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F第16章 论善行 Of Good Works

一、只有神在祂的圣道中所命令的才是善行(弥6:8;罗12:2;来13:21)。在神的吩咐之外,出于人盲目的热心、或以任何善意为借口的行为,并非善行(太15:9;赛29:13;彼前1:18;约16:2;罗10:2;撒上15:21-23;申10:12-13;西2:16-17,20-23)。

Good works are only such as God hath commanded in His holy Word, and not such as, without the warrant thereof, are devised by men out of blind zeal, or upon any pretense of good intention.

解读:

  • 善行的定义:「只有神在祂的圣道中所命令的才是善行」。所以,「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愿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祂的旨意;又借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来13:21)。
  • 罗马天主教的教导:行为者的善意可以使神没有吩咐的事成为善行。但先知撒母耳曾责备扫罗王:「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这表明:人的善意并不能使一件事成为善行。主耶稣也斥责法利赛人自创礼仪,以为能以此使神喜悦:「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 神的圣道没有吩咐、也没有禁止的事,既不是善行、也不是罪。
  • 凡是热心的基督徒,都应当谨慎思想本节的证明经文,免得用肉体代替圣灵。

二、这些顺服神诫命而行的善行,乃是又真又活的信心所结的果子和证据(雅2:18,22)——信徒借此表达他们的感恩(诗116:12-14;西3:15-17;彼前2:9),坚固他们的确据(约壹2:3,5;彼后1:5-10),造就他们的弟兄(林后9:2;太5:16;提前4:12),尊荣对福音的认信(多2:5,9-12;提前6:1),堵住敌人的口(彼前2:15),归荣耀给神(彼前2:12;腓1:11;约15:8)——他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2:10),以致他们结出成圣的果子,可得永生的结局(罗6:22)。

These good works, done in obedience to God’s commandments, are the fruits and evidences of a true and lively faith: and by them believers manifest their thankfulness, strengthen their assurance, edify their brethren, adorn the profession of the gospel, stop the mouths of the adversaries, and glorify God, whose workmanship they are, created in Christ Jesus thereunto, that, having their fruit unto holiness, they may have the end, eternal life.

解读:

  1. 善行是「真实且活泼的信心所结出的果子和证据」,证实了人得救的信心(雅2:18)。因此,善行虽非功德,但却是绝对必须的。
  2. 善行是向神的感恩:「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3. 善行能增强信徒得救的确信:「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约壹2:3)。
  4. 善行能造就弟兄:「你们的热心激动了许多人」(林后9:2)。
  5. 善行能尊荣对福音的认信:「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多2:10)。
  6. 善行能堵住敌人的口:「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前2:15)。
  7. 善行能荣耀神:「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2:12)。

三、他们行善的能力并非出于自己,而完全是出于基督的灵(约15:4-6;罗8:4-14;结36:26-27)。为了使他们能够行善,在他们已经领受的诸般恩典之外,还需要同一位圣灵的实际影响运行在他们里面,叫他们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腓2:13;4:13;林后3:5;弗3:16);然而,他们不可因此疏忽懈怠,以为若非圣灵的特别感动,就无需尽任何本分;反倒应当殷勤激发神在他们里面的恩典(腓2:12;来6:11-12;彼后1:3,5,10-11;赛64:7;提后1:6;徒26:6-7;犹20-21)。

Their ability to do good works is not at all of themselves, but wholly from the Spirit of Christ. And that they may be enabled thereunto, besides the graces they have already received, there is required an actual influence of the same Holy Spirit to work in them to will and to do of His good pleasure; yet are they not hereupon to grow negligent, as if they were not bound to perform any duty unless upon a special motion of the Spirit; but they ought to be diligent in stirring up the grace of God that is in them.

解读:

  • 信徒行善的能力完全出于基督的灵。主耶稣宣告:「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5b)。保罗也见证:「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林后3:5)。
  • 伯拉纠派、罗马天主教与亚米念主义的教导与此相反。
  • 这一教义不是懒惰的借口,也不可把善行简化为人的义务。

四、那些在顺服上达到今生可能的最高境界的人,远不能积累额外的功德、超过神所要求的,反而远不及他们所当尽的本分(路17:10;尼:13:22;罗8:21-25;加5:17)。

They, who in their obedience, attain to the greatest height which is possible in this life, are so far from being able to supererogate and to do more than God requires, that they fall short of much which in duty they are bound to do.

五、我们最好的善行,也不能使我们配从神的手中得着赦罪或永生,因为它们与将来的荣耀之间极不相称;因为我们与神之间的无限差距,我们凭善行既不能使祂受益、也不能补偿我们以前的罪债(罗3:20;4:2,4,6;弗2:8-9;多3:5-7;罗8:18;诗16:2;伯22:2-3;35:7-8);就算我们尽力而为,也只是尽了本分,并且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因为善行之所以为善,是因从神的灵发出(罗8:13-14;加5:22-23);而它们又是经我们行出来的,所以被诸多软弱和不完全所玷污和搀杂,以致经不起神审判的严格(赛64:6;加5:17;罗7:15,18;诗143:2;130:3)。

We cannot, by our best works, merit pardon of sin, or eternal life, at the hand of God, because of the great disproportion that is between them and the glory to come, and the infinite distance that is between us and God, whom by them we can neither profit, nor satisfy for the debt of our former sins; but when we have done all we can, we have done but our duty, and are unprofitable servants: and because, as they are good, they proceed from His Spirit; and as they are wrought by us, they are defiled and mixed with so much weakness and imperfection that they cannot endure the severity of God’s judgment.

解读:

  • 罗马天主教的教导:行为者可以把那些多余的,不需用于得救的功德,储存在功德库里,以赦罪券的形式转卖给其他人。这个教义完全与圣经背道而驰,因为我们的善行完全没有任何功德可言。
  • 只有圣徒、没有圣人,信徒要警惕因行善而产生的道德优越感。

六、尽管如此,信徒本人既在基督里蒙接纳,他们的善行也在祂里面蒙接纳(弗1:6;彼前2:5;出28:38;创4:4;来11:4)。这并不是说,他们今生在神眼中好像是毫无瑕疵、无可指摘的(伯9:20;诗143:2);而是说,祂既在祂儿子里看待他们,就乐意接纳并赏赐那些真诚的善行,尽管其中包含许多软弱和不完全(来13:20-21;林后8:12;来6:10;太25:21,23;林前3:14;4:5)。

Notwithstanding, the persons of believers being accepted through Christ, their good works also are accepted in Him, not as though they were in this life wholly unblamable and unreprovable in God’s sight; but that He, looking upon them in His Son, is pleased to accept and reward that which is sincere, although accompanied with many weaknesses and imperfections.

解读:

  •  善行虽非功德,但仍然蒙神的悦纳,神也向行善者施恩。这是因为信徒的善行是基督里蒙接纳。
  • 信徒行善所得的赏赐其实是神的恩赐,因此我们不应该自夸,更不应该把赏赐作为行善的主要动机。行善的主要动机应该是出于对神的感恩之心(林后5:14)。

七、未重生者所行的事,虽然它们本身可能是神所命令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王下10:30-31;王上21:27,29;路6:32-34;18:2-7;罗13:4);但是,因为它们不是出于被信心洁净的心(来11:4,6;创4:3-5),也没有按照圣道、以正确的方式去做(林前13:3;赛1:12),更不是为了荣耀神的正当目的(太6:2,5,16;林前10:31);所以它们都是有罪的,既不能取悦神,也不能使人配受神的恩典(箴21:27;该2:14;多1:15;摩5:21-22;可7:6-7;何1:4;罗9:16;多3:5)。但是,人若忽视它们,更是有罪、更令神不悦(诗14:4;36:3;伯21:14,15;太25:41-45;23:23;罗1:21-32)。

Works done by unregenerate men, although for the matter of them they may be things which God commands, and of good use both to themselves and others; yet, because they proceed not from a heart purified by faith; nor are done in a right manner, according to the Word; nor to a right end, the glory of God; they are therefore sinful and cannot please God, or make a man meet to receive grace from God. And yet their neglect of them is more sinful, and displeasing unto God.

解读:

  • 行为不能和行事的人分开,神眼中的善行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1. 是否「出于被信心洁净的心」,动机本于祂(罗11:36)。
    2. 是否「按照圣道、以正确的方式去做」,方法倚靠祂(罗11:36)。
    3. 是否是「为了荣耀神的正当目的」,结果归于祂(罗11:36)。
  • 这个教义否定了因爱称义、普救论。
  • 罗马天主教的教导:未重生者所行的事,可以完全没有罪的污染,所以可以从神那里赢得功德。

WCF第15章 论悔改得生命 Of Repentance unto Life

一、悔改得生命是一种福音恩典(徒11:18;林后7:10;亚12:10),每一位福音的仆人不但要传讲对基督的信心,也要传讲悔改的教义(路24:47;可1:15;徒20:21)。

Repentance unto life is an evangelical grace, the doctrine whereof is to be preached by every minister of the gospel, as well as that of faith in Christ.

解读:

  • 福音的仆人:就是西1:23中「福音的执事」,包括牧师、传道、长老、执事、负责同工等。长老宗(Presbyterian)的教会一般有两种职分:长老、执事,长老分为教导型长老和治理型长老;改革宗(Reformed)的教会一般有三种职分:牧师或圣道的执事、长老、执事。人若只传讲信心,却不传讲悔改,就不是忠心的福音仆人。
  • 悔改得生命是一种福音的恩典:首先,它完全是神白白的赏赐(徒11:18;耶31:18-19)。其次,它不可分割地与我们享受永生相连。
  • 悔改的定义:「悔改乃是人衷心为罪忧伤、声明摒弃它、真诚地决意离弃它,并转而过一个顺服基督的生活」(古德恩《系统神学》)。
    • 悔改并非人能够做出来的顺服,而是在理智上知道罪是错的,情感上为罪忧伤、恨恶罪,意志上决定离弃罪。
    • 悔改并不等于生活的改变,改变的生命是圣灵在悔改之人身上所结的果子。
    • 人若只是为自己的某些行为忧伤,或甚至为某些行为深深地懊悔,这些都并不能成为真实的悔改,除非其中还带有真挚的决心,定意要离弃得罪神的罪。
  • 信心与悔改是归正的一体两面:
    • 归正是一个单一的行动,悔改与信心是归正的一体两面。真正转向基督而得救的人,必须同时放掉自己一直紧抓的罪。因此,人并不是先转离罪,然后再信靠基督,或是先信靠基督,然后再转离罪;这两者是发生在同一时间。当人从罪中转向基督而得救时,同时也转离那些人求告基督拯救自己脱离的罪。如果人没有转离罪,就不是真正地信靠基督。一个得救者不可能有真实得救的信心,却没有任何对罪的悔改;也不可能只接受基督为救主,却不接受祂为「生命的主」 。
    • 只传讲对基督的信心,不传讲悔改的教义,就是欺哄人的稀释版福音,会导致许多人说:「我一次又一次地接受基督为救主,可是从来都没有用。」其实他们从未真正地接受基督为他们的主和救主。许多现代传福音的技巧或急功近利,倚靠市场营销和心理学方法,或偏重个人见证,倚靠情感或理性,并非踏实的圣道传讲,以致悔改和得救都是可疑的。
    • 有人认为,传讲悔改的教义,就是传讲靠行为得救。他们认为,得救的信心单单是信靠基督为救主;而降服于基督,以祂作为生命的主,则是日后可自由选择的一步,对得救不是必须的。这其实是认为,得救的信心只要求人对福音的事实有理性上的知识和情感上的赞同。但主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然后立刻接着说:「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8-29)。 如果我们不愿意委身负祂的轭、学祂的样式,以及顺服于祂,就是还没有真正地来到祂面前。主耶稣自己所传的福音就是:「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
  • 悔改得生命:信心和悔改是基督徒生命开始时归正的两个方面,也是基督徒一生应有的心态(太6:12;林前13:13 ;加2:20)。每一天,我们都应当为所犯的罪衷心地悔改,并且要信靠基督,相信祂会供应我们的需要,也相信祂会使我们有能力过顺服祂的生活。

二、借着悔改,罪人因看见并感受到罪的危险,更因罪的污秽与可憎,因为罪与神的圣洁本性和公义律法相悖;又因领悟神在基督里向悔改之人所施的怜悯,就对自己的罪感到忧伤和恨恶,以致转离一切罪恶,归向神(结18:30-31;36:31;赛30:22;诗51:4;耶31:18-19;珥2:12-13;摩5:15;诗119:128;林后7:11;帖前1:9),立志并努力照祂的一切诫命与祂同行(诗119:6,59,106;王下23:25;路1:6)。

By it a sinner, out of the sight and sense, not only of the danger, but also of the filthiness and odiousness of his sins, as contrary to the holy nature and righteous law of God, and upon the apprehension of His mercy in Christ to such as are penitent, so grieves for, and hates his sins, as to turn from them all unto God, purposing and endeavoring to walk with Him in all the ways of His commandments.

解读:

  • 使人得救的悔改包括四个方面:
    1. 「罪人看到、并感受到自己的罪不但是危险的,而且是污秽可憎的,因为与神的圣洁本性和公义律法相悖」,否则悔改是幼稚和肤浅的。
      • 只有重生的罪人才会有这种对罪的意识,这种意识是从圣灵来的:「祂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借着律法使人知罪,「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 这一部分是借着律法的传讲,强调神的公义,将律法的重担加在罪人的身上。这时,未重生者不是心中刚硬,就是有某种形式的司法性的悔改。
    2. 「明白神在基督里对那些悔改之人的怜悯」,否则悔改是恐怖黑暗的。
      • 当重生的罪人认识到罪的污秽可憎,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危险时,便立刻领悟到神在基督里对真正悔改之人的怜悯。
      • 这一部分是借着福音的传讲,强调神的怜悯,宣告神预备赦免那真正悔改的罪人,使重生者产生福音性的悔改。
      • 现代形式的福音邀请是:「神爱你,为你预备了一项美好的计划」。这种「传福音」,不敢称那些不信者为恶人(赛55:7)只注重神对世人的爱:只会使人产生浪漫的感觉。
      • 合乎圣经的福音邀请是:「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结18:30-32),「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赛55:7)。首先要强调罪的后果,然后宣告神的公义、圣洁和怜悯:「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3. 「从而对自己的罪感到忧伤和恨恶」;
      • 包括为罪忧伤,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不是为个人损失与痛苦忧伤,而是为我们悖逆神而忧伤。
      • 包括对罪的恨恶。司法性的悔改可能包括憎恨罪的后果,但真正的悔改是对罪本身恨恶,因为神视罪为可憎的。这种憎恨不单仅仅局限于我们生活中的一些罪恶,而是所有的罪(结36:31;诗119:128,136)。
    4. 「转离一切罪恶,归向神,立志并努力照祂的一切诫命与祂同行」。
      • 重生者不只是从喜爱罪恶中归正,也从罪的习惯中归正,现在「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20),也就是定意以新的顺服之心与神同行。

三、虽然悔改不可作为罪的任何补赎,也不可视为赦免之因由(结36:31-32;16:61-63;赛43:25),因为赦免乃是神在基督里白白施恩的作为(何14:2,4;罗3:24;弗1:7);但悔改对于所有的罪人是如此必要,以致没有它就没有人能指望得赦免(路13:3,5;可1:4;徒17:30-31)。

Although repentance be not to be rested in as any satisfaction for sin, or any cause of the pardon thereof, which is the act of God’s free grace in Christ; yet is it of such necessity to all sinners, that none may expect pardon without it.

解读:

  • 罗马天主教认为,犯罪者的某些行为或忏悔可以对罪作出补偿。但圣经教导: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罪得赦免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罗3:22-28)。
  • 但真正的悔改与罪得赦免是不可分割的,若不悔改,就不要期望罪得赦免。神不是因为我们的悔改,才赦免我们的罪,但对于重生之后的人,悔改是必须的。

四、正如没有一个罪小到不当受定罪(罗6:23;加3:10;太12:36),同样也没有一个罪大到能使那些真正悔改的人陷于定罪(赛55:7;罗8:1;赛1:16-18)。

As there is no sin so small but it deserves damnation; so there is no sin so great that it can bring damnation upon those who truly repent.

解读:

  • 罗马天主教认为,有当死的不可饶恕的大罪,但也有可赎的小罪,这些小罪可以因在炼狱中受一些暂时性的刑罚而获赎。
  • 罪在神的眼里有程度上的等级之分,一些罪比另一些罪更为可憎(路12:47),但每一项罪都当受永罚,「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12:36)。
  • 只要是真正的悔改,即使是最大的罪也能被赦免,甚至包括大卫通奸和谋杀,彼得三次不认主。

五、人不应满足于笼统的悔改,各人皆有责任竭力具体地悔改其具体之罪(诗19:13;太26:75;路19:8;提前1:13,15)。

Men ought not to content themselves with a general repentance, but it is every man’s duty to endeavor to repent of his particular sins, particularly.

解读:

  • 虽然败坏的本性使人不能完全得知本身所有的罪恶,但人还是有责任严谨与真诚地自省。因为神是「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彼前1:17),所以大为祷告:「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祢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139:23-24)。
  • 许多现代基督徒的悔改是泛泛的、笼统的。

六、正如每个人都应当私下向神承认己罪、祈求赦免(诗32:5-6;51:1-14),如此认罪并离弃罪,他就必蒙怜悯(箴28:13;赛55:7;约壹1:9)——同样,若有人使弟兄绊倒,或使基督的教会蒙受羞辱,应当甘心乐意地,藉私下或公开的认罪与为罪忧伤,向被得罪者表明悔改(雅5:16;路17:3-4;书7:19;太18:15-18);他们因此当与他和好,并以爱心接纳他(林后2:7-8;加6:1-2)。

As every man is bound to make private confession of his sins to God, praying for the pardon thereof, upon which, and the forsaking of them, he shall find mercy: so he that scandalizeth his brother, or the church of Christ, ought to be willing, by a private or public confession and sorrow for his sin, to declare his repentance to those that are offended; who are thereupon to be reconciled to him, and in love to receive him.

解读:

  • 虽然悔改是一项内在的行为,但是真正的悔改会显示为外在的行动上,包括:
    1.  向神私自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2. 向被得罪的人认罪。私下得罪就私下认罪,公开得罪要公开认罪。
  • 接受认罪的人必须原谅、饶恕对方(太18:21-22)。只需要接受外面的认罪,不必深究对方内心是否真诚,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对方的内心。我们的饶恕并不能赦免罪,只是表明接受道歉、不再追究,不让此事妨碍弟兄之间的关系。
  • 总结:真悔改的七个要素:
    1. 看见罪:灵魂苏醒,感到罪「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诗38:4)。
    2. 为罪忧伤:「我要因我的罪忧愁」(诗38:18)。「因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林后7:10)。世俗的忧愁是因为罪的后果忧愁、而不是因自己的罪忧愁。司法性的悔改是因为惧怕神的忿怒和现世的惩罚。如加略人犹大出卖主后而后悔(太27:3)。使人得救的悔改是出于对神的敬畏与敬爱,领悟到神在基督里对悔改之人的怜悯,从而使人恨恶己罪。
    3. 认罪:从神的角度看待自己的罪,承认罪就是抵挡神。要具体、全面地认罪:「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不但如此,认罪更是荣耀神:「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认罪」(书7:19)。
    4. 为罪羞愧:「使他们因自己的罪孽惭愧」(结43:10)。人若认罪时毫不脸红,就不是真悔改。
    5. 恨恶罪:「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结36:31)。因为罪是神的对立面,与神和祂本性中的一切为敌,或者爱神而恨罪,或者爱罪而恨神,没有中间地带。
    6. 以神为中心:「我向祢犯罪,惟独得罪了祢;在祢眼前行了这恶」(诗51:4)。认罪的最大动力是爱神,真悔改是以神为中心。
    7. 转离罪归向神:而不是归向另一种罪或偶像,「以色列啊,你要归向耶和华——你的神;你是因自己的罪孽跌倒了」(何14:1)

WCF第14章 论得救的信心 Of Saving Faith

一、信心的恩典是基督之灵在蒙拣选者心中的工作(林前12:3;约3:5;多3:5;约6:44-45,65;弗2:8;腓1:29;彼后1:1;彼前1:2),借此,蒙拣选者得以相信,以致灵魂得救(多1:1;来10:39);这信心通常借圣道之职事运行而成(太28:19-20;罗10:14,17;林前1:21);又借着圣道、圣礼的施行和祷告,得以增长并坚固(彼前2:2;徒20:32;罗1:16-17;太28:19;徒2:38;林前10:16;11:23-29;路17:5;腓4:6-7)。

The grace of faith, whereby the elect are enabled to believe to the saving of their souls, is the work of the Spirit of Christ in their hearts; and is ordinarily wrought by the ministry of the Word: by which also, and by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sacraments, and prayer, it is increased and strengthened.

解读:

  • 信心的性质:「信心的恩典是基督之灵在蒙拣选者心中的工作,使他们能够相信,以致灵魂得救」。这个定义综合来自: 「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的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来10:39-11:3,6)。
    • 信心是相信:但在现代文化中,用「信靠 trust」一词比用「信心 faith」或「相信 belief」更为贴切,因为「相信」 某人并不意味着对此人委身或倚靠,而「信心」现在常被用来指一种非理性的决定。「信靠」一词比较接近圣经的观念:「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信入祂 believe into him」,就是人借着相信将自己从自己里面带出来,进入基督、与祂合一、安息在祂里面。
    • 信心是人灵魂得救所必需的:主耶稣亲自宣告:「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 信心与感官不能察觉的真实本质有关:是「确知(实底)」和「确定(确据)」,
    • 信心不是盲目或无理性的,但与知识不同:「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的话造成的」(来11:3)。知识是完全根据经验或理性,但信心是相信神的启示:基督徒知道地球是圆的,但相信地球是神创造的。
  •  信心是神给蒙拣选者的恩典:「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行邪术的西门也信(徒8:13) ,但却被罪恶捆绑(徒8:20-23);亚基帕王也信(徒26:27),但却没有作基督徒(徒26:28);许多看见耶稣行神迹的都信了祂的名(约2:23),但「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祂知道万人」(约2:24)。这些人的信心都是出于自己的理性、情感和意志,并非神的恩典。
  • 信心是基督之灵借着圣道在蒙拣选者心中形成的: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徒16:14)。得救的信心不可能由死在过犯罪恶中的罪人自行产生,是圣灵赐给我们信心,所以祂被称为「信心之灵」(林后4:13 ESV、NASB、KJV)。信心通常是借着圣道这一蒙恩之道在蒙拣选者心中形成的:「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 信心借着蒙恩之道得以增长并巩固:圣道的宣讲、圣礼的施行和祷告。神赐下得救信心恩典的途径是「恩具 means of grace」,包括圣道的传讲、圣礼的施行和祷告三个方面,并非今天许多人偏重特殊经历的信主见证和教会界流行的各种「属灵产品」。因此,传福音的人首先要扎实地在圣经上装备自己。得救的信心不是非理性的盲信和情感:「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我们越借着圣经认识基督,就越能信靠祂。因此,信心不会因着知识而减弱,而会随着更多的真知识而增强。

二、借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圣道所启示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因那是神自己在其中说话之权威(彼后1:20-21;约4:42;帖前2:13;约壹5:9-10;徒24:14);并按照其中各具体经段所包含的内容,采取相应的回应;顺服其命令(诗119:10-11,48,97-98,167-168;约14:15),战兢于其警戒(结9:4;赛66:2;来4:1),欣然接受神对今生和来世的诸般应许(来11:13;提前4:8)。但得救的信心的主要行动是,凭借恩典之约,接纳、领受并唯独安息于基督,以得着称义、成圣和永生(约1:12;徒16:31;加2:20;徒15:11;提后1:9-10)。

By this faith, a Christian believeth to be true whatsoever is revealed in the Word, for the authority of God Himself speaking therein; and acteth differently, upon that which each particular passage thereof containeth; yielding obedience to the commands, trembling at the threatenings, and embracing the promises of God for this life, and that which is to come. But the principal acts of saving faith are, accepting, receiving, and resting upon Christ alone for justification, sanctification, and eternal life, by virtue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解读:

  • 得救信心的对象:
    1. 一般而言, 得救信心的对象是神全部的话语:「借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圣经所启示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因为是神自己的权威在其中说话;他们会照着其中每处具体经文采取相应的回应;顺服其命令,畏惧其警戒,接受神对今生和来世的应许」。这是以早期清教徒William Perkins为代表的定义,也是加尔文的定义,以神为对象,注重抓住神的应许,所以有信心就会有确据。
    2. 具体来说,得救信心的对象是主耶稣基督:「但得救的信心的主要行动是,根据恩典之约,单单接受、领受和倚靠基督,得着称义、成圣和永生」,这是以后期清教徒William Ames为代表的定义,以耶稣基督为对象,注重意志的决定,但不是亚米念主义那种自主的意志。
      • 信心是相信耶稣基督本身:也就是得着基督、包括所有在祂之内的恩惠和祝福,而不是相信某几个教义——如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等等。
      • 这信心是「单单接受、领受和倚靠基督」:相信自己的义全是污秽的衣服,若没有基督,就不能指望圣洁、公义的神会怜悯自己。
      • 这信心是相信基督能使自己「得着称义、成圣和永生」:不只是救人脱离神的忿怒,也脱离罪恶;不只是脱离罪责,也脱离罪的污染与力量;不只是来生有福,也是今世有圣洁。救恩所牵涉到的内容很多,但初信者来到基督面前所寻求的,最重要的就是能将罪恶与罪责除去,并且进入与神真实且永恒的关系之中。
      • 古德恩《系统神学》的定义:「得救的信心乃是信靠现今仍然活着的耶稣基督,以得着罪之赦免和与神同在的永生」。
  • 得救的信心包括三个要素:
    1. 理性上的知识(notitia):指对神的话语和福音事实的知识。得救首先必须认识基督的所是和所作,因为「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罗10:14)。但只有知识是不够的,正如许多人知道神的律法,但却厌恶神的律法(罗1:32), 甚至连鬼魔也知道神是谁(雅2:19)。
    2. 情感上的赞同(assensus):指赞同神的话语和福音事实。但只有知道和赞同是不够的,如尼哥德慕(约3:2)和亚基帕王(徒26:27-28)。
    3. 意志上的信靠(fiducia):指个人信靠基督为主和救主,接受祂为赦罪与永生的源头。当一个人认识自己的需要、渴望解决自己的需要,决定倚赖耶稣得救的时候,就从旁观者转而成为与耶稣基督有了新关系的人。罪人可能在表面上有前两项要素,但只有在重生后才有意志上的信靠。

三、这信心有程度上或强或弱的不同(来5:13-14;罗14:1-2;太6:30;罗4:19-20;太8:10);它虽常遭多方攻击而削弱,却终必得胜(路22:31-32;弗6:16;约壹5:4-5);它在许多人身上不断成长,借着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来12:2),达到完全的确据(来6:11-12;10:22;西2:2)。

This faith is different in degrees, weak or strong; may be often and many ways assailed and weakened, but gets the victory; growing up in many to the attainment of a full assurance through Christ, who is both the author and finisher of our faith.

解读:

  • 不同的人在不同时候,信心的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最重要的是真假,而不是强弱。主耶稣接纳那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可9:24)的人,也接纳被祂责备为小信、因怀疑而下沉的彼得(太14:31)。
  • 真信心「可能会经常受到许多种方式的攻击和削弱,但终必得胜」,克服试探、却不致被消灭。这是因着基督的代求:「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1-32)。「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因此,传福音不能只讲爱、接纳和喜乐,却不讲受苦,因为信心要在苦难和试炼中得以成熟。
  • 真信心必将成长,「直到借着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得着完全的确据。这里所说的「完全的确据,指通过生命中显明的得救标志,确信自己已经得蒙神的接纳。刚刚归信的基督徒不一定有感觉上的确据,但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信心的确信将因着感觉上的确据而增强,从而逐渐获得完全的确据。

WCF第13章 论成圣 Of Sanctification

一、凡蒙有效呼召而被重生的人,里面既有一颗新造的心和一个新造的灵,就进一步因着基督死和复活的功劳(帖前5:23-24;帖后2:13-14;结36:22-28;多3:5;徒20:32;腓3:10;罗6:5-6),借着祂的圣道和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约17:17;弗5:26 ;罗8:13-14;帖后2:13),真正地、个人地被成圣;整个罪身的辖制被摧毁(罗6:6,14),其中的各种情欲越来越被削弱和治死(加5:24;罗8:13),他们在一切救赎的恩典中,越来越被激发和坚固(西1:10-11;弗3:16-19)去实践真正的圣洁,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林后7:1;西1:28;4:12;来12:14)。

They who are effectually called and regenerated, having a new heart and a new spirit created in them, are further sanctified, really and personally, through the virtue of Christ’s death and resurrection, by His Word and Spirit dwelling in them; the dominion of the whole body of sin is destroyed, and the several lusts thereof are more and more weakened and mortified, and they more and more quickened and strengthened, in all saving graces, to the practice of true holiness, without which no man shall see the Lord.

解读:

  • 什么是圣洁:圣洁就是分离、隔开。首先,圣洁意味着神和人是分别的、与罪恶是隔绝的(利11:44-45);其次,圣洁意味着人从世界被分别出来归给神(罗12:1)。
  • 什么是成圣:成圣是神白白的恩典,也是神呼召人的旨意和命令(帖前4:3、7;弗1:4),包括两层意义:
    1. 在生命上「成为圣洁」(帖后2:13),也就是生命一次「借着圣灵得成圣洁」(彼前1:2;罗15:16;林前6:11)、分别为圣归给神。生命的成圣是每个信徒在重生得救时已经完成的事实,成圣的根据是基督的宝血(来10:29;13:12),所有的信徒都是「成圣的人」(徒26:18、都被称为「圣徒」(罗1:7;林前1:2;林后1:1;弗1:1;腓1:1;西1:2)。
    2. 在生活上「成为圣洁」(帖前3:13;5:23;林后7:1;提后2:21),也就是一生持续效法基督(林后3:18;西3:10)、脱离罪(罗6:19)。因为神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6),「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生活的成圣要到基督再来的时候才能达到完全,成圣的根据是真理,正如主耶稣所祷告的:「求祢用真理使他们成圣;祢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约壹3:9),「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17:19)。
  • 成圣是救恩次序中的必要环节:有效的呼召 、重生、称义、得名分是神在人新生命开始时的作为;归正是人在新生命开始时的作为;而成圣是人顺着圣灵而行、渐进发展、持续一生的作为,使信徒在生活中更脱离罪、更像基督,更多地亲自经历到圣灵果子中的喜乐和平安,更加接近将来在天上生活的样式,「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3:2-3)。真正的因信称义,不是不需要成圣的「成功神学」或「恩典福音」。
  • 称义与成圣的区别:
    1. 称义是法律上的地位,成圣却是内在的光景;
    2. 称义是一次完成,成圣却要持续一生;
    3. 称义完全是神的工作,成圣却要求人的参与;
    4. 称义在今生已经完全,成圣却在今生无法完全;
    5. 称义对所有的信徒都一样,成圣却是各人的长进不同。基督徒的生命成长,就是在成圣上持续地成长一生。

二、这种成圣贯穿于全人(帖前5:23;罗12:1-2),但在今生是不完美的——每个部分仍然存在一些败坏的残余(约壹1:8-10;罗7:14-15;腓3:12),由此产生了持续不断、不可调和的争战,肉体的情欲与圣灵相争、圣灵与肉体相争(加5:17)。

This sanctification is throughout in the whole man, yet imperfect in this life: there abideth still some remnants of corruption in every part, whence ariseth a continual and irreconcilable war, the flesh lusting against the Spirit, and the Spirit against the flesh.

解读:

  • 成圣的三个阶段:
    1. 开始:成圣始于重生。当我们重生的那一刻,灵里接受了「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使我们的生命不再被罪辖制,「从罪里得了释放」(罗6:18);意愿的方向完全改变,「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罗6:17)。重生的生命不会眷恋罪、习惯性地犯罪,「因为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6:14);也无法对罪让步、忍受长期活在罪中,「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9)。因为重生的生命借着圣灵的能力,有力量胜过罪恶的试探,罪不再能主宰我们,「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罗6:11) 。这是一次完成的生命成圣,所以信徒也被称为「一切成圣的人」(徒20:32),因为「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这个开始阶段是重生的一部分。
    2. 增长:这是信徒持续一生的过程,也是「成圣」一词在系统神学和信徒言谈中一般所代表的主要意义。虽然信徒里面仍有败坏的残余(约壹1:8;雅3:2),但「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6:12-13),因为「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6:14)。信徒有责任在成圣上不断增长,就如同他们从前在罪中也不断增长一样:「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6:19)。在成圣增长的过程中,我们将越来越像基督,渐渐「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我们也将越来越像神,「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 (西3:10)。新约书信中所有的道德劝勉和命令,都是从不同的方面勉励信徒在成圣上不断地长进,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
    3. 完成:信徒灵魂的全然成圣,只有在我们的身体死亡、加入「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来12:23)的总会时才能完成;身体的全然成圣,只有到主再来的时候才能完成(约壹3:2;腓3:21)。
  • 成圣并不能在今生达到完全:
    •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是指出信徒追求成圣的标准,催促我们永不停止「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7:1),并不是指我们今生有能力达到完全。因为圣经并没有教导说,每当神赐下一个命令,祂也会赐下遵守它的能力。相反,神命令世人都要遵守祂的道德律法,违反律法的人都要为自己的罪负责;虽然未重生的罪人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没有能力遵守律法,但同样必须承担后果。
    •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其中「全然成圣」不是指全然无罪,「无可指摘」也不是指完美无缺,而是指信徒与神的关系正确,即使犯了罪,也会靠着基督的宝血洁净(约壹1:8-10)。正如律法意义上的「无可指摘」(腓3:6),也包括在犯罪时正确地使用赎罪祭。
    • 「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约壹3:6),不是说信徒今生有可能完全无罪,相反,约翰在这封屡屡宣告神的儿女不会持续犯罪的书信中,也清楚地表示:「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 保罗说:「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6:12),不是说他们不会犯罪。相反,保罗之所以如此强调,正是因为他知道信徒今生仍然可能犯罪。
    • 信徒的成圣在今生永不停止、永无止境。一个成熟的信徒,虽然「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但只是言行举止无可指摘,并不表明他们内心的动机、态度全然无罪。因为人越靠近真光,就越看见和憎恶心思的罪污(赛6:5;伯42:5-6);越亲近基督,就发现自己离祂越远;越认识真理,就越发现自己有限;越是成熟,就越发现那些深藏在里面的罪,如:骄傲、自私、胆怯、小信、没有全心爱神爱人,无法诚实倚靠神。圣经中并没有教导人有可能在今生完全脱离罪,相反,旧约教导:「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 ,「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箴20:9),「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在新约里,主耶稣教导门徒祷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1-12),也就是像每天祈求日用的饮食,每天也要祈求罪得赦免。
    • 成圣在今生绝不能达到完全,但成圣的长进在今生应当永不停止。虽然信徒今生成圣的道路并非总是朝着一个方向前进,也会有停滞、倒退、走偏的不正常情况。但新约圣经命令我们竭力追求圣洁,并且赐下了得胜的应许。

三、在这场争战中,虽然残余的败坏可能会暂时占上风(罗7:23),但是,借着基督成圣之灵不断供应力量,重生的部分终必得胜(罗6:14;约壹5:4;弗4:15-16;罗8:2)——如此,圣徒就在恩典中长进(彼后3:18;林后3:18),使成圣在对神的敬畏中臻于完全(林后7:1)。

In which war, although the remaining corruption for a time may much prevail, yet, through the continual supply of strength from the sanctifying Spirit of Christ, the regenerate part doth overcome: and so the saints grow in grace, perfecting holiness in the fear of God.

解读:

  • 成圣并不是「放手让神来做 Let go and let God」 ,而是神呼召人顺服祂。
    • 首先,成圣百分之百是三一神主动的工作。信徒不可能靠自己肉体的力量成圣,使徒对于初信者所有关于成圣的劝勉,人都无法靠着自己做到,只有「赐平安的神」才能使我们最终「全然成圣」(帖前5:23),在生活的各方面都分别出来归给神。「成圣」的工作是圣父(帖前5:23;约17:17;来12:5-11;13:21;腓2:13)、圣子(弗5:26;林前1:30;来10:10;13:21)、圣灵(罗15:16;彼前1:2;帖后2:13;加5:16、22-23、25)一起在我们身上做成的。
      1. 圣父:「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帖前5:23),「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2. 圣父和圣子:「但愿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祂的旨意;又借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来13:20-21),神使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3. 圣子的榜样:「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行」(彼前2:21),「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6)。
      4. 圣灵乃是圣洁之灵,祂在我们里面产生圣洁,使我们改变、成圣,并赐给我们生命中更深的圣洁。彼得提到「借着圣灵得成圣洁」(彼前1:2),而保罗则说到 「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帖后2:13)。实际上,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生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人若在成圣上长进,就会「顺着圣灵而行」,而且「被圣灵引导」(加5:16-18),在生活中更容昜对圣灵的引导有回应。
    • 其次,成圣百分之百是蒙召信徒的责任(帖前4:3、7)。信徒有责任「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林前6:18;罗6:13;约壹3:3),顺服神在心中的运行(腓2:12-13)、主动「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8:13),「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7:1),在基督的身体中成圣(彼前2:5、9)。
      • 人在成圣中,一方面是被动地靠着神来使我们成圣,另一方面是主动地顺服神来成圣:「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13),「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2-13) 。
      • 成圣是教会集体的事情:众肢体要一同「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彼前2:5),一同成为「圣洁的国度」(彼前2:9),「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6)。
  • 重生者与不重生者同样会犯罪、争战、失败,但区别是:
    1. 只有重生者才会坦白认罪,称罪为罪;
    2. 只有重生者才会用神所设立的方法处理罪,到十字架前认罪悔改;
    3. 重生者虽然不断失败,但在成圣的道路上是不断进步的。
  • 各种不同的成圣观:
    1. 伯拉纠主义:每一个人都可以完全遵守律法,所以人人都可以靠自己成圣。
    2. 罗马天主教:罪人是因着基督灌输的义而称义、成圣,邪情私欲,因此有可能达到完全。
    3. 反律法主义:信徒成圣是借着基督归算的圣洁,并没有内在的圣洁传递给他们。
    4. 亚米念主义:信徒可以达到“完全成圣,在今世脱离一切故意犯罪(关于邪情私欲的教义与罗马天主教相同)。
    5. 凯锡克主义:正常的基督徒可以持续战胜已知的罪,未降服的基督徒需要一次危机的经验使他们转向神,让神来做工。
    6. 灵恩派:每个基督徒归正后都必须结合圣灵的洗礼。圣灵的洗礼将完全除去原罪或犯罪的倾向。
    7. 时代论:基督徒有二性(属肉体与属灵),这二性时常争战,直到属肉体在人死时被根除。成圣是基督徒越来越多地选择依照不犯罪的新本性而行。

WCF第12章 论得名分 Of Adoption

一、凡被称义的人,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因祂的缘故,赐给他们得名分的恩典(弗1:5;加4:4-5)——借此,他们被归入数目,得享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罗8:17;约1:12);他们身上有祂的名字(民6:24-26;耶14:9;摩9:12;徒15:17;林后6:18;启3:12);领受得儿子名分的圣灵(罗8:15);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弗3:12;来4:16);得以呼叫阿爸、父(罗8:15;加4:6;罗8:16);被祂像父亲一样怜恤(诗103:13)、保护(箴14:26)、供应(太6:30,32;彼前5:7)和管教(来12:6);但永不被撇弃(哀3:31-32;诗89:30-35),反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并承受应许(来6:12)、作永远救恩的后嗣(彼前1:3-4;来1:14)。

All those that are justified, God vouchsafeth, in and for His only Son Jesus Christ, to make partakers of the grace of adoption: by which they are taken into the number, and enjoy the liberties and privileges of the children of God; have His name put upon them; receive the Spirit of adoption; have access to the throne of grace with boldness; are enabled to cry, Abba, Father; are pitied, protected, provided for, and chastened by Him as by a father; yet never cast off, but sealed to the day of redemption, and inherit the promises, as heirs of everlasting salvation.

解读:

  • 得名分(adoption)的定义:得着儿子的名分,是神的作为,祂借此使我们成为祂家中的成员:「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 虽然那些拒绝耶稣基督的犹太人也试图宣称神是他们的父(约8:41),但主耶稣却说他们的父是魔鬼(约8:42-44)。凡不信耶稣基督的人都不是神的儿女,而是「可怒之子」(弗2:3)和「悖逆之子」(弗2:2;5:6),不蒙神接纳进入祂的家庭。
  • 神的父性有三种类型:
    1. 三位一体的父:三一真神的第一位格是父。虽然主耶稣称我们为祂的「弟兄」(来2:12),祂是我们在神家中的长兄 (来2:14),「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但祂还是清楚地区分开神作为祂的父、以及作为我们的父:「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 (约20:17)。
    2. 创造和护理意义的父:神是万物的源头,所以也可以被称为万有之父,「我们也是祂所生的」(徒17:28)。
    3. 救赎意义的父:神是收养我们的父,通过耶稣基督的救赎之工,使祂的选民成为祂的儿女,从而将他们与世人分别,这种关系比创造和护理意义的父更加亲密和宝贵。自由派神学家把救赎意义的父与创造和护理意义的父与混淆起来,扩大到全人类,这是别的福音。
  • 得名分是神对信心的回应,而不是重生的结果:圣经从未将得名分与重生连在一起,事实上,得名分是收养的观念,与出生进入一个家庭的观念完全相反。圣经将得名分与得救的信心连在一起,神接纳我们进入祂的家,是对我们信心的回应(约1:12;加3:26)。
  • 不是先得名分、再重生:「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不是说神首先接纳我们成为儿子,而后才赐给我们圣灵,使我们重生。因为之前保罗已经说过,「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3:26),所以这里不是指神在重生我们时赐下圣灵,而是指「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5),向我们保证我们是神家中的成员。
  • 称义是福音的首要福分,得名分则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凡被称义的人,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为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得名分的恩典」。重生是神赐给我们内在新的属灵生命,称义是神赐给我们在祂面前合法的地位,得名分是神使我们成为祂家中一员。一个在灵里活着、在神面前无罪的受造物,不会自动具备神家成员的特权,天使就是如此。只有清楚明白这一点,才能了解得名分的特权是何等宝贵。当我们意识到神其实并没有义务和必要使我们成为祂家中的一员,才会与使徒约翰一样欢呼:「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约壹3:1)。
  • 得名分的特权:
    1. 「他们身上有祂的名字」——我们是属神的,与神有最亲密的关系。
    2. 「领受得儿子名分的圣灵」——「圣灵是作为『得名分的灵 the Spirit of adoption』被赐给基督徒的,祂对基督徒的一切工作,都是作为『得名分的灵』行事。因此,祂自始至终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使基督徒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在基督里与神之间亲子关系的意义,并且引导他们在这种关系中向神作出更深的回应。」(J. I. 巴刻《认识神》第十九章)「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定会死;若靠着圣灵把身体的恶行处死,就必存活。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所领受的是儿子名分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自己与我们的灵一同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3-16和修版)。信徒的成圣,就是努力活出神家庭成员的样式,「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 。「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彼前1:14),而要使别人「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圣洁公义的生活,就是真为神儿女的证据,「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壹3:10)。
    3. 「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我们借着主祷文(太6:9-12)每日祈求罪得赦免,并不是向审判者祷告,而是向天父祷告,恢复因罪阻断的与天父的交通。
    4. 「得以呼叫阿爸、父」——以祂作为我们良善、慈爱的父亲。神是我们的创造主、审判者、主与主宰、教师、供应者、保护者、护理者,但在所有的关系中,最能使我们享有与神永远相交之最高特权的,乃是祂作为我们的天父。教会里信徒之间的关系是家人的关系,与旧约里信靠神的以色列人共享一个家庭(罗9:7-8;诗103:13;赛43:5-7;玛1:6;2:10)。教会的一切事工都是「家务事」。家中没有雇工,一切都是为着神家的福祉。
    5. 「被祂像父亲一样怜恤、保护、供养和管教」——「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2:6),这「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来12:10)。
    6. 「永不被撇弃,反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一次得名分,永不被撇弃。
    7. 「承受应许、作永远救恩的后嗣」,有权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1:4)。今天,连天使都被差派来服事我们、伺候我们(来1:14),使我们得以预尝这个极大的特权。
  • 儿子名分今生尚未完全实现:作为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以及神家成员身分的完全体现,一直要等到基督来临时才得以实现(加4:4-7)。「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得着复活的新身体,正是得名分之特权的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