗所信徒:「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弗4:4)。信徒若确信神是他们共同的父,基督是他们共同的元首,他们就必被弟兄之爱联合,彼此分享自己的益处。

  现在,知道信徒相通将使我们得着什么益处,是很重要的。我们「信教会」的基础,是我们完全确信自己是教会的一分子。这样,我们的救恩就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即使全世界都被毁灭,教会仍然屹立不动。首先,教会是建立在神的拣选之上,所以屹立不动,就如神永恒的护理一样。其次,信徒相通与基督的信实密不可分,祂不会允许祂的信徒被夺去,正如祂不会让祂的肢体被撕裂。此外,我们确信只要我们仍在教会的怀中,真理就永远与我们同在。最后,我们深知这些应许是给我们的:「在锡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脱的人」(珥2:32;俄17)、「神在其中,城必不动摇」(诗46:5)。参与教会是如此有能力,因为这保持我们在与神的相交之中。「相通」这个词带给我们极大的安慰,因为当我们发现主赐给祂众肢体的一切也属于我们时,我们的盼望就因他们所领受的益处而增强。

  然而,以这种方式接受教会的合一,我们无须(就如我们已经说过的)亲眼看见教会、或亲手摸着她。相反,它属于信心范畴这一事实提醒我们,即使我们的眼睛看不见教会,但她是和我们看得见她一样存在着的。我们的信心也不会因我们信一个不能完全分辨清楚的教会而归于徒然。因为神并没有吩咐我们分辨沉沦者和选民——那惟独属于神,而不属于我们——相反,神要我们心中确信:一切根据父神的恩慈、借着圣灵的工作、已经进入与基督之团契的人,都已被分别出来作为神自己的产业;我们既被列于其中,就有分于这极大的恩典。

4.有形的教会是信徒的母亲

  但因为我们现在要开始讨论有形的教会,让我们从「母亲」这个简单的称呼,学习应该认识有形的教会对我们多么有帮助、多么必要。因为除非这母亲怀胎、生产、乳养,并且关怀和引导我们,直到我们脱去这必死的肉体,成为和天使一样(太22:30),否则我们无法得着生命。我们的软弱不允许我们从她的学校中休学,只能一生做学生。此外,若不在这母亲的怀中,没有人能够盼望赦罪或得救,正如以赛亚(赛37:32)以及约珥(珥2:32)所见证的。以西结也同意他们,并宣告一切被神排斥在属天生活之外的人,都不会被列入神的百姓之中(结13:9)。另一方面,圣经记载,那些追求真敬虔的人,都会使自己的名字记录在耶路撒冷公民的名单上(赛56:5;诗87:6)。因这缘故,《诗篇》告诉我们:「耶和华啊,祢用恩惠待祢的百姓;求祢也用这恩惠记念我,开祢的救恩眷顾我,使我见祢选民的福,乐祢国民的乐,与祢的产业一同夸耀」(诗106:4-5;诗105:4)。在这些话中,神慈父般的眷顾和属灵生命的特别记号,都是只限于祂的羊群,所以离开教会总是灾难性的。

不可藐视教会中为神说话的牧者(5-6)

5.透过教会的教导,它的价值和责任

  让我们开始讨论与该主题相关的内容。保罗写道:基督「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0-13)。我们看到,虽然神能立刻叫自己的百姓变得完全,但神却喜悦他们在教会的教导下成长。我们看到,成就此事的方式是责成牧师传扬这天上的教义。我们看到,众人都在同一法则之下,当以温柔受教的心顺服神所差派之教师的管教。以赛亚在古时早已如此描写基督国度的性质:「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赛59:21)。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凡是拒绝通过教会之手分派给他们的灵粮的,该当在饥饿困乏中灭亡。神惟独以祂的福音为工具赐给我们信心,正如保罗所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7)。所以,救人的大能在于神(罗1:16),但(正如保罗再一次见证的)神借着福音的宣讲来彰显和启示它。

  根据这计划,在古时,神命令在圣所举行圣会,以便由祭司口中传授的教义可以促进在真道上的共识。圣殿被称为神的「安息之所」(诗132:14),圣所被称为祂的「居所」(赛57:15),神在其中坐在基路伯之上(诗80:1)。这些荣耀的称号,只是为了增进对传讲天国教义的敬意、爱、敬畏和尊严。否则,这信息就会因传讲者的平凡低微而大为失色。为了让我们明白这宝贝放在瓦器中(林后4:7),神亲自来到我们当中,并作为这职分的发起者,就是要我们确信祂与祂所设立的职分同在。

  所以,在神禁止祂的百姓使用法术、邪术、迷术、交鬼、巫术和其他的迷信(申18:10-11;利19:31)之后,祂补充说,祂将提供的应该可以满足所有人:他们永远不会缺乏先知(申18:15)。但是,神既然没有把古时的百姓交给天使教导,反而兴起地上的人担任这属天使的职分;同样,今天借着人的方式教导我们,也是神的旨意。正如在旧约时代,神不仅赏赐律法,也差派祭司解释,使百姓能明白律法的真义(玛2:7)。同样,今天神不但喜悦我们留心聆听圣经的诵读,也差派教师尽力帮助我们明白神的话语。这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当我们聆听祂的牧者(注:原文是拉丁语minister,意思是仆人。罗15:16译为「仆役」,林后3:16译为「执事」。新教各宗派用minister这个词来指受按立的神职人员,职位包括牧师、主教、传道人、长老等)的宣讲,就像听祂自己对我们宣讲一样,祂就借着非常好的测试验证了我们的顺服。另一方面,祂也体恤我们人的软弱,通过人的媒介吸引我们归向祂,而不是用雷霆之声赶走我们。的确,既然所有敬虔的人都在神的威严之下感到惧怕,他们就知道自己有多需要这种亲切的教导方式。

  那些认为圣道(注:原文是Word)的权柄会因蒙召教导之人的卑贱而削弱的人,只是在暴露自己的不知感恩。因为在神赐给人类众多卓越的恩赐中,祂屈尊允许人把嘴和舌头献给祂自己,好让祂的声音能借着他们发表,这是与众不同的特权。因此,我们不要反过来拒绝以顺服的心接受由祂的命令和祂的口所发表的救恩教义。因为,尽管神的大能不局限于外在的方式,祂已经命定我们接受这种寻常的教导方式。狂热分子拒绝抓紧它,就落入许多致命的网罗。许多人出于骄傲、反感或纷争,认为他们个人读经、冥想就足以受益;因此,他们轻看聚会,并认为讲道是多余的。但是,由于他们竭尽全力地切断或打破神圣的合一纽带,所以没人能逃脱这种邪恶的分裂所导致的公义惩罚,而不被致命的错误和污秽的幻想欺哄自己。因此,为了让纯朴单纯的信心在我们当中发旺,让我们不要不情愿使用神所定规的操练敬虔方式。因为神如此规定,就证明这是必要的,也是神认可的。从来没有人——甚至没有疯狂的禽兽——吩咐人向神掩耳,但每一个时代的先知和敬虔的教师,都要与不敬虔之人进行艰苦斗争,这些人出于自己的顽梗,永远不肯伏在人的教导和牧养之下。这就如同在教学中拒绝神的面光照耀我们。神吩咐古时的信徒在圣所中寻求祂的面(诗105:4),这也在律法中多次重复(诗27:8;100:2;105:4;代上16:11;代下7:14),因为对他们而言,律法的教导和先知的劝告就是神活生生的形象。正如保罗在他的讲道中所断言的,神的荣耀光照在基督的面上(林后4:6)。

  比这种态度更可恶的,是那些热衷于分裂教会的背道者,他们将神的羊群从圈中驱散,赶入狼口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上我们所引用过保罗的话——教会只能借着讲道被建立,并且圣徒只能借着一个纽带维持合一:通过学习和成长所达成的共识,他们保持神在教会中建立的秩序(弗4:12)。这就是我已经说过的,古时所有的信徒都被律法命令到圣所聚会的特别目的。所以当摩西提到神的居所、同时也是神纪念祂名之地时,他称之为「记下我名的地方」(出20:24)。他明确地教导,这里若没有敬虔的教义,就毫无用处。无疑,出于同样的原因,大卫痛苦地抱怨他被仇敌凶暴地排斥于会幕之外(诗84:2-3)。对许多人而言,这似乎是一种幼稚的抱怨,因为不能去圣殿只是很小的损失,如果还有其它的娱乐在手,只会影响一点点快乐。然而,只是因为这种麻烦、烦恼和忧伤,他就哀叹他的痛苦和煎熬,甚至几乎要崩溃。诚然,这是因为集体敬拜是信徒最大的帮助,因神借着聚会使祂的百姓越来越长进。

  我们必须留意,神总是以祂的教导为镜,向圣先祖们彰显祂自己,使他们在灵里认识祂。因此,圣殿不但被称为「神的面」(诗42:2),也(为了除掉一切的迷信)同样被称为祂的「脚凳」(诗132:7;99:5;代上28:2)。令人高兴的是,当众信徒——无论尊卑——都仰望元首时,就在真道上同归于一了(弗4:13)。 外邦人出于其它原因,无论为神建造何种殿宇,都不过是亵渎对祂的敬拜。犹太人也曾在某种程度上犯过这大罪,却不像外邦人那么严重。司提反引用以赛亚的话斥责他们:「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徒7:48;赛66:1-2)。惟独神能借着祂的圣道将殿分别为圣,归给自己作合宜的使用。我们若在祂的命令之外贸然尝试任何事情,那么奇怪的发明将会抓紧这个糟糕的开端,滋生无穷的邪恶。

  然而,薛西斯(注:指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国王薛西斯一世Xerxes I)在他身边智者的建议下,鲁莽地烧毁了希腊所有的神庙,认为把应该自由出入万物的诸神封在墙壁和屋顶之内是荒唐的事情(注:西塞罗提及此事)。殊不知神能降下来与我们接近,但同时却并不改变地方,也不把我们限制于地上的媒介;反倒利用它们作为战车,将我们提升到祂那充满万有、不可测度、甚至高过诸天的荣耀中去!

6.牧职的意义和限制

  在我们这个时代,对于牧职(注:原文是ministry,林后3:7译为「职事」,林后5:18译为「职分」)的效能一直有很大的争议。有些人过度高举了它的地位。其他人则争辩说,属于圣灵的工作被错误地转交给了平凡低微的人——如果我们假设牧者(注:原文是minister)和教师能穿透人的心思意念、纠正其中的盲目和刚硬的话(注:这观点可能来自当时的路德派或慈运理派)。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争议有正确的判断。

  只要我们留意这两类经文,两种争议就会迎刃而解:(1)在一些经文中,神是传道事工的发起者,祂的圣灵与之同在,应许人从中受益;(2)在一些经文中,神把祂自己与外在的帮助分开,宣告惟有祂自己才是信心的开端,也是信心的全过程。

  1、根据先知玛拉基的教导,第二位以利亚的任务是光照人心,并「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路1:17;玛4:5-6)。基督宣告祂差派使徒在他们的工作上结果子(约15:16)。彼得简要地对这果子下了定义,说:「我们蒙了重生……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1:23)。因此,保罗夸口他「用福音生了」哥林多人(林前4:15),并称他们为「他作使徒的印证」(林前9:2)。他不是字句的执事,只是用自己的声音敲打人的耳朵,而是有圣灵的运行随着他,免得他的教导毫无果效(林后3:6)。出于同样的意义,他在另一处说他的福音不在乎言语,乃在乎大能(林前2:4)。他也断言加拉太人「因听信福音……受了圣灵」(加3:2)。简而言之,保罗在许多经文中不但宣告自己是与神同工的,也赋予自己传扬救恩的功用(林前3:9及以下)。

  2、在提到所有这些事情时,保罗并没有试图将神的荣耀丝毫归给自己。他在其它地方简要地解释了这点:「我们的劳苦并非归于徒然」(帖前3:5),「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西1:29),以及「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2:8)。此外,保罗在其他的经文中也明确教导,牧者本身不算什么:「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它生长的神」(林前3:7),以及「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林前15:10)。我们应该牢记,一些经文宣告,神将启迪人心和更新心意的工作完全归于祂自己;并且警告,人若想把任何一点功劳据为己有,都是亵渎。

  同时,任何人只要以受教的灵来聆听神所设立的牧者,必定会从结果明白,这种教导方式得以蒙神喜悦,并非是没有原因的;而将这一个适当的轭加于信徒,也并非是没有理由的。

有形的教会:她的成员以及借以认出她的记号(7-9)

7.无形和有形的教会

  我相信,从上所述,我们应当怎样判断有形而可认识的教会,现在是显而易见的了。我们已经说过,圣经在两种意义上用「教会」这一词。有时「教会」是指在神面前的真教会,被纳入其中的,只有那些蒙神的收养之恩作祂儿女、并借圣灵成圣作基督真肢体的人。那么,的确,教会不但包括在世上仍活着的圣徒,也包括创世以来的所有选民。然而,「教会」这个名字常常用来指遍布全世界、宣认自己敬拜独一之神和基督的人。借着洗礼,我们被接纳进对祂的信仰;借着领圣餐,我们证明我们在真道和爱中的合一;我们在主的圣道中达成共识,保存基督为圣道的宣讲所设立的事工。这个教会中混杂着许多假冒为善、与基督无分的人,他们只是徒有其名、虚有其表。这个教会中也有许多野心勃勃的、贪婪的、嫉妒人的、毁谤人的、甚至生活放荡的人。之所以能暂时容忍这些情况,或是因为他们不能被称职的法庭定罪,或是因为严谨的纪律并不总是得到应有的执行。

  因此,正如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看不见的无形教会,惟独在神眼中是可见的;同样,我们也被命令尊敬被人称为「教会」的有形教会,并保持与之相通。

8.我们判断能力的有限

  因此,神以某些记号或印记向我们指出,关于教会我们所当知道的事。正如我们以上所引用的保罗的教导,知道谁属于神,是惟独属于神的特权(提后2:19)。的确,神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限制人的过度轻率,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也提醒我们,祂隐密的判断远远超越了我们的理解能力。 对那些似乎完全走迷、而且没有任何希望的人,祂以良善召他们回到正道上;而那些似乎比其他人站立得更稳的人,却经常跌倒。所以,根据神奥秘的预定(如奥古斯丁所说),「羊群之外有许多羊,羊群之内有许多狼。」因为祂认识、并且已经标记出那些既不认识祂、也不认识自己的人。至于那些外表佩戴祂印记的人,惟有祂的眼目能看出谁真正圣洁、并且能忍耐到底(太24:13)——直到救恩的终点。

  但另一方面,因为祂预见到,知道谁被算为祂的儿女,对我们是有一定价值的,所以祂已经在这方面俯就了我们的能力。既然没有必要确定别人的信仰,祂就叫我们用某种爱心的判断来代替。这样,凡认信信仰、有生活榜样、领受圣礼、与我们宣认同一位神和基督的人,我们都接受是教会的成员。

  此外,祂已经用明显的记号向我们显明祂的身体,因为祂知道这对我们的救恩是多么必要。

9.教会的记号以及我们借以做判断的应用

  由此, 教会的面貌就浮现出来,并在我们的眼中变得可见。我们在哪里看见神的圣道被纯正地宣讲和聆听、圣礼也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那里就毫无疑问有神的教会(弗2:20)(参阅奥格斯堡信条第七条。虽然加尔文相当看重教会的纪律,但他并没有把纪律列为真教会的记号之一。苏格兰信条和比利时信条都视纪律为真教会的第三个记号)因为祂的应许永远有效:「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

  但是,为了使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事,我们必须如此逐步思想:普世教会是从各国招聚的一大群人,它被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但认同神圣教义的同一真理,并受同样敬虔生活(注:原文是religion)的约束。在它之下包含许多因人的需要而分布在各城各乡的个别教会,它们都正确地拥有教会的名称和权威。个人借着信仰的宣认(注:原文是profession of religion)被算为这些教会的一员,即使实际上与教会无分,仍然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它,直到他们被公开的惩戒所开除。

  然而,有关个人和教会的判断依据略有不同。因为有时,我们应该把某些我们认为不配敬虔团契的人看作弟兄和信徒,因他们根据教会的共识被接纳并容留在基督的身体中。尽管我们并不同意这样的人是教会的成员,但我们仍在神的百姓中间给他们留有一席之地,直到这地位被合法地拿走。

  但我们必须以另外的方式判断教会整体。如果它有传讲圣道的职分、并尊荣它,如果它有圣礼的施行,那么毫无疑问,它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教会。因为可以确信,圣道和圣礼绝不会没有果效。这样,我们就能为普世教会维持合一,这正是恶人们一直试图破坏的;同时,我们也不干扰那些根据本地需要而设之合法聚会的权柄。

拥有这些记号的教会,不管多有缺陷,都不可被抛弃:分裂的罪(10-16)

10.教会的记号与权柄

  我们已经把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定为教会的显著记号。哪里有了这些,哪里就不能不结果子、不能不蒙神赐福而兴旺。我不是说圣道在哪里被宣讲,哪里就立刻结果子;但它在哪里被接受并坚固,它必会显出果效。然而,也有可能在某些地方,福音的宣讲得到虔敬的聆听,圣礼也没有被忽略,但暂时看不到确切无疑的教会形式;然而任何人都不可拒绝它的权柄、蔑视它的警告、抵制它的忠告或藐视它的惩戒——更不用说离开它、并破坏它的合一了。因为主如此高度看重祂教会的相通,以致将傲慢地离开任何基督教会的人视为背道者和叛教者,只要这教会珍惜圣道的真实事工和圣礼。祂如此看重教会的权柄,以致当这权柄被侵犯时,祂视之为自己权柄的削弱。

  教会被称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以及「神的家」(提前3:15),这一点同样重要。保罗这些话,是说教会是神真理的忠实维护者,免得它在世上消失。因为神乐意借着它的事工和工作,使祂圣道的宣讲被纯正地保守,并且显明祂自己是这个家庭的父,祂以灵粮喂养我们、赐予我们救恩所需的一切。保罗说基督已经拣选并分别教会,做祂「圣洁没有瑕疵的新娘」(弗5:27)、「祂的身体……以及祂充满的」(弗1:23),这并不是普通的赞美;因为从这赞美可以看到,与教会分离,等于拒绝神和基督。因此,我们必须更加避免如此邪恶的分离,因为我们若竭尽全力推翻神真理,我们就该被神霹雳般的忿怒毁灭。我们也想不出有比亵渎、不忠地破坏神的独生子屈尊与我们所立的婚约更加残暴的罪行(弗5:23-32)。

11.这些记号不可侵犯的有效性

  因此,让我们小心翼翼地将这些记号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并按照主的旨意看重它们。因为撒但所图谋的,无非就是抹掉并销毁这两者或之一。有时,牠会试图通过抹去和毁坏这些记号,以消除对教会的真实和真正的分辨。有时,牠会试图通过轻视这些记号,让我们公然悖逆地离开教会。由于牠的伎俩,圣道的纯正宣讲在某些时代已经消失了;并且现在牠正以同样的恶意努力推翻这事工,这事工是基督在教会设立的,如果被毁坏,教会的建造将会失败(弗4:12)。但是,当一个人被鼓动退出具有主所认为足够记号的教会时,这是多么危险——不,多么致命的诱惑啊?可见我们两手都要注意。 一方面,为了使「教会」这个称号不会欺骗我们,每个有「教会」名义的聚会都必须以这个标准为试金石进行测试。如果它在圣道和圣礼上得到主的验证,就不会欺骗,那就让我们充满信心地把教会当得的尊荣归给它。反之,如果它没有圣道和圣礼,只是打着教会的旗号,我们就必须警惕这种欺骗,就像我们必须避免另一个极端的轻率和骄傲一样。

12.留意教会的记号,可以避免任性的分离

  正如我们所说,纯正的圣道事工和纯正的圣礼施行是充分的保证,可以保证我们将同时具备这两个记号的任何团体安全地接纳为教会。这个原则可以延伸为,即使它在别的方面有许多问题,但只要保留这些记号,我们就不可拒绝它。

  此外,在圣礼的施行或圣道的宣讲时都可能出现一些缺陷,但这不应当妨碍我们与教会相通。因为正统教义的所有信条并不都有同等地位。有些信条非常有必要让所有的人都确信无疑地接受为正统信仰的准则。例如:神是一位;基督是神、也是神的儿子;我们的救恩仰赖神的怜悯;等等。另有一些信条,被各教会所争辩,但仍然不会破坏信仰的合一。倘若一个教会相信——但不是无限制的争论和固执己见——灵魂离开身体后就立刻升到天堂;而另一个教会则不敢确定灵魂的所在地,但确信他们是向主活着。有什么教会会因这一点而彼此分裂呢?使徒保罗说:「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3:15-16)。难道这还不足以表明,这些非基要的分歧不应该成为基督徒分裂的基础吗?诚然,我们本当在一切事上都和谐无间。但是,既然所有的人多少都被无知所蒙蔽,除非我们不想让教会存留,否则就必须在无害于信仰、无损于救恩的情况下,宽容那些对未知之事的错觉。

  但在这里,我并不主张以奉承和纵容来培育哪怕最小的谬误。我的意思是,我们决不能因为任何微小的分歧而轻易地离弃教会。因为惟独在教会中,教义才能被安全、不变质地保存,在这教义中,敬虔得以坚立,主所设立的圣礼得以维持。同时,若我们试图纠正令我们不满意的事情,这也是尽我们的本分。保罗的这句话与此相关:「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林前14:30)。由此可见,教会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按照其恩典的程度, 承担公开教导的责任,前提是得体、有序。也就是说,我们既不可离弃教会相通,也不可留在其中、却扰乱它的和睦与适当的纪律。

13.教会中的丑闻不是离开的机会

  在生活的不完美中,我们应该变得更加体贴他人。因为这个斜坡非常滑溜,撒旦也用诡计等在这里伏击我们。因为总有一些人错误地相信自己的完美圣洁,好像他们已经变成脱离肉体的灵(注:路德用类似的话讽刺卡尔施塔特 Carlstadt和闵采尔 Müntzer的狂热),拒绝与所有他们认定有肉体残余的人来往。古时的迦他利派(注:Cathari,指第三世纪的异端诺瓦蒂安派 Novatianists和在愚妄上与他们相近的多纳徒派(注:第四世纪北非异端 Donatists)都是如此;今天,一些想比其他人显得更敬虔的重洗派(注:宗教改革时期的极端派别Anabaptist)也是如此。

  也有一些人犯罪,更多是出于对公义过度的热心,而不是因疯狂的骄傲。当他们在听了福音的人当中看不到与福音教义相称的生活时,他们就立刻断言那里不存在教会。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抱怨,在这个最悲惨的时代,我们给了人太多这样抱怨的机会。我们可咒诅的懈惰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主绝不会任凭它不受惩罚,祂已经开始重重地鞭打了。我们放荡犯罪的行为叫软弱的良心受到伤害,我们有祸了!但是,就他们而言,我们所说的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不满。对于主要求恩慈的地方,他们忽略它、并且完全放任自己,以致严重到不恰当的地步。的确,因为他们认为若没有完美纯洁和正直的生活,那里就不存在教会,所以他们带着对邪恶的仇恨离开了合法的教会,幻想自己在远离邪恶的派系。

  他们声称基督的教会是圣洁的(弗5:26)。但是,为了使他们知道教会同时混杂着好人和坏人,请让他们听到基督的亲口比喻把教会比作聚集各类鱼的网,直到拉上岸才能分辨(太13:47-58)。也请让他们听到,它就像一块播下好种子的田地,但仇敌的欺骗也将稗子撒在地里,但直到收割时被带到禾场之前,稗子才被从中除去(太13:24-30)。最后,请让他们听到, 它就像一个禾场,谷物被收到场上,但藏在糠秕底下,直到被风扇和筛子扬净,最后被收在仓里(太3:12)。然而,若主宣告教会要在这种罪恶之下做工——必负恶人混杂其间的重担——直到审判之日,他们想寻求毫无瑕疵的教会,乃是徒劳的。

14.保罗和他会众的需要

  但他们大声喊道:恶行像瘟疫一样到处蔓延,不可容忍。希望使徒的话在这里再次答复他们。在哥林多人中, 不少人已经误入歧途;事实上,几乎整个教会都受影响了。那里不是只有一种罪,而是有很多;它们不是轻微的错误,而是可怕的罪行;它们不仅是道德的败坏,也是教义的败坏。那么,圣洁的使徒——圣灵的器皿,他的见证决定了教会的存亡——对此做了什么呢?他有没有寻求将自己与这种人分离呢?他有没有将他们扔出基督的国度呢?他有没有以雷霆般严厉的咒诅击打他们呢?他不但没有如此行,他甚至承认并宣告他们是基督教会和圣徒相通(林前1:2)!在哥林多人中间,有争吵、分裂和嫉妒的火焰(林前1:11;3:3;5:1;6:7;9:1及以下);争执、官司和贪心;一种甚至连外邦人也憎恶的邪恶行为被公然许可(林前5:1);保罗的名(虽然他们应当把他作为父亲尊荣)被傲慢地诽谤;有些人嘲笑死人复活,以致颠覆整个福音(林前15:12);神白白的恩赐被用来满足个人野心,而不是爱心(林前13:5),许多事情都没有得体地、或按规矩而行。但是,教会仍在他们当中,因为那里不可否认地存在圣道和圣礼的事工。那么,谁敢从恶行不足这些十分之一的教会抢走「教会」的称号呢?我要问的是,那些如此粗暴、愤怒地对待今日教会的人,会怎样对待那些加拉太人呢?他们几乎已经离弃了福音,但使徒仍然承认教会在他们中间(加1:2)。

15.团契中的恶人

  他们也抗议说,保罗严厉地斥责哥林多人容许一个臭名昭著的人留在他们的团契中(林前5:2),之后他还设立了一个普遍的原则,宣布连与生活放荡之人吃饭都不可(林前5:11)。因此他们惊呼:「如果连吃饭都不行,怎么能允许同领主的圣餐呢?」

  我承认,如果容许猪和狗在神的儿女中占有一席之地,那是极大的耻辱;而基督圣洁的身体被它们玷污,是更大的羞辱。的确,如果教会凡事按着规矩行,他们就不会容纳恶者在其中,也不会不加选择地允许配得和不配得的人同领圣餐。但是,由于牧师们未能常常殷勤守望,有时过于宽容,或被拦阻不能执行他们所想的严格处分,结果甚至连公然犯罪的人,也不一定总能从圣徒的团体中开除。我承认这是一个错误,也无意为之辩解,因为保罗在哥林多人中严厉斥责了它。但是,即便教会渎职,每个信徒也没有权利立刻自行决定离开。的确,我不否认敬虔的人有责任避免与恶人有任何私交,不应当主动和他们有关系。但是,拒绝与恶人密切往来是一回事,因恨他们而离开教会相通则是另一回事。

  但他们把与恶人同领圣餐视为亵渎,比保罗还要更严格。因为当保罗劝勉我们圣洁地领圣餐时,他并没有要求我们彼此省察,或省察全教会的每个人,而是省察自己(林前11:28)。如果与不配之人同领圣餐是不合法的,那么保罗一定会吩咐我们察看会众中是否有任何人的不洁净会玷污我们。但是,当他要求每个人只省察自己时,他表明,若有不配之人硬要与我们同领圣餐,对我们毫无损害。以下经文与此一致:「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保罗并不是说吃喝「别人的罪」,而是「自己的罪」。这是公正的,因为个人不应该有权决定谁被接纳、谁被拒绝,这种判断属于教会整体,必须在合法的秩序下执行,这将在下面更全面地说明。所以,说一个人会因别人的不配而被玷污,这是不对的,因为他不能、也不该拦阻人领圣餐。

16.要求完美的错误主张来自扭曲的观点

  但是,尽管这种诱惑有时因着对公义的过度热心而涌现于敬虔人中,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种过分严苛滋生于骄傲、自大和对圣洁的误解,而不是真圣洁和真热心。因此,那些比其他人更胆大的人煽动背叛教会,以旗手自居,多半都不是因为其它原因,而是因为他们鄙视他人、以显示他们比别人更好。奥古斯丁说得很智慧、很公道:「在任何时候,敬虔的态度和教会的纪律措施都应与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有关。使徒吩咐遵守彼此包容的准则。 当它不被接受时,作为补救措施的惩罚不仅被证明是多余的,而且甚至是危险的,因此根本没有补救措施。这些邪恶之子不是因为恨恶别人的不义, 而是因为自己喜欢争论,所以竭力离间、或至少分裂所有陷于自夸的软弱群众。这些邪恶之人骄傲自大、顽梗不化、诽谤中伤、煽动纷争,他们装腔作势,这样就不会显出他们缺乏真理之光。 圣经吩咐我们在纠正弟兄的过失时要更加谨慎,并且维持真诚的爱与和平的合一。他们却把这一原则当作分裂的牺牲品和使弟兄脱离团契的机会。」但奥古斯丁如此建议敬虔和喜爱和睦的人:「对于他们能做的,用怜悯去纠正;对于他们不能做的,以耐心忍耐、并以爱心惋惜,直到神改变、纠正,或在收割时除去稗子,并把糠秕扬净。」(太13:40,3:12;路3:17)

  但愿所有敬虔人都竭力穿戴这军装,免得他们看起来是努力勇敢的公义辩护者,同时却离开了天国、那唯一的公义国度。因为既然神要祂教会的团契维持在这外在的团体中,那些因憎恶恶者而破坏那团体记号的人,就是走上一条离开圣徒相通的堕落之路。

  让他们好好想想,在众人之中,有许多他们没有注意到的人,在主眼中是真正圣洁无辜的。让他们好好想想,即使在那些看起来不道德的人中,也有许多人并不以恶为荣、或沉湎于其中,反倒一次又一次地被对主的深深敬畏所唤醒,渴望更正直的生活。让他们好好想想,不可凭人一次的行为来判断他,因为即使最圣洁的人,有时也会最严重地跌倒。让他们好好想想,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对于保存教会是何等重要,大大超过这能力被少数不敬虔者的罪削弱的可能性。最后,让他们认识到,在评估真教会时,神的判断比人的判断更重要。

教会不完全的圣洁并不能使分裂正当化,反而为在其中操练赦罪提供了机会(17-22)

17.教会的圣洁

  因为他们还声称,教会被称为圣洁,必有其根据。所以,不妨考察一下它在什么方面具有卓越的圣洁。如果一个教会在全面臻于完美之前,我们不肯承认它为教会,世上就根本没有剩下的教会了。的确,保罗的说法是真实的:「基督……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弗5:25-27)。但同样真实的是:主天天都在工作,除掉皱纹、洗净污点。由此可见,教会的圣洁还没有完成。教会是圣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天天长进、尚未完全:它每天都有所进步,但尚未到达圣洁的目标,这点将在其它地方更全面地说明。

  先知们预言,将有一个圣洁的耶路撒冷,「外邦人不再从其中经过」(珥3:17),并且有一个最圣洁的圣殿,污秽人不得出入(赛35:8;52:1)。我们不要把这预言理解为好像教会的所有成员都是毫无瑕疵的,但因他们热切地渴慕圣洁和纯全,神的恩慈将他们尚未完全达到的洁净归于他们。尽管在人中间很少这种成圣的确据,我们仍当相信,自从创世以来,主无时不拥有祂的教会;甚至到万物终结的时候,主还是无时不拥有祂的教会。因为,尽管全人类从开始就因亚当的罪被腐蚀和败坏,但从这群被玷污的人当中,祂仍将预备得荣耀的器皿分别出来(罗9:23),使每一个世代都经历到祂的怜悯。祂以如此真实的应许证实这一点:「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后裔,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万代」(诗89:3-4);以及:「耶和华拣选了锡安,愿意当作自己的居所,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诗132:13-14),另外:「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耶31:35-36)。

18.先知的榜样

  基督自己、使徒,以及几乎所有的先知都为我们提供了例子。以赛亚、耶利米、约珥、哈巴谷以及其他哀叹耶路撒冷教会苦难之人的描述都很可怕。在百姓、官长、祭司当中,一切是如此败坏,以致以赛亚毫不犹豫地将耶路撒冷比作所多玛和蛾摩拉(赛1:10)。敬虔生活或被鄙视、或被玷污。在道德上,偷窃、抢劫、背信、凶杀以及类似的恶行经常可见。然而,先知们并没有因此为自己建立新的教会,也没有建造新的祭坛另外献祭。不管人的光景如何,由于先知们考虑到主已经把话语放在他们中间、并设立了在那里敬拜祂的仪式,因此他们在恶人的聚会中向祂伸出清洁的手。的确,如果他们认为自己会受到这些仪式的玷污,他们宁愿死一百次,也不会让自己被拖去参加。因此,只是保守合一的热心,才阻止了他们与会众分离。但是,既然圣先知们都有顾虑,没有因为并非个别、几乎全体的许多大罪而离弃教会,那么,我们若只因众人的道德不合我们的标准,或者不合基督教的信仰宣认(注:原文是profession of Christian faith,就敢立刻脱离教会相通,那就自视太高了。

19.基督和使徒的榜样

  那么,在基督和使徒的时代如何呢?即便那时法利赛人极不敬虔、放荡生活流行,也不能阻止他们与百姓参加同样的仪式,不能拦阻他们聚集在圣殿中与其他人一起公开敬拜。怎么会这样呢?难道不是因为那些凭清洁的良心参加这些仪式的人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受到与恶人交往的污染吗?

  如果有任何人没有被先知们和使徒们说服,那就请他至少接受基督的权柄。居普良说得好:「即使教会中似乎有稗子或不洁的器皿,也不能作为我们自己离开教会的理由;相反,我们必须努力成为麦子;我们必须竭力成为金银器皿。但惟有主才配打碎瓦器,也惟有祂领受了铁杖(诗2:9;启2:27)。谁也不要侵犯圣子的权柄,擅自扬场除糠(太3:12;路3:17),用人的判断分开稗子(太13:38-41)。的确,这骄傲的顽梗和亵渎的僭妄,是由邪恶的狂妄发出来的。」

  所以当把握以下两个重点。首先,自甘离弃外在教会相通(那里有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的人,是没有借口的。其次,无论少数还是多数人所犯的罪,都不应当拦阻我们在神所设立的仪式中合宜地宣认我们的信心。因为敬虔的良心不会因为他人的不洁而受伤害,不管是牧师或平信徒的;并且神的圣礼即使经不洁之人施行,对于圣洁、正直的人而言,仍是纯洁和极有帮助的。

20.罪得赦免与教会

  他们的傲慢和自大不止如此:除非教会毫无瑕疵,否则他们就不承认它为教会。实际上,他们对正直的教师非常恼怒,因为这些教师通过敦促信徒成长,教导他们在罪恶的重担下终生叹息、投靠赦免。我们的对手抗议说,这意味着人将会被带离完全。

  我承认,在劝人追求完全时,我们不能过于懒散或漫不经心,更不要半途而废。但是,要我们这些处于尘世中的人确信自己的完全,我认为是诱惑我们思想的一种邪恶发明。因此,使徒信经在提到教会之后,就恰当地提到罪得赦免。因为,正如在先知书里读到的,惟有教会里的百姓和神的家人才能得蒙赦罪(赛33:14-24)。因此,天上的耶路撒冷应当先被建立,然后神的恩慈在其中涂抹进入者的不义。现在,我说它应该先被建立,并不是说在罪得赦免之前,便能有教会存在,而是因为主已经应许祂的怜悯惟独在圣徒相通里。因此,对于我们来说,罪得赦免是我们进入教会和神国的第一个入口。没有它,我们就没有与神的圣约和联合。因此,祂借着先知说:「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2:18-19)。我们看到主是怎样借着祂的怜悯叫我们与祂和好的。在别处也是如此,当祂宣告祂在愤怒中分散的百姓将被再次聚集时,祂说:「我要除净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耶33:8)。因此,我们借着洗礼的记号进入教会的团体,这记号教导我们,除非我们的污秽首先被祂的良善洁净,否则进入神家的大门不会向我们开放。

21.给教会成员永远的赦免!

  主不但借着赦罪将我们一次接纳并收养进教会,也借着同样的方式在那里保存和保护我们。若只为我们提供一次有效、以后再无用处的赦免,有什么益处呢?每个敬虔之人都能见证,若主的怜悯只赐给我们一次,将是徒然虚幻的。因为每个人都充分意识到,他一生中有许多的软弱需要神的怜悯。显然,神特别向祂家中之人应许这一恩典,并不是徒然的;祂命令将这和好的信息天天向他们宣讲,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因此,我们既然一生都带着罪的痕迹,若非主赦罪的不变恩典维持我们,我们几乎无法在教会留住片刻。但是,主已经呼召祂的儿女进入永恒的救恩。因此他们应当思想,神随时预备赦免他们的罪。所以我们必须坚信,根据神的宏恩、透过基督的中保之功、借着圣灵的成圣,一切被接入教会身体之人的罪,已经得蒙赦免、并且天天领受赦免。

22.钥匙的权柄

  为了给我们带来这种恩惠,主赐下教会的钥匙。当基督命令使徒、并将赦罪的权柄交付他们时(太16:19;18:18;约20:23),祂主要不是希望使徒赦免那些可能由不信转为信主之人的罪,而是要他们在信徒中不断行使这个职分。保罗教导这一点时写道:和好的职分已经被交托给教会的牧者,因此他们反复劝人奉基督的名与神和好(林后5:18、20)。因此,在圣徒相通中,借着教会的事工,我们的罪不断地得蒙赦免,因那接受职分的长老或主教,借着福音的应许把敬虔的良心坚固在赦免和宽恕的盼望中。根据需要,他们或公开、或私下施行这事工。因为有许多人,由于他们的软弱,需要个别的安慰。保罗提到,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中,他都证明了他对基督的信心,并将救恩之道劝勉各人(徒20:20-21)。

  因此,我们应当在此留意三件事。第一,不管神儿女的圣洁有多么出色,他们——只要他们仍住在必死的身体之中——还是不能无需赦免就站立在神面前。第二,这种恩惠属于教会,除非我们留在教会相通中,否则我们无法享有它。第三,它是由教会的牧者和牧师借着福音的宣讲或圣礼的施行分给我们的,这是主赋予信徒团体钥匙权柄的主要用处。因此,让我们每个人恪守自己的本分,只在主已经指定的地方寻求罪得赦免。与教会纪律有关的公开和好,将在后面单独讨论。

用于说明在信徒团体中蒙赦免的事例(23-29)

23.所有的信徒都要寻求他们的罪得赦免

  但是,既然我所说的那些狂热分子正试图从教会夺去唯一的救恩之锚,所以我们必须更加坚固自己的良心,抵挡这种有害的观点。诺瓦蒂安派(注:第三世纪异端 Novatianists)曾经用这教导搅扰教会,而我们的时代有某些重洗派(与诺瓦蒂安派几乎没有两样)陷入了同样的疯狂。他们幻想神的百姓在受洗时重生进入到纯洁、天使般的生命,脱离了一切肉体的污秽。但若有人在洗礼后跌倒了,他们说他只能面临神无情的审判。简而言之,对于在蒙恩之后又跌倒的罪人,他们没有蒙赦免的盼望。因为他们只认可人在最初重生时的罪得赦免。

  虽然圣经对这谬论的反驳再清楚不过了,但因为这些人欺哄了不少人(就像诺瓦蒂安派有许多跟从者一样),让我们简要说明一下,他们是多么疯狂地企图毁灭自己和他人。

  首先,既然主命令圣徒天天重复这个祷告:「免我们的债」(太6:12),他们无疑是在承认自己是欠债者。而且他们的祷告必不落空,因为主已经吩咐他们只寻求祂要给他们的。事实上,虽然父神证实祂必垂听每一个祷告,但祂已经用特殊的应许作这赦免的印记。我们还想再要些什么呢?神要圣徒承认自己的罪——这罪的确贯穿一生,祂也应许了赦免。说他们不会再犯罪,或说他们跌倒后就不能再蒙恩,这是何等大胆啊!祂要我们饶恕谁七十个七次呢?难道不是我们的弟兄吗(太18:21-22)?祂这样命令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我们效法祂的恩慈吗?因此,祂不是只赦免一两次,而是只要人意识到自己的过犯、向祂求告的时候,祂就赦免他们。

24.在旧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律法

  我们从教会在襁褓中开始:当先祖们合谋杀害自己兄弟的时候(创37:18),他们已经受了割礼、被拣选到圣约里,无疑已经借着父亲雅各的努力学到了公义和正直。但这罪行是甚至最堕落的强盗也应当憎恶的。最后,他们在犹大的劝告下心软了,只是卖了他(创37:28),但这也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残忍。西缅和利未残忍地报复示剑人(因他们的妹妹被玷污),这行为也被他们的父亲斥责(创34:25)。流便以卑鄙的情欲污秽了父亲的床(创35:22)。犹大放纵自己,不正当地与他的儿媳乱伦(创38:16)。然而,这些人不但没有从选民中被驱除,反而被兴起做领袖!

  大卫呢?当他担任公义的行政长官时,他多么邪恶地流了无辜之人的血、为自己盲目的情欲开路(撒下11:4、15)!他已经重生,甚至在重生之人当中蒙主高度的称赞,但他仍然犯了这罪(在外邦人中都觉得可怕),却也仍然蒙了赦免(撒下12:13)。

  并且(不必再提其他个人的例子),正如律法和先知所显明神对以色列人的怜悯的应许一样,主是如此多次地证明祂亲自显出赦免百姓过犯的愿望! 摩西应许当百姓背道之后回转归向主时,会发生什么呢?「那时,耶和华——你的神必怜恤你,救回你这被掳的子民;耶和华——你的神要回转过来,从分散你到的万民中将你招聚回来。你被赶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华———你的神也必从那里将你招聚回来」(申30:3-4)。

25.神在旧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先知

  但我不想开始无休止的列举。因为先知书中到处充满这样的应许,给被无数罪恶淹没的百姓提供怜悯。难道有比反叛更严重的罪吗?因为这被称为神与教会的离婚,但神的良善却超越了它。祂通过耶利米说:「人若休妻,妻离他而去,作了别人的妻,前夫岂能再收回她来?若收回她来,那地岂不是大大玷污了吗?但你和许多亲爱的行邪淫,还可以归向我。」(耶3:1)。「背道的以色列啊,回来吧!我必不怒目看你们;因为我是慈爱的,我必不永远存怒」(耶3:12)。无疑,这位宣告不愿罪人死亡、惟愿人悔改得生的神,祂里面不会有别的感觉(结18:23、32;33:11)。因此,当所罗门王奉献圣殿时,他也希望向这圣殿祈求赦免的祷告能蒙应允。他说:「祢的民若得罪祢(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祢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祢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又向自己的地,就是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你所选择的城,并我为名所建造的殿祷告,求在天上的居所垂听他们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饶恕得罪的民,赦免他们的一切过犯,使他们在掳他们的人面前蒙怜恤」(王上8:46—50)。而且主在律法中吩咐每日为罪献祭(民28:3及以下)也不是徒然的,因为主若没有预见到祂的百姓将不断承受罪的重担,祂绝不会设立这种补救办法。

26.在新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

  既然基督的来临显明了神丰盛的恩典,难道会从信徒那里夺走这种恩惠,使他们不敢为罪祈求赦免,如果他们得罪了主,就不会得到怜悯吗?如果说神在旧约中不断为圣徒提供罪得赦免的恩慈,如今已被全然夺走,难道不就是教导基督来是要毁灭祂的百姓,而不是要拯救他们吗?但我们若相信圣经——其中明确宣告主的恩典和温柔、祂向人所施的怜悯已经在基督里全然显现,祂丰盛的怜悯已经倾倒出来(多1:9,3:4;提后1:9),并宣告神已经叫人与祂自己和好(林后5:18及以下)——我们就不要怀疑天父的恩慈会更加丰盛地流向我们,而不是被切断或减少。

  这方面的证据并不缺乏。彼得曾经听说过:凡在人面前不承认基督之名的人,将在神的天使面前被拒绝(太10:33;可8:38),但他却在一个晚上三次拒绝主,甚至发咒起誓(太26:74);但他并没有不蒙赦免(路22:32;约21:15及以下)。那些在帖撒罗尼迦人中间行事不按规矩的人所受的管教,是领他们悔改的道路(帖后3:14-15;3:6)。甚至行邪术的西门也不是绝望的,彼得劝他祈求主,表明他仍有盼望(徒 8:22)。

27.犯罪教会的丰富恩典

  为什么有时教会全体犯了最可憎的罪,但保罗不但没有咒诅他们的领袖,反而温柔地帮助他们得释放呢?加拉太人的背道并不是轻微的犯罪(加1:6;3:1;4:9)。哥林多人比他们更加无可推诿,因为他们所犯的可憎罪行更多。尽管如此,两者都没有被排斥在神的怜悯之外。事实上,那些比别人犯了更多污秽、淫乱、放荡之罪的人,反而特别被邀请悔改(林后12:21)。因为主的圣约坚定不移、永不废弃,祂与基督——真正的所罗门——以及祂的众肢体庄严地立定这约:「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弃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将我的慈爱全然收回」(诗89:30-33)。最后,使徒信经的次序也教导我们:持续不断的赦罪之恩存留在基督的教会里。因为可以说,教会一建立,就加上了罪得赦免。

28.是否只有无意犯罪才蒙赦免?

  某些比较谨慎的人,当他们看到诺瓦蒂安派的教导被圣经清楚地驳斥时,就主张并非所有的罪都是不得赦免的,而是只有故意违反律法、也就是明知故犯,才不得赦免(注:这是重洗派的观点)。这也就是认为,只有无知之罪才会蒙赦免。但在律法中,主命令用一种祭来赎信徒的故意犯罪(利6:1及以下),用另一种祭来赎他们的无知之罪(利4)。因此,不允许故意犯罪的人赎罪,是多么邪恶啊!照我说来,没有什么比基督的牺牲更足以赦免圣徒的故意犯罪了,因为主已经以身体为祭作为印记,证明了这一点。

  此外,谁能用无知为显然精通律法的大卫辩护呢?大卫每天都在他的臣民当中惩罚通奸和谋杀罪,难道他不知道这是大罪吗(撒下11)?难道先祖们认为杀害兄弟合法吗(创37:18及以下)?难道哥林多人扭曲到以为情欲、污秽、淫乱、仇恨和纷争能讨神喜悦吗(林前5)?难道彼得被清楚地警告之后,不知道离弃他的主人是多大的恶行吗(太26:74)?因此,不要让我们的无情阻挡了神如此慷慨明显的怜悯之路。

29.古代教会中「第二次悔改」的问题

  的确,我知道古代作家们把信徒天天所犯的罪解释为小错,认为这是出于肉体的软弱;在他们看来,庄严的赎罪礼只局限于更可恶的罪行,就像洗礼一样不必经常重复(注:奥古斯丁、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特土良都有这类的说法)。我们绝不能将这种观点解释为,他们或者是想让那些初次悔改之后跌倒的人陷入绝望,或者是想将那些错误轻描淡写,好像它们在神眼中无足轻重。因为教父们很清楚,圣徒经常在不信当中动摇,有时发泄多余的誓言,偶尔大发雷霆,甚至当众咒骂,此外还被神全然恨恶的其他恶行所困扰。但这些作家们将这些罪称为「小错」,好把它们与教会认定具有重大丑闻的公开犯罪区别开来。此外,他们也让那些应当让教会来纠正的罪很难轻易被赦免。他们这样做,并非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罪很难在主面前蒙赦免;相反,他们如此严厉,目的是阻止别人轻率地陷入罪恶之中,以免被排除在教会相通之外。尽管主的道在这里应该是我们唯一的准则,但它无疑规定得更加适度。因为它教导:纪律不可严苛到令对方变得忧愁太过(林后2:7)。我们在上面已经更全面地讨论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