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圣经从创世之初就教导我们,神只有一个本质却有三个位格

正统派的教父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所采用的术语(1—6)

1.神的本质是属灵的,也是无法测透的

圣经对于神无限、属灵本质之教导不但足以厘清一般人的误解,也能驳倒世俗哲学的诡辩。一位古时的哲学家自以为聪明地说:“我们所看见的一切以及我们所看不见的一切都是神。根据他的说法,他幻想神性如水泼出,泼在世界各个角落。虽然神为了使我们保持审慎的态度,对于有关他本质的启示很少,但神借以上两种属性,破灭人愚蠢的幻想,约束人的任意妄为。的确,神无法测透的属性应该使我们畏惧用自己的感官揣测神。神属灵的本质也禁止我们从属世或属肉体的角度测度他。因着同样的缘故,神常常宣告他的居所在天上,而由于他是无限的,所以他也充满全地。因为神知道我们迟钝的心,常常体贴地上的事,所以为了使我们脱离迟钝、懒惰,他借自己属灵的本质叫我们思念天上的事。这也同时反驳摩尼教徒的谬误,他们假设了两个起源并教导:魔鬼几乎享有与神同等的地位。这无疑是要毁坏神的合一性和限制他的无限性。其实,他们之所以敢滥用一些经文,是因为他们极端无知,而他们的谬论本身就是出于可憎的愚蠢。因为圣经常常描述神有口、耳、眼、手、脚,所以那些神人同形论者就幻想神有与人一样的身体。要驳倒这些人是轻而易举的,连没有基本常识的人也明白,就像保姆经常以婴儿的口吻向婴儿说话一样,同样地,神向我们启示时也是如此。因此,神以这种方式对我们说话,并没有清楚地启示他的本质,而是俯就我们极其有限的理解力。

2.神的三个“位格”

然而神也以另一种特殊的名号称呼自己,目的是将自己更清楚地与偶像分别。神不但宣告他是独一的神,同时也向我们启示他有三个位格。除非我们明白这三个位格,否则在我们的脑海里就只有神这空洞的名字飘来飘去,对真神没有任何概念。为防止有人在此误以为有三位神,或误以为神单纯的本质分裂成三种不同的位格,我们必须在此下一个简洁而通俗易懂的定义,免得产生多种误解。但因一些人强烈地反对使用“位格”这词,犹如这是人所杜撰的,所以我们首先要思考他们的观点是否合理。

使徒称神的儿子为“神本体的真像”(来1∶3),无疑在说父神的某种存在(subsistence)与子有所不同。如果我们按照一些解经者所说的,把”本体“等同于”本质(essence)“,犹如基督像蜡模上的印张一样代表父神的实质(substance),不但不敬、而且荒谬。既然神的本质(essence)是单一不可分割的,且他一切的属性都在自己里面,没有分开或减少,是完美的整体;那么,若将”本体“等同于”本质“,则子是父的“真像”的说法就是不恰当、荒谬的。然而,尽管父、子在属性上彼此有别,但父已在子身上完整地显明自己,所以说神借子叫人看到他的本体(hypostasis)是极有道理的。接下来使徒所说的也与这密切相关,即子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来1∶3,参阅Vg.)。从使徒的话可以清楚地推理,父有一个本体在子里面发出光辉;而从中也可以很容易地推理,子有一个本体(hypostasis)使他与父有别。

这样的推理也能运用在圣灵上,以下我们将证明圣灵也是神,但也有一个与父有所分别的存在(subsistence)。实际上,这不是本质(essence)上的差别,因为神的本质只有一个。因此,若使徒的见证可靠,其必然的结论就是神有三个“本体(hypostases/ὑπόστασις)”。既然拉丁文中“位格(Persona)”这一词能够表达同样的概念,那么在如此清楚的事上争吵,就是吹毛求疵甚至顽梗不化。若有任何人非得按字面的意思直译,他可以用“存在(subsistence)”这一词,也有人用“实质(substance)”代表同样的意思。不仅拉丁教会使用“位格”这一词,希腊教会也许为了表达他们同样的观点,也教导在神里面有三个“方面(prosōpa/πρόσωπα)”。尽管他们——不管是希腊人还是拉丁人——使用不同的单词,却表达出相同的意思。

3.“三位一体”以及“位格”的术语帮助我们明白圣经的教导,因此是可以使用的

虽然异端分子反对我们用“位格”这一词,或一些吹毛求疵的人也强烈反对说这词是人所发明的,然而他们都无法动摇我们的信念:即圣经提到三个位格,每一个位格都完全是神,然而神却只有一位。因此,那些反对我们使用这两个术语去解释神在圣经上所启示之真理的人是何等邪恶!

异端分子主张不但我们的思想要受圣经的限制,就连我们所使用的术语也要一字不漏地能在圣经里找到,否则我们所使用的术语将会导致纷争。因此我们厌倦了言语上的争吵,我们的争吵使我们失去真理,甚至失去爱心。

若每一术语的每一音节与圣经不符,他们就称之为外来语,这等于将一种不合理的准则纳入、将这可笑的原则——禁止一切用圣经之外的字来解释圣经——强加于人。然而如果他们所谓“外来”的意思是标新立异、盲目辩护,并造成纷争而不造就人,对人明白圣经毫无助益,只能使敬虔的人觉得刺耳,并使他们离弃神话语的单纯性,若是这样,我也会举双手赞成他们的立场,因为我深信当论到有关神的事,我们的言语和思想都当谨慎,因为凭自己思想神是愚蠢的;凭自己谈论神是荒谬的。我们应当坚持某种评判的标准:从圣经中寻求思想和言论可靠的准则,并依此准则思想和谈论。至于那些令人困惑难解的经文,难道我们不能用更清楚的术语解释它们吗?只要我们谨慎、忠实地确定这些术语与圣经的教导相称,在恰当的时候适当使用它们。在教会历史上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值得我们参考。当我们证明教会在历史上非用“三位一体”以及“位格”这两个术语不可时,若有人仍然反对,难道我们不应该判定他不配承载真理之光吗?因为,他不过是在责难我们将真理清楚阐明。

4.教会主张采用“三位一体”、“位格”和类似的术语,对于揭发假教师而言是必要的

然而,为了抵挡诽谤者对真理的攻击,很有必要使用这类所谓新奇的术语,因为他们会使用各种诡计来逃避真理。这方法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因我们在竭力打败纯正教义的仇敌。除非我们勇敢地追击这些滑头的蛇,彻底剿灭他们,否则他们将会迅速地溜走。因此,古时敬虔之人因多次与邪恶的教义争战,而被迫以最清楚的方式教导真理,免得给不敬虔之人留余地,因他们的仇敌惯于口若悬河地掩饰他们的谬论。阿里乌(Arius)因无法反对圣经十分清楚的教导而承认基督是神,也是神的儿子,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假装自己的教导与正统神学家们一致。然而他同时滔滔不绝地胡诌基督是受造的,并与其他受造物一样有起始。当时的神学家们为了彻底揭发这诡计多端的阿里乌,就比以前的神学家更清楚地教导基督的神性,并宣告基督是神永恒的儿子,且本质与父相同。当阿里乌主义者开始恶毒地恨恶和咒诅本质相同的“同本体(homoousios)”这一词时,他们的亵渎便昭然若揭。但如果他们从一开始全心全意地认基督为神,就不会否定基督在本质上与父相同。那些正直的人为了一个小小的单词激烈地争辩,似乎扰乱了整个教会的和睦,谁敢指控他们是好争论的人呢?其实,这小小的单词区别了纯正信仰的基督徒和亵渎的阿里乌主义者。之后撒伯里乌(Sabellius)兴起,他居然认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号是无关紧要的。他争论说,我们提出这三种称呼并不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任何差别,而是为了表示神不同的属性,尤其是神众多属性中的三种。若有人质问他,他习惯说,我承认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也是神,但不久之后他就回避说:他的意思就好比神是有权能的、公义的以及智慧的一样。他这样说只是老调重弹,即圣父就是圣子,圣灵也是圣父,他们之间没有秩序和任何其他分别。为了彻底粉碎这人邪恶的教导,这些敬虔的、正直的神学家们厉声疾呼:我们必须承认独一的神有三个位格。他们也用那明确和单纯的真理激烈地反驳他迂回的诡计,肯定地说:独一的真神有三个不同的位格,或这三个位格是一体的。

5.神学术语的局限性和必要性

若这些术语并非出于人轻率的捏造,我们就要谨慎,免得别人可以正当地指控我们的反对是出于骄傲和冲动。我也希望我们不需要用这些术语,只要众人都承认这信仰,即圣父、圣子、圣灵是同一位神,然而子不是父,圣灵也不是子,他们各有各的特质。

其实我不是固执己见,要在文字上争辩。我发现古时的神学家们虽然抱着敬畏的心态谈论这主题,但他们彼此的观点并不一致,甚至有时候连自己的观点也都自相矛盾。大公会议有关三位一体的信条也很奇怪,虽然希拉利(Hilary)为之辩护。甚至连奥古斯丁对三位一体的解释有时也是过于随意的。希腊人和拉丁人同时也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我只要举出一个他们不同的观点即可。拉丁人把“同本体(homoousios)”这一词翻译为“同质(consubstantial)”,意思是指父和子的“实质(substance)”一样,他们用“实质(substance)”而非“本质(essence)”。耶柔米(Jerome)在写给达玛苏(Damasus)的一封信中同样主张,说在神里面有三种不同的“实质(substances)”是亵渎的。然而希拉利在他的作品中不下一百次地提到在神里面有三种“实质(substances)”。但耶柔米对“本体(hypostasis)”这一词非常迷惑,他认为当人提到在神里面有三个“本体(hypostases)”时是极大的错误,且他认为即使有人以敬虔的态度使用这一词,仍不能改变这是不恰当的表达。也许他说这话时是真诚的,也许是他有意毁谤他所恨恶的东方教会主教们。他也毫不公正地宣称所有世俗的学校都教导“本体(hypostasis)”和“本质(ousia)”是同义词,然而“本质(ousia)”这词的一般用法完全反驳了这种论调。奥古斯丁则较为中庸和谦恭。他说虽然“本体(hypostasis)”这一词在三位一体上的用法是拉丁人未曾听过的,然而他仍然接受希腊人对这一词的用法,甚至他也宽容拉丁人模仿希腊人对这一词的用法。而苏格拉底(Socrates)在他《三部史》(Tripartite History)的第六卷中解释“本体(hypostasis)”这一词,认为是没有学问者将其错误地运用于三位一体的教义。希拉利控告异端分子犯了大罪,因他们使全教会开始用这一词,虽然它所代表的意思应当被隐藏在人敬虔的心里而不说出来,另外他也公开宣称用这一词是不应该的,因为试图将表达不出来的事表达出来,也是任意妄为地讲论圣经未曾启示的事。但随后他又唠唠叨叨地为自己所采用的新术语向众人道歉,他主张除了圣父、圣子和圣灵的称呼之外,若多说就是超乎人的言语所能表达,也超乎人的理解力。同时他也在另一处宣称高卢的主教们是有福的,因为他们没有接受、捏造或听过除了那从使徒时代都接受的古老、单纯的信条之外的任何教义。奥古斯丁虽然用这一词,但他也承认使用这词的问题,他说,在如此深奥的教义上,鉴于人类语言的贫乏,我们不得不使用“本体(hypostasis)”这一词,并不是因为我们认为这一词能够表达如此深奥的教义,而是不想在父、子和圣灵这独一的神如何是三位的事上缄默不言。

既然这些敬虔之人在这教义上如此严谨,那么我们就不应当严厉地斥责人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不完全接受我们所采用的术语,只要他们的反对不是出于傲慢、顽固或恶意。只要他们愿意思考我们采用这术语的必要性,他们就可以逐渐地适应这种实际的表达方式。同时他们也要留意,若不采用这一词,当他们一方面要反驳阿里乌主义者,另一方面又要反驳撒伯里乌主义者时,他们就更不容易避免使人怀疑他们是阿里乌主义或撒伯里乌主义的门徒。阿里乌说基督是神,但又喋喋不休地说基督是受造且有起始的;他说基督与父原为一,却又私下与他同派的人小声地议论说基督只是与其他信徒一样与神合一,尽管基督的特权比其他信徒大。然而你只要用“同质(consubstantial)”这一词就可以揭去这背叛者的面具,并且也不算擅自在圣经上加添什么。撒伯里乌说父、子和圣灵的称呼并不表示神性上有差别。一旦你说有三个位格,他就立即歇斯底里地吼叫说你相信三位神。然而你只要说神在合一的本质内存在三个位格,就可以扼要地表达出圣经上对神的教导。尽管有人被迷信束缚到无法忍受这些术语,但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否认当我们听到“一位神”时,我们应当将之理解为“实质的合一”(unity of substance),或听到“在本质上合一的三个位格”,就是指三位一体里面的三个位格。只要我们坦诚地承认这一点,就无须玩弄文字游戏。我从很久以前就多次经历到,那些在文字上争论不休的人心里怀着隐秘的苦毒。因此,主动地向他们挑战比委婉地取悦他们更得当。

6.最重要术语的含义

撇开术语上的争论不谈,让我们注意术语本身。我所说的”位格(person)“,是指神圣本质(Divine essence)中的一个存在(subsistence)——虽然每个存在都与另外两个关联,但却因着不可转移的性质而有所区分。我所说的“存在(subsistence)”,与“本质(essence)”这一词有所不同。因为如果”道“简单地就是”神“,却没有其他特别的属性,那么当约翰说”道与神同在“时,就是错误的(约1∶1)。当他立刻又说”道就是神“的时候,是教导我们神只有一个本质(essence)。除非道住在父里,否则他就无法与神同在,“存在(subsistence)”这概念就是由此而来的。虽然“存在(subsistence)”与“本质(essence)”不可分割地联合,但仍有某种性质能与“本质(essence)”区分。现在我要指出,这三个“存在(subsistence)”虽然彼此相关,却因各自的特性而有所区分。这就清楚地表达了三位之间的关系:当我们简单地提到”神“这一词时,就包括圣子、圣灵和圣父。但我们一旦将父与子相比时,却可因他们彼此不同的特性而辨别他们。再者,每个位格的特性是不可转移的,因为那属于圣父、并使他与圣子有别的性质不可能同时属于圣子。我并不反对特土良所下的定义,只要我们没有误会他的意思:”在神里面有某种安排(arrangement or economy),但这种安排对本质的合一毫无改变(Tertull. Lib. contra Praxeam)“。

圣子永恒的神性(7—13)

7.道的神性

在我继续讨论这个主题之前,我必须先证明圣子和圣灵的神性。之后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之间不同的特征。

的确,当神在圣经里向我们陈明他的道时,我们若将之视为耳旁风(就如人说话的声音迅速在空中消逝一般),并且认为神向众族长们所宣告的圣言和一切预言也都是如此,则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其实“道”的意思就是与神永恒同在的智慧,且一切的圣言和预言都源于这智慧。正如彼得所见证的,古时的先知借着基督的灵说话,就如使徒和一切在使徒之后传扬天国福音的人一样(彼前1∶10—11;参阅彼后 1∶21)。因为当时基督未曾降世,但我们仍要记得,父在创立世界之前就生了道(参阅次经便西拉智训24∶14,Vg.)。若那借众先知说话的灵就是代表神真道的灵,无疑我们可因此确知他是真神。且摩西在记载宇宙的创造时清楚地教导过这一点,因他将这道当作神与他受造物间的桥梁。他明确地告诉我们,神在创造各个受造物时是用话语,“要有这……”或“要有那……”(创1),这就是因为神要他测不透的荣耀借着道照耀出来。对于那些喜爱饶舌的人来说,要反驳这一点并不困难,因他们可以说道在这里只是神的吩咐而已。然而众使徒是更佳的解经家,他们教导说,世界是借子所造的,并且他以自己权能的话语托住万有(来1∶2—3)。在这经文中,道所指的是子的命令或吩咐,并且他本身也是父神永恒不可或缺的道。的确,所罗门说智慧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存在于父神里(参阅次经便西拉智训24∶14,Vg.),并且管理神一切的创造和作为,任何头脑清楚的人都不会认为所罗门的话模糊不清(箴8∶22及以下),因当神正在执行他永恒不变的旨意(以及奥秘的事)时,我们若说这只不过是某种暂时的吩咐,是极其愚蠢的。基督也曾说过与此有关的话:“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5∶17 p.)基督之所以在此宣告他从创立世界以来与父一同做工,就是进一步地解释摩西所记载的。所以结论是:神借他的话语创造万有,好让道在这事工上有分,并且他们也一起同工。使徒约翰宣告说,道从太初就是神,与神同在,同时也与父神一同创造万物(约1∶1—3),这就是最清楚的启示了。因为约翰同时教导道永恒的本质和无法替代的特征,也明确地陈述神如何借着他的话语创造这宇宙。因此,既然一切来自神所陈明的启示可以准确地用“神的道”这一术语来表达,这有永恒本质的道就有至高的地位,也是众圣言的来源。因道是不改变的,他永远与神同在,他也是神本身。

8.道的永恒性

在这教义之下,有些犬类不断狂吠,他们虽然不敢公开剥夺道的神性,却暗中夺去他的永恒性,因他们说神在创造宇宙开口说话时,就是道的起源。他们竟如此大胆幻想神的本体有所改变。因为那些有关神外在行动的称呼是在他成就这工之后归给他的(就像他被称为天地的创造主),因此真敬虔之人不会用任何意味神本体有变化的称号来称呼神。因为若神本身在创造上有任何新的变化,那就与《雅各书》的记载有冲突:“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 p.)那么若有人说那永远是神且创造宇宙的道有开端,对基督徒而言,没有比这更不能容许的。但他们说摩西记载神所说的第一句话时,就暗示在此之前道并不存在,他们认为这是很明智的说法,其实这是毫无根据的。我们不能说因神的道在某个时候开始显明,便说道是在此时开始。事实上我们反而要说:当神说“要有光”(创1∶3)并因神的道而出现光时,神的道在这之前早就存在了。但若有人问是多久以前,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当基督说:“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17∶5 p.),在此他也没有告诉我们他是何时开始存在的。约翰也没有忽略这一点,因在他记载宇宙的创立之前(约1∶3)就说:“这道太初与神同在”(约1∶2)。因此我们要再复述一次,神在时间开始之前所生的道,永远与神同在。这就证明道的永恒性、真实的本质以及他的神性。

9.旧约记载基督的神性

我现在还不打算讨论中保的职分,这要等到我阐述救赎的教义时再讨论。但无论如何,既然众信徒都当承认基督就是那成肉身的道,我在此列举证明基督神性的经文再合适不过了。虽然《诗篇》45篇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诗45∶6,44∶7,Vg.),但犹太人却背叛神并将伊罗欣(Elohim)这名号也归在天使和天军身上。然而在圣经上我们找不到一处经文将任何受造物高举在永恒的宝座上。实际上,基督不只被称为“神”,也被称为永恒的统治者。此外,当神这称呼归在人身上时都有清楚的解释,好比摩西被称为“在法老面前代替神”(出 7∶1),然而却有人将之读作“法老王的神”,这是极为愚蠢的。事实上,我承认有些卓越非凡的事物常常被称为“神圣的”,但《出埃及记》7∶1的上下文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样的理解是勉强、不合理,且毫无意义的。

但若他们仍然顽固不信,我要再指出,先知以赛亚清楚地教导:基督既是神又有至高者的权柄,这权柄充分证明他的神性。以赛亚说:“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赛9∶6 p.)犹太人却反对这经文并将之更改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要称他为……”他们只将“和平的君”这称呼归给基督。但先知在这里用如此众多的称号称呼父神有何用途呢?因为先知的意图是要用这些清楚的称呼来形容基督,以便造就我们对基督的信心。为这缘故,他在此称基督为“全能的神”,就如他在第七章里称他为“以马内利”一样。但没有比耶利米更清楚地证明基督神性的了:“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5—6p.;参阅33∶15—16)。根据犹太人的教导,一切对神的称呼只是他的名号而已,唯独“耶和华”这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称呼才表明他的本质。我们因此推知神的独生子就是那位在另一处经文中宣告不将自己的荣耀归给假神的永恒的神(赛42∶8)。

然而在这里犹太人也找借口说,摩西将耶和华这称呼归给他所设立的祭坛,并且以西结也将这称呼归给新城耶路撒冷。但谁不明白这祭坛的设立是为了提醒犹太人,是神自己“高举摩西”,且将神的名归给新城耶路撒冷是要见证神的同在?因先知如此说道:“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结48∶35)事实上摩西这样说:“摩西筑了一座坛,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出17∶15,参阅Vg.)但他们对《耶利米书》中的另一处经文更有争议,因为这经文也将耶和华的名归给耶路撒冷:“他(耶路撒冷)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33∶16,参阅Vg.and Comm.)这经文不但没有否定,反而肯定了基督的神性。因他在前面已证明基督就是那赐义给教会的耶和华,因此他宣告神的教会将会确知这点并因这名在此而欢喜快乐。所以在前面的经文中,先知宣告义的来源;在后面的经文中,他告诉我们这义归给教会。

10.“永恒神的使者”

但如若这证据仍不足以说服犹太人,我想知道他们要用什么诡计逃避这事实:即在旧约里耶和华常常以天使的形象显现。圣经记载,有位天使向圣洁的族长显现,并宣称他的名叫永生的神(士6∶11、12、20—22,7∶5、9)。若有人反对说这只是他的角色而已,这解释的困难没有得到解决。因为如果他只是使者,他就不会允许人向他献祭,从而窃取神的荣耀。然而这位天使在拒绝用餐后,吩咐他们将燔祭献给耶和华(士13∶16),这就证明他就是耶和华(士13∶20)。因此玛挪亚和他的妻子从这异象中推知他们所看见的不只是天使,而是神自己。于是他们大声呼喊:“我们必要死,因为看见了神。”(士13∶22)并且当他妻子回答:“耶和华若要杀我们,必不从我们手里收纳燔祭和素祭。”(士13∶23)他妻子承认之前被他们称为天使的就是真神,况且天使的回答也消除人一切的疑虑:“你何必问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士13∶18)塞尔维特(Servetus)最可憎的亵渎之罪就是他宣称:神从来没有向亚伯拉罕和其他的族长显现,而是天使代替神受人敬拜。然而教会正统的神学家正确和智慧地将那位天使解释为神的道,这道在那时就预表基督并开始担任中保的职分。在那时候他虽然未曾成肉身,但他却以中保的职分降临,以便与信徒有更亲密的交通。他因这更亲密的交通被称为天使,然而他却仍然保留他的本性,就是拥有测不透之荣耀。先知何西阿陈述雅各与天使较力时说:“耶和华万军之神在那里晓谕我们以色列人,耶和华是他可记念的名。”(何12∶5,Vg.)然而塞尔维特又再次胡诌:天使在这里代替神向人显现,好像先知没有肯定摩西已经说的话:“何必问我的名?”(创32∶29 p.)且雅各这圣洁的族长宣告“我面对面见了神”(创32∶30)时,这句话好像还不足以证明他不是受造的天使。保罗说,基督就是在旷野中带领百姓的元帅(林前10∶4),这也证明了基督的神性,虽然他降卑的时候未到,但那永恒之道在这里预表他将担任的职分。我们若客观地查考《撒迦利亚书》第二章,就会发现那位差派另一位天使的天使(亚 2∶3)被称为万军之耶和华,也有至高的权能归给他(亚2∶9)。我现在要略过许多信徒已相信的证据,虽然这些证据根本没有感动犹太人。当以赛亚说:“看啊,这是我们的神;……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他,他必拯救我们”(赛25∶9,参阅Vg.)时,任何有辨别力的人都明白这里指的是那位再次兴起拯救他百姓的神,并且这有力的描述被重复两次,指的正是基督。更清楚和更有说服力的经文就在《玛拉基书》中。先知应许犹太人,他们当时所等候的统治者会忽然进入他的殿(玛3∶1)。那殿是唯独献给至高神的,而先知宣称这就是基督的殿。因此我们知道他就是犹太人自始至终所敬拜的同一位神。

11.使徒在新约圣经中见证基督的神性

新约圣经有无数证明基督神性的见证。所以,我们只需列举一部分而非所有的见证。虽然使徒们有关这方面的记载都是关于成了肉身之后的基督,然而我将列举的见证绝对足以证明他永恒的神性。

首先,特别值得我们留意的就是使徒的教导,即一切在旧约里关于永恒神的预言,已经在基督身上应验或将被基督应验。以赛亚预言,万军之耶和华将是“向以色列两家作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赛8∶14 p.),而保罗宣告这预言在基督身上已经应验(罗9∶32—33),因此他称基督为万军之耶和华。同样他在另一处说:“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罗14∶10 p.)“经上写着……万膝必向我跪拜(罗14∶11,Vg.);万口必凭我起誓”(赛45∶23)。既然神在《以赛亚书》中预言这有关他自己的事,而之后基督在自己身上应验这预言,就证明他是那位不将自己的荣耀分给假神的真神。显然,保罗为以弗所信徒引用的《诗篇》唯独是指神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弗4∶8;诗68∶18,67∶19,Vg.)保罗知道神以辉煌的胜利击败列国,这预表某种升天,所以,他记载这预言在基督身上进一步应验了。约翰也证明以赛亚的异象所启示的是子将有的荣耀(约12∶41;赛6∶1),尽管当时以赛亚记载他所看到的是神的威严。显然,使徒在《希伯来书》中所归给子神的称号是最荣耀的:“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来 1∶10 p.;诗101∶26 p.,Vg.,102∶25,EV)同样地,“神的使者都要拜他。”(诗96∶7,Vg.,97∶7,EV;参阅来1∶6)当使徒用这些经文指基督时,是正确的运用,因为这些经文所颂赞的大事唯独基督应验了。因为起来怜恤锡安的那位就是基督(诗101∶14,Vg.,102∶13,EV),是基督自己宣称他统治万国万岛(诗96∶1,Vg.,97∶1,EV)。难道约翰会犹豫将神的威严归于基督?他早就宣告道从太初就是神(约1∶1、14)。难道保罗会犹豫将基督立在神的宝座上吗(林后5∶10)?他早就公开宣告基督的神性,说他是“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为了更清楚地证明保罗在这事上前后一致,在另一处经文中他记载:“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 p.)。如果神是永远可称颂的,那么一切的荣耀和尊荣都应当归给他,正如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所肯定的那样(提前1∶17),并且他毫不隐瞒这事实,而是公开地宣告:“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腓2∶6—7 p.)约翰接着说:“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15∶20 p.),免得不敬虔的人反对说这是想象中的神。其实,他在圣经中被称为神,见证已经够多了,尤其是摩西已见证并无他神,只有一位神(申 6∶4)。此外,保罗也说:“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林前8∶5—6 p.)当同一位保罗亲口告诉我们:“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 p.),而且“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20∶28 p.)时,我们凭什么仍想象出保罗根本不承认的另一位神呢?无疑地,历史上一切敬虔的人也都认同保罗的观点。多马也以同样的方式宣告基督是他的主、他的神(约20∶28),是那位他向来所敬拜的独一真神。

12.基督的工作显明的神性

如果我们根据圣经所记载基督的工作来衡量他的神性,那就会更清楚地看到他的神性。事实上,当他说他从一开始就与父同工时(约5∶17),犹太人虽然对他所说的话完全不明白,却仍然能感觉到他在声称拥有神的权能。因此,就如使徒约翰所说:“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5∶18)如果我们不承认这经文很清楚地肯定基督的神性,那我们的愚昧是何等大!其实,他以护理和大能掌管宇宙,又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使徒记载这是基督所做的,唯独造物者能成就这一切。且他不但与父一同掌管世界,也担任其他受造物无法担任的职分。耶和华借先知以赛亚说:“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赛43∶25 p.)根据这句话,当犹太人指控基督在赦罪上违背神时,基督不但用言语宣告,也用神迹证明,这权柄是他自己的(太9∶6)。我们因此明白,他不但执行赦罪的工作,他也拥有实际赦罪的权柄,并且耶和华说他断不会将这权柄交给另一位。难道不是唯有神才能鉴察人隐秘的思想吗?然而基督也拥有这能力(太9∶4;参阅约2∶25),因此我们可得知基督就是神。

13.基督所行的神迹见证他的神性

基督所行的神迹十分清楚地见证他的神性,虽然我们承认先知和使徒都行了和基督一样或类似的神迹,然而至少在某些方面有极大的不同:他们所行的神迹彰显神给他们的恩赐,但基督所行的神迹却彰显他自己的大能。的确,有时在他行神迹时借着祷告将荣耀归给父神(约11∶41),然而在大多数的时候,他所行的神迹是向我们彰显他自己的大能。既然他可以赐给人行神迹的权柄,难道他不是神迹的真正创始者吗?使徒马太叙述道:基督将权柄赐给使徒、叫死人复活、医治麻风病人以及赶鬼,等等(太10∶8;参阅可3∶15,6∶7)。此外,使徒们借着行神迹证明这权柄唯独来自基督。彼得说:“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徒3∶6)难怪基督要借行神迹征服犹太人的不信,因为这些神迹唯独来自他自己的大能,也充分证明他的神性(约5∶36,10∶37,14∶11)。

除此之外,在神之外没有救恩、没有义、没有生命,既因这一切都在基督里,所以基督就是神。我也不接受人说:是父神将生命和救恩注入基督里,因为圣经并没有说基督领受了救恩,而是说基督就是救恩本身。而且既然只有一位是良善的(太19∶17),那么除了义和良善本身,必死的人怎么会是义和良善的?为何使徒约翰说,从创立世界以来生命在他里头,并且他也是人的光(约1∶4)?根据这样的证据,我们就坦然无惧地信靠和盼望基督,因为我们知道信靠受造之物是亵渎神。基督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14∶1 p.)保罗也这样解释《以赛亚书》中的两处经文:“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10∶11;赛28∶16)以及“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罗15∶12 p.;赛11∶10)关于这件事,我们无须从圣经中寻找更多的证据,因我们常常看到这句话:“信我的人就有永生。”(如,约6∶47)圣经记载,人靠着信心求告基督,而这样的祷告也是神的威严所应得的。因先知约珥说:“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珥2∶32,Vg.)。另一处经文也说:“耶和华的名是坚固台;义人奔入,便得安稳。”(箴18∶10 p.)既然人因求告基督的名而得救,因此证明了他就是耶和华。此外,司提反的祷告也是一个明证,他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徒7∶59)之后亚拿尼亚见证整个教会都求告基督的名:“这人怎样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你的圣徒,并且他在这里有从祭司长得来的权柄捆绑一切求告你名的人。”(徒9∶13—14 p.)后来保罗为了更进一步地教导我们“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保罗承认他唯一教导哥林多信徒的教义就是使人认识基督(林前2∶2)。

既然神吩咐我们唯独以认识他为荣,而保罗也劝我们唯独认识圣子,难道这不是极奇妙的事吗?(耶9∶24)既然我们唯独以能认识基督为荣,那么谁敢说他只是受造物?除此以外,使徒保罗在他书信的问候中,不但为众信徒求告圣父的祝福,同样他也求告圣子的祝福(罗1∶7;林前1∶3;林后1∶2;加1∶3等)。这教导我们,虽然圣父的福分是借子的代求临到我们,但因圣子与圣父分享大能,所以这些福分也是直接从圣子而来。这实际的知识无疑比任何的思辨更确实可靠。当敬虔的人感受到重生、光照、救恩、称义及成圣时,就清楚地经历到神,甚至几乎可以触摸着神。

圣灵永恒的神性(14—15)

14.圣灵的工作证明他的神性

同样地,我们也要从圣经中寻找证明圣灵神性的证据。事实上,摩西对创世的记载非常清楚,“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2,参阅Vg.),或在空虚混沌的地上。因这记载告诉我们,这宇宙的美丽不但依靠圣灵赐予生命的力量,并且在神未曾装饰宇宙以前,圣灵就已运行在空虚混沌的地球上。人也无法诡诈地回避以赛亚所说的话,“现在主耶和华差遣我和他的灵来”(赛48∶16,参阅Comm.),因父神和圣灵共同以至高的权能差派先知,这就彰显圣父和圣灵的神性。然而最有力的证据是我们熟悉的用法。圣经所归与圣灵的属性以及众信徒在敬虔历程中的经历都告诉我们,圣灵远超过任何受造物。因为这位无所不在的圣灵托住万有,使他们成长,并在天上和地上赐给他们生命。圣灵在受造物的范围之外,因为他不受任何限制。圣灵既可赐给万物活力,我们的存留、生活、动作都在乎他,无疑他就是神。

再者,既然重生是进入永不朽坏的生命,所以就远超过肉体的生命,那么赏赐这生命的圣灵何其伟大!圣经在多处经文中教导,圣灵使人重生并非借任何外力,而是借着他本身的大能,而且这生命不但是今生的,也是永恒的。简言之,圣灵就如圣子那样担任唯独属神的职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2∶10),并且没有任何受造物做他的谋士(罗11∶34)。圣灵赏赐智慧和口才(林前12∶10),而且耶和华向摩西宣告这是他自己的工作(出4∶11)。我们借着圣灵与神交通,并在我们心里感受到圣灵赏赐生命的力量。他使我们称义;力量、成圣(参阅林前6∶11)、真理、恩典以及一切的益处都来自他,因为圣经记载圣灵是众恩赐的源头(林前12∶11)。保罗这句话特别值得一提:“恩赐原有分别”(林前12∶4),且圣灵是随己意分配给众信徒(参阅来2∶4),然而“圣灵却是一位”(林前12∶4 p.),因圣灵不但是众恩赐的源头,也是赏赐恩赐者。保罗后来更清楚地说:“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1 p.)若圣灵不是居住在神里面,圣经就不会记载他随己意行事。因此保罗明确地告诉我们,圣灵拥有属神的大能,他也告诉我们,他以位格的形式(hypostatically)居住在神里面。

15.圣灵神性的直接证据

而圣经在论到圣灵时毫不犹豫地用“神”称呼他。保罗之所以说我们是神的殿,所根据的是圣灵居住在我们里面(林前3∶16—17,6∶19;林后6∶16)。我们不要轻看这事实,神在旧约中多次预言信徒将做他的殿,而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是这预言的应验。奥古斯丁清楚地论道:“假设神吩咐我们用木、石为圣灵造一座殿堂,因为这尊荣唯独是属神的,所以这样的吩咐就能清楚地证明圣灵的神性。何况神乃预定我们而非木石作他的殿,这岂不是更证明圣灵的神性吗?”(35)b使徒保罗有时说“我们是神的殿”(林前3∶16—17;林后6∶16),有时又在同样的意义上说我们是“圣灵的殿”(林前6∶19)。彼得在谴责亚拿尼亚向圣灵撒谎时,说他并不是欺哄人而是欺哄神(徒5∶3—4)。当以赛亚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时,保罗教导说,这就是圣灵在说话(赛6∶9;徒28∶25—26)。事实上,先知通常说他们所陈述的话是出自万军之耶和华,而基督和使徒将其看作是出自圣灵(参阅彼后1∶21)。由此可见,那位说预言的圣灵就是耶和华。再者,神说以色列百姓的悖逆激怒他,而以赛亚记载说,他们“使主的圣灵担忧”(赛63∶10 p.)。最后,圣经记载亵渎圣子的可得赦免,而亵渎圣灵的却在今世或来世永不得赦免(太12∶31;可3∶29;路12∶10),这就证明圣灵的神性,因为圣经公开宣告亵渎圣灵是不得赦免的罪。我在此故意略过许多教父的见证,他们认为大卫的这句话足以证明圣灵的神性:“诸天借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借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p.)这证明创造宇宙不但是圣子,也是圣灵的作为。但我不以为然,因为既然《诗篇》经常同一件事重复两次,并且在旧约中“口中的气”意思与“神的道”(赛11∶4)相同,所以这经文并不足以用来证明圣灵的神性。然而,我上面已列举的几个证据足以证明圣灵的神性。

三位一体之间,三个位格的区分与合一(16—20)

16.合一

此外,神借着基督的降临更清楚地彰显自己,也更清楚地彰显他有三个位格。圣经有许多这方面的证据,但以下这个证据就足以证明。保罗强调神、信心以及洗礼的合一(弗4∶5),他甚至如此辩论:信心的对象只有一位,这就证明神只有一位;既然洗礼的目的也只有一个,也就证明信心的对象只有一位。因此,我们奉谁的名受洗,谁就是独一真神。事实上,基督愿意借着这庄严的宣告证明信心正确的对象已经显明,因此他说:“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 p.)这里的意思就是要奉那位已启示自己为父、子、圣灵的独一真神的名受洗。显然神的本质包括三个位格,并且我们透过这三个位格认识独一的神。

的确,信心不应当摇摆不定,寻求各样的对象,而是应当仰望独一的真神,与他联合、专靠他。另一方面这也证明,若有不同的信心,也一定会有许多不同的神。既然洗礼是信心的圣礼,所以它就向我们证明神的合一性,因为只有一种信心。这也证明我们只能奉独一真神的名受洗,因为我们奉谁的名受洗我们就相信谁。所以当基督吩咐我们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洗时,意思不就是我们应当以一种信心信靠父、子、圣灵吗?难道这不就清楚地证明父、子、圣灵是同一位神吗?b因此,既然神只有一位是众信徒理所当然相信的大前提,所以结论是:道和圣灵就是神的本质。阿里乌主义者以前常常愚蠢地呐喊,他们一方面宣称是圣子的神性,另一方面,又从他的身上夺去神的本质。马其顿主义者(Macedonian)也同样地疯狂,因他们将“圣灵”解释为那些浇灌给众人的恩赐。既然智慧、知识、理智、勇气以及对主的敬畏都是来自圣灵,所以他就是那位赐人智慧、理智、勇气以及敬虔的灵(参阅赛11∶2)。虽然他将不同的恩赐分给不同的信徒,然而就如使徒保罗所说:“圣灵却是一位。”(林前12∶4)

17.三个位格

再者,圣经清楚地陈述了父与道的差别,以及道与圣灵的差别。既然这是极大的奥秘,我们考察时就必须怀着敬畏和谨慎的心。我非常欣赏纳西盎的格里高利的这段话:“我每逢想到三个位格的合一时,就立刻受到三个位格光辉的照耀;我也无法思想到这三个位格而不同时想到他们彼此的合一。”因此我们要谨慎,免得我们以为三个位格是分离的,而不明白他们是彼此合一的。

的确,“父”、“子”、“圣灵”这些称呼都指出他们之间真实的分别,我们不要以为这些描述神作为的称号是虚空的,他们之间确实有分别,却无分割。我们上面所引用过的经文(如,亚13∶7)证明圣子与圣父有不同的特质,除非子与父有所分别,否则道就不可能与神同在,又除非他与父有别,不然他就不可能与父同享荣耀。并且当他说:“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时,就证明他与父有所分别(约5∶32,8∶16等),而且圣经记载父借道创造万物也证明了这点(约1∶3;来11∶3)。因为若父与道没有分别,他就无法这样做。

此外,不是圣父降世,而是从父而来的那位;父没有死也没有复活,而是父所差派的那位,这分别不是从道成肉身那时才开始的,因圣经在此之前就记载他是“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约1∶18)。谁敢说子降世为人之前没有在父怀里呢?他在降世之前就在父怀里,并在父面前与父同享荣耀(约17∶5)。当基督说圣灵出自父时,就暗示圣灵与父有所分别(约15∶26;参阅14∶26);当他经常称圣灵为“另一位”时,这也在暗示圣灵与他有所分别,就如他宣告他将差派另一位保惠师那样(约14∶16),他在别处也常常这样提起。

18.父、子、圣灵彼此间的分别

我不确定借助人的事情来对这种区别作比较是否恰当。古时的神学家的确这样做过,但同时他们也承认这样的比较非常有限。因此,我当谨慎,免得作出不恰当的比较而给恶人咒骂的机会,或误导无知的人。但是我们若不理会圣经向我们所启示的分别也是不对的。这分别就是:圣父是三位一体所有作为的起始并且是万物的源头;圣子是三位一体的智慧和谋士,他极有次序地安排万物;圣灵则是三位一体所有作为的大能和果效。其实,虽然圣父的永恒也是圣子和圣灵的,因为神若没有智慧和大能就不可能是神,而且我们也不应试图在永恒里寻找之前或之后发生的事。

然而,承认在三位一体之间存在某种次序,也不是毫无意义或多余的。我们应当明白这次序乃是这样:父是起源,子出于他,最终圣灵又出于父和子。人的思想也是自然而然地倾向先思考到神,再想到他的智慧,最后才想到执行他预旨的大能。因这缘故,圣经说子唯独出于父,圣灵则出于父和子。圣经中有许多经文这样教导,然而最清楚的莫过于《罗马书》第八章,在这段经文中,同一位圣灵有时被称为基督的灵(9节),有时则被称为“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灵”(11节)。这种说法并非没有理由,因彼得也证实先知的预言是出于基督的灵(彼后1∶21;参阅彼前1∶11),而圣经多次提及先知的预言是出于父神的灵。

19.父、子、圣灵彼此间的关系

此外,这种分别与神单纯的合一毫无冲突,这分别甚至证明:子与父既然一同分享同样的圣灵,所以子与父是同一位神,又因圣灵是父与子的灵,因此他就不可能是父与子之外的另一位神。因神的所有神性都存在于每一个位格里面,只是每一个位格都有自己的特质。父完全在子里,子完全在父里,就如他亲口宣告的:“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10)正统的神学家也赞同他们三位之间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奥古斯丁说:这些区别三位一体的称呼是表示他们相互间的关系,并不是表示他们的本质,因他们的本质是合一的。这就表明古时神学家的观点需要调和,否则多少有些彼此冲突。他们有时教导父是子的起源,有时则宣告子的神性和本质是自有的,并因此与父一样无始无终。奥古斯丁在另一部作品中巧妙地解释了父与子的差别何在:“就基督自己而论,他被称为神;就父而论,他被称为子。同样地,就父自己而论,他被称为神;就子而论,他被称为父;既然就子而论,他被称为父,所以他就不是子;既然就父而论,他被称为子,所以他就不是父;既然就自己而论,他被称为父又被称为子,所以他是同一位神。”因此,当我们在父之外提到子时,我们等于在宣告子是自有的;因这缘故,我们称他为唯一的开端,但当我们提到他与父彼此的关系时,我们也等于在宣告父是子的起源。奥古斯丁在他所著《论三位一体》(On the Trinity)的第五卷整卷都在解释这个问题。事实上,若我们接受奥古斯丁以上的言论,不再继续对这奥秘寻根究底而落入无数虚妄的思辨中,是更为妥当的。

20.三位一体的神

一切热爱冷静并满足于神所分给个人信心大小的人,要单纯地接受有益的知识:当我们宣称相信一位神时,神的名意味着一种单纯的本质,并且在这本质中有三个位格。因此,当人未加分辨地提到神这称呼时,这称呼就包含父、子、圣灵,但当我们同时谈到子和父时,就免不了提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他们位格间的分别。但既因每个位格都有其特质,并且这三个特质有内在的秩序,即父是起始和源头,所以当我们同时提到父和子或父和圣灵时,神这称呼就专指父。如此一来,本质上的合一不受损,同时也维持一个合理的秩序,并且也没有减损子和圣灵的神性。既然我们在上面已经证明,摩西和众先知所称为耶和华的那位,使徒称他是神的儿子,那么我们就当相信三个位格的合一性。因此当人将子与父当作两位神时,我们当视之为可憎的亵渎,因为神这称呼本身并不解释任何关系,且就神自己而论,他是纯一不杂的。

保罗也清楚地提到耶和华这名有时是指基督:“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林后12∶8)当他听到基督的答复:“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时,他紧接着又说:“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12∶9)在这里“主”这称呼无疑是指“耶和华”,若我们将主这称呼局限于中保,是极为愚昧和幼稚的,因在保罗的祷告中,他所用的称呼绝对是指神。且我们从希腊人的习俗得知,使徒通常用κύριος(主)这称呼代替耶和华。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彼得所引用经文中的“主”与保罗所称呼的“主”意义相同:“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21;珥2∶32)。当“主”这称呼被专门用来指子时,我们以后会发现圣经作者这样做有不同的理由。现在我们只要明白,保罗在求告神之后立刻提到基督的名,就证明基督是神。基督自己也称神本身为“灵”(约4∶24)。根据这教导,我们就能说神的本质是灵,包括圣父、圣子、圣灵,这是圣经清楚的教导。就如神在这经文中被称为灵,同样地,圣灵既然是神整个本体中的一个位格,所以圣经说他是神的灵,也是出于神。

对三位一体异端的反驳(21—29)

21.一切异端的根基:给众人的警告

此外,撒旦为了彻底地根除我们的信仰,不停地挑起教会内的大争端,有时是关于圣子和圣灵的神性,有时是关于三个位格之间的区分。几乎每一个时代他都在这教义上激动不敬虔之人去搅扰正统神学家和牧师,即便今日他仍在试图让死灰复燃。因这缘故,我们在此敌挡某些人邪恶的胡言乱语是必要的。到目前为止,我的目的只是想引领那些愿受教导的人,而不是与那些顽固、好争论的人争辩。现在,我需要捍卫上面所冷静证实的真理免遭恶人的毁谤,同时我也要奋力帮助那些愿意听从神话语的人立稳根基。在探讨三位一体这大奥秘上,我们需要比探讨圣经其他的奥秘更为理智和谦卑;我们要十分谨慎,免得我们的思想或言语僭越圣经在这教义上的启示。人极有限的思想如何能衡量神无法测度的本质,就如人每日看见太阳尚且不知太阳的性质,更何况那无法看见之神的本质呢?事实上,人怎能单靠自己查究神的本质?人对自己本质的认识都十分模糊。我们要甘心乐意地接受我们认识神的限制。就如希拉利说:唯有神才能恰当地见证自己,且我们只能依靠他自己的启示认识他。如果我们单纯地接受他自己的启示,并只在他的话语里面寻求关于神本质的答案,这才算是接受我们认识神的限制。有关这教义,屈梭多模(Chrysostom)有五篇讲道——《反非律派》(Against the Anomoeans),但连这些杰出的讲道也无法勒住傲慢的诡辩家的胡言乱语。因在这事上就像在其他所有的事上一样,他们都表现出自己的狂妄自大。他们的狂妄带来了不幸的结果,我们要引以为鉴,好让我们在认真探讨这难题时,怀着愿受教导的心而不是诡诈的心。我们要下定决心不在神圣洁话语之外寻找神,我们的思想也要完全受神话语的引领,并且不说任何没有圣经根据的话。但若在父、子和圣灵这独一无二的真神里,的确存在某种难以明白的分别——这分别导致某些人过多的困惑和烦恼,我们不要忘记,人若放纵好奇心,便会误入迷宫并失去方向。所以我们应当乐意受神话语的约束,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明白神的大奥秘。

22.塞尔维特反驳三位一体的教义

若要列举历史上所有关于三位一体教义的谬论,会是费时费力的。并且许多异端分子狂暴地想毁灭神的荣耀,但他们只能威吓和迷惑无知之人罢了。最近有些人组成好几个派别,或者攻击神的本质,或者混淆三个位格之间的分别。其实,只要持定我们上面已证明的圣经教导——独一真神的本质是单一不可分割的,并且这本质属于父、子、圣灵这三个位格,但另一方面父与子有别、子与圣灵有别——就能彻底反驳阿里乌和撒伯里乌,甚至古时其他传扬三位一体异端的人。

但因现今有一些疯狂之徒兴起,如塞尔维特一类的人,他们以新伎俩迷惑整个教会,所以在此指出他们的谬误是必要的。塞尔维特恨恶“三位一体”的教义,甚至称一切主张三位一体教义之人为无神论者。我不提那些他用来咒骂他们的话,总而言之他的谬论是:当人说神的本质包括三个位格时,就等于将神分成三个部分,而这三部分的神是出于人的幻想,因为与神的合一冲突。他自己的主张是:位格只是某些关于神外在的概念,与神的本质毫无关联,只是神从不同方面向人启示自己罢了。他说,起初在神里面并无分别,因为那时道与圣灵是同一位,但当基督被神差遣做神时,圣灵就出于基督也做另一位神。然而尽管他有时以悦耳的比喻掩饰他的谬论,就如他说,神的永恒之道就是与神同在的基督的灵,并照耀出神的本质,而圣灵原来是神的影子,但之后他就消灭了其他两位的神性;他主张,圣子和圣灵都有神的一部分在他们里面,也主张同一位圣灵居住在我们和木石里。我们将在恰当的时候探讨他对中保同样荒谬的教导。的确,这不可思议的谎言,即“位格”只是神荣耀可见的显现,要反驳它是轻而易举的。因为当使徒约翰宣告在宇宙未曾创造之前道就是神时,就证明这道与某种概念截然不同(约1∶1)。那么如果那从太初是神的道,既与父同在,又与父同享荣耀(约17∶5),显然他就不可能只是神外在和象征性的光荣,而是居住在神里面的位格。

此外,尽管在创造世界之前圣经没有提到圣灵,但在创造的时候提到他,并且他不是一个虚无的影儿,而是神不可或缺的大能,因为摩西记载当时那空虚混沌的地球是圣灵所托住的(创1∶2)。因此我们十分清楚那永恒的圣灵早就在神里面,他细心地护理、扶持这混沌的天地,直到神为之加上美丽和秩序。因此,这时圣灵不可能如塞尔维特所幻想的那般,只是神的影儿或模样。在别处他被迫更公开地显露他不敬虔的想法,即神借着他永恒的理智预定只有他自己看得见的儿子,并借这种方式彰显自己。但若是这样,那基督的神性只是神借着他永恒的预旨所赐给他的。此外,他也随己意转换那些用来取代“位格”的幽灵以致他毫不犹豫地为神添加新的属性。最可憎的是他随己意将神的儿子、圣灵与受造物混为一谈,因他公开宣称在神的本质之内有不同的部分和分割,每一小部分都是神。实际上,他特别强调圣徒的灵魂与神同永恒、同本质,他甚至教导人的灵魂和其他受造物也都有神性。

23.子与父一样是神

从这污秽的沼泽中兴起了另一种怪物。因为某些无赖之徒为了避免沾染塞尔维特的羞辱而宣告:神的确有三个位格,然而他们接着说:父才是独一的真神,并且在创造子和圣灵时将自己的神性赐给他们。事实上,他们大胆地说这可怕的话:父与子和圣灵的分辨乃是——父是唯一“本质的赏赐者”。首先,他们主张这样的谬论:基督之所以常被称为神的儿子,是因为除了父之外没有另一位适合被称为神者。然而他们没有注意到,虽然“神”这称呼常用来指子,而有时却又专用来指父,因为他是神性的源头,也是为了表示他们两位有共同的本质。

他们反对说:若他真是神的儿子,而又说他是作为位格的子,这是荒唐的。我的回答是:他是神的儿子,因道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参阅林前2∶7)(我们还没有机会讨论中保的位格问题)。然而为了表达清楚,我们必须明白这里所说的神是指哪一个位格,免得我们不知道这里所指的是圣父的位格。若我们只认定父是神,无疑就将子从神的地位上贬低了。因此当我们提到神时,千万不要认为在子和父之间存在任何矛盾,就如真神的称呼只属于父。因为显然那向以赛亚显现的神(赛6∶1)就是独一无二的真神,而使徒约翰也宣告这位神就是基督(约12∶41)。并且那同样借以赛亚的口见证他将是犹太人的绊脚石(赛8∶14)的,也是独一的神,保罗也宣告这位神就是基督(罗9∶33)。当他借以赛亚的口说:“我是永生的神”(赛49∶18)、“万膝必向我跪拜”(罗14∶11,Vg.;参阅赛45∶24,Vg.),这就是独一的神,而保罗也解释说这位神就是基督(罗14∶11)。此外,还有一些使徒的见证:“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来1∶10;诗102∶25—26)以及“神的使者都要拜他”(来1∶6;诗97∶7)。这些称颂唯独能恰当地归给独一的神,然而保罗宣称这些是基督所应得的称颂。有些狡猾的解释认为这唯独属神的称颂之所以归给基督,是因为基督是神荣耀的光辉(来1∶3),这完全是无稽之谈。既然耶和华的名多次被运用在基督身上,因此就他的神性而论,他是自有的。若他真是耶和华,我们就无法否认他就是同一位借以赛亚的口宣告:“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赛44∶6 p.)耶利米的话也值得我们思考:“不是那创造天地的神,必从地上从天下被除灭!”(耶10∶11 p.)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承认,以赛亚用宇宙的创造多次证实神儿子的神性。那么,那赏赐万物存在的造物者,怎能说他的本质来自别处而不是自有的呢?人若说子的本质是父所赐的,就是在否认子是自有的。而且圣灵也证实这是错误的,因圣灵称子为“耶和华”。若我们相信三位一体的本质唯独在父里,就是相信父将这本质分给子或夺去子的本质。一旦子的本质被夺去,那他被称为神就是有名无实了。他们胡诌说,神的本质只属于圣父,因为只有他才是神,也是他将本质赐给子,因此子的神性是从父的本质来的,或说它是神整个本质的一部分。

那么根据他们的大前提,我们就必须相信圣灵唯独出于父,因为他们主张,圣灵出于这原始的本质,而这本质又唯独属父,所以圣灵就不可能出于子。然而保罗的见证完全推翻这论点,因为他说圣灵既是基督的灵也是父的灵(罗8∶9)。此外,照他们所言,父、子和圣灵唯一的差别是唯有父才是神,换言之,假设将父的位格从三位一体中取出,那子和圣灵就不是神了。然而他们一方面承认基督是神,却又说他与父有别。的确,父与子在某种特质上有差别,但那些说这特质的差别是在本质上的人显然否定了基督的神性,因为事实上神性少不了神完整的本质。的确,若父与子没有独特的特质,且父的特质是子所没有的,那么父与子就无两样。那么他们能找到何种特质分别父与子呢?若父与子彼此的不同是在本质上,就请他们回答父是否将他的本质分给了子。其实,说父将自己本质的一部分分给子是不可能的,因为想象一位部分的神是邪恶的。除此之外,他们这样说还是邪恶地将神的本质分离。事实是,神的整个本质完全属于父与子。若真是这样,那么就本质而言,父与子的确无分别。另一方面,他们若说父分给子本质后仍然是独一的神,因他是拥有本质的那位,如此一来,基督就只是象征性的神,而不是真正的神了。没有比这经文更能够恰当地描述神的本质:“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Vg.)

24.圣经上“神”这一称呼不单是指父

圣经中有许多经文明确地反驳他们的谬论,即圣经单独用“神”这称呼时都是指父。他们无耻地用来证明自己立场的经文反而揭露他们的愚昧,因为这些经文同时提及子与父。神的称呼在这些经文中有相对的意义,被限定后才指父。因此,他们的异议“唯有父才是真神,否则他就是他自己的父亲”就站不住脚。

既然圣经启示神的智慧是他自己所生的,也启示他是作为中保的神(我会在恰当的时候进一步解释),若特别因自身的地位而称他为神并不足为怪。因自从基督成肉身以来,他就被称为神的儿子,不仅是因为他是父在万世以前所生的永恒之道,也是因为他担任中保的职分,好叫我们与神和好。即便他们大胆地夺取子的神性这尊荣,我想问他们:当基督宣告只有神是良善的(太19∶17)时,他是否在说他自己没有良善?我并不是指他的人性,免得他们说他人性中的良善是神白白赐给他的。我问的是:神永恒之道是不是良善的?他们若否认,就显明他们是不敬虔的;他们若承认,就自我反驳了。表面上看,基督似乎一开始没有把“良善”之名与自己相关联,但这事实更有力地证明我们的论点。的确,既然良善只能用来称呼独一的神,那人随意地称基督为“良善”时就会受基督责备,因基督拒绝这种虚假的尊荣,因此教导人他所拥有的良善是属神的。

我还想问他们:当保罗宣告唯有神是不朽的(提前1∶17)、智慧的(罗16∶27),并且是真实的(罗3∶4)时,难道这就表示基督是愚拙、不诚实的必死之人吗?难道那位起初是生命并将不朽的生命赐给众天使的,自己却必朽坏吗?难道神的永恒智慧本身没有智慧吗?难道真理本身不完全诚实吗?再者,我还要问他们是否认为基督当受敬拜?因若他宣告万膝将向他跪拜(腓2∶10)是真的,那么他就是那位在律法上禁止人敬拜别神的耶和华(出20∶3)。以赛亚所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赛44∶6 p.)他们若认为这话唯独指父,我也可以用这经文驳倒他们,因为圣经告诉我们,神一切的属性也属基督。他们的另一个异议也是错误的,即基督降卑的肉身被高举,且当神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赐给他时,是赐给成为肉身的他。即使神将王和审判官的威严赐给他,然而除非他就是神成的肉身,否则这就是神与自己争战。而保罗恰当地解决了这争议,因他教导在基督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之前就与神同等(腓2∶6—7)。除非他就是那位骑在基路伯之上的耶和华(参阅诗17∶10,79∶2,98∶1,all Vg.),也是掌管全地(诗46∶8,Vg.)和万代的君王,否则怎能说他与神同等呢?不管他们如何议论,都无法抹去以赛亚在这处经文中归给基督的神性:“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他”(赛25∶9 p.)。他用这句话描述那位要来救赎我们的神,他不但引领被掳的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返回家园,也将恢复他的教会,并使之完全。

他们又找借口说基督在他的父里面是神,但这也于事无补。尽管我们承认,就次序和地位而言,神性的起源在父里,然而我们深信,说神的本质唯独属父是可憎的捏造,仿佛是父将神性赐给子。若是这样,那么神就有许多不同的本质,抑或他们只是名义上或想象上称基督为“神”。若他们承认子是神,却次于父,这等于是说本质在子里有起始和形成的过程,而在父里没有。我知道许多喜爱争辩的人会嘲笑我们引用摩西的话来分辨三个位格之间的差别,摩西记载,“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造人”(创1∶26),然而敬虔的读者可以知道,若在独一的神里只有一个位格,那摩西如此记载不但毫无意义,也是荒谬的。显然当时神与之交谈的对象一定不是受造物,然而除了神自己之外并没有别的非受造物,且他是独一的神。所以,除非他们承认创造和命令是父、子和圣灵共同的大能,不然神就不是对自己说话,如此他们就不得不承认,神是在与另一位造物者交谈。

最后,有一处经文能轻而易举地驳倒他们这两个异议——基督亲自宣告,“神是灵”(约4∶24),这不可能唯独指父,就好像道并无属灵的本性一样。但若“灵”这称呼同样适合子和父,那么子就同样被包含在“神”这称呼之内。他立刻又说:唯有那些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父的人,才是真正敬拜他的人(约4∶23)。因此我们也可以推论:既然基督在父的权柄之下担任教师的职分,那他称父为神,并无意否定自己的神性,而是为了教导我们越来越确信他的神性。

25.三个位格都有神性

显然,他们误解了位格间的关联,因他们幻想这三个位格之间各有这本质的一部分。然而圣经教导我们,神的本质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子和圣灵的本质也是没有起始的,但因父在次序上居首,并且智慧又出于他,就如以上所谈到的那样,所以我们说他是整个三位一体的起源是理所当然的。因此,神的本质并无起始,父这位格也没有起始。我们的仇敌愚昧地认为我们的教导暗示我们相信四位一体的神,但这不过是他们将自己的思想强加于我们,就好像我们在教导三个位格是一个本质所产生的,且这三个位格与本质各自独立存在。其实,我们的著作完全可以证明我们并没有将神的本质与三个位格分开,我们反而主张三个位格虽然有共同的本质,但在本质里他们有所分别。若三个位格真的与本质无关,那么这些人的指控或许有所根据,但若是这样就等于有三位神,而不是在一位神里面有三个位格。

以上就回答了他们毫无意义的问题,即神的本质是否产生三个位格,就好像我们相信三位神来自于这本质。他们接着愚昧地说:若三个位格不是来自神的本质,则这三个位格都没有神性。虽然神的本质不是三位一体的另一位,然而三个位格仍然都有神性。因除非父是神,他就不可能是圣父;而子若不是神,他就不可能是圣子,因此我们说神性是自存的。如此看来,子因他是神所以是自存的,但就其位格而言他不是自存的,他之所以是子是因为他来自父。因此,他的本质没有起始,但其位格的起始是神自己。其实,古代的神学家谈到三位一体这教义时,只是专用这术语来指神的三个位格。如果把神的本质也包括在三位一体的区别中,不但是荒谬的错误,甚至是可怕的亵渎。那些有意要用本质、子和圣灵捏造一个三位一体之神的人显然在毁灭子和圣灵的本质,因为如此一来这三个部分就都瓦解了,怎么还能称之为一体呢?最后,若父与神同义,那父就是神性的赐予者,而子不过是影子而已,并且三位一体就只是一位神与两个受造物的混合。

26.成为肉身之道服在父的权柄之下,与我们的教导并无冲突

他们反驳说:基督若是真神,那么称他为子就是错误的。我已经回答过这问题,即当我们把其中两个位格互做比较时,神这称呼指的是父,因他是神性的起始,并不是因为他将本质赐给其他两位,就如一些疯狂之人所胡诌的那样,而是次序上的起始。在这意义上,我们要明白基督向父的祷告:“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p.)他既然以中保的职分说这话,他就介于神与人之间,然而他的威严并没有因此减少。他虽然虚己(腓2∶7),却没有丧失与父同享的荣耀,尽管这荣耀对世人来说是隐藏的。因此使徒在《希伯来书》第二章里虽然宣告基督暂时降卑到天使的地位之下(来 2∶7、9),但同时也肯定地宣告他就是那位创立世界的永恒之神(来 1∶10)。

因此我们必须相信,无论何时基督以中保的身份向神祈求时,神这称呼也包括他自己的神性。所以当他对使徒说:“我到父那里去是与你们有益的”(约16∶7,参阅20∶17)、“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Vg.)时,他并非指他只拥有次要的神性,否则就永恒的本质而言,他就不如父。他所指的是,因他拥有天上的荣耀,他就更能使信徒与父交通。他将父放在更高的地位上,因为天上那完美的光辉与他成肉身后彰显的荣耀程度有所不同。因此,保罗在另一处也说:基督“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4)、“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然而,没有比否认基督永恒的神性更荒谬的了。但既然基督不会停止做神的儿子,反而从永远到永远他都是神的儿子,那么“父”这称呼就证明神的本质属于父和子。也正是因为这缘故,基督降世来到我们这里,为了带我们到父那里去,叫我们与父及他自己和好,因为他与父原为一。所以将“神”这称呼仅限于父,就是排斥子,也是错误和亵渎的。也因这缘故,使徒约翰宣告基督是真神(约1∶1,15∶20),免得有人将他的神性置于父之下。此外,我想知道这些捏造新神的人,在他们承认基督是真神之后,又立刻将他排斥在父的神性之外,他们的用意何在?仿佛他是真神却不是独一的,也仿佛一位混杂的神是来自神的启示,而不是人所捏造的!

27.我们的仇敌错误地寻求爱任纽的支持

他们引用爱任纽(Irenaeus)许多的论述,在这些论述中,爱任纽宣称基督的父是以色列独一永恒的神。他们如此做,若非可耻的愚昧就是可怕的邪恶。因他们应当考虑到这敬虔的人当时正与疯狂之徒争战。他们否认基督的父是同一位借摩西和众先知的口说话的神,反而想象他是出自败坏世界的一种幽灵。然而爱任纽之所以做上述宣告,其目的是要充分证明圣经唯一启示的神就是基督的父,而且捏造另一位神是错误的。所以,他常常断言基督和众使徒所颂赞的正是以色列的神,这就不足为怪了。虽然我们现在所反驳的谬论与爱任纽当时所反驳的不同,但我们仍能与他一同说:古时那位向众族长显现的神就是基督。若有人反驳说那是父神,我们早已准备好了答案,即我们虽然为子的神性争辩,但我们也没有否认父的神性。只要读者们留意爱任纽的劝告,一切的争议就必停止。在他的著作第三卷第六章中的这句话能迅速平息一切的争吵:“那位在绝对、无差别意义上被称为神的,就是独一无二的真神,而在圣经上,基督就是在绝对意义上被称为神。”我们要留意他整本书都想证明这点,尤其是第二卷第四十六章,即基督不是在神秘和比喻的意义上称神为父。

此外他还在另一处力辩,众先知和使徒皆宣告子和父二者都是神(第三卷第九章)。他解释基督乃造物之主、君王、真神及法官,但他仍需从万物之神那里领受大能,乃因他的降卑、虚己,甚至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卷第十二章)。此外他接着教导:子就是天地的造物主,并借摩西颁布律法,也曾向众族长显现。若有人胡诌说,对爱任纽而言,唯有圣父才是以色列的神,我就要用爱任纽自己公开的教导来驳斥他,即基督与父是同一位神,正如哈巴谷的预言:“神从提幔而来”(哈3∶3,Vg.)(第三卷第十八章、第二十三章)。第四卷第九章也有同样的教导:基督自己是活人的神,就像圣父是活人的神一样。并且在同一卷的第十二章,他解释说亚伯拉罕相信神,因为基督就是创造天地的独一真神。

28.寻求特土良的支持也枉然

他们也同样不诚实地寻求特土良的支持,尽管有时他用词粗鲁近乎刺耳,然而我们在此所辩护的教义也是他清楚的教导。就他的看法,尽管神是一位,然而借着安排或计划,他的神存在。神在本质(substance)上是一位,但神的合一安排的奥秘成了三个位格。这三个位格之别不是在地位上,而是在次序上;不是在本质(substance)上,而是在形态上;不是在权能上,而是在显现上。他的确说子次于父,然而他认为二者的差别在乎程度而不是在乎本质。他在另一处说子是可见的,但在他研究了这问题后,他说:作为道,他是不可见的。最终,特土良也肯定地说:父这称呼是来自他的位格,而不是来自神的本质,这就证实特土良的教导与我们所反驳的谎言相差甚远。

尽管特土良承认在父之外并无别神,然而他在下一段中谈到子的神性时,就表明他并没有否定子是神,因为他否认子是父之外的另一位神,因此这至高的独一神与位格的区分并无冲突。从特土良上下文中的含义不难看出他的教导是什么,因他与帕克西亚(Praxeas)争论说:虽然神有三个位格,然而这并不是说神不止一位,也不是指神的合一受到影响。因为根据帕克西亚的杜撰:基督若与父不同,他就不可能是神,所以特土良极力强调,一位神与三个位格毫无冲突。他的确称道和圣灵为整个神性的一部分,尽管这说法不恰当,然而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不是指本质,而是指不同位格的安排或计划,正如他自己所证实的那样。这话也证明他的论点:“邪恶的帕克西亚,神有几个称号,难道不就表示他有几个位格吗?”他接着又说:“好让人们因父和子的称号认识他们。”借着以上的引述,我深信已足以驳倒悖逆之徒,就是那些企图利用特土良的权威欺哄单纯者之人。

29.所有被承认的教父都相信三位一体的教义

的确,任何勤勉地将古代神学家的作品相互比较的人,都知道爱任纽的教导与后来的神学家并无两样。在爱任纽之后,游斯丁(Justin)是最早的神学家之一,他的教导也与我们的一致。我们的仇敌反对说:游斯丁和其他当时的神学家都称基督之父为独一的真神。希拉利也是这样教导的,他甚至说得更直接,即永恒在父里。难道他否认子的神性吗?不,其实他是在为我们所相信的真道竭力辩护。然而我们的仇敌却无耻地从希拉利的文章中断章取义,竟然想说服我们,希拉利为他们的谬论撑腰!

就他们引用伊格纳修(Ignatius)的言论而言,若他们希望有任何说服力,就请他们证明四旬斋以及其他类似败坏的教导是来自众使徒。那些打着伊格纳修旗帜主张这些恶毒荒谬教导的人,再也没有比他们更令人反感的了!无法忍受的是,那些厚颜之徒戴上伊格纳修的面具掩饰自己,为的是欺哄别人。其实我们在这里清楚地看到,古代神学家在这问题上所持的观点是一致的。在尼西亚会议上,连阿里乌也不敢利用任何知名神学家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甚至没有一位希腊或拉丁神学家因不赞同古代的神学家而为自己找借口。更不用说奥古斯丁(这些无赖最恨恶的),因为他详细考察一切神学家的作品,并以敬虔的心态接受他们的教导。

当然在一些细节方面,奥古斯丁时常解释他为何无法接受他们的观点,甚至在三位一体教义的辩论中,若他读到其他神学家作品中的任何模糊不清的观点时,他也不会视而不见。但无论如何,他认为教会从使徒时代开始就教导这教义是理所当然的,虽然这些无赖之徒强烈地攻击这教义。我们只要引用他的一句话就能充分证明他并非不晓得在他之前的神学家所教导的。他在《基督教教义》(Christian Doctrine)第一卷中说:合一就在父里。难道他们要瞎说奥古斯丁这话是表示他忘记自己从前的教导吗?然而他在另一处的教导足以澄清这误会,他说父是神性的源头,因他不是从其他位格而出;他又智慧地认为“神”这称呼特别用来指父,因如果他不是神性的源头,我们就无法明白三位一体的合一。

我深盼敬虔的读者能明白,我以上的教导已足以反驳一切至今撒旦所用过想败坏纯正教义的诡计。最后,我相信我已经忠实地解释了这教义各个方面的含义,只要读者们治死自己的好奇心,不自寻烦恼,也不好争议。因我想那些耽于思辨的人根本不会满意我的教导。我肯定不会故意狡猾地略过我认为于我不利的论点。只是我热心造就教会,认为最好不要谈许多对教会没有太大益处的事,免得烦扰读者。如争辩父是否一直在生子,这有何益处呢?事实上,想象父一直不停地生子是极愚昧的,因为显然三个位格从永远就存在神里面。

第十二章 为将一切尊荣归给神,应当清楚地区分神与偶像

1.真敬虔使我们专靠神、并承认他是独一真神

此外,我们从一开始就说过:对神的知识不在于冷漠的思辨,而是伴随着对神的尊荣。在前面,我们也提过如何正确地敬拜神,之后还要详尽地谈论这主题。现在我只要简单地重复一下:每当圣经宣告只有一位真神时,它不但是宣告神的名号,也是禁止将神的任何属性归给假神。从这里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知道纯正的敬虔与迷信有何不同之处。希腊文单词“埃夫瑟维亚 εύσε′βεια”的意思是“敬虔”,也包含合宜的敬畏。因为连在黑暗里摸索的心盲之人,也可以感觉到必须遵守正确的准则,避免错误地敬拜神。博学的西塞罗认为“宗教”这一词是源于拉丁文(relegere),此看法是正确的,但他对拉丁人为何使用这词的解释却有些附会牵强——即诚实的敬拜者不断阅读并殷勤思考什么是真理。其实我认为这个词的意思与放纵的自由相反,因为大多数世人,不假思索地接受他所遇见的任何信仰,甚至变来变去,然而真敬虔的人为了在信仰上站稳,会约束自己在正当的范围内。同样地,迷信之所以被称为迷信,是因为人不满足于理性所规定的方式和秩序,而是累积了一大堆虚幻、无知的行为。

但不管这些单词代表什么,所有的时代都公认,虚假和谬误已经败坏和扭曲了真宗教。由此我们也可以推论,出于轻率的热忱所引的一切,尽管用迷信之人假托的借口来辩护,也是站不住脚的。虽然人们口头上都承认这一点,却仍表现出可耻的愚昧,因为我们之前已教导过的,他们既不依靠独一的神,也不喜悦尊荣他。但神在宣告他的权利时说他是忌邪的神,并且他将严厉报应那些将他与假神混为一谈的人(参阅出20∶5)。接着他为正当的敬拜下定义,为了使世人顺服。这些都已含括在他的律法中:他首先宣告他是众信徒唯一的立法者,为了使他们服从,同时他也设立了准则,叫人按照他的旨意正当地尊荣他。就律法而论,既然它的用途和目的是多方面的,我会在恰当的时候讨论。我现在只要稍微谈到这点,即律法约束人,为了使他们避免陷入邪恶的崇拜仪式中。然而你们要留意我前面所教导的:我们若不将神性所独有的一切都归给独一真神,就是窃取神的尊荣,亵渎对他的敬拜。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留意,迷信为了吸引人相信它而使用的各种诡计。迷信虽然引诱人敬拜假神,却同时使人看起来似乎既没有离弃至高的神,也没有将神贬低到与假神同等的地位。然而,即使迷信仍将神放在最高的地位上,但同时以众多地位较低的假神围绕他,并将属神的职事分给假神。上帝神性的荣耀被肢解(虽然是以狡诈、隐秘的方式),结果他完整的荣耀不再单属于他。古时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把众多的神放在至高父神之下。众神中的每一位都按照它们地位的高低与至高神一同掌管天地。于是前几个世纪去世的圣徒都被提高到与神同受尊荣的地位,甚至代替神受人颂赞和祈求。的确,虽然这大大地贬抑和消灭神的威荣,所存留的只是对他大能的一些空洞概念罢了,但是我们以为这样严重的亵渎不会使神的威荣失色。同时我们被这些伪装所蒙蔽,去随从假神。

2.无差别的区分

事实上,他们对“服侍(dulia)”和“敬拜(latria)”所做的区分是蓄意捏造的,好让他们能安全地将唯独属神的尊荣归给天使和死人。显然,天主教徒所归给圣徒的尊荣和他们所归给神的尊荣其实毫无分别。事实上,他们对神和圣徒的敬拜毫无差别,只是当他们被质问时,极力想用这借口摆脱:“我们毫无玷污地将神所应得的荣耀归给他,因为我们把敬拜留给神。”但既然我们所谈论的是事实本身而非字面意义,岂能容许他们轻视这所有事情当中最重要的问题呢?他们的区分最后可简化为:将“敬拜”归给神,却将“服侍”归给其他的对象。因为希腊文中的“latria / λατρεία”与拉丁文中的“敬拜”意思相同,而“dulia / δουλεία”的恰当意思是“服侍”,但在圣经上这两个单词的意思有时是相同的。然而假设这两个单词在圣经中有绝对不同的意思,我们就得对这两个单词下定义:“dulia / δουλεία”是指服侍;“latria / λατρεία”则是指尊荣。但没有人会怀疑“服侍”比“敬拜”的层次更高。因为若甘心服侍某人,不可能不同时尊敬此人,因此将层次高的尊荣归给圣徒而将层次低的归给神是不应当的。我知道有好几位早期的教父都主张这种区分,然而,若所有的人都认为这区分是不合理且愚蠢的,难道我们仍要接受这些教父的主张吗?

3.尊荣偶像就不尊荣神

让我们不再理会他们的钻牛角尖而去查看事实。当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未曾认识神之前的光景时,他说,他们“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dulia)”(加4∶8 p.)。当时他没有称之为latria,难道这就成为他们迷信的借口吗?事实上,保罗将邪恶的迷信称为dulia时,他对它的咒诅并不比使用另一个词latria要少。并且当基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太4∶10)时,为了抵挡撒旦的试探,他也没有用latria这个词。因为撒旦只要求基督在他面前恭敬地下跪。还有,当约翰在天使面前下跪时,天使也指责他(启19∶10,22∶8—9)。我们不要以为约翰愚昧到想要将唯独属神的尊荣归给一位天使,他之所以被天使指责,是因为任何与宗教有关的敬畏行动不可能不带有敬拜的味道,所以他不可能向天使“跪拜”而不窃取神的荣耀。其实,历史常常记载人受他人的仰慕,但这种仰慕的行为只是社会上的尊重。然而在宗教上却并非如此,人一旦将敬畏的行动与宗教联结,就免不了亵渎神的尊荣。

我们可在哥尼流身上看到这点(徒10∶25)。他至少敬虔到明白当将最高的尊荣归给神。因此,当他俯伏在彼得面前时,虽然他并无意将彼得当作神来敬拜,彼得仍急切地禁止他这样做。为何彼得不许他这么做呢?因为无论人能多么清楚地辨别神或受造物该得的尊荣,人仍会不由自主地将唯独属神的尊荣归给受造物。所以,若我们真的主张一神论,就当留意我们不可窃取神丝毫的荣耀,一切的荣耀都要归给独一真神。因此当撒迦利亚预言教会的复兴时,不但极具说服力地宣告:“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也宣告“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亚14∶9 p.),这无疑是要证明神与偶像势不两立。我们将在恰当的时候教导,神要人如何尊荣他。因神喜悦借他的律法吩咐众人何为善、何为义,并且用这可靠的准则约束人,免得人任意妄为并随己意捏造任何敬拜他的方式。由于我不想同时将许多的主题硬塞给读者,因此就不再多谈这一主题。我们只要明白一点,即当我们举行任何宗教仪式时,若我们的对象不是独一的真神,我们就是在亵渎神。人首先迷信地将属神的尊荣归给太阳、星星或偶像,之后人又出于野心,将属神的荣耀归在人身上,因此玷污了一切圣洁的事物。虽然人在心里仍存留当敬拜至高者的观念,然而人已习惯毫不分辨地献祭给守护神——地位较低的神或已死的英雄。我们非常容易犯这样的罪,甚至将神唯独为自己存留的尊荣分给众多的假神。

第十一章 圣经不许人勾画神的形像;拜偶像就是背叛真神

圣经对在崇拜中使用形像的论证(1—4)

1.圣经禁止一切神的画像

因人的愚鲁,圣经常以通俗的语言向我们启示;当它区分真神与假神时,也特意把神与偶像作对比。圣经之所以这么做,并不表示它认同哲学家复杂、精细、堂皇的教导,乃是为了更有效地揭露世人的愚昧和疯狂,因他们在寻求神时仍同时紧抓住自己的玄想不放。因此,圣经处处教导的这原则,彻底摧毁了人随己意捏造的神明,因为唯有神才能正确地向我们启示他自己。

既然世人被畜类般的愚昧辖制——即渴望见到神的形像,并因此用木、石、金、银或其他无生命且正在朽烂的物质雕刻神的形像——我们必须坚持这原则:当人们描述神拥有某种形像时,神的荣耀便被这亵渎的谎言败坏了。因此,在律法书中,在神宣称一切属神的荣耀唯独属于他,并教导何为他所喜悦或拒绝的敬拜之后,接着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出20∶4)。神以这教导拦阻我们的悖逆——用任何可见的形像代表他,也扼要地列举了自古以来人因着迷信而将这真理变成谎言的各种形像。我们知道波斯人崇拜太阳神;那些愚昧的异教徒将他们在天上看到的众星塑造成他们的神。而且几乎没有一种动物不被埃及人当作神来敬拜。固然希腊人似乎比其他人更明智,因他们崇拜有人形像的神。但神并不比较这些形像,仿佛某一形像比另一形像更适合,神反而毫无例外地禁止一切的形像、图画,以及其他所有迷信者借以亲近神的标志。

2.每一种代表神的形像都与神的本质敌对

从神禁止我们这样做的理由可以很容易推出:首先,根据摩西所说的,你们当记住“耶和华在何烈山对你们所说的”(申4∶15),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像”(4∶12,参阅Comm.)。“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4∶15),“唯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等等(4∶16)。神极其公开地反对一切形像就是在告诉我们,一切寻求神可见形像的人就是在离弃神。在众先知书中我们只需要引用以赛亚的话,因他特别强调这点。他教导我们,任何有关神不恰当和荒谬的虚构——把非物质的神当作物质,把不可见的神当作一个形像、把神的灵当作无生命的物、将测不透的神当作微不足道的木头、石头或金子——都玷污神的威严(赛40∶18—20和41∶7、29,45∶9,46∶5—7)。使徒保罗也有同样的教导:“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徒17∶29 p.)由此可见,人所雕刻来代表神的每一个雕像或所画的形像,不但完全不能取悦神,反而羞辱神的威严。当时圣灵之所以用雷声从天上颁布这律法,原因无他,乃是因为他坚持一切在地上可怜和盲目拜偶像的人要完全顺服这诫命。在奥古斯丁的作品中,我们读到他引用塞涅卡一句著名的抱怨:“他们(异教徒)用最污秽和卑贱的材料来雕刻圣洁、永恒和不可玷污的神,又给这些雕像披上人和野兽的外貌;有些人把它们雕塑成性别混合或介于人兽之间的怪物,并称它们为神。若这些东西真有气息并被我们遇见,我们必定会大声惊呼:‘妖怪!’” 当拜偶像的人宣称说,当时神禁止犹太人用雕像敬拜他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迷信,但这是毫无根据的,仿佛神根据他永恒的本性和自然的规律启示中所发出的命令只是针对一个种族似的。其实,当保罗驳斥人制造偶像代替神时,他所责备的对象不是犹太人,而是雅典人。

3.即使敬拜神曾用来向人启示的事物,也是不被容许的

的确,神在旧约中有时以一些特殊的象征彰显他的威严,使人能说他们与神面对面。但神所使用的一切象征与他的教导完全吻合,并同时彰显神测不透的本质。虽然云、烟和火(申4∶11)是天上荣耀的象征,但它们就像放在世人身上的缰绳,约束人的思想,免得人深究神隐秘的事。因此,即使连摩西——虽然神向摩西超过向其他人显现(出33∶11)——也无法成功借由祷告而得见神的面;虽然他求神使他得见他的面,但神并未应允,神回答他:人无法承受神如此大的荣光(出33∶20)。圣灵仿佛鸽子向人显现(太3∶16),既然他立刻消失了,难道这瞬间的象征不就是神在告诫信徒:圣灵是看不见的,为的是叫他们满足于他的权能和恩典,并不再为自己寻求任何外在可见的形状来代表神?神有时用人的形状向人显现,这事实是预表基督的降世。因此神严厉地禁止犹太人妄用此为借口,为自己设立人的形状来象征神。

神在旧约里用施恩座彰显他的权能。施恩座的构造表明,当我们的心超越自身仰望神的时候,才能最好地看见神。基路伯展开翅膀遮掩覆盖幔子的施恩座,而施恩座则放置在约柜的隐秘处(出25∶17—21)。显然那些想利用基路伯的例子来为雕刻神和圣徒的形像辩护的人,真是愚蠢至极。那么我请问你,基路伯那些微不足道的微小形像真正代表的意义是什么呢?难道不就是要告诉我们,雕像无法表达神的奥秘吗?因为基路伯的作用是用翅膀遮掩施恩座,为要避免人用眼睛和感官亲近神,并制止人一切的妄行。此外,先知描述说,当撒拉弗在他们的异象中出现时是蒙着脸的(赛6∶2)。这就表示神荣耀的光辉是如此之大,甚至连天使都无法正视,而我们的眼睛也不被允许观看反射在天使脸上的微光。一切对此有正确判断的人,都晓得基路伯是属于旧约律法时代的教导。因此,勉强地将它们运用在新约的福音时代是很荒谬的。因为适合这种训蒙小学的孩童时代(可以说)已经过去了(加4∶3)。世俗的作者对神律法的解释比天主教徒更在行,这是天主教的羞辱。尤维纳利斯(Juvenal)斥责犹太人敬拜天上的云彩和天空。不过当他说当时的犹太人没有神的雕像时,尽管他的话不虔不敬,却比天主教徒讲得更真实,不像天主教徒胡说犹太人中存在某种神的可见形像。这个民族一次又一次突然像水从泉源冲出一样迫切地寻求可拜的偶像。由此可见,人的本性有多倾向偶像崇拜。因此,我们不能单将这全人类共同的罪恶归在犹太人身上,自己却愚蠢地被罪所引诱,沉睡至死。

4.雕像和画像都违背圣经

圣经记载:“外邦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诗135∶15,参阅诗115∶4),也同样教导我们,人的本性极端倾向偶像崇拜。先知之所以提到雕刻这些偶像所使用的材料,是为了证明这些偶像并非神,也理所当然意味着人所杜撰的一切神观都是愚蠢的。先知所提到的是金、银而非土、石所造的偶像,免得人因为金、银的光辉或价值而敬畏偶像。然而他的结论就是,人用任何没有生命的材料雕刻神像都是可憎恶的。他同时也强调,必死之人时时刻刻依靠神获取生命短暂的气息,但他们却胆大妄为地将神所应得的尊荣归给偶像,难道这不是轻率和愚昧吗?人必须承认自己是稍纵即逝的受造物,但人居然坚持将一块金属视为神,虽然它的神性是人所捏造的。难道偶像不是出于人的观念吗?那位外邦诗人对偶像崇拜者的讽刺十分到位:“从前我是一棵小无花果树的枝干,一块毫无用处的木头,然而当木匠在考虑是否要用我做一把椅子时,最后决定用我做神。”这地上的、随时可能气绝身亡的受造之物,竟然依赖自己的聪明将神的名和尊荣归给一段毫无生命的树干!虽然这位伊壁鸠鲁派诗人的嘲讽很幽默,但既然他完全不在乎信仰,我们就无须理会他的巧言妙语以及像他这类人的言语。我们反而要让先知的指责刺痛我们,迫使我们相信,用同一块木头取暖、烧火做饭、烤肉,之后再用它来雕刻一位神,向它跪拜祈求,这是何等愚昧(赛44∶12—17)。因此,他在别处经文中不但指控他们这样做是违背律法,也责备他们没有从神立地的根基中得到教导(赛40∶21)。的确,再也没有比将那无限、测不透的神,贬低为一块五英尺高的木头更可憎的了。然而经验证明,这种明显违背自然的可怕之罪,人竟习以为常。

我们应当留意圣经再三地如此描述各种迷信:偶像是由“人的手所造的”,没有神的权柄(赛2∶8,31∶7,37∶19;何14∶3;弥5∶13);圣经如此记载,是要证明人所构造出的一切膜拜都是可憎的。在一诗篇中先知大发烈怒,因神赏赐人智慧是为了要人明白万物都只能依靠神的大能,但人却求助于毫无生命的物质。人因本性败坏的驱使,每一个种族甚至每一个人都陷入疯狂,最终圣灵以巨雷般可怕的声音威吓、斥责他们:“造它的要和它一样,凡靠它的也要如此。”(诗115∶8,参阅诗113 b∶8,Vg.)但我们必须留意,神不但禁止“雕刻的偶像”,也禁止手绘的“画像”。这就驳斥了希腊教会愚蠢的顾忌。因他们误以为,只要他们没有雕刻神像,就可以巧妙地逃脱神的审判,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敬拜画像,比其他国家更甚。然而,主不但禁止雕刻神像,也禁止任何手绘的神像,因为这是错误地描绘神,甚至侮辱神的威严。

圣经及众教父都可以驳斥教皇格里高利在这方面的谬误(5—7)

5.圣经的教导并非如此

教皇格里高利(Pope Gregory)曾说:“形像是文盲的教科书。”这是一句非常古老的话。然而圣灵的教导却非如此;若格里高利在这方面受过圣灵的教训,就不至于说这话。耶利米宣告:“偶像的训诲算什么呢?偶像不过是木头”(耶10∶8,参阅Vg.,顺序不同);哈巴谷教导说:“铸造的偶像,就是虚谎的师傅。”(哈2∶18 p.)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明确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人从偶像那里所学到的有关神的任何事情,都是徒然且错误的。若有人反对说,先知在此所斥责的只是那些因自己不虔的迷信而滥用形像的人,我承认这是事实。但我还要补充,众所周知,众先知严厉地诅咒罗马天主教徒所认定的金科玉律,即形像是文盲的教科书。因先知教导,形像与神水火不容,势不两立,这是我上面引用的那些经文所证实的。既然犹太人所敬拜的是独一无二的真神,那么人若捏造可见的形像代表神就是邪恶的,并且一切想从这些形像中寻求对神认识的人,都是可悲地被蛊惑的。简言之,若人从形像身上所获得关于神的一切知识不是错误且虚假的,先知就不会对其如此严厉地咒诅崇拜。至少我可以坚持这点:当我们被教导人用形像捏造神的样式是虚妄和错误的行为时,我们不过是在复述先知的教训。

6.教父的教导也非如此

除此之外,我们应当参阅拉克唐修和优西比乌(Eusebius)讨论这问题的著作,他们直截了当地说,这些偶像都是必死之人的样式。同样地,奥古斯丁也清楚地说,不但拜偶像是错的,制造偶像献给神也是错的。他在此所说的正是埃尔维拉会议(the Council of Elvira)多年前所颁布的谕令,其中第三十六条说:“此令禁止教堂内悬挂任何图像,众信徒所敬拜或尊崇的不得描绘在墙上。”然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奥古斯丁引用瓦罗(Varro)的话,并以他自己的论述肯定这点,即最早引入神的形像者“既夺去人的敬畏,又加增人的谬误”。若仅瓦罗这样说,就没有什么说服力,然而异教徒在黑暗中摸索却能有这般领悟,明白物质的形像与神的威严不相称,因它们减少了人对神的敬畏并且加增了谬误,这应当叫我们羞愧。事实证明瓦罗的话既智慧又真实。这也是奥古斯丁自己的立场,只不过借用瓦罗的话而已。奥古斯丁一开始便指出,人们关于神的认识的最早谬误并非来自偶像,然而人一旦开始拜偶像,谬误便层出不穷。他接着解释,因为敬拜偶像的愚昧和荒谬使人藐视神,人对神的敬畏就减弱甚至消失了。我们所有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这是真实的!因此,若我们想受到正确的教导,就必须在形像之外寻求。

7.天主教徒所崇拜的偶像完全不被神悦纳

所以,如果天主教徒有任何的羞耻感,就不要再用这逃避的遁词,即形像是文盲的教科书。因为圣经处处都反驳这说法。即使我接受他们的誓辞,也不能帮助他们为偶像辩护。众所周知,他们用这类怪物般的偶像来代替神。他们献给圣徒的雕像和画像,难道不就是他们放纵私欲和猥亵的明证吗?若有任何人效法这偶像的穿戴,就该受鞭打。事实上,妓院里的妓女所穿的衣裳,都比教堂里的一些童贞女的肖像更为贞洁和保守。他们所绘殉道者的画像也一样淫秽。他们至少应该将他们的偶像包装得保守、体面一些,好让他们在假称这些教科书是圣洁时能多少含蓄一点!

若教会尽本分的话,就不会有“文盲的”会众

即便如此,我们仍要说,这不是基督徒在圣洁的场所里受教导的方式。因为神所要教导信徒的教义和这愚昧的垃圾迥然不同。神吩咐我们借着证道和施行圣礼向众人传讲共同的教义。但当那些人凝视偶像,眼睛在那上面打转时,就证明他们没有在这教义上专心。

那些天主教徒视为文盲,以为唯有偶像才能教导的人,他们是谁呢?事实上,主称他们为自己的门徒,他借着赐下属天的启示尊荣他们,想要用他国度救恩的奥秘教导他们。就当前的景况而言,我承认现今有不少人离不开这些所谓的“教科书”。然而,他们之所以愚昧,难道不就是因为天主教夺走了唯一可以教导他们的教义吗?的确,教会的领袖之所以将教导的职分交给偶像,就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尽教导信徒的本分。保罗说当人传扬纯正福音时,“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加3∶1 p.)。如果神的仆人忠心地教导这教义,即基督被钉十字架是要担当我们的咒诅(加3∶13),借着献上他的身体除去我们的罪(来10∶10),用他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启1∶5),简言之,就是要叫我们与父神和好(罗5∶10),那么在教堂里到处悬挂那么多木、石、银或金的十字架有何用呢?从这一事实中,他们所能学到的,超过成千上万木、石做的十字架。或许贪婪之人的心思意念和眼目所专注的,不是神的话语,而是金、银的十字架。

偶像的兴起败坏了对神的敬拜,尽管雕刻和绘画的手艺是神的恩赐(8—16)

8.偶像的兴起:人对一位可见可摸之神的渴望

其次,《所罗门智训》中论到的偶像缘起几乎是大家都公认的,即那些最早开始雕刻偶像者是为他们死去的亲人而雕刻的,为了迷信地记念他们。我相信这邪恶的习俗源远流长,我也不否认它就像火把一样,会点燃人与生俱来敬拜偶像的欲望。然而我并不认为这就是偶像崇拜最早的起源。因为从摩西书卷可知,在人渴望雕刻死人偶像兴起之前,偶像崇拜就已存在了。异教作者也常常论及这一点。当摩西告诉我们拉结偷了她父亲的神像时(创31∶19),他所说的是一种很普遍的罪。由此我们可以推知,人心就像一座生产偶像的工厂。在洪水之后,地球获得某种重生,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人又开始照自己的喜好随意雕刻偶像。而且极有可能在挪亚那圣洁的族长还活着时,他的后裔就放纵自己崇拜偶像,并且他(极为痛心地)亲眼看见神不久前刚借着最可怕的审判所炼净的地球,又被偶像崇拜污染了。因为约书亚见证说(书24∶2),他拉和拿鹤在亚伯拉罕未出生以前就敬拜假神。既然闪的后裔很快就堕落了,更何况含的后裔,因他们已从他们父亲的身上受到神的咒诅。这正是罪人的景况。人心因充满骄傲和任意妄为,就照自己的能力想象一位神;又因迟钝,陷入极大的无知之中,就以虚无缥缈的幽灵代替神。

人企图用形像来表达他心里所构造的那位神,这是罪上加罪。所以,人心幻想出某一位偶像,就用手将之制造出来。以色列人的例子明确地告诉我们,偶像崇拜源于人不相信神与他们同在,除非他以肉身的形式向人显现。“起来!为我们做神像,可以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出32∶1)事实上,以色列众人明明知道,他们在许多神迹上都经历过神的大能,但除非他们亲眼看见神显现的可见记号,作为神统治的见证,否则他们就不相信神与他们同在。所以他们期望看到一位在他们前面行走的形像,好证明神在引领他们。我们的日常经验告诉我们,肉身总是躁动不安的,除非有某种像人一样的形像代替神来安慰我们。自从创立世界以来,几乎每一个时代的人被这种盲目的私欲所驱使,就立了一些神像,因他们相信神会借这些神像向他们显现。

9.在崇拜中使用任何的形像都会导致偶像崇拜

一旦人有这种幻想,接着就会开始崇拜;当他们以为在偶像身上看见神时,他们便把偶像当作神来敬拜。最后的结果便是,所有的人都将他们的心思、意念和眼目放在这些偶像上,变得越来越愚蠢,甚至无法自拔地迷恋这些偶像,仿佛它们真的有神性。人若非接受一些极为愚蠢的观点,就不会轻率地崇拜偶像;这并不是说他们将偶像本身视为神,而是因为他们以为偶像身上有某种神的力量。因此,当你将偶像当成神或受造之物,在它面前跪拜时,你就已经陷入了某种迷信之中。因着这缘故,主不但禁止人立任何雕像代表他自己,也禁止人立任何碑文或石坛献给他,免得人把它们当作敬拜对象(出20∶25)。同样地,律法的第二诫又补充了关于敬拜的规定。因为人一旦为神造可见的形体,就会相信这形体拥有神的权能。人愚昧到相信神就在他们所造的形体上,因此他们就不得不拜这偶像。所以,不管他们所敬拜的是偶像本身还是偶像中的神,都没有两样。当人将神所应得的尊荣归给偶像时,无论他的借口是什么,都是偶像崇拜。因为神不喜悦人迷信地敬拜他,所以,一切归给偶像的尊荣,都是从神那里窃取的。

那些找愚昧借口为可憎的偶像崇拜辩护的人要留意,偶像崇拜在以往许多时代湮没甚至颠覆了真宗教。偶像崇拜者宣称,他们并不是将偶像当作神。在犹太人铸造金牛犊之前(出32∶4),他们也没有愚蠢到忘记是耶和华以他的膀臂将他们领出埃及(利26∶13)。但当亚伦指着金牛犊说这是领你们出埃及地的神时,他们就大胆地赞同(出32∶4、8),意即他们希望继续敬拜那释放他们的神,只要他们能够亲眼在这金牛犊身上看见是这神引领他们。我们也不要认为异教徒愚蠢到相信那些他们所拜的木桩和石头就是神。虽然他们随意变换所敬拜的偶像,但在心里却仍敬拜同样的一些神。他们用许多不同的偶像代表一位神,但他们没有为自己捏造与偶像数目一样多的神。他们每日设立新的偶像,却不是在制造新神。奥古斯丁列举他所处时代偶像崇拜者的借口:当他们被人指责时,低俗崇拜者的回答是,他们不是在敬拜可见的偶像,而是在敬拜寓于偶像之内的灵。那些所谓拥有“较纯洁信仰”的人也说:他们不是在拜那偶像,也不是在拜那偶像之内的灵,而是借这可见的形体注视他们所应当敬拜之神的样式。我们当说什么呢?所有的偶像崇拜者,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他们的动机就如以上所说的那样。这些人不满足于属灵的领会,反而以为借着偶像就能获得某种更实在、更接近真理的领会。一旦这种以偶像代替神的荒唐做法令他们满足,他们就更入迷,直到被新的花样误导,至终以为神借着偶像彰显他的权能。尽管如此,犹太人仍深信他们借这些形像在敬拜那位天地间永恒独一的真神;而外邦人在敬拜自己的假神时,却误以为是在敬拜天上的神。

10.教堂里的偶像崇拜

那些宣称现今已无人在犯古老偶像崇拜之罪的人是在无耻地说谎。为何人俯伏在这些偶像面前呢?人祷告时为何仰望它们,仿佛这些偶像垂听祷告?的确,奥古斯丁所言不假,即一切仰望偶像祷告或敬拜的人,无一人没有受到这样的影响:他们以为偶像垂听其祷告,希望偶像会应允他们所祈求的一切。他们既然相信这些偶像都代表同一位神,为何还给予不同程度的尊重呢?他们为何不辞劳苦地出远门朝圣,去跪拜一些不过与他们教堂内的偶像类似的偶像呢?如今他们为何拿起刀枪捍卫这些偶像,就如捍卫神的祭坛或自己的家那样,甚至到了残暴杀人的地步,宁愿丧失独一的真神也不愿让人夺去他们的偶像呢?然而,我并不是想一一列出众人各种愚蠢的错误,因为这些错误不胜枚举,几乎占据所有人的心。我只想指出:在他们被指控敬拜偶像时,他们公开为自己辩护的借口是什么。他们说,我们并不是称它们为“我们的神”。古时的犹太人和异教徒也没有称偶像为他们的神,然而先知们毫不留情且再三指控他们与木石的偶像行邪淫(耶2∶27;结6∶4及以下;参阅赛40∶19—20;哈2∶18—19;申32∶37),而先知们之所以如此指控他们,是因为他们以属血气的心敬拜用木石制成的偶像,就如现今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每日所行的一样。

11.天主教徒们愚蠢的借口

我并非不晓得,也不想抹杀这事实,就是他们用更狡猾的区别为借口逃避我们的指控,稍后我会更详细地谈到这点。他们将归给偶像的尊荣视为服侍而不是敬拜偶像。他们教导说,被称为“dulia”(希腊文“服侍”)的这尊荣可以归给雕像和画像而不冒犯神,所以他们认为服侍偶像而没有敬拜它们是无罪的,就好像服侍不如敬拜!尽管他们用一个希腊词“λατρεύειν”来掩饰他们的恶行,然而他们的解释明显自相矛盾,十分幼稚。因为这个希腊词唯一的意义是“敬拜”,所以他们等于在说:“我们虽然敬拜偶像却不敬拜偶像。”他们也没有根据说我只是在挑他们的语病,事实上,当他们蓄意弄瞎单纯之人的心眼时,就显露他们的愚昧。不论他们如何诡辩,也永远无法以他们的口才证明两件相同的事情是两回事。他们无法证明他们的行为与古时的偶像崇拜有何不同。就像犯奸淫者或杀人者无法用另一个词称呼他所犯的罪来逃避他的罪责,同样地,他们巧妙地新造一个名词来称呼他们的罪,而想要被判无罪,这是极其荒谬的。因他们的行为与连他们自己都不得不责备的偶像崇拜者毫无分别。他们无法证明他们的情形与过去拜偶像之人有何分别。整个罪恶的根源在于不甘落后,荒唐地与过去拜偶像之后争竞,挖空心思制造神的可见形像。

12.艺术的作用和限制

然而,我也不是偏激到认为神禁止一切的雕像和画像。因为雕刻和绘画的才能是神赏赐给人的,所以我们要圣洁和恰当地使用这样的才能,免得主为了他的荣耀和我们的益处而赐给我们的才能因荒唐的滥用而被玷污,至终导致我们的毁灭。我们深信人用可见的形像代表神是错误的,因神亲口禁止这行为(出20∶4),若我们如此做将在某种程度上有损神的荣耀。为了避免他们认为这只是我们自己的观点,我必须说明,只要是对正统神学家著作熟悉的人,都知道他们也都不赞同这行为。既然连用一种物质的形体来代表神都不被允许,更何况将之当作神或以为神附在其中而敬拜它。因此,我们只能雕刻或描绘肉眼可见之物,不可用不合宜的象征来玷污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神的威严。神允许人雕刻和绘制的对象是历史事件和一切可见的形体,前者可用来教导和劝诫;至于后者,除了娱乐之外,我想不到其他的用途。然而直到如今,显然教堂里面几乎所有的雕像和画像都属于后一类。由此可见,人之所以制作这些形像并不是出于审慎的选择,而是出于愚蠢和无知的欲望。我现在不谈这些形像多半是邪恶和猥亵的,也不谈这些画家和雕刻家有多放荡,我在稍早之前曾稍微提过这事。我在此所强调的是,即使这些偶像没有什么害处,它们也没有任何教导的价值。

13.历史证明,当教会相信正统的教义时,便会抵制偶像

现在我们撇开以上的区分,要开始思考在基督教的教堂里究竟有无必要保留任何形像,不论它们代表的是历史事件还是可见的形体。首先,如果我们重视古代教会的权威,就会知道在教会前五百年的历史中,基督教仍很兴旺,教义更纯正,那时教堂内根本没有形像。而当教会开始偏离纯正信仰时,人们就开始用形像装饰教堂。我并不想讨论是什么缘由驱使那些最早用形像装饰教堂的人,然而若研究各代教会历史就会发现,后来的时代在纯正教义方面比教堂里没有形像的时代更衰退。难道我们要以为那些圣洁的教父听任教会在那么长的时期缺乏这极有帮助的形像吗?显然,他们之所以没有在教堂内设形像,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形像没有什么帮助或帮助甚少,反而会有很大的危险,所以他们在深思熟虑之后拒绝形像,而非因为无知或忽略。奥古斯丁甚至清楚表明:“当人们赋予这些形像很高的地位,并且向它们祷告、祈求及献祭时,尽管这些形像没知觉和生命,却看来好像有生命和知觉。于是这些形像就说服那些软弱的人相信它们真的有生命气息……”在另一处奥古斯丁也说:“偶像可见的形体会产生一种效果,甚至迫使人误以为偶像的身体也有感觉,因为它们看起来和人自己的身体一样。”他接着又说:“偶像有力量叫人心弯曲,却没有力量叫人心正直,因为它们虽然有口、眼、耳、脚,却无法说、看、听或行走。”

这很可能就是使徒约翰警告我们不可敬拜偶像,甚至警告我们要远避偶像(约一5∶21)的原因。世人深陷其中的可怕愚行几乎使敬虔灭绝。许多的经验告诉我们,形像一旦被设立在教堂里面,偶像崇拜的旗帜仿佛同时被树立起来,因为人极其愚昧,不能自拔,很快就会陷入迷信敬拜中。即使没有这么危险,但当我想到教堂的用途时,我个人认为,除了主在他的话语里所吩咐代表他的活泼的象征之外,其他的形像与这圣洁的场所极不相称。我所说的象征指的是洗礼和圣餐,以及其他基督教的仪式。我们要格外敏锐地留意这些圣礼,并让它们深刻地影响我们,而不寻求人凭自己聪明所捏造的形像。

瞧!我们若相信天主教徒,就得像他们一样以为接受形像就能带给人无可替代、无法比拟的福分。

14.天主教在尼西亚会议(主后787年)上幼稚地为形像辩护

我想我已经对这问题做了足够的论述,但因尼西亚会议的缘故,我要多说几句,我说的不是君士坦丁大帝所召开最有名的会议,而是伊琳娜女皇于八百年前召开并主持的会议。这会议不但决议在教堂内要有形像,也命令信徒敬拜它们。不管我说什么,这会议的权威性会说服许多人偏向我仇敌的立场。然而,其实我最在乎的不是这一点,而是让我的读者明白,这些人热衷于形像,甚至到疯狂的地步,而这与基督徒的行为极不相称。首先,我们要反驳尼西亚会议的决议,那些现今为形像辩护的人,宣称他们的主张是根据尼西亚会议的决议。然而,现今仍存在一本反对的书,该书托名查理曼(Charlemagne),反驳这会议的决议,这书的文体证实它就是那个时代的作品。书中谈到参与这会议的众主教的观点,和他们所采用的证据。东方教会的代表约翰引用经文:“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创1∶27),因此他下结论说,我们应该使用形像。他也认为这节经文支持使用形像:“求你容我得见你的面貌……因为你的面貌秀美。”(歌2∶14)另一人为了证明应将形像立在祭坛上而引用了这段经文,“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太5∶15)。还有另一人为了证明瞻仰形像对我们有益,就引用《诗篇》中的一节经文:“求你仰起脸来,光照我们。”(诗4∶7,Vg.,诗4∶6,EV)又有一人用以下的比较来证明:就如族长们效法外邦人的献祭方式,同样基督徒也应当用圣徒们的形像取代外邦人的偶像。他们出于同样的目的扭曲这节经文:“我们必因他圣殿的美福知足了。”(诗25∶5,Vg.,26∶8,EV)但最巧妙的辩护是对这节经文的解释:“我们所听见,所看见。”(约一1∶1 p.)因此,他认为这意味着不但借由听道认识神,也借着瞻仰形像认识神。狄奥多(Theodore)主教也同样敏锐:“神在他的圣徒身上彰显他的荣耀,显为可畏”(诗67∶36,Vg.),以及在别处说到的“论到世上的圣民”(诗15∶3,Vg.,16∶3,EV),这些经文应该指的是形像。简言之,他们的谬论令人作呕,提到它们我都感到羞耻。

15.荒谬地误用圣经经文

当他们谈到“崇拜”时,他们就提出雅各对法老王的崇拜(创47∶10)、约瑟的杖(创47∶31;来11∶21),以及雅各所立的柱子(创28∶18)。

然而他们如此宣称,不但扭曲圣经的真意,而且是在编造一些圣经根本没有记载的话。还有,“敬拜他的脚凳”(诗98∶5,Vg.,诗99∶5,EV)、“在他的圣山下拜”(诗98∶9,Vg.,诗99∶9,EV),以及“群众中的富人向他的面容求告,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他求恩”(诗44∶13,Vg.,诗45∶13,EV)。对他们而言,这些经文充分地支持他们的信念。若有人想证明那些支持形像敬拜之人的信念有多荒谬,难道还能举出比上面更荒唐的例子吗?若有人对我们所说的仍然质疑,我要再举最后一个例子:米拉(Mira)的主教狄奥多西(Theodosius)用他副主教所做的梦,肯定人应当敬拜形像,仿佛这是从天上来的圣言。就让那些支持形像的人用这会议的决议来反驳我们吧!这些所谓该被尊敬的教父,他们对圣经如此幼稚或无耻亵渎地强解,难道还值得众信徒信任吗?

16.为形像亵渎与令人震惊的辩护

我现在要谈到他们可怕的亵渎,就是他们竟敢说出这样亵渎的话,实在令人惊讶!然而更令人惊讶的是,并非人人起而愤然驳斥之。但公开地揭露这种邪恶愚蠢的行为是极为必要的,至少可以证明形像崇拜并非如天主教所说是从古老时代就开始的。阿摩利阿姆(Amorium)的主教狄奥多西(Theodosius)咒诅一切反对形像崇拜的人。另一位天主教徒说,希腊和东方的国家所遭遇的一切灾祸,都是由于忽略敬拜形像的结果。如此说来,那先知、使徒及众殉道者当受什么样的惩罚呢?因为在他们的时代,形像并不存在。天主教徒又说:如果我们带着乳香和香来到皇帝的像前,那我们就更应该将这样的尊荣归给使徒的像。塞浦路斯的康士坦茨(Constance)主教康士坦丢(Constantius)宣称他十分敬畏这些肖像,甚至将应归给赐人生命之三一真神的敬拜和尊荣也照样归给形像。他居然也咒诅一切拒绝这样敬拜形像的人,并咒骂他们是摩尼教徒和马西昂主义者(Marcionites)。若你以为这只是他个人的观点,那就错了,因为其他的天主教徒也赞同这观点。事实上,东方教会的代表约翰更激昂地宣称:宁愿全城都充满妓院,也不愿禁止人敬拜形像。虽然大家一致公认撒玛利亚人比所有异端更邪恶,然而天主教徒却认为反对形像敬拜的人比撒玛利亚人更邪恶。此外,他们生怕无人对他们的演出鼓掌喝彩,就接着说,让那些拥有基督形像的人向这形像烧香并欢喜快乐吧!但这是否完全与他们一贯用来欺哄神和众人对“敬拜”(latria)和“服侍”(dulia)所做的区分互相矛盾?因为尼西亚会议毫无保留地将永生神所应得的敬拜归给形像。

第十章 圣经为避免一切迷信,以独一真神对抗一切异教假神

1.圣经里关于神为造物主的教义

我们在前面已经教导过,人能借着宇宙的体系和众受造物对神有某种程度的认识,但神借他自己的话语更进一步和生动地向我们启示他自己。神在圣经上的启示和我们之前已经在他的创造之工上所看到的彰显是否一样,这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倘若想停下来详尽地探讨这个问题,实在不是三言两语所能尽述,但如果我在这里能提供一个索引,帮助敬虔的人明白在圣经上能获得哪些对神的认识,并指导他们如何达成认识神的目标,我就满足了。我现在不是谈及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盟约,借这盟约神使亚伯拉罕的后裔与其他民族有别(参阅创17∶4)。因在那时神就已白白地接纳他的仇敌做他的儿女,彰显他是他们的救赎主。然而我们现在所探讨的是神为造物主的知识,还未触及基督是中保的真理。我下面要引用一些新约圣经的经文,以便证明神创造的大能和对所造世界的护理,我要告诉读者我现在的目的是什么,免得离题。简言之,我希望读者至少能明白神这位创造天地的主掌管他所创造的宇宙。实际上,圣经多次教导我们,神像一位慈父,他乐意恩待人;圣经也教导我们,神是严厉的神,他公义地报应作恶之人,特别是那些在神的宽容之下继续顽梗不化的人。

2.圣经描述的神的属性与我们从受造物上所知道的属性完全一致

的确,圣经上某些经文比其他经文更清楚地描述神的属性,使我们清楚地看见神的形象,就如从镜中反映一般。当摩西描述神的形象时,他显然想简洁地宣告人所应当知道有关神的事情。他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参阅Vg.)我们要留意摩西在这里两次重复耶和华的名,并借这奇妙之名彰显耶和华的永恒性和自存性。之后他又提到神的属性,显明的不是他自在的本质,而是他如何对待我们,好让我们对神的认识不是某种虚无缥缈的玄思,而是一种生动的体验。神在圣经上所启示的属性与他在天地中所彰显的属性一样——慈爱、良善、怜悯、公义、公平,以及信实。因为权柄和能力都包含在“伊罗欣”(Elohim)的称号之下。

当旧约的先知宣告神的圣名时,他们也用同样的属性来形容他。为了避免引用太多相同的例子,我只引用《诗篇》145篇,因为在其中,神所有的属性几乎毫无遗漏地被详细地描述出来(特别是《诗篇》145∶5)。这诗篇所描述的属性都能在他的受造物上看见。事实上,经验告诉我们,神就是他在圣经中所启示的那样。神在《耶利米书》中宣告何为对他正确的认识,在这卷书中的描述没有《诗篇》145篇那么详细,但这两处经文的启示是一样的。耶利米说:“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又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耶9∶24;林前1∶31)的确,我们特别需要明白这三种属性:慈爱,因我们的救恩都是依靠神的慈爱;公平,因为神天天审判恶人,甚至让他们死后永远灭亡;公义,神用公义保守并温柔地看顾信徒。先知见证,只要我们明白这三种属性,就有充分的理由以神夸口。而且他的真理、大能、圣洁、良善,也未被忽略。因为除非神要求我们明白这三种属性的知识是建立在他不变的真理上,否则我们怎能明白这三种属性是必要的知识呢?并且除非我们明白他的大能,否则怎能相信他以公平和公义统治世界呢?难道他的慈爱不是来自他的良善吗?如果神“都以慈爱”(诗25∶10)、公平和公义(参阅诗25∶8—9)待人,这也显明神的圣洁。

的确,圣经上所启示有关神的知识,与受造物上所彰显的知识,其目的是一样的,即先是引领我们敬畏神,而后信靠神。如此,我们就可以在纯全的生活和无伪的顺服中学习敬拜神,并完全依靠他的良善。

3.既然连异教徒都晓得神的统一性,故偶像崇拜者更无可推诿

在此,我打算对这一般的教义做一个总结。首先,读者当留意,圣经为了引领我们归向真神,十分明确地弃绝异教一切的假神,因为信仰几乎在历世历代都遭到玷污。其实,自古以来各国都知道并敬拜独一神的名,就连那些敬拜多神的人,当他们从心里呼求神时,也只用“神”这称呼,仿佛他们认为只有一位神就够了。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很清楚这一点,并写了一本书,名为《神的统治》(God’s Monarchy),在书中他以许许多多的证据证明神的统一性刻在众人心里。特土良(Tertullian)也以人们常用的俗语证明相同的观点。然而所有的异教徒无一例外,若不是被别人说服,就是自己跌入人所构造的神观中,而泯灭了原先对独一神的意识,至终这意识除了叫他们无可推诿之外,已毫无意义。甚至连他们当中最有智慧的人,当他们渴望某位神的帮助而求告未识的多神时,他们内心也表现出迷茫。除此之外,在他们构想一位多属性的神时,即使他们的观点不像大多数敬拜朱庇特(Jupiter)、墨丘利(Mercury)、维纳斯(Venus)、密涅瓦(Minerva),以及其他神明的人那么荒谬,但他们照样没有逃脱撒旦的诡计。就像我们在别处已说过,所有哲学家最巧妙的借口,都无法为他们离弃神的事实辩护。事实上,他们都毫无例外地败坏了神的真道。因这缘故,当先知哈巴谷诅咒一切偶像时,同时也劝人要“在神的圣殿中”寻求他(哈2∶20),好叫信徒唯独承认圣经所启示的神。

第九章 离弃圣经只依靠启示的狂热分子,抛弃了一切敬虔的原则

1.狂热分子错误地诉诸圣灵

此外,那些离弃圣经并想象出其他某种方式来接近的人,不但是错误的,也是疯狂的。最近一些肤浅善变的人兴起,以极傲慢的心态过分抬高圣灵教导的职分,轻看阅读圣经,并嘲笑那些人头脑简单,说他们仍旧遵守那些已过时、叫人死的字句。我想问他们,叫他们那样兴奋的灵是什么灵,竟然使他们敢于藐视圣经的教导,将之视为天真和平庸。如果他们回答这是出于基督的灵,那么这种确信是完全荒谬的。其实,我想他们也会同意基督的使徒和初代教会其他的信徒都受基督之灵的光照,但他们中间却无一人藐视神的话语,他们反而更敬畏神的道,只要阅读他们的作品就可证实这点。而且这点早就被先知以赛亚亲口预言。当他说“我加给你的灵、我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从今直到永远”(赛59∶21 p.,参阅Vg.)时,他并不是用外在的教义来约束旧约时代的信徒,仿佛他们是在学字母的小孩子一样,他的重点是:在基督的统治之下,新的教会会有真正、完全的福分:她受神话语的管理,同样受圣灵的统治。这就证明这些恶人以可怕的亵渎拆毁先知所教导的完整教义。此外,保罗虽然有“被提到乐园里”(林后12∶2)的经验,但他精通律法书和先知书的教义,他也劝勉提摩太——一位很杰出的教师——要留意阅读圣经(提前4∶13)。另外,我们也应记住他对圣经的赞扬: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提后3∶16—17p.)。人若说带领神儿女抵达最后目的地的圣经只是暂时的启示,这是出于魔鬼的狂妄!

我也要他们回答我,他们是否饮于另一位灵,而不是主所应许赐给门徒的灵。我想即使他们完全癫狂,也不至头昏到出此狂言。但当主应许赐下圣灵时,他是如何描述这灵的呢?他说他所差遣的灵不会凭自己说话,乃是引导他们进入他自己借着道所传递的真理(约16∶13)。因此神所应许给我们的灵并不会编造新的和未曾听过的启示,或捏造某种新的教义,误导我们离弃所领受的福音教义,而是把福音所教导的教义印在我们心里。

2.圣灵与圣经一致,从而得以确认

由此可见,我们若想从神的圣灵获益,就得热切读经并听从圣经的教导。彼得称赞那些热切听从先知教导的人,虽然也许可以认为这教导的地位在神用福音光照他的教会之后被取代了(彼后1∶19)。相反地,若有任何的灵在神话语的智慧之外灌输我们另一种教义,那就是虚妄和撒谎的灵(加1∶6—9)。既然“撒旦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11∶14),那么除非我们有辨别圣灵的绝对标准,否则圣灵在我们身上就毫无权威。主的话语已清楚向我们指明了圣灵,但这些恶人离弃真道,自取灭亡,因为他们要从自己而不是从主那里寻求圣灵。然而他们却争辩说:若说那位万有之上的圣灵得服从圣经,这就羞辱了圣灵。这等于是说,若圣灵与自身同等并在万事上与自己的教导前后一致,这就羞辱了圣灵。诚然,若用人、天使或别的标准来衡量圣灵,就是羞辱或限制圣灵;但当我们把圣灵与他自己相比,用他自己的标准衡量他,谁能说这对圣灵不公平呢?无论如何,我们承认这样做是在查验圣灵,但这是圣灵喜悦向人彰显他威严的查验。我们一听到圣灵的声音就应当满足,但为了避免撒旦伪装圣灵悄悄混入,圣灵要我们按照他自己在圣经上的形象来辨别他。圣灵是圣经的作者,他不能背乎自己。因此他必定与他在圣经上从前一次所启示的那样,永不改变。这决非侮辱圣灵,除非我们以为圣灵改变或背乎自己是尊荣他的事。

3.圣经和圣灵是密不可分的

他们指控我们坚持那叫人死的字句,但他们将因藐视圣经而付出极大的代价。显然,保罗在《哥林多后书》3∶6里十分清楚地反驳假使徒,这些假使徒的实际教导是叫人在基督之外服从律法,但他们这么做等于使人远离新约的福分。当耶和华预言新约时,他就应许“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 p.)。因此字句果然是叫人死的,并且神的律法在哪里与基督的恩典分离,它就在哪里叫人死(林后3∶6),他们只是耳朵听见,心却不为所动。但若这律法借圣灵的感动印在人心中,并向人彰显基督,这就是生命之道(参阅腓2∶16),“苏醒人心……且使愚人有智慧”,等等(诗18∶8,Vg.,19∶7,EV)。而且在同一处经文里,保罗称他的证道为“圣灵的执事”(林后3∶8),他的意思无疑是圣灵与他的真理紧密相连,而且这真理记载在圣经中,唯有当人将圣经所应得的尊严和敬畏归给它时,圣灵才彰显他的权能。而且我在前面的教导——除非神的道有圣灵的见证,否则我们对它不会如此确信——与这个原则并无冲突,因主将他的道的确实性和他的灵结合在一起,当那使我们得见主面的圣灵照耀我们时,我们心中便充满了对神的道的敬畏。另一方面,当我们在神的道中认出圣灵的形象时,我们就会毫无疑惧地完全接受圣灵。神并无意暂时向人启示他的话语,而在差遣圣灵之后将之废除,他反而差遣以自己大能启示神的道的同一位圣灵,借着有效见证神的道来完成他的工作。

基督以这样的方式开了他两位门徒的心窍(路24∶27、45),目的不是要他们废弃圣经,依靠自己的聪明,而是要他们明白圣经。同样地,在保罗劝勉帖撒罗尼迦信徒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20)时,他的意思不是要他们在圣经之外进行虚妄的猜测,因为他接着也吩咐他们:“不要藐视先知的讲论。”毫无疑问,保罗是在教导说,一旦先知的书卷被藐视,圣灵的光照也就立即被扑灭了。然而那些骄傲自大的狂热分子,认为唯一真实的光照在于任意离弃神的真道,他们愚妄地相信他们在睡梦中所冒出的念头就是神的启示,这些人会怎么说呢?但神的儿女要清醒得多,因他们深信若自己没有神的灵,就完全没有真理的光照。他们清楚地明白,真道是圣灵用来光照信徒的工具,他们唯独认识的圣灵就是那住在使徒心里并借使徒的口说话的圣灵。他们也就是借着圣灵的圣言天天听到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