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者、专家的证词

  也许有人会认为,像耶稣复活这样的事,在两千年前科学不发达时,人们比较容易相信;在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恐怕就没有什么人会真正相信了。事实并非如此。两千年前,保罗第一次到希腊的雅典布道,宣扬主的复活,立刻受到人们的讥笑。其实,何止是雅典人、犹太人呢。正如前面讲到的,连耶稣的门徒一开始也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今天,不仅成千上万的基督徒相信耶稣的复活,其中包括各个领域的一批杰出的科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严谨的史学家、法学家也完全接受耶稣复活的史事。麦道卫(Josh McDowell)在《铁证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中,斯托得(John R. W. 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列举了很多例子,现我仅引用几例。亚诺(Thomas Arnold)教授是英国著名学者、牛津大学的现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册罗马史。他在一本著作中写道:「有关我们的主耶稣,其生、其死及其复活之事,我们所见之证据是十分可靠的,我们用平日决定好坏的标准,来评论这些证据的好坏。世间有成千上万的人都将这些证据仔细研究过,他们从事审查时态度慎重,如同法官面临重大的审判案件一样。我个人也曾如此做过,不为说服别人,而是为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时期的历史时所用的考证法,来考查、衡量耶稣的门徒及后人所写的记录。我相信在人类历史当中,没有一件史迹的每一个细节,曾像神所赐的大神迹,也就是耶稣死后由死里复活一样地,这样被一个公正的学者所彻底研究过。」5

  达林公爵(Lord Darling)曾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在一次私人宴会中,当客人谈论到一本论及耶稣复活之事的著作时,他一本法官之态度,庄重地发言道:「我们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说,要能相信耶稣的教训和祂所行的神迹。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们也当先有所怀疑,我们应对一些问题的关键重加思考,如耶稣是否就是祂所宣称的那一位?这必须决定于祂有没有复活一事上。对耶稣复活一事,我们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证据来印证我们的信心。这些证据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是间接的证据。我们把这些证据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观察之后,都很肯定地下一判断说,耶稣的复活故事实在是真的。」6

  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尼克里(Armand Nicholi)曾在1968年著文介绍安德生博士(J. N. D. Anderson),说安氏是「国际有名的大学者,尤以善用历史证据闻名」,曾任英国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长,也是当今国际法理学权威。安氏说过:「这些证据乃是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根基,能被用来引证新约《圣经》中一切有关耶稣其人、其训的可靠性;它不但可以用来证明耶稣的死这件事实及其意义,也能证明历史上的那座坟确实是空的,使徒们确实见过耶稣复活。这种证据在为我们行走信心旅途时,打下最稳固的一座根基。」7

  著名的生理学家艾伟博士(Dr. A. C. Ivy)曾任依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化学系主任、美国生理学协会会长。他的证词是:「我相信耶稣肉身复活一事,也许你们认为这是私人的事,但我却不以为耻,要让世界知道我信这事,且能用理智为自己的信仰辩护……。一百多年前许多与耶稣复活一样难解的事实,如今在我的图书馆内都有科学资料可以证明,但对耶稣的复活,我不能以同样的方法来求证。然而根据现今已有的生物知识和历史证据来看,一个真正相信科学哲理的人,他可以怀疑耶稣肉身复活这件事,他们却无法否认这件事曾经发生过。若需要否认,他们则首先要能证明这件事未曾发生过。我只能说现代的生物学还不能使一个已埋过三天的尸体,重新复活起来。按照我个人研究科学的态度来衡量,若根据现今生物学的知识来否认耶稣复活一事,实在是缺乏科学态度的一种表现。」8

  弗来明教授(Ambrose Fleming)曾被选为英国最杰出的科学家、法拉第奖章获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迹与科学──论耶稣之复活》(Miracles and Science──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一书中肯定地指出,福音书中所记的神迹,没有一处是科学家无法接受的。他向知识分子们挑战,要求他们诚实审查,如果「……经过诚心的追寻之后,他们必能发现基督教并非建立在虚构的小说或幻觉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说:『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建立在有历史根据,有实可考的事件上,不论这些事看来多么神奇,它们实在都是在世界历史上所发生过的、最伟大的几件事迹。」9

  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在致梅克西(E. L. Macassey)牧师的信中说:「我以律师的眼光对第一个复活节早上发生的事作过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证据十分完备。我过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时,我们能根据一些比耶稣复活的证据微弱许多的证据来定案。只要看证据,我们就能定案,一个诚实的见证人是不用精心雕饰或费心装饰其供词的。福音书中所提供的证据就是这类的证据。作为一个律师,我自然毫无保留地相信,它们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对见到的事实所作的见证。」10

  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 1783-1853)曾任哈佛大学法律系教授,并在大法官史陀瑞(Joseph Story)去世后接续成为同校的荣誉教授。诺特(H. W. Knott)在美国《名人字典》(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11第七卷中称:「由于史陀瑞和葛林尼夫两位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才能成为美国法律系中的佼佼者。」葛氏从使徒们的言行及当时所面临的险恶环境来论证耶稣复活的真实性,精辟入里:「使徒们所传扬的最伟大的真理,就是耶稣已经由死里复活,唯有人在认罪、悔改,相信祂后,人类才有获得救恩的希望。他们会在四处异口同声地传扬此一教义,实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因为他们当时身受逼迫,且面临人心所能面临的最大恐惧。他们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众法庭以罪犯嫌疑处死,他们的宗教被世人认为是来推翻世界的,世间每个国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门徒传扬福音。全世界的领袖均起来攻击他们,世界不肯容纳他们。即使他们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来传扬福音,他们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视、受欺压、遭毁谤;人们迫害他们,鞭打他们,将他们下在监里,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惨死。但他们依然热心传扬此一信仰,面对苦难,他们却不惊慌,反倒喜乐。当他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去时,却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来,以最大的毅力与决心继续完成未完之责。在世界的战争史中,我们找不出有这种以英勇、忍耐与不死之决心编成的军队。他们经常有外来的动力向他们挑战,使他们必须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并需证实自己所信的真理与事实。如果耶稣不曾由死里复活,他们不可能会再确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们不能肯定这些事件,他们不会持久拥有这样的信心。如果人有办法在这件事上如此欺骗他们,世间必然也有其他的动力能使他们回转发现自己的错误。若他们所信的是错误的,却不肯返回,那么他们终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担下的最大不幸,他们的内心也要承受极大的苦闷与罪恶感。他们对未来的和平将无法再存希望,没有良心平安的见证,没有荣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没有喜乐,来世也无福乐。……但使徒的行为证明他们并不是这样的。若使徒们必须隐瞒以上的种种行为,这显然与他们的本性有所不合,因为他们从生活上显出与常人无异,与我们一样,他们也被同样的动机所左右,会因同样的希望而生出活力来,会为同样的喜乐所感,也会为同样的愁苦所困;会因惧怕而心情紊乱,也会被类似的感情所困扰;他们更与我们一样为试探、疾病所困。但他们的作为却表现出他们对人类具有深刻的了解,如果他们的见证不实,世界再没有理由要促使他们作这些虚伪的事。」12

四、耶稣复活的历史印痕

纪念主日

  在耶稣受难、复活前,犹太人及耶稣的门徒皆守安息日(一周的第七天,即星期六)。这是神在西乃山所立的十诫之一:「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8-11)。以色列人历尽艰辛,出埃及、进入神所应许的迦南美地后,再次重申守安息日,除了重申上述诫命外,还说:「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5)。以色列人被掳回归后又立约遵守安息日:「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么圣日,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我们必不买」(尼10:31)。到耶稣时代,犹太人已守安息日一千多年。他们对在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有极详尽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安息日那一天衣服上带一枚针都是犯罪,可见犹太人对安息日的严格和一丝不苟。但耶稣受难后,祂的门徒和信祂的犹太人,就突然改守安息日为守主日(一周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必有一件重大事件发生了,才可能改变犹太人的传统习惯。这个重大事件就是耶稣的复活。因为耶稣是在星期日复活的。人们守主日就是纪念耶稣的复活、升天。这一习俗一直持续到现在。

圣餐和洗礼

  圣餐和洗礼是基督教的两项重要仪式,它们都是主耶稣亲自设立的。使徒保罗谈到圣餐的意义时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林前11:23-26)。洗礼是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向门徒显现时颁布的大使命。「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祂;然而还有人疑惑。耶稣近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6-20)。洗礼是表征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么?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3-4)。如果耶稣没有从死里复活,圣餐和洗礼就毫无意义。这两项仪式坚持近两千年,沿袭至今,是耶稣复活在历史上留下的印记之一。

十字架的荣耀

  从十一世纪开始,欧洲基督徒数次挥师东进,要夺回被伊斯兰教徒占领的圣地巴勒斯坦。这些军队以十字架命名,即有名的十字军东征。直到现在,有些国家以十字架作为国旗的标志,有名的国际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亦是以十字架命名的。十字架被高高地树立在教堂之上,印在救护车上,甚至被人挂在胸前。若耶稣被钉死后没有复活,十字架只意味着黑暗、死亡、悲哀。正是主耶稣的受死、复活,完成了神救赎人类的计划,耶稣极大地被荣耀,十字架才会代代相传,被人们当作荣耀、胜利和神圣的象征。

教会的兴起

  基督教会的兴起是耶稣复活的直接结果。早期教会所宣扬的就是:耶稣从死里复活了!基督教不是从一套教义开始的,乃是从传扬耶稣的复活开始的。没有耶稣的复活,也就没有基督教。基督教是植根于耶稣复活这一历史事实的客观信仰,这是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根本区别。有人说,耶稣的空墓是基督教的发祥地。据说,曾有一个谣传流遍亚洲某地,宣称佛祖释迦牟尼的一根遗骨被发现了。于是这遗骨被供奉起来,并举行盛大游行。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充塞条条街道,向游行的队伍致敬。一位基督教宣教士目睹那些虔诚佛教徒俯伏在地向遗骨膜拜,感慨万分地说:「如果耶稣基督有一根枯骨被发现,会怎么样呢?基督教就立刻崩溃了!」此话精辟深刻,入木三分。基督徒知道自己的主已复活升天了,因此少有去敬拜耶稣的遗物或空墓的。不久前传说有人发现了耶稣埋葬时的裹尸布,一时成为焦点。各路专家纷至沓来,作了各种精细的考查、分析,莫衷一是。我个人认为,不管那是不是耶稣的裹尸布,都无关宏旨,在历史和神学上也不会有多大意义。因为,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主从死里复活了,升天了,别的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行笔至此,笔者不禁联想到一件趣事。近期,佛教的活动有了新的变化,有的地方也开始开展类似基督教团契的唱诗、查经活动。基督教有圣诞节,庆祝耶稣降生;佛教也开始倡导佛诞日,庆祝释迦牟尼诞辰。尤有进者,据报载,台湾现已决定将农历4月8日佛陀诞辰增定为法定纪念日,与母亲节合并,放假一天(见《世界日报》1999年8月31日报导)。尽管佛教的活动与基督教日趋类同,但有一点是无法攀比的:基督教有复活节,佛教绝不可能有佛活节!

三、《圣经》预言的应验

  耶稣降世为人,传讲天国道理、受死和复活这一事件,是神预定的救赎计划。在《圣经》中,神借着众先知多次晓喻人们。据学者估计,仅预表耶稣基督的死,旧约《圣经》至少提到三百三十三次,新约提到一百七十五次以上。主耶稣自己也多次对门徒说,祂将在耶路撒冷受难、并第三日复活。除了诗篇第33篇外,对主耶稣将遭受的苦难,描写得最详细的是〈以赛亚书〉第52章第13节至第53章第12节这段预言。麦道卫(Josh McDowell)在《铁证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举出旧约中论及主耶稣之被卖、受审、死亡及埋葬的二十九项预言,如「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赛53:7);「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22:18);「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22:16);「因为祂将命倾倒,以致于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赛53:12);「祂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53:12);「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69:21);「主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摩8:9);「我的神!我的神!为什幺离弃我」(诗22:1);「又保全祂一身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诗34:20);「人还使祂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五十三9);等等。这些预言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于公元前1000年到500年之间。〈诗篇〉第22篇是以色列君王大卫的诗,成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而〈以赛亚书〉则是先知以赛亚于公元前七、八世纪写成。读新约后就知道,这二十九项预言在二十四小时中,完全无误地应验在耶稣一人身上。

  有人认为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也许出于巧合,因为有些预言也应验在肯尼迪、马丁路德 . 金等人身上。的确,在其它人身上,我们也可以找到一、两件应验的预言。但是,几十项预言全部应验在一个人身上,除耶稣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做到。美国丹佛市的基督教维克多出版社(Victory Publishing Co.)曾公开「悬赏」:如果谁能在耶稣以外,在全世界古今人物中,找到一个所有关于弥赛亚预言中的一半(不是全部),均已应验在其身上的,该社乐意奉送一千元美金做奖金。从概率学看,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绝非巧合。所以,至今无人能领取这份奖金。

  有关主耶稣的这些预言的描写之细腻、生动、应验之准确无误,简直到了令人瞪目的程度,以至于许多虔诚的基督徒也极为惊叹地说:在读这些预言时,人们几乎要以为先知以赛亚就站在十字架底下,看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因此,有人又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些预言在耶稣身上的应验提出质疑。一种看法是,耶稣及其追随者正是以旧约的预言为蓝本,刻意导演耶稣受难的剧情,以表明其预言的准确。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即使耶稣及其信徒们想这样做,没有罗马人、祭司、法利赛人的配合,这台戏是无法演出的;而罗马人、犹太人决无配合之可能。再一种观点是怀疑这些预言本身的真实性。也就是说,会不会有人在耶稣受难以后,按祂受难的情节,假冒以赛亚先知的名义写出这些「预言」呢?或者说,旧约《圣经》中的这些预言,是否真的写于耶稣受难以前呢?对这一质疑,长期以来找不到有力的反证。在死海古卷发现前,我们拥有的最古老的旧约希伯来文手抄本——马所拉经卷(Masoretic Text),是公元后十世纪抄写的(详见第二章),因而无法肯定这些经卷中,有关耶稣的预言的确写成于公元之前。但死海古卷的发现把问题澄清了。死海古卷中有希伯来文的〈以赛亚书〉抄本(参见第四十五页)。专家们把1QIsab抄本中的53章(即集中预言主耶稣受难的一章)与马所拉经卷仔细对照,发现两者几乎没有差别。该章的一百六十六个字中,只有十七个字是有疑问的;在这十七个字中有十个字是拼法有别,对书中意思并无影响;余下七个字中,有四个字是文体的改变,如连接词的增减等;其余的三个字可并成「光」字,被加在11节中,但对全文意义亦无甚影响。死海古卷各经卷写于公元前299年至公元后68年各不等。但其中〈以赛亚书〉被确定写于公元前125年左右。这表明从死海古卷到马所拉经卷,历经千年不左,抄经家的精确程度令人肃然起敬;更重要的是,这清楚地表明:关于主耶稣受难、复活的预言,确实写于公元前而不是耶稣受难之后,是真正的预言。预言在耶稣身上的完全应验,是耶稣按上帝的计划受死、复活的强有力证据。

二、历史考证

当事人的见证

  耶稣复活的史事,最详尽地被记录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四卷福音书中。马太和约翰是耶稣亲自选召的十二个门徒中的两位;路加是一位医生,但与使徒保罗的关系极为密切;马可则长期追随使徒彼得。在第二章里我们已详细论证过整本新、旧约《圣经》的历史性、可靠性和无误性。所以,四福音书是当事人见证的最重要文献。

  福音书中关于空墓的记录,虽在细节上有些差异或冲突,但基本情节却是彼此相符的。这说明福音书的作者,被耶稣复活这件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件所深深地震撼和激励。他们集中注意力在复活的基本事实上,而不是一些细枝末节上。即使在今天,对一件在公开场合中发生的事件,如车祸、银行被劫等,目击者的笔录一定不会完全相同。四福音书中的这些小差异,说明作者并没有刻意去统一每一个细节。相反地,如果这四部独立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怀疑是彼此抄袭的呢!

  福音书描述耶稣复活的笔触是非常朴实无华的。他们忠实地记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毫无夸张、渲染。第二世纪曾出现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谈到在耶稣复活时,天上有大声音,有天使下降,封墓石自己挪开,一个会说话的十字架跟着头高达云霄的耶稣走出坟墓,等等。四福音书中却完全没有这种编造的宗教传奇色彩,显得更为真切、可亲、可信。另外,四福音书一致地记载说,是妇女们首先看到了空墓。在当时,妇女的见证在犹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没有人会相信。连门徒们最初也拒绝相信妇女的见证,认为是胡言乱语。所以,尽管妇女首先见证空墓对传扬耶稣复活不利,但福音书中仍如此记载。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实原本如此,四福音书的作者们完全忠于事实。

  除福音书外,新约《圣经》中的〈使徒行传〉中,详尽地记录了复活后的耶稣,在大光中向保罗显现,使保罗悔改认主的始末。使徒保罗本人则在〈哥林多前书〉中,为主耶稣的复活提出强有力的见证。此卷书是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间,写给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哥林多城教会的,成书期间约在公元55年。如果主耶稣是在公元30年左右受难的话,保罗写此信时,距耶稣的受难、复活仅二十多年。他在信中写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3-8)保罗在见证复活的主显现时,特别提到耶稣曾在加利利,一次显给五百多位弟兄看;而且在他写这书信时,五百多位弟兄中的多半还健在。这是何等有力的见证!如果保罗在此信中所谈有不实,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传至今,脍炙人口。试想,如果有人公开发表文章,编造说在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后又复活了,他的文章一定会受到猛烈的抨击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书〉被收入新约《圣经》正典,至今广为人们所颂读、喜爱,是见证耶稣复活的巍然挺立的历史丰碑。

史学家的记载

  在第三章讨论耶稣的历史真实性时我们谈到,尽管非基督徒史学家留下的记载不多,但仅有的记载是十分肯定、可靠的。关于耶稣复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个犹太人在罗马的边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钉死,在罗马新闻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连见报的资格都没有。直到几百年后,当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卷全世界时,史学家才猛然惊醒、回首。所以,除了当事人的见证外,史学家关于复活的记录不多,但已有的记载却相当确凿。

  著名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在《犹太古史》记载道:「这时犹大地出现一名叫耶稣的智者(如果我们能这样称呼祂的话),祂能行神迹与奇事,又是许多喜欢追求真理之人的导师。跟随祂的人除了犹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腊人。这人就是基督,但罗马巡抚在我们民间领袖的怂恿下,判钉祂十字架。起初就爱祂的那群人,一直没有离弃祂,因为祂在死后第三天又复活了。众先知曾预言祂的复活,及许许多多有关祂的神迹奇事。基督徒就是从基督得名的,直到今天仍未完全绝迹。」3

  他勒(Thallus)是生于撒玛利亚的史学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后50年左右写成。可惜原著已失传,只能从他人的作品中窥测一、二。公元221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犹非利加纳斯(Julias Africanus)在评论他勒作品时说:「他勒在其所著的史书第三卷中,把耶稣受难时,遍地都黑了的情况解释为日蚀,照我看来似乎不合理。」4 这个评论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稣受难正值犹太人的逾越节当天或除夕。犹太人的历法也是一年有十二个月,像中国的农(阴)历一样,是依月圆、月缺计算的:月亮绕地球转一圈为一个月,月亮绕地球转十二次便是一年。阳历则以地球绕太阳转一次为一年。阴历一年与阳历一年差十一天,须用闰月来补足。世界通用的公历是阳历。有资料认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期间可能用阳历,但离开埃及后,便改用阴历。出埃及那一个月定为正月(相当于阳历三、四月),逾越节在正月十四日;那天晚上,是一年的第一个圆月之夜(这是犹太人的宗教历法)。此外,他们还有一种方便农作、以宗教历的第七月(相当阳历的九、十月)为正月的民事历法(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圣经》启导本第178页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民事历、节期与阳历对照表」)。圆月时,地球应位于太阳和月亮之间,并在太阳与月亮的连线上,故在地球上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蚀的发生是因为月亮恰好位于太阳和地球之间、并在前两者的连线上,此时月亮是以背光面对着地球,我们看不到月亮(所谓新月期)。当月亮开始遮住太阳时,我们就看到太阳出现一个弧形的缺,当月亮全部遮住太阳射到我们眼中的光线时,就是日全蚀。耶稣受难时正逢满月之日,把祂断气时遍地变黑归结于日蚀,是不符合天文学常识的。

  其次,福音书中详细记载了耶稣受难时遍地变黑之事。「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的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23:44-46;另见太27:45-50;可15:33-41)从犹非利加纳斯的这一段评论可以看出,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黑暗降临大地之事在当时是家喻户晓的,以致不信耶稣是弥赛亚的人,必须要想方设法,用自然现象来解释黑暗发生的原因,企图抹掉这一神迹。不信者的这种解释,虽与科学知识相悖,但却成了耶稣受难、从死里复活的史实的极佳注脚。

一、事件本身的证据

  谈到信念,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通常认为,科学家的认知立足于观察和数据,是客观、真实的,而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则源于人的主观臆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过去也这样认为,所以对基督教不屑一顾。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基督教信仰有别于其他宗教的根本点,在于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上的真实信仰。这一客观事实就是耶稣照《圣经》所预言的那样从死里复活。

  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一个历史事实,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4、19)。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祂是神的儿子,要拯救一切相信祂的人。如基督死后乃不能复活,那么信祂的人哪里还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见,耶稣基督的复活确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对这样一件在两千年前发生的重大事情,我们怎样鉴别其真伪呢?

  对一般人而言,「历史性」意即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绝后、令人费解的事。但许多历史学家则认为,只有在我们的时空及因果关系中发生的事,才能称之为「历史性事件」,因而把死里复活这类事件排除于「历史」的范畴之外。有趣的是,新约《圣经》中关于耶稣复活的记载,完全符合这些史学家的要求。福音书完全没有描述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实际过程,更未尝试去探讨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他因素,他们所记载的全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即符合我们时空观和因果关系的事),就是耶稣被安葬后的第三日,尸体不见了,以及那些看见耶稣显现的人的种种经历。我很赞同一些学者的看法,即,耶稣复活的过程及意义是神学的范畴,而耶稣复活这一件事本身却属于历史的范畴,可以用考察一般历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们虽未目睹辛亥革命,但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事实,及许多当事人的回忆录及史学家的考证,我们确信1911年中国发生了这场伟大革命。现在,让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即事实本身的证据、历史的考证、《圣经》的预言、事件对后世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来考察耶稣复活的证据。

一、事件本身的证据

  事件本身的证据包括尸体不见了、耶稣复活后的多次显现和门徒的改变三个方面,现在逐一加以讨论。

尸体不见了

  耶稣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气绝后,祂的门徒向罗马巡抚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稣的遗体裹好后,安葬在耶稣门徒约瑟新凿好的一个石墓里。墓用可滚动的巨石封好后,由一队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几个妇女来到耶稣墓地时,发现封墓的石头已被挪开,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处,耶稣的尸体却不见了,仅是一座空墓。对耶稣的尸体不见了这一事实,耶稣的门徒与反对耶稣的人没有分歧。但尸体到哪里去了呢?近两千年来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不外这几种看法:耶稣的门徒偷走了尸体;犹太人或罗马人偷走了尸体;妇女们看错了坟墓;耶稣在十字架上没有死,安葬后醒过来逃走了;耶稣从死里复活了。

  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当几位目睹耶稣复活的守墓士兵进城,把经过告诉犹太祭司长后,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祂的门徒来把祂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士兵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太28:11-15)门徒偷走尸体、制造耶稣复活的神话这一说法最具蛊惑力。但只要冷静分析,此说是站不住脚的。第一,此说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着,绝不会让门徒把尸体偷走;若兵丁们都睡了,他们怎么知道是门徒把尸体偷走了呢?第二,门徒不具备勇气和能力。耶稣的门徒虽追随耶稣三年之久,耶稣也一再告诉他们祂死后第三日要复活,但门徒似乎仍不明白。所以当耶稣被抓后,门徒即四处逃散。耶稣钉十字架时,门徒中仅约翰在场。耶稣被安葬后,门徒们失去了依靠,悲痛、胆颤,闭门不敢出屋,各人准备重操旧业,赖以为生。在这种状况下,门徒没有勇气冒着与全副武装的士兵正面冲突的危险去偷尸体;即使他们有这样的勇气,并巧妙地避开了士兵的视线,进入了坟墓,他们也绝无那种从容,能细心地把裹尸布层层解开、放好,然后只把尸体偷走。第三,门徒没有偷尸体的动机。若真是门徒偷走尸体、捏造复活的谎言,这恐怕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欺骗了。门徒们也当是千古罪人。但耶稣的门徒(卖主的犹大除外)都是正直、诚实、品德高尚的人,决不至出此下策。许多正统的犹太教徒,他们虽不赞同基督徒的信仰,但也均不同意门徒盗尸的说法。他们认为耶稣门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这种卑鄙的事来。另一方面,如果真是门徒偷了尸体,造了谎言,他们的动机又何在呢?谎言背后总隐藏着一己或集团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门徒盗尸无任何私利可图。相反地,他们宣扬主耶稣的复活,所得到的只是讥笑、谩骂、殴打、入狱和死刑。耶稣的门徒中,除约翰外,全部为主殉了道。历史上,为了自己所相信的信仰赴汤蹈火、笑对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胜枚举。但为自己捏造的谎言、明白无误的虚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所以,门徒偷走尸体一说,既不符合门徒的主、客观条件,又与情、理相悖。

  怀疑罗马人偷走了尸体是缺乏理由的。当时巴勒斯坦在罗马人统治之下。犹太人一直盼望旧约《圣经》中预言的弥赛亚(救主)早日来到,以便领导他们反抗罗马政府,重新独立。如果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祂就是弥赛亚,这将加速该地区的动盪,这是罗马政府所顾虑的。因此,罗马人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决不会假造耶稣复活的骗局。至于说是犹太人偷了尸体,则更不合理了。当时担任祭司职务的撒都该人和充当文士的法利赛人虽熟读旧约《圣经》,但他们拒绝承认耶稣就是旧约中预言的那位弥赛亚,进而以亵渎神的罪名,迫使罗马巡抚彼拉多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也深恐耶稣是弥赛亚,因为他们无法担当钉死耶稣的重罪。所以,在耶稣被钉死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祂的门徒来把祂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祂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太27:62-65)可见,反对耶稣的犹太人惟恐祂的门徒把尸体偷走,而绝无自己把尸体藏起来,助长耶稣复活的神话之理。即使他们一时打错了主意,将耶稣的尸体收藏起来了;当门徒四处宣传耶稣从死里复活时,他们可以立即把尸体拿出来,一举打垮门徒的宣称。但事实是,当门徒宣讲耶稣复活时,他们除了满心愤怒、恐惧、对门徒们诉诸武力外,一筹莫展。当权者的沉默成了复活的见证,与门徒的见证一样有力。

  有人猜想,妇女们发现空墓时,是否是她们找错了坟地?尽管第三日早上妇女去看耶稣的墓时,可能是黎明时分(约20:1;太28:1;路24:1),但找错坟地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至少有两名妇女亲眼看见约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稣身体的情形(可15:47;路33:55),她们甚至「对着坟墓坐着」(太27:61),看见安葬的全部过程,所以不易错认坟墓。即使妇女认错了,不可能门徒和法利赛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稣的墓。最主要的是,耶稣并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约瑟的私人墓地,约瑟当然不可能认错(太27:57-60)。

  再一种企图解释空墓的原因是所谓「耶稣昏厥论」,即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只是昏厥过去,但被误认为死了,于是在空墓中得以喘息而醒过来逃走了。这种理论现已基本为人所废。因为一切早期的资料都强调耶稣已死。直到十八世纪法国的理性主义者范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这个理论,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化解耶稣复活的伟大神迹。但此理论经不起查调和推敲。持此种观点的人,对十字架酷刑的极其残忍性缺乏了解。即使在最乐观的情况下,被钉的人也难生还,何况耶稣的死是由罗马士兵、百夫长、约瑟等检查后所公认的。一个罗马士兵在耶稣肋旁扎了一刀后,就有血和水流出来。最怕耶稣复活的精明犹太人,也对耶稣的死笃定无疑,只是担心祂的门徒盗尸而已。再说,假若耶稣被从十架放下来后没有死,只是昏厥过去,怎么可能想像祂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两夜(身上紧紧地被布裹住,还有百十斤香料)后,竟可能奇迹般地醒过来,推开封墓的巨石、躲过士兵的严密防守而逃脱了?退一步讲,如果这一切真的都发生了,耶稣也只是在死亡线上残喘而已。按理祂也应远走他乡暂时隐蔽才是,为何反而多次显现(下面要谈到),并让门徒四处宣扬祂的复活呢?祂这样做不仅有悖常理,而且与祂无瑕疵的品格(见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稣是世上惟一一位无罪的人,祂绝不会撒谎、欺骗。再说,这样一位从昏蹶中醒过来、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给门徒那样大的激励,以致为宣告主的复活而不惜殉道呢?这种解释这么不合情理,以致不相信耶稣复活的怀疑论者史特劳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苟同:「一个从坟墓里偷溜出来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药物的治疗,需要包扎伤口,需要力量与休息,却还能让祂的门徒觉得祂已经胜过死亡与坟墓,使他们觉得祂是赐生命的主,使祂的门徒凭着这样的印象进入世界,达成祂所托付他们的任务,这是不可能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苏醒过来的耶稣,只会削弱他们对祂的印象,最多只能为祂自己带来一片哀悼声,但绝不可能将他们的悲伤转变为狂热,将他们对祂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1 很多人都难以相信十八世纪的理性主义者,竟会用昏厥这种理论来解释耶稣的复活。

  上述人们所提出的各种对耶稣尸体不见了的解释,都站不住脚,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耶稣确是战胜了死亡,从死里复活了。有人会想,用这种排除法,从尸体不见了,推论耶稣的复活不十分准确、可靠。这种考虑有一定道理,因为人们也许不能列举出尸体不见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们也不应该忽视,以上列举出关于尸体不见了的各种可能性,是人们两千年来所推测出的,较能成立的几种可能性。所以,用这种排除法论证耶稣的复活,仍有很重的分量。另外还须指出,尸体不见了只是耶稣复活的证据之一;耶稣复活还有一系列的证据。综合考虑这些证据,才不会落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试探之中。

耶稣复活后的显现

  福音书记载耶稣在复活后的四十天内显现了十次,后来又在大光中向扫罗(即保罗)显现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时是向个人显现(如抹大拉的马利亚、彼得、雅各),有时向一小群人显现(如以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时向五百多人显现。耶稣的显现有两个特点。一是耶稣可以随时随地地显现,出现和消失都相当突然和神祕,已不再受时、空的限制。二是,复活的耶稣绝对不只是一个灵魂而已,祂常在光天化日下显示自己,并参与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鱼等)。祂能同门徒们一起吃东西,又可邀请心中狐疑的多马,伸手去摸祂手上及肋旁的伤痕。这些表明复活后的耶稣,不再是一般人的血肉之体,乃是一个再不会朽坏的灵体;这个灵体不仅是个灵或魂而已,而是有灵、有体的实体。虽然人有限的头脑无法了解耶稣复活的实际过程,也不能测透复活的耶稣其身体的特质,但耶稣殉难后的多次显现,是耶稣复活的直接证据。

  有人曾试图用幻觉来解释耶稣的显现,认为人们看到的耶稣,只是一个非真实存在的幻影而已。这种解释是缺乏生理学和心理学的依据的。首先,人产生幻觉是变态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比如,一位在战争中失去独子的母亲,常常思念自己的儿子,伤心落泪。当她坐在儿子的卧室里,或昔日与他共餐的厨房里,触景生情,思虑过度,有可能产生看见儿子的幻觉。但耶稣的门徒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虽然他们跟随耶稣三年,但对主耶稣的认识、了解,却仍相当不够和肤浅。虽然主耶稣曾一再告诉他们,祂受难后第三日必将复活,但他们仍无法理解和相信。在耶稣被抓后,门徒即四处逃散。耶稣受难后,门徒个个惊恐、害怕,情绪低沉,有的甚至重操旧业,下海捕鱼。不用说他们没有切切盼望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心态,即使当妇女们告诉他们耶稣复活后,他们却不信,以为是胡言;当主亲自在他们中间显现时,他们仍惊慌害怕,以为所见的是魂,以致主耶稣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门徒们的这种心态,很难产生看见耶稣的幻觉。从客观环境看,耶稣不仅在门徒藏身的那间小楼上显现,而且在各种时间、场合向不同人显现,有时在屋里,有时在路上、湖边、山上,有时在清晨,有时在上午、在下午。此等显现的各种环境不能用幻觉来解释。其次,幻觉往往是个人和主观的,但看见耶稣显现的不仅是一、两个人,有时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虽然也曾有多人同时经历相同幻觉的事例(如我从前看过一篇关于一群在野外露营的人,在夜里同时发生梦游的报导),但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体状况上,同时经历一种变态的亢奋状态,如过度紧张、恐惧的情绪等。但同时看见耶稣显现的人,其身体状况、情绪、性格都不相同,多数人并无变态心理,他们同时看见复活的耶稣,无法用幻觉来解释。再则,与幻觉完全不同的是,复活的耶稣的显现均非惊鸿一瞥就消失了;门徒们不但看见耶稣,而且在不同场合中与祂有过长时间的交谈;复活的耶稣还曾在加利利海边为门徒预备早餐。最后,耶稣复活后,在四十天以内频频向人们显现,但四十天以后,耶稣的显现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再次显现给扫罗看),这也很难用幻觉来解释。因此,人们看见的不是幻影,而是复活耶稣的实体。

门徒改变了

  读新约《圣经》时,人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书中灵性迟钝的门徒们,因耶稣的受难而陷入绝望;但一翻开〈使徒行传〉,门徒们一扫怯懦、颓废之气,充满了信心、勇气和爱心,拼死为耶稣基督做见证。门徒突然地焕然一新,原因是五旬节圣灵的降临和浇灌。但圣灵的降临正是耶稣复活、升天的结果。耶稣的复活释放出伟大的道德和属灵的力量。门徒的改变可视为复活耶稣最伟大的见证。

  在十二门徒中为首的西门彼得性格十分鲜明。他心直口快、热情冲动,但又常常显出其个性上的软弱、愚顽。他深爱耶稣并对耶稣有超然的认识,然而当主耶稣告诉门徒祂将要受害时,彼得马上出面阻拦,完全体贴肉体,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稣快被捉时,彼得在客西马尼园和其他门徒一样沉睡,让主耶稣独自祷告;当犹太人来捉耶稣时,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来者的耳朵,并不体会主的旨意。耶稣被捉前,特别警告他要坚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刚强,以为即便众人都跌倒,他却永不跌倒。耶稣被捉后,多数门徒都跑散了,但彼得却远远尾随,想看个究竟。不想被人认出门徒身分。为了保全自己,在慌乱之中,他三次当众矢口否认是耶稣的门徒。当他第三次否认主后,鸡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稣事前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的话(太26:34),于是痛哭悔改。这样一介莽夫,在主耶稣复活显现后,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五旬节后在耶城放胆证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满有属灵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复活、跛子行走,能识破虚假,审判罪人。最后彼得为主殉道,相传他在罗马被倒钉十架,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与主同钉十字架。

  耶稣另外一个门徒叫多马。《圣经》中记录了他的三次发言,都显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耶稣要让拉撒路复活,叫门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拉撒路所在的村子里去。当时,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正准备杀害耶稣,门徒们有些顾虑;但多马则问道:「我们也去和祂同死吧。」(参见约11:1-16)第二次是在最后的晚餐上,主耶稣对门徒说,我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儿去。多马则问道:「我们不知道祢往哪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约14:5)?第三次是,耶稣复活的当天晚上,在门徒所住的地方向门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场。事后十位门徒同作见证,多马仍不相信耶稣的复活,并说:「我非看见祂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约20:25)多马的多疑心态可见一斑。过了八日,耶稣再次向门徒显现,当时多马也在场。主耶稣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20:27)多马在看透他心思意念的复活的耶稣面前,彻底地降服了。他虔诚地呼叫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从此以后,多马再没有疑惑过,勇敢、坚定地传扬福音。传说他后来到里海一带传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寻找失丧的犹太人,领他们归主。现在印度仍有历史悠久的多马教会。相传他最后在东印度为主殉道。

  雅各也为马利亚所生,从血缘或肉身讲,他是耶稣的亲弟弟。耶稣受难以前,雅各并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耶稣复活后曾向雅各显现一次。这使雅各由疑惑到确信,做了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后来以身殉道,被石头打死。使徒保罗原名扫罗,曾竭力残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马士革的路上,主耶稣在大光中向他显现,质问扫罗为什么要逼迫祂。扫罗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恳切祷告,彻底悔改、归主,大有能力地为耶稣作见证,成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伟大使徒。在新约《圣经》中,保罗的书信占使徒书信的三分之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万人读他写的书,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罗两次被监禁在罗马狱中,最后亦为主殉道。

  门徒们的改变是耶稣复活极强有力的证据。前面已谈到,门徒们(除卖主的犹大外)个个品德高尚,不会编造耶稣复活的谎言。编造谎言者总有攫取名利的个人动机,但门徒宣扬耶稣的复活所面对的是残害和死亡。事实上,忠于耶稣的十一个门徒中,除约翰一人活到近百岁,在拔摩岛上见到异象、写成《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启示录〉的作者一般认为是使徒约翰)外,其余十位全部为传扬主耶稣的复活、劝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们能如此勇敢地牺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稣复活、以大能显明祂是神的儿子的确据。古往今来,很多人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身。尽管他们的信仰有正确、谬误之分,有真实与虚假之别。但是,当他们在临死时,肯定毫不怀疑自己为之捐躯的信仰是神圣、高尚、真实的。还未见过任何人为自己编造的,或明明知道虚假的一种信仰去受死的。何况,纸包不住火,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揭穿的。但耶稣复活之事,两千年来无人可以推翻(下面还要讨论)。

  查理‧寇尔森(Charles Colson)1968年至1973年任美国总统尼克森的特别顾问,被称为尼克森的刀斧手,后因水门事件入狱,在狱中悔改信主。出狱后,他创办了监狱团契,专门向狱中的犯人传福音,并著有《重生》(Born Again)、《爱主你的上帝》(Loving God)、《当代基督教与政治》(Kingdoms in Conflict)等书,内涵丰富、深刻,可读性很高,是我喜爱的作者之一。他以自己亲身经历为耶稣的复活作见证。根据他的回忆,水门事件刚被披露出来时,尼克森本人和他的智囊团并不在意。但尼克森终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于是把最忠于他的十名亲信召在一起,统一口径,企图把事情掩盖过去。当时,全国人声鼎沸,他们受到很大的压力,但绝无生命危险。为了保全自己,「立功赎罪」,他们都纷纷背叛其主。从尼克森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订立攻守同盟,到亲信们向检查官全盘托出,前后不过三个星期!寇尔森说:「水门事件叫我看见,以谎言为本的密谋很快便会被揭穿,不论行骗的人是多么有权、有势、有头脑。……然而,基督的门徒,一批无权无势的软弱小卒,竟然能够坚定不移,见证他们亲眼看见的基督从死里复活,最后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辞。除非基督的复活确有其事才有可能,否则为一个谎言作一点暂时的牺牲已经绝无仅有,更妄论捐躯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