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罗马教皇制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对教会自由的压制和教会治理的破坏

罗马教区在古时候只有一般的地位(1-4

1.尼西亚和以弗所大公会议对于罗马教区地位的教导

  至于古罗马首要教区的教导,在尼西亚会议之前,这教导没有记录。这会议决定罗马主教的权威在众主教之上,他在那时被指派照顾切罗马近郊的教会。当这会议在他和其他主教之间做这样的区分,是为了给每位主教分配管理的疆界, 肯定不是将罗马主教设立为所有主教之首,而是使他成为领袖之一。维多(Vitus)和文森提乌(Vincentius)以朱利乌(Julius)的名义出席,朱利乌当时正统治罗马教会。第四高的位置分给他们。那么请问:若当时这会议承认朱利乌被公认为教会的领袖,为什么他的代表降位到第四个位子呢?难道阿塔那修应该在这普世教会的会议做主席,以特别地反映教会的等级制度吗?在以弗所会议中,当时罗马的主教西莱斯廷(Celestine)使用了一个诡计来确保他的教区在第一个位置之上。因为当他派自己的代表到那里时,他就让原本就是主持大会的人——亚历山大的西利尔——做他的代理人。此授权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以某种方式将他的名字摆到第一个位置上吗?因其他的代表坐在较低的位置上,被要求与其他人一起发表意见,并按顺序发言。然而亚历山大的主教(西利尔)和西莱斯廷的名字连在一起。

  在以弗所的第二次大会时,虽然利奥的使节在场,亚历山大的主教狄奥斯库若(Dioscorus)主持时却仿佛自己就是主席。对此我该说什么呢?天主教徒反驳说这是不正常的会议,因这会议定了弗拉维安(Flavian)那敬虔之人的罪,却判欧迪奇(Eutyches)无罪和接受他不敬虔的行为。然而当宗教会议召开时,监督们在他们自己中间分配代表的位置时,罗马的使节与其他教会的使节坐在一起,就仿佛是在参加一个神圣、合法的大会议。但他们却没有争夺教区最高的地位,反而主张最高的地位该分给另一个教区。他们若相信最高的地位本来应该属于他们,他们绝不会这么做。因罗马的监督从来没有对为自己的地位争辩感到不好意思,甚至有时为这缘故以极为有害的争执搅扰教会;但由于利奥承认他若坚持自己的使节获得最高的地位,是很不合理的要求,所以他就没有这么做。

2.卡尔西顿以及在君士坦丁堡的第五次大公会议

  接下来是卡尔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在这会议中,由于皇帝的让步,罗马教会的代表占据了首席。然而,就连利奥本人都承认这是与众不同的特权,因当他向皇帝马喜安(Marcian)和皇后布尔开利亚(Pulcheria)求这地位时,他并没有说这是理所当然的,而只是假装主持以弗所会议的东方监督将所有的一切弄得一团糟,并滥用自己的权威,才寻得这地位。既然他们当时需要一位认真的主席,而且不太可能让那些之前善辩、混乱之人来执行此任务,他要求鉴于其他人的短处和能力不足,将其管理职能转给他自己。不按常规寻求的特权当然不是惯例。 他只是假称需要新的主席,因为过去的主席当得不好,显然这种做法既无前例,也不应该保持,因为它只是根据当时急迫的需要做的决定。因此在卡尔西顿会议时,罗马主教之所以被分给最高的地位,并不是因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而是因为当时的教会会议迫切地需要一位认真、能干的主席,因为过去的主席因他们过度放荡的行为,将自己排除在外了。

  我所说的是,利奥的继承者却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了。在他派自己的使节参加第五次大公会议(第二次君士坦丁堡会议,许多年之后的另一个教会会议)时,他并没有为最高的地位争辩,反而乐意让梅纳(Mennas)——君士坦丁堡的教长——做主席。同样在迦太基会议时,奥古斯丁出席了,我们观察到, 虽然他们刚好在争辩罗马主教的权威,并不是罗马教区的使节做主席,而是阿奎莱亚(Aquileia Aurelius?)当地的主教做主席。确实,一个普世教会的阿奎莱亚会议曾经在意大利举行,但罗马的主教居然没有参加!最后由安波罗修做主席,因他当时对皇帝的影响力很大。在这次会议中,他们没有提到罗马主教。 因此产生了,因为安波罗修当时的声誉,米兰教区比罗马教区更著名。

3.古代教会没有后来罗马监督高傲的称号

  至于「大主教」以及其他天主教徒用来自夸的高傲称号,要判断是什么时候和怎样混入的并不困难。居普良经常提到哥尼流,他称他为「弟兄」「监督同工」或「同工」。但当他写信给哥尼流的继承者司提反时,居普良不但将他视为与自己和其他的信徒平等,甚至对他说话很严厉,有时斥责他的骄傲,又有时斥责他的无知。在居普良的时代之后,我们知道整个非洲教会如何看待这事。因迦太基会议禁止在教会里称任何人为「至高的监督」或「大主教」,只允许称他们为「首要教区的监督」。然而根据古代教会的记录,当时罗马监督满足于「弟兄」这个称号。当然,只要教会真实和纯洁的形式得以保持,罗马教区之后开始滋生傲慢,所有这些骄傲的称呼完全闻所未闻,所谓「至高的教皇」、「世上教会唯一的元首」的称号全然不知。 即使当时的罗马监督胆敢将这样的称号赋予他自己,一些勇敢的人会很快压制这种愚蠢行为。耶柔米既然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乐意宣告自己教会的尊荣,只要与事实和当时的风俗习惯一致;但我们看到,他这样做也算保持节制。他说:「若谈到权威,世界比任何的都市更大。你为何将都市所应得的尊荣归给我呢?你为何为几个自称为伟大的人辩护?虽然他们的宣称与教会法规相违背。不管监督属于哪一个教区,罗马、古比奥(Gubbio)、君士坦丁堡,或雷吉奥(Reggio),他都有同样的地位和圣职。钱财所带来的权威,或贫困所带给人的卑贱光景,与监督的地位毫无关联。」

4.大格里高利(Gregory the Great)拒绝「普世监督」universal bi-shop)这称号

  一直到格里高利的时代,教会才开始在「普世监督」这称号上产生争执,这争执是君士坦丁堡的约翰(John of Constantinople)之野心所造成的,因他希望自己做普世教会的监督,那个时候从来没有人有这样的野心。在这争执中,格里高利并没有以剥夺属于他的权力为由,而是坚决抗议这个称号被亵渎,实际上是亵渎神, 预表敌基督。他说:「如若一位被称为『普世监督』的人堕落,全教会就与他一同堕落。」又说:「如若我们的弟兄与监督同工,企图被称为独一无二的监督,并因此藐视其他的监督,这是极为悲惨、令人无法忍受的事。但他的这骄傲难道不就是表示敌基督的时代近了?他显然在模仿那位因弃绝与众天使交通,企图升到高云之上的那位堕落的天使!」他写另一封信给亚历山大的优罗基乌(Eulogius of Alexandria)以及安提阿的阿纳斯塔修(Anastasius of Antioch)说:「我的前任都不愿意用这亵渎的称号。显然我们若将一位主教称为『普世』,那么『主教』这名称就从其他人的手中被夺去。然而,任何人若希望自己占上风而对其他弟兄的尊荣哪怕有丝毫的威胁,这样的想法要远离基督徒。认同这样邪恶的话无异于摧毁信仰。」他说:「我们不但要保守信仰所带来的合而为一,同时也要弃绝一切的自高自大,我肯定地说,任何称自己为『普世监督』或希望别人这样称呼他的人,他的自高、自大都预表敌基督,因他这样自夸时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他以同样的立场再次写信给安提阿的阿纳斯塔修:「我说过,除非他除掉这迷信、骄傲的称号而弃绝自己的骄傲,否则他无法与我们和睦,因这是头一个背道者所捏造的称号。且我们若称一个人为『普世的监督』,当这监督堕落时,整个教会将与他一同堕落,更不用说这也成为你自己的荣誉受损。」

  他说卡尔西顿会议授予利奥这称号毫无根据,因为那时的会议没有这记录。且利奥本人,既然在许多的信中抨击对君士坦丁堡有利的法令,若这是真的,他不可能省略这一点,因他当时若弃绝这样的称号,会最充分地证明他自己的立场。且他既然是太渴望名誉的人,就不可能甘愿忽略任何称赞他的话。因此,格里高利被欺骗地认为,卡尔西顿会议把这样称呼给了罗马教区。我不禁提出,他证明这称呼出自一个教会圣洁会议,同时,又称之为邪恶、亵渎、可憎恶、骄傲,甚至来自魔鬼,并且是敌基督本身所宣告的,这是何等荒谬。但他补充说,他的前任拒绝这称号,以免某些东西只给某人,而所有监督应有的尊荣因此被剥夺。他在别处说:「从来没有人渴慕过这样的称号,没有人想这样任意妄为地称呼自己,免得他在众监督中抢夺这尊荣,并同时夺去其他弟兄所应得的尊荣。」

罗马教区的权威不如皇帝和官员(5-10

5.罗马教区之权柄的来源

  我现在要讨论罗马监督宣称他在众教会之上所拥有不可争议的权柄。我知道在这事上曾经有许多不同的争辩,因为罗马教区从一开始就企图掌握众教会。这也是讨论他如何逐渐地获得这权柄的恰当时候。我现在不谈他不久以前自称拥有无限的权柄。我们将推迟在更妥当的时候讨论这一点。但是,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这教区从古时候如何发展到篡权而凌驾于其他教会之上。

  当东方教会在君士坦丁大帝的儿子康士坦丢和康士坦茨统治的时代被阿里乌党派所搅扰和分裂时,阿塔那修这位当时最伟大的正统信仰辩护者,在他的教区被放逐。这场灾难迫使他来到罗马,借着罗马教区的权柄,他既可以抵制敌人的愤怒,也可以坚固教区里敬虔的人。当时的监督朱利乌极为尊敬地迎接他,并且说服了西方的监督为他辩护。既然他教区的敬虔者当时迫切地需要外在的帮助,且他们认为罗马教会最能给予自己所需要的帮助,他们乐意尽量多地给予罗马教区的权威。然而,唯一的要点是众教会非常看重与罗马教会彼此的交通,且认定被这教区革除会籍是极大的羞辱。

  之后,邪恶的人也大大地增加了罗马教会的权威,他们为了避免其他教区合法的审判而投靠罗马教区的庇护。任何受自己的监督惩戒的长老,或任何被自己教区的会议所惩戒的监督,立刻向罗马上诉。且当时的罗马监督过于热衷于接受这些上诉,因为这似乎是一种非凡的力量可以广泛地介入商业活动。因此,当欧迪奇受君士坦丁堡的监督弗拉维安惩戒时,他向利奥埋怨说自己被恶待。利奥立刻轻率地开始支持他的恶行。他严厉地斥责弗拉维安,好像弗拉维安在没有听证得情况下定了一位无辜之人的罪,并出于自己的野心,在一段时间里支持了欧迪奇的恶行。

  非洲经常发生同样的事。一个外人一旦受教会常规的惩戒,立刻就投靠罗马教区,并同时激烈地咒骂自己的同胞;此外,罗马教区总是随时准备介入。这样鲁莽的行为迫使非洲的监督下令:任何向国外上诉的人将会被革除会籍。

6.当时罗马权威特殊的情况

  我们现在要讨论当时的罗马教区所拥有的权柄如何。教会的权柄包括在四个不同的部分之下:监督的按立、举行会议、听上诉以及教会的惩戒。

  古时的会议都吩咐监督受大主教教区的按立,当时罗马监督只负责他自己的地区。然而渐渐盛行全意大利的监督都开始来到罗马被按立。唯一的例外是大主教,因为他们不允许自己屈尊为奴。但即使大主教被按立,罗马监督仍派它的一个长老去参加,而不是主持按立。格里高利的信中,有一个例子就是在劳伦蒂乌斯(Laurentius)死后, 米兰的康斯坦丁斯(Constanius)的按立。然而,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很古老的规定,但是出于荣誉和礼貌,他们先差派自己的使节去见证大主教在其他教区的按立,但之后这习惯渐渐地被认为是必须的。无论如何,显然在古时候,罗马监督按立的权威局限于他自己的教区,这是尼西亚会议的法规。

  按立时附上一封教区主教的信,但这信并没有表示罗马监督高于其他人。在受按立之后,大主教立即习惯以一份庄严文件宣告自己的信仰,这也包括大主教决定顺服教会圣洁会议的决定。他们这样见证自己的信仰,彼此认可对方。如果罗马监督接受了他人的认可,而不是从别人那里得到,那么他就被视为有更高的地位。但是,他有义务给予而不是从他人索取,并顺服在共同的法令之下,真正的同等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 格里高利写给阿纳斯塔修、君士坦丁堡的西里亚库斯(Cyriacus of Constantinople)和众主教的信也证明这种做法。

7.彼此的劝勉

  接下来有劝勉或斥责。就如当时的罗马监督劝诫和斥责别人,他们同样也接受其他监督的劝诫和斥责。爱任纽严厉地斥责了维克多(Victor),因他在次要的事上以危险的争议轻率地搅扰教会。维克多毫不反对地听从。当时的监督都在罗马监督(他们的弟兄)犯错的时候,对他劝诫和惩戒的自由。相反地,在需要的时候,罗马监督又提醒他们自己的职责,并斥责任何过错。对于居普良,当他敦促斯蒂芬警告高卢的监督时,他并非依据更多的权力,而是基于监督们共有的权威之上。试问,如果当时斯蒂芬(Stephen)统治高卢,难道居普良不会说:「既然他们在你的权利之下,命令他们吧」?但他所说的话截然不同,他说:「我们彼此弟兄般的交通,我们因此互相联结在一起,彼此劝诫。」而且,我们也看到,这位温柔的人,当他认为斯蒂芬变得过于骄傲时,用极为严厉的话斥责他。因此,从这一方面来看,当时的罗马监督也没有任何在其他教区之外的权柄。

8.举行会议的权柄

  至于举行会议,每一位大主教都负责在规定的时间举行教区的会议。在这事上罗马监督没有任何的权柄。此外,唯有皇帝才能召集普世会议。因为如果任何监督企图这样做,不但在他教区之外的监督不会理他,甚至会立刻造成骚乱。因此,皇帝毫无偏袒地叫众监督参加。确实苏格拉底说朱利乌斥责了东方的监督,因他们没有叫他参加安提阿会议,尽管教会的法规禁止在罗马监督不知情的情况下颁布任何谕令,可是谁不知道,这些谕令被看作对普世教会都有约束力?这也难怪,鉴于罗马教会传统悠久,城市巨大,教区威望很高,罗马监督不在的情况下通过任何涉及信仰的普世谕令都是不可能的,除非罗马监督确实拒绝出席!但这与统治整个教会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并不否认罗马监督是主要的监督之一,然而我们拒绝接受天主教现在所坚持的,他对一切都有统治权。

9.伪造的文件

  第四种权柄是上诉的权柄。显然至高的权柄在于上诉的教区。许多人经常向罗马监督上诉,且他也试图接管案件的审理,然而当他超过自己的范围时,就受其他监督的嘲笑。关于东方和希腊的光景,我不十分清楚,但是很明显,高卢的监督们认为罗马监督企图篡夺他们的权威时,他们坚决抵制。

  非洲就这事情争辩了很长一段时间,因当那些向国外上诉的人在米勒维会议(Council of Milevis)被革除会籍时,奥古斯丁也参加了这会议,罗马监督设法改变了这决定。罗马监督差派了使节来欺哄教会说,他在尼西亚会议时获得了这特权。这些使节带来了自己教会对尼西亚会议的记录。非洲人反对,否认罗马监督为自己的辩护值得信赖。因此,这次会议决定向君士坦丁堡以及其他希腊的大都市要更为可靠的记录。结果他们发现罗马的记录与他们的截然不同。因此,他们批准的谕令拒绝给罗马监督至高权柄。在这丑闻中,罗马监督的无耻表现出来了,他企图用萨底卡会议(Synod of Sardica)的记录取代尼西亚的记录,却公开、羞辱地被发现。

  然而,更可耻的是那些向尼西亚会议增添了伪造书信的人,其中一些监督或迦太基人谴责其前任奥勒利乌(Aurelius)的傲慢,因为后者拒绝顺服使徒的教区,前者为自己和较顺顺服罗马教区,恳求赦免。由此可见,罗马教区的威严已被建立在这些古老的记录上。他们在古老的伪装底下,极其幼稚地撒谎,甚至连盲人也能感觉到。这伪造信记载:「奥勒利乌(Aurelius)因充满魔鬼般的勇气与顽梗,违背了基督以及圣彼得,因此他应当受教会的谴责。」奥古斯丁的立场呢?那些参加米勒维会议的教父们立场又如何?而我们为何需要费时费力地驳斥这些愚蠢的文字呢?连天主教徒,只要他们心里仍有任何的谦逊,都不可能对这记录不感到羞耻。格拉提安(Gratian),我不知无论出于恶毒还是天真,指着非洲监督的谕令,即「一切向国外上诉的人必定被革除教籍」,加上了一个例外:「除非他们向罗马教区上诉。」我们该如何对付这些野兽?他们缺乏常识到他们企图把法规唯一所禁止的事当作例外!他们的会议谴责向国外上诉,完全是为了禁止向罗马教区上诉!然而,这位优秀的解释者竟然把罗马教区当作例外!

10.君士坦丁、监督麦基亚德以及阿尔会议

  然而,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历史上的一个事件能清楚地显示在教会的古代,罗马监督统治的范围如何。卡撒奈迦的多纳徒(Donatus of Casae Nigrae)指控了凯其良努(Caecilian)——迦太基的监督。凯其良努被判有罪,虽然他没有正式上法庭。因当他发现众监督阴谋反对他时,他就拒绝出席。这案子最后上诉到皇帝君士坦丁那里。既然君士坦丁希望此案由教会做最后的判决,他就将这案子的听证会交给麦基亚德(Melchiades)——罗马的监督。但他同时也叫意大利、高卢以及西班牙的其他监督与他一同做判决。如果教会案件的听证都是在罗马教区的普通管辖之下,那么为何麦基亚德按照皇帝的命令,允许其他教区的监督依据皇帝的命令与阿尔勒监督一起合作,而不是依靠自己的权威呢?的确,他为什么要对皇帝的命令执行宣判,而不是作为自己的公职呢? 但是,让我们听听之后发生了什么。到最后凯其良努赢了。多纳徒邪恶的企图不成功;凯其良努上诉,君士坦丁将其交给阿尔勒监督审断,这监督负责决定罗马监督的判断是否正确。如果罗马教区有无可上诉的至高权柄,为何麦基亚德监督允许这样大的羞辱落到自己头山,以至于阿尔勒监督更受青睐?当时又是谁做皇帝呢?是君士坦丁本人。然而,天主教徒夸耀这皇帝不但尽自己的力,甚至也几乎倾注他国度一切的财产,为要提高罗马教区的地位。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罗马监督与那个最高统治权之间相去甚远。他宣称最高统治权是基督在所有教会中赐给他的,而他错误地断言这权柄是众教会同意他在所有的世代都拥有的。

第五和第六世纪教皇的立场:对罗马和君士坦丁堡的立场互相比较(11-16

11.伪造和推翻的行为

  我知道罗马监督将有多少信件、多少敕令以及教令归于罗马教区,并自信地宣称之。但就连最不聪明和没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些文件大部分都肤浅到一看就知道出自何处。因为有什么理智而清醒的人会认为他们有名的解经,即格拉提安所录阿纳克里图主张的解经,真的是阿纳克里图所主张的,即矶法是教会的「头」?为了替罗马教区辩护,今日许多天主教徒滥用许多格拉提安不加分辨地拼凑起来的胡言乱语攻击我们。他们居然在今日的明光底下,仍企图传扬他们在黑暗的时代中用来欺哄简单之人的谎言。然而我不打算费时费力地反驳他们,因为这么荒谬的话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我承认早期教皇的真正书信在某种程度上也以威严的称号称赞罗马教区的伟大。譬如利奥所写的一些信。此人对荣耀和权力异常着迷,就像他的学问和口才与众不同一样。然而问题是,当时的教会是否相信这样一位自夸者的见证?此外,当时有许多人被他的野心冒犯,也抵挡他对权力的贪心。他曾经任命帖撒罗尼迦监督做他在希腊和其他附近教区的副主教,他在另一个时候则选择阿尔勒监督做他在高卢的副主教。他也指派希斯帕拉(Hispala)的霍尔密斯达(Hormisdas)监督做他在西班牙的代理人,然而他在每个地方都例外,他这类指派前提是当地教区的古老特权的保持完整且不受影响。连利奥自己都宣称教区的特权之一是:若有任何的疑问,他们首先要请教当地的主教。因此,这些代理人被指派的一个条件是:不可妨碍主教的日常管辖权,也不可干涉主教审判上诉的权柄,或干涉教区会议对教会的管理。这难道不就表示他们没当地的主权吗?他们只负责帮助教区根据教会的法规和团契的性质解决争议。

12.教皇在格里高利一世时代的权柄

  然而到了格里高利的时代,那古代的习惯已经大大地被改变了。因为罗马帝国的动摇和分裂,高卢和西班牙不断地遭遇灾难,以利哩古被毁坏了,意大利受攻击,非洲几乎被持续的灾难摧毁。在这样严重的政治混乱中,至少可以保持信仰完整,或至少拦阻这信仰完全被毁灭,各处的监督都与罗马监督建立了更紧密的关系。其结果是,不但罗马教区的地位被提高,它的权柄也被提高了。其实,我不太关心这事情发生的理由。至少显而易见的是,罗马教区的权柄比从前的时代更大。但这权柄与毫无限制的独裁权柄,即一个人能随心所欲命令他人截然不同。但当时罗马教区被尊敬到它能靠自己的权威征服以及压制其他监督所无法控制之邪恶和顽梗的监督。因此,格里高利经常认真地宣告他不但保存其他的监督的权柄,同时也保守他自己的权柄。他说:「当一位监督被野心诱惑时,我也不夺去他所应有的权柄,我反而在万事上想要尊荣我的弟兄。」在他的著作中,没有什么比这话更高傲地宣称他教区的首要性了:「我不知道有哪个监督犯了错会不服罗马教区的权柄。」但他立刻补充说:「如果没有错误,众监督根据谦卑的原则,都是平等的。」他本人有权纠正犯了罪的人。若众监督都尽本分,他的地位与他们同等。此外,他宣称自己拥有这权柄,愿意的监督就将这权柄交给他;不愿意的则能不受处罚地抗议,且多半选择抗议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此外,他在这里的话是指拜占庭的大主教,在教区判他有罪之后弃绝了这决定。其他的主教将这事向皇帝报告了他的愚顽,然后皇帝吩咐格里高利做法官。可见,格里高利在此没有试图违背他自己权柄的范围,且他给人的帮助是在皇帝的吩咐下给的。

13.在格里高利时代,罗马监督职分的限制

  由此可见,罗马监督的整个权柄在于,在需要一些特别的补救措施时抵抗顽梗放纵的监督,目的是帮助而不是拦阻其他的监督。因此,他对其他监督的权柄不会大过其他监督对他的权柄,因他承认他愿意受众监督的管教。他在另一封信中请求阿奎莱亚的监督到罗马来,在他与其他监督教义的争议上替他辩护,然而罗马监督不是根据自己的权柄,而是根据皇帝的吩咐叫他来。他也没宣布自己将是唯一的法官,反而答应为了解决整个问题举行教会会议。然而适可而止的是,罗马教区的权力有其不能超过的明确限度,且罗马监督本人也没有凌驾于其他监督之上。 

  但这样的状况显然让格里高利感到非常不满。因他再三地埋怨他在监督职分的幌子下,他被拖回到世俗,甚至比以前做世俗之人更陷入世俗之事。在那个高位上,他被世俗事务的忙碌所压迫。他在别处说:「这些行政上的重担压迫我,甚至我的心根本无法思念天上的事。我被扔在一波一波的事物中;在片刻的闲暇之后,我被生活的暴风骤雨所搅扰;甚至我能诚实地说:『我已进到深海之处,风暴吞没了我。』」你可以想象得到,若在今日发生,他会有怎样的反应!即使他当时无法担任牧师的职分,但他仍旧拥有这职分!他弃绝了世俗的行政,并承认自己像其他人一样在皇帝的权柄之下。除非有急迫的需要,他没有干涉其他教会的事。然而,因为他无法全身投入到监督的职分,对他自己而言,他的生活就如迷宫一般。

14.罗马和君士坦丁堡在地位上的争议

  就如我们上面所说,君士坦丁堡监督与罗马监督正在争吵哪一个教区是首要教区,因为当宝座被设立在君士坦丁堡之后,帝国的威严似乎要求那教区的尊荣也应该仅次于罗马教区。毫无疑问,首先,没有什么理由大过罗马作为帝国首都更配授予首要教区的地位了。在格拉提安有一条依教皇卢修斯(Lucius)名义所颁布的敕令。他在这敕令中宣称:大主教应该居住的都市已经由之前的政府规模决定了。另外还有一条教皇克莱门(Clement)所颁布的相似敕令。克莱门在这敕令中陈述:古时曾经在拥有大祭司的都市里设立族长。虽然这是荒谬的看法,但仍是真实发生的事。因为很明显,当时为了尽可能少地引起变化,教区的组织与当时存在的状况相关,且大主教被指派在最有名望和权力的都市里。因此,杜林会议(Council of Turin)颁布谕令,规定监督的主要教区每个省民间政府最大的城市中。但如果民间统治的权柄从一个都市移转到另一个都市,大主教的权柄也当移转到新的都市。当罗马帝国的首都移转到君士坦丁堡之后,罗马监督英诺森(Innocent)看到他所在城市的古老尊严在削弱,因为担心他的权柄, 他因此颁布了相反的法规,宣告大主教的教区不必随着帝国首都的迁移而变化。然而教会决议的权威应当高过任何一个人的看法。所以我们应当不理会英诺森的这个决定。无论如何,他自己的规定表示,从一开始大主教的权柄是根据帝国暂时的城市排序所决定的。

15.利奥抗议君士坦丁堡的新地位

  根据这古老的法规,君士坦丁堡的头一个会议颁布谕令:因为君士坦丁堡等于是新的罗马,都市监督的权柄只低于罗马监督。然而很久以后,当卡尔西顿会议颁布了相似的谕令时,利奥强烈抗议。他不但将六百多监督所颁布的谕令视为虚无,同时也极为刻薄地指控他们从其他教区的手中,夺去他们交给君士坦丁堡教会的尊荣。这个人以这般小事搅扰整个教会,难道不就是出于他自己的野心吗?他主张尼西亚会议曾经颁布的教令是不能违反的。好像若一个教会的地位高于另一个教会的地位,基督教信仰会因此落在很大的危险中;或好像教区的设置是为其它原因,而不是为了教会的组织而设立的。然而我们都知道教会的组织在不同的时代能接受,甚至要求一些变化。因此,利奥的以下主张是徒劳的,尼西亚会议交给亚历山大教区的尊荣不应当移转到君士坦丁堡教区。因常识告诉我们:这条教令可以在别的时代能根据教会的需要被废除。虽然这是最关乎东方监督的事, 为何他们没有任何人反对?普罗特里乌(Proterius)——亚历山大当时的大主教肯定在场,他被任命取代狄奥斯库若,且另外还有一些监督出席了,他们的尊荣业被削弱。

  愿意抗议的应该是他们,而不是利奥,因他的地位并没有被触动。但当他们都一同默然不语地接受这命令,唯有罗马监督反对,他的动机是显而易见的。他预见了即将发生的事。随着罗马古时的光荣的消退,君士坦丁堡因不满足于位居第二,决定与罗马争论谁是首要教区。利奥的抗议最后没有成功,以致阻止会议的谕令被批准。他的继承者因此认输了,并且黯然放弃了这样的顽梗,因这会议也决定交给罗马监督第二个位置。

16.君士坦丁堡斋戒者约翰(John the Faster)的傲慢,以及格里高利的谦卑

  然而没过多久,在格里高利的时代统治君士坦丁堡教会的约翰,突然间宣称他是「普世的主教」。这时候格里高利为了忠心地保护他教区公正的地位,坚定地反对他。约翰的骄傲以及疯狂实在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他企图将罗马帝国的范围当作他自己教区的范围。虽然格里高利反对他,但却没有与他竞争这地位,反而说这是邪恶、亵渎以及可憎恶的称号,不管这称号属于谁。格里高利甚至在别处对亚历山大监督优罗基乌感到愤怒,因这监督也给了他类似的称号。他说:「你看,在你所写给我的这封信的序言中冠以我『普世的教皇』 这一骄傲的、早被我禁用的称呼。 我请您之后不要再这么做,因当我们超过理智地称赞他人,我们就夺去自己所应得的。我不认为看到我弟兄的尊荣被剥夺是荣耀的事。因为普世教会的尊荣就是我的尊荣,且我弟兄的生命和活力也是我的尊荣。然而您若尊我为『普世的教皇』,那么就是否认你自己,这全部归咎于我。」

  格里高利这样做是公正、可尊荣的行为,然而约翰居然受到皇帝莫里斯(Maurice)的支持,到最后没有放弃他的企图。且约翰的继承者西里亚库斯(Cyricus)也持同样的立场,且拒绝被说服这就是错误的。

借着掠夺者福卡斯(Phocas)以及丕平(Pepin),罗马的范围加倍地扩大,而且之后这范围被确认,这对教会极为有害(17-18

17.教皇的至上权最后得以设立

  到最后,福卡斯在莫里斯被刺杀之后,接续他做监督(我不知道他为何对罗马人更友善,大概是因他自己在罗马毫无争议地被加冕的关系)。福卡斯将格里高利从来没有寻求过的地位赐给卜尼法斯三世,即罗马位居众教会之首。这就结束了罗马和君士坦丁堡之间的争议。

  然而,皇帝给罗马的这福分,若之后的事情没有发生,对罗马教区毫无益处。以后希腊和整个亚洲与罗马的相交断绝了。高卢对罗马监督的尊敬仅限于顺服到他满意为止。 然而,自从丕平(Pepin)开始做皇帝之后,高卢在那时开始顺服罗马监督。因当时的罗马监督撒迦利亚帮助他背信和抢夺,推翻当时的合法皇帝,为了抢皇位,罗马监督得到对高卢教会的管辖权作为回报。因为劫匪们习惯共同分赃,所以这些伪君子们安排丕平在真国王被推翻后统治罗马帝国的世俗事务,而撒迦利亚则成为众教会的监督的头,拥有属灵的权柄。

  虽然教皇的权柄在刚开始的时候并不大(因这是完全新的现象),之后借着查理曼(Charlemagne)的权威,因同样的缘故加倍地增加。查理曼同样也靠教皇的帮助获得王位,所以他同样也欠教皇人情。

  虽然可能是各处的教会都已经开始堕落,但显然在高卢和德国,古时教会的形式在那时被彻底摧毁了。在巴黎宫廷的档案里还存有这些时期的简要记录,当他们处理教会事务时,同时提及丕平、查理曼与罗马教皇安排。 我们以此能推断教会对先前的安排做了改变。

18.教会继续堕落,一直到明谷的伯尔纳时代

  从那个时候开始,每况愈下,罗马教区的专制越来越根深蒂固。这一方面是因众监督的无知,另一方面则是因他们的懒惰。因为当一个监督独揽大权于一身,越来越凌驾于法律之上时,其他的监督没有理所应当地竭尽全力限制他的野心。这些监督虽然不缺乏勇气,却没有他们所应有的学问和知识,所以他们在教皇面前完全无能为力。我们因此看到,罗马亵渎神所分别为圣的一切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并且到了伯尔纳的时代,整个教会秩序瓦解。伯尔纳埋怨世界上野心勃勃者、贪心者、神职买卖者、亵渎者、淫乱者、乱伦者,以及其他类似的妖怪,都聚集到罗马来,为了获得或保留出于使徒权柄的教会尊荣,欺哄、诡诈以及暴力盛行。他也视那时代惩戒的方式(不管是教会的纪律或帝国的法律)是可憎恶和极不妥当的。他宣告教会充满有野心的人,就如山洞里的盗贼抢劫路人后分赃一样让人震惊。他说:「几乎没有人留意法官的话,他们反而留意他的手。这并非没有原因!因教皇的所有事务都由这些人完成。判人无罪的法官都被教会所贪污的钱买通。穷人被践踏在有钱人的脚底下;银子在泥泞中发光;人从各处来这里,好把它抢走;得手的不是更穷的人而是更强壮的人,或许是跑得更快的人。这习惯或这治死人的行为,并非来自于你们,然而,但愿能在你们这里结束。在这一切的邪恶正在进行时,你这牧师被来穿着昂贵的衣裳之人围着履行你牧师的职责。我敢说这不是羊的牧场,而是魔鬼的牧场。难道这是效法彼得和保罗的榜样吗?你们的法庭习惯接受赠物,而不是造就好人。恶人不在你们那里不获利;但好人在那里堕落。」没有任何敬虔的人在读到他在此所提到的对诉讼的滥用而不感到恐怖。最后,关于罗马教区在在篡夺权利时毫不掩饰的贪婪,他得出以下结论:「我为教会的共同抱怨发声。他们大声疾呼,称自己就如被肢解为残缺的身体。几乎没有任何教会不哀叹或惧怕罗马教区对他们的打击。也许你会问:『什么打击?』修道院院长与监督被分开了,监督与大主教也被分开了,等等。如果这可以被原谅,的确就太奇怪了!用这样的行为,你可以证明你有十足的权柄,却没有公义。你这样行因为你有权柄这样行,但问题是你应当这样行吗?你被指派是为了保守每个人的尊荣和地位,并不是垂涎他们的地位。」

  虽然有众多类似的例子,然而我指出这些的目的,一方面是要告诉读者们,到了这个时代,教会已经堕落到这悲惨的地步,另一方面是要他们明白,这大灾难给所有敬虔的人带来多么大的悲伤和痛苦。

之后教皇的宣称与格里高利一世

19.现代天主教对权威的宣称

  我们虽然今天承认罗马教皇拥有利奥和格里高利时代的教皇所拥有的显赫地位和至高权柄,然而这对今天的教皇意味着什么呢?我现在所说的不是地上的统治和权柄,我们在恰当的时候将讨论这事。我指的是他们所夸耀的属灵管理与当时的情形有什么相似之处? 他们索性把教皇定义为地上教会的最高的元首和全世界的监督。然而,当教皇本身谈到自己的权柄时,傲慢地自夸吩咐人的权柄在自己的手中,而其他人有顺服他们的必要性;他们的所有宣告都应被接受,就如接受彼得亲口说的话一般;他们也说教区的会议没有权威,因为没有教皇在场;罗马教区说他们能按立监督,并指派他到世上任何的教区;他们也能将那些在其他教区被按立的监督派到自己的教区来。有无数类似的话在格拉提安混乱的法规里,然而我在此不提,免得我的读者们感到太无聊。他们总体的意思是:所有的最高管辖权独归罗马教皇,不管是裁定和解释教义、或颁布法规、或制定惩戒、或做出裁决。我不打算费时费力地叙述他们享有的、称之为「圣职任命权」的特权。然而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们若滥用这无限的权柄,却不留任何世上的权柄来控制或约束他们的私欲。他们说罗马之所以是首要教区,是因为无人有权审查他们。同样,作为最高审判官,不管是皇帝、君王、所有神职人员、或众百姓,无人能审判他们。一人自诩为众人的审判者,并不服从任何人的审判,这是极大的冒犯。然而,万一他对神的子民实行专制呢?如果他分散神的选民以及毁坏基督的国度呢? 如果他让整个教会陷入混乱呢? 如果他把牧师的职份变成抢劫呢? 即使他坏到极处,教皇仍然否认他对任何人负责任。这些是教皇所说的话:「神喜悦其他人的案子是由人做判决,但毫无疑问,罗马教区的监督则由神自己判断。」 同样,「臣民的行为由我们判决,但我们年的行为唯有神自己才能审判。」

20.新的伪造支持他们不合理的宣称

  为了让这样的法规更具有影响力,他们伪造古代监督的名字,好欺哄人认为教会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这样的法规,可以非常肯定的是我们在上面已详细地指出古代教会会议给授予监督的权威,其余都是新的捏造。更不用说他们肆无忌惮地捏造君士坦丁堡监督阿纳斯塔修颁布的一条敕令,并且在这敕令中宣告,根据古代的法规,就连以前没有提及归属罗马的最遥远的教区都必须得到罗马教区的许可。但这敕令毫无根据,谁会相信在与罗马监督在尊荣和地位上竞争的人会如此称许罗马监督呢?然而,这些敌基督的人作恶到疯狂和瞎眼的地步是合时宜的,好让一切有理智的人,只要睁开眼睛,就能辨别出这些人的邪恶。然而,格里高利九世所找出来的文件,以及《克莱门文献》(Clementines)和《马丁的教令集》(Extravagants of Martin)仍然更加公开地揭露了当时教皇毫无节制的狂暴和专制无处不在,如野蛮的君王一般。但天主教徒居然希望人因这样的文件接受教皇的权威!因此出现了那些著名的言论,至今在罗马教皇中享有圣言的力量,即教皇无谬误,教皇在众教会会议之上,教皇是众教会的普世监督,也是地上教会至高的元首。我不愿提他们更为荒谬的话,这是他们学校愚昧的法规专家的胡说,且天主教的神学家们为了奉承他们的偶像,不但接受,甚至为之鼓掌。

21.格里高利斥责了现代教皇所认定的法规

  我不会竭尽己力严厉地攻击他们。为了反驳这狂傲无礼,也许别人会引用居普良主持会议时,在众监督面前所说的话:「我们没人说他是众监督之监督,或以专制的谬论迫使其他的同工服从他。」也许有人表示反对,少后在加太基会议后颁布了法令:「不允许任何人被称为众监督的元首。」 也许有人会从这些历史事件中收集许多见证、宗教会议的许多的教令、古时神学家们的许多意见,好完全揭发罗马教皇的谬论!

  然而这些我略而不谈,免得我被视为对他们过于吹毛求疵。还是让这些罗马教区的伟大支持者回答我,他们竟敢捍卫「普世监督」这称号是多么无耻,如他们所知,格里高利经常斥责这称号。我们若相信格里高利的见证,那他们称教皇为普世监督时,就等于宣告教皇是敌基督。 且格里高利也弃绝用「元首」这一词。格里高利在别处说:「彼得是主要的使徒;约翰、安得烈以及雅各是当时不同团体的负责人,然而教会的所有成员都在一位元首之下。事实上,在律法之前的圣徒、在律法之下的圣徒,以及在恩典之下的圣徒都完善了主的身体,已经成为这身体的肢体。而且没有人希望被称为『普世监督』。」

  教皇自称命令众教会的权柄与格里高利在别处所说的话完全不一致。因为当亚历山大的监督优罗基乌说格里高利曾经「吩咐」他时,格里高利这样答复他:请你不要在我面前用「吩咐」这一词,因我知道我是谁,也知道你是谁,在地位上你们是我的弟兄;在道德品格上你们反而是我的教父。因此,我并没有吩咐你们,乃是指出了一些或许对教会有益处的事。

  罗马监督无限扩大他权柄的范围,不但因此大大地伤害其他的监督,甚至也伤害众教会。因为他以这种方式拆毁他们,以便在他们的废墟上建造自己的房屋。

  他将自己摆在众教令之上,并且希望用独裁的方式统治,甚至将自己的心血来潮视为教规。这样的行为完全不妥当,并且与监督的职分极不相称,是众教会无法接受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但完全不敬虔,也极不人道。

22.现代天主教的腐败

  为了避免我被迫逐一研究和检验他们的每一个观点,我再次呼吁那些今天被认为是罗马教区最忠心的支持者回答我,他们是否对为现代天主教辩护感到羞耻。因为现代的天主教显然比格里高利和伯尔纳时代的天主教要腐败一百倍,尽管那时的教会敬虔者非常不满意。格里高利再三地埋怨他过于受到与教会没有直接关联的事务所干扰,他感觉到自己在监督职分的伪装下,被诱惑再次归向世界,且他做监督时被世俗缠身比他做平信徒时还要多,世俗的事搅扰他到几乎无法思念天上的事,他被抛进一波接一波的事务中,而遭受生活狂风暴雨般的折磨,以至于他坦诚地说:「我掉入了深海里。」 的确,身陷这些世俗的事务,他仍然可以通过讲道教导人,私下劝勉和管教需要的人、治理教会、辅导自己的同工,并劝诫他们履行职责。除此之外,他还有写书的时间,但他仍哀叹他的光景是灾难,像被淹没在大海深处。若当时的教会治理可以比作大海,那现今天主教的治理算什么?那时候跟这时候难道有任何相似之处吗?现在没有证道,没有惩戒,没有对教会的热心,没有属灵生活。简言之,除了有世界别无其它。但他们却称赞这迷宫,仿佛以前没有比现在更好的光景。

  当伯尔纳目睹那个时代教会里的恶行,他发出什么抱怨和叹息?他若能看到我们钢铁般刚硬,甚至比钢铁更刚硬的时代,他会如何?我们不但将众圣徒一致拒绝的事视为圣洁和属神的事,而且还滥用他们的见证为教皇的制度辩护,虽然他们对这制度完全陌生,这难道不是很可怕的败坏吗?然而我承认,在伯尔纳的时代全都腐败与我们这时代差不了多少。然而,那些企图利用利奥和格里高利那时代的见证作为借口的人是恬不知耻。他们这样做就如罗马人为了设立凯撒的君主政治,称赞罗马古时候的共和国;换句话说,他们借用对自由的称赞,好装饰自己的专制。

对这时代天主教的审问(23-30

23.罗马有没有教会或监督的职分?

  最后,即使我们承认他们所说的这一切,当我们说罗马教会没有这种利益的栖身之处,当我们否认罗马存在支持这种特权的监督时,就会引发与他们新的冲突。假设这一切都是真的(虽然我们在上面已经证明是假的):基督亲口指派了彼得做整个教会的元首;基督也将赐给彼得的这尊荣摆在罗马教区里;这制度受古代教会的认可,并经长期使用证实;基督徒们从一开始都毫无例外地将这至高的权柄交给罗马教皇;他是众案件和众人的审判官,而且他不受任何人的审判。如果他们愿意,他们还可以列举更多的理由。 我只用一句话回答:除非罗马有教会和监督,否则这一切都毫无价值。他们必须向我承认这一点:若不是教会,就不可能是众教会之母;若不是监督,就不可能是众监督的元首。那么,他们愿意让罗马成为使徒教区吗?那么他们就当向我证明一个真正的、合乎圣经的使徒教区。他们愿意有至高的教皇吗?那么就证明以为真正的监督。然后怎样呢?他们又如何证明自己的教会有真教会丝毫的样式呢?他们的确说有一个,并不停地挂在嘴皮上称赞它。显然教会是以真教会的清晰特征被认得,且「监督」是职分的名称。我在此所说的不是人而是治理本身,治理应该永远在教会发光。他们的教会哪里有基督所设立的事工呢?我们当记得上面所说关于长老和监督职分的话。我们若按照该规则考察他们主教的职分,我们会承认他们无异于长老。 我也想知道教皇本人有什么主教的特质。监督职分的首要任务是用神的道教导百姓,第二个责任是施行圣礼,第三个责任则是劝勉和鼓励、斥责犯罪的人以及执行惩戒。教皇尽了这三个本分吗?事实上,他甚至假装要做什么?那么,凭什么将他视为监督?他甚至连假装都没有和监督的职分沾一点边。

24.背道

  监督与君王截然不同,因为君王即使没有尽王所当尽的本分,他仍有君王的尊荣和称号。然而在评判监督时,我们要考虑基督的吩咐,这是众教会一直听从的吩咐。那么请天主教徒帮我解决这难题。我否认他们的教皇是众监督的元首,因为他根本不是监督。他们必须证明他是监督,他才有被称为众监督元首的可能性。事实是,他不但没有监督的品格,反而在各方面与之背道而驰。然而我不晓得该从何说起。是从他的教义,还是从他的道德品格?我该说什么?该省略什么?我该在哪里结束?我说的是:既然当今世界充斥着如此多邪恶、不敬虔的教义,充满各种不同的迷信,被众多的谬论弄瞎心眼,沉醉于极为可怕的偶像崇拜,没有任何的大罪恶不是源于罗马教区,或至少受罗马教区的支持。这就是为何罗马教皇如此疯狂地攻击使人心苏醒的福音的教义,并且竭尽全力抵挡福音;他们为何煽动所有的君王逼迫传福音的人,即他们知道基督的福音一旦得胜,他们的整个国度将立刻倒塌崩溃。利奥是残忍的;克莱门是流人血的;保禄是野蛮的。但这些人被驱使攻击真理,并不是因他们与生俱来的个性,而是因这是唯一保护他们权柄的方式。因此,由于他们必须把基督赶走以后才能安全,所以他们在这世上极力地奋斗,就如为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家庭,甚至自己的性命作战那般。然后怎么样呢?除了可怕的背道,我们在哪儿能看到使徒教区呢?难道残酷逼迫福音,公开宣称自己是敌基督者,会成为基督的代理人吗?难道以火和刀剑企图毁坏彼得所建立一切的人,能说是彼得的继承者吗?难道将教会与教会真正的头-基督之间斩断,并使基督的身体变为残缺的人,会是教会的元首吗?罗马在古时候的确是众教会之母,但当她变成敌基督的教区之后,她就不再是昔日的样子了。

25.敌基督的国度

  有人认为我们既然称罗马教皇为「敌基督的」,我们似乎就是毁谤者和咒骂者。然而那些这样认为的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在指责保罗采用用词不当,我们是效法他的榜样,他亲口这么说的。为了免得有人指控我们邪恶地扭曲保罗所指别人说的话,来抵挡罗马教皇,我将简洁地证明保罗的这话所指的就是罗马教皇,否则无法解释得通。保罗写道,敌基督的人将坐在神的圣殿里(帖后2:4)。在另一处经文中,圣灵也在安提阿古(Antiochus)身上向我们描述了敌基督的样式,表明敌基督做王时将说许多自夸以及亵渎神的话(但7:25;启3:10,13:5)。我们以此推论这是对灵魂的专制,而不对身体的专制,这权势兴起是为抵挡基督属灵的国度。其次,保罗告诉我们这专制将不会除掉基督或教会的名义,而是伪装在基督的样式下,假借教会的名,就如在面具之下。从新约教会的一开始到如今一切的异端和旁门都属于敌基督的国度。然而,当保罗用这话预言将来的背道时(帖后2:3),他的意思是:当教会发生普世性的背道时,这可憎恶的国度同时将得以建立,虽然许多被分散的信徒将在真道的合一之下持守到底。但保罗接着说,在他自己的时代,敌基督以那不法的隐意开始进行它的工作(帖后2:7),且它之后将公开地完成这工。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这灾难不是一个人开始的,也不会由一个人完成。他这样描述敌基督的人,即他将夺去神的尊荣,将这尊荣归给自己(帖后2:4)。因此,我们应该以此作为寻找敌基督的主要标志,特别是当这骄傲导致公然毁坏主的教会。因此,既然很显然,罗马教皇无耻地将唯独属神和基督的权柄当作属于自己,那么我们就应当毫不怀疑地相信他就是那悖逆可憎国度之首。

26.罗马天主教与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截然不同

  我现在向罗马天主教徒挑战,让他们利用古时候的教会抵挡我们,好像一切都天翻地覆,教区的尊荣可以 站立于根本不存在教区的地方!优西比乌说:神为了伸冤,将耶路撒冷的教会移转到佩拉(Pella)。若这事曾经发生过一次,就能更频繁地发生。因此,将罗马视为首要教区,好将基督最可恶的仇敌、福音最大的敌人、最严重荒废和毁坏教会的人、最残暴谋杀圣徒的人,当作基督的代理人、彼得的继承者、教会至高的监督,仅仅因为他占有最古老的教区,这的确是完全荒谬和愚昧的事。我略而不谈教皇秘书处与那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区别有多大,但这一件事情能消除一切对这问题的疑惑。因为没有任何理智的人会将监督的职分局限于教令之下,更何况在一切诡诈和欺哄人之事的总部里,且他们将这些行为视为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的证据!有人恰当地陈述过人所夸耀的罗马教会早就变成宫廷,这是现在罗马唯一能见到的。我在此并不责备人的恶行,而是证明罗马教皇直接违背了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

27.教皇的恶行和异端与他们的宣称形成强烈的对比

  现在,我们若谈到具体的教皇,众所周知我们会发现些什么样的基督代理人:朱利乌、利奥、克莱门以及保禄都必定被视为基督徒信仰的柱石和基督教最伟大的发言人,虽然他们对基督一切的认识不过是在路西安(Lucian)的学校里学的那些知识。然而我为何只列举三或四个教皇的名字呢?好像我们对教皇以及众大主教从古时候到如今所相信的信仰有任何疑问!这是在他们中间占统治地位的神秘神学的第一条:没有神;第二,圣经一切对基督的教导都是谎言和欺哄人的事;第三,永世和最后复活的教义仅仅是神话。我承认,并非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很少有人这样说。但这很早已就成为教皇普遍所相信的信仰。虽然这对一切认识罗马天主教的人是众所周知的事,然而天主教的神学家们并没有停止夸耀说,教皇无谬误的教义是基督亲自给教皇的特权,因基督对彼得所说:「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他们在这极为可笑和无耻的事上能获得什么益处呢?他们只能在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他们已经坏到极处,以至于不惧怕神,又不尊重世人。

28.教皇若望二十二世的背道

  然而假设我所指出的教皇的罪恶向人是隐藏的,因为他们没有在传道或他们的作品中将自己的罪报告出来,反而只在聚餐、在自己的房间里,或在他们内室或至少在墙内暴露自己的罪。然而,他们若希望自己声称的特权保持良好,他们至少必须在众教皇的名单上删掉教皇若望二十二世(John XXII)的名,因为他公开地宣称人的灵魂是必死的,与身体一同死亡直到复活之日。显然可见当时罗马教区的众主教都完全堕落了,因为没有任何的主教反对这极其疯狂的话。但是巴黎学院敦促法国国王迫使他收回自己的主张。法国国王禁止他的国民与教皇若望有任何的来往,除非教皇若望立刻悔改,并按常规公开地宣告这法律。当时的一个人物约翰·杰尔森(Jean Gerson)见证,迫于这命令之下,教皇公开地弃绝了自己的谬论。我举这一个例子就无须与我的对手继续争辩他们的宣称,即罗马教区及其教皇在信仰上是无谬误的,根据基督对彼得所说的话:「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的确,教皇若望二十二世这可怕的背道使他从真道上堕落,这也毫无疑问地证明在监督的职分上接续彼得的人,不全都是神所认可的彼得。然而,这种说法幼稚到我们无须给他们答复,因他们若想将基督对彼得说的一切话都运用在彼得的众继承者身上,这就证明他们都是撒旦,因主也曾对彼得说过:「撒旦,退我后边去吧!你是绊我脚的。」(太16:23)我们将这话运用在他们身上,与他们将前者运用在自己身上是一样合理的。

29.教皇在道德上的堕落

  我并不想与他们竞争做傻子。因此,我重新开始讨论我前面的话题。我们若将基督、圣灵以及教会局限于一个地方,以至于不管是谁在那里统治,即使他是魔鬼,也仍然被认为是基督的代理人以及教会的元首,全是因为这教区曾经是彼得自己的教区,这不但亵渎神和污辱基督,而且也极其荒谬和违背一般的常识!罗马教皇若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常缺乏基督信仰,就是其最大的仇敌。所以,他们不能称为基督的代理人,因为他们占据罗马教区,就如被摆在神圣殿的偶像不能成为神一样(帖后2:4)。那么,我们若鉴察教皇的道德,我请众教皇自己回答,他们拥有基督所要求监督的哪一个可知别的特征呢?首先,教皇不但纵容罗马放荡的生活方式,对之保持沉默,甚至点头赞许,这与监督的职分极不相称。因他们的职分是严厉的惩戒勒住百姓的恶行。但我不想对他们严厉到将别人的罪归在他们身上。但既因他们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和几乎所有的主教、牧师,都出卖自己随从一切的邪恶、污秽不洁,以及各式各样的罪孽恶行,以至于他们像妖怪,不像人,这就彻底证明他们根本不是监督!然而他们不必害怕我会进一步地揭露他们的恶行。因为穿过这样污秽的泥潭令人难受,我也不想让人们纯洁的耳朵受罪。在我看来,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我的观点:即使罗马曾经是众教会的头,但如今,它不配被视为教会最小的肢体。

30.枢机主教

  至于他们所说的枢机主教,我并不晓得他们如何突然间变成这么高贵的大人物。在格里高利的时代,这称呼唯独属于监督。因为只要格里高利提到大主教,他指的不只是罗马教区的监督,也是众教会的监督。因此,简言之,大主教不过是监督。古代教会的神学家们都没有提到这称号。我反而发现他们之前的地位不如监督,如今却远超过监督。奥古斯丁的这话是众所周知的:「虽然根据教会里使用的职分名称,监督的职分比长老的职分高,但在许多的事上,奥古斯丁远不如耶柔米。」 的确罗马教会的长老和其他教会的长老没有不同,但都同样地在监督的地位之下。在迦太基会议中,一定程度上观察到这点,虽然罗马教区有两个代表出席,一位监督以及一位长老,后者的地位被视为较低。但为了不过分追求老套路,格里高利在罗马主持的另一个会议,当时的长老坐在最后面签名,执事则没有签名的特权。事实上,他们当时唯一的责任是要出席,并帮助监督教导和实行圣礼。但现在他们居然变成君王和皇帝的表兄弟。无疑他们与自己的头一起成长到他们已经到达了这尊荣的顶点。

  那么,我也决定要稍微讨论这一点,好让我的读者们更能明白现代的罗马教区与古代的罗马教区截然不同,利用古代教区的特权来保护和捍卫自己。然而不管他们从前如何,既然他们如今在主的教会中没有任何真正合法的职分,他们保留下来的只不过是这职分有名无实的躯壳而已。事实上,由于他们的一切都与教会背道而驰,格里高利经常描述的光景就发生在他们身上。他说:「我哀哭呻吟,既然祭司的职分内在堕落了,其外表还能维持多久呢?」 反而先知玛拉基所说的关于旧约祭司的话必定发生在他们身上:「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玛2:8—9)我现在劝众圣徒思考罗马教阶制度的顶端在神面前有多崇高,因为天主教徒在邪恶无耻中彷徨而不顺服于神的真道,这真道是神圣的,应当受天上、地上,人和天使无限的尊崇。

第六章 罗马教区的首要性

对彼得为首位教皇的反驳(1-7)

1.顺从罗马的要求

  为了解释这主题,我们已经回顾了古代教会治理的职分,但后来变得腐败,且越久越腐败。现在天主教会仅徒有其名,而实际上只是面具而已。我们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是,虔诚的读者可以从比较中判断罗马天主教会是什么样的教会。介于这样的原因,我们与天主教脱离,他们便指责我们犯分裂罪。

  但是,我们尚未讨论这制度的顶点,即罗马教廷的首要性。他们借此教义企图证明天主教会唯独属于他们。 我们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讨论过这主题,是因这立场既不是出于基督的吩咐,也不是起源于古代教会的实践。正如我们以上的教导:这些昔日的职分源于古代,由于腐败而彻底退化为一种完全不同的形式。

  然而,他们企图说服全世界,教会合一的首要乃至唯一的根基是众信徒拥护并顺服罗马教区。我认为他们企图从我们的手中夺去教会,并宣称教会属于他们自己。特别基于这一点,他们坚持教会的合一完全在乎罗马教区,没有这根基,教会将会被击垮和分裂。因此,他们的理由是:教会是残缺不全的,除非教会视罗马教廷为首。因此,当他们讨论自己的教阶制度时,总是从这一原则出发:罗马教皇(是基督的代理主教,而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代替基督管理整个教会,且除非罗马教区作为首要教区,否则教会无法有序建立。出于这个原因,我们还必须检查这立场的性质,好避免忽略任何关乎教会正确管理职能的事。

2.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不支持教皇的职分

  那么,我们在此重申这问题是什么:是否有必要对真正的教阶形式(就如他们所说)或者教会的命令,一个部分被视为整个教会身体之首,在地位和权力上高于其他所有的部分?但是,如果我们把教会置于太不公正的律法之下,我们就背离了神的话,把这必要性置于圣言之上。因此,如果我们的仇敌向证明他们的主张,他们就必须首先表明这是基督亲自设立的制度

  在这一点上,他们指的是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也指神在耶路撒冷设立的至高的制度。但是,我们的答复很简单,且他们若不满意一个角度,我们能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回答他们。首先,没有理由将一个国家有用的制度扩展到全世界。事实上,一个国家的宪法与世上其他国家的宪法截然不同。因为当时犹太人的四周围都是拜偶像的人,所以神将敬拜祂之处设立在全世界上最中央的地方,免得犹太人受许多不同宗教的干扰。神在那里指派一位大祭司,并吩咐众百姓仰望他,为要更有效地保守他们之间的合一。但如今既然基督教已扩展到全世界,有谁不明白,将东方和西方教会的统治交在一个人手中,是一件很荒谬的事呢?

  就如一个人主张全世界都当受一个人统治,因为各地区只有一位统治者。然而,我们不应当效法这榜样有另外一个原因。没有人不晓得大祭司是基督的代表,那么既然祭司的职任已经更改,权威也要更改(来7:12)。然而,这权威移转到谁的身上呢?显然不是教皇(就如他无耻地夸口的那样),尽管他以这称号称呼自己,而是移转到基督身上。基督独自地担任这职分,既没有交付给牧师,也没有继任者,终究不把这职分给任何人。因祭司职分不但包括教导,也包括平息神的愤怒。基督借自己的死和他如今在父神面前的代求,成就了这事工。

3.基督对彼得所说的话,并没有设立教会的主权

  因此,他们毫无理由用这个例子当作永久的法规来约束我们,因它只是暂时的。

  他们在新约中找不到任何内容证明他们的看法,除了神对一个人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以及:「西门,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羊。」(约21:15)然而,为了证明他们的理论,他们必须先将众教会之上的权柄,交付给被吩咐喂养基督之羊的人,并证明捆绑以及释放的权柄就是统治全世界。

  但因为彼得从主那里受这吩咐,所以他劝诫其他的长老喂养主的教会(彼前5:2)。我们必须以此推论基督借这话所交付彼得的职分,他同时也交付众长老;或说彼得将主所交给他的权柄同等地分享给众长老。但为了避免毫无意义的争辩,基督在另一处经文中亲口解释何为捆绑和释放,即留下和赦免人的罪(约20:23)。不但整本圣经反复教导捆绑和释放的方式,而且保罗的解释更为清楚。他说:传神福音的仆人被吩咐叫人与神和好,并同时被吩咐要责罚一切不顺服的人(林后5:18,10:6)。

4.关于钥匙败坏的宣称

  我会稍后稍做解释他们多么可耻地扭曲了那些惯于捆绑和释放的经文(我在上面已稍微讨论过这问题)。现在我们只考虑他们从基督给彼得那众所周知的答复中所得到的启示。他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他说彼得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16:19)。只要我们同意「钥匙」在此的意义以及捆绑的方式,所有争执就会立即停止了。教皇必定忽略基督所吩咐使徒的职分,因这职分满是劳碌和麻烦,会夺去他的乐趣,也不带给他任何的益处。

  既然福音的教义为我们打开天堂之门,那么「钥匙」就是极为恰当的隐喻。现在,人被捆绑和释放唯一方式是信心叫一些人与神和好,然而自己的不信则使其他人的心更刚硬。若教皇只接受这权柄,我深信没有人会羡慕他或想要与他争吵。

  然而,既因这种辛苦和微利的统绪不受教皇欢迎,就由此产生了对基督应许彼得的争议。我从这应许本身推论,使徒职分的尊严意味着什么,不能和这职分所带来的重担分开。因我们若接受我在上面的定义,并且拒绝这定义是无耻的行为,那么基督在此所交付彼得的应许,同时也交给其他使徒。不然这不但给其他使徒造成伤害,也损害神教义的威严。

  他们大声地反对!然而我请问,击打这磐石有何益处呢?因他们在圣经上只能证明,传讲独一无二的福音的责任已经交付众使徒,所以使徒也被赋予了捆绑和释放的共同权柄。他们说,当基督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时,同时也指派彼得做全教会的君王。但他当时赐给一位使徒的应许,他在别处也同时赐给其他使徒,可以说,交在他们的手中(太18:18;约20:23)。既然基督所应许一位使徒的权柄,也同样应许其他使徒,那么彼得的地位在哪方面高过他的同工呢?他们说彼得有更高的地位,因他虽然在一个时候与其他的使徒一同领受这权柄,基督却在另一个时候将这权柄单独交付他。然而,我与居普良和奥古斯丁一起回答说,基督这样做并不是要偏待一位使徒,而是为了整个教会的合而为一。以下是居普良的解释:「主在一位使徒身上将钥匙交付众使徒,为要表示众使徒彼此的合而为一,其他的使徒在尊荣和权柄上与彼得是同等的,但起始为合一,是为了章显基督教会的合一。」奥古斯丁说:「若教会的奥秘不在在彼得身上,主就不会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因主若单独对彼得说这一句话,那么教会现在没有钥匙。然而,既然教会拥有钥匙,那么当彼得领受钥匙的时候,便是整个教会的象征。」他还有另外一段话:「在主问众使徒之后,只有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且主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仿佛他一个人领受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既然他一个人替众使徒回答基督的问题,且照样替众使徒领受了天国的钥匙,这就体现教会的合而为一。因此,一个人代替众人,因为合而为一属于众人。」

5.基督赏赐彼得尊荣,并非权柄

  然而他们说,没有另一处经文将「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这话运用在其他使徒身上。好像基督在那里只谈论彼得,而不是保罗和彼得自己说所有的基督徒。因为保罗说:「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2:20—21 p.,参阅Vg.)彼得劝我们做活石要建造在神所拣选的那宝石上(彼前2:5—6),且我们借着与神的联络也彼此合而为一(参阅弗4:16;西2:19)。他们说彼得高过其他的使徒,因主将这名称特意赐给他。我当然愿意将这尊荣交给彼得,即他是开始建造主教会的其中之一;或他是主最忠心的使徒的头一位(他们若更喜欢这说法),但我绝不允许他们以此推论彼得在地位上高过其他使徒。因这是怎样的推论呢?他在热忱、教义以及勇气上高过他们,因此,彼得的权柄高过他们。就像我们能更理智地推论安得烈在地位上高过彼得,因他在时间上先于彼得,并带他到基督面前来(约1:40、42)!然而这是不用谈的。那么就容他们说彼得的地位比他们高,但地位仍然与权柄截然不同。我们看到圣经里,使徒们总是屈尊于彼得,他应该在会众前发言,也让他在交谈、劝勉和教训上高过他们(徒2:14及以下,4:8及以下,15:7及以下),然而我们没有读到任何有关权柄的事。

6.唯一的根基

  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争执彼得的地位,我目前只要强调这一点,当他们想建立彼得在教会主权之上的独有权威时,他们的辩论非常没有说服力。因他们从一开始为了欺哄人所采用的陈词滥调不值一提,更不值一驳:说教会建立在彼得的基础上,因为圣经记载:「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等等。然而,他们说有些教父如此解释的。但既然整本圣经都反对这解释,他们为何用教父的权威来抵挡神呢?事实上,我们为何在这些话的含义上争辩呢?仿佛这再清楚不过的经文是晦涩难懂或模棱两可的话!彼得以他自己和他弟兄的名宣告基督是神的儿子(太16:16),基督在这磐石上建造他的教会。保罗告诉我们:除这根基之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我在此也没有弃绝教父们的权威,仿佛我若引用他们的话来证明我的立场,就会被他们的见证所否定。然而,正如我上面所说的,我不希望在这清楚的经文上争辩,并毫无意义地烦扰我的读者们,特别是因我们的支持者很久以前就详细地解释过这经文。

7.圣经对彼得在使徒当中之地位的教导如何

  无论如何,没有人比圣经本身更能解决好这问题。我们若找出一切教导彼得在使徒当中的职分和权柄的经文来,他怎样行事为人,以及他如何被接纳就够了。当你研究过所有这些经文,你会发现他是十二位使徒的其中一位,与其他的使徒同等,且是他们的同伴,而不是他们的主人。他确实将任何要做的事提请开会商议,并且建议该怎么做;但他同时也听其他使徒的意见,不仅让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还把决定权留给他们。一旦他们有了法令,他就跟随并服从(徒15:5—12)。当他写信给牧师的时候,他并不以上司的身份命令他们,而是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同工而温柔地劝诫他们,就像通常在同辈之人中所做的那样(彼前5:1及以下)。当他被指控与外邦人一同吃饭时,即使指控不当,他仍然回答并为自己辩护(徒11:3—18)。当其他使徒打发他随约翰去撒玛利亚时,他并不拒绝(徒8:14)。使徒之所以差派他去,表示他们根本不将他视为更高的,而且彼得既然顺服他们,接受他们所交付他的使命,就承认他是与他们同工的,并没有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柄。

  然而,即使圣经没有记载以上的经文,仅有《加拉太书》,就足以消除我们一切的疑惑。在这书信中,保罗几乎用了两章经文争辩,他在使徒的职分上与彼得同等。因此,保罗回忆说,他来找彼得,并不是要宣告他在彼得的权下,而是要在众信徒面前宣告他们在教义上合而为一;彼得也没有要求这样的事情,而是彼此行相交之礼,好让他们能在主的葡萄园里面一起同工。就如主施恩给彼得是为了他在犹太人当中的服侍,照样主也施恩给保罗,为了他在外邦人中的服侍(加1:18,2:8)。最后,保罗回忆说,当彼得行事为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他纠正了彼得,且彼得顺服了他的责备(加2:11—14)。所有这些事都表明, 保罗和彼得之间是平等的,或者至少彼得在众使徒身上的权柄不高于他们在彼得身上的权柄。现在,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保罗明确指出:没有人可以把彼得或约翰看作比他的地位更高,因为他们是他的同工,并不是他的主人。

在教会里,唯有基督才是君王(8-10)

8.没有人能在教会里做头

  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关于彼得的一切教导,即他真的是使徒的君王,并在地位上都高过他们,但他们毫无根据地把这具体的例子当作一种普遍性的原则,并将从前一次所发生的事作为恒久的制度,这两者截然不同!一个人在使徒中做领袖,因他们人数少。若一个人在十二个人之上,难道我们推论他就当在十万人之上吗?在十二个人中,一个人做头不足为怪!这是自然的,人的天性使然,在任何的团体里面,即使所有人权力均等,也有一人做主席。若无执政官,元老院不得成会;若无司法官,法院无法开庭;没有主席,也就没有委员会; 没有主席就没有协会。所以我们承认使徒服从于彼得就不足为怪。

  但在少数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应直接适用于全世界,因为没有人能统治全世界。相反,在整个大自然中,以及大自然的各部分,都应有至高的元首。且他们在神面前以鸟和蜜蜂为例,证明这些动物都选一个而不是好几个做它们的头。的确,我接受他们所举的例子,但难道全世界的蜜蜂都聚在一起选出一个统治者吗?每一个统治者都满足于自己的蜂巢。每一群鸟都有自己的统治者。除了证明每个教会应该有自己的牧师,他们还能从这个事实中证明什么呢?他们之后举政治上的例子,他们引用荷马的话:「许多人做头是不好的。」世俗作者称赞君主政治也是如此。答案很容易:荷马的尤里西斯(Ulysses)和其他的伟人之所以称赞君王政治,意思并不是说他们认为一个人当统治全世界;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位君王,且荷马说权柄不喜悦同伴。

9.基督的统治是不可转移的

  假设根据天主教(罗马人)的意愿,全世界都伏在一个君主国的权势之下对大家都有益——虽然这是极其荒谬的事——然而假设这是事实。即便如此,我仍然不会以此推论教会的治理也当如此。因为基督是教会独一无二的元首,而且我们在基督所制定的治理模式下彼此和睦。当他们企图设立一个人于普世教会之上,借口教会不能没有头,他们就大大地得罪基督。因基督是元首,且「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弗4:15—16)。你看到保罗将众信徒都包括在基督的身体之内,但唯独把尊荣和元首之位留给基督吗?你看到保罗如何给各肢体分配一定且有限的功能,好让成圣的事工以及统治的主权唯独交在基督的手中吗?

  当他们被质疑,我知道他们惯用的狡辩是,基督的确当被称作唯一的元首,因为唯有基督以自己的权柄和自己的名做王。他们说,这并不妨碍基督在地上委任一个行政官长作为他的副手。然而除非他们先证明这是基督亲自吩咐的,否则这样的狡辩对他们无用。因为使徒保罗教导说,整个的供应来自各肢体,力量源自那位天上的元首(弗4:16)。或者,他们希望我说得更清楚:既然圣经证明基督是元首,并宣告这尊荣唯独属于他,我们就不应当将这地位移转到别人身上,除非基督亲自指派一个人做他的代理人。然而,圣经没有这个教导,实际上,许多经文都大大地反驳它(弗1:22,4:15,5:23;西1:18,2:10)。

10.教会的合一来自基督,并非来自地上的君王

  保罗几次为我们描绘了教会鲜活的形象,但没提及有一位地上的头。相反,根据保罗的描述,可以推论教会有另一个元首,与基督所设立的治理相违背。基督升天时,将他与我们看得见的同在夺去了(徒1:9),但他升天为了充满万有(弗4:10)。因此,基督仍旧与教会同在,并将与教会同在到永远。当保罗喜悦教导基督彰显自己的方式时,基督把我们召回他使用的事工。保罗说,照着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主与我们众人同在(弗4:7)。因这缘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4:11 p.)。保罗为何不说基督已经设立了一位在众人之上做他的副手呢?因这是最恰当的时间,且他若是这个意思,就不应当在此省略。保罗说,基督与我们同在。怎么说呢?借着他所设立的管理教会之人的事工。为何不借着他所赏赐自己职分的事工的头呢?保罗提到合而为一,但这合一在神里和在基督的信仰里。基督交给人的不过是一般的服侍,和各人特别的恩赐。

  为什么保罗在提到「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4:4—5 p.),而不立即加上「一位至高的教皇,为了保守教会的和睦」呢? 因为若是真的,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说法了。我们各人都当认真思考这经文。无疑,保罗刻意在这里指教会圣洁和属灵的治理,即他的继承者所谓的「教阶制度」。他不但没有教导牧师当中的君主制度,反而指出没有这样的制度。毫无疑问保罗想表达信徒怎样与基督元首联合的方式。他在此不但没有提到教会的元首,反而根据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典,每一个肢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恩赐(弗4:7)。我们的仇敌狡猾地将天上和地上的教阶制度相比附,这毫无根据!因就前者而言,我们不应该自以为聪明,而建立后者,我们应当完全依靠主在他自己用话语给我们描绘的模式。

承认彼得在罗马做监督,并不证明罗马教区永久的首要性(11-13)

11.若彼得自己是元首,罗马也无权宣称它具有首要性

  现在,假设我应该承认他们的另一个观点,尽管他们永远不会赢得任何有理智的人的认可:即彼得做教会的头一位元首,好设立不断的统绪。然而,他们如何证明彼得的教座设立在罗马?以此类推, 任何可以在一个城市做监督的人,就可以统治全世界吗?他们凭什么将这权柄局限于圣经根本没有提到的地方呢?他们说彼得住在罗马且死在那里。基督自己做了什么呢?当基督住在耶路撒冷时,不是担任他监督的职分,并借着死完成祭司的职分吗?众牧者的君王、至高的监督、教会的元首——基督没有将这样的尊荣交给一个地方,难道地位远不如基督的彼得能这么做吗?难道这不是极其幼稚的妄言吗?他们说基督将元首的地位交给彼得,彼得也住在罗马;因此,基督将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罗马。

  然而,根据这样的理论,古时的以色列人应该把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旷野里,因至高的教师和最伟大的先知摩西在那儿服侍神直至离世(申34:5)。

12.据说首要地区从安提阿搬到罗马*

  尽管如此,让我们看看他们的推理有多可笑。 他们说彼得是众使徒的元首,所以,他所在的教会应该享有特权。但他的第一个教区在哪里呢?他们说在安提阿。因此, 安提阿教会理所当然地宣称自己的最高地位。他们承认安提阿曾经是最高地位,但断言彼得从那里搬到罗马,尊荣也随他迁移到了罗马。 因他们仍保有教皇马尔塞鲁斯(Pope Marcellus)写给安提阿教会长老的一封信。他这样写道:「彼得的教区从前在你们那里,但他之后在主的吩咐之下将之移转到这里来。因此安提阿教会,虽然曾经是最高的地位,之后就服从于罗马教区了。」 然而请问有什么圣言告诉这位好人,这决定来自主的吩咐呢?若这事情是由教会的法规做决定,他们必须回答这特权是私人的、客观的或混杂的。因为它必须是其中三个之一。他们若说是私人的,那么它就不能属于地方;若是客观的,只要它从前一次设立在某一个地方,这特权不可能因任何人的死亡,或因他的离开移转到别的地方去。他们就不得不说是混杂的。但在这情况之下,除非人和地方同时移转到新的地方,否定绝不可能。容他们随意做选择,我立刻就能证明罗马绝对无权声称自己是首要教区。

13.对其他教区地位的决定

  假设(根据他们的幻想)首要教区从安提阿移转到罗马。那么,为何安提阿没有保持第二个位置呢?因为如果罗马做首要教区的根据,是彼得住在那里到死为止,那么第二个位置不就是要交给彼得头一个教区的那都市吗?如此,亚历山大怎么会胜过安提阿呢?仅仅一位普通门徒的教会能胜过彼得从前的教区,这合乎逻辑吗?若各教会的尊荣是她创始人的地位所决定的,那么其他教会的地位是这样决定的吗?保罗列举了三位门徒似乎是教会的柱石:雅各、矶法、约翰(加2:9),那么若因彼得的尊荣而使罗马做首要教区,难道以弗所和耶路撒冷的教会不应得第二和第三名吗?因为她们是约翰和雅各的教会。但是耶路撒冷是主要教区的最后一名,以弗所甚至没有得名,且其他使徒的教区以及一些保罗自己所开拓的教会也都被忽略。马可的教区(虽然他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居然是第二名。他们要么承认排序时荒谬的,要么承认每一间教会带着开拓之人的尊荣并不是永久的原则。

彼得曾经去过罗马毫无根据,然而保罗毫无疑问去过那里(14-15)

14.彼得住过罗马的根据

  其实,我看不出他们对彼得曾经主持罗马教会的说法有何可信度。事实上,优西比乌说彼得曾经在那里统治教会二十五年的说法是很容易反驳的。因为《加拉太书》中的第一和第二章经文明确地教导:从基督离世之后,彼得住在耶路撒冷大约二十年(加1:18,2:1及以下),然后从那里去安提阿(加2:11),不确定他待在那里多长时间。格里高利七年,优西比乌有二十五年。然而从基督的死到尼禄(Nero)统治结束(他们记载彼得在尼禄做王时被杀)这段的时期总共只有三十七年。因主是在提比略(Tiberius)做王的第十八年受死的。根据保罗的见证,彼得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年。我们若把这二十年从三十七年中减掉,我们顶多只剩下十七年。如此必须有两个监督的职分在这十七年之内。若彼得停留在安提阿许多年,他只能在罗马做监督很短的时间。然而我还有更充分的证据,保罗是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写《罗马书》的(罗15:25)。他在耶路撒冷被逮捕,被送到罗马去。因此,《罗马书》可能是他来罗马四年之前写的。然而,他在《罗马书》中没有提到彼得,但若彼得刚好正统治那教会,这根本不会被忽略!最后,当保罗提到一长串敬虔者的名单,并对他们致以问候时(罗16:3—16),他并没有提到彼得。对理智的人而言,在此无须冗长而详细的证明,因为这件事本身和《罗马书》的全部论点都很有说服力地告诉我们: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不可能忽略他。

15.证据既少又不可靠

  保罗之后被带到罗马去坐牢(徒28:16)。路加记载罗马的弟兄当时迎接保罗(徒28:15),但他没有提到彼得。保罗在罗马写信给许多不同的地方教会。另外,保罗在一些书信中以某些信徒的名问候人,但他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彼得。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怎么可能在信中不提到他呢?此外,在《腓立比书》中,保罗说在那里没有像提摩太那么忠心服侍神的人,也同时埋怨别人都求自己的事(腓2:20—21)。且保罗对提摩太更为厉害地斥责那里的弟兄,他初次申诉时,没有人和他站在一起,都离弃他(提后4:16,参阅KJV)。那么,当时彼得在哪里呢?因他们若说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指控他是弃绝福音的人,这是何等令人羞耻啊!确实,保罗指的是信徒,因他接着说:「但愿这罪不归于他们。」(提后4:6)因此,彼得什么时候在罗马做主教,且他在那里待了多久?或许有人会说史家的观点是一致的:彼得在那里至少统治了教会到死为止。我的回答是,这些史家并未在谁接续他做主教一事上达成一致。有人说是利奴(Linus),又有人说是克莱门(Clement)。他们也讲述了许多彼得与与行邪术的西门之间发生争执的荒唐故事。且奥古斯丁在谈到迷信时承认,罗马的信徒拒绝在彼得胜过行邪术的西门那日禁食的习俗是出于迷信。

  最后,那时代的史家记录涉及各种不同的观点,所以我们不应当毫无质疑地相信我们读到的所有内容。然而,根据许多当时史家共同的记录,我不反对彼得是在罗马受死的,但我仍无法相信他在罗马担任过监督的职分,特别是做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事我也不想过多讨论,因为保罗记载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但他自己才是做我们外邦人的使徒(加2:7—8)。因此,他们之间约定的相交之礼(加2:9)可能确实在我们之间有有效,而圣灵的按立在我们中牢牢地确立,我们应当看重保罗的使徒职分过于彼得的使徒职分。 确实,圣灵亲自分派他们不同的责任。彼得负责犹太人,保罗则负责我们。如此,就让天主教徒在别处寻找这立场的根据吧,因为这立场毫无圣经根据!

罗马教会受圣经的尊荣,却不是教会的头(16-17)

16.罗马教会在新约教会初期的重要性

  我们现在思考一下古时的教会,明确地证明我们的仇敌轻率、虚妄地夸耀拥有古时教会的支持,比夸耀圣经的依据更甚。所以,当他们自夸地说:只有世上所有人都服从一个至高无上的元首,教会的合一才得以维持;且主将这地位交给彼得和罗马教区,直到世界末日,他们便是在宣告:教会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行政。但既因他们恶意篡改了许多见证,我先要说:我并不否认古时神学家们都非常地尊重罗马教会,提到她时都带着尊敬的心,这是根据三个原因:

(1)罗马教会是彼得所开拓并设立的,该观点为其赢得青睐和权威有极大的帮助, 因此西方人以尊敬的心称她为「使徒教区」。

(2)既然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那里的信徒大概在教义、智慧、技术以及经验上比其它任何地方更优秀。众教会的信徒都认可这事实,免得藐视那教会的名声或他们信徒卓越的恩赐。

(3)除此之外,第三个原因是:当东方、希腊以及非洲的教会因意见分歧引起轩然大波时,罗马教会更为平静和稳固。如此,当敬虔的监督从自己的教区被开除时,他们经常将罗马当作自己的避难所。因既然西方人没有亚洲人和非洲人那么机智,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喜欢变化。罗马教会在那个令人怀疑的时期比在其他时候更少陷入麻烦,并且比其他所有教会都更坚信曾经奉行的教义,这一事实增加了它的权威性,因为我们将更好地直接解释。根据这三个原因,罗马教会受到整个教会以及古时神学家们很大的尊敬。

17.根据古代教会的教导,教会的合一根本不依靠一位监督做整个教会的头

  然而,当我们的仇敌企图因此将罗马称为首要教区,并将她视为拥有在众教会之上的权威时,这是很大的错误。为了更清楚地证明这一点,我首先要简要引用古时神学家们对他们强烈呼吁的合一是什么观点。耶柔米写信给尼波提安,在指出许多教会合一的例子之后,最后谈及教会的教阶制度。他说,每一个教会都有自己的大主教、长老以及执事,且每一个教会的秩序都取决于他的治理者。耶柔米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他称赞教会的合一赖于它的秩序。那么,他为何不提有一位大主教是众教会合一的纽带呢?因他这样说最有利于说明这一点。我们也不能说他因自己的健忘忽略了强调这一点,因为若事实果真如此,他必定会十分乐意这么说。因此,他无疑相信居普良最美地描述了教会合一的真正基础是:「主教区只有一个,每位主教都是其中的一分子;教会只有一个,借着繁衍遍及世界各地。就如太阳有许多道光线,却只是一个光;就如树有许多的树枝,却只有一根向下扎根的树干;就如一个泉源分出许多的支流,不管支流如何广布,但源头却是一个……同样,教会也是如此,她因蒙主的光照,光辉遍及全地,然而光源仍是一个。教会枝满遍地,水流四方,却只有一棵树,只有一个源头。」同样地,「基督的新娘不可能犯奸淫,她只认识一个家庭;以清洁的心保守婚姻之床的圣洁。」可见他教导唯有基督才担任至高监督的职分,且全教会都伏在他的权柄之下。他同样教导说,一切在这至高监督之下担任监督职分的人,都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既然这不能打破的监督职分唯在基督手中,并且各监督各得其所,那么罗马首要教区的地位在哪儿呢?我在上面引用这些话的目的时告诉读者,天主教徒普遍认为,并毋庸置疑的那个原则,即教阶制度的合一都来自一位地上的元首,古代教父们对此全然不知。

第五章 教皇专制完全推翻了古代教会的治理

在群众的参与之外,指派毫无资格的人(1-3)

1.教会可怕地不再坚持担任主教者的资格

  现在,我们将注意力转移到罗马教区和下属教区今天坚持的教会管理秩序,以及他们常常提到的等级制度的全貌,将它和我们开始描述的第一个教会和古代教会相比。从这样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些人有的教会的本质,他们仅仅用教会的称号来压制甚至摧毁我们。

  我们最好先讨论呼召,好使我们知道蒙召的是谁,他是什么样的人,又是怎样蒙召的。之后,我们要讨论他们如何忠心地履行自己的职分。

  首先我们讨论监督的职分。 把他们放在第一个讨论好像是个殊荣。其实,事实上只要我稍微提及他们的景况,他们就要大大地蒙羞!但我仍会提醒自己我正在进行的写作纯粹是为了简单的教导,而不允许我的言语越过此范围。

  但是,让他们中任何没有完全失去廉耻之心的人回答我:现今通常选举的是什么样的监督?

  做监督之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的做法的确已经太老套。但是,即使仍保留学习的方式,他们所选出的人也会是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而不是在教会中讲道的牧师。毋庸置疑,一百年来,几乎不到百分之一被选出来的人有任何属灵的知识。我之所以没有提及前几个世纪,并不是因为那时的光景比较好,而是因为我们的问题仅涉及现今的教会。如果对他们的道德进行评估,我们会发现很少或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违背古时的法规。这些监督若非酒鬼,就是淫乱者;即便不犯这样的罪,也是赌徒或猎人,或是在生活的某方面放荡无度。其实根据古时的法规,不需要犯如此严重的罪,就失去做监督的资格。然而迄今为止最最荒谬的事情是:在教皇的支持下,几乎不到十岁的男孩被指定做监督。 他们已经到了无耻和愚蠢的程度,以至于对这样极端可怕的过犯他们也非同寻常地无所畏惧。 如此违背常理的选择,就告诉我们这是怎样的选择!

2.群众参与选举监督的权利完全被剥夺

  如此一来,群众选举监督的权利已完全被剥夺。投票、认可、订阅和所有类似的权利都已经丧失了,一切权利都已经移转到主教手中。他们授予所喜悦的人为主教;将他介绍给会众仰慕,而不是被会众考察。

  就连利奥一世也大声疾呼这完全不合理的,并宣布这是专制行为。居普良也见证唯有群众参与的选择才是合乎神旨意的,反之,则是违背神的话语。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格禁止群众参与监督的选举,否则,如果这么做,选举是无效的。若果真如此,那如今所有在天主教里监督的选举,就都没有任何教会权力或神的认可。

  但是,即使这是他们唯一的罪,谁能为他们破坏了教会权力这一事实开脱呢 ?他们的说辞是:因当今的腐败要求这么做,会众和政府官员之间的仇恨,结党之风盛行,而无法正确地选举和判断,所以只要几个人做决定就够了。显然这是在可悲的情况下对邪恶的一种极端的补救措施,然而当所开的药剂远比疾病本身更致命时,为何这新的疾病没有同时得到治疗呢?他们却说教会的法规已经规定了选举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流程。然而我们是否怀疑,前人选监督时是否理解他们受最神圣的律法约束,因这律法出自上帝的圣言?事实上,仅仅是神用来描述监督的真实形象的话语,就应当足以胜过成千上万条法规。然而他们被自己不洁的私欲败坏了,就不理会神的律法和公正。至今,即便天主教写出了最好的法规,这些法规也被掩埋在许多文档之下。有时,居然容忍和赞成提拔酒鬼、淫乱者或最常见的赌徒任职(仿佛这原本设计就如此)!我一点都不夸张:监督的职分是淫乱和放荡的奖赏。仿佛只要有猎人和猎鹰者做监督,就相当令人称赞了!以任何方式容忍这样的亵渎行为,是非常可耻的事情。我是说,会众原本有极完备的法规,即圣经吩咐监督必须是无可指责、善于教导、不争竞等等(提前3:1—7;参阅多1:7—9)。那么为何选立监督的权利从会众手中移转到这些人手中呢?显然是因当代纷乱的光景导致神的话语没有被遵守。然而,为何如今权利没有从这些人手中移转回会众手中呢?因他们不但违背所有教会的法规,甚至不知羞耻、放荡、自私,以及贪心地将属世和属灵之事混为一谈。

3.忽略导致君王的干涉

  但当他们说这是设计的一种补救措施时,他们在撒谎。我们读到,古代的城市常常因为选择监督而产生混乱,但却无人竟敢想要剥夺群众的选举权。因他们有其他避免这些错误的办法,或者,一旦错误发生,就可以被纠正。现在要披露真实的情形。

  当群众开始忽略他们选举监督的权利,并将这权利交给长老时,后者就滥用机会为自己篡改为专制,并借着制定新的法规使这专制合法。此后,按立已成为笑话,因他们给监督候选人的考试空洞而肤浅,甚至连外表的诱惑力都没有了。

  因此,在某些国家,君王向罗马教皇要求提名监督的权利,这没有对教会造成新的损失,因为选举权仅仅从法规中除去,而罗马教皇并无合法权利掌控,或者其实就是偷来的权利。有一个非常犯规的例子:监督由朝廷指派来占据教会,原本敬虔的君王应该避免这种腐败,因为强迫群众接受自己所不愿意甚至没有经过选举的监督是邪恶、毁坏教会的行为!但这种长期存在于教会中的混乱做法给了君王很好的机会私自挑选监督。因他们宁愿自己挑选监督,也不愿将这权利交给和他们一样毫无资格且滥用这权利的主教。

滥用圣俸(4-7)

4.滥用指派长老(「司铎」)和执事的权利

  这是一个崇高的呼召,因此,监督们甚至自诩为使徒的继承者。他们也说挑选长老的权利唯独属于他们。

  他们邪恶地败坏教会——这古老的组织,他们所按立的并非是带领和喂养会众的长老,而只是举行仪式的牧师。同样地,当他们按立执事时,也不是为了要他们尽真执事的职分,而只是要他们负责一些关于圣餐或圣礼的仪式。

  然而,卡尔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所颁布的法规决定:一切不交付人牧养职责的按立都是无效的,即在一个地方按立某人,这人就要在此地履行他的职责。这法规在两方面极其宝贵。首先,教会不必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在闲懒人身上,此钱财可以用来帮助穷人。其次,被按立者不可自视尊贵,而是要在被按立后,开始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然而,罗马的领袖们(他们以为宗教只在乎自己的肚腹)则依据是否获得他们想要的支持而有足够的收入来定头衔,不管此人财富是由于祖先的遗产或来自他的神职。因此,当他们按立执事或长老时,不关心他们应该在哪里服侍。被按立之人的钱财足够支持自己,他们才为他按立。然而有谁能接受这一点呢?即教会会议的法规对长老职分的要求,是必须有足够支持自己的年收入?最近的法规检查了不加选择的按立,谴责监督支持那些已经按立了却没有合适头衔的神职人员。为了规避这一规定,已经设计了一种新的诡计:被按立的人起誓,无论给的职位名称是什么,他必须接受这职分。如此一来,他便被剥夺了寻求支持的权利。我并不提及这里发生的数以千计的谎言,譬如有的监督谎称自己的圣俸一年还不值五匹驴子的价值;又有人私下借贷圣俸,并保证很快偿还,却常常根本不偿还。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勾当。

5.使按立成为笑谈

  即使没有犯以上这些严重的罪,但他们通常指派长老而不给他服侍的教区,难道这不荒谬吗?因他们只按立了献祭者,然而按立长老是要管理教会;按立执事则是要收集施舍。他们大张旗鼓地掩饰自己的行为,纯粹靠作秀吸引单纯之人的崇拜。然而这些面具之下没有任何实在或真实之物,又有什么价值呢?因他们举行一些来自犹太教或自己所捏造的无用仪式。

  但关于会众的参与以及其他不可少的条件,他们根本避而不谈(到了他们手中所存留的只剩「影子」)。我把那些毫无意义地效法古时风俗的可笑姿势、表情叫做「影子」。监督的代理人负责在按立前口试候选人,然而他所口试的是什么呢?即候选人是否能念拉丁文弥撒,是否知道拉丁文单词的形态,是否能使动词变形态,是否知道单词的含义?他们甚至不必知道单节经文的含义。但即使候选人无法回答这些肤浅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因此拒绝按立他,只要他有足够的钱财或能使监督在某方面获益。同样混乱的是,他们被带在圣坛前按立,有人以候选人完全听不懂的语言问三次他们是否配得这尊荣。有人回答(这人从来不认识候选人,但在形式上一样不能缺,也在戏扮演自己的角色)说,「他们配得」难道这些所谓圣洁监督的亵渎仪式不就是在嘲笑神和众信徒吗?但因他们有这积习很长时间了,所以他们就以为理所应当属于他们。只要有人胆敢开口指责这些明显和丑陋的不端行为,就被判处死刑,就如古时人指责刻瑞斯(Ceres)所举行的仪式而被判死刑一样。若他们真的相信神存在,他们会这样做吗?

6.圣俸的性质

  现在,他们对于圣俸的分配做得更好吗?这原本是按立时所决定的,但如今从中分开了。然而,在某些教区,做事情的方式各不相同。并非监督才能授予教职,甚至在那些被称为「审核者(collators)」也不总是有完全的管辖权;但其他人在监督保留「审核者(collators)」的名誉时有发言权。有某些教区长老是由神学院提名,也有一些教区长老可以随意辞职——简单的辞职或因为交换而辞职--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指派方式都离不开互相恭维。但是所有人都这样行事,没有人能为任何事指责对方。 我不讳言如今天主教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圣奉都是经由买卖的。我并不是说所有长老的职分都是直接买来的,但那怕给我展示二十分之一不是间接授予获得职分的。有人靠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又有人因父母的影响力;还有人靠过分巴结讨好获得职分。简言之,长老领取圣俸的目的不是为了侍奉教会,而是受教会侍奉。称之为「圣俸」,因为这个名字足以表明他们把这视为君王的御赐,为要讨好或奖赏他们。我根本不想谈一个事实,这些奖赏常常赐给理发师、厨师、马夫以及其他卑贱职分的人。如今在法庭里的诉讼大多与长老不忠于职分有关。因此,你可能会说,圣俸不过是猎狗所追逐的猎物。难道能容忍听到「长老」的称谓和那样的一些人相关吗: 那些像敌方战利品一样侵占教会公物的、靠诉讼获取、买卖、贿赂、像牙牙学语的小孩从叔父和亲戚那里继承遗产,有时甚至是私生子从父亲那里继承遗产?

7.更可怕的亵渎

  即使败坏、不守法、放荡的群众也不至于如此。然而有更甚于此的,即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管理自己的人竟被指派管理五六个教会!现今在君王宫廷里的年少者也负责三个修道院、两个教区以及一个大教区。甚至一个长老领取六七个人的圣俸,却没有在任何教会中侍奉除了领收入外,这些都是非常普遍的。即使我指出这是整本圣经都强烈反对的行为也无用,因为圣经早已不再对他们有丝毫重要性;即使我提出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厉禁止这样的混乱也无用,因他们任何时候都坚决拒绝这些法规。但我仍要疾呼这是极其可怕的大罪,大大地违背神和常理,也有悖教会的管理,即容让一个强盗身兼数个教会的牧师,或按立人做牧师,即使他愿意,也无法牧养他的养。然而(这是他们的无耻)他们以教会的名义掩饰这可憎恶的污秽,以便他们可以逃脱一切责备! 然而最可怕的是在这样大的过犯中,他们仍夸口因有那至圣的「使徒统绪」,所以教会能坚忍到底!

修道士、教士以及其他类似职分者的疏忽和懒惰(8-10)

8.修道士为「长老」

  我们以下要讨论这些人如何重视地履行牧师的职分,因为这是评判牧师的第二重要标志。

  天主教创建的神父中,有的被称为修道士,有的被称为「在俗教士」。

  初代教会根本没有修道士,且修道士的定义与教会的侍奉不相称,当修道士在教会中被承认做牧师,他们就不再做修道士了。即使在格里高利所处的极端败坏时代,他也不容这两种职分混淆。他希望被任命为修道院院长的人不再任牧师,因无人能同时做修道士和牧师,这两种职分是对立的。

  若我问:不符合教会法规所定之牧师资格的人怎能担任牧师的职分时,他们会怎么说呢?当然,他们一定会对我引用英诺森(Innocent)和卜尼法斯(Boniface)未遂的法规,修道士可以继续住在修道院,但同时接受牧师的尊荣和权柄。然而这是怎样的逻辑?每一只无知的驴子,一旦做罗马教皇,都能以一句话推翻一切古代教会的历史?之后我会再详细地讨论这一点。现在我们只要留意:在纯正的教会中,修道士担任牧师的职分被视为非常荒谬的。当耶柔米住在修道院时,他否认他在担任牧师的职分,他甚至视自己为受牧师管理的人。即使修道士能同时做牧师,那他们是担任牧师的哪一部分职任呢?有的修道士讲道,其他的修道士在自己的修道院里或念经或举行弥撒。就如基督喜悦这样的牧者,或这样的行为与牧师职分相称!既然圣经公开教导牧师的责任是管理自己的教会(徒20:28),难道将这样的责任交给他人,甚至完全更改这神定的圣洁责任的范围,不是对神无礼的亵渎吗?当修道士被按立时,他们被明令禁止做神交给交给牧师一切的职任。当修道士被按立,这首歌是向他们唱的:修道士当满足于自己的修道院,也不可任意施行圣礼或执行任何属于牧师的职分。难道他们可以否认:按立人做牧师却不履行牧师职责、徒有虚名,不是在公开嘲笑神?

9.固定和不固定领取俸禄的长老

  接下来我要讨论在俗教士,他们有的有俸禄支持,也就是说,以教牧为生;有的则靠雇人来举行弥撒或念经获取收入。所以说,他们靠收费谋生。

  他们的俸禄来自于治愈灵魂,比如监督和教区服侍,或者高贵男人唱诗的薪资,比如牧师的薪俸、牧师会会员、牧师住所、制服、专职教士等。 甚至,他们颠倒一切,不仅给在俗教士俸禄支持,也给男孩。他们这样做是「通过特权」,这是他们一般的习惯。

  至于那些为了日常生计而被雇用做长老的人,难道我们能要求他们有更好的行为吗?除了以自私和无耻的方式出卖自己获取钱财,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特别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既然不敢公开向人索讨钱财,或以为这样做不会成功,他们便如饿犬奔跑狂吠,私下向人勒索钱财,侵吞财物。我无法用言语尽述长老的职分已经堕落到这地步,给教会带来多大的耻辱。所以,读者们不必指望我回应这些臭名昭著的事情。 简言之,若长老的职分[就如神在圣经中所吩咐(林前4:1;参阅约10:1及以下)以及古时法规所要求的那样]在于喂养教会以及传扬基督属灵的国度,那么那些借举行弥撒赚钱的长老,不但忽略了长老应有的职分,他们所做的一切更缺乏圣经的支持。他们没有教导的场合和管理的对象。总之,他们所做的只是借弥撒重复将基督献给神,但其实不是献给神,而是献给魔鬼(参阅林前10:20)。我们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10.假冒的长老职分

  我现在要讨论的不是外表的恶行,而是根植于制度里面的邪恶。我在此要说他们认为难听的话,但因这是事实,所以我必须说,不管他们的职称为何,所有领取俸禄的人都一样败坏。因他们在教会里能有怎样的侍奉呢?他们把证道、惩戒、施行圣礼视为累赘的负担而拒绝尽本分。因为不尽这些本分,他们还剩下什么吹嘘自己是真正的长老呢?就只有虚华的歌唱以及仪式罢了。但这与长老的职分何关呢?如果他们声称这是习俗、经验或教会长期的授权,我就要让他们面对基督对长老职分的定义和资格。若他们不能认同基督的严格要求,至少也该用古时教会的权威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用古代教会的法规来衡量他们,他们的状况不会更好。长老本应该如古时教会的长老般尽长老的职分,与监督同工管理教会。他们所谓的「教士团总铎区」(deaneries of the chapter)与教会行政毫无关联, 更不用说「专职司铎」(Chaplaincies)以及其他像垃圾一样的无用头衔。我们当如何看待这些职称呢?的确,根据基督的教导以及古时教会的权威,不可认为这些职称具备长老的职分。不过他们仍然宣称自己是长老,但必须撕掉这个假面具。然后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所自称的职称与使徒和古代教会描述的长老职分截然不同。这些职称不管听起来有多高贵,都是新捏造的,不是神所设立的,也没有古时教会的依据。所以他们不应该在教会的属灵行政范围内有一席之地,这行政是基督亲自吩咐教会,也是教会所接受的。更直接大胆地说,既然他们所捏造的这些职称与长老的首要要求相去甚远,我们绝不能容忍他们自取长老职分的尊荣,致使基督圣洁的教会蒙羞。

腐败和贪婪在监督、牧师和执事当中非常普遍(11-19)

11.监督和教区的牧师

  接着要讨论的是监督和教区牧师的职分,甚愿他们竭力担任他们的职分!这是圣洁、高贵的职分,只要他们尽本分。但他们拒绝管理自己所负责的教会,而将责任推给他人,却仍希望被称为牧师,这不就证明他们认为牧师该是无所事事的?就如一位从未离开都市的银行经理宣称自己是农人;或一位长期在前线作战,从未上过法庭和接触法律书籍的军人宣称自己是律师一样,谁能接受如此令人作呕的荒谬事情呢?然而更荒唐的是:这些希望外表像是或被人称为合法牧师的人,却不想真正成为这样的牧师。有多少人甚至是看起来像在管理自己的教会? 许多人一辈子吃、用教会的俸禄,却从未见过那教会。也有人一年去一次或派代表去,免得他的俸禄有任何减损。当这腐败才刚开始蔓延的时候,那些放纵自己懒惰的人以各种特权为自己为找借口。而现今几乎没有任何主教住在自己该负责的教堂。  他们视自己为农场的主人,只要差派雇农去就够了。然而我们的常识都告诉我们,从未见过羊群的人不可能是牧羊人。

12.这邪恶的开端:格里高利和伯尔纳

  早在格里高利时代就有这邪恶的种子,那时教会的主教开始忽略教导的责任,因格里高利在某处严斥这习惯。 他说:「到处都是牧师,只是收割的时候几乎找不到工人,因我们乐意接受牧师的职称,却不愿尽牧者的本分。」以及「因他们没有慈善之心,就希望成为主人,他们根本不承认自己为父亲。他们以主人的傲慢取代谦卑。」同样地,「我们领俸禄而不做工的牧师在忙什么?我们落入外在的忙碌,我们接受一个职分,却忙着这职分之外的事。我们弃绝传道,而且,正如我所见,这加重了我们的惩罚,虽然有‘监督’这尊荣的职称,却没有这职分所该有的权威。」当时格里高利尚且如此严厉斥责不够忠心或尽职的牧者,面对现在的情形,他会说什么呢?现在几乎没有任何监督,至少极少监督上台讲道,其他神职人员中不到百分之一的人一生中上过一次讲台。男人已经变得如此疯狂,认为监督向百姓讲道是过于屈尊自己。到了伯尔纳(Bernard)的时代,教会的情况更加恶化,我们看到他极其严厉地斥责当时的监督,虽然那时比现今纯洁得多。

13.宣称的光景和真实的光景

  只要任何人留心鉴察现今天主教会管理的外财形式,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强盗窝,且当中的强盗在没有法律和束缚的情况下更肆无忌惮地犯罪。的确,当中所有的一切与基督所设立的教会完全不同,并和古时教会的法规和习惯相去甚远,甚至违背常理,而他们用基督的名为如此邪恶的行政辩护,没有比这更羞辱基督了。他们称自己为教会的柱石、宗教的领袖、基督的代理人、信徒的元首,因使徒的权威以统绪的方式交给他们。他们一再地以自己的愚昧为傲,好像他们在对木桩说话。然而,当他们如此夸口时,我想问他们与使徒有何共同点。因我们所说的并不是某种即使人在睡梦中也能获得的世袭尊荣,而是他们奋力逃避的传道职分。同样地,当我们控告他们的统治就是敌基督的专制时,他们坚决地声称这是常受到伟人和圣人赞扬的教阶制度。仿佛那些敬虔的教父,当他们称赞使徒所传下来的教阶制度或属灵行政时,就梦见这种无形的混乱,充满荒凉 。在他们的制度中,监督多半是粗俗的驴子,不明白甚至最基本的信仰基础,或只是断奶不久的大孩子;他们若更有学问(虽然这是少见的事),也只认为监督的职分仅是光荣和伟大的称号罢了,且教会的牧师不会考虑牧养自己的羊,就如皮鞋匠不会考虑要耕田一样,所有的一切都比巴别塔的混乱(创 11:9)更令人困惑,从教父所传的圣职已荡然无存了。

14.监督和长老的道德

  我们来看看他们的道德行为如何呢?基督所要求的「世上的光」 以及「世上的盐」(太5:14,13)在哪儿?他们是否过圣经要求基督徒的圣洁生活?世上没有任何一种人过比他们更放荡的生活(同性恋、淫乱和放纵各种私欲),他们是勒索、欺哄和背叛的专家;无人比他们更狡猾和大胆地害人,更不用说他们傲慢、贪婪和残忍的行为。我对他们一生的放荡无言以对。他们的罪大到我对他们的批评不可能过于夸张,就是他们自己也不能否认。根据古时的法规,他们若不是被革除教籍,就是被开除;他们中间几乎没有一个监督,或者一百个教区牧师中间几乎没有一个能幸免。从前的牧师对自己严厉的要求与他们现今截然不同,我似乎是在说些难以置信的事,但我所说的全是事实。难道在罗马教区的监督和长老敢以这样的行为为傲吗?他们的职分显然不是来自基督、基督的使徒、教父或古时的教会。

15.执事

  现在我们要来看他们的执事如何分配教会的财产。其实现今天主教并没有为此目的指派执事。教会所交付他们的责任只是帮助举行弥撒、诵读、歌咏福音书,以及其他琐事。他们并没有施舍、照顾穷人,也没有他们曾经执行的各项职能。我说得是机构本身。因为如果我们看看他们在做什么,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分,只是成为长老和监督的跳板。虽然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举行弥撒时收取奉献貌似古时教会的做法,然而古时教会的习惯是:信徒在领圣餐前彼此亲嘴和在坛前奉献,他们借亲嘴表现爱,之后以奉献实际证明他们的爱。从前,执事是穷人的管家,收取奉献是为了施舍穷人;如今穷人得不到任何奉献,犹如奉献全扔到大海里。他们以此假冒的职分戏弄教会。这样的职分与使徒时代或古时教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把奉献挪作它用,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如强盗在割断人的喉咙后彼此分赃,同样地,这些人在熄灭神真道的亮光后,好像撕裂了教会的喉咙,本该每一样奉献都派圣洁的用途,他们却当成赃物和战利品。人人尽己所能地抢夺教会的奉献。

16.教会奉献的分配

  我们提到的这些古时教会的传统不仅被动摇,而且被完全抹去和隐藏。大都市的监督和长老因偷窃教会的奉献变得富裕,他们成为教规的制定者,占用奉献的绝大部分为他们自己。然而,从事实可以看出,这分配从未达成协议,他们至今仍为分配争吵。无论如何分配,他们都决定教会的奉献没有一分钱分给穷人,虽然至少一半都该分给穷人。教会的法规明确规定要将四分之一的奉献分给穷人,四分之一分配给监督用作招待和其他管理开销。我略而不谈圣职人员本身应当如何对待和使用自己的俸禄。我们以上已充分讨论过,剩余的专门分配给教会、教堂和其他类似用途的钱,当穷人有急迫的需要时,应当分给穷人。他们若有丝毫敬畏神的心,试问,难道能容忍他们一切吃穿的都是抢夺而来的?不,事实上,是亵渎神而得的。若神的审判尚且不能令他们颤抖,他们至少应该想到那些他们企图说服自认为已经有极好分配的对象并非傻子。请他们回答:做执事是否等于拥有偷抢的执照?如果他们否认这一点,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无任何执事的职分存在了,因而,整个教会奉献的管理已经变成亵渎的抢劫。

17.教会真正和虚假的光荣

  但他们在此采用最美好的欺哄方式。这教阶制度的行政保守教会的光荣。且他们的党派里有一些人无耻到大胆、公开地自夸,古时的先知预言的基督国度的荣光,在他们的制度里才显得伟大。他们说,神保证赏赐祂教会光荣的预言绝不是徒然的:「他施和海岛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诸王都要叩拜他」(诗72:10—11 p.,参阅Vg.和Comm.)、「锡安哪,兴起!兴起!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赛52:1,参阅Vg.)、「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基达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这里」(赛60:6—7,参阅Vg.)。我若用更长的时间反驳这无耻的谎言,恐怕我将被视为愚拙之人。因此,我宁愿不再毫无意义地浪费自己的话。然而,我还要问:若任何的犹太人错误地解释这些预言,他们将会怎样回答呢?他们的确会斥责他的愚昧,因他们将关于基督属灵国度的预言运用在肉体和世俗上。因我们深信,先知们为我们描绘了神属天的光荣在世俗事物的影像。因为教会在使徒时代几乎没有他们所夸口的光荣,但我们都承认基督国度的大能在那时最兴旺。 那么,以上的经文含义如何?无论何处,一切宝贵、崇高和高贵的事物都要伏在主的权柄底下。但这里明确告诉我们关于君王的事,即他们将把自己的权杖伏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将自己的冠冕投在基督的脚下,将自己的财产献于教会。难道他们会说出任何时期比狄奥多西(Theodosius)更真实充分地实现了这样的事实吗?他将自己紫色的长袍和冠冕都放下,像任何普通百姓一样,伏在神和教会的权柄底下庄严地忏悔。他之后与其他像他一样敬虔的君王尽心竭力地保守在教会里纯洁的教义,并训练和保护正统的教师。安波罗修做阿奎莱亚(Aquileia)教会会议的主席时所说的话充分地证明当时的牧师没有许多财产:「牧师的穷困极为光荣。」 若当时的监督认为财富是教会真正的装饰,那么他必定有许多极尊荣教会的财富。然而,既因他们深信没有比以大吃特吃、华丽的穿着、众多的佣人和光荣的宫殿为傲与牧师职分更不相称的事,他们就寻求以及培养谦卑和节制,即基督所喜悦祂的仆人拥有的贫穷。

18.教会对资金诡诈和诚实的花费

  然而为了避免徘徊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再次简洁地总结一下当前的教会对于资金的花费,甚至浪费,与神的真道对执事的吩咐以及古时教会所遵守的相去有多远。所花费在教堂装饰的钱,若没有圣洁之物本身以及使徒和其他教父的教导和榜样的限制,就算是错误的花费。然而今天在教堂里看到了什么景象呢?任何合乎诚实保守的花费方式——我说的不是古时教会的节省——都受教会的拒绝。他们唯喜悦奢侈以及合乎这腐败时代的花费方式。同时,他们根本不在乎神活生生的圣殿,甚至宁愿让千万穷人饿死,也不愿把教堂里最小的杯子卖掉以帮助穷人。为了避免我过于严厉地批判教会,我请敬虔的读者们仅思考这一点:假设叶佐柏留在图卢兹的监督(在上面提过)或阿迦修、安波罗修或类似的伟大圣徒从死里复活,他们将会说什么呢?他们的确不会容许在穷人有极大需要的时候,任凭教会的钱财被掳走,好像多余的一样。更何况(即使没有穷人)他们用这钱所买的东西在许多方面极为有害,却没有在任何方面对教会有帮助。

  且不说人。这些财产是奉献给基督的,因此,教会应按照基督的意愿分发。但他们徒劳地解释违背基督的命令所挥霍的钱属于基督,尽管(承认事实)这笔钱没有占教会收入很高的比率。因为没有任何的教区,甚至没有任何监督的俸禄多到能满足监督的贪心。他们自己虽然不花一分钱,却用迷信诱使百姓用该分配给穷人的钱建造教堂、竖雕像、买器皿以及做祭服。 因此,每天施舍都被丢进这深渊里。

19.监督的财产和权利

  至于他们从田地和房产所领的收入,我无须重复地说以上的话以及众所周知的事。我们看到,很大部分教会收入是那些被称为监督和修道院的院长的人来管理。在这些人身上寻求教会的秩序是多么愚蠢得事!他们的生活本该是节俭、朴素、节制以及谦卑的榜样,反而在聘请费、建筑物华丽的装饰、豪华的衣裳以及宴会上堪比与君王的奢华,难道是合适的吗?且这些人不仅获得村庄和城堡,还夺取大块土地,最终夺取整个王国,难道这不是与神永恒而不可侵犯的法令禁止他们贪无义之财,并要求他们过节制生活(多1:7)极不相称吗?如果他们鄙视圣言,他们又如何回应古时教会会议的谕令呢?因为这些谕令吩咐监督应该住在离自己教堂不远的小房屋里,有简单的家具,过节俭的生活。他们又怎样解释阿奎莱亚会议的那份声明,即牧师的贫困是光荣的。他们也许认为耶柔米对尼波提安(Nepotian)所说的话是过于严厉的命令,即他要欢迎穷人和陌生人,以及与基督同在的客人常到他家来聚餐。然而,他们必定会羞于拒绝耶柔米接下来补充的话:即监督的荣耀是提供穷人所需;寻求个人财富则是他们的耻辱。然而,他们无法接受这个观点,除非他们所有人都谴责自己的罪。其实我无须在此严厉地攻击他们,因我唯一的意图是要证明那合乎圣经执事的职分早已不在他们当中了,所以,他们无法再以这圣职夸口,来获得对他们教会的称赞了。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四章 古代教会的情形以及教皇制出现之前的教会治理

牧职的历史发展;三种不同的牧职:教导和管理的长老、被选出做监督的长老、大主教(1-4)

1.古代教会的治理合乎圣经的教导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从神纯洁的话语传递给我们的教会治理的秩序,以及基督所建立的那些牧职。现在,为了使这一切更清楚、明白,并且便于更好地记住,从古代教会的特征中辨识在我们眼里神所设立的是怎样的教会很有益处。尽管当时的监督颁布了许多教规,似乎比圣经中所表达的还要多,但他们严谨使建立的教规符合圣言的独特模式,以至于你可以发现,几乎没有任何方面与神的话格格不入。尽管他们的安排在一些方面有所不足,但他们竭尽全力努力维护神的教会,不远离神的吩咐,所以在此简单地探明他们遵行的模式,将对我们有极大的帮助。

  我们以上说过圣经设立了三种不同的牧职。同样,古代教会也分三种不同的职分。长老会的顺序是(1)一部分做牧师和教师;(2)另一部分负责斥责和道德归正;(3)照顾穷人以及施舍则交给执事。「读经员」(readers)以及「辅祭人员」(acolytes)都不是正式的职分,但天主教却称他们为「圣职人员」(clerics),并借一些专门的课程训练他们从小服侍教会,为了使他们更明白被指派的目的为何,以及及时预备好自己来承担正式的职分。我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因此,耶柔米在阐述教会的五种职分时,所列举的是监督、长老、执事、信徒以及初信者,但没有给予教士和修士这两种剩下的职分特殊地位。

2.监督的职分

  一切担任教导职分的人被称为「长老」。在每一个城市里,从众长老中特选一位做「监督」,以免地位相同引起分歧,就如通常发生的一样。尽管如此,监督的荣誉和尊严并非凌驾于其他长老之上,类似立法院中主席的职分——报告各事项、征询意见、主持其他人的咨询意见、告诫、劝勉、有权力主持大会、执行长老共同决定的法令——这些是监督在长老会中担任的职分。

  古时的教会也承认这是人们为了当时的需要达成的共识。因此,耶柔米在解释《提多书》时说:「监督和长老本是同一个职分。在那之前,因魔鬼的诱惑,信仰产生了分歧,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林前1:12,参阅3:4),教会是在众长老的共同管理之下。」 之后,为了除去产生分歧的根源,所有监管的工作都交给了一个人。就如长老会知道,根据教会的习惯,他们要服从主席,所以监督也明白他的地位高于长老,是出于教会的习惯而不是神的安排,且监督应当与众长老一同管理教会。耶柔米在另一处告诉我们这是个什么样的古老的安排。他说,在亚历山大,从传福音的马可时代到赫拉克拉斯(Heraclas)以及狄奥尼修(Dionysius)的时代,众长老总是选出一位,地位高于其他人,称他为「监督」。

  因此,每一个城市都有长老院,由牧师和教师组成。因为他们在民众中施行教导、劝勉以及执行纪律,就如保罗吩咐监督的那样(多1:9),且保证后继有人,他们非常努力地教导更年轻的基督精兵。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固定的区域被分配给长老们,被视为教会的一部分。每一所学校都在一位监督的权利之下,以维持学校的组织以及和睦。一旦他越过其他人,就必须服从其他弟兄的共同监督。但如果他教区的范围大到他无法胜任,其他的长老就会被指派到该教区的某些地方,在较次要的事务上履行他的职责。他们被称为「乡村监督」,因他们在教区里代表监督。

3.监督和长老的主要职分

  但就我们现在关心的职分来讲,监督和长老二者都要致力于传道和施行圣礼。只有在亚历山大城(因为阿里乌搅扰了那里的教会),教会禁止长老向百姓传道,就如苏格拉底在《三部史》(Tripartite History)的第九册里所说的。然而耶柔米对这个事实没有隐藏他的不满。

  在那时代,若有人号称监督却实际上名不副实,会被视为滔天大罪。那时教会的管理很严厉,所有牧师都得履行神要求他们承担的职分。我不仅单指一个时代的习惯。甚至在格里高利的时代,虽然当时的教会几乎崩溃了(已与古代教会的纯洁相去甚远),但也不容忍任何监督不传福音。格里高利在某处说:「监督若不开口就必定死,因他若没有随处传道,就会激怒那看不见的法官。」他又说:「当保罗见证在他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他身上时(徒20:26),从这陈述, 我们被定罪,我们被约束,我们被显出罪行–我们被称为监督的人,不但自己有罪,也因自己的罪叫人灭亡。因我们的冷淡和缄默,我们漠视许多人每天走向死亡,等于我们杀害了这许多人。」他称自己和其他人「缄默」,是指他们未尽其责。既然他连那些不善尽职守的人也指责,何况那些完全玩误职守的人呢? 因此,教会长久持守的原则是,监督主要的职分是以神的真道喂养百姓,或公开和私下以正统的教义造就教会。

4.大主教和主教长

  每一个教区之所以都有一位大主教,以及尼西亚会议指派了一些比大主教地位更高的主教长,都与教会维持纪律有关。然而,在此讨论中,不能忽视这是极为罕见的做法。之所以设立这些不同等级的监督,是因为一旦任何教会有任何几个人无法解决的事情发生,就由教区议会解决。如果事件的规模和难度需要更大范围的讨论,那么就由主教长再举行一次议会,若对议会的决定有所争议,就唯有上诉全体大会。有人称这样的管理为「等级制」(hierarchy),但我认为这是不恰当的说法,在圣经中确定没有使用过的说法。因为没有圣经根据。圣灵愿意人们警醒在教会管理范围之内的专制企图。如果我们撇开这个看事情的本相,我们就会发现古时的监督不想建立任何在圣经教导之外的教会治理形式。

执事和执事长:土地管理以及施舍;副牧师(5-9)

5.执事的职分

  当时执事的职分与使徒时代的大同小异。他们负责管理每日从信徒而来的奉献以及教会年度的收入。他们负责正当地使用这笔钱,即供养牧师以及帮助穷人,然而都在监督的权利之下,他们每一年都向他交账。事实上,教规都将教会的财产权交给监督并不被理解,好像他单独有处理的权利。相反,他的职责是指定执事哪些人接受教会的公众支持,剩下的该给谁,每个当分多少。 监督必须调查执事是否忠心地履行了职责。一份被认为来自使徒的法规记载:「我们将教会的财产交付监督管理,因为既然人的灵魂(更为宝贵的)都交托给他,那么教会的资金由他来分配也会是妥当的,他借着长老和执事施舍穷人,也以敬畏的心,谨慎担任这职分。」安提阿会议(Council of Antioch)也决定,在没有长老和执事参与教会管理的情况下,监督必须受到约束。然而我们无须继续讨论这一点,因为格里高利所写的许多信都清楚表示,虽然当时的教会的许多其他法令都被废除,然而执事在监督的权利之下施舍穷人的规定仍然保留。

  最初可能一些副执事被指派帮助执事施舍穷人,然而副执事和执事的区别渐渐模糊了。

  此外,随着教会的财物增加,需要一个新的、更精确管理的职位, 就创建了执事长,甚至耶柔米说他的时代已经有执事长。他们都负责管理教会的收入、财产、设备以及每天的奉献。因此,格里高利告诉撒隆纳(Salona)的执事长,若教会的财产因任何人的忽略或贪污而短少,他们要负完全的责任。他们也负责在百姓面前诵读圣经、劝勉他们祷告,以及帮助圣餐的举行。这些责任加在他们身上是要叫他们更以这职分为宝贵,使他们更谨慎地担任这职分,因这样的本分提醒他们:这不是世俗的管理,乃是属灵、献与神的职分。

6.教会财产的使用

  于此我们也能知道当时教会的财产用途和如何分配的。教会的议会以及历史学者的记录中,你常常会发现:教会的财产(不管是土地还是金钱)都用于施舍穷人。当时教会中也流传一首歌提醒监督和执事:他们应该记住,所管理的一切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神为穷人预备的,且他们若出于恶意窃取或浪费,等于是流穷人的血。因此,他们被告诫以最敬畏的心在神面前公正地分配这些财产。因此屈梭多模、安波罗修、奥古斯丁以及其他的监督宣称自己在这事上是问心无愧的。

  然而那些在教会工作的人受会众供养是公平的,也是耶和华的律法认可的(林前9:14;加6:6),在那时也有一些长老将祖先所留的遗产奉献给神,甘愿贫穷。在这情况下,牧师一无所缺而且穷人也没有被忽略。教会当时也规定,牧师们应该给他人节俭的榜样,不应有太多的财产以致滥用到奢侈和放纵的程度,只须满足他们的需要。耶柔米说,那些能靠祖先的遗产过生活的牧师,若接受任何该分给穷人的事物,就是犯亵渎的罪,也是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9)。

7.教会财产分成四部分

  在刚开始的时候,这部分的管理是自由和自愿的,因为监督和执事当时忠心出自己愿,他们正直的良知和纯正的生命代替了法规。但之后因一些人的坏榜样和恶行,教会必须制定一些法规来纠正这些恶行,教会的财产分成四部分:一部分给牧师,一部分给穷人,一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和有关的建筑物,另一部分帮助国外的和原住民的穷人。

  虽然有些法规将第四部分交给监督管理,但这与我所说的部分并没有不同。因为交给他管理并非要这笔钱成为他私人的财产,或者让他高兴给谁就给谁,而是要用来满足接待保罗所要求的那些人的标准(提前3:2)。这也是格拉修(Gelasius)和格里高利的解释。格拉修提出:监督被允许自己留下一部分的钱,唯一的用途就是要用在被囚的人身上和接待旅行者。格里高利说得更清楚:「通常使徒的教区在监督被按立之后,吩咐他将教会所有的收入分成四部分,即一部分用于监督和他的家庭,招待和家用;另一部分用于牧师;第三部分用于穷人,以及第四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可见监督不许将任何部分花在自己身上,只是够他用在过俭朴的生活上。若任何人开始过奢侈、骄傲和炫耀的生活,他的同工就会立刻斥责他;如果他仍不遵行法规,就会被开除。

8.教会的财产分给穷人

  从一开始,监督花很少的钱在装饰圣物上,虽然之后教会逐渐变得富裕,但他们仍然谨慎地花钱。他们仍分配并保留为了帮助穷人的钱,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当耶路撒冷遭遇饥荒,而西里尔(Cyril)无计可施时,他卖了教会中的器皿和衣服,将这笔钱用来帮助穷人。同样地,亚米大(Amida)的监督阿迦修(Acacius)在许多波斯人因饥荒即将丧生时,他召集他的牧师开会,发表了这个著名演讲:「我们的神不需要盘子和杯子,因他不吃也不喝」。之后他熔化了圣殿的器皿,换取食物以及赎回可怜的被掳之人。当耶柔米斥责教会过于奢侈时,他同时称赞图卢兹(Toulouse)的监督叶佐柏留(Exuperiue)说:他宁可用草编织的篮子和一般的玻璃杯施行圣餐,也不愿穷人挨饿。我刚才提及阿迦修,安波罗修也说到他自己。当阿里乌派指控安波罗修将神圣洁的器皿卖掉来救赎被掳之人时,他用了这个奇妙的理由:「那吩咐使徒不要戴金银的基督,也能在金银之外建立祂的教会。教会之有金子,不是为了要保存起来,而是给出去并减轻苦难。难道我们有需要保存那对我们毫无帮助的东西吗?还是我们无知到未曾听过亚述人从主的圣殿夺走多少金银(王下18:15—16)?难道祭司在无计可施之下将之熔化(为了帮助穷人)不是比亵渎神的仇敌将之夺走更好吗?难道主不会问:『你为何容这样多的人饿死呢?你的确有金子能维持生计。为何那么多人被掳掠之后没有人将他们赎回呢?为何许多人被仇敌杀害呢?你存留活生生的器皿难道不比存留金子好得多吗?』 对这些问题,你必无言可答,因为你会说什么呢?难道要回答:『我怕神的圣殿缺乏装饰?』主必会回答:『圣礼不需要黄金,不用黄金买来的东西也不靠黄金取悦神。圣礼真实的装饰就是买赎被掳掠之人。』」综上所述,安波罗修在另一处说的话,我们认为非常正确:「教会所有的财产是要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以及「监督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穷人」。

9.担任圣职之前的装备

  我们以上所说的,是古代教会中不同的服侍。教会历史也记载教会中有其他的服侍,但只是操练和准备,而不是正式的职分。当时敬虔的领袖,他们为教会培育接班人,管教和训练一些在父母同意并授权的年轻人加入神的精兵。他们从这些人年幼时就训练他们,免得他们在开始担任牧师职分时一无所知。一切受训练的人被称为「圣职人员」。我倒希望给他们一个更恰当的名字,因这称呼出自错误或至少来自不正确的心态,因彼得称整个教会为「所托付你们的」(clergy),即主的产业(彼前5:3)。然而这训练本身是圣洁的,也对青年有极好的帮助,因为借此,那些为了教会愿意将自己和自己的服侍分别为圣的人,能够在监督的看顾下成长。因这方法还确保只有准备充分的人才能在教会中服侍,而且他们从小就接受圣洁的教导和严格的训练,他们在谨守和圣洁上做好榜样,从世俗生活总分别出来,他们习惯忙碌属灵的事。就如新兵借着虚拟的战争受训,为了将来真正的战争,同样地,这些青年经过一些基本的训练,好装备他们之后担任正式的职分。他们首先负责开关教堂的门,并因此被称为「圣堂守门者」(door keepers)。之后他们被称为「辅祭」,也负责帮助监督做家事,且为了使人尊敬监督及免除人对监督的怀疑而随时陪伴监督。接下来,他们会逐渐被人所知,赢得称赞,同时他们学会被众人留意以及在众人面前说话。当他们成为长老时,就不会害羞–他们也有机会在讲台上诵读圣经。如此,为证明他们在各项训练中的勤奋,他们因成绩得到晋升,直到被挑选做副执事。我在此所强调的是,这些更多的是成为圣职人员的基本训练,而不是教会中正式的职分。

教会历史上对牧师的选立和按立的变化:在监督的选立上,多了政府官员、牧师、会众的支持(10-15)

10.当时的教会听从保罗的教导、会众的支持

  我们以上说过牧师呼召的前两个考虑是:当选立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谨慎选立。在这两个考虑上,古代的教会遵从保罗的教导和使徒的榜样。他们的习惯是,怀着敬畏的心以及迫切求告主名之下,聚集在一起选立牧师。接下来,他们按借保罗的标准,考验他们所选做牧师之人的生活和教导。但他们常因过于严厉而在某种程度上犯罪,因他们希望对监督的要求比保罗要求得更高(提前3:2—7),甚至之后要求做牧师之人独身。但在其他方面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与保罗的教导完全一致。

  至于我们的第三个考虑——谁应该给人按牧的资格——他们并不总是遵循一个程序。在古代教会中,没有所有人的同意,无人能被接纳做牧师。这也是为何居普良在没有征求会众意见的情况下指派奥勒利乌(Aurelius)做读经师时,需要极力找借口,因为这是不合常规的做法,尽管他的用意是好的。他这样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习惯在按立牧师时寻求你们的意见,并一同考虑和衡量各个被选立者的道德以及资格。」但在次要的服侍上没有寻求会众的意见不是很大的危险,且因这些人已经受了很长久的训练,也不是担任重大责任,所以就不再寻求会众的同意。

  之后,除了主教,会众通常将其他职分的选立权交给监督和长老,让他们来确定谁适合和够格。唯一例外的是,当新的长老被分配到不同的教区时,那些郊区的会众就要表决支持。难怪会众较少担心失去这样的权利,因为在当时有效的严格纪律之下,不经过长期的圣职人员训练,没有人能被选立为副执事。且在副执事的职分上,证明自己的可靠性之后才会被选立为执事;在忠心地做执事之后,才会被选立为长老。事实上,没有人能被提升,除非在会众的观察下经过多年的考察。而且有许多教会的法规能用来处罚他们的过犯,如此一来,除非教会忽略本身的责任,否则几乎不可能有邪恶的长老和执事。然而,根据安纳克利都(Anacletus)所制定的法规,对于长老,也总是需要公民的同意。 最后,每年的按立都有固定的时候,免得有人在会众的见证之外当选或升迁。

11.会众参与按立的仪式持续到狄奥多勒的时代

  会众选立自己监督的自由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在会众支持以外的人能当选。因此,安提阿的教会会议决定,一切做监督的人都必须通过会众的投票。利奥一世(Leo I)严肃地肯定这一点,他这样说:「选立牧师和会众或多数会众所要求的人。」同样地:「在众人之上的人应当由众人选立。」因为若在未经观察或受训之外指派人是擅自专权:「圣职人员所挑选以及百姓所喜悦的才应该当选,且在教省总主教许可之下经由该教省主教们按立。」

  此外,教父们小心翼翼地决不削弱会众的这种自由。因此,当君士坦丁堡的总会给涅克塔里乌(Nectarius)按立时,坚持通过所有圣职人员和会众的投票。从这总会写给罗马总会的信就能证明这一点。因此,当任何监督指定他自己的继任者时,这个指定也仅在所有确认后才有效。你不仅有这个列子,奥古斯丁挑选伊拉克里乌(Eraclius)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又当狄奥多勒告诉我们,阿塔那修挑选彼得为他的继承人时,同时也说,教规认为这是有效的,地方官和全体会众也鼓掌表示赞同。

12.群众和圣职人员的权利平衡

  我承认老底嘉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有极好的理由拒绝赋予公民投票的权利。因为不管任何事几乎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一样的看法,且俗话说:「善变群众的利益常是冲突的。」但对这种危险采取了极好的补救措施。首先,圣职人员先做挑选,之后将他们的选择交给政府官员或立法院和公民中有声望的。后者经过审议后,认为是公正的,则认可圣职人员的选择,否则另选他们所喜悦的人,最后再由群众投票。尽管群众不受先前决定的约束,但他们不会有骚动。或先从群众开始,这样做仅仅是找出群众特别想选的人。 群众的愿望了解之后,圣职人员再做选择。因此,圣职人员不能专权指派,同时也无须接受百姓愚昧的选择。利奥一世肯定这次序,他说:「公民的喜悦、会众的见证、尊贵人士的选择,以及圣职人员的挑选都必须被寻求。」同样地,「应遵守尊贵人士的见证、圣职人员的一致、政府官员以及群众的同意」。他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拦这个做法。」。老底嘉会议所命定的是:圣职人员和领袖不当受群众无知选择的影响,而应当智慧和冷静地拒绝百姓愚昧的选择。

13.圣职人员和政治家

  直到格里高利时代,甚至在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教会都采用这选立方式。格里高利所留下的许多信件就能证明这一事实。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要选新的监督,他就习惯写信给其他的监督、官员、公民,甚至有时写信给君王,视当时的市政形式而定。但是,如果由于教会发生混乱的状况,格里高利就指派附近的监督调查某地区的选举,但他也总是举行庄严的正式选举,且得到所有人的签名支持。即使当康士坦丢(Constantius)当选为米兰的监督时,虽因当时野蛮人的入侵,许多米兰人逃到热那亚(Genoa),格里高利认为,除非他们也召集并同意,否则选举康士坦丢将是非法的

  事实上,距今不到五百年前,教皇尼古拉(Nicholas)决定用这方式选举罗马教皇:由枢机主教先挑选,之后是圣职人员的认可,最后是群众的支持。他最后引用我们以上所说教皇利奥一世的谕令,责令以后的时代仍当遵守这谕令。也说:为了公正的选举, 若在某些地区恶人的势力过大,圣职人员被迫离开这座城市,他也要命令有部分群众参与选举。

  据我所知,唯有罗马和君士坦丁堡教会的选举需要皇帝的认可,因为那是当时的两个首都。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派安波罗修去米兰监督选举是例外,因当时国内有暴动。但在古代罗马,皇帝的权威在监督的任命中占据了上风。格里高利说他在教会中任职是由皇帝任命的,尽管他当时已经被任命选举并接受了神圣的仪式。然而格里高利时代以外的习惯是:政府官员、圣职人员和群众挑选人,之后立即向光地报告。皇帝若认可,那选举有效;皇帝若不认可,选举就被废除。且格拉提安(Gratian)所搜集到的一切法规都与这情况完全一致。这些法规显示皇帝不被允许取消教区选举而异想天开地指定一个监督,市民也不能依靠暴力推荐人选。 因为这是剥夺教会自己的权力,而转变成一个人的异想天开。另一方面也尊重国王或皇帝的权威,他们可以确认合法的选举。

14.按立的程序

  现在我们应该讨论古代教会的神职人员被选举以后如何开始就职。拉丁人称之为「按立」(ordination)或「祝圣」(consecration);希腊人有时称之为「举手」(raising of hands),有时称之为「按手」(laying on of hands),虽然「举手」正式的意思是投票式的选举。尼西亚会议有一个现行的法令,大主教和其他同一个教区的监督,要一起为当选者按立;但如果其中有几位监督因为距离远或生病,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因素不能参加,也至少要有三位参加,其他无法参加之人则以书信表达自己的赞同或否决。虽然之后教会逐渐不遵守这法规,但在许多大公会议上都再次重申这法规。但所有监督,至少那些没有理由不来的监督,都要求到场,为了更进一步考察将被按立之人的教义和道德,因为在考察之前不能按立。且居普良的谈话记录明确显示当时监督不是在选举后被通知其结果,而是亲自参加选举。目的是要他们主持仪式,免得群众滋事。在他说群众有权选举或否决监督候选人之后,他接着说:「因这缘故,我们必须认真遵守并坚守那出于神和使徒的传统——即我们和几乎所有教区仍遵守的传统:所有同一教区的监督都要在群众面前参与监督的按立庆典,且监督也当公开在百姓面前被选举。」为了避免因某些监督聚集相当缓慢,有意拖延促成自己所喜悦的人的竞选机会,所以在选举和按立后,众监督要再次聚集,为按立者祝圣。

15.大主教的按立

  这是所有地区一贯的按立方式。之后出现另一个逐渐普遍的方式,即当选的监督去大都市接受按立。这是由于人的野心以及传统秩序逐渐败坏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任何好的理由。不久之后,罗马教区的权利逐渐做大,另一个更糟的陋习占上风,即几乎全意大利各地区当选的监督都要在罗马接受按立。格里高利的书信证明这一点。古时的权力仅在几个较顽固的都市里保持,米兰是其中之一。也许只有大都市能保持按立自己的监督这特权。因为所有在大教区的监督,通常聚集在主要的城市按立大主教。

  然而,当时的典礼只包括按手,就我所知没有其他的典礼只是要受按礼的监督穿着特别的制服,以区别于其他监督。他们仅用按手礼按立长老和执事,但是每个监督与众长老按立他自己的长老。虽然是众长老和监督一起为新的监督按立,但既因是监督做主席,且一切的事情都在监督的权威底下,这按立被称为是「他的」。因此,古时的神学家经常指出:长老与监督唯一的差别是,长老没有按立的权柄。

第三章 教会教师和牧师的选立及其职分

牧职是神所赐的:其重要和必需的功用(1-3)

1.神为何需要人的侍奉?

  我们现在必须讨论神所喜悦教会被治理的秩序。唯有神自己才配得在教会中做王, 且在其中具有权柄或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这权柄应仅由神的话语来行使和管理。然而,既因神是看不见的(太26:11),我们已经说过,神借着人的服侍公开、亲口宣告祂自己的旨意。神将这事工交付人,但并没有将神自己的权柄和尊荣归在人身上,只是借人的口做神自己的工,就如工人用工具做工一样。

  我在此必须重申我以上所说的。神的确可以自己完成而无需任何帮助或工具,或是使用天使,但有许多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神宁愿借着人。

  首先,神的这方法宣告祂对人的关怀,即神挑选一些人作为祂世上的使者(林后5:20),解释祂隐秘的旨意,简言之,在这里代表神。因这缘故,神经常称我们为祂的圣殿(林前3:16-17,6:19;林后6:16),因借着人的口,好像从圣所一样,神将自己的答案赐给人。

  其次,神喜悦使用人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是谦卑最好,最有用的练习,因神习惯我们遵守祂的圣言,即便神的话是靠像我们这样的人来传扬,有时甚至靠那些比我们还低微的人。神若从天上向我们说话,那么祂的神圣圣言没有延迟地被听到和接受,也不足为奇了。因有谁在神的大能下不感到畏惧呢?在如此崇高的威严之前,谁不会仆倒呢?在这奥秘的荣光下,谁不会惶恐呢?但当一个用尘土所造的人奉神的名向我们说话时,即使这人在各方面都不如我们,但我们若以受教的心接受,这就证明我们对神的敬虔和顺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神将祂属天智慧的宝贝藏在软弱的瓦器里(参阅林后4:7),就是为了更确定地证明我们应该多么看重这宝贝。

  此外,没有比这更能使信徒合而为一和彼此相爱:神指定一个人做牧师,教导其余的人,他们都受命如学生一样从一个人的口领受神的话语。因若有人可以独立到无须别人的帮助(这是人性的骄傲),那么人就会藐视其他人,也受他人的藐视。因此,神将祂的教会以神所预见最牢固的方式紧紧合为一体,同时将救赎和永生的教导托付给人,以便通过这些人的手传递给其他人。 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信指的就是这个:「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4:4—7)因这缘故,他也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8,10—16)

2.传福音的事工对教会的意义

  保罗的这段话表示,神用人管理祂教会的事工,是神保守众信徒合而为一的主要纽带。保罗也教导唯有采用神喜悦的救人方式,教会才能保持完整。保罗说:「基督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弗4:10)这是神成全这工的方式:神将施行这工的恩典赐给祂所托付的牧师,把神的恩典倾覆和分派给教会。神也在教会中显现祂圣灵的大能,免得事工至终落空。神借此更新圣徒,造就基督的身体(弗4:12);我们借此「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4:15),也一起成长;我们借这方式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只要神的真道在我们当中兴旺,只要我们接受神的使者,而不是拒绝他们所教导我们的。因此,若有人企图毁坏这秩序以及神管理教会的方式,或说这是没有必要的,都是试图摧毁神的教会。因为既便太阳的光和热还有饮食维持在地上的生命,也不像使徒和牧师保守教会的存在如此必要。

3.在圣经中讲道是与众不同的职分

  我在上文指出,神常常用以祂认可的各种可能的方式教导我们看重传道的事工超过一切。神借以赛亚的口见证祂为我们兴起教师是祂赐给我们独特的福分:「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赛52:7),神称他的使徒是「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太5:13—14),也是为此。然而没有比对这职分更光荣的称赞,当神说是:「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路10:16)但没有比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所说的更清楚的,保罗在信中有意讨论了这个问题。因此他认为,没有什么比福音事工更高贵和光荣了,因这是圣灵的事工,也是赏赐我们义和永生的方式(林后4:6,3:9)。神给我们这些类似经文的目的,是要我们不会因不尊重和蔑视借牧师管理和保守教会的方式(神亲自设立直到永远的方式),而导致事工不复存在。

  神不但亲自告诉我们传福音事工的必要性,也举例教导我们。当神喜悦祂真道的光更加照耀哥尼流时,神差遣天上的使者带领哥尼流到彼得那里(徒10:3—6);当神喜悦呼召保罗认识神并将保罗嫁接到神的教会里时,神并不是亲自与保罗说话,而是吩咐保罗去找一个人,让那人教导保罗救恩之道,为保罗施洗成圣(徒9:6)。神没有吩咐天使告诉保罗神自己的意思,而是叫天使吩咐另一个人去向保罗宣告神的意思,这并非意外。虽然基督是众信徒唯一的教师,但祂让保罗受人的教导并非无意义,特别是基督早已定意将保罗提到第三层天上去,领受那说不出来奇妙的启示(林后12:2—4)。那么,神定意用这些证明,谁还胆敢藐视这事工,或视之为多余呢?

圣经对不同职分的描述(4-9)

4.《以弗所书》第4章所论述的不同职分

  保罗称呼那些在基督的吩咐之下管理教会的人——首先是使徒、然后是先知、其次传福音的、之后是牧师、最后是教师(弗4:1)。其中后两种职分在教会里是常设的;前三种职分则是在神国度刚开始或在需要的时候兴起人担任的。

  以下的吩咐可以清楚地看出使徒的作用是什么:「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神并没有限制他们传福音的范围,反而吩咐他们将福音传遍各国,使人顺服基督,在每个地方建立基督的国度。因此,保罗渴望证明他使徒的身份,宣告他不止在一个城市引人归向基督,而是到处都传福音,并拒绝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只在未曾听过主名的地方开拓教会(罗15:19—20)。然后,使徒被差派去救世人脱离悖逆并顺服神,借着传福音在世界各地建立神的国度,换言之,使徒是第一批教会的建造者,在全世界立好了根基 (林前3:10)。

  保罗不把「先知」这个名字用在所有解释上帝旨意的人,而是用在那些在特殊启示中表现突出的人(弗4:11)。这类人在今天补存在或不常见。

  我对「传福音的」解释是那些虽然比使徒的地位低,但在使徒的身边,并能代替使徒职分的人。譬如路加、提摩太、提多……都是传福音的;也许在主拣选使徒之后所设立的七十个门徒也是传福音的(路10:1)。

  根据这解释(并且我认为这与保罗的教导和立场完全一致),这三种职分在教会不是永久的,而是仅仅在没有教会的地方开设教会, 或把摩西时代的会幕转为基督时代的教会。尽管如此,我并不否认,神有时会像我们这个时代一样,在后来的时期兴起使徒,或至少是传福音者代替使徒的位置。因为需要这样的人带领教会脱离敌基督的悖逆。 但无论如何,我仍称这些职分是「非常」的,因为在正式建立的教会中,没有这职分。

  接下来是牧师和教师——教会永远不能缺少的职分。我相信,这两种职分之间的差别是:教师不负责教会的纪律、或施行圣礼、或警告和劝勉,而只负责解经——以使信徒中的教义保持完整和纯正。但牧师的职分则包括所有的职责。

5.暂时和永久的职分

  现在我们就明白教会的哪些职分是暂时的,哪些是永久的。但如果我们将传福音的和使徒归为一组,那我们就可以把两对在某种程度上互相对照。我们现在的教师对照古时的先知,现在的牧师对照古时的使徒。先知的职分在宣告神的启示上更加突出,教师的职分性质非常相似,目的也完全相同。因此,主所拣选的十二位向世人传扬福音的教师,他们的地位胜过其他的教师(路6:13;加1:1)。根据「使徒」(apostles)这一词的含义和派生,所有的牧师都能称为使徒,因为他们都是主所差派的,也都是主的使者。然而,因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应当清楚那些将开始新事工之人的使命,所以有必要把这十二个人(之后也包括保罗)借特别的称号被分别出来。事实上,保罗在某处将这称号用在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两人身上,他称他们为「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罗16:7)。然而,当他正式地说时,他只将这称号用在十二位使徒身上。这也是圣经普遍的用法(太10:1)。然而,牧师与使徒的职分相同,除了他们各自掌管几个分配给他们的不同的教会。 我们以下将更详细解释这职分。

6.使徒和牧师

  主在差派使徒时,吩咐他们(就如我们以上所说)当传福音并为相信的人施洗,使他们的罪得赦免(太28:19)。a然而主之前吩咐他们效法主的榜样,举行那象征主身体和血的圣餐(路22:19)。这就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和永恒的律法委以接续使徒之人的职分,即传福音和施行圣礼。由此可见,那些忽略这两种职责的人是虚假的使徒。

  但是,牧师的职责又如何呢?当保罗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时,他指的不只是他自己,也包括所有的牧师。他在另一处也说:「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这些和其他众多类似的经文都清楚告诉我们:牧师的职分包括传福音和施行圣礼二个特殊的职能。牧师的教导方式不只是公开证道,也包括私下的劝勉。所以,保罗提醒以弗所信徒:凡于他们有益的,他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他都教导他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徒20:20—21);同样,不久以后保罗不住地流泪,劝诫他们各人(徒20:31)。然而,我现在的目的不是要详细描述神赐给保罗多少做好牧师的恩赐,而是要表明那些自称为牧师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换言之,它们被安排在教会不是为了徒有虚名,而是根据基督的教义教导选民真正的敬虔,施行圣礼、维护和执行公正的惩戒。神向所有为教会守望之人如此宣告:若任何人因牧师的忽略无知地灭亡,神将向牧师讨那人丧命的罪(结3:17—18)。保罗所说关于自己的这段话,也包括所有的牧师:「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最后,使徒对世人当尽的责任,每一位牧师也当为神所交托他的羊群尽这责任。

7.牧师负责自己的教会

  我们虽然说每一位牧师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但同时我们也不否认一个教会的牧师可以帮助其他教会:有可能另一个教会遭遇需要他帮助的问题,或者在不够明白的事上请征询他的意见。然而为了保持教会的平安,就必须有这样的秩序:每一位牧师都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免得所有人陷入困惑。与此同时,若牧师漫无目标地行事,随意召人在一个地方聚会,随心所欲抛弃教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乎自己的利益胜过在乎造就教会。因此,应当尽可能普遍地遵守这样的安排;每个牧师都当负责自己的区域,也不应该越界到其他牧师的区域。

  这不是出于人的谋划,乃是神自己的命令。因为在圣经里我们读到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的各教会里选立了长老(徒14:22—23),并且保罗自己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所以,在某处经文中,保罗提到腓立比信徒的监督(腓1:1);在另一处则提到歌罗西信徒的监督亚基布(西4:17),且路加也记载了保罗对以弗所教会长老的一篇讲道(徒20:18—19)。

  因此,任何人承担管理和关怀教会的职分,就当知道他受这神圣呼召的律法所约束。但这并不是说他要像农奴(glebe)那样完全局限在某个区域,即完全不离开自己教会的范围,即使众教会都需要并要求他的帮助。但蒙召做某个教会牧师的人,不应该想要离开自己的教会(认为这样做对他有利)或寻找另一个教会。然后,若为了大家的益处,牧师需要被分配到另一个地方去,这仍然不应该是牧师自己的意思,而是要等候公共权威的决定。

8.传道人的称呼:长老

  但是,我根据圣经的用法,不加选择地称呼那些管理教会的人为「监督」「长老」「牧师」以及「传道人」,圣经并没有区分这些称呼。对所有执行传道事工的人,被称为「监督」。当保罗吩咐提多在各城选立长老时(多 1:5),他立刻接着说:「监督……必须无可指责」(多1:7;提前3:1)等等。他在另一处经文中问候同一个教会里的好几个监督(腓 1:1)。《使徒行传》也记载保罗与以弗所的长老一起开会(徒20:17),且保罗在他的讲论中称他们为「监督」(徒20:28)。

  现在必须在这里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提到负责证道的职分,除此之外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四章中没有提到其他的职分(弗4:11)。然而在《罗马书》(12:7—8)以及《哥林多前书》(12:28),他列举了其他的职分,如行异能的、医病的、翻方言的、治理的、关怀穷人的。

  其中两种是暂时的,我略而不谈。但其中两种是永久的:治理以及关怀穷人。治理的(林前12:28),我想是从百姓中所挑选的长老。他们负责道德上的劝勉以及与监督一起执行教会的纪律。这是对「治理的,就当殷勤」(罗12:8,参阅Vg.)这句经文唯一的解释。因此每个教会从一开始都有一个组织,而且是从敬虔、谨守、圣洁之人中选出来的,他们有权纠正错误。我们将在稍后详细讨论。现在,经验表明,这秩序并非局限于一个时代。因此,教会的管理职能对所有时代都是必要的。

9.执事

  照顾穷人是执事的责任。然而,《罗马书》提到两种执事:「施舍的,就当诚实……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12:8,参阅Vg.)由于可以肯定的是,保罗说的教会的事工,肯定有两个不同的执事。除非我的判断错误,保罗在前面的句子中指的是施舍的执事。后面的句子指的则是负责照顾穷人和病人的执事。这些穷人包括保罗向提摩太提及的寡妇(提前5:9—10)。妇女在教会中唯一正式的职分是照顾穷人。我们若接受这事实(并且我们非接受不可),就表示有两种不同的执事:一种是负责筹划帮助穷人;另一种则是照顾穷人本身。虽然διακονία这词本身有更大的范围,但圣经用此词专门指定负责办理施舍和照顾穷人的执事,并充当穷人共同财产的管家。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执事的来源和职责(徒6:3)。当希腊人开始埋怨说他们的寡妇在每天的供给上被忽略时,使徒们以无法同时担任这两种职责为理由(传道以及管理饭食),要求众圣徒选出七位正直的人管理这事(徒6:1及以下)。这是使徒时代教会的执事,我们的执事也应当效法他们的榜样。

牧师的蒙召、资格以及按立(10-16)

10.正式的蒙召是必需的

  既然在神圣洁的教会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没有任何事比教会的组织更需要认真地按着次序行,因为没有什么比无序地做任何事更危险了。因此,为了避免啰唆和制造麻烦的人随己意教导或管理教会(这是极有可能发生),要特别注意,以免没有蒙召的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因此,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教会正式的牧师,他必须先蒙召(来5:4),然后他必须回应呼召,也就是说,他必须承担并执行所要求的职分。我们经常可以在保罗身上看到这点,当保罗想赞扬他的使徒身份时,他几乎总是提到自己的蒙召以及他对这职分的忠心(罗1:1;林前1:1)。如果这么一位伟大的基督传道人都不敢宣称他自己在教会里有证道的权威(除非他在神的吩咐下被按立,并忠于履行神所交托他的职责),那么任何必死之人若在按立之外宣称自己有这样的权威,是多么羞耻的事。既然我们以上已提过忠心担任这职分的必要性,那么现在我们要单独讨论呼召本身。

11.外在和内在的蒙召

  牧师的蒙召包括四件事:(1)被按立为牧师的资格;(2)如何按立牧师;(3)谁应当按立牧师;(4)按立牧师的仪式为何。

  我现在所说的是牧师外在的蒙召,这与教会的公共秩序有关。我略而不谈牧师自己在神面前的内在蒙召,因为这是教会无法见证的。但是我们内心有好见证,我们不是因野心、贪心或任何其他私欲的缘故接受这职分,而是出于对神的真诚敬畏以及想要造就教会而接受这职分。若我们希望我们的事工被神认可,那对我们每个人(如我所说)确实是必要的。

  然而,即使有人以邪恶的心接受这职分,他在教会中的呼召仍是正当的,只要他的邪恶不是公开的。常常有人看到平信徒适合这职分,并有担任这职分的恩赐时,就说他蒙召做牧师。的确,学识与敬虔相结合,还有其他做好牧师的恩赐是一种很好的预备。神所命定担任这崇高职分的人,神首先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装备,以免他们徒劳无措。因此,当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开始讨论这些职分时,他首先提到担任这职分之人所应有的恩赐(林前12:7—11)。既然这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四件事之一,我们现在继续进行。

12.谁能做教会的牧师?如何挑选人当牧师

  保罗在这两处经文中充分阐明了应该选择哪种监督(多1:7;提前3:1—7)。综上所述,唯有那些相信正统教义以及过敬虔生活的人才有做牧师的资格,而不是那些有过错而臭名昭著的人,这会影响他的权威,也使神的事工蒙羞(提前3:2—3;多1:7—8)。执事和长老的资格也有同样的要求(提前3:8—13)。我们必须始终确保他们有承担这重任的能力,也就是说,要向他们教导担任这职分所需的必要装备。因此,当基督即将差派使徒时,就赐给他们一切担任使徒职分所需的装备(路21:15,24:49;可16:15—18;徒1:8)。保罗在描述一幅良善的真监督的画面后,劝提摩太不要选择不具资格的人来玷污自己(提前5:22)。

  我所说的「如何」挑选牧师不是指按牧典礼,而是应该在选择的过程中加以观察的信仰上的敬畏。例如禁食和祷告。就是路加记载的,信徒在选立长老时的禁食和祷告(徒14:23等)。因他们知道他们正在做的是最严肃的事,所以他们不敢有任何企图,惟有怀着最高的敬畏和谨慎之心。他们特别迫切地向神祷告,求神赐给他们智慧和聪明的灵(赛11:2)。

13.牧师由谁选立?

  我们讨论的第三点是:牧师由谁选立?在这方面参考使徒如何蒙召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他们的蒙召与其他有所不同。既然使徒是与众不同的职分,所以要以更加显著的标记来特别显明,主亲自呼召和拣选他们。不是出于人的选择,而是单单出于神的命令和基督,他们就俯伏就任。这就是为何当使徒想挑选一人取代犹大时,他们不敢直接挑选某个人,而是先选择两位,为了使主透过抽签宣告他所呼召的是哪一位(徒1:23—26)。

  由此,也应该理解包罗说他做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父神」(加1:1;参阅5:12)。他所说的「不是由于人」是一切蒙召做牧师之人的共同点,因为除非被神亲自呼召,否则没有人能能正当地履行这一职分。另一点对他来说是恰当而独特的。因此,当她以此为荣时,他不仅夸耀他具备做牧师的一切资格,他还佩戴着使徒身份的徽章。当时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人竭力夺取他的权威,说保罗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只是十二个使徒擅自接受他做使徒。但保罗为了保护他讲道的尊严,即便知道这是出于暗自的攻击,他也必须证明他在各方面都不逊色于其他使徒。因此,保罗宣告他的蒙召不像一般的监督是透过人的决定,乃是主借着圣言亲自呼召他。

14.神借着人选召

  没有清醒之人会否认,由人所指定的监督在各个方面符合律法的呼召,因为有许多圣经经文都证明了这点。这也与保罗以上所说他的蒙召「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加1:1)毫无冲突,因他所说的并非一般牧师的选立,而是宣称他自己有做使徒的特别资格。尽管如此,主虽然出于他自己的美意行使特殊特权拣选了保罗,但用以此也借教会的呼召拣选保罗。路加如此记载:「他们侍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徒13:2)

  在圣灵亲自证实对保罗和巴拿巴的呼召之后,将他们分别出来,并按手在他们身上有何意义呢?不就是要保存教会任命牧师的权威吗?可见神用这最有说服力的实例证明祂所喜悦的秩序,即在神宣告祂已呼召保罗做外邦人的使徒之后,祂仍要教会正式地按立保罗。马提亚的呼召也是如此(徒1:23)。因为使徒的职分非常重要,所以他们不敢选任何一个人担任,他们选立了两位,当时使徒确信这职分严肃到他们不敢直接选择任何一人担任这职分,因此他们先选了两位,借抽签选择其中一位。因此,这样的挑选有天上公开见证,教会的秩序也没被忽略。

15.会友的投票

  也许有人想问:是否全教会都当参与选择自己的牧师,还是由其他教会的牧师和自己教会负责纪律的长老来挑选,或是以某人权威人士来挑选。

  那些主张将这选择的权威归给某一人者引用保罗对提多所说的话:「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也引用他对提摩太所说的话:「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提摩太在以弗所或提多在克里特按照自己的决定安排一切的话,他们就错了。因他们的地位在其他信徒之上,是为了给好的和有益的劝诫给会众,并不是要他们在万人之上随己意行事!

  为了避免有人认为我的举证是捏造的,我要举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来阐明我的观点。路加教导我们保罗和巴拿巴借教会选立长老;但他同时也解释选立长老的方式。他说的这方式是由各教会的会友投票,「长老在各教会中以举手选立」(徒14:23)。因此是经由这两位使徒提名,而全教会以举手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选择,正如希腊人选举的方式。同样地,罗马的历史学家经常以类似的方式说召开大会的主席「选了」新的官署,其实只是他收取投票,扮演会众选举中的主持人而已。

  显然保罗没有赋予提摩太和提多比他自己更高的地位,但我们看见,保罗习惯于通过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因此,以上经文应理解为不回削弱教会的任何共同权利和自由。居普良说得好,他说:在百姓面前选立监督并公开决定和见证他的资格,是来自神自己的权柄。的确,旧约中,在利未人被分别为圣做祭司之前,首先,他们按照神的吩咐被带到众百姓面前(利8:4—6;民20:26—27)。同样的,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的陪伴;以及七个执事同样也在百姓面前和他们的见证和批准之下被选立(徒1:15及以下,6:2—7)。居普良说:「这些经文证明选立祭司必须在百姓面前,在他们的见证之下,好表明这公开的按立是公平和合乎神律法的。」

  因此我们主张,当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的人被会众人同意和批准 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之人受会众的支持,这是合乎神的律法选召牧师;此外,其他教会的牧师应主持选举,保证会众无论是善变,恶意还是混乱,都不会出错。

16.按立

  我们最后要讨论的是按立的仪式。圣经清楚地记载:当使徒选择任何人做牧师时,他们唯一的典礼是按手。我想这仪式来自希伯来人的习俗,他们以按手的方式,将愿意蒙神祝福和奉献之人献给神。雅各为以法莲和玛拿西祝福时,按手在他们的头上(创48:14)。我们的主以祷告祝福小孩时,也用同样的方式(太19:15)。a我想,犹太人照律法的吩咐按手在他们祭物上,也应当是同样的意思(民8:12,27:23;利1:4,3:2、8,13,4:4、15、24、29、33等)。因此,使徒们按手的意思是他们将自己所选做牧师的人献与神。然而,他们也用这方式赐给人圣灵的恩赐(徒19:6)。无论如何,当他们选立任何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时,这是他们所用的庄严仪式。他们如此将牧师和教师以及执事的职分分别为圣。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命令我们用按手的方式,然而因使徒一直采用这方式,他们非常谨慎的遵守应该代替神的命令。可以肯定的是,在会众面前采用这样的仪式,有助于使会众称赞事工的尊严,也提醒按立的人他不再是自己的人,而是神和教会的仆人。此外,既然这是恢复这方式的真实起源,就不会毫无意义。既然圣灵在教会里所设立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所以我们应当感到这仪式既是圣灵所设立的,就不会毫无意义,只要不是迷信地滥用。最后,我们必须明白,并非全会众都按手在被按立者身上,而是只有牧师才这样做。然而我们并不确定是否每一次都是由好几位牧师同时按手。但我们确定的是,在执事、保罗和巴拿巴以及其他一些人被按立时,都是采用这方式(徒6:6,13:3)。然而在另一处,保罗也记载是他自己一个人,而不是由好几位其他人按手再提摩太之上。他说:「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借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因他在第二封书信中提到关于众长老按立人(提前4:14),我认为他所强调的并不是众长老都按手,而是强调按立这仪式本身。就好像他说的:「你当恐惧战兢,免得你被按立时,借按手所领受的恩典成为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