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大罪

  现在,我要谈谈基督教道德中,与一切其他道德最不同的部分。有一种恶,世界上没有人能够避免;当在别人身上看到它时,世界上每个人都会讨厌它。但是,除了基督徒之外,几乎没有人会想到自己也同样有罪。我听见有人承认自己脾气暴躁,一见到女孩子或酒就会失去理智,甚至承认自己是懦夫。但是,我想我从来没有听过哪个非基督徒指责自己有这种恶;同时,也很少遇见任何非基督徒对别人的这种恶表现出丝毫宽容。没有什么缺点,比这让人更不受欢迎,也没有什么缺点,让我自己更难察觉。我们自己的这种恶越多,就越反感别人的这种恶。

  我所说的这种恶,就是骄傲或自负,与之相反的美德,在基督教道德中被称为谦卑。你可能还记得,当我谈到性道德时,曾经提醒你,基督教道德的核心不在那里。好了,现在,我们终于来到了这个核心。按照基督教教师的说法,最根本的恶、最大的邪恶,就是骄傲。相比之下,不贞、愤怒、贪婪、醉酒以及所有其他,都不过是小罪:正因为骄傲,魔鬼才变成了魔鬼;骄傲导致每一种其他的恶,是彻底与上帝为敌的一种心态。

  这在你看来,是不是太夸张了?如果是这样,请仔细想想。我刚才指出,一个人越骄傲,就越反感别人的骄傲。实际上,如果你想知道自己究竟有多骄傲,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问问自己:「我有多讨厌别人冷落我、不理我、干涉我、居高临下、在我面前炫耀?」重点在于,每个人的骄傲,都在与别人的骄傲相争。正因为我想成为聚会的主角,所以才对别人抢了风头感到恼火;同行永远都是冤家。现在,你要弄清楚的是,骄傲本质上是竞争性的——它天然就是竞争的——而其他的恶可以说只是偶然竞争。骄傲不会因为拥有什么而快乐,只会因为拥有得比另一个人更多而快乐。我们说,人们为富有、聪明或好看而骄傲,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是为自己比别人更富有、更聪明或更好看而骄傲。如果别人变得同样富有、聪明或好看,那就没有什么值得骄傲了。正是这种比较,让你感到骄傲、也就是高人一等的快乐。一旦竞争的因素消失了,骄傲也随之而去。这就是为什么我说,骄傲本质上是竞争性的,其他的恶则不然。如果两个男人同时看上一个女孩,性冲动也许会促使他们竞争;但这只是偶然,他们同样可能看上不同的女孩。但是,一个骄傲的男人会抢走你的女孩,不是因为看上了她,而是为了自我证明,他是一个比你更好的男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源,贪婪可能会驱使人们竞争;但是骄傲的人,即使得到的比他可能想要的更多,也会试图得到更多,只是为了显示他的能力。世界上几乎所有被人们归结为贪婪或自私的罪恶,实际上更大程度是骄傲的结果。

  以金钱为例。贪婪肯定会让人为了更好的房子、更好的假期、更好的饮食渴望金钱,但只是到了一定程度为止。是什么促使一个年收入一万英镑的人,急于获得两万英镑呢?不是贪图更多的快乐,一万英镑足以提供任何人真正能享受的所有奢侈品。是骄傲——比某个其他富人更富有的愿望,尤其是拥有权力的愿望。因为,当然,权力才是骄傲真正享受的东西:没有什么比能够把别人像玩具兵一样随意摆布,更能让人感到比别人更优越了。是什么让一个漂亮的女孩走到哪里都招蜂引蝶、散布烦恼?当然不是性本能:那种女孩通常都是性冷淡。是骄傲。是什么让一个政治领袖或整个国家不断地要求越来越多?还是骄傲。骄傲就其本质而言,是竞争性的,所以它永无止尽。如果我是一个骄傲的人,那么,只要全世界有一个人比我更有权力、更富有、更聪明,他就是我的对手和敌人。

  基督徒说的对:自创世以来,骄傲一直就是每个民族和每个家庭苦难的主要根源。其他的恶有时还可能使人们走到一起:你可能会在酒鬼或色鬼之间会看到良好的友谊、笑话和友善。但骄傲总是意味着敌意——它本身就是敌意。不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敌意,而且是对上帝的敌意。

  在上帝那里,你会遇到一个在各方面都比你无限优越的东西,除非你这样认识上帝——并且因此相比之下,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否则你根本没有认识上帝。只要你骄傲,你就无法认识上帝(译注:参见《雅各书》第4章26节)。一个骄傲的人总是看低别人、看低一切;当然,只要你往下看,你总是看不到在你上面的东西。

  这就提出了一个可怕的问题。那些显然被骄傲吞噬的人,怎么能说自己相信上帝,并且自认为非常虔诚呢?恐怕这意味着,他们在敬拜一个想象中的上帝。在这个幻影上帝面前,他们理论上承认自己一无是处,实际上却无时无刻不在想象它是如何赞赏他们、认为他们远胜常人:也就是说,他们向它支付一分钱想象中的谦卑,从中获得一块钱同伴前的骄傲。我想,当基督说有些人奉祂的名传道、奉祂的名赶鬼,在末日祂要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译注:《马太福音》第7章23节)时,祂想到的就是这种人。我们中的任何人,都可能随时陷入这个死亡的陷阱。幸运的是,我们有一个测试的方法:每当我们发现自己的宗教生活让我们觉得自己很好——最重要的是,自己比其他人更好——我想,我们就可以确定,正在我们身上做工的不是上帝、而是魔鬼(译注:参见《约翰壹书》第2章16节)。与上帝同在的真正测试是,你或者完全忘记自己,或者把自己视为渺小、龌龊之物;最好是完全忘记自己。

  可怕的是,万恶之首能够偷偷潜入我们宗教生活的核心。但你可以明白为什么。其他不那么糟糕的恶,来自魔鬼通过我们的动物本性在我们身上的工作。但是,骄傲根本不是来自我们的动物本性,它直接来自地狱。它纯粹是精神的:因此,它更微妙、更致命。正因为如此,骄傲可以经常被用来制伏那些更简单的恶习。实际上,老师们经常利用一个男孩的骄傲——或者,他们称之为自尊——使他的行为变得检点;许多人通过学会视某些缺点为有损自己的尊严——也就是通过骄傲,克服了懦弱、情欲或坏脾气。魔鬼笑了。牠很乐意看到你变得贞洁、勇敢和节制,只要牠能在你里面始终保持骄傲的独裁统治——就像牠很乐意看到你的冻疮痊愈,如果允许牠用癌症作为交换。因为骄傲是属灵的癌症:它吞噬了爱、知足、甚至常识的可能性。

  在离开这个主题之前,我必须澄清一些可能的误解:

  (1)因为被赞美而快乐,不是骄傲。孩子因为作业做得好而被夸奖、女人因为美丽而被爱人赞美、得救的灵魂被基督说「干得好」的时候,都会高兴、也应当高兴。因为这种快乐不在于你是什么,而在于你取悦了你想取悦、也应当取悦的人。但是,一旦不再想「我取悦了他,这多好啊」,而是想「我做到了,我多棒啊」,麻烦就来了。你越以自己为乐、越不以赞美为乐,你就会变得越糟。当你完全以自己为乐,根本不在乎赞美的时候,你已经到了谷底。这就是为什么虚荣虽然是表面上表现得最多的那种骄傲,但实际上是最不坏、最可原谅的那种。虚荣的人想得到太多的赞美、掌声、钦佩,而且总是在努力争取。这是一种缺点,但却是一个幼稚的缺点;甚至从一种奇怪的角度来说,是谦卑的缺点。它表明,你还没有完全满足于孤芳自赏,你还很重视别人,以至于希望他们注意到你。事实上,你仍然属于人类。真正黑暗的、恶魔般的骄傲,当你看不起别人、以至于不在乎他们对你的看法的时候才会出现。当然,如果我们出于正确的原因,也就是说,因为我们无比关心上帝的看法,所以不在乎人们对自己的看法,这是非常正确的,而且通常是我们的责任。但是,骄傲的人却是出于别的原因不在乎。他说:「为什么我要在乎那些乌合之众的掌声,好像他们的意见有什么价值似的?即使他们的意见有价值,我是那种一听到赞美就高兴得脸红,就像第一次跳舞的女孩那样的人吗?不,我是一个稳重、成熟的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理想——或者我的艺术良心——或者我的家族传统——或者,总而言之,我就是那样的人。如果那班乌合之众喜欢,随他们去吧。他们对于我来说,什么都不是。」这样一来,真正彻底的骄傲就可以制服虚荣心;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魔鬼喜欢通过给你一个大缺点,用来「治愈」一个小缺点。我们应当努力不虚荣,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利用我们的骄傲来治愈我们的虚荣;在煎锅里,总比在火里强。

  (2)我们用英语说一个人为他的儿子、他的父亲、他的学校、他的军团「骄傲 proud」时,也许会被问到,这种意义上的「骄傲」是不是一种罪?我认为,这取决于我们所说的「骄傲」这个词的确切含义。很多时候,在这样的句子中,短语「为……骄傲 is proud of」意味着「真心地仰慕」,这种仰慕当然离罪还很远。但是,这也可能意味着这个人是因为他杰出的父亲、或者因为他属于一个著名的军团而趾高气扬,那显然是一个缺点;但即便如此,也比单纯地为自己骄傲要好。爱和仰慕自己以外的任何东西,是远离彻底的属灵毁灭所迈出的一步;虽然,只要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爱和仰慕比对上帝的更多,仍然是不可取的。

  (3)我们千万不要认为,上帝禁止骄傲,是因为祂会被冒犯;或者上帝要求谦卑,是因为祂自己的尊严——好像上帝自己是骄傲的。祂一点也不担心祂的尊严。重点是,祂想让你认识祂:想把祂自己给你。上帝与你处于这样一种关系之中:只要你真的与祂有任何接触,实际上,你就会变得谦卑——快乐地谦卑,感到无限的轻松,因为你会彻底摆脱关于你自己的尊严的所有愚蠢废话,这废话让你一生都不能安息、无法快乐。上帝竭力使你谦卑,以便使这一刻成为可能:努力脱掉许多愚蠢、丑陋的化装,不再穿着它、像小丑一样昂首阔步。我真希望自己能更谦卑一点:那样,也许我就可以告诉你更多脱下化装的轻松和舒适——摆脱虚假的自我,以及所有的「瞧我」、「我是不是很棒?」、以及所有的装腔作势。靠近谦卑,哪怕只是片刻,也像沙漠中的人喝了一口凉水。

  (4)如果你遇到一个真正谦卑的人,不要以为他会是现在大多数人所谓的谦卑模样——满口恭维奉迎,当然,也总是说自己一无是处。可能你对他的全部看法是,他看起来是一个开朗、聪明的小伙子,对于你告诉他的一切都真心地感兴趣。如果你真的不喜欢他,那将是因为你对任何一个似乎如此轻松地享受生活的人,都怀有一丝嫉妒。他不会想到谦卑:因为他根本不会想到自己。

  如果有人想获得谦卑,我想我可以告诉他怎样迈出第一步。第一步是意识到自己是骄傲的。这也是相当大的一步,至少在迈出这步之前,你什么都做不了。如果你认为自己不自负,那就表明你的确非常自负。

7. 饶恕

  我在前面有一章说到,贞洁是基督教美德中最不受欢迎的。但我不确定我是对。我相信还有一个更不受欢迎,基督教的准则是这样规定的:「要爱邻如己」(译注:参见《马可福音》第12章31节)。因为在基督教的道德中,「你的邻居」包括「敌人」,所以我们就面临着饶恕我们的仇敌这一可怕的责任。

  每个人都认为饶恕是一个可爱的想法,直到他必须饶恕什么的时候,就像我们在这场战争期间一样(译注:指第二次世界大战)。然后,只要一提到这个话题,就会招来一片怒吼。这不是因为人们认为这是一种太高、太难的美德,而是人们认为它是可恨、可鄙的。他们说:「说那种话让人恶心。」我想,你们当中有一半人已经想问我:「我想知道,如果你是波兰人或犹太人,你会如何看待饶恕盖世太保呢(译注:指纳粹德国的秘密警察)?」

  我也是,我很想知道。就像当基督教告诉我,哪怕是为了让自己免于死亡的折磨,我也不能否认自己的信仰时,我也很想知道那一时刻到来时、我会怎么做一样。在这本书中,我并不是要告诉你我能做什么——我能做的很少——我是在告诉你什么是基督教,那不是我发明的。在那里,就在核心的部分,我发现了「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译注:参见《马太福音》第6章12节)。这句话丝毫没有暗示,我们是在任何其他条件下得到饶恕的。很显然,如果我们不饶恕别人,自己也得不到饶恕,那里没有两条道路。我们该怎么办呢?

  无论如何,这已经够难了,但我认为我们可以做两件事,好让它变得容易一点。当你开始学数学时,你不是从微积分开始的,而是从简单的加法开始。同样,如果我们真的想要——但一切取决于真的想要——学习如何饶恕,也许我们最好从比饶恕盖世太保更容易的东西开始。一个人可能会从饶恕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父母或孩子、身边的军士开始,饶恕他们在上周所做或所说的事情。这很可能就够我们忙一阵子的了。其次,我们可以尝试准确地理解爱邻如己的含义。既然我必须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他,那么,我究竟是怎样爱自己的呢?

  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并没有感到真正的喜欢或感情,甚至不总是享受自己的社交圈子。所以,「爱你的邻居」显然并不意味着「喜欢他」,或者「觉得他有吸引力」。我以前就应该明白这点,因为你显然不可能通过努力喜欢上一个人。我自我感觉不错,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吗?好吧,恐怕有时候我会这样认为——毫无疑问,那是我最糟糕的时候——但这不是我爱自己的原因。事实上,恰恰相反:爱自己,会让我认为自己很好;但认为自己很好,并非我爱自己的原因。因此,爱仇敌的意思,显然也不是认为他们很好。这是一个巨大的解脱,因为很多人以为,饶恕你的仇敌,意味着在仇敌显然很坏的时候,假装他们实际上没那么坏。再进一步想想,在我头脑最清醒的时候,我不但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还知道自己是个非常卑鄙的人,对自己做过的一些事情感到恐惧和厌恶。所以,显然我也可以厌恶、憎恨仇敌所做的一些事情。想到这点,我记起很久以前我的基督徒老师们告诉我:我应该恨坏人的行为,但不要恨坏人;或者正如他们常说的,要恨罪、而不是罪人。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愚蠢的、没有意义的区分:你怎么可能恨一个人所做的事,却不恨那个人呢?但是,多年以后,我突然想到,我一生都在为一个人做这件事——就是我自己。不管我多么讨厌自己的懦弱、自负或贪婪,我还是继续爱自己,从来没有半点困难。实际上,我讨厌这些事情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我爱这个人。正因为我爱自己,我才会很难过地发现、我是那种干那些事的人。所以,基督教不要求我们减少一丝对于残忍和背叛的仇恨。我们应该恨它们,我们谴责它们的每一个字都是必要的。但是,基督教确实要求就像恨自己身上的事物一样恨它们:为这个人竟然干出了这样的事情感到难过;并且希望,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能够以某种方式、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得到纠正,重新做人。

  真正的考验是这样的。假设你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有关暴行的报道,再假设突然冒出来一件事,暗示这篇报道可能不太真实,或者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你的第一感觉是「感谢上帝,原来并没那么可怕」呢?还是感到失望,甚至决心坚持相信第一篇报道,纯粹是为了把你的敌人想得尽可能坏呢?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恐怕它就是一个过程的第一步,如果一直走到最后,将会使我们变成恶魔。你看,人们开始希望黑色更黑一点。如果我们给这个愿望一个开头,稍后我们就会希望看到灰色成为黑色,然后是把白色本身看成黑色,最后,我们将坚持认为一切——包括上帝、我们的朋友和我们自己——都是坏的,并且无法停止这样想:我们将被永远锁定在一个纯粹仇恨的宇宙中。

  再进一步想。爱仇敌,是否意味着不惩罚他呢?不是,因为爱自己,并不意味着我不应该让自己接受惩罚——即使是死亡。如果一个基督徒犯了谋杀罪,应该做的正确事情就是投案自首、接受绞刑。因此,在我看来,基督徒法官判处一个人死刑、基督徒士兵杀死一个敌人,是完全正确的。自从我成为基督徒以来,在战争之前很久,我就一直这么认为;现在我们处于和平时期,我仍然这么认为。引用「不可杀人」是没有用的。希腊文中有两个词:普通意义上的「杀人」和「谋杀」。基督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三次引用这条诫命时,用的都是「谋杀」这个词(译注:参见《马太福音》第5章21节;《马可福音》第10章19节,《路加福音》第18章20节)。我听说,在希伯来文中也有同样的区别。正如不是所有的性交都是通奸,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谋杀。当士兵们来问施洗约翰自己应该怎么做时,他从来没有暗示他们应该离开军队。基督遇到一位罗马的百夫长时,也没有这样暗示。骑士的观念——为了捍卫正义而武装起来的基督徒——是基督教的伟大理念之一。战争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可以尊重一个诚实的和平主义者,尽管我认为他完全错了。我不能理解的是,今天所看到的那种半和平主义,它教导人们:即使你不得不去打仗,你也得拉长着脸去,好像你为此感到羞耻。正是这种感觉,剥夺了许多优秀的年轻基督徒在服役中有权获得的东西,这些东西是勇气的天生伴侣——一种快乐和全心全意。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服役时,我和某位年轻的德国人同时杀死了对方,然后发现自己死后片刻又聚在一起,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无法想象,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会感到怨恨、甚至尴尬,我想,我们可能会对此一笑置之。

  我想有人会说:「好吧,如果一个人可以谴责敌人的行为、惩罚他、杀死他,那么基督教道德和普通观念之间还有什么区别呢?」两者有天壤之别。请记住,我们基督徒认为,人是永远存活的,所以,真正重要的是位于核心、灵魂内部的那些小小的标记或扭曲,它们将最终把灵魂变成天堂或地狱的受造物。必要时,我们可以杀戮,但绝不能仇恨和享受仇恨;必要时,我们可以惩罚,但绝不能以此为乐。换句话说,我们内心的某些东西——那种怨恨的感觉、想要报复的感觉,必须被彻底摧毁。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人现在就能决定,他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事情不是这样的。我的意思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们的一生中,每当这种感觉抬头,我们都必须给它迎头痛击。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但并非不可能尝试。即使在我们杀戮和惩罚的时候,也必须试着感受敌人、就像感受自己一样——不希望他坏,希望他在这个或另一个世界被治愈,也就是希望他好。这就是圣经中说爱他的意思:希望他好,而不是喜欢他,也不是在他不好时硬说他好。

  我承认,这意味着去爱那些没有任何可爱之处的人。但是,自我有什么可爱之处吗?你爱它,只是因为它是你自己。上帝希望我们以同样的方式、出于同样的原因,去爱所有的自我;祂以我们自己为例,以便让我们看到如何做到这点。我们必须继续做下去,将这一准则应用于所有其他的自我。如果我们记得祂就是这样爱我们的,可能会更容易一些:祂爱我们,不是因为我们认为自己拥有的任何美好、迷人的品质,只是因为我们是那些被称为自我的东西。因为像我们这样实际上以仇恨为乐,放弃它就像放弃啤酒和烟草一样困难的受造物,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可爱之处……

6. 基督徒的婚姻

  上一章主要是消极的。我讨论了人的性冲动所出的问题,但很少谈到它的正确作用——换句话说,关于基督徒的婚姻。我不太想谈婚姻的原因有两个。首先,关于这个主题的基督教教义非常不受欢迎。第二,我自己还没有结过婚(译注:作者在本书出版之后四年结了婚),因此,只能说一些二手话。但尽管如此,我觉得我很难在谈论基督教道德时忽略这个主题。

  基督教的婚姻观是基于基督的话,即丈夫和妻子应该被视为一个单一的有机体——因为这就是「一体 one flesh」这个词在现代英语中的意思。基督徒相信,当基督说这句话的时候,祂不是在表达一种情感,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正如一个人说锁和钥匙是一个装置,小提琴和琴弦是一个乐器的时候,他是在陈述事实一样。人类机器的发明者告诉我们,它的两半、男性和女性,生来就要成对地结合在一起,不但在性的层面上,而且是完全地结合在一起。婚外性关系的可怕之处在于,那些沉溺其中的人试图将性的结合与其他方面的结合隔离开来,那些结合原本应该与性相伴,构成整体结合。基督教的态度,并不是说性快乐有什么问题,正如饮食的快乐也没有什么错。它的意思是,你不应该将这种快乐孤立起来、只想得到这种快乐本身,正如你不应该只想得到味觉的快乐,却不想吞咽、消化,嚼一嚼就把食物吐掉。

  因此,基督教教导婚姻是终生的。当然,不同的教会之间存在差异:有的根本不允许离婚,有些只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勉强允许。很遗憾,基督徒在这样的问题上意见不一。但对于一个普通的平信徒(译注:圣公会把教会中神职人员之外的成员称为「平信徒 layman」)来说,需要注意的是,教会之间在婚姻问题上的共识,远远超过了他们与外界的共识。我的意思是,他们都认为离婚就像切开一个活生生的身体,是一场外科手术。有些教会认为这个手术如此暴力,根本不宜进行;另外一些承认,这是极端情况下一种绝望的补救措施。他们都同意,这更像是砍掉你的双腿,而不像生意上的散伙、甚至在战场上做逃兵。他们都不赞同现代的观点,即认为离婚只是简单地调整伴侣,只要人们觉得彼此不再相爱,或其中一方爱上别人,都可以进行这种调整。

  在考虑这种现代观点与贞洁的关系之前,我们不要忘记考虑它与另外一种美德,即正义的关系。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正义包括信守诺言。每一个在教堂结婚的人,都公开、庄严地承诺要与伴侣厮守终生。信守这一诺言的义务,与性道德没有特别的关系,它与其他的诺言一样必须履行。如果正如现代人总是告诉我们的那样,性冲动只是与我们所有其他的冲动一样,那么,我们也应该像对待其他的冲动一样对待它;其他冲动的放纵受到我们诺言的约束,性冲动的放纵也应该如此。如果像我认为的那样,性冲动不同于其他的冲动,而是受到可怕的煽动,那么我们就应该特别小心,不要让它导致我们的不诚实。

  对此,有人可能回答说,他只是把教堂里的诺言看成形式,从未打算信守。那么,当他承诺的时候,他想欺骗谁呢?上帝吗?那也太不明智了。自己吗?那也明智不了多少。新娘、新郎、还是双方的父母吗?那也太诡诈了。我认为,大多数情况下,这对夫妇或其中一方想欺骗的是公众。他们想要婚姻所带来的体面,却不打算付出代价:也就是说,他们是冒名顶替者,骗了大家。如果他们仍然以欺骗为乐,我对他们无话可说:谁会敦促那些连诚实都不愿意的人承担崇高而艰巨的贞洁责任呢?如果他们现在已经醒悟过来,想要诚实,那么他们已经许下的诺言就会约束他们。你会看到,这属于正义的范畴,而不是贞洁的范畴。如果人们不相信永久婚姻,未婚同居也许比空许诺言要好。的确,在基督徒的眼中,他们会犯奸淫罪;但是,一个错误并不能通过添加另一个错误来弥补,发假誓并不能改善不贞洁。

  「相爱」是维持婚姻的唯一理由的想法,实际上根本没有给婚姻作为契约或诺言留下任何空间。如果爱情就是全部,那么诺言就不能增加任何东西;如果它什么也不能增加,那就不应该作出承诺。奇怪的是,当恋人们自己仍然真正相爱的时候,比那些谈论爱情的人更清楚这一点。正如切斯特顿(译注:Chesterton, 1874-1936年,英国作家)指出的那样,恋爱中的人很自然地倾向于用诺言来约束自己。全世界的情歌都充满了永恒不变的誓言。基督教律法并没有强迫爱的情感去做一些与这种情感的本性无关的东西:它只是要求恋人们认真地对待他们的情感本身促使他们去做的事情。

  当然,当我在恋爱时、因为恋爱而承诺的「只要我活着,就忠于所爱的人」,即使我不再恋爱以后,对我也同样有约束力。诺言一定是关于我能做的事、关于行动:没有人能承诺以某种方式持续保持感觉,否则他还可以承诺永远不会头痛、或者永远感到饥饿。但是,有人可能会问,如果两个人不再相爱,把他们绑在一起有什么意义呢?有几个合理的社会原因:为他们的孩子提供一个家,保护妇女(她可能因为结婚而牺牲或损失了自己的事业),使男人不能在厌倦她时随时抛弃她。但还有一个原因,我非常肯定,虽然我觉得有点难以解释。

  难以解释,是因为很多人无法意识到,当B比C好时,A可能甚至比B好。他们喜欢从好和坏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不是好、更好、最好,或者坏、更坏、最坏。他们想知道你是否认为爱国主义是一件好事,如果你回答说「它当然比自私自利要好,但它不如博爱;如果两者发生冲突时,爱国应当让位于博爱」,他们就会认为你在逃避。他们问你怎样看待决斗,如果你回答说「饶恕一个人,比与他决斗要好得多;但是,即使是决斗,也比一生的敌意、暗地泄愤更好」,他们就会走开,抱怨你不愿意给他们一个直接了当的答案。 我希望没有人会在我现在要说的话上犯这个错误。

  我们所说的「相爱」是一种美好的状态,并且从几个方面对我们有益。它有助于使我们变得慷慨、勇敢,它不但让我们看到了所爱之人的美丽,也让我们看到了所有的美丽。它使我们最初纯动物的性欲退居次要地位,从这种意义上说,爱情是情欲的伟大征服者。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否认,恋爱比普通的肉欲或冷酷的自我中心要好得多。但是,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你所能做的最危险的事情,就是从自己的本性中选择某种冲动,将它作为你应该不惜一切代价顺从的事情」。恋爱是好事,但不是最好的事;有很多事低于它,但也有很多事高于它。你不能把它当作整个人生的基础。恋爱是一种崇高的感觉,但是它仍然是一种感觉。任何感觉都不能持续在炽烈的状态,甚至根本不会持续。知识可以持久,原则可以持久,习惯可以持久,但感情却来来去去。实际上,无论人们怎么说,所谓「恋爱」的那种状态通常都不会持久。如果我们把「他们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个古老的童话结局理解为,「他们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的感觉,就像结婚前一天的感觉一样」,那么,它讲述的事情从来都不是真的、也永远不可能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将是令人非常讨厌的事。哪怕只是在那种兴奋里生活五年,有谁能承受得了呢?你的工作、你的食欲、你的睡眠、你的友谊会变成什么样呢?当然,停止「恋爱」,并不意味着停止爱。第二种意义上的爱——不同于「恋爱」的爱——不仅仅是一种感觉。它是一种深层的合一,由意志维持、靠习惯刻意增强。在基督徒的婚姻中,还靠双方从上帝那里祈求和接受的恩典来巩固。即使在他们彼此不喜欢对方的那些时刻,他们也可以对彼此拥有这种爱;就像你即使不喜欢自己,也仍然爱自己一样。即使在双方若是允许自己的话、都很容易爱上别人的时候,他们也仍然能够保持这种爱。「恋爱」首先促使他们承诺忠贞,而这种默默的爱,则促使他们信守诺言。婚姻的发动机是靠这种爱运转的,恋爱只是启动它的火花。

  当然,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你会说:「他没有结婚,对此一无所知。」你很可能是对的。但在你这么说之前,请确保你是根据你从自己的经历和对你朋友生活的观察中真正了解的东西来判断我,而不是根据你从小说和电影中得出的想法。这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容易做到,我们的经验被书籍、戏剧和电影彻底染了色,需要耐心和技巧,才能为我们自己解开我们从生活中真正学到的东西。

  人们从书本中得到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如果你找到了合适的结婚对象,你就可以期望永远「恋爱」。结果,当他们发现自己不是的时候,就认为这证明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并且有权换人——他们没有意识到,当他们换人之后,新恋爱的魅力很快就会消失,就像旧的恋爱一样。生活的这个领域就像其他领域一样,开始时会有一些刺激,但不会持久。男孩第一次想到飞行时的兴奋,等到加入英国皇家空军、真正学习飞行的时候,就不再会有了;你第一次看到某个美丽风景时感受到的兴奋,当你真正住在那里的时候,就会消失了。这是不是说最好不要学飞行、不要住在美丽的地方呢?绝对不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你坚持下去,逝去的那份最初的兴奋,都会被一种更安静、更持久的兴趣所补偿。更重要的是(我几乎找不到言语来告诉你,我认为这有多重要),正是那些准备好接受失去的兴奋、安于这种清醒的兴趣的人,才最有可能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上发现新的兴奋。那位学会飞行、成为一名出色飞行员的人,会突然发现音乐;那个定居于美丽的风景区的人,将会发现园艺。

  基督说,一样东西若不先死,就不会真正活着(译注:《约翰福音》第12章24节),我认为这正是祂想表达的一小部分意思。试图保持任何刺激,都是没有好处的:这是你能做的最糟糕的事情。就让那份刺激消失吧——让它死亡——经过那段死亡的时期,进入后续更安静的兴趣和幸福里——你会发现自己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新的兴奋的世界里。但是,如果你决定要让刺激成为家常便饭,并且试图人为地延长它们,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淡、越来越少,你的余生将变成一个百无聊赖、幻想破灭的老人。正因为明白这一点的人太少,所以你才会发现,许多中年男女在新的地平线展现在眼前、新的大门向自己敞开的年龄,还在为逝去的青春喋喋不休。学习游泳,比无休止地、绝望地试图恢复你小时候第一次戏水时的感觉,要有趣得多。

  我们从小说和戏剧中得到的另一个概念是:「坠入爱河」是一件无法抗拒的事,就像一个人得了麻疹一样。因为他们相信这点,所以一些已婚者发现自己被一个新相识吸引之后,就会立刻认输、屈服。但我倾向于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至少在一个人成年之后,这些无法抗拒的激情要比书本中罕见得多。当我们遇到一个聪明、美丽、富有同情心的人时,我们当然应该在某种意义上钦佩和爱上这些美好的品质。但是,这种爱是否会变成我们所谓的「恋爱」,很大程度上不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吗?毫无疑问,如果我们的头脑里装满了小说、戏剧和伤感的歌曲,身体里充满了酒精,我们将会把感受到的任何一种爱都变成那种恋爱:就像你的路上如果有一道车辙,所有的雨水都会流进去;如果你戴上蓝色眼镜,你看到的一切都会变蓝。但这是我们自己的错。

  在离开离婚这个话题之前,我想区别两件经常被混淆的事情:基督教的婚姻观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如果基督徒是选民或议员,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努力通过将自己的婚姻观体现在离婚法中、推广给社会上的其他人。很多人似乎认为,如果你自己是一位基督徒,就应该努力让每个人都难以离婚。我不这样认为。至少我知道,如果穆斯林试图阻止我们其他人喝酒,我应该会非常生气。我的观点是,教会应该坦率地承认,大多数英国人不是基督徒,因此不能指望他们过基督徒的生活。应该有两种不同的婚姻:一种由国家管理,对所有公民强制执行法规;另一种由教会管理,对自己的成员强制执行准则。区别应当泾渭分明,以便人们知道哪些夫妇是在基督教意义上结婚的,哪些不是。

  基督教关于永久婚姻的教义就这么多。下面,我还要讲一个更加不受欢迎的事情:基督徒妻子承诺服从她们的丈夫。在基督教婚姻中,男人被称为「头」。这显然出现了两个问题:(1)为什么应该有一个头——为什么不是平等的?(2)为什么这个「头」一定是男人?

  (1)需要有「头」,是因为婚姻是永久的。当然,只要夫妻双方意见一致,就不存在谁作头的问题;我们可能希望这是基督徒婚姻的正常状态。但是,如果有真正的分歧,该怎么办呢?好好谈谈,当然;但我假设他们已经这样做了,可还是不能达成一致。他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他们不能以多数票决定,因为在只有两个成员的理事会里,不可能有多数。那么,只能出现两种情况之一:或者他们必须分开、各走各路,或者他们中的一位必须投决定性的一票。如果婚姻是永久的,其中一方最终必须掌握家庭政策的决定权。不可能存在一个没有宪法的永久联盟。

  (2)如果必须有个「头」,为什么是男人呢?好吧,首先,有没有谁真心希望那是女人?正如我所说的,我自己并没有结婚,但据我所知,即使是想在自己家中作头的女人,往往也不欣赏隔壁出现同样的情况。她更有可能会说:「可怜的某先生!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允许那个可怕的女人以那种难以想象的方式对他发号施令。」如果有人提起她在家中作头的事实,我认为她甚至也不会觉得是恭维。妻子管辖丈夫,一定有什么不自然的地方,因为妻子们自己对此也感到羞耻,并且鄙视被她们管辖的丈夫。但是,还有另一个原因,作为单身汉,我在此很坦率地说出来,因为这个原因从外面看,比里面更清楚。家庭与外界的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外交政策——必须最终取决于男人,因为男人对外人总是应该、通常也的确更公正。一个女人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和丈夫与外界抗争。对于她来说,他们的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是很自然的、从某种意义上总是对的;她是他们利益的特别受托人。而丈夫的职责,是确保妻子的这种自然偏好不要过头;为了保护其他人不受妻子这种强烈的家庭爱国主义的伤害,他有最后的发言权。如果有人怀疑这点,让我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你的狗咬了隔壁的孩子,或是你的孩子伤害了隔壁的狗,你是先找男主人、还是女主人去解决这件事呢?或者,如果你是一位已婚女士,让我问你这个问题:尽管你很钦佩自己的丈夫,你会不会说,他的主要缺点是常常不按照你的意愿、大力维护他和你的权利、与邻居抗争呢?你会不会说,他有点和事佬呢?

5. 性道德

  现在,我们必须需要考虑关于性的基督教道德,即基督徒所说的贞洁(chastity)美德。不要把基督教的贞洁准则与关于「正派 modesty」,即礼貌、体面的社会准则混淆起来。社会的礼节是根据特定社交圈的风俗习惯,规定应该暴露多少部分的人体,可以谈论哪些话题,以及使用什么言语谈论。因此,虽然贞洁的准则在任何时代对于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一样的,但礼节却会变化。根据各自社会的标准,太平洋岛屿上几乎一丝不挂的少女,与维多利亚时代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贵妇人,可能同样「正派」、得体或体面;只从服装来看,可能同样贞洁或不贞洁。莎士比亚时代的贞洁妇女使用的某些语言,在十九世纪只有彻底放荡的女人才会使用。人若为了刺激自己或别人的情欲,违反自己所处时代和地区的礼节,就是不贞洁;但如果他们是出于无知或粗心违反了这一准则,只能算是不懂礼貌;当他们为了让人震惊或让人难堪,而挑衅地违反它,则未必是不贞洁,但肯定是不友善:因为以让别人不自在为乐,是不友善的。我不认为一个非常严格或挑剔的礼貌标准能够证明或有助于人的贞洁,因此,今天大大放松、简化这一准则,在我看来是件好事。但是,在目前这个阶段,这种放松和简化也带来了不便,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人,并不都承认相同的标准,我们很难知道自己究竟是对是错。我认为,只要存在这种困惑,老年人或保守人士就应该十分谨慎,不要认为年轻人或开放人士只要按照老的标准行为不得当,就是堕落。反过来,年轻人也不要因为长辈们不容易接受新的标准,就称他们为假正经或清教徒。如果真心渴望相信别人的一切长处,并且尽可能使别人感到自在,大多数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贞洁是基督教美德中最不受欢迎的,无人能够回避:基督教的准则是,「要么结婚,对你的伴侣绝对忠贞,要么彻底禁欲。」这太难了,太违背我们的本能了。很明显,不是基督教错了,就是我们的性本能现在出了问题,非此即彼。当然,作为基督徒,我认为是本能出了问题。

  但我这样认为,还有其他的原因。性的生物学目的是为了生育,正如饮食的生物学目的是修复身体。如果我们想吃就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肯定会吃得太多:但不会特别多。一个人可能会吃下两个人的食物,但不会吃下十个人的。食欲会稍微地超出生物学目的,但不会超出太多。但是,如果一个健康的年轻人一有兴趣就放纵性欲,如果每次行为都生一个孩子,那么十年后,他就可能很容易生出一个小村庄。这种欲望大大超出了其生理功能,到了荒谬反常的地步。

  换一种方式说。你可能会招来一大批观众看脱衣舞——也就是说,看一个女孩子在舞台上脱衣衣服。现在,假设你来到一个国家,你只要把一个有盖的盘子放在舞台上,然后慢慢掀开盖子,在灯光熄灭前的一刹那,让每个人都看到盘子里装着一块羊排或一点培根,就可以吸引来一剧院的人,你会不会觉得那个国家的人食欲出了问题吗?同样,对于任何一位在另一个世界长大的人来说,我们的性本能的状况不是也很奇怪吗?

  一位评论家说,如果他找到一个国家,这种食物的脱衣舞很流行,他会得出结论,那个国家的人民正在挨饿。当然,他的意思是暗示,脱衣舞之类的事情不是由于性堕落、而是由于性饥饿造成的。我同意他的观点,如果在某个陌生的地方,类似的羊排表演很流行,我可能想到的解释之一就是饥荒。但下一步,将是验证我们的假设,看看那个国家的食物消费量究竟是多是少。如果有证据表明,那个国家消费了大量的食物,我们就应该放弃饥饿的假设,并尝试考虑另一种假设。同样,在将脱衣舞归因为性饥饿之前,我们也应该寻找证据,证明我们这个时代的禁欲,比脱衣舞这类事情闻所未闻的时代更加严格。但肯定找不到这样的证据。避孕药已经使婚内纵欲的代价比以前大大降低,也使婚外纵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安全,而公众舆论对于非法同居、甚至性变态的敌意,也比异教徒时代以来的任何时候更少。「饥饿」的假设,也不是我们能想象的唯一假设。人人都知道,性欲和我们的其他欲望一样,也会因放纵而增长。饥饿的人可能总是惦记着食物,但贪吃的人也是如此;狼吞虎咽的人和饥肠辘辘的人一样,都喜欢挑逗自己的食欲。

  还有第三点。你很少发现,有人想吃实际上不是食物的东西,或者想用食物做其他事情、而不是用来吃。换句话说,食欲的变态是罕见的。但是,性本能的变态却很多,难以治愈、十分可怕。 我为自己不得不深入所有这些细节感到抱歉,但我必须这样做。我必须这样做的原因是,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你和我整天都听到有关性的彻头彻尾的谎言。 人们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性欲和我们的任何其他自然欲望都处于同样的状况,只要我们抛弃维多利亚时代遮遮掩掩的愚蠢想法,花园里的一切都将是迷人的。这不是真的。 一旦你远离宣传、看看事实,就会发现并非如此。

  他们告诉你说,今天的性混乱,是由于过去禁止谈性引起的。但在过去二十年里,并没有禁止谈性,整天都在喋喋不休,但它仍然很混乱。如果封闭是造成麻烦的原因,那么敞开就可以解决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认为情况恰恰相反,人类起初之所以禁止谈性,是因为它已经变得非常混乱。现代人总是说「性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他们可能有两种意思。他们的意思可能是:「人类以性这种特定的方式繁衍的事实,没有什么可羞耻的;性给人带来快乐的事实,也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如果他们是这种意思,他们就是对的,基督教也这样说。问题不在于这事本身,也不在于快乐。古代基督教教师们说,人类如果从未堕落,性的快乐不但不会比现在少,实际上反而会更大。我知道一些糊涂的基督徒说得好像基督教认为性、身体或快乐本身都是坏的,但他们错了。在各大宗教中,基督教几乎是唯一一个彻底肯定身体的——它相信物质是好的,上帝自己曾经亲自取了一个人的身体,即使在天堂,也将会给我们某种样式的身体,这身体将是我们的幸福、美丽和活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基督教对于婚姻的赞美,超过了任何其他宗教:世界上几乎所有伟大的爱情诗篇,都是出自基督徒之手。如果有人说性本身是不好的,基督教会立刻反驳他。当然,人们说「性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他们的意思也可能是「性本能如今所处的状况,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如果他们是这个意思,我认为他们错了。我认为这是完全可耻的。享用你的食物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如果世界上有一半的人把食物当作他们生活的主要兴趣,把时间都花在观赏食物的图片、垂涎欲滴和咂嘴舔舌上,那将是完全可耻的。我不是说,你我个人应该对目前的状况负责。我们的祖先遗传给我们的身体,在这方面就是扭曲的;我们又在崇尚不贞洁的宣传中长大。有人为了从我们身上牟利,希望能不断地煽起我们的性本能。因为,一个痴迷的人,当然是一个几乎没有销售阻力的人。上帝知道我们的处境,祂不会判断我们,好像我们没有需要克服的困难。真正重要的是,我们要有诚心和毅力,愿意克服这些困难。

  在我们被医治之前,我们必须想要被医治。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最终会得到帮助。但对于许多现代人来说,即使这个愿望也很难产生。我们很容易在自己并不真心想要某样东西时,误以为自己想要它。很久以前,一位著名的基督徒告诉我们,他年轻的时候经常为贞洁祷告;但多年以后,他意识到当他口中不停地说「主啊,求祢使我贞洁」的时候,他的心一直在偷偷地补充「但请不要现在就这样做。」这也可能发生在为其他美德祷告的时候。现在,我们特别难以渴望——更不必说达到——完全的贞洁,有三个原因。

  首先,我们已经扭曲的天性、引诱我们的魔鬼、以及现代所有对情欲的宣传结合在一起,让我们觉得自己正在抗拒的欲望如此「自然」、如此「健康」、如此合理,以致抗拒它们简直就是变态、不正常的。一张又一张的海报、一部又一部的电影、一本又一本的小说,把性放纵的观念与健康、正常、青春、坦率、风趣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是一个谎言。就像一切有影响力的谎言一样,它也是以真理为基础。这个真理就是上面已经承认的:如果不发展为过度和痴迷,性本身是「正常的」、「健康的」。这谎言在于暗示你,被诱惑发生的一切性行为都是正常的、健康的。从任何一种观点来看,这都是胡说八道,与基督教更是截然不同。屈服于我们所有的欲望,显然会导致阳痿、疾病、嫉妒、谎言、隐瞒,以及一切与健康、风趣和坦率相反的事情。即使在这个世界上,要想获得任何幸福,也需要相当多的克制。每一种欲望在强烈的时候,都会宣称自己健康、合理,但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每一个理智和文明的人都必须有一套原则,据此选择拒绝自己的某些欲望、允许另一些欲望。一个人可能根据基督教原则,另一个人根据卫生学原则,还有一个人根据社会学原则。真正的冲突不在基督教与「天性」之间,而在基督教原则与其他原则在关于控制「天性」的问题上。因为你若不想毁掉自己的整个生活,无论如何,你都必须控制自然欲望意义上的「天性」。无可否认,基督教的原则比其他原则更严格,但我们认为,你在遵守基督教原则时,会得到帮助,在遵守其他原则时却不能。

  其次,许多人不敢认真尝试基督教的贞洁,因为他们在尝试之前,就认定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当一件事不得不做时,绝不能考虑可能或不可能。面对试卷中的一道选答题,你可以考虑能做还是不能做;面对必答题时,你一定要做到最好。你可能会因为一个非常不完美的答案而得到一些分数,但如果不答,肯定一分也没有。不但在考试中,在战争、登山、学滑冰、学游泳、学骑自行车,甚至用冻僵的手指系上僵硬的衣领时,人们也常常在做一些事先认为似乎不可能的事。当你不得不做的时候,反而能做成一些很棒的事。

  事实上,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完美的贞洁就像完美的仁爱一样,单靠人的努力无法实现。你必须寻求上帝的帮助。甚至在你寻求之后,可能在你看来,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帮助、或者帮助比你需要的少。没关系,每次失败以后,祈求赦免、振作起来、再试一次。很多时候,上帝首先帮助我们获得的不是美德本身,而是这种不断尝试的力量。因为无论贞洁、勇气、诚实或任何其他美德多么重要,这个过程都会训练我们养成更重要的灵魂习惯。它治愈了我们对自己的幻想,教导我们要倚靠上帝。一方面,我们认识到,即使在我们最好的时候,我们也不能信任自己;另一方面,即使在我们最坏的时候,我们也不必绝望,因为我们的失败是可以赦免的。唯一致命的事情,是坐下来,满足于任何还没到达完美的东西。

  第三,人们常常误解心理学所教导的「压抑 repressions」。它教导我们,「被压抑 repressed」的性是危险的。但是,「被压抑」在这里是一个技术术语:它并不意味着「被拒绝」或「被抵制」意义上的「压制 suppressed」。一种被压抑的欲望或思想,是一种通常在很小的时候被推入潜意识的欲望或思想,现在只能以一种伪装的、无法辩认的形式出现在头脑中。在病人看来,被压抑的性欲根本不是性欲。当青少年或成年人致力于抵制有意识的欲望时,他不是在压抑,也丝毫没有产生压抑的危险。相反,那些认真尝试贞洁的人意识更敏锐,很快就会比别人更多地了解自己的性欲。他们逐渐了解自己的欲望,就像威灵顿了解拿破仑(译注:滑铁卢战役中交战双方的统帅)、或者夏洛克·福尔摩斯了解莫里亚蒂(译注:小说《福尔摩斯探案》中的侦探及其主要对手)、捕鼠人了解老鼠、水暖工了解漏水的管道一样。美德——甚至尝试获得的美德——也会带来光明,放纵只会带来迷雾。

  最后,虽然我不得不用许多篇幅谈论性,但我想尽可能清楚地说明,基督教道德的核心并不在这里。如果有人认为,基督徒将不贞洁视为最大的恶,那他就大错特错了。肉体的罪是坏的,但它们在所有的罪里坏的程度最小。所有最糟糕的快乐都是纯精神的:以冤枉别人为乐,以使唤、包庇、溺爱、诽谤为乐,以权力、仇恨为乐。因为我内心有两样东西,与我必须努力成为的人性的自我竞争:一个是动物的自我,一个是恶魔的自我,恶魔的自我在两者中更糟。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冷漠、自以为义、经常去教堂的伪君子,可能比一个妓女更接近地狱。但是,当然,最好两者都不要做。

4. 道德与精神分析

  我已经说过,除非我们大多数人都成为基督徒,否则永远也不会有一个基督教的社会。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对社会做任何事情,直到遥远未来的某个想象中的日子。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同时开始两项工作——(1)看看如何将「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具体应用于现代社会;(2)成为那种知道了就去做的人。现在,我要开始思考基督教关于好人的观念是什么——即基督教对于人类机器的规格说明书。

  在讨论具体细节之前,我还想提出两个更一般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既然基督教道德宣称自己是让人类机器恢复正常的一种技术,我想,你也许想知道它与另外一种似乎也作出类似宣称的技术——即精神分析法——之间的联系。

  现在,你需要非常清楚地区分两件事:精神分析学家实际的医学理论和技术,以及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年,奥地利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和其他人添加的一般哲学世界观。后者——也就是弗洛伊德的哲学——与基督教直接矛盾,也与另外一位伟大的心理学家荣格(Carl Gustav Jung,1875-1961年,瑞士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直接冲突。此外,当弗洛伊德谈论如何治疗精神病时,他是以本领域专家的身份说话;但是,当他进一步谈论一般的哲学时,他是以业余爱好者的身份说话。因此,明智的做法是,在一个领域尊重他、倾听他的意见,在另外一个领域却不——我就是这样做的,现在更愿意这样做。因为我发现,当他离开自己的领域,改谈另外一个我有所了解的领域、即语言时,他是非常地无知。但是,除了弗洛伊德和其他人所添加的哲学内容,精神分析本身与基督教一点也不矛盾。它的技术在某些方面与基督教道德重叠,如果每个牧师都对此有所了解,那也不是一件坏事;但它们并非一直一路同行,因为这两种技术在做完全不同的事情。

  当一个人做出道德选择时,涉及到两件事。一个是选择的行为;另一个是他的心理装备向他提供的各种感觉、冲动等等,这些是选择行为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可能有两种:要么可能是我们所谓正常的,可能包括人人都有的那类感觉;或者可能包括由于潜意识中出现了问题而导致的极不自然的感觉。因此,对真正危险的事物的恐惧属于第一种类型:对猫或蜘蛛的非理性恐惧属于第二种类型。男人对女人的欲望属于第一种:男人对男人的变态欲望属于第二种。精神分析所要做的,就是除去这些不正常的感觉,也就是说,为人的选择行为提供更好的原材料;而道德只与选择行为本身有关。

  这么说吧。假设有三个参加战争的人。一个人具有任何人都有的对于危险的普通和自然的恐惧,他通过道德的努力克服了它,成为一位勇敢的人。让我们假设另外两个人因为潜意识中的问题,产生了夸大的、非理性的恐惧,再多的道德努力也无济于事。现在,假设出现了一位精神分析学家,治愈了这两个人:也就是说,他把他们都恢复到了第一个人的状态。这时,精神分析的问题就结束了,道德的问题开始了。因为这两个人既然已经被治愈了,就可能采取完全不同的路线。第一个人可能说:「谢天谢地,我终于摆脱了所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现在总算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国尽责了。」但另外一位可能说:「嗯,我真高兴自己在炮火之下,也能保持适当的冷静了。但是,当然,这不会改变那个事实:我还是决定先照顾好自己,尽可能让那个家伙去冒险。确实,感觉不那么害怕的好处之一,是我现在可以更有效地照顾自己,并且可以更聪明地向他人隐瞒事实。」这种差异是纯粹的道德差异,精神分析对此无能为力。无论你如何改进这个人的原材料,仍然还有其他东西在发挥作用:那就是这个人在提供给他的原材料上,所作的真正、自由的选择——要么把他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要么放在最后。这种自由选择,是道德唯一关心的事情。

  不良的心理材料不是罪,而是病;它不需要悔改,而需要治愈。顺便说一句,这点非常重要。人类通过外在的行为来判断彼此,上帝则通过他们的道德选择来审判他们。当一个对猫有病态恐惧的精神病患者,出于善意,强迫自己捡起一只猫时,在上帝的眼里,他很可能比一个心理健康、获得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的人更有勇气。一个从年轻时就已经变态,被教导残忍就是正当之事的人,如果显出一点微不足道的友善,或者冒着可能被同伴嘲笑的危险、避免做一件残忍之事,在上帝的眼里,他的行为可能胜过你我为朋友舍命。

  反过来说也可以。我们当中一些看起来很不错的人,实际上几乎没有发挥自己优良的遗传和教养,这样的人实际上比我们眼中的坏人更坏。如果我们受制于不良的心理条件,接受了糟糕的教养,又掌握了希姆莱(Heinrich Himmler,1900-1945年,纳粹德国党卫军首领,大屠杀的主要策划者)那样的权力,我们能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那样吗?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被教导不要论断人。我们只看到一个人在他的原材料基础上的选择所产生的结果,但上帝根本不是根据原材料来审判他,而是根据他运用原材料的行为。一个人的心理构成,很大部分可能源于他的身体,身体死了,所有的东西都会随之而去,而那个真正核心的自我,那个作出选择、那个根据这些原材料作出最好或最坏的选择的东西,将会赤裸站立。一切我们认为属于自己、但实际上是由于良好胃口的好东西,都会从我们中的一些人身上消失;一切由于疾病或体弱产生的讨厌东西,也会从别人身上消失。然后,我们将第一次看到每个人的真实面目,将会大吃一惊。

  这样,就引出了我的第二点。人们往往把基督教道德看成一种交易,上帝说:「如果你遵守这么多准则,我就奖励你;如果你不遵守,我就惩罚你。」我不认为这是看待它的最佳方式。我更愿意说,每次你作出选择时,你都在把你的核心部分、也就是作选择的那个自我,变成了与以前有点不同的东西。纵观整个人生,通过无数次这样的选择,你一生都在逐渐地把这个核心的东西变成一个天堂的受造物,或者地狱的受造物:要么变成一个与上帝、其他受造物、自我和谐相处的受造物(译注:这并不是说人接近完美了才能进天堂,而是让基督在自己里面越来越显大,参见《腓立比书》第1章20-21节),或者变成与上帝、其他受造物、自我处于战争和仇恨状态的受造物。成为前者,就是天堂,也就是喜乐、平安、知识和力量;成为后者,则意味着疯狂、恐怖、愚蠢、愤怒、无能和永恒的孤独。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向前者或后者迈进。

  这就解释了我过去常常对基督教作家感到困惑的地方。他们似乎有时候很严格,有时候又很宽松。当他们谈论纯粹思想的罪时,好像它们无比重要;当他们谈论最可怕的谋杀和背叛时,好像你只要悔改,一切都会被赦免。但我已经发现,他们是对的。他们所考虑的,始终是行为在那个微小的核心自我上面留下的痕迹,这个痕迹今生没有人能够看到,但每个人都必须永远忍受——或者享受它。一个人的地位,可能会导致他的愤怒引发成千上万的人流血;而另一个人的地位,可能导致他无论多么生气,只会招来嘲笑。但是,愤怒留在灵魂上的痕迹,可能在两者中几乎相同。两者都对自己做了一些事情,除非悔改,否则下次受到诱惑时,将更难避免愤怒;并且当他陷入愤怒时,会使愤怒变得更糟。如果两者都认真地转向上帝,都可以再次捋直核心自我中的扭曲部分:从长远来看,如果不这样做,两者都注定要灭亡。事情从外面看来的大小,并不真正重要。

  最后一点。 请记住,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正确的方向不但会获得平安,还会获得知识。 当一个人变得更好时,他会越来越清楚地了解仍然残留在自己里面的邪恶。 当一个人变得更坏时,他会越来越不了解自己的坏。一个中等程度坏的人,知道自己不太好:一个彻头彻尾坏的人,认为自己很好。真的,这是常识。当你醒着的时候,你了解什么是睡眠,睡着的时候却不知道。当你的头脑正常工作的时候,你可以看出计算中的错误;当你犯这些错误的时候,却看不到它们。你可以在清醒的时候了解什么是醉酒,喝醉的时候却不知道。好人知道善、也知道恶,坏人既不知道善、也不知道恶。